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项目会议纪要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地 点:三楼会议室
主持人:*** 参会人员:********
记录人:****
会 议 内 容
一、经过前期的招投标工作,已确定由南京**公司中标我公司火灾报警系统扩容改造项目,因此此次会议只是双方就最后的改造方案和价格进行磋商。
二、南京**公司代表介绍,现有方案基本与原有方案相比变化不大,只是通过进一步考虑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对高架库的方案稍作了调整,对所采用的红外光束型号作了一定更换,但价格未变。
三、南京**公司此次报价为818000元,经过协商,该公司同意下浮3个百分点,最终议定项目价格为793460元。
一、关于用电问题。由县电业公司负责,组成专门班子,主动与万基铝业公司对接,一起规划新的用电线路,解决企业长期用电问题,同时抓紧做工作,积极与市电业局联系沟通,尽快推进实施,争取一步到位。
主持人:市国土局副局长
参加人:市征地办主任、市征地办副主任、科长、市农办主任国土局副局长、
议定事项:
会议对农产品贸易中心项目征地事宜进行了分析和深入讨论,明确了今后对该项目征地工作的重点。
会议认为,农产品贸易中心征地项目作为本市重点项目,经营性与非经营用地一次性规划,分两期实施,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作为前期业主,现在已经完成规划指标的征询工作,产业园、有限公司均作了大量的工作。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中医药对HAART后艾滋病免疫重建功能的影响研究”启动会暨新闻会于2009年7月11日在北京国际饭店国际会议厅隆重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中医药对HAART后艾滋病免疫重建功能的影响研究”课题组主办,参会人员有陈可冀、李连达、曾毅等院士,国家卫生部科教司吴沛新处长,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的领导,来自全国5个省市的联合单位的中医艾滋病临床及科研工作者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各界媒体记者100余人。
会议在热烈的气氛中开始,广安门医院科研处胡镜清处长做嘉宾介绍,花宝金副院长致欢迎词,并对广安门医院过去20余年在艾滋病研究和援坦桑尼亚的艾滋病医疗工作方面做了回顾总结。中国中医科学院艾滋病研究中心主任、项目组专家王健教授向大会做总课题介绍。随后,广安门医院院长、本课题负责人王阶教授向大会做本课题的项目介绍。从课题的立项背景、项目设计思路、项目内容、实施目标及任务分解和安排几方面做了详细介绍。紧接着陈可冀院士为大会致辞。陈院士介绍了艾滋病在世界和中国的流行现状,重新强调“全球抗击艾滋病,没有旁观者的战役”这一口号。国家卫生部科教司吴沛新处长讲话指出,本课题作为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的一部分,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努力,课题组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本次启动会则标志着项目从立项阶段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中国中医科学院副院长、艾滋病与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中医药领域总体组组长刘保延教授简短介绍项目背景,指出中药干预艾滋病的目标主要是降低发病率和病死率。随后进入记者提问环节,到场的媒体有人民日报社、北京青年报北京电视周刊、北京晚报、法制晚报、新京报、京华时报、健康报等,记者们先后就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评价指标、治未病在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中的运用、中医心理干预及为艾滋病患者保密等方面进行提问,王阶院长和王健主任分别就以上问题进行了回答。
本次会议标志着项目从立项阶段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各级专家领导对既往工作做出总结的同时,对未来工作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希望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通过各协作单位的共同努力,克难求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本课题,为艾滋病患者的健康福祉做出贡献!
医院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医院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报表编制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直接影响到报表使用者对医院财务风险、资产安全和经营状况的分析和使用。新会计制度下医院资产负债表的核算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化,与原制度相比更具有科学性与严谨性,更能真实而全面地反映医院资产的营运状况和风险程度,更能完整地体现医院的经营管理收益。
一、新医院会计制度下资产负债表项目的主要变化
(一)资产项目
1.累计折旧与累计摊销。新医院会计制度增加两个资产备抵调整项目,分别为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累计折旧反映的是医院除图书外的固定资产按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计提的成本,在计提时将医院资产投入成本分期计入医院的当期经营成本,同时该项目作为固定资产原值的备抵项目在表中单独列示,使得医院资产负债表既能完整反映固定资产的历史成本,同时也可以反映资产新旧程度,使报表使用者对医院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有全面而真实的了解。累计摊销反映医院所有无形资产按照规定年限摊销的费用,该科目是医院无形资产原价的备抵调整科目,相对于原制度中仅反映医院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新制度的变化调整明显使得信息披露更加详细。
2.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这两个项目均是反映医院按照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对外投资的价值,是从原制度下对外投资项目分解而来。医院要注意的是在期末填列资产负债表时,须将长期债权投资进行分析填列,对于医院1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单独反映。
3.财政应返还额度。本项目是公立医院财务核算适应政府国库集中制度变革的必然产物,反映医院年度末应收到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包括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个明细项目。实践中,部分地区已经对国库集中制度下的财政资金的收付进行了财务核算和账务处理,新制度对此更予以了政策上的明确。
4.预付账款。本项目是新制度的新增项目,反映医院业务活动中预付给商品或者服务提供单位的款项,预付给工程建设单位的基建工程款不在此项反映,而是月末调整计入在建工程项目。原会计制度中对于预付商品及劳务的款项如何处理并未有明确规定,实践中许多医院都是在其他应收款或应付账款的借方反映,使得这两个项目的核算内容较为复杂。新制度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予以单独填列,与企业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填列方法不同,无需分析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的借贷方余额后计算填列,实践操作更简洁明了,避免了医院账务处理的多样化,便于统一比较分析财务数据。
5.存货。该项目为原会计制度中资产负债表的药品抵减药品进销差价后余额、库存物资、在加工材料三个项目合并,期末余额根据库存物资与在加工物资两个会计科目期末余额合计填列。医院药品不再单独列示,药品计价采用成本法核算,不再采用零售价法计价,这一变化与国家公立医院改革政策相适应。但与《企业会计制度》中存货根据市值变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同,医院存货不考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固定资产清理。本项目是新制度新增项目,期末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分析填列,若为借方余额则正数填列,反映医院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损失;若为贷方则负数填列,反映医院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收益,清理完毕后计入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反映在医院的收入费用总表中。原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或毁损时账务处理简单化,直接以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简单对冲予以核销,对固定资产清理的盈亏情况不能真实反映,仅在收到变价收入计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新制度这一变化有助于加强医院资产效能监管与管理。
7.待摊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是新制度新增项目,是从原制度中待摊费用拆分而来,主要核算内容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费用。与待摊费用分属于医院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但从严格意义上说,其性质较为特殊,是费用性质的资产,是医院按照会计核算配比性原则对医院提前发生费用的归集,留待以后分期摊销计入医院成本的费用。
8.待处理财产损溢。本项目是原制度中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和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的归并。与原制度相比其核算内容有本质区别,原制度对流动资产盘盈盘亏计入医院的收支项目,盘盈时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时计入管理费用或其他支出;对固定资产的盘盈和盘亏直接增加或冲减固定基金。新制度规定,在履行完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后进行账务处理时,对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盘盈统一处理,计入其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损失最终计入其他支出。新制度对两类资产的处理采取了一致的核算方法,便于操作,也能真实的反映医院的经营状况。
(二)负债项目
1.应缴款项。该项目与原制度中的应缴超收款核算内容相近,只是核算的内容更广泛,更适应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收支两条线的具体规定。
2.应付票据。本项目是新制度新增项目,主要反映医院期末尚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及其利息。随着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医院生存与发展急需大量资金。商业汇票,作为现阶段金融支付手段的有效补充,能够帮助医院及时便捷的融资,该项目的提出适应了当期金融市场的变化。
3.应付职工薪酬。本项目反映医院按规定应付未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各类收入。新制度删除了原会计制度中应付工资、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项目,原核算内容调整并入应付职工薪酬反映。
4.应付福利费。本项目为新制度新增项目,反映医院按规定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用。原制度对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未有明确规定,实践中部分医院列入其他应付款下设置应付职工福利费二级科目核算,部分医院在“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核算。新制度对医院不同渠道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设置了两个项目,分别为负债项目(应付福利费)与净资产项目(专用基金――福利基金),其中对职工福利基金列支范围予以明确,指专门用于职工集团福利设施和集团福利待遇,但对于职工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并未具体规定。
5.应交税费、应付社会保障费、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作为新制度的新增项目,是为了准确核算新形势下医院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应当缴纳或代扣代缴的各种税费,原制度中这一内容是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的。新制度实施后,原其他应付款项目的核算内容有了缩减,如原应交的职工公积金按新制度规定计入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付税费项目单列。
(三)净资产项目
新制度下医院的净资产项目随着医院资产核算的重大调整,从核算项目的名称、核算内容均有本质性变化。
1.事业基金。本项目核算医院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的结余资金和科教项目结余解除限定后转入的金额。与原制度相比,删除了投资基金内容,同时对事业基金弥补亏损金额作了最高限额补充规定。
2.专用基金。新制度中本项目内涵作了调整,主要核算医院按规定设置、提取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如结余分配转入的职工福利基金和从医疗业务成本中提取的医疗风险基金。原修购基金与科研基金科目取消。
3.待冲基金。本项目为新制度的新增项目,用于核算医院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收入构建实物资产时形成的,留待计提资产折旧、摊销或领用发出库存物资时予以冲减的资金。新制度要求医院在各类实物资产明细账中详细记录各来源资金的金额及其比例,准确核算支出科目,计提折旧费用或摊销资产成本。
4.财政补助结转(余)。本项目为新制度新增项目,主要反映医院历年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和结余资金,与原制度中的财政专项补助结余项目相比,新制度将财政基本补助的使用结转也纳入了本项目的核算范围。同时要求医院必须编制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集中反映医院各类财政补助收支及其结转、结余情况。本项目核算内容包括从财政部门取得的科研项目补助资金的收支结余,但区别于科教项目结转(余),财政补助结转(余)资金除按规定将结余资金上缴主管部门外,不得转入事业基金。
5.科教项目结转(余)。本项目核算医院开展科研教学项目时,收到的非财政补助类的非自有资金,反映该项目开展以来的累计收入与累计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原制度中,对于开展科教项目收到的财政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项目补助收入,取得的上级非财政部门的补收入计入上级补助收入,收到的其他合作单位及部门的收入计入其他收入,而发生支出时经科教部门辅助台账登记后一律从科研基金中列支。新制度严格核算各类支出并区分资金来源,对从事科教项目时使用的自筹配套资金从医疗业务成本中开支,从事科教项目使用的财政资金从财政项目补助支出中列支,对使用的其他单位和部门的资金从科教项目支出中列支,并在该项目结项后经审批同意可将该项目结余直接转入事业基金。
6.本期结余与未弥补亏损。这两类项目均是反映医院除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科教项目收支以外的业务收支结果。年度报表中本期结余为0,月度报表中本期业务盈余或亏损以正负数填列,反映医院当期及本年度累计经营实现的业务收支结余。未弥补亏损项目在月报与年报中均以负数单独填列,月报中年初数与期末数相同,负数余额反映医院经营以来至上年度末累计未弥补的亏损,年报中年初数反映医院经营以来至上年末累计未弥补的亏损,期末数反映医院经营以来至本年度末累计未弥补的亏损。原制度中月度资产负债表无法直接反映医院经营当期的业务收支结余,新制度中资产负债表更为细化反映了医院经营业绩的时点数,同时反映了医院经营收益的发生数,更利于报表使用者对医院的资产负债及当期经营状况全面的了解。
二、建议
(一)大力推进财务信息化的建设,满足财务核算精细化要求
医院资产负债表的准确性需要医院各种明细辅助台账和医院物资信息化管理的支持,需要财务核算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的高度责任心。如医院对实物资产购置资金来源需进行明细账簿登记,这一方面用于待冲基金的准确核算,另一方面对事业基金弥补亏损最高限额予以确定。医院存货由于缺乏信息化支持,目前大多医院未实现条码化管理,存货成本未能实现个别计价。
(二)制定区域统一核算办法,进一步提高报表可比性和准确性
新制度对部分项目并未说明,如对于新建医院的筹建费用,原制度规定由开办费项目归集,分期从管理费用中摊销。新制度取消这一项目后并未明确规定具体做法,到底是反映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分期计入成本,还是将其直接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并未具体指明,笔者认为将其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中更能体现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另对于医院合并报表的编制以及非货币易、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处理、重要会计差错调整未予以明确规定,各级财务人员在核算时会存在个人理解上的差异,从而影响医院报表的可比性,建议行政卫生主管单位对此进行区域内的统一规范。
参考文献:
1.正确评价五年来新农村专项资金投入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五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先后制定了《吉林省2006~2020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纲要(草案)》,成立了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设立了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2006年专项资金1亿元,2007年增加到2亿元,过去五年累计投入省级专项资金9亿元,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农村环境建设,突出了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两个重点,协调推进了农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党的建设,全面提高了农村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水平,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村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概括五年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建设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集中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带动了各级财政投入,形成了省市县乡四级财政共聚财力和共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大好局面。据统计,五年时间市(州)和长白山工委会投入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46亿元,县(市、区)投入达到10.77亿元,乡镇投入达到4.09亿元,加上省级投入,各级财政投入总计达到25.3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占35.5%,市(州)级财政投入占5.8%,县级财政投入占42.5%,乡级财政投入占16.2%。到目前,全省有近1/3的市(州)、1/2的县(市、区)、3/4的乡镇都有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二是有效捆绑了各类资金项目和集聚了社会各方面力量,专项资金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效应十分明显。在省专项资金引导支持下,按照资金项目投入渠道不改、使用方向不变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和打捆使用农村泥草房、道路交通、安全饮水、电网改造、商贸网点、市场流通、清洁能源、科技推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农家书屋、信息网络、职业教育、扶贫开发、畜禽养殖、绿化美化、环境整治、社区建设、兴边富民、水库移民等项目资金,集中投向新农村建设,形成合力。在整合项目的基础上,在全省进一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主动参与的新农村建设有效推进机制,有效整合各级领导、部门单位、大专院校力量,创新建立了村企共建、军民共建、部门帮建、社会捐建、干部回乡援建的新农村建设有效方式。同时,积极调动发挥了乡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的主体作用,形成综合性、多元化投入格局。五年来,全省新农村建设总投入达到227.06亿元,其中整合各类项目投入46.43亿元,占20.4%;各级各部门单位帮扶投入14.74亿元,占6.5%;发动社会能人和有关团体、企业捐助投入3.9亿元,占1.7%;乡村集体投入51.55亿元,占22.7%;农民自主投入94.12亿元,占41.5%。省级专项资金辐射带动效应达到1∶25.23,起到了“四两拨千斤”和杠杆撬动作用。
三是有力地支持了项目建设,推动了农村产业发展、农村民生改善和村屯改造。对新农村建设项目补贴是省级专项投入的重点。五年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了试点阶段“百镇千村”和深入实施阶段1000个示范村建设,支持建设农村基础设施项目1538个,支持建设农村社会事业项目609个,支持建设农村环境改造项目437个,支持建设畜禽养殖小区424个,支持改造农村泥草房50110户,支持建设大型秸秆气化站13个。省级专项资金投入促进形成了新的农村投入机制,构建了城市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的渠道,推动了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益事业向农村覆盖,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实现了市带县、城帮乡,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在全省共同努力下,有6类项目建设呈现了快速推进的大好局面:第一类是在产业发展上,全省新农村建设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屯4205个,工业集中区72个,各类专业合作社978个,实现产业立村230个,市场活村75个,人才强村36个,旅游兴村58个,城镇带村63个,第二类是在农村道路建设上,全省1000个示范村,累计修水泥路11132公里,柏油路47公里,巷道铺砖466公里,修边沟12513公里,实现了村村通,屯屯通和户户通达到70%以上,第三类是在农村房屋改造上,新建砖瓦房16.4万户,改造旧砖瓦房15.4万户,新建和改造面积2449万平方米,户均面积达到80平方米,重点推广了新式农居和暖房子,农民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第四类是在农村环境整治上,改围墙8.3万延长米,修铁大门21.6万个,建公共厕所14443个,建室内水冲厕所32151个,建户外卫生厕所33.9万个,建垃圾站18180个,建垃圾填埋点15117个,栽树15098万株,安装路灯50547盏,第五类是在办公健身活动场所上,新建和改造村部2240个、卫生所2342个、农民夜校1213个,建乡村文化站599个、村图书室2150个,建文体健身广场1093个,安装体育健身器材4600套,第六类是在便民服务上,新建农村超市3056个、幼儿园746个、网吧293个、洗浴点602个、老人托养所161个。通过新农村建设,全省打造了一大批产业发达、环境整洁、院落整齐、设施完备、美化绿化的魅力村庄。
四是强力推进了新农村建设规划,切实将新农村建设纳入到科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上来。规划是建设的前提。加大规划编制的资金支持,是启动规划、做好规划的重要保证。五年来,全省新农村建设始终坚持和把握规划先行的原则,累计投入规划编制资金5500万元,其中投入省级专项资金2220万元,地方配套3280万元。开展并完成了全省696个乡镇(街)、9306个行政村、38539个自然屯和364个国有农场自然概况、经济发展、农民收入、主导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规划布局等11个方面数据普查,支持完成了28个县(市、区)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和1361个试点(推进、示范)村、51个省级试点镇建设规划编制任务,促进了城乡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建设。
五是支持启动了多层次、大规模培训,提高了各级干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能力和工作信心。五年来,在省专项资金的支持下,先后举办了地厅级领导干部新农村建设培训班,组织了全省60个县(市、区)县委书记和县(市、区)长到中央党校参加新农村建设培训,省新农村办和省委组织部联合对全省624个乡镇党委书记进行了新农村建设知识培训。从2009年开始,由省纪检委、省委组织部、省农委和省民政厅共同组织实施了万名村干部培训工程,利用5年时间,对1万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选聘高校毕业生(选调生)进行系统培训,实施两年已完成培训任务4000名。省里还组织3期90人的韩国新农村建设培训班,组织5期近200人到长三角、珠三角考察新农村建设活动。
总之,五年来,全省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这一成绩的取得与省和各级加大专项资金的投入是分不开的,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对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专项资金的设立已经成为凝聚各级各方面力量,合力建设新农村的原动力和活化剂。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积极探索,不断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规范,积累了一定经验。一是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急迫、受益最直接的问题。扭住关键,找准切入点,牢牢抓住发展生产和改善民生两项重点任务,加大投入,强化扶持力度,加快建设步伐,这是建设新农村的基本前提。只有这样,才能抓纲带目、纲举目张,才能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果,才能加快农村面貌的改变。二是尊重民愿,切实发挥农民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还权于民,建什么、怎么建都由农民自主决策,不包办代替,不行政命令,不搞暗箱操作,实行公开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监督,这是搞好新农村项目建设、加强专项资金规范管理和安全使用的有效办法和重要保障。三是激励约束,注重发挥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主要是充分体现专项资金的补、引领性和带动性,对于项目捆绑多、自主投入大、干的效果好的,坚持多补助、多奖励,调动积极性;对于具有创新的、方向性强、起点高的项目,比如建设大型秸秆气化站这类项目等,给于重点倾斜和大力支持;对于那些无所作为、工作推进慢、建设效果不明显的,适当削减支持规模。四是立制规范,把各项制度建设贯穿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注重项目审批程序,坚持村申报,乡镇、县、市和省逐级审核审定的办法;建立健全项目申报公示制、建设合同制、工程招标制、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资金使用报账制等,严格履行各种手续;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检查,每年春秋各集中检查一次,既检查项目,又检查资金,确保项目建设扎扎实实,资金使用管理安全规范。五是协调配合,努力做到部门之间工作衔接有序、上下工作拧成一股绳。多年来,与省财政、省发改部门工作协调顺畅,保障了专项资金的规模和及时审批下拨;加强了与市(州)、县(市、区)和村镇工作的有序衔接,确保了项目建设的真实性、可行性,保证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地发挥了专项资金的支持作用。可以说,这些工作经验是上下共同努力、共同实践的结果,要倍加珍惜,积极运用,以利工作,切实把今后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建设做的更加扎实、更富有成效。
2.全力做好今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
2011年是全省新农村建设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第二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省里继续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1000个示范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补助。前段时间,经过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省农委党组研究确定,省新农村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吉林省2011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以吉农综字[2011]56号文件下发到各地组织实施。2011年项目申报工作与历年比较,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情况:一是时间紧。按照计划,在2月底前完成了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下发工作,3月15日前完成项目申报,3月31日前完成项目考核,4月15日前完成项目调整,4月30日前审定项目上报省专项资金委员会,争取5月份第一次例会审核通过,6月底前将资金拨付到市、县。从整个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上看,可以说是步步紧逼、环环紧扣,时效性很强,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二是任务重。1000个示范村项目申报和审核审定工作,无论是从示范村数量来说,还是从工作环节来讲,都存在着点多面广、程序多项目多、数据量大工作量大、检查任务重和复核任务重的特点,需要我们上下共同努力、合力攻坚,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艰巨的工作任务。三是责任大。项目建设不仅仅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到示范村建设水平,而且也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项目资金的后续管理和使用是否科学和规范。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确保项目申报质量,工作上要细上加细,做到申报无纰漏、无遗落,一次申报、一次成功。四是关注程度高。尽管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的规模不是很大,但是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新农村办公室以及各个示范村对此非常重视,不仅关注能批多少资金,还关注今年干什么项目,我们一定要引导好,把好事办好,切实让各个方面和各个层级满意高兴。
根据2011年面临的新形势,按照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文件精神要求,今年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和落实。
(一)申报范围、补助原则和支持重点项目。项目申报范围主要是被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1000个示范村。补助原则主要有5条:上限控制,对示范村上报的项目补助资金实行上限控制,并根据示范村大小、建设成效和原有条件等情况,适当确定补助额度;重点支持,主要是支持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相对集中,申报项目要具备一定规模,避免出现项目投资过小、数量过多。每个村申报项目1个,最多不超过2个,排好顺序;尊重民意,按照基层和农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确定建设项目;奖优罚懒,对于地方投入大、乡村集体和农民主动投入、新农村建设成效突出的,给予适当倾斜。相反,则适当削减支持规模。
2011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共10类,分别是:一是农村道路建设。包括村道、屯道、巷道的水泥路、油路、铺砖建设。二是桥涵建设。三是自来水工程建设。包括水源、泵房、管线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排水排污工程建设。包括路边排水沟、屯内小河流两岸整治。五是清洁能源建设。兴建集中供气的大型秸秆气化站。省支持最高额度不超过7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和村集体、农民自行筹措。六是休闲文化广场。包括场地整治、设施配备、宣传栏建设等。七是垃圾处理场点建设。包括垃圾堆放场所、垃圾处理场、垃圾转动车等。八是有线电视建设。接入有线电视网络或建设卫星接收装置。九是农户围墙、大门改造。支持示范村改造农户围墙,统一格式,美观实用。十是太阳能路灯。这10类项目是省里综合考虑全省情况确定的,既照顾了建设好的地区,又考虑了发展相对滞后的地区。项目申报不得超出这个范围。对于省里没有支持的项目,各地可通过本级专项资金、乡村集体和农民自筹资金、社会帮扶资金予以扶持。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申报程序基本是与往年一致。各示范村要按照规划建设的要求,提出本年度具体建设项目,编制《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书》,经市(州)、县两级农业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签属意见后,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按照早申报、早批复、早实施的要求,省里已将《项目申报管理指南》通过网络进行了转发。要求各地在3月15日前将申报项目上报到省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省里还要对项目进行实地考查、集中审核、专家论证,上报省专项资金审核委员会审批。这样,2011年的项目申报审批和资金拨付工作最晚不迟于6月底前完成。因为,省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规定,2011年同2010年一样,凡是6月底前没有下拨专项资金的,每逾期1个月削减10%,并在第二年预算安排时扣减。11月份起不再下达专项补助资金,结转下年使用。这次会议结束后,大家就要立即着手组织抓好本地项目申报工作,尤其是部分县(市、区)示范村数量较多,市县两级要加快项目审核进度,在哪个层级、哪个部门出现贻误时间,影响省里项目批复,责任自负。
(三)项目核查。为确保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省里要对各地的申报项目进行检查。3月15日以后,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将会同财政部门组成9个组,对全省1000个示范村项目申报工作进行实地考核,对所有示范村2010年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是查阅账目,对2011年申报项目进行逐村现场对接,根据实地与可能确定建设项目,同时对部分示范村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和检查。要坚决杜绝和防止利用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偿还历史积累的债务。发现哪个地方出现这类问题,不仅要追缴今年的专项资金,以后也不再支持安排。
(四)专项资金分配办法。在申请补助额度上要注意两个问题:一个是申请额度要实事求是。一般来说,每个村申报资金规模在20万元左右,工作开展好的村可以多报一些。另一个是注意项目捆绑。省专项资金委员会规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要相对集中,不撒‘芝麻盐’,单个项目在4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这是硬性要求。各县(市、区)要继续按照2010年的做法,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捆绑立项,以申报指南的10类项目进行捆绑整合,如,道路建设项目就是将各个示范村申报的道路建设项目捆绑为一个以县(市)为单位的项目,一般一类项目申报示范村个数要在3个村以上,申报补助资金超过50万元。各(县、市)在申报时一定注意,没有达到这个规模就协调各村进行项目调整。
(五)需把握好几个关键问题。一是坚持以规划为指导进行项目申报。做好规划是搞好新农村建设的首要前提。特别是这1000个示范村,要进行连续三年的投入建设,必须要制定科学建设指导规划。去年,在省里的要求和督促下,各地、各示范村都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一些县(市、区)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本级拿出很大一块资金,推进省级示范村规划编制工作。到目前已有近70%示范村规划编制任务已经完成。2011年还没有完成的,要抓紧完成,避免盲目建设和无序建设。在项目核查中,是否是按照规划进行申报将作为考核的一项内容。二是突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是新农村“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直接影响到我省新农村建设的整体面貌。经过省里积极协调,农户的院墙、大门建设和安装太阳能路灯纳入了2011年省里支持项目,这是一个突破。同时,市县两级也要把环境整治作为主要投入方向,建立起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检查监督机制,切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三是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要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建立引导、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入的有效机制。充分利用2011年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面铺开的有利时机,把省里专项资金支持和积极争取其它政策支持与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有机结合起来,通过以奖代补、项目补助、以物抵资等方式,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立项和批复会充分考虑对其它方面投入带动情况,凡是有其它投入的就优先立项,凡是其它投入较大的就给予多一些的支持。几年来,省里一直督促市、县两级要设立本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践看,凡是设立的,工作就主动,工作成果就大,就能形成多渠道投入、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基层干部群众积极响应、社会广泛关注支持的良好氛围。这次会议后,还没有设立专项资金的市(州)、县(市、区)还要继续积极争取,这不仅是我们做好工作的要求,也是强化单位职能、树立部门形象的重要方面。四是切实尊重农民群众建设意愿。项目申报要坚持和贯彻因地制宜的原则,抓住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关键问题,从群众要求最迫切的建设项目入手,重点解决好农民群众最为关心的路、水、气、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要坚持民主程序,项目申报要进行民主决策,申报项目要在村里公示7天。五是做好大型秸秆气化站项目申报。2011年继续以试点性质安排一部分秸秆气化站建设项目,总体考虑数量控制在15个以内,力求做到当年投入、当年建设、当年运营。由于秸秆气化项目投入较大,省里只解决项目投入的一半多一些,所以要求申报兴建大型秸秆气化站的示范村要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所在的县(市、区)财政投入要达到30万元以上。同时考虑项目长久运营,在项目检查中,凡是申报大型秸秆气化站的,省里将对村班子组织能力、集体经济实力、农民自筹能力和县级财政匹配资金情况也要进行考核。对于不具备条件或条件不成熟的,不得申报秸秆气化站项目。
3.切实抓好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近几年,从全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看,各县(市、区)都能够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统筹安排,科学使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和完善。但个别县(市、区)仍然存在着缓拨、滞拨、串项使用等倾向性问题,如果不引起重视、切实加强管理,就可能出现更加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所以,我们要从切实保障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出发,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一)严格按照批复项目使用专项资金。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1000个省级示范村的新农村建设项目补助。补助范围严格按照当年省里批复的建设项目使用,不得截留、挪用、串项使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及补助的额度使用,严禁用于补充工作经费、发放奖金等,杜绝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及时拨付和使用省级专项。按照省财政厅和省农委联合印发的《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吉财乡指[2008]797号)文件的规定,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接到省财政厅指标文件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建设单位,并通知当地乡镇财政所(分局)。各地要严格按照这一要求,及时拔付专项资金,不准缓拨和滞拨,务必将专项补助资金在规定时限兑现到村,用到项目建设上。各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特别是市所辖的区,资金必须及时由市拨付到区,由区拨付到乡镇财政所。发现缓拨和滞拨的,省里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省财政部门收回资金,另行安排。
(三)建立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一是坚持实行报账制度。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在乡镇财政所(分局)实行报账制,严格防止白条入账。二是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和手续。主要是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项目合同、工程监理、法人负责、竣工验收等相关制度,严格程序,完备手续,经得起检查和审查。三是及时公开。项目建设要充分尊重群众意见,专项资金和项目建设每一个环节都要及时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透明度,不准暗箱操作。四是建档立卷。对于开展各类基础设施、公益事业项目建设情况,都要及时备存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图片。县(市、区)和各村都要建立相关档案,以备查询和检查。
会议纪要是用于记载、传达会议精神和议定事项的一个文种,有固定的格式;而会议记录是完成纪要写作的原始材料之一,经过筛选、整理的会议记录才能写入会议纪要,无固定格式,也就是说先后会议记录后有会议纪要。
马上开始解惑……
二者区别
1、功能不同:
会议记录作为一份原始的档案,是单位内部翻看使用,同级部门借阅和上级机关检查工作的依据。
而会议纪要比较正规,一般以红头文件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印发。用于党委班子或党组议决重要事项、重大事件、重点项目等。
2、格式不同:
会议记录格式一般是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员、主持人员、会议内容。
而会议纪要格式一般有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记录人员。个别参会人员因请假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参加,需特别注明缺席人员是谁,确保会议的合法性。
3、内容不同:
会议纪要内容方面,主要写经党委或党组成员讨论一致通过的事项。而会议记录一般是全程记录会议内容,不论主要的还是次要的,都记录在案。
会议纪要语言方面不同会议记录要求全面详细,而侧重于会议重点的记录。一般党委会议开完当日或者次日必须出会议记录,确保它的时效性。
二者格式
会议纪要的具体格式
标题:XXX会议纪要
主体:
1.时间、地点、人物、事项:X年x月经日,XX同志主持召开XXX会议。会议共有XX议题:XXXX。现将会议精神及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2.逐一纪要各个议题的研究决定事项。
如:关于XXx建设项目规模及投资
会议由听取了XX同志汇报《XXX的请示》。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XXX事项。会议要求XXX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结尾:
出席:
请假:
列席:
会议记录的具体格式
标题:XXX会议
第一部分:会议的基本情况(可以会前提前写好)
时间:
地点:
主持人:
参会人员:
列席人员:
记录人:
第二部分:会议的内容。
逐一记录:主持人的发言、会议的报告或传达、与会者讨论发言、会议的决议等。
二者要求
会议纪要的具体要求
由于纪要具体要求有:纪要性、纪实性、约束性,写作时:
1、要真实地反映出会议的情况和与会者的观点。
2、要突出中心议题,真正地写出会议的“要”来。
3、要条理清晰,语言准确,使人一目了然。
4、纪实写完后,必须经主管领导过目,同意签发,加盖公章,才能形成文件。
会议记录的具体要求
会议记录要求就是将会议原汁原味地记录下来,包括:
1、记录的重点
2、会议中心议题以及围绕中心议题展开的有关活动;
3、会议讨论、争论的焦点及其各方的主要见解;
4、参会人员的言论;
5、会议开始时的定调性言论和结束前的总结性言论;
6、会议已议决的或议而未决的事项。
记录技巧
一是快,即书写快,记得快。
二是全,尽量原汁原味。
三是要,即择要而记。口水话等可不记。
四是省,可正确使用省略法。
会前:了解会议背景
根据的会议通知,了解会议议题、项目情况、参会人员。
会中:尽可能快速准确的做好记录
1、手写记录。有人喜欢在电脑、平板上做记录,虽说也很方便,但我仍旧偏向于纸笔,个人体会更为快速,没有限制。
2、会议开始时,核对参会人员,是否到齐,缺席了谁,原因是什么,需要的话做好记录。
3、不同的人发言,标明发言人。
4、抓重点,发言人噼里啪啦说了一大通,挑核心观点、关键论据。这一项是关键,只有多练。挑不好重点,就尽可能多的记下来,只是对速度要求更高,当然可以用录音笔帮忙。
5、根绝个人习惯整理一些常用词语的缩写,比如:“市场营销、后期维护”,直接写“营销、维护”。
6、用录音笔。有些重要会议需要用到录音笔,但一般情况下不建议采用。有时一个会议长达4-5个小时,如果还要回去听录音将是一件非常耗时耗力的事,能在会上完成记录的就尽量完成,多余的时间看看电影、看看书也是极好的。
7、记录发言人的精彩语句(该内容不一定会展现在会议纪要中,个人习惯,权当学习了)。
8、做记录时不要在意字迹潦草,自己能辨认就行。
会后:整理会议纪要
1、会议纪要的要素,也就是会议纪要模板上面的内容,包括:时间、会议议题、与会人员(主持人、参会人员)、地点、会议内容。
2、会议逻辑梳理:始终抓住一点,围绕会议议题,议题要解决的问题,即为你要认真记录的内容。
需要根据不同的会议设定不同的逻辑结构,做成通用的结构模板,尔后在实际运用中不断完善。
举几个笔者常用的会议纪要逻辑结构:
用户需求讨论会:这个没什么好说的,记录清楚用户需求就好了。
项目方案讨论会:一般两方面的内容,问题汇总、下一步工作计划。
同行技术交流会:同行公司信息概要(负责人信息、附上官网链接,这些有时需在参会后网上搜索整理)、同行公司的产品介绍、专家或主办方的建议。
公司例会:一般就是问题、解决措施、上周重要事件回顾、下周计划安排。
不同的公司,情况不一,还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定逻辑结构。
3、遇到会上没听明白的内容,找对应的负责人请教理解清楚。
(一)列入县重点工程、实事工程、重点前期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
(二)审批权限属国家、省和市的基本建设项目。
二、协调机制与程序
(一)凡本制度适用范围内重大项目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由业主单位向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提出申请,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对需协调的问题提出本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由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召开协调会议进行协商解决,并出具会议纪要,各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贯彻落实。
(二)对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确实难以协调的问题,由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向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汇报并提出协调申请。申请协调的报告应包括项目情况、要求协调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对问题的意见、解决的建议等。
(三)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在接到协调申请后,应及时召开协调会议,会后印发协调会议纪要。参加会议的人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各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四)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认为需提请由县长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做好相应的基础性工作后,及时报请县长协调。
(五)县长对申请协调的事项,及时进行研究决策,召开协调会议,并印发协调会议纪要。参加会议的人员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各有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三、督查机制
建立由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发展计划局(重点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参加的督查联席会议制度。
(一)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协调会议议定的意见和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和县监察局要及时跟踪监督各级协调会议的落实情况,重点督查由县长、常务副县长和项目分管副县长、县长助理组织召开的协调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各有关职能部门必须按要求向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发展计划局及有关县领导书面反馈协调会议的落实情况。
中图分类号:TU7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7)07-0109-01
监理例会是经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方代表协商一致,定期召开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项目会议。是关系工程施工安全、进度、质量和资金投入是否偏离目标,参建各方能否围绕目标协调一致,实现有效合作的重要会议。主要参会人员有: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代表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建设单位代表和相关管理人员。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材料供应单位等代表参加。
1 组织各方参与监理例会的必要性
(1)监理例会是监理单位向其他参建单位通报或汇报工程情况的规范方式,是现场管理与监控的延续,为参建各方相互沟通、协调提供了一个定期机制。也是宣传贯彻各级会议、文件精神,学习执行各种相关新规范、标准、规程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
(2)为监理实施“三控两管一协调”提供重要舞台。在“三控两管一协调”(即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和解决问题)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以在监理会议上进行充分、全面的表述和分析,比其他形式更有效果。
(3)是监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有效平台。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预计后期施工内容,预判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采取预控措施。例会上,监理单位可以提出多次督促施工方整改却难以落实的现场问题,让参会各方督促整改落实。监理人员根据工地实际情况提出后期工程施工的控制要点,提醒督促施工方做好重点控制工作。
(4)起到了加速推进工程进展的作用。监理例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的原因;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等。参会各方针对会议的主要内容进行汇报和讨论,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及时调整计划,采取补救措施,积极推进施工进度。
(5)是实现工程综合管理、协同管理的集中体现和全面布署。监理人员在日常的现场管理中难免存在缺陷,以监理例会形式开展监理管理工作有助于参会各方查漏补缺,集思广议,能够加强沟通协调,深化管理。
(6)监理例会会议纪要包含了与会各方一致认可或决定的事情,具有严肃性和“法定性”。会议纪要以电子和书面文字形式发给参会单位存档,是相关单位对照落实会议精神的依椐,也是相关单位检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依据。
(7)建设单位通过例会形式能更全面地了解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切入实际的考察监理服务水平。在参建各方代表在场的例会上,监理单位开展面对面地专业服务,使建设单位更加信任监理单位工作水平,为展示监理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提供了机会。
2 充分发挥和提高监理例会作用采取的措施
(1)要形成例会制度。在工程的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就要提出并定下例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说,能否坚持例会制度,是检验一个项目监理机构工作是否规范、是否到位的重要标志。
(2)每次例会要有一定收效,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把建设单位关注的问题做为重点,优先解决;参建各方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发挥积极作用,认真解决会议中提出的实际问题,使与会各方在每一次的监理例会中都能有所收益。
(3)在会前做好调研、准备和策划工作,充分掌握工程进展情况。①要做好会前调查摸底工作,将参会各方有哪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哪些是需要几方认可的问题,哪些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棘手问题可事先征求各方意见,在会前做好协调工作,提高会议效率。②征求各单位意见,以相对固定的“会议模式”开展监理例会。对监理例会的召开时间、方式、程序及会址应征求各单位意见,以相对固定的“模式”开展,使各方提前做好参会准备,协调时间参与监理例会,保证监理例会出勤率。③做好会议设备用品准备工作。负责会议通知人员、引导签到人员、记录人员、搜集信息资料人员等要安排就绪;会议室、音响、录音、照相、投影、板书、图表展示、签到表、记录等设备用品要准备到位,避免会议中途出现其他问题,影响会议质量。
(4)做好会议主持导向工作。要事先做好策划,如会议“开场白”、问题导入等;对某些复杂问题、某些单位或参会人的个性及处理问题的风格等,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灵活处事的应变能力,使会议达到预期效果。
(5)做好会议后续工作。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包括佐证资料)、信息的搜集,尽快梳理、整理会议记录和资料,及时完成会议纪要起草组稿。监理例会通过或定下的事项、会议主要内容都要写入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整理起草好后,请参会单位代表进行审查,对会议纪要内容无异议后,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印发给各单位,并做好会议纪要发放记录工作。会议纪要印发后,监理单位至少要留存一份会议纪要原件,会议原始记录及搜集的相关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音像、信息、佐证资料等)要一并归档存放,妥善保管备查。
督促参会各方积极落实会议精神是召开监理例会的最终目的,让与会各方看到监理例会的成效也为以后开好监理例会奠定了良好基础。
3 结语
能否解决监理例会提出的问题是衡量监理例会质量的标准,监理例会质量的好坏也是检验监理机构工作水平高低的标尺。如果能够成功地开好监理例会,充分发挥监理例会应有的作用,可以促进各单位之间关系融洽,促使各单位协调开展工作,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现场监理管理工作走向良性循环,实现了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资金和安全的有效控制。这将使我国的监理水平有很大地提高和进步,使我国的建筑工程质量多一份保证。
关于财政审计的法律效力,预算法赋予了财政部门履行检查、监督本级政府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的职能,但未有更详细的操作条款;而在《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根本未提及财政部门及其下属评审机构;2001年最高院针对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意见为:“审计是国家对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不影响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合同效力。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应以当事人的约定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即只有合同明确约定以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才能将审计结论作为判决的依据。故结合以上案例及最高院的解释,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系对工程建设单位的一种行政监督,即使项目依法必须经国家审计机关审计,也不能认定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可以成为结算的当然依据,因司法体系对结算条款的约定有较为严苛的要求,故在工程合同中,当事人对接受行政审计作为确定民事法律关系依据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否则约定形同虚设。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住建部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 :“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竣工结算文件进行审核,并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向承包方提出由工程咨询企业出具的竣工结算文件审核意见,逾期未答复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国家没有规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为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所以,发包人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审核完毕,可能要承担“逾期不答复即视为认可对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的不利法律后果。
所以,为了避免以上两种情况发生,首先要完善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相关条款中明确约定以财政评审的审核结论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并约定发包人的结算审核期限不包括财政评审的审核时间,而且需明确当发包人逾期完成结算审核时,不得视为发包人已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