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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财政总结大全11篇

时间:2022-12-22 04:21:07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公务员财政总结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公务员财政总结

篇(1)

会计工作主要为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制作三大报表,报税和保险。天芯系统的主要操作是凭证录入,凭证是一切财务工作的基础,所以要非常细心,首先要注意往来科目对象别的设置。其次注意有些需要自制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不得遗漏。还有,为方便查找凭证,摘要的书写应符合公司的要求。

现金流量表是应用财务软件后,唯一需要手工编制的财务报表,表中涉及现金的分类归集,能够体现企业现金的分配情况。现金流量表需要分别用直接法和间接法,把企业发生的与现金有关的财务往来编制到流量表左侧和右侧,两次的编制金额要相同。企业的现金往来繁多,希望仅根据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大主表来编制出现金流量表,这是一种奢望,实际上仅根据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无法编制出现金流量表的,还需要根据总账和明细账获取相关数据。要分门别类地归集、核算,就需要细心和耐心。

会计的每月工作还包括各项税金及保险的申报,需要在各自申报期内及时进行申报。

二、出纳工作

出纳主要工作为收付款、报销等与现金及银行存款有关的操作。付款前应核对金额是否清楚、是否有总经理批准,根据经批准和审核无误的有关单据,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业务;付款时无论以支票还是以电汇方式付款都需要应用密码器,抄录密码;付款后要及时整理回单,方便会计做账。

报销及借款。支出凭单报销,要严格参照公司报销制度;差旅报销时要根据职位给予不同等级的补助;借款管理:原则上款项未还时不允许借下一笔,有总经理特别批准的情况除外。

篇(2)

易仲民同志传达了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2011年湖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情况,要求全省行政机关2012年公务员管理工作要以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为主线,以绩效评估为依托,以加强公务员考核为手段,全面深入实施公务员法,扎实推进公务员队伍思想道德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公务员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人民满意的根本目标,大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要建立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长效机制;要积极推进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要努力创新公务员考核工作;要大力开展公务员培训工作;要切实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

二是要积极探索,稳慎试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员管理机制。要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工作试点经验;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机制;要进一步开展从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要不断健全公务员激励约束机制。

三是要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认真做好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考核工作。要科学制定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 要加强日常考核评估;要做好年终评估工作;要开展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经验交流和总结表彰。

篇(3)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结合公务员法的实施,做好工资结构调整工作。

1、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是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的具体措施。公务员收入分配是整个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解决公务员工资分配问题,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薪酬制度,不仅有利于解决公务员工资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而且有利于引导和推动社会收入分配关系的调整,逐步理顺社会各方面的收入分配关系,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由于年初公务员工资套改方案一直未定,我们寻向其它县区,向县领导汇报结果后,结合自己县内的实际情况对我县公教人员在春节之际按每人1000元进行预发工资。时间紧迫,工作量大,连夜加班,保证了预发工资的发放。为此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让全县人民过了一个详和的春节。由于这次公务员工资套改与原有的名称项目完全不同,我们先对工资表结构进修了修改,同时又制定一套多退少补的工资表格。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同时我们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新标准工资进行录入调整,同时接收各单位多退少补两套工作表,在较短的时间内,对我县上百家单位工资录入到微机内,人员情况复杂、工资数据变化大,工作量其大,有时忘记了下班时间,为了不让单位会计等待,只好放弃自己的休息时间,得到了许多单位会计的赞赏。5月底各单位工资录入已基本完毕,教师工资平均增资310元,公务员平均增资260元。我们向县领导汇报了发放多退少补工资的建议,在资金量充足认可的情况下,县领导同意此建议,于5月28日将5月份工资及多退少补工资总计6300多万元,纷纷打卡发放到个人账号上。付出总会有回报我们得到全县人民的一致好评。

二、结合实际,清理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债务。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3月9日,省政府如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我县政府非常重视,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县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的工作汇报,成立了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县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教育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债务清理核实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丰县义务教育债务核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丰政办发[XX]26号),切实加强对全县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债务清理核实左作的监督和全方位的业务指导,又设立了清理督查组、数据汇总组,资实审验组、纪委监察组,按照省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各个环节的审核。

2、完善制度,规范操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苏政办发[XX]20号)文件和3月14日—15日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核实培训会议的要求,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债务清理核实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全县债务清理核实的范围、内容和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基层清理阶段,先后多次召开了调度会、协调会和业务分析会,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时间,积极推进债务清理核实左作的实施。为了规范操作,县教育局还结合我县实际,设计制作了一套“丰县中小学基建、设备购置债务清理取证材料”等补充表,使基层学校的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更加清晰明了,工作更加规范,质量得到保障。

3、严格审核,确保质量。在县级复查验收阶段,利用近一个月时间,对基层学校报送的债务清查资料逐校、逐项、逐笔进行了审核、核实,着重审查了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面达到了100%。

经过一个月的清理核实结果如下:至XX年12月31日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累计欠债11560.30万元.从债务成因分析:因基本建设形成的债务9790.94万元,因教学仪设备购置形成的债务513.09万元,其他债务1256.27万元;从债权人类别分析:欠银行货款700.22万元,欠施工单位款4821.84万元,欠教职工借款1788.41万元,欠其他单位借款2827.17万元,欠其他个人借款1422.66万元。

三、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积极做好部门综合预算的编制工作

部门预算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能较好的强化预算约束,规范财政资金分配,增强政府调控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调动部门增收节支积极性,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均衡发展。时间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给我们提出了工作的紧迫性、严肃性;人员少,又给我们工作带来了压力。为了能协调有序高质量的做好各项工作,我们放弃“五一”节假日连续加续加班5天,对部门预算中的人数,工资情况,预算外收入情况逐一排查,重新制定新表格,计算新公式数据。通过大家的不懈努力通过了人大的批复。

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我县事业的发展。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加大了对苏北政策和资金倾斜的力度,特别是今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加快,我们充分发挥股室职能作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

1、争取农村义务教育免收杂费补助约4307万元。

2、争取经济薄弱地区享受免费提供课本278.3万元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贫困生人数650000人。

3、到目前显止争取了农村有线电视进村入户以奖代补资金67万元。

4、争取省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扶助1882人,其中享受市补助133人计108万元。

5、争取政法补助项目310万元,比上年多争取101万元.

下半年思路

一、对公务员津贴补贴在清理归并现有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遏制津贴补贴发放混乱的现象。

二、对各类专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使财政资金真正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

三、根据省政府确定的教育债务化解方案,制定我县教育债务化解细则。

篇(4)

其次,要明确目标任务,着力在把握大局上下工夫。广西公务员管理系统建设总体目标是:以全区组织工作网为依托,建成以自治区、设区市、县三级党委组织部为数据中心和信息调度中心,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分中心,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的畅达、精准、快捷的公务员管理系统,力争实现全区公务员“进、管、出”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具体分三个阶段来实施。第一阶段是:2012年10月底前,要建成全区公务员信息管理数据库;12月前,完成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数据分中心和信息调度分中心建设,实现自治区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第二阶段是:2013年底前,市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数据分中心和信息调度分中心建设并接入全国组工网,实现全区市级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第三阶段是:2014年至2015年底前,全区14个市、111个县(市、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完成公务员数据分中心、信息调度分中心建设,建立公务员数据分中心,并实现接入全国组工网,建立覆盖自治区、市、县三级的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基本完善公务员日常管理功能,实现全区公务员管理的信息化。要从全局工作需要出发,科学把握各个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组织实施。

篇(5)

聘任制公务员,是指机关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总额内,经中央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以合同形式聘任的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和聘任机关按照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经聘任,工资福利由国家财政负担。漳州市公务员局结合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正处在大开发大建设、急需引进相关专业人才的现状,在上级公务员局的有力支持下,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破铁饭碗理念延伸到公务员制度改革中,并选择古雷港作为试验区。他们主动指导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率先开展了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

1.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该局反复研究制定了聘任制公务员工作方案,确定拿出管委会的专门技术职位招收聘任制公务员,同时合理设置资格条件,精心拟制实施方案,在一系列程序上指导开展工作。2012年5月4日,正式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具体岗位分别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城市规划岗位专门职位人员1名,经济发展局石油化工岗位专门职位人员1名。公告后,省内外共有19名考生积极报名,有11名考生符合招聘条件及专业要求,准予笔试。

2.公平公正地组织考试。为高质量完成聘任制公务员的招聘工作,漳州市公务员局专门委托省公务员局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命制笔试及面试试卷,内容主要侧重与聘任岗位相关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解决实际工作能力。2012年6月16日,举行了聘任制公务员笔试,城市规划专业有2名考生、石油化工专业有4名考生通过笔试进入面试。7月18日, 2名用人机关考官和5名由市公务员局随机抽选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经验丰富的科级以上干部组成考官小组,对考生进行严格面试。整个考试过程接受纪检部门的严格监督。

3.客观公正地开展考察工作。通过笔试和面试,两位总分第一名的考生脱颖而出,公示后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之后,管委会派出考察组专程前往这两名考生的工作单位,全面了解考察两名考生的德才表现及专业素养,认真查阅考生档案,核实具体情况。考察中,着重考察招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和业绩,看他“干过什么、干了什么、干成了什么”,而不是简单地以考试成绩取人,防止出现高分低能。在此基础上写出公正的考察结果向管委会汇报,由管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报漳州市公务员局审批。

4.以合同管理形式确保双方权益。在试点工作中,市公务员局指导古雷港管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古雷港经济开发区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同时,参照有关办法,经反复研究,制定了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与受聘的聘任制公务员本人平等协商签订聘任合同。11月6日,省、市公务员局和古雷港开发区管委会在古雷港举行聘任仪式,为福建省首批聘任制公务员颁发聘任合同,标志着福建省首批聘任制公务员正式上岗履职。

二、几点体会

1.岗位设置是基础。2011年,市公务员局就开始酝酿打破专业技术岗位公务员铁饭碗制度,分别在市发改委和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做了聘任制公务员探索,由于没有经验,岗位选择、专业设置、薪酬设置和社会实际还有一定差距,聘任制公务员工作没能取得突破。2012年,该局认真总结经验,充分进行前期调研,选择具有县一级财政权的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试点。由于一批重点石化项目的落户,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急需一批懂规划和石化专业方面的管理人才,但通过正常公务员考录渠道,现有的薪酬下(漳州市新录用公务员月薪约为2500多元)很难招到理想的专业管理人才。因此在岗位和薪酬设置上,市公务员局和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过多次沟通,最后确定开发区现阶段急需的规划岗位和石化岗位两个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所招收的聘任制公务员合同工资为6000—10000元,是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公务员工资的一倍以上。实践证明,科学合理的岗位和薪酬设置才能吸引省内外众多考生前来报名,为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制度健全是关键。聘任制公务员是一项新的用人机制,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可借鉴参照。为保证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市公务员局和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初步建立起聘任制公务员招聘考录、聘任合同、工作待遇、考核管理等相关制度,有效维护了招聘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的合法权利。

3.组织领导是保障。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试点过程尤其需要从上到下各方面的通力配合。漳州市委、市政府确定古雷港经济开发区为聘任制试点单位后,省公务员局就和市公务员局、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多次沟通交流,从决策部署、政策帮扶、财力物力都及时给予支持,多次到实地开展座谈会,共同探讨解决试点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市公务员局和古雷港管委会则根据文件精神,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特别是在试点的几个关键环节,主动上下沟通协调,有力地促进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三、几点思考

福建省聘用制公务员试点工作虽然进展顺利,取得了重大突破,但作为一项全新的用人机制,《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规定显得过于原则和抽象,有待于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在试点工作中,我省就遇到了编制、待遇、社会保障等问题。还需要做如下探索:

1.对职位进行科学分类。《公务员法》规定对专业性和辅的岗位可以实行聘任制,但对哪些是专业性岗位和哪些是辅岗位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现有公务员职位分类不清,过于简单,有必要先对公务员进行合理分类,才能避免岗位设置的任意性。同时设立职位、职级、薪级三条通道,各条通道间再架设一条转换通道,并实行分类招考、分类培训、分类使用、分类考核,打造一支职位设置科学合理、职位分类明细专业的公务员队伍。

2.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是聘任制公务员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的结果决定着公务员是否称职、是否续聘。操作性不强、不公开的公务员考核将使公务员聘任制再次回到委任制。在试点工作中,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制定更为详细完整的考核方案。对聘任制公务员,要组织一个多元化、客观公正的考核小组,引入被服务对象、外部专家等共同参与考核。同时,坚持信息公开,公开考核结果。通过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实现聘任制公务员的绩效考核更加科学、更加公正、更加合理。

篇(6)

公务员是国家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具体来说就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压力增加,因而工作稳定且福利待遇较好的公务员成为大多数人的首选。但是,在公务员的选拔和聘用过程中,由于一些岗位对专业的限制不太严格,不仅对实际工作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也间接地造成了专业技术人才的流失。一、我国公务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职位分类方面。

职位分类作为人事管理的基本工作,是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前提,有利于实现公务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工作效率,从而建立高效的国家行政管理体制。一般国家公务员可以分为政务类和业务类两种,但是我国的公务员制度虽然在考任制和任期制方面有一定的进展,但是职位分类依然不明确。特别是在公务员队伍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与职级挂钩、不与待遇挂钩,严重影响了专业技术人才的发展。

(二)考录方面。

公务员考录坚持公平竞争原则,当前我国的公务员考录体系已经比较完整,但是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和问题。首先是公务员考录外部环境存在问题,任人唯亲现象严重;其次是公务员考试体系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考试内容和方法不够科学合理,考官队伍素质不高;此外,公务员考试制度保障体系也不完善,在考试监督系统、法律保障系统、以及技术支持系统等方面都存在问题。

(三)考核方面。

考核是公务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虽然我国现有的考核制度已经日趋规范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考核标准较为笼统,不利于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其次,忽略了平时考核,使得年度考核缺少客观依据;同时,对于考核的结果反馈不足,不能有效发挥激励的作用;此外,对于考评内容的管理导向与管理效用也不清晰。二、如何把公务员培养成为专业人才

(一)要从现实需求出发。

1、明确公务员培训的标准和目的,把能力建设作为核心,有层次地对公务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素质,培养他们的创新能力和行政执法能力,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

2、根据公务员需求进行培训。在不同的时期,社会发展状况的不同决定了政府管理内容的不同,进而对公务员提出不同的要求。当前,对公务员的培训工作不仅要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同时还要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然后把培训结果与任职、奖惩、晋升、以及工资福利等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他们的培训积极性。

3、按政府工作需要来确定培训内容。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要着重从三个方面对公务员进行培训,即计算机能力、写作能力、以及外语能力,致力于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二)创新培训方式。

篇(7)

(一)在组织实施上,充分发挥行政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公务员聘任制度建设

确定防城港市作为聘任制公务员的试点城市后,自治区、市都成立了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明确聘任制公务员的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聘任机关的编制使用情况及拟聘职位、聘任制公务员的名额及资格条件、工资福利待遇、聘期及聘任方法、聘任程序、组织领导、实施步骤、管理办法、纪律与监督等有关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各个聘任单位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步调一致,口径一致,形成整体合力,增强了试点工作的推动力。为帮助各部门熟练掌握聘任制公务员的有关知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还举办了一期聘任制公务员培训班,为推进试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在制度安排上,突出科学性和合理性,力求切合实际

为确保试点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在试点工作中,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组织了精干工作班子,拟订了《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防城港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暂行办法》、《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务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形成了试点工作“1+3”文件体系,即1个总体实施方案,3个具体的操作性政策文件。文件体系拟订后,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反复讨论修改完善。同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还组织了专家组对“1+3”文件体系进行了评审和论证,特别是在聘任岗位职位定位、聘任职位层次、绩效考核、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关键性问题上进行了详细论证,力求切合实际,方便操作,规范聘任,规范管理,为试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在招聘过程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现阳光聘任

目前,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已进入公开招聘程序。根据《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要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严把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五个关口。因此,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要求招聘过程全程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人大、政协等相关社会各届的监督,以保证各个招聘工作环节的透明度。

(四)在聘任管理上,坚持科学管理,确保聘任效益

针对聘任制公务员职位的特点,在聘任管理上,坚持做到科学管理、严格管理、动态管理。一是实行职位管理。防城港市聘任制公务员的职位全部为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聘任制公务员不实行职级制,聘任的公务员也不执行有关委任制公务员的任免规定,不设科、处、局等职级。二是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和聘任制公务员依据双方签订的聘任合同履行权利和义务,实行聘约动态化管理。三是实行协议工资制。聘任制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以在编在职相近职级委任制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和市场同类岗位、同类人员的薪酬水平为参考,根据具体聘任岗位由合同双方约定。四是实行岗位绩效考核。聘任制公务员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均以合同中确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要求为依据,按照所制定的岗位说明书,科学合理地量化考核指标。

(五)在资金支持上,坚持统筹安排,力求按需要安排资金

在确定防城港市作为聘任制公务员的试点城市后,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经费作为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的工作经费,其主要用于调查研究、制定政策及开展聘任公务员的前期工作等。同时,防城港市财政预算安排了聘任制公务员的聘用、薪酬、奖励、考核等经费,这些都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聘任制公务员试点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聘任制公务员与常任制公务员相比,在管理上有较大的区别。在实践探索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在改革中加以解决。主要有:

(一)薪酬问题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的是协议工资制,由岗位工资和奖励工资构成。在考虑聘任制公务员薪酬时,若聘任制公务员年工资总额过高于相近职级委任制公务员的年工资总额,容易引起同单位相近职级委任制公务员与聘任制公务员的攀比。同时,也不利于聘任制公务员在单位开展工作。但若聘任制公务员年工资总额仅相当于相近职级委任制公务员的年工资总额,或没有体现出一定的差别,特别是对于紧缺的专业较强的职位就会丧失了对人才的吸引力,也就达不到聘任制公务员的目的。所以,如何确定合理的聘任制公务员薪酬是关系到能否招聘到优秀人才和充分发挥聘任制公务员才能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考核问题

聘任制公务员的薪酬、奖惩、合同解除等都要求在严格考核评估的基础上进行操作。考核能否客观公正,首先要有可以量化的指标,其次要严格按照指标要求进行量化考核。如何进行量化考核,工资与考核如何挂钩,这是需要迫切研究、解决的问题。因此,每个单位要在岗位分析的基础上。制定“职位说明书”,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目标、职责范围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和量化,同时,在收集、分析、评价聘任制公务员在其工作岗位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时,要真正做到客观公正地考评聘任制公务员的工作业绩。所以,考评能否做到客观公正,是公务员聘任制能否顺利实行的关键。

(三)聘后管理问题

当前,聘任制公务员是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实行聘任,主要原因是现行制度安排下无法从常任制公务员中找到合适所需的人才。其目的是通过聘任制的方式和灵活的薪酬制度引进一些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所需要的高端专业人才,这就必需要打破现行的一些人才管理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框架。同时,这些聘任专业人才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目标的,是按照合同进行管理的,因此,如何充分地发挥其作用,在工作中赋予其多大的行政指挥权和行政处罚权,其在工作中是对行政首长负责还是对工作任务负责等,这些问题是聘任制公务员聘后管理中必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养老保险问题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以及现有的养老保险政策,对聘任制公务员养老保险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当前,国家没有建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还在试点之中,聘任制公务员一般聘期在1—5年不等,在聘任期间如何参加养老保险,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还是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规定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是由聘任单位缴纳还是由财政安排资金直接划拨到聘任人员账户?参加养老保险后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账户的资金在聘任期满后如何处理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试点中研究解决。因此,如何实现聘任制公务员聘任期满后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和养老保险基金转移,是推行聘任制公务员的一个难点问题。

(五)出路问题

篇(8)

国家是否能够选拔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公务员队伍,不仅影响着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建设,同时还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体制的发展,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作为公务员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首要环节,自然肩负着把好关的重要使命。目前,国家之间的竞争其实是人才的竞争,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把人才战略上升为国家重点战略。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只有拥有更多的人才,并且要合理地利用,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国家优势。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国家对人才资源进行合理地配置,为全社会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因此,研究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对人才资源进行规范化、科学化地配置有着很大的帮助。另外,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牵涉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整个社会的就业形势,同时政府机关公务员的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关系到政府机关能否有效的实施其管理职能,所以对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1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概况

1.1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内涵

我们要了解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内涵就要弄清楚,什么是公务员、什么是公务员制度、什么是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

首先,我国公务员指的是依照我国法律履行公职、被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并且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这类人员。公务员考试则是国家选拔和考核人才的重要手段和方法。公务员录用是国家机关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公务员的活动。公务员考试录用是指国家根据各级政府的职位需求,面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大众采取公开竞争考试的方式,先择真正的人才的活动。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就是用来规范公务员考试录用活动的一种准则。它主要包括了公务员录用的原则、标准、程序、资格、方式方法和组织管理等内容。录用的方法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这种考录方式还是能够体现一定的公平、公正性,还可以体现出入口考试、综合能力素质测试的特点。只有拥有科学的考试录用制度,才能更好的展现和维护考试录用的公平性。所以说没有考录制度的科学化就没有考录制度的公平。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只有通过了笔试的人员才有资格参加面试,通过层层选拔的方式选择人才。而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对应试人员进行严格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和能力素质综合考察是至关重要的。而在实践过程中得出的结论是,采用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考录方式进行选拔公务员是比较公平和科学的。这种综合性的测评方法能比较客观的反映一个人的综合素质,是一种比较可靠的选拔方式。而且这种强烈的竞争性选拔方式还可以激励这些应试人员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这样就使得他们以后可以胜任公务员的工作。还有就是这种将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考录方式,还可以弥补考试的不足,保证了公务员选拔的水准。

其次,公务员制度是指国家依据法律对公务员进行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有效化管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确立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再次,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是指国家相关单位依据各级政府的职位需求,并且按照一定法律程序,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选拔优秀的人才,这是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和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人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包含了考试录用组织、考试录用程序、考试录用基本原则等。

1.2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发展过程分析

在我国建设和发展的初期,我国制定了符合我国计划经济发展,与行政管理体制相吻合的公务员考录制度。在公务人员录用工作上主要采取以下三个途径:一是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国家统一分配;二是对部队转业干部的安置;三是对社会上的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吸收。这些选拔方式也达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干部人事考录制度逐渐暴露出了缺乏竞争、法律体制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都严重地阻碍了国家对优秀人才的选拔。因此,要尽快地采取必要的解决措施,而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就是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包括萌芽期、发展阶段、成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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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英国;公务员;薪酬管理

在英国,公务员又被称为“文官”,主要是指不参与党派之争的事务官。文官制度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是现在公务员制度的早期雏形。由此可知,英国也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国家。1688年建立君主立宪制后,政府内任用私人的不正之风迫使英国政府着手进行公务员制度的设计,通过19世纪初一系列文官制度的改革,终于在1968年的富尔顿报告中形成了最初的文官制度。此后一百多年,深受君主立宪制的影响,英国政府形成了具有本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一、薪酬体系

英国公务员的薪酬体系基本是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绩效工资与福利项目所构成,每部分约占总薪酬的百分比分别为70%、2%、2%、5%与21%。但是,根据公务员类别与级别的不同,又对应不同的变化。比如,英国公务员系统分工业系统公务员和非工业系统公务员两大类别,非工业系统公务员实行等级薪酬制度,即设定公务员的级别层次对应进行薪酬管理;而工业系统公务员部分实行等级薪酬制度,部分实行企业类型的薪酬管理模式。副司长以上级别的高级公务员拿的是“年薪”,而副司长以下级别的普通公务员只能享受“周薪”,实行周薪的公务员共分24个等级,除技术工人外,非技术工人的工资标准从0级至22级,1980年0级每周工资仅有54.5英镑,而22级也仅有75.95英镑。英国的高级公务员主要实行等级薪酬制度,在2002年以前所实行的为九级制薪酬体系,经过2002年4月英国政府的薪酬管理制度改革,将九级薪酬级别缩减为三级。在英国公务员薪酬水平评定中主要关注于公务员的工作量与行政绩效表现。英国现在实行的三级制薪酬体系就是根据高级职位评估程序(JESP)为每一级职位的工作量所评定出的分值来具体划分薪酬级别。如图1所示,分值在7-12、13-18、19-22分别为1-3三个薪酬级别,为体现灵活性,新的薪级制另外规定了一个可供选用的1A级,1A级的JESP分值是12-14,各部门或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使用1A级。除了公务员工作量的评定外,行政绩效也是衡量与决策薪酬的重要标准,与之挂钩的薪酬体系即每个薪酬层级中的“四个档次”与“五个限值”。四个档次分别为低档、高档、奖金档、高级奖金档;五个限值分别为下线、中位线、晋级目标限值、高绩效目标限值、补充绩效上线。

二、薪酬水平

从早期历史上来看,文官在英国享受很高的声誉,相对薪酬水平也较西方其他国家公务员薪酬水平高。英国公务员薪酬水平第一次大幅度调整是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由于经济环境与政策环境的变化,公务员的薪酬水平必须根据品行、级别以及社会地位来决定。1955年英国议会通过的皇家委员会的一份报告中提出:“文官制度的首要原则,是在与从事基本上类似工作的外部人员现时报酬数额相比较时,应当公平合理,并且应对其他工作条件上的差别加以考虑,这项原则在必要时应根据内部相互关系灵活地予以补充,但决不应根本改变”。这一决定迫使英国公务员薪酬水平急剧下降,尤其在70年代遭遇了通货膨胀的经济危机后,英国公务员薪酬水平远不及德、日、法、美。从现代来看,英国普通公务员与高级公务享受的薪酬待遇也有所区别。副司长以下级别的普通公务员跟同一行业的私人部门的薪酬水平大体相当,但副司长以上级别的高级公务员的薪酬就照同一级别、同一行业的私人部门的薪酬水平差很多。自2002年英国公务员薪酬管理制度改革以后,高级公务员的薪酬水平得到提高,相比同一级别、同一行业的私人部门的薪酬水平几乎持平,甚至有所超越。根据最新的2014年数据,在伦敦市内工作的行政助理级公务员年薪一般为1.85万至2万英镑,在其他地区工作的行政助理级公务员薪酬一般在1.55万至1.65万英镑之间。一等高级公务员(SCS1)年薪为6万至12万英镑,二等高级公务员(SCS2)为8.5万至16.5英镑,三等(SCS3)则为10.5万至21万英镑。

三、薪酬管理制度

英国的公务员制度建立时间最长,历史上有关公务员薪酬管理的改革实践也非常丰富,发展至今,英国公务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已经囊括了很多具有本国特点的薪酬管理机制,正是这些机制才使得英国公务员薪酬管理模式经历了百年发展不断趋于完善。

1.薪酬决策协商机制。

通常来说,公务员的薪酬标准一般是由政府主导按照相关同级私人行业的标准与具体政策环境来决定。但是,英国奉行的是薪酬决策协商机制,即英国公务员的薪酬决策采取的是集体谈判的决策方式,一般是由人事与管理局统一管理的政府部门公务员的工资决策,首先由财政部与全国惠德利委员会依据各种调查材料,协商一定的原则,再与公务员工会进行谈判;各部门自己管理的公务员由各部门依照上述原则,分别与本部门的公务员工会进行工资谈判。薪酬决策协商机制是英国公务员薪酬管理模式的显著特点,这一机制为公务员群体与政府主脑提供了平等的谈话通道,激励公务员系统内部的积极性,促进政府行政绩效的提高。但反之,薪酬决策协商机制也会导致薪酬决策进程缓慢,影响政府决策的速度和质量,这也是英国政府薪酬管理的弱势之一。

2.统一管理模式。

从英国公务员薪酬管理模式上来看,英国政府秉承着“统一管理、适当调整”的模式。英国的公务员薪酬管理由国家人力资源管理部进行统一管理,但公务员的薪酬标准与薪酬制度等决策又采取集体谈判的方式。中央政府任命、独立运作的高级公务人员薪酬审查委员会(SSRB)定期审查、评估高级公务员、高级军官、高级警官、高级法官等高薪公务人员薪酬标准,综合考虑吸纳人才的需求、政府财政状况、各部门工作表现、人才市场区域性差异等因素,提出建议供政府参考,但其建议不具强制性的约束力,中央政府对于高级公务员薪酬标准具有最终决定权。“适当调整”主要指的是英国中央政府下放给各个部门对下属公务人员薪酬标准适当调整的权力,要求各部门在不突破中央政府公务员薪酬预算上线的基础上,根据部门内部公务员数量、工作量、行政绩效等因素进行薪酬标准的调整。但前提是需要经过工会等各部门参与的集体谈判过程才可以生效。所以,这种收放自如的薪酬管理手段巩固了英国公务员系统的稳定与发展,既能解决“管得太紧”,也能防止“一放就乱”的现象。

3.薪酬水平调整机制。

三级制薪酬体系中,“四个档次”与“五个限值”的级别划分,为英国薪酬水平调整机制构建了便利的基础。以公务员每年年初的薪酬收入为技术,根据当年的平均薪酬水平增长幅度和档次划分来进行薪酬水平调整,是一种经过精密设计的科学的薪酬水平调整机制。现以某高级公务员某级高档薪酬为例,说明薪酬增加的计算方法:如果该高级公务员2002年被评为高绩效等级,其薪酬增长率为8%,设该公务员2002年的初始薪酬为S(S为高档,PTR为2003年的晋级目标限值),收入I为S*108%。如果I>PTR,则2002年最终收入为合并收入,即由I和一定比例的附加福利组成,I同时又成为2003年的初始薪酬,该高级公务员2003年的薪酬档次升为奖金档,而不是停留在高档。科学的薪酬水平调整机制为英国政府公务员提供更好的加薪与升职的空间,促进政府薪酬管理的改革与创新。

四、英国公务员薪酬管理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由于特定国情及不同的历史发展背景,政府公共部门相对就业率还不及发达国家的一半水平,发达国家中政府引导的地位远低于发展中国家,现象却更多地发生在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倾斜与高薪养廉可能是亚洲危机中经济快速增长与政府能力弱化可以并行存在的重要原因。英国与我国国情的不同是影响公务员薪酬管理模式不同的主要因素,但英国的公务员薪酬管理模式不乏成功的典范,其发展历程确实值得我国借鉴,总结学习其经验更能为我国在公务员薪酬管理决策中提供宝贵的事实依据。

作者:张小鑫 王晓晴 单位:大连财经学院

参考文献

[1]施雪华,王蔚.欧洲国家公务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概观[J].学习月刊,2005(1).

[2]胡卫.英国高级公务员薪酬管理制度改革的最新进展[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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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务员来说,面对的工作错综复杂,必须要有明确的目标、要统筹兼顾、协调各方、要合理安排各种资源、协调各方关系,才能把工作做好。

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类题目也是考生最容易掌握的,因此必须引起广大考生足够的重视。

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主要测试以下内容:

1.依据工作目标,预见未来的要求、机会和不利因素,并做出计划。

2.计划切实可行,具有操作性。

3.按计划执行的能力,执行过程中的变通能力。

4.组织实施的严密性、条理性,有条不紊,主次分明。

5.合理调配、安置人、财、物等有关资源,做到人尽其才、物为其用,财尽其力。

6.善于总结提高,把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更好地开展工作。

在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测试的各种能力中,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虽然出题点是最多的,但却是试题类型较为单一,最容易按照套路来回答的,考查这类能力的题目一般都是给你一个活动,让你进行角色扮演,进行计划组织和协调。其答题套路基本上可按三个阶段进行:

一、计划、筹备阶段:主要是明确工作意义、目的,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主题、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对象、人员配备、所需物资、费用预算、程序安排、参与人员、特殊情况预案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根据计划实施,检查实施过程,把握四个及时:及时沟通各方情况进行协调、及时把握进展情况与领导沟通、及时发现并纠正计划与实际不符的地方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另外,做好监督、服务、宣传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做好善后工作,把握四个及时:及时清理使用后的物品并归位、及时安排工作人员的去向、及时处理经费开支、及时对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并找出成功和失败之处。最好写成书面报告向领导汇报。

例题:2014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真题

如果你是教育部的官员,做个大学生就业状况的调查。

【答题要点】

针对这个调查,我准备按以下步骤开展工作:

首先,我要进一步明确调查目的,根据调查目的制定调查计划。包括调查的内容、调查的范围、调查对象涉及的行业、调查的形式、调查人员的组成、调查所需要的资金等,以确保结果具备较高的代表性和可信度。

其次,进行调查的准备。根据制定的调查计划,组织并培训调查人员,与财政部门联系,落实所需资金,与地方教育部门、高校等单位作好协调沟通工作,制作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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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依法考核、科学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

(二)坚持注重实绩、全面客观的原则。依据公务员岗位职责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完成工作的实绩和效果作为考核评价的主要标准,对公务员“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三)坚持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以公务员直接领导考核评价为主,积极引入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评议,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平时考核的基础作用,强化定期考核的激励作用,形成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考核机制。

(五)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的定量与定性考核,实现考核的多维度、宽视野,提高考核的科学性。

二、考核范围

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及其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比照执行)。

三、考核组织实施与管理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由本部门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委员会由部门领导和群众代表若干人组成,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工作。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或考核实施办法;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综合管理;协调和处理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综合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受理对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督促有关工作人员将考核材料存入考核对象本人档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政府公务员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核备案各部门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定期不定期对各部门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并按照考核标准检查验收年终考核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效果核准奖励标准和年终考核奖金。

四、考核内容、指标及权重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突出岗位职责,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强化全面考核。

(一)考核内容、指标

1.考核年度岗位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完成年度岗位绩效指标所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限;

2.考核工作效率和效果。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完成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应达到的效率、效益和效果;

3.考核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综合素质评价要素主要包括: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创新意识、执行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敬业精神评价要素主要包括: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团结协作、出勤情况等方面;

4.考核思想品德和廉洁自律。思想品德评价要素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品质、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社会公德等方面;廉洁自律评价要素主要包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行政行为、行政成本等方面;

5.领导交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效率、效果。

(二)考核指标分值、权重

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构成,总分为100分。

1.平时考核。平时考核分为每月(季度)或上(下)半年考核。平时考核占年度考核总分中的70分。其中,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占30分;工作效率和效果占20分;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占10分;思想品德占10分;廉洁自律作为限定年终考核等次指标,不占平时考核分值。

完成领导交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临时性工作任务,属于突发事件性质的工作,每增加一项加1分,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属于一般性质的工作,减半赋分。

2.年终考核。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占年度岗位绩效总分中的30分。其中,对窗口岗位工作的公务员,内部民主测评占10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评议占20分。

五、考核的方法与程序

(一)制定考核指标,形成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年初,各部门根据职能和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工作部署,在确定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内设机构职能和公务员岗位职责,将年度工作任务逐项分解量化到各科(处)室及每一名公务员,由内设机构领导和主任科员(含主任科员)以下职务公务员本人填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直接领导按照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的内容、指标和权重进行审核,报主管领导或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审批后,送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公务员平时和年度考核的依据,形成按时间节点,分阶段、分层次、分类别的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平时考核。每月(季度)或每半年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采取被考核人进行工作总结、完成工作任务写实,专项工作检查、日常考勤等方式,由直接领导对所负责管理公务员的岗位绩效考核指标落实情况、工作效率和效果、综合素质和敬业精神、思想品德、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岗位职责以外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按照A(很好)、B(好)、C(较好)、D(一般)、E(较差)五个等次,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等次意见;根据需要可进行民主评议。平时考核、民主评议结果中的A、B、C、D、E等次,分别对应95%、85%、75%、65%和45%的权重,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务员直接领导的平时考核评价意见进行汇总,折算成分值后,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确定平时考核评价等次,可参考以下标准:

1.确定为A等次应具备:思想品德很好;承担的工作任务繁重,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很好;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和执行能力很强;服从领导,勤勉敬业;工作实绩突出,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确定为B等次应具备:思想品德好;承担的工作任务重,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好;业务熟练,工作能力和执行能力强;服从领导,勤奋敬业;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公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3.确定为C等次应具备:思想品德好;承担的工作任务较重,完成工作质量和效果较好;熟悉业务,工作能力和执行能力较强;服从领导,履职尽责;有一定的工作业绩,公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

4.具备其中一条确定为D等次:思想品德一般;工作避重就轻,主动性差;完成工作的质量不高、效果一般;因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出现不应有的延误;业务水平较低,履职能力弱;虽然服从领导,但工作得过且过,执行能力差;工作业绩一般,公众满意度79%至70%。

5.具备其中一条确定为E等次:思想品德较差;贻误工作或不能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有明显失误、失职或造成重大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作风散漫,经常不请假离岗,晚来早走;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被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举报经查证属实;不依法执行公务或行政不作为;公众满意度低于70%。

(三)年终考核。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由部门人事(干部)科(处)或党委(办)组织进行。

1.个人总结。公务员本人进行工作总结,填写《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如实向直接领导提供有关工作实绩和效果等方面的基础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2.民主评议。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在一定范围内组织部门公务员或部门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按照A、B、C、D、E五个等次对公务员的满意度进行评议,A等次不超过15%、B等次不超过40%的比例,给出评价意见。

3.加分减分。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根据所掌握公务员的有关情况,将加分或减分分值按规定直接计入年度考核总分中。

(1)加分。在完成部门和委、政府,以及上级业务主管机关部署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特别是“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时,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取得一流业绩,做出突出贡献,其经验做法得到委、政府及上级机关的推介或受到省部级表彰的公务员,应视具体情况给予1-3分的加分。

(2)减分。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公共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降低考核等次;对无故不按时上报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年度工作总结的,视情况给予1-5分的减分。

4.汇总结果。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民主评议结果,按照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指标权重进行汇总,并与加分或减分分值累加,形成公务员年度考核得分,按得分分值由高到低排序并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年度考核得分90分以上,具备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条件;年度考核得分89分至70分,具备确定为称职等次的条件;年度考核得分69分至60分,具备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条件;年度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5.提出等次建议。根据平时考核、民主评议情况和年度个人总结,由公务员的直接领导写出评语,填入《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根据本部门年度政府绩效评估结果,依据年度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按照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公务员总数的15%-20%,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6.确定等次。部门领导班子根据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提出的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等次建议,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无故不按规定参加学习培训;学习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达到给予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7.组织公示。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5—7个工作日的公示。

8.结果反馈。由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将确定的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等次意见及考核得分分值填入《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分别送达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公务员本人如对年度考核等次(考核得分分值)或直接领导评价意见不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提出申诉。

(四)考核结果备案。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要求将年度考核结果及时录入公务员考核管理信息库,并于翌年3月底前,将本部门公务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及相关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同时进行电子网络备案确认。

六、考核工作达到的标准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与部门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要达到以下标准:

(一)建立分类考核制度。要有明确的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方案要对不同岗位作出科学的分析,明确岗位性质、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考核重点,并有针对性地设置不同岗位的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要突出实际工作内容,讲求科学性。

(二)落实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方法。按照相关规定和符合科学、实际的要求,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分解为若干不同的要素,通过具体的指标予以表示,并为每个指标确定一个适当的分值。同时,对每个岗位拟要完成的工作任务用“数字”、“时间”、“行为”表示,或用“数字”、“时间”、“行为”联合表示,以确保考核工作有的放矢。健全考核系统,建立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委员会(领导小组),加强培训、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有效地限制人为干扰,保证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三)健全考核工作的监督机制。要探索建立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监督网络,明确职责、权限以及监督行为范围、方式和程序;要明确监督内容,主要包括:各部门考核方案、考核程序是否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考核结果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工作纪实是否真实;要明确监督形式,对考核工作可采取随机抽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公布申诉电话,落实责任追究制。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兑现和使用。

(一)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岗位、工资,确定年度考核奖金和公务员辞退的依据。

1.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

(1)累计两年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2)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3)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且具备任上一级领导职务条件的,可提前一年参加科长级领导职务竞聘;

(4)科级以下(含副科长级)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可提前一年晋升非领导职务;

(5)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2.公务员的年度岗位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调整其工作岗位;

(4)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3.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2)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3)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进行告诫谈话,并予以辞退。

(二)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做为行政奖励和培训的条件。

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按年度考核总人数15%-20%确定优秀等次,当年给予嘉奖,颁发奖励证书和800元奖金;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按年度参加考核总人数的35%比例发放500元奖金;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颁发奖励证书和1500元奖金;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优先作为行政奖励对象进行推荐,并可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休假疗养等活动。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由本部门对其进行离岗集中培训。

八、考核奖励人员比例分配与奖金发放

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一般按照本部门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权衡,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35%以内,并按核准的比例发放奖金。

(一)比例分配

1.受到国家和省部级表彰,或其工作经验在全国、省内介绍推广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20%;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35%以内。

2.受到委、政府表彰或其经验在全介绍推广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18%;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30%以内。

3.年度考核工作达标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15%;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25%以内。

4.年度考核工作未达标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12%;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20%以内。

5.公务员当年做出重大突出贡献,受到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的,可在限额之外,直接评定为优秀公务员。

6.公务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奖励比例的分配,要适当考虑民族比例。

7.违反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国家和省限制性规定的,政行风、软环境建设达不到要求的,触犯《影响和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发生其他社会负面影响较大行为的部门,优秀公务员等次比例确定为10%;对考核分值超过90分的,公务员奖励比例控制在17%以内。

(二)奖金的发放

严格规范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的管理,将政府工作部门公务员岗位考核奖励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进行归口管理,于每年12月底前将此项资金一次性拨付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户,由各部门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奖励的人员比例要求,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照考核工作须达到的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后,予以核准,并按标准发放。

九、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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