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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设计合同大全11篇

时间:2023-01-25 05:06:15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装饰装修设计合同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装饰装修设计合同

篇(1)

工程地址:

乙方: 深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号:

地址: 法人代表: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装饰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设计工作概况

1.1设计工作流程

1.2 设计收费标准及工作范围表

第二条 设计内容 本设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设计

2.1.1 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个人喜好、投资计划等),乙方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此部分设计内容包括:

①效果图 壹张

②平面结构图 壹张

③天花平面图 壹张

④平面布置图 壹张

⑤地面材质图 壹张

⑥主要材料的确认

2.1.2 乙方提供的方案图纸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阶段工作;

2.1.3 若乙方提供的方案,改变了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甲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4若甲方要求改变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乙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5设计周期: 天(日历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阶段:施工图绘制

2.2.1 在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进行施工图绘制,并向甲方提供全套图纸;

2.2.2 按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及施工图所需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

2.2.3 施工图绘制周期,签订施工合同后 天。

第三条 设计费支付方式:

3.1 乙方按套内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收取设计费,总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3.2 付款方式:

3.2.1 双方签订本合同即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60%作为订金,即:

元;(注:若总设计费的60%总金额少于XX元的,则该订金为XX元,且则须一次性付清)

3.2.2 签定施工合同时即结清设计费尾款。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4.1 甲方:

4.1.1 确定一名甲方代表 ,在整个设计、施工过程中作为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材料给予确认;

4.1.2 若甲方在已签字确定设计方案的情况下,需另外重新出方案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若甲方对方案不满意,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做,若多次重做仍不满意,甲方有权终止设计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订金的一半,但不得带走任何形式的图文资料纸;(注:乙方不予返还的订金数额最少为XX元)

4.1.3 配合施工图交底;

4.1.4 配合材料的确定;

4.1.5 参与竣工验收。

4.2 乙方:

4.2.1 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投资计划、个人喜好等)进行方案设计;

4.2.2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所需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

4.2.3 根据甲方签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绘制;

4.2.4 现场指导施工及疑难问题的解决;

4.2.5 参与施工交底;

4.2.6 根据甲方需要可提供1个工作日内的配饰物品的选择指导。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3乙方未按时提交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4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将支付给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订金不予返还。

5.5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工程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该免收的部分设计费作为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6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遭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千分之三的赔偿金。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7.4 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篇(2)

室内环境设计的定义

室内设计是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所处环境和相应标准,基于一定设计理念和物质技术手段,对建筑物室内环境的空间及界面、家具、灯光、陈设和绿化等要素进行的组织与设计,从而创造合理、舒适、优美的、并具备鲜明特色和独特艺术吸引力的室内环境。这一空间环境既具有使用价值,满足相应的功能要求,同时也反映了历史文脉、建筑风格、环境气氛等精神因素。

博物馆陈列设计的定义

《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卷》对博物馆陈列的定义是:“以文物、标本和辅助陈列品的科学组合,展示社会、自然历史与科学技术的发展过程还规律或某一学科的知识,供群众观赏的科学、艺术和技术的综合体”。

另一说法是:“博物馆陈列是在一定空间内、以文物标本为基础,配合适当的辅助展品,按照一定的主题、序列和艺术形式组合成的,进行直观教育和传播信息的展品群体” 。

博物馆陈列设计和室内环境设计的相互关系

1.空间的定位

从定义得知,室内环境设计是以一定的建筑空间为依托的,《文物教材中国博物馆学基础》的定义同样提到了一定空间内,而《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卷》的定义是没有提到空间一词。我的看法,不是《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卷》对博物馆陈列的定义不全面,而是一种发展。《中国大百科全书・文物・博物馆卷》是90年代出版的,《文物教材中国博物馆学基础》是80年代出版的。可以这样理解,80年代以前中国博物馆的陈列还停留在室内空间的范畴内,到了90年代已经跨越了这个范畴,延伸到了室内空间以外的范围,是一种理念的进步。而室内环境设计是不能脱离空间及界面的,这就是博物馆陈列和室内环境设计在空间定位上的区别,当然大多数博物馆还是要以建筑室内空间为依托的。只是空间的划定要求不同。

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在博物馆出现了虚拟现实技术的空间运用。虚拟现实是近年来出现的高新技术。是利用电脑模拟产生一个三维空间的虚拟世界,提供使用者关于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的模拟,让使用者如同身历其境一般,可以及时、没有限制地观察三度空间内的事物。这就为博物馆陈列设计开拓了更为广阔的运用空间。

2.材质取向的不同

博物馆陈列用材品种繁多,几乎包括人们认识的各种材料。我国目前还没有专为博物馆陈列、展览制作用材的厂家,基本上使用的材料为室内外装饰、装修材料,大体分为:竹、木材、玻璃、陶瓷、金属、石材、人造石材、塑料、纺织品、有机涂料(油漆)、胶粘剂、常用小五金等。虽然二者使用的材料相同,但取向有很大的区别。室内外装饰、装修材料在博物馆的陈列中只能是辅助材料,当然它是必不可少的。“文物、标本和辅助陈列品”才是博物馆陈列的“主人”,所有的材料应用都必须服从“文物、标本和辅助陈列品”的需要,而室内外装饰、装修材料本身就是室内外装饰、装修的“主人”。它们的区别就在于“主体”与“辅体”、“主人”与“仆人”的关系。

它们二者都是空间艺术,都是为人的活动提供空间、都具有实用功能的空间设计,它们具有共通之处。陈列展览设计应该从建筑、室内设计中吸收、提炼并加以运用。

3.造型取向的不同

博物馆陈列的所有造型均为陈列主题服务。主要造型是陈列设备的设计,它除了实用功能外,同样具备审美功能,它的类型是:陈列柜、假墙、展板、标牌、台座、屏风等。在展示空间里人是知觉空间的基础,一切的展示都是人与物之间的相互关系,情感传递就是建立人与展示环境与商品(文物、展品、辅助展品)之间的一种互动。要到的这个目的,设计者就必须在设计时,从各种形态好形式中去寻找表达语言,用艺术手法来满足人的精神和物质的双重需求。室内设计的造型主要是室内界面、家具陈设的设计。

4.灯光取向的不同

光是室内设计和博物馆陈列设计的基本要素之一,它直接关系到人们对其他要素的感知。对光的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最终的效果。但室内设计和博物馆陈列设计在光的应用和处理上也存在差异,这是由它们要表现的对象不同造成的。从照明方式来看,两者大体相似分为:1.整体照明;2.局部照明;3.重点照明。室内设计的重点为整体照明、和局部照明。整体照明主要是靠漫反射光源漫射整个环境,比如客厅、大厅等;博物馆陈列的基本照明即在陈列空间的顶部上有规律地安排灯光,均匀的明度照亮地面和壁面,使人能看清陈列品与陈列说明文字。重点照明是固定发光装置将产生的光线聚焦在空间的某一个点上,这种方式的照明博物馆陈列的重要部分,因为博物馆的陈列是以表现突出实物为主,采用这种方式强调、刺激、重点突出实物的效果。可以表现展品的仪态造型、刻划展品的色泽感,或使展品与背景之间产生出空间感,以特殊的色光烘托出一种气氛的展示效果来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室内设计重点照明主要用在艺术品的陈设上,以博物馆的陈列相比,比重小的多。但值得一体的是,博物馆的灯光的使用一定要考虑灯光温度和射线对文物的伤害。

篇(3)

装饰设计合同范本1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约:

4.设计工程范围:

二、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人民币 (按以上2(1)支付的人民币定金自动转为首期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后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立面图。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收到设计费案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提交成果

序号图纸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

1 装修设计方案图 1套平面、天花、主要立面 年 月 日前

2装修施工图 1套平面、天花、立面、剖面、大样、年 月 日前备注

1、《装修施工图》为PDF文件且应达到施工队依图施工之深度;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

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7.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8、乙方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设计费人民币

元。

9、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五、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

元,( ),即 元/㎡。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 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 元。(-);

(5)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

按每日100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

甲方(签字盖章):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 日

装饰设计合同范本2发包人:

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承包人:

委托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依照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预算表。施工图纸)。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预算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或开工前三日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 支付 元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 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1.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字)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人:_____________ 法定人: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饰设计合同范本3委托方 (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项目的设计工作,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协商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内容及费用:

工程项目:

建筑室内面积: M2 收费标准:/ M2 室外花园面积: M2 收费标准:/ M2 预计设计费: 元 ( 以上设计费用不包含消防审批出图)注:

二 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交以下设计基础资料。

1) 原建筑平面蓝图及现场尺寸。

2) 其它补充材料。

三 1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 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图设计工作。

2 在年月日之前,乙方完成设计图扩初部分出图工作。

3 在施工图扩初方案经甲方审批通过并在乙方接到书面批复意见后天内完成确定的全部施工图(扩初加节点大样)。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设计方案返工,每重做一轮方案,应另行支付乙方本工程设计费的50%。甲方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付清相应阶段的设计费。

5 乙方应根据甲方书面要求对设计进行调整,但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并给乙方合理的设计周期,若工作量变化较大,则双方应协商后适当延长设计周期。

6 设计制作总工期天作为乙方的总控制进度,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周期延长,则乙方总控制进度相应延长。

7乙方的每一程序设计制作均以书面确认书形式报与甲方批复并签字认可,方可进行下一程序。若甲方在收到乙方确认书起七日内未作批复,则表示默认该方案。

四 乙方按上级规定标准收取设计费,具体如下:

1.签定合同即支付50%设计定金。

2.平面方案及效果图方案确定即支付30%设计费。

3.整套施工图完成交底即支付10%设计费。

4.施工进度现场跟单结束即支付剩余10%设计费

5 甲方提取全部的施工图时需付清余款,乙方拒绝甲方以任何理由先取图后付款;

6 由于甲方原因停止设计,按已完成的设计进度收费。甲方如需乙方编制预算或出效果图则另行收取:预 算: 效果图(制作费): ( 元五 双方职责:

(一) 甲方:

1 按时向乙方提供本工程设计所需基础资料;

2 按时答复乙方设计内容的认可意见并签字,按时支付合同规定的各阶段设计费; 3 维护乙方的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他方重复使用;

4 设计阶段完成后,负责设计文件的审批及有关工作。

(二) 乙方:

1 按时交付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的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图纸(A3)共计甲方另需增加份数,乙方核收增加份数的成本费(每份 元);

2 对施工图进行一次性技术交底(具体时间双方商定),(如需现场施工跟单,跟单次数及相关费用另计),参加竣工验收;

3 在施工过程中,设计人员应及时做好施工配合工作。

六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时提供设计基础资料,造成设计工作停工或窝工,应按照乙方的实耗工日增付费用,同时乙方设计进度向后顺延;

2 由于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并就支付乙方已完成部分工作相应的费用后,合同相应失效;

3设计过程中甲方变更设计原则和基础资料或因提供的基础资料有误造成设计停工、返工或需重作设计时,甲方应增补设计返工费或结清原合同规定的已完成设计工作的设计费,另行签订。

七 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提交设计图纸,应偿付逾期违约金。

2 乙方由于设计严重错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应部分或全部扣罚与该部分相当的设计费, 并应负责完成补救设计;

3 单方面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给甲方。

八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完成合同所规定各项内容后即自动失效。

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篇(4)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址:

1.3 施工内容; 装修预算书中的全部工程项目和内容;

1.4 委托方式:( )包工包料;( )包工部分包料;( )包工不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1.6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合同价款

2.1工程合同预算价款为 元人民币(以工程预算书价格为准)。

2.2工程合同结算价款,由工程预算书中工程项目单价及装修工程实际工程量合计,和装修工程增减工程项目及价格组成。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第三条:工 程 监 理

3.1装修工程监理,由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定《工程监理合同》。

3.2委托 监理单位进行装修工程监理,监理单位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 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3.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配合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第四条 施工图纸

4.1甲方按照装修设计合同中提交的设计图纸,提交施工图纸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责任及义务

5.1 提供确认图纸和 原始水电线路图纸;

5.2 腾空或部分腾空需装修的房屋,清除影响施工障碍物;

5.3 办理物业管理相关手续,通水通电;

5.4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通道、电梯、消防设备等公共设施的使用和保护;

第六条 乙方责任及义务

6.1 按照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6.2. 提供所需材料清单(含规格、数量)和材料进场时间表;

6.3 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

6.4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5.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第八条 工期约定及延误

8.1 公休日工期照旧,重要的节假日经协商放假时,工期顺延。

8.3如因甲方提供材料延误或中间工程验收不及时产生停工和误工,竣工时间顺延。

8.4 如非甲、乙双方原因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按累计时间核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竣工时间依累计工作日向后顺延。

第九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的约定

9.1 经甲方、乙方及监理工程师协商,并一致同意,分以下阶段验收;

9.2 工程验收依据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签证;

9.3 工程验收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为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和深圳市建设局《深圳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9.4 验收合格项目,双方签字确认;不合格项目限期整改,另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第十条:工程支付款

10.1 经双方协商,以如下第 条方式支付工程款:

10.2 支付方式:

10.2.1 甲方按预算金额分四期支付工程款

第十一条 保修条款

11.1 保修前提条件为竣工验收合格和甲方付清尾款;

11.2 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

11.3 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保修;

11.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人为造成的损坏和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不于保修;

11.5 隐蔽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其他项目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免收材料与人工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因乙方原因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预算价款1%或 元(人民币)罚款并支付对方;

12.2 因甲方原因延迟工期,每日按工程预算价款1%或 元(人民币)罚款并支付对方;

12.3因工程质量原因返工属违约,根据违约责任按返工材料和人工费用金额的15%支付对方违约金;

12.4 双方由于设计问题意见不同造成停工误工,延误工期不以违约论处;

12.5 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方,应向对方按合同预算总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

13.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变更、终止与失效

14.1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4.2 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在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工程清算,订立终止合同协议书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提出合同终止一方应以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5.2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篇(5)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法人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行业准入证号码: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施工地点:_________。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3.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_____。

4.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4及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5)。

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7.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见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19《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1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1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3.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GB/T18883-2019《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否执行;

(2)_________。

第三条 丙方的责任

1.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_________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若甲方对以上丙方组织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均不满意时,丙方有义务再次组织新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与甲方接洽。在甲方与设计施工单位接洽过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免费咨询服务,以协助甲方挑选实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设计施工单位的免费设计。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2.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

材料验收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工程监理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4.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GB50325-201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环境检测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5.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6.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7.负责与合同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_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

开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2.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_________份。

3.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4.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6.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7.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8.指派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如有需要),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甲方(签章):

篇(6)

法人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行业准入证号码: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_____。

1.4 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4及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5)。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见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否执行;

(2)_________。

第三条 丙方的责任

3.1 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_________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若甲方对以上丙方组织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均不满意时,丙方有义务再次组织新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与甲方接洽。在甲方与设计施工单位接洽过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免费咨询服务,以协助甲方挑选实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设计施工单位的免费设计。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2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

材料验收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3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工程监理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4 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环境检测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5 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 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3.7 负责与合同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_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

开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4.2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_________份。

4.3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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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 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篇(7)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甲方)给设计人(乙方)的委托书;

2.2 发包人(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

2.3 设计人(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判断:

3.1 本合同书;

3.2 发包人(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 。

4.2工程地点: 。

4.3建筑类别: ;建筑现状: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五条 设计程序

5.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上门为设计项目进行勘测丈量,并确定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第一设计阶段)的时间;完成包括原建筑室内房型图、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及局部立面、透视图等各 套。

5.2乙方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第二设计阶段完成的时间,完成初步设计方案修改图及立面图一套。

5.3乙方完成第二套设计阶段图纸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完成第三设计阶段修改图及水、电、风全套图纸,主要装饰材料表及装修估算书的时间。

5.4乙方完成全套图纸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与设计师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确定全套图纸交图时间。

5.5其他: 。

第六条 (甲方)向设计人(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七条 设计人(乙方) 向发包人(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八条 图纸修改和图纸交底:

8.1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如有更改意见,可向乙方提出,并约定设计时间进程,由双方签字确认。

8.2施工过程中,设计师必须保证有 次至 次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和现场指导施工,以使工程施工达到设计效果。施工后,设计师应协助甲方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8.3交底对象为该设计项目的施工方,甲方应同时参加交底。

第九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

9.1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 元,经双方协商,甲方支付的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 元。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9.2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首期设计费为设计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3初步方案经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为设计总价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4第二设计阶段图纸经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设计费为总价的 %,即人民币(大写) 元。

9.5全套图纸完成后,甲方付清设计费余额。乙方将装订成册图纸(共 套)交于甲方。

上述具体付款日期以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首期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设计费 %支付;超过一半的,按设计费 %支付。

10.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的设计费用不予退还。

10.3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设计费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违约金;

10.4乙方交付的图纸不符合约定、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的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大写) 元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10.5乙方未按照约定进行交底及竣工验收工作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大写) 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甲方) 份,设计人(乙方) 份。

11.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乙方)不得指定装饰材料、供货商。

11.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个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管辖,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发包人(盖章):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装修工程设计合同范文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名称:

本设计工程设计师: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位于 的装饰装修设计工程(以下简称设计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工程地点 。

二.设计内容

1张,其中。

2.施工图全套,其中包括 。

3.设计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设计费

总计 元;税金另计。

四.付款方式

1.设计费在签定合同时收取50%订金,效果图交付时收取30%,全部图纸交付时收取20%余款。

2.设计师免费三次亲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食宿、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超过三次的费用当日收取( 元/天)。

五.所有图纸在签定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交付。

六.设计方案变更不得超过3次(不含3次),每增加一次,另增加设计费 元。

七.该设计工程如由乙方施工,设计费的50%在工程结束后冲抵等额工程尾款(如施工合同未能执行完全,本条款自动取消)。

八.如该工程由乙方施工,第四款的第二条将自动取消。

九.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设计订金不予退还,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双倍返还设计订金。 本设计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修工程设计合同范文三发包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担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及精装修设计技术要求。

2.2 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及文件。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等。

第三条 设计内容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范围、内容、要求、建筑面积、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注:设计计费方式:按精装修工程设计概算计费。

第四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4.1 甲方发包人将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包括:

4.1.1 精装修设计技术要求提交时间:

4.1.2 建筑施工图提交时间:

4.1.3 暖通施工图提交时间:

4.1.4 给排水施工图样提交时间:

4.1.5 其他资料:

4.2 甲方对上述文件的及时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适用性负责。甲方不能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进行设计。

第五条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及时间

5.1 乙方应根据设计工作进度计划向甲方交付的设计图样及文件:

5.2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每半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的设计工作情况介绍,必要时,甲方将临时组织设计工作专题汇报会,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参加并做好相应准备及配合工作。

5.3 乙方除提交第5.1条规定的设计文件外,必须同时提交文件的数字化产品1份。数字化产品(电子文本)的载体应是计算机光盘。

第六条 设计费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总设计费为人民币万元。

6.2 总费用除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外,不因其他任何原因给予增加,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费用。

6.2.1 设计人完成本合同第三条中全部工作内容,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文件所需的费用。

6.2.2 设计人修改、完善图样,提供设计技术交底及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的费用。

6.2.3 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派往现场设计代表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费用。

6.2.4 如有必要,乙方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聘请专家、顾问公司所发生的费用。

6.2.5 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费用。

6.2.6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所发生的费用。

6.3 以上费用均视为是包括所有应缴税费的费用。

第七条 设计费的支付

7.1 设计费以发包人批准的投资估算为基数,按照设计人的中标费率确定,分阶段进行支付,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第八条 对乙方的管理、配合

8.1 由建筑主设计人提供基本设计条件(含电子文件)、设计参数等,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设计图样后交由建筑主设计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建筑主设计人的审图章给予确认,以确保精装修设计与其他设计成果不发生冲突,并保证项目总体设计目标(包括限额设计目标)的实现。

8.2 甲方委托建筑主设计人提供精装修设计技术协调工作和部分专业设计顾问服务。乙方应适时与建筑主设计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充分尊重和听取建筑主设计人的意见。必要时,乙方可提请甲方组织协调乙方与建筑主设计人的沟通。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 甲方责任

9.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二、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设计。

9.1.2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时限15天,乙方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与甲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确定提交设计图样及文件的时间。

9.1.3 甲方正式确认乙方提交的施工设计图样后,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做很大修改(占50%以上),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要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费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费,增付设计费的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9.1.4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

9.1.5 甲方应为乙方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9.2 乙方责任

9.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9.2.2 乙方的设计范围及责任不包括以下各项:

9.2.3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如甲方需提前进行精装修施工招标,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符合招标要求的扩初设计图样资料。

9.2.4 乙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过原定范围的内容作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

9.2.5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样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所赔。

9.2.6 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精装修施工需要提供设计现场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括在本合同总设计费中。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为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对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核实后足额支付。

10.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

10.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

10.4 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同时,乙方还应按国家及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数超过X份,乙方另收工本费。

11.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对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11.3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甲方可根据需要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乙方设计人员参加。

11.4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11.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6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7 本合同一式两份。

篇(8)

委托人:_____ 身份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

乙方(承包人):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____

委托人:____身份证号:___联系电话:___行业准入证号码:____

工程设计师: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丙方:_____ 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联系电话:______

委托人:____身份证号:______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

1.4 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4及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5)。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年____月___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元,金额大写:____(见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否执行; (2)____.

第三条 丙方的责任

3.1 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_________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若甲方对以上丙方组织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均不满意时,丙方有义务再次组织新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与甲方接洽。在甲方与设计施工单位接洽过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免费咨询服务,以协助甲方挑选实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设计施工单位的免费设计。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2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 材料验收单位为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___)。

3.3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工程监理单位为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_____)。

3.4 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环境检测单位为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____)。

3.5 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 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3.7 负责与合同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_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 开户名:_____开户行:___ 帐号:______

4.2 开工前___

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___份。

4.3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____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 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 指派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如有需要),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第五条 乙方责任

5.1 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5.2 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5.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5.4 积极配合甲方委托人和丙方开展正常工作。配合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5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并支付物业管理所收的相关费用。

5.6 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一般材料的损耗率应不高于____%,特殊材料损耗率的约定:____.乙方施工所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以上约定的部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5.7 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后,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___%,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5.8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前,乙方作预算造价;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参照同类工程价格调整相应费用,并告知丙方。

6.2 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必须在增加项目施工前一次纳至丙方指定的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由甲丙双方监督发放(参见4.1款及附件7:《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变更单》)。

6.3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三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并约定:甲方单方面要求减少施工项目所对应的费用(以工程预算为基础),应划拨%给乙方作为补偿;乙方提议或要求减少施工项目,经甲方及丙方同意后,其对应的费用按原预算的100%在工程完工后返还给甲方。

第七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两方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变更单,并告知丙方。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告知丙方。

7.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7.3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7.4 因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丙方承担。

7.5 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甲乙丙三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并告知丙方。甲方自接到通知起___日内组织工程验收,___日内组织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根据国家标准,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须于竣工七天以后进行),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和丙方,另定

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看管等费用另行约定)。 当甲方接受丙方组织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时,丙方有义务督促相关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并协助验收;因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原因造成验收延迟时,由工程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担负延迟责任。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详见附件8:《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质量验收单》)。

8.3 甲方委托的工程监理代表与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以顺延。

8.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___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___年。同时由甲乙两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详见附件 9:《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保修协议》)。

第九条 关于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约定

9.1 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甲方。

9.2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根据甲方书面认可分___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在保修期满后,并无发生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时一次结清。

9.3 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丙两方提出工程确认(阶段验收)及拨款要求后,甲方和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前期工程确认或阶段验收,并在确认或阶段验收达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甲方或丙方对前期工程提出异议时,应在异议解决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

9.4 除尾款外的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件10:《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

9.5 本合同工程款在存放于特约帐户时所产生的利息归__方所有;每批次工程款划拨手续费用由____方支付。

第十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0.1 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10.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乙方发现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乙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3 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它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10.4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甲方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1.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1.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____的违约金。

12.4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2.5 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__的违约金;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约定同意甲方提取工程结余款,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结余款千分之___的违约金。

12.6 开工后,甲方提出提前完工的要求,乙方遵照甲方需求,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每提前一天,甲方应奖励乙方人民币___元。

第十三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3.1 甲乙两方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由丙方进行调解,或提请其他个人或组织调解。

13.2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____种解决方式: (1)提请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

14.1 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14.2 施工期间,若甲方或丙方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与乙方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乙方交涉无果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14.3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门钥匙交还给甲方。

14.4 工程竣工经丙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乙方可优先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14.5 其它补充约定: (1)_____. (2)_____.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15.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委托人(签字):___委托人(签字):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章):________

篇(9)

设计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方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设计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子北采油厂生产办公楼工程

2、甲方委托设计工程项目地点: 子长县杨家园则白家园则村

3、工程设计期限: 30天,自交纳定金次日起计算。

4、设计工程面积:10486平方米

第二条 设计项目:

1、装饰设计:室内六面体

2、软装饰设计:、布艺、窗帘;

第三条 设计收费

1、设计费总价:(大写)十壹万伍仟元,¥115000.00 。

2、设计定金(大写)贰万叁仟元, 23000元。

第四条 设计文件标准与深度:

1、甲、乙双方约定,设计文件标准为陕西省装饰装修行业标准。

2、甲、乙双方约定,初步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图纸:

(1)室内平面布置图

(2)地平布置图

(3)室内顶棚布置图

(4)主要空间的透视图

3、甲、乙双方约定,全套设计文件除初步设计方案所包含的设计图纸外,还应包含以下图纸和材料:

(1)设计图纸目录

(2)设计及施工说明

(3)部分节点详图

(4)装饰装修材料表

第五条 设计程序及设计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

乙方收到设计定金后应于 3日内上门为该项目勘量。勘量结束后,甲方应于 7日内支付乙方第二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30 %,计人民币(大写)叄万肆仟伍佰元千元,¥34500.00)。已收定金抵作

第二阶段设计费。

2、第二阶段:

乙方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应在 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扩初设计方案,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3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第二阶段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7 日内支付乙方第三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30 %,计人民币(大写)叄万肆仟伍佰元千元,¥34500.00)

3、第三阶段: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阶段设计费后 7日内完成第三阶段全套图纸,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3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全套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7日内付清设计费余额,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共计 套设计图纸。

4、第四阶段:

乙方在工程开工时应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到现场指导施工不少于 3次,以达到设计效果。

第六条 设计方案修改: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文件的,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所变更的项目进行重新设计的,需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2、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图纸

(2)项目造价

(3)主要材料明细单

3、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需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

2、甲方对设计方案确认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所约定的费用。

3、乙方进行图纸交底时,甲方应参与。同时安排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做好交底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乙方设计方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完成售后服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设计费不予以退还。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设计费。

2、甲方对设计文件延期确认的,乙方设计期限顺延,甲方超过7天不确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0.5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30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4、乙方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0.5的设计费。

5、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的赔偿金。

第十条 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应向乙方支付每天300元的赶工费。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双方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申请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协助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

①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潢设计合同范文二委托人: (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 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 委托及工作内容

1.1 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 ___先生担任,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 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 行政楼1F、2F、3F、4F、5F及顶层。

首层

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接待前台

-会议室、洽谈室、音控室、茶水间、产品展示区

- 宾客电梯厅、玻璃旋转楼梯

-男女卫生间

第2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洽谈室、办公室、茶水区

-男女卫生间

- 客用楼梯、玻璃旋转楼梯及公共区域

第3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会议室、办公室、茶水区及公共区域

- 男女卫生间

第4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办公室、茶水区、弱电间及公共区域

-男女卫生间

第5层及顶层

- 宾客电梯及通道及公共区域

- 会议室、董事办公室、董事长办公室、茶水区

- 男女卫生间

1.3 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 服务范围

2.1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电气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2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

3. 内装设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 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标准,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 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装修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A.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等。

E.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 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 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业方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 设计方需将用于施工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

(a) 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 图表详列家饰、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 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 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 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 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3.3.3 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4 协调与检验

3.4.1 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 设计方需提供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 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文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 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5.4 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 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 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7 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8 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9 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 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 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 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于前述第1.2条中规定的区域。

6. 费用

6.1 本合同之设计服务费为_ __人民币( __人民币)其中包括设计方在工作期间为本项目的原因所花费的具设计资质图纸及审图配合、旅差、通讯费、邮递费、光盘制作、出图费用、印刷费用、文具用品等相关的所有杂费。

6.2付款进度为:自合同签订七天内应付款 元人民币

第一、二阶段完成应付款(施工图出图完毕) 元人民币

第三、四阶段完成应付款(竣工图出图完毕) 元人民币

7. 终止合同及部分服务

7.1 业方可予设计方__10_天的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合同。__10_天书面通知期满后,本合同将被终止而不影响业方继续支付以下费用的义务:

(a) 所有应付而尚未支付于设计方之款项。

(b) 所有已完成且应付之各阶段的设计服务费用。

(c) 所有对正在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为免产生争议,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将如同已完成该阶段或该等阶段而应付的费用。

(d) 本合同规定应付的协议费用余额的百分之_叁拾____的损害赔偿金。由于设计方的原因引起的业方终止本合同,本条不适用。

(e) 所有应偿还及实付费用和支出。

7.2 如因业方的下述各项情况,设计方可在予以业方____10____天的书面通知后终止本案: (a) 业方表现出有意放弃此项目。

(b) 业方无法或拒绝或疏于支付到期之费用给设计方。

(c) 业方在司法审判的管理,或遭清算管理,或遭破产管理的状况下。

(d) 业方不履行本案服务范围需配合设计方的义务或干扰设计方的工作。

8. 转让条款

8.1 业方及设计方之任一方如未经其另一方书面之方式同意,不得转让本案予第三方。

9. 合同之变更或修正

9.1 本案内之所有规定对双方均具约束力。除非以书面之方式并经双方签认,否则,任何对本案之条款及条件的变更或修正均属无效。

10. 合同解释与仲裁

10.1 于合同执行间,所有发生于业方和设计方间对合同内任何事务之争议或差异,则应提交上海仲裁部门处理,若双方无法就单一仲裁人之选定取得共识,则应提交三名仲裁人决定,其中双方可各选定一名仲裁人并由此二名仲裁人共同推举第三名独立之仲裁人。

10.2 本合同之解释及裁定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或事项拥有审判权。

11. 本合同一式四份,设计方、业方各持两份。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装潢设计合同范文三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有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设计,为保证设计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委托设计”:基于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合法使用房屋进行室内装修的前提条件,根据本合同的相关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对其房屋收费设计的一项服务:“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共同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设计定金”:为保障“施工合同”的有效签署及本合同的正常覆行,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支付的部分款项,该款项的具体使用办法详见合同约定。“丈量费”:乙方对房屋设计所需的必要参考数据进行实地测量并记录,甲方针对乙方此项工作而支付的相关费用。

第二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型规格:单层房屋 复式房屋 其它____室_____厅____厨____卫___。

建筑面积:关门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测量时间:____________

四、负责设计本案的设计师____________

第三条:收费标准:

1、 单层房屋:收取设计定金900元、丈量费100元。

2、 复式房屋:收取设计定金1300元、丈量费200元。

第四条:费用总价

费用总价: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例字:壹 贰 叁 肆 伍 陆 柒 捌 玖 零 仟 微 亿)其中:丈量费:_______元整;设计定金:__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和说明

1、 本合同一但签订,甲方即付清上述费用总价,其中测量费不予退还;设计定金可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且甲方按“施工合同”约定付清第一笔预付款后退还。

2、 设计师上门测量房型面积后,因甲方原因,双方没能签订施工合同的,设计定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设计要求

1、 甲方应提供经物业部门认可的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图,并向乙方提供实地丈量方面的方便和条件。

2、 甲方在乙方出具平面图基础上和乙方进行设计上的沟通,直至甲方签字确定方案,乙方进入下一步施工图设计阶段。

3、 设计结束时应出具所有施工图(包括:原始平面图,平面布置图,天花材质图,地面布置图及各主要施工立面图、开关、插座布置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双方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也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执行,受影响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及时取得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向对方出示。甲乙双方同意均不因此追究对方违约负责。

第八条:合同生效

一、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九条:合同生效

因本合同引起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篇(10)

本标准规定了家居行业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家居销售、家居装饰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家居行业的经营服务和相关管理活动。

释义:家居行业是一个较广泛的范围,包括各类家居有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服务。

家居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家具:木质家具、金属家具、皮质家具,桌、椅、床、沙发等。

(2)厨房设施:橱柜、案板、台面、水盆等。

(3)卫浴设施:水龙头、洁具、陶瓷用品等。

(4)配套家用电器:需要测量或定制安放的配套家用电器,如吸油烟机、燃气灶、电视机、冰箱等。

(5)其他具有功能性和满足装饰需求的商品:瓷砖、窗帘、地毯、地板、墙纸、照明、灯饰、皮草等。

(6)装饰用材料:五金件、水管、电线、胶、漆、涂料等。

(7)无形产品:家居装饰装修服务。

本标准主要对涉及这些产品的经营和服务活动做出了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32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 50327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T 27922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

GB/T 27925 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

SB/T 10409 商业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规范

SB/T 10467 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家居销售 household sales

组织将家居用品销售给顾客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

3.2

家居销售组织 organization for household sales

A销售家居用品的组织。

B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类型:

1)自行销售家居用品的生产组织;

2)为生产、销售企业和家居装饰等有关企业提供经营场地和物业服务的第三方卖场;

3)和销售家居用品生产企业产品的组织;

4)为顾客提供家居装饰服务的组织;

5)提供家居设计服务的组织。

3.3

家居装饰 household decoration

为满足住宅的实用功能及文化、艺术、美观、情感、风格等方面的需求,对住宅进行的有关测量、设计、家具及材料的选配、工程施工、设施安装、装饰美化等系列活动。

3.4

家居用品 household articles

指家具、灯具、家纺用品、厨卫设施、配套家用电器、陈设艺术品等日常家居生活使用的商品,以及用于家居装饰的瓷砖、门窗、涂料、地板、墙纸、窗帘、皮草、陶瓷、五金设备等,其具有功能性并满足一定程度的审美需求。

3.5

家居设计 household design

对室内建筑物的空间结构、水电声光热环境、设施设备、装饰点缀等进行规划、美化、合理化改造和功能再创意再完善的设计。

注:含与室内设计相关的庭院和露台设计。

3.6

整体家装 packaged house decoration

为顾客提供家装设计方案及提供符合方案的家居用品,并实施装修工程服务的经营模式,其相关活动形成完整的系统。

3.7

定制家居用品 customized household articles

根据顾客个性化需求进行设计、加工和制作的家居用品。

释义:本章节对家居行业的术语定义进行了规范,为家居行业的统一用语提供了范本。

4 通用要求

释义:本章节对家居行业提出通用性要求,适用于各类型的组织。

4.1 资质条件

4.1.1 家居销售组织应有合法的经营资质。

4.1.2 家居销售组织宜有固定且拥有相应资质的安装、施工、维修队伍。涉及家居装饰装修工程的水电工种必须有相应的职业资质,且持证上岗。

释义:以上条款对家居销售组织(包括家装公司、经销商、商等)提出了资质要求,尤其对家装工程的水电工种,要求有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

4.2 顾客关系

4.2.1 建立有效的信息明示制度和顾客投诉处理体系。

4.2.2 建立顾客回访制度,了解商品和设施的使用状况,出现问题应及时上门解决。

4.2.3 应建立赔付制度等相关措施,保障顾客权益。

释义:当顾客不满意,或对顾客造成损失时,应进行赔偿。企业应识别有关情况,提前建立赔付制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4.2.4 对顾客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按GB/T 27922执行。

释义:

GB/T 27922《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国标关于“顾客服务”的要求如下:

1、设立有预约、咨询、报修、投诉、防伪查询功能的顾客反馈渠道,建立顾客服务热线或呼叫中心,并明示受理时间。

(1)组织有服务热线或呼叫中心(适用时)。

(2)该接收顾客反馈的渠道(主要指电话)有相关的功能设置。

(3)通过多种形式向顾客明示反馈渠道及其有效受理时间。

2、设立网站,包含售后服务的页面和内容,能够提供在线服务功能。

3、建立顾客信息档案和计算机化的服务管理系统,能够有效进行顾客使用情况跟踪和回访,并有对顾客信息和隐私的保密措施。

(1)组织建立计算机化的服务管理系统,如无纸化办公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呼叫中心系统等,能够实时进行服务管理和监控。

(2)组织建立的计算机化系统中包括对顾客信息(如来电信息、报修信息、投诉信息等)或档案的管理系统。

(3)该系统内容完整,能有效对顾客进行回访,能通过记录的相关信息验证组织的有关服务承诺和规范的实施效果。

(4)组织对顾客信息和隐私采取防泄密措施。

4、定期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包括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及时掌握顾客意见。顾客满意度调查可按照SB/T10409执行。

(1)组织应定期计划,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能根据顾客意见进行分析和服务改进。

(2)及时进行售后服务满意度调查,如维修或安装派工实施后的回访。

(3)组织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行业协会按SB/T10409《商业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测评规范》进行调查,获得意度测评结果。

5、定期为顾客提供有针对性的主动服务或回馈活动。

(1)提供主动服务活动:指组织自行提供的,为进一步提高顾客满意,提供超出合同或顾客预期的,与商品有关的增值服务。如免费巡检、免费清洗保养、免费咨询、免费维修等。

(2)提供回馈活动:一般指对商品本身的服务无关的活动,如节日拜访、赠送礼品、提供折扣、发放代金券、抽奖等。

定期,指组织应对相关活动形成计划,在一定时间段内必然开展。

有针对性,指在特定时间段内,对特定用户群体的活动,如VIP用户、大客户的针对,教师节优惠促销等。

4.3 社会责任

4.3.1 创新,研发各类节能材料和节能产品、节能工法工艺、节能设计,生产可回收、可再生产品,倡导节能家居、绿色家居等理念。

释义:企业应注重能源节约,绿色家居。

4.3.2 宣传节能、低碳、环保的生活理念,提高员工和顾客的社会责任意识。

释义:以上条款对企业产品和材料的低碳节能,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提出了要求。

4.4 评价

4.4.1 组织可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内部培训和学习,并进行自评。

释义:推荐组织进行自我评价和内部学习,提高服务水平。

4.4.2 组织可邀请顾客对其进行评价,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经营服务行为进行评价。

释义:顾客评价指可由顾客打分,顾客暗访,体验等。也可由第三方机构(通常指有权威性的机构,如行业协会、认证机构等)评价或认证。如依据GB/T 27922进行的售后服务认证。

4.4.3 组织服务水平按GB/T 27922进行评价。

释义:

GB/T 27922的评价满分为100分,依据下表所列的分值计算。

售后服务评价指标评分要求

服务水平的评价。GB/T 27922标准提出的“售后服务”是广义概念,“评价”是结合规划、体系、资源、特性、数量、时间和活动、过程、效果等进行的判断,所以对“售后服务”的评价必然涵盖对整体服务系统的的要求(包括售前需要准备的工作)。如售前、售中对商品知识和文化宣传, 对顾客的告知和承诺,在商场、景区、机场、餐馆、家居、服务网点等建立的设施,以及组织为实现服务而进行的人员和资源配置方面。而不是狭义的“商品售出以后的维护服务”。

对于家居行业的“售后服务”评价,其实涵盖了所有与“服务”相关的要素。

家居行业的售后服务,从顾客付款即开始,从与顾客签订设计合同即开始。

一、企业要有完善的服务规章制度,专职的服务执行人员和监督人员,有效的服务流程,人员需要专门的培训,以及专门的服务经费(包括培训经费、专门的服务保障资金、保险等),能保证整个服务系统有序运转。做好设计、研发等工作。对于家居行业来说,设计和文化服务(无形服务)是极为重要的环节。

二、企业要保证商品的质量,保证商品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对有关信息要真实可信并有效明示,体现出一定的客户关怀。并保证商品的退换货的及时有效,防伪制度的切实可行,保证顾客放心消费,放心查询。

三、企业要建立投诉处理平台,建立危机事件处理机制。完善投诉记录,有效解决顾客的争议和投诉问题,调解纠纷。

四、企业要建立网站,400电话等公开的渠道,建立防伪查询渠道,有条件的要建立呼叫中心,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和家居材料产生的污染损害顾客权益。有渠道与顾客进行有效的沟通,并且能通过回访,反馈,调查,优惠服务等多种方式掌握顾客意见,持续改进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商品形象。

五、国家认监委批准的售后服务认证,对家居行业的认证使用本标准作为评价依据之一,结果如下:

70分以上,达标级服务认证。

80分以上,三星级服务认证。

90分以上,四星级服务认证。

95分以上,五星级服务认证。

70分以下为评价不合格。

4.4.4 组织品牌与企业文化建设水平按GB/T 27925进行评价。

GB/T 27925的评价满分为1000分,依据下表所列的分值计算。

商业企业品牌评价指标和分值

GB/T 27925中关于“商业企业”的概念:

*什么是商业?

商业是一种有组织的为顾客提供所需的商品或服务的一种经营。

大多数的商业行为是通过以成本以上的价格卖出商品或服务来赢利,如微软、索尼、IBM、联想、通用等都是盈利性的商业组织典型的代表。然而某些商业行为只是为了提供运营商业所需的基本资金,一般称这种商业行为为非赢利性的,如各种基金会,以及红十字会等。一般认为,商业源于原始社会以物易物的交换行为,它的本质是交换,而且是基于人们对价值的认识的等价交换。

商业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商业是指所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而狭义的商业是指专门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营利性事业。

本标准中的商业是广义范围,在品牌范畴,企业和商业是不可分割的,除非把产品永远关在仓库里。

“商业企业”在品牌建设、评价过程中,它有广泛而深刻的外延和内涵。

“商业企业”不是“狭义的商办工业”、“商品贸易企业”,它包含的外延是两个层面:即:“商业品牌”、“企业品牌”。它的内容是两个交替方面:企业创造的品牌必须通过商业环节,而商业的基础又必须有企业(产品、服务)作支撑。

商业企业品牌发展的轨迹是,企业生产的产品一旦进入市场,企业即转变为商业形态,其综合形象被大众识别接受,企业品牌就转换成了商业品牌。而商业品牌是指某一类或多类商品的品牌,通常是企业的子品牌。一个企业品牌之下常含有多个商品品牌,也就是形成了企业品牌与若干个商品品牌溶合于一体的商业企业品牌体系。金融业、服务业等类企业通常只有企业品牌。

总体来说,不管是商品生产型企业、流通贸易型企业和商业服务型企业,在整个社会商业活动中均形成商业化的企业形态和商品流通形态,形成了商业企业属性。无论何种产品,只有进入商业领域以后才形成商品,商品通过贸易流通、口碑传播、文化积淀才能逐渐形成品牌。

因此,GB/T27925标准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1)商业企业品牌评价。

(2)企业品牌评价。

(3)企业文化建设指南。

根据国标GB/T 27925《商业企业品牌评价和企业文化建设指南》,对家居行业组织的品牌评价要素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企业品牌发展和管理方面。从战略层面重视品牌的建设与发展问题。企业的品牌塑造并不完全是自然形成的,需要有主动的意识和行为,合理地规划和经营是企业品牌建设的基本前提。有专门的部门进行品牌管理,企业应主动维护企业品牌的品质和声誉,遇及负面事件或不利影响时,能采取正确的措施解决问题。品牌建设也需要资源,包括人员、财力、设施等的配备。

二、企业品质方面。企业本身的品质,指企业领导者在企业中起到了激励企业精神的作用,培养员工不断学习和进步,是一个学习型的企业,风气良好的企业。企业在商品质量和产品创新等方面有优势,而且服务能力优质,顾客满意度及产品质量在业内领先。

三、声誉方面。公众对企业或商品形成认知,在消费者中有美誉度和忠诚度。且企业诚信,履行社会责任,承担持续发展责任,维护员工权益,对国民经济做出贡献。

四、企业文化方面。有优秀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推广方式,向社会和顾客宣传企业文化。

五、影响方面。企业应有一定的影响力,包括在业内的地位,定价权,及受政府支持的情况等。以及品牌被社会接受,国际化的程度等。

六、评价结果:

a)950分以上(含950分),五星品牌;

b)900分以上(含900分),四星品牌;

c)800分以上(含800分),三星品牌;

d)700分以上(含700分),二星品牌。

4.4.5 组织顾客满意度按SB/T 10409进行评价。

5 家居销售

5.1 营销服务

5.1.1 应对有关商品名称、技术术语、工艺描述等方面的用语进行规范统一。

释义:企业的管理层面和执行层面,经销商、服务人员等,应有统一的培训和规范,用语统一,避免歧义和误导顾客的情况。

5.1.2 在商品销售门店为顾客提供有详细商品介绍或家居家装流程描述的文件或宣传页,并严格履行宣传的服务承诺。

释义:本条专门要求提供文字性的详细材料,并履行公开宣传的服务承诺。

5.1.3 营销人员应在销售过程中准确地向顾客传达各类家居家装知识,宣传要实事求是。

释义:对营销人员提出了要求。

5.1.4 所售商品应明示产品名称、产地、型号、规格、等级、材质、价格、环保资质证明等信息。

5.1.5 使用外国商标产品、销售进口产品时,应公示或根据顾客需要提供合资、合作、、准予使用、进口国、原产地等证明材料。

释义:以上两条对产品的信息明示提出了要求,让顾客明白消费。

5.1.6 宜为产品建立追溯系统,明示有关信息,提供防伪查询渠道。

释义:推荐为产品建立追溯系统(可能部分企业无法达到该要求),但应提供防伪查询渠道。

5.1.7 为顾客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销售合同及附件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内容规范,条理清晰,表述准确。

5.1.8 促销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释义:为合同和销售活动提供了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5.2 质量保证

5.2.1 组织应要求制造商和销售商建立质量保证措施,要求其提供齐全的国家规定的商品质量证明和环保证明。

释义:家居行业有关的企业“组织”,均应对上游制造商和下游销售商建立质量保证措施,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把好质量关。

5.2.2 家居用品在售出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责任,负责保修的物品至少保修一年(组织事先明示有限包修的易损、易耗品除外)。因顾客原因造成退换货而涉及收费的,应事先明示。

释义:由于家居用品尚无国家法律要求的保修期,本条按国家“新三包规定”进行要求。

5.3 顾客权益保护

5.3.1 家居销售组织应开通服务热线,在卖场显著位置明示维权和投诉流程。

释义:本条特指销售场所,应明示维权和投诉流程。

5.3.2 家居销售组织可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提供对商品质量、材质,环保等方面的检测报告。

5.3.3 家居用品卖场应执行先行赔付制度,在商品出现瑕疵或缺陷时及时给顾客退换或赔偿,在销售商离场后仍须为顾客提供相应的售后和维护服务。

释义:本条专门对家居用品卖场提出了要求,指卖场(商场)应对顾客长期负责,不能因为经销商离场后就停止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5.3.4 应在24小时内,对顾客的投诉做出反馈。

5.3.5 家居用品卖场应建立安全保卫制度,提供安全保卫措施,监控录像保存15天以上。

释义:以上对投诉的反馈时间和销售场所的监控录像保存时间做出了规定。

5.3.6 对家居用品生产商和销售商的诚信要求按SB/T 10467执行。

释义:该标准是对公平交易和诚信的评价标准。

5.4 安装服务

5.4.1 家居销售组织应向顾客明示服务承诺,建立完善的配送安装和售后服务措施。

5.4.2 家居用品制造商提供的有关商品的安装使用保养说明等文件应具有可操作性。

5.4.3 对于定制家居用品、卫浴设备、陶瓷用具、配套家用电器、地板等,家居销售组织应提供测量和安装、使用规范,明确质保期,有关收费应明码标价。

5.4.4 涉及到家居装饰装修工程的商品,应提供安装或协助顾客安装。

释义:本章节对家居用品的制造和销售组织提出要求。包括服务承诺的明示,建立售后服务措施,说明文件的要求,明码标价和规范测量,协助顾客安装等。本章节是对制造和销售组织提出的售后服务执行层面的核心要求。

6 家居装饰服务

释义:本章节专门对家居装饰组织提出要求。家居装饰组织的服务相对复杂,行业规范程度较差。

6.1 前期服务

6.2 应为顾客提供装修前的测量服务,作为装修设计方案的基础。

6.2.1 如装修方案未被顾客采用,可按合同约定,收取测量和设计费用。但应在测量前,

6.2.2 向顾客明示收费标准。

释义:该装修方案指装修设计方案,在设计前组织和顾客一般有设计合同约定相关事项。

6.2.3 对设计师的公开信息包括可追溯的设计能力、诚信水平、满意度等方面的内容。

释义:要求组织对家装设计师的信息进行公开,利于顾客选择。

6.2.4 家装设计费应按有关标准合理收取,当顾客对设计方案不满意时,应免费提供二次方案修改。

释义:该设计费组织应建立分级标准,且可以提供免费修改。

6.2.5 为顾客提供多种家居家装用材料的选择,企业销售的所有用材均应报实价。

释义:组织应避免不公平的条款和霸王合同,材料价格不允许虚标。

6.2.6 向顾客说明各类装修材料、家居用品数量叠加可能污染空气的风险,提供避免或减少空气污染的方法和提示。

释义:装修材料、家居用品等可能因为叠加造成空气污染,应向顾客说明,并提供有关的治理方法。

6.2.7 设计方案时不应过度承诺或虚假承诺。

6.2.8 设计方案应保证建筑安全,尽量避免改动房屋原有结构,且符合国家有关防火和安全的规定。

6.2.9 推广使用工商监制的统一规范的家装合同。在没有统一的家装合同时,企业应自行制定合同,但相关设计方案和合同内容均应详细预算并报实价,明确相关费用,方案中禁止使用误导顾客和模棱两可的词语。

6.2.10 组织出具的工程合同预算报价书,不应在工程项目、工程数量上出现漏报、少报的情况。出现工程项目漏报情况,由组织承担相应责任;出现工程数量少报情况,若少报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8%,超过部分由组织承担(顾客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

释义:合同和预算报价应符合顾客装修的实际情况和实际生活要求,故意不报或漏报的,组织自行承担该项目费用,预算超过8%均由组织承担。

6.2.11 工程合同或有效方案中应明细装修的各主要环节和流程,使顾客清楚消费。

释义:合同应清晰明确环节。

6.2.12 将实际安装和施工时可能存在的问题事先明示,并明确告知改件、返工、误工等责任的归属,减少争议。

6.2.13 设计费之外的其他服务费要事先告知顾客,且收费合理。

6.3 项目管理

6.3.1 建立项目负责人制度,该项目负责人要科学组织、科学施工,并能维护顾客权益,对项目进行全程记录和监督考核。

释义:家装组织应为顾客提供项目负责人,代表顾客记录过程,考核执行,维护顾客权益。

6.3.2 为项目负责人、设计师、施工人员等的职责和服务内容做出明确规定,并在售前明示给顾客,杜绝施工人员恶意增项。

释义:要求组织在销售和施工前明确告知顾客,各有关人员的职责,允许做什么,不允许做什么。

6.3.3 应向顾客提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过程约定的节点完成后,经项目负责人验收合格,由顾客验收签字。

释义:组织建立验收标准,并由顾客验收。

6.3.4 将施工的有关环节形成记录(可含图片或视频)给顾客查看。

释义:做好施工记录。

6.3.5 设计师应对项目全程提供技术支持,在施工的关键环节应到达现场。

释义:对设计师的服务做出要求。

6.3.6 顾客有权要求相关人员对漏项、增项、减项等各类问题进行解释,并对其服务进行评价。

6.3.7 组织应建立判责机制,便于顾客及时向企业的上级判责部门进行反馈,由判责部门协调解决争议。

6.3.8 组织建立项目延期预警机制,有效进行工期管理,设计师和项目负责人均应参与施工计划的制定。

6.3.9 对于各类非顾客原因造成的设计方案缺陷、误工、重做等问题,均由企业承担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相关的赔付承诺应在售前明示。

释义:明确了责任的归属,非顾客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均由组织承担。

6.4 工程施工

6.4.1 施工材料应按约定执行配送验收,并做好成品保护。

6.4.2 施工的质量要求应遵守GB 50327的规定。

6.4.3 施工的室内污染控制及材料验收应遵守GB 50325的规定。

6.4.4 鼓励组织以视频、图片等方式将各环节的施工工艺标准主动明示给顾客,接受顾客监督。

6.4.5 建立严格的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对材料和设施有序码放。

6.4.6 施工区域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必须配备灭火设施,并对原有水电气设施进行保护,避免在施工中损坏。

6.4.7 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统一着装,规范语言,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6.4.8 施工过程应进行环境保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扬尘、噪声等扰民,每天收工后应清洁现场。

6.4.9 施工垃圾的清运应符合有关规定。

6.4.10 对施工人员应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意识培训,建立有效的监督奖惩制度。

释义:以上章节为施工人员、施工场地、环境保护、施工人员培训等做出了规定。

6.5 验收交付

6.5.1 应按国家相关验收标准和规范,以合同为依据进行工程验收,并向顾客明示验收的节点、标准等信息。

6.5.2 家装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或未达到设计要求,不得推卸责任或拖延时间,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赔付或返工。

6.5.3 顾客需要时,应配合顾客进行对包括甲醛、苯、氨、甲苯、二甲苯、TVOC等的室内环境检测服务,检测结果应符合GB 50325的要求,验收时应由顾客在场监督并签字确认。

6.5.4 对环境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选择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6.5.5 提供工程有关家居设施保养、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说明及污染治理服务。

释义:以上章节对验收做出了规定。

6.6 售后服务

6.6.1 必须向顾客提供水电改装图、结构图等,并明示地板、门窗、吊顶、瓷砖、水电系统、墙壁、配套家用电器、厨卫等的具体包修范围和包修期限及顺序。装修基础工程保修2年,防水工程保修5年。

释义:本条明确了国家法律尚未规定的保修时限。

6.6.2 整体家装中的配套家用电器产品等出现问题时,家装企业应负责协调,处理相关的拆卸工作,并在维修完成后为顾客安装。

6.6.3 在保修期外长期为顾客提供维修维护服务,相关项目收费应明码标价。

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等,规定产品应在使用寿命内,生产和销售者应提供必要的售后服务。且应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明码标价的规定。

参考文献

[1] GB 3330-82 家具工业常用名词术语

篇(11)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部于2006年2月22日讨论通过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收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1工程造价咨询的概念与特点

1.1工程造价咨询的概念

工程造价咨询是受客户委托,在规定时间内,充分利用准确实用的信息,集中专家的群体智慧和经验,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及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方法及相关的经济、管理、法律等方向的专业知识,为工程建设特别是工程项目的决策、设计、施工、管理提供智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正扩展到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涵盖投资前期决策、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全过程。因此,现代的工程造价咨询方法与理论是融合了工程、技术、经济、管理、财务和法律等专业知识和分析方法在工程造价咨询领域的综合运用,并通过众多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大批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师,在长期的工程造价咨询实践和研究中不断总结,不断创新发展出来的方法体系和理论系统。

1.2工程造价咨询的特点

工程造价咨询具有综合性、系统性和跨学科等性质。具有以下特点:

(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际上就是完成客户委托的一次性、单独性的咨询任务,其任务可大可小,既可以是全过程咨询服务,也可以是只就某一项工作进行咨询;(2)工程造价咨询涉及面比较广,包括政治、经济、技术、自然环境、政策与文化环境等各方面,影响咨询质量的因素较多,不确定的因素多且变数大;(3)工程造价咨询时效性很强,时间是构成咨询成果的重要部分;(4)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程序可固定也可非固定,工作有一定弹性;(5)工程造价咨询不是以物流为中心,而是以智力服务为中心;(6)工程造价咨询受工程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影响,咨询工作必须充分分析和研究各方面的约束条件和风险,以及影响工程的市场因素;(7)工程造价咨询方法是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结合,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的结合,统计分析和预测分析的结合;(8)工程造价咨询没有批发环节,产销直接见面,适应客户的个性化要求;(9)工程造价咨询成果具有个别性和差异性。

1.3工程造价咨询的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的工程投资控制工作是造价咨询工作的重点,是通过对施工阶段全过程投资控制来实现的,具体的工作内容为:①组织工程施工招标,通过竞争降低造价;②参与合同谈判,明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造价等相关事宜;③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④根据施工承包合同价、进度计划,编制承包合同的明细工程款现金流量图表,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⑤参与和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⑥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每月(期)完成工作量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供当月(期)付款建议书,经业主认可后作为支付当月(期)进度款的依据;⑦承发包双方提出索赔时,为双方提供咨询意见;⑧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业主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⑨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⑩会同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整套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交业主归档;⑩提供涉及委托咨询工程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与造价控制相关的其他咨询服务。政府部门有关投资监理的规定,明确了投资监理的工作范围和造价师的专业性工作内容。但要做好投资监理工作,关键取决予投资监理单位怎样组织各类专业造价人员,系统和科学地开展各项工作,为投资方尽心尽责地服务。

2工程造价咨询在投资控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从工程项目的计价过程可以知道,工程项目从投资规模的确定到竣工决算完成,投资总额最终被固定下来,要经历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对于一般的业主而言是很难仅仅依靠自己的能力完成工程项目投资规模确定和投资控制工作的。由于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通过造价工程师的专业性工作,使项目决策阶段能够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工程设计阶段确定合理的工程总造价(总投资);工程施工阶段(即固定资产形成阶段)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费用;工程结束时严格审核工程结算;以及保证投资使用安全和经济合理等,工程造价咨询在投资控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此工程造价咨询得到了政府和业主的广泛认可,并通过政策和法规积极推动造价咨询为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