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供电公司普法工作计划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1、局长工作部
协助局领导协调和推进重要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行政事务管理;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和组织重要会议;负责公文、机要、档案、、政务信息工作;负责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接待工作。
2、发展策划部
负责全面计划管理;负责组织制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实施;负责制订地区电网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实施;负责编制本地区直供范围110kv与35kv电网规划和小型基建规划;负责中长期(一年以上)电力市场调查分析预测;负责小型电厂并网方案审批;负责35kv、110kv电网工程(含小型基建及重大技改)项目的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和上报立项;负责组织项目后评估;负责资本分配优化管理;负责工程预决算审核;负责物资管理;负责购电管理;负责综合信息的统计与分析;负责招投标归口管理;指导县级供电企业的发展策划工作。
3、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制订人力资源规划并实施;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及其后备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外派董事、监事的选派或推荐、管理和工作协调;负责机构、定员定编管理;负责工作标准管理和工作协调;负责用工管理与劳动关系管理;负责人事档案管理;负责人事工作;负责薪酬管理和社会保险(含集体职工);负责劳动保护管理;负责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县级供电企业的人力资源工作。
4、财务部
负责全局的会计核算;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负责全局财务经营相关指标(如收入、成本、目标利润等)的专业管理;负责向企业决策者及有关各方提供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信息;指导县级供电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5、基建部
负责组织220kv及以下等级输变点工程建设;负责编制本地区直供110kv与35kv电网和小型基建;负责组织省公司投资的县级供电企业11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的建设;执行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分站的工作职责;负责工程项目综合信息管理;负责对基建工程环保的管理和具体工作;指导县级供电企业的基建工作。
6、生产技术部
负责技术标准管理;负责组织制订设备(系统)技术改造的规划并督促实施;负责输、变电生产系统运行、检修的生产、技术、设备全过程管理;负责技术改造管理;负责“反措”计划的全过程管理;负责技术监督管理;负责输变电可靠性管理;负责无功电压管理;负责防汛、防台风等非常态保供电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科技项目的开 发和技术攻关及成果推广应用;负责信息化规划、建设与管理;指导县级供电企业的相关业务工作。负责联系电机工程协会。
7、安全监察部
负责电力生产、基建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制定安全规章制度,监督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落实;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负责“安措”计划的全过程管理,监督反事故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或协助组织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交通安全的内部监督;指导县级供电企业和多经企业的安全监督工作
8、营销部
负责营销职能管理,包括营销策划,组织制订营销规划并实施;负责用电营业、用电检查、电价政策执行、电费结算管理;负责计量管理;负责需求侧管理;负责客户服务管理和cs评价管理;负责客户关系管理;负责营销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负责客户侧电能量采集、建设、运行、维护的管理。负责营销信息的收集与分析;组织推广应用营销现代化技术(来源:文秘站 );负责业扩职能管理;负责短期(月度、季度和年度)电力市场调查分析预测;参与主网规划、计划的审查;负责重点项目与重要客户服务工作。
负责覆盖含县供电公司范围内的配网规划、计划、工程项目、运行检修、带电作业、供电可靠性、配电gis系统、配电自动化的职能管理和配电房、电缆、架空线路的技术监督。
指导县级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工作。
9、农电部
负责农电综合性管理工作,是农电工作的牵头、归口、协调和监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贯彻省公司农电发展战略和各项工作指示要求,组织、协调、检查和监督农电各项工作的开展;负责组织本地区农电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负责组织开展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负责继续组织农网建设与改造扫尾工程、农村“户户通电”工程和电力扶贫等政策性专项工程;负责牵头组织农电体制改革工作和协调控股县供电企业“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相关工作;负责农电工作质量跟踪监督和组织农电工作评价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农电同业对标“创一流”工作;负责农电综合信息管理和农电综合年报工作。
10、审计部
是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业,务由省公司垂直管理。负责协调、配合政府审计和上级审计;根据省公司部属和本单位的实际要求,制定本局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并且实施;负责对多经企业进行审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率、效果的审计分析;检查、指导、督促、纠正各部门、多经企业违反财经法规、政策、制度的行为,并且对企业管理的风险控制活动提供审计建议;根据审计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制定考核标准。指导县级供电企业开展审计业务。
11、政法部
负责企业管理策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策研究、创新及改革工作;负责企业的形象策划;负责企业标准化管理、内部评比、班组建设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创一流”和同业对标管理工作;负责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负责企业风险管理;负责合同管理,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负责管理企业有关诉讼、非诉讼管理纠纷事宜;负责普法教育和提供企业生产经营有关法律咨询;办理企业本部工商登记。指导县级供电企业的相关业务工作。
负责联系电力行业协会。
12、监察部(与纪委合署办公)
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行风建设工作与纠风工作;负责受理、举报、控告,组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负责效能监察与执法监察;参与重大事故调查;负责招投标的监督;负责本局的用电稽查工作;指导综合产业及县级供电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13、政工部(与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团委挂靠思想政治工作部)
宣传贯彻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各基层党支部对上级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委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党支部做好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负责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负责本企业的宣传工作;负责理论建设,开展政研会工作;负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指导县级供电企业政工工作。
14、保卫部
负责治安保卫与人武工作;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负责消防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及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年检维护的组织工作;负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监督各种易燃易爆、剧 毒等物品的使用管理;负责监督要害部位及门卫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开展反窃电工作,负责与公安部门的外联工作。指导县级供电企业的保卫工作。
15、离退休工作部
负责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积极向上、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具体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指导县级供电企业的离退休工作。
16、工会办公室
是局工会委员会的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工会日常工作;维护企业利益及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工会组织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制度建设;负责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负责文体宣教工作;负责工会劳动保护、劳动竞赛、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工作;对本局各分工会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生产部门及主要职责
1、调度所
负责地区电网调度运行管理,执行上级调度机构的调度指令;组织编制和执行本地区电网的运行方式;负责电网调度、运行方式和负荷预测,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通信、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技术管理。
2、变电部
负责局属35-220kv变电站运行维护管理、缺陷统计分析。
3、送电部
负责输电线路、电缆(35-220kv线路、电缆)的运行维护管理、检修、技改、抢修、试验、消缺工作。
4、变电检修部
今年以来,*市经济总体运行平稳,经济运行中出现了积极的变化,工业生产保持平稳增长,投资需求保持旺盛,财政收入难中求进,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同时生产总值增速小幅度回暖,全年实现生产总值(GDP)2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8%。
在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加深的背景下,我市的工业企业克服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提高、利润空间缩小等困难,保持稳定增长,并且总体利润不断回升。20*年,*市共实现工业总产值665.46亿元,同比增长18.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产值468.26亿元,同比增长19.6%;实现销售产值442.99亿元,产销率94.6%,产销衔接良好。全年工业用电达15.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金融系统贷款余额209.84亿元,同比增长13.1%。全年实现财政收入31.46亿元,同比增长16.4%。各项指标显示*市工业经济总体上保持较快发展势头。但经济运行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都需要引起重视和加以解决,以确保经济平稳发展。
二、市经贸局主要工作
(一)深入调研,加强宏观指导。今年伊始,本着加快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目的,以破解工业“低小散”为课题,市政府成立以市经贸局为主力的工业产业课题小组,对各乡镇、部门和企业进行调研,并由黄正强市长带队参加虹桥和柳市两次中小企业家座谈会。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工业发展“12345工程”动员大会精神的前提下,结合调研结果,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新“五十条”)、《关于在全市开展以“优服务、强投入、解难题、提层次、求实效”为主题的为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工业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加强对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工作的领导,我市于20*年6月建立*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潘孝政市长任组长,吴建华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发改局、经贸局、科技局等22个相关单位,下设办公室,由经贸局臧国华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出台《20*年*市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对象包括全市31个乡镇,分三组进行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保障体系、经济指标、企业培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区域经济质量五大类,实行量化评分制。
(二)大力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缓解生产要素制约。一是深入开展以“优服务、强投入、解难题、提层次、求实效”为主题为企业服务年活动,实行四套班子联系企业制度,着重围绕提高办事效率、抓好用地供给、加大工业投入、提升产业层次等为工作重点,对一批事关大局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困难进行专题研究协调解决。积极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内联外合、上市融资等方式进一步做大做强。实施中小企业扶持工程,加快建设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标准厂房,择优筛选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项目入户科技孵化创业服务基地,推进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机构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大力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另外,由市经贸局组织于6月21日在北白象镇举办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操作规程实务知识培训班,参加人数达130人;于7月14日在柳市举办*市企业信息化讲座,为企业提供更优质实用的服务。二是推进评优评先活动。开展了对20*年度*市“功勋企业”、“十佳雁荡杯”、“明星企业”的评选,开展了浙江省第二批诚信示范企业、*市第二批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示范单位和*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以及省成长型企业的评选。经过企业申报,我们的仔细调查、严格审核,20*年我市企业荣誉不断。3家企业被评为省第二批诚信示范企业,7家企业被评为*市第二批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示范单位,13家企业被评为首批*市经贸系统中小企业诚信守法示范单位,8家企业被评为20*年度*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28家企业被评为省成长型企业、3家企业被评为最具成长性中型企业、1家企业被评为最具成长潜力中小企业、171家企业被评为*市成长型企业,1家企业被评为省级农产品示范企业。企业诚信建设掀起。
(三)积极引导,加大技改力度。20*年,全市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8.5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6.88亿元,同比增长80.3%。其中工业性投资迅速回暖,全年限额以上工业投资完成28.88亿元,同比增长101.5%,呈逐步加快态势,扭转了年连续负增长的局面。今年新增技改项目共173项,总投资额达到54.24亿元,比20*年增加1*.54%。其次通过发动5000万元以上工业性投资项目上报工作。全市共上报111个5000万元以上工业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达199.73亿元,预计新增税收33.8亿元,预计新增出口创汇32.6亿美元,项目总用地共需10969.84亩。如果这些项目在三年内实施完毕,*经济将会跨上新的台阶。
(四)积极开展工业循环经济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路子、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建设“绿色*”,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全面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在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以废弃资源利用为重点,发展综合利用事业。针对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组织企业认定工作。至今年12月份,我市共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49家,今年新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3家,重新认定5家,年利用废旧资源200多万吨,综合利用产品销售额达到11多亿元,有力促进了我市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严把审批关和加强了平时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严格纠正或关闭,今年注销企业10家。
2、为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促进企业从粗放型增长向效益型增长的转变。按照*市有关创建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的要求,结合*市生态市建设工作计划,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提倡资源综合利用创建*市绿色企业活动的通知》,去年确定雁荡山金狮啤酒有限公司和乐斯化学有限公司为我市第一批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并已通过省经贸委和环保局组织的验收。目前我市已有正泰集团、德力西集团,雁荡山金狮啤酒有限公司三家绿色企业,乐斯化学有限公司正在验收中。今年确定人民集团、新丰电镀有限公司为试点企业。
3、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全民动员、共建节能型社会。今年6月我们全市范围内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组织供电局、环保局等部门到乡镇设立节能宣传点,向市民宣讲节能知识,共发放:便民服务手册1500份,95588服务简介1600份,还走访了100户高能耗企业,向他们发放节能宣传手册、灌输节能知识。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台、*日报大力向社会宣传节能环保知识,通过一系列节能宣传活动,市民节能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形成了良好的节能氛围。
4、根据浙江省工业循环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要求,我们*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县(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4121”示范工程,推进我市生态市建设步伐,组织人员到循环经济先进县市进行考察学习,草拟《*市工业领域循环经济指导意见》,制订了*市发展循环经济计划。
(五)加强能源工作监管力度。
1、加强有序用电管理。今年我市供电形势依然严峻,供需缺口较大,为了确保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尽可能满足全社会用电需求,我们会同供电局一起制订了全市错锋用电方案,用电高峰期间,配合各供电所对各乡镇执行用电错峰指标及企业用电情况进行巡查,通过合理的错峰、移峰,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力缺口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确保我市电网安全、有序运行。为鼓励企业高峰期间自备发电,依据《*市工业企业自备发电机管理办法》的要求,至今年12月累计对252家企业(发电容量为13.28万千瓦)补助发电资金398.41万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2、认真做好煤炭经营市场的监管工作。今年,新批煤炭经营企业1家。为加强我市煤炭经营监管,保障我市煤炭供应,根据省经贸委关于编制“十一五”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和总量调控规划的要求,制订了《*市“十一五”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和总量调控规划》。同时,平时加强对现有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监管,按要求对其进行年检,保证了我市煤炭经营企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3、认真做好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工作。配合省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对我市的成品油市场进行了调查摸底,规范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掌握成品油市场的基本情况,问题和发展趋势。对按省经贸委换发新证的要求,组织各加油站按规定换领新证。
今年以来,*市经济总体运行平稳,经济运行中出现了积极的变化,工业生产保持平稳增长,投资需求保持旺盛,财政收入难中求进,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同时生产总值增速小幅度回暖,全年实现生产总值(GDP)28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8%。
在国家宏观调控影响加深的背景下,我市的工业企业克服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提高、利润空间缩小等困难,保持稳定增长,并且总体利润不断回升。20*年,*市共实现工业总产值665.46亿元,同比增长18.7%。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产值468.26亿元,同比增长19.6%;实现销售产值442.99亿元,产销率94.6%,产销衔接良好。全年工业用电达15.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金融系统贷款余额209.84亿元,同比增长13.1%。全年实现财政收入31.46亿元,同比增长16.4%。各项指标显示*市工业经济总体上保持较快发展势头。但经济运行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都需要引起重视和加以解决,以确保经济平稳发展。
二、市经贸局主要工作
(一)深入调研,加强宏观指导。今年伊始,本着加快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目的,以破解工业“低小散”为课题,市政府成立以市经贸局为主力的工业产业课题小组,对各乡镇、部门和企业进行调研,并由黄正强市长带队参加虹桥和柳市两次中小企业家座谈会。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工业发展“12345工程”动员大会精神的前提下,结合调研结果,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新“五十条”)、《关于在全市开展以“优服务、强投入、解难题、提层次、求实效”为主题的为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工业性投资统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加强对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工作的领导,我市于20*年6月建立*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工作协调小组,潘孝政市长任组长,吴建华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发改局、经贸局、科技局等22个相关单位,下设办公室,由经贸局臧国华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出台《20*年*市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对象包括全市31个乡镇,分三组进行考核,考核项目包括保障体系、经济指标、企业培育发展、可持续发展和区域经济质量五大类,实行量化评分制。
(二)大力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缓解生产要素制约。一是深入开展以“优服务、强投入、解难题、提层次、求实效”为主题为企业服务年活动,实行四套班子联系企业制度,着重围绕提高办事效率、抓好用地供给、加大工业投入、提升产业层次等为工作重点,对一批事关大局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困难进行专题研究协调解决。积极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内联外合、上市融资等方式进一步做大做强。实施中小企业扶持工程,加快建设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标准厂房,择优筛选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项目入户科技孵化创业服务基地,推进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机构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大力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另外,由市经贸局组织于6月21日在北白象镇举办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操作规程实务知识培训班,参加人数达130人;于7月14日在柳市举办*市企业信息化讲座,为企业提供更优质实用的服务。二是推进评优评先活动。开展了对20*年度*市“功勋企业”、“十佳雁荡杯”、“明星企业”的评选,开展了浙江省第二批诚信示范企业、*市第二批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示范单位和*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以及省成长型企业的评选。经过企业申报,我们的仔细调查、严格审核,20*年我市企业荣誉不断。3家企业被评为省第二批诚信示范企业,7家企业被评为*市第二批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示范单位,13家企业被评为首批*市经贸系统中小企业诚信守法示范单位,8家企业被评为20*年度*市创建信用企业先进单位,28家企业被评为省成长型企业、3家企业被评为最具成长性中型企业、1家企业被评为最具成长潜力中小企业、171家企业被评为*市成长型企业,1家企业被评为省级农产品示范企业。企业诚信建设掀起。
(三)积极引导,加大技改力度。20*年,全市完成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8.5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6.88亿元,同比增长80.3%。其中工业性投资迅速回暖,全年限额以上工业投资完成28.88亿元,同比增长101.5%,呈逐步加快态势,扭转了年连续负增长的局面。今年新增技改项目共173项,总投资额达到54.24亿元,比20*年增加1*.54%。其次通过发动5000万元以上工业性投资项目上报工作。全市共上报111个5000万元以上工业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达199.73亿元,预计新增税收33.8亿元,预计新增出口创汇32.6亿美元,项目总用地共需10969.84亩。如果这些项目在三年内实施完毕,*经济将会跨上新的台阶。
(四)积极开展工业循环经济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路子、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建设“绿色*”,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全面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在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以废弃资源利用为重点,发展综合利用事业。针对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组织企业认定工作。至今年12月份,我市共有资源综合利用企业49家,今年新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3家,重新认定5家,年利用废旧资源200多万吨,综合利用产品销售额达到11多亿元,有力促进了我市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同时,严把审批关和加强了平时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严格纠正或关闭,今年注销企业10家。
2、为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切实促进企业从粗放型增长向效益型增长的转变。按照*市有关创建绿色企业(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清洁生产试点企业的要求,结合*市生态市建设工作计划,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提倡资源综合利用创建*市绿色企业活动的通知》,去年确定*金狮啤酒有限公司和乐斯化学有限公司为我市第一批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并已通过省经贸委和环保局组织的验收。目前我市已有*集团、*西集团,*金狮啤酒有限公司三家绿色企业,乐斯化学有限公司正在验收中。今年确定人民集团、新丰电镀有限公司为试点企业。
3、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全民动员、共建节能型社会。今年6月我们全市范围内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组织供电局、环保局等部门到乡镇设立节能宣传点,向市民宣讲节能知识,共发放:便民服务手册1500份,95588服务简介1600份,还走访了100户高能耗企业,向他们发放节能宣传手册、灌输节能知识。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台、*日报大力向社会宣传节能环保知识,通过一系列节能宣传活动,市民节能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形成了良好的节能氛围。
4、根据浙江省工业循环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快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要求,我们*市被确定为全省首批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县(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4121”示范工程,推进我市生态市建设步伐,组织人员到循环经济先进县市进行考察学习,草拟《*市工业领域循环经济指导意见》,制订了*市发展循环经济计划。
(五)加强能源工作监管力度。
1、加强有序用电管理。今年我市供电形势依然严峻,供需缺口较大,为了确保我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尽可能满足全社会用电需求,我们会同供电局一起制订了全市错锋用电方案,用电高峰期间,配合各供电所对各乡镇执行用电错峰指标及企业用电情况进行巡查,通过合理的错峰、移峰,最大限度地减少电力缺口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确保我市电网安全、有序运行。为鼓励企业高峰期间自备发电,依据《*市工业企业自备发电机管理办法》的要求,至今年12月累计对252家企业(发电容量为13.28万千瓦)补助发电资金398.41万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2、认真做好煤炭经营市场的监管工作。今年,新批煤炭经营企业1家。为加强我市煤炭经营监管,保障我市煤炭供应,根据省经贸委关于编制“十一五”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和总量调控规划的要求,制订了《*市“十一五”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和总量调控规划》。同时,平时加强对现有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监管,按要求对其进行年检,保证了我市煤炭经营企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3、认真做好成品油市场的监管工作。配合省成品油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对我市的成品油市场进行了调查摸底,规范成品油市场流通秩序,掌握成品油市场的基本情况,问题和发展趋势。对按省经贸委换发新证的要求,组织各加油站按规定换领新证。
20__年上半年房产管理工作回顾
一、房地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商品房新增供应量小幅增长。1-5月,我市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288.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58%。其中,新建住房267.7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49%。总体市场新增供应充足,供求关系缓和。
新建商品房成交量稳步抬升。1-5月,我市新建商品房共成交266.84平方米,同比增长14.55%。各月的销售量分别为68.65、27.66、46.71、60.27、63.55万平方米,商品房成交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新建商品房成交价格平稳增长。随着中央调控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房价过快增长势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1-5月,全市新建商品房成交均价为5630元/平方米,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增长7.81%。其中,新建住宅均价为5463元/平方米,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增长8.43%。
二手房成交量小幅回落。1-5月,全市二手房成交面积76.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52%;成交套数6232套,同比下降0.81%。其中,二手住房成交面积63.6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62%;成交套数5626套,同比基本持平。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完善服务,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以创建“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为契机,不断完善服务,强化管理,窗口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交易中心获得市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改善服务环境。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对房产交易大厅进行了合理设置和调整,为税务部门进驻开辟了专门场所,同时与税务部门实行联网,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改进业务流程,将原来的三级审批改为二级审批。对部分业务实行快速办理,外地前来办事的群众,可凭回程飞机票、火车票时间,申请加急办理,1-5月,快速办理房屋交易办证及抵押登记3000宗。开设了延时服务和节假日预约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电话预约,免费上门服务,1-5月,共办理此类业务10宗,收到群众感谢信5封。
强化服务质量。完成了以来积压的60000份房产档案的电脑录入工作,完成了23979份房产档案的基础整理工作,完成了1959年至1963年共4300份房产档案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方便了群众查询,提高了服务质量。
1-5月,共办发各类权证39040份,面积942万平方米,其中《房地产权证》21042份,面积297万平方米,《他项权证》6569份,面积268万平方米,商品房预告登记11134份,面积163万平方米,房产测绘5206宗,面积490万平方米,房产档案查询30118宗,接受产权档案17900份,电脑录入档案63688份,协助法院查封、解封共1100宗。
(二)强化监管,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房管部门职能,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市场监管,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朝规范化方向发展。
1.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
一是全面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认真履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职责,会同市金融工作局、市银监局召集在惠的18家商业银行召开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会议。按照会议精神迅速向各商业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管理的通知》,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缴存、使用作了进一步细化。分5批次组织9家商业银行、100多家开发企业召开座谈会,对《通知》逐条进行讲解,就具体的实施细节进行了深入沟通。4月1日起全面组织实施,目前监管工作已步入常态化阶段。有效地确保了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用于后续工程建设。1-5月,共核拨商品房预售款用款580宗。
二是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做好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规范使用<二书>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书后,先到物价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制手续,再凭经物价部门批准确认后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到我局申请,将价格信息导入该项目楼盘表相对应的房屋信息中去。有效规范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切实建立和维护了公正、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是健全项目备案管理。改变以往作法,要求开发企业必须于申请预售前一个月进行项目备案,为销售、监管、监督收集前期情况,及早介入管理,做到有的放矢,防微杜渐。严格按规定从严从细审核商品房预销售备案资料,观察现场,把握政策,不符合条件不发证,手续不齐不发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系统,目前开发企业成功注册并纳入网上预售系
统管理的增至220家。1-5月,共办理房产项目备案64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5宗,发证面积133万平方米;核发现房备案证8宗;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140多宗。四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市场检查力度。今年开始要求开发企业在开盘前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交易操作知识,防范虚假信息、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发生。并加大现场巡查和违规处罚力度,每周增加半天时间进行楼盘巡查,了解工程进度和销售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情况依法进行处罚。
2.加强二手房交易管理
一是建立了二手房交易评估报告价格管理体系。与市地税局、市房产中介协会制定了评估报告价格备案管理系统。运用信息传输和管理软件对各房地产评估机构实施网点式分布管理。具体由主管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设立出惠城区范围内各住宅商业片区的二手房价格下限,评估机构不可超出价格下限出具评估报告,同时结合原有的评估报告备案办法再次加强了评估报告备案管理。有效预防了二手房交易中虚报漏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市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做好二手房交易资金资金监管。进一步优化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流程,基本上做到了程序规范,便捷高效,管理科学,工作窗口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认可,资金监管已成为二手房交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今年1-5月,我市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帐户累计现金流1.17亿元,促成交易281单。至此,中介协会共监管现金流计6.80亿元,促成交易2150单,有力地保障了二手房交易安全运作。
3.加强中介市场管理
坚持做好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加大中介机构年检审查力度,今年4、5月份完成了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范围内220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专业人员条件检查,将初步检查结果在中介协会网站予以公示。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最终结果将于6月份通过媒体公示。积极推进中介行业诚信建设。开展十佳诚信中介企业评选活动,树立行业诚信榜样,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将违约行为及处理情况记入中介机构或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及时通报信用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年初新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向各中介机构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全面学习,及时总结,严格落实,并将学习实施情况与年检挂钩,有效促进了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发展和人员素质的提高。
4.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
继续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各房管所结合辖区房屋租赁实际,大力宣传,积极走访辖区办事处和居委会,争取支持配合,全面摸底调查,耐心做好咨询工作,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办理、资料装订、归档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5月,共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787套,面积152万平方米。其中河南岸房管所完成180套,水口房管所完成198套,接近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机制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房指数”数据的采集、筛选、校核等工作。“城房指数”技术成果今年3月得到住建部城房指数工作技术支持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的认可并通过验收。目前,城房指数”已进入常态运行阶段,能够全面、科学地反映房价走势,为引导市民理性消费和投资提供了依据。
(三)规范发展,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为契机,改进管理手段,强化市场监管,增强行业自律,切实促进了社区和谐与社会稳定。
物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开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利息结余等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开发“物业家园”数字物业服务信息系统,物业服务企业可通过系统办理前期物业登记、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备案申请、异域资质备案申请、物业资质申请注册等各项业务,业主可通过系统中的投诉平台提出投诉和建议,真正搭建起物业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交流沟通的平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工作扎实推进。1-5月,共归集维修资金7760万元。截止目前,我市归集的维修资金累计已达10.57亿元。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全面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清理和追缴的通知》,采取业务联动制约等措施,不断加大维修资金追缴力度,1-5月,共追回开发商挪用专项维修资金457万元。
物业管理市场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对全市338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资质年检、核准定级、资质变更和登记备案。对年检抽考考评不合格的8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责令整改。对全市多个重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召开了外来驻惠物业服务企业座谈会,切实规范了物业服务行为。
业主大会成立指导工作依法进行。利用各种不同时机、场合向业主和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发放《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规条例1000余份。对11个住宅小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协调,依法依规处理筹备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纠纷。1-5月,共有6个住宅小区依法召开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了业主委员会,并完成了在我局的备案登记工作。
物业承接查验行为有效规范。不断加大对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宣传培训力度。严格实行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管理,督促物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履行承接查验义务,及时处理业主对物业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查验行为的投诉,全力维护好物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完成了待审档案材料的汇总、分类、造册和填报工作,认真做好复检实地考察点的推选工作,完成了各住宅小区的简易平面图的绘制和其他辅材料的制作。
(四)关注民生,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
针对部分住房保障工作职能移交后,住房基金和住房补贴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仍由我局负责的实际,积极调整工作思路,不断探索,认真总结,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
住房基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规范了住房基金审批支取流程,保证专款专用。截止5月底,市直住房基金存款余额2.19亿元。1-5月,审批支取住房基金84.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改制、退市和维修职工宿舍共用部分。
住房补贴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建立了住房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对发放住房补贴来的纸质档案进行了整理,全部输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1-
5月,共归集个人住房补贴资金17674人次,金额1058万元。审批支取个人住房补贴资金1373人次,金额1061万元。住房保障相关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完成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培训。专门聘请省住房信息专家,为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信息系统培训,强化了运用能力,提高了住房保障工作水平。二是做好住房保障后续管理的准备工作。加强调研和协调,起草了《市区保障性住房交接和后期管理规定》,保证保障性住房交接和后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的社会保障职能。
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有较大进展。市安居工程有限公司退市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公司作清盘处理,公司人员按劳动法规定做好了补偿安置,其他工作正在抓紧处理中。对惠泽南苑、南山花园遗留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逐一列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具体工作正按计划有序进行。
(五)创新机制,直管公房管理展现新面貌
租赁管理更加规范。经过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制定出了完整的直管公房租赁合同,已开始在网上下载签订。进一步完善了直管公房租赁审批程序,层层把关,确保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直管公房。坚持实行直管公房租赁审查制度,坚决遏制转租转借等行为。1-5月,共收缴房租240多万元,完成公房租赁更名78户,租金减免审批7户。另外,为12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公房住户办理了清退手续。
安全管理更加科学。负责公房管理的房管所对公房安全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桥西房管所制定了《市房产管理局桥西房管所安全管理制度》,对公房维修施工安全管理、公房日常安全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桥东房管所完成了惠新东一栋楼梯改造,保障了公房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群众的好评。1-5月,共完成公房维修129宗,维修房屋面积13496平方米,使用金额37.4万元。
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工作扎实推进。组织有关房管所对非住宅用房承租情况做了比较详细的调查,主要对房屋情况、承租人、经营单位、房屋用途、经营项目、市场租金等方面进行核查。研究制定了《市直管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提租工作实施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全面实施。
(六)注重协调发展,房产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按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引进力度,不断完善数字房产系统,切实提升信息化水平。
完成了局内部电脑及网络的维护工作。做好局电脑的更新换代工作。不断充实局公众网站,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汇总、更新网站房产信息100余条,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丰富的内容和更便捷的查询。
完成了数字房产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局房产交易业务需求的变化,在系统中增加了经济适用房模块、现售商品房备案模块、档案查询及税务减免证明模块,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1-5月,共协助税务、司法、国安等部门查询数据22次。
完成了与房管所的联网工作。租用移动光纤数据专线,顺利完成房产交易大厦与局属房管所的联网工作,保证各房管所办理业务数据安全及线路畅通,实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公房管理信息系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字物业服务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都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七)突出住用安全,白蚁防治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和《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市白蚁防治单位的从业人员、经营场所、设备配置、经济效益进行全面审查,严格落实好白蚁防治工程的各项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审查白蚁防治施工方案,专人专仓管理白蚁防治药物,全程跟踪管理白蚁预防工程,完善工程档案及回访复查管理工作,并发挥好白蚁防治协会的作用,加强专业培训及技术交流,调处市场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努力抓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及时宣传房屋安全知识,耐心解答群众提问,参照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对申请鉴定的各类房屋,进行及时、科学、合理、有效的鉴定,确保房屋住用安全。1-5月,共办理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备案67宗,落实缴存复查费用86万元,完成预防工程验收45宗。共完成房屋安全鉴定100宗,建筑面积47085平方米,同比增长16.38%,其中,a级(非危房)33宗,b级(危险点房)23宗,c级(局部危房)28宗,d级(整栋危房)16宗,鉴定费收入9.17万元。
(八)狠抓行风建设,党建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以“党建工作创新年”和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行政,形成了廉洁务实、严格规范的行业氛围。
1.多措并举,党建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一是精心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拟定了《20__年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中心组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做到组织领导、计划安排、制度内容“三落实”,创新学习方式,以检查促学、测试考学、网络宣学,确保学习成效。
二是认真指导支部建设。督促各支部按照“六有”达标要求,狠抓硬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12个在职支部“六有”达标情况进行了检查,查漏补缺,推进各支部的党建工作上台阶。5月,人民日报记者对陈江房管所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了专访。
三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换届纪律
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双示范”、“两公开两评议”、“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向党员干部发放“换届纪律明白卡”,签订承诺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四是扎实推进人事工作。完成了全局20个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人员定责定岗聘用工作。对机构设置、人员在编在岗情况与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对应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按照三类人员不同级别标准,完成工资调整工作。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通过两推一评方式产生了一名副科级干部。
五是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积极组织开展了迎新春联欢晚会、劳动竞赛、“五四”演讲比赛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组建了市物业管理行业工会联合会,目前该组织已开始运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注重长效,依法行政工作在变革中稳步前进
一是机制进一步健全。根据《市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了第二、三阶段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程序制度、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16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根据《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市法制局反馈的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到先进单位学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受理、调查、听证、审批、决定、送达、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格式及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文书制作和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对20__年3月20日以前的现行有效的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及10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初步清理意见。1-5月,共处理行政诉讼案件2宗。其中申请撤销房产证案件1宗,申请撤销房屋抵押登记案件1宗。
二是业务进一步规范。在学习广州、江门等外省市房产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交易所、交易中心、档案馆和测绘所等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进而提出操作性强的优化方案,各项业务的办理进一步规范。制定了《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案件会签、会审制度》,并于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1-5月,共组织会审会议2次,集体研究讨论办证疑难问题50多个,切实提高了业务办理质量。
(九)坚持和谐为民,维稳工作和扶贫工作扎实深入
围绕迎接深圳“和谐大运”和扶贫工作“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切实促进了社会和谐和农村困难家庭生活的改善。
1.维稳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民生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以“行风热线”、“市楼盘房屋物业主题日”等活动为载体,集中受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进一步改进网络问政工作方式,增强互动沟通效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1-5月,共接待来访群众25批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1700多人次,办理人大政协提案19宗,市政府网上交办事项和局长信箱案件498宗,回复率100%,派发房地产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00余份。
二是难题得到积极破解。大安泰大厦、君龙雅苑等问题楼盘的处理工作有序推进,安泰大厦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工,部分业主已经收楼,一些收尾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君龙雅苑首批19户经市仲裁委仲裁法庭裁定,根据裁定书初步确认了14户业主的产权。第二批仲裁,已与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着手启动。惠泽南苑、
南山花园的收尾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
2.扶贫开发工作扎实有效
围绕“村村有物业、户户有就业、年年有收入”的目标,出台了《大丰村贫困户种养奖励办法》,对贫困户中养殖、种植、转移劳动力等情况进行奖励,充分调动了贫困户的种养积极性。制定了大丰村贫困户慰问标准,为贫困户中因病去世、因病住院、车祸受伤5人发放了1万元的慰问金。落实大丰村贫困户奖学助学专项基金,激励和帮助困难家庭子女接受教育。至目前为止,已发放专项奖学金6400元,并帮助一户因贫困无法领出高中毕业证的贫困户支付1000元,从学校领出了毕业证。今年5月18日,组织局里的青年团员10余人到大丰村开展“青春绿万村”活动,在主要村道
种植了150株绿化树,美化村容村貌。1-6月,投入大丰村资金共计17.54万元。今年以来,在各科室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局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公房过于残破,且所处地段差,造成维修和出租困难。
二是由于档案馆窗口没有安装排号服务系统,导致前来办事的群众常为排序先后问题发生纠纷,不仅影响了工作质量,还给工作人员增添了压力。
三是窗口业务量日趋增多,个别人员缺乏紧迫感、责任感,难以实现限时办结的工作要求。
四是由于对房屋租赁管理认识不足,群众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仍保持一种怀疑、抵触、观望的态度。
五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需严格履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行。
20__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年初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不断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切实提高住房保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提升业务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抓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学习培训,规范业务办理,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全面提升整体业务管理水平。
(二)全面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水平。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对预售管理的各个环节全面优化,强化预售款监管,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对在建楼盘做到尽早介入管理,充分了解情况。加强中介市场管理,提高行业门槛,完善准入机制;加强年检工作,提高年检标准;完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发挥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双向作用,推进行业自律。加强租赁市场管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与街道办、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加强对“城房指数”结果的研究和应用,进一步健全市场信息监测机制。建立起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继续抓好对现有的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大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个人住房管理系统的推进力度;加大档案数字化的推进力度,继续做好电脑扫描工作,逐步实现房产档案数字化转换;完善网站各项功能,为市民提供全方位服务;做好与地税部门数据共享,业务联网工作;做好测绘软件升级改造工作,争取下半年完成改造工作。
(四)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推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做好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备案考查登记工作,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培养和打造一批国家、省、市优秀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提高物业服务档次。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的归集、使用、利息结余等方面管理科学规范;认真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各项工作。
(五)深入推进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完善考评标准,细化考评内容,统一评分标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各单位的效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激励干部职工尽职尽责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深入推进直管公房管理工作。统一对我局管理的危旧公房进行安全鉴定,提出处置意见,建立危房档案,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切实保障危房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有步骤地做好公房测绘和办证工作;做好公房档案清查建档工作;做好公房租赁审查工作,坚决遏制转租转借行为;加大对被拖欠房租的追缴力度;进一步完善公房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提租工作。
(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好我局建设行政执法示范市的各项工作,继续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六五”普法宣传和实施工作,开展“幸福·法治同行”法制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结合具体案情做好案例分析,为我局房产业务提供法律建议,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快业务规范制度事项改革步伐,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
一、房地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商品房新增供应量小幅增长。1-5月,我市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288.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58%。其中,新建住房267.7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49%。总体市场新增供应充足,供求关系缓和。
新建商品房成交量稳步抬升。1-5月,我市新建商品房共成交266.84平方米,同比增长14.55%。各月的销售量分别为68.65、27.66、46.71、60.27、63.55万平方米,商品房成交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新建商品房成交价格平稳增长。随着中央调控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房价过快增长势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1-5月,全市新建商品房成交均价为5630元/平方米,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增长7.81%。其中,新建住宅均价为5463元/平方米,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增长8.43%。
二手房成交量小幅回落。1-5月,全市二手房成交面积76.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52%;成交套数6232套,同比下降0.81%。其中,二手住房成交面积63.6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62%;成交套数5626套,同比基本持平。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完善服务,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以创建“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为契机,不断完善服务,强化管理,窗口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交易中心获得市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改善服务环境。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对房产交易大厅进行了合理设置和调整,为税务部门进驻开辟了专门场所,同时与税务部门实行联网,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改进业务流程,将原来的三级审批改为二级审批。对部分业务实行快速办理,外地前来办事的群众,可凭回程飞机票、火车票时间,申请加急办理,1-5月,快速办理房屋交易办证及抵押登记3000宗。开设了延时服务和节假日预约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电话预约,免费上门服务,1-5月,共办理此类业务10宗,收到群众感谢信5封。
强化服务质量。完成了以来积压的60000份房产档案的电脑录入工作,完成了23979份房产档案的基础整理工作,完成了1959年至1963年共4300份房产档案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方便了群众查询,提高了服务质量。
1-5月,共办发各类权证39040份,面积942万平方米,其中《房地产权证》21042份,面积297万平方米,《他项权证》6569份,面积268万平方米,商品房预告登记11134份,面积163万平方米,房产测绘5206宗,面积490万平方米,房产档案查询30118宗,接受产权档案17900份,电脑录入档案63688份,协助法院查封、解封共1100宗。
(二)强化监管,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房管部门职能,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市场监管,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朝规范化方向发展。
1.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
一是全面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认真履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职责,会同市金融工作局、市银监局召集在惠的18家商业银行召开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会议。按照会议精神迅速向各商业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管理的通知》,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缴存、使用作了进一步细化。分5批次组织9家商业银行、100多家开发企业召开座谈会,对《通知》逐条进行讲解,就具体的实施细节进行了深入沟通。4月1日起全面组织实施,目前监管工作已步入常态化阶段。有效地确保了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用于后续工程建设。1-5月,共核拨商品房预售款用款580宗。
二是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做好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规范使用<二书>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书后,先到物价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制手续,再凭经物价部门批准确认后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到我局申请,将价格信息导入该项目楼盘表相对应的房屋信息中去。有效规范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切实建立和维护了公正、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是健全项目备案管理。改变以往作法,要求开发企业必须于申请预售前一个月进行项目备案,为销售、监管、监督收集前期情况,及早介入管理,做到有的放矢,防微杜渐。严格按规定从严从细审核商品房预销售备案资料,观察现场,把握政策,不符合条件不发证,手续不齐不发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系统,目前开发企业成功注册并纳入网上预售系统管理
的增至220家。1-5月,共办理房产项目备案64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5宗,发证面积133万平方米;核发现房备案证8宗;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140多宗。
四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市场检查力度。今年开始要求开发企业在开盘前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交易操作知识,防范虚假信息、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发生。并加大现场巡查和违规处罚力度,每周增加半天时间进行楼盘巡查,了解工程进度和销售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情况依法进行处罚。
2.加强二手房交易管理
一是建立了二手房交易评估报告价格管理体系。与市地税局、市房产中介协会制定了评估报告价格备案管理系统。运用信息传输和管理软件对各房地产评估机构实施网点式分布管理。具体由主管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设立出惠城区范围内各住宅商业片区的二手房价格下限,评估机构不可超出价格下限出具评估报告,同时结合原有的评估报告备案办法再次加强了评估报告备案管理。有效预防了二手房交易中虚报漏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市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做好二手房交易资金资金监管。进一步优化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流程,基本上做到了程序规范,便捷高效,管理科学,工作窗口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认可,资金监管已成为二手房交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今年1-5月,我市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帐户累计现金流1.17亿元,促成交易281单。至此,中介协会共监管现金流计6.80亿元,促成交易2150单,有力地保障了二手房交易安全运作。
3.加强中介市场管理
坚持做好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加大中介机构年检审查力度,今年4、5月份完成了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范围内220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专业人员条件检查,将初步检查结果在中介协会网站予以公示。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最终结果将于6月份通过媒体公示。积极推进中介行业诚信建设。开展十佳诚信中介企业评选活动,树立行业诚信榜样,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将违约行为及处理情况记入中介机构或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及时通报信用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年初新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向各中介机构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全面学习,及时总结,严格落实,并将学习实施情况与年检挂钩,有效促进了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发展和人员素质的提高。
4.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
继续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各房管所结合辖区房屋租赁实际,大力宣传,积极走访辖区办事处和居委会,争取支持配合,全面摸底调查,耐心做好咨询工作,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办理、资料装订、归档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5月,共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787套,面积152万平方米。其中河南岸房管所完成180套,水口房管所完成198套,接近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机制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房指数”数据的采集、筛选、校核等工作。“城房指数”技术成果今年3月得到住建部城房指数工作技术支持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的认可并通过验收。目前,城房指数”已进入常态运行阶段,能够全面、科学地反映房价走势,为引导市民理性消费和投资提供了依据。
(三)规范发展,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为契机,改进管理手段,强化市场监管,增强行业自律,切实促进了社区和谐与社会稳定。
物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开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利息结余等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开发“物业家园”数字物业服务信息系统,物业服务企业可通过系统办理前期物业登记、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备案申请、异域资质备案申请、物业资质申请注册等各项业务,业主可通过系统中的投诉平台提出投诉和建议,真正搭建起物业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交流沟通的平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工作扎实推进。1-5月,共归集维修资金7760万元。截止目前,我市归集的维修资金累计已达10.57亿元。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全面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清理和追缴的通知》,采取业务联动制约等措施,不断加大维修资金追缴力度,1-5月,共追回开发商挪用专项维修资金457万元。
物业管理市场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对全市338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资质年检、核准定级、资质变更和登记备案。对年检抽考考评不合格的8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责令整改。对全市多个重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召开了外来驻惠物业服务企业座谈会,切实规范了物业服务行为。
业主大会成立指导工作依法进行。利用各种不同时机、场合向业主和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发放《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规条例1000余份。对11个住宅小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协调,依法依规处理筹备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纠纷。1-5月,共有6个住宅小区依法召开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了业主委员会,并完成了在我局的备案登记工作。
物业承接查验行为有效规范。不断加大对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宣传培训力度。严格实行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管理,督促物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履行承接查验义务,及时处理业主对物业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查验行为的投诉,全力维护好物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完成了待审档案材料的汇总、分类、造册和填报工作,认真做好复检实地考察点的推选工作,完成了各住宅小区的简易平面图的绘制和其他辅材料的制作。
(四)关注民生,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
针对部分住房保障工作职能移交后,住房基金和住房补贴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仍由我局负责的实际,积极调整工作思路,不断探索,认真总结,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
住房基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规范了住房基金审批支取流程,保证专款专用。截止5月底,市直住房基金存款余额2.19亿元。1-5月,审批支取住房基金84.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改制、退市和维修职工宿舍共用部分。
住房补贴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建立了住房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对发放住房补贴来的纸质档案进行了整理,全部输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1-5月,共归集个人住房补贴资金17674人次,金额1058万元。审批支取个人住房补贴资金1373人次,金额1061万元。
住房保障相关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完成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培训。专门聘请省住房信息专家,为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信息系统培训,强化了运用能力,提高了住房保障工作水平。二是做好住房保障后续管理的准备工作。加强调研和协调,起草了《惠州市区保障性住房交接和后期管理规定》,保证保障性住房交接和后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的社会保障职能。
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有较大进展。惠州市安居工程有限公司退市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公司作清盘处理,公司人员按劳动法规定做好了补偿安置,其他工作正在抓紧处理中。对惠泽南苑、南山花园遗留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逐一列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具体工作正按计划有序进行。
(五)创新机制,直管公房管理展现新面貌
租赁管理更加规范。经过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制定出了完整的直管公房租赁合同,已开始在网上下载签订。进一步完善了直管公房租赁审批程序,层层把关,确保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直管公房。坚持实行直管公房租赁审查制度,坚决遏制转租转借等行为。1-5月,共收缴房租240多万元,完成公房租赁更名78户,租金减免审批7户。另外,为12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公房住户办理了清退手续。
安全管理更加科学。负责公房管理的房管所对公房安全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桥西房管所制定了《惠州市房产管理局桥西房管所安全管理制度》,对公房维修施工安全管理、公房日常安全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桥东房管所完成了惠新东一栋楼梯改造,保障了公房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群众的好评。1-5月,共完成公房维修129宗,维修房屋面积13496平方米,使用金额37.4万元。
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工作扎实推进。组织有关房管所对非住宅用房承租情况做了比较详细的调查,主要对房屋情况、承租人、经营单位、房屋用途、经营项目、市场租金等方面进行核查。研究制定了《惠州市直管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提租工作实施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全面实施。
(六)注重协调发展,房产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按照《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引进力度,不断完善数字房产系统,切实提升信息化水平。
完成了局内部电脑及网络的维护工作。做好局电脑的更新换代工作。不断充实局公众网站,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汇总、更新网站房产信息100余条,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丰富的内容和更便捷的查询。
完成了数字房产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局房产交易业务需求的变化,在系统中增加了经济适用房模块、现售商品房备案模块、档案查询及税务减免证明模块,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1-5月,共协助税务、司法、国安等部门查询数据22次。
完成了与房管所的联网工作。租用移动光纤数据专线,顺利完成房产交易大厦与局属房管所的联网工作,保证各房管所办理业务数据安全及线路畅通,实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公房管理信息系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字物业服务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都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七)突出住用安全,白蚁防治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和《惠州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市白蚁防治单位的从业人员、经营场所、设备配置、经济效益进行全面审查,严格落实好白蚁防治工程的各项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审查白蚁防治施工方案,专人专仓管理白蚁防治药物,全程跟踪管理白蚁预防工程,完善工程档案及回访复查管理工作,并发挥好白蚁防治协会的作用,加强专业培训及技术交流,调处市场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努力抓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及时宣传房屋安全知识,耐心解答群众提问,参照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对申请鉴定的各类房屋,进行及时、科学、合理、有效的鉴定,确保房屋住用安全。1-5月,共办理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备案67宗,落实缴存复查费用86万元,完成预防工程验收45宗。共完成房屋安全鉴定100宗,建筑面积47085平方米,同比增长16.38%,其中,a级(非危房)33宗,b级(危险点房)23宗,c级(局部危房)28宗,d级(整栋危房)16宗,鉴定费收入9.17万元。
(八)狠抓行风建设,党建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以“党建工作创新年”和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行政,形成了廉洁务实、严格规范的行业氛围。
1.多措并举,党建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一是精心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拟定了《2011年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中心组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做到组织领导、计划安排、制度内容“三落实”,创新学习方式,以检查促学、测试考学、网络宣学,确保学习成效。
二是认真指导支部建设。督促各支部按照“六有”达标要求,狠抓硬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12个在职支部“六有”达标情况进行了检查,查漏补缺,推进各支部的党建工作上台阶。5月,人民日报记者对陈江房管所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了专访。
三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换届纪律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双示范”、“两公开两评议”、“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向党员干部发放“换届纪律明白卡”,签订承诺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是扎实推进人事工作。完成了全局20个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人员定责定岗聘用工作。对机构设置、人员在编在岗情况与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对应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按照三类人员不同级别标准,完成工资调整工作。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通过两推一评方式产生了一名副科级干部。
五是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积极组织开展了迎新春联欢晚会、劳动竞赛、“五四”演讲比赛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组建了惠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工会联合会,目前该组织已开始运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注重长效,依法行政工作在变革中稳步前进
一是机制进一步健全。根据《惠州市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了第二、三阶段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程序制度、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16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根据《惠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市法制局反馈的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到先进单位学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受理、调查、听证、审批、决定、送达、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格式及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文书制作和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对2011年3月20日以前的现行有效的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及10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初步清理意见。1-5月,共处理行政诉讼案件2宗。其中申请撤销房产证案件1宗,申请撤销房屋抵押登记案件1宗。
二是业务进一步规范。在学习广州、江门等外省市房产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交易所、交易中心、档案馆和测绘所等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进而提出操作性强的优化方案,各项业务的办理进一步规范。制定了《惠州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案件会签、会审制度》,并于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1-5月,共组织会审会议2次,集体研究讨论办证疑难问题50多个,切实提高了业务办理质量。
(九)坚持和谐为民,维稳工作和扶贫工作扎实深入
围绕迎接深圳“和谐大运”和扶贫工作“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切实促进了社会和谐和农村困难家庭生活的改善。
1.维稳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民生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以“行风热线”、“惠州市楼盘房屋物业主题日”等活动为载体,集中受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进一步改进网络问政工作方式,增强互动沟通效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1-5月,共接待来访群众25批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1700多人次,办理人大政协提案19宗,市政府网上交办事项和局长信箱案件498宗,回复率100%,派发房地产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00余份。
二是难题得到积极破解。大安泰大厦、君龙雅苑等问题楼盘的处理工作有序推进,安泰大厦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工,部分业主已经收楼,一些收尾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君龙雅苑首批19户经市仲裁委仲裁法庭裁定,根据裁定书初步确认了14户业主的产权。第二批仲裁,已与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着手启动。惠泽南苑、
南山花园的收尾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
2.扶贫开发工作扎实有效
围绕“村村有物业、户户有就业、年年有收入”的目标,出台了《大丰村贫困户种养奖励办法》,对贫困户中养殖、种植、转移劳动力等情况进行奖励,充分调动了贫困户的种养积极性。制定了大丰村贫困户慰问标准,为贫困户中因病去世、因病住院、车祸受伤5人发放了1万元的慰问金。落实大丰村贫困户奖学助学专项基金,激励和帮助困难家庭子女接受教育。至目前为止,已发放专项奖学金6400元,并帮助一户因贫困无法领出高中毕业证的贫困户支付1000元,从学校领出了毕业证。今年5月18日,组织局里的青年团员10余人到大丰村开展“青春绿万村”活动,在主要村道种植了150株绿化树,美化村容村貌。1-6月,投入大丰村资金共计17.54万元。
今年以来,在各科室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局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公房过于残破,且所处地段差,造成维修和出租困难。
二是由于档案馆窗口没有安装排号服务系统,导致前来办事的群众常为排序先后问题发生纠纷,不仅影响了工作质量,还给工作人员增添了压力。
三是窗口业务量日趋增多,个别人员缺乏紧迫感、责任感,难以实现限时办结的工作要求。
四是由于对房屋租赁管理认识不足,群众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仍保持一种怀疑、抵触、观望的态度。
五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需严格履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行。
201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年初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不断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切实提高住房保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提升业务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抓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学习培训,规范业务办理,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全面提升整体业务管理水平。
(二)全面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水平。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对预售管理的各个环节全面优化,强化预售款监管,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对在建楼盘做到尽早介入管理,充分了解情况。加强中介市场管理,提高行业门槛,完善准入机制;加强年检工作,提高年检标准;完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发挥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双向作用,推进行业自律。加强租赁市场管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与街道办、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加强对“城房指数”结果的研究和应用,进一步健全市场信息监测机制。建立起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继续抓好对现有的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大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个人住房管理系统的推进力度;加大档案数字化的推进力度,继续做好电脑扫描工作,逐步实现房产档案数字化转换;完善网站各项功能,为市民提供全方位服务;做好与地税部门数据共享,业务联网工作;做好测绘软件升级改造工作,争取下半年完成改造工作。
(四)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推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做好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备案考查登记工作,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培养和打造一批国家、省、市优秀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提高物业服务档次。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的归集、使用、利息结余等方面管理科学规范;认真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各项工作。
(五)深入推进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完善考评标准,细化考评内容,统一评分标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各单位的效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激励干部职工尽职尽责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深入推进直管公房管理工作。统一对我局管理的危旧公房进行安全鉴定,提出处置意见,建立危房档案,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切实保障危房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有步骤地做好公房测绘和办证工作;做好公房档案清查建档工作;做好公房租赁审查工作,坚决遏制转租转借行为;加大对被拖欠房租的追缴力度;进一步完善公房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提租工作。
本办法所称农村是指乡(镇)人民政府管辖的地区。城市市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促进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发展。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消防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农村消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农村消防事业与经济建设和其他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评内容,定期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与管理、集镇消防规划与建设经费主要由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承担。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捐助。消防经费保障确有困难的地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购置扑救化工、水上等火灾所需的特种装备可以由相应的受益单位承担一定的费用。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农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部门依法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明确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明确负责消防工作的人员。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的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辖区内的消防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贸、农林、财政、建设、监察、工商行政管理、民政、文化等行政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内容,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消防法律纳入普法教育内容。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单位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义务。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在各自分工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责。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设立在农村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做好本单位(经营户)的消防工作,依法对本单位(经营户)发生的火灾事故和消防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第二章消防组织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适应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乡(镇)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
(一)年生产总值十亿元以上;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化工企业较多;
(三)集镇常住人口多、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
(四)有重要港口和码头;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
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在公安消防队保护范围内的区域可以不建立专(兼)职消防队。
第十一条村和设立在农村的规模较大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适应扑救本村(单位)初起火灾的需要,建立义务消防队或者其他形式的消防队。
第十二条乡(镇)专(兼)职消防队与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应当建立必要的通信联系,其人员、装备和执勤训练设施建设应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专职消防队参照执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乡(镇)专(兼)职消防队训练、执勤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由省公安机关参照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三条乡(镇)专(兼)职消防队的消防车辆按照特种车辆登记和管理,可以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已经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辆图册范围的,免缴车辆购置税;根据国家规定,经交通部门核准,可以免缴养路费。
消防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消防车辆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无关的事项。
第十四条乡(镇)专(兼)职消防队的管理单位应当与消防队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兼职消防队员,不适用前款规定。
消防队员参加灭火救援牺牲,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可以批准为革命烈士。
第十五条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参加责任区以外的火灾扑救、社会救援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经公安消防部门核定后,按照下列规定予以补偿:
(一)被施救单位参加保险的,从保险公司偿付的保险费中补偿;
(二)被施救单位没有参加保险的,由起火单位补偿;
(三)保险费补偿不足或者起火单位无力补偿的,由被施救单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章消防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
(一)建立消防工作组织网络,明确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机构的消防工作职责并督促落实;
(二)组织编制集镇消防规划,建设和管理农村公共消防设施;
(三)建立和领导乡(镇)消防队伍;
(四)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
(五)组织消防检查和专项治理;
(六)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的机构消防工作职责:
(一)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消防工作意见,拟订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开展消防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三)参与集镇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对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出意见;
(四)组织实施本乡(镇)消防工作考评;
(五)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六)乡(镇)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工作。
第十八条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农村消防工作职责:
(一)向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农村消防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对集镇消防规划与建设实施监督;
(三)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消防管理工作的机构、乡(镇)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
(四)指导农村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业务建设;
(五)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向政府提出表彰奖励意见;
(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九条乡(镇)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
(一)对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二)协助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对辖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
(三)管理乡(镇)保安消防队,组织、指挥保安消防队参加灭火救援;
(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五)法律、法规和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乡(镇)公安派出所列管单位、场所的具体范围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确定。
第二十条乡(镇)专(兼)职消防队职责:
(一)熟悉责任区道路、水源等情况;
(二)承担责任区火灾扑救工作,参加责任区抢险救援工作;
(三)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检查活动;
(四)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乡(镇)专(兼)职消防队的责任区范围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十一条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工作职责:
(一)制定并督促村(居)民履行消防安全公约,督促辖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二)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三)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组织扑救初起火灾。
第四章消防规划与火灾预防
第二十二条集镇总体规划中应当有消防规划。消防规划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等内容。
集镇总体规划中没有消防规划的,上级人民政府不得批准。不符合集镇消防规划的建设项目,建设、规划部门不得批准。
第二十三条集镇公共消防设施应当与道路、水源、通信等其他公用设施同步建设和管理。
农村供电、供水、道路建设和房屋改造应当考虑消防安全需要。
第二十四条农村应当充分利用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因地制宜建设消防取水设施;天然水源、集镇供水不能满足火灾扑救需要的,应当建设消防水池。
第二十五条出售、租赁、承包建筑物或者场所时,当事人应当就建筑物、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建筑物、场所出租后的消防管理由承租人负责。
第二十六条生产、使用、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设立在农村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依法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完整、有效。
第二十八条经营场所与住宿场所为一体的建筑,其住宿部分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并且有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经营场所与住宿场所为一体的建筑内,不得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危险物品。
第二十九条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或者使用期间,疏散通道应当保持畅通,安全出口严禁上锁,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保持完好并严禁覆盖、遮挡。
第三十条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
第三十一条集镇和村庄应当因地制宜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标志或者消防宣传园地。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消防工作职责,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本地区发生一次死亡六人以上火灾事故的,对政府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消防工作职责,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对本地区发生的一次死亡六人以上火灾事故负有责任的,对部门或机构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不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消防工作职责,导致发生火灾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经营场所与住宿场所为一体的建筑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该场所应当停止使用,可以对该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或者使用期间,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上锁,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不能正常工作或者被覆盖、遮挡的,责令改正,可以对该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给予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人员密集场所的工作人员不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责令参加消防教育培训,可以对该场所的经营管理人给予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消防部门决定。公安派出所可以在依法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内对消防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依照本办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经营场所”,是指用于生产、加工、储存、零售、批发、物流以及提供其他商业服务的场所。
(二)“经营管理人”,是指管理经营场所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三)“人员密集场所”,是指人员经常聚集,发生火灾时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网吧、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楼);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
一、*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基本估价
*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平凡的一年,全市上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建设国际旅游城和宽裕小康市为目标,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在调整中凸现特色,在创新中激发活力,在发展中寻求突破,在和谐中体现统筹,使全市经济保持了又快又好的发展势头,为“十一五”跨越式发展开了一个好头。主要表现在:
经济结构日趋合理,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现价)24.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6.74亿元,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4.67亿元,增长25.9%;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13亿元,增长12.8%;三产比例调整为28:19:53。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加快,棉花产量稳步增加,特色、订单农业发展良好,观光农业效益凸现。旅游服务业迈上新台阶,国内外游客快速增加,景点建设、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工业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加大。固定资产投资成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的主动力。
运行质量更加优良,整体效益不断提高。*年全市经济运行呈现出速度快、亮点多、效益好、后劲足的特点,经济增长凸现五大亮点。一是多项主要指标均实现了快速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4亿元,同比增长24.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119元,比上年增加877元,增长10.6%。农民人均纯收入达4940元,比上年增加284元,增长6.1%。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现价)达到9.2亿元,增长17.6%。二是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5.84亿元,同比增长35.7%。完成工业增加值2.1亿元,同比增长33.9%。三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实现1.44亿元,同比增长21.9%,财政收入增长高于GDP增长,是近年来增幅最快的一年。四是融资的步伐加快。多方吸纳各类资金4.3亿元,有效缓解了我市资金短缺的矛盾,为城市的滚动发展提供了强力助推。五是一批重大项目进展顺利。火车站站前广场、党河风情线、风力发电、华泰钒铁冶炼、盛地石材加工等项目前期工作卓有成效,部分项目年内即可发挥效益。
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服务意识明显转变。全市通过开展机关作风的整治,行政效能监察等活动,乡镇部门办事效率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得到增强,城市道路、街景立面改造、夜景灯光等基础设施项目相继建成并发挥作用,经济发展环境日益优化。一是城乡面貌明显改观,道路、交通、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二是投资软环境不断改善,设立政务大厅,开展跟踪服务,精减审批程序,大幅减免了职权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了企业投资成本,形成了“亲商、重商、扶商、安商”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凡是事关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具体困难和问题,市上各级领导出面亲自抓,有力地鼓舞了投资者的信心,树立了我市营造发展环境的新形象。
二、关于当前的经济形势
综观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有以下八个方面的良好发展机遇。一是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加快,地区矛盾趋于缓和,国内外产业向西部的梯度转移,为我市发展旅游经济、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提供了宽松的外部环境。二是国家将继续加大对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为我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加速特色产业开发,提供了更直接、更现实的政策资金支持。三是旅游业将进入大发展时期。经过我们认真测算,我市旅游硬件设施的不断完善、旅游服务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和“第三届飞天文化旅游节”的成功举办、《大敦煌》在中央电视台黄金时段的热播、各种新闻媒体对敦煌的报道,以及敦煌赴日本韩国访问团的成功之行、海航集团确定的“50万人游敦煌”活动的举办、敦煌至乌鲁木齐、银川、西安等旅游热点城市铁路线的开通等等,都将为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提供良好机遇和发展基础。四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立项建设为我们带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随着敦格铁路、国道215线改建、敦煌机场扩建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立项建设,对进一步畅通我市对外交通,形成区域交通枢纽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月牙泉水位下降综合治理、敦煌风情城、党河风情线等一批市属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也将对我市的固定资产投资和城市特色化建设起到积极的带动作用。五是财政省直管以后,为我们加快发展提供了更好的保障。经过争取,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正式被省政府列为全省财政省直管县试点。今后,我市可以直接向省直部门争取切块项目资金,并将在资金争取、税收分配、政策补贴、转移支付、基金分成等方面享受与地州市同等的待遇,这些政策的出台必将对增强我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六是优势资源开发成为财源建设的新亮点。随着钢铁企业对钒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和鄂鑫、华泰、汇宏、盛川等钒企业的相继投产见效,为我市工业经济建设建立了新的支柱。*年全市钒资源开发企业上缴税金已达到3092.4万元,预计*年将达到3800万元以上,这必将对增强我市县域经济的综合实力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七是新农村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深入人心。*年我市的新农村建设顺利起步,并在*市树立了典型,广大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工作任务有了新的更深的理解和认识,为加快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同时,由于葡萄、獭兔等特色产业效益的不断提升,农民群众主动调整产业结构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特色林果产业将逐渐成为农民增收的新支柱。八是通过“我爱敦煌”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市上下思想认识得到高度统一。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盼望发展、干事创业的热情高涨,形成了人人都是敦煌形象,人人都是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分析以上八个方面优势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还面临着许多挑战和不利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旅游软硬件环境还不能适应大发展的需要。随着敦煌旅游的逐步升温,来我市旅游的人数将快速增加,*年预计将突破140万人次,而且随着航线和铁路线的增加以及旅游进出交通瓶颈问题的逐步解决,在旅游旺季和黄金周我们将迎来大批量的游客,而我市的标准床位仅有12000张,莫高窟每天最大参观量限定在2000人,这势必会延长游客在敦煌的逗留时间,如何解决好旅游高峰期游客的吃、住、行、游、购、娱的问题,让来敦煌的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二是建设资金仍然严重短缺。我市财政收入总量小、包袱重,反哺经济能力弱,民间资金沉淀和外流严重,全市银行存贷差高达58亿元,而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都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资金短缺的矛盾仍然是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长期的重要制约因素。三是由于受暖冬异常气候的影响,土壤墒情较差,不利于春季播种。同时,由于气温偏高,农林病害虫越冬基数加大,自然灾害将呈重度发生的态势,甚至影响今年的农业生产。四是干部作风有待于进一步转变。部分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与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在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中还存在、形式主义、作风漂浮、吃拿卡要等现象,既不利于我们加快发展,也严重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
总的看,国内外的好形势,我们形成的好思路、好经验、好机制、好作风,经济社会提速发展的好势头,干部群众盼望发展的强烈愿望,为加快发展提供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优越条件,为下一步的经济腾飞奠定了坚实基础。机遇大于挑战,希望多于困难。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因势利导、抢抓机遇,趋利避害、奋力而为,只要看准了、认定了,有利于我们敦煌发展,有利于提高综合经济实力,有利于老百姓利益的事,就不争论、不观望,一门心思、埋头苦干,一抓到底、力求实效。只有这样,才能把我们又快又好的发展势头保持下去。
三、*年全市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年全市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发展抓项目的主题,以旅游业发展带动各业进步,以城市发展聚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以工业发展壮大财政实力,以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以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和谐进步。集中力量建设党河风情线、阳关东路石景岩画景观线,勾画鸣山路文化产业带、313线特色产业带、党河沿线优质林果带,开发火车站仓储物流区、莫高镇工业园区、古阳关特色农业观光区、城市康居小区,全力推进敦煌经济和社会各业跨越式、超常规发展。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7亿元,增长12.8%;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7亿元,增长5%;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5亿元,增长18%;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15亿元,增长1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1亿元,增长10%;旅游接待人数达到140万人次,增长16.7%;财政总收入达到1.53亿元,增长8.7%;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156元,增长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342元,增长3.3%;城镇登记失业率不超过3.5%。为了把以上任务目标落到实处,我们要扎扎实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拉动经济持续增长。项目是扩大经济总量、调整经济结构的载体,没有好项目、大项目作支撑,就谈不上快发展。因此,要坚持发展抓项目这一指导思想不动摇,既要抓项目的开工建设,又要紧盯产业政策和市场导向,做好项目的谋划储备,还要从项目的科技含量、税收贡献、就业、环保、节能等方面改进项目考核奖励办法,促进项目建设向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辐射带动力强的方向转变。今年,计划开工建设新续扩改项目82项,争取完成投资13.8亿元。要重点抓好8个投资千万元以上的续建项目、29个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8个投资千万元以上的续建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华泰钒业五氧化二钒年产600吨生产线、金地钒业年产600吨生产线年内建成投产;盛地石材年产5万立方米金麻钻石石材生产基地、月牙泉景区商业街主体工程等项目力争上半年开工;数字电视2万户转换任务、博物馆主体工程、伊塘湖度假村星级宾馆、康体中心年内全面建成投入使用。19个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新上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力争上半年有10个开工,10月底前全部开工。10个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的具体要求是:敦煌风情城、火车站站前广场、飞天生态园、火车站仓储物流中心等6项上半年开工,年内投入使用;华泰钒业年产3000吨的钒铁冶炼厂、汇宏钒业年产600吨五氧化二钒生产线、五朝文化村等4项上半年完成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下半年开工建设。对已经上报到国家和省上的“引哈济党”、党河流域敦煌盆地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等项目要充实力量、明确目标,继续做好争取工作,力争早日批复。对前期工作成熟的风力发电等已签约或拟招商引资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改变招商手段,力求快见成效,确保年内引进市外资金超过2亿元。同时要紧紧抓住国家政策机遇,主动争取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项目,努力在我市农村道路、安全饮水、六小工程、农田水利、生态环境、中小学危房布局改造、乡镇卫生院布局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力争省列项目不落空。
(二)加快软硬件设施建设,努力满足游客消费需求。要继续按照构建敦煌旅游经济圈的要求,加快软硬件设施建设,挖掘提炼文化内涵,开发打造精品景点,整合优化旅游资源,健全规范旅游市场,努力满足日益增加的游客需求。一要加快旅游硬件建设。要按照接待200万游客的要求,制定莫高窟、月牙泉等重要景区游客参观疏散方案。采取出让景点开发权、经营权和入股合资等办法,吸纳各类资金,建设完善阳关、玉门关、雅丹地貌等景区景点的服务设施,增添参与性项目,丰富景区内容;加快白马塔、悬泉置遗址等景点的开发建设步伐。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接待企业扩大规模,提高档次,5月底以前沙州大酒店、飞天大酒店要投入运营,力争7月份金銮大酒店投运,争取上半年开工建设五朝文化村、敦煌宾馆贵宾楼改造等工程。二要畅通旅游交通。要着力解决好旅游交通瓶颈问题,确保游客有序出入。有关部门要及早着手,主动与各大航空公司及铁路局联系,及时恢复已有的航线航班,争取新开敦煌到日本、韩国的国际航线,增开敦煌至北京、西安的列车,延伸酒钢号列车和新疆的旅游专列到敦煌站,畅通旅游交通。要加大市内各类旅游车辆的调度管理,让游客进的来、游的畅、出的去。三要大力宣传促销。围绕*年“中国和谐城乡游”主题,一方面,要充分借助名人名家和大型节会宣传造势,进一步加强在中央电视台等国内外重要新闻媒体对敦煌旅游的炒作和宣传;另一方面,继续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加大与国内外友好城市和旅游热点城市的交流合作。近期先要与西安、喀什、深圳和韩国南海郡、日本日光市等国内外友城联络,对接旅游市场,争取在游客组织上有明显成效。四要开发特色商品。要支持敦煌现有旅游商品生产、销售企业和外地科研、生产单位合作,大力研制、开发具有我市特色的旅游工艺商品,提升我市旅游工艺品的档次。采取合资、合作、引导等方式建立古玩字画市场和品牌商店,丰富旅游购物市场,满足不同游客的消费需求。五要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各宾馆饭店、旅行社、景点景区全面、深入的做好吃、住、行、游、购、娱各项准备工作。通过开展十佳导游、十佳服务标兵、十佳出租车司机、十佳窗口标兵等比赛,促进各旅游企业提高服务水平;认真筹备好在我市召开的各种旅游节会;通过制定宾馆服务价格、农家园接待标准、导游管理等制度,促进旅游企业公平竞争,提高综合效益。六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要扎实开展旅游市场整治活动,突出重点,特别是整治旅行社违规经营、饭店削价竞争、出租车强行索要回扣、旅游从业人员欺客宰客和农家园脏、乱、差等违规违纪行为,不断优化行业的服务环境,提高接待服务水平。
(三)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不断提升集聚带动水平。要按照“规划科学化、设计特色化、建设精细化、管理人性化”的原则,突出精细巧、力求美净亮,不断提高城市的载体功能和综合服务水平。一要加快城市规划编制。7月份以前必须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3月份必须完成火车站站区规划及313线公路两侧规划编制工作;4月底前必须完成城市各片区建设性详规。同时,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严把关口,依法拆除违章临时建筑,制定好方案,本着以街道景观建筑为主的原则,全面推行建筑异型顶改造和外墙面净化。二要精心组织城市重点建设工程。重点抓好十大城市建设工程,今年市上将抽调100名干部参与具体工作。党河风情线水体工程3月初坝体建设要全面开工;敦煌风情城3月底开工建设;月牙泉工艺品一条街3月15日前完成剩余拆迁,4月初争取开工建设;火车站站前广场3月20日前确定好设计方案,8月底前完工;阳关路临街主要建筑物立面改造、市区至火车站道路两侧石景岩画造景工程、灯光亮化工程、拆迁工程、五条大街临街主要建筑物夜景灯光设置、临街围墙特色化改造6月底前全面完成;沙州路人行道改造5月底前必须完工;飞天迎宾雕塑和优秀旅游城城标8月底前力争建成;巷道环境改造必须于9月底完成年度任务。同时,要按照市上部署的旧城改造和重大项目建设计划,认真做好拆迁的安置工作。特别要加快西河坝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天泽等住宅小区、漳县新村廉租住房和沙州镇、肃州镇、转渠口镇、莫高镇、杨家桥乡特色小区建设,确保搬迁户、困难户搬得走、住得上。三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经营管理。拆建结合,通过土地置换、转让、公开拍卖,实现土地增值,3月底前完成大酒店、原肃州镇政府所在地等土地的出让拍卖工作,6月底前完成市区内两处军产用地的置换工作。通过户外广告、公交线路布点、摊点摊位等公共设施产权和经营权的转让、拍卖、租赁,实现增值。要按照企业牵头、住户出资、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加快建立与敦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物业管理机制,年内要建立规范5家物业管理企业,建成2个高标准物业管理示范小区。今后凡是新建的小区,都要坚持建管同步,物业管理不合格的不予入住。进一步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实行分段承包、责任管理,切实解决占道经营、卫生环境差等问题。
(四)围绕农民增收,发展农村经济。要从调整产业结构、拓宽增收渠道入手,围绕“种养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劳务工资收入”三位一体的模式,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拓宽农民外部增收空间,形成“内外结合”的多元化增收新路子。一要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继续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围绕旅游业这个龙头,依靠科技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逐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标准化生产体系,推进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增收。特别是要加快葡萄深加工和獭兔养殖加工的龙头企业建设步伐。二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要把乡镇企业和二三产业发展作为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结合新农村建设,制定落实鼓励全民创业和发展二三产业的优惠政策,加快土地流转和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民发展二三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三要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劳动力输转的政策措施,紧紧抓住今年我国劳务市场劳动力紧缺这一特性,进一步健全劳务输出管理协调机构,加大对农民外出务工的培训指导,要通过思想教育、信息指导、技能培训,努力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劳想务、有劳可务、有劳能务”的问题,不断增加农民的劳务工资收入。
(五)立足资源搞开发,不断壮大工业经济规模。要以民营经济为主导,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做大做强优势企业,促进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一要做大做强扩规模。围绕钒资源的深度开发利用,完成华泰钒业和汇宏钒业扩建600吨五氧化二钒生产线项目,新建华泰钒业3000吨矾铁冶炼厂,力争全市钒产业对财政贡献率达到30%以上。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方山口工业园区管理,力争做到原材料不加工不出区。围绕棉花资源,加快广海棉纺厂扩建、棉制品有限责任公司400型打包机更新改造和棉花精深加工项目建设。积极协调完成飞天通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万吨铁锌粉生产线续建等项目,争取开工建设水泥厂50万吨水泥生产线扩建、5万千瓦风电厂建设等项目。二要完善设施建园区。方山口和北郊工业园区,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园区的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建设,促其上规模上档次;莫高镇和七里镇工业园区,要加快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吸引一批生产加工项目入驻园区,力求初具规模;南苑工业园区,要依托旅游资源优势,充分凸显文化特色,建成以博物馆、自然博物馆、书画院、大乘艺术馆等企业为主的文化产业区。三要放手放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要认真落实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逐条对号,认真发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力争非公有制经济总户数、从业人员、上缴税金分别以2%、4%、10%的速度增长。四要深化改革增活力。在规范已改制企业运营、提高效益的同时,要加快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完成水电工程公司等企业的改制任务。理顺关系,归口管理,认真解决好企业改制后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
(六)加强财税金融工作,提高保障服务能力。要发挥“省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优势,坚持增收与节支并举,保障与扶持并重,深化体制改革,激活资本市场,着力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要加强财政调控,抓好财源建设。重点扶持旅游产品研发、农副产品加工、矿产资源开发等对财政贡献大、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和骨干企业,壮大财政实力。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要坚持依法治税,严格税收征管,扩大征管覆盖面,尤其要加强对方山口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和市内各旅行社、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的稽查力度,特别是旅游挂靠企业,从今年开始,一律挂牌注册,对前几年已经挂靠的要进行再次稽查,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骗税行为,确保各类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二要按照财政“省直管县”的要求加快体制改革。要全面掌握直管后资金运作、项目争取、债务偿还和转移支付的程序渠道,对接好关系,尽快按新要求运营。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稳妥做好以合村并组、农村义务教育、市乡财政体制和农村金融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改革,今年要重点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扩大财政监督,让有限的资金更好地为敦煌发展服务。三要拓宽筹措融资渠道。今年省财政厅要求,凡是新增投资不开新口,各乡镇、各部门要发挥各自的优势,主动到省市有关部门对接项目、争取资金,让更多的项目直接列入省重点扶持计划,让更多地资金流入我市;要认真总结开发银行贷款的经验,继续做好其它项目的贷款衔接;通过资本化运作和市场化经营,吸引各类民间资本参与敦煌旅游和城市建设;要加强银企协作,增强信用性和互动性,年内争取商业银行在我市设立分行,搭建政府与金融部门和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争取增加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投放。
(七)统筹发展社会各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进步。一要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严格土地管理保护制度,依法储备和开发土地,节约和集约用地。加大对生产、生活污染的防治力度,突出治理白色污染和城市烟尘、噪音。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四月份开工建设敦煌旅游文化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年底前完成一期工程。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博产业,完成博物馆主体工程,开工建设自然博物馆和图书馆。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力争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合作医疗覆盖率、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二要不断拓展就业渠道。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年内新开发公益性岗位100个。加强就业指导服务,扩大就业扶助小额担保贷款范围,让更多的人了解贷款的内容和程序。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三要加强社会保障和救助工作。进一步健全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推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城乡贫困群众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强化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房屋维修基金等基金的严肃监管,确保各类基金安全运行。四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和改进工作,畅通渠道,做到有人接访、有人管访、有渠道通访,规范秩序,抓好突出案件尤其是涉法涉诉案件的处理。全面落实好“五五普法”规划,有针对性地加强普法培训。加快“135”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行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依法维护中外游客和城乡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旅游旺季和旅游高峰期,要保持高压状态,努力构建平安敦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落实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对做好今年经济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实践证明,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实践也告诉我们,要实现我市经济的赶超发展,就必须顺应时展的新潮流,打破思想禁锢和思维定式,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和谐发展。一要拓展思路。要从思想深处转变因循守旧、自以为是的观念,“立足实际找差距,跳出敦煌看发展”,把敦煌的经济发展放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大格局、大背景下去把握、去思考、去规划,大胆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在城市经营、项目运作、招商引资、资本运作、经营土地、产业优化等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更新理念,拓展我市经济发展的思路,走出有敦煌特色的发展路子。二要创新工作。创新就是一切以实际出发,把上级精神和本地实际完全结合起来,既要把握发展方向、明确宏观要求,又要尊重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事制宜。各乡镇,各部门要正确的把握好市委全委(扩大)会议的精神,尽快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布署上来,统一到全市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上来,把主要精力放在研究问题、谋划发展和创新工作上,以创新赢得发展先机,以创新推进赶超发展,以创新的理念和办法解决好旅游发展、项目建设、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推矛盾、不躲矛盾、不绕着矛盾走,全力加速和谐、富裕敦煌建设步伐。
(二)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发展环境的宽松与否,关键取决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我们要按照民主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执政、高效施政的要求,逐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尽快把政府职能转移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轨道上来。进一步细化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能,重点解决一些部门职能交叉、管理混乱、收钱好干的事争着干、出力花钱的事踢皮球的问题。形成只要对敦煌的发展有利,我们就要坚决支持;只要能增加群众收入、增加就业岗位,我们就要大胆鼓励;只要是合法致富、诚信经营,我们就要放心保护的共识。对优化环境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影响敦煌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和人员要严肃查处,属于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影响环境建设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属于个人不作为或乱作为,影响发展的,实行待岗、离岗,直至撤职或清除出机关。
(三)强化责任,加大工作落实。责任就是落实,工作落实的力度在某种意义上讲取决于对责任的认识程度。今年全市工作任务十分艰巨,要全面落实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单靠几个领导、几个人、几方面的人或者几个部门是不够的,需要全市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各自重点工作进一步分解量化,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具体保证措施,层层落实到具体领导和工作人员头上。下一步市上将加大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组织相关单位和新闻媒体按照市上各阶段工作要求,多形式、多渠道做好跟踪督查落实。要继续完善重大项目市级领导挂项责任制、重点工作预安排制度,落实《敦煌市项目建设奖励办法》和《敦煌市项目工作考核办法》,把工作落实力度、工作成效与工作责任、升迁考核、奖罚挂钩,以制度促进工作,以绩效决定奖罚。努力在全市营造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