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党支部意见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某同志自2004年5月1日调市检察院工作以来,从抓党建入手,抓班子,带队伍,创业绩,树形象。对班子严格要求,做到率先垂范;对队伍严抓敢管,提高素质;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仅一年,使检察院的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班子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机关面貌涣然一新,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特色工作不断涌现,其中,推行的民行检察监督协助员制得到了省院领导的肯定。检察院的社会形象和地位得到了明显提升。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充分展现了某同志做为一名检察长,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为民的坚强党性。
在做出成绩的同时,某同志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一、在政治理论学习上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表现为时紧时松,不能坚持经常。二、部署工作多,抓落实不够,从大处着眼多,从小处着手少。三、工作中有时犯急躁病,开展工作的决心大,信心足,但是有时有急于求成的思想。四、在廉洁自律上标准不高,有与条件好、收入高的单位相攀比的思想和不平衡心理。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六、在关心干警上做的还不够。七、与干警沟通联系少,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做的还不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根据自己查找、征求意见和民主生活会评议,经过认真分析汇总,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是:1、学习不够,主要是各种规章制度和计算机知识需要进一步提高;2、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对股室的帮助和指导不足;3、表率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够好。4、进一步对改善办公条件和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建议继续发扬成绩。针对存在不足,从四个方面认真加以整改:1、进一步加强学习,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和应用;2、不断加强管理,努力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3、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深入调查研究;4、进一步创造条件加强对职工队伍的学习培训。
一、主要成绩及表现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够按照《》的要求及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正派,求真务实,发扬民主,团结同志,能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根据自己查找、征求意见和民主生活会评议,经过认真分析汇总,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是:1、学习不够,主要是各种规章制度和计算机知识需要进一步提高;2、深入调查研究不够,对股室的帮助和指导不足;3、表率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得不够好。4、进一步对改善办公条件和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建议继续发扬成绩。针对存在不足,从四个方面认真加以整改:1、进一步加强学习,加强计算机知识的学习和应用;2、不断加强管理,努力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3、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意见建议,深入调查研究;4、进一步创造条件加强对职工队伍的学习培训。
一、主要成绩及表现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够按照《》的要求及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正派,求真务实,发扬民主,团结同志,能带领广大干部职工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在对**及各分院的定位发展上,重点扶持**创建等级医院,辅以支持分院特色化发展,抓住分级诊疗政策推进的主动权,抢占医疗市场。
二、要有雷厉风行的作风方面
对**的帮扶要有统一扎口的部门负责,有计划、有目标,有考核。帮扶要精,目标要准,考核要实。
三、要有求实务实的态度方面
要充分了解**及各分院实际运行情况,而不是闭门造车或仅听部分领导的吹嘘不实之词。
四、要有开拓进取的精神方面
在充分的监督之下,要有容错机制,大力支持创新发展,各分院要因地制宜,因院施策!
五、要有忠诚为民的情怀方面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2020年全局各支部班子建设情况汇报,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分析研判党建工作形势,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2021年支部建设重点。刚才,各支部书记围绕班子建设情况,做了很好的总结交流发言,抓住了重点,分析了形势,找出了存在问题,明确了努力方向。下面,结合大家的发言以及日常掌握了解的情况,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基层党支部建设情况的总体评价
基层党支部是事业发展的“牢固地基”,是各项工作中最坚强的力量支撑。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能否有序推进,事关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与形象,事关事业长远发展建设,事关社会发展大局。2020年以来,按照上级党委工作部署,我们不断调整思路,积极探索强基固本的方式方法,在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精准定位,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各党支部着力从强化党支部责任落实、推动党建工作部署落实方面下功夫,紧紧抓牢责任体系构建、抓实理论技能武装、抓紧纪律作风建设、抓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升党支部工作水平,为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开展起好引领作用。2020年,局党组始终坚持把党支部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不断完善了党建工作方案,细化明确了基层党支部班子成员“两个责任”、“三重一大”等方面工作责任,切实充发挥了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
(二)挖掘亮点,扩大党支部综合效应。积极组织开展了“每周之星”“业务能手”“工作标兵”“抗疫先锋” 先进党员典型评选活动,不断通过内宣网络、外宣媒体,对基层党员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奋发向上,在党员队伍中掀起了一次又一次比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热潮,进一步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吸引力。同时,纵深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增强了队伍政治力、向心力。
(三)细化措施,彰显党支部为民内涵。把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党支部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利要“党员走基层”、“党员双报到”、“慈善一日捐”等多种形式增强党员党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群众意识,将基层党支部群众工作落到实处。近期,局党组通过回访了X家辖区企事业单位和X户困难群众,积极听取了解群众对党支部工作、党员表现的评价及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了党员队伍中的错误思想和不良风气,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
二、当前基层党支部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一)支部政治功能有待强化。基层党员队伍中“重业务、轻党建”倾向明显,基层领导对基层党支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对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缺乏正确认识,没有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对业务工作研究、部署的多,对党建设工作检查、亲自过问的少。党员党员中存在着政治学习意识不强和学习风气不浓的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党建知识学习不到位,致使党员党员对党的理论一知半解,制约了其政治思想观念的更新和提高,导致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有弱化的趋势。
(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基层党支部往往以业务工作重、人员难集中为理由,不严格按规定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只求应付检查而不求际效果。工作报告、党员思想汇报、党员评议支部、联系群众等组织生活会制度的落实存在机械走形式、程序简单化、会议记录不详尽的情况。个别基层党支部以存在文体活动代替党日活动、以大队业务会议代替组织生活会的现象,更有甚者弄虚作假,只在台帐、记录上做文章,实际却根本没有组织开展党内生活。
(三)党员党性教育存在缺位。面对基层党员队伍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现状的新形势,缺乏细致及时的、有针对性地思想教育措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上存在着教育形式陈旧、内容空洞、讲解教条的问题,从而起不到应有的教育作用。由于对党员党员思想缺乏定期的分析,加之没有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机制,致使党支部对党员的动态掌握不清、管理力度不强、赏罚不够分明,最终导致部分党员党员密切联系群众的思想优势弱化,对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对上访群众的走访联系少,缺乏换位思考,宗旨观念动摇。
三、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工作要求
(一)树理念,提升引领力。强化支部班子建设,发挥核心引领作用,在党支部班子成员中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党建工作理念,要求班子成员要把党支部工作融入到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的高效完成,实现党建工作与工作的对接。同时,要求班子成员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除加强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外,还必须加强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的学习,学习新时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技巧,不断提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党员政治素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坚定的理想信念树立作为党支部建设的政治灵魂,对全体党员进行政治教育,不断净化党员思想、纯洁党员灵魂,用党的指导思想武装头脑,提高党性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价值观,确保每位党员要有强烈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洞察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各项工作沿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注重抓好党员自我总结的客观真实性。每个党员实事求是地对照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现实表现。通过对以上几个方面的客观评价,努力找出各所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世界观上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为下一步工作作好准备。
阶段及时传达学习将上级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会精神传达提纲印进行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吃透精神,精心谋划和推动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2018年7月5日前于荃、孙维江制定推进方案孙家村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制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并报镇党委审核把关。2018年7月8日前孙维江广泛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孙家村党支部积极性,利用微信平台、简报、黑板报等方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并鼓励广大党员对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建言献策,为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长期坚持于荃、孙维江摸底
自查
阶段全面自查摸底孙家村党支部严格对照省委组织部印制的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广泛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自查政治建设、组织设置、班子队伍、组织生活、党员队伍、基础保障、考评机制是否达标,切实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情况。2018年7月于荃、孙维江建立台账根据自查情况,建立标准化建设已达标和未达标党支部台账。2018年7月于荃、孙维江整改
争创
阶段征集梳理意见对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上报镇党建办,及时向镇党委反馈,以便及时改进工作措施。长期坚持于荃、孙维江对标整改争创孙家村党支部严格对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建立争创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进行整改提升,积极开展争创达标。2018年11月30日前于荃、孙维江考核
验收
二是加强教育培养。加强“双培双带”对象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教育,着力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组织动员“双培双带”对象积极参与本乡镇本村公益事业,帮助和指导贫困户依靠科技脱贫致富。
三是落实培养制度。为把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县建立了乡镇党委成员、支部委员、“三农”服务团成员、一村一名大学生、致富党员、致富能手联系“双培双带”对象制度,明确专人对“双培双带”对象进行跟踪帮带,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养工作。
党建工作会议手册
庆祝建党98周年“七一”主题党日活动
党支部
二〇一九年六月
会 议 须 知
一、日程安排
2019年6月30日全天举行活动,详见会议日程。
二、活动用餐
会议用餐为工作餐简餐。
三、会务联系
会务组联系人:
四、活动要求
1.活动分上午场和下午场,场地不同,参加同志请准时到达指定地点。
2.下午场时,请将手机关闭或改为静音状态。
3.自觉遵守会议纪律和请假制度,妥善保管好会议文件。
五、其他事项:
1.活动全过程的拍照及摄像由提供;
3.会议记录由负责;
4.安全事项由负责。
庆祝建党98周年“七一”主题党日活动
日 程 安 排
场次
序号
时间
项目
具体内容
主持人/召集人
具体工作执行人员
地点
上
午
场
1
8:50~9:00
南京雨花台纪念馆南门门口集合
签到,检查党徽佩戴,安全事项宣贯
雨花台纪念馆
2
9:10~9:30
列队,重温入党誓词
全体前往纪念碑前,领取横幅、党旗、标语旗,并列队,重温入党誓词
雨花台纪念馆
3
9:30~10:40
缅怀先烈
全员缅怀先烈,10:40回到南门门口
雨花台纪念馆
4
10:40~11:30
回办公楼
安全乘坐交通工具,11:40前到达会议室
大会议室
下
午
场
5
11:40~13:00
午餐及午休
大会议室领取盒饭,可在会议室午休
大会议室
6
13:00~13:30
党员大会-预备党员转正
按转正流程执行(具体流程文件另附)
大会议室
7
13:30~15:30
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讲党课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保障设备监理服务质量而奋斗
大会议室
8
15:30~16:30
党员谈心谈话
开展党员与支部委员之间、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并做好各自记录
大会议室
9
16:30~17:30
知识竞赛
按照上级党委应知应会材料开展知识竞赛,并打分
大会议室
10
18:00
晚餐
简餐
待通知
11
19:00
活动结束
1.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2.积极参加党员会议,认真贯彻党支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落实的措施和方法。
3.认真完成全年的工作和阶段性任务,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
4.认真学习和了解党的最新廉政建设会议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党风廉洁建设制度,积极争做廉洁自律的榜样。
二、责任追究
1.对本单位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对本级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范围内的工作不执行;对发生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给予严重处分。
2.本单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纪处分。
3.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其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出党籍处分;提拔任用违法违纪行为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开除党籍处分。
4.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或失察的,令其辞职或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纪处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一些地方特别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经商、办企业或参与其他营利性经营活动即辞职“下海”的逐渐增多。这是新形势下正常的人才流动,对于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建立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具有积极作用。但是,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辞职只是向组织打个招呼,没有正式提出书面申请,未经组织批准,就擅自离岗;有的辞职后直接受聘于原管辖地区或者管辖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利用在职时的职务影响进行不公平竞争,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等,造成了一些消极影响。为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及有关法规政策,现提出以下意见。一、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应当符合辞职条件《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规定,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公务员辞职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既要保障干部的辞职权利,又要掌握好辞职的条件。对党的高级干部、地方党政正职和一些特殊岗位的干部辞去公职应当从严掌握。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不得辞去公职。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也不得辞去公职。二、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必须履行辞职程序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辞职申请人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党委(党组)提出书面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辞职后去向;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申请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对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干部要委托审计机关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党委(党组)通过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指派专人与申请辞职的干部谈话;被批准辞职的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公务交接和离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在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的
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任免机关批准干部辞职后,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申请辞职的干部在任免机关未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三、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从业应有必要限制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担任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以及具有审批、执法监督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辞职,要按照上述精神从严管理。以上规定,也适用于提前退休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离职后要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各地组织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相应措施,保证规定的执行和落实。四、需要注意和解决的相关问题进一步强化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因领导干部辞职“下海”诱发新的腐败行为。既要支持人才的合理流动,又要注意为党政机关保留工作骨干。要加强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增强奉献精神,自觉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要继续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干部施展才干、实现抱负创造良好环境。根据有关规定再次重申,县级以上(含县级)党政机关不得采用停薪留职、带薪留职等方式鼓励领导干部离职离岗经商、办企业。已出台此类政策的地方,要予以纠正,并采取妥善措施处理好相关问题。对乡(镇、街道)机关,要根据机构改革进展情况,调查研究后再提出规范意见。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下海”是新形势下干部管理工作中遇到的一个新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既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加以规范管理,又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
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有效管理办法。《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规定,辞去公职是公务员的一项权利,公务员辞职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各地在执行过程中,既要保障干部的辞职权利,又要掌握好辞职的条件。对党的高级干部、地方党政正职和一些特殊岗位的干部辞去公职应当从严掌握。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审计机关审计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者有其他特殊原因的,不得辞去公职。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任职不满一年的,也不得辞去公职。
二、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必须履行辞职程序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辞职申请人按干部管理权限,向党委(党组)提出书面申请,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和辞职后去向;组织(人事)部门对辞职申请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对需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干部要委托审计机关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党委(党组)通过集体研究,作出同意辞职、不同意辞职或者暂缓辞职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指派专人与申请辞职的干部谈话;被批准辞职的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公务交接和离职手续。由人大、政协选举、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在党委(党组)作出同意辞职的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任免机关批准干部辞职后,可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申请辞职的干部在任免机关未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三、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从业应有必要限制
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三年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不得从事或者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担任县级以上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以及具有审批、执法监督等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辞职,要按照上述精神从严管理。以上规定,也适用于提前退休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离职后要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各地组织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制定相应措施,保证规定的执行和落实。
四、需要注意和解决的相关问题
进一步强化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积极推行玫务公开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对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实行有效监督,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因领导干部辞职“下海”诱发新的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