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部门负责人履职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抓好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环境大优化三件大事,打好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城市建设、企业改制四个硬仗,建设实力、生态、文化、和谐新*”的总体工作思路,通过实行部门履职承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增强各乡镇机关、县直职能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紧迫感,逐步形成用制度管理约束干部,用制度推进各项工作的良性机制,从而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承诺单位
乡(镇)机关、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及条管部门。
三、承诺内容
各承诺单位都要根据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市级对口部门下达给各自单位的工作任务、指标,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围绕实现县委、政府提出的“抓好三件大事、打胜四个硬仗、加快六大建设、办好十件实事”的奋斗目标,提出实事求是、明确具体的承诺事项。承诺内容既要从全县大局出发,突出全县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又要切合各自部门、单位的实际,体现部门、单位的特点;既要围绕服务全县经济建设、新农村建设,又要围绕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效能建设;既要有宏伟目标,又要具体实在、便于操作,每项承诺都要落实到具体事项,提出明确的量化标准、完成期限。
四、承诺方式:
承诺方式分两种:
(1)书面承诺
(2)会议承诺
五、承诺程序
(1)部门提诺。年初,各承诺单位要按照“承诺内容”要求,在认真调研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的承诺事项,报县分管领导审查,做到上下结合,有机统一。各承诺单位的履职承诺事项确定后由承诺人、县级分管领导签字,上报县承诺工作领导组审核。
(2)组织审诺。县承诺工作领导组要对承诺单位提出的承诺事项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防止出现提出的承诺目标过高或过低的问题。对随意应付、搞形式,或不负责任、说大话的予以纠正。经承诺工作领导组审核后的承诺事项,形成统一格式的《承诺书》,并一式四份,承诺人、承诺单位、分管领导、领导组各一份。
(3)公开承诺。所有承诺单位都要进行书面承诺,同时县委将召开全县履职承诺大会,乡镇机关、政府组成部门以及部分条管单位和经济主管部门负责人要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进行公开承诺,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报道。
(4)扎实督诺。县履职承诺工作领导组将定期、不定期对承诺单位所作的承诺事项进行跟踪检查,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营造舆论氛围,以进一步督促各承诺单位加强承诺事项的落实。
(5)认真践诺。承诺单位要按照各自作出的承诺内容,制定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确保承诺事项落实到位。县委在年底召开承诺兑现会议,承诺单位负责人要向县委、政府报告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
科学的制度体系是地市人民银行规范高效运行的重要保证。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按制度操作各项业务是体现单位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标志。近年来,人民银行从上到下,从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体系、严密的业务操作系统为出发点,切实加强了各项制度建设。为了保证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有效性,中支先后开展对县支行内部制度建设、国库业务内控制度执行、货币信贷内部控制执行和中支全系统内控体系建设和执行的专项审计,对中支内控环境、风险识别、评估、应对等进行了客观评价,对存在的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够严格等20个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在全行开展了以落实制度为主题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活动,使全辖基础业务更加规范,业务运行更加安全,防止了各类业务风险和案件的发生。地市人民银行的工作安全尤为重要,但从事任何业务工作的最终目标不是为了安全,而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和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内部审计不能仅仅强调安全,而是要强调在保证安全前提下的履职绩效最大化。因此内部审计不仅要审业务的合规性,还要审履职的绩效。中支按照“内审工作要由传统的财务、业务合规性审计向内部控制审计、风险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转变”的要求,积极探索开展绩效审计。2011年开展了征信管理绩效审计,对中支和县支行推进征信体系建设进行了全面评价,鉴证了征信管理工作取得的实效,同时客观反映了影响高效履职的9个方面的不足和问题,为提高征信管理及履职绩效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内审转型积累了经验。
地市人民银行内审转型的制约因素
(一)风险管理工作和绩效审计的评价标准建立滞后影响审计结论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对被审计对象的监督在执行审计内容上评价或鉴证的标准应该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在传统的合规性审计中,审计人员依据已执行的制度作为度量标准,用制度来衡量工作,做到了就是做到了,没做到就是没做到,拿事实对标准一目了然,说服力很强。而在风险管理审计和绩效审计中,审计评价的内容从做没做延升到了做的程度的判定。目前,人民银行对分支机构还没有风险管理和绩效的判定标准,对风险大小、履职好坏要凭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评价,为了让被审计单位认可审计结论,容易使审计人员做出“风险判断就低不就高,履职绩效就好不就坏”的审计结论,使审计报告变成掩盖风险、歌颂成绩的“喜报”,向主要领导和决策层传达错误信息,可能造成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的缺失。
(二)对内部审计促进管理作用的认识不足影响转型工作的开展。内审转型中,审计领域不断拓宽和延伸,凡是存在风险隐患的领域,凡是可能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领域都要纳入审计关注的视野,使审计的项目和被审计部门增加,对其它职能部门的“打扰”相应增多。许多部门负责人对审计的目的认识不足,没有建立起审计是为了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帮助自己提高管理和履职水平的认识,错误地认为审计就是挑毛病、找问题、添麻烦,是既分散管理精力,又向领导暴露管理中问题和不足的事,对内部审计虽不敢抵触,但也表现出了不欢迎的态度,提供资料不及时、配合工作找理由推拖的现象时有发生。使同在一个单位工作的审计人员对开展同级监督有畏难情绪,认为是出力不讨好的事,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内审转型工作的推进和审计绩效的提高。
(三)内部审计还没有造就素质权威的队伍影响内审转型的步伐。当前内审部门的人员大部分是在以“财务、业务合规性”为主的传统内审职能下配备的,以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老同志为主,虽然他们有丰富的会计实践经验,但在信息化的时代,央行业务日新月异,业务操作电子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审计人员对新业务、新知识的学习速度远远赶不上业务发展步伐,缺乏必要的审计专业知识及业务风险和履职绩效的判断能力。地市人民银行具有CIA资格证书的审计人员的比例更低,使内部审计队伍综合素质很难适应内审转型的需求。
(四)事后审计的内部审计方式影响了内审防风险的实效。长期以来,单一的事后监督使得审计成果价值下降进而影响了审计的权威。尤其是在风险审计上,由于内审人员不直接参与管理层的决策,对一些与被审计对象相关的、甚至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信息的知晓范围非常有限,内审人员不能全方位掌握被审计对象的全面情况,在事后审计中发现问题时,风险已成实事,限制了内部审计在防风险中作用的充分发挥。
加快地市人民银行内审转型的思考
集团公司:
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对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我公司开展了2017年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的自查工作,自查过程中,结合国资委《通知》要求对各方面内容认真进行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
2017年年初,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编制预算,并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及执行等规定和程序。年初预算车辆使用费为***万元,业务招待费***万元,差旅费***万元,截止2017年*月,长城公司共发生车辆使用费**.*万元,业务招待费**.*万元,差旅费**.*万元,没有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等问题,没有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
(二)公务用车
2017年*月起,长城公司负责人不配备公务用车,不存在超标准配备的情况。2017年公司自有车辆两台,租用车辆一台,均为办公用车。同时,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及维修保养均有详细记录,不存在公车私用的问题。
2016年长城公司负责人交通补贴实际发生**.*万元(经公司批准在中新食品区合资公司列支),16年长城公司主要负责人员主要负责人即总经理薪酬及补贴由集团列支,公司负责人即副总经理交通补贴预算金额**.*万元(中新食品区合资公司列支),预计实际发生**.*万元。
(三)办公用房
公司主要领导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40平米以内,副职领导的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32平米以内,均未超过办公用房标准。
(四)培训
2016年长城公司负责人实际发生培训费用**.*万元,2017年该项费用预算数为1万元,尚未发生。公司负责人未参加在职教育和其他培训,不存在负责人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以及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报销费用的情况。没有超范围列支培训费,没有虚报和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等问题。
(五)业务招待
公司业务招待费一直坚持节俭的原则使用,招待标准、陪同人员数量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没有超过公司的招待标准,不存在奢侈浪费、大吃大喝的情况。没有存在转嫁企业负责人招待费
用的情况,也不存在报销因私招待费用、个人消费等费用的情况。
(六)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
2016年公司负责人国内差旅费实际发生**.*万元,2017年该项费用预算数为3万元,截止2017年*月末实际发生**.*万元。国内差旅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出差费用开支标准,严格执行乘坐交通工具的类型和等级,以及住宿、就餐标准。公司负责人因公出差时,如火车出行一般是二等座,飞机出行为经济舱,不存在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情况。没有因公出国事项发生,此项费用不存在。
(七)通信
长城公司主要负责人通信补贴尚未在长城公司列支。公司副总经理通信补贴为**元/月,2017年预算数为**.*万元,截止*月末已发生**.*万元。该项费用严格按集团相关规定执行通,并且纳入公司财务预算,没有超标准补贴及通信费用报销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超标准现象,但存在着相关规章制度建立滞后的现象。下一步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及约束。在实际工作中,严控各项指标,严格执行年度预算,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促进了负责人廉洁从业、履职尽责。争取达到坚持厉行节约的同时,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标准和行为,实现促进企业的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的目的。
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自查报告
本人在信贷业务中主动把握好角色、明确职责和定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组织好支行的经营管理、风险管控及队伍建设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未发生任何信贷风险案件。在组织经营和管理中,提高执行力,抓好风险防控。
银行已成立四年,要进一步拓展业务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既要熟悉银行开办的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岗位设置及风险防控措施,也要对其他商业银行的性质、一般业务及操作流程进行广泛了解。此外,还要了解国家对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要求,只有全面、到位、深度熟悉银行知识,才能正确、有效地开展好各项工作。其次,尽职尽责。本人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政勤政,保持敬业精神和工作激情。领会上级精神,定期召开工作通报会或经营分析会,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熟悉当地的金融市场环境和客户需求,带领员工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发展业务。深入一线,及时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制度执行情况,加强对重点人员、关键岗位的教育、管理和考核。高度重视信贷资金安全,确保不发生风险案件,严肃纪律,保证各项业务合法、合理、合规。
本人在日常工作中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员工的忠诚度、凝聚力。知人善任,善于发现和使用人才,根据员工特点安排到合适的工作岗位。树立了良好的风气,敢于批评,发现苗头问题及时制止。要认真执行等相关制度,按程序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尊重、信任员工,关心员工生活,不断密切干群关系,营造团队和谐氛围。
本人在工作中不断强化各级业务人员素质、管理水平、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同时,高度重视由于市场不稳定而导致的信贷风险,以优良作风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确保一方平安。
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自查报告
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履行岗位职责
规范从政行为”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我校在第一阶段学习动员的基础上,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工作和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为了认真抓好第二阶段的工作,我校成立了由姚校长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对照“五个方面”的自查要求,带头自查,带头征求意见,落实责任,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先从领导班子成员查起,然后到每一位教职工,分层分级组织进行。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逐项逐条展开自查,找出差距广泛听取意见,真诚采纳意见和建议。
1、行政班子说职责
学校行政班子成员重点自查做的不足的方面并提出整改措施。随后,讨论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并对职责范围进行了局部调整。会上,大家还一致认为,作为组织者、管理者,必须从传统办学观念中解放出来,增强创新意识,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
2、班主任说职责
班主任首先分年级组,集中围绕“带好一个班,教好每一个学生,联系好每一个家庭”来谈体会,谈师德,谈职责。大家普遍认为,班主任职责在于调查研究学生情况,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身体情况,以及个性心理特点、兴趣特长,做好家访工作;组织管理班级集体,班主任要依据教育方针、教育任务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班集体建设的目标,建立班级常规,培养良好的班风,搞好班主任如下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教育力量,沟通各种渠道,要负责联系和组织科任教师商讨本班的教育工作,协调各种活动和课业负担,联系本班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要订好班主任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总结工作。会后要求每一位班主任撰写自查自纠报告。
3、科任教师说职责
科任教师分备课组开展了履职情况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然后分科组围绕“备好每一节课,上好每一节课,改好每一本作业”来谈体会,谈师德,谈职责。大家一致认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突出特色,是每一位教师的历史使命。
二、加强学习,为自查工作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
我校把加强执行力的学习贯穿始终,召开由年级组长、教研组参加的会议,重温教育局和学校下发的相关文件的精神,深入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多渠道收集并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从教的观念,为自查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三、广泛宣传,发动教职工主动参与,消除教职工疑虑。
我校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教职工讲清开展这项活动的目的意义,是为了更好的为学校、为教师、为学生服务,讲明我们改进工作、把各种责任落到实处的诚心和决心,取得教职工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以真心换真诚。
四、集中精力,梳理现有岗位职责、责任制度。
自查工作开展以后,我们在继续完善现有岗位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梳理现有的责任制度和岗位职责。梳理内容包括:下达给各年级组的工作任务指标;各处制定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廉政建设、师德师风、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五、认真查找差距,切实做到“五对照”。
我校结合家长会中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已梳理的责任制度和岗位职责,切实做到“五对照”,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学校领导班子主要在权责设定、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对照检查;全体教师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敬业精神以及教育教学等方面对照检查。通过自查,从而找准找出我校在权责设定、依法履职、依法治教、工作规范、办事效率、责任机制、服务质量和教育教学、培训机制建立、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六、广泛征求意见,促进自查工作取得成效。
为了让自查取得更大成效,营造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我校采取征求家长、教师、社会意见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月*日下午,开展了“家校携手,共创和谐”活动。向家长发放征求意见表,就依法办学、校风校纪、教风学风、学校管理、教书育人、教学成绩等方面对学校进行评价,满意率为**%。家长一致认为学校领导班子创新务实,能够高质量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教师队伍敬业有活力,能够高效益地落实教育教学任务。这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十一假后,学校召开了各年级组长和部分教师座谈会,就学校和
各部门学期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日常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勤政廉政等方面征求他们的意见。一致认为,学校能严格执行上级的政策法规,积极认真完成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效力高强,常做实事、大事,特色学校建设不断出新。学校内部政令畅通,办事效率非常高,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今年教师节,校长带领部分行政人员慰问受伤教师,组织教师到秀水公园。让教师在工作之余,充分享受生活的美好。
通过述职评议,帮助代先伦找准差距,完善措施,克服不足,加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经济发展办主任的履职能力,促进其他部门负责人的履职,密切人民群众与人大政府的联系,提高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二、评议的时间:2005年4月至6月三、评议的内容:
范围是在任职期间和今后的工作,主要是:
1、执行《农业法》等有关经济发展法律法规,推进我乡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情况;
2、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办理情况;
3、执行国家方针政策;
4、依法履职和勤政廉政的情况;
5、经济发展办主任的其他工作。四、评议的组织:
人大主席团决定成立由周耕玉任组长,骆泽敏为副组长,王世远、李旭、张小芳、张召银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评议工作。五、评议的阶段工作:
1、4月5日前2、4月20日前
对代先伦的履职情况进行调查。乡评议领导小组召开评议准备会,组织乡人大代表和部分群众学习《农业法》法律法规等。针对汇报材料,安排有关评议的调查研究工作。确定中心发言人。参评人要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收集整理评议素材。
3、4月25日前
召开评议会。代先伦要按时到会听取意见,乡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等列席评议会议。代先伦应如实汇报情况,严肃认真听取评议意见,认真回答提问,进行说明。中心发言人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建议批评意见。
乡人大主席团根据参评人的意见,拟出评议意见。
4、5月10日前
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或改进计划,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或改进计划报送乡人大主席团。经乡人大主席团同意后,在5月20日前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5、5月30日前
(一)开展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动因
1、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存在盲区。海安县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从2008年2月份开始,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主要是针对各区镇、部门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部门(区镇)职能的执行情况。并未涵盖到绝大部分事业单位的职能履行情况。
2、事业单位管理缺乏有效载体。目前对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主要工作集中在设立审批阶段,后续管理措施相对薄弱。不少事业单位依法登记后,拿到法人证书就万事大吉,该变动的登记事项不主动申请变更,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得不到保障。事业单位实际运行的状况更是难以掌握,少数单位不能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正常开展工作,单位之间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仅靠年检报告根本不能准确了解情况。因此,机构编制部门迫切需要一个有效载体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
3、惩处措施没有威慑力。虽然对事业单位违反《条例》规定的处罚手段有“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等方式,但在实际中动真碰硬执行起来有难度,加之缺乏有力的措施保障,更使处罚工作流于形式。
(二)开展履职评估的基本做法
1、确定评估对象和内容。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第一批评估对象,涵盖各种不同单位类别和经费管理类型的事业单位,既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又与民生休戚相关。为引导事业单位正确履行职能,海安县着重从按职能职责和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遵守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情况、遵守事业单位法人相关规定情况三个方面对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实施履职评估的操作流程。一是宣传发动。将《实施方案》和评估通知及时发给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二是单位自评。事业单位接到评估通知后,按要求准备好各类文件资料并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召开进点会。与会人员包括:评估组工作人员,举办单位的分管负责人,被评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无内设机构的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均应参加。会上先由评估组负责人作动员讲话并通报履职评估实施方案,再由被评估单位法定代表人作履职自评报告。四是广泛收集情况。开展履职测评。评估会议结束后,被评估单位与会人员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测评表》,表格当场收回;对主管部门领导、单位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及相关服务对象代表进行个别座谈;发放《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调查问卷》,了解各方面情况;查阅相关台账资料。五是形成报告并反馈。认真分析履职评估情况,形成事业单位法人评估报告。及时向被评估单位反馈评估情况,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3、评估结果的运用。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被评估单位履职等次,并合理运用评估结果。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通报表彰。对不合格的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对其进行机构编制调整,直至撤销法人登记。
二、履职评估的初步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开展的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情况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强了事业单位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开展履职评估,对事业单位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有利于引导事业单位自觉增强法治理念和履职意识,规范自身行为,不断提高依法履职、高效服务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检验了事业单位是否有机整合了内部资源,是否最大程度激发了各要素的创造活力,是否有效产生了单位的综合效能,为科学调整事业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切实管住、管好、管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开展履职评估,有效遏制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的现象。一些单位减少了办事审批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企业、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同时,因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业务性强,在具体的评估工作中,面临着突出问题:
(一)少数事业单位无法依法运行。主管部门的牵制使部分事业单位不能独立对外开展社会活动,主管部门长期习惯将下属事业单位按其内设机构进行管理,担心事业单位成为独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控制权,一些事业单位长期依附于主管部门,人、财、物不独立,根本不具备成为法人的资格;虽然目前市场经济已经深入到各个阶层,但是一些事业单位仍然存在着靠主管部门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计划开展工作的不正常现象,造成这些事业单位参与市场竞争、走向社会化的意识十分淡薄;个别法人单位无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无视机构编制部门界定的职责和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见利就上,无利就让,不能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开展工作;有的单位成立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职能逐渐萎缩,长期“有岗无为”,不能发挥作用。
(二)兼职现象影响履职。部分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机构编制及登记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能的能力较低。对机构编制部门开展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准备,应付了事,影响了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在评估工作中我们还发现,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职情况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兼职范围广,兼职时间长,兼职人数多,而且这种发展趋势还有继续蔓延扩大之势。一些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员兼任,有的由举办单位领导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个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兼任者由于工作多、精力有限,不可能全身心扑在事业上,这样势必会不能正常履职,影响事业单位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评估主体过于单一。当前履职评估工作,考虑到起步阶段工作难度较大,故对自身力量倚重较多,其他力量在评估工作中总体而言分量不足、权重偏低。此举固然有利于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但长此以往,将导致举办单位、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实现评估主体多元化的目标。
(四)评估指标操作性不强。实践中,我们发现:不论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还是参评的社会方方面面代表,均对所评估的事业单位了解不多,特别是对一些机构编制、登记管理方面的业务性较强的问题,更是一头雾水。尽管我们采取了提供自评报告、详细介绍情况等办法,但凭印象打分、凭感觉打分的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评估的准确性。评估过程中,如何突出重点、抓住要害,精简指标体系,这些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五)评估结果运用范围有限。目前我们对评估结果的应用,形式还比较单一,局限性较大,运用范围很有限。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的主导性和权威性不够,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工作的实效性。
三、提升履职评估效果的对策措施
(一)积极宣传,增强对评估工作的重视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营造有利于此项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同时要积极向主要领导汇报事业单位法人履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争取领导重视,把评估结果纳入事业单位年终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做到开会不忘讨论、下基层不忘检查、平时不忘过问,使部门负责人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思想上时刻绷紧职能履行这根弦,变被动接受检查为主动关注职能履行工作。
(二)科学设置,提升评估工作准确性。一是注重评估内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单纯的机构编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科学设置指标,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规定职能的履行情况,综合考虑履行职能的绩效和社会满意度。通过目标明确的评估内容,引导事业单位增强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二是注重评估过程的连贯性。要注意日常评估和年终评估相结合,特别要结合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全面掌握相关情况。评估工作不仅要通过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职情况,而且要通过年终综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时间内的履职绩效。日常评估重在平时表现,并逐渐积累形成整体印象,为年底评估提供详细的基础资料,从而有效地克服了年度评估走过场的可能,更准确地评估法人履职情况。三是注重评估指标的可操作性。对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的评估对象的评价,指标应不同对待。在这个前提下,评价指标要细分为“个性指标”和“共同指标”、“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要根据不同机构的特点和职责,设置一些详细的指标,每项指标应有具体和详细的说明,以增强参评人员对评估指标的理解度。
(三)加强联动,拓宽评估工作渠道。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履职情况评估,必须坚持多部门联动。建立健全由编办牵头、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参与的工作责任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工作出实效,各部门之间要主动沟通信息,健全工作网络,整合相关资源,合理调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运转协调的整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评估工作的水平。一是多层面邀请人员参加评估。在具体评估工作中,不应局限于被评估单位内部,应扩大到其管理或服务对象和关联单位,听取了解相关单位及群众的反应和评价,同时,还要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从各个层面反映事业单位的履职情况和社会反响,增强评估的真实性和说服力。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机制。为畅通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渠道,扩大社会监督范围,强化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工作的严肃性,要建立健全“简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机制,扩大“12310”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信箱的知晓面,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群众及舆论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职工作始终在有效的监督下正确行使。特别是推行政务公开活动,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构建履职评估工作信息网络。从党政群机关和社会各界热心关注机构编制工作的监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特约监督员,聘期一般为两年,期满后视情况续聘。对监督员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加强业务培训,对工作成绩突出,实绩较为明显的监督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由机构编制部门及时予以解聘。
在新常态之下,新一届县乡直选代表该如何履职?有人认为,代表就是为选出他的选民服务,也有人认为,代表不仅要立足选区,更应跳出选区,用更高更广的视角,更多的手段去履职。面对新常态,海宁这位人大代表的履职实例,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发。
我为我的选民代言
“我是选民选出来的,不为他们代言,何谓‘代表’?”在金美凤看来,自己的背后是11000位选民,为他们履职是自己的法定职责和本份所在,因为身兼代表与社区负责人双重身份,因为来自基层,所以她的履职也在基层,老人、孩子、病人、城市环境、城市管理是她关注最多的。
10年的履职让金美凤最大的感悟是:对于直选代表,履职不能仅限于“提建议”,还得为自己所提建议找支撑。而她的“支撑”往往源于她自己的实践。2007年海宁市刚提出“居家养老”概念,金美凤所在社区正是全市老年人最多的社区,为此她决定在自己社区先行试验该养老方式,“有亲身经历,就更知道‘要什么、缺什么、怎么去完善’。”随后几年,金美凤每年以自己的实践经验为市政府推行居家养老提建议支实招,从服务设施落地、服务项目完善,到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如今,9年过去了,海宁社区养老成功化解全市90%以上老人的养老难题,由代表建议催生的社区居家养老新模式登上了央视新闻联播。
每月15日是金美凤所在选区的代表接待日。每次接待选民时,她都比其他代表多一项内容――向选民汇报履职情况,重点汇报选民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80岁的范仲元反映,最近新调整的公交路线比原来不方便了。为此,她带着老范坐上公交车去“体验”了一下,Y果发现沿线中转车变少了、停靠点变少了、线路绕远了。这些问题她即时向交通部门作了反映,第二天交通部门反馈因中途有工程才临时调整了线路,两个月后线路便可恢复正常。10年里,金美凤从不缺席代表接待日活动,还走访了所在选区的每家每户,共收集到问题建议300多件,目前已基本得到解决。
“我们平时都喜欢找她帮忙,能解决的,她一定会尽早给我们回音,不让我们一直等一直等!”这是选民对她的评价。
“她总是会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经常来不及吃饭,所以我们变着花样给她带过来,监督她把饭吃好。”这是选民对她的另一种褒奖。
我为海宁的市民履职
“走出选区,我还是海宁市的人大代表,海宁市民的事就是我的事。”在金美凤看来,作为代表不仅要立足选区,更应跳出选区,用更高更广的视角去发现问题,维护本级百姓的切身利益。然而,人大代表履职也会遇上瓶颈,特别是当信息资源不足时。为此,2012年,金美凤玩起了微博微信,成为海宁市首位实名注册的人大代表,她的履职也接入了“互联网+”:“执行代表职务,需要大量的调研做基础,当自己的眼、耳、手、脑不够用时,就要想办法加上别人的。好在现在工具多、平台多,只要会用,不怕没信息,掌握得越多,履职越有底气。”翻开金美凤本届五年的履职档案,参加人大或政府的各类座谈、征求意见等活动26次,医疗、城建、新居民、养老……她的调查报告和发言材料总能点到政府最短处、百姓最想处。
在金美凤的近万名微博粉丝中,很多人已经习惯了一有问题就“@”她。吴瑞鸣说:“上次发现海宁蒙努大桥下人行道的路灯不亮,就‘@’金美凤,她马上就转到供电局的微博,结果两天后供电局就派人换上了。”
“职能部门在哪里?河里的浮萍又不能做菜吃,为什么金家浜河道还没有专人负责打捞?”“塘南东路群利小区门口水管爆裂,是不是因为流的不是自家自来水,自来水公司就不管了?”……金美凤的微博言语犀利,常令一些政府部门负责人颇为难堪。“有些人认为我生性泼辣,有了微博这个平台更是‘无法无天’。但提出促使政府部门认真对待群众的意见建议,是我们人大代表的责任。”对此,她理直气壮。
“五水共治”之初,借着人大代表的公信力和网络的力量,金美凤拉起了一支“网络治水监督团队”,通过手机随手拍,在微博发起了曝光海宁黑臭河行动。她在线上收到博友爆料后,马上反馈相关部门去实地查看,并督促其解决相关问题。从许村到袁花,再到丁桥,直至整个海宁,一条又一条的黑臭河,在社会各界力量的联动下,得到了整改。在代表监督已治理的河主题活动中,金美凤不仅自己认领河道、监督治水,还通过博友认领河道的方式,引导博友和市民积极投身到全民保水、护水、治水的行动中去。在这个300多人的团队里,有她的选民,有海宁市民,还有各级人大代表,他们分成18支监督分队,分布在海宁市各个镇、街道,形成了覆盖全市的网格化监督网络。
后来,金美凤还将这支监督团队延伸至嘉兴地区各县、市、区的人大代表和博友:“因为水是流动的,治水自然不能单打独斗,可以利用网络,联合周边力量共同推动整个嘉兴地区的治水工作,开创区域联动网络治水新模式。”
我与市长、局长互相“@”
10年的履职,让金美凤切身感受到,人大代表与政府其实并不对立,当一些选民与政府部门之间就某些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人大代表往往能很好地发挥“剂”作用。
这不,2016年以来,金美凤在每月接待选民时又“拉”入了新成员――政府部门负责人。在代表联络室里,代表、部门负责人与选民面对面沟通,既澄清误会,也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当面受理、即时解释。如此一来,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少了“火药味”,多了“人情味”。
“‘五水共治’以来,环保局长经常@我,要求帮助跟踪已摘帽的河的后续治理情况,这在以往是很难想象的。仔细想想,正因为大家目的一致,都想把事情做好。”金美凤认为,当政府部门感觉到代表不是在挑刺,而是实实在在地为选民,为城市发展办实事,便会主动向代表抛出橄榄枝。
“特别需要这样的问题反映方式和监督方式,我们正与金代表联系开通城市管理方面的监督通道。”金美凤的这个“网上联络室”引得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赵亚锋上门来“洽谈业务”。 在与金美凤互相关注的微博里,有海宁市的很多局长、副局长和一些乡镇的书记、镇长,甚至还有市长、副市长和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等。
《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7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14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荣融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分工负责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一定程序被任命(或者聘任)为总会计师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总会计师工作职责是指总会计师在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以及企业投融资、担保、大额资金使用、兼并重组等重大财务事项监管工作中的职责。
第五条 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按规定建立和完善总会计师管理制度,明确总会计师的工作权限与责任,加强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职位设置
第七条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符合条件的各级子企业,也应当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
(一)现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副院长、副所长、副局长),符合总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可以兼任或者转任总会计师,人选也可以通过交流或公开招聘等方式及时配备。
(二)设置属于企业高管层的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等类似职位的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可不再另行设置总会计师职位,但应当明确指定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第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的任免按照国资委有关规定办理:
(一)已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总会计师,应当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二)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的总会计师,按照有关干部管理权限与程序任命。
第九条 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各级子企业实施总会计师或者财务总监委派等方式,积极探索完善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十条 担任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诚信至上、遵纪守法;
(二)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内部审计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类似职称;
(三)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管理工作8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四)分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或者在企业(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任正职3年以上,或者主管子企业或单位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工作3年以上;
(五)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熟悉企业所属行业基本业务,具备较强组织领导能力,以及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一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会计师:
(一)不具备第十条规定的;
(二)曾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行为,被判处刑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曾因渎职或者决策失误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对企业财务管理混乱、经营成果严重不实负主管或直接责任的;
(五)个人所负企业较大数额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六)党纪、政纪、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任职或者工作应当回避:
(一)按照国家关于干部任职回避工作有关规定应当进行任职回避的;
(二)除国资委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外,在所在企业或其各级子企业、关联企业拥有股权,以及可能影响总会计师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重要利益的;
(三)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中,涉及与本人及本人亲属利益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结合董事会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逐步规范企业主要负责人、总会计师、财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权限,促进建立分工协作、相互监督、有效制衡的经营决策、执行和监督管理机制。
第十四条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第十五条 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二)组织制定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确定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三)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四)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五)组织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六)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第十六条 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企业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和审核企业财务决算,拟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五)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六)制定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七)及时评估监测集团及其各级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八)定期向股东会或者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和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十七条 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一)研究制定本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二)组织评估、测试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三)组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制,落实财会内部控制责任,对本单位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四)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第十八条 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一)组织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二)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改革改制等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三)对企业重大投资、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等事项组织实施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
(四)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有效履行职责的相应工作权限,具体包括: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第二十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企业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一)拟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二)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以及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三)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企业改制、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和企业资产管理工作;
(四)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第二十一条 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一)按照职责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企业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董事会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
(三)对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参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下一级企业总会计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 总会计师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企业按规定对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由总会计师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第二十四条 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一)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二)违反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三)违反企业经营决策程序;
(四)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企业作出的重大经营决策应当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有不同意见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国资委报告。
第四章 履职评估
第二十六条 为督促企业总会计师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应当建立规范的企业总会计师工作履职评估制度。
第二十七条 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分为年度述职和任期履职评估。年度述职应当结合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工作,对总会计师年度履职情况予以评估;任期履职评估应当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对总会计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十八条 设立董事会的公司,总会计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向董事会述职,董事会应当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议,董事会评议结果及总会计师述职报告应当抄报股东会或者出资人备案;未建立董事会的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将述职报告报送出资人,出资人根据企业财会管理状况对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履职评估。
第二十九条 总会计师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企业当年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内控机制等全面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对本人在其中发挥的监督制衡作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做好对其各级子企业总会计师履职评估工作。
第三十一条 对总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应当根据总会计师在企业中的职责权限,全面考核总会计师职责的履行情况,具体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会计信息质量,以及企业财务预算、决算和财务动态编制工作质量情况;
(二)企业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资金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情况;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企业财务风险控制情况;
(四)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中的监督制衡情况,有无重大经营决策失误;
(五)财务信息化建设情况;
(六)其他需考核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 为充分发挥企业总会计师财务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当保障总会计师相应的工作权限。
第五章 工作责任
第三十三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领导责任;总会计师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管责任;企业财务机构负责人对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直接责任。对可能存在问题的财务会计报告,总会计师有责任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纠正,有责任向董事会、股东会(出资人)报告。
第三十四条 企业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主管责任:
(一)企业提供和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二)企业会计核算规范性、合理性以及财务管理合规性、有效性;
(三)企业财会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
(四)企业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财务会计事项。
第三十五条 总会计师对下列事项负有相应责任:
(一)企业管理不当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二)企业决策失误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三)企业财务联签事项形成的重大经济损失。
第三十六条 企业总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企业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在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中,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行为,总会计师不抵制、不制止、不报告的,应当依法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企业总会计师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一)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
(二)企业财务基础管理混乱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
(三)企业出现重大财务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
第三十九条 在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总会计师未能正确履行责任造成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撤职等处分,或给予职业禁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总会计师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由本企业或者由本企业建议国资委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条 对于企业总会计师,造成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严重混乱的,或、、以及其他渎职行为致使国有资产遭受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 在追究总会计师工作责任时,发现企业负责人、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当承担相关责任的,一并进行工作责任追究。
第四十二条 企业未按规定设置总会计师职位,或者未按规定明确分管财务负责人及类似职位人员兼任总会计师并履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的,或者企业总会计师未被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工作责任应当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
第六章 附 则
一、目标管理
(一)控制目标
坚决杜绝较大和重特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死亡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亿元GDP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68以内。
(二)责任要求
(1)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区长负责制,区长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副区长为分管工作直接责任人,按分工组织全区相关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
(2)各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街道办事处副职为分管工作直接责任人,按分工做好相关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3)区级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单位)安全生
产工作。其他领导按职责分工对第一责任人负责。
(三)组织体系
(1)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组织,区政府安委会具体负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评、奖惩等重大问题的组织协调。
(2)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委办)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
(3)各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实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考核内容
(一)各街道办事处: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和完善本级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社区和部门。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原则,明确街道(集聚区)、社区的安全生产监管范围和对象。建立完善履职报告制度,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各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向区政府书面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并抄送区政府安委办。
(2)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街道列入财政预算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增幅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执行。
(3)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组织建设,按照《“双基”意见》,各街道要单独设安全生产机构,人员配备不少于7人,其中扬名街道(集聚区)不少于9人,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工作标准及考核的“五落实”。
(4)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围绕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难点问题、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各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监管职责、监管标准、监管对象、监管计划。强化街道(集聚区)、社区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上级督办、群众举报核实的事项按期整改完成。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5)加强安全文化阵地建设和教育培训。开展安全生产示范社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国家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建设,努力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做好社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社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企业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考试以及企业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法定培训考核工作,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6)严格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各类事故,不瞒报、谎报或者拖延迟报。
(二)区有关部门(单位)
(1)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单位主要领导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印发区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将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本行业各项工作同时安排、同时检查、同时考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按时向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2)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与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主要领导(或委托的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本部门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重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
(3)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将安全生产内容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组织、监督、指导所属行业或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根据本部门职责、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明确监管范围、监管对象和监管标准,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方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主要领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带队深入基层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信息。
(4)强化安全生产社会化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康杯”、“夏季百日安全生产”竞赛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知识“五进”、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举行防灾避险应急演练等强化公众安全宣传效果,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5)做好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工作。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有计划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按时上报各类事故,及时参与或配合事故调查,完善和落实事故问责制度、约谈制度。及时通报本行业系统典型事故,落实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决定,及时报送处理决定落实情况。
三、考核和奖惩
(一)考核办法
(1)按不同类型分别制定和实施差异性的考核细则。根据重点工作与整体工作相结合、动态考核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条线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平时季度考核分值占总分的40%,年终考核分值占总分的60%,对各街道、部门(单位)实行综合考评。对承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管理的区安监局、区建设局、交巡警大队和消防大队及区政府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日常评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2)由区政府下达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各街道和各部门(单位)每季度对本地、本部门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时序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等内容,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同履职报告书面报送区政府安委办。
(3)区安监局、公安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区建设局要结合本部门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时序进度和工作要求,每季度对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于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30日前书面报送区政府安委办。区政府安委办每季进行通报。
(4)区安监局、公安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区建设局每月将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及重点工作等实际进展情况,以月报表的形式于每月30日前书面报送区政府安委办。区政府安委办统一汇总后报送区领导。
(5)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统计时间从上年12月1日零时起至当年11月30日二十四时止。2014年5月25日、11月25日前,各街道和区各部门(单位)将上半年、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书面自查总结材料,报送区政府安委办。
(6)考核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和管理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由考核组对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分别进行评查。抽查的街道、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由各考核组随机安排,并根据抽查情况进行评分。
(7)目标责任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和一票否决四个等次。考核标准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细则进行。
1、 杜绝重伤以上伤亡事故;
2、 杜绝重大火灾、燃烧爆炸事故;
3、 杜绝急性中毒、职业病、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
4、 降低一般事故频率,一般人身伤害,轻伤事故频率季度不超过千分之四人次,本公司生产管理区内不发生交通事故。
5、 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事故,努力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1.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 应和相关管理人员共同自觉学习,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力,达到相关规定要求。
3. 把安全生产实绩作为本部门与各管理人员工作和重要考核内容,实施安全工作考核并且奖惩分明。
4. 在工作中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审议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并进行安全生产规划的具体实施。
5. 及时了解和掌握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运行情况,及时监督落实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解决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6. 做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设备维修人员联系进行维修处理,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更新工作。
7. 向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公司办公室)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督促、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应进行专题汇报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8. 组织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
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未获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9. 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10. 及时进行建设项目的安全方案审查与实施,保证建设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进行。
11. 进行本部门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组织预案救灾演练,落实应急救援人员。
12. 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思路,使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更加科学有效。
三、安全事故控制
1. 必须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撤离职守。
3. 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公司安保科,保护好事故现场,按“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严肃查处事故责任。
4.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支持配合事故抢救,提供便利条件并保持正常生产。
四、安全工作报告与考核
1、 每月公司组织的经理会,各部门要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汇报内容;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前上报本部门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年底12月30日前上报部门领导签名的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内容为: ① 领导职责履行情况; ② 本部门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③ 对事故隐患或事故的处理情况; ④ 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⑤ 经验介绍和建议。
2、 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将根据本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状况和安全生产履职报告汇报内容进行实绩考评,做为年终对部门负责人的考核依据。
3、 对于部门负责人失职造成的安全事故,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将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采取行政处罚及经济处罚,对于达到刑事诉讼条件的另有关部门处理。
五、附则
1、 本责任书自取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期为201年1月1日至201年12月31
日。 2、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部门: 总经理:
一、考评对象
各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包括参与分工的非领导职务和助理级干部。
二、考评组织和时间安排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绩效考评办联合组成五个考评小组,分组进行考评。
考评时间从**年1月11日开始,至1月底结束,具体时间由各考评小组与被考评单位联系。
三、考评内容
根据综合考评德能勤绩廉、突出考评实绩的原则,以**年度工作目标为重点,综合考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社会公认程度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评程序
1.做好考评准备。
⑴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考评对象围绕考评内容,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的述职述廉报告,篇幅在2000字左右。
⑵自我评估打分。班子成员根据《**区**年度镇(街道)、部门绩效考评计分表》(泰高绩考办〔**〕1号文件附表),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打分。
⑶进行实绩公示。各单位对考评对象结合述职述廉报告、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出实绩条目,填写《实绩公示表》(见附件),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2.开展述职述廉、测评和民主推荐。
⑴述职述廉。召开考评单位全体人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考评对象述职述廉,每人述职述廉时间为5-8分钟。
⑵测评。参会人员独立填写民主测评表、公众形象评价表、考廉表,并交回考评组。区领导对分管部门班子成员的综合评价由区绩效考评办另行组织实施。
⑶民主推荐。组织参会人员对单位后备干部进行民主推荐,填写《民主推荐表》。其中,**年已进行过民主推荐的单位,不再组织推荐。
3.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打分。
考评对象向考评组提交《**区**年度镇(街道)、部门绩效考评计分表》及自我评估打分的有效依据。考评组进行逐项核实、计分。
4.个别访谈。
考评组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还可结合实地考核、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办法,广泛深入地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方面的情况。
5.形成综合考评报告。
考评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写出综合考评报告。
6.提出考评建议等次。
区绩效考评办结合考评对象履职情况、社会公认程度、动态绩效考评,对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按2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初步人选。
动态绩效考评细则由区绩效考评办另行组织制定、实施。
五、其他事项
1.领导班子和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本次考评同步进行。
坚持“求进、求快、求新、求实”,突出“解放思想”总开关、“转变作风”总动力、“项目建设”总抓手,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树立以实干论实绩、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的导向,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促进各地各单位领导干部“清廉为官、事业有为”。
二、考核对象
乡镇、管理区和县直部门领导班子。
三、考核内容
1.履职尽责工作。主要指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经济目标责任书中各项目标任务。
2.党建综合工作。主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人大工作、政协工作等内容。
3.业绩测评。主要为县“四大家”领导和“两代表一委员”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实绩、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和干部作风、勤政廉政等情况的总体测评。其中县直部门业务工作测评,根据市直主管部门对县直部门业务工作排名进行折算。
四、考核办法
(一)实行分类评价
按照乡镇管理区、党群综合部门、经济工作部门(含直属事业单位)和垂直管理部门四个类别分组考核、分类评价(考核分组附后)。
(二)实行清单管理
1.制定项目清单。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根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集体研究制定领导班子年度履职尽责工作项目清单、党建综合工作项目清单(样表附后)。
2.项目清单审定。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工作项目清单由县“两办”组织有关部门审核,经县委、县政府联系或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3.项目清单备案。工作项目清单以适当形式在本地本单位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报县绩考办备案。县绩考办建立工作项目管理信息库,并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工作项目信息档案。
4.项目跟踪管理。县绩考办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对问题和不足督促整改落实。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半年进行一次自评,形成报告报县绩考办。
(三)实行量化考核
1.分值权重。履职尽责工作、党建综合工作和业绩测评三项按60%、30%、10%的权重计分(考核评分体系附后)。
2.考核评分。县绩考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工作和党建综合工作制定具体的积分制考核办法。
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管理区经济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年内组织开展两次现场拉练评比,并将评比情况进行综合排名。
年底,由县“两办”牵头,县绩考办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六项考核”,对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工作项目清单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3.业绩测评。年底,县绩考办组织县“四大家”领导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对各地各单位工作实绩、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和干部作风、勤政廉政等进行综合评价。县直部门业务工作测评,根据市直主管部门对县直部门业务工作在全市系统内排名进行折算。
(四)实行加分扣分
对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实行表彰奖励加分、工作过错失误扣分。加分、扣分办法由县绩考办组织有关部门分别制定。
五、结果运用
(一)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实绩优秀、实绩良好、实绩一般和实绩较差四个等次。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每组按30%比例确定实绩优秀等次;每组最后一名,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为实绩一般或实绩较差等次;其它确定为实绩良好等次。被“一票否决”的,不得确定为实绩优秀等次。
(二)表彰类别
对实绩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授予“优胜奖”。同时,设立“十佳发展业绩功勋奖”和“十佳服务滨江新区贡献奖”两个单项奖,评选名额各10名。评选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三)运用方式
1.发放目标责任奖。获得“优胜奖”和良好等次的,单位在编在岗干部按上年度本人12月份全额工资发放目标责任奖;其中,对每个组前三名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奖励。目标责任奖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干部履职尽责工作考核得分按百分比计算。
目标责任奖金垂管部门自筹,其它单位由县财政列支。
2.与年度考核挂钩。实绩优秀等次的,单位干部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实绩良好等次的,单位干部优秀等次比例为15%。实绩一般或实绩较差等次的,班子成员取消评优资格,单位干部优秀等次比例下调为10%。
3.与干部使用挂钩。实绩优秀等次的,班子成员优先提拔重用。实绩较差等次的,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连续两年确定为实绩较差等次的,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调整。
考核结果通报到垂直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六、有关要求
1.加强考核管理。考核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工作项目清单,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履职尽责情况,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准确分析评价领导班子各方面表现,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