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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档案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9-03 11:21:04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检察院档案工作计划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检察院档案工作计划

篇(1)

弟弟在押期间生病死亡,姐姐息诉

“犯人是人,犯人也有自己的人权,犯人也需要司法人文关怀。”李帆对待犯人,不是一脸不屑,不闻不问,而是关心其生活、身体状况,与其交心谈心,掌握其思想状况。对发现的在押犯异常情况,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循循善诱做其思想工作,用女人特有的爱心、细心、关心,用自己履行职责的实际行动诠释着对司法文明的理解。

2008年7月,一名40多岁的妇女来到市检察院接待室,她情绪激动,哭闹不止,声称有冤情要申诉,要检察院为她主持公道。原来是因其弟弟李某某在某监狱关押期间生病死亡,她心存疑虑,向监狱提出质疑,并要求监狱支付补偿金,以抚养弟弟留下的未成年孩子和赡养年老的父母。时任监所处副处长的李帆获悉后,热情、耐心地接待了这名妇女,摆事实、讲政策、谈法律,经过近3小时的耐心交谈,终于让其平静下来。中午时分,李帆又从食堂送来午饭,让其边吃边讲,并与监狱、驻所检察干警、法医等联系,了解其弟弟在监狱死亡的具体情况,证实其确系因病正常死亡。为此,李帆向其耐心细致地作了解释,表示对其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要求,将立即向院领导汇报,与有关单位联系,积极协调尽快解决。李帆的真诚深深打动了这名妇女,她十分感动地说:“我相信你检察官,我这就安心回家等消息,不再四处上访了。”事后,李帆立即向领导汇报接访情况,建议给予必要救济和援助。在市检察院多方努力下,由市委政法委出面协调,监狱决定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给予了李某某3万余元救济金,使一起可能缠访案件息诉罢访。

看守所检察室被高检院授予“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称号

篇(2)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3个)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实施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省政府20xx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重点地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10、听取和审议省监察委相关专项工作报告。

11、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情况的报告。

12、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13、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监督报告(6个)

1、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xx省20xx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xx省20xx年省级财政决算草案和20xx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xx年省级财政决算。

3、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xx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纠正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

6、根据需要,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xx省20xx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xx省20xx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

三、关于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4项)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xx省专利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2、对《xx省旅游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3、对《xx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xx省档案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四、开展专题询问(3项)

1、结合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

篇(3)

基层检察院的政务管理工作涉及的工作内容比较广泛,主要包括检察信息、财务管理、车辆使用、档案管理、司法统计、密码通信、文书印信、赃款赃物管理、警械使用、检察装备、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内务环境管理等。这些工作无一不与各检察业务职能部门的工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无一不存在着与各部门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所以从服务的角度而言,政务管理活动在本质上是以服务的方式体现的管理行为。如果从事政务工作的人员在服务中存在消极、懈怠、不思进取的思想状态,就会导致相关政务工作的停滞和倒退,都将直接影响到各项检察业务的开展、影响到基层院建设的进程。为此必须强化政务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服务意识反映的是人主观心理状态,具有很强的主观能动性,服务意识的强烈与否将在客观上驱动工作人员在管理行为中的积极作为还是消极作为。因此必须使政务工作人员树立起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使他们时刻感受到服务是本职、服务是责任、服务是要求。作为服务意识本身,它属于精神文明建设范畴,只有树立起甘于奉献的精神理念,营造出“讲奉献不讲索取”、“比贡献不比待遇”、“评业绩不评印象”的工作氛围,政务工作人员才能在这种价值取向的引导下,奋发努力、开拓进取,从而打牢服务思想根基。为此我们提出:政务活动的本质是“政务就是服务、服务就是形象”;政务活动的宗旨是“以服务为本,以保障为责,以优质高效为果”。以这两句简单实用、清晰明了的短语口号为精神理念,作为全部政务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此基础上,为使工作人员更准确地把握政务工作全新的思路和要求,使强烈的服务意识贯穿政务活动的全过程,我们明确了政务公示制的指导思想,即以全年检察工作的中心任务为主线,紧密围绕全院争创先进检察院的中心工作,以勤政、务实、公开、高效为基本要求,主动接受全院监督,激励和促进工作人员奋发工作,进一步密切和加强与各部门的配合协作关系,消除服务与被服务过程中不必要的误解与磨擦,实现对各项政务活动的科学管理、实现政务活动的优质高效。

通过以上方法营造出政务管理工作的精神理念,创造出良好的意识形态,为政务公示制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支持。

一、 公示政务内容,清晰管理行为

在管理上实行政务公示制的目的,在于通过公示政务管理活动的具体行为方式来接受监督,通过监督与被监督的互动效果来激励工作人员自觉规范政务管理行为。因此,我们从各项政务管理活动入手,对容易出现拖延、迟缓现象、容易产生矛盾的环节充分加以重视,对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予以公示。

(一)公示政务管理的规章制度,明晰政务行为的标准和要求

政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政务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规范。只有公示了规章制度,全院干警才能明确每名政务工作人员的工作标准、要求和责任,才能清晰地掌握应当接受的服务水平和程度,才能对每名政务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清晰的评价。因此我们在2001年重新规范和整理了各项政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使政务行为更加标准化和清晰明确,并予以公示。其中包括:会计、出纳、档案、密码通信、司机、司法统计、库房、文书收发、枪支弹药管理等9项岗位责任制度,以及检察信息、办公用品购买、计算机安全使用、对外接待、内务环境管理等5项制度。这些制度的公示,使各项政务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清晰明了地展示在全院部门和干警面前,据此要求服务和客观评价有了切实可行的依据。另一方面政务工作人员也因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与标准全院干警都已知悉,而自觉地履行本岗位职责。

(二)公示政务活动时限标准,明晰政务行为的时间要求

政务活动的诸多事项都是检察机关各部门在办案办公中所需。因此能否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很好的解决,将对刑事诉讼的有序进行,及时开展各项检察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为规范政务管理活动,我们借鉴刑事诉讼法关于时限的作法,实行政务活动时限化管理,从而使每项政务管理活动的相关操作过程都有一个明确的、可执行的时间限制,避免发生政务管理体活动久拖不决、效率不高、保障不力的现象。我们将这些带有时效性的规定条款汇总制定为《政务管理行为时限标准》,并予以公示。

《政务管理行为时限标准》中对检察信息、会计、档案、密码通信、文书传阅、办公用品购置等15项工作规定了操作时限。举例如下:

例1:关于检察信息工作,我们规定:1、检察长交办的重要检察信息报送时限不超过3日;2、一般检察信息的报送时限不超过5日;3、审核各业务部门送交的信息初稿,审核时限不超过1日;4、各类检察信息的传递,经检察长签发后,传送高检院、省院、分院的时限不超过1日。

例2:关于对办公用品的申请、购买和发放,我们规定:1、各科室局提出的办公用品申请,根据本院的经费状况,办公室主任在一周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未予批准的办公用品申请,在本月局域网网站政务公示栏中予以说明未批准的原因,并在下次内勤联席会上予以通报。2、经主任批准的办公用品申请,负责采购的人员在一周内完成采购;3、采购回来的办公用品,进行入库登记,二日之内完成用品发放,并履行出库手续;4、经主任批准的办公用品申请,需要当天解决的,经主任决定当天购买和发放;5、经主任批准的办公用品领取申请或各科室局直接向负责人提出的办公用品申请,库内已有的当天发放;6、对于日常必备的办公用品,负责管理的人员应掌握具体的数量,并根据已往发放领取情况,预计可能出现备品不足的,应于备品全部发放完毕前向办公室主任提出购买计划,减少因用品不足影响各科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类似上述的时限规定,将各项政务管理行为所涉及的相关环节给予时限化,从而界定了工作谁负责、工作质量标准、工作完成时限等三大因素,明确了审批者、执行人员的责任和分工、明确了政务管理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服务与被服务的时间关系,进而促使政务工作人员不出现对政务活动的搁置、拖延或忽视现象,也避免了各业务部门不必要的误解。

(三)公示政务活动实绩,明晰政务服务的工作成果

有规章制度、有时限标准,是做好政务工作的前提,但政务工作人员不执行,或不彻底执行势必将导致公示制度成为一纸废文。因此在必要责任制度的前提下,必须有一种激励和约束的措施使之主动做好工作,才能达到做好政务工作的目的。我们在公示政务内容、公务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公示的内涵,对政务活动实绩也进行了公示,即将每月总体的政务管理工作计划和实际成果以及每名政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予以公示。通过向全院干警展示本月要做哪些工作,实际做了哪些政务工作,工作人员本身做得怎么样,来自我加压,产生全院监督的效果。在此基础上我们曾先后创办《工作通讯》、政务公示栏、《政务工作人员每月工作实绩登记表》作为公示实绩的载体。这项举措,使政务工作的组织者与工作人员必须时时面对月初工作计划与月末工作成果相互比照的全院监督,必须面对是否勤政务实的全院评价,从而增强了为集体荣誉和个人进步而拼搏进取、努力奋斗,从而提高了政务工作的水平的质量。

二、 畅通公示渠道,营造监督氛围

政务管理公示制的核心,是通过营造全院监督的氛围来增强政务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进取意识。因此多方位、多渠道公示政务管理活动的相关内容,才能使政务活动全面地呈现在全院干警面前,进而对政务管理活动的行为起到能动的监督作用,才能使政务工作人员真切地感受和意识到自己的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工作成果已被全院所知悉、已被全院干警所评价,不按规章制度办、不按标准做、不按时限完就会被全院所否定,就会接受对自己不利的诚信评价。可见公示渠道的畅通与否,对公示制的实行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实践中我们采取了以下两种方式:

1、传统书面方式:2001至2002年,创办每月一期的书面刊物《工作通讯》,内容包括本月工作计划、本月工作实绩、政务工作人员本月工作实绩、政务管理的相关内容。印制《政务管理公示制度》,内含各项政务工作的规章制度、时限标准、政务工作文化理念、工作宗旨。《工作通讯》和《政务管理公示制度》下发到各科室。召开每季一次的内勤联席会,通报政务工作开展情况,加强信息交流。

2、现代网络方式:从2003年1月起开始全面利用北京东方清大公司开发的检察机关信息系统,各项政务管理的各项内容。设置了政务公示制度、财务行装、车辆枪支、密码通信、司法统计、调研信息、办公用品购买申请、月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等10个信息栏,在这些信息栏中了政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时限标准、操作流程、工作开展情况。例如网上进行办公用品购买申请。各科室局在网上将办公用品需求发送到“办公用品购买申请栏”,办公室管理员通过点击“办公用品购买申请栏”,进入各科室局的提请栏,即可见到各科申请。经过研究后对处理的结果,在其提请栏中注明处理结果,如“经检察长决定,资金数额较大,缓办”。由于网上提交的申请和答复,一经,其发出的时间、事项内容都是确定的、改变不了的,这样就为今后衡量办公效率高低、是否符合自己规定的时限标准,是否有处理结果产生科室间互动,提供充分了的技术支持。全院干警可以通过分布于各个办公室的微型计算机登陆本院网站浏览政务管理工作的全部情况并且产生明确积极的监督效果。如左图:

三、 公示产生互动,实行交互式管理

我们认为政务管理工作不只是组织者单方面的静态管理,还包括面对服务对象的交互式管理,只有充分把握服务者与被服务对象的工作要求和服务需求,政务管理工作才能服务到位,才能使政务管理行为更好地贴近检察工作实际。只有充分利用沟通情况、征求意见所产生的互动效果,实行交互式管理,才能改进工作作风、拓展工作思路、挖掘工作潜力、达成部门间共识,消除不必要的误解和磨擦,才能有力地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在政务管理中我们注意开辟两种互动途径:一是面对面传统会议互动;二是背靠背网上评论互动。

面对面传统会议互动。我们注意开好两会,即政务管理人员工作会和各科室内勤联席会:

1、开好每月一次的政务管理人员工作会,产生良性的组织者与具体工作人员之间的互动。通过部门工作会议,掌握政务工作人员思想状态、工作思路、工作中出现的需要解决和明确的相关问题,通过组织者与执行者之间的沟通健全相关的制度、完善相关的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思路、达成全体工作人员的共识,从而协同一致的贯彻执行各项政务管理工作。

2、开好每季一次的各科室内勤联席会,产生良性的部门间服务与被服务的互动。通过联席会,通报一个季度以来政务工作的情况、听取各科室对政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解答各部门提出的相关政务管理工作方面的疑问。通过联席会,一方面促使各科室深切地认识到政务管理工作确实是要立足于服务全院各项检察工作,确实已经把各项检察工作的办公办案所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实已经把服务作为政务工作的本质要求,从而提高政务管理工作在全院工作中的形象和影响;另一方面,通过各部门的提意见和对相关政务工作的要求,可以使政务工作更好把准各项检察工作需求的脉搏,更好地拓宽工作思路,明确今后的工作方向,使政务管理活动更具有活力和生命力。

背靠背网上评论互动。我们充分利用网上信息系统,实现政务管理上的互动。通过网上政务工作信息,全院干警一方面可以方便地了解掌握办公室工作情况,另处还可以方便地通过每一项信息下面的“评论”栏发表自己的意见。“评论栏”是一个无时不再的、可以无限次发表意见的意见箱。由于网上发表意见,是可以不用真名的,因此在发表意见时更可以无拘无束,畅所欲言,更易于实现信息上的沟通和互动。

我院的政务管理工作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王英杰检察长的亲自指挥下,不断丰富和完善政务管理公示制,二年来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政务管理工作获得了全院干警的认可,群众满意率不断上升。回顾实行政务公示制以来所取得的成绩,我们有如下几点体会:

一、院党组对政务管理的重视,是政务管理创新机制的强大动力。

院党组确定争创先进检察院目标,要实现跨跃式发展,这就促使政务管理工作必须强化管理,必须更新观念,创造新的机制。王英杰检察长指出政务管理工作在机制上要有创新、在管理上要有突破,要取得显著的工作成果。并对政务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亲自指挥。2001年我院在档案管理晋升铁道部部级认定标准工作中、2002年密码通信晋升为省一级的工作中、在全力建设科技强检的工作中,王英杰检察长担任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院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经常听取工作汇报,进行多方面指导。在院大修改造、科技强检建设中,王检察长多次与锦州分局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相沟通和协调,取得了分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分局投资百万元为我院改造办公环境,拨专款60万元用于科技强检和装备更新。这些都浸润着检察长的心血。由于院党组充分重视各项政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人员在执行中就很方便地开展工作,遇到的阻力和困难就少了,同进也强烈的激励工作人员勤于思考、勇于开拓、苦干实干、奋发有为,从而取得了可喜的工作成果。

二、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长足发展为政务管理提供了新的管理手段

我院党组非常重视科技强检工作,把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做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一个新增长点来抓。先后投资百万元,与北京东方清大公司合作建设了包括检察机关内部局域网、检察机关信息系统、检察机关办案系统在内的多个项目。这些项目的建设,引发了传统办公办案模式的改变,从而使我院开始走上无纸化、网络化、数字化办公的新轨道。正是基于网络化办公环境的形成,才为政务管理提供了崭新的管理手段。“鼠标一点、信息全来”。信息网上录入、网上浏览、交互式的信息沟通,使信息传递更加快捷和准确。政务管理正是借助了信息技术,才更加便捷的让各科室局了解政务工作情况实时监督各项工作的开展,并通过网络评论产生积极的良性互动。

三、实行政务公示制,突出表现为激发了政务管理的生机与活力

实行政务管理公示制以来,极大地调动了政务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服务热情,“政务就是服务、服务务求优质”的优政意识明显增强,干警积极向上,努力工作,讲服务、比贡献,各项政务工作有序进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第一、政务管理公示制的实行,示出了责任心、示出了团结、示出了战斗力。

实行公示制以后,由于每月都要公示工作计划与工作业绩,这样政务管理工作做没做、做得怎么样、言与行是否一致都明显地摆在全院干警监督之下。如果只有工作计划,而没有具体落实,则是明显的搞形式、不负责任,从而无法面对全院干警。因此政务管理工作人员只有齐心协力、勇于开拓,确实地负起责任,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才能达到政务管理工作优质高效的目的。

在院办公楼大修改造期间,为确保各项检察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确保施工如期完工,确保相关设备及时购进,在办公室沈德成主任的带领下,不怕脏、不怕累、多人多次加班加点,对工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与分局建设分处、财务分处、计划分处、分局工会请示汇报,积极与施工部门联系沟通,有效地组织了搬迁、房间清理、设计规划、组织回迁、处理相关淘汰物品等等,有效地保证了工程进度和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办公室的工作多次受到院领导表扬,在2001年度被评为锦州分局人民满意政法单位。2002年各项政务和事务工作均列分院系统先进行列。

在检察信息工作中,张太双主任亲力亲为,始终把检察信息工作视为检察工作的“晴雨表”,不断强化优政意识,树立起“大信息”观念,充分挖掘各类信息源。2001年度被锦铁分局党委评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谭亚明同志勤于思考、勇于动脑、深入实际,做到了“勤督促”、“勤动手”、“勤统计”,确保检察信息的高质量。在2001年度谭亚明同志被评为沈铁检察分院系统信息先进个人。

在档案晋升铁道部部级、密码传真晋升省一级工作中,张玉珠、李季同志处处以高标准定位、从严要求,不折不扣地按照升级标准执行,加班加点,早来晚走,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使晋升级工作顺利完成。张玉珠同志在2001年度被评为沈阳路局档案系统先进个人。

第二、政务管理公示制的实行,实现了政务工作的优质高效,促进了全院创建工作。

两年来政务工作人员在政务公示制度的约束管理下,勤肯务实、开拓进取,通过标准化、规范化、时限化的工作模式,取得了可喜的工作实绩。累计完成各项任务600余项,向分局各部门请示汇报50余次。如期完成了全院大修改造任务,安装空调32台,购置了健身器材,建设成了整洁、优美、现代化的办公环境。档案管理工作在路局管内以最高分通过了铁道部部级认定,密码通信工作晋升为省一级;科技强检工作与北京东方清大公司合作建设了内部局域网、检察院业务及办公系统、多媒体示证系统、举报自动受理系统、因特网网站、电子显示屏。撰写检察信息116篇,被上级转发采用79篇,转发率72%,快速、及时、准确的反映了创建工作。安全行车16万公里,完成接待和会议保障40次,复印6万余页,收发传阅各类文件1000余份、收发信件2550件,档案借阅200次。

篇(4)

(一)档案工作领导体制依法建立。各单位都明确了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实了主管部门,明确了责任主体,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档案员,构建了档案工作网络体系。

(二)档案管理机制业已形成。各单位均设立了综合档案室,并建立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建设标准;能够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档案,并按照规范标准,对当年形成的各门类档案进行了收集、整理、编目,基本符合要求。市环保局科技档案管理尤为规范;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坚持开展档案工作系统内检查评比,做到了经常化和规范化;市教育局和市检察院系统通过年检的形式,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市教育局还坚持每年一个专题,收效明显。

(三)档案保管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各部门、单位档案工作投入逐年增加,档案工作基础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满足了档案工作开展的需要。市劳动局在搬迁到新办公场所后,投入30余万元,对档案库房进行了改造;市交警支队新建办公楼时,专门建设了符合规范的档案用房。市区两级检察院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把档案用房的配套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计划,狠抓组织落实,并且基本完成了各门类档案目录的计算机录入,实现了微机检索。市农业发展银行大力推进档案数字化进程,电子档案管理初现成效。还有不少单位安装了档案密集架,解决了多年来档案库房狭小,档案存放拥挤的难题。

(四)档案利用服务收效明显。不少单位的档案部门在做好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活动,有的单位领导对自查工作重视不够,有的档案室自查自纠的工作主动性不强,不少单位没有按时上报自查材料。截止11月底,市直机关中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材料的只有44家单位,占总数的69%。

二是个别单位文书档案归档不够齐全、完整,专门档案及时归档的意识还不强;少数单位存在专门档案如音像档案、科技档案等归档不及时,甚至几年没有照片归档的现象。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兼职较多,档案的日常管理难以顾及,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变动频繁,队伍不够稳定,对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影响。

三是档案管理现代化工作普及面比较小。市直63个单位的档案室仅有17家购置了档案管理软件,占总数的27%,直接影响了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四是个别行业主管机关没有很好履行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所负有的监督和指导职能,以致档案工作出现一定程度的滑坡。

三、几点要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希望各部门、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加以整改。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加速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档案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目前,档案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档案工作的新热点。根据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今后各有关单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必须同时报送符合《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规定的电子目录。这是对档案室工作新的规范要求,也是建设数字档案馆、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迫切需要。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数字化建设,适当安排一些经费购置档案管理软件,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二)要加强新型载体档案的管理。随着办公自动化的深入推进和办公条件的改善,电子文件、数码照片等在各单位大量出现,相应的磁盘、光盘等新的存贮载体被广泛使用,档案实体和档案管理模式也有了相应的变化,对档案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单位要加强新型载体档案的管理,做好对这些档案的积累、收集和整理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

(三)要今年9月市档案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档案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后,各部门、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开展了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如期上报了自查材料。在各部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档案局于12月份抽查了市环保局、经委、公安、检察系统等14个单位的档案工作。从自查和抽查的情况看,近年来我市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和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总体形势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主要成效

(一)档案工作领导体制依法建立。各单位都明确了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实了主管部门,明确了责任主体,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档案员,构建了档案工作网络体系。

(二)档案管理机制业已形成。各单位均设立了综合档案室,并建立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建设标准;能够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档案,并按照规范标准,对当年形成的各门类档案进行了收集、整理、编目,基本符合要求。市环保局科技档案管理尤为规范;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坚持开展档案工作系统内检查评比,做到了经常化和规范化;市教育局和市检察院系统通过年检的形式,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市教育局还坚持每年一个专题,收效明显。

(三)档案保管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各部门、单位档案工作投入逐年增加,档案工作基础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满足了档案工作开展的需要。市劳动局在搬迁到新办公场所后,投入30余万元,对档案库房进行了改造;市交警支队新建办公楼时,专门建设了符合规范的档案用房。市区两级检察院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把档案用房的配套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计划,狠抓组织落实,并且基本完成了各门类档案目录的计算机录入,实现了微机检索。市农业发展银行大力推进档案数字化进程,电子档案管理初现成效。还有不少单位安装了档案密集架,解决了多年来档案库房狭小,档案存放拥挤的难题。

(四)档案利用服务收效明显。不少单位的档案部门在做好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活动,有的单位领导对自查工作重视不够,有的档案室自查自纠的工作主动性不强,不少单位没有按时上报自查材料。截止11月底,市直机关中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材料的只有44家单位,占总数的69%。

二是个别单位文书档案归档不够齐全、完整,专门档案及时归档的意识还不强;少数单位存在专门档案如音像档案、科技档案等归档不及时,甚至几年没有照片归档的现象。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兼职较多,档案的日常管理难以顾及,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变动频繁,队伍不够稳定,对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影响。

三是档案管理现代化工作普及面比较小。市直63个单位的档案室仅有17家购置了档案管理软件,占总数的27%,直接影响了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四是个别行业主管机关没有很好履行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所负有的监督和指导职能,以致档案工作出现一定程度的滑坡。

三、几点要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希望各部门、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加以整改。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加速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篇(5)

(一)档案工作领导体制依法建立。各单位都明确了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实了主管部门,明确了责任主体,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档案员,构建了档案工作网络体系。

(二)档案管理机制业已形成。各单位均设立了综合档案室,并建立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建设标准;能够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档案,并按照规范标准,对当年形成的各门类档案进行了收集、整理、编目,基本符合要求。市环保局科技档案管理尤为规范;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坚持开展档案工作系统内检查评比,做到了经常化和规范化;市教育局和市检察院系统通过年检的形式,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市教育局还坚持每年一个专题,收效明显。

(三)档案保管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各部门、单位档案工作投入逐年增加,档案工作基础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满足了档案工作开展的需要。市劳动局在搬迁到新办公场所后,投入30余万元,对档案库房进行了改造;市交警支队新建办公楼时,专门建设了符合规范的档案用房。市区两级检察院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把档案用房的配套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计划,狠抓组织落实,并且基本完成了各门类档案目录的计算机录入,实现了微机检索。市农业发展银行大力推进档案数字化进程,电子档案管理初现成效。还有不少单位安装了档案密集架,解决了多年来档案库房狭小,档案存放拥挤的难题。

(四)档案利用服务收效明显。不少单位的档案部门在做好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活动,有的单位领导对自查工作重视不够,有的档案室自查自纠的工作主动性不强,不少单位没有按时上报自查材料。截止11月底,市直机关中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材料的只有44家单位,占总数的69%。

二是个别单位文书档案归档不够齐全、完整,专门档案及时归档的意识还不强;少数单位存在专门档案如音像档案、科技档案等归档不及时,甚至几年没有照片归档的现象。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兼职较多,档案的日常管理难以顾及,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变动频繁,队伍不够稳定,对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影响。

三是档案管理现代化工作普及面比较小。市直63个单位的档案室仅有17家购置了档案管理软件,占总数的27%,直接影响了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四是个别行业主管机关没有很好履行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所负有的监督和指导职能,以致档案工作出现一定程度的滑坡。

三、几点要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希望各部门、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加以整改。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加速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档案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是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础。目前,档案信息化建设已经成为档案工作的新热点。根据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今后各有关单位向档案馆移交档案,必须同时报送符合《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与著录细则》规定的电子目录。这是对档案室工作新的规范要求,也是建设数字档案馆、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的迫切需要。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数字化建设,适当安排一些经费购置档案管理软件,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二)要加强新型载体档案的管理。随着办公自动化的深入推进和办公条件的改善,电子文件、数码照片等在各单位大量出现,相应的磁盘、光盘等新的存贮载体被广泛使用,档案实体和档案管理模式也有了相应的变化,对档案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各单位要加强新型载体档案的管理,做好对这些档案的积累、收集和整理工作,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

(三)要今年9月市档案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市档案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后,各部门、单位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开展了自查,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如期上报了自查材料。在各部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档案局于12月份抽查了市环保局、经委、公安、检察系统等14个单位的档案工作。从自查和抽查的情况看,近年来我市学习贯彻执行《档案法》、《安徽省档案条例》和推动档案管理工作的总体形势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主要成效

(一)档案工作领导体制依法建立。各单位都明确了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实了主管部门,明确了责任主体,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档案员,构建了档案工作网络体系。

(二)档案管理机制业已形成。各单位均设立了综合档案室,并建立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建设标准;能够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档案,并按照规范标准,对当年形成的各门类档案进行了收集、整理、编目,基本符合要求。市环保局科技档案管理尤为规范;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坚持开展档案工作系统内检查评比,做到了经常化和规范化;市教育局和市检察院系统通过年检的形式,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市教育局还坚持每年一个专题,收效明显。

(三)档案保管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各部门、单位档案工作投入逐年增加,档案工作基础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满足了档案工作开展的需要。市劳动局在搬迁到新办公场所后,投入30余万元,对档案库房进行了改造;市交警支队新建办公楼时,专门建设了符合规范的档案用房。市区两级检察院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把档案用房的配套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计划,狠抓组织落实,并且基本完成了各门类档案目录的计算机录入,实现了微机检索。市农业发展银行大力推进档案数字化进程,电子档案管理初现成效。还有不少单位安装了档案密集架,解决了多年来档案库房狭小,档案存放拥挤的难题。

(四)档案利用服务收效明显。不少单位的档案部门在做好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活动,有的单位领导对自查工作重视不够,有的档案室自查自纠的工作主动性不强,不少单位没有按时上报自查材料。截止11月底,市直机关中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材料的只有44家单位,占总数的69%。

二是个别单位文书档案归档不够齐全、完整,专门档案及时归档的意识还不强;少数单位存在专门档案如音像档案、科技档案等归档不及时,甚至几年没有照片归档的现象。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兼职较多,档案的日常管理难以顾及,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变动频繁,队伍不够稳定,对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影响。

三是档案管理现代化工作普及面比较小。市直63个单位的档案室仅有17家购置了档案管理软件,占总数的27%,直接影响了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四是个别行业主管机关没有很好履行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所负有的监督和指导职能,以致档案工作出现一定程度的滑坡。

三、几点要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希望各部门、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加以整改。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加速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篇(6)

一、基层检察院后勤工作的特点

1.综合性。基层检察院办公室作为一个综合性、业务项目纷繁、涉及面广的内部管理、保障、服务机构。具体担负着全院的车辆、财务、统计、服装、基建、办公用品、文秘、会务、督办、收发、档案、信息、通讯保密、水电、安全、卫生绿化和地方党委、政府开展的目标考核项目及公共关系等多项管理、服务职责,所以说,离开了后勤部门的保障服务工作,检察机关的正常运转就会受到不可估量的影响。

2.服务性。后勤保障服务既是后勤管理工作的出发点,也是后勤管理工作的归宿。检察后勤管理部门是全院正常运转的能量保障平台,必须不折不扣地为上下左右、四面八方服务。主要归纳为“五大”服务:一是为领导服务。二是为干警服务。三是为机关服务。四是为内部各部门服务。五是为人民服务。

3.复杂性。基层检察院的后勤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社会工程。首先表现在后勤管理工作事无巨细,头绪繁多,既有人际关系,又有人与物的关系,而人与物的关系处理不当,又会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检察业务所需的交通、通讯、器材装备等物资保障以及全体检察干警的生活样样都要细心考虑周全,精心安排,稍有疏漏,就会影响检察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检察人员办案的情绪。其次是上下左右,纵横交错,涉及面广,既要处理好本院内部科、室、局的关系,又要协调好检察院与外部的诸多方面的关系。

4.琐碎性。后勤管理工作常常是从一些不起眼的树枝落叶、芝麻小事做起,然而这些被称为小事的工作切不可小看。具体工作中,会议会务需要抬桌子、搬凳子、端杯子、倒茶水,如果没有这些不起眼的准备工作,就无法保证大事的顺利进行;每天的迎来送往,电话的接进拨出,是再小不过的事,都代表着检察院的文明风貌,若有不慎,将会直接影响上下、内外关系;还有在接待和外事活动中,小事处理不当,也将会影响到检察机关的形象。

二、基层检察机关后勤保障工作面临的问题

1.行政经费和办案经费严重不足,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基层院工作的开展。目前,由于经济发展,物价上涨,各项费用开支加大,再加上检察业务的不断创新,对设备、器材的要求越来越高,当地财政拨款已无法100%满足办案和其他检察业务活动开展的需要。

2.后勤部门任务重,人员少、兼职多,使后勤服务跟不上。作为后勤保障部门的办公室,一方面要接受上级检察机关的计财装备、办公室办文等工作的目标任务考评;另一方面,还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综合治理、卫生、安全等近20项的单项工作。这种“倒金字塔式”的机构配置,使基层院办公室人员身兼数职,任务多、项目杂,压力过大,许多事都疲于应付,使服务保障跟不上,不仅直接影响到了办公室行政管理职能的高效发挥,还影响了检务后勤保障的优质服务。

3.后勤保障工作管理、服务机制不科学、制度不完备。后勤保障工作存在着管理方法不科学,服务机制不健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存在着因人而异,因人而设,凭经验办事,靠习惯做法,失范、无序、随意性大,工作中很容易出现漏洞,对检察业务服务就会难上加难。

4.后勤队伍相当不稳定,不论是否具备检察官条件,都有到检察业务科室工作的倾向和要求。这将是搞好后勤工作的不利因素。

三、加强后勤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1.树立规范管理意识。后勤管理工作的琐碎性、复杂性决定了其必须依靠规章制度来实施管理。一是在计划方案上规范。事事做到有计划、有预案。平时注重收集整理各类信息,了解事物发展动向,事前做好充分的调查论证,为参谋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做到工作计划方案科学规范。二是在制度落实上规范。凡事必有制度,以制度促自觉。结合岗位工作特点,制定严格细致的管理制度,做到处处有章可循,事事按制度执行。三是在服务要领上规范。要始终牢记服务无小事的岗位意识,做到为领导服务的工作不在自己手里出错;领导交办的事情不在自己手里延误;办理的文件不在自己手里积压;起草的文稿不出现废品;来办事的同志不在自己这里受到冷落;科室形象不因自己受到损害。

2.树立服务意识。机关服务工作人少事多,工作繁琐,往往是一人多岗,一岗多责,临时性的事务较多,因而,必须要提高服务意识,主动热情地为全院工作服务。后勤工作门类众多,任务繁重,事情琐碎繁杂,这就需要着力培养后勤保障队伍的职业精神,树立良好的职业作风。具体来讲,后勤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勇于奉献、吃苦耐劳、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勇于奉献,就是不讲个人得失,甘当无名英雄;吃苦耐劳,就是专心本职工作,任劳任怨;求真务实,就是脚踏实地,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开拓创新,就是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后勤工作就是当好铺路石,需要的是默默无闻的勤干实干,少说多想多干。要真正发挥好后勤部门的辅助作用,后勤工作人员要增强自己的角色意识,借以不断调节自我心理和自我行为,只有这种意识提高了,才能在思想上自觉地遵循服务大局的原则,胸怀大志,甘当配角,甘做无名英雄。工作中,要做到谦虚谨慎,礼貌周到,精心安排,考虑周全,小事也要当做大事办,不仅八小时以内要坚守岗位,八小时之外也要保证服务随时到位。做到分内事情精心办,分外事情设法办,大小事情认真办,如抬桌子、搬凳子、端杯子、倒茶水等小事,都要以主人翁的姿态认真对待。

篇(7)

(一)档案工作领导体制依法建立。各单位都明确了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落实了主管部门,明确了责任主体,配备了专职或兼职档案员,构建了档案工作网络体系。

(二)档案管理机制业已形成。各单位均设立了综合档案室,并建立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和业务建设标准;能够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档案,并按照规范标准,对当年形成的各门类档案进行了收集、整理、编目,基本符合要求。市环保局科技档案管理尤为规范;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坚持开展档案工作系统内检查评比,做到了经常化和规范化;市教育局和市检察院系统通过年检的形式,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市教育局还坚持每年一个专题,收效明显。

(三)档案保管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各部门、单位档案工作投入逐年增加,档案工作基础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满足了档案工作开展的需要。市劳动局在搬迁到新办公场所后,投入30余万元,对档案库房进行了改造;市交警支队新建办公楼时,专门建设了符合规范的档案用房。市区两级检察院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把档案用房的配套建设纳入重要工作计划,狠抓组织落实,并且基本完成了各门类档案目录的计算机录入,实现了微机检索。市农业发展银行大力推进档案数字化进程,电子档案管理初现成效。还有不少单位安装了档案密集架,解决了多年来档案库房狭小,档案存放拥挤的难题。

(四)档案利用服务收效明显。不少单位的档案部门在做好档案基础业务建设的同时,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没有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活动,有的单位领导对自查工作重视不够,有的档案室自查自纠的工作主动性不强,不少单位没有按时上报自查材料。截止11月底,市直机关中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材料的只有44家单位,占总数的69%。

二是个别单位文书档案归档不够齐全、完整,专门档案及时归档的意识还不强;少数单位存在专门档案如音像档案、科技档案等归档不及时,甚至几年没有照片归档的现象。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兼职较多,档案的日常管理难以顾及,有的单位档案人员变动频繁,队伍不够稳定,对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影响。

三是档案管理现代化工作普及面比较小。市直63个单位的档案室仅有17家购置了档案管理软件,占总数的27%,直接影响了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四是个别行业主管机关没有很好履行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所负有的监督和指导职能,以致档案工作出现一定程度的滑坡。

三、几点要求

针对存在的问题,希望各部门、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加以整改。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我市两个文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 要加速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进程。

篇(8)

年初至今,我院共召开检察委员会1次,研究案件1件1人。今年,研究室在认真做好检察委员会服务工作的同时,注重从案件的实体审查入手,充分发挥研究室的职能,对已经上会的案件进行了实体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二、参加省院案例研讨情况

截止目前,省院组织的二次案例研讨,我院全部参加,而且在第一次案例研讨中,我院的案例研讨意见受到了省院的表彰,得到了我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调研工作

调研工作是研究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年初在研究全年工作计划的时候,我们就将这项工作作为研究室工作的重点,放在首要位置。在工作中,我们充分调动其他科室的积极性,将市院下发的调研题目分发到各科室,号召各部门干警认真研究,结合本部门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问题认真撰写,到现在共撰写调研文章10余篇,均已经上报到市院研究室,并确立了市级的重点课题,省级课题正在进一步的运做之中。

同时,我们积极的和日报(版)取得了联系,并争得他们的同意,将为我们出专版,确保目标管理基准数,目前正在进一步的完善之中,争取在六月末全部完成。

四、执法档案工作

2011年按照执法档案的工作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了对执法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同志亲自召集业务部门的建档干警和执法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开会研究,着重说明了执法档案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研究室根据市院的要求对如何规范填写及案件质量评价标准等向建档干警作了详细的说明。在今年的工作中坚决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问责制,确保执法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我院业务科室干警人数和办案情况,今年共为17人建立执法档案17本,其中,公诉科2人2本、民行科2人2本、控申科2人2本、侦查监督科2人2本、反渎职侵权局2人2本、监所科1人1本、反贪局4人4本、院领导2人2本。

到目前为止,我院共进行执法档案检查2次,建档案件数55件,评价37件,均为良好以上等级。

篇(9)

年初至今,我院共召开检察委员会1次,研究案件1件1人。今年,研究室在认真做好检察委员会服务工作的同时,注重从案件的实体审查入手,充分发挥研究室的职能,对已经上会的案件进行了实体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二、参加省院案例研讨情况

截止目前,省院组织的二次案例研讨,我院全部参加,而且在第一次案例研讨中,我院的案例研讨意见受到了省院的表彰,得到了我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调研工作

调研工作是研究室.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具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年初在研究全年工作计划的时候,我们就将这项工作作为研究室工作的重点,放在首要位置。在工作中,我们充分调动其他科室的积极性,将市院下发的调研题目分发到各科室,号召各部门干警认真研究,结合本部门工作中实际遇到的问题认真撰写,到现在共撰写调研文章10余篇,均已经上报到市院研究室,并确立了市级的重点课题,省级课题正在进一步的运做之中。

同时,我们积极的和x日报(xx版)取得了联系,并争得他们的同意,将为我们出专版,确保目标管理基准数,目前正在进一步的完善之中,争取在六月末全部完成。

四、执法档案工作

2008年按照执法档案的工作要求,xx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大了对执法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院党组书记、检察长x同志亲自召集业务部门的建档干警和执法档案的具体负责部门开会研究,着重说明了执法档案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研究室根据市院的要求对如何规范填写及案件质量评价标准等向建档干警作了详细的说明。在今年的工作中坚决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问责制,确保执法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到目前为止,我院共进行执法档案检查2次,建档案件数55件,评价37件,均为良好以上等级。

篇(10)

《刑事诉讼法》第214、217、218条和高法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加强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的通知》第一项规定监外罪犯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但具体操作是由公安派出机构罪犯居住地派出所对监外罪犯进行监督考核。派出所警力有限、业务繁杂,大多没有将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有的干警存在“重办案,轻监管”的思想,认为法院判决就是对罪犯的打击,从而使监外罪犯逍遥法外,处于执行真空状态;少数派出所对“五种人”的管理不够重视,没有成立监督考察小组,也没有注重发挥村委会和居委会协助监督监外执行罪犯的作用,致使监外执行罪犯长期去向不明,脱管、失控;少部分干警对监外执行工作不置可否,不加重视,认为与自己履行职务没有太大的关系,对监外执行罪犯不注册、不跟踪考察,甚至互相推诿,人为造成监外人员脱管、失控乃至重新犯罪的现象发生。有的虽然建立了监督考察小组,但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突出表现在:一对本辖区监外执行罪犯的底数不清,漏管严重;二对监外执行罪犯的考察工作没有经常化、制度化,脱管突出;三没有严格执行监外罪犯外出请假审批等制度,管理失控;四对监外执行罪犯执法力度不够,该收监的不收监,姑息养奸,贻害社会。五执行程序未到位,监管不严。按照《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负责监督考察的公安机关,应当把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者住所群众宣布“五种人”的犯罪事实、考察期限及考察期间必须遵守的规定等内容,但实践中,由于法律宣传不到位,群众往往认为他们是被无罪释放,社会效果并不好,还有的甚至认为执法机关执法不公,打击不力,犯罪后只要交钱法院就会放人(特别是故意伤害的案件),在社会上对执法环境造成极坏的负面影响。六监外罪犯监督管理主要是公安机关一家,基层组织的帮教往往流于形式,社会力量参与少,无法达到综合治理。

二、法律文书传递不畅,交付脱节

高法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加强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的通知》第三项规定决定罪犯监外执行的单位应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书在罪犯出狱时送到罪犯所在地派出所和人民检察院。实践中,存在司法与执法机关信息不通、各自为政的弊端,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单位与公安机关监外执行罪犯的执行交接出现相互脱节,罪犯宣告监外执行后,法律文书出现送达不及时、漏送等情况,造成见人不见档、见档不见人,甚至人档都不见的情况,致使派出所掌握不了辖区内监外执行罪犯的实有人数,而有些罪犯回乡后又不主动到派出所报到,执行机关未能掌握罪犯的情况,更谈不上监督管理,罪犯成了无拘无束的“自由人”。一些检察院监所部门、基层派出所不能及时、全面收到相关的法律文书,执行和监督机关难以及时掌握监外执行罪犯的基本情况,造成监外执行罪犯脱管失控。

三、增强监外罪犯执行重要性认识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实行监外执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的集中体现,它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随着轻刑主义思想在刑法实践中影响不断加深,监外执行罪犯的数量将会不断地增加,加强监外执行罪犯监管工作,有利于罪犯的改造,有利于预防、减少重新犯罪,构建和谐社会。因此对监外罪犯这样特殊的人群的监督管理,更应适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为抓好监督管理,中央综合治理委员会应将监外执行罪犯监管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由公、检、法、司四机关联合制定“监外罪犯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权、任务、职责范围,各负其责,提高监外罪犯档案制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从而使监督和管理能够及时有效的发现和制止有关罪犯脱管、漏管、失控和逃避刑罚执行的状况,建议由综治委、人大牵头公、检、法、司四家单位每半年应定期组织1次联合检查,对监外执行刑事判决、裁定中取得的成绩或经验应及时给予推广,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依法纠正或处理。有关领导机关应统一规范这方面的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全年工作目标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形成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

四、强化监外罪犯执行监管责任

措施和制度最终要靠人来执行,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有关监外执行罪犯监督考察工作的规定,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

(一)基层执行机关应认真做好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工作计划和检查考核办法。执行地派出所要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掌握本辖区内监外执行罪犯的基本情况,建立监外执行罪犯考察档案和统计台账,要求法律文书、帮教组织、帮教措施、责任人齐全,要有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管段民警要切实履行对所辖区域内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考察职责,依靠基层组织、单位保卫部门、治保会等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进行经常性的帮教,对不服管理帮教的,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另外,加强对保外就医罪犯的审查,对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罪犯,坚决及时收监。

(二)严格按照高检院《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全面履行监所检察职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应成立监外执行检察室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督促执行机关规范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管理。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是惩罚与教育改造的辩证统一,其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因此监外执行检察重点是加强对公安机关监管执行活动的监督而不是对具体监外罪犯的活动进行监督。一是加大对监外执行罪犯执行的监督考察力度,督促执行机关更好地落实监管措施。要监督公安机关对监外罪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执行措施是否落实,帮教组织是否建立并发挥作用,促使执行机关严格执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监督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执行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对监外执行考察不力的单位或者工作中的漏洞,也要发出相应的检察建议;二是监所检察部门每半年会同公安机关对监外罪犯开展一次联合检查,不定期开展抽查,发现存在脱管漏管和丧失监外执行条件仍未收监等违法现象应及时纠正、建议;三是监督和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普法宣传和重点犯、危险犯的监督考察和教育转化工作。四是加强对监外执行中违法行为的查处,尤其要着重查办牵涉其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五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监外执行罪犯重新犯罪进行打击,及时审查批捕,依法提起公诉。

篇(11)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会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有利于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二是有利于对那些不需要、不适宜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有针对性地实施社会化的矫正,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三是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使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两种行刑方式相辅相成,增强刑罚效能,降低行刑成本。

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努力从根本上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维护我区社会秩序持续稳定做出贡献。

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要求,以法律为依据,整合并运用社会力量、社会资源加大对非监禁罪犯刑罚执行监督改造教育力度,加强和完善现有的刑罚执行方式,探索并推行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创新,为我区的改革发展和“四区战略”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我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高起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果的基本工作思路,吸收并借鉴其他省、市、区县社区矫正的成功经验,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坚持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开创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新途径、新举措,不断健全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及时完善工作制度,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地顺利开展。

三、社区矫正适用对象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主要适用于下列五种罪犯: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四)被裁定假释的。

(五)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四、社区矫正的任务

社区矫正的任务是通过实行社区矫正,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和改造,缓解监狱关押改造的压力,降低改造成本,实现行刑社会化,在有利环境中实现对罪犯人员的思想改造,并且更直观的开展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一)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有效实施。

(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三)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和组织,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鼓励、指导其合法就业和自谋职业,以利于他们融入社会,适应社会生活。

五、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分工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区人民法院要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在审判工作中,要从有利于罪犯改造又兼顾社会承受能力出发,依法加大对居住地罪犯非监禁刑适用力度。在法律规定可以公开审理案件的罪犯判处非监禁刑罚时,可以通知有关社区矫正组织旁听案件的审判,可以征求区社区矫正办公室的意见。在刑事裁判生效后,应及时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抄送区社区矫正办公室。

区人民检察院要加强法律监督,完善社区矫正监督程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地进行。

公安北辰分局要继续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该行政处罚的,予以行政处罚,该报请顺延刑期、收监的,要及时向原决定机关提出顺延刑期、收监意见;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提请减刑;对重新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区司法局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考察,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帮助工作。镇、街司法所(科)会同公安派出所,做好社区矫正的日常组织、协调、监控、管理工作。

区民政局要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问题,对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生活确有困难的矫正对象要实行救济。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需要就业的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和就业帮助。

工商北辰分局要按照工商管理的有关规定,为社区矫正对象办理证照提供服务,做到不歧视、不刁难。

区财政局应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必要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和特点,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矫正对象进行政治、法律、文化、技术辅导,为矫正对象提供学习、生活、工作帮助。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为有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实施。成立由区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区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区长、公安北辰分局局长、区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任副组长,由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北辰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工商北辰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北辰区社会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研究部署,指导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二)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并在人员配置、办公设施、业务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

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参与,加强协作。积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专业队伍、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引导鼓励其积极参与协助社区矫正工作。

(三)各镇街要确定一名副职主抓社区矫正工作并按要求配齐配强专职人员。要积极引导、组织社会志愿者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要为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力量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保障。

(四)试点镇街要建立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由政法副书记担任组长,司法所(科)、公安派出所、法庭、民政、武装、工会、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科),负责社区矫正具体工作。在村(居)民委员会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由治保主任任站长,由管片民警及调委会、治保会、团委、妇联、农工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要动员、组织社会志愿者及老党员、干部、教师,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参加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各项矫正制度和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计划安排

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做如下计划安排:

(一)试点单位:经研究拟定果园新村街、天穆镇、西堤头镇作为试点单位,在试点镇街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区推开。

(二)试点时间:从2004年9月至12月中旬。

(三)此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成立北辰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起草并通过《北辰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工作制度、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摸清矫正对象底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帮助试点单位筛选矫正对象并协调、落实试点单位的接收工作。由区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司、民、劳动、财政、工商、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参加我区社区矫正协调会,统一思想,理顺关系,明确各部门职责。

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试点单位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确定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落实保障措施;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网络;为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建立档案和相关台帐,开始实施社区矫正。

第二阶段:培训、启动阶段。

由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镇街、村(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两院两部文件,天津市有关文件,《刑法》及《刑事诉讼法》有关概念和刑罚执行的有关规定,讲解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相关制度,到试点区县组织学习、考察。

三个试点单位要做好对社区矫正有关知识的宣传工作。

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到新村街、西堤头镇、天穆镇三个试点单位,督促、检查、指导启动工作。

第三阶段:试点实施阶段。

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规章制度,具体包括: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例会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是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试点单位要迅速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各项工作制度,确保试点工作能够依法、规范进行。

各试点单位应首先做到以下几点:

(一)做好本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查工作。

(二)印制矫正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三)经辖区公安派出所通知或采取主动走访的形式与矫正对象见面,了解有关情况,建立矫正对象档案,制定矫正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