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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宣传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6-05 03:40:08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检察院宣传工作计划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检察院宣传工作计划

篇(1)

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而作为基层检察机关的办公室虽不直接参与办案,却与各项检察职能有着密切的联系。目前,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主要职能包括:

一是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安排单位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联络各业务部门,落实和督办领导批办的具体事项;二是负责各类秘书事务,负责起草本院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通报以及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负责组织编写检察信息和检察新闻宣传报道;三是负责统计、档案管理、保密工作、处理机要文、电、传真、信件收发;四是负责计财装备工作;五是负责机关后勤及接待工作;六是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等等。

二、办公室各项工作及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检察机关经机构改革后,基层检察院办公室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来定员,而现实中,许多基层检察院办公室依然存在人手少、任务重、事务多、兼职多的情况,给办公室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就芦溪县检察院的情况来看,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办公室内设机构设置与上级检察院不一致,制约办公室工作的开展。市级以上检察院单独设有办公室、计财处和后勤服务中心,对基层院的办公室工作、计财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分别进行考核。而芦溪县检察院的办公室包括了办公室工作工作、计财行装工作,也包括了后勤保障工作。因此,基层检察院办公室既要应对上级办公室和计财处对办文、信息宣传、统计档案等工作的考核,也要应对计财、后勤工作的考核。由于人员少,在对上级办公室、计财和后勤工作的轻重缓急处理得不好时,容易出现顾此失彼的现象。

(二)人员少,兼职多。目前,芦溪县检察院办公室有6名在编人员(公务员2名,工勤人员4名),因工作量十分繁杂,各人均需担负着多项职能。有些事情要求在短时间内完成,且有时还要兼顾领导交办的其他重大事项和开展专项教育活动。因此,办公室人员很多时候没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去做细做精,有时存在应付完成任务的心态。

(三)信息、宣传报道来源狭窄。检察业务部门是信息、宣传材料的产生地,办案人员能够掌握第一手有价值的资料,但许多部门不够重视和不主动编写信息、宣传材料,写点材料也是为了完成单位下达的任务,上交的信息质量不高。有些业务部门工作量大,也难主动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因此,存在靠办公室“单枪匹马”开展信息、宣传工作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检察信息、宣传作用的发挥,2011年芦溪县检察院的信息任务90%是由办公室完成。

(四)培训力度不够,事务繁杂,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办公室经过人员调整后,改善了人员知识、年龄结构,学历较高且年龄也相对比较年轻,但从事办公室工作的经验不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而且,办公室作为综合部门,工作面宽事杂,一天到晚在单位上跑下跑,应付千头万绪的事事务务,培训、学习的机会少,取得的成绩又不像业务科办案的明显。因此,大家都觉得付出多、收获少,时间一长,工作难免会出现倦怠情绪,积极性不够高。此外,一直以来,受“重业务、轻行政”的思想影响,大多干警宁愿留在业务科室办案,也不愿到办公室工作的现象。

三、改进基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的思考

办公室工作尽管纷繁复杂,只要把握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主要方面,并不断探求新的工作方法,明确职责,强化使命,就能使办公室的职能得到全面有效的发挥

(一)强化“三个提高”

一要切实加强对办公室工作的领导,提高检察信息参谋助手作用。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检察中心工作,着力在参与政务、办好事务、搞好服务上下功夫,全面提高办公室工作水平。必须从“办公室是院领导的左右手”的高度来认识其中枢作用,克服“重业务、轻办公室工作”的思想。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办公室工作人员,积极支持、配合他们开展工作。政治待遇上提拔任用,工作好的及时表扬,深化争先创优的思想,

二要大力加强办公室队伍建设,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更加主动地为大局服务,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高文字水平,增强办事能力,强化专业素质。并要切实加强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促进办公室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不断提高。从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局出发,应选拔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敬业精神好的同志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到办公室工作和锻炼,优化干部梯队结构,增强队伍发展后劲。

三要加强办公室工作的机制创新,提高办公室工作质量。要从传统型办公室模式向现代型办公室模式转变,以信息化推动办公室工作的创新发展。通过机制创新来调动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检察信息的深层次加工,确保各方面的情况收集得起来,反映得出去,与领导决策贴得更紧,真正发挥服务的作用。

(二)念好“三字经”

一是“想大局”。办公室作为机关上传下达、沟通各方的桥梁和纽带,办公室人员应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创造性,以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业务工作能力为领导出谋划策、查漏补缺。善于增强整体合力,树立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理念,善于对上加强联系,对内加强管理,对外搞好协调,对下做好服务。

篇(2)

民行检察工作开展至今已有十多年时间,但由于各种原因,有的基层检察院的民行检察工作一直徘徊不前。在调整工作思路和加大办案力度的情况下,虽然初步扭转了停滞的局面,但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案源渠道不畅通,办案数量和规模小。主要“等”、“靠”申诉人上门,不上门就无米下锅,导致无案可办或者办案数量和规模小。

2、法律监督效果不明显,监督方式单一、办法不多。我国现行的法律只规定了抗诉这一法律监督的方式,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无法通过抗诉进行纠正。

3、队伍的整体素质难以适应民行检察工作开展。民行检察干警多是年龄偏大的,知识结构陈旧,缺乏专家型、实践型的办案能手或业务带头人,难以有效地提高法律监督的水平和力度。

4、部门联动和上下协作关系不强。一方面检察机关内部部门之间联动不多,另一方面上级院对基层院办案工作的指导不够,上下协作配合机制不强,难以整合办案资源,发挥规模效应。

二、当前民行检察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不明确,妨碍了整体工作的推进。一是指导思想不明确,有的基层检察院对民行检察工作如何开展缺乏全面的考虑和打算。二是工作思路不清晰,有的检察机关没有长期发展的工作计划和打算,虽然每年均有制订年度的工作意见和计划,但往往流于形式,且多停留于消灭案件的受理和立案空白上,没有形成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和目标。

2、案源不畅,制约了办案数量和规模。造成案源不足的主要原因:一是宣传的力度和深广度不足,没有形成持续和成规模的宣传效应,难以为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所知晓和认识。二是近几年来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法律监督工作效果不明显,使得群众对民行检察监督力度持怀疑态度。三是律师不愿申诉人向检察机关申诉。

3、队伍的整体素质影响了办案的质量和效果。一是多数基层检察机关的民行检察队伍的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结构陈旧,缺乏拓展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的精神。二是缺乏专家型、实践型的办案能手或业务带头人,难以有效地提高法律监督的水平和力度。三是司法理念和执法观念不到位,容易以办理刑事和自侦案件的经验指导和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影响了案件的质量和办案的效率。四是部分民行检察干部对民行检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充分的认识,缺乏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4、缺乏与法院之间的工作协调和沟通。有的地方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我抗我的,你判你的”现象突出,影响了检察建议的有效运用和抗诉案件改判率的提高。

三、解决当前民行检察工作存在问题的对策与方法

1、加大办案力度,扩大办案数量和规模,发挥规模效应。民行检察工作没有达到一定办案数量和规模,就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监督态势和社会效应。因此,基层检察院必须积极争取上级院对办案工作的指导,整合办案资源,适度增加办案数量,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挖掘办案潜力,提高办案效率,积极开展办案工作,充分发挥规模效应。要发挥已有的特点和优势,通过典型引导的方法加以重点指导和督促;发挥部门联动和再审检察建议等工作的优势,形成上下协作配合机制,实现民行检察工作的跨越式和均衡发展。

2、创新监督方式,拓宽法律监督范围。我国现行的法律只规定了抗诉这一法律监督的方式,但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无法通过抗诉进行纠正。为此,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工作的方式。也就是说,必须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效能,加大检察建议的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对人民法院执行、调解活动的监督工作;可以尝试开展“民事公诉”和“支持”的工作,进一步拓宽法律监督的范围。

3、坚持诉讼监督与惩治司法腐败相结合,坚决查处审判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审判人员职务犯罪工作是民行检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民行检察部门应充分履行这一职能,发挥民行检察部门的专业优势,增强侦查意识,提高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的能力,大力开展初查和侦查工作,着眼于建立一种将抗诉与侦查形成合力的检察监督机制,以增强民行检察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4、切实规范法律监督工作,以规范促效率、保公正。民行部门应深入开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要加强对各民行业务工作的动态管理,实行人定制度、制度管人的原则,使各项民行检察工作逐步走上正规化、专业化的轨道。要进一步规范审查方式,树立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以规范促效率、保公正;完善初查案件线索的登记和备案汇报制度,提高初查案件的成案率;牢固树立安全和保密意识,严格遵守法律和程序规定,防止滥用侦查权。

5、把加大宣传力度与加强调研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开拓案源渠道。民行检察工作要取得跨越性发展,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案源渠道尤其重要。因此,民行部门:一是必须多与新闻媒体联系,选准时机,结合典型案例,特别是和解成功案例和息诉工作做得好的案例,有计划地宣传民行检察工作的职能及在构建和谐社会、惩治司法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二是继续坚持“走出去”的方法,组织各种宣传活动,主动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司法所、街道办事处的联系,形成工作联系机制,畅通案源渠道。三是注意对面上的宣传和加强调研工作相结合,加强对宣传工作的调研,分析和总结案源不畅通、宣传效果不明显的原因所在,加以改进,以扩大宣传的效果。

篇(3)

首先,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作为。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本身就是服务大局的具体体现。预防要有大视野、大作为、大发展,必须将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大局中谋划。需要继续深入经济建设主战场,跟踪了解、密切关注重点领域、行业、机关、企业等单位的职务犯罪问题,落实与联系单位签署的共同做好预防工作的意见,以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工作联席会议等形式,向单位及其管理部门问需、问计、问效,重点抓好预防调查和对策研究,加强职务犯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排查和预警,研究和实施各项预防工作,积极打造预防服务精品工程。

其次,在服务民生上要有新举措。为民履职、为民担责、为民造福是检察机关预防工作的重要价值追求。这要求始终从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角度出发,做好民生领域的预防。根据政府每年为民办实事工程,优先将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预防工作计划,主动与各项目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加强联系,主动跟进、了解掌握该惠民工程项目及资金情况,通过开展预防调查、提供预防咨询、提出检察建议、提交专项报告等形式确保惠民工程安全廉洁,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再次,在推动社会化大预防上有新突破。预防工作社会化是取得预防成果的重要途径和检验预防成效的重要标准。其中,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党和国家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总体部署,按照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开展。这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党委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制度,积极承担起和履行好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协调、组织和具体办事机构的作用,通过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形式,推动领导小组例会(联席会议)、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通报、专项预防研究部署、预防成果推广应用、预防职务犯罪考评等制度出台,实现将预防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到成员单位,以更好地促进预防措施的落实和惩防年度报告成果的运用与转化。

二、在“务实”上下工夫

首先,以专项预防活动助推预防影响力。选择本地区社会反映强烈、危害后果严重的职务犯罪突出问题,集中精力开展专项预防工作,是提升预防工作影响力、号召力、示范力的重要途径。要继续做好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针对强农惠农资金领域的职务犯罪问题,继续推动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动及相关部门配合的预防调查模式,进一步扩大市、县检察院预防部门的视野和影响力,侧重深入研究带有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等深层次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适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交专项预防报告,推动涉农惠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关注和推动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注重总结和分析农村“两委”人员廉政管理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充分利用党委组织部门的党员远程教育系统加强农村党员预防职务犯罪教育,适时编印农村“两委”人员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服务好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

其次,以预防公共宣传塑造廉政文化品牌。廉政文化的塑造需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预防职务犯罪公共宣传活动,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公共宣传工作的受众面,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和对预防工作的支持。通过开展“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以召开新闻会、巡回宣讲、案例剖析、播放廉政短片、公益广告、检察官说法、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预防宣传,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着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政府廉洁高效、群众安居乐业的和谐氛围。通过组织开展预防宣传海报评比活动,推进优秀预防作品“进媒体、进楼宇、进商圈、进机场、进车站、进路边、进彩信、进微博”,进一步增强预防工作的社会影响和工作效果。

再次,以机构队伍建设引领专业化发展。队伍素质能力和队伍机构状况是决定预防工作公信力的重要因素。面对社会各界对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的期待和要求,要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提升和预防队伍的建设方面打基础、强实力、塑形象。通过参加“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时刻关心群众利益,更加充分发挥预防工作的优势,塑造实干创新的预防人品格。通过组织和开展好预防岗位练兵、素能比武活动,推动预防干警在岗位专业知识、工作规范和专业技能方面的提升。通过积极争取各级院党组和机构编委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尚未设立预防专门机构的检察院建立预防局。已设立预防局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核定预防工作任务和机构、规格、编制,科学设置内设机构,适当增加人员力量和编制,确保有更加充足的力量开展有针对性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三、在“落实”上见成效

首先,更加注重发挥预防调查的基础性作用。预防调查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基础,要进一步发挥预防调查对预防咨询、检察建议、专题报告、年度报告、预防宣传、警示教育、风险评估、预警预测等工作的基础和支撑作用。按照“重实际、创特色、出精品、求实效”的要求,着眼于当地党委、政府的重大部署和阶段性任务,着眼于执法办案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着眼于有关系统、领域、行业对于预防工作的实际需求开展预防调查。积极关注预防调查工作成果的转化运用,及时向党委、政府、有关发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报告,并跟踪报告中所提建议的采纳和落实情况,对于有推广价值的预防调查报告积极向有关刊物推荐采用,提升预防调查的社会价值。

篇(4)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1日镇上主要领导参加了“秦安县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立即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2月20日组织机关干部、村干部召开“中山镇扫黑除恶工作会”,制定《中山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对全镇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

2、强化领导,狠抓落实。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镇上先后3次召开镇村两级干部会议,及时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向全镇每户群众发放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宣传资料共300余份,在全镇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2幅,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4、加强排查,突出重点。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中山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5、综合治理,重在治乱。扫黑除恶办会同公安机关健全和落实规范管理,重点监控街道、学校周边、对黑恶势力容易滋生的餐饮和娱乐场所,加强跟踪督查,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定期走访,安排各村群防群治队伍及时掌握各村重点对象情况,并及时反馈。

二、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篇(5)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会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有利于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二是有利于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有针对性地实施社会化的矫正,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使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两种行刑方式相辅相成,增强刑罚效能,降低行刑成本。

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努力从根本上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维护我区社会秩序持续稳定做出贡献。

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要求,以法律为依据,整合并运用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加大对非监禁罪犯刑罚执行监督改造教育力度,加强和完善现有的刑罚执行方式,探索并推行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创新,为我区的改革发展和“四区战略”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高起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果的基本工作思路,吸收并借鉴其他省、市、区县社区矫正的成功经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开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不断健全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及时完善工作制度,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地顺利开展。

三、社区矫正适用对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下列五种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四、社区矫正的任务

社区矫正的任务是通过实行社区矫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和改造,缓解监狱关押改造的压力,降低改造成本,实现行刑社会化,在有利环境中实现对罪犯人员的思想改造,并且更直观的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一)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有效实施。

(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和组织,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指导其合法就业和自谋职业,以利于他们融入社会,适应社会生活。

五、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分工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区人民法院要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在审判工作中,要从有利于罪犯改造又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出发,依法加大对居住地罪犯非监禁刑适用力度。在法律规定可以公开审理案件的罪犯判处非监禁刑罚时,可以通知有关社区矫正组织旁听案件的审判,可以征求区社区矫正办公室的意见。在刑事裁判生效后,应及时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抄送区社区矫正办公室。

区人民检察院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社区矫正监督程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地进行。

公安北辰分局要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该行政处罚的,予以行政处罚,该报请顺延刑期、收监的,要及时向原决定机关提出顺延刑期、收监意见;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提请减刑;对重新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区司法局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考察,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帮助工作。镇、街司法所(科)会同公安派出所,做好社区矫正的日常组织、协调、监控、管理工作。

区民政局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问题,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生活确有困难的矫正对象要实行救济。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需要就业的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帮助。

工商北辰分局要按照工商管理的有关规定,为社区矫正对象办理证照提供服务,做到不歧视、不刁难。

区财政局应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必要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矫正对象进行政治、法律、文化、技术辅导,为矫正对象提供学习、生活、工作帮助。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为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成立由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区长、公安北辰分局局长、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任副组长,由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北辰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工商北辰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北辰区社会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研究部署,指导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二)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并在人员配置、办公设施、业务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强协作。积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专业队伍、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引导鼓励其积极参与协助社区矫正工作。

(三)各镇街要确定一名副职主抓社区矫正工作并按要求配齐配强专职人员。要积极引导、组织社会志愿者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要为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力量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

(四)试点镇街要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由政法副书记担任组长,司法所(科)、公安派出所、法庭、民政、武装、工会、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科),负责社区矫正具体工作。在村(居)民委员会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由治保主任任站长,由管片民警及调委会、治保会、团委、妇联、农工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要动员、组织社会志愿者及老党员、干部、教师,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参加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各项矫正制度和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计划安排

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如下计划安排:

(一)试点单位:经研究拟定果园新村街、天穆镇、西堤头镇作为试点单位,在试点镇街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区推开。

(二)试点时间:从2004年9月至12月中旬。

(三)此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成立北辰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起草并通过《北辰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工作制度、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摸清矫正对象底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帮助试点单位筛选矫正对象并协调、落实试点单位的接收工作。由区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司、民、劳动、财政、工商、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参加我区社区矫正协调会,统一思想,理顺关系,明确各部门职责。

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试点单位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确定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为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建立档案和相关台帐,开始实施社区矫正。

第二阶段:培训、启动阶段。

由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镇街、村(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两院两部文件,天津市有关文件,《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有关概念和刑罚执行的有关规定,讲解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相关制度,到试点区县组织学习、考察。

三个试点单位要做好对社区矫正有关知识的宣传工作。

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到新村街、西堤头镇、天穆镇三个试点单位,督促、检查、指导启动工作。

第三阶段:试点实施阶段。

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规章制度,具体包括: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是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试点单位要迅速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试点工作能够依法、规范进行。

各试点单位应首先做到以下几点:

(一)做好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查工作。

(二)印制矫正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三)经辖区公安派出所通知或采取主动走访的形式与矫正对象见面,了解有关情况,建立矫正对象档案,制定矫正个案。

篇(6)

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能,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围绕印制、兜售、虚开、购买、使用虚假发票,传播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信息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治理,建立和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使发票违法犯罪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得到阻截,兜售假发票高发区域得到整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虚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报销的问题得到制止,增强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

三、方法步骤

根据文件要求,我县拟自2011年9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分调查摸底、深入整治和检查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9月)。

开展对发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票购买、印制、运输、存储、开具、使用、代开、缴销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核实是否按有关规定管理。同时组织力量对车站、商场等倒卖、兜售发票的重点部位进行调查摸底,对街头小巷的有关买卖发票的广告进行追踪。

建立阻截发票违法信息的工作机制,加强对通过手机(小灵通)短信、互联网站等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的技术阻截工作,对收集到的发票违法信息,进行汇总和梳理,追根溯源,深挖制售假发票和非法出售、代开发票的违法犯罪团伙和窝点,从源头上加强监控和打击。

对财政票据印制、发放、使用、核(缴)销等环节进行调查摸底,调查有无仿造、转借、转让、虚开财政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审计监督对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非纳税单位财务报销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有无利用虚假发票报销的情况。对注册公司进行摸底,调查有无虚假注册的情况,对大额现金交易进行摸底。

通过新闻媒体、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广泛宣传正确领用发票、鉴别真假发票知识,宣传使用假发票的危害性及警示使用假发票的法律后果,通过主要媒体刊载公益广告等形式,帮助广大群众提高防假防骗的能力和依法取得发票、使用发票的法制意识。加大对发票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大案要案,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以案说法,弘扬法制,教育鼓舞广大群众,震慑分化不法分子。

(二)深入整治阶段(10月至11月)。

县国税局要组织对商业零售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商业零售业中大型连锁店进行检查。重点开展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违法取得和使用发票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在税收执法中发现的有关线索,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对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人民银行调查摸底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发现有关线索及时处理。

县地税局要组织对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三个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对交通运输业中的自开票单位和物流企业进行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对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人民银行调查摸底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发现有关线索及时处理。

县公安局对调查摸底的线索要积极梳理,选择一些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重点地区,开展重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制售、贩运假发票和非法出售、代开发票的犯罪团伙,摧毁犯罪窝点,深挖幕后操纵的犯罪集团。

县检察院和县法院要做好案件的侦办、移送和工作,力求依法快侦、快诉、快审、快判,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成果。

县综治办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进行整治,逐步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围。

(三)检查总结阶段(12月)。

全面总结我县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并形成总结报告,于2011年12月20日前向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报送。

四、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县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和协调各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对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进行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税局,具体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配合部门由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监察局、县人民银行、县审计局、县工商局、县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三)各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及配合部门要针对整治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县国税局: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与县地税局、县公安局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纳税人违法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税收检查;完善发票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发放购物卡的商业机构的发票管理;依法严肃处理开具和使用虚假发票的机构。

2、县地税局:与县国税局、县公安局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对纳税人违法购买、使用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税收检查;完善发票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依法严肃处理开具和使用虚假发票的机构。

3、县公安局:与县国税局、地税局协同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发票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4、县财政局: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加大财政票据印制、发放、使用、核(缴)销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从严查处仿造、转借、转让、虚开财政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票据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加强财政票据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有效提高社会公众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5、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会同县公安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共同建立阻截发票违法信息的日常工作机制,运用技术手段对通过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站传播发票违法信息进行阻截。

6、县审计局:加强对审计监督对象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对明知是虚假发票购买和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对涉嫌税收违法问题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税务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县监察局:加强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非纳税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监督工作。对明知是虚假发票仍购买和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县工商局:依法查处利用虚假注册公司从事虚开、代开发票和制售假发票、假证件活动。

9、县人民银行:依法严格监测大额现金交易,加大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广力度,减少现金使用。会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研究建立银行、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10、县法制办:会同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民银行、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部门研究修订完善发票、现金管理、财政票据、财务管理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

11、县法院:做好发票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

12、县检察院:加强发票犯罪案件的批捕、和诉讼监督工作,查处隐藏在发票犯罪活动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

13、县综治办: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进行整治,逐步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范围。

14、县委宣传部: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开展依法使用发票的宣传教育,组织媒体配合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曝光工作。

五、工作要求

篇(7)

银行年度法治工作计划1

为深入推动“六五”普法的开展,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金融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行的水平,推进法治央行进程,根据南京分行的总体要求,结合我中心支行工作实际,现制定20__年度金融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如下:

一、突出“法治央行”主题教育,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

二、

一是开展“法治央行推进月”活动,进一步宣传“法治央行”建设的要求和标准,调动全行员工参与“法治央行”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力。组织系统学习《南京分行“法治央行”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和《南京分行“法治央行”考核验收标准》。

二是在中心支行系统内部开展“法治央行建设大家谈”活动,征询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对“法治央行”创建以来的意见与建议,通过讨论与献言献策,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对“法治央行”考核验收的参与度与支持度。

三是围绕“法治央行”主题,编印其他单位部门的经验与做法,供各部门参考学习,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与人员参加上级行的法律业务竞赛活动,以赛促学,进一步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营造建设“法治央行”的浓烈氛围

二、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相关理论、制度等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框架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二是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积极探索适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新形式,学习以自学为主,结合培训、讲座、案例分析、观看影视作品等形式,充分运用网络、视频等先进信息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坚持开展以案说法,剖析典型执法案例,研究带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指导、规范具体执法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普法联络员的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出台普法联络员工作制度,明确法律小组的定位,限度发挥法律小组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组织召开普法联络员工作会议及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受训人员的辐射、带动作用,由普法联络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员工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突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升金融知识教育普及程度

一是深化“送法下乡”活动。把金融消费者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开展送金融知识法下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沿路流动宣传等形式,讲解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等社会热点问题,向社会宣传金融法律知识支付结算、农民工银行卡、国债、以及人民币辩假识假常识等金融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让老百姓尽可能多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更多的金融知识,享受更多的金融产品,正确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金融合法权益。

二是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根据新形势下金融监管的要求,深入辖区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对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需求,针对企业在办理业务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解决方法,及时告知企业,积极引导其自觉守法。利用执法文书、政策建议书等形式,通过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金融法制观念,帮助其建立自律机制,促进守法经营。

三是深化群众法制宣传活动。以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通过各种活动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进社区、进街道活动,走上街头、深入社区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运用板报、专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金融消费行为,帮助群众提高金融权益保护意识。

四、突出宣传形式的创新,提高金融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一是定期召开金融机构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将金融法制作为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向金融机构着力宣传人民银行的依法行政工作,营造更为有利的金融法制环境。

二是切实组织好“12.4”等法制宣传日活动,早计划、早安排,突出主题,广泛宣传、营造声势,扩大金融法制影响,彰显法治央行形象。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在行政服务大厅和金融机构网点设立金融法制宣传点,注意运用法制宣传资料、板报、宣传栏、挂图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三是高度重视运用媒体进行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电视传媒、互联网等形式,加大金融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质量和水平。继续参加电台举办的“行风热线”节目,与百姓进行直接的对话交流,扩大交流的范围,扩大宣传影响。

四是发挥“金融服务网”网站的作用,及时更新网站的相关内容,创新条件开通依法行政宣传专版,通过法律解读、政策导向、普法咨询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金融法律知识,切实发挥门户网站在对外宣传、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和内外交流等方面的窗口桥梁作用。

五是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法制教育。聘请法院、检察院及相关法律界人士来行开展讲座、培训、座谈等,提高执法人员秉公执法、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

银行年度法治工作计划2

根据目前公司法律工作的现状,2016年度法务部工作的重点将围绕以下几点展开: 一、修订、完善公司规章制度

公司的规章制度是按制度内容及部门工作需求进行归口管理的,2016年计划按原分类对制度进行修订。法务部拟在2016年对公司规章制度在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根据汇总的问题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

二、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查 1、日常合同的审查:

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查是一项日常工作,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审核审查保持自收到文本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提出相应的书面法律意见或进行相应的修改;重要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目前情况,法务部将拟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以对公司合同及各类事项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另,法务部计划对格式合同进行常规修改,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 2、合同履行风险防范:

了解公司内部及各分公司已经签订的合同的履行情况,根据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风险预测,做好合同履行的风险防范。并通过对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风险问题汇总,进一步完善后续签订的合同条款。三、法律咨询与培训

2016年法务部除了工作时间内随时接受各部门的法律咨询,并及时给予答复,并对咨询情况予以登记;

另计划,与人力资源培训组配合,联系公司的顾问律师,做好公司法律培训工作。根据公司目前的情况,法务部拟重点就《合同法》、《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法》以及其他新颁布的与公司经营有关的法律进行培训。四、敦促各分公司合同档案的建立

由于各分公司都已经成立,且并没有统一管理合同,2016年将拟定合同管理制度。优化管理。 五、个人综合素质的提升

2016年法务部在做好法务部日常工作的同时,也将加强学习新的知识,2015年本人已经通过法律事务成人本科的考试成功入学,年底已购买《合同法》《合同法解释》《公司法》《公司法解释》《合伙企业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投资、并购、融资、上市法律政策应用全书》。2016年扎实专业,提升个人综合素质。

银行年度法治工作计划3

法务部根据目前公司的工作情况和工作需要,坚持以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为原则,以高效、高准确率和自律为法律服务准则,结合企业法律工作的特点和公司法律服务的实际需求,制定法务部工作计划。

一、合同及法律文件的审核、起草

1,协助巩固和完善合同及法律文件审核的机制,加强合同审核的有效性。

2,进一步完善合同范文的修改和制作,使其更符合实际操作和公司利益。

3,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审核保持自收到文本2小时内审核完毕,并提出相应的书面法律意见或进行相应的修改,但特殊情况除外。4,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起草自详细了解相应的具体内容后4小时内完成,但特殊情况除外。

5,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尽可能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

6,保持敢于直言的风格,大胆地提出合同中所在的风险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

二、法律补救功能中的计划

1,协助公司有关管理部门及业务部门对公司债权进行清理

- 1 -

和催收,接到相关要求后2天内开始行动。

2,在清理和催收中,发现重大法律问题立即向相关部门提出警示,同时向公司报告相关案情,使领导迅速作出决策。

3,接到诉讼请求后,自领导批准之日起15日内完成法院立案。

4,发现需诉讼的案件,有义务向公司报告情况,并建议提请领导批准起诉。

5,对起诉或应诉案件的,大多数保持自行。 6,做好诉讼前与对方当事人协调谈判工作,争取双赢。 7,诉讼案件做到有求必应、认真负责、及时完成。三、知识产权管理计划

1,与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协作,争取申请“上海市着名商标、“驰名商标”等荣誉,提高企业无形资产的含金量。

2,按公司需求,高效、高准确率地完成商标的申办注册工作。

3,做好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四、法律培训和宣传计划

1,根据公司的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方式对公司所有在工作中需接触法律的业务、采购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岗位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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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对公司涉及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点的培训。

3,在进行法律培训的同时,法务部不定时地解答法律咨询和进行法律宣传。

篇(8)

一、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制定各类普法文件。

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区普法讲师团及下发《区普法讲师团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区“法制宣传村村行暨第八个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区普法讲师团“送法下乡”活动的通知、关于召开“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动员会议的通知、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和制度。

二是广泛开展各类普法活动。

先后开展农民工返乡现场法律咨询会、3.15维权周、学习雷锋好榜样志愿者现场法律咨询会、送法到郑楼、送法制图书到洋北小学等一系列法制宣传会。

三是全面做好中期验收工作。

今年是“六五”普法中期验收之年,在年初就制定迎接验收的工作计划,并召开全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和“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动员会,布置任务,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制作“六五”普法宣传材料,同时精心选取龙河的乔庄、幸福街道的幸福社区、区实验小学、精科集团、工商分局等单位作为示范点,5月22日、6月6日区人大和市检查组先后到我区检查“六五”普法工作,我局从台账准备、示范点的选择、汇报材料的准备等几个方面进行积极准备,获得了区人大和市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四是积极做好新闻信息工作。

3月底我局成立新闻信息写作小组,并积极与市局、区委区政府新闻中心对接,了解写作动态和写作要求,同时联系江南日报、法制报、法制网频道,争取更多采用我局新闻信息。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深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防。

依托划分的排查网格,积极开展村居(社区)和基层单位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区每月的集中排查,加强重点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时上报排查发现的纠纷隐患,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要求,实行矛盾纠纷信息直报、快报及“零报

告”制度。遇到重大矛盾纠纷要直接、迅速上报至区司法局。若无纠纷信息情况,实行矛盾纠纷信息“零报告”每天下午4:30前通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QQ群上报。

二是提高专职人民调解能力。

组织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及部分优秀村居调解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由司法局领导班子主讲人民调解的相关业务知识、调解技能及相关案例,并邀请了区人民法院同志讲解以《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为主的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人民调解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强专业调解队伍建设。

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局、经信局、总工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区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实施意见》,()要求在职工人数3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年初调整了区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

上半年,全区排查和受理社会矛盾纠纷共991起,调处成功989起,成功率达99.8%。各类纠纷主要集中在劳资、拆迁、交通事故及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共发生171件,占比17.3%;劳资纠纷共发生116件,占比11.7%;拆迁纠纷共发生107件,占比10.8%;交通事故纠纷共发生94件,占比9.5%。

三、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密切协作,规范社区矫正衔接工作。

上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工作。做好审前调查、假释评估工作。通过审前调查、假释评估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上半年以来,共为法院、公安、检察院、监狱出具各类调查评估意见函133件,采信率达100%。

二是加强举措,规范社区矫正执行工作。

今年以来,我们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监管,要求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将电话汇报记录、思想汇报收集、集体劳动和学习的组织及走访等监管工作真刀实枪的落到实处,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同时实施平台监管,监控到点。推进监控现代化,以定位管理系统为依托,实现移动管控网络全覆盖,对重点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全员定位管理,严格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制度和双担保制度,加强重点人员的严密监控,目前全区共有167人被定位监管。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矫正工作队伍素质。

首先是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开展月培训,以会代训社区矫正业务知识,不定期组织业务考试,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季度考核。其次是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绩效考评。对专职考工作者的工作实绩进行绩效考核,一月一考核,实行

积分制,工作实绩和薪酬直接挂钩,工作干的好积分就会高,积分越高工资越高,奖优惩劣。

目前,我区在矫社区服刑人员470人,其中缓刑366人,假释95人,督予监外执行8人,管制1人;上半年期满解矫110人,因疾病死亡2人,无脱漏管,无重新犯罪。

四、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以创建省级优秀司法所为动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为巩固司法所软、硬件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2月26日在罗圩乡召开了全区规范化司法所现场会,会上介绍和观看了罗圩乡、陈集镇司法所建设。

二是以构建和谐村居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

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截止5月底,乡镇(街道)、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率达100%;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全区共印发宣传材料12000份,为做好法律服务宣传,区局印发了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发给司法所,在社区、村(居)发放;围绕区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城市更新和旧房改造,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推动全区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

按年检注册工作要求,使全区15个法律服务所61名法律工作者顺利通过年检注册;举办法律工作者培训班,请区法院法官上法律知识讲座,受到了与会参训者的一致好评;同时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在全区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法治惠民活动,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是以“深化法治惠民活动”为抓手,以年检注册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诚信教育,严格财务、业务。

今年以来,全区基层法律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一家,诉讼事务434件,非诉讼事务513件,解答法律咨询208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473件。

五、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法律援助进农村。

印制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手册,把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家喻户晓,并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向农民赠送一本法律援助书籍、赠送一张法律援助程序卡和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让广大农民了解法律援助的性质、对象、条件和程序,重点围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婚姻家庭等领域解答群众咨询。

二是法律援助进社区。

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向社区的低保和特困户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为社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将

社区内所有低保户、特困户、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对象分类建立档案,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打造社区的“快速通道”。

三是法律援助进企业。

深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工地、企业,通过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农民工维权手册》、《法律援助指南》等资料,张贴《劳动合同法》和法律援助宣传挂图,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合理诉求和保护自身权益。

四是法律援助进学校。

积极与学校协作,建立“中小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职能作用,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0XX年上半年,我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267件,其中刑事辩护51件,民事216件,全部录入法律援助管理系统。接待解答法律咨询600人次,代书5件。

六、队伍建设

一是深化政治理论建设。

党“十”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新时期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我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按照党的“十“精神的要求,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通过学习教育,我局全体工作人员能够做到思想上始终保持清醒,政治上始终保持坚定,牢固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

篇(9)

一是制定各类普法文件。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区普法讲师团及下发《区普法讲师团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区“法制宣传村村行暨第八个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区普法讲师团“送法下乡”活动的通知、关于召开“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动员会议的通知、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和制度。

二是广泛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先后开展农民工返乡现场法律咨询会、3.15维权周、学习雷锋好榜样志愿者现场法律咨询会、送法到郑楼、送法制图书到洋北小学等一系列法制宣传会。

三是全面做好中期验收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中期验收之年,在年初就制定迎接验收的工作计划,并召开全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和“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动员会,布置任务,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制作“六五”普法宣传材料,同时精心选取龙河的乔庄、幸福街道的幸福社区、区实验小学、精科集团、工商分局等单位作为示范点,5月22日、6月6日区人大和市检查组先后到我区检查“六五”普法工作,我局从台账准备、示范点的选择、汇报材料的准备等几个方面进行积极准备,获得了区人大和市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四是积极做好新闻信息工作。3月底我局成立新闻信息写作小组,并积极与市局、区委区政府新闻中心对接,了解写作动态和写作要求,同时联系江南日报、法制报、法制网频道,争取更多采用我局新闻信息。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深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防。依托划分的排查网格,积极开展村居(社区)和基层单位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区每月的集中排查,加强重点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时上报排查发现的纠纷隐患,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要求,实行矛盾纠纷信息直报、快报及“零报告”制度。遇到重大矛盾纠纷要直接、迅速上报至区司法局。若无纠纷信息情况,实行矛盾纠纷信息“零报告”每天下午4:30前通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QQ群上报。

二是提高专职人民调解能力。组织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及部分优秀村居调解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由司法局领导班子主讲人民调解的相关业务知识、调解技能及相关案例,并邀请了区人民法院同志讲解以《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为主的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人民调解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强专业调解队伍建设。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局、经信局、总工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区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实施意见》,要求在职工人数3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年初调整了区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

上半年,全区排查和受理社会矛盾纠纷共991起,调处成功989起,成功率达99.8%。各类纠纷主要集中在劳资、拆迁、交通事故及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共发生171件,占比17.3%;劳资纠纷共发生116件,占比11.7%;拆迁纠纷共发生107件,占比10.8%;交通事故纠纷共发生94件,占比9.5%。

三、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密切协作,规范社区矫正衔接工作。上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工作。做好审前调查、假释评估工作。通过审前调查、假释评估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上半年以来,共为法院、公安、检察院、监狱出具各类调查评估意见函133件,采信率达100%。

二是加强举措,规范社区矫正执行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监管,要求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将电话汇报记录、思想汇报收集、集体劳动和学习的组织及走访等监管工作真刀实枪的落到实处,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同时实施平台监管,监控到点。推进监控现代化,以定位管理系统为依托,实现移动管控网络全覆盖,对重点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全员定位管理,严格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制度和双担保制度,加强重点人员的严密监控,目前全区共有167人被定位监管。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矫正工作队伍素质。首先是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开展月培训,以会代训社区矫正业务知识,不定期组织业务考试,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季度考核。其次是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绩效考评。对专职考工作者的工作实绩进行绩效考核,一月一考核,实行积分制,工作实绩和薪酬直接挂钩,工作干的好积分就会高,积分越高工资越高,奖优惩劣。

目前,我区在矫社区服刑人员470人,其中缓刑366人,假释95人,督予监外执行8人,管制1人;上半年期满解矫110人,因疾病死亡2人,无脱漏管,无重新犯罪。

四、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以创建省级优秀司法所为动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巩固司法所软、硬件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2月26日在罗圩乡召开了全区规范化司法所现场会,会上介绍和观看了罗圩乡、陈集镇司法所建设。

二是以构建和谐村居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截止5月底,乡镇(街道)、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率达100%;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全区共印发宣传材料12000份,为做好法律服务宣传,区局印发了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发给司法所,在社区、村(居)发放;围绕区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城市更新和旧房改造,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推动全区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按年检注册工作要求,使全区15个法律服务所61名法律工作者顺利通过年检注册;举办法律工作者培训班,请区法院法官上法律知识讲座,受到了与会参训者的一致好评;同时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在全区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法治惠民活动,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是以“深化法治惠民活动”为抓手,以年检注册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诚信教育,严格财务、业务。今年以来,全区基层法律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一家,诉讼事务434件,非诉讼事务513件,解答法律咨询208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473件。

五、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法律援助进农村。印制法律援助知识宣传手册,把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到农村千家万户,家喻户晓,并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向农民赠送一本法律援助书籍、赠送一张法律援助程序卡和开展一次法律咨询活动,让广大农民了解法律援助的性质、对象、条件和程序,重点围绕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婚姻家庭等领域解答群众咨询。

二是法律援助进社区。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向社区的低保和特困户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为社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将社区内所有低保户、特困户、老年人、残疾人等受援对象分类建立档案,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打造社区的“快速通道”。

三是法律援助进企业。深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工地、企业,通过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农民工维权手册》、《法律援助指南》等资料,张贴《劳动合同法》和法律援助宣传挂图,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表达合理诉求和保护自身权益。

四是法律援助进学校。积极与学校协作,建立“中小学法律援助工作站”,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职能作用,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2014年上半年,我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267件,其中刑事辩护51件,民事216件,全部录入法律援助管理系统。接待解答法律咨询600人次,代书5件。

六、队伍建设

篇(10)

上半年,我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分院和全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中央提出反腐败要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探索遏制腐败、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全县改革和经济发展,促进反腐败斗争,发挥了积极作用。版权所有

一、建立预防机制,构筑预防网络

为认真落实县委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我院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指定专人抓预防,制定××××年预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结合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职能,确定各自负责联系的行业或部门的预防工作,全院反贪、等个部门共联系负责我县金融、水务、农林、税务、城建、司法、医药等个行业的预防工作。督促协调金融系统各单位、水务局、林业局、医药等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域网络组织个(其中县直机关部门个,乡镇个)制定相应的《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方案》、《退耕还林面积核查办法》、《以粮代赈实施意见》等项预防制度,以制度和网络建设促预防,形成一系列长效的预防管理机制。

二、从抓好关键环节、重点岗位人员的职务犯罪作为工作切入点,签订廉政协议,加强防范

今年,我县退耕还林工程(投资万元),两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瓦房城水库、双树寺水库总投资万元),洪水河益民东干渠续建工程(投资万,今年第三期工程投资万元),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项目工程(投资万元)等被确定为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对此,我院派出专人对各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资金的管理、运行、工程各阶段的实施等都作同步预防监督或跟踪预防监督。元至月,共签订《廉洁协议》份。如对林业局及所属“两场一圃四站一队”等个单位的退耕还林项目、投资、工程建设、验收等方面实行同步预防,由林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与大河林场、六坝林场等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及廉政责任状》份,将工程发包、原材料采购、工程验收决算及监督、制约、防范等预防措施纳入责任状,有效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发生。在瓦房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为将投入的万元资金管好、用好,我院与县水务局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多次协商,制定各项工程建设的预防计划和实施方案,参与工程招标前期大型活动次,在工程招标、评标过程中,我们始终参与进行了全方位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参与制定《评标工作纪律》、《评标程序及办法》等,尤其在招标会前小时内,我院派出专人对标的的制作进行严格监督,未发现标的失泄密现象发生。评标中,聘请了省地位水利专家经天时间,对甘肃省水电工程局等家投标单位的份投标书进行严肃、公开、公正的评标审定,最后评出技术过硬、施工力量雄厚的总参谋部工程科研三所、西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家单位合法中标,防止了工程招标、评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通招标、行贿受贿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与中标单位分别签订《工程廉洁文明施工协议》份,保证工程建设与廉政建设同步实施。

三、检查落实预防措施,保证各项工程建设健康运行

为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实预防措施,做了五方面的工作:一是月份,我们对祁连山天然林大河林场天然保护区封山育林投资的万元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并对有关廉政和预防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门座谈和交换意见,共同探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事项问题个,参与规范购销合同项;二是月中旬,我院与县水务局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联手,共同对民乐县洪水河益民东干渠第三期续建工程进行同步预防检查次,在检查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状况的同时,主要对廉政协议、预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座谈和交换意见,及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其中,在×月×日检查中,会同水务局有关技术人员对该工程进行初验,认为前期工程已达到优质化的标准,止目前投入列支的万元资金,严格按合同规定和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安全运行;三是月底,积极筹备组织金融系统各单位召开了全县金融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指导小组第二次联席会议,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成善、政府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县长郑尚兴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上解决了几方面的问题,第一协调指导小组要与各金融机构的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联系,互通信息情况;第二协调小组要经常性地收集全国各地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新情况、新动向,及时通报各金融单位,做好超前预防工作;第三协调小组办公室配合各金融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在金融干部中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座谈会,并结合案例,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第四对重大金融投保、投资、贷款项目加强监督检查,对主要负责人的廉政情况进行考察,参与对重点部门负责人的离岗离职审计,以及对案件多发部门或重点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四是月初,在医药公司检查层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检查中,针对本公司上半年经营情况和廉政建设进行了座谈讨论,同时,针对医药公司特点,尤其是公司存在药品资金回收力度不大,管理上有疏漏等,结合年查办的原医药公司推销员魏小平挪用公款一案,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警示了公司多名职工,以一个人的犯罪变为多数人的教训,给大家敲响了警钟,引起了很大震动,真正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警戒一方的社会效果。在检查落实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药品购销各环节制度项,明确目标责任书,规范了市场管理;五是退耕还林工程春季造林验收工作。从×月×日开始至日结束,为防版权所有止还林面积、钱粮兑现等关键环节弄虚作假,出现职务犯罪及违纪现象发生,我们安排专人参与县政府组织的全县亩退耕还林验收工作,该工程涉及全县个乡镇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工作流程长,种植区域环境复杂,验收任务繁重,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

四、坚持打防并举,实现以打促防,达到特殊预防目的

打击和预防是相互促进的,打击是预防工作最重要最有效的措施,是特殊的预防。积极查办案件,严厉打击犯罪本身就是对广大干部教育和警示,对违法犯罪分子是有力的震慑,可以防止犯罪行为的继续延伸和再次犯罪。×月×日,反贪局立案查处原滨河集团公司青海省格尔木市销售市场部经理张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隐匿销售收入手段,于年月贪污公司售房款万余元的犯罪案件。通过案件的查处,在滨河集团及全县起到了打防并举,以打促防的特殊预防目的。

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构筑思想防线

一是广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预防职务犯罪政策、检察机关在预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以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的成果;二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各行各业特点分别在信用联社、林业局、医药公司、金融等单位上法制课,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是开展举办反腐败成果展览警示预防活动,以案释法,剖析职务犯罪的主观原因,深刻揭示职务犯罪给国家、社会及犯罪者家庭造成的危害,警示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增强自身拒腐防变的“免疫力”。上半年,举办法制课、座谈会次,办法制宣传栏次,印发宣传材料份,开展大型宣传活动次,在县政府组织开会时举办反腐败成果展览次,向县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工作次。以上活动参学人数达多人。

篇(11)

一、2016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逐步构建起县中心、乡(镇、街道)工作站、村(居、社区)工作室、组(小区)联络点的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截止2016年年底,全县已建成10个公共法律服务试点村,不断拓展和规范了法律服务领域。一是法律援助工作。通过不断的探索、实践,开创了“一健全、二延伸、二覆盖、三创新”的“1223”法律援助工作新模式,并用于指导实践。2016年,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703件;二是公证业务工作。2016年全年共受理公证业务197件,出证197件,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8件。三是人民调解工作。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总结提炼出“531”人民调解工作法,并利用工作法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化解,全年共成功调解纠纷1109件。2016年,仅公证和诉讼援助,就为受援群众节省费用51.87万元。

(二)法治宣传教育创下新成果。一是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为全面启动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是选送2个节目参加**第二届群众法治文艺调演比赛,分别荣获歌舞说唱类二等奖和曲艺类的三等奖;三是牵头组织县直有关执法部门完成8部法治微电影的拍摄,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显著效果;四是**村、**村、**村成功申报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五是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双语普法”进村组、“以案释法”警示教育、“12.4”国家宪法日等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大法治建设工作步入新轨道。在**局的正确指导下,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帮助、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大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在2016年的目标绩效考核中,**县大法治建设工作得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认可。

(四)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创出新举措。一是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思路,总结提炼出“三联、三规、三考”社矫管理工作法,有效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帮扶力度。根据刑释人员具体情况进行帮教,积极帮助刑释解戒人员重新走入社会,实现再就业。

(五)党的建设工作实现新提升。一是抓实脱贫攻坚。局党支部与**村党支部成立脱贫攻坚联合党总支,选派1名党员担任东风村“第一书记”,局机关15名干部职工与**村40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2016年共为贫困户争取帮扶资金6000元,在春节、“七·一”等节日为贫困户送去慰问金15000元,“扶贫日”捐款8200元。二是抓牢干部队伍建设。全年共召开党组学习会议、职工学习会议41次,开展“党员干部上讲堂”讲党课7次。

(六)信息化建设工作驶入新领域。2016年,我局在州局的带领下,按照统一的安排部署,初步建成**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平台,现已完成基本信息录入。

(七)信息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果。2016年全年,被采用的宣传报道共137篇,其中**日报8篇,法制生活报9篇,其他网站采用120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现有业务知识不能满足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需求;二是乡镇司法所基础设施跟不上发展要求,缺乏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等专项经费;三是部分单位对大法治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大法治建设工作推进力度有待提升;四是城乡、部门和行业法治宣传工作发展不平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州司法局的要求和部署,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方向,在抓细抓常业务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以下七项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以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为纲领,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工、企业人员、青少年等五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及农村法治宣传作出专门部署,强化分类指导,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律七进”工作。二是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深入乡(镇、街道)开展巡回宣传,同时,组织县内法律专业人员不定期深入到机关、村(居)、企业等开展巡回法治讲座,并形成常态化机制。三是进一步提升“法治**”微信公众号宣传影响力,有针对性、多元化、接地气地宣传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四是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抓好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各级的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工作,真正做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二)着力抓好法治文化建设。一是拍摄一部法治微电影。以**村百年无一刑事案件为背景拍摄一部突出法治建设、布依特色的微电影。正面宣传我县依法治县工作成效,展现我县法治文化建设的风采。此项工作目前已进入文学剧本创作阶段,预计于4月份开机拍摄。二是举办一场群众法治文艺调演。积极筹划法治文艺调演节目,计划在2017年7月开展全县群众法治文艺调演,并选送优秀节目参加**州第三届群众法治文艺调演,实现大家学法,人人普法的新局面。三是开展一次法治摄影比赛。组织全县群众、摄影爱好者开展以“法治”为主题的摄影比赛,评选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展览并制作《法治**摄影作品集》。四是编辑《**县常用法律法规双语宣传读本》。根据**县情,组织县内有关人员选编一部法律法规宣传读本,并用布依语进行翻译,使之成为既实用,又独具**特色的“法治掌中宝”。

(三)深入推进大法治建设。结合县情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我县大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大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力度,强化考核应用,强有力地推进我县大法治建设工作。

(四)全力打造“法治惠民工程示范镇”。 按照《**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惠民工程示范镇”创建实施方案》的部署,全力将**镇打造为全县“法治惠民工程示范镇”,在创建过程中,不断完善体制机制,认真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