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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唐忠民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监管政策要求,加强与地方党政的沟通协调,与各市(州)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深度融合地方经济,突出打造普惠金融、农业产业化金融、县域金融、城镇化金融、生态金融和全民创业金融“六个金融”,大力支持“三农”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
倾心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唐忠民倡导普惠制金融,推进城乡基本金融服务均等化。潜心打造“民生工程”,深耕农村金融市场,研发百余种金融产品。强化科技支撑,增强服务功能,面向千家万户开展普惠型服务。大力开展“三帮扶”活动,在全省60个村建立帮扶联系点,通过信贷支持、传授致富技术、引进致富项目、培养大学生村官、培养致富带头人,助推农民共同富裕。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作为世界性难题,贷款难成为制约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的首要瓶颈。由于小微企业自身存在企业经营波动性大、规模小、组织结构简单且易变动等特点,商业银行愿意贷款给资金相对充裕的大企业,而更渴望获得贷款支持的中小微企业,与现行的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放贷要求无法实现顺利对接,导致服务小微企业的资金供给主体缺失,与融资体系不匹配。而现有金融体系内的改革,无法从本质上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而普惠金融理念为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思路、新途径,也为制定新的资金配送标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普惠金融体系的完善和适度的金融创新以“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方式为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打开一扇窗。
一、理论综述及国外实践
198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就提出了金融服务、教育和医疗等基本权利的消失会导致贫困的观点。随后Galor、Zeira(1993)和Clarke(2003)等通过对金融与贫困关系进行研究表明,全社会阶层覆盖的金融体系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指出金融市场应该更多服务于穷人。普惠金融这一概念是2005年联合国小额信贷年时广泛运用的词汇,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建立信贷模式和金融制度的创新,使那些长期被排斥在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之外的困难群体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和发展机会。普惠金融是微型金融和小额信贷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最终目的是将零散的金融机构结合成一个整体系统,并将这个系统有效的为小微企业服务。孟加拉乡村银行创始人尤纳斯教授甚至将穷人的信贷权利提高到人权的高度,提出“信贷权是人权”的观点。国内较早倡导“普惠金融”理念的是“中国小额信贷之父”-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杜晓山教授。普惠金融的提出,将使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较为宽松的贷款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了相对宽松包容的融资环境。随着不同层次的金融机构及中介组织形式的不断创新和发展,金融产品设计创新及金融行业软实力得到不断提高,传统商业银行自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服务效率及作用将得到提升,同时以微型金融、互联网金融、民间金融等形式参与小微企业融资的金融形态得到发展,一个以整合的普惠金融系统将满足不同层次和类型的中小微企业的需求。
在国外,以孟加拉、印度、印度尼西亚、玻利维亚、巴西等国家为代表的普惠金融思想得到了较为成功的实践。孟加拉的乡村银行模式已经发展形成一个多层次的金融体系,两个专业性机构,三个兼营性非政府组织的普惠金融框架,初步构建了以两个基金项目为支持,以乡村银行为核心的孟加拉国服务小微群体金融体系。印度的富登信贷模式和小组信贷模式除了在贷款机制、产品多元化、结构连锁化、服务专业化特点外,该公司建立分权授信系统。传统商业银行一般采用集中化的授信管理,有较为固定的信用评分体系,分行拥有审批权力,不符合信用评分的客户难以得到信用支持。富登模式对银行的授信系统进行了分散处理,通过对口客户信用服务,提高其贷款的获得率,从而缩短了贷款审批的时间,也能够有效地降低坏账产生的可能性。印度自助小组模式主要服务的是印度的农业和农民,在专业发展银行的支持下,印度自助组SHG通过开展SHG-银行联结项目为贫困妇女提供微型金融服务。印度尼西亚的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模式是正规金融机构从事小额信贷的成功模式之一。小额信贷以盈利为目的,以生产生活困难、无不良信用记录、有自我成长力的个人或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贷款利率市场化水平较高,但是可以得到政策性补助。根据客户对流动性的不同需求,可以提供多种储蓄产品,在贷款规模决定、期限和抵押,执行贷款发放与回收,储蓄利率确定等方面给予了商业银行营业部的自利。巴西中央银行与巴西财政部、社会发展部等部门在普惠金融制度框架建设,发展小微金融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合作。十分注重普惠金融创新和推广,银行业务模式是一个成功的案例,巴西允许银行在更为广泛的领域,为目标客户提供多样化多品种的金融服务。“信贷票据”的推出使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提前获得相应的生产周转资金。政府扶持和培育的强制性小额信贷支持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低利率的支持资金。玻利维亚的私人小额信贷银行模式成功尝试成立了第一家专门提供小额信贷的私人商业银行。通过相互担保和小额信贷征信制度的完善实现私人小额信贷商业银行的业务开展, 同时小额信贷机构都可以吸收存款,通过存贷利差实现自身的可持续经营。
二、普惠金融发展与中小微企业成长性的内在逻辑
国内外研究表明,对于小微企业来说,企业是否能够成功获得资金支持是由其内部和外部的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受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等因素影响,外部融资成功与否取决于公司所需融资项目是否具有一个可行可信的融资方案,同时也取决于企业的内部治理、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透明度。融资障碍对于小企业的发展有显著抑制作用,通过金融准入原则进行的融资似乎是制约企业成长最重要因素。本文通过构造简单投入产出模型,分析融资障碍与普惠金融两种状态下的小微企业的收益及成长性问题。
1.基本假设
(1)假设一个需要融资的小微企业存在两种状态:存在融资障碍A状态和享受普惠金融服务B状态,经营周期设为t期。
2.模型推导
以上推导和对比显示,在普惠金融体系支持下,企业在t 个生产经营周期内不断获得信贷支持,在项目平均收益和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小微企业能够获得长足发展,企业财富值增加从而摆脱了小微企业发展难,自我发展能力差的恶性循环。在现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传统信贷渠道下,降低金融准入壁垒,尤其有利于小企业的发展。对于小微企业来说,金融支持给小企业带来的帮助往往要比大公司大。在投资环境较差的地方,小企业比大企业有更多的障碍更为显著。
三、基于普惠金融的创新思路
1.加快完善多样性、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体制
普惠金融如今已被写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虽然明确的表述只有六个字“发展普惠金融”,但这足以表明普惠金融已上升为国家规划。而普之城乡、惠之于民这一梦想成为现实,就要求加快完善原有普惠金融制度。与国际先进经验相比,我国在普惠金融战略的顶层设计和政策统筹方面略显不足。基于国情,制定合理的普惠金融发展战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发挥政府财政支撑和引导作用,明确普惠金融供给主体成为推动普惠金融深度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鼓励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参与到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中,形成多方参与,多种模式互补发展,构建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体系。建立以大型商业银行直接或间接参与的,微型金融、互联网金融和民间金融适度发展,传统普惠金融与新型普惠金融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普惠金融体系。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严格控制过剩行业产能,逐步提高地方政府和大企业融资效率,从而形成资金“挤出效应”,盘活资本存量,使资金能够更多地流向成长性高、创新性强的小微企业。不断完善普惠金融监管评价体系,有效指导普惠金融实践,形成严格高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建立以协会“一行三会”为监管核心、金融机构内控为基础的金融风险监管系统,央行应该大力推进普惠金融业务的开展,并对其业务承担监督责任。通过协调大型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互补及对接机制,引导金融资金及金融服务在弱势群体间的均衡配置,努力将多样化的需求主体都纳入到普惠金融体系中,从而保障普惠金融体系的健康发展。
2.鼓励商业银行破坏性创新的尝试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创新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在政府支持力度大,社会关注度高,贷款需求量大的现状下,在小微企业信贷方面,商业银行存在破坏性创新的可能。破坏性创新是指将产品或服务透过科技性的创新,并以低价特色针对特殊目标消费群体,突破现有市场所能预期的消费改变。在小微企业的融资过程中,小微企业各自的基本素质是不相同的,符合商业银行授信条件,且经营效益较好风险较低的企业成为小微企业中的高端客户。综合微型企业融资需求表现为时间短、频率高、放款快等特点,在缺少足额抵押物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采用风险管理理念,引入信用保证等多种保押方式进行灵活的组合搭配,有效降低贷款准入门槛,为小微企业提供标准化、便利化授信品种。由此,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存在破坏式创新主体。小微企业高端客户的风险低于低端客户且收益可观,各个银行都极力营销小微企业中的高端客户,较高的利润回报成为商业银行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资金增值的动力,这促使商业银行将更多信贷资源配置给小微企业的高端客户,同时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中的中大客户表现了一定程度的依赖性,因此,存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破坏式创新的可能。当小微企业高端客户对信贷需求得到满足后,商业银行将更多地关注低端客户尚未引起重视的次级属性,针对小微企业低端客户的特点研发出相应产品变的迫切,产品在设计研发上应具有成本低廉、流程简便和准入门槛较低的特点,在标准化产品研发的基础上,开发满足小微企业个性需求的产品,例如以产品的授信循环额度为基础,在核定授信循环额度项下,可根据自身经营需求,灵活机动地申请用款,当归还用款后,额度自动释放出可用空间,又可循环使用,逐渐培育自己的高端市场客户。
3.有序推进正规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
正规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主要有三种形式:转贷款形式、担保贷款形式和合作贷款形式。正规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合作具备较为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政府支持,正规金融在贷款资金供应量和技术研发等方面有明显优势,而小额贷款公司则在贷款灵活性和便捷性等方面有明显优势,双方的合作可以取长补短,使普惠金融多渠道多方式的得到实践。通过建立自评体系和第三方评价等方法,正规金融机构实现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授信,使小额信贷公司获得批量资金。具有担保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从而增加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获性。由于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和经营状态以及不同金融机构融资要求和风险评价的不同,使合作形式的金融创新成为可能。正规金融机构与小额贷款公司的进一步合作表现为,正规金融机构的相关部门与小额贷款公司共同组建小额银团,由小额银团进行评级和守信,共同为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
4.适度拓展微型金融业务范围
微型金融在为弱势群体提供持续小额金融服务方面独树一帜,作为一种新型金融方式成为传统金融体系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微型金融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蓬勃发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困难群体及小微企业广泛信用评级差、获得商业银行贷款难度高,而微型金融在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提高小微企业自我成长能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无论在产品设计上还是产品优化上,都有一定创新成果。例如设计考虑季节因素的信贷产品,创新设计了“季节性贷款”,因此,结合微型金融信贷需求、周转期、盈利空间等特点,通过存款、贷款、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的优化组合及关联信,为小微企业提供复合性,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这样能够有效防范违约风险,提高盈利能力,例如可以尝试向借款者推出“小额储蓄+贷款+保险”、“贷款+基金+保险”等产品组合。随着小额信贷发展的不断成熟和完善,微型金融可以可以尝将微型保险、微型证券等金融业务引入我国微型金融市场,随着业务的成熟,业务范围拓展到小额储蓄、小额保险、汇款等领域,从而改变产品开发创新少,品种单调且小额信贷产品的期限与生产周期不协调等问题。
5.构建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协同发展体系
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领域中的热点,当前正是风生水起,其提倡公平与分享价值取向与传统组织体系的等级制度不同,是普惠金融体系一个有益和必要的补充。一定程度来说,互联网金融推动了普惠金融的发展、为普惠金融提供新的契机和突破口。同时互联网金融与实体金融机构有机结合,可以助推民间金融参与普惠金融体系构建和发展。对小微企业融资创新发展,金融互联网可以大幅度提高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和交易速度,“去中介化”“泛金融化”“全智能化”“互补共赢”的互联网金融新模式,让更多的小微企业参与进来。互联网金融的繁荣,加快了商业银行金融功能和金融服务多元化建设进程。同时,提升原有服务能力,降低服务成本,调高速率,精准地、有效地提供全球全天候的金融服务。合理引导金融机构发展互联网金融,介质金融,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移动设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挖掘等新技术从,更大可能的激发更多更有效的金融需求,发挥其“长尾效应”。
四、结论
文章在对普惠金融的相关理论整理的基础上,分析了普惠金融与小微企业成长性的内在逻辑,通过借鉴国外普惠金融理念在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研究经验和实践教训,提出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在普惠金融理念下的金融创新思路,指出加快完善多样性、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体制,加大商业银行改革力度,合理有序推进正规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合作,适度拓展微型金融业务范围,构建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协同发展的金融体系是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问题,获得自我发展和成长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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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金雪军等.从桥隧模式到路衢模式[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9.
英国《邮报》报道了近两年来牛津和剑桥的“坏”学子们,这些本科生屡屡违纪。剑桥的悉尼·苏塞克斯学院(Sidney Sussex College)名列坏学生榜榜首,过去的两年间共有44次“令人震惊的事件”,比如凌晨4时放烟花;划船时裸划;在一家印度餐厅就餐时集体互相扔食物……在牛津大学,墨顿学院(Merton College)也干出了不少不得体的事儿,成了各家媒体的头版头条,比如醉酒后不得体的举动。针对这份榜单,牛津学子们却并不在意,他们自认为学习非常卖力,当然也要玩得尽兴。
普林斯顿大学《Business Today》
革命家
金融服务领域要经历一场数字革命。越来越多的人愿意把真实的个人信息放在网上,以及从2010到2015年互联网每月流量将翻四番,互联网的这两个特点使得社交媒体的数据爆炸。这一爆炸将对金融服务领域产生深远的影响,比如,在融资方面,草根集资(crowdfunding)将成为新的趋势。通过社交媒体,人们可以时时留意周围的设施,如要增加方便居民生活的设施时,人们可以自愿集资。
诺丁汉大学《IMPACT》
能者
风能、太阳能……这些都是普通的绿色能源,还有些令人惊叹的绿色能源正在被开发:一条条如同巨蛇的物体被放置于大海,当海浪通过这些“蛇”的腹部时,“蛇”扭动,发电;一只只巨大的“风筝”被放置高空,高空的强风会让这些“风筝”发电。
哈佛大学《the Crimson》
骗子
最新出版的《诈骗哈佛》(Conning Harvard)一书,讲述了亚当·惠勒(Adam Wheeler)是如何诈骗哈佛的。亚当·惠勒可谓学术造假狂人,他不但伪造SAT(学术能力评估考试)成绩,还剽窃他人论文。凭借造假,亚当·惠勒于2010年被哈佛录取,获得了45000美元的奖学金。当他申请著名的罗德和富布赖特奖学金(the Rhodes and Fulbright Scholarships)时,他的骗术被揭发。亚当·惠勒以诈骗罪被送进了监狱。
一、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及问题
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是指为中低收入群体和其他无法从传统正规金融渠道取得融资的中型或小微企业提供小额度贷款的公司。自2008年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小贷公司得以在我国正式建立。从组织模式上看,我国的小贷公司是在制度主义理论指导下建立的,只提供小额信贷服务的微型贷款机构(microcreditinstitutions简称MCIs)。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截至2013年3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6555家,贷款余额6357亿元,全年新增贷款434亿元。一季度末,仅贵州一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4.2%,累计让利于民20余亿元。阿里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报告显示,一季度新增获贷企业超过2.5万家,其累计服务小微企业已经超过25万家。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的小贷公司为广大农村地区和小微企业发展做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在小贷公司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同时,金融机构身份的缺失却给其发展带来了诸多的不便。我们所说的金融机构身份缺失,是指小贷公司不具备我国法律规定的合法金融机构身份。按照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除此之外,《贷款通则》第五章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贷款业务的“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而《指导意见》把小贷公司定位为“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要求必须经过银监会或人民银行的批准,也不持有《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显然与上述规定是不一致的,这给小贷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了许多难题。首先,小贷公司只能以普通企业的身份从银行获得融资,而不能享有金融机构的待遇、政策和福利。表现最明显的是贷款利率方面,同期数据显示当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6个月的平均利率是4.1%时,普通6个月贷款利率则为5.6%。这样的差异增加了小贷公司的经营成本。其次,小贷公司无法接入人行征信系统,这一方面使其在放贷时不得不投入大量的成本做先期调查或者委托商业银行进行查询,挤压了利润空间;另一方面小贷公司所掌握的大量企业与个人信息不能直接接入征信系统,加大了信贷风险管理难度。再次,在税收方面,小贷公司按一般工商企业标准,包括5.56%的营业税及附加税、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自然人股东20%的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企业综合税率在10%以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也把主要业务对象就是农村市场和中小企业的小贷公司排除在优惠政策之外。这对于本来就属于低利润的普惠制金融体系建设显得更加的艰难。
二、给予小额贷款公司金融机构身份的必要性分析
当前制度的缺失,特别是小贷公司合法身份的缺失,增加了行业风险及不确定性。所以立法上对其金融机构的身份进行明确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这是维护法律体系协调统一的需要
建设法治社会要确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地位,最基本的要求是法律体系的协调统一。一方面《指导意见》规定了鼓励小贷公司“合法经营”,而另一方面在不具备金融机构身份前提下参与金融活动本身就是违反了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监督管理法》等规定,那又何谈“合法经营”?现行的审批制度和我国相关行政法规亦存在冲突。《指导意见》规定:“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这种审批被视为行政许可行为,属于企业设立登记的前置性程序。但依照《行政许可法》第14条和第15条的规定,作为行政规章的《指导意见》和各地颁布的地方政府规章都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这种立法冲突,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
(二)这是维护整个金融体系有机统一的需要
微金融系统是整个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健全普惠制金融体系的关键环节。小额贷款制度建立的初衷就是服务三农填补农村正规金融服务空白,没有正规金融身份的机构从事正规金融服务是自相矛盾的。现在的规定人为的割裂了他们之间的联系。这也给监管带来了难题。《指导意见》对小贷公司的监管规定的非常笼统。各地监管机构可谓是五花八门。有的是银监会牵头各部门联合监管,有的是工商行政部门牵头,主流的做法是由金融办负责监管事宜。温州金改伊始又成立了地方金融管理局。到底由谁来进行监管的讨论也是络绎不绝。这其中耗费了大量物力精力,监管效果也不能令人满意。反之,如果将小贷公司定位成合法的金融机构,那么监管问题也会得到相应的简化。
(三)这是与国际金融制度接轨的需要
入世以来,以银行业为代表的金融市场已经变的越来越开放,逐步取消了各种限制。所有的金融企业都要面临和外资企业的竞争。国际上通行的小额信贷组织模式中,大多数都将其定位为金融机构。即使是发展中国家,例如孟加拉、哥伦比亚、印度、印度尼西亚、越南、玻利维亚、墨西哥等,也都通过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微型金融组织的合法金融机构地位。小额信贷业务外资与中资的竞争在我国国内实际上已经展开。只有完善我国相关法规政策,将小额信贷纳入法制轨道,给予其正当的法律地位,才能使我国的微金融体系运营更加符合国际规则,提高中资小贷公司实力的同时也能合理引导国际资本支持我国普惠制金融体系的建设。
三、立法建议
为了明确小贷公司的金融机构身份,立法思路可考虑以下三种方式:
(一)修改旧的法律条文
可以考虑修改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中第五章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再把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作为正规金融机构设立的唯一条件。其次是修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贷款通则》第十章第61条规定,将小贷公司确认为合法的非公众型金融机构。其合理性在于小贷公司规模较小,风险也较小,没有类似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只需要对准入条件进行设置,既能不增加有关部门的的审查工作量降低监管成本,也有利更多民间资本投入普惠制金融体系建设参与市场竞争,还可以为今后更多的金融创新试点提供便利。弊端在于,涉及的法律文件数量较多,修订成本高难度较大。
(二)修改《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完善小贷公司向村镇银行转型渠道
农村金融改革目标悖论
中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始于1988年。第一个案例是四川广汉的农业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当时希望在县级银行内部建立企业化管理机制。也就是说,希望金融机构在贯彻国家政策的情况下,探索是否可能实行企业化管理。从实质上看,这个改革应该属于国有金融机构的内部机制改革。20年来,我国的农村金融改革大体延续了这个思路,今天的农村金融改革仍然局限在农业银行和农信社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上。作为最早期参与金融改革的成员之一,温铁军对农村金融改革的历史沿革及选择方式如数家珍。
温铁军认为,银行的商业化改制,是中国在21世纪加入国际金融资本主导全球竞争的必要制度改进。如果从农村金融部门自身改革的角度看,其目标――企业化管理、商业化经营,应该说已经实现。目前,农业银行已经成为一个很有竞争力的商业银行,很多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也成功改制,转为地方性商业银行。从这方面看,金融部门自身的改革是成功的,但其“离农”也是必然的。因为农业是与自然性状高度合一的经济过程,不可能超越一年四季的自然规律,比如不可能种下冬小麦加快流动性,因此金融资本一旦成为追逐商业利润的资本,就会异化于产业资本,尤其异化于没有流动性可言的农业产业资本,这是一个规律。商业化的银行撤出农村,追逐高额回报的金融资本远离农业是其改革目标下不二的选择。
而从中央提出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看,是构建服务“三农”的普惠制金融体系。从本质上说,这和农村金融部门的改革是两个领域的事。建立普惠制金融体系是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力图解决农民、农业、农村问题的积极探索。温铁军分析,目前在全世界范围内,能够为弱势农业、分散小农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先例还没有。这是一个难题,也是一个挑战。但建立普惠制金融体系不是商业化金融部门的责任,不能让金融机构商业化改革与服务“三农”的普惠制金融体系建设相重合,因为这两个目标是对立的,不可能一致起来。
金融排异三类新机构
2006年底,银监会出台政策降低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在农村地区开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互助合作组织等三类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政策初衷,是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建立广覆盖、多竞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从目前已挂牌成立的30多家新型机构的实际运行情况看,仍没有走出商业化目标与支农目标相背离的怪圈,甚至已经显示出农村地区原有的金融排斥发展到金融排异的迹象。
温铁军说,金融排异的理论假说是他的一个博士研究生在长期的调查研究中提出的,并且正在做与此相关的论文。从制度经济学角度讲,一个正向的制度改进是在原有的体制框架内,居主导地位的利益主体的利益得不到满足时,提出制度改进的要求。而实现帕累托最优的制度改进是使相关的利益群体都获得收益,从而不反对制度改进。现在三种小的金融机构,特别是村内的互助合作组织,他们要求的制度改进能否给现有的金融机构带来收益呢?不可能!因为他们的收益太低了,甚至不足以支付商业化正规金融所要求的制度成本。如果其连生存的可能性都没有,更遑论能生产收益增量来推进现有金融体制改革。所以,三种小的金融机构如果仍然按照商业化运作,必然引起金融排异,不可能健康存活。
要建立普惠制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必须有特定的制度安排,才能真正解决分散的小农金融服务。不管新建什么样的金融机构,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内,重振农村经济的核心,仍然是如何使资金这个最具组织作用的龙头要素回流农村。为此,迫切需要对农村金融改革做出总体部署,其重点仍然在于如何以农村基层的组织、制度创新为基础推进配套改革。并且,改革成败的评价标准不在于金融部门的指标,而在于是否解决了农村金融普遍服务“三农”、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问题。
日韩台模式值得借鉴
实践证明,正规的、商业化的金融不可能应对高度分散的、兼业化的农户的信用需求,惟一可能形成服务于农业信用需求的金融是非正规、非商业化的金融,因为只有它能降低金融风险,降低交易成本。
温铁军在对农村做了大量比较研究后提出,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好办法,莫过于让农民形成合作组织。只有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断加强农民的合作能力,让农村有了组织载体,才能对接上国家的资金投入,对接上国家的政策投入,才能够让农村好起来,基础设施建设才能到位。因此,开展以农村基层的组织创新、制度创新为基础的改革,大力发展与农民的合作金融相适应的政策性金融工具,或许是未来农村金融发展的出路所在。
三类新机构中,资金互助组织是较好的选择。一方面,农户要按一定的杠杆率向资金互助合作社入股,增加互助资金,形成承担经营风险的责任。政府可以通过农户资金互助组织将财政和政策银行资金转贷给农户。另一方面,也可以由国家财政和政策银行安排一部分资金支持农户资金互助组织的建立。只有以此为基础,商业银行和保险才能按照企业方式,开展向农户资金互助组织批发贷款或保险的业务,实现规模经营。也只有以此为基础,才能由资金互助组织承担内部市场交易成本,实现信息对称和组织对称。
事实上,正是由于为小农经济提供普遍服务是世界性的难题,才尤其需要中国政府和农民以“创新型国家”战略为指导来开展农村组织和制度方面的自主创新。目前,能提供这种金融服务的只有日韩台模式。
1.商务英语的语场特征及其应用
语场指话语范围,即言语发作的情形、议论的主题与所触及的整体活动,相应地对概念意义具有决议作用.不同的话题能够分为不同窗科、范畴和行业的语域.来自不同国度的人们为了获取各自的利益而在商务的各个方面中止交流协作,这些活动就构成了商务英语的语场,如国际贸易、货运、保险、金融等等.商务英语的语场与其概念意义相连,常经过相应的的专业商务词汇充沛地表现出来.商务英语中运用了大量的专业用语、术语及缩略语等,很多日常用词在商务英语语境中也被赋予了新的特殊的含义.例如在对外贸易中,通常会运用相关的术语如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T/T(telegraphic transfer电汇)、FPA(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安全险)等,经过缩略语的运用能够简化买卖手续、缩短洽商时间,契合“时间就是金钱”的商界准绳.
一词多义在英语中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很多词语在特定的商务活动中也被赋予了行业的意义,例如在商务英语中,discount可用来指贴现,average指海损,advice指通知,negotiation指议付.We hereby agree with the drawers,endorsers and bona fide holders of the drafts drawn under and in com pliance with the term s of this credit that such drafts shall be duly honored on due presentation and delivery of documents asherein specified.依据本信誉证并按其所列条款开具之汇票向我行提示并交出本证规则之单据者,我行同意对其出票人、背书人及好意持有人实行付款义务.上句为信誉证开立的条款之一,触及到诸多信誉证的专业术语如:drawer(出票人),endorser(背书人),draw(开具),honor(实行付款义务),presentation(提示),document(单据)等若译者只需具备相关专业学问,才干传达出相应的概念意义,否则,基本无从下手.商务英语翻译偏重于“信”,旨在真实有效地传送原文信息,刘法公对其提出“忠实、通畅、统一”的翻译规范[4].商务英语词汇专业性强,且具有多义性,要精确地传达出译出语的意义,不只需有扎实的言语学问和专业的商务学问,还要了解其语场特征及概念意义,在译入语中寻觅对等的表达方式,才干完成其语场的对等.
2.商务英语的语旨特征及其应用
语旨指话语基调,包含话题参与者的社会位置、互相之间的关系以及其讲话的态度和运用言语的企图,与之相应的是交际意义.商务英语的运用者目的是在各个业务环节完成友好协作顺利达成买卖,因此商务英语除了专业性强之外,还具有用词正式、语气礼貌、表达客观的特性,其语旨主要表往常正式水平、礼貌水平和无人称水平等方面,经过词汇、句式、语气、语态等呈现出来[5].例如在商务合同中常用assist、render、prior to、term inate来替代help、give、before、end等平常用语,以表现其正式严谨.英语论文商务信函是贸易双方的联络渠道和成交根据,属于公函文体,不但措辞正式严谨,而且语气礼貌坦率,翻译时应恰当得体地重现原文中礼貌诚恳的语气.如:W e should be grateful if you would kindly forward your catalogues and price-list,together with sam ples. 如蒙惠寄贵方产品目录、价钱表以及样品,将不胜感谢.原文中运用W e should be grateful if you would……、kindly,语气坦率真诚,译文中运用汉语商务信函中的礼貌套语“如蒙……将不胜感谢”、“惠寄”,不只贴切地表达了原文的意义,而且用语正式客气,做到了文体作风的对等.无人称水平指防止提及相关当事人而运用被动语态.被动语态一方面能够使言语表达愈加坦率礼貌,另一方面能够突出信息中心,使表述愈加客观公正,因而在商务英语中的运用也较为普遍.如:All disputes arising from the execution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contract shall be settled through friendly consultation.
以上两句英文均运用了被动语态,以客观叙事为主,注重事实.但是作为意合言语,汉语中的“被”字常常能够省略,而且在不同语境中,很多汉语词汇既能够表达主动的意义,也能够表达被动的意义.由于言语表达习气的不同,以上两句未能找到相应的汉语被动句,而是要转换成汉语中的主动句,译为: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处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商务英语是国际商务活动的重要媒介,是协作双方的沟通工具.因而,商务英语翻译不只仅是言语的精确转换,更应该是其态度意愿及其位置关系的得体传达,只需了解其语旨特征及其交际意义,在汉语中寻觅契合其言语习气的表达方式,才干完成其语旨的对等.
3.商务英语的语式特征及其应用
语式指话语方式,即言语交际中止的渠道方式,能够分为口语体和口语语体等.商务交往是为了效劳于共同的协作目的,交际者在运用商务英语表达思想时,更倾向于运用明白晓畅、逻辑关系明白的方式中止交流.因而,呈现了口语向口头语逐步靠拢的趋向,越来越简约易懂、平实达意.但是口语体还是倾向于运用正式严谨的表达,不能翻译得口语化;反之,口语语体也不能翻译得书面化.商务英语语篇遣词造句重复揣摩、语法构造缜密严谨、语篇完好,其语式特征主要表现语法的复杂化和名词化方面.由于句子的信息容量大,所以语法复杂、成分繁多,长句难句众多.Our term s of paym ent are by confirm ed,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in our favour available by draft at sight, reaching us one m onth ahead of shipm ent,rem aining valid for negotiation in China for a further 21days after the prescribed tim e of shipm ent and allowing transshipm ent and partial shipm ent.
[基金项目]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珠三角区域产业结构调整的地方政府博弈与政策研究”(项目编号:10JDXM63004 )
[作者简介] 韦小鸿,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系主任,广东 广州510640;范旭,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广东 广州,510640; 张凤凉,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广东 广州,510640;张震宇,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广东 广州,510640
[中图分类号] F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23(2012)09-0068-0005
一、 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概述
珠三角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中心,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取得飞速发展。但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珠三角地区依靠传统产业的单一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现在发展趋势,所以急需要进行改革。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中,明确了现阶段的改革目标,并明确提出了珠三角九市——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惠州、江门、珠海和肇庆的产业发展方向,打造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个经济圈,广佛肇经济圈以广州为中心,重点布局发展现代服务业和以装备制造业为核心的先进制造业;深莞惠经济圈以深圳为中心,重点布局发展现代服务业和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核心的先进制造业;珠中江经济圈以珠海为中心,重点布局发展以重大成套装备为核心的先进制造业,依托优势布局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发展现代服务业。本文通过对珠三角九市产业结构同构化问题的实证研究,来分析目前各市产业结构的现状。
二、 珠三角九市产业同构化实证研究
论文通过统计珠三角各市GDP排行前十的产业产值,运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工业研究中心的产业同构系数来进行计算,得出珠三角各市中每两个城市之间的产业同构化系数。
论文以2010年珠三角各城市的统计年鉴数据为基础,运用统计学方法进行整理,涉及到各城市GDP排行前十位的产业产值及其所占比例,对没有进入前十的产业产值置零,继而进行产业同构化系数的计算。
分析上述的统计表及计算结果,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产业同构化系数超过0.7的城市,分别是深圳和东莞,深圳和中山,深圳和惠州,深圳和珠海,广州和东莞,佛山和中山,佛山和珠海,东莞和中山,东莞和珠海。其中,深圳、东莞、惠州产业同构化系数较高,分别为:深莞0.7795、深惠0.75082、莞惠0.554802,主要是因为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高新技术产业在总的产值中所占比重较高。东莞和广州、中山、珠海的同构化系数较高,是因为批发和零售、租赁和商业服务、房地产业、金融业等产业在这些城市中都占主要地位,对城市的GDP贡献率都较高。而佛山、中山、珠海,在各市排行前十的产业中,有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通信设备和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6个行业同时上榜,致使它们之间的同构化系数也较高。
2. 肇庆和其他各市的同构化系数相对都比较低,尤其是与深圳和惠州。这与肇庆的主要产业构成有关,肇庆虽然在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第三产业上有所发展,但其产值贡献较高的依旧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像金属制品业、造纸及纸制品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等。
3. 广州和其他城市的同构化系数相对居中。这应该和广州的现状和发展定位有关,广州要建设成为一个综合性城市,大力发展服务业、金融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并且要改造传统的优势产业,实行双转移战略,这样使现阶段的广州各个产业对GDP的贡献率比较平均,与其他城市的产业相似度也居中。
4. 整个珠三角地区产业同构化系数并没有全部偏高或偏低,而是视地区而异。这说明珠三角地区各市的产业是有所差异的,并不像以前大部分都是以传统的制造业为主,而是都在进行着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自己的特色产业和第三产业。
通过对目前珠三角各市产业结构同构化的实证研究发现,对比王珺和郭惠武研究的1998年至2007年珠三角城市间的产业同构化系数,2010年的研究数据显示各市产业之间同构化现象有所下降,这主要是在整个国家《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框架下,各地政府积极实施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地方政府已经认识到产业结构同构化现象严重已经制约了地方的发展,珠三角各市必须尽快解决这个问题。但是由于关系着GDP与政府的政绩,谁都不愿意放弃投资回报率高的产业,所以就需要有一个引导性的产业规划。于是,文件《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便起了这个作用。根据文件,珠三角各市将组成不同的经济圈,突出各个地方的优势产业,进而推进经济一体化协调发展。广州作为省会城市,要优先发展高端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意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建立现代产业体系。深圳作为经济特区,要增强科研与创新能力,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方面继续推进,并且完善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强化国家经济中心城市的地位。同时,深圳作为珠江口东岸地区的核心,要带动东莞、惠州等地协调发展,东莞应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电子高端产品制造业等,惠州依托大亚湾核电站,继续推进石油化工业的发展,全面提升珠江口东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珠江口西岸地区,珠海作为经济特区,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同时,也要积极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建设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航空产业等园区;推进广佛同城化,使佛山在机械装备、高技术平板显示产业和金融服务业加速发展;中山临海,所以可以大力发展临港装备制造业,同时打造成为精细化工和健康产业基地;目前江门和肇庆虽然传统产业对GDP的贡献率还是较高,但两市政府也在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也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使珠江口西岸地区拥有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结合服务业的发展,使经济继续增长。
三、 出现产业同构化现象的根本原因
珠三角各市出现产业同构化现象,归根结底是地方政府之间相互博弈的结果。
首先,各市的产业发展方向必须符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总体规划。《纲要》对珠三角地区的一体化发展做出了整体规划,具有长远性和指导性,所以各市今后的发展方向需在整体规划的框架内,配合区域的整体发展。由于珠三角地区今后分为三大经济圈,每个经济圈有其各自的发展目标,需集中资源形成规模效应,发展优势产业,所以同一个经济圈内城市的优势产业趋于相似。
其次,各市在符合区域的整体规划下,会选择更利于实现自身执政目标的产业进行大力发展。就珠三角目前的情况来看,各市的执政目标基本分为两个:提高本市GDP和服务于民。
由于现在对地方政府的考核主要是关注其经济增长速度,导致地方政府的行为趋向于理性经济人,只关注在其执政期内本地的经济增长程度,而忽略整个区域的产业协调发展和本地产业的长远发展。所以,此时的地方政府更加青睐于扶植一些投资周期短、收益快、收益高的产业,类似房地产业、金融业等。
而现在,由于百姓公民意识的提高,要求政府提供良好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使得政府在执政的时候,必须考虑到为民服务,满足公民的要求,使社会生活稳定而有序。所以,有关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的产业在地区GDP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
珠三角地区各市政府,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背景下,为了实现地方经济增长和为民服务目标,相互博弈,最终结果是使一些城市的产业同构化程度较高。
四、结 论
由数据分析可以看出,《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颁布实施的两年中,珠三角地区各市积极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产业同构化程度普遍降低。《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这个政策的规划和导向具有科学性和现实意义,为珠三角地区20年的发展描绘了美好的蓝图,但政策最终的执行情况如何,就要靠各地政府的具体落实了。所以,解决地区产业结构同构化问题,促进珠三角地区一体化目标的实现,关键要看以利益与服务为导向的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它们与以区域一体化发展为导向的中央政府之间的相互博弈了。
[参考文献]
评级机构在这次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它们本应对投资品种的信用等级作出独立公正的评估,但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它们了不实的信用评级,给投资者造成误导,使其遭受重大损失。昔日风光无限的评级机构在这场金融风暴中被推向风口浪尖,要求评级机构承担责任的呼声不绝于耳。本文通过分析评级机构从事次贷衍生品评级业务所呈现的新特点,说明了评级机构失去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原因,进而论述了评级机构在次贷危机中已经构成了欺诈侵权责任。
一、次贷衍生品信用评级的特点及其与传统评级业务的区别
在次贷衍生品信用评级中,评级机构参与了产品的结构设计,丧失了其应有的中立地位。传统上,评级机构只是根据公开资料和非公开的内部资料进行评级,并不参与被评级对象的交易安排,这种传统的评级业务(以下称传统评级业务)与评级机构在次贷衍生品评级业务中存在着较大的区别:
第一,传统评级业务中,评级机构并不参与被评级对象的交易安排,只是作为中立的第三者开展评级。但是,在次级债的发行中,评级机构并不是独立于债券发行人之外的第三方,而是直接参与了次级债的设计和推广,美国三大评级机构自始至终都是全球次级债市场暴涨的参与者、推动者甚至直接受益者。
第二,次贷衍生品评级收费远高于是传统评级业务收费。与传统的公司债评级业务相比,评定同等价值的次级债证券,评级机构获得的费用是前者的两倍以上。
第三,在传统的评级业务中,评级机构一般是接受发行人的委托进行评级,并向社会公开评级报告。次贷衍生品的评级报告主要面向潜在的购买者,并没有向社会公开,如优先级CDO的购买方主要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基金、养老基金等风险偏好程度较低的机构投资者,中间级和股权级CDO的购买者主要是投资银行和对冲基金等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机构投资者,次贷衍生品的评级报告主要面向在这些潜在的机构投资者。
评级机构作为金融中介组织,应为证券市场提供客观、公正、科学的评级报告,然而,在次贷衍生品评级中,评级机构直接参与了证券产品的设计,评级报告失去了客观、公正和科学性,更由于高昂的收费助长了评级机构的热情,推动了次贷衍生品的膨胀。评级机构不负责任的评级是次贷危机爆发的一大诱因,对投资者的损失,评级机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评级机构在诉讼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对于错误的评级报告并没有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因此,追究评级机构的责任首先应撕掉评级机构宪法保护的外衣。
二、撕掉评级机构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外衣
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新闻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豍该修正案及其判例所形成的对新闻自由的保护制度,成为评级机构主张对其错误评级报告免责的重要依据。一旦被法院认定为媒体,凭借着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评级机构将免于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然而,评级机构在次贷衍生品评级业务中区别于传统评级业务的特点,使其失去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正当理由。在认定评级机构是否具有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特权时,法院的考量因素主要有下面几个:
第一,评级机构是否为了投资公众的利益从事不特定证券的评级或是从事某一特定种类的大多数或者全部证券的评级。在Inre Pan Am Corp. 豎一案中,法院认为,标准普尔(Standard & Poor’s)所从事的传统评级业务说明了其实际上对所有的公开债务融资(public debt financing)和优先股都进行了评级,因此,标准普尔应属于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媒体。然而,在In re Fitch, Inc.豏一案中,法院将惠誉(Fitch)与上述案件中的标准普尔进行了对比,认为,在上述案件中标准普尔的评级对象是所有的公共债务证券,并不以是否接受委托为前提,而In re Fitch, Inc.一案并没有证据表明惠誉经常性地没有经过委托对某个交易进行评级,惠誉的资产支持证券部门的总经理Kevin Duignan在法庭作证时也承认,惠誉的绝大部分评级业务都是经客户的要求开展的,一些不多的主动评级(Fitch—Initiated Rating)通常是由于惠誉先前开展的评级业务的后续评级,或者是由于与客户未达成评级委托协议情况下才开展的。因此,法院认为惠誉不属于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媒体。
第二,评级机构是否参与了被评级证券的交易安排。在In re Fitch, Inc.一案中,法院进一步认为,惠誉公司在其评级对象的交易设计中起了重要的作用,这一角色不同于传统新闻媒体的角色。法院通过审查惠誉员工与被告PaineWebber’s员工之间的电子邮件和传真后认为,惠誉的员工提出了交易安排的建议,以使被评级的证券符合所希望的信用级别,惠誉在交易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法院认为,他们之间的这种交流并非是不合适的,但是却说明了惠誉对于客户业务的积极参与,而这不同于媒体与其报道对象之间的关系,因此不支持惠誉提出的媒体保护特权的主张。
第三,被评级的证券是向投资公众公开出售还是向部分机构投资者私募发行。在In Scott Paperiv一案中,法院认为,标准普尔是对公众公司及其证券进行评级并向公众评级报告,应支持标准普尔的新闻媒体保护的特权。而在LaSalle Nat’l Bank v. Duff & Phelps Credit Rating Co.v一案中,法院将这两个案件进行了比较,并认为,LaSalle Nat’l Bank v. Duff & Phelps Credit Rating Co.一案的被告Duff & Phelps评级机构的评级报告是用于私募发行的证券,评级报告并非向公众公开,而是面向特定范围内的合格投资者的,因此,拒绝给予被告Duff & Phelps评级机构媒体的特权和豁免权。
在媒体地位的认定上,法院采取的是逐案分析的方式,主要根据评级机构在个案中业务的特点进行认定,在传统评级业务中,法院一般认定评级机构符合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免于承担相关的侵权责任。然而,在次贷衍生品评级业务中,评级机构更多的体现了非中立性和非公共事务性质,已经失去了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正当理由,信用评级机构将为其不实的信用评级报告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三、次贷危机中评级机构欺诈侵权责任的构成
根据美国侵权法关于欺诈侵权之诉的构成要件分析,评级机构在次贷衍生品评级中不实评级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侵权行为,当被评为信用级别较高的金融产品最终却被证实是风险极高的垃圾债券时,因信赖该评级报告进行投资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据美国侵权法对评级机构提起欺诈侵权之诉。下面对评级机构的欺诈侵权之诉构成进行分析。
第一,存在虚假陈述的事实(false and misleading misrepresentation),虚假陈述指由某人对另一人通过语言或行为作出的表示,该表示在相关环境中构成一项与事实不符的判断;是对事实的一项非正确声明;是一项不正确或者错误的陈述……。豒美国侵权法所要求的虚假陈述必须是实质性的虚假陈述,能对陈述对象的决策过程产生一定影响的虚假陈述即为实质性的。豓如果评级机构的评级报告与被评级证券产品的信用度严重不符,则可认定为是一种与事实不符的表述,构成虚假陈述。由于次贷产品结构复杂,投资者一般不能了解次贷产品的信用情况,信用评级报告客观上成为投资者买卖次贷产品的重要参考依据,因此,评级机构在次贷衍生品评级中的不实信用评级是一种实质性的虚假陈述。
第二,恶意(knowledge of the falsity),即行为人知道其陈述是错误的,或者在发表陈述时明知自己不清楚所作陈述是否真实,或者对所作陈述是否真实持放任的漠视态度。在次贷业务高速发展期间,一些评级机构的职员已经在公开场合宣称,证券化产品的评级过程存在着瑕疵和不可靠的地方,然而,为了获得高额的利润,评级机构并没有重视这些问题,对报告的不实性存在严重的不负责任。2006年初,标准普尔已通过研究证实,次级债购房者的违约率要比正常的抵押贷款高出43%以上,这与多年来评级机构所认定的两者风险相同的假设相去甚远,意味着大规模的危机随时可能发生,但三大评级机构仍没有调低此类证券的评级,也没有呼吁市场投资者关注这些风险,豔这些行为已经说明了评级机构在不实的评级报告中存在着恶意。
第三,故意(scienter),即被告有意引诱原告产生信赖,有意使原告信赖该陈述从而做出(或者不做)某种行为。评级机构更清楚地意识到,其报酬的获得依赖于证券的成功发行,只有给出较高的评级,该证券才能成功发售,而次贷衍生品评级的收费标准通常是传统评级业务收费标准的二到三倍,利益的驱动使评级机构产生了不实评级报告的动机。同时,为了获得符合市场需求的评级结果,评级机构主动参与次贷产品结构的设计,甚至对评级模型进行调整,这些,都说明了不实评级结果的评级机构存在着故意。
第四,合理的信赖(reasonable reliance),即被陈述对象合理地信赖该陈述而做出或不做某种行为,如果陈述的不实性对于被陈述人是明显的,或被陈述人只要粗略检查一下即可发现,则这样的信赖就是不合理的信赖。在证券市场上,评级机构都被期待着传递真实、准确、完整的评级信息,特别是在次贷衍生产品中,由于打包的资产信息的不透明,结构化产品的复杂化,投资者并不熟悉复杂的结构化产品,缺乏独立的判断力,只能信赖评级机构,因此,次贷产品投资者对评级报告的信赖是一种合理的信赖。更由于评级机构的分析人员是该行业专家,其能力和水平在一般投资者之上,况且评级机构得到了美国证监会(SEC)关于NRSRO资格的认定,投资者完全有理由不经调查对评级产生合理的信赖。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尽管在投资的判断和分析能力上,其专业水平不亚于评级机构,但机构投资者与评级机构在信息的来源渠道上存在重大差别,评级机构能够获得证券发行人所提供的内部信息,而机构投资者不可能获得这些内部信息,因此机构投资者对评级报告也存在着合理的信赖。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战略部署。如何发挥金融的普惠性、普惠性如何评估的问题摆在我们面前。笔者认为,金融的普惠性应从两个方面进行考虑:一是从量上,金融发展是否促进经济增长,金融如何发展才能促进经济增长;二是从质上,金融发展是否能促进收入分配的优化,金融如何发展才能降低收入差距。然而对于这些问题,从理论到实证都没有完全确定的答案,并且两两关系的分析较多,缺乏对于将三者关系相结合的联动分析。本文的目的是从普惠金融视角,研究金融发展、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本文分别作以下部分的安排:引言部分阐述研究背景、意义、论文的大致内容框架;第二部分梳理评述三者关系的理论文献;第三部分通过实证研究分析金融发展、收入分配和经济增长之间的联动关系;第四部分是模型结果及解释;第五部分是政策建议。
二、文献综述
(一)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
1.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促进
约瑟夫?熊彼特(1934)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强调经济增长过程中金融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格利与肖(1955)在《经济发展与金融方面》的文章标志着以发展中国家金融与经济关系为特征的研究正式开始。美国耶鲁大学经济学家休?帕特里克(1966)在《不发达国家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一文中提出了两种金融模式,即需求追随型金融与供给领先型金融。在需求追随型金融模式下,经济增长是金融发展的动因,金融发展被动地适应经济增长的要求;在供给领先型金融模式下,金融组织及其相关服务的供给优先于经济主体的需求。在解决发展的早期阶段,供给领先型会占据主导地位;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国民经济向前发展,反过来,需求追随型会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卢梭与瓦赫特尔(1998)?论了在工业化迅速发展时期,5个国家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间的相互关系,其研究结果表明存在金融对经济发展的单项促进关系,这一结论符合休?帕特里克(1966)关于两种金融模式的论断。戈德?史密斯(1969)提出著名的金融结构理论,设计了一系列数量指标,其中最为经典的指标即是“金融相关比率(FIR)”。他认为,虽然各国的金融结构不同,但金融发展的道路却相似。
2. 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抑制
加尔布雷斯(1952)指出,信用制度可以成为经济进步的工具但也能成为经济停滞与衰退的障碍。麦金农和肖根据发展中国家的具体情况,提出著名的“金融抑制论”和“金融深化论”。金融发展就是在消除金融抑制的过程中实现金融深化、金融自由化,利用健全的金融制度将储蓄资金有效地聚集起来并且引导至生产性投资上,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有效地推动国民经济稳步向前发展。弗赖伊(1978)在经济发展模型中加入了动态调整参数,建立了动态金融发展模型,用于分析通货膨胀与经济增长间的相互关系。1984年,赫瑞克和查尔斯在《经济发展》一书中提出了“金融阻滞论”,认为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金融抑制的现象,这主要表现为较低的货币化程度和低效率的金融机构。斯蒂格利茨提出“金融约束论”,认为适当的政府干预有助于推进金融深化的进程,进而推动经济发展。新制度学派的经济学者否定了麦金农与肖的观点,他们认为应当更加强调金融的供给主导角色,而不必非要进行金融市场化改革。Kaminsky和Reinhart(1999)通过纵向比较发现,在过去20年发生的26次银行危机中有多达18次发生在金融自由化后的5年以内,这表明自由化程度更高的金融系统似乎更容易产生经济危机。Zingales(2002)从企业的角度说明了金融对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其研究结果表明:在金融发展程度更高的地区,企业间竞争更为激烈,毛利率相对较低,因此,现有的企业可能并不愿意看到金融发展。
(二)金融发展、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
1.金融发展与收入差距非线性化理论
Greenwood和Jovanovic(1990)在题为《金融发展、增长和收入分配》的文章中使用动态模型研究了金融发展、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间的关系。在经济发展初期,较低的金融发展水平扩大了收入分配的差距,但长期来说,收入差距会随着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而逐步缩小。GJ模型是库兹涅兹假说的扩展,在GJ模型中金融中介是由经济发展而内生形成的,并且规模逐渐扩大,与此同时,收入差距呈现先扩大再缩小的倒“U型”变化。从研究结果看,在金融发展的过程中贫富差距的扩大只是阶段性的。Townsend和Ueda(2003)对GJ模型进行了进一步优化并得出新结论:随着金融水平的发展,收入差距是呈先扩大再减小然后再扩大的变化的。
沈坤荣、方文全(2005)利用中国1978-2003年的数据,实证检验了我国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差距的关系,发现中国的收入差距与金融发展存在密切的相关关系,并且近似服从于库兹涅茨倒“U形”曲线。杨俊(2008)的实证研究表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贫困减少具有短期的促进作用,但效果不明显。从长期看,农村金融发展抑制了农村贫困减少,而这两者之间不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
2.金融发展、经济增长缩小收入差距理论
Banerjee和Newman(1993)利用跨期模型证实了金融发展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Galor和Zeira(1993)在 Banerjee和Newman(1993)的基础上构造了新的模型,进一步证实了:金融发展不仅可以缩小收入差距,还可以提升经济绩效。这两种研究的结果,均衡的收入分布函数与初始的财富分布函数间均显著相关,政府部门的初始收入分配政策可以对长期的收入分配状况以及经济绩效产生重要的影响。Piketty(1997)认为随着经济增长,资本边际生产率下降,投资需求随之降低。即富人的边际生产率较低,投资需求较低;穷人的边际生产率较高,投资需求较高。在此机制下,富人最终将发展成为贷款人,随着其累计财富的增加,贷款金额总供给增加,利率降低,穷人可以用更低的成本获得贷款,贫富差距缩小。Holden和Prokopenko(2001)在讨论部分发展中国家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间的相互关系时发现金融发展程度与贫困水平间存在显著的负向相关关系。他们认为金融发展推动了经济增长,且有效提高了穷人的收入水平。这不仅是因为在经济上行的过程中给穷人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提供了更多就业岗位,且使得穷人更容易获得融资,由劳动者转变为企业家。Chatak与Jiang(2002)在Banerjee与Newman(1993)的基础上提出:金融市场的不完全性越高,产生永久性收入分配不平等的可能性越大;反之,在金融深化的过程中投资门槛逐步降低使得更多的人成为企业家,对劳动者的需求加大,劳动者收入增加,与企业家之间收入差距缩小。在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家间收入最终趋于平等。
Mookherjee和Ray(2003)的研究从人力资本投资的角度探索了金融发展与收入差距间的相互关系。在一个人的人力资本投资会影响其他人的人力资本投资的前提下,如果初始分配的差异程度较大,当经济水平较低时,则均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随着经济水平增高,均衡收入分配差距缩小。因此根据二人的研究成果,可以从人力资本投资的角度得出这样的结论:金融发展、经济增长的确可以缩小收入差距。
汪建新等(2009)利用中国29个省区从1999年到2007年间的面板数据证实了金融发展能够优化资源配置,从而缩小城镇居民之间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两者之间存在线性关系。
3.金融发展扩大收入差距论
Murphy,Sheifer和Vishn(1989)认为随着金融发展、经济增长,传统的农业部门逐渐萎缩,产能会逐步转移到现代产业部门,收入差距被拉大,这种传导机制将会一直持续到工业化完成。De?Gregorio和Kimzaoz(1996)从人力资本投资的角度讨论了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的问题,发现金融发展会扩大收入分配差异。Clark,Xu和Zou(2003)用全球?稻菅芯苛私鹑诜⒄购褪杖氩罹嗟墓叵担壕?济结构会影响金融发展对收入分配的作用,即如果金融发展能促使劳动力更容易地进入现代产业部门,则随着现代产业部门比重上升,收入差距会被拉大。章奇(2004)发现以全部国有和国有控股银行信贷水平所衡量的金融中介发展显著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金融机构在向农村和农业配置资金方面缺乏效率。温涛等(2005)实证结果显示:1952―2003年间中国金融发展,无论是金融贷款比例的提高、经济货币化比率的提高还是经济证券化比例的提高对农民收入增加都具有显著的负面效应,进一步强化了我国的“二元结构”。杨俊等(2006)利用1978―2003年的时间序列数据采用Granger因果分析法研究表明:我国金融发展与全国、农村以及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之间存在单向因果关系,但与城镇居民收入分配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显著。
三、研究设计
(一)指标选择
选择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各项存贷款之和的同比增速、国民生产总值增速、城乡居民家庭人均年收入比值来研究三者之间的内生交互传导机制,分别用对数处理后的LFINANCE、LGDP、LINCOME来表示上述三个序列。用LGDP数据来描述我国经济运行过程和经济增长情况;用LFINANCE数据来描述我国近年来金融发展情况。选择使用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各项存贷款之和同比增长率数据描述金融发展情况。LINCOME数据描述我国城乡收入分配差距变化情况。基于数据可得性问题,本文使用的数据于《中国统计年鉴》。以GDP增速来衡量经济发展水平,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
(二)数据检验和数据处理
对三个序列的数据作单位根检验。从检验结果可以看出,LGDP通过了单位根检验,显示出稳定性;LINCOME、LFINANCE未通过单位根检验,显示出不稳定性,因此做差分处理,得到序列DLINCOME、DLFINANCE,通过单位根检验。
(三)建立模型及校验
1.建立二阶VAR模型(如表1)。检验结果显示:所有倒数根的模都小于1,表明模型是平稳的。
2.滞后阶数选取及校正模型检验。结果发现:不同准则选取的滞后阶数不完全相同。LR、FPE、AIC、HQ选择4阶滞后,SC选择2阶滞后。HQ和SC准则选择的滞后阶数估计不一致,内生变量不存在单整。
3.验证四阶模型稳定性。检验结果显示:所有倒数根的模都小于1,表明VAR也是平稳的。
(四)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及分析
DLFINANCE、DLINCOME不能单独拒绝原假设,两者联合可以拒绝原假设,即DLFINANCE、DLINCOME单独不能Granger 引起LGDP,但是两者联合可以Granger 引起LGDP。可以解释为金融发展和收入分配这两个因素中的单独一个,促进经济增长的效果不明显,并存发展才能促进经济增长。因此,经济发展不能仅以简单的GDP增长作为工作目标粗放式发展。
LGDP、DLINCOME不能单独拒绝原假设,两者联合也不能拒绝原假设,即LGDP、DLINCOME单独不能Granger 引起DLFINANCE。可以解释为经济发展、收入分配不能维护金融发展,金融发展也不会发生在经济发展、收入分配之后,证明金融发展具有内生性。
DLFINANCE、LGDP能单独拒绝原假设,两者联合也可以拒绝原假设,即DLFINANCE、LGDP单独能Granger 引起DLINCOME,两者联合也可以Granger 引起DLINCOME。可以解释为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这两个因素都能促进收入分配。但从显著性看,金融发展低于经济增长的影响力度。
采用混合检验(Portmanteau test,Lutkepohl,2005)和LM检验(Johansen,1995)检验残差自相关性。两种检验结果均显示:各阶自相关都不显著,不存在残差自相关,表明残差已经是白噪声了。
(五)脉冲响应函数构建
1.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脉冲响应
从LGDP对于DLFINANCE冲击的反应看,呈现先正向反应后负向反应的情况,即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先产生正面影响后发生负面影响。说明金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表现形式:金融成长发展初期,能够对经济增长产生巨大的正效应,但金融发展可能成为经济增长的障碍,原因之一可能是金融领域的泡沫对经济增长逐渐产生负面影响。另一个原因可能是金融控制。
从DLFINANCE对于LGDP冲击的反应看,脉冲呈现出均匀波动,没有明显的冲击变化。可见经济增长没有对金融发展产生明显影响,原因是金融发展有内生性,经济增长对金融发展的影响有限。
总之,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现出单向的促进作用。
2.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的脉冲响应
从DLFINANCE对于DLINCOME冲击的反应看,先期主要呈现正向反应,随即反应程度降低,并走向负向反应。说明随着收入差距扩大,财富集中程度提高,不利于金融规模的扩大,也不利于金融交易中风险的分散以及效率的提高,同时,金融发展有内生性,收入分配对金融发展的影响有限。
从DLINCOME对于DLFINANCE冲击的反应看,呈现先短期正向反应后长期负向反应的情况,即金融发展对收入差距扩大先产生短期正面影响后发生长期负面影响。金融发展初期,将增大收入差距。但随着金融发展的不断深化,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得以保持。基本符合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之间并不是简单的正向或反向线性关系,而是一种“倒U型”关系的判断。
3.经济增长与收入分配的脉冲响应
从DLINCOME对于LGDP冲击的反应看,呈现先短期正向反应后长期负向反应的情况,即经济增长对收入差距扩大先产生短期正面影响后发生长期负面影响。经济发展初期,将增大收入差距。但随着金融发展的不断深化,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状况得到非常明显改善,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得以保持。从影响程度上看,比金融发展的影响程度更加深远。基本符合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之间并不是简单的正向或反向线性关系,而是一种“倒U型”关系的判断。
从LGDP对于DLINCOME冲击的反应看,先期呈现正向反应后呈现负向反应,即收入差距增大先期有利于经济发展,但是随着收入差距扩大加剧,对经济发展产生了阻碍。
(六)方差分解研究
方差分解可以描述每个变量的更新对VAR系统变量影响的贡献度,是一种相对效果的描述。
从LGDP的方差分解结果看,经济增长的当期方差变动最能由其自身解释。但是随着期数的推移,经济增长变动方差由自身变动解释的部分出现明显下降,由金融发展、收入分配变动解释的部分逐渐增加。其中反映金融发展的指标DLFINANCE从第 3期开始对经济增长的变化产生显著影响,且解释能力不断加强至第9期到达近22%。因此,无论从短期还是从长期来看,金融发展都能够相对更好地解释经济增长,而收入分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作用于经济增长,但是效果不如金融发展明显。一个运行良好的金融体系,其各个组成部分的功能发挥的质量与经济增长紧密?系,主要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从而增加投资总量,并对技术创新、储蓄行为均产生影响,因此,能够促进长期经济增长率,其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强于阻碍经济增长的效应。
从DLINCOME的方差分解结果看,收入分配的当期方差变动由其自身解释的部分不断降低,最低值为第9期51%。前2期金融发展较之经济增长对收入分配的解释部分更多,第2期达到10%。但随着期数的增加,经济增长的变动方差对收入分配的影响显著提升,在第8期达到最高值,接近28%。因此,从短期和长期来看,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都能够解释收入分配的变化,收入差距的外生性非常明显,需要政府出台政策加强调节。长期以来,国内实行国家主导的“工业化”发展战略, 强制性地进行工业化发展,从而人为地拉大了工农产品、工农收入的差距。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制度和就业制度上, 实行严格的城乡分割,严格限制农民向城市迁移,限制自由择业和自由选择居住地。一系列人为的制度安排,不仅增加了市场主体进行自由选择的成本,降低主体间实现交易的效率,也限制了经济发展中劳动分工的科学化和专业化,导致生产效率降低,城市化滞后,农村居民收入低下,城乡收入差距长期居高。
从DLFINANCE的方差分解结果看,金融发展的当期方差均维持在80%以上,方差变动高度取决于其自身解释。在经济发展初期,金融发展导致实体经济部门的增长,在经济趋于成熟时,经济的发展才反过来拉动金融发展(Patrick, 1966)。由此可以判断:当前我国仍然处于经济增长发展初级阶段。从金融的内生性看,反映了在客观供求刺激下, 自发组织形成的、或非政府组织推动成立的为民间经济融通资金的所有非公有经济成分的资金运动。“金融深化论”的核心命题之一是:一个富有效率的金融部门的出现,是金融抑制消除的标志。在个人和企业已经获取大部分国民收入的前提下,如果金融部门独立而有效,则这两类主体就可以正常介入金融成长的内生过程。而金融部门的效率来自于金融部门的独立程度。金融部门独立就不会产生巨大的“溢出效应”。而在非市场经济体系中, 企业部门和金融部门都不独立于政府部门,企业部门以政府部门为保障,高度依赖金融部门维持生存,形成“大而不倒”。金融部门不得不对企业部门提供资金供给的原因也在于,金融部门自身与政府部门也具有特殊的连带关系。因此,必须保持金融部门、企业部门的独立性,才能解决金融部门、企业部门的资金供求“死结”。
四、实证结论及解释
(一)金融发展具有内生性机制
金融由外在于经济的工具转变为内在于经济的资源,主要是金融基础功能向内生功能转变,其区别于外在工具的最根本之处是:对经济增长所发挥的作用不同。在以往将金融作为“撬动经济杠杆的工具”时期,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推动”和“”作用,以外力的形式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而当金融转变为内在于经济资源后,对经济增长起到引导、主导的作用,此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由外力转变为内力。从金融内生性过程来看,其实质是金融功能提升。因为传统金融的基本功能主要是两类,一类是货币支付、汇兑、结算等金融服务功能,另一类是融资等金融中介功能。金融在转变为经济内在资源后,其功能得到进一步深化和拓展,衍生出如资源配置、聚集资金、辐射影响和调节等功能。从政府干预程度来看,当某些金融活动导致外部其他人的受益或受损没有被计入产品的价格和成本时,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前提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破坏,则需要政府干预,反之,具有一定独立性,政府干预应逐渐退出。
(二)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看,实证结果很明显,基于当前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仍然属于“供给引导型”关系,而非“需求跟随型”关系
即金融发展引领经济增长,金融发展并未附属于经济增长。金融体系可以改进现有资本的构成,并且使得资源有效配置成为可能,进而刺激储蓄与投资,促进经济增长。欠发达国家往往采用这种金融优先发展策略,通过货币供给带动政策,超前发展金融体系,提前?M足需求。与之对应的是发达国家的情况:经济增长对金融需求在先,拉动了金融发展,金融发展是被动式反应。
(三)金融发展、经济增长对收入分配产生显著影响
我国农村存在严重的金融抑制现象,而“供给型抑制”更成为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的主要表现。由于国家产业政策、金融制度、金融政策等原因,农村金融资源配置不合理,在资金供给上产生抑制,形成了供给型金融抑制,即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少、资金量小、供给总量不足,导致三农对金融的需求得不到满足。金融体系呈现二元结构、农村金融资源供给不足、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单一、农村金融市场化利率机制尚未形成等多种因素,制约了农村金融、农村经济发展,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四)收入分配对经济增长、金融发展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导致经济二元性、农村金融出现需求型抑制。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体现在城乡居民银行储蓄的差距扩大,加之我国农村土地产权的分割性导致了土地价格无法通过私人在市场上交易,金融在缺乏资产抵押物、担保等信用保障前提的情况下,即使存在融资需求的意愿,由于向正规性金融机构贷款的难度较大以及金融机构向农户贷款的交易成本过高而导致需求递减至取消,从而金融难以发挥应有作用,更体现出城乡经济二元性及其所导致的农村金融需求型抑制现状。此外,农村中小微企业由于受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制歧视,加之自身资产规模较小,财务软约束,较难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获取有效的信贷资金,投资性融资需求较低,加剧了需求型金融抑制。
五、对策建议
(一)充分发挥金融现代经济核心的作用,服务实体经济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避免金融业局限于自我服务
金融的本质是服务业,必须切实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由于金融发展超前于实体经济发展极易形成“金融泡沫”导致脱离实体经济的现象,金融发展滞后于实体经济发展又会制约经济增长。当前,很多金融创新尤其到了衍生品阶段,几乎已经找不到与实体经济的关系;金融活动也有干扰实体经济的倾向,例如石油价格的波动、大宗商品价格的波动以及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因此,金融行业改革发展步伐必须与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保持一致,避免发生金融业自我需要、自我强化、自我服务。具体而言,金融应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事关经济全局、事关民生改善、事关优化分配等重大项目,积极支持城乡统筹,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支持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
(二)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促进经济社会均衡发展
肆意摆放着、垒起来接近天花板的两座书山,像摩天大楼一般矗立、排列在这间小屋内,使人仿佛置身于书海世界。窗外清晰可见的北京西山,在冬阳照耀下显得沉稳、安静。相较之下屋内倒是有着活跃的气息。
“这里,就是做学问最好的地方。”平新乔说。
勤奋的幸运者
书,是平新乔一生的“密友”。
1954年生于绍兴乡下的平新乔自小就嗜书如命,“家里没有书,但基本村里所有能搜集到的书我都看了。”平新乔笑着回忆道。钟灵毓秀的绍兴赋予这位农家子弟好学的天性和出众的记忆力,而在小学编辑黑板报的经历也锻炼了他的文字表达能力,看似平常的技能则在日后成为了他的求学敲门砖。
1970年,16岁的平新乔因编辑墙报受到绍兴文化馆认可并被推荐,以工农兵学员身份进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政教系。这也是平新乔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
当时的上海华东师大聚集了多位文史方面的名家,如哲学史的冯契,经济学的陈彪如,中国近代史的陈旭麓等。从他们身上平新乔看到了在学术、求知上新的道路和境界。这3位名家都对平新乔有过单独辅导。“当时的华东师大在文史方面有着深厚的功底,我有幸受教于他们,真的是受益匪浅。”平新乔在此期间通读了马恩全集、列宁文选和选集等书目。靠着勤奋与努力,他为日后的成就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华东师大学习不到两年时间,平新乔又被抽调到上海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在那时也参加到上海市委写作组下经济组内学习《资本论》。在这里,每周五会定期举行有关上海财贸、商业、金融和进出口等方面的经济会议。“我大开眼界,这些实际情况让我看到了经济是如何真正运行的。”平新乔说道,“可以说这段经历令我豁然开朗,当时研读《资本论》时有关流通、银行方面的知识一下清楚了。”
1973年,平新乔的毕业学术论文刊登在《文汇报》上,他告诉《经济》记者,“这就是我从事经济学研究的开端。”毕业后,刚满19岁的他在华东师大留校做了教员。“从这一点说,我是很幸运的。”
坎坷的求学路
如果说此前平新乔的人生道路是意气风发的平顺,那么之后的求学道路便是崎岖不平的坎坷。
在时期,他屡遭磨难。关于平新乔的审查终于在1978年结束,之后他被分配到上海体育学院教课。一心向学的他接连报考了两次研究生:一次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研究所,一次是上海复旦大学经济系。然而阻碍他的并不是成绩,政治审查这堵高墙两次将他拒之门外。
“我很肯定地知道中国社科院和复旦大学都已经决定录取我了,因为他们都过来调档案了。”平新乔说道,复旦大学的老师都跑到他的母校华东师大进行了调查。碍于各类因素,中国社科院和复旦都放弃了笔试成绩出众的平新乔,甚至没有任何理由。平新乔自己对此也很释然:“想到在写作组的经历,我是逃不掉的。”
或许有着真正求知欲的人并不十分在乎环境的影响和命运的捉弄,对他们来说,既来之,则学之。平新乔并未就此放弃,他用自己的方式在上海体育学院走上了独特的求学之路。
由于当时运动员需要学习的知识有限,平新乔的教学任务并不是很重,因此也有更多的时间读书。回忆起上海体育学院,平新乔说道:“那时体育学院格外重视英文。因为体育是中国开放比较早的领域,游泳、体操、排球这些项目的突破需要引进、翻译大量外国资料,所以体育学院学习外语的风气甚至强于华东师大。”于是这段时间内,英文书籍成了他热衷的对象。后来在体育学院的英文考试比赛中还获得了第一名的成绩。
另一个举动便是平新乔经常骑车到距离体育学院不远的复旦大学去旁听。他旁听了复旦经济系77级的全部课程,包括西方经济学,微观、宏观的课程和经济史、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流派等。他甚至还通过电视自学数学、物理和化学。而这一切的背后仅仅是因为他很“喜欢”。
平顺,坎坷,对于一位执着的学者都是暂时的风景,平新乔从未忘记他的方向。1983年,已然29岁的他以“再试一试”的心态报考了北大经济系。以破北大纪录的《资本论》考试分数成功通过笔试,陈岱孙先生的面试也十分顺利。但平新乔心中忐忑着的却是最后的这一道政审难关。所幸在陈岱孙先生的保护和周旋下,平新乔终于跨过了那道艰难的槛。正式进入北大经济系,平新乔感叹道:“好像自已又活了过来。”
北大与留学
在平新乔看来,北大、北方所特有的厚重文化让他深感自如,“对比上海的敏感、前沿,这里学术氛围更浓厚些。”
到了北大,平新乔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专业经济领域的学习。直到去美国后他才发现,70年代所学习的其实是属于社会学的范畴。这中间巨大的差异敦促他奋进。在北大时,平新乔保持着每天将近100页的英文原著阅读量,同时也在不断地补齐各类数学工具,一直到1989年留学离开北大。
其间,毕业后留校任教的平新乔追随厉以宁老师,协助进行各类国内经济研究的项目。再次与实践正面对话,平新乔在运用经济工具的过程中逐渐发觉了知识上的不足。来访的美国经济学教授用平新乔很难理解的前沿方法和数理知识刺激了他的求知心。他决定走出国门去大洋彼岸深造。
1990年开始,平新乔以访问学者的身份到美国哈佛大学、布朗大学旁听了部分课程。平新乔遇到劳伦斯・萨麦斯、梯若尔、马士金和哈代等年龄与他相仿的经济学大家,亲眼见识到了外国经济学名家对问题精准深邃的把握能力,“在哈佛,经济名家不看论文,只问几个问题就可以将整篇论文的精华抓住,就会把人难倒。这个本事我可学不来啊!国内也很少有老师能做到这些。”
第一年的留美经历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平新乔觉得这样一年回去是不行的:中国的经济学在这一方面和世界还是脱节的。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自己的求知心,平新乔都有了一种必须继续下去,直到完全弄懂的必要,“尽管我当时已经36岁了,但我也要念下去,这便是我当时的决心。”
1998年,44岁的平新乔拿到了康奈尔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
待办的三件事
平新乔别无他求,回到国内的这些年他相继在清华、北大的经济学院任教。“我的资本就在中国,于是就安心将学到的本事用到研究中国问题上来,将来能做中国的研究,也能与世界学术界交流。”
“在这个年纪了,我大概还可以做3件事。”
再编几本教材是平新乔的第一件事,除去现在已经印了21次的平新乔《微观经济学十八讲》和1992年出版的《财政学原理与比较财政制度》,平新乔已经有了新的编写教材的计划,“毕竟教育总是有人要来做的,中国经济学也需要人做一些基础理论工作。”
(一)竞争与垄断产生的负面影响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竞争尤为普遍,这种竞争不仅仅存在于产业模式之中,更是对金融实力的竞争,很多互联网金融模式在碰撞的过程当中,最终产生了竞争性垄断,而这会直接影响到社会融资模式以及投资模式的单一性,从而不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金融结构的稳定。例如在我国金融发展过程中支付手段已经逐渐产生了竞争性垄断的局面,这有可能会使得互联网金融格局出现服务同质化的现象,并且有少数金融机构垄断大部分市场份额的现象也不利于市场稳定。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但随着竞争产生的负面影响十分广泛,例如很多金融机构利用网贷产品,在竞争的过程当中,加速了贷款公司的倒闭,而这种倒闭,由于受到服务同质化以及监管不力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最终使得互联网金融发展出现竞争性垄断。
(二)资源重构过程中存款与贷款风险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对于资金的投放以及吸纳互联网资金的这一部分人群里也有存在对于金融风险意识相对较低的人,他们往往会在投资过程中产生一些非常不理性的行为,进一步提高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风险性,这种现象涉及的人群数量较大,且会对社会产生十分不良的影响。很多贷款人群在对资金链条进行使用的过程当中也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一些银行无法获得小微企业或是个体工商户的融资,而一些传统商业银行在对资产以及风险进行评估的过程当中,由于这些用户存在着一定的经营风险,也无法较为顺利地完成最终的评估,因此互联网金融在对资金进行投放的过程当中,没有对客户的信息进行评估,这也会直接导致一些客户不能够正确使用资金,最终影响到互联网金融贷款偿还的及时性,不利于资金链条的运营。因此,如果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进行放贷的过程当中并没有考虑各项因素,没有对经济周期进行探索,很有可能直接影响存贷款模式时期出现失效,进而影响到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稳定性。由此可见,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很多运营者都应当正确判断贷款风险,有目的的提高客户的黏性,从而有效规避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与此同时,为了确保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这一行业的监管力度。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经济学理论基础
(一)产业经济学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理论指导
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当中,产品经济学理论无论是在范围经济还是规模经济方面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经济学在社会科学体系中是一门较为成熟且具有较高科学价值的重要学科,而产品经济学作为其中的重要部分,无论是理论思想还是发展趋势都与经济学趋于一致。产品经济学理论主要有以下两个元素构成,分别为需求方形成的规模经济以及供给方形成的规模经济,在规模经济逐渐形成的过程当中,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尤为重要,在经济与当下互联网金融进行融合的过程当中,完成了资本与劳动力这两者的转换。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产业经济学的知识要素以及技术要素也在不断增强,在成本呈现递减趋势的背景之下,该理论所创造的收益却呈现着递增趋势,这也说明在互联网金融逐渐发展的过程当中。传统的边际收益递减规律随着供给方规模经济的发展逐渐得到了突破,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盈利效益,提升了互联网经济的示范能力,因而互联网金融的价值也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其次,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成本经济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凭借着成本优势,在大幅扩大产品种类的同时,也使得利基市场得到了开阔,这与范围经济有着相似之处,与此同时,这也是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无法用理论解释的现象。由于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处于链条的长尾位置,因此也进一步衍生出了普惠金融这一类产品,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也凭借着这一形态在很多金融业务中获得了延伸,逐渐使得金融成本控制变为可能。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很多事物都可以通过信息复制来完成,这不仅仅在很大程度上节约了成本,还能够吸引顾客进一步占领市场份额。
(二)金融中介理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作用
在经济学理论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金融中介理论,金融中介理论与产业经济学一样,都是经济学理论中重要的部分,在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发展的过程之中,金融中介理论也在其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首先,金融中介理论在对信息进行筛选的过程当中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在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互联网信息具有繁杂、无序等一系列特征,这也不能够使得相关工作人员准确控制信息、完善信息对称等问题,因此很难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有效的信息以及时应对这一问题。金融中介理论不仅仅能够快速完成互联网金融主体的信息筛选、处理、判断,还能够运用这些有价值的信息为顾客在进行判断决策的过程当中提供重要的理论支持,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顾客在对信息选择以及决策过程中的准确性,提升了顾客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信任程度,进一步控制成本交易。通过对金融中介理论的规模经济以及范围经济两者进行研究,我们可以发现,由于信息资源复制以及应用的影响,成本表现出了递减规律,因此想要在海量的互联网信息中选出对顾客有用的信息,必须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中介理论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应用一方面能够降低企业的成本投入,另一方面也能够有效提升信息筛选质量,提高成本控制效率。
(三)信息经济学对互联网金融理论的影响
通过将信息经济学理论应用于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无疑对互联网金融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推动了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例如在应用信息经济学理论的过程当中,在搜索理论以及声誉理论的共同影响之下,互联网金融在活动的过程当中出现了积极的影响效应,这种影响效应又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经济的进步,再者,信息不对称理论对互联网金融造成十分行深远的影响,例如如果在互联网金融进行活动的过程当中存在信息不对称这一情况,可能直接给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而通过应用信息经济学理论能够有效控制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经营风险,从而帮助很多贷款公司规定了逆向选择风险,在稳定企业发展的同时,又能够提升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整体进程。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相关互联网金融的运营者以及监管者应当准确意识到互联网金融以及传统金融这两者之间的差异。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应当加大其发展稳定性,通过把握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结构以及模式问题,进一步提高互联网金融的稳定性以及竞争性,因此在互联网金融时代逐渐到来之前,传统的金融机构也应当根据当前的市场需求,对经营状况进行针对性的调整,避免盲从金融时代的特点,从而提高自身企业的抗风险能力。
【经济学博士论文参考文献】
[1]陈一稀,魏博文.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经济学理论研究[J].南方金融,2015(1).
[2]汪炜,郑扬扬.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经济学理论基础[J].经济问题探索,2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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