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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当前基层干部、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的重点领域。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有利于巩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年来,各地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要清醒的看到,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的地方,有的地方农村集体资金重大收支事项决策不民主;有的地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发包不规范、不透明,没有得到应有的保值增值;个别村为规避300元以上使用正式发票,将发票拆单等这些问题,容易挫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引发党群、干群矛盾,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因此,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列入政府日常工作议程,统筹安排,常抓不懈,扎实推进,努力使我区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水平上新台阶。
二、把握重点,务求成效
为进一步夯实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基础,解决“三资”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重点要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实行会计绩效考核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关于印发村(居)委托会计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及时对会计进行考核,对敢于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会计要相应提高他们的绩效奖励,对考核不称职的,要坚决给予撤换。在今年4月份区培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农村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并配齐乡镇农经人员,确保能够履行应尽职责。并将区村(居)委托会计百分制绩效考评表及相关材料分别于每年6月10日前和12月10日前送区农业局复核。
(二)加强审计监督。各级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职责,选择一批具有村“两委”班子不健全、民主管理弱、矛盾纠纷多、村级运转困难、“三资”监管混乱、群众反应强烈等问题的“难点村”,组织对其集体财务进行日常审计。同时,根据农民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有针对性地对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征地补偿费以及群众关心的其他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还;对违法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建立考评办法。要在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督查的同时,继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工作考评,完善考评办法,细化考评内容,对落实“三资”监管各项制度的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并排出名次,考评结果要在政府绩效评估中予以应用,进一步推动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大合同清理。今年要全面开展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清理,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自然人或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订立的,正在履行和还未完全履行义务的各类集体经济合同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审查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对发现合同签订不规范、价款或者报酬不合理、未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的以及口头合同、无效合同进行全面规范、完善或终止。同时要加大对合同当事人依法履行合同约定义务情况和是否存在拖欠租金等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利益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并以村为单位建立清理和规范经济合同台账。
该项工作要在2014年10月10日前全面完成经济合同清理和规范工作,并将总结(总结内容必须含清理合同份数和规范合同的份数)上报区农业局。
(五)创新监管手段。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厅省人民政府农业工作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世纪之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软件的通知》的要求,在全区推广应用“世纪之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软件,逐步建立起省、市、区、乡四级监管网络,更好发挥实时监控、远程查询、在线分析指导、网上监管功能,进一步提高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水平。各乡镇(街道)要在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原软件系统割接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健全“三资”监管信息收集、报送制度,各乡镇(街道)每月至少向区阳光网报送一条信息。
虽然目前的奖、贷、助、补、勤、减、免的多渠道的经济资助体系已经形成,但是资助工作还是存在一些问题。
(一)贫困生认定标准和程序不科学,难以保证资助的有效性
1.认定标准方面。资助的前提是对贫困生的认定,目前,很多高校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都存在很多漏洞。就以宿迁学院为例,贫困生认定一般是在新生入校不久,要求贫困生提供有民政部门盖章的《宿迁学院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者民政部门开的困难证明。但很多学生很大程度上都是随便乱填乱开,并不一定都是家庭情况真实的反馈。由于新生入学时间短,老师对学生的了解很少,班干部对同学之间了解也不够深入,只能依据学生提供的家庭情况调查表或者是贫困证明,最多再要求上交一份家庭情况说明,难以保证认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认定程序方面。在认定程序上,一般步骤为“本人自愿申请”(即学生向辅导员上交贫困证明或者家庭情况调查表)+“民主评议”(即学生在评定小组会议上进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陈述)+“投票表决”(即评定小组成员根据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者贫困证明,结合家庭情况陈述进行表决),这种做法看似程序完备、公正,但一方面无意中会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造成极大的自尊心伤害,造成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法得到认定;另一方面,由于对学生上交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或者贫困证明”的真实性很难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导致非困难的学生能容易开到“贫困证明”而竞贫,真正困难的学生因开不到“贫困证明”而失去认定资格。
(二)无偿资助导致受资助学生出现缺失诚信、责任、自强和感恩意识
现如今的国家资助政策,除助学贷款外,都是无偿资助,无偿资助会有一些弊病。
一方面会容易让学生产生一些不良思想:不求上进、等、靠、要、不拿白不拿、不要白不要;缺乏创业、创新、自强意识,不愿靠自己的勤奋、努力、意志,去拼搏、去奋斗;拿到资助金钱后大吃大喝、购买高档化妆品、服装或者电子产品。
另一方面会导致受资助学生诚信缺失,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在助学贷款的还款上。贷款毕业生在毕业前银行会要求进行毕业还款确认,确认时要完整真实的填写自己的就业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银行提醒、督促其按时还款。然而,部分贷款学生在进行还款确认时随便编造就业单位及联系方式,导致贷款不能及时还。在宿迁学院,每到学生毕业季会有部分贷款毕业生不能及时认真进行贷款确认。
(三)注重经济资助,忽视育人功能
目前,高校的资助工作仅仅是就资助论资助,只是简单地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具体的资助工作的安排,大大降低了资助工作的价值和实际效能。在宿迁学院,资助工作主要是辅导员在做,笔者自身就是一名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资助的常规工作非常多,每天很多时间就是在接收任务,分配任务,上交任务,比如助学金的分配、助学贷款的统计和录入系统等,资助教育活动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组织开展。
二、构建“三助一体”的高校资助育人工作模式
资助是手段,育人是目标,促进贫困大学生成长成才,才是资助工作的深层目的和最终诉求。经济帮助、心理援助、精神辅助三者的结合,可以促进贫困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更好的实现“育人”的目标。
(一)经济资助: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是贫困生认定工作应按照“学生为本、帮扶为基、育人为重”的工作要求,逐步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体系化、制度化。可以建立一个由个人申请、政府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学生评议、评议小组初评、公示、接受监督、调整评定结果、最终公布等环节组成的动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确保各项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二是实现全方位、多元化的资助渠道。目前,在经济资助中,国家层面力度比较大,有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学校层面也会设立校级资助基金,比如宿迁学院有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但是,社会层面的还需要继续拓宽资助渠道,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资助工作中来。比如宿迁学院的宿迁市成才基金,宿迁市福彩爱心助学基金,阳光助学慈善救助。
(二)心理援助:让贫困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贫困生一般在会有自卑、焦虑、烦躁、嫉妒等心理障碍,那么,在贫苦生求学过程中,高校资助工作中要充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心理咨询,给予及时的教育和辅导,增强贫困大学生心理调适能力,做好贫困生心理疏导。
一是可以通过建立贫困生心理档案、开展以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感教育为内容的活动,培养贫困生的自信、自立、自强品质,增强贫困生克服困难战胜挫折的勇气,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
二是辅导员要注重研究贫困生特点,多与贫困生沟通和交流,力争走进贫困学生的心灵,能与他们成为真正的朋友,打开他们心灵的窗户。
(三)精神辅助;让贫困生提升综合能力和素养
贫困生由于自己的不自信心理和受教育条件的限制,自己在综合竞争力方面也远远落后于其他学生。因此,在资助工作中要注重培养贫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培养,提升个人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正文】
一、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工作总结
2020年1至10月份,全市共计成交各类交易项目2.3万宗,成交金额243.26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616项,成交金额78.8亿元;政府采购项目1694项,成交金额21.5亿元;土地出让项目117项,成交金额120亿元。
2016年至2019年交易额分别为52.63亿元、246.58亿元、217.50亿元、303.48亿元,成逐年上涨态势。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紧紧围绕全市大局主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持续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全市范围规则统一、公开透明的平台体系逐步健全,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概括起来,成效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集中行使,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立公共资源交易执法支队,整合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医疗保障、数据资源等部门的监督、管理、执法等职责,统筹配置执法资源,执法监督审查力量不断增强,监管效能不段提升。
(二)制度规范加快出台,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不断健全。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和交易规则,坚决遏制低于成本价竞标行为,覆盖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管的制度体系初步建立。组织清理并修订废止相关交易制度文件,重点纠正限制市场公平竞争、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等行为,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制度规则更加合理合法。
(三)平台运行更趋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制”,企业申请事项实现程序优化、流程简化、限时办结、进度可查,交易便捷度明显提高。支持企业采用非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交通运输、水利工程造价数据交互接口规范,推行远程电子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平台电子化水平稳步提升。
(四)监管体制改革创新,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全市范围内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更加注重标后履约监管,信用监管加快推行,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规范市场行为。大数据应用加快推广,开展数据关联比对和数据统计分析,做到实时智能预警“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更加公平公正。各部门间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结果通报反馈以及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形成协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通过全面排查一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立案侦查一批涉嫌串通投标案件,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明显改善,各方市场主体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工作安排
主要目标:到十四五末,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基本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行目录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纵向全面贯通、横向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全过程在线实时监管。在此基础上,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更加科学高效,交易活动更加规范有序,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升,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和查处力度明显加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运行,市场主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进一步拓展平台覆盖范围。完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逐步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覆盖范围由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扩大到国有产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各类公共资源,系统梳理公共资源类别和范围,制定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坚持应进必进,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稳妥推进各类市场主体跨地市自主选择平台进行公共资源交易。力争到十四五末,我市全年公共资源交易金额达到600亿元。
(二)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精简管理事项和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对于能够采用告知承诺制的实行容缺受理。建立完善公平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规范投诉及受理投诉行为。不断优化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推广通过“一表申请”将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集、后续重复使用并及时更新。持续推进“不见面开标”“掌上交易”等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进一步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实施协同监管、智慧监管、信用监管。推行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形成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依法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促进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完善评标评审专家、机构管理办法,健全培训、考核和清退机制。强化运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加快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力争到十四五末,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更加清朗,围标串标等突出问题逐渐减少。
(四)进一步健全标后监管体制机制。一是动态掌握项目开工及进展情况,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坚持全面覆盖、规范透明,对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常态化的常规巡查。二是创新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检查方式,开展芜湖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巡查,由标后办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聘请外地专家和第三方机构组成巡查小组,深入了解掌握真实情况。三是建立标后履约“双约谈”机制,由市政府负责同志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诚信履约事项的中标约谈;由建设单位牵头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专门问题的履约约谈。四是开发应用芜湖市政府性资金项目标后履约监管平台,自动对关键岗位人员异常变更、工期拖延等异常情形发出预警提示,提升监管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三、2020年及“十三五”时期主要工作亮点、创新点和问题
(一)创新“智慧监管”,精准打击串通投标。市公管局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推进新技术和公共资源交易的融合,会同公安部门创新构建“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扫黑除恶”打击串通投标专项整治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至今,共摸排线索问题线索53条,行政处罚7条,立案32件,审判9件。2019年,“芜瑕·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入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创新成果,纳入2020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重点工作,并在全国公安机关列装和推广使用。2020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专报》第62期介绍了芜湖市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的先进经验,充分肯定了芜湖市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智慧监管的创新做法。2020年10月,串通投标犯罪研判模型入选安徽省第17届长三角法治论坛现代化法治保障创新实例。
(二)市县一体化平台改革。2015年芜湖市作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试点城市。2016年4月1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平台正式转轨运行,是全省唯一统一企业(供应商)库、统一交易系统、统一信息、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流程、统一诚信评价、统一专家库的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形成了具有芜湖特色的市县一体化平台交易模式。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试点工作被省发改委公管办作为2016年度改革工作的重点成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打造“三位一体”的信用体系。市公管局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制定《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及黑名单、不良行为认定披露、机构名录管理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等一系列信用制度,通过实施全流程信用评价、失信联合惩戒和信用评价结果运用等有力举措,切实加强履约现场交易市场两场联动,努力营造“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四、对市政府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的现实意义
近几年来,我县农村经济发展较迅速,势头良好。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全县农村经济发展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制约了农村经济进一步又好又快发展。如有些村集体由于管理体制不顺、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尚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不严,非生产性开支较多,重大收支事项不民主;农村集体资产家底不清,责任不明,主体不透明,发包不规范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推行“三资”委托服务,切实加强对“三资”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经济深入发展。
㈠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农村集体“三资”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的重要保障。实践证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搞得好的地方,村级经济的发展就快就好。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既可以堵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起到“节流”作用,又可以探索集体经济有效的实现形式,充分挖掘存量资产资源的增值潜力,发挥“开源”作用,增加村集体积累,为新农村建设弥补资金不足,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在乡(镇)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有利于县、乡(镇)及时了解村级集体经济的经营情况,根据这些情况切实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服务新农村建设。
㈡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措施。加强“三资”监督管理,推行“三资”委托服务,是一项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制度上营造廉洁办事,不能腐败的环境,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从农村基层工作来讲,抓住了“三资”问题,就抓住了矛盾的焦点,就抓住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就能有效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预防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同时,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推行“三资”委托服务,还可以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真实意愿,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保障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是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载体。保障和改善民生,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最需要关注的群体是农民。农村集体“三资“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拥有,其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推行“三资”委托服务,就是建立“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混乱、资产随意处置、资源发包显失公平和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行“三资”委托服务的现实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更加自觉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抓好“三资”委托服务的推行工作,推动全县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突出重点,注意把握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工作中的重点问题
推行“三资”委托服务,是一项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方式的改革。各乡(镇)在推行中,要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依法、公开、为民、务实的原则,切实尊重和维护农民群众的民利。通过实施“三资”委托服务,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㈠坚持四项工作要求。一是坚持主体不变。在推行“三资”委托服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实行委托服务后,“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的主体仍然是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准平调、借贷和挪用。二是坚持依法办事。要由各村委会与“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依法签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委托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三是坚持民主公开。要严格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规则办事,每项资金支出、资产处置、资源发包都要实行联签、会审、公示,群众广泛参与,全程跟踪监督,保证“三资”委托公开透明,防止个人或个别部门说了算的问题。四是坚持规范程序。要按照务实的原则,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流(来源:文秘站 )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循“三资”管理的规律和特点,实现“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和监督的全程化。
㈡健全委托工作机制。检验“三资”委托服务工作是否成功,关键看管理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群众是否满意。各乡(镇)要组建“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负责“三资”委托服务的日常工作。通过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委托服务机制,实现“三资”民主管理与电算化管理相结合,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相结合,社会评价与群众满意相统一。
㈢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在推行“三资”委托服务过程中,一是要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好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安排,积级稳妥地推动工作开展,要注重引导,不搞行政命令,要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行推行。二是要处理好规范与效能的关系。紧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清理后实行、边运行边规范的原则,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在清理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委托,同时,委托服务中心要从方便群众办事和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出发,科学设定办事环节,努力提高办事效率。三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三资”委托服务中心既要接受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又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为村集体、为群众服务上,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㈣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职,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到位。同时,县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机关的规范管理,杜绝在联系帮扶中资金直达且不要收据的问题,有的村是用完后才报帐,有的村根本不报帐,导致乡镇中心不能正常监管。县纪检监察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今后对此项工作要予以重视,强 化管理,加强监督,及时查处。
三、明确任务,紧紧抓住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的关键环节
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委托服务,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不仅涉及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而且事关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方式的变革、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乡(镇)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注意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抓好推进落实。同时,在工作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㈠清产核资,摸清底数。准确掌握农村集体“三资”的基本情况,是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的重要基础工作。各乡(镇)要及时组织力量对村集体“三资”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审计,做到账清、财清、物清和债权债务清,全面摸清“三资”底数和现状,掌握“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清理登记情况要经“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审核把关,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确认后,进行张榜公示,按受群众监督,确保所登记资金、资产、资源的数据和情况真实无误。
㈡建好中心,办理移交。各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主任由财政所所长兼任,工作人员从财政所选调,不再增设人员和编制。中心建成后,在尊重农民群众的民利和意愿的前提下,经村委会与委托服务中心双方共同协商,按法律程序签订委托合同书,将村集体“三资”移交乡(镇)委托服务中心代为管理。乡(镇)委托服务中心代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三资”管理资料的立卷归档及保管工作。
㈢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核心是民主管理,必须坚持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要结合实际,建立与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制度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的职责范围,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防止随意性和不作为。委托服务中心要定期公开各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对村民到委托服务中心查询本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委托服务中心必须适时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
㈣加强监督、严格考核。要加强对推行“三资”委托服务工作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考核,确保“三资”委托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加强领导,为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㈠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对“三资”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三资”委托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并认真做好各阶段工作的检查验收。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要在依法保障“三资”所有者权益的前提下,对村级资金开支、资产运营、资源开发实施监督,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管理,科学使用和保值增值。纪委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在“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财政和农业部门要切实负起主抓责任,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负责对“三资”清理和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验收;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支持财政和农业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审计;其他有关涉农部门也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财政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十一五”时期,是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实现职能转轨转换、切实加强农村基层财政管理的重要阶段。期间,***县农税局更名为农村财政管理局,各镇财政所更名为财经所,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升级为农村综合改革,各种新的工作要求和新的管理模式在不断摸索中完善,在完善中创新,在创新中规范。2010年,***县农村财政管理工作以转换职能、规范管理、创新发展为重点,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进一步推进新农合基金征收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财经所管理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做法
(一)明确要求,完善制度,大力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
一是健全机构设置,明确工作责任。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原来农村资金、财务“双”转变为“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工作。为将工作落实到位,***县挂牌成立了***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县编办进行定编核编,保证了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工作职责到位。全县18个镇、开发区也分别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已全部挂牌并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全县共落实中心负责人及总会计、总出纳、会计共132人,为全县开展“三资”监管工作提供了相关政策依据,为三资监管工作奠定了工作基础。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规程。我县今年先后颁布了《***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实施细则》(阳政办发[2010]79号)、《关于规范村级资金、资产、资源使用处置行为的有关规定》(阳农村监发[2010]2号)、《***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阳纪发[2010]20号)等文件,并制定了村级财务民主理财制度、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主任职责等八项制度三项职责。制作了村级财务监管工作流程图、集体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工作流程图、资产资源经营处置招标投标工作流程图、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网络图等。并为各中心配备三资监管电算化设备,建立了三资网络化管理平台,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厅),完善监管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帐表据。确保帐、表相符,村级收入统一使用省厅监制的“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村级支出上尽可能使用合法凭证入帐。三是开展财务清理,夯实工作基础。2010年对全县所有行政村进行了财务清理,按照边清理边规范的原则,全部实行三资监管工作,做到了全覆盖,不留死角。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清理了403个村,403个核算单位,清理登记固定资产合计24527.5万元,各类债务14510.9万元,各类债权7453.2万元,各类村级收入52694.2万元,各项村级支出49767.3万元,专项资金收入13235.1万元,专项资金支出14437.3万元,进一步理顺了我县村级财务手续不全、帐务不齐、档案不清等问题,奠定了村级财务监管工作基础。
(二)提高认识,落实措施,确保惠民政策普惠广大人民群众。
一是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征收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宣传力度,讲清政策、正确引导农民医疗消费观念。进一步规范征收管理和征收督办工作。严格执行省下发的《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代收工作的通知》,统一由基层财政所征收,严格按规定收取农民缴费,坚决制止滞留代收代垫农民个人缴费的行为。进一步抓好基金进度编报与资金管理工作。及时准确编制基金征收进度,从征收之日起,按日编制收入进度表,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实行了财政专户储存、封闭运行和直接支付的管理办法。我县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任务数2109.92万元,到12月上旬完成征收任务1368万元,全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70.33万人,农村参合比例达到92%以上,参合率达到90%。二是规范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按照“政策公开、据实核算、直补到户、阳光操作”的原则,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发放。依据农业部门核实面积,将补贴资金按政策规定的时间打入账户和存折上;同时向每个农户发放监督卡,告知农户全年应补贴资金额度。监督卡全部用电脑打印发放,提高了发放效率,减少了填写误差,也便于查找、统计、调档,并能完整、准确、真实地记录农民负担及惠农补贴信息,增加了公开性和透明度。2010年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县发放粮食直补1001万元;农资综合直补4068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1737万元;油菜良种补贴22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870万元;汽车摩托车及家电下乡补助资金1786万元,发放农户14.86万户,发放监督卡14万余份。
(三)加强指导,深化改革,切实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初,以突出工作重点、细化考评要点为原则,下发了《关于2010年度农村局在各镇(区)财经所开展考核评先工作的通知》文件,年终采取查、问、看、访的方式,对财经所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考评。通过考评工作,大大加强了农村局对基层财政工作的管理力度。二是抓好学习培训。坚持把学习培训是当作加强基层财政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今年,派送7个镇10余人参加省培训,举办了两期财经所业务人员培训班和所长培训班,近90人参加了培训,重点学习村集体“三资”监管、村级财务会计电算化操作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业务知识,大大提高了基层财政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加大经费支持力度。通过考评奖励一点、按工作任务量分配一点、支持基层财政建设补助一点、向上级争取一点等办法加大对基层财经所的经费支持力度,有效促进了基层财经所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创新机制,巩固成果,全力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公益性“以钱养事”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能力,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对全县“以钱养事”公益的人员进行资格考试,实行竞聘上岗,资格录用制,聘用期为二年。通过考试竟聘,既保障了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全县共聘用358名服务人员。目前已预拨服务报酬930余万元。二是搞好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改革工作。根据省要求,我县对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取消其事业单位性质,改制为企业,建立社会保障机制。所有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职工全面纳入养老保险。目前,我县良种场职工纳入养老保险5170人。三是全面启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今年,省综改办将我县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及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了《关于印发〈***县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0]85号)。印制了大量的宣传册、操作流程图及申报样本材料,采取上街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办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宣传。组织各财经所所长和业务人员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业务培训会,并组织人员深入村、组进行了现场指导。我们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决议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议事签名表》等10个相关申报表格,要求各村按“项目申报流程图”规范操作,真实准确的填报表格;按照先议后批、先批后筹、先筹后建、先建后补的原则,严把“公示关、审批关、验收关、拨付关”,确保奖补资金投到明处、用到实处、收到效益。2010年***县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行政村有283个,319个项目,今年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控制指标2056万元(其中本级投入奖补资金72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农村财政管理工作面向全县农村,问题非常复杂,在监督管理上往往出现一些漏洞。建议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同时进一步强化细化监督管理机制,强化监管职能。
农村财政管理工作汇报材料
“十一五”时期,是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实现职能转轨转换、切实加强农村基层财政管理的重要阶段。期间,***县农税局更名为农村财政管理局,各镇财政所更名为财经所,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升级为农村综合改革,各种新的工作要求和新的管理模式在不断摸索中完善,在完善中创新,在创新中规范。2010年,县农村财政管理工作以转换职能、规范管理、创新发展为重点,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进一步推进新农合基金征收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财经所管理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做法
(一)明确要求,完善制度,大力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
一是健全机构设置,明确工作责任。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原来农村资金、财务“双”转变为“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管工作。为将工作落实到位,***县挂牌成立了***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县编办进行定编核编,保证了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工作职责到位。全县18个镇、开发区也分别成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已全部挂牌并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全县共落实中心负责人及总会计、总出纳、会计共132人,为全县开展“三资”监管工作提供了相关政策依据,为三资监管工作奠定了工作基础。二是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规程。我县今年先后颁布了《***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实施细则》(阳政办发[2010]79号)、《关于规范村级资金、资产、资源使用处置行为的有关规定》(阳农村监发[2010]2号)、《***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制度》(阳纪发[2010]20号)等文件,并制定了村级财务民主理财制度、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主任职责等八项制度三项职责。制作了村级财务监管工作流程图、集体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工作流程图、资产资源经营处置招标投标工作流程图、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心网络图等。并为各中心配备三资监管电算化设备,建立了三资网络化管理平台,建立了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招标投标厅),完善监管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同时,规范村集体三资管理帐表据。确保帐、表相符,村级收入统一使用省厅监制的“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款收据”,村级支出上尽可能使用合法凭证入帐。三是开展财务清理,夯实工作基础。2010年对全县所有行政村进行了财务清理,按照边清理边规范的原则,全部实行三资监管工作,做到了全覆盖,不留死角。截止到目前为止,已经清理了403个村,403个核算单位,清理登记固定资产合计24527.5万元,各类债务14510.9万元,各类债权7453.2万元,各类村级收入52694.2万元,各项村级支出49767.3万元,专项资金收入13235.1万元,专项资金支出14437.3万元,进一步理顺了我县村级财务手续不全、帐务不齐、档案不清等问题,奠定了村级财务监管工作基础。
(二)提高认识,落实措施,确保惠民政策普惠广大人民群众。
一是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征收与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宣传力度,讲清政策、正确引导农民医疗消费观念。进一步规范征收管理和征收督办工作。严格执行省下发的《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代收工作的通知》,统一由基层财政所征收,严格按规定收取农民缴费,坚决制止滞留代收代垫农民个人缴费的行为。进一步抓好基金进度编报与资金管理工作。及时准确编制基金征收进度,从征收之日起,按日编制收入进度表,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在资金管理上严格按照《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实行了财政专户储存、封闭运行和直接支付的管理办法。我县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任务数2109.92万元,到12月上旬完成征收任务1368万元,全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数70.33万人,农村参合比例达到92%以上,参合率达到90%。二是规范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按照“政策公开、据实核算、直补到户、阳光操作”的原则,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发放。依据农业部门核实面积,将补贴资金按政策规定的时间打入账户和存折上;同时向每个农户发放监督卡,告知农户全年应补贴资金额度。监督卡全部用电脑打印发放,提高了发放效率,减少了填写误差,也便于查找、统计、调档,并能完整、准确、真实地记录农民负担及惠农补贴信息,增加了公开性和透明度。2010年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县发放粮食直补1001万元;农资综合直补4068万元;农作物良种补贴1737万元;油菜良种补贴229万元;农机购置补贴870万元;汽车摩托车及家电下乡补助资金1786万元,发放农户14.86万户,发放监督卡14万余份。
(三)加强指导,深化改革,切实加强基层财政管理工作。
一是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初,以突出工作重点、细化考评要点为原则,下发了《关于2010年度农村局在各镇(区)财经所开展考核评先工作的通知》文件,年终采取查、问、看、访的方式,对财经所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考评。通过考评工作,大大加强了农村局对基层财政工作的管理力度。二是抓好学习培训。坚持把学习培训是当作加强基层财政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今年,派送7个镇10余人参加省培训,举办了两期财经所业务人员培训班和所长培训班,近90人参加了培训,重点学习村集体“三资”监管、村级财务会计电算化操作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业务知识,大大提高了基层财政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三是加大经费支持力度。通过考评奖励一点、按工作任务量分配一点、支持基层财政建设补助一点、向上级争取一点等办法加大对基层财经所的经费支持力度,有效促进了基层财经所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四)创新机制,巩固成果,全力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公益性“以钱养事”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能力,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对全县“以钱养事”公益的人员进行资格考试,实行竞聘上岗,资格录用制,聘用期为二年。通过考试竟聘,既保障了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也提高了服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全县共聘用358名服务人员。目前已预拨服务报酬930余万元。二是搞好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改革工作。根据省要求,我县对国有农牧渔良种场改革,取消其事业单位性质,改制为企业,建立社会保障机制。所有国有农牧渔良种场职工全面纳入养老保险。目前,我县良种场职工纳入养老保险5170人。三是全面启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今年,省综改办将我县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及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制订了《关于印发〈***县关于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0]85号)。印制了大量的宣传册、操作流程图及申报样本材料,采取上街宣传、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办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宣传。组织各财经所所长和业务人员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业务培训会,并组织人员深入村、组进行了现场指导。我们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决议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议事签名表》等10个相关申报表格,要求各村按“项目申报流程图”规范操作,真实准确的填报表格;按照先议后批、先批后筹、先筹后建、先建后补的原则,严把“公示关、审批关、验收关、拨付关”,确保奖补资金投到明处、用到实处、收到效益。2010年***县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的行政村有283个,319个项目,今年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控制指标2056万元(其中本级投入奖补资金720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按照县委要求,精简接待活动,严禁大吃大喝和宴请吃请。一律不得在县城及以上城市开展工作接待活动,确因工作需要接待上级部门开展工作的,可在乡镇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我镇机关和镇直单位干部下村工作不得在集镇餐馆就餐,政府机关一律不再报销香烟开支。
二、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按照机关小车管理制度严格管理,严禁公车私用。星期天和节假日入库或指定地点停放,一经发现擅自违规使用车辆,每次处罚直接责任人现金200元。被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违纪责任。
三、关于禁止镇村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生日、贺房及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的管理规定
政府机关及村干部及子女婚嫁要操办宴席的,必须事先向镇党委和纪委申报,包括举办的时间、邀请的对象和酒席的规模等要详细说明,经同意后方可按要求进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大操大办。镇村干部和镇直单位负责人及子女、亲属生日、贺房、升学等一律不准操办酒席、相互宴请、大操大办。
四、严禁镇村干部中午及在接待客人时过量饮酒。凡醉酒一例,每人次处罚现金200元;酒后影响正常工作、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相关人员违纪责任。
五、不准在上班时间从事赌博和其他娱乐活动。发现一例每人次处罚现金200元;累犯或被举报、曝光的,追究相关违纪责任。
六、进一步深化效能制度的执行落实
一是继续坚持执行好政府机关干部上下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夜间值班制度等。值班人员要按时签到,做好电话记录、值班钥匙、值班记录资料等的交接工作,做好值班清洁卫生打扫工作,处置临时突发事件。违反规定的,按机关管理制度有关处罚决定执行,多次违反规定的,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领导干部到县城开会或办事应向书记或镇长说明,镇干部和村书记、主任外出(县外)要向镇书记、镇长汇报说明,经同意方可外出。
二是上班时间一律不得打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不得串岗、溜岗,聚集聊天。干部亲朋、子女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使用办公电脑等。发现一次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属于初犯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并责成当事人在镇(村)干部会上做出书面检讨,公开承认错误;属于累犯的,每次处罚当事人现金100元;三次以上(含三次)按违纪处理,追究违纪责任。
三是镇村干部要不断加强学习,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责任意识。要加强与自身工作和部门业务相关的政策、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努力成为业务上的内行;要认真学习规章制度,自觉遵章守纪;要尽责履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增强工作预见性,增强镇情了解和工作研判能力,主动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合理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高效农业产业体系,带动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现有优势产业为基础,以现代农业技术体系为支撑,通过科学规划、分步实施、重点重抓和示范引领,将我镇境内的双草线和临海高等级公路沿线建成产业结构合理、区域布局科学、规模特色显著、品牌优势突出、产业带动性强的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带,为全镇农业产业持续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繁荣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1、建设时限:2014年1月——2014年12月。
2、建设范围:双草线、临海高等级公路两侧1000米范围内。
3、建设目标:双草线、临海高等级公路沿线涉及的所有村(居)都要新建成一个核心区不少于500亩以上的特色设施农业基地,到2014年底新增设施农业总面积达6千亩、亩平效益5000元以上,户均增收3000元以上。
三、总体布局
坚持科学发展、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优化配置各种生产要素,找准切入点,建成具有区域鲜明特色和市场竞争优势的产业布局。
双草线:涉及丁东、四灶、草庙居委会、圩东、沿河。以希望的田野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引领,重点发展设施瓜果蔬菜、设施高效渔业、瓜(菜)粮轮作等高效种养模式。
临海高等级公路沿线:涉及东灶、川居、新东、川竹、新海。以东灶村城乡统筹试点为契机,重点发展设施瓜果、设施林果、设施养殖和设施渔业等。
四、推进措施
1、科学制定规划布局。坚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效益优先、放大优势的原则,各村(居)要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组织精干的力量,围绕主导产业、突出优势产业、聚集特色产业,科学制定和细化“两沿”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带方案,方案要细化到组、地块、农户、项目内容、时序进度和推进措施。要结合各村(居)目标任务,切实加大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扎实提高高效设施农业建设的标准与水平。要用抓工业项目的理念推进“两沿”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带创建,倒逼工期,挂图作战。
2、全力推进土地流转。以高效农业示范带建设为契机,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步伐,沿线各村居至少培植千亩以上土地规模流转基地1个、500亩以上2个,沿线每个村要形成300亩以上土地规模流转1个。大力推进以田入股、以股分红的发展模式,建立与群众利益紧密联系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逐步将农户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经营。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市场开拓中的主体作用,年内示范带内农户加入合作组织达100%。
今年上半年新成立了6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超额完成年初制订任务数30个,完成率200%。目前全县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420个,村级覆盖率达80%,其中种植业302家,养殖业94家,服务业23家,其它一家,入社社员27395人,辐射带动了33137个农户。发展数量居全市第一,在全省名列前茅。
全县经济工作会议之后,我局立即组织召开了农经工作会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并将任务分解到乡。3月下旬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了专门培训,并作了“规范发展,提升档次”的规范化辅导,县信用社负责人讲解了贷款扶持政策,有关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局领导经常带领工作人员下乡检查并对合作社的运营情况进行规范指导,得到了合作社人员的认可。
二、阳光农廉网络建设六到位。
阳光农廉网的建设是一个新生事物,是我们经管工作另一个重点和亮点,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我们做到了六到位。
1、人员配备到位。县上农廉大厅,抽调经管中心4名电脑业务熟练,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16个乡站每个大厅抽两名素质较高的经管工作人员,全部到位,服务大厅现正常有序运转。同时,在乡站各涉农部门分别固定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报送本部门农廉的有关信息;各行政村固定是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接收本村有关农廉信息,看是否相符。
2、硬件设施到位。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县乡两级各自建立高标准农廉办公大厅,统一配备和安装了:电脑、电子显示器、电子触摸屏等配套现代化设施;同时,使用专门农廉网络软件,实现县乡互联网连接;形成上下互联、左右互通,农廉信息共享,方便可查的涉农信息公开平台。
3、业务培训到位。我县特邀有关专业人员对县乡两级阳光农廉综合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进行了三次业务知识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信息的上报与公开内容相关规定、程序、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电脑操作等;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提高了工作质量,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4、制度建设到位。我们首先建立了阳光农廉网络监管中心工作制度,阳光农廉网上公开监管工作流程,及监管领导组等5项制度。同时下发了阳光农廉网络公开监管体系工作方案小册子,对涉农信息、公开及大厅运转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扎实推进我县农廉网络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信息公开到位。我们要求各乡镇农廉大厅及有关涉农单位要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规定,对涉农信息要做到定期收集、整理,及时更新,并做到全面、准确、及时报送。县乡统一使用农廉信息网公开内容采集呈批卡,上报审核,使涉农信息公开达到了透明化、网络化、互动化,确保农民群众不出家门在网上就能及时查询到最新、准确的相关信息。
6、职责明确到位。我们知道阳光农廉网的建设是由纪检委牵头的,涉及到很多涉农单位,我们经管中心无力协调,鉴于此经和纪检协商我们经管部门,主要负责全县网络公开监管、硬件的建立,信息及相关资料的汇总、录入和保密审核;纪检农廉办主任主要是组织协调网络建设,加强监督,协调涉农单位报送相关信息。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努力把我县阳光农廉工作做的更好。
三、农民负担管理工作
农民负担管理工作我们常抓不懈、毫不放松。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1、夯实基础控源头
,县减负办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广泛调查摸底和座谈交流后,因地制宜,结合县域经济实情,制定和下发了《二o一0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和《农民负担管理月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内容,细化了工作目标,为全县顺利开展减负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强化管理抓根本
今年我县在粮补发放方面,实行全程监督,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县减负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通过“五查五看”,确保粮补资金准确无误发放到农户手中。即:查粮食直补款有无截留,看是否专户储存;查有无乱抵乱扣现象,看是否执行“严禁抵扣其他任何税费”;查有无弄虚作假,面积不实,看是否对种植面积进行认真核实,是否张榜公布;查有无集体和村干部代领现象,看是否按规定下发《直补通知书》,由农户直接领取现金或储蓄存折;查粮补资料是否分类,看是否建立粮补基础 档案管理工作。,粮补仍按标准执行。
3、搞好监测防反弹
今年,县减负办通过多次邀请上级领导专家讲课培训、开座谈会、典型发言等途径,全面提高监测员自身素质和敬业精神。按照监测内容和具体要求,及时下乡搞好调查研究,上报上半年农户负担及收入等有关资料,为各级领导制定政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充分发挥了农村经济政策“试验田”作用。
4、一事一议严审核
建立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方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更高要求。县减负办对一事一议筹资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监管,严格执行。首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政策咨询、刷写标语、开展培训等方式,在全县各乡镇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4号)精神,提高广大农民及基层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农民负担监管人员的工作素质。第二,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坚持群众急需、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的原则,实行上限控制,认真审核把关,切实做到村议、乡审、县批、市备案。
四、农村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是我们经管事业最基础、最本职的工作,必须扎扎实实、兢兢业业做好此项工作。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1、建制度、抓规范、强化农村财务“双”
年初,我局对全县农村财会人员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并在各行政村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民主监督,检查省、市统一安排推行的农村财务开支审批单执行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农村财务审批和传递手续。这就使全县会计核算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
2、提素质、抓队伍、强化持证上岗。今年年初,对全县各村助理会计进行了业务专项培训,提高了会计素质,4月初,抽查部分助理会计的会计证,强化了会计持证上岗。
3、严清查、细核算、强化“三资”管理
五月初,我局召开各乡站站长会议,专门部署安排,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核准工作,经全县“三资”报表,保质、保量全面完成,并确权发证,强化了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严格管理。
五、承包合同管理
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在公开发包投标、完善民主程序、规范签订、鉴证、完善档案管理的基础上,狠抓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依法办案。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1、接待来访、调解纠纷。《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后,各项惠农政策不断出台,农民对土地格外重视,因此,土地问题发生的纠纷,在农村不断涌现,群众上访时有发生。我们对群众的上访认真接待,依据有关法规政策耐心解答,做到一事一卡,每卡都有回复办案意见,把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上半年累计接待群众上访80余起,化解了纠纷,解决了矛盾,稳定了农村社会。2、严格程序、依法办案。今年上半年累计受理了案件14起,调解5起,仲裁9起。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严格程序、依法办案、方便群众、解决问题。
3、开展了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工作。今年我们依托16个乡镇站建立的阳光农廉大厅和县上的一个高标准阳光农廉大厅,把全县土地流转工作依法有序的开展起来。
六、农村审计,纠错揭弊、维护权益、稳定社会。上半年共接收审计案件12起,其中复审案件2起,举报案件6起,上级交办4起,现全部结案。审计涉及金额5371.23万元,查出违纪金额40余万元,给集体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稳定了农村社会。
总的来说,上半年工作扎实,重点突出,取得了实效。但在新形势下,农经工作仍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农村超5%机动地下放确权到户有死角,纠纷多;农民负担管理中筹资筹劳开展难、不规范;阳光农廉网数据还没有全部录完;以及农经工作经费短缺等,都程度不同地影响着农经工作开展。我们下半年计划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定规范的章程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在技术、信息、管理等方面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好务,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依法开展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主要是在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规范涉农收费和筹资筹劳管理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强化“一事一议”管理,及时处理农民来信来访,维护农村稳定。
三、提高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农村财务“双”,进一步加强县域联网。搞好农村财务公开,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目标任务
2013年,我们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根据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瞄准农经、扶贫工作的突破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农业招商引资再上新台阶,农业产业化发展初成规模
1、新增农业龙头企业30家,其中建成1个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投资超过1亿元的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家,销售型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家;全年争创省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0家。
2、新增休闲观光农业观摩点5个、新增农家乐3个;争创市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1个、市优秀农家乐1个。
3、确保完成农业招商引资任务20亿元,其中超亿元的较大型农业招商引资项目5个,超5000万元的农业招商引资项目10个;全年新增农业企业注册资金2亿元、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到账外资额2000万美元。
4、新增合作社30家,其中入社农民超过500户的较大型合作社16家,新增联合社10家,重点扶持农产品营销合作社建设,新增入社农户数增长10%,新增工商登记入社成员数超过5万人。
5、争创省级“五好”合作社10家、市级“五好”合作社10家、市级“五好”合作社20家。
(二)做好农民负担监控,稳步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
6、规范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取消镇级排涝费,严格水利工程水费收取。
7、按照省市主管部门要求,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项目以道路硬化为主,提前做好准备,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规范土地承包管理,扎实推进农业保险
8、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制定2013年土地流转工作意见,加大土地流转力度,新增土地流转面积8万亩。
9、对全市各镇16家土地流转交易中心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各镇土地交易中心规范运行;建立市土地仲裁庭,做好涉及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仲裁和调解工作。
10、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种植业投保面积达到90%以上,养殖业应保尽保;设施农业保费占主要种植业保费收入比重达到20%以上,高效农业保费占总保费收入比重达到25%以上,促进我市农业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11、深入农户调查农民收入情况,预测和统计全市农民人均收入水平,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准确、细致、及时的完成2013各季度报表和年度收益分配年报的统计上报。
(四)深化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继续推进“一权一房”抵(质)押贷款
12、进一步规范加强农村“三资四化”机制建设;强化审计监督,力促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切实做好省定经济薄弱村的债务化解工作。推进村级“四有一责”建设工作。力争2013年全市253个村集体收入基本都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有110个村集体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
13、完善机制、规范行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健康发展。
14、确保2013年,全市农村“一权一房”抵(质)押贷款,完成2.5亿元的目标任务。
(五)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发展,努力抓好中心镇创建达标
15、抓好市级示范村创建工作。根据市下达指标,计划完成创建市级示范村15个,其中新农村示范村10个、“五好”示范村5个。
16、抓好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工作。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稳妥推进”的原则,全面推动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全年计划完成16个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目标。
17、抓好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对农村环境“六整治、六提升”的要求,计划对75个行政村236个自然村庄的环境进行全面整治。
18、抓好新农村六项工程建设工作。协调整合支农资源,将农村改水、改厕、改圈、沼气、河塘清淤等相关支农的建设资金统筹使用,形成扶持农村工作合力,全力为广大农民做好实事。
19、认真抓好中心镇镇区绿化工作。按照市对中心镇创建镇区绿化的要求,科学制定绿化方案、优选苗木、把好栽植质量和标准、建立管护机制,确保镇区绿化面积及绿地率全面达标。
20、抓好中心镇镇区容貌的提升工作。按照市“五整治、五提升”的要求,对中心镇镇容镇貌进行综合整治,并坚持集中行动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强化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后不“回潮”。
21、抓好中心镇项目建设工作。锁定去年上报的46个项目,一着不让,做到“任务、资金、领导、考核”四个到位,确保按进度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2、抓好迎接市的中心镇考核验收工作。按照市对中心镇考核验收标准的要求,对标找差,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力推进,完善提高,确保窑湾镇、马陵山镇顺利通过市考评组的验收。
(六)扶贫开发工作开启新征程
23、做好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工作,确保2013年继续突破1.5亿元发放任务。
24、抓好贫困劳动力培训工作,力争全年培训劳动力3000人。
25、管理好五个扶贫资金互助社,进一步规范互助社工作,保证资金发放、回收到位,严格按照互助社章程操作,确保资金不出问题,并发挥较大作用。
26、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保证资金用于贫困村、贫困户和扶贫项目上,确保扶贫资金到位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7、多方争取资金加大扶贫投入,利用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工作队和队员作用,多方争取资金,进一步加大扶贫投入。
(七)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不断加强
28、做好党建、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日常工作,协助领导监督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建立健全相关台帐,力争考核中不失分、得高分。
29、协助主要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和联系,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发挥办公室枢纽作用,树立农水口牵头单位的良好形象。
30、深入推进“三解三促”活动,在密切干群关系、推动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
三、工作措施
2013年,市委农工办将围绕以上七大类30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措施,重点做到三个“进一步”,确保全市农村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确保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长期稳定。
1、继续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各乡镇经管站要在做好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查漏补缺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土地承包发证扫尾工作,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将所有资料录入计算机实行信息化管理。同时要做到“三个一”:即“一组一卷”,“一村一柜”,“一乡一室”。
2、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度。各乡镇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暂行办法》(发[]12号)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政办发[]17号)文件精神,研究制订切合实际的农村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逐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上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办法,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要建立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平台,把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推向市场,推向全国,加快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步伐。
3、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已于年月日起正式实施,各乡镇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县、乡两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并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确保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确保国家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1、进一步深化对减负工作的认识。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减负工作的认识,改变农民负担监管的方式方法,将农民负担监管的重点由过去单纯向农民收费的监管转移到公共财政履行职能的监督上来;由过去治重治乱转移到防反弹和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上来。强化对涉农收费的监管和专项治理,加大对涉农案(事)件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治理和遏止向农民乱收费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认真抓好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按照办()65号文件要求,认真抓好对农民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油菜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移民后扶补贴、能繁母猪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征地补偿和村级财政转移支付等各项补助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督检查力度和专项审计力度,严禁截留、克扣、挪用、拖欠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农民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乡(镇)经管站要突出抓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即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县负监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的监督检查,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3、加大对涉农收费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专项治理和管理力度。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合作医疗、户籍办证、计划生育、结婚登记等涉农收费部门的监管和专项治理,坚决遏制“三乱”行为;继续开展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按规定程序对一事一议项目申报进行审核把关和检查验收,坚决杜绝不民主议事,议事不办事或超范围超标准筹资筹劳等行为。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不被截留、平调或挪用,确保“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款专用。
4、加大对农民来信来访案件的查处力度。要按照接待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农民群众来信来访要认真接待,及时处理,并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对加重农民负担的人和事要进行严肃查处,严防涉农涉负恶性事件和的发生。
5、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实行农民负担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农民负担监测制、农民负担专项审计制、涉农文件会签制、村级报刊限额制、接待制、涉农涉负案件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涉农涉负案件“一票否决”等制度。并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纳入乡镇和涉农部门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
(三)加强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1、规范村帐乡代管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的意见》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在全面实行村帐乡代管的基础上,全县建立健全统一的村帐乡代管各项规章制度,各乡镇(办事处)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必须明确记帐员,复核员各自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按时结帐,记帐,报表。同时,全县要统一会计帐簿,记帐凭证,现金收付凭证及收款收据的使用和管理,年内要开展一次全县性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专用收款收据大检查,以促进村帐乡代管进一步规范化。要加强业务培训,上半年县局要举办一期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农村财务核算中心记帐员财务电算化培训班,全县村帐乡管都要实行电脑记帐和核算,并建立全县村级财务电算化网络管理,切实提高全县村帐乡管管理水平。
2、认真抓好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工作。坚持村级财务常年审计制度不动摇,各乡镇经管站要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农业部令第6号)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年的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清理审计,结合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集体的债权债务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在清理审计的基础上,及时抓好经济兑现,处理好各种遗留问题,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搞好村级财务公开,做到全县村级财务清理审计和财务公开面达到100%。
3、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各乡镇经管站要按照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4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一是要健全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财务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财务预决算制度、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二是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资产清查制度,资产台帐制度,资产评估制度,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资产经营制度等。三是要健全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资源登记簿制度,公开协商和招标制度,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等。
(四)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实现规范化管理。
1、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加深农民群众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识,增强他们参与合作的意识和理念,积极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宽松环境。
2、加大扶持发展力度,多形式,多主体地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湖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的同时,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人才、设施和名优产业的优势,努力培育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各乡镇(办事处)经管站要担负起牵头组织,正确引导,指导服务的职责。全县年要确保发展30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力争申报国家和省级立项2个以上,县重点扶持4个。
3、加强对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和管理。今年,县局要举办一期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人代表和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帮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运作行为,全面提升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县局要继续搞好省级示范社建设,每个乡镇也要树立一个典型示范社,不断加大扶植力度,以点带面,推进农业产业化和“一村一品”建设,努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向规范化、规模化道路迈进,使其真正成为带动农民致富的桥梁和纽带,为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五)加强农经队伍建设,确保完成全年目标管理任务。
1、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农经干部队伍素质。今年县局要分期分批举办乡镇(办事处)经管站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使全体农经干部职工更加熟悉党的方针政策,熟练掌握农村会计核算,财务审计、电算化、信息化和专业合作组织管理等业务技能,同时,要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性、党风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农经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