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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本着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民主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
1、办公室:由镇党政办具体负责综合协调调度工作,随时向领导汇报事态的进展情况,办公室电话:6366635。
2、现场抢救组:由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及护理工作。
3、现场维护组:由派出所、镇综治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4、后勤保障组:由镇财政所人员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处理机制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并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县卫生部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四、调查前的准备
1、人员准备:应急领小组应及时指派2名以上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必要时应配备检验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员协助前往。
2、调查处理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根据应急处理预案要求进行调查处理前准备。如采样工具、法律文书、取证工具、快速检测设备等的准备。
3、交通工具准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备好应急车辆,保持良好的车况,油料充足,24小时全天侯待命。
五、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调查处理
1、接到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应通知各相关部门携带调查用品、采样器材、协助抢救的物品等迅速赶到现场。
2、到达现场后首先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吃过哪些事物,进食与病人数,事态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应特别注意对“首例病人”的全面调查。
3、向首先到达现场的急救治疗医生详细了解患者临床表现的特点、急救治疗及其效果。进行必要的和可能的协助抢救的措施。
4、迅速控制突发事件局面,最大限度较少事故的损失。必要时封存现场可凝事物与环境、工具。在紧急情况下,根据食品来源与去向,立即追查可凝食品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场所,收回已售出的可凝食品,防止事态继续扩大蔓延。
六、积极协助,主动配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和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一、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对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可能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一定数量死亡或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危害,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的食品安全情况实施全程预防、全程控制。
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
三、明确职责、落实响应: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规范、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明确职责及响应。
四、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法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五、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六、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出事发地省级处置能力水平的;
4、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级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级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救助体系
一、浮梁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
(一)指挥部领导成员:县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县长当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对口负责人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局长任副总指挥。
(二)成员单位:根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应急指挥部主要由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广播电视局、县电信局等部门组成。
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应急预案》,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2、制定与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3、审议批准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4、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升、降应急响应级别和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相关部门的职责:
1、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3、县发改委:负责将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对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及有关药品和相关商品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必要时采取响应措施进行调控,保证供应,稳定物价,维护市场秩序。
4、县经贸委: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
5、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负责生猪屠宰加工以及流通领域内畜禽产品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县工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7、县质监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8、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协助卫生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及食堂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9、县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乡镇对污染物的处置工作,依法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0、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察工作,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
11、县监察局:负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违纪等问题的检查监督和查处。
12、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
13、县广播电视局:负责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对外宣传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14、县电信局:负责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管理以及有害信息的封堵和删除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
1、职责
(1)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应急处置决定和指示,具体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2)检查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县应急委员会、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6)协调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通信、经费和技术保障等工作;
(7)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法律法规、救护知识宣传、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8)对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履行《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进行检查和评估;
(9)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主任与副主任
(1)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2)副主任:由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负责人担任。
3、联络通讯情况
(1)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系人名单
(2)主要成员单位举报电话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址:浮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浮梁县朝阳大道68号)
电话: 2620836
传真: 2620829
(四)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置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和处理情况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
1、事故调查组
(1)组成: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部门牵头负责组织。
(2)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处理与案件查办组
(1)组成:事故发生环节的相关监督职能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3、医疗救治组
(1)组成: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2)职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综合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2)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对外宣传。
5、专家咨询组
(1)组成: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
6、现场检测与评估组
(1)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
(2)职责: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现场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县政府有关部门。
7、信息组
(1)组成: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或者根据事故的类别等情况确定具体成员。
(2)职责: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负责事故发生地现场的记者采访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监控、管理工作;对的造谣和歪曲性报道,组织驳斥澄清。在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时,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日常管理机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为:
1、组织协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相关问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核查;
2、负责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
3、组织编制和修订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建立和管理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5、指导各地实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
1、职责:
(1)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
(2)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4)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
2、专家库
运行体系
一、监测、预警、报告、举报、通报
(一)监测与预警
1、监测:建立全县统一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1)县农业局: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
(2)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信息。
2、预警
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教体局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初步确定预警级别,拟定处理措施,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预警信息和建议,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二)报告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系统,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
明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通报时限及责任主体。
1、报告单位及人员
(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餐饮单位及人员;
(2)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及人员;
(3)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及人员;
(4)各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及人员;
(5)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2、报告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30(含3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报告时限
(1)责任报告单位、个人和有关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乡镇或有关部门;
(2)事故发生地乡镇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4、报告程序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向县政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县级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ⅳ级以上(含ⅳ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至市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进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政府有关部门举报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管理职责的行为。
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四)通报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及时通报。
1、通报范围
(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30(含3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2、通报方式
(1)县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应急委员会和事故发生地通报,对可能有蔓延趋势的还应向相关地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加强预警预防工作;
(3)县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并通报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
3、特殊通报
涉及港、澳、台地区人员或者外国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者有关国家通报时,经县应急委员会批准决定,及时上报市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新闻通报
对于食品安全事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上报县应急委员会,由县政府办会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牵头处置的县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外,做好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一)分级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分四级,ⅰ级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ⅱ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决定,ⅲ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市决定,iv级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决定。
1、特别重大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ⅱ级)
特别重大和食品安全事故事故(ⅰ 级ii级)涉及我县的,县应急指挥部在国家、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特别重大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迅速下达应急处置指令。
(2)县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相关乡镇、县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队伍及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启动相应专业组开展应急处置,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3)县有关部门、乡镇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和县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1)乡镇或县有关部门接到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县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市和市应急指挥部报告。事发地乡镇和有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理。
(2)被确认为ⅲ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由市决定立即启动《景德镇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和县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救援和紧急处理行动。
3、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决定,并立即报告市、市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1)县政府应急响应:县政府负责全县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启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本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和其它紧急处理工作。
(2)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响应: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的情况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作出初步评估,按规定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事故情况,提出启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启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二)指挥协调
1、县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组织实施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协调指挥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的主要内容
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援救重大事项决策建议;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对受威胁的周边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三)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现场处置,有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报告。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四)响应的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三、后期处理
(一)善后处置
县应急指挥部责成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地乡镇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二)责任追究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结束后,县应急指挥办公室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上报县应急指挥部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组织研究改进应急救援工作措施,并抄送县政府有关部门。
四、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负责承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的原则,对媒体的信息应当经县应急指挥部审定同意后,向社会。
(二)通信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及参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县直部门、单位、专业队伍应建立通畅的通讯方式,确定固定联系电话并保持24小时有人值守,明确带班领导,配备相应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参与现场处置的专业队伍应配备无线通讯工具,以适应应急处置的工作需要。
(三)医疗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四)人员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人员、组织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五)技术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受县应急指挥部或者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六)物资保障
各级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经费保障
县政府应保障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基础设施建设经费。
县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对食品安全应急处理专业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保障经费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应急预案》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列入年度政府财政预算。
县财政、审计部门加强对《应急预案》保障经费的使用与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八)演习演练
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演练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评价,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以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促进本镇食品市场规范化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决策领导机构
由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根据食品安全事件预警和动态变化情况,划分应急等级,并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办),联系电话:58046501(工作日),58041131(夜间及节假日),根据事故发生的轻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部成员以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指挥、协调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各种抢救工作。
2、根据食品安全事故轻重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级别,使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抢救措施。
4、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信息,上传下达。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1、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援机构,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抢救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员、抢救情况等。
3、经发办:负责查处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高剧毒农药、兽药和渔药的违法行为。
4、派出所: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地的治安维护工作,对事故严重或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办。
5、教委: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人数、抢救情况。并组织抢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食物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四级事故(又称散发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0-9人,没有死亡病例。
三级事故(又称一般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没有死亡病例 。
二级事故(又称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100人以下或者1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的食物中毒事故。
一级事故(又称特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或者有2人以上(含2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10人以上(含10人)的,或者发生在重要活动期间、重点场所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实行主管与分级响应
为科学、经济、有效地处理事故,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等级,发展趋势及控制的程度,及时将情况上报上级政府,由上级政府根据事故等级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调整响应级别或结束响应。
1、四级响应:镇指挥部根据中毒情况,决定由何部门牵头,何部门配合,启动四级响应。
⑴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其他副职人员应迅速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中毒者。
⑵收集、分析事故原因,通报有关信息,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⑶各相关部门按相应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⑷调查并提出处理相关责任人意见。
⑸处理事故发生的善后工作。
2、三级响应:发生三级事故后,经镇指挥部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在坚持四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前期处理。
⑵维护现场,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调查。
⑶做好相关材料,上报上级职能部门备案。
3、二级响应:发生二级事故后,经镇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三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迅速上报上级职能部门,配合相关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调查处置。
⑵组织工作组进驻事故地点开展工作。
⑶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所拥有的专用急救车辆,统一归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确保随叫随到。
4、一级响应:发生一级事故后,镇指挥部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二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所有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⑵做好宣传,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等工作;
⑶做好善后工作。
四、附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以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促进本镇食品市场规范化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决策领导机构
由镇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根据食品安全事件预警和动态变化情况,划分应急等级,并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办),联系电话:58046501(工作日),58041131(夜间及节假日),根据事故发生的轻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部成员以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指挥、协调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各种抢救工作。
2、根据食品安全事故轻重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级别,使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抢救措施。
4、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信息,上传下达。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1、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援机构,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抢救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员、抢救情况等。
3、经发办:负责查处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高剧毒农药、兽药和渔药的违法行为。
4、派出所: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地的治安维护工作,对事故严重或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办。
5、教委: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人数、抢救情况。并组织抢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食物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四级事故(又称散发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0-9人,没有死亡病例。
三级事故(又称一般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没有死亡病例 。
二级事故(又称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100人以下或者1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的食物中毒事故。
一级事故(又称特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或者有2人以上(含2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10人以上(含10人)的,或者发生在重要活动期间、重点场所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实行主管与分级响应
为科学、经济、有效地处理事故,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等级,发展趋势及控制的程度,及时将情况上报上级政府,由上级政府根据事故等级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调整响应级别或结束响应。
1、四级响应:镇指挥部根据中毒情况,决定由何部门牵头,何部门配合,启动四级响应。
⑴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其他副职人员应迅速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中毒者。
⑵收集、分析事故原因,通报有关信息,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⑶各相关部门按相应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⑷调查并提出处理相关责任人意见。
⑸处理事故发生的善后工作。
2、三级响应:发生三级事故后,经镇指挥部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在坚持四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前期处理。
⑵维护现场,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调查。
⑶做好相关材料,上报上级职能部门备案。
3、二级响应:发生二级事故后,经镇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三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迅速上报上级职能部门,配合相关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调查处置。
⑵组织工作组进驻事故地点开展工作。
⑶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所拥有的专用急救车辆,统一归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确保随叫随到。
4、一级响应:发生一级事故后,镇指挥部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二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所有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⑵做好宣传,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等工作;
⑶做好善后工作。
一、演习背景:这次演习演练以位于我区红旗街13号的某建筑工地为背景,虚拟了昌盛公司建筑工地承包者盖某为一退伍军人,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为了表达对军营生活的怀念,在几个战友的撺掇下,特安排工地事务长购买了啤酒,猪肉、疏菜等为工人晚上改善生活,但好心却办了坏事,吃饭喝酒后,大约有20多名工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腹泻、呕吐、头晕等症状,其中7名严重者还被送进医院进行治疗,接到举报后,开发区工商分局立即进行情况核实,根据事件情况,迅速启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iv级应急响应机制,进行应急处理。
二、演习过程:7月28日下午6时30分,我局大部分工作人员已经下班,只有12315工作人员在值班,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值班室暂时的宁静:“是工商局12315吗?我们是昌盛装饰公司的建筑工人,我们这里有大约20多人吃完晚饭后出现呕吐、腹泻、头晕等现象,有7名较严重的已住进了市人民医院,你们12315能否赶快过来一下……”。值班人员迅速将电话记录交给带班领导,带班领导感到问题严重,立即向分管领导和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分别进行了汇报,应急领导组办公室立即指令管辖该片的江淮工商所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核实并对现场初步采取必要措施,同时召集领导组成员进行会议研究,在会议研究中,江淮工商所电话将现场核实的情况进行了口头汇报,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应急领导组立即决定:1、将有关情况上报市工商局、上报开发区管委会;2、告知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3、启动我局iv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立即集结全体应急队员,进行应急响应。
接到应急领导组的集结命令后,仅用了24分钟,分局应急队员全体着装,带着必要的执法证件、执法文书、食品检测箱等执法工具就集结完毕,并在开发区大楼前与执法专用车一起列队听候指挥中心领导的训示。
市场科副科长李文焕带第一小组进行现场检查,对有关物品进行现场封存、抽样取证,询问有关当事人,准确掌握啤酒的进货渠道。
工商所副所长鲁正田带第二小组对啤酒的供货商(太平烟酒批发部)进行源头追溯和控制。
当第二小组到达太平烟酒批发部后,经仔细查对供货商的进销货台帐和发票等手续,该批货即没有质检报告(合格证),也没有进货发票,在事实面前供货商不得不承认,本月18日晚,一河南工具车拉了400件甲马田啤酒来晋城试销,如果愿意当商,每件可按11.20元的价格给他,当事人见有利可图,就全收下了,并从枕头下取出一个笔记本,上面记着新市东街个体户张三20件、李四30件、红星街个体户王五30件、太行路高六20件,库房现在还存有240件,执法人员立即电话请求应急领导组指挥部支援。
第三、第四小组应急队员迅速赶往张三、李四、王五、高六门店对甲马田问题啤酒依法查封。至晚上8时25分,整个演习演练行动顺利结束。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这次演习演练,使我们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够在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逐步提高对流通领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确保尤其是奥运会期间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我局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但在演习演练中发现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举报记录不够详细。主要表现为当天值班人员没有记录接警的具体时间,只记录了当天的日期,没有具体到几时几分;没有记录值班人员对举报的处置情况;举报人举报内容,值班人在整理记录时过于简单,没有对举报人进一步核实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
分析:一是演习演练对于我们工商系统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有关准备工作不足;二是经验不足,平时没有养成简要明了、准确记录的习惯;三是由于演习演练值班人员比较紧张,第一时间内只想将举报情况尽快向上一级汇报,没来得及详细询问。
(二)现场勘查和调查有待进一步细化。比如我们设计“甲马田”啤酒是导致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但在工地现场检查取证的过程中却缺乏对“甲马田”啤酒的有关商品特征描述,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没有记录;对司务长询问,却没有问他本人为什么没有中毒;在太平烟酒批发部检查,财物清单空白处没有划掉,没有编号,没有送达通知书,现场封条没有写日期,立案审批表当事人一栏也存在一定的瑕疵。
分析:细节决定成败。尽管我们每天都在同经营着和商品打交道,但对待工作要更多一些职业上的眼光,在执法程序、收集证据、填写文书等细节上沉着应对、不急不躁,尽量做到万无一失。
(三)在集合队伍出发过程中紧凑感或军事化稍感欠缺。队伍列队集合,有部分队员立正还背着手,上车不紧凑,检测箱放在地上没人拎。共2页,当前第1页1
分析:演习演练在某种程度上来讲具有表演的性质,用整齐的队形、高昂的士气、快速的行动来显示出应急队员的外在素质,比如出发上车的过程中全部小跑步就更好了。
四、预案要完善 素质要提高
这次演习演练,使我们对应急预案有了一定的认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打下了基础。分析总结这次演习演练行动的经验和教训,我们认为“沉着、快速、全面、细致、果断”是应急行动取得圆满成功的前提。
一要沉着。突发事件重点是一个“急”字,最忌讳的是一个“慌”字,突发事件是在我们没有预知预感的情况下发生的。一旦发生,是手忙脚乱还是胸有成竹,是束手无策还是沉着应对,体现出我们工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这次演习演练,我们是在多方运筹,大家或多或少都知道最近要演习的情况下开始的,心理上有一定的准备,尚没有真正考验出我们的应对水平。
二要快速。应对突发事件是要突出一个“快”字,最忌讳的是一个“慢”字。从举报到报告、从指令到集结、从出发到现场、从核实到反馈,步步紧逼,环环相扣,不能有丝毫怠慢。
三要全面。证据收集是要突出一个“全”字,最忌讳的是一个“偏”字。即人证、物证、书证要全面收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危害程度、未中毒、一般中毒、严重中毒或中毒死亡人数要详细记录;法律文书、检测设备、照相器材要全部携带,宁可带着无用,不可用时没有。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缆工作全局,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以预防、杜绝食品安全事故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促进食品市场规范化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决策机构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艾福君同志兼任。
(二)管理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一室三组
1.办公室:由佘雪莲同志牵头,艾福君任主任。负责综合协调调度工作,随时向领导汇报事态的进展情况,办公室电话:3531100。
2.现场抢救组:由郝怀发牵头,镇卫生院全体医务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受伤人员的紧急抢救及护理工作。
3.现场维护组:由艾福君负责,镇安监所同志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对事故发生后立即赶赴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
4.后勤保障组:由潘晓同志牵头,民政办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主要职责是负责事故后勤保障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彭福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办公室职责:
1.贯彻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的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根据处理食品安全事故需要,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5.组织编制和修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6.向上级及时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动态情况。
学校职责:
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识。学校校长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建设与管理、保障学生健康与卫生安全的责任。对不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限期内*不到卫生要求和无证经营的,要追究其责任。
三、信息报告
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在1小时之内向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汇报情况。
2.若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办公室应向及时向县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报告。
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应急处理机制
(一)应急准备
1.镇卫生院要成立防治食物中毒诊疗专业队伍,负责事故应急处置、病例诊断、病人救治会诊调查等工作。
2.各村(社区)要组织一定的应急民兵,配合医疗专业队伍的应急处理。
3.卫生院、学校、各村(社区居)委会要组织开展各项防控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应急处理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办公室在接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并及时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办公室在街道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将信息报告给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镇卫生院。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接到报警后,要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
3.接到食品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应通知各相关部门携带调查用品、采样器材、协助抢救的物品等迅速赶到现场。
4.到*现场后首先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吃过哪些事物,进食与病人数,事态发展趋势,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应特别注意对“首例病人”的全面调查。
5.向首先大到*现场的急救治疗医生详细了解患者临床表现的特点、急救治疗及其效果。进行必要的和可能的协助抢救的措施。
二、组织领导明确分工
为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应急报告和措施
(一)发生重、特大事故立即报告
突发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按人群和程度不同可分为三级:一级是涉及全市特别重大、突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并出现3人以上死亡,或引起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未得到控制,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情况;二级是涉及全市重大、突发的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一次伤病超过10例,并出现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病例,或发生一般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但引起伤病未得到有效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不断增加的情况;三级是指涉及全市发生的区域性、临时性食品安全突发事故问题,发生伤病达10到15例,陆续发生在30例以内、无死亡病例报告或发生在某区域内及有关重要活动期间的情况。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根据需要报告公安(110)、医院(120)、卫生防疫等部门以求得紧急救助。我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要在5分钟内向指挥长报告,指挥长安排各指挥小组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要求各指挥小组成员在半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迅速到达事故观场,开展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并在10分钟内向郑州市局和市委、市政府电话报告,及时通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商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事故名称、事故类别、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人员伤亡情况、经济损失以及事故原因等。
(二)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
1、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在迅速报告事故的同时,必须严格保护事故观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2、应急救援信号发出后(或者接到应急救援电话通知后),各应急指挥小组所有人员应立即行动,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快速集结,以应急救援分队为单位组织赶赴事故现场参加紧急救援。
3、因违犯救援规定,贻误救援时机,造成人身财产安全受到较大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
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实行属地和条块管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对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和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成立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各村、社区为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单位,负责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并协助监控和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反应及时,措施果断
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在地社区村及有关部门应立即作出反应,在及时上报的同时迅速协助做好救助和控制。
(四)依靠科学,加强协作
要依靠科学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恪尽职守,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二、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出现下列情况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一次食物中毒人数在20人以上的;
(二)一次食物中毒有人死亡的;
(三)引起中毒食品的扩散未得到控制,中毒或死亡人数在继续增加的;
(四)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需要实施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的;
(五)其它可能造成社会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一)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确定本街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
2、由组长或副组长宣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的命令;
3、协助协调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
1、协助负责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协助组织建立和管理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听取组织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评估和应急处理建议、处理措施;
2、贯彻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组织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
3、协助协调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协助汇总事故情况;
5、负责完成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警戒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五个工作小组。
1、警戒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营救受害人,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现场,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医疗救护组:由市医院负责牵头,有关部门配合,院长任组长。协助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事故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医疗物资、医疗设备和急救场所,指导急救人员搜迅速开展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低到最低程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及时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人员抢救工作的进展情况。
3、后勤保障组:由街道党政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根据事故情况,协助协调,组织事故发生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部门安排应急药品和和物资,统筹调度,有偿调拨,保证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4、事故调查组:由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牵头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协助事故调查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评估事故影响,提出防范意见,并及时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调查情况。
5、善后处理组:由街道司法所和事故发生地社区居委会负责,事故所在地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处理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并及时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善后处理情况和动态。
6、各工作小组的参加部门,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确定。其它街道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根据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与支持。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
经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通过区卫生监督防疫部门确认,对符合本预案适用范围的食品安全事故,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建议,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五、事故应急措施
(一)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向当地社区居委会及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控制事态的发展。
(二)应急预案启动后,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接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几个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根据本预案所规定的工作要求,立即履行职责,紧急调集应急处理队伍、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救援措施,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事故发生地的社区居委会、有关部门在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助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未发生事故的社区居委会,要按照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的调度,参加做好事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街道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六、信息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信息,应征得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后,由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向社会统一。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七、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1、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协助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事故处理,协助做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大安全危害因素的控制与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理工作。
2、卫生部门负责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和和医疗救治,加强应急
处理相关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和组织应急事故的处理的演练。
(二)物资保障
街道办事处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本着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全力抢救事故伤亡人员。
(三)信息保障
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系统,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1.2编制依据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376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河北省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玉田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原则,根据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善后处置及整改工作。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乡镇行政辖区,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2)事故性质特别严重,超过乡镇政府应急处理能力的;
(3)事故处置涉及县政府多个职能部门,需要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
(4)事故原因有可能是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
(5)按照县政府指挥部指示,紧急启动本预案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对全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县政府主管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相关副主任、县药监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组成。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药监局,办公室主任由药监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2.2主要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职责
研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方针、政策和工作规则;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保障体系;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有效开展,减少人员伤亡,避免事态扩大,力争减少损失。审议批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2.2.2成员单位职责
药监局:负责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依法对重大食品药品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及培训;
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
农经局:负责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
商务局:负责组织对畜禽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酒类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卫生局: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中的医疗救治,以及依法对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及医疗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水务局:负责水质等方面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工商局:依法开展流通领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故进行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畜牧局:负责重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
财政局:保证应急处置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县应急指挥部其他各成员单位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根据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给予全力支持。各乡镇(街道办)应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构,制定相应预案,负责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3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指挥、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办)、各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控制事故蔓延扩大,监督检查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建立全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按照应急指挥部指示向省、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完成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3监测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无论是县应急指挥部部署,还是社会举报的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通报,并及时与县应急指挥部沟通。县应急指挥部组成部门发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立即按照《玉田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向有关部门通报。
3.2预警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信息,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后,由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
3.3预警和启动预案
重大食品药品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要立即向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指挥部领导指示迅速做出部署,并启动本预案。
4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分级响应程序
对于涉及食品的突发事件,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县政府应急指挥部通知后,立即协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专业突击队待命,并按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进入突发事故发生区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扩大。各相关部门依据自身职能,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对涉及食品品种进行采样,及时检验,确定事件发生原因。
县应急指挥部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采取相关措施,救助伤员,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根据各部门检查情况,拟定事故报告。
涉及药品的突发事件,药监局应立即组织专业检查人员,深入突发事件现场,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检查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区域对所涉及药品进行检查,必要时对事故涉及药品就地封存,并按规定采取适量样品送市级药品检验所检验,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到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将检测结果向县应急指挥部领导汇报,提出处置建议。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如突发事件产生原因是药品不良反应,则按规定向省、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4.2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
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导事发地乡镇(街道办)政府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可派人参加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也可委托相关部门组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调查组,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后,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事故性质、危害范围等,立即派人员救治组、事故调查处置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救治组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抢救工作,尽快查明中毒原因,提出并采取控制措施;事故调查处置组由县药监局牵头组成,参加成员根据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能和事故性质确定,必要时请其他有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调查结论,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组织协调相关乡镇和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服从县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根据本预案规定,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并随时将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要将事故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必要时上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市政府。
县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
5善后处理
调查活动结束后,调查组应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通报情况,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通报处理结果。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日常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值班报告制度,设立应急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132693,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电话:6112512。
6.2物资保障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保障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6.3人员保障
一、思想认识到位,切实做好奶粉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关系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覆盖面广、数量大。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事关重大的民生工作,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在这个问题上,与全国一样,工作虽有进展,但仍存在比较普遍、明显的问题。就奶粉安全事故来说,最近几年已发生过两次,说明我国的食品安全存在很大隐患,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一部分人法制观念不强,道德水平低下,唯利是图。政府要以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来提升人的道德修养,要有所作为。在奶粉安全事故处置中要消除三个片面认识,一是认为患儿较少,与全国、省、市相比,数量微不足道,存在无所谓的思想。要认识到每个孩子都是一个家庭的全部,绝不能因患儿数量少而忽视问题的严重性。二是认为没有乳制品企业和大型的养殖场,上级要求的任务比较轻,存在无所作为的思想。要清楚看到目前还有很多无牌无证的食品加工点,存在很多的食品安全隐患,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各部门去履行职责。要充分理解县委县政府提倡的是大力发展家庭工业,而不是发展家庭食品加工业。三是在此次奶粉安全事故的处置过程中,包括筛查、救治、安抚、稳定等,工作量大、面广,人手紧缺,存在畏难的思想。要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端正工作态度,努力克服困难,切实履行职责,全力做好工作。
二、明确任务要求,抓好应急处置的各项重点工作。
今天上午电视电话会议上,省长指出要加强患儿的筛查、救治工作,加强市场流通环节、奶制品企业的监管工作,加强对奶农的监管和指导;书记要求要启动紧急预案,全力以赴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加强舆论的正面引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我们要牢牢把握,深刻领会。尤其是职能部门一定要心中有数,自觉接受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对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指导意见、传真、函、领导讲话等,要认真研读,在职责范围内,联系常山实际,明确自身工作任务,抓好各项重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绝不能熟视无睹、丧失解决问题的重要时段和机遇,造成工作的重大失责。
三、落实有力措施,认真履行各项职能。
一、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呼救员:
安全员:
上报员
二、工作小组成员职责分工:
组 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 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呼救员: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准确地向临近医疗单位发出求救信息。
安全员: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上报员: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以及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九华山风景区中心医院电话:2823538九华山风景区教育科电话:2821156九华山风景区食药局电话:2821803)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具体处置对策
1、立即拨打电话120,对中毒人员急救,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卫生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同时保护好现场呕吐物,为公安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资料。
3、立即查封学校食堂,对当天出售的饭菜留样进行封存,待相关部门取样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