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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大全11篇

时间:2022-03-08 09:36:01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马克思主义理论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马克思主义理论

篇(1)

一、欧债危机产生的原因

 

(一)金融危机中企业去杠杆化、政府增加杠杆使债务负担加重

 

金融危机使得各国政府纷纷推出刺激经济增长的宽松政策,希腊向来以高福利、低盈余为特点,但单凭公共财政盈余也难以负荷过度的举债消费。全球经济危机推动私人企业去杠杆化、政府增加杠杆。希腊政府的财政原本处于一种弱平衡的境地,由于国际宏观经济的冲击,恶化了其国家集群产业的盈利能力,公共财政现金流呈现出趋于枯竭的恶性循环,庞大的债务成为国家不能承受之重。

 

马克思认为,货币产生以后,货币承担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功能,使商品在交换过程中潜伏着经济危机。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会形成支付的连锁关系,一旦有债务人到期无法支付,就会引起连锁反应,使一系列支付关系无法实现,使整个信用关系遭到影响,社会再生产也难以正常运行。当社会生产力发展到发达商品经济阶段,商品经济在一国经济中居统治地位,一切生产都是商品化的,社会资源的配置通过市场来实现。在这个基础上,一方面,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这就决定企业追逐利益的本性必然迫使企业生产有着无限扩大的趋势,致使市场的发展落后于生产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资源配置有其滞后性和自发性的弊端,容易产生无政府状态和盲目性。因此,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的产生也就不可避免了。

 

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是金融危机的深化和发展,金融危机的爆发是其直接的诱因。评级机构不断调低主权债务评级,助推危机进一步蔓延。全球三大评级机构不断下调上述四国的主权评级。2011年7 月末,标普已经将希腊主权评级09 年底的A-下调到了CC级(垃圾级) ,意大利的评级展望也在 11年 5月底被调整为负面,继而在 9月份和 10 月初标普和穆迪又一次下调了意大利的主权债务评级。葡萄牙和西班牙也遭遇了主权评级被频繁下调的风险。评级机构对危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也可成为危机向深度发展直接性原因。

 

(二)产业结构不平衡使经济发展脆弱

 

1、以旅游业和航运业为支柱产业的希腊经济难以抵御危机的冲击。在欧盟国家中,希腊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资源配置极其不合理,以旅游业和航运业为主要支柱产业。一方面,为了大力发展支柱产业并拉动经济快速发展,希腊对旅游业及其相关的房地产业加大了投资力度,其投资规模超过了自身能力,导致负债提高。2010年服务业在GDP中占比达到 52.57%,其中旅游业约占 20%,而工业仅有 14.62%,农业更少为3.27%。加上 2004年举办奥运会增加的 91亿美元赤字,截止2010年希腊政府的债务总量达到3286亿欧元,占GDP的 142.8%。另一方面,从反映航运业景气度的波罗的海干散货运价指数(BDI)看,受金融危机影响从 08 年底开始航运业进入周期低谷,景气度不断下滑。希腊的支柱产业属于典型依靠外需拉动的产业,这些产业过度依赖外部需求,在金融危机的冲击面前显得异常脆弱。

 

2、依靠房地产和建筑业投资拉动的西班牙和爱尔兰经济本身存在致命缺陷。建筑业、汽车制造业与旅游服务业是西班牙的三大支柱产业。由于长期享受欧元区单一货币体系中的低利率,使得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成为西班牙近年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从1999年到2007年,西班牙房地产价格翻了一番,同期欧洲新屋建设的60% 都发生在西班牙。房地产业的发展推动了西班牙失业率的下降。2007 年西班牙失业率从两位数下降到了 8.3%,然而在全球金融危机席卷下,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导致西班牙失业率又重新回到了20% 以上,其中 25岁以下的年轻人只有一半人拥有工作。而海外游客的减少对西班牙的另一支柱性产业——旅游业造成了巨大的打击。爱尔兰一直被誉为欧元区的“明星”,因为其经济增速一直显著高于欧元区平均水平,人均 GDP也比意大利、希腊、西班牙高出两成多,更是葡萄牙一倍左右。但在 2010年底同样出现了流动性危机,并接受了欧盟和 IMF的救助,究其原因主要是爱尔兰的经济主要靠房地产投资拉动。2005年爱尔兰房地产业就已经开始浮现泡沫,且在市场推波助澜下愈吹愈大,2008年爱尔兰房价已经超过所有 OECD国房价,在次贷危机的冲击下,爱尔兰房地产价格出现急速下跌,同时银行资产出现大规模缩水,过度发达的金融业在房地产泡沫破裂后受到了巨大打击,爱尔兰高速运转的经济受到重创,从此陷入低迷。

 

3、主要依靠服务业推动经济发展的葡萄牙经济基础比较脆弱。葡萄牙在过去十几年中最为显著的一个特点是服务行业持续增长,这与其他几个欧元区国际及其相似。近几年葡萄牙开始进行经济结构的转型(从传统的制造业向高新技术行业转型),汽车及其零部件、电子、能源和制药等高新技术行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政府在扶持高科技企业上面投入了大量资金,而这些资金通常都是通过低息贷款来实现。美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融资成本随之飙升,从而使葡萄牙企业受到冲击,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

 

(三)信用危机加速经济危机

 

《资本论》第3卷中,马克思深入阐述了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根源。同时,马克思认为信用不是危机爆发的原因,但它对于危机的发展起着促进和强化的作用。

 

总体看来,PIIGS 五国属于欧元区中相对落后的国家,他们的经济更多依赖于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出口和旅游业。随着全球贸易一体化的深入,新兴市场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吸引全球制造业逐步向新兴市场转移,南欧国家的劳动力优势不复存在。而这些国家又不能及时调整产业结构,使得经济在危机冲击下显得异常脆弱,产生信用危机。

 

(四) 欧元区制度缺陷,各国无法有效弥补赤字

 

1、货币制度与财政制度不能统一,协调成本过高。

 

根据有效市场分配原则,货币政策服务于外部目标,主要维持低通胀,保持对内币值稳定,财政政策服务于内部目标,主要着力于促进经济增长,解决失业问题,从而实现内外均衡。欧元区一直以来都是世界上区域货币合作最成功的案例,然而 08 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使得欧元区长期被隐藏的问题凸现出来。欧洲中央银行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时,需要平衡各成员国的利益,导致利率政策调整总是比其他国家慢半拍,调整也不够到位, 在统一的货币政策应对危机滞后的情况下,各国政府为了尽早走出危机,只能通过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来调节经济,许多欧元区成员国违反了《稳定与增长公约》中公共债务占 GDP 比重上限 60%的标准,但是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惩罚措施,由此形成了负向激励机制,加强了成员国的预算赤字冲动,道德风险不断加剧。具体传导路径为:突发美国金融危机 -- 货币财政制度的不统一造成货币政策行动滞后 - 各国通过扩展性财政政策刺激经济 -- 主权债务激增 -- 财政收入无法覆盖财政支出 -- 危机爆发。

 

2、欧盟各国劳动力无法自由流动

 

各国不同的公司税税率导致资本的流入,从而造成经济的泡沫化。

 

最初蒙代尔的最优货币区理论是以生产要素完全自由流动为前提,并以要素的自由流动来代替汇率的浮动。欧元体系只是在制度上放松了人员流动的管制,而由于语言、文化、生活习惯、社会保障等因素的存在,欧盟内部劳动力并不能完全自由流动。从各国的失业率水平来看,德国目前的失业率已经下降7% 以下,低于危机前水平,但是西班牙的失业率高达 21.2%。另一方面,欧盟国家只统一了对外关税税率,并没有让渡公司税税率,目前法国的公司税率最高为 34.4%,比利时为 34%,意大利为31%,德国为29.8%,英国为 28%,其他边缘国家及东欧国家的公司税率普遍低于20%,这些税率较低的国家也正是劳动力比较充足的国家,资金和劳动的结合使得这些国家的经济不断膨胀,资金主要投资在支柱性的产业,比如加工制造业,房地产业和旅游业,从而导致了国内经济的泡沫化。从欧元兑美元走势可以看出,次贷危机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欧元一直是处于一个上升通道,出口是受到一定程度的打击,南欧国家本来就不发达的工业和制造业更少受到资金的青睐,造成这些国家贸易赤字造成贸易赤字连年增加,各国通过发债弥补,同样是因为欧元的升值,欧债受到投资人的欢迎,举债成本低廉,从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实质是资本生产相对过剩引起的危机。“一切现实的危机的最后原因,总是群众的贫穷和他们的消费受到限制,而与此相对比的是,资本主义生产竭力发展生产力,好像只有社会的绝对的消费能力才是生产力发展的界限”。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资本主义之所以会发生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是由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这一矛盾,以及由此派生的各个企业内部生产的有计划性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社会生产能力的持续增长同社会消费能力不足等主要矛盾决定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欧元区各国追求剩余价值是资本家和社会生产的目的,剩余价值规律成为资本主义社会驾驭一切的绝对规律。追求剩余价值和外部的市场竞争促使资本主义生产的无限扩大,生产资料和生产越来越社会化了,生产的社会性导致了生产力的巨大发展,与此同时,却没有顾及到需求的限制,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所生产出的商品量的多少,取决于这种生产的规模和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而不取决于需求和供给、待满足的需要的预定范围”。资本积累是资本主义经济增长的原始动力,作为资本的人格化代表,资本家唯一的目标就是对价值的无休止追逐,从而导致资本积累的螺旋式上升与生产能力的无限扩张。

 

3、欧元区设计上没有退出机制,出现问题后协商成本很高。

 

由于在欧元区建立的时候没有充分考虑退出机制,这给以后欧元区危机处理提出了难题。目前个别成员国在遇到问题后,就只能通过欧盟的内部开会讨论,来解决成员国出现的问题,市场也随着一次次的讨论而跌宕起伏,也正是一次次的讨论使得危机不能得到及时解决。近年来欧洲银行业信贷扩张非常疯狂,致使其经营风险不断加大,其总资产与核心资本的比例甚至超过受次贷冲击的美国同行。

 

二、总结

 

篇(2)

中图分类号:F0-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7-0001-03

在科斯等西方学者创立产权理论之前一百多年,马克思就创立了科学系统的产权理论,S.佩乔维奇曾指出:“马克思是第一位有产权理论的社会科学家。”然而,面对当前中国产权制度改革,许多人大力宣扬、盲目崇拜西方产权理论,否定马克思产权理论及其现实意义。本文就从产权的起源、含义、本质和产权制度变迁等方面对马克思产权理论和西方产权理论的主要观点进行比较分析,阐明马克思的产权理论是真正的科学理论,中国产权理论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应该以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为指导,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公有产权关系为主体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

一、关于产权的起源

关于产权的起源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存在着某些相通之处。例如,他们都不同程度地认为产权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权利关系;都认为各种形式的产权起源均以资源的稀缺性为前提条件;都认为无论是原始公有产权抑或私有产权,其形成都离不开排他性等。但从根本上说,关于产权起源的论述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存在着本质差别。

西方产权理论以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为哲学基础,采用个体主义的研究方法,认为个人是离开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孤立的无差别的自然人,产权关系是个人对财产的一种排他性占有关系,个人为了维护对财产的排他性占有给自己带来的收益的同时必然要引起一定的交易成本。因此,产权的起源就是由交易成本引起的理性经济人在“成本―收益”的比较中产生的。与此同时,西方产权学派只是在论述私有产权起源时提及作为其产生起点的原始公有产权,将资本主义私有产权的起源说成是产权的起源。可见,西方产权理论把产权制度看做是人类自然本性引起的超越一定历史条件的自然权利,把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制度当做是人类社会永恒不变的自然规律。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方法论,广泛的应用于马克思的全部理论,其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与此相适应,马克思主要是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阐明产权的起源,认为长期支配人类社会产权的最初形态是原始公有产权,并认为这种公有产权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与此同时,马克思还分别从生产力、劳动分工、异化劳动、剩余产品、土地关系、交往关系、婚姻形式等多个角度,具体地分析了人类历史上最初公有产权和私有产权的建立,从而科学的阐明了产权的起源。

二、关于产权的含义和本质

西方产权理论奠基人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中主要讨论了产权的法律界定问题,把产权关系看做是超越一定经济基础的法律权利。由此开始,西方产权理论学家,多把产权看做是法律规定和实施的排他性独占权利,认为产权是由法律创造的,是一种法权关系,法权关系决定着经济关系。例如,阿尔钦曾指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用一种经济品的使用的权利。私有产权则是将这种权利分配给特定的人,它可以同附着在其他物品上的类似权利相交换”[1]。

与西方产权理论不同,马克思科学的揭示了财产和财产权的本质区别,阐明了产权是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并且指出当这种客观存在的经济权利关系获得法律的界定和认可时,便获得了法权的形式。这种法权关系是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它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2],即马克思产权理论具有二重性[3]。

首先,马克思从主体和客体两方面来研究产权关系、界定产权的含义。马克思认为,财产作为客体指的是“有主之物”,与主体之间存在着特定的占用关系,但财产本身是独立于主体的客观存在,不体现任何社会关系。因此,界定和分析产权还必须研究围绕财产建立起各种关系的产权主体,即与财产相关的责权利的管理者或承受者。所以,产权就是指人与人之间的财产权利关系,包括作为权利主体的人和作为权利客体的财产两个方面,产权表象是人对物的关系,实质却是人对人的关系。由此,马克思关于产权的含义可以界定为:人们(主体)围绕财产(客体)而建立的经济权利关系[3]。

其次,马克思认为,自人类社会产生之日起,人们之间就形成了对财产的权利关系即产权关系,它是经济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曾指出:政治权力只是经济权力的产物[4]。但随着人们之间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化,形成了不同的所有制主体、产权主体和利益主体,客观上需要对日益复杂的产权关系进行明晰化、具体化、并获得法律上的界定、认可和保证,法律上的产权关系即产权的法权形式就产生了。马克思曾指出,“实际的占有,从一开始就不是发生在对这些条件的想象的关系中,而是发生在对这些条件的能动的、现实的关系中,也就是实际上把这些条件变为自己的主体活动的条件。”[5]由此可见,马克思把产权关系看做是经济关系和法权关系的结合,作为经济关系的产权是来源,属于经济基础;作为法权关系的产权是经济关系的反映,属于上层建筑,并受经济基础所决定。

三、关于产权的变迁

以个体主义为研究方法,以理性经济人范式和成本收益为核心的西方产权理论,认为产权是拥有财产权利的个人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而自发交易并形成一定契约关系的结果,因此,产权关系是一种交易关系。产权安排之所以重要,就在于不同的产权结构下的交易成本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效率结果。因此,交易费用的大小就成了决定和选择产权结构的主要依据。产权制度的形成和变迁,就是在交易成本大小约束下,个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结果。

与此相区别,马克思认为,产权关系是一种生产关系,产权理论的本质属性应符合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阐明产权关系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是应在于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把人类社会产权主体的各种差异及其演变规律归结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生产力性质和水平的变化引起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变化,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同和演变具体化为产权主体状况和产权制度的差异和演变[6]。

深入了解产权制度变化的根本原因,必须明确两层意思:一是产权制度是所有制的具体化[7]。所有制主要是指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同生产关系一样作为一种经济关系,其中必然涉及人们在劳动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必然涉及产品的分配和交换,所以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决定着社会生产的目的和各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但生产资料所有制不是抽象的概念,在确定了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必须把特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结合起来,使其得到经营,因为生产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使其在生产过程中增值才是拥有生产资料的目的。因此,为了有效经营,所有制的关系必须落实到具体的物质利益关系即形成具体的产权关系,也就是狭义的所有权关系、占有关系、支配关系和使用关系,这样才能使不同的主体之间形成清晰明确的权责利关系,做到各行其权、各施其责、各得其利。二是所有制性质决定产权关系的性质和格局[7]。产权关系作为所有制的具体化的独立程度是有限的,其性质只能依据所有权主体状况而定。不同产权的权能可以分离属于不同主体,而产权关系的性质却是一元的,只能在所有制性质的约束范围内调整和变动。

通过以上对比分析可以看出,马克思产权理论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方法论,强调产权的经济性、生产性、历史性和整体性,而西方产权理论以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自由主义为哲学基础,强调产权的法律性、交易性、自然性和个体性。由此导致了两者在产权的起源、含义、本质、产权制度变迁等一系列问题上都存在着根本区别,是两种相互对立的理论体系。另外,由于马克思的产权理论的提出早于西方产权理论,并且二者都以产权和制度作为研究对象,所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潜在的受到了马克思产权理论的影响,它们又存在着某些相似之处,例如,都强调制度安排对经济绩效的影响;都认为产权关系的核心问题是利益问题;都认为产权是一组权利束,产权权能可以分离和重组等。但马克思产权理论和西方产权理论的一致性是相对的,区别是绝对的。马克思产权理论是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真正科学理论,是必须坚持的中国产权改革的指导理论。

四、马克思产权理论的现实意义

当前,中国国有企业存在着缺乏活力,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责权不明,效益低下,监管不力和国有资产严重流逝等问题,这些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国有企业产权问题的缺陷。合理的产权制度能够明确产权主体的责权利关系,从而调动企业全体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企业运行机制合理化,所以要从根本上改变国有企业的困境,在于对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进行合理的改革,而改革必须坚持以马克思的产权理论为指导。

首先,必须坚持马克思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与产权关系的理论。如前所述,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财产权利关系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剥削阶级社会的根本标志,因此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是对公有制的实现形式的探索与改革,即产权制度的改革。通过形成主体之间权责利明晰的产权关系,使公有生产资料在运行中增值,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坚持产权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

篇(3)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如何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今天,重温马克思的实践主体性理论,选择其中若干主要思想作分析,探讨其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作用和启迪意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实践主体性理论的内涵

马克思自始至终都充分肯定人的主体地位,提出了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性思想。

1 人始终是实践活动的主体。

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实践在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他认为“人始终是主体”、“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人为了能够生存和发展,首要任务就是与呈现在自己面前的自然客体发生关系,同自然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以获取维持自身生命的存在和延续的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人是改造自然的主体,自然是客体。正如马克思所说“创造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是人,现实的人,活生生的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也就是说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以人为主体而不断生成的自主运动。唯心主义虽然强调了人的主体性,但否定了主体以及客体的客观实在性。而旧唯物主义把主体理解成进行感知活动的感性的人,把人置于自然之下,这都是不正确的。另外,马克思肯定了人是实践和认识的主体,同时又指出现实的人和主体又不是等同的,只有现实的人具备了对象意识和自我意识后,并主动投身于实践,才能成为创造历史和实践活动的主体,具有主体性。

2 在实践中确证人的主体性。

主体性原则是马克思从传统西方哲学中继承下来的,他吸取了其中的唯物主义传统,但又严厉地批判了旧唯物主义哲学的非历史性;吸取了西方传统主体性学说,但又批判了这种学说的唯心主义基础,而确立了自己在实践基础上的主体性学说。马克思以实践为基础的主体性说明,人的认识是积极能动地去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主体性是受社会实践所制约的。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着眼于“改变世界”,是哲学和一切旧哲学的根本区别,是人的主体性的真正基础。在实践活动中,人感受到自己的智慧、才能,体味到自己的力量和坚强的意志,从而了解到人之为人的快乐。

3 人的主体性是自主性、自为性、选择性、创造性的统一。

人作为实践主体的主体性,就是人作为主体在对客体的作用过程中所显示出来的自觉能动性,具体表现为人的自主性、自为性、选择性、创造性。

自主性就是主体在对客体的作用过程中所显示的主人性质。有自主性的人会把自己看成是主动者,把万物视为被动者,“人是万物的尺度”、“人为自然立法”等观念,都是主体性的体现。自主性带有自发、盲目因素。自为性就是主体的自觉性,是扬弃了的自主性。选择性是扬弃了的自为性,它标志着人的意志自由或自由决断的性质。选择性使主体有了更大自由。创造性又是选择性的展开形式,也是人之主体性的最高形式。马克思说“劳动是积极的、创造性的劳动创造性使主体的活动能够将主体内在固有的尺度和客体内在固有的尺度统一在自己的实践活动里,并最终创造出一个全新的对象。

马克思关于主体的自主性、自为性、选择性和创造性的论述是相互联系的,自主性侧重于主体权利,表现为主体对活动诸因素的占有和支配;自为性侧重于主体目的,表现为主体活动的内在尺度和根据。选择性和创造性侧重于主体能力,表现为主体活动的自觉选择和创造;只有四者结合和统一,才是完整的主体和真正的主体性。

二、马克思实践主体理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当代启示

马克思的实践主体性理论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启示,人是最根本的,尊重主体性,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因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使亿万农民共享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把解决农民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最高标准。

1 要充分肯定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农民始终是农村的主体。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居民达7.5亿左右,接近全国人口的60%;农村居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所从事的职业虽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从事农业的劳动力仍然达3.4亿左右,占农村居民的45%。农民是农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文化建设和改善环境的主体。新农村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农民应该是新农村建设的最大受益者和最终受益主体。因此,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不能仅仅把农民作为政府关爱、扶持的对象。要以农民为本,把农民看做是建设新农村的基本依靠力量,从思想认识上和工作中都把农民作为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只有实现农民的主动参与,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性,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才能顺利贯彻实施,政策的效果才能真正发挥。

2 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能动性、选择性和创造性。

要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能动作用,必须发挥农民主体的能动性、尊重农民主体的选择性、肯定农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要充分发挥农民的能动性,鼓励农民自觉、主动地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让广大农民了解新农村的内涵和建设目标,知晓新农村建设与农民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让农民明白新农村的建设是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生活幸福的大事业。只有最广泛地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才能使广大农民群众自发地将愿望和热情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内心动力和自觉行动。

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自主选择性,是保障新农村建设成功推进的一个重要前提。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尊重农民的选择意愿。只有农民知道自己最期盼什么、最需要什么,才更能为自身群体的前途负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农民创富活力的涌动,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不竭的智慧及力量源泉。

创造性是主体能动性的最高表现。在新农村建设中,主体的创造性表现为在改变自己命运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乃至农业现代化中所体现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创造性劳动和不断地提升与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让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

大限度地迸发出来,是建设新农村的关键。只有让农民既能成为创造财富的主体、创造历史的主体,又能与其他社会主体一样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创造主体与价值主体内在地统一于广大农民的新农村建设实践中,才能真正全面地发挥和实现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性。

3 尊重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自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