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建筑调查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本次调查我们抽取了10家公司,有河南省一建、省火电二公司、省建总公司、河南省路桥集团、*市自来水工程公司、奥龙基础有限公司、昊鼎装饰公司、中铁七局等,10家公司20*年的产值达到49亿元,占全市建筑业的22%。按类型分:土建3家、电力安装1家、公路桥梁2家、水利工程1家、装饰装修1家。
为能够掌握实际情况,采取的调查方式是到企业座谈、并同时填报调查表,座谈的人员要求建筑公司统计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内容涉及企业的内部管理机制、财务核算方法、人员调配、企业的经营环境和困难等等。
被调研的河南省第二火电公司、路桥集团、自来水工程公司现仍为国有,其它建筑公司均为股份制企业,都有隶属的二级机构,项目部从5个到100多个不等,下属的二级机构财务上由总公司统一委派财务人员进行核算,最后合并财务报表或者合并帐目。20*年这10家单位共有从业人员3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达到8千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水平1.5万人,占从业人数的50%。20*年末拥有的计算机1600台,完成总产值49亿元,上缴的各种税金1.62亿元,实现利润1310万元,应付工资总额5亿元,应付福利费5000万元,
二、企业存在的问题
我市建筑行业伴随着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快速发展,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的作用日益增强,建筑业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支持作用进—步增强,对增加就业,特别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从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目前建筑业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1、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着缺陷。企业历史包袱过重,削弱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调查的10户企业,有5户选择了企业历史包袱过重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主要难题,占50%。有一个企业目前仍有3000人赋闲在家,企业每月发放一定的生活费用,由于人员负担较重,养老保险、医疗费用等企业负担过重,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2、建筑市场对建设方(业主)管理很弱,业主的行为缺少约束和调控
调查的10户企业,均提出目前虽然建筑市场比较红火,但建筑行业的利益无人维护,建设方的行为缺少约束,在合同执行中甲方随意性大,施工单位应有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调查了解这类现象表现在建设方不懂建设程序、法规和有关知识,忽视标准、规范,缺乏等价有偿、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市场意识,盲目压价、杀价,不合理地压缩工期,任意拖欠工程款,合同意识差,不严格履约,私下交易,明招暗送,吃拿回扣,现象严重。
3、政策执行难度较大
20*年3月*市政府出台了的《关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后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首次对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金作了明确规定,凡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招(聘)用农村劳动力的,都应按照*市企业职工有关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金,农民工与同类型城镇企业职工享有同等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这个政策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但从企业反映的情况来看,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因为对农民工来说现在首要任务是增加即期收入而非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民工仍希望按工作量全额结算工资,如果扣一定比例的统筹,民工也不愿意干;二农民工加入社会保障体系增加了大型建筑企业成本。以目前建筑市场的中标价来看,大型建筑公司都是原来的国有企业,历史包袱较重,如果按照政策交纳20%的养老保险,难以负担。
4、拖欠工程款的现象仍然严重。
虽然临近年终,省市有关部门清欠力度很大,但被调查的建筑公司反映:建设方拖欠工程款的现象仍有发生。建设方位于总包、分包这座债权金字塔的顶端,他一旦拖欠,以下的各个环节将无一幸免。而施工单位也往往不敢贸然讨要,得罪建设方以致永绝财路。他们只能在错综复杂的关系网络与利益旋涡中一点点去抠、去磨。
三、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几点思考
1、用法律手段彻底解决建设方拖欠问题。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亟需规范,也需要运用强有力的行业法律对建设、施工单位进行制约。应根据行业自身发展中出现的弊端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2、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管。
要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资金拨付、招标发包、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保修维护等法规制度,实现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管理程序化、规范化,依法进行,杜绝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切实提高政府投资工程的综合效益。
3、建议加强资质管理和对建筑队伍总量控制。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domestic construction industry, a large number of construction waste generated to the economic and ecological environment can not be ignored. Through site visits construction site in Nanjing, and access to relevant information, mainly on the Nanjing in recent years, the generation of construction waste, construction area and construction waste production relations and in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waste disposal, and for reasonable suggestion, the problem from the level of environmental, legal, technical, and management model practicable in order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construction waste in Nanjing.
Keywords: Construction waste disposalMethods of investigationSurveyProposal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0 引言
第十二个五年计划如火如荼的推进,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大规模的现代化建设更是带来了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市政与民用建筑设施的新建、改造、更新与扩建都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废弃物(建筑垃圾)。面对巨大产量的建筑废弃物,如何合理的处理和再利用成为解决生态和环境问题的重要步骤。南京市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江苏省的省会城市,承担着举办2014年第二届国际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任务,南京更要做好有关建筑垃圾的处理的事宜,为世界展现古城南京的魅力。
鉴于此,课题组进行了关于建筑垃圾的调查。通过对南京周边一些开发项目的施工现场的实地考察和文献查阅,并以此为基础分析和讨论目前建筑施工垃圾管理及回收利用存在的问题,为加强建筑施工垃圾管理及回收利用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1 南京市建筑施工垃圾产生的来源及处理方式
课题组调研了南京市部分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初步了解了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的产生原因及处理方式。见表1
表1 南京部分施工现场垃圾的产生及处理
对不同建筑结构形式、施工方案的建筑工地,其建筑施工垃圾的组成成分所占比例大不相同,;而不同工地产生的垃圾数量也因施工和管理情况的不同差异很大。课题组又查阅了一些文献资料(如表2),了解到不同建筑结构形式的建筑工地中单位建筑面积的垃圾量及其组成。
表2不同建筑结构形式的建筑工地中单位建筑面积的垃圾量及其组成
单位建筑面积垃圾量(Kg/m2) 50~200 45~150 45~150
2南京市近几年的建筑施工面积与垃圾产量的分析
南京市2005-2010房屋建筑面积与垃圾产量分析表
表中数据来源《南京统计年鉴》以及南京市统计局
根据表1数据以及2005—2010年建筑业竣工面积测算关系,中国现阶段每建筑1×104m2 ,就会产生废弃砖和水泥块等建筑垃圾550t。因此,计算建筑施工垃圾时,按1×104m2建筑施工面积的施工过程中,建筑废渣的产量为550t,以此推出表3、表4中数据。
表3:建筑垃圾产量随年份变化(2005-2010)
表4:垃圾年产量相对于上年增长(2005-2010)
3建筑施工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
由表1可以看出,比较有代表性的建筑物垃圾大致有9个种类。工地操作人员给出的处理方式是最常见的现场处理方法(表1)。虽说也有“集中回收,交由废弃物回收站进行进一步处理”的信息传达出来,但还是略显笼统,细究追问下,现场操作人员也无法具体给出集中回收运走后到底是如何处理的。由此,南京地区建筑废弃物处理上面临的问题也可见一斑。所以要解决建筑垃圾问题,首先要找出其存在的原因。
3.1现场管理粗放,回收利用率低
我市以往对于城市建筑垃圾只是采取以下几种简单的方法进行处理,并且都是事后处理,缺乏现场严格的管理制度,现场管理粗放,回收利用率低。程度最严重的是材料加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材料加工是对建筑废弃物产生量的影响程度最大的原因。材料在加工下料时会不可避免的产生边角余料,例如钢筋切割为设计尺寸时产生的钢筋头,木模板拼接时切掉的多余边料,砌块砍砖产生的碎块,瓷砖为了适应结构尺寸切掉的边角余料等等。这些加工活动发生频率高,产出的建筑废弃物数量也最多。而这些废料大部分以“集中外运”的方式运送进入废弃物处理厂,最终与城市生活垃圾混杂在一起,使得原本就满负荷运行的废弃物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更加凸显。没有把边角材料利用好,只是简单的当垃圾处理了,回收率几乎等于零。
3.2中转、运输系统配备不到位,环境污染较严重
在南京部分工地的实地调查中我们发现,工作人员所称的“待集中清运”的废弃物中仅有砖石混凝土等会集中起来用于铺路回填,其余大多都随意散落在地。可以看到,废弃物的存放,运输环节还存在较大问题。
下图一和图二是从工地实拍的施工现场的垃圾存放图:
图一 图二
中转、运输系统主要问题在于:1.城市区域内建筑垃圾的回填、消纳点较远,导致运输成本居高不下;2.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渣土等的飞扬撒落,影响市容与大气环境;3.清运市场混乱。建筑垃圾运输市场最低价中标的规则使价格恶性争夺市场的现象相当严重,有的企业甚至以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弥补成本,赚取非法利润。
3.3 “三化”处理率较低,处理方式较为落后
一、基本情况
据有关资料显示,自20__年以来,我市建筑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建筑业完成总产值年均增长达40.2。同时,来自建筑业的地方税收(只统计营业税及所得税)也同步快速增长,年均增长达41.3,以下是20__年至20__年上半年的有关数据:
__市建筑业完成总产值及地方税收入库情况表
项目年度建筑业完成总产值(亿元)与上年同比增长()入库建筑业地方税收(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入库建筑业营业税(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入库建筑业所得税(万元)与上年同比增长()
20__年38.111098793291658
20__年55.9146.711532839.511333642.95199220.14
20__年70.5626.202110237.671863239.71247023.99
20__年上半年52.0447.511547646.671351245.04196449.02
(数据来源:建筑业完成总产值来自《__市统计年鉴》,入库地方税收来自税务统计报表,所得税为
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之和)
从上表来看,地方税收中营业税保持了与建筑行业同步快速增长,年均增长达42.57,但企业所得税的增长则不同步,除今年上半年增长较快,前两年年均增长仅为22.06,低于我市地方税收的平均增长幅度。
由于营业税为流转税,是根据工程结算收入及企业收到的工程形象进度款,按规定的税率(3)计算征收,所以当期征收入库的营业税税款与同期完成的建筑行业产值有很大的关联性,而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征收,应纳税所得额又以企业经营成果(利润)为计算基础,所以当期征收入库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与企业当期实现的经营成果(利润)密切相关,而与同期完成的建筑行业产值没有必然的关联性。如果企业账面普遍反映亏损或微利,那么即使当期完成的建筑工程量很大,仍然会无企业所得税税款入库。
通过对我市20__年度及20__年一季度有工程结算收入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调查,20__年度203户企业中,有149户企业账面亏损,亏损面为73.4,亏损总金额为1592.4万元,有54户企业账面盈利,利润总额为903.2万元,共缴纳企业所得税168.6万元。20__年一季度178户企业中,有141户企业账面亏损,亏损面为79.2,亏损总金额为662.3万元,37户企业账面盈利,利润总额为237.8万元,共缴纳企业所得税47.6万元。
二、原因分析
建筑企业的所得税增长不能与建筑行业保持同步增长,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应从目前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形式和会计核算方式及税务机关对建筑企业的所得税管理方式进行分析。
(一)目前建筑企业主要采取的经营管理形式和会计核算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规定,建筑业的应税所得率为10—20,另据业内人士反映,建筑业的行业平均利润率应在10以上。那么,为何我市建筑企业普遍反映亏损或微利,其中原因要从目前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形式和会计核算方式进行分析。据调查,目前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形式和会计核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实行工程项目责任承包经营方式。目前我市规模较大的建筑安装企业较多采用这一种经营管理方式。一般是总公司下设多个分公司,实行二级管理、二级核算。总公司属于管理机构,工程业务统一以总公司名义对外承接,由各分公司具体组织施工,并按工程量的一定比例上交总公司管理费,管理费收取比例视不同的工程项目而定,在3—10之间不等。总公司对各分公司下达上交管理费基数,分公司超基数上交的管理费,则由总、分公司分成。分公司为内部二级核算单位,各分公司按季度向总公司报送会计报表,总公司将各分公司报表汇总后,对外报送汇总报表,税款也由总公司统一缴纳。在实行工程项目责任承包管理方式下,虽然经营损益由总公司统一核算,但由于总公司只是收取管理费,具体工程施工及对工程的收入、成本核算均在分公司,总公司并不能对工程成本、费用等支出进行有效的控制,况且总、分公司之间本身也存在着利益分配问题,所以总公司汇总报表反映的经营损益,并不能完全反映所有工程项目实际已实现的利润。从对我市几家采取这一种经营管理方式的国有建筑安装企业的调查情况看,账面利润率仅在1左右,有的甚至亏损,我们认为这并没有完全真实地反映建筑行业的利润水平。
2、实行工程项目挂靠经营方式。目前,绝大多数建安工程都是工程承包人既所谓的包工头联系到工程后,寻找有建筑资质的建筑公司挂靠,并向建筑公司上交管理费。建筑公司虽然也参与工程的招投标,工程预决算,并对工程质量进行一定的监督,但整个工程项目主要是由包工头自己负责。一般工程款会先转入建筑公司账户,在扣除收取的管理费后,由包工头通过工程材料发票、人工费等以现金形式提走,两者比例大致为75和25。建筑公司收取管理费比例一般为工程量的5—6,扣除应上交的各种税费(税款由建筑公司缴纳),剩余1—2的实际管理费收入。在挂靠经营方式下,建筑公司的会计核算采取“倒扒”方式,即以开具建安发票的金额作为工程结算收入,以工程结算收入扣除收取的管理费后的余额作为工程结算成本。假设包工头挂靠工程的工程量为100万元,建筑公司 收取管理费比例为5.5,则建筑公司的账务处理为:工程结算收入100万元,工程结算成本94.5万元[100×(1—5.5)],再减除营业税金及附加3.3万元,毛利率为2.2。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建筑公司的账务处理在形式上进行了工程收入及工程成本、费用的核算,但工程项目的实际损益在建筑公司的账面上并未得到完全反映,建筑公司核算的只是管理费收入。这实质上是把两个核算主体:建筑公司及包工头,合并成为了一个核算主体——建筑公司,致使纳入日常税务管理的往往仅是收取管理费的建筑公司,而工程利润的真正所有者——包工头,则始终躲在“幕后”,逃避了正常的税务管理。因建筑公司收取的管理费收入有限,除掉公司本身的日常费用开支后,账面上就反映亏损或微利。由于中小型的建安企业基本上是采取这种经营形式和核算方式,这也是造成目前建安企业账面普遍亏损的主要原因。
3、有极少数建筑公司,也是采取挂靠经营方式,但与以上第2种方式相比,帐务处理及会计核算则更为简单,其工程资金不在建筑公司账上反映,也不进行工程结算收入及工程结算成本、营业税金的核算,建筑公司账上直接反映收取的工程管理费收入。这种方式与第2种方式在实质上是一样的,建筑公司账上都未能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利润。
从调查情况看,规模较大的建筑安装企业,尤其是国有建筑公司,较多采用工程项目责任承包经营方式,而中小型的建安企业基本上是采取工程项目挂靠经营方式,不论哪种方式,尽管都不能完全反映工程项目实现的利润,但由于各建安企业对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的程度不一样,收取的管理费比例有高有低,从而使建安企业与工程承包人对工程项目实现利润的分配比例不一样,反映在建安企业的账面利润上也就不一样。以下是调查的采取工程项目责任承包经营方式的2户大型建安企业及采取工程项目挂靠经营方式的4户中小型企业的有关数据对比:
项目类型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成本工程结算利润利润率已交企业所得税所得税负担率
大型1047350488795578014614421.404822750.46
1153718299625125710367970.903421430.30
中型5542422053118919113130.0220360.003
4239139440365247595460.14160770.038
小型17922671715792-36299-2————
23229591976835-10889-0.47————
(说明:表中列举的大型建安企业设定为年收入在亿元以上;中型建安企业年收入在千万元以上;小型建安
企业年收入在千万元以下。所得税负担率为已交企业所得税与工程结算收入之比。)
从上表可以看出,采取工程项目责任承包经营方式的企业,其账面利润率及所得税负担率要略高于采取挂靠经营方式的企业。
(二)税务机关对建筑业所得税管理的主要方式
目前,税务机关对建筑业的所得税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对本市的建筑企业,其所得税征管大部分采取查帐征收方式,即平时由企业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年终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由于目前建筑安装企业账面普遍反映亏损或微利,结果必然是企业申报缴纳的所得税很少。
2、对极少数本市的建筑企业,采取了核定征收所得税方式。既根据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按一定的应税所得率,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征收所得税。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账制不健全的单位,可以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建筑安装企业一般都设置了账簿,在未对该企业实施税务检查前,进行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时,难以认定其账制不健全,所以一般都认定为查账征收方式,只有极少数的建筑企业是采取核定征收所得税方式。
3、对个人承包建筑工程项目,采取按附征率征收方式,对工程承包人征收个人所得税。我市规定,对个人承包建筑工程的,按其营业额的1―3附征个人所得税,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工程合同的签订都是由建筑公司出面,包工头在“幕后”,所以对工程是否属个人承包难以界定。目前我市除个别县局对个人承包建筑工程项目,按附征率对工程承包人征收了个人所得税,其余大部分没有征收到位。
4、对外来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所以对持有《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在我市从事建筑施工业务的外地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都是由其回机构所在地缴纳。也就是说,外来建筑施工企业的所得税,基本上未纳入我市的日收管理。
5、对门市征收及小额零星工程,采取按附征率征收方式。即对门市代开建安发票,按所开发票金额,依一定的附征率(1—3)直接计算征收所得税。
通过以上对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形式和会计核算方式以及税务机关对建筑业所得税管理的调查分析,可以看出,造成建筑业所得税征管不到位,税款的大量流失,既有因建筑企业管理和核算不规范,客观上造成税务机关对其难以实施有效的监控管理的原因,也有税务机关自身征管方面的原因。在这种情况下,似乎只有通过税务检查或稽查,才能把流失的税款追征入库,但从目前实际情况看,税务检查这一最后的关口并未能很好地堵住建筑业所得税流失的漏洞,其原因是:
1、建筑工程一般周期较长,许多工程项目长期挂账,有时建筑公司故意剩少量的工程尾款,不进行工程决算,造成税务机关在对其检查时无法结算工程项目利润,也就无法计算征收所得税。
2、在我市一级稽查尚未到位的情况下,税务检查主要由各征管县、区(分)局组织实施,虽然各单位都把建安企业列为每年的汇算清缴检点,但由于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要准确查实工程成本、费用有一定难度,在汇算清缴过程中,往往由于人员、时间的限制,难以查深、查细,通常只是对人员工资、业务招待费等费用作一些调整,而对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工程成本并未进行认真的检查,所以一般无所得税的查补入库。
3、由于长期以来,建筑业普遍亏损或微利,致使检查人员在对建安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在主观上已形成了一种建筑业无所得税的观念,所以并不把所得税作为检查的重点,通常只对建安营业税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地方税种进行结算,而所得税往往只是就表结表,基本上无所得税款查补入库。
三、加强建筑业所得税征管的措施和建议
1、对建筑业所得税实行预征,变被动征收为主动管理。针对建筑行业工程周期长,经营形式及核算方式复杂的特点,建议比照我市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征收管理规定,对建筑业所得税实行预征,从而变被动征收为主动管理,改变目前建筑业所得税征管不到位,税款大量流失的现状。预征时应税所得率可定位5,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 应预征所得税=当期工程结算收入(含工程形象进度款)×5×所得税率
如按此方法对被调查的20__年度203户建安企业所得税进行预征,其总收入为179086万元,应预征所得税2954.9万元(179086×5×33),与实际入库所得税489.1万元(含个人所得税)相差五倍多。
2、加强对个人承包建筑工程的所得税征收管理。在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普遍采取挂靠、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建筑公司账面基本都反映亏损,无企业所得税,所以税务机关应把工作重点放在工程承包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上。要把工程利润的真正所有者:包工头,从幕后推到前台,严格按照个人承包建筑工程的所得税征管规定,对其附征个人所得税。要加强对工程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的真正承包人,将对承包人的所得税征收到位。
近年来,我县建筑业经济总量快速增长,支柱产业作用日益显现。目前我县共有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4家,有
二、当前制约建筑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认真分析了我县建筑业发展的现状,冷静地查找发展的差距,认为当前制约我县建筑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有几个方面:
1、吃不饱---虽然我国发展已进入快速阶段,建筑业市场比较繁荣,但是国有大型企业仍有吃不饱的感觉,有的企业没有多少工程可以干,这是因为我国建筑企业发展较快,在市场份额一定的情况下,企业多,竞争十分激烈。我县的四家建筑企业都有吃不饱的感觉。
2、企业在承接工程的时候招投标不规范。现在的施工工程大多数都是通过对外招标来寻找建设方,但是在投标的过程中很多不具有招标条件的公司或者个人,往往借用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的施工资质,因为其人员较少,管理成本较低,所以相对于那些比较正规的大公司,其往往可以因为价格上的优势,以较低的价格中标,这也造成大型单位优势转化为了劣势,从而造成工程量的下降。
3、企业垫资情况严重,影响资金流动。通过走访企业我们了解到,当前的建筑业普遍存在施工方垫资的现象。企业要想运转正常,资金流动要有保障,但是过多的垫资限制了企业的资金流动,再加上投资方或多或少的拖欠施工方工程款,使得很多企业不得不靠银行的高息贷款来维持正常运转,在无形中给企业带来了额外的业务支出,从而造成企业盈利变薄,甚至下降。
三、加快我县建筑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市场机制
逐步消除不规范的市场操作,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运行规定进行市场平等竞争,不断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 消除工程款回收滞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
2、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为企业与企业之间牵线搭桥,使资源优势互补,技术力量增加,市场竞争能力提升.企业应站稳本地的市场,不断拓展外地市场,大力开拓国外市场.政府应做好对本地企业的科技信息,市场信息,技术力量的有力支持,最大能力的保护好本地企业的发展。
一、冼夫人文化的现状和传承
(一)冼夫人文化现状
冼夫人是“中国巾帼英雄第一人”,“是我辈及后人永远学习的楷模”、全世界女性的榜样,一生致力于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功绩卓著,她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精神与她“爱人民,爱和平”的人生观具有永恒的价值,于当代尤显重要。冼夫人也深受人民民众的信任、尊敬、拥护和爱戴,在粤西地区,为了世代纪念和祭祀冼太夫人,人们在人群活动的中心地方都为她立庙。各个地区的城市与农村,乃至其他国家比如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均修建有祭奠洗夫人的庙宇。人们对洗夫人敬仰崇拜,已构成了一种广泛的生活风俗。
(二)对于岭南文化而言,洗夫人文化是不可缺少的构成内容,整体而言,洗夫人文化资源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物质层面的,其二是精神层面的,可是其大多借助某种事物加以表现,具体而言:
1.文物古迹
洗夫人由于其突出的成就受到人们的尊敬与爱戴,在她生活的地区流传着诸多诗词歌赋、古董字画、传说故事与祭祀其的庙宇等文化古迹。建筑特点是建筑文化的灵魂,同时是建筑文化中最突出的要素,以需要以建筑为依托,无法独自存在。冼夫人庙作为冼夫人文化的物质载体,对于地域建筑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目前,全世界有2500座冼夫人庙,茂名占1/8,有380多间,遍布城乡。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电白电城山兜娘娘庙(即冼夫人庙)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高州冼太庙、高州旧城冼太庙和电白霞洞诚敬夫人庙。从到这些庙宇中实地调研看到有很多冼夫人的信息,让人感受到冼夫人就在身边。
2.民俗、信俗方面
冼夫人信俗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冼夫人信俗是以信奉和弘扬冼夫人的爱国、爱民、立德为核心,以冼太庙为主要活动场所,以庙会、习俗和传说等为表现形式的民俗文化,由祭祀仪式、日常生活习俗和故事传说三大系列组成。对冼夫人的信仰、崇拜和纪念,已经深深地融入了粤西各地数千万信众以及他们后裔的生活当中,成为了增强民族凝聚力、促进社会进步和家庭和谐的一个重要文化纽带。冼夫人庙堂文化、祭祀文化在冼夫人文化区域是冼夫人文化传承的重要体现。
3.文学艺术
“洗夫人”已从最初的杰出人物、名字演变为当今的一个载体,一个呈现岭南文化的特殊载体。很长时间以来,“洗夫人”是人们尊敬与敬仰的神祗,在乡村盛传着诸多关于洗夫人的书面、墓碑、诗歌、传说等;从宋朝苏轼开始,文人墨客称赞洗夫人的诗歌、墓碑、对联也数不胜数;当今时代有关洗夫人的电影、喜剧、小说也频频出现。如此,历经历史的凝练,逐步构成了以洗夫人为核心的价值理念:仁爱、顺民、母性、爱国。此也是汉文化和“百越”文化有效融合后的最好选择,同时是中华民族同心协力的必然道路。
二、冼夫人文化在建筑艺术上的现状和体现
(一)冼夫人文化相关的建筑艺术
1.化州冼夫人庙
化州市同庆镇宏道村委会宏道村冼太庙,占地面积100多亩,庙长40.5米,宽37米,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红墙绿瓦,砖、石、木及水泥混合结构,建筑风格古香古色,庙中厅为香案礼拜台,后座通体设“谯国宫”神殿,彩雕龙柱,锦帐帷幕,金碧辉煌,冼太夫人塑像端坐于“谯国宫”正中,左右为护卫将军,后座左厢为冯宝公祠,右厢为土地祠。庙大门前嵌“冼太庙”牌匾。左右刻正楷对联:“郡溯始平神庙无殊祖庙基开宏道公门不异寝门”。大门前有个冼夫人石雕像,高大耸立的在冼夫人庙前。瓦片用青砖青瓦覆盖,建筑充满了想象力,结合了传统文化和现代气息的庙宇。冼夫人雕像以石雕为主,用大理石做的,并立了牌坊和雕刻彩绘壁画等,体现冼夫人的身平功绩。同时庙宇的头顶雕刻的不是龙,而是凤凰,因为冼夫人是巾帼英雄第一人,风格以女性为主。庙宇以红、黄色为主,红色代表富贵和吉祥;黄色代表庄严。墙体都是红色的,如此显眼的颜色,为的是纪念冼夫人维护祖国统一和岭南地区的和平安定的伟大奉献。
2.高州市城区冼太庙(冼夫人文化园)
洗夫人文化园整体格局为三路四进,进深60米左右,总面阔50米上下,整体规模在1000平方米上下,与祭祀场院一同计算,可达一万平方米。建筑结构采用的是砖木结构,墙体为红色,屋瓦为绿色,装饰十分隆重,采用雕刻、彩绘等多种表现方式,体现出浓浓的当地风情。洗夫人文化园的主体建筑包括三进,分别是前、中、正三殿。正殿采用的是穿斗型梁架架构,色彩丰富,装饰豪华。庙的顶脊的装饰选择的是双龙戏珠。洗夫人座像位于该殿明间,该像在启动特定机关以后,可自行站起,自行落座,自行出手,自行回手,设计独运匠心,是别的洗庙不可比拟的。庙宇中的《恭谒冼夫人庙书》碑及《冼夫人记》碑都完好如初。庙宇中还设有玉香炉,是清代同治年间的,清朝晚期,秘鲁、西班牙、美国等国家的公使陈兰彬等为此庙提笔的楹联等,另外还有很多明代和清代十分宝贵的石碑记等。其和诸多现代书画者的作品,一同构成了文化底蕴深厚的洗庙景点。绘画形式,具有较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
3.茂名市滨海新区冼太夫人故里景区
洗太夫人故里景区所在位置是茂名市滨海新区电城镇山兜村。该景区中不但有娘娘庙,还是隋谯国夫人冼氏墓、冼太夫人故居遗址,像这种洗夫人庙宇、洗夫人故居、洗夫人墓碑同存的情况在国内再无其二。整体格调端庄,颜色大多采用素色,比如黑色、白色,建材以青砖、黑瓦、白石为主,沉重的格调和天井庭院活泼的氛围构成鲜明对照。注重顶脊的装饰、入门处配有石狮是庙宇建筑惯用方法。娘娘庙外观简单素雅,头门以花岗岩修建,两扇门为黑色,上面雕刻有神像,门外配有两个抱鼓石,另设有石檐柱。该庙宇的一个突出特色便是外墙的墙体,是隋朝、唐朝、宋朝、明朝、清朝砖石构成,人们将其称作“一墙含五代”。墙体由地面到一米高的地方采用形状不规则的石块,然后上面是青砖。采用格扇、屏风、漏窗等带有地区性特点的建筑元素,不但在建筑外形上有独特性,另外和通风体系、建筑空间有效融合,同时起到围护与通风的效能,增强了庙宇的区域性体现与文化体现。
4.湛江市特呈岛冼太庙
特呈岛具有别具特色的冼夫人文化,岛内古今传颂冼夫人,建庙立碑,铭记其恩,世代沿袭。其它海岛渔村多崇尚妈祖,建天后宫,而在海岛建冼夫人庙见之不多,特呈岛7条自然村有纪念冼夫人的“会宫庙”和“冼太庙”共7座,实属全国罕有。岛上每年的元宵和农历11月年例,隆重举行的冼夫人祭祀活动,其延续时间之长,规模之大,场面之活跃,更是堪称民俗文化一绝。在海岛上的建筑多用坚固的石材、砖瓦等具有防风防水等功能。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和气候适应性特征,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艺术价值
(二)冼夫人文化建筑艺术的保护与今后的发展
我们都知道保存古代建筑的历史意义。对于古代建筑中有雕饰的石雕、木雕、砖雕、瓦兽件等建筑元素,应当谨慎运用,尽可能做到不更换或者最低程度的更换。对彩画、壁画、塑像等艺术品,更不可随意修缮。要将文化融入到建筑艺术之中,用贴近史实和当今时代的要求进行艺术的塑造。
“唯一用好心”的精神在国民经济发展的诸多方面传播,在高州市,“好心高凉”已升华为城市理念,诸多涉及民生的项目和洗夫人密切关联;在茂名滨海新区,洗太故里文化游览区已初步建成,以洗夫人出海南渡的历史为基础的深水大港也在全面建设中;化州市耗费诸多时间与金钱重点建设洗夫人文化发展中心,民间资本大量流入。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4(a)-0219-02
党的十报告指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随着高职教育体系的建立,高职教育教学质量及高职生就业质量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和教育界高度重视的热门话题。调研小组从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及对建筑类高职毕业生的评价的角度出发,探索提高建筑类高职毕业生就业能力和质量的途径和方法。
1 调查对象与方法
本次调研采取问卷法和访谈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对象为参加我校2012—2013年度招聘会的用人单位。共发放问卷90份,收回问卷75份,有效问卷52份,有效率为69.3%。
2 调研内容
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用人单位人才需求分析;用人单位择才选人时看重的方面;用人单位对建筑类高职毕业生知识、能力、人格素质等方面的评价等。
3 结果分析
3.1 用人单位人才需求分析
(1)用人单位今年与去年相比招聘人数的变化。73.07%的用人单位今年招聘的人数比去年增加;26.92%的用人单位今年招聘人数与去年持平;无任何一家单位招聘人数比去年减少。调查结果表明,虽然毕业生就业形势依旧严峻,但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却在逐年增加,这个结果也体现了当前就业过程中的结构性矛盾。
(2)用人单位对应届毕业生的态度。在问到“在同等条件下,贵单位更倾向于选择录用”这一问题时,选择“有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的单位最多,占55.77%。这一调查结果表明,在同等条件下,在最终录用时,用人单位还是比较倾向于有“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由此可看出,是否有经验是用人单位选拔人才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
(3)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性别要求。调查结果表明,多数招聘单位优先选择男性,只有1.92%的用人单位选择“女性优先”,表现出明显的性别歧视,女性在就业中处于明显劣势地位,这是由建筑行业的工作性质及工作环境决定的。
3.2 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所侧重的方面
(1)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比较看重的求职者的品质。结果表明,用人单位在招聘中看重的求职者的品质由强到弱依次为:责任心、敬业精神、团队合作精神、诚实/积极主动、吃苦耐劳。
(2)用人单位最看重的毕业生的能力。调查结果表明,毕业生的“沟通协作能力”是用人单位最看重的能力,其次才是“学习能力”和“专业技能”。这一调查结果为就业指导课教师的教育教学和学院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供了一定的数据参考。
3.3 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总体评价
(1)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在专业及综合知识储备上的评价。调查结果表明,一半以上的用人单位认为我校毕业生在理论知识的掌握方面还是比较扎实的。仅有7.69%的用人单位认为是“非常充足”的;11.54%的用人单位认为是“比较欠缺”,总体数据说明,强化专业理论知识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仍是我校需要提高的一个方面。
(2)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职业价值观的评价。调查结果表明,大多数毕业生把个人能力提高和职业发展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其次是“工作环境和氛围”,小部分毕业生看重职业的社会地位和企业规模与性质。说明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的就业观念也在不断改变,越来越多的毕业生认为到个人能力的重要性。
(3)用人单位对应届毕业生最大弱点的评价。调查结果表明,眼高手低是应届毕业生对最大弱点,其次是职业稳定性差和缺少工作经验。一方面说明建筑类高职毕业生的就业观念、工作态度及职业道德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说明提升毕业生的实际动手及实践能力也是建筑类高职院校亟待解决的问题。
4 对策与建议
4.1 以建筑专业教育为主线,强化专业理论知识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建筑类高职院校培养的是建筑行业的专业技术型及管理型人才。学校应从基础专业理论知识抓起,为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打好基础。强化专业理论知识教学,要求专业课教师优化课程体系,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4.2 以实训课、实习及技能竞赛为平台,强化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提高专业技能
实训课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要使学校的实践教学避免流于形式,让其真正发挥作用,尚需要学校加强监管,包括对实训课教师和学生双方的监督和检查。专业实习是在校期间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也是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从实习前的动员会到实习基地的选择,再到实习结束时的总结,都需要做好精密地安排。技能竞赛培养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应利用每年举行的各类全国技能竞赛,做好宣传工作,鼓励更多的学生参与进来,在参与中交流,在参与中提高。
4.3 以政治课为依托,加强高职生职业道德的培养,提高道德素质
我校肩负着为建筑行业培养一线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和管理人才的使命,不仅要求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校应以政治课为依托,在其他基础课、专业课教学中渗透道德教育,强化爱岗敬业、诚信、职业纪律、服务意识以及奉献精神教育,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
4.4 以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为突破口,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竞争力
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的开设有助于学生认清目前的就业形势,正确认识自我,明确职业发展目标,帮助学生做好求职准备,掌握求职礼仪与面试技巧,提升综合素质,实现成功就业。而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她包涵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内容,每个就业指导课教师的专业背景不同,因此,学校应尽快建设一支具有较高素质和教学、研究能力的教师队伍,为进一步提高毕业生的综合竞争力提供师资保障。
4.5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专业与人才培养方案,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
由于学校在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方面与企业需求出现了偏差,导致企业招不到合适的人才与大学生难就业两个问题同时并存。加强校企合作,是了解企业用人需求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校企合作的关键点在师资队伍的真正“双师化”,养双师型教师是培养合格毕业生的前提。
目前主诉检察官的选任方法主要有:
1、资格或条件:较好的政治素质;担任检察官职务;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较高业务水平、丰富的实践经验。
2、考试、考核。一般有各检察院视情进行。
3、任期。一般规定为两年。但大部份检察院没有规定或没有严格执行。
4、特殊规定。主诉检察官所在部门的领导为当任主诉检察官。
存在的问题:
1、缺乏法律性。从主诉检察官的工作职责看,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应高于一般检察官,在主诉检察官的选任上应严于一般检察官,那么任职条件必须与《检察官法》规定的条件相一致,并在取得检察官资格的基础上参加比检察官更高层次的司法考试。现主诉检察官的任职条件与《检察官法》的规定不一致,甚至低于《检察官法》规定的条件,如学历要求,很多检察院只规定为大专以上,明显与《检察官法》不符。
2、缺乏统一性。没有规定主诉检察官的比例数,有的院6:1,有的则2:1。主诉检察官的综合素质也极不平衡。直接影响主诉检察官的形象。
3、缺乏规范性。主诉检察官的选任没有统一的程序,直接影响主诉检察官的质量。
4、没有统一规定主诉检察官的任期。
5、主诉检察官考评委员会或(小组)不能真正承担考评责任。
6、部门负责人为当任主诉检察官缺乏依据。
二、对主诉检察官选任的思考
1、规定主诉检察官考评委员会为主诉检察官选任管理机构。在市级以上检察院设立主诉检察官考评委员会,统一负责主诉检察官的任免工作,基层院成立主诉检察官考评小组负责主诉检察官的任免报批手续。
2、确定主诉检察官的任职条件和比例。主诉检察官的任职条件应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适当高于普通检察官的条件。主诉检察官的比例确定应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实用性,需根据各地区的受案数、疑难复杂案件和大要案比例、个人办案数等情况确定主诉检察官每年的办案数,在测定主诉检察官比例时也要考虑现有检察官人数及工作便利情况、相互之间配合协调等因素。笔者认为主诉检察官与普通检察官的比例应设定为1:3至1:5比较合适,同时主诉检察官的编制还应保持一定数量的空缺。
3、组织统一考试。一是法律要求,检察官的选任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然而由于历史原因,目前担任检察官的人员中有相当一部份未通过司法考试而被当地人大常委会直接任命为检察官,这部份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水平不完全一致,其中有的具备检察官资格,有的并不具备检察官资格,要通过培训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那么很明显在检察官中选任主诉检察官必须通过统一的考试。二是工作要求。主诉检察官的工作性质决定其综合素质必须高于普通检察官,那么对主诉检察官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也应确定标准,这也决定了主诉检察官统一考试的必要性。三是规范要求。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主诉检察官的条件应保持相对统一,便于主诉检察官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同时作为检察官中的佼佼者也应享有与之工作能力相适应的社会地位。
4、考核。在全国设立主诉检察官考核题库,省市设立相对稳定的主诉检察官考官队伍。考核的部门应为省市检察院,基层检察院不承担考核任务。考核可分为结构化面谈和组织考察两个方面。结构化面谈的内容分为思维、语言表达、计划与组织能力、人际合作、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举止仪表等,还可以根据主诉检察官工作的具体要求设定面谈内容,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打分。组织考察可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每项都有具体得分标准。如德可从廉政、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进行评分;绩的得分可把平时办案数、业务论文、创造性成果作为具体评分标准。
5、严格规定任期制和免职制。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是终身制,为适应与时俱进的检察工作需要,对主诉检察官也应不断赋予新的内涵,主诉检察官的知识需要不断更新,这就要求主诉检察官必须实行任期制。主诉检察官任期届满后重新参加考试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如在主诉检察官任期内,发现主诉检察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不符合主诉检察官条件的人员,院党组随时可提交主诉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免去其主诉检察官职务。淘汰不胜任者,保持主诉检察官队伍的纯洁,也促使主诉检察官不断学习,更新知识,提高素质。
6、规定主诉检察官所在部门的领导必须由主诉检察官担任。主诉检察官办案制度的推行,一定程度上淡化了公诉职能中的行政色彩,符合公诉工作的专业化要求,要实现检察职能和内部行政管理职能的协调,在业务部门以业务领导取代行政领导是关键的一步,而过渡性的有效方法就是使二者一体化,业务部门的正副职领导必须在通过主诉检察官统一资格考试,取得主诉检察官任职资格的人员中选任。取消主诉检察官部门的行政领导为当任主诉检察官的选任方法。
7、设立预备补缺。凡通过主诉检察官考试而获得主诉检察官资格的人员,可以作为主诉检察官空缺的后备人选,当预备主诉检察官的人选超过计划补充主诉检察官的职数时,可采用竞
通过广泛座谈交流和情况收集,深切感到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引起重视、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员少,任务重,职能定位不明确,人员配置不合理
根据对管理局派驻纪检监察员人员构成的数据分析,年龄构成为35岁以下1人,占6.66%,35岁至45岁7人,占46.67%,45岁以上7人,占46.67%;学历构成为本科学历7人,占46.67%,大专学历8人,占53.33%;除个别段是专职纪检监察员外,其它单位都是兼职,占93.33%。此外,除两家单位是工会主席(副科级)兼任外,另外13家单位的都是普通干部(工人)职工身份兼任(担任),占86.67%。
作为基层派驻纪检监察员,特别是管理局是省直属事业单位,其基层管理单位的工作量与各所在县(市)的县(市)直部门是等同的,不但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组(室)),其纪检监察人员大多都是由业务骨干兼职的。甚至主要工作还是其行政业务工作,而兼职的纪检监察工作反而是“副业”,致使“种了他人的自留地,荒着自己的责任田”,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没有很好地履行到位。例如由于缺乏编制、人手不够等原因,丹寨公路管理段的纪检监察员是路政副大队长兼任,平时繁重的超限治超工作已经让他疲于应付,有限的精力再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就捉襟见肘了,只能履行一些形式上的基础工作了,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很难发挥实际作用。
(二)派驻纪检监察员与驻在单位关系没有理顺
在现行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下,派驻纪检监察员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所在单位党支部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驻在单位对派驻纪检监察员享有绝对支配权,上级纪检监察室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从而使派驻纪检监察员形同驻在单位的一个内设机构和普通办事员,使其不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派驻纪检监察员“有名无实”。本来派驻纪检监察员应该有其很大的独立性与自主性,能够与驻在单位形成一定程度的制约监督关系。但实际工作中并非如此,现有的派驻纪检监察员,都是由所在单位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本单位职工内提名,向上级党委、纪委建议任用的,其人选在驻在单位内产生,而且派驻纪检监察员在办公经费、福利待遇和考核奖惩上也都由驻在单位发放。正如北京大学庄德水教授指出的一样,“利益决定立场”,这种制度安排使派驻纪检监察员难以独立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想监督的现象。
(三)派驻纪检监察员监督执纪能力不足
管理局自2016年以来才开始实行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原来各基层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党支部为主,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很少接触,导致现如今派驻纪检监察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相对滞后,缺少实际具体的工作经验,致使在实际工作中监督执纪能力存在薄弱环节,使其对驻在单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防控不足。加之,由于派驻纪检监察员实际工作性质和身份原因,使其主动学习的意愿不是太强,从而监督执纪的能力在短时间内无法得到有效提高。
二、科学发挥纪检监察员作用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
1.从制度入手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员统一管理,增强其独立性和权威性,从根本上消除“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想监督”的土壤,使其真正成为名实相符的“派驻纪检监察员”。在组织领导上增强其垂直管理的分量,派驻纪检监察员主要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垂直领导管理,定编定员,不再参与驻在单位行政业务工作,切实增强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独立性,确立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主体地位,努力实现工作责任主体与监督主体的有效分离,完成从同体监督到独立监督的转变。
2.完善后勤保障机制。在不能提高行政级别的条件下,将派驻纪检监察员编制调整到管理局机关一级,同时核减驻在单位编制,在保持编制总体不变的情况下,使之工资福利、考核奖惩、后勤保障等各方面都直接由管理局负责,与局机关工作人员一视同仁。这一举措将打破原来的内对内派驻所形成的利益共谋机制,切断派驻纪检监察员与驻在单位横向的利益关联,使他们能够站在利益超脱、客观公正的立场上有效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或者鉴于实际工作情况,参考地方纪检监察派驻改革方向,由原先的“一对一”派驻改由“一对多”派驻,派驻纪检监察员编制统一转移到局纪检监察室一级,由监察室内部分工,分成若干个小组,将原先的监察对象单位按地域或属性对应到这些小组当中,由一名纪检监察员负责一个小组,定向监督几家单位。
党的十报告指出:健全纪检监察体制,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因此,完善派驻纪检监察员制度,增强派驻人员的主体性与独立性既是现实需要,也是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的大势所趋。
(二)加强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
1.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不仅需要高度的工作热情,还需要符合职业特点的专业化本领。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选拨优秀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补强纪检监察工作的薄弱环节,才能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起到有效监督与防治作用。
2.完善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机制,解决“灯下黑”问题。纪检监察干部也是有血有肉有欲望的人,并不具备天生的“免疫力”。特别是现行的派驻纪检监察员模式还面临着“熟人社会”、“人情社会”的影响,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监督工作会构成干扰,难免因各种因素影响使监督缺位,从而导致一些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因此,须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考核管理,强化制度的监督和制约。“监督”不仅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只有权责对等,才能最大程度激发派驻纪检监察员的工作潜力。
(三)营造监督执纪环境与氛围,增强派驻纪检监察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1.重视和科学对待纪检监察工作。驻在单位要重视和科学对待纪检监察工作,将纪检监察工作看作是日常工作的一项补充与完善手段,避免对立想法产生。
做好乡镇工作,关键在于如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但目前乡镇工作的实际往往是,工作片人少,直接与村打交道的机关干部少,党委政府缺乏与群众的沟通互动渠道,村情民意掌握的不及时、不细致。如何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推动镇村工作扎实开展,是镇党委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镇以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工作为突破口,探索实施了机关干部驻村制度,镇党委政府直接将工作任务下达到驻村指导员,各指导员指导协助村干部抓好工作落实,责任清晰,奖惩明确,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驻村指导员也成为上传下达的联系渠道,群众的意见建议可以第一时间向上反馈,增强了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
二、驻村指导员制度的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任务,发挥驻村指导员“五员”作用。一是担当工作指导员。驻村指导员的首要职责是传达、贯彻、督促、落实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和协助村干部做好各项工作。在村庄绿化、环境卫生整治等重点工作中,驻村指导员全程参与指导,推动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担当社情民意联络员。驻村指导员经常入户走访,特别是对困难户、五保户、低保户重点关注,及时将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思路传达给每一户村民,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及时掌握、上报所驻村的各项工作进展、重大事项以及群众的思想动态,并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真正把党委政府与基层群众联系在了一起。三是担当村务运行监督员。村内需要召开会议有关事项时,驻村指导员负责监督、协调召开好相关会议(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党员会等),安排好会议记录,并监督所有参会人员签字;涉及村内经济合同等重大事项,盖章前,由驻村指导员事先把关。四是担当矛盾纠纷调解员。协助村干部对群众提出的诉求进行教育疏导,对各类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及时预防和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及时上报重大矛盾纠纷和舆情。五是担当党建工作服务员。为村内党支部开展“”、远程教育、党员活动竞标等工作做好咨询服务,督导村班子建设,协调村两委、党群干群关系,全面提升村级班子队伍的战斗力。
(二)确保驻村工作落实,实施“五项”保障制度。一是例会交流制度。驻村指导员每周向片总支书记汇报工作情况,镇党委政府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调度会由镇党委书记或专管副书记主持,对驻村指导员汇报内容当面提问、点评,并将汇报情况作为驻村指导员考核的重要依据。镇在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开展中,适时召开了驻村指导员工作调度会8次,对于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工作的薄弱环节等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二是工作记录调阅制度。为每名驻村指导员发放驻村工作日记本和民情日记本,内容为驻村工作情况、走街入户了解的村情民意以及工作中的感触等。由镇党政办每周统收,镇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三是岗位考勤制度。要求驻村指导员每周驻村时间不少于2天,每月驻村时间不少于10天,各村主任在考勤表上签字,片总支书记每月汇总一次。四是便民联系制度。逐户发放印有驻村指导员的姓名、联系电话等的亲情服务卡,群众遇到困难或需要党委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都可以打电话或直接找驻村指导员帮助解决。镇党委政府定期不定期的回访各户,了解驻村指导员的联系帮助情况。五是奖惩考核制度。采取静态考核与动态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指导员的驻村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把评判驻村指导员工作好坏的权力交给群众。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列入年度优秀驻村指导员的表彰对象,发放驻村补贴,给予荣誉奖励。对工作成绩不佳、不遵守驻村制度的驻村指导员,扣发驻村补贴,给予诫勉教育、通报批评处罚,直至剥夺驻村资格。
三、初步成效
(一)调动了镇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及时开会调度、现场督查、强化考勤、明晰奖惩等制度,驻村指导员人人身上有压力,个个工作有动力,责任感切实增强,自觉性明显提高。通过驻村指导员的协调和帮助,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形成了“工作比着干,差点都不愿”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镇50个村全部实施了绿化提升,去年没有实施硬化的毛家、西苇和谢家三个村,今年也全部完成了硬化。
(二)形成了深入群众扎实工作的良好风气。机关干部驻村期间,随身携带全镇工作情况介绍和亲情联系服务卡,每周都入户走访,随时同村民交流感情,及时为群众解决困难问题。2月份以来,镇驻村指导员共发放亲情联系卡8000余张,走访农户300余户,收集到有价值的村情民意200余条,帮助群众办理各类事务、解决各类难题300余件,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党员干部形象。
(三)促进了农村各项工作的落实。自环境综合提升工程开展以来,驻村指导员就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村庄绿化和环境卫生整治上,通过制定绿化规划,协调解决工程机械,落实村保洁员,宣传垃圾定点、分类堆放等工作,有力推动了镇生态环境提升。截至目前,镇栽植玉兰、法桐、银杏等高大乔木2万余株,樱花、紫叶李等花灌木4.5万余株,地被22万余平方米,铺设路沿石78公里;建立并落实了保洁员制度,完善了“村集、镇收、区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所有村全部完成卫生清理,解决了长期存在的“三堆”垃圾及旧宅基清理等难题,各村环境卫生得到切实改善。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提升观摩点评会上,镇的工作成效得到了与会领导的一致好评。
(四)有力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在建立驻村指导员制度的同时,镇以驻村指导员为关键环节,形成了村主要负责人、驻村指导员、片总支书记三层维稳责任体系。由驻村指导员定期排查各村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及时在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建立了以工作片为主体的年度奖金制度和案件奖金倒扣办法,并与驻村指导员的补贴挂钩。自实施驻村指导员制度以来,镇共摸排各类不稳定因素120余项,解决矛盾纠纷20余件,保持了和谐稳定的工作局面。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做好会前的准备。
局班子对本次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按照通知精神对民主生活会进行专门部署。一是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会议主题,正确认识召开此次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了会前的谈心、交心活动,相互征求意见,沟通感情、增进理解、统一思想。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围绕议题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了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梳理。四是在谈心交流的基础上,班子成员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征求到意见建议,精心撰写了民主生活发言材料,查摆了自己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刻剖析了思想根源,并制定了严格的整改措施,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力求实效。
去年以来,新的休假制度形成的春节、 “十一”、“五一”三个假日旅游“黄金周”,极大地刺激了人民群众的旅游热情,国内旅游空前火爆,自去年国庆至今年春节、“五一”,接连出现了公众旅游消费热的几个。假日旅游有力推动了我省旅游业及铁道、交通、民航和餐饮、商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刺激了消费,拉动了内需,增加了财政收入,满足了公众的旅游需求,丰富了节假日生活,对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繁荣地方经济,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受到全社会的普遍欢迎和关注。 假日旅游带动假日经济大发展,其主要表现在:
(一)假日旅游带动旅游业的发展。“五一”期间全省共接待中外游客320万人次,旅游收入突破20亿元人民币,日均近亿元,比去年国庆增长12%。全省各地的热点旅游区再度火爆,如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厦门共接待海外游客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亿;去年刚刚列入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的武夷山市接待游客达到10.万人次,旅游直接收入5000多万元,均创历史最高记录。“五一”期间,适逢湄洲岛举办妈祖文化旅游节,七天时间上岛人数达1万人次。三明市有卖票的4个景点共接待26.万人次,较去年比增200%,收入5350元人民币,比增215%。过去属温冷地区的连城冠豸山接待万多人次。由于假日旅游的迅速升温,旅行社生意红火,各地宾馆饭店频频告急。
(二)假日旅游带动民航交通业的发展。“五一”期间,厦门机场进出港11434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56%;飞行航班83次,其中增加航班14次。武夷山机场起降航班达170架次。月日,进出福州长乐国际飞机乘飞机出游人数达4900人。从月日开始进出福建的各趟旅游专列整天持续高峰,日均到发客流量达万余人,超过春运,全省增开了30多对旅游专列。福州、厦门、泉州始发的中短程旅游列车趟趟爆满,其中观光游客占80%以上。福州至武夷山的“武夷之列”专列在原有基础上又加挂四节车厢,仍超员30%。节假日期间,厦门火车站发送旅客7129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57.85%。公路客运也不逊色,如厦门特运总公司节日客运量达11306人次。据测算,交通费在旅游花费中所占比例最高可以达到70%以上,铁路、民航、公路以及水运已成为假日旅游最大的受益者。
(三)假日旅游带动零售业的发展。厦门、泉州等地大型商场销售平均增幅约42%以上,客流量比平日成倍增长,其中一半顾客是来闽旅游的外地人。199年全国的社会零售总额比199年增长6%,但接节假日的销售却增长了70%。这就表明,假日旅游带动旅游消费已趋明朗化,消费者正在逐渐形成假日消费的习惯。因此,假日商场的火爆可以说是假日旅游推动零售业追上国际潮流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