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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3-26 15: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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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所工作计划

篇(1)

1、动物检疫工作及法律法规进一步得到广泛宣传。采用多种形式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普法宣传月、科技宣传月、交流会等活动,采用宣讲、散发宣传资料、黑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是对饲养、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单位及个人要进行重点宣传,使这些单位及个人对动物防疫方面的法律规章人人知晓,使检疫监督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动物防疫执法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部门的社会地位。

2、强化产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重中之重,是控制疫病传播的十分有效的手段。今年,乡(镇)产地检疫工作开展面要达到100%,努力提高出栏畜禽的产地检疫率,坚决杜绝无耳标动物上市销售,上市交易的畜(禽)的产地检疫率要达到100%,充分发挥“以检促防”的作用。

3、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屠宰检疫工作。我县县城地区已实现生猪、牛、羊、禽类的“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在此基础上,定点屠宰场检疫工作从活畜(禽)进场到产品上市,要严把检疫关,严格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坚决杜绝无免疫耳标动物、无有效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进场和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产品出场。对检出病害肉必须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病害肉上市,保证人民群众食肉安全,确保五个“100%”即入场畜禽持证率达100%、待宰畜禽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出厂产品持证率100%、病害畜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

4、狠抓队伍建设。继续执行每周一次的政治、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县站所检疫、监督人员每星期记业务学习笔记2000字以上。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季度对检疫员进行一次法律、业务知识考核。同时加强乡镇检疫人员培训,各乡镇从五月份开始派检疫员到县检疫站进行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掌握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范执法,通过培训全面提高检疫员素质,为更好的干好动物防疫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加强内部管理,继续完善县检疫站、监督所的各项管理制度。在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和工作人员签定目标责任书,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增加新的内容,使之日趋完善,加强各项制度的落实,保证检疫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员的执法行为和工作纪律,维护检疫队伍的整体形象。

6、加强各屠宰场动物防疫审核工作,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对各屠宰场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审核并加强监管,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限期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按《动物防疫法》的相关规定处罚。尽量使各屠宰场的基本设施和卫生条件有较好的改观,争取改善屠宰环境。

7、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狠抓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工作。加强对各类肉品市场和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的动物防疫监督,采用日常检查、突击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对饭馆、餐厅、招待所、各屠宰场、各肉品市场进行监督检查每周不得两次。尤其要加强重大节假日的市场监督检查力度,想办法,找思路,积极落实对运入我县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报检工作,杜绝无检疫证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流入我县,为严防外疫流入做好具体工作。

8、切实落实措施,严密防范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发生

对禽流感防制知识进行大力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疫意识。在疫情易发期,关闭禽类及禽类产品交易市场,对从外省进入我县的禽类及禽类产品进行“查、堵、处”,杜绝禽类及禽类产品在我县的流通,严格防范禽流感疫情的发生。

9、狠下工夫,理顺禽类市场。多想办法,多找路子,坚决取缔禽类交易市场私屠滥宰现象。

10、严把扶贫整村推进项目畜禽调运防疫审批及隔离观察关,严防疫病发生。

根据《关于海东地区扶贫整村推进畜牧项目技术实施指导意见》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调运畜禽检疫审批制度,切实把好检疫关。检疫审批实行逐级申报,分级审批。审批过程中的防疫措施、产地疫情情况及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等严格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引进,杜绝疫病流行和外疫的传入,切实发挥畜牧兽医技术及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工作的重大作用,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11、加强动物防疫证照管理。分类建立档案,专人负责各类动物防疫证照的领取、保管、发放、回收工作。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管理工作要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在日常执法工作中,都能做到持证上岗,文明执法,规范填写各类动物防疫证照。

12、做好屠宰场免疫耳标的回收管理工作。将屠宰后动物的耳标及时回收,并对回收的耳标做详细的登记和核对,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销毁,防止耳标流失。

13、加强检疫业务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为了准确掌握全县检疫工作开展情况,将各乡镇兽医站每月上报的检疫业务报表数据安排专人汇总,按时报上级业务单位。

乐都县兽医卫生检疫站

篇(2)

一、加强学习,为做好纪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认真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好是每一个党员的基本要求。我所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不断把学习同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为广大群众做好示范作用。今年党支部为加强本所纪检工作力度,为此支部增设了一名纪检委员,并相应成立了由纪检委员、工会主席、职工代表、退休人员代表组成的纪检工作监查小组,使我所纪检工作队伍力量在原有基础上有了较大增强。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纪检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今年我所党支部将在纪检工作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不给消极腐败现象有可乘之机。我们要在狠抓制度的落实上面下功夫,要组织广大的党员干部加强对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还要抓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惩处力度,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在今年的纪检工作中,我们还要大力推行党务公开、院务公开、医疗服务及价格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对所内的财务收支管理、药品器械采购、人事等方面的工作要以公示的形式向群众予以公开,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都应当采取公示的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听取群众的反映,使决策更加符合群众的利益,更好地促进所内各项工作的发展。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篇(3)

我科室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以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为统领,围绕市县两所卫生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实行目标管理,积极开展以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工作,力争在全科室卫生执法监督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使我科室在医疗市场整顿、职业卫生工作,以及分管乡镇卫生监督工作方面,取得新的成绩,确保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医疗市场监督工作

1、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依法进行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对超出诊疗许可范围,出租、出借执业许可证、执业证书,非法行医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3、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加强对个体医疗市场消毒工作管理。

二、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1、通过与有关媒介的合作,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向全县有关厂矿企业发放《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资料。

2、开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项整治:主要是深入企业对职业病防治情况和防护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档案;加强对从事高危职业人员防护知识培训,举办高危职业工作人员防护学习班;开展有毒、有害及危害化学用品的专项整治:主要是对全县范围内的有毒、有害或从事高危生产企业以及厂矿重新进行验证、审核,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档案。对有毒有害企业法人及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用品的有关单位进行整顿。

三、乡镇卫生执法监督

在认真完成上述工作计划的同时,我科室根据所领导安排的任务,在分管乡镇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方面,将采取抓重点、抓典型的工作方针,重点在分管乡镇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等方面开展循环专项整治。

1、食品卫生工作:主要是积极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重点开展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肉及肉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型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2、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3、开展对洗浴、美容美发、大型宾馆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4、学校卫生工作:主要是开展学生食堂专项整治;开展学生饮用水、学生豆奶、学生营养餐专项整治,以及开展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

四、自身建设

篇(4)

2020年以来,山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加强与各兄弟单位的团结协作,紧紧围绕年度责任目标以及《动物防疫法》授权的法律职能和主管局委托的法律职责,强化措施,精心部署,进一步加强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加强各镇(办)监督分所和规模养殖场的指导和监管;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全力以赴打好脱贫攻坚战,积极配合农业特色攻坚战相关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止目前,共检疫动物143856头(只),不合格动物4头。检疫动物产品87.8万吨,不合格动物产品6.2吨。消毒车辆1120辆,开展监督检查85次,整改企业(单位)8个,电子出证2021份,帮扶贫困户20户。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有下列几项:

一、强化规模化养殖场监管。

一是规范规模化养殖场各项制度和《包联养殖场官方兽医职责》制度上墙;二是规范养殖场建立健全防疫、检疫、养殖等各种档案记录;三是明确了监管责任,督促了各养殖场相关病种的血清学检测工作,尤其是牛、羊的布鲁氏杆菌病的检测和鸡场的H7N9检测,达到以检促防为目的;四是严格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按时年报告制度;五是加强了对规模化养殖场的检查、抽查,规定每季度检查和平时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痕迹化管理;六是根据全县规范化规模养殖场风险级别,每场分别指定镇办一名官方兽医和县动监所一名官方兽医联合包联指导工作,确保全县规模养殖场向规范化管理方向发展。

二、进一步规范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

1.进一步健全各镇(办)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机构的设立。根据县政府督查室文件精神和镇(办)机构改革文件精神要求,对全县的18个镇(办)进行了督查,促进了镇(办)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设立挂牌和检疫人员的落实,并与全县18个镇(办)的动物卫生监督分所鉴定了目标责任书,夯实了动物卫生监督属地化管理责任。

2.强化产地检疫和H7N9防控工作。一是实行了动物检疫申报制度,全县18个镇(办)全面开展了此项工作,与144户养殖场(户)鉴定了目标责任书;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各项检疫操作规程和检疫程序,规范了动物及其产品的出证条件,明确要求了受理动物检疫时要严格按照出证条件审核,并有相应的抗体检测报告以及猪牛羊“瘦肉精”的抽检结果证明,否则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按文件要求,对禽类必须有21天内的H7N9血清学检测报告,从而确保动物产地检疫责任落到实行。

3.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工作。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家禽屠宰检疫规程》以及操作程序进行检疫监管,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进场关,二是严把屠宰过程同步检疫关,三是严把出场关)。全年来共检疫动物产品87.8万吨,不合格动物产品6.2吨,确保出场肉品安全。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举办培训班3次,开展“扫雷行动”执法次数15次,开展联合执法5次,清理小型屠宰场点3个,处理病害肉3.2吨。

4.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对全县镇(办)动物检疫、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进行了业务指导;二是每季度不同频次对全县规模化养殖场进行了监督检查;三是按时间节点对屠宰场进行“扫雷行动”,全年共开展监督检查130次,出具检查记录130 份,整改企业(单位)10个,立案查处5个。

5.加强家禽H7N9防控和跨省调运动物监管以及电子出证工作。一是对各镇(办)及漫川公路动物检疫站对家禽H7N9防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指导,并行文送达;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各镇(办)及漫川公路动物检疫站在畜禽跨省调运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对禽类要严格依据兽医实验室出具的H7N9血清学检测报告开展检疫工作,并严格执行到达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三是电子出证工作全面开展,截止目前共电子出证2021份。

三、全力以赴防控非洲猪瘟疫情

1.加强生猪违规违法调运监管。由交警、公安、农业、动监组成联动机制,在全县开展生猪违规违法调运“百日行动”,开展活动以来共查处8起违规调运生猪产品案件,无害化处理猪肉5.3吨,无害化处理违规调运生猪560头。

2.严格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进一步加强山阳县恒瑞肉制品公司的屠宰监管,安排6人驻场监管检疫,严把生猪进场关、同步检疫关和肉品出场关,严格无害化处理。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119号公告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工作。驻场官方兽医监督生猪屠宰企业按照“批批检 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工作。

3.加强生猪养殖场的排查和泔水饲喂生猪的监管。对全县的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整改,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镇(办)农综站,严禁泔水喂猪,同时进行抽查,目前对我县的五个较大规模生猪养殖场进行了排查和抽查。

4.认真做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根据县农业农村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开展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并组织全县生猪备案车辆备案人学习《生猪运输车辆非洲猪瘟防控措施》和《陕西省生猪运输备案车辆台账暂行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运输车辆备案6辆。

四、进一步做好精准帮扶工作

我单位承担着帮扶南宽坪镇老林村20户贫困户的脱贫攻坚工作。在今年的帮扶过程中,我单位全体干部全力以赴,积极做好档案资料和“八个一批”政策扶持,认真做好 “三排查、三清零”行动,对贫困户提出的问题全部解决到位,所帮扶的20户贫困户于2020年10月全部如期脱贫。

五、强化屠宰管理,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

一是按照市农业局年初的工作要点落实了畜禽屠宰监管责任,本单位落实屠宰、监管人员。市县与屠宰企业签订了屠宰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了企业责任主体和监管部门的责任,确保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制订了应急预案,确保了屠宰场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到位。三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各种记录和日常监管档案,并实行痕迹化管理到位,确保监管到位。四是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制订了专项整治方案,加强了监督检查以及重大节日的专门检查,严格执行生猪屠宰场监督规范,按要求进行逐项检查,对检查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全年共对屠宰场检查了20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0份,恒瑞公司法人做了整改承诺,到期后我们再进行整改验收,保障屠宰企业生产的产品合格不发生违法行为。六是恒瑞公司创建省级标准化屠宰企业,经过为期两年的准备,恒瑞公司屠宰场在省专家组实地验收后,顺利通过复核。

一年来,我们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人员不足,班子不齐。山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编制10人,现有12人,从畜牧中心借调2人,共14人。其中农业农村局借调3人(正式编制),山阳县漫川关动物检疫站2人(2名正式编制),恒瑞屠宰场驻场检疫3人(2名正式编制),纪委抽调1人(1名正式编制),单位办公室上班只有5人。承担着非洲猪瘟应急处置、全县养殖场监管和监督执法、全县动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监管等等,屠宰监管没有人员,打击私屠滥宰力不从心。

2.经费不足。一是2020年财政预算缩减,动物卫生监督经费从2018年的20万缩减到5万,含人头经费全年经费共8.8万元。二是机构改制前借调6名畜禽良种场人员10%工资约5万元没有着落。三是单位司机工资无法解决。

3.一是镇(办)级动物监督分所目前还有个别镇没有到位,致使动物卫生监督和屠宰工作存在隐患;二是县所和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经费不足,电子出证设施设备老化,很多已经无法使用,阻碍了电子出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终将影响养殖户动物及其产品的销售问题;三是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没有专门人员,经费预算少,致使一些监督工作缺失。这些问题的存在,我们将在下全年的工作中,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依托主管局的坚强领导,克难攻坚,以昂扬的工作热情,创造性的工作,全力以赴,为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2021年工作谋划

1.组织加强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动物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

2.继续做好脱贫攻坚的后续帮扶和巩固提升工作;

3.全力以赴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4.进一步加强动物养殖场规范化的建设工作,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5.进一步做好动物动物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工作;

6.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实现规模养殖场分级管理,促进防疫检疫规范化建设,强化镇办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的业务指导。

7.进一步加强恒瑞生猪屠宰场和广远肉鸡屠宰场的检疫监管及屠宰管理工作,强化对优源农业产业园的指导工作;

8.加强防疫监督和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管工作;

9.加快推进漫川关指定消毒通道项目建设工作;

篇(5)

以履行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为主线,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医政监督、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为重点,以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基础,加大部门协调与合作,努力推进卫生监督各项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是在职能交接前,认真做好餐饮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公共场所和消毒、涉水产品卫生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三、工作计划

(一)餐饮服务监管工作

1、餐饮服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部分领域监管职责的意见》(七政发[]9号)文件精神,卫生部门负责对咖啡店、茶楼(馆)、冷热饮店、酒吧等为顾客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在职能交接之前,我所将一如既往加强餐饮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同时加强与工商、质检、药监、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

(二)卫生监督重点工作

1、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二次供水单位。

(2)监督内容

①填写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二次供水单位信息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每年1-2次,覆盖率达100%,并做好卫生许可证换发证前的审核工作。重点检查市政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持证情况,制管水人员持健康证明情况,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制订落实情况,制水工艺情况,涉水产品情况等。对违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及处罚。

③开展水质检测.对市政供水单位—自来水公司的出厂水、末梢水在丰水期和枯水期分别检测2次,检测指标包括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对辖区内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余氯(如为稳定性二氧化氯消毒则不测)、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浊度、pH检测。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检查对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七类28种,以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为重点。

(2)监督内容

①填写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场所监管被监督单位档案。

②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1次以上,查处无卫生许可证营业、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等违法行为。

③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和美容美发场所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监督监测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3、学校、幼儿园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辖区内学校、幼儿园。

(2)监督内容

①建立学校、幼儿园信息卡和档案。

②开展学校、幼儿园卫生监督检查:以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卫生状况及饮用水水质情况为重点,加强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幼儿园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建设管理,对影响学生健康的学校、幼儿园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③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硬件建设,落实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制,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开展学校食堂卫生、饮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配合教育、工商等部门抓好学校周边卫生环境整治。

4、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计划

(1)监督对象

游医、个体诊所、营利性医疗机构。

(2)监督内容

①全面开展执业医师的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无证执业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违法行为。

②深入开展农村医疗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③采取联合多部门大行动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服务市场进行全面整治,及时查处非法行医行为。

④充分利用乡镇卫生监督员,畅通打击非法行医群众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发现非法行医线索。

5、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

(1)开展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对全区医疗机构开展1次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情报告、消毒管理、医院感染控制、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违法行为。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疫情报告、医疗废弃物管理、菌(毒)种管理等。是否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进行分析、调查与核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否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和业务指导等。

(3)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4)继续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冬春交替期间,可能出现的“非典、甲流、手足口病”的流行,强化各医疗机构、学校及公共场所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知识培训,增强意识。

6、医疗机构监督工作计划

①建立医疗机构档案。

②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经常性卫生监督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覆盖率100%。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执业资格、执业注册情况。依法查处擅自变更执业地址、扩大诊疗范围、私自转让或变相出借、出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聘用非法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卫生案件稽查工作

1、做好全区卫生案件的执法监督与稽查工作。包括案件立案、调查与处理;突发事件报告、调查、处置。

2、做好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受理和查处工作。包括对上级布置、交办的事项处置及完成情况、监督员行为规范的监督稽查。

3、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四)加强卫生法制建设

1、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行政执法职能,确定各执法岗位的职责、权限、工作标准,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建立并完善卫生违法案件协查制度、大案要案督查督办制度,依法严格规范并实施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加强卫生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

2、认真开展对卫生执法人员着装风纪、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制作、投诉举报案件处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稽查工作,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水平。

(五)加强卫生监督宣传工作

1、充分利用“3•15”、宣传周活动,开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全区群众的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安全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卫生执法环境。

2、举办全区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

3、在区政府网站和工作简报中公示卫生监督检查结果。

4、对大案要案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事关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任务非常艰巨,责任十分重大。各科室负责人、各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均要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高度来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承担起监管职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篇(6)

一、卫生监督协管档案资料应按上级文件、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投诉举报、转交案件、宣传培训、年度报表、被监督单位本底资料、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等项目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

二、档案分类及内容: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

2、计划总结:卫生监督协管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等。

3、会议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室召开或参加各类工作会议应留有记录。

4、投诉举报: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记录。

5、转交案件:卫生监督协管员向县卫生监督所转交案件的交接文字性材料以及处理结果。

6、宣传培训:卫生监督协管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参加县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及图片资料。

篇(7)

1、制定工作计划,责任落实到人。根据全所和街道工作的整体要求,制定监督站年度工作计划,量化工作目标,同时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2、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监督工作。根据街道重点地区卫生监督整治的工作部署,对香厂路留学路周边地区以及“三办”周边餐饮单位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违法行为我们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完成一般行政处罚12起,处罚单位均为餐饮单位,共计罚款39000元。

3、统筹安排工作,结合日常卫生监督开展抽检、延续等工作。一是完成了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工作,完成了辖区内住宿场所公共用品用具、公共浴室公共用品用具、冷荤凉菜、餐饮单位食饮具的消毒效果、游泳场馆水质等检测采样工作。二是对许可证将到期的单位,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提前下达卫生许可核发(延续)一次性告知单和行政许可申请表,进行现场勘验确认,对不符合原图纸的单位限期整改,合格的单位下达延续审批现场确认书,同意延续。三是完成了100%游泳场馆和50%住宿单位场所量化分级评定工作任务。评出a级单位户,b级户,c级户。四是加强监管,积极落实9月1日正式实施的《北京市现场制、售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摸清现场制、售饮水机底数,主动联系生产企业和安装单位,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批件和相关的水质检测报告进行审查备案,并现场检查,全面了解实际情况。重点检查制、售水机现场安装环境和卫生安全防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最后汇总梳理现场制、售饮水机情况,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进现场制售饮用水卫生监管日常化。

经过全体监督员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共计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60户次;公共场所172户次;生活饮用水28户次,处理群众投诉18起,全部办结,做到了有报必查、查实必究。较好地完成了日常卫生监督任务。

二、明确目标,全面推进建国60周年大庆保障工作

根据《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国庆60周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国庆60周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卫生监督站保障方案,国庆前全面完成对餐饮业、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100%覆盖一次的工作目标。国庆期间,在地区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庆保障结束后,全站展开讨论,及时总结保障经验,努力提高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全站每名监督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三、加强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水平

(一)食品卫生培训:完成对辖区内前门饭店、潇湘大厦等重点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培训中针对易发生食物中毒的主要环节进行了详细培训,提升了管理相对人的卫生知识水平和卫生意识,同时签订了责任书。

(二)公共场所培训:结合公共场所量化任务,完成了辖区内家住宿单位管理人员的卫生培训,加强了对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定工作的认识,同时也强化了对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宣传教育。

(三)生活饮用水培训:完成了辖区内24家二次供水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培训,以及2家游泳场所的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同时签订了责任书。

四、结合形势,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防控甲型h1n1流感

为充分发挥食品卫生执法职能,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监督站结合香厂路、留学路、华仁路及周边地区社会环境秩序联合执法常态管控工作,加强宾馆、餐饮单位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公共用品、餐具的消毒管理,注重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求各宾馆饭店和食品经营单位树立防范意识,加强晨检制度和消毒管理,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五、加强协作,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以街道办事处为依托,结合卫生监督的各项工作,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综治办牵头的多项专项整治工作。共参加综合执法次,出动监督员人次,监督车辆辆次。

篇(8)

1、卫生监督稽查的重要性

卫生监督稽查方面的工作的有效开展,主要是为了使卫生廉政管理以及行政执法方面的相关力度以及透明度进一步增强,使得行政执法相关的工作责任制度更加的完善,对那些在行政执法的环节当中徇私枉法、知法犯法、、随意处罚等行为进行查处的有效措施。

只有充分认识到卫生监督稽查所具有的重要性,才能够有效地保证监督稽查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开展监督稽查是法制监督的直接体现,能够有效弥补行政执法中外部监督的缺乏,推动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的相互制约与配合,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在法律的强制约束下依法办事。此外,开展卫生监督稽查还可以促进行政执法管理机制的完善,改进传统的管理方式,能够充分发挥监督稽查的管理职能,推动行政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

2、卫生监督稽查对卫生行政执法的作用

1)有利于维护人民和国家的利益,减少不良、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充分发挥良好作用;

2)卫生监督稽查机构能够及时了解并掌握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的开展情况和进度,为监督机构和上级行政机构的政策制定、任务管理提供可靠的依据,有效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有效发挥预防作用,从而确保卫生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

3)重点检查不同时期公共卫生、学校卫生、职业(放射)卫生、医疗卫生等社会卫生状况和工作重点以及出现的问题,并依法取缔地下非法窝点或无证经营单位;

4)及时发现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的失误和违法乱纪现象,便于对执法人员进行教育处罚和及时修正,维护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利于促进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监督稽查,及时发现处罚案件在主体资格认定、违法行为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执法文书书写规范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文书书写能力。

3、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开展策略

3.1树立强烈的卫生监督稽查意识

随着我国卫生法制的建设和发展,卫生监督稽查也相应发展。卫生监督稽查是对下级和监督机构内部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过程中遵纪守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卫生监督稽查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制度、长效机制、队伍建设和工作开展等多个方面。执法人员的行为和态度受到稽查约束、评判的直接影响,甚至会造成行政执法人员抵抗或反对稽查工作:而且稽查的对象较为复杂,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一,所以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卫生监督机构设置稽查部门,确定稽查工作的职责,要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都必须接受监督稽查,一旦在其执法工作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此外,由上级卫生行政监督部门直接管理稽查工作,稽查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工作汇报,集体讨论重大问题,确保稽查作用正常发挥。

3.2建立健全卫生监督稽查制度

卫生监督稽查制度应该涉及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明确禁止的行为、监督服务制度、监督执法人员的工作权利和责任、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监督稽查工作中禁止的行为、对稽查人员工作实施情况和执行态度的规定等,增加监督稽查工作的力度和透明度,此外还需要建立相应的举报投诉机制和管理处罚机制,提高对稽查人员管理的规范性和强制性,确保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实施。

3.3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稽查工作

3.3.1制定合理的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在制定工作计划之前,必须调查清楚监督稽查部门的基本情况,完全掌握卫生监督稽查的岗位设置、工作机构的具体情况和工作动态,明确稽查人员的数量。从实际出发,结合卫生部门工作要点,制定全面完整的监督稽查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将其作为对监督机构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和对稽查工作进行表彰的依据。

3.3.2加强对监督稽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卫生监督机构应该定期举办稽查培训和会议,对前一阶段监督稽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汇报,使稽查人员充分了解监督稽查的含义、重要性、职能、分类、形式和对稽查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增强培训效果。同时详细讲解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责任追究,并对监督稽查培训的内容和过程进行记录,将相关资料和文件汇编成册,供基层稽查人员参考学习。

3.3.3开展专项稽查工作卫生监督机构认真整理和筛选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处罚案卷,交由卫生监督稽查部门进行检查和评估。稽查人员根据评估量化指标对这些处罚案卷进行分类的评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归纳、汇总、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对于评分结果较低的监督机构予以批评或处罚,及时进行工作整改,有利于提高卫生行政执法的办案水平,减少或消除卫生行政中过错处罚的发生。

4、结束语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卫生行政执法工作管理作用的发挥,必须建立完善的卫生监督稽查制度,加强监督稽查工作的针对性和规范性,从而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刘洪,李元宾,陈慰,蒋昀.互联网舆情监测在卫生行政执法中的作用[J].上海预防医学,2014,05:274-275.

篇(9)

检查内容: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监督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含自备水源水厂供水单位)的饮用水生产过程和卫生管理情况;抽检集中式供水单位的进厂水(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水质卫生状况;开展集中式供水单位量化分级试点工作;对城市二次供水设施的卫生管理情况和水质卫生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统计对违法单位的查处情况。

二、检查范围及方法

(一)范围:检查全部镇级以上(含镇级、日供水量大于1万)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含单位自备水)和抽查地级市二次供水设施的水质及卫生管理情况。

(二)水质检验水样数、检验项目

水质检验水样数、检验项目按附表1要求进行。

(三)基本情况调查及表格填报方法

1.供水单位基本状况调查:对全部镇级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按附表2要求进行调查登记,每一个独立供水单位(水厂)填写一份,然后逐级汇总上报。

2.卫生管理情况调查:对镇级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情况均应按附表3内容进行调查,然后逐级汇总上报。

3.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各地市随机抽查的有代表性的30个二次供水单位按附表4内容进行调查,然后汇总上报。

4.水质检验结果填报: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附表1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并按附表8内容进行填报,送同级卫生监督所汇总上报。各地卫生监督机构根据附表8内容填写附表5、6、7的表格,然后逐级汇总上报。

5.各地监督机构对镇级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单位的违法行查处情况按附表9汇要求进行汇总,然后逐级上报。

三、工作要求

各地相关卫生部门应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和检查记录,认真审核、按时上报检查结果,保证本计划执行质量。

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应写明检验值、规范限值、检验结论等,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对检验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并按本计划规定的格式汇总填报。

对于监督检验不合格的样品,应及时通知供水单位,必要时要进行采样、检验及结果报告全过程核实确认,保证结果准确无误。

四、时间安排

(一)培训及准备工作:**年5月~6月各市进行本次监督检查的培训、宣传及准备工作。我厅将于6月中旬举办监督员和水厂负责人管理技术人员培训班。

(二)监督抽检时间:5月30日前各地将工作计划报省卫生监督所。7-9月进行集中式供水单位和二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包括水质监测。

篇(10)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监督体制,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执法水平;认真履行监督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

在卫生院公共卫生中设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一、具体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一般情况。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实施日常性卫生检查。

4.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7.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8.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9.卫生室卫生监督具体职责:

(1)依法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3)掌握辖区托幼机构、供水单位、餐饮机构基本资料

二、增强监管能力 加强队伍管理

1.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范督查行为,建立督查信息通报机制。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员着装和执法行为的督查,树立卫生监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的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实行报告制度。

2.加强队伍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系列知识讲座。注重抓好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综合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增强服务经济建设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意识。

3.强化社区、村管理。实行信息员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督查机构的监管作用。

三、突出监督重点 加大监督力度

1.加强食品卫生监督

(1)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乡创建工作,构建科学、高效、协调的餐饮卫生监管机制,完善监督执法网络体系,深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监督结果公示、卫生管理员制度、规范行政许可等措施,实现我乡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状况根本好转;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和应急处置管理体系,增强公众食品安全信任度;确保不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2)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广原料进货台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的行为。

(3)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活动,督促落实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的卫生质量安全措施。

(4)开展节假日食品卫生检查,做好假日、各种重要活动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确保重要活动和会议食品安全。

(5)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卫生典型违法行为。

2.加强医疗执业监督执法工作

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执业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健全并落实医疗执业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增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3.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测水平。

(2)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试点。

(3)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监督检查,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水平。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管理

根据本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等情况,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监护覆盖面,督促落实职业监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等工作。开展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

今年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重要的一年,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好。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范文二: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指导村级卫生室开展协管工作,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结合我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我辖区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和指导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依托现有公共卫生资源,建立县-乡镇-村卫生监督与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规范的卫生监督协管网络体系,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公共卫生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负责承办,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市卫生监督局开展经常性职业病防治街头咨询和宣传活动;乡镇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记录姓名、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是否在职或退休、住址、联系方式、接触或可能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发现日期、发现途径、咨询指导内容简述、有无报告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及报告方式、报告时间、报告接收单位(人)等,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乡镇卫生院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有生活饮用水被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或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

市卫生监督局、乡镇卫生院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卫生监督局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以及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调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具体人员组成见附件1。

(二)机构设置

乡镇卫生院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在其工作地点悬挂“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牌子,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业务管理。

(三)房屋及设备配置

1、房屋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15平方米

2、设施设备配置

电脑1台(含打印机)、数码照相机1台、电话1部、办公桌椅及文件档案柜。

(四)人员配备

1、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局从乡镇卫生院现有在册在岗人员中聘用,协管员申报条件见广卫函[20xx]38号文件要求。

2、每个中心卫生院应设置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专职协管员2名;一般卫生院应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其中专职协管员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市卫生监督局统一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服,着装上岗(配卫生监督协管制服费用由各院承担)。每个村设置1名卫生监督信息员,由村卫生室负责人担任。

3、乡镇卫生院应明确1名副院长分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但不担任卫生监督协管员。

(五)职责分工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对全市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卫生监督协管员取得《卫生监督协管员证》后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巡查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市卫生监督局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培训协管人员,核对服务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协管服务质量。

2、乡镇卫生院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督促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体检,办理健康证。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巡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局,并配合调查取证。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见附件4)、《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见附件5),并协助市卫生监督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局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配合市卫生监督局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村卫生室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业务培训

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卫生监督局具体实施,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重点培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等相关内容,提升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卫生监督基本专业技能和信息报告能力。岗前集中培训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培训可分2-3次进行。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组织村卫生室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个学时。

(七)规范化管理

1、制度规范化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制定统一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职责

( 2)卫生违法案件报告制度

(3)举报投诉案件办结回复工作制度

(4)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制度

(5)卫生监督协管学习培训制度

2、档案规范化

市卫生监督局应当建立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档案,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协管规章制度、信息报告材料、业务指导材料、培训材料、宣传材料、考核材料等。

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室应将以下项目作为档案的主要内容进行管理:

(1)综合性档案:卫生监督协管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机构下发的文件、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总结、汇报材料、宣传材料等;

(2)行政相对人档案。行政相对人档案材料主要包括行政相对人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基本情况、经营面积、从业人员数量、“两证”持证情况及场所卫生状况等基本情况;

(3)专题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登记表》、《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等巡查表、证据材料、协查材料、信息上报电话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职业卫生咨询指导材料、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材料等其他档案材料。

3、工作规范化

按照高效、统一、量化原则,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切实履行好协管职能。

(1)协管范围内的被监管单位的卫生监督覆盖率必须达到100%。每次检查必须制作《现场巡查记录》(见附件6)。对有问题的单位必须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附件7),督促其整改。

(2)卫生监督协管员(每次不得少于2人)每周外出检查2-3次,并能及时完成上级卫生监督机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开展专项检查完成率必须达到100%,要求每一专项检查有计划,有总结。

(4)对群众投诉举报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到市卫生监督局,并协助卫生监督员做好查处工作。市卫生监督局查处完毕后,要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卫生监督协管室,卫生监督协管员将查处结果存档。

(5)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上报,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局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宣传活动。

(7)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季度要对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监管能力。

(8)卫生监督协管员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先填写《现场巡查记录》,再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卫生监督意见书》加盖市卫生局公章,其内容只可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不得出现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语句。

卫生监督协管员制作的《现场巡查记录》只可作为行政处罚的参考性依据,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八)经费使用管理

1、经费用途: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中统筹安排,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效益,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2、项目补助标准:按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xx〕5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经费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不得改变补助经费用途,不得弄虚作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不得随意克扣、截留村级相关补助。

(九)考核评估

市卫生局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我市 重点卫生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协管工作责任书,根据《湖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鄂卫发〔20xx〕52号)、《湖北省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和《广水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见附件8)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考核1次,年度考核在10月底完成,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结算挂钩。

市卫生监督局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考核评估,主要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的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平时考核结果占全年考核得分权重40%。

市卫生监督局和乡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卫生监督协管员要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经再次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解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基本公共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市卫生监督局、各乡镇卫生院要在7月底之前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制定工作方案、计划、健全相关制度,做好协管人员落实和任务布置工作。

(二)强化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市卫生监督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各专业法律、法规以及规范的培训,组织多形式的教学模式,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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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任务目标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主要任务是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的要求,协助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访及报告、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职业卫生咨询指导以及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目标是通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实现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权益。到2013年底,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建立卫生监督工作站,配备卫生监督协管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都聘用1名以上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体系

(一)卫生监督协管机构设置。在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卫生监督工作站,接受上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和业务管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业务工作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管理和考核。

(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配备。每个卫生监督工作站至少配备4名以上在岗的工作人员,专、兼职负责本区域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卫生监督工作站负责人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担任。在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聘任1-2名卫生监督信息员。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聘任与管理。卫生监督协管员应当具有公共卫生、医学或法律类知识,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能胜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经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后,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报区卫生局备案;由区卫生局统一颁发《卫生监督协管员证》,报市卫生局备案。卫生监督协管员统一配备卫生监督标志服,不佩戴号码胸牌。协管员的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实行双重领导,日常工作管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协管业务工作由县级卫生监督机构统一管理。

卫生监督信息员应当具有医疗、卫生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医(技)士以上职称,能胜任卫生监督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由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聘任、日常管理,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工作站进行考核。

(四)房屋设备配备及管理制度。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办公用房以及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卫生监督工作站悬挂标牌,配备办公桌椅、电脑、电话、取证设备、文件盒和档案橱等办公设备。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主要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协管员工作职责、廉洁自律规定、投诉接待制度、案件交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等。

四、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责任

(一)区卫生局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督导。区卫生局制定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卫生监督工作站,明确卫生监督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任务分工,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顺利开展创良好条件。

(二)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实施管理。制定全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计划、检查考核标准等、指导全区协管员培训;对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实施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医疗机构为辖区居民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依法处理协管员上报的公共卫生问题和违法案件。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承担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负责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落实办公场所及设施设备,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管理,按照服务规范开展协管服务工作,并及时做好信息收集、信息报告等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质量。

(四)卫生监督协管员履行卫生监督协管职责,掌握被协管对象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按规定开展巡查,填报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协助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对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工作指导,汇总上报其提供的有关信息。卫生监督协管员无行政执法权(有执法证的除外),其检查记录可作为案件来源。

五、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机制

(一)加强培训,全面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水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全区卫生监督协管员骨干培训。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制定我区的具体培训计划,加强对协管服务的培训指导,使协管员熟悉服务流程和工作要求,提高协管服务指导水平和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能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站级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到2013年底,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参训率达到100%。

(二)规范管理,全面塑造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标准化形象。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行全市“六统一”,统一规定“卫生监督工作站”标示牌样式及悬挂位置;卫生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证件样式;卫生监督工作站上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内容、制度、职责、流程的内容及样式;卫生监督协管档案管理;卫生监督协管日常使用的表格文书格式以及协管员统一着卫生监督标志服,促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