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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配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01-31 10:58:56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财政支配论文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财政支配论文

篇(1)

顺应时展的需要,党的十七大又提出了要完善公共财政框架体系的任务,更加体现了财政的目的开始向公共性转移,体现了面向平民纳税人的一种民主化财政的新起点。而要围绕这一任务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财政支出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就成为其关键环节。公共财政是指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国家来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的一种活动。它的核心是政府对社会财富的再分配,但与原来的财政制度相比,它更注重分配过程中的公共性、市场性和法制化。我国1998年开始进行公共财政建设和公共财政体制创新,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基本形成了公共财政体制的雏形。

我国财政支出结构的积极变化

财政支出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十一五”期间,按照建设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我国财政支出结构不断调整,出现了以下几方面的积极变化:

(一)财政保障范围有进有退

一方面逐步减少非公共服务支出项,压缩经济建设费支出,严格控制并努力节约行政管理费等一般性开支;另一方面,着重保障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能,重点加大“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我国财政支出结构正在逐步突破传统的、偏重于经济建设的供给模式,向以公共服务和宏观调控为主要内容的新模式转换。

(二)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公益性特征日益明显

2008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合计为5955.5亿元,比上年实际增长37.9%;2009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达到7253亿元,比2008年增长21.8%,主要用于增加对农民的补贴,大力支持农业生产,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2010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方面的支出拟安排8183.4亿元,比上年增加930.4亿元,增长12.8%。同时,2009年中央财政教育支出1981.39亿元,增长23.6%,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96.66亿元,增长20.2%,重点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等;安排医疗卫生支出1277.14亿元,增长49.5%,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等民生支出增幅明显高于财政支出平均增幅,表明国家收入分配重点逐渐向城乡居民倾斜,财政在支持改善民生方面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

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连年大幅超收,为逐步解决中央与地方财权和事权不相匹配的问题,中央政府开始有意识的加大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2008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2990.76亿元,增长26.8%,占地方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为38%,其中中西部地区财政支出平均54.4%的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2009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8621.3亿元,较2008年增长了24.5%,地方财政支出的39.1%来源于中央财政转移支付。2010年,中央政府进一步将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提高至30611亿元,增长7%,为更好地实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稳步推进、成效显著,但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目前的财政支出结构与公共财政的要求还有诸多不适应之处。

中央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但公益性支出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2008年中央财政支出36319.92亿元,增长22.8%;2009年,中央财政支出43901.14亿元,增长24.1%。但在中央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2009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计7426.48亿元,占16.9%;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合计7253.1亿元,占16.5%。相比内地,人口不足800万的香港,2008至2009财政年度预算中,教育、社保分别占特区政府开支的23.8%和17.6%。显然,中央财政支出中公益性支出积累还很薄弱,总量依然不足,而且公益性支出在地区间、各项目间的分配也缺少科学合理的执行标准,重点项目不突出,财政支出分配的随意性加大。

中央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较差,缺少公众监督。政府浪费是影响民生投入的一大因素,政府浪费的根源在于从预算的编制到执行基本由政府部门主导,它优先考虑部门需求和利益在所难免。审计部门的审计力度虽然逐年加大,但由于审计缺少严厉的问责制度相配合,相关违规乃至违法行为仍在不断重复出现。加之现行制度下公众无法介入监督,使得各级政府部门更加无所顾忌,公众的利益就无法得到完整体现。

转移支付制度不够规范。目前我国转移支付制度主要包括: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这其中税收返还所占比重较大,但税收返还额度取决于地方经济发展程度,因此更利于发达地区而不利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不仅不利于均等化的实现,反而使两者之间公共服务能力的差距更加扩大。我国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尽管有均等化的功能,但所占比重过低;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虽然较高但透明度较差。

公共财政框架下我国财政支出结构优化的原则

在推动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的过程中,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应掌握以下原则:

有法可依原则。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必须以法律制度为基础,以程序合法为要求,以规范运作为准则,即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一是要依法编制年度预算,并强化预算执行和监督;二是要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责权利关系,推进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同时对地方在转移支付的投向问题上进行合理的监督和规范。

统筹兼顾原则。统筹兼顾原则是指政府公共支出结构的安排,必须从全局出发,分清主次,适当照顾各个方面的需要,妥善安排和分配财力,以保证政府各项职能的实现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安排公共支出时要做到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应将资金力量集中于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实现和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建设,避免出现资金平均分配的现象。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妥善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关系,科学有效地配置政府财力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公平性、均等化的原则。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基础比较薄弱,社会保障总体上覆盖范围较窄、标准较低,且农村人口所占比例高,地区间、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要运用财政政策和财政分配手段,调节居民收入差距,调节城乡之间、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之间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受益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公共财政框架下我国财政支出结构调整与优化建议

为适应公共财政框架完善的要求,强化和提高政府社会公共服务职能,要积极发挥财政政策的调节和分配功能,对我国财政支出结构做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一)存量调整与增量调整相结合以实现结构优化

通过存量调整改变现有项目支出规模,对各项支出有保有压,减少直至退出对一般性、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严格控制并努力节约行政管理费等一般性开支,同时保证行政性工资、福利等个人收入增长;通过增量调整,利用未来财政收入的增量部分扩大财政保障范围,以完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为目标,继续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向中西部困难地区倾斜。

(二)调整目标上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要求

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中,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力量,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公平分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城乡及不同地区、不同群体的人们享有大致相等的公共服务水平,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目标。

(三)探索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

一方面,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发挥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并与货币、产业等政策协调配合,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不断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另一方面,社会事业的发展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增加的投入也难以有效发挥作用。要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针对体制机制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问题,着力支持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民生保障的长效机制。

(四)继续优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结构

从我国目前政府间财政收支责任安排的情况来看,县级基层政府承担了主要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责任,但其掌握的财力资源却十分有限,财权与事权严重不匹配。通过一系列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调整,中央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有所加强,基层财政困难局面有所改善,但有些措施的规范性仍然不够,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依然偏高且透明度较差,一般性转移支付又无法真正做到完全依据各地区社会、经济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历史差距和客观需求进行资金分配,再加上政府间财政关系制度安排缺乏总体布局,导致很多措施并没有取得良好的预期成果。因此,中央政府应在明确中央与地方责权利的基础上,明确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目标,科学系统地制定方案。

参考文献:

1.宋立根.强化公共财政政策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J].中国发展观察,2008(10)

2.谢旭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N].经济日报,2008.11

篇(2)

2高职院校建筑专业“双证制”的教学模式

2.1高职院校管理课程教学模式构成的多样性

为满足“双证制”人才培养的目标,高职院校建筑专业在课程的设置上,应该更加广泛,一是在课程和工作岗位的联系上,广泛的寻求和社会人才岗位的联系,确定课程和人才的培养方式相吻合,可以更加明确的让教师指定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学目标。二是在内容上,教师应创新教学方法,确定以学生为主体,利用如讨论式教学法、参与式教学法、互动式教学法、情景式教学法等教学方法增加课堂的活跃度,三是在组织上,教师适当的开展如专业技能比赛等实践技能培训的主题活动,针对建筑专业的特殊性,可以采用情景式的方式,启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团队协作的能力,使得学生们能适应未来的工作需求。

2.2高职院校管理课程的实践教学方式的广泛性

在以往高职院校管理课程实践教学中,实践通常被理解成为实习,这一错误也使得教学质量不高。随着实践性教学的广泛深入,对于建筑专业这个对实际技能要求较高的专业来说,实践教学的广泛性是丰富教学文化的主要方式。

2.2.1相关企业实习

组织学生去企业进行专业的实习,是了解企业特点,熟悉建筑行业工作环境的一个有效的措施。通过学生在企业实习,了解建筑企业的运营情况以及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并进一步地将专业知识融入到工作的具体操作上,缩短学生在社会的适应期,提高学以致用的有效性,增加学生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这个方法是传统的实习教学方法,不过也是十分有效的。

2.2.2社会实践

在不同时期学生掌握的知识程度是不同的,那么开展相关的社会实践可以贯穿于学生整个学习期间。新的课程改革目标突出培养适应时代的人这一本体功能。社会实践是对学生认知社会了解社会的一个重要的调查手段。建筑专业的学生通过社会实践,将自己学到的知识融入到社会实践中,通过思考,认识到当前建筑行业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措施。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结合所学课程进修相应的调查,可以促进学生的技能提高,增加其社会的实践能力。

3高职院校建筑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的建议与措施

3.1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

高职院校由于其学校的特殊性,教师引导其对现实的就业形势进行分析,让学生在准确定位自己的同时,调整学生过高的工作期望值,能够使得学生更加地对知识渴求和对实践能力重视。“双证制”便是采用双重认证,对于学生未来就业有着很大的优势,在这个培养模式下,教师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只有教师采用合理的教学方法,促使学生学以致用,这样才能使得学生理论和实践能力相结合,并对学生加以严格的管理,做到审时度势,因材施教。

3.2建立有利于建筑工作的管理体制

学院通过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和相应的督导机构,对建筑专业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管理措施。在物质和资金保障的前提下,统筹管理,制定和专业相关的人才培养机制、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符合学生发展的课程计划,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3专业教师全面推行

“双师”制,学生全面实行“双证”制实现双证制,在老师中推行双师制也是十分重要的。在对学生要求双证制的同时,对教学质量进行提高,要求所有教师必须取得技师、高级技师或其他职业资格证,是符合教学发展需求的。在学生实行双证制的时候,校方应注重对学生的引导和认识,使其明白制度对自己将来带来的好处,要求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加强自己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结合的能力。

4高职院校建筑专业“双证制”人才培养创新措施

4.1调整考核比例

现如今在教学中,存在着高分低能以及考试作弊的现象,误导着学生真实能力的表现。从学生自身角度来说高职学生对于自己的自我评价依然居高不下,缺乏对于自身优缺点的理性认知分析,一味好高骛远地落在知名企业或者热门行业以及发达地区企业,往往最后却落得错失良机无业可就。针对这些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是十分有必要的。在调整中更加注重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针对高分低能现象和考试作弊现象调整考核比例。因为高职学生乐于动手实作,学生只要平时上课认真参与,基本上可以得到50%-70%的分数,因此期末考试只要能考取10%以上的分数就可以合格,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或成绩,所以学生就没有必要冒着被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危险去取得合格成绩。

4.2改变考核方式

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用人企事业单位对于高职毕业学生的偏见,认为高职学生的能力在本科以及更高学历的学生能力之下。在人才招聘会或者招聘信息中随时都可以发现一些并不需要高学历的工作岗位却对于高职学生设置了拒绝门槛。而且高职学生即使就业但是却也难以得到高薪酬待遇并且能够得到的发展机会也比较少。难以得到社会较高认可和评价,让很多壮志满怀的高职学生在频频碰壁屡遭挫折伤害之后逐渐丧失斗志。提高教学水平以及学生技能的培养需要的是严格的考核制度,对学生的考核方式和评价结果应与企业、行业的要求接轨。在对学生考核中,首先应该严肃纪律,在高职学生中建立起良好的学习氛围。其次是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应只以学生的课堂成绩作为参考,要从多方面,多角度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的内容要与相关产业发展所吻合,提高高职学生在社会的适应力。

篇(3)

2.财政税收分配存在的问题

2.1 税收分配很难适应社会发展需求

现阶段,税收分配职能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已经很难再满足相应的发展需求了,而且税制结构层面也难以针对社会经济发展现状进行搞个,即便存在税法制度保障,然而大部分税收分配职能也仅仅是流于表面,不能够把实际工作落实到实处。此外,税种结构也难以满足现代化的税收分配要求,所存在的税种往往相对较少,从而导致税负征收范围不断缩小,使税基以及基本税率也常常出现变化,影响其稳定性。

2.2 财政税收分配格局不合理

税收分配职能应用现状难以满足当下经济形势的发展要求,在税制结构上也不能够针对社会经济的实际状况给予相应的改革,即使有税法的制度支持,但是很多的财政税收分配职能最终都流于表面,未能将工作落在实处。税种的组成结构也不能满足目前财政税收分配的基本要求,税种往往较少,以致于税负征收范围的缩小,税基与基本税率也不是十分稳定。

3.强化财政税收分配职能的科学应用

3.1 完善财政税制结构

大力完善税制结构可以从发展布局与结构体系层面实现财政税收分配的合理化应用。实质上,国家税收是将流转税作为主体的,所以我们能够得出,收入调节性税收不够完善。因此,我们要从制度结构改善入手,实施科学化的调节措施。现阶段,根据分类实施税种划分的时候,税种其实也不少,包括根据征税对象划分、根据使用权限划分、根据价格划分以及根据计税标准划分等。然而,根据相关研究结果显示,我国税制结构已经难以很好地满足经济发展需求了,所以,相关人员应重视税种的丰富,对税收来源进行不断拓宽,从根本上实现经济平衡发展。

3.2 加强对偷税漏税行为的惩罚管理

实质上,所有税收行为都不能够离开监管体系而独立存在,在现有的税收监督管理体系中偷税漏税行为惩罚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内容。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从这个角度出发,我国已经针对偷税漏税给予了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相关的罚款处理以及刑事责任追究处理等,然而,在偷税漏税监管工作依然是财政税收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具体来说,第一,相关工作人员需借助对相关纳税人身份方面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掌握纳税人的相关行为动态。第二,我们需借助与银行或者是社保公安局等部门建立科学化的沟通交流机制等,促进惩罚管理的有序开展。当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在第一时间内与其保持联系,构建合理化的偷税漏税监督网络体系,能够对偷税漏税行为实施全面掌握,尽管资料数据库建立必须要有大量资金支持,然而在时效性与有效性上却相对较高,可以保证纳税人的行为是合法的,从根本上规范纳税人行为。

3.3 合理制定有梯度的所得税制度

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与制定能够从税收根源上促进经济的平衡与发展,所以合理制定有梯度的所得税制度很重要。“梯度”指的是不同级别有不同的待遇和措施,换句话说就是高收入人群需要缴纳更多的税,而低收入者则给予相应的免税、少交税的政策,以此来促进社会税制度的完善,平衡社会收入经济差距,并以制度的方式促进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

不仅如此,政府更应该细化所有税制度中的具体行为,将所得税制度中含糊不清的条款予以斟酌改进,针对社会经济的实际发展状况,合理制定有梯度的所得税制度。比如说不同的纳税收入定义不同,来源不同,就应该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分别纳税,无论是正常的工资收入还是偶然所得的收入都应该进行分类纳税,个别情况还可以给予免税。

综上所述,所得税制度应该与国民收入的实际情况相适应,从税收对象的不同到收入方式的不同进行了相应分析,起征点的设置也应该及时进行调整,从而缩小经济差异,实现对于社会收入的进一步调节。

3.4 增强收入调节作用

现阶段,现有财政税收分配职能在实际运用期间,比较常见的一个现象就在于收入调节作用相对薄弱,从而使其难以充分满足收入调节需求。因此,在此基础上,我们必须要对财政税收要求进行进一步明确,不断增强收入调节作用,然后实现宏观税负科学化以及合理化,结合相关部门的实际规定加强税收,不管是管理费用还是相应的维修费用,都应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征收,日益优化税收结构,增强税收收入分配调节作用。

3.5 加大财政税收分配职能的宣传力度

税收分配职能宣传工作的作用主要体现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促进纳税人思想转变,实现思想转变的合理化,进一步促进纳税行为的合理合法。另一方面,应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在财政税收分配上的理解,积极鼓励人们或者是企业单位给予纳税工作高度支持,可以积极主动地参与纳税工作。在实际宣传工作当中,需要传播的最重要的意识有两种,第一种是政府监管意识增强,第二种是公民纳税意识增强。公民必须要积极配合政府工作,防止出现偷税漏税行为,从根本上实现宏观经济的优化调整。此外,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也必须要有科学化的监管意识,了解政府实际征税范围与权限,促进监管行为不但进步发展,实现监管工作的真正落实。

3.6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要加强合作,明确税收及收入分配格局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间存在着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的状况,地方政府的税收不能用统一的标准进行衡量,所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需要提前明确财政分配的基本结构及税收分配,完善税制的应用,无论是纵向税收分配、横向税收分配还是财政转移支付,都需要地方政府之间与中央政府加强合作,以此促进财政税收中分配职能的加强。

3.7 增强相应的收入调节作用

篇(4)

 

1引言

PPP模式自1992年由时任英国财政大臣的肯尼斯克拉克首先提出以来,十几年来在世界各国都引起了广泛的重视和应用。其应用范围涵盖地下轨道交通、城际高速公路、海底隧道、港口、机场、体育场馆等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领域。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这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投资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1]。在PPP模式中,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各有其独特的优势,并能够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实现比单方行动更优的结果。实践表明风险分析,PPP模式能够有效地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满足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同时提高基础设施投资和管理效率。

基础设施PPP项目建设和经营周期长,建设规模大,涉及面广,投入资金量庞大,一般要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众多,权利与义务关系复杂,面临的风险因素也要复杂许多。要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必须充分的考虑并能合理处理各方面的风险期刊网。PPP不仅只是伙伴关系的一种“模式”,而应该是一个确保以有目的的方式全面考虑并评估所有风险的过程。可以说,PPP项目自产生以来,风险问题就一直是项目参与各方所共同关心的一个焦点问题。现今PPP项目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对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考虑不够全面,缺乏合理的风险机制设置风险分析,风险分析不够透彻,低估了风险影响程度[2]。本文通过运用网络分析法等相关理论,对PPP项目的风险管理进行深层次的探索。

2网络分析法(ANP)

近年来,常规的层次分析法(AHP)已在系统决策分析中得到了广泛应用。AHP方法的核心是将系统划分层次且只考虑上层元素对下层元素的支配作用。同一层次中的元素被认为是彼此独立的。这种递阶层次结构虽然给处理系统问题带来了方便,同时也限制了它在复杂决策问题中的应用。在许多实际问题中,各层次内部元素往往是依存的,低层元素对高层元素亦有支配作用,即存在反馈。此时系统的结构更类似于网络结构。网络分析法(ANP)正是适应这种需要,由AHP延伸发展得到的系统决策方法[3]。

ANP一般将系统元素划分为2大部分:第1部分称为控制因素层,包括问题目标及决策准则,所有的决策准则被认为是彼此独立的,且只受目标元素支配。控制因素中可以没有决策准则,但至少有一个目标风险分析,控制层中每个准则的权重均可用AHP方法获得。第2部分为网络层,它是由所有受控制层支配的元素组成的,其内部是相互影响的网络结构期刊网。

使用ANP分析问题,大体可分为4个步骤:(1)对问题进行结构分析,判断元素组与元素之间、元素与元素之间及元素组与元素组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2)构造两两比较判断矩阵;(3)由判断矩阵计算被比较元素的相对权重;(4)计算各个超矩阵。

3 PPP项目风险因素的网络分析模型

3.1 风险因素的确立

由于国外对PPP模式应用研究更为成熟,因此查阅外文文献并结合实际,得到影响PPP项目的主要因素,如下表:

3.2 建立影响关系表,举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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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18-0093-01

近年来,房价一直是非常热门的话题,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商品房在促进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甚至商品房收入是地方政府业绩的主要依赖对象,是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1]。日前,出现的炒房热以及泡沫经济冲击着商品房价格,伴随着新一季的适婚年龄人数的高峰,刚性需求的增加也推动着商品房价格持续上涨。因此,本文综合各个因素进行整体分析,提出建议和对策,使政府调控策略更加有力、有度。

一、规范土地供应

20世纪90年代中期,地方政府手中的金融权力被悉数上收,地方政府赖以主动推动经济增长并能够独立支配的基本只有土地这一项核心资源[2]。于是,房产价格涨得越快,房地产投资越多,拉动经济增长的力度越大,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就越大。这使政府开发土地资源几乎达到了毫无节制的程度,土地已经成为城市政府名副其实的“第二财政”[3]。首先,对于地方政府的土地控制权应该给以限制,没有绝对的控制权力。再者,因为房地产收入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支柱,所以国家放宽政府的对于其他可获得收入建设的权力。这样,房地产不再是主要的来源,地方政府的开发力度也会相对降低,土地供应量也会相应降低。

二、积极促进其他行业发展

随着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的同时,政府应该加大力度努力促进发展其他可投资行业。同时,借鉴2008年金融危机的因果,加大对金融市场的有力监管。使人们减少投资房地产项目,该多方面投资其他方面,减少房地产市场的膨胀,能够有效地降低商品房价格。

三、做好宣传,防止盲目购房

随着商品房投资的火热,中国部分较发达城市已出现了“泡沫危机”。如广东省,20世纪八九十年代由于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就业,随之带动了商品房的数量和价格的增加,居民对商品房的不断投入,导致现在广东省有部分城市已经出现空城,无人居住,这种病态的发展是人们对商品房的信息不完善,随波逐流现象严重导致的。所以,努力宣传商品房的知识和容易产生的后果等信息,让人们更加了解房地产市场,科学理性地投资,加大宣传力度,可有效地减少房地产市场的拥挤状态,降低商品房价格,防止盲目购房。

四、适当放宽购房要求

针对商品房市场出现的空置现象,一方面,政府应该适当放宽购房者的身份要求,允许有能力并且在城镇地区长期迁移的非城镇居民户口的人在城镇地区买房;另一方面,政府应采取租赁形式来消化空置房。在我国,由于人口众多,并且贫富差距大,很大一部分工薪阶层及以下的人购买商品房的能力有限,而房屋租赁仍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目前我国市场上可供出租的房屋并不充足,如果能够促进空置商品房进入租赁市场,将大大地增加出租房的供应量。商品住房的租金价格将会大幅下调,租金的普遍下降,导致对出租房的需求大大增加,进而促进空置房得到更好的消化,同时对降低房价也起到积极作用。因此,要较好地解决商品房空置面积过高的问题,发展租赁市场是一条极为有效的途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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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贫富差距的现状 

一个国家的经济健康发展除了有快速健康的经济增长还应有合理的贫富差距。贫富差距所导致的两极化在一定程度上会给社会进步带来诸多负面因素。2010年统计局公布的基尼系数为0.61,2012年的基尼系数为0.474。相比较日本和韩国的0.26,美国的0.4,目前,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接近0.5,并且以每年0.01的速度增长。我国的贫富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大。 

根据2006年—2012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相关网站资料整理可以了解,2008年到2012年五年间,我国城镇和农村的人均收入比值一致保持在3.1倍以上。在1995年国际劳工标准处理有关劳工问题的联合国专门机构的统计的城乡收入比值中超过2的三个国家中就有中国。然而,2007年这个比值已经到了3.33。经济条件相同会增大农村居民生活压力。 

2.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纵观2008到2012年的数据,东部和中部城镇居民的可以支配收入比值在1.46左右,东部和西部的城镇可支配收入在1.47上下波动;东部与中部农村可支配收入比值在1.48左右,东部与西部的农村可支配收入比值偏高在1.85左右;2012年中部,西部地区的城镇居民收入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平均值分别是东部地区的69%,67%,而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农村居民个人可支配收入分别是东部地区的63%,51.4%;从对比数据可以看出中部西部与东部区域人均可支配收入存在差距,并且区域间的差距没有下降的趋势。 

二、个人所得税的现状 

个人能所得税作为我国主要的财政收入,通过无偿支出功能起到调节和安全控制的作用,调节贫富不均和缓解收入差距。我国现行的征税模式是分类征收制,分类征收制是将纳税人不同来源,性质所得项目分别规定不同的征收率。但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现行的缴纳模式,无法全面衡量纳税者的综合纳税能力,同国外相对比,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模式还比较欠缺人性化,不能较好的而实现公平税负,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因此也非常的而有限,而且还容易造成税收的流失。不能起到调节贫富差距,没能当好调节器与安全阀。根据统计数据可以知道,税收实际征收额是征收流失额的1/5到1/2,进一步的拉大了贫富差距。面对对贫富分配不均的社会现状,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的主体税种也需要进行改革更好的起到调节器与安全阀的作用。 

三、优化个人所得税以缩小贫富差距的研究 

(一)针对起征点应该详细的分别征订 

从2011年9月1日起,起征点调整后由原来的2000调整到3500,尽管起征点调整了,但是贫富差距的问题没能得到缓和。不同地区的起征点一致提高反而会扩大居民人居收入的差距。相关数据分析,2014年的数据得知北京、上海、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超过了4万,但是甘肃,西藏,新疆,青海这些城市还未达到平均值。因此应该适当的根据不同的地区设置不同的纳税起征点,具体的根据不同地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该地区的起征点。对于上海,北京,广东,福建等这些东部高收入城市来试试,应该适当的调低他们的个税征税的起征点;相对于甘肃、新疆、西藏,湖北,河南,湖南等中部与西部收入偏低的城市来说应该根据自身的经济收入情况适当的调高个税起征点,提高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缓解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对缩小区域间的贫富差距起到可观的效果。 

城镇与农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差距较大,为减少农村人民的负担,缩减农村与城镇间的贫富差距,应调节城镇与农村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不同地区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起征点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各有不同,根据表一来看农村的纯收入明显低于城镇的个人可支配收入,起征点相同并不能够缩减农村与城镇居民的贫富差距。因此我认为针对农村和城镇的个人所得税征税的起征点应该根据实际的情况不同的地方在各地区起征点不同的前提下,农村的起征点应该低于城镇的个税起征点。 

(二)针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模式的有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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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区域整体经济实力,建设新农村的重要途径。常德地区1988年撤消,建立常德市后,县域经济开始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但在发展中存在着经济回升基础不牢固,城乡居民增收压力较大,工业经济增长仍然乏力,资源环境和就业压力依然较大,因此,加大对常德市县域经济的研究,将有利于增强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与实力。

一、常德市县域经济发展概况

常德市位于湖南省的西北部,共有县级行政单位9个,其中县域单位为6县1市,包括安乡县、汉寿县、澧县、临澧县、桃源县、石门县和津市市。常德市总面积为18190平方千米,县域国土面积15441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84.9%。2009年末,常德市总人口达到616.69万人,其中县域总人口为492.79万人,占总人口的79.9%。2009年常德市完成地区CDP为1239.2亿元,其中县域CDP总值为 646.79亿元,占常德市CDP总值的52.19%,只有桃源县、澧县、石门县三个县的CDP超过100亿元,其中桃源县以CDP总值为118.4亿元,位于湖南省2009年GDP总量第15名的县市;湖南省2009年人均GDP为20226元,常德市人均GDP为达到22496元经济学论文,而常德市县域人均GDP只有15571元,分别为湖南省平均水平的76.98%,常德市平均水平的69.21%,且只有津市市的人均GDP超过2万元。2009年常德市完成财政总收入70.0亿元,其中县域财政总收入为27.7089亿元,占常德市财政总收入的39.58%,财政总收入超过7亿元的县(市)有津市市l个,2009年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910元,常德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909元,而常德市县域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4810.57元,均低于湖南省和常德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平均水平,并且只有汉寿县、澧县和临澧县过5000元;略超过湖南省和常德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平均水平。2009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84.31元,常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59元,常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5996.42元,均高于湖南省和常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水平,并且有澧县和临澧过20000元。桃源县和安乡县的农业总产值超过了工业总产值。

目前,常德市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低,经济实力不强,经济规模小,竞争力较弱,突出表现为大多数县域为农业经济,其发展水平仍然是低水平,低层次的。

二、影响常德市县域经济发展的因素

1、县域基础设施条件差,竞争能力弱

由于常德市位于湘西北地区,属于内陆地区,与沿海地区相比,缺少对外开放的地缘和人缘优势。同时,常德市又是传统的农业地区,县域工业起步晚、底子薄、基础差,加上各县(市)财力不足,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明显落后,造成交通、电力、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明显落后,制约了县域经济发展。

2、产业结构调整相对滞后,工业化程度仍然较低

常德市农民在县域居民中占有较大份额,农业和农村经济占有一定的主导地位,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缺乏鲜明个性,产品、产业结构趋同,停留在传统农业和传统工业上,而工业企业少而不大,特别是龙头企业和拳头企业少,支柱产业发展缓慢,知名度、市场影响力、辐射范围十分有限,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和产业化经营效益,对县域经济拉动力较弱,资源优势很难转化为竞争优势和经济优势。

3、人才匮乏

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是人才匮乏。目前,常德市县乡创业人才、实用乡土人才严重短缺,劳动力素质不高,大多数农民缺乏发家致富的实用技术和技能。区域内懂市场、懂经济、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管理人短缺才,造成农民增收缓慢。

三、促进常德市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措施

1、更新发展思路,抢抓发展机遇

与时俱进、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加快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的首要动力。目前,常德市县域经济已从原来低层次、“温饱”型向“全面小康”型逐步过渡,经济发展已进入市场配置资源、需求引导生产、质量决定效益的新的发展阶段,但县域经济基础薄弱,自主发展能力不足。因此,常德的各区县市应牢牢把握紧紧抓住中部崛起,以及湖南“3+5”城市群发展的战略机遇,积极承接“长株潭”和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产业转移经济学论文,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以资源型工业为支撑,以集群化发展为手段,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大力优化工业结构,提高工业效益,以工业化带动城市化和农业产业化,推动常德县域经济加速发展。

2、立足县域农业自身的优势,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

农业是县域经济的基础,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应以农业繁荣为前提。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县域盛,农村稳则社会安。结合县域实际,立足自身优势,发展特色农业,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富民强县的重要途径。目前,常德市形成了以桃源县、澧县等为主的粮食产区;以澧县、安乡县等为主的棉花产区;以各县城郊及石门高寒山区为主的优质蔬菜产区;以石门县、桃源县等山丘区为主的柑桔产区;以桃源县、石门县、临澧县等省定烟叶生产区为主的优质烤烟产区;以山丘区自然草场和滨湖滩涂草场为主的草畜区。因此,各个区县要充分利用各地的优势 ,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为方向,打造生态品牌,加快农产品深加工业的发展步伐,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

农业产业化是新型工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迫切要求,同时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经。农业产业化的核心是农产品加工,常德市的各个区县要延伸农业产业链,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化的连接点,作为农业产业调整的重点,作为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

3、发挥县域旅游资源的优势,带动区域发展

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以快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在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扩大开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能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加快区域脱贫致富。常德市的西北部属于武陵山系的低山区,挺拔俊秀;西南部为雪峰山余脉,逶迤绵延;东部为洞庭湖平原。沅水、澧水两大河流横贯境内,支流众多,具有水乡的特色,这些特征造就了区域内丰富的旅游资源。因此,常德市的各个区县应发挥区域内旅游资源的优势,强化各级政府对旅游发展的认识,完善旅游服务系统,进行旅游开发的招商引资,将常德建设成为以山水田园风光为主体的观光、休闲度假、生态旅游、历史文化旅游相结合的旅游城市,从而促进常德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

4、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县域工业可持续发展。

由于常德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的特殊性,决定了农村与城市、工业与农业、矿藏开采与加工的相互依存关系。发达的农业、丰富的矿藏资源,为常德的工业提供了大量的原料,形成了以加工业为主的工业格局。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追求的目标,而发展循环经济是一条重要的途径。因此,常德市各个区县发展循环经济,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观念,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突破口,重点建设好县域内的主要工业与工业园区(见表1),合理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形成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

表1. 常德市县域主要工业与工业园区统计表

 

县域名称

主要工业

主要工业园区

安乡县

造纸、棉纺、油脂化工、橡胶、建材、机械、

安乡县工业园区

汉寿县

纺织、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机械制造、食品加工

汉寿经济开发区

澧县

水泥、煤炭、氧化锌、芒硝、农产品深加工、轻工业机械制造

澧县工业园

临澧县

水泥、烟花、食品、陶瓷、机械、纺织、食品

太平工业园、安福工业园

桃源县

铝业、农产品加工、纺织、建材、电力能源、机械制造

创元铝业工业园、漳江、热市、陬市工业小区

石门县

电力、食品、建材、化工、机电、硅砂(石膏)

石门县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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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高校财务管理的变化

(一)经费划拨方式转变与支配经费权限的变化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前,财政拨款是由国库将资金划到一级预算会计单位(如省财政厅科教文处),再由一级预算会计单位划转到二级预算会计单位(如教育厅财务处),最后由二级预算会计单位划拨到高校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上,由高校自主支配使用。国库集中支付后,国库根据已批复的高校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直接向高校内商业银行新开设的零余额账户下达和划拨用款额度。高校需依据批复的年度财政预算,逐级上报本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待审核批复后方可执行。

(二)结余资金管理变化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前,财政性资金同学校其他资金一样,其结余自动转入“事业基金”,以后年度可继续使用。国库集中支付后当年的预算经费仅限当年使用,其中尚未使用的授权用款额度中的基本支出将自行注销,不可跨年度使用。其中项目支出在年底自动注销后,将于次年一季度各月按一定比例返还到高校零余额账户。

(三)校内资金转拨权限的变化

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前,高校可以根据教学科研业务的实际需要向分校(校区)及校内非法人二级单位(如校医院、设备处和基建处等)直接转拨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后,这一校内直接转拨资金的权限被取消。

(四)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变化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前,高校的预算按来源划分收入,按性质和用途划分支出。收入和支出不存在严格的对应关系,高校可统筹安排各项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后,高校的预算采取了“条块分割”模式,即区分预算内、外资金,区分不同的类款项等资金渠道进行核算,并且不能串项。高校需依据批复的年度财政预算,逐级上报本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待审核后方可执行。其次办理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申请都要通过层层审核,对不符合预算规定的支付,财政国库执行机构将予以拒付,学校无权自行调整。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高校运行取得的成效

作为对政府财政资金拨付方式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具有极其深远的重要意义。而在高校中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规范高校资金管理,提高高校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资金使用透明度,实现财政管理体制创新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高校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从运作机制上改变了财政资金在银行分散和重复设置的管理方式,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化管理,便于财政部门及时、准确、全面掌握财政资金运行信息,真正实现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合理配比,增强政府预算的科学性和财政赤字的可控性,充分发挥财政决策的前瞻效果,及时准确掌握财政资金的运用、结存情况,全面、客观地反映财政资金运行全貌,为政府科学编制预算收支计划,合理制定相应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现政府的宏观经济社会管理目标。

(二)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

首先,取消了各种收入过渡性账户,从制度上解决了随意延压库款,收入缴库不及时,退库不规范的问题,从而规范了收入收缴。其次,财政资金实行直接支付,减少了支付的中间环节,规范了财政资金的拨款程序,提高了支付的效率,改变了分级分散支付制度资金划拨渠道不畅、周转速度慢的状况。

(三)规范高校预算管理与执行

根据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流程,财政资金将以额度指标的形式按部门预算下拨,严格划分“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的类款项。同时,对项目支出预算采取“项目化管理方式”,进一步硬化了预算约束。这也使高校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严密的计划,树立“先有预算,再支出”的理念;并且要求加强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控,提高自己的使用效率。

(四)强化财政监督职能

分散支付方式下,高校既是资金支出的决策者也是办理者。对收到的财政资金高校怎样使用、如何使用,财政部门无法及时了解,只有当高校上报会计报表时才能知道,这是事后监督。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之后,建立了预算单一账户和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高校每月的用款均需要通过国库系统向财政申请计划,对于没有纳入预算的项目或不符合该项预算指标的项目,财政有权拒绝批复。另外,对于预算计划内支付的每一笔款项,都需要由国库部门审核,不合规的支付业务国库部门也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纠正大部分违规行为。这样,通过国库系统,财政实现了对预算资金的事前和事中控制,加强了财政的监管力度,杜绝了财政资金被挪用、乱用、违规支付的现象,有效防范了“小金库”的产生,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利用,预防了腐败的发生。

参考文献:

[1]翟刚.现代国库制度研究[J].北京:中国宇航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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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1959年《财政法组织法》(LOLF)确立了法国财政预算的基本框架。期间,该法令虽多次被修订,但仍然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2001年8月,原法国总统希拉克颁布了新《财政法组织法》,明确提出建立以结果和绩效为导向的财政预算,并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方法编制的预算案。该法案被认为是法国公共财政的一次重大改革,它给法国财政预算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带来了显著变化。其最大的意义在于使法国的公共行政从传统的官僚模式走向新公共管理模式,公共服务领域从此也开始面临一连串的重大改革。

二.改革的背景

1.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影响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技术变革、全球化、信息化和国际竞争的挑战,许多国家的行政管理发生了重大变化。以韦伯的官僚理论为代表的、等级深严的传统公共行政制度在支配整整一个世纪的漫长年代后,正转变为公共管理的、责任的、服务的、企业化的、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形式。

新公共管理理论源于欧美国家,最早由英国前首相柴契尔夫人提倡推行。随后该理论在西方国家逐渐受到重视。美国学者戴维·奥斯本在其著作《摒弃官僚制:政府再造的五项战略》中提出了“再造政府”的理论,并强调“再造政府就是用企业化体制来取代官僚体制”。[①]戴维·奥斯本认为,在传统模式下,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力不从心,窘态百出工商管理论文,因此该模式应当被改革。戴维·奥斯本提倡政府在有限资源条件下,生产出更多的产品和提供更高品质的公共服务;同时,政府应当拥有一定的公共企业精神,并学习或运用企业管理的基本理念及做法,运用私人企业管理技术以及用结果指标来评估绩效,让政府更具活力及竞争力。

在戴维·奥斯等学者的推动下,新公共理论的影响日益扩大。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特别是西方经合组织(OECD)的会员国,相续进行了改革,提出了“绩效政府”的理念。法国在这方面虽然改革起步较晚,但是也出台了相关的法令,加快了行政改革的步伐。主要内容有:改革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取消对各地方政府的监管,扩大地方政府权力,扩大地方民主,增强地方民选机构的权利等等。

2.改善法国政府财政赤字的迫切需要

从法国国内看,法国的公共债务问题一直困扰着法国历届政府站。2005年,法国公共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已经远远超过了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的60%的上限,达到了66.8%。同时,西方各国政府都大刀阔斧的改革政府机构、改善公共财政管理,而法国却相对滞后,这就迫使法国政府加快了行政改革。从2000年以来,法国经济一直处于低迷状态,失业率上升、国内投资与需求大幅度减少,这造成了法国财政收入锐减。与此同时,为实施经济刺激计划,法国政府又大规模投入资金。这导致法国公共债务规模明显扩大。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与1959年以来形成的预算体制相比,新《财政法组织法》的变革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预算的绩效的管理。在过去,各部门预算支出项目是分割孤立的,完全由议会根据部门需要进行拨付。在这样的机制下,预算项目很难体现各种计划的性质也很难明确各级行政管理者的责任。新《财政法组织法》运用绩效机制来推动财政预算,重新建立了财政预算机制。新机制使得各级管理者的责任明确、国家政策连贯而紧密。该机制把财政预算分为“任务”(mission)、“项目”(programme)、“行动”(action)。“任务”是财政预算的最高级工商管理论文,体现了国家的主要公共政策以及相应的财政预算安排。同时,若干个“项目”组成了某个“任务”。“行动”又把项目的各项计划具体化。

新《财政法组织法》规定,各级、部门必须建立下一年度的行政计划与工作安排;同时,每项具体计划的效果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并把结果反映到年度绩效考核报告中。

2. 项目的行政负责人责任更为明确、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新《财政法组织法》的另一最大的亮点在于,除了不能触动人员工资之外,只要能保证项目目标圆满完成和提高工作效率,各行政部门项目负责人可按实际情况自由调度资金预算。同时,为了保证项目负责人的公正、廉洁,该法案还规定必须强化行政部门内部审计职能,使每个公共政策项目执行者承担了更多的义务与责任。 3.强化了议会对财政预算的民主监督力度。新《财政法组织法》实施之后,议会是最大的受益者。它对财政预算的监控力度得到了空前的加强。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财政预算更为透明。根据新《财政法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当政府向议会提交国家未来四年的发展报告的时候,必须同时提供相关数据与证据的来源,以供议会调查、审议,从而提高财政预算的真实性。其次,扩大了议会对预算批准的范围。得益于财政预算的分任务管理与绩效管理机制,议会可以通过讨论国家公共政策与发展策略来决定对某项任务是否赋予相关财政预算支持,从而大大提高了议会的决策者的角色。在新《财政法组织法》实施之前,议会由于缺乏必要的时间与手段,只能针对整个国家财政预算的一揽子计划进行投票。只有约占6%的财政预算真正被议会深入讨论研究。新法案实施之后,“任务”、“项目”、“行动”与它们所需要的财政预算一目了然,议会成员可以从容不迫的进行讨论和投票。最后,公共政策与财政预算捆绑进行表决,提高了议会地位和权利。一方面,决算法草案的审议时间缩短、效率大大提高;另一方面,审议的宗旨不再是对财务报告进行技术和形式上的修改,而是对公共政策进行评估,并对每个项目的结果、成本和使用进行分析。

四.新《财政法组织法》对公共服务机构的影响

配合新《财政法组织法》,法国从希拉克政府到萨科齐政府,都对公共部门进行了一系列的渐进式改革。萨科齐的政府改革目前正在进行工商管理论文,无法考察其最终效果,但是其部分改革措施是值得借鉴的、同时应当承认其改革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减少了财政支出。由于公共支出明显上升,威胁到了法国的财政与金融安全,萨科奇政府制定和实施了称为“公共政策全面修订” 的全面改革计划,旨在对公共支出进行结构性削减站。这项计划确定了很多改革目标:实现政府机构现代化;改善为公民和企业提供的服务;确保公务员能够因为工作而得到更多的表彰;以及推广注重效果的文化。其整体目标是用更少的资源,取得更好的成效。该计划是法国政府全面转型的范例,它由370项经过开支审查筛选出的举措组成,同时,每个政府部门都必须节约开支和提升效率。

2.大幅度的减少了公务员数量与规模:法国公务员的数量从2003 年开始减少,减少的幅度逐年加大,到了2007 年,退休的公务员人数介于7万到8万人之间,而该年就裁减了1万5千 个职缺。[②]如今,萨科奇政府实行每两名公务员退休后只补充一名新公务员的政策。行政人员的开支从而大大减少。

3.对公共部门进行分类改革。现有的公共服务部门被分成三大类:一是关系到民生与社会稳定的教育、公共卫生等部门,将继续由国家管理;二是涉及国家安全和战略意义的领域,具有一定商业色彩的军工、航天和核电等部门,国家将继续控制;三是可以向私人资本开放的其它的部门,如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些领域内国有企业垄断将被打破,私人资本获准进入。

4.行政部门的创新改革。主要有两项:一是预算法采取“目标管理”原则,各行政部门将根据目标制订预算;二是对政府各部门引入外部审计,同时对岗位任务和人员设置等深入调研并提出现代化管理建议。

5.强化公共部门的绩效管理。公共部门的各项公共事务分为“任务”、“项目”、“目标”、和“指数”。“任务”是指各项社会事务,如交通、社会治安等。“项目”是指细化后的各项“任务”,如在就业“任务”中,就有增加就业的“项目”;“目标”是每个项目要达到的目的,如增加就业的“项目”中就提出要把增加就业岗位作为“目标”。最后,“指数”是指量化后的结果,主要用于评估各项措施是否富有成效。如在采取新措施后,每年新增的就业岗位的数量等等。

法国政府在推进公共部门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以法国内政部为例, 2005年法国道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低于5000人,与2002年相比受伤者减少了25%,而死亡率则减少了36%,创历史之新低。与2002年相比,违法活动减少了8.2%,在公共道路上的违法活动则减少了20%。[③]

五.借鉴与启示

法国作为西方发达国家工商管理论文,其公共部门颇具特色,它在整个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发挥着十分关键作用。虽然由于政治体制和国情不同,不能引入他们的所有做法,但他们绩效考核的理念、严格的责任机制,对推进我国事业单位绩效改革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1.深化市场化改革,减少公共部门监管。当今世界是信息化社会,全球一体化的步伐不断加快。在法国,公众参与公共管理早就是一个现实。在我国,一方面,民众借助互联网等手段开始寻求公民参与的过程来充实公民生活,来有目标地表现公民意识,并学习表达自己对公共事务的看法。另一方面,政府行政官僚的扩张,经常造成公共部门逐渐远离其所服务的社会大众,忽视民众的的真正需求,甚至引发社会冲突。在新形势下,要解决事业单位中的绩效改革问题,其基本点还是应当立足于对公共部门,包括对事业单位权利的限制和对公平性的追根问底。只有在上层建筑中确立了公平性与市场经济的自由与充分竞争,社会才能充满活力和创造力。没有一个完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作为社会子系统和公共部门的事业单位绩效改革的效果也无法保证。所以,政府、事业单位不能既当游戏的裁判又做选手,它们应当把主要精力用到保护公正与提供公共服务上来。

2. 重新认识公共部门的本质。高绩效政府组织是指政府组织以绩效评估体系为标准,以最低的管理成本取得最大的社会公众对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满足度的一种管理模式和组织形态。它强调了以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作为产出的最终标准。法国新《财政法组织法》的根本目的是在于提高公共部门的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为公众更好的服务站。对于我国的事业单位,一方面,其“绩效”必须最大程度地凸显其社会公益性,并抑制、克服其可能潜在的自利性和营利性;另一方面,其“绩效”还必须同时依循各自具体行业的内在要求,凸显其独特的公益价值。在我国,目前许多事业单位社会公益性做得不尽如人意。事业“绩效”应有的内涵和标准均被严重异化、扭曲。所以,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改革工商管理论文,不能不首先从理清什么是事业绩效开始。我国的事业单位属于公共部门,所以它们的绩效应当是“公共、公平和责任”。

3.绩效考核制度应伴随着我国财政体制的改革。从法国经验看,财政绩效管理伴随着政府管理理念提升,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政府管理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法国2006年执行的新预算案看,最大的特点就是建立了新的结构。新结构分为“任务”、“项目”、“行动”三级。每一个级别都有相对固定的行政负责人。这就使得各部门公共政策项目负责人拥有更大的自由度和承担更多的责任。而目前我国的财政预算与管理体制仍然沿用传统的模式,它与事业单位甚至政府部门的绩效管理体制改革无法匹配。

4.应当强化公众与人大对事业单位绩效的监督与评估作用。法国议会是新《财政法组织法》的最大受益者,其角色因为新《财政法组织法》而强化。议会有权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由此可以具体知道公共支出的去向,增加了公共预算的透明度。在我国推进事业单位绩效改革过程中,绩效指标的如何量化,考核如何保证公平公正、具备公信力是我国目前事业单位绩效改革的一个难题。由于缺乏可以借鉴引用的办法和模式,很多地方和单位的绩效考核变成了“官绩效”“一言堂”。因此,绩效考核需要考虑多维度考核,以使考核结果更加客观、公正。鉴于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公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应当作为绩效考核指标,让学校、医院所在的社区代表、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到绩效评价中来,提高考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参考文献]:

[1]任青霞:有限政府与市场经济,市场经济研究,2004(1).

[2]陶学荣:公共行政管理学导论[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3]Pierrick Le jeune:la function publique face a la culture de resultat[M].Bruylant,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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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显而易见,受惠于国家改革开放政策的扶持与“三化”(即城市化、城镇化与工业化)运动的拉动,近几十年来,国家“三农”问题获得了长足发展,并且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我国农村居民总体收入水平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均呈现出逐年增长、农村居民谋生方式日益多元化的趋势。然而,农村居民受制于学历水平、技能经验、地域差异、经济基础等不利因素的制约,以及最近几年外部经济发展迟缓的不利影响,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趋势,令人担忧。

众所周知,2014年11月总理指出要把互联网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具, 并且成为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新引擎。基于此,深入探讨互联网+条件下,进一步推动我国现代“三农”问题的发展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对农村居民而言,深度发掘收入水平提升方式,有助于农村居民幸福感指数的提升,乃至国家归属感与民族自豪感的提升;对社会而言,农村、农业与农民问题的可持续发展,有助于增强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有助于社会的持久昌盛。基于此,本文研究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

为研究互联网+条件下现代“三农”发展、建设等问题,国内不少专家、学者做了这方面大量的研究工作。文[1]提出发挥互联网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产业化经营、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与改善乡村治理等方面作用的观点;文[2]以黑龙江省为例,以“互联网+特色产品”的营销方式等为前提,以提高黑龙江农村特色产品品质为基础,提出推动农业经济取得跨越式发展的观点;文[3-4]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分析。上述文献的研究背景、研究过程与研究结论等对帮助分析互联网+条件下我国现代“三农”发展等问题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与参考价值。

2 “互联网+”条件下,关于我国现代“三农”发展与建设问题的几点意见与建议。

笔者自小在农村长大,对现代“三农”问题的发展,尤其是近几十年来农村与农民生活的变迁深有感触,仅就互联网+条件下现代“三农”问题的深入发展提出几点意见与建议仅供参考:

2.1 政府与企业加大资金、政策等扶持力度,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地区建立互联网全覆盖工程

众所周知,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仍然存在不小的差距。如前所述,农村居民收入途径受制于诸多因素影响,总体收入水平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提升速度相对比较缓慢,而且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比较低。基于此,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发展“互联网+三农”产业,单纯依靠地区财政无法解决互联网+条件下发展现代“三农”问题需要的硬件设施问题,必须依靠政府财政资金与政策的支持,尤其是国家、省级层面财政、政策的支持。同时,出台一系列具体措施,如税收减免、低息免息贷款等鼓励企业投资发展乡村互联网产业。考虑到不同地区农村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对发展水平比较富裕的中东部地区的农村地区建立互联网全覆盖工程,指导农民利用互联网增加谋生方式,继续提升农民的收入水平。

2.2 利用互联网,让农村居民充分参与市场价值链价值创造,提升大宗农产品的利润空间与农产品的附加值

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认为我国国民经济目前已经进入工商产业链条时代,即一件商品从无到有中间经过较多的环节,每一个环节均能创造价值。“三农”处于工商产业链条的初始端,其提供农产品的行为近似地认为是供应商提供原材料行为。受我国大宗农产品近几年来基本供过于求等因素的影响,农产品价格普遍较低。扣除高昂的灌溉、化肥农药、收割等成本,农村居民纯利润所剩无几。基于此,引导农民充分利用互联网便捷途径,部分大宗农产品(如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实现互联网线上交易,大大缩减第三方物流配送成 本,即实现由传统营销模式到电子商务营销,乃至直销模式的转变。同时,利用互联网便捷方式,降低农民原材料采购成本、化肥农药采购成本等,采取尽可能多的手段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

2.3 基于互联网,着力培养农民的技能水平,建立免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农民谋生方式的多元化

在农村互联网信息化建设相对比较完善的情况下,利用互联网兴办远程农民培训学校,着力培养农村居民的实践技能,提升农村居民的谋生质量与水平。进一步地,利用互联网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如定期免费当地及周边地区的劳务信息,实现就业信息互通有无,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跨地区、跨地域的自由流动,积极参与国家城市化、城镇化与工业化发展。最后,充分发挥村委会在现代“三农”问题发展过程中的作用,着力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发展现代农业与观光旅游业,积极发展农村传统文化产业,这一切都需要互联网发挥重要的辅助作用。

3 结论

本文针对互联网+条件下现代“三农”建设与发展问题,提出几点意见仅供参考:第一,政府与企业加大资金、政策等扶持力度,重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条件地区建立互联网全覆盖工程;其二,利用互联网,让农村居民充分参与市场价值链价值创造,提升大宗农产品的利润空间与农产品的附加值;其三,基于互联网,着力培养农民的技能水平,建立免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农民谋生方式的多元化。笔者在分析过程中,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敬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参考文献

[1]万宝瑞. 我国农村又将面临一次重大变革――“互联网+三农”调研与思考[J].农业经济问题,2015年08期

[2]王伟、杨晶等. 互联网+农村特色产品――浅谈黑龙江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与对策分析[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6年01

[3]刘欢.加快农村互联网发展进程[J].通信企业管理,2015年12期

篇(11)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24-0032-02

一、明确导师责权利的必要性

责即导师所应承担的研究生培养中的责任,也是与其岗位职责相对应的义务;权就是权力,即导师职责范围内可支配的力量;利就是利益,即对导师培养研究生的付出给予的回报或好处,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目前由于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责权利不明,以及导师权力的行使、职责的履行以及利益的获得缺乏相应的机制保障,导致目前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突出的问题是重视招生、忽视指导,重视科研、忽视教学,重视使用、忽视培养,影响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虽然解决前述问题以提高研究生培养的质量,不能忽视研究生、学校制度等在其中的作用,但导师是众多环节中的重要一环,是关系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所以,有必要明确导师的责、权、利,使导师能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与自己的声誉和利益挂钩,以对导师产生更直接、更实在、更强大的影响。[1]一般而言,责权利是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统一于责任承担者,责任者既是责任的承担者也是权力的拥有者和利益的享受者。一方面,只有使责权利互相挂钩,才能克服有责无权或有责无利的责权利脱节状况;另一方面,只有使责权利对等,才能调动积极性,亦即负有什么样的责任,就应该具有相应的权力,同时应该取得相对称的利益。这也应同样适用于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责权利。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仅有责而无权、仅有培养义务而不需承担培养质量的责任,那么就不能充分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因此,需明确导师的责权利,使导师能够知晓具体的责任内容、权力范围和利益大小。

二、导师的职责

导师职责是导师指导研究生的行为准则,它对导师指导程度的深浅具有约束和指导作用,也是对导师给予学生在思想、课程与科研方面给予的指导进行考核评价的依据。[2]在责权利三者之间,责任不仅是传导层次,而且是关键环节。首先,导师负有培养品德和培育人格以引导学风的职责。导师教书育人的天职决定了导师对学生除了在学业上指导外,还需通过培养品德和培育人格以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我们在对研究生调研时,要求就选择导师时考虑的因素进行排序,其排序结果依次是导师人品和修养、学术水平、关爱学生、导师背景。这表明学生不仅注重导师的学问,更注重导师的人品和修养。由于研究生在校期间,接触最近的教师即自己的导师,他们将导师作为自己的前辈,而愿意与导师就自己的学习与生活进行多角度的交流,希望导师能给予多方面的指导,所以导师的一言一行从各个方面都会对其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导师在培养学生品德和培育其人格、引导其学风方面具有天然的主导作用。[3]所以,为了督促导师履行这一职责,可考虑依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频率进行考核。当然,由于学科性质、导师的个性、指导方式的差异,对此也不宜采用硬性统一标准,但应有最低指导频率的基本要求为宜。[4]其次,导师负有参与制定本学科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并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的职责。因为每个研究生的专业功底和思维方式不同,导师就需要根据研究生由入学直至毕业期间的课程学习、学术研究、总结研究成果撰写学位论文三个培养阶段,因材施教,制定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对他们提出明确的学习任务,帮助他们安排课程学习计划,并引领他们进行学术研究。再次,导师负有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的职责。研究生导师除了注重不断改进教学方式外,教学内容也应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能反映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前沿,[5]使学生不仅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及最新发展,并具备完善的学科知识体系。对此可借鉴我国台湾地区一些高校的做法,要求导师每学期授课的内容应有适当比例的更新,并可考虑建立教学质量检查评价制度以及召集学生定期座谈,及时监控和获取研究生对课程教学的评价信息,且反馈于导师以帮助其完善教学内容或改进教学方式。另外,导师负有指导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的职责。导师是带领学生走上学术生涯的引路人,所以,既要帮助学生树立本学科的学术意识,引导学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还要帮助学生选择并规划本学科的研究课题,鼓励并指导学生申报研究生的科研创新项目,以培养研究的技能。[6]导师对学生学术研究指导之责的履行情况可通过适当的量化标准,例如研究生的数量、质量和获得的奖项以及毕业论文的质量等予以考核。最后,导师负有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职责。研究生学习成功与否的评价指标是其完成的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水平,这也是评价导师指导水平的重要指标。所以,导师要引导学生选择既具有研究价值又具有实践意义和创新性的论文题目;引导学生设计、细化研究的思路以做好开题;最终指导学生完成论文的撰写和修改。

三、导师的权力

如果单纯强调导师的指导之责,却忽略导师权利的落实,则既难以调动导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难以将其责任落到实处。所以,还需明确导师的权力范围。首先,导师有权自主招生。由于研究生培养的特殊性即导师负责制决定了导师有权参加研究生的复试,通过面试选拔并决定研究生的录取,这应是导师最重要、最基础的权力。这不仅可保障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从源头把关,也可提高导师指导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当然,在有些高校由于生源质量问题,导师的这一权力尚难以真正实现,对此,除了应允许调剂生源外,还应对外宣传招生以扩大优质生源。其次,导师有权决定学制。由于导师对研究生的培养负有主要责任,所以应允许导师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业状况和研究能力决定研究生更短或更长的学习时间,即提前毕业或延迟毕业,并且对淘汰综合素质和学业不合格的学生有建议权和表决权,以此引导学生不断进取以树立良好的学风。再次,导师有权推荐奖学金申请并支配使用培养经费。由于导师是研究生的直接管理者,对研究生的学习态度、能力与水平最为了解,[7]所以,导师应有权对优秀学生进行鼓励,推荐其申报奖学金,并根据学生学习与科研情况决定培养经费的使用以取得最大的成效。不仅如此,赋予导师这一权力还能将导师的人事管理权和财政支配权相统一,有助于提高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责任心与积极性,真正发挥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录取、培养、资助和推荐就业等方面的作用。

四、导师的利益

为保障导师对研究生实施有效指导,除了明确导师的责权外,还需通过建立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激励机制与导师利益挂钩,使导师切实感到力有所用、才有所展、劳有所得、功有所奖,从而自觉自愿地向预期目标努力。一般而言,利益可以被划分为“外在”的和“内在”的两类。前者是指可以被量化为货币形式表现的价值,例如:基本工资、奖金、岗贴和其他货币性的福利等;后者则是指不能被量化为货币形式表现的各种奖励价值,例如:给导师指导工作带来的成就感、被认可的程度、指导才能的展示、指导工作所赋予的各种机会即可被转化为给导师提供的培训机会、提高导师名望的机会以及对导师的名誉表彰等。[8]目前,在对导师的激励机制方面确有不尽如人宜之处。一方面,现有的激励措施与导师的工作绩效联系不甚紧密,导师指导工作出色与否和相应的报酬没有直接联系;另一方面,过于注重低层次的“外在”激励,忽视高层次的“内在”激励。不少高校实行的尚是导师岗贴和若干福利项目等“外在”的物质激励,而对满足导师的高层次“内在”需要,在现有的激励机制的中还远未有体现。[9]所以,为调动研究生导师的干劲与积极性,就需设计合理的与导师利益挂钩的激励机制。一方面,实施“外在”的物质奖励措施,这一激励措施将提高优秀导师的经济待遇并与导师绩效挂钩,是激励导师必不可少的源动力之一。这主要包括提高导师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出版资助、科研经费奖励等;获取与研究生培养质量挂钩的培养经费;建立优秀导师奖励基金或专项资助基金,并定期评选,对被评选上的优秀导师给予一次性的物质奖励;另一方面,实施“内在”的精神激励措施,这一激励措施既是对导师就研究生教学和科研指导的肯定,又是对导师工作的尊重和承认,也能满足研究生导师的成就需要。[10]这主要通过各种形式的表彰、荣誉授予(如“优秀导师”)、享受导师学术奖、适当增加指导的学生名额等方式来体现,以达到奖励先进、表扬优秀的目的。

参考文献:

[1]曾红权,贺浩华.建立责、权、利统一机制: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J].高等农业教育,2009,(5):68.

[2]张悦.研究生导师职责标准研究[J].教育研究,2011,(10):187.

[3]吴岩,徐茜,朱小平,罗俊.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职责分析[J].西北医学教育,2010,(1):65.

[4]国兆亮,王楠.关于研究生导师评价的几点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12,(1):56.

[5]李扬.研究生的培养对导师的要求[J].高等教育,2011,(3):165.

[6]曾红权,贺浩华.建立责、权、利统一机制: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J].高等农业教育,2009,(5).

[7]吴岩,徐茜,朱小平,罗俊.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职责分析[J].西北医学教育,2010,(1):66.

[8]章淑华,杨艳萍.关于建立教育激励机制的探讨[J].信阳师范学院学报,200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