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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制度管理制度大全11篇

时间:2022-07-29 01:25:29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员工制度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员工制度管理制度

篇(1)

第一个例子:跟两个朋友合伙开了家小网络公司,一开始没有太多资金,每个人的水平也不一样,公司业务跟技术又互相关联,都是股东而且还都在公司上班,还要把工资发的公平,薪金制度如何制定,这既是股东又是员工的该如何管理?真是件头疼的事,望给提供点参考,深表谢谢

大家看法:

1从一个律师的角度,我认为有一个问题要非常清楚地同各个股东约定:

各方的双重身份及因此双重身份所导致的不同关系和利益取向。

简单说,每个股东依据出资可以享受股东的相应权利,这是公司章程里是有约定的。如果该股东同时又是公司员工,依据其在公司中的岗位,一定要有一份清楚的报酬、奖金的领取方式和标准。这是依据其工作原因所得,与股东身份无关。

很多小公司开始创业时大家努力合作,甚至不计报酬,一旦有收益就很容易产生这样那样的纠纷,出力大的觉得没有得到应得的,出力小的觉得大家都是股东,凭什么你要多拿?然后公司就惨,所以这个问题一定要在最初阶段明确。我认为是最重要的。

因为是律师,所以从法律角度讲了一个问题。如果在北京有这方面的相关需要,可以联系我提供帮助,联系方式在资料里有。

其它的管理方面的事情还是同你的管理同业去沟通吧。

第二个例子:小企业应该怎样管理我在一家私营小企业干销售多年,老板今年让我负责全面工作。但因为这么多年来厂里一直没有什么制度,都是老板娘像开杂货店一样管理着。我也没有什么管理经验,特向有经验的老师请教。

公司概况:生产注塑产品,主要是方向盘。有员工50人,技术人员3人,车间主任兼保管3人。有3个生产车间,仓库若干。上3班。

1。第1车间加工方向盘骨架,方向盘里面是一个铁制的骨架,骨架由中心头,连接柱,连接板,外圈等组成。所有这些都在这个车间加工。有冲床,车床,拉床,缠圈机,电焊机等。工作流程是:冲床下各种料供给缠圈者和最后焊接者。拉床供给焊接者。由焊接者最后完成整个骨架。问题:都在一个车间,有随干随用,仓库有限,只有成品骨架入库保管,其他没有入库,又太杂,不知怎么管理。也不知道班产量是多少,只是按天计算工资,干多干少也不知道。反而伤了员工的积极性。

2。第2车间是注塑车间。负责方向盘的注塑,和各种附件及其他注塑产品的加工。从第1个车间领骨架,加工后部分入库部分给第3车间。因为是3个车间的中间环节,我又不知道怎么和其他车间衔接。问题:领骨架,退骨架,及出现问题两个车间主任怎么管理。发给第3车间的产品出现问题怎么追究生产者的责任。

3。第3车间组装车间,负责组装方向盘,及其他组装件。问题:组装计划变化大,所需的零件太多,物资难管理。人员调动太大,难记工。

大家看法:

1在大多数的小企业是普遍存在的.我们公司也是.我想我也没能力回答好你的问题.但我可以给你提几个建议:

(1)关于制定个人产量.可以举行个劳动技能大赛,根据最后优秀工人的产量来指定员工的定额,当然,一定要制定得合理,不能过低,也不能太高.把握住度.

(2)关于东西的乱摆放.其实这是个大问题,一是直接影响公司形象,二是很容易造成零件误用,造成生产事故,其次员工在这样的环境下很容易产生工作消极状态,怠工浪费原材料等.其实现场管理是个大问题,日本的5S现场管理法你可以学习一下.

(3)关于零件的存储领用摆置最好你亲自到车间深入一下,发现问题所在,然后想办法解决,可听取老员工老师傅或者你认为合理的建议.

(4)关于生产的零件半成品成品在各工序流通时,你可以设计一个简单的卡片,当上道工序流入下道工序时,下道工序检验产品确实没问题,然后签字领用,若发现问题,则注明,根据情况拒领或部分领用.

其实很多规章制度很多是从实际工作中一点点总结出来的.相信你通过实际工作,会做得很好.

我觉得你上任后首要工作应该是:

(1)以稳定为主,尽量不要调整领导班子,待稳定后再根据自己的观察进行任免

(2)严抓现场管理,仓库保管领用制度

(3)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你点出问题所在,可让各项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制定,你再评审,只要你分工明确了,出了问题就找主要负责人)

(4)给员工制定定额,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好了,就说到这,都是自己的见解,希望共同学习.

2雀虽小五脏俱全,不论企业大小,基本管理方法大同小异.既是管全面,必须要了解:原料(储备质量后期预测);设备(检修运转);动力(风水电气);安全;大致的成本构成;资金运转状况;熟知工艺流程;熟知各岗位操作要领;规章制度和定额要求必须建立健全;产品各等级标准和产品销售形势.总之,你要当一个没有副厂长的正厂长.真是个锻炼的好机会.

既然是领导,就要有凝聚力,知人善任必不可少.至于用什么方式?有身先士卒型的,有恩威并施型的,则要根据你自己的特点选择.但不管什么型,没有规章制度给你撑腰也不行.

顺便说一句,既然老板让你管,你得和老板把丑话说在前头:为了企业,六亲不认(这是民企最大的毛病).

按道理说,不在几个主要岗位上干过几年,抓好全面工作很难,既然把你放在这儿,祝你成功.

3看板管理对于三个车间的生产连接是很有用的,

对于第一个车间杂乱现象,首先要把生产设备的位置合理布局,那么各种物料就可以就近原则摆放,只是第一步改进,然后在可以参考5S管理,三车间的职责可以在输入和输出两个节点控制,通过控制点的输入和输出,职责也就转移。个人成绩的衡量是个灵活的考察因素,比较复杂。

小企业如何考核员工业绩?

小企业信息传递链条短,受市场环境影响大,信息收集处理能力弱,绩效考核相应要突出人性化、灵活性和可操作性。

适当的绩效考核是企业运营的催化剂,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让员工的个人目标最大程度地配合公司整体目标,从而使公司的目标得到实现。让我们从小企业的特点出发,看看它们的绩效考核该如何开展。

独特的绩效考核特征

相比大型企业,小企业有自己的特点:首先,人数相对较少,信息传递链条较短,不容易失真;其次,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企业业绩受市场环境的影响大;再次,没有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收集处理能力相对较弱。

这三大特点决定了小企业绩效考核的特征:人性化、灵活性、可操作性。

小企业信息传递链较短,不容易失真,所以员工对公司整体目标的理解相对较强,员工个人目标容易统一到公司的目标体系中。另外,由于信息传递链短,员工之间相互了解的机会较多,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可以较多地采用人性化的解决办法。

小企业的业绩受市场的影响比较大,因此,用于绩效考核的业绩考核不应该过于苛刻,否则不能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只会打击员工的积极性。小企业的业绩考核要体现出灵活性,特别是在设计有关业务方面的绩效考核指标时。

小企业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相对较弱,绩效考核不能过于细致,否则非但不能成为公司运营的催化剂,反而成为绊脚石。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要和公司实际挂钩,尽量使用目前可操作的,或者适当努力之后就可以得到的数据。

篇(2)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城公园是指环城景区(含银河、西山、琥珀潭、黑池坝、环北和环东等景区)、包公园、逍遥津公园和杏花公园,其具体范围以环城公园绿线为准。

本办法所称环城公园建设项目控制区是指环城公园绿线外延50米以内地带。

第三条环城公园管理坚持科学规划、严格保护、永续利用、服务公众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城公园的保护工作,保障对环城公园保护管理经费的投入。

第五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园林部门)负责环城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环城公园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市建设、规划、市容、国土、工商、环保、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环城公园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城公园资源和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破坏环城公园资源和设施的行为。

对在环城公园保护、利用和管理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或市园林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环城公园的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应当符合环城公园规划。

第八条环城公园规划按照法定程序编制、修订。

编制、修订规划应当对现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予以充分保护。

编制、修订规划应当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

第九条批准后的环城公园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

环城公园规划应当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对规划的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条环城公园内进行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环城公园规划,经市园林部门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和色调等,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环城公园建设项目控制区内,除市政工程外,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包公祠、包公墓、清风阁等历史人文景观资源,其地域视线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景观影响分析,不得破坏景观。

第十二条环城公园内及建设项目控制区内已经建成的影响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环城公园规划和景观要求限期迁出或拆除。

第十三条在环城公园内施工的单位,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原有风貌,以及周围植被、地貌和水体。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恢复环境原貌。

第三章保护

第十四条环城公园内的水体和植被、野生动物、地形地貌等自然景观以及园林建筑、文物古迹、历史遗址等人文景观及其所处的环境,均属风景名胜资源,应当严格予以保护。

环城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景区资源和设施保护的各项制度,制定保护措施,落实保护责任制。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环城公园内占用绿地或者砍伐、移植树木。因建设确需临时占用绿地或者砍伐、移植树木的,应当经市园林部门批准,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建设,期满后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六条环城公园水体不得进行营利性养殖。

第十七条建立科学、合理、经济的环城公园水体补水机制。补充进入环城公园水体的水质须达到景观用水标准。

第十八条环城公园灯饰设置应当选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光源和低能耗产品。

环城公园灯饰设施应当保持完好,亮灯时间应当向社会公示并科学调整。

环城公园建设项目控制区内的灯饰应当与环城公园灯饰景观相协调,对已建成的不符合景观协调性要求的灯饰逐步实施改造。

第十九条在环城公园内进行下列活动,应当经市园林部门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设置、张贴商业广告;

(二)举办大型游乐、文化活动。

经批准从事前款规定活动的,其活动方案应当与景区环境相协调,并接受市园林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利用与管理

第二十条环城公园自然生态景观的利用,应当尽量减少人工痕迹,保持其原有自然风貌。

环城公园内历史人文景观的开发、利用和维修,应当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环城公园内经营服务网点的设置由市园林部门按照批准的环城公园规划统一布局,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景区资源使用所获得的收入,专项用于景区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环城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在景区、景点设置标志、路标和安全警示等标牌。

第二十三条环城公园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清扫保洁人员对景区内的道路、广场、桥梁、园林建筑等进行清扫、保洁,及时清除垃圾,保持环境的清洁。

景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工作或者经营区域的环境整洁。

第二十四条环城公园内,除专用游览观光车辆、施工车辆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外,其他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景区,但环城公园路除外。

机动车辆在环城公园路上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

除老年人、残疾人自用轮椅和婴幼儿车外,其他非机动车辆不得进入环城公园游步道。

第二十五条经批准在环城公园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定地点、区域和规定的营业范围内依法经营,不得在规定的营业地点、区域外揽客、兜售商品,不得在景物周围圈占摄影位置。

第二十六条环城公园内游乐项目的经营者,应当在游乐设施的危险区域、部位设置警示标志,指定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并定期对游乐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

环城公园管理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对游乐项目的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环城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在重大活动和旅游旺季期间应当做好组织疏导工作。

经批准举办大型游乐、文化活动的组织者,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维护环城公园环境和卫生。

第二十八条环城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粘贴;

(二)攀折、刻划、钉拴树木,采摘花果,破坏绿地;

(三)野外用火,焚烧冥纸、枯枝落叶;

(四)挖砂取土,倾倒、堆放固体废弃物;

(五)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

(六)排放污水及其他液体废弃物;

(七)擅自占用、围圈、填埋、遮掩、堵截水体或者水面;

(八)擅自捕捉、伤害、猎杀野生动物;

(九)擅自捕捞水生动植物;

(十)在公园水体洗涤、游泳、垂钓;

(十一)其他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有碍景观、妨碍游览、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市园林部门审核,在环城公园内从事建设活动的;

(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周围植被、地貌和水体造成破坏的;

(三)未经市园林部门审核,在环城公园内设置、张贴商业广告,举办大型游乐、文化活动的;

(四)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粘贴的;

(五)在环城公园内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等废弃物的。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擅自在环城公园内占用绿地或者砍伐、移植树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擅自砍伐、移植胸径10cm以上乔木的,处以每棵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机动车辆进入景区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二)非机动车辆进入环城公园游步道的,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在规定的营业地点、区域外揽客、兜售商品或者在景物周围圈占摄影位置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七)、(九)、(十)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以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野外用火,焚烧冥纸、枯枝落叶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自占用、围圈、填埋、遮掩水体、水面的,按非法侵占的水域面积处以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堵截水体、水面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捕捞水生动植物,没收捕捞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洗涤、游泳、垂钓,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市园林部门、环城公园管理机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管理权限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环城公园规划擅自批准建设项目的;

(二)未依法对环城公园及建设项目控制区内的建设活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环城公园环境被破坏的;

(三)未依法对环城公园资源和设施履行保护职责,造成资源和设施被破坏的;

(四)未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造成环境污染的;

(五)未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出现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

篇(3)

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择优录用人才。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或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作风正派的青年均可应聘求职。

聘任程序: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填写《应聘登记表》和《个人简历》,面试(合格者) 岗前培训试工、试岗(一个月) 合格者正式录用,签订合同。

公司对所有员工都本着来去自由的双向选择方针,在全面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十天写出书面辞呈。经批准后,结清各部门手续,交回工作服,凭《手续结清证明》、原始收据到财务部领取保证金及工资。

新员工试用期间必须服从安排,不适应工作的可申请离职,试用期自动离职者,不发试用期工资。

二、考勤管理制度:

2、上班从换好工作服、整理好仪容以签到时间为准。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请,特殊原因也必须到岗请假,得到经理批准后才可离岗,违者按旷工论。

4、迟到:凡未按公司规定的时间上班者,无论任何理由均记迟到。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以及假满未归者均算旷工,一年累计旷工两次的开除。病假:请病假需出具病假条及医院证明、病历,急诊可立即打电话,非急诊要提前请示。无医院证明或病历按旷工算。

5、上班时间若要外出须得到领班或经理同意。

三、福利制度:

1、员工工资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执行月工资。月工资根据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职务确定员工工资。

2、员工工资以现金形式按月支付。

3、根据需要,按不同工种向员工发放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辞职或除名的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应上交公司,不缴回者按服装成本费用的全部在工资中扣除。

4、为鼓励发扬集体精神,不定期的搞各种文体活动来增强员工团队凝聚力。

5、为员工提供比较充足的学习时间,并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安全制度:

1、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

2、所有员工必须注意防火、防盗、防暴、防机械事故,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上报领导。

3、要认真检查设备,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顾客生命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

4、发现形迹可疑或不法行为的人或事,要及时报告领导。

5、旅游区不得出现打架闹事行为,若发现此不良状况立即报告,并帮忙疏导围观群众。

6、若发生紧急事故,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财产及顾客生命财产安全。

7、员工不得打架斗殴,不允许将社会不良青年带进工作场所及与之交往,要保护自身安全。

五、财产负责制度:

1、各部负责人,负责本部机械设备、物品等安全,对后勤部负责。如发现丢失或损坏,追究当事的责任或赔偿。

2、如有设备需维修时,由各部负责人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避免影响正常工作。

六、奖惩制度:

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企业行业竞争力,建立一支严格、负责、团结、奉献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公司坚持奖惩分明,奖优罚劣,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

奖励:1、对保护公司财产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2、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和公司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显著者,在工作岗位上作出重大贡献或对公司某岗位实现技术改革者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3、在服务中创造优异成绩,如拾金不昧等,为公司赢得重大声誉及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的,公司将给予奖励现金。

惩罚、纪律处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罚5元;

3、工作时间干私事、影响公司形象的、仪容不整的、发现一次各罚5元;

4、上班时间擅离职守、聚堆闲聊,服务差、被顾客投诉的,上班时间吸烟、酗酒、赌博的,和同事、顾客或其他人吵架、打架斗殴的,顶撞领导、不执行命令者,不服从管理、严重妨碍管理秩序的,一次罚50元;

5、严重违反各项制度,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损失的将被开除并扣工资与保证金。

七、卫生制度:

1、工作现场设施、设备、办公桌椅等由本室员工打扫,摆放整齐,保持干净卫生。

2、及时清理环境卫生,保持景点、道路清洁。

3、清洁员保持大厅、过道、楼梯、卫生间、门外等卫生区域的环境卫生。

4、餐厅餐具要及时刷洗消毒,客房各类物品摆放有序,人员要衣冠整洁,客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及时换洗床上用品。

八、交接班制度:有准确的时间观念,每班必须提前15分钟接收工作,整理仪容,进行接班准备。

1、收银员:整理好帐目,清点所有现金交与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篇(4)

第二条职位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设置、相对稳定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

第三条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是本级机关公务员职位管理的综合部门,负责对本级机关公务员职位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和监督。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成员的职位管理,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负责,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职位的管理,由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负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章职位设置与变更

第五条各级机关应当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限额、职数设置比例内,按照科学高效、职责明确的要求设置职位。

第六条职位设置的内容包括:职位名称、职位层次、职位数量、职位职责、工作标准和任职资格条件等。机关职位设置文件是公务员管理的依据。

第七条职位设置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但可以根据机关职能、编制、职数等的变化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报设置或变更职位:

(一)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设立机构、增减编制、调整职能及内设机构的;

(二)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调整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职位层次或数量的;

(三)机关接收安置干部及其他政策性人员,增加编制的;

(四)因其他原因需要设置或变更职位的。

第八条职位设置或变更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报机关制定拟设职位或变更文件,并附设立或变更职位的有关依据,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申报机关的拟设职位或变更文件进行审核后,按管理权限书面批复;

(三)申报机关按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批复,调整机关职位设置。

第三章职位审核

第九条各级机关晋升、录用、调任、转任公务员,必须有相应的职位空缺,其人选应当具备拟任职位的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条省直机关晋升、录用、调任、转任处级以下(省辖市科级以下)职位的公务员,须填写《公务员职位审核表》(附表),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空缺职位审核手续后,再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一条机关因转任、调离、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免去公务员职务,应当及时将职数变更情况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修改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数据。

第十二条各级机关每年11月底将本部门职位设置及使用、变更、空缺等情况进行汇总,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作为本机关下一年度职位管理的依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成员的职位情况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职位情况报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

第四章职务管理

第十三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各级机关的领导职务在编制部门“三定”方案核准的领导职数范围内设置;非领导职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规定比例设置。

第十四条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确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应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并占相应职务的职数。

第十五条各级机关应当坚持以职位定人员的原则,在确定或晋升公务员的职务时,应与其职位要求相一致,按公务员所在职位任命职务。

第十六条各级机关对公务员任职实行任前空缺职位和任职资格审核制度。

各级机关任命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须将机关职位空缺情况、公务员任职资格条件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未经审核的,不得办理任职手续。

第五章监督

篇(5)

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需要,培养一批现代化、专业化、知识化和年轻化的企业团队,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健全人员招聘机制,及时有效的为公司各部门提供所需人才。

2.0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戈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3.0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及所涉及的部门负责执行本制度。

3.2 公司总经理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4.0 释义

招聘费用:指为达成招聘计划,招聘过程所需资源配置而支付的直接和间接费用

5.0 相关文件

6.0内容

6.1综合管理部职能

6.1.1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的增补计划及员工培训与发展、奖惩、绩效、薪酬、考勤、福利等工作的实施,

6.1.2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商调、晋升、降级、辞职、辞退、除名、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6.1.3负责各部门管理人员的招聘工作。

6.2员工招聘流程

6.2.1各部门填写《人员招聘计划表》或《人员需求申请表》报综合管理部审核;

6.2.2计划或申请报总经理批准;

6.2.3综合管理部首先调查内部是否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及表现卓越的合适员工,优先选拔、晋升,再考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6.2.4综合管理部通过网络招聘、参加招聘会、刊登招聘广告、招聘信息、人才中介机构或猎头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等推荐等渠道来开展招聘工作。

6.2.5应聘人员到综合管理部交验有关身份、学历、资历证明原件进行复印,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或《应聘人员资料书》;

6.2.6按岗位任职要求,由综合管理部进行初试,基本符合任职要求或招聘条件的,人力资源部门与用人部门联合面试和考核,必要时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笔试;

6.2.7面试、考核、笔试均通过的人员,非生产(含生产辅助岗位)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试用,生产和生产辅助岗位员工经生产部经理批准后试用;

6.2.8批准试用人员返回综合管理部办理相关薪酬定级手续并建立人力资源档案。

6.2.9综合管理部根据年度或专项招聘计划,拟订合理的招聘费用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6.3员工试用流程和手续

6.3.1确定试用期和试用期工资,同时可初步洽谈正式录用期工资标准意向;

6.3.2录取考勤指纹信息;

6.3.3办理员工工作证;

6.3.4填写《新员工报到通知单》,通知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

6.3.5新员工到岗后首先进行三级培训教育,熟悉岗位说明书内容,新员工到岗一周内作为试岗期,试岗期内劳资双方可随时提出辞退和离职;试岗期包含在试用期内。

6.3.6试岗期过后,签订《劳动合同》;

6.3.7新员工领用办公以及劳保用品;

6.3.8新进非生产和生产辅助员工(含竞岗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生产员工试用期为7天,试用期满后填写《新员工试用考核表》,经用人单位、综合管理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合格后转正并确定正式录用期工资。

6.3.9员工试用期薪资标准,主要以学历、资历、职务、职称等基本元素由综合管理部制定参考标准,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适当浮动。

6.3.10试用期内擅自离职的,原则上不结算工资。

6.3.11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人员可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其薪资标准执行公司《员工薪资管理规定》。

6.3.12新进外地员工按当地相关部门规定,自行办理居住证等手续。

7.0附件及表单

公司新员工试用考核表

评价时间:年月 日

以下内容由新员工填写

以下内容由公司填写

新员工姓名

所属部门

岗位

部门主管姓名

入职时间

试用期工作能力自我评价:

部门评价

工作技能:优秀 良好 一般较差很差

工作态度:优秀 良好 一般较差很差

综合评价:

主管签名:

年月日

试用期工作态度自我评价:

管理部门意见:

主管签名:

年月日

就自己岗位、部门及公司提出意见或建议:

员工签名:

年月 日

篇(6)

3、 离职员工必须在离职后两天内搬离,拒不搬离的将采取强制措施处理。

4、 不允许外来人员在本宿舍留宿,违者将给予书面警告。

5、 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晚上23:00点后应关闭收音机、电视机,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异性晚上23:00点至早上8:00点期间,禁止窜房。

6、 消防设备不是在消防紧急的情况,严禁使用。

7、 保持墙体卫生,严禁在墙上钉、贴、涂画、悬挂物品等。

8、 节约用水、电、煤气,不用时注意关灯、关煤气、关水龙头和电器开关。

9、 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和改装插座,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水棒、液化气等电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有违反将给予纪律处分。

10、 讲究安全卫生,严禁高空抛物,以免砸伤他人或破坏环境卫生。

11、 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宿舍清洁,起床后要把个人床上用品,衣物等东西摆放整齐。

12、 个人贵重物品要注意保管好,不要随意乱放,以免丢失,造成损失。

13、 外出,宿舍无人时,记得关窗、锁门,注意防盗。

14、 员工在卫生间、沐浴室使用后的卫生纸等物品要丢入垃圾桶内,以免下水道堵塞,影响正常使用。

篇(7)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综合事务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

3.2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3.3凡参加外训的,培训完成后到综合事务部办理培训总结登记手续。

4.0工作内容

4.1培训目的、对象、种类、形式及方法

4.1.1培训目的

为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员工进行各种培训。

4.1.2培训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无论新录用员工或在职员工均为受训对象。

4.1.3培训种类

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培训

a、岗前培训:对新进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

b、在职培训:根据公司规模的扩大,技术和环境的变化,对各级在职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更新的培训。

c、专业培训:对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与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才能的培训。

4.1.4培训形式

包括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业余培训。

4.1.5培训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a、公司自身组织、聘请外部专家、学者或公司内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举办专题知识讲座;

b、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职称或学历教育;

c、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

d、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办学的形式,举办各类进修班或研究生班等;

e、有计划地遴选业务骨干或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出国参观、学习、考察培训。

4.2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4.2.1培训的计划与落实

a、年度培训计划一般由各部门于上一年度年终提出,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报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b、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的安排与要求,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落实。

4.2.2新员工岗前培训

新招聘生产岗位人员,一般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淘汰,作辞退处理。培训期视工作需要,一般为56?240课时。

4.2.3在职员工业余培训

a、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与接受培训,但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b、凡在公司工作一年,符合报考条件,可以报考与本人工作岗位对口的各类成人大、中专学校。

c、凡在公司工作满两年,符合报考条件,可报考在职或脱产研究生。

4.2.4统一培训

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统一安排的培训,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其时间及费用由公司安排和负担。

4.2.5外出培训

派往省外、国外有关单位和学校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公司的业务骨干或中高层管理人员。派往国外考察培训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的业务骨干,或者是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b、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且年终考评为优秀;

c、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有一定外语基础;

d、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4.2.6培训审批程序

员工确需参加某种培训时,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循以下程序:

a、个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同意综合事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报名手续。

b、申请书应详细注明培训内容(或报考专业)、培训时间、培训费、脱产等情况,并将培训简章、申请书批件等材料交综合事务部备案。

4.3培训期间待遇及培训假期、费用处理

4.3.1培训期间待遇

培训期间的待遇按公司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办理。出国学习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3.2培训假期及费用处理

培训假期及费用,按如下情况分别处理:

a、员工参加职称考试前培训,应在业余时间学习,如占用工作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但考试时间除外。其培训、考试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b、员工接受学历教育,原则上应以业余学习为主,如确实需要脱产学习(离岗6个月以上)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应与公司签订服务年限与补偿协议,否则,应办理辞职手续。

c、参加大学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员工,其学习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部门副经理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d、攻读研究生的员工,在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公司给予报销50%的学费(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若未能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其所用学费由受训员工自理;

e、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和由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其费用由公司负责。但受训员工本人因私人原因中途缺课,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合格证,其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4.4培训结果的考核与反馈

4.4.1培训作为公司的一项战略性与长远性投资,必须考虑培训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因此,员工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或提交个学结。

4.4.2每一期培训班结束或个人参加(一个星期以上的)学习期满,要有考核成绩或书面材料向综合事务部汇报。

4.2.3员工培训后的定岗,由综合事务部和业务部门确定,报经营班子批准。

4.5最低服务年限与赔偿费规定

4.5.1凡由公司出资录用和培训的员工,都必须为公司服务一定的年限,具体标准参照下表或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执行:培训类别最低服务年限

出资录用和有偿分配的毕业生五年

各类学历进修五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超过3个月者三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在1?3个月者一年

4.5.2服务年限从培训结束后上班的时间算起,接受多种培训的应累计其服务年限。

4.5.3凡公司派往境外培训的员工,出境前需与公司签订有关服务协议书。

4.5.4员工在一个劳动合同周期内,参加培训的费用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服务年限按每超过三千元增加一年累计。培训费指综合费用。

4.5.5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已满而服务期限未满,双方协议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按服务年限协议书中规定,赔偿培训费用后,方可离开公司。如本人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必须按协议规定赔偿培训费。个人赔偿培训费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个人赔偿额=公司实付培训费总额×(1-已服务年限/应服务年限)。

5.0附则

篇(8)

3、 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 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 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 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 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 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

上班时间 早 9:00

午休 12:00——13:00

下班时间 晚 18:00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班时间 早 9:00

午休 12:00——12:30

下班时间 晚 17:30

3、 员工上下班施行签到制,上下班均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托、替他人签到。

4、 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 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 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 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及补贴;员工因工作需要自行要求加班,需向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请,准许后方可加班。

1)、加班费标准

公司规定加班费标准为10元/小时;

2)、加班费领取

加班费领取时间为每月24日(工资发放日)。

三、卫生规范

1、 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 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 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 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 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 要爱护办公区域的花木。

四、 工作要求

1、 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 新入职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要按月进行考评。详见《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3、公司内所制定的《员工日程表》是衡量员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据,要求员工每天要认真、详尽的填写,作为公司考核员工工作量的标准。

4、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5、加强学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培训将施行签到制,出席记录和培训考核也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部分)。【1】

6、 经常总结工作中的得失,并参与部门的业务讨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7、 不得无故缺席部门的工作例会及公司的重要会议。

8、 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 员工在任何时间均不可利用公司的场所、设备及其他资源从事私人活动。一经发现,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篇(9)

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

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罚则

第十九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篇(10)

为加强对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管理,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2.职员的各项工资待遇除在本公司职员管理制度中另有规定者外,均依照本办法办理。

3.本公司职员的工资待遇项目为:

3.1基本工资;

3.2加班费;

3.3奖金;

3.4补助费。

4.下列款项须从工资待遇中扣除:

4.1工资收入所得税;

4.2产业工会会费;

4.3职员福利金及对职员福利社的欠款;

4.4劳工保险费或人寿保险费;

4.5其它必要的款项。

5.凡是按工资点数计发的各项待遇,其换算成货币的公式如下:

工资点数×工资指数×生活补助指数=货币工资量

其中,工资指数根据政府编印的统计月报上刊载的城市消费者物价总指数进行换算,生活补助指数最高不得超过1.25。

第二章基本工资

6.本公司职员的基本工资体系如下:

基本工资=工资支给+职务加给

7.职员的工资根据所担任的职务等级每月发给一次。

8.在下列情况下对职员的工资不予扣减:

8.1按职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

8.2奉调参加培训者;

8.3因公出差者;

8.4奉派外出考察者。

9.职员工资的核发采用工资点数制,各等级的工资点数根据“月工资领取人员工资点数表”的规定加以确认。公司正式职员之外的职员,其工资点数允许使用第一职等的工资点数表,最高晋升至第一职等的四十级为止。

10.新进试用人员的起始工资标准规定如下:

10.1无社会经验者

10.1.1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毕业者:工资点数为900(相当于一等一级)。

10.1.2专科学校毕业者:工资点数为1710(相当于二等一级)。

10.1.3大学毕业者:工资点数为1950(相当于二等七级)。

10.1.4硕士研究生毕业者:工资点数为2190(相当于三等一级)。

上列的起始工资标准可以根据个人的特殊情形;在最多加六级或减三级这一限度内暂时核定支付。

10.2有社会经验者

凭有关证件,在前条所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再按下列标准之一酌情予以加级:

10.2.1具有一般工作经验者,每年加一级;

10.2.2具有本公司所需要的工作经验者,每年加两级;

10.2.3具有特殊技能者,每年加三至五级。

11.职员的等级晋升按下列标准办理:

11.1原来支付的工资点数高于所升职等的最低工资点数时,仍按原工资点数在新的职等中重新归入某一级别。如果所升职等中没有与原支付工资点数相同的级别,则按相近的原则归入工资点数较高的级别。

11.2原来支付的工资点数未达到所升职等的最低工资点数时,按所升职等的最低工资点数归级。副经理最高可晋升至第六职等的第十三级。

12.本公司将每年的1月1日定为职员年度考绩晋级的标准时间。

13.主管人员的职务加给标准如下:

13.1上级或同级主管人员兼代下级或同级主管者,不再发职务补贴;

13.2下级主管人员上级主管者,发给所职位的职务补贴;

13.3以前未领取过职务加给的主管人员,发给其所职位的职务补贴;

13.4的开始时间在当月15日以前者,发给全月份的职务补贴;

13.5的开始时间在当月16日以后者,发给半个月的职务补贴;

13.6终止期在当月15日以前者,发给半个月的职务补贴;

13.7终止期在当月16日以后者,发给全月的职务补贴。

第三章加班费

14.职员加班根据下列标准发给加班费,按月累计,于次月发给。

职员加班工资发放标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等每次加班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职等以上(工资点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职等(工资点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职等(工资点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职等(工资点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加班次数的计算按每小时为一次;加班半小时按半次计算。但节假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时,以每两小时为一次,应扣除规定的休息时间。

16.从事日班工作后继续加班跨越午夜12时者为彻夜加班,除中班费照发外,还要比照昼夜轮班制的夜间工作,另外发给夜班津贴。如加班至第二日凌晨3时30分以后,可于加班完毕后休息至当日中午,工资照发。

第四章奖金

17.本公司年度营业如有盈余,应将职员奖励金于年底前发放,根据职员的勤惰及考绩进行分配,其分配办法由总经理另行制定。

18.职员奖励金的计算期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19.职员在当年度中途到职、复职或申请停薪留职时,职员奖励金根据实际工作月数按比例计算,但下列人员不予发放:

19.1辞职或停薪留职且在前年计算期间内服务未满3个月者;

19.2受免职处分者。

20.职员春节奖金的发放对象以1月15日的在职人员为限,但工作时间尚未满1个月者不予发放。

21.职员在当年度中请假或旷工者,其当年度的春节奖金依下列标准计算扣减,最多以扣发1个月为限:

21.1事假、病假累计每积满1日者,扣发相当于半日工资额的奖金;

21.2旷工累计每积满1日者,扣发相当于1日工资额的奖金。

第五章补助费

22.职员本人结婚时,得出具证明结婚的户籍本,申请相当于结婚当月1个月工资额的结婚补助费。工作不满6个月者减半发给。再婚者不可申请。

23.职员的父母、配偶死亡时,职员可凭证明死亡的户籍消除本,申请丧葬补助费。同一血统两人以上在本公司工作者,以一人申请为限。

24.职员本人分娩(或妊娠7个月以上死产)时,可凭证明出生的户籍本(死产者出具死产证明书),申请生育补助费。

第六章附则

25.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公布施行。修改时亦同。

26.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格式二

______公司职能工资管理办法

年月日()财字第号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工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2.工资种类

员工工资包括下列两项:

2.1工资;

2.2奖金。

3.工资体系

本公司工资体系的构成如下:

|——基本工资|年龄工资

||职能工作

|——补贴|资格等级津贴

||职位津贴

||住宅津贴

|月固定工资||抚养津贴

|||交通津贴

||——基准外津贴——|派遣津贴

工资——|||特殊工作津贴

|||外勤津贴

||——其它津贴

|——奖金——|月奖

|年终奖

4.工资期间

工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规定如下:

4.1工资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21日起至当月20日止,并于每月25日支付;

4.2采用工作绩效工资制度的计算期间,则从上个月的11日起至当月10日止,并于每月15日支付;

4.3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4.4公司因不得已的理由而无法按期支付时,事前与工会达成协议后,应于工资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

5.工资的非常支付

出现下列情形时,可不依前条之规定,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即可发放工资,但以员工已经进行的工作时间为限:

5.1本人或家属因生产、疾病、结婚、丧葬或因其它灾害需要费用时;

5.2其它因情理之中迫不得已的原因,并经由员工提出书面申请后,由部门主管人员签准,交人事部门评定后给予非常支付。

6.工资支付的形式

工资支付的形式如下:

6.1正式员工的工资原则上以月工资制为准。

6.2所谓月工资制是以基准工资为工资制定的标准,对休假日未执行勤务时的工资不予扣除。但非因公受伤的请假、停职或无预先依规定请假的缺勤,要从工资中扣除100%的缺勤工资。

6.4外聘人员、打工者、临时工的工资,则根据业务需要另行制定。

7.新进及退职员工的工资

新进员工与退职员工的工资规定如下:

7.1新进及退职员工的工资,根据该月实际出勤工作日数,按日计算并给付。

7.2新进及退职员工的工资,除依前项的规定计算外,还须由基准内工资中提取10%的金额,按当月缺勤比例扣除。但对于退休或死亡退职者,则不予扣除。

8.计日及计时工资

计日及计时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计日工资=月基准工资×1/176×每日规定工作小时数

计时工资=月基准工资×1/176

注:每月平均工作时数的标准如下:

[一年365日-休假日101日(其中法定假日13日、星期例假日78日、春节及特别休假日10日)]×每日工作时数(8小时)/12个月=176小时/月

出勤工作日未达15日以上时,仅补助半额的抚养津贴,但该月全部缺勤时,则不予补助。

9.工资变动时的处理

基于公司业绩成长与社会经济变动的考虑,或者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资变动成为必要时,在与工会取得协议的前提下,可对员工的基本工资实施加算或减算处置。

10.加薪

10.1每年在12月1日实施定期加薪,但加薪决定在12月1日以后时,可于下一个

工资支付日追补。

10.2下列员工不在定期加薪的范围之内:

10.2.1临时工、公司特别制定工资的员工;

10.2.2外聘人员。

10.3升级加薪

凡具备晋升资格者,则依照各等级所制定的标准实行上升级加薪,并于升级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开始实施。

10.4特别加薪

下列情形应实施特别加薪,并在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开始实施:

10.4.1技术进步明显并足以成为同事之楷模者,经由部门主管人员推荐、人事部评定后,认为其绩效优良有加薪必要时;

10.4.2任职于特殊职务的员工,经人事部评定后认为有加薪必要时;

10.4.3初次任用员工的年龄工资,除了第一年应依照“标准学年毕业年龄”的工资标准任用外,工作满1年时,得依照“自然年龄”工资标准支付。

11.职能工资

11.1公司依人事考核的成绩来制定员工的职能工资。若物价上涨,则职能工资额应随之发生变动。

11.2各等级的级职工资,以该等级的初级工资作为调升级职工资的标准依据。

11.3员工晋级增资时,以晋级前的职能工资加上资格等级的晋级加薪标准,晋级后的金额若不满晋级的级职工资标准时,应以标准职能工资为基准。

12.初任工资

12.1新进员工的年龄工资与职能工资,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及录用年度作为毕业年度,基本标准如下表:

新进人员年龄与职能工资标准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历标准年龄职能等级基本工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生毕业25岁三等十六级혀Ð800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学毕业22岁二等十五级혀Ð600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科毕业21岁一等十四级혀Ð500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资,除考虑其学历外,在衡量员工之间的工资均衡性后,再决定其任用工资标准;

12.3初任工资标准,除依照公司规定办理外,对于同行业间的工资标准也须一并考虑。

第二章基准内工资

13.基准内工资的构成

基准内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年龄工资和职能工资)、加给(资格等级津贴和职位津贴)

等两大部分。

14.年龄工资

公司根据员工的年龄区别,制定“年龄工资参照表”并于每年的12月31日实施调薪。若物价上涨时,年龄工资表亦随其比例增减。

15.资格津贴

凡具有资格等级第五职等到第九职等及特别职第一职等的员工,公司依下列表格(员工资格等级津贴表)所列资格等级给予津贴:

员工资格等级津贴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等级特别职一职等五等六等七等八等九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津贴혀Ð500元혀Ð50元200元380元430元500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职位津贴

凡负责管理及监督职务的员工,公司依下述规定(员工职位津贴支付表)支付职位津贴:

员工职位津贴支付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位组长主任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位津贴1000元혀Ð200元20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5000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基准外工资

17.基准外工资的构成

基准外工资包括下列七项:

17.1住宅津贴;

17.2抚养津贴;

17.3交通津贴;

17.4调驻津贴;

17.5特殊工作津贴;

17.6外勤津贴;

17.7时间外工作津贴。

18.住宅津贴

18.1住宅津贴是对因无自用住房而必须租赁房屋的职工所做的补贴,其标准按下列规定办理:

18.1.1需抚养家属且住房人数在______人以上者,每月津贴______元。

18.1.2凡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不另行补助住宅津贴:

(1)居住于公司员工宿舍的单身员工;

(2)已接受公司所补助的住宅基金利息津贴者。

18.2员工资格或家属抚养状况有所变动时,应提出申请变更住宅津贴。具有或丧失津贴接受资格时,也应于事实发生日的当月(下一工资支付日前),根据申请事由办理津贴增额或减额。

18.3非居住公司宿舍或工厂宿舍的员工,因地利之便居住于非直系亲属的家中者,每月给予______元的住宅津贴。已接受公司所补助的住宅基金利息的员工亦适用此项规定。

19.抚养津贴

19.1抚养津贴是公司对于需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抚养家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所补助的津贴,抚养津贴的标准如下:

(1)配偶的抚养津贴额,每月______元;

(2)配偶以外的直系家属(抚养人数以不超过______个人为原则),每月每人______元。

19.2欲接受抚养津贴或抚养家庭人数增加时,则需提出申请变更抚养津贴。津贴享受资格丧失或抚养人数减少时,也应于事实发生日的当月内(下个工资支付日之前),根据申请的事由办理津贴额的增减事宜。

19.3员工亲属具备下列资格者可申请抚养津贴:

(1)配偶;

(2)满60周岁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3)未满18周岁的子女;

(4)身体残废且无工作能力的直系亲属(不受年龄限制)。

19.4其它:

(1)夫妻同时在本公司工作时,按一人发给补助抚养津贴;

(2)员工本人为养子时,可向公司申请抚养养父母。

20.交通津贴

20.1员工由住宅到公司上班需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时,给予交通津贴。但以使用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为限。

20.2交通津贴发放的标准以通车单程距离达______千米以上的员工为给付对象,公司应以补助定期车票或每月25日来回月票的总金额为基准。

21.调驻津贴

员工奉命调驻外地执行勤务时,公司以下列方式支付津贴:

21.1经公司承认的房屋租金或旅馆费用,可依实际费用的使用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处理;

21.2调驻津贴除作为补助员工的租赁费用外,另拨出基准内工资的5%作为员工调驻外地的开销和补贴;

21.3调驻津贴的计算,从调派到达之日开始算起。

22.特殊工作津贴

特殊工作津贴支付的对象包括警备员和设备管理员,每月以补助______元津贴为基准。

23.时间外工作津贴

依据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对于规定时间外的工作和休假日的工作,依下列计算方式给付时间外工作津贴:

23.1规定工作时间外及休假日工作的津贴标准为(单位:元/小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

时间外工作津贴=——————————×1.33

23.2一般工作时间外,自晚上10时至次日清晨5时为止的超时工作津贴标准为(单位:元/小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

时间外工作津贴=———————————×1.50

23.3规定工作时间为晚上10时至次日清晨5时时,应依下列标准支付津贴(单位:元/小时):

(1)自晚上10时至12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

夜班津贴=———————————×0.33

(2)自晚上10时至次日清晨5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

夜班津贴=———————————×0.50

23.4第七职等以上的员工不予补助时间外工作津贴。

23.5带薪休假及特别休假日出勤上班者,则依时间外工作津贴的方式处理。

第四章其它津贴

24.休假津贴

下列情形下的休假,则依人事管理规章的规定不扣除工资:

24.1行使公民权时;

24.2调驻休假;

24.3婚假;

24.4丧假;

24.5灾害休假;

24.6年度带薪休假。

第五章奖金

25.奖金的发放

公司根据当年度的经营业绩并考虑到员工的表现,原则上在每年6月及12月份两次确定并发放奖金。

26.奖金计算期间

奖金的计算及发放依下列规定办理:

26.1上期奖金计算期间为上年度10月21日至本年度4月20日,于6月发放;

26.2下期奖金计算期间为本年度4月21日至本年度10月20日,于12月发放。

27.奖金支付对象

从奖金计算期间开始到奖金发放日一直在公司任职者,方有资格领取奖金。但对于届满退休者,应视其工作时间按日计算并发放。

员工若已达58周岁,则其奖金在按一般计算方式计算出来以后,以其金额乘以80%作为奖金支付标准。

篇(11)

2.1罚款收入:员工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未按要求达成工作而予以的行政处罚;

2.2罚没收入:员工自动离职或急辞工的工资罚没收入;

2.3公司拨款:公司根据实际状况,为平衡收支予以的拨付款项;

2.4捐助收入:公司内部员工的捐款收入;

2.5其他收入:除上述外其他列入福利基金的收入。

3.0资金开支范围:

3.1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开支;

3.2平日表现优秀员工之奖励;

3.3为增强凝聚力,提供给部门的活动经费;

3.4整体表现优异之部门奖励,限于部门集体活动;

3.5经济困难员工遭遇重大疾病或和灾害的紧急救助;

3.6其他经批准列支事项。

4.0资金管理:

4.1人力资源部每月10日前将自动离职或急辞工以及在职人员的罚没明细或支出数据统计汇总,与财务核对后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财务于每月发薪日按核准后金额划款至专用帐户;

4.2费用由各需求部门或个人申请,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或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出纳,现金交申请人签收;

4.3每月5日前财务公布基金专户上月收支状况。

5.0日常管理流程:

5.1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罚款金额统计以及开支审核;财务负责资金保管及出纳;

5.2各部门/员工提出申请部门主管领导复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财务部取款支付申请部门/员工凭有效单据或票据报帐人力资源部复核财务接收单据。

6.0监督、处罚:

6.1鉴于本资金更多用于广大员工福利和公益活动,必须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申请用途开支。获批使用人不得变更资金用途;

6.2部门活动经费不得被私分或鲸吞,不得用于不健康、不文明之事宜;

6.3各部门对于本基金的收支情况有质疑权,由公司各部门经理参与组成的稽核小组调查并回复质疑人;

6.4对于违规使用本资金之部门和个人,一经查实,给予当事人违规金额5倍处罚,并视具体情况给予取消申请本资金使用用途并回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