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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科普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9-06 17: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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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科普工作计划

篇(1)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简称科普),是指用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宣传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他组织和公民从事科普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科普工作是公益事业,是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教兴省的一项战略任务。

科普工作的对象是全体公民,重点是青少年、农民和工人。

第五条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科学态度,反对迷信和反科学、伪科学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传播不健康、不文明的行为方式、进行其他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不得将违背科学原则和科学精神的主张和观点,作为科普知识传播和推广。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科普工作的领导,将科普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科普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考核内容。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参加的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八条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协调本地区的科普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科普工作总体规划;

(二)研究确定科普事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审议科普工作年度工作要点;

(四)促进各部门及全社会支持并参与科普工作;

(五)协调本地区和部门间的科普工作;

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

第九条县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是科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实行政策引导,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科普工作计划,并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的科普工作。

第十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发挥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的作用,参与制定本地区科普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充分利用并发挥其科普网络和组织优势,加强对所属团体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科普工作的组织管理与业务指导,鼓励并支持科技人员进行科普研究和科普创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社会性的科普工作。

第三章青少年、农民和工人科普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发挥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科普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将科普教育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并安排一定的教学时数,在校本教材和乡土教材中适当增加科普内容。

第十二条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制定科普教育活动方案,组织学生参加科普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大赛、具有科普内容的夏令营、冬令营和小发明、小创造等活动。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学生参观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

具备开放条件的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应当定期向青少年免费开放。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科普辅导教师,提供科普读物,保证必要的讲座时间,并定期组织培训。

第十五条科技、教育、新闻出版等有关部门和科学技术协会应当有针对性地向青少年推荐科普课外读物,组织有关专家编写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普课外读物,并向青少年优惠提供。

图书、电子、音像出版部门应当将青少年科普读物纳入出版计划,保证每年制作和出版一定数量的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科普图书、电子和音像制品。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农村实际情况,制定并组织实施农村科普工作计划

社会各界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并支持农村科普工作。

第十七条每年的农历正月十六为农民科技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农民科技节期间,组织开展农民科技竞赛、举办农业科技讲座等活动。

第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乡(镇)科普组织的作用,根据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科学生产、文明生活,开展科普活动。

乡(镇)、村文化站(室)、广播站应当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应当利用自身优势,为农民提供科技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指导等服务。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及科学技术协会应当组织农业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他涉农单位,开展面向农民的农业科技培训,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服务,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进城务工农民的技能培训。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及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定期组织乡(镇)农业技术干部培训,扶持并发挥重点科技示范户、种养殖大户等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科技、卫生和农业等有关部门每年应当开展以文化、科技、卫生和农业等为主要内容的下乡活动,并落实经费,制定奖励、考评等相关制度。

文化、科技和农业等有关部门应当每年根据农民需要,组织捐赠科普图书,放映科技电影,演出文艺节目,举办农村实用技术讲座、咨询、培训等活动,并协助建设农村文化、科普图书室。

医疗卫生单位应当每年组织医务人员向农民开展医疗保健咨询等服务,宣传疾病防治、优生优育、健康保健等知识。

第二十二条科学技术协会应当协助政府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科普之冬活动,并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科普大集和科普村镇建设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工会和产业工会组织应当组织职工开展以提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重点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第二十四条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利用现有的文化宫(馆)、职工干部培训学院(校)、技术交流馆等场所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技能培训、技术推广等科普活动。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结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广应用,组织职工技能培训,普及与生产经营、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有关的科学技术知识,提高生产技能。

第二十六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创办行业博物馆、科技馆,建立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第四章社会责任

第二十七条普及科学技术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社会各界应当参与和支持,提倡公民参加科普活动。

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科普事业。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事行政部门应当将科普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各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培训对象的需要,开设现代科技基础知识课程或者举办科技知识专题讲座。

第二十九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参加一次以上的现代科技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科普学习讲座。

第三十条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社会团体应当根据科普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结合职工、青少年和妇女的特点开展科普活动。

第三十一条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综合性互联网站应当开办固定科普宣传栏目,制作科普节目,在科技活动周和重大科普活动期间应当免费播放科普公益性广告。

综合类和自然科学类报纸、期刊应当开设科普专栏、专版,宣传科普知识。

影视生产、发行和放映单位应当制作、发行、放映科普影视作品。

第三十二条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当组织科技工作者和教师、学生开展科普活动。

具备开放条件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向公众开放具有科普功能的陈列室、生产车间、实验基地、实验室和其他场地、设施。

第三十三条省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和重大产业化项目,项目承担单位或者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开展相关科普宣传。

鼓励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人提交相关的科普成果。

具备开放条件的省重大建设和技改项目完成后,应当提供向公众开放、通俗易懂的科普宣传模型和展示等。

第三十四条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气象站、公园、医院、商场、车站、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结合自身的业务和特点,面向公众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传。

第三十五条大型洽谈会、博览会、重大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的承办单位,应当利用场馆和设施设置相关的科普宣传内容。

第三十六条居民委员会应当利用所在地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资源,定期向居民开办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婚育知识、公共安全、节约等贴近百姓生活的科普讲座,并设置固定科普画廊、科普宣传板,开展创建科普文明社区活动。

第三十七条鼓励大学生、专家、学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各种科普志愿活动。

第三十八条每年五月的第三周为全省科技活动周。社会各界应当根据全省科技活动周的主题开展科普活动。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三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逐步增加对科普经费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安排一定的科普经费。

提倡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开展科普活动。

科普经费和社会组织、个人资助科普事业的财产,必须用于科普事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截留、挪用。

第四十条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及有条件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并加强对现有科普场馆、设施的利用、维修和改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利用现有的科技、教育、文化等设施和场所,做好科普工作。

第四十一条利用政府投资建设或者享受政策优惠的博物馆、科技馆、青年宫、少年宫(中心)、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馆不得擅自改作他用。对青少年、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应当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科技活动周期间及重大科普宣传日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经费困难的,同级财政应当予以补贴,使其正常运行。

第四十二条鼓励和支持省外、境外博物馆、科技馆到我省布展、巡展;向青少年、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残疾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第四十三条获得县级以上科普奖项或者具有科普创作成果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普组织和科普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普组织,提高科普工作者待遇,改善科普工作者条件,依法维护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自主开展科普活动,依法兴办科普事业。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应当对在科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履行法定职责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四十七条以科普为名传播不健康、不文明的行为方式、进行其他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克扣、截留、挪用科普财政经费或者贪污、挪用捐赠款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擅自将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所改为他用妨碍开展科普活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篇(2)

第二条市科普基地是指面向公众,主要从事科普活动、科学和技术知识传播、科普创作、科普培训、展品研发等工作的机构或组织。它是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的有效平台,对全市科普工作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第三条市科技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科普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我市市级科普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科普基地的申报

第四条下列四类场所可申报市级科普基地:

(一)场馆类,是指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场馆。包括各类科技、文化、教育场馆。

(二)非场馆类,是指依托各类社会机构的特色资源建立的科普基地。

1、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等社会公共场地。包括各类自然、历史文化景区;各类动物、植物观赏园区。

2、将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的场地、设施。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工业、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等。

3、以各类科技教育培训机构为依托,面向青少年,开展科技教育培训活动的科普场所。包括各类大中小学、青少年科技中心等。

(三)传播媒体类,是指具有全市覆盖能力,以电子媒介、印刷媒介等为载体,专门进行科普宣传的机构。包括各类传播媒体、出版机构。

(四)研发创作类,是指专门从事科普产品(展品、教具)研发设计、科普作品创作、科普创意策划的组织或机构。包括创意类企业等。

第五条申报市级科普基地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先进的科普展示水平、科学技术知识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展品研发能力,并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二)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制定了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和科普工作规划,拥有稳定的科普工作队伍。

(三)具备相应的开展科普工作的资源、设施、场所、经费等条件。

(四)具备参与开展重大科普活动的能力,每年至少组织或参与两次以上有一定影响的科普活动。

第六条申报单位根据不同类别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场馆类

1、场馆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展厅面积占场馆建筑面积50%以上,配备专职讲解或指导人员。

2、科技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0天,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时间每年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科技活动周期间,对公众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

(二)非场馆类

1、有专设科普展区,展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或具备专有科普传播方式。

2、动物园、植物园等具备常年开放条件的机构,每年向公众开放的天数不少于200天,其他将科技资源定期或不定期向公众开放的机构,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天,以上机构应公布开放的具体日期和活动内容。

3、教育培训机构应经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开展科普培训的专兼职师资力量及教材,有计划地开展科普培训。

(三)传播媒体类

1、具有政府部门批准的传媒资质。

2、拥有专门从事科普内容策划、制作、编辑等业务人员。

3、具有一定数量的广播、电视等科普节目或科普出版物。

(四)研发创作类

1、有明确的科普产品研发创作方向和年度工作计划,具备固定的场所、仪器设备及其他必需的研发创作条件。

2、有专职研发创作人员和必要的研发创作经费投入。

第三章科普基地的认定

第七条市级科普基地的组织认定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实施。市直各部门负责直属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推荐申报工作,中央和省在邢单位可直接申报。

第八条市科技局牵头组织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有关单位,组成我市市级科普基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评审方式为评议和现场考察。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没有异议的予以确认。

第九条被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报请市政府授予“市科普基地”称号,并颁发牌匾和证书。

第十条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市市级科普基地认定申请表》;

(二)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三)场地设施、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

(四)人员资质、学历等证明。

(五)近两年开展各类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情况总结。

(六)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和科普工作年度计划。

第四章科普基地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所辖市级科普基地建设的业务指导,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积极引导其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第十二条科普基地要注重更新科普设施,丰富科普活动内容和工作手段,充分发挥科普功能。每年向市科普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科普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市科技局)。

第十三条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市级科普基地,可依照《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市级科普基地建设采取隶属单位自建为主的方式,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达标认定、不合格淘汰”的动态管理模式。市科技局牵头每两年对市科普基地的运行情况和科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对不合格的取消市级科普基地资格。

第十五条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市科技局将优先给予科普专项经费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科普基地。

第十六条市级科普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市科普基地”称号,并收回证书和牌匾,该单位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有宣传、封建迷信以及反科学、伪科学活动的;

(三)有损害公众利益行为,经指出仍不整改的;

(四)已不具备科普基地基本条件的;

篇(3)

组织开展安徽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征集科学幻想绘画作品31件,有6件作品荣获一、二、三等奖。并推荐6件作品参加安徽省青少年科技创新科学幻想绘画作品大赛。

9月29日晚,__市__区科协与江淮汽车集团联合在区政务新区广场成功举办了“科幻汽车电影__首映式”活动,120辆瑞风自驾车及数千名当地群众一道享受了科技带来的视觉盛宴。

二、20__年4月28日,区科协会同区直30多家单位在中通广场成功举行《纲要》启动仪式。这次活动以“仪式启动”、“节能环保宣传活动”为主题,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助群众达1万人次,在全市率先举行,而且活动有创新,同时,还在全市率先在本区20家单位开展了__区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进机关活动。

三、“送科技三下乡”活动:会同宣传部等单位于1月31日在永丰乡开展了“送科技、送文化、送卫生三下乡”活动;

“科技活动周”活动:5月18—22日、7月1日建党86周年期间组织区科技局、区农委、区民革等单位和组织到谭家桥、三口镇、甘棠镇开展了“科技活动周”科技知识讲座等活动。

“全国科普日”活动:9月10日举办了__区首届“科普杯”门球友谊赛,活动的举办不仅丰富我区老年人业余生活;9月15日区科协组织农委、科技局、民革等单位和组织到汤口镇的冈村村进行了“全国科普日”活动受益群众达20__人,并开展了科普图书室挂牌和捐赠图书活动;9月16日为__一中举行了青少年科学教育示范学校授牌仪式,并捐赠了一台天文望远镜;9月17日举行了“__区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揭牌仪式。

“科普四进工程”活动:一是结合我国“登月计划”,在全区中小学生中开展天文科普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培养中小学生兴趣和综合素质;二是结合建党86周年举办了“基层党员科技培训”讲座;三是结合省科协常委联系点契机,大力开展企业科协组建工作;四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全面推进农村“三个一”工程。五是4月10日区科协为芙蓉社区进行“科普示范社区”授牌,并捐赠图书近20__元。

四、2月—9月先后为__一中、__二中科普示范学校,汤口镇的冈村村、甘棠镇的庄里村科普示范村,芙蓉科普示范社区进行了授牌活动。

五、一是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协所属学(协)会工作,充分发挥学(协)会工作作用,提高学(协)会工作管理水平,11月13日—16日对区林学会、区茶叶协会、乌石吊瓜协会、焦村灵芝协会等四家科协所属学(协)会工作调研活动,为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学(协)会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组织召开了区科协三届四次全委会,区委组织部部长陈立青到会指导。三是12月12日召开了__区乡镇(街道)科协主席工作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座谈会。

六、进一步完善了科普网络建设工作,调整充实了科普网站内容。筹建了__区海安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协会工作,为加快推进自主创新能力奠定基础。

七、根据我区科普旅游景点实施分类工作计划,三年内完成4个科普旅游景点分类工作,20__年完成任务2个即飞龙瀑景点、芙蓉谷景点的分类工作,飞龙瀑景点并完成了挂牌工作。

八、4月28日,区科协开展了以“节能环保、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为主题宣传活动,有19家节能环保企业和20家区直单位参加了这次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活动受助群众达1万人次,并在全市率先举行。

九、继续做好了推荐全国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惠农项目申报工作。

篇(4)

㈠省新闻出版部门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每年讲的《综合类科技报纸名单》,对符合条件的综合科技类报纸办理认定手续,财政部驻*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办理增值税先征后返审核退付,并将有关综合科技类报纸的增值税退付申请批复抄送省科技行政部门备案。

㈡省新闻出版部门对符合《通知》规定范围的科技音像制品办理认定手续,财政部驻*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办理增值税审核退付手续,并将有关科技音像制品的增值税退付申请批复抄送省科技行政部门备案。

㈢综合类科技报纸和科技音像制品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年限截止至2005年底前。

二、科普基地的认定

㈠申请享受科普税收优惠政策资格的科普基地,必须符合《办法》第二条第2点所规定的条件。

㈡符合申请认定为科普基地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等单位,须经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行政部门审批。

㈢申请单位须提供以下材料:

⒈填写《*省享受科普税收优惠政策科普基地申报表》(一式十份,电子文档软盘一份),该表格可在省科技厅网页上下载。

⒉申请单位基本情况材料(一式十份,电子文档软盘一份)。

⒊证明符合认定条件的有关材料(一式一份):

⑴开展科普活动,有稳定的科普活动投入的书面证明;

⑵科普设施、器材和场所的书面证明;

⑶开展科普活动时间的书面证明;

⑷内部常设科普机构、专职科普工作人员的书面证明;

⑸科普工作规划和年度科普工作计划的书面证明。

㈣申报和认定程序:

⒈申请单位将所需材料报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公章后,把申请书、证明材料等报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初审。

⒉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应当在自受理科普基地认定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决定。不予认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经审核同意后,统一报省科技行政部门审批。

⒊省科技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决定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单位情况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认定的决定。

⒋省科技行政部门应当在批准后1个月内,向省财政部门、省国家税务部门、省地方税务部门、财政部驻*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科学技术部备案。取得享受税收优惠资格的科普基地,需进口科普影视作品的,应按海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备案。

⒌经认定的科普基地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省科技行政部门对科普基地认定的批准文件、其他证明文件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讲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㈤省科技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省国家税务部门、省地方税务部门、海关总署*分署对经认定的科普基地每年进行一次年检。不合格者,取消其享受科普税收优惠政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财政部驻*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科学技术部备案。

三、党政部门开展科普活动的认定

县及县级以上(含县级市、区等)的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科协、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开展科普活动需申请享受《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的,必须符合《办法》第二条的要求,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㈠符合举办科普活动规定的地方党政部门等单位,应当在活动举办1个月前,向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讲认定申请,并提交科普活动批件、科普活动方案等相关文件。

㈡接受申请后,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负责活动的现场监督和过程管理。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主办单位应当将科普活动总结报告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资料报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审核。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并上报省科技行政部门。

㈢省科技行政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并在批准后1个月内向省财政部门、省国家税务部门、省地方税务部门、财政部驻*省财政专员办事处和国家科学技术部备案。

㈣对经认定的科普活动申请免征门票收入营业税时,主办单位须持科普活动认定批准文件、其他证明文件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讲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科普基地捐赠扣除的办理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对科普基地的捐赠,必须符合《通知》第四条规定,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0%以内的部分讲申请扣除的,须提供如下材料:

㈠科普基地认定批准文件;

㈡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出具的捐赠资金票据和资金用途的书面证明;

㈢接受捐赠的科普基地开具的收款证明;

㈣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科普基地进口自用科普影视作品的办理

㈠经认定的科普基地进口的科普影视作品拷贝、工作带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必须符合《办法》第四条的要求。其办理程序是:

⒈经认定的科普基地讲申请,附带进口影视作品的合同、协议(含中文译本)和科普基地认定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报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地级以上市科技行政部门应在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决定。

⒉省科技行政部门、省新闻出版部门自收到初审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

⒊省科技行政部门应当在批准后1个月内向财政部驻*省财政专员办事处、科学技术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取得享受税收优惠资格的科普基地,需进口科普影视作品的,应按海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备案。

篇(5)

一群小脸被阳光晒得黑红的孩子,正围着几个精巧的模型盯着看,不时小心翼翼地伸手,碰碰这,掰掰那。这里面既有“天宫一号”和“神舟飞船”,也有金光闪闪的“嫦娥一号”月球探测器,甚至还有几台各色涂装的导弹发射车。

“那是地球仪吗?”头发乱蓬蓬的杨洪涛抬起亮晶晶的黑眼睛,怯生生地向担任讲解员的大哥哥问道。他今年14岁,但个头明显要比大城市的同龄孩子矮一些。“不,那是月球仪,你仔细看,那上面有很多用科学家的名字命名的环形山。这是哥白尼,这是祖冲之。”小洪涛腼腆地笑了,转头钻进了孩子堆里,引起更多童真的笑声。

这里是昆明市东川区一个被光秃秃的红色群山环抱的村庄。这个地区年日照量居全国第二,但慷慨的阳光并没有给祖祖辈辈在这片土地上耕作的人们带来更多的福祉。这里地处偏远,土地贫瘠,地质灾害频发,开车去东川城区要跑两小时盘山路。差不多每两户就有一户贫困的现实就像漫山遍野的剑麻一样,随处可见。

当从航天科工集团党委工作部部长单丽英的手中接过慰问金时,在杉木小学上三年级的王美兰,竟小声抽泣起来。挤在低矮房门口的一群大人里,也有人悄悄擦了擦眼睛。

“好好学习,长大了让家里生活更好一点。”单部长握着王美兰的小手鼓励她。王美兰的母亲身体残疾,几乎失去了劳动能力,父亲在很远的铜矿上打零工,收入微薄。她家是一间小土坯房,屋子里黑得几乎什么都看不见,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类似的人家,单丽英带领的扶贫工作组共走访了六户。他们给孩子们送来了慰问金,送来了新校服、新文具、新桌椅,还有即将开始建设的三层楼的新校舍。等到今年8月建成后,这两百多孩子就将彻底告别夏天漏雨冬天漏风的临时活动板房校舍,开始新的学习生活。

航天人的扶贫梦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位于昆明市最北端,是个山多田少的穷区。经过上千年的伐薪炼铜,东川森林植被稀少,干旱、洪涝、冰雹、凝冻、低温冷害、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由于自然生态环境恶劣、产业结构单一、基础设施滞后等原因的影响,截至2011年底,东川区有贫困人口近12万人,超过全区人口的1/3。由于贫困面大,东川区自身又十分缺乏教育资金、技术和人才,据2010年人口普查统计数据显示,东川区6岁以上学龄人口中,初中文化程度人口数的比例为29%,高中文化程度人口数的比例为8%。全区具备科学素质人口比例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是制约该区脱贫的重要因素。

按照国家扶贫办的要求,根据航天科工集团公司2011年~2020年扶贫工作计划的部署,三院从2011年起,对口帮扶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为落实中央和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对充分发挥航天企业优势,重点从科技、教育、文化和医疗等方面,为定点扶贫地区提供更多支持的相关要求,充分借鉴2010年5月,集团公司团委组织赴青海湟中县开展“关爱外出务工农民工子女”的活动经验,经与东川区政府、区团委和相关部门的深入沟通,结合东川区在基础教育和科学文化普及方面的急迫需求,三院团委决定开展“航天文化进东川”志愿活动。

作为三院在东川区扶贫的重点工程之一,航天杉木小学是集团公司在教育扶贫方面的帮扶重点,目前已经成为当地航天形象的代表。

在前期的沟通中,学校表示希望三院以科普的形式,组织一次科技文化下乡活动,开阔学生的知识面,丰富文化生活,激发学生对科学技术的热情和渴望。针对学校课桌椅老旧、文教用品不足、贫困学生增多等情况,三院团委适时向全院青年和职工发出了向东川区贫困学生捐款献爱心的号召。短短3天,就募得爱心捐款30余万元。这些善款将分批投入到当地的扶贫助学活动中去。

把希望种到大山里

3月4日上午,“航天文化进东川”活动在东川区杉木小学操场正式启动。三院党委工作部、院团委领导,东川区副区长威洛斯,团区委、区科协、区教育局等相关领导和200多名航天科工杉木小学师生一同参加了活动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三院党委工作部领导介绍了本次“航天文化进东川”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一系列航天科普活动和对东川贫困学生捐资助学活动两部分。三院党工部领导表示,在本次活动后,三院将进一步延展志愿者支教和科普展览两项内容,将活动长期开展下去,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刺激东川区科普教育水平全面提升。他们还表示,集团公司和三院将竭尽所能,充分利用自身在科技领域的优势,通过一系列的扶贫工程,帮助东川区早日摆脱贫困。

昆明东川区领导表示,十分感谢集团公司和三院长期以来对东川扶贫工作的各种帮助。目前,集团公司和三院启动的三项扶贫工程均进展顺利,在不久的将来,这些扶贫工程将成为东川区脱贫致富的重要产业基地。他们还表示,本次“航天文化进东川”活动,是东川区借力航天科技文化品牌,改善东川科普工作局面的重要活动,表示将全力支持活动继续在东川区全境深入开展,造福区内群众。

航天科普活动主要包括航天科普大篷车和航天青年志愿者讲座两项内容。

三院从全院报名的有一定特长的志愿者中挑选两名青年,对航天科工杉木小学学生普及航天知识,用航天科技改变生活的例子,印证科学技术改变生活的重要途径。通过讲授航天传统文化和钱学森等老一辈航天人的故事,树立爱国奉献的良好品质。

由于航天科工杉木小学师生在普通话掌握和重要程度上均显不足,青年志愿者有针对性地在学校进行了普通话讲座。主要讲授普通话的用处和重要性,普通话基本要领和典型不正确发音等内容。讲座完成后,三院团委向学校捐赠普通话教材和视频资料,供后续学习辅导使用。

三院团委向东川区科协租借了一辆厢式车,作为“航天科普大篷车”,还组织设计了20块航天科普展板,收集购置10余个航天产品模型和几部航天科普电视片,在东川区中心街道、各山区乡村进行流动科普展览。

篇(6)

2、生态城启动区城市设计进入方案深化阶段

生态城启动区城市设计进入方案深化阶段,英国jtp公司对投标方案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将重点从道路交通、结构布局、生态技术应用、景观概念规划等方面对方案进行调整,真正将苏州独有的城市、人文魅力与精致有趣的城市空间结合,融入生态设计理念,打造独特的、精致的宜居生态城。

3、完成苏州科技城核心商务区城市设计中间成果

此次城市设计范围位于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内, 龙山路东、锦峰路西、科普路北、科研路南,总面积约为1.3 平方公里。规划以原《苏州科技城中心区城市设计》为基础,以“建设苏州市全市范围的中心商务区”为总体目标,以“打造高强度开发的包含商业、办公、商住、高档公寓、酒店、文化娱乐等功能在内的现代商务集聚区和城市副中心”为总体功能定位,形成“两条轴线、五个节点、五个片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将是对规划区域进行交通分析和开发总量评估,并根据结果对城市设计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形成最终的设计成果。

4、开展大阳山森林公园及周边地块功能策划

大阳山位于高新区中心地带,衔接了高新区各功能组团,为使大阳山的开发在更具可实施性的规划指导下进行,对大阳山区域进行整体功能策划,将大阳山打造成集生态保护、旅游度假、养生康体、宜居宜业于一体的活力绿心,以功能策划指导下一步的城市规划和开发建设。本次策划范围包括了大阳山森林公园及周边区域,总面积约20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规划任务书的编制。

5、完成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线网规划最终成果 6、太湖大道景观改造

完成供电通道及新增管线规划位置的确定,与交通、城管等部门确定新增公交站台的位置及管线预埋。

7、重点项目服务

南庄新苑南区通过方案审查;白马涧理想商业项目通过方案审查;艾维克大厦项目通过方案审查,进入施工阶段;昂内-b-126地块住宅进入施工阶段。

8、完成度文书档案归档 9、日常规划管理工作

(2)核发规划用地许可证8份,用地面积20.9万平方米;

(3)审查建筑设计方案19份,用地总面积78.3万平方米;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5份,建筑总面积45万平方米;

(5)核发规划验收合格证16份,竣工面积16.9万平方米;

(6)核发市政管线规划许可证4份,总长度达1.8 公里;

(7)市政日常规划审批25份;

(8)规划审批办文回复函17份 二)4月份工作计划

一、规划编制

1、完善苏州科技城核心商务区城市设计。完成规划范围内交通承载力评估以及开发总量的测算,确定规划区域的总体开发规模。

2、完成大阳山森林公园及周边地块功能策划的设计委托。

3、完成生态城启动区城市设计中期方案。

二、市政规划

4、完成苏州高新区有轨电车一号线项目建议书,尽早具备立项条件。

5、完成苏州高新区35kv以上变电站选址及高压通道的规划初步成果。

为满足高新区发展用电需求,保证高新区规划变电站建设用地,落实各变电站之间高压通道的用地,近期委托设单位对《高新区35kv以上变电站选址及高压通道规划》的设计工作,4月底将完成初步成果。

三、重点项目

6、对城际站周边城市绿地景观设计方案进行会审。

7、完成锦峰国际商务综合体设计方案深化。

篇(7)

中国工程院院士、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控制及自动化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机器人及机电一体化技术专家蔡鹤皋,黑龙江省科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杨铭铎,省教育厅副厅长牧童,哈尔滨工业大学副校长张洪涛等出席了开营仪式。杨铭铎发表讲话说,在科学营活动中,营员们可以通过名师座谈领略大师的风采;可以通过科技实践感受科技的魅力;可以通过与大学生座谈明确地规划下一步目标;可以通过校内外的问题活动开阔视野,增进了解,加深交流;可以感受到哈工大“规格严格,功夫到家”这个朴实的校训蕴含的深刻哲理;可以学习到“铭记责任,竭诚奉献;求真务实,崇尚科学;海纳百川,协作攻关;自强不息,开拓创新”的哈工大精神。

开营仪式上,蔡鹤皋院士为师生作了题为“机器人正加快脚步走进人类社会”的首场科学知识普及讲座,介绍了工业机器人、产业机器人等,带着大家在机器人的世界中遨游。他用深入浅出的语言,介绍了机器人技术的基本原理;用生动的图片介绍了机器人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为参营营员描绘了一幅机器人未来发展的生动画卷。一些参加过全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的营员表示,院士的讲座让他们了解了最为前沿的机器人知识,进一步坚定了今后从事机器人领域学习研究的信心。

@精彩纷呈的校内外活动

短短的5天时间,高校科学营为青少年提供了与科学研究、高校文化近距离接触的平台,激发了青少年探索科学的热情,培养了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营员们开阔了视野,释放了青春活力,体验了大学文化和氛围,也展示了现代高中学生的风采。

哈尔滨工业大学分营的活动主题是“体验科学,放飞梦想”,活动以4天的校内活动为主,1天的校外活动为辅。校内活动内容结合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实际特点,突出利用院士、学者人数众多,科研院所涉及广泛,具有突出的航天背景等特点,有梯度的活动计划充分展示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在航空航天、机器人科学、材料科学、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独有特色,力求通过充分利用学校多种科研教育及校园文化平台,集中体现哈工大文化和精神。

校内活动主要包括院士科普讲座和对话交流,让学生了解前沿科技进展和院士成长成才经历,感受科学精神和科学魅力;参观哈工大航空航天、机器人、材料、计算机等学科的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创新实践基地,以及与哈工大在校大学生和学生社团进行科技文化交流。

7月29日,哈工大金属复合材料与工程研究所所长武高辉教授作了题为“金属基复合材料研究现状”的报告,为同学们普及了金属基复合材料的基本概念,以及在国内外的发展历程,并讲解了我国的金属基复合材料的发展之路,同时结合研究的实际,集知识性与趣味性为一体详细讲解了金属基复合材料的应用。

中国工程院院士赵连城为营员们作了科普报告,他的讲座内容并未过多地涉及专业领域的知识,而是结合高考、专业选择、学习方法、择业和理想等高中生非常关心的问题,与营员们进行了交流和探讨。赵院士亲切的话语饱含着人生哲理,不时赢得营员们的热烈掌声。一些营员在报告会后继续与赵院士进行探讨。

7月30日,哈工大教授、俄罗斯宇航科学院外籍院士刘暾在科学营讲座上循循善诱地给100名来自黑龙江各地的中学生作了讲解。从火箭的工作原理,到探月计划,再到空间站建设,在近2个小时的时间里,刘暾教授带领中学生回顾了我国空间科学发展的历程。

除了聆听专家讲座,感受科学精神之外,营员们还参观了历史悠久的哈工大博物馆、种类丰富的哈工大航天馆和极富现代气息的图书馆等地,了解了前沿科技进展及专家成长成才经历。哈工大航天馆是国内高校航天馆中最大的,是一个展望未来我国航空航天壮美发展蓝图的良好平台。在参观过程中,航天馆讲解员为营员们生动地介绍了航天馆的珍贵实物,并配以深入浅出的知识,让营员们对我国航空航天的发展历史有了更深入的理解,让营员们近距离体验了“神舟”五号返回舱、“”系列运载火箭、“东方红”空天卫星的壮美与伟大。

而通过参观哈尔滨工业大学金属基复合材料研究所、机器人研究所、国家水资源重点实验室、大学生机械创新基地等单位,营员们全方位地了解到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在航天航空、机器人科学、材料科学和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鲜明特色,杰出的科技成果激发了营员立志成为科技英才的愿望。营员们还来到马祖光院士雕塑前,了解一代大师的生平事迹,重温马祖光院士平凡而又伟大的一生。

哈尔滨工业大学分营别有特色的一个项目是哈工大外语学院的老师为营员们特设的英语口语训练。教师们结合高中生营员的年龄和学业特点,精心准备了英语交流内容和交流题目,通过朗读、讲解、提问、互动交流、讲演等方式,充分调动了营员们的积极性。营员们一开始比较拘谨,其后慢慢在老师的带动下进入了放松的状态,纷纷举手积极参与到“英语角”的互动交流活动中来。科学营“英语角”互动活动有效地拉近了营员们彼此间的距离,促进了团队合作,提高了营员们的英语口语会话能力,丰富了科学英语专业知识。

与此同时,哈尔滨工业大学还组织营员们先后参观了黑龙江省博物馆、科技馆和黑龙江省动漫文化产业基地,进一步培养营员对科学研究的兴趣。

在闭幕晚会上,多才多艺的营员们奉献了一个又一个自编自演的节目,独舞、小品、合唱、戏剧等精彩纷呈。营员们的创意展示将晚会一次次推向。大学生志愿者也在营员的诚意邀请下加入演出,大家热情相拥,难舍难分。@志愿者为主体的组织模式

在科学营活动的筹备阶段,哈尔滨工业大学成立了科学营哈尔滨工业大学领导小组,加强科学营的组织与落实,在活动初期制订了关于科学营期间接待、后勤保障、宣传等工作以及具体活动的详细工作计划,为后续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后勤保障与接待方面,提前作好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敲定具体细节,结合具体管理办法使工作推进更加高效。同时高度重视活动当中的安全保障工作,在为全体营员购买了安全险的基础上又制订了一整套针对突发状况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科学营期间全体营员的安全。

在活动中,哈工大的组织者根据实际情况将营员划分为多个小组,每组由哈工大1名优秀学生志愿者带队,以点带面,全面掌握每一名营员的状况,使活动方案中的细节得以无遗漏地落实。同时加强了普通高中生营员与志愿者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从一个新的角度为营员们展示了大学生的思想、学习以及生活状态,实现了帮助高中生体验大学生活的工作设想。

最后的实践结果表明,采用志愿者为主体的这种组织模式,使得操作更加简捷,现场状况的处置更加迅疾高效,更为可喜的是,志愿者在几天的志愿服务过程中,与广大营员朝夕相处,不仅给予他们无微不至的照顾,更与他们结下深厚友谊,活动结束之后仍然通过网络交流沟通。

科学营相关活动的组织因为之前巧妙的构思,使得活动的展开丰富紧凑,校内讲座与校外参观实践相结合,整体设置有层次、有梯度。营员们表示在这充实的1周时间内开阔了视野,收获了知识,对于原本遥不可及的大学生活有了全面的了解。

营员感悟

大庆一中 景泓元

这次科学营活动让我获得了见识,我与很多志愿者友谈,与研究者对话,这让我了解了今后我将面临的高考、大学甚至工作将是怎样的图景。走过2个校区,在其间领略了1座大学的文明气息,看到海报栏里关于开办各种讲座的海报,看到运动场边粉笔写下的充满青春气息的留言,这都将成为我脑中不会磨灭的风景。

阿城一中 王启蒙

闭营晚会时,我知道我们已成为彼此最诚挚的朋友,学长们如同哥哥姐姐般的呵护,谢谢你们。尽管不舍离别,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就像学长所说,“2012年全国青少年高校科学营黑龙江分营结束了,但我们的友谊永不结束!”

佳木斯第一中学 纪策

篇(8)

一、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圆满完成我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申报迎评。经过6年坚持不懈的努力,12个县区中已有10个创建为全国先进。10月中旬,顺利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专家对我市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评审。

2、全面推进《中医药法》贯彻实施。认真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市县同步开展了庆祝中医药法实施一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组织《中医药法》相关培训,邀请省、市专家对中医药法进行解读培训。启动实施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全市共有2698人报名参加考核。

3、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取得新成效。在试验区建设中,紧紧围绕建设主题,把试验区建设和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市工作结合起来,和某市建设x健康城结合起来,着力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发展提供可以复制推广、示范带动的经验和模式,实现了四个突破:一是在中医药管理体制上实现了突破,二是在弘扬仲景文化、加强经方人才培养和中医药健康旅游上实现了突破,三是在养生保健机构连锁化发展上实现了突破,四是在艾草产业发展上实现了突破。为了推进试验区建设,联合九部门共同出台《某市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扶持措施》,从财政、医保、物价、项目等方面给予前所未有的支持力度。

4、协调推进x健康城重大专项工作。x健康城重大专项是全市九大专项之一,市中医药管理局发挥部门作用,积极协调、谋划、推进专项工作开展,取得了突出成效,专项工作受到市委政府肯定。围绕“三园多支点”布局,启动建设x健康文化园、x健康产业园、x健康养生园,三个园区分别位于中心城区、北部紫山麒麟湖区域和新城区,中医药特色各有侧重点,园区建设已全部启动,两三年内可初具规模。紫山x健康养生园现有7个重点项目,其中已开工3个,已签约2个,正在洽谈2个,园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正在完善。新城区x健康产业园规划编制正在进行,正在筛选接洽意向入驻企业。医圣祠x健康文化园房屋征收和拆迁工作正在进行,仲景书院和x博物馆施工图纸设计已完成。在各县启动实施健康养生小镇建设,共规划建设7个健康养生小镇,已开工5个,其中西峡仲景养生小镇率先开街。海王东森中医药物流园建设顺利推进。

5、基础设施和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继续实施五大工程,通过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专科建设、人才建设等,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一是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成绩斐然。今年实施2个县级中医院建设项目(镇平县、淅川县)。目前,12个县区中,已有7个实行迁建,3个实现改扩建。市中医院新院建设列入市政府日程,新院选址工作已启动;

二是加强专科建设。

现有国家级重点专科和培育专科2个,省级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21个,市级特色专科和重点专科51个;

三是加强基层人才建设。

举办西学中培训班,已举办3期,培训630人,期期爆满。举办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班6期,轮训基层人员600多人;

开展县乡村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6449人次,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11414人。实施“岐黄工程”和“仲景工程”,建设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5个。

6、抓好以艾草产业为主的宛药开发。艾草产业发展实现了突破。目前,全市艾草种植面积已达24万亩,其中艾草连片种植面积超500亩以上的企业及合作社有36家,艾草产品六大系列160多个品种,社旗、卧龙、宛城、唐河、桐柏已经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艾草产业园。由中国农业大学规划设计院编制的《某市艾产业发展规划》于11月下旬通过专家评审;

已启动宛艾地理保护标志申报,正在编制宛艾种植标准和艾制品标准;

开展艾草行业集中整治,艾产业已从之前的“散、乱、弱、杂”,开始向规范化发展。此外,经过第四次中药材资源普查,统一了“宛药”品种,并向社会公布。继续开展“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在11家申请上报的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评选出5个某市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继续开展某市道地中药材品质评价研究项目,完成4个道地中药材品种品质评价研究。

7、精心打造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2018年9月份,河南省命名了21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我市占了6家,其中西峡县和南召县被命名为河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宛西医圣山、丹江大观苑、医圣祠、伏牛山天池被命名为河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

8、仲景文化建设得到加强。一是成功举办了第六届仲景论坛。10月下旬,成功举办了第六届仲景论坛,来自全国各地的400名中医药界人士与会。以“经典、经方、经验”为主题,举办了伤寒大家刘渡舟学术思想研讨、仲景经方高峰论坛,和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举办了智慧康养国际高端峰会。二是仲景书院成果喜人,首期100名学员经过两年学习顺利结业,遴选出30名优秀学员进行了表彰。第二期已开班。三是推进中医药文化科普。与《某市日报》、某市网等媒体合作,开辟中医药科普教育专栏。与市卫计委共同主办了“健康某市行医路有我”健康扶贫专项行动,走进全市7个贫困县,开展中医药科普讲座、中医专家义诊、中医特色疗法体验、赠送中药制剂和药品等,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健康教育氛围浓厚。

9、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规党纪,积极支持驻委纪检监察工作,平时注意抓好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营造务实肯干、敢于担当的工作氛围。组织机关人员按时参加委党组举办的政治学习、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性锻炼培训班。抓好中医药系统医德医风建设,治理行业不正之风,提升中医医疗服务水平,在全市中医药系统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将党建工作要求贯穿于业务工作始终,确保我市中医药事业良性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县级中医机构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12个县区中,尚有桐柏、内乡2个县由于县级中医院建设发展相对滞后,未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要求,全市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区未能实现全覆盖。

2、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任重道远。由于中医药人才培养有其特定的规律,人才短缺成为基层中医药发展的薄弱环节。尽管我市中医药人员培养和招聘比例逐年增加,但基层如何培养出优秀的中医药人才,引进并留住高级人才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难题。

3、各级政府投入仍需加大。我市有半数县区是国家级贫困县,虽然各级政府对中医药工作都很重视,逐年也在加大资金支持,但与实际发展需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

4、部门扶持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由于部分县区医保资金有限,中医药医保鼓励倾斜措施尚未全面落实,部门协调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基层卫生院普遍反映停用中医药针剂“一刀切”的做法不利于患者使用中医药服务。

三、明年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法》的贯彻实施。结合我市出台的《某市中医药战略规划纲要(2018-2030)》全面做好《中医药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做好我市中医确有专人员的考试相关工作。

2、继续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工作。在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中推动中医药发展,制定实施鼓励中医药应用的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在医改考核指标体系中提高中医药比重;

在中医药健康服务上创出某市的试验区亮点经验,力争在中医药管理体制、弘扬仲景文化和中医药健康旅游、养生保健机构连锁化发展、艾草服务业上实现进一步发展;

提升仲景品牌影响力,举办第14届x医药文化节和第7届仲景论坛,办好第二期仲景书院

3、继续推进x健康城重大专项工作。进一步推动以“三个园区”(医圣祠健康园、示范区健康园、紫山健康园)为主的仲景健康城核心区建设,以艾草产业为重点的“宛药”开发,推进健康特色小镇建设和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建设;

加快推进某市中医院新址项目建设。

4、全方位多角度推进艾草产业的发展。加强与艾草产业协会及艾草企业的沟通,推进艾草产业园、品牌注册等资源整合;

依托中国中药协会专家库力量,加强艾草及相关产品的基础研究,加强宛艾的品质及道地性研究;

促进艾草研究专家和企业的对接,加快艾草实用型产品和高端产品的研发,推动企业专利转化,为某市艾草产业做大做强做出努力;

举办第三届中国艾草产业发展大会。

5、强化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做好双核心指标考评,促进“仲景苑”、“治未病”科、“中医堂”、“中医药服务示范村所(室)”等相关项目建设;

篇(9)

社区教育资源共享是我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城区的需要,也是推进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的需要。更是建设全省经济强区、文化大区的需要。推进社区教育资源共享,对于发展社区教育,构建和谐西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要根据街道(镇)的实际情况,建立社区教育资源共享协调机构,制订相关制度,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主动参与原则。辖区内的各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要积极参与社区教育资源的共享,促进社区教育健康发展,使社区教育受益面更加广泛。

(三)公共服务原则。要针对辖区单位和居民的公共需求,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通过公共资源和公共行动来支持和实施公共服务。

(四)互惠互利原则。街道(镇)和社区(村)要努力为辖区单位和居民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外部环境,争取辖区单位和居民对社区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对积极把内部设施供社区共享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形成“共建双赢”的局面。

(五)服务社区原则。坚持“立足社区,面向社区,服务社区”的方针,鼓励支持社区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开展活动,对资源利用和开发工作成绩显著的社区给予支持和奖励。

(六)社区公益性原则。社区教育资源的开放要以满足社区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为宗旨,追求社会效益,不以赢利为目的。

三、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基本类别

(一)社区场所资源

在遵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单位内部设施供社区共享,具体为:

1、辖区范围内的各办学机构中的教室、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

2、辖区范围内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各街道、社区(村)的文化站、科技馆(站)、社区培训学校等文化设施。

3、辖区范围内的体育馆、运动场、游泳场馆、健身房等体育设施。

4、辖区范围内的会(礼)堂、多功能厅、老年活动中心等休闲娱乐设施。

5、其他可供教育用的场地、设施等资源。

(二)社区智力资源

1、机关和社区(村)干部是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积极倡导者。广大机关干部要率先投身到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主导者行列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广泛参与,积极行动,充分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2、在职教师是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主要工作者。广大在职教师要从师德实践的高度来正确看待社区教育资源共享,从大教育的观念出发,为社区居民和单位服务,服务社会,服务居民。

3、广大社区群众是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热心参与者。在职、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是社区教育人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吸纳那些热心社区公益事业、有一定专长的居民或辖区单位员工参与到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当中,保证社区教育资源共享工作顺利开展。

(三)社区信息资源

要运用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大量挖掘、充分利用社区内有价值的、可推广的各单位的专业信息、管理经验、居民需求、师资力量以及学习资料等信息资源,利用街道(镇)、社区(村)网上办公信息系统,实现社区信息资源共享。

(四)社区办学资源

充分挖掘辖区各类学校的教育资源,广泛参与社区教育;集中辖区医院、卫生院,科研、科普部门和街道(镇)老年学校、妇女学校、人口学校、法制学校、市民学校等各种培训力量,形成多位一体的办学格局。

四、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时间

在各单位自愿的基础上,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在科学的组织、管理、指导下进行有序的资源共享工作。尤其要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和晨间、晚上的时间,进行资源的错时利用。

五、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

(一)组织保障机制

由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领导、实施和协调工作,具体由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评估。各街道(镇)也要成立辖区社区教育资源共享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利用、管理和协调具体工作。

(二)责任联动机制

以街道(镇)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召集本级社区教育资源共享协调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区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资源共享作为社区教育的一项重要考核评估指标,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

(三)经济补偿机制

坚持无偿服务为主和有偿服务为辅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开展无偿服务,对易损和服务成本较大的共享资源,可通过政府购买、单位补贴、适当收费等方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要积极引导,发挥典型的导向作用,对在社区教育资源共享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要引入部分市场运作机制,保证社区资源共享的可持续发展。

六、社区教育资源共享的操作方法

(一)辖区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可供社区共享的教育资源的内容,经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等级,在各社区教学站明显位置悬挂“社区共享资源告示栏”,并同时在西湖社区教育网站上设立“社区资源共享告示栏”,向社会进行。同时,街道(镇)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应主动联系和动员辖区单位的教育资源对社区居民开放。

(二)辖区各单位和个人,可向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使用社区教育共享资源。申请方应根据自身需求和提供方的实际,免费或付费使用各类资源。资源共享单位配合所在社区教育专干共同对社区居民进行登记,发放《会员卡》,并记录使用情况。

篇(10)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校外教育机构”)是指少年宫、少年之家(站)、儿童少年活动中心、农村儿童文化园、儿童乐园、少年儿童图书馆(室)、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艺术馆、少年儿童业余艺校、少年儿童野外营地、少年儿童劳动基地、和以少年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中心(馆、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中少年儿童活动部分等。

第三条校外教育机构基本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向少年儿童进行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内容的思想品德教育;普及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卫生、劳动技术等方面知识;培养他们多方面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动手动脑、勇于实践和创新的精神,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第四条校外教育机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面向全体少年儿童,面向学校,面向少先队,实行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

(二)德、智、体诸方面的教育应相互渗透,有机结合;

(三)遵循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少年儿童的特点,寓教育性、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于活动之中;

(四)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在重视和提高普及性教育活动的同时,对有特长的少年儿童加强培训和训练,使其健康发展。

第五条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校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进行宏观协调和指导。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应接受当地各主管部门的指导。

第六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各种形式、内容和层次的校外教育机构或捐助校外教育事业。

第二章机构

第七条设立校外教育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符合少年儿童活动需要的活动场地和设施。

(二)具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和专(兼)职辅导教师队伍。

(三)具有卫生、美观的活动环境、活动室采光条件;场馆内有防火、防毒、防盗、安全用电等防护措施。

第八条设立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应报当地主管行政部门批准。当地主管行政部门应报上一级主管行政部门备案。

独立设置的校外教育机构符合法人条件的,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第九条校外教育机构一般应由行政领导、后勤供应、群众文化、教育活动、专业培训及少先队工作指导(限少年宫)等部门组成,以满足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的需要。

第十条校外教育机构实行主任(馆、校、园长)负责制。主任(馆、校、园长)在主管部门领导下,依据本规程负责领导本单位的全面工作。

机构内部可设立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由辅导员、教练员、管理、后勤等人员代表组成,主任(馆长、校长)任管理委员会主任。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人员奖惩、重要财务开支,规章制度建立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不设管理委员会的单位,上述事项由全体教职工会议议定。

第十一条校外教育机构应加强内部的科学管理和民主管理。按机构规模及工作性质建立岗位责任制以及财务管理、考勤考绩检查评估、总结评比、表彰奖励等规章制度。

第三章活动

第十二条校外教育机构开展各项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少年儿童表演为手段,进行经营性展览、演出等活动。

第十三条校外教育机构的活动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思想品德教育,应结合国内外大事、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古今中外名人故事、新时期各行各业英雄模范先进人物的事迹对少年儿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良好意志品格、遵纪守法和文明、有礼貌的行为习惯教育。

(二)科学技术知识普及教育,应通过组织开展科普知识传授、发明创造、科技制作、科学实验等活动,向少年儿童传递科学技术的新信息。引导他们从小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培养创新、献身、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增强他们的科技意识和培养良好的科学素质。

(三)体育运动,应通过田径、球类、游泳、体操、武术、模型、无线电、棋艺和多种多样的军事体育运动的知识和技能技巧,培养他们勇敢、坚强、活泼的性格和健康的体魄。

(四)文化艺术教育,应通过课外读物、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绘画、书法、工艺制作以及集邮、摄影等活动培养少年儿童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情操,提高文化艺术素养。

(五)游戏娱乐,应因地制宜地开展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多种多样的活动,并要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多种游艺设施,让少年儿童愉快地玩乐。

(六)劳动与社会实践活动,凡有劳动实践基地的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应按国家教委颁发的劳动教育纲要提出的各项要求,组织开展各种劳动实践活动。向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热爱劳动成果和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的教育,培养自立、自强品格,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

第十四条校外教育机构的活动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开展群众性教育活动是面向广大少年儿童开展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应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选择鲜明的主题,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如:举办展览、讲座、组织联欢、演出、开展各项比赛、夏(冬)令营以及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

(二)开放适合少年儿童的各种活动场所。通过参加活动,开发智力,培养少年儿童的各种兴趣,使他们身心健康成长。

(三)组织专业兴趣小组。通过对少年儿童进行专业知识的传授和技能技巧的培训,使他们初步掌握一门科技、文艺、体育、社会服务等技能。

第十五条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向少年儿童开放,安排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活动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对少年儿童实行减、免收费及其他优惠。

第十六条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工人文化宫、艺术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科技馆、影剧院、园林、遗址、烈士陵园以及社会单位办的宫、馆、家、站等,可参照本规程规定的有关内容组织少年儿童活动。

第四章人员

第十七条校外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校外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第十八条校外教育机构按照编制标准设主任(馆、校、园长)、副主任(副馆、校、园长)、辅导员(教师、教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除应符合本规程第十七条的要求外,还应具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其学历要求可按当地具体聘任文件执行。

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由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

第二十条校外教育机构主任(馆、校、园长)负责本单位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负责本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教师、教练员、辅导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

(五)加强全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创造条件。

(六)管理和规划机构内各项设施、经费的合理利用。

第二十一条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应依照《教师法》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实行聘任制或任命制。

第二十二条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应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做到:

(一)关心、爱护少年儿童,尊重他们的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制止有害于少年儿童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现象。

(三)对本单位工作提出建议。

第二十三条校外教育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和职责,参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校外教育机构应重视工作人员的职前培训并为在职培训创造条件。

第二十五条校外教育机构要主动争取各级各类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协会)中的老干部、老专家、老文艺工作者、老科技工作者、老教师、老工人、老党员、老模范等老同志的支持,定期和不定期的聘请他们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专、兼职辅导员。

第五章条件保障

第二十六条校外教育机构建设应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形成地、市、区(县)到街道(乡、镇)的校外教育网络。

第二十七条校外教育机构的经费应列入各主管部门财政专项开支,随着当地经济建设和校外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增加。

第二十八条校外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要按《教师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教育事业编制、成建制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教师依照《教师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校外教育机构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活动下,不削弱骨干力量、不占用主要活动场地,并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开展社会服务,其收入应全部用于补充活动经费。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条对滋扰校外教育机构工作秩序,破坏校外教育活动设施的,有关部门应予制止,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校外教育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主管行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改正、整顿,以至停办等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立校外教育机构的;

(二)校外教育机构开展的活动内容不健康,损害儿童身心健康的;

(三)校外教育机构开展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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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重点

1、扎实做好《吉林朝小德育目标、年段德育工作实施要点》的学习、宣传和落实工作。上一学期,德育部按照顶层设计、自下而上的程序和原则,进一步完善和丰富了学校德育目标、内容体系。本学期学校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学习、宣传和实践力度,使"目标和内容"成为我校德育工作的行动纲领和准则。德育部将把"目标和内容"的学习贯彻工作作为考核班级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1)、班主任首先要对"目标和内容"理解透彻,再组织学生学习。

开学第一周为班主任温习时间,事先做足做好备课。

开学第二周重点组织学生学习。重点学习、诠释"新目标和内容",要逐条、逐句、逐字组织学习,并提出明确、严格的要求。

(2)、提高重视,突出重点。各年级组、各班要切实以新的目标和内容为指导,结合班级特点,本着"对学生现在负责,对下一年段负责,对将来负责"的高度,做到"打基础,不欠债,一脉相随,着眼未来".

低年段重点开展好礼仪学习、实践活动,在总结、反思的基础上,六月份要归纳出"校园礼仪细则及实施办法"和"家庭礼仪评价手册";

中年组重点要开展好诚信教育活动,六年份要归纳出"校园诚信教育细则及实施办法";

高年段要重点开展爱校、感恩系列教育活动,六月份前要归纳出"爱校、感恩教育细则及实施办法".德育部在各组的基础上,结合新目标和内容,要推出《学校礼仪、诚信、爱校、感恩教育细则及实施办法》。

(3),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措施方法。在推进"新目标和内容"过程中,要继续重点以培养良好国民习惯为目标,大力推进养成教育力度,使学生拥有良好的品质和习惯。

一是继续重点推进"无声走廊和安静教室"创建工作,力争本学期完成创建工作,使85%的学生真正形成八条良好习惯;加强礼仪内涵教育,让学生真正做到"诚信礼仪、真诚礼仪",在此基础上要关注家庭礼仪,引导学生和家长将校园礼仪好习惯带到家庭当中。

二是积极创设活动情境,通过行之有效的活动形式,培养学生爱国、奉献、明礼、诚信、爱心的价值目标;

三是加大检查和督导工作,指导和帮助各班尽快形成学习落实"新目标和内容"的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是要制定《学校礼仪、诚信、爱校、感恩教育细则及实施办法》草案。

五是学期末要评选出一定比例的学习落实"新目标和内容"优秀班级。评比规格可略等同于月优秀班级。

2、按照市教育局"【2015】6号"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好"争创新三好·校园之星"系列评选活动。通过活动,注重挖掘学生个性、特长,培养学生兴趣爱好,让每个学生在生活、学习中处处能自信,在自信中求发展,从而实现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具体实施方案另发)

3、继续以"面向社区(会)、重在体验实践、旨在服务提升"为原则,在"三贴近"宗旨下,开展形式多样的体验教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不断提升德育针对性和主动性。基于此,本学期将重点组织好以下活动:

(1)、三月份组织二年级赴敬老院开展"童心辉映夕阳红" 尊老敬老志愿服务活动;

(2)、四月份开展清明系列教育活动;

(3),五月份组织四年级开展消防安全体验教育活动;积极促成"开心农场"江城晚报小记者体验活动。

(4),六月份组织4—5年级学生赴沙河子教育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拟组织2—6年级学生赴省青少年影视文化教育基地——长影世纪城开展"体验科技魅力科普行"活动,达到科普教育、寓教于乐同步;(红领巾心向党迎六一长影世纪城)

(5),开展好毕业年级"感恩母校,美好印记"系列教育、实践和体验活动。

一是拟开展好"体验科技魅力科普行"长影世纪城夏令营活动;

二是设计并组织实施"母校一天生活体验"活动;

三是开展"爱心义卖,胸怀母校"活动;

四是策划、组织好毕业式活动。

五是开展好毕业年级、一年级"大手牵小手,共育希望树"活动

(6)组织好"金鸡百花电影节"小记者选拔工作。

(1)加强常规检查,完善考评机制,搭建成长平台。德育部、大队部、值周生要加强日常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和指导,提出要求,明确责任;对共性的问题,德育部要采取措施,分析研究,对问题的成因要分析透,要拿出科学合理的办法加以解决。

完善班主任和班级考评机制。引导、督促班主任在业务学习和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水平和治班能力;积极为班主任、辅导员的发展搭建成长平台,认真开展班主任能力展示活动,组织班主任参评各项优秀课(案)例、经验交流、班队活动的评选或展示。

(2)积极做好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班主任综合素质。

一是发挥好专业培训交流作用,2月份拟进行一次综合性的班主任培训、交流活动。培训分为基层班主任经验分享、国家名师案例分析、观摩优秀文体(大课间)活动展示、班级博客交流四部分。培训力争体现出专业性、心理性、指导性、实践性和探究性五大特点,为做到资源共享,将编印我校《礼》丛书;

二是有效发挥常规培训作用,充分利用好每月一次的班主任例会,做到"以会代训".

三是通过"走出去"的形式,积极学习兄弟学校的先进经验。通过实地学习、交流,不断提升德育工作者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所于五月份组织参观学习活动。

四是强化"德育名师"培养工作,发挥名师引领和辐射作用。拟试点开展"德育名师"培养(师徒结对子)系列活动;开展"名优班主任讲堂"活动,本学期拟邀请全国优秀班主 任金七仙老师做一次家教大讲常。

(3)充分发挥好少先大队、社团、值周生、校园广播站等群众性组织和媒介的作用。

一是继续重点指导少先大队如何进行少先队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总结,提高少先大队的活动组织能力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二是充分利用好"红领巾广播之声",使之成为宣传学校正能量的有效平台;

三是加强值周生的培训力度,大力提高值周生的工作和服务能力,保证值周生工作公平、公正和客观;

四是充分发挥好社团组织作用,使其更好的发挥引领和表率作用,本学期社团工作重点是:一是扩充社团组织,招募新成员;二是新成立小记者社团、语言(主持人、讲解员)社团;三是加强社团常规指导和教学;四是搭建平台,为社团成长创造更多机会。

5、按照市教育局"【2015】9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好中华传统民族文化传承教育活动和"校训解读"活动。通过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学生人文素养,形成文明、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具体实施方案另发)

一是总结好假期的民族文化实践活动;

二是开展"我的中国梦——学习民族传统文化"系列活动,积极做好印制"民族文化教育画册"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是将民族文化融入到活动之中,重点考虑将民族传统(体育)游戏项目纳入班级阳光体育活动之中;

四是开展好民族文化实践体验活动。

五是继续大力开展好礼节教育实践活动。

6、发挥班级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切实提升班级文化育人效果。本学期要继续培育和完善以"班级特色、班级博客、课前一歌和班级发言人"四位一体的班级文化格局和内涵。使班级文化更具特色、更具凝聚力,更具影响力,更具育人性。进一步提升班级文化的品位。

在班级特色上,各班要紧紧围绕班名、班训、班歌和班微,打造班级集体。使班级特色、班集体建设和班级文化互通交融。

在博客使用和管理上,要重点突显功能和作用的发挥上。

首先要积极调动学生和家长主动的参与到博客中来;其次要丰富博客的页面;第三要及时丰富博客内容;第四要讲究方法和策略,使博客成为班级、学生和家长学习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为使博客管理尽快成熟,学校将出台班级博客管理使用规定、并以月为单位,对各班博客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开展优秀博文、优秀留言、爱心回复、感人相册、动人视频等系列评选活动。

在课前一歌上,要实行常态化,要不断丰富歌曲的内容和形式。本学期要至少学一首朝鲜民谣,通过课前一歌,要切实使班级的凝聚力、向心力,学生的责任感、荣誉感,师生的团结力、进取力等文化内涵得到很好的体现。

在班级发言人培养上,要体现出发言人的角色。要多为他(她们)提供机会,搭建平台,使其更好的宣传班级和学校。本学期,从学校层面,重点要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拟成立相关社团组织并与博物馆开展互动活动;

二是结合"红领巾广播之声"开展活动;

三是开展班级板报解说活动(两月一次);

四是参与到学校的大开型活动中来。

7、加强生命安全教育。本学期要继续利用多种形式和学生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生命安全教育,使学生进一步学习并掌握必要的生存技能,认识、感悟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正确对待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培养学生尊重生命,爱惜生命的态度,学会欣赏和热爱自己的生命,进而学会对他人生命的尊重、关怀和欣赏,树立积极的人生观。此项工作在全员基础上将着重向毕业年级、留守学生、和问题学生倾斜。

8、加强体育艺术工作。本学期体育、艺术工作将继续本着增强学生体质,体验阳光快乐,提高艺术修养、培养审美情趣为原则,进一步提高学生的体育艺术素养。

体育工作:将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组织好两年一次的大型运动会为重点开展好各项工作:

(1)、三月份进行校园棋类擂台赛。

(2)、四月上旬,一年级队列、广播操验收;

(3)、全力以赴,有条不紊的做好全国校园足球特色校创建工作。

(4)、五月份开展校园足球赛。

(5)、扎实抓好"大课间"活动。

(6)、开展好足球社团活动。

艺术工作:将以积极备战"全市第十一届艺术节"和下半年校园"花蕊"艺术节为重点,做好各项工作:

(1)、切实做好参加"全市第十一届艺术节"活动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工作。

(2)、1—5年级,做好新校本舞学习、普及、验收工作。

(3)、完善和丰富"课前一歌"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本学期至少教一首朝鲜民谣。

(4)、开展好艺术社团活动

(5)、提前准备,为下一学期的校园大型"花蕊"艺术节活动做好储备。

9、继续做好留守学生关爱、问题生教育和贫困生帮扶工作。

此三项工作是我校关注民生的重要大事、实事。责任重大,也是我校德育工作多年以来的一个难点和亮点,长期以来,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素材,今年要继续做好巩固和发展工作,本学期将在原有基础上侧重做好问题生教育管理工作。

10、密切家、校、社区(会)联系,构建三维德育网。以"创建人民满意学校"为契机,形成共同抓好德育工作的合力,有效提高德育教育效果。为此,今年将充分利用好家长学校、家教讲堂、家长开放日、德育基地和社会教育资源,开展一系列的实践、服务和体验活动。

三、月份工作安排

二月份:

2、班主任学习、培训、交流会议。(2月26日)

3、德育工作调研(2月27)

4、组织学生新学期报到工作。(2月27日)

5、全体值周生培训(2月27日)

三月份:

1、学习德育新"目标和内容。第一周班主任学习,第二周班任利用班会时间,集中组织学习新的德育目标和内容。(3月9日前)

2、加强安全教育。(开学第一周)

3、上报假期部分德育作业,以上要在开学式上进行表彰。(3月5日前)

4、解读德育工作计划,布置三月份和新学期德育工作任务。(3月12日)

5、开学仪式。(表彰全市最美班级和特色班集体)(3月10日)

6、棋类擂台赛(3月份)

7、一年级普及队列、广播操。(3月份)

8、各班上交民族文化假期体验实践相片、新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3月16日前)

9、家长学校开课——家教讲堂(3月末)

10、招募社团成员(3月份)

11、安全疏散逃生演练。(3月末)

12、出台德育部"开展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活动、新三好·校园之星、校训解读"三个活动实施方案。

13、做好"金鸡百花电影节"小记者选拔工作。

四月份:

1、开展好清明主题系列教育活动,五年级代表学校参加清明祭扫。(4月上旬)

2、一年级队列、广播操验收。(4月10日)

3、消防安全体验教育活动(4月28日)

4、班级发言人培训、上岗、实践。

5、毕业年级、一年级开展"大手牵小手,共育希望树"活动

6、开展学雷锋主题系列教育活动,组织二年级赴敬老院开展"童心辉映夕阳红" 尊老敬老志愿服务活动。(4月中旬)

五月份:

1、1—5年级验收校本舞。(5月15日)

2、组织江城晚报小记者开展"开心农场体验"活动(5月中旬)

3、参加省艺术节比赛。(5月13—15)

4、足球比赛。

5、2—6年级开展迎六一"体验科技魅力科普行"长影世纪城夏令营活动;一年级单独安排相关活动。

六月份:

1、低、中、高组分别上交"校园礼仪细则及实施办法"和"家庭礼仪评价手册"、"校园诚信教育细则及实施办法"、和"爱校、感恩教育细则及实施办法".(6月10日)

2、开展好毕业年级"感恩母校,美好印记"系列教育、实践和体验活动。

3、组织4—5年级学生赴沙河子教育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6月上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