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工程整改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在社会满意率方面,“满意程度达到90%的得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第三方机构在评价工作中,抽样发放10份调查问卷,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达80.5%,故此项扣1.9分,满意程度未达到100%。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宣传力度
加强对企业新录用员工岗前技能培训作为政府民生工程项目的宣传力度,设计制作新员工岗前技能培训宣传册,在各镇街进行分发宣传,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社区电子屏、各类宣传栏等渠道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等内容,使企业和员工了解培训政策,积极参加新员工岗前技能培训
(二)提高培训质量
1.在开展培训前进行培训需求摸底统计,汇总收集镇街及企业反馈表,为开展本年度培训工作提供参考;
2.利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确认企业参训学员是否符合培训条件,督促培训机构在培训过程中及时将培训信息录入省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培训过程动态管理。
3.健全培训工作台账,严格审核师资材料,加强对培训效果、培训质量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培训满意度。
(三)开展监督检查。
市民生办对金安区开展20xx年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后,区水利局严格对照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原因,进一步梳理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抓好整改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1、项目公示方面
管网延伸项目(主体工程系水厂,但不在本次绩效评价范围)公示牌原在路边,因道路畅通工程、加宽工程等,部分已被清除。
2、工程管护方面
有相关管护的文件或其他资料,有相关管护内容,但没有针对农饮水具体每一个项目的管护协议,并明确管护内容,明确管护责任人。
3、其他问题
(1)xxx乡(xxx村)管网延伸项目:室外管道未做保温处理,个别表箱放地面上;入户费非贫困户收700元。
(2)城北乡(xx村)管网延伸项目:入户费贫困户收600元(含一年水费120元)、非贫困户收1030元(含一年水费120元)。
(二)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
1、张母桥河防洪治理工程
施工方施工日志填写不规范;日期填写不规范;单项工程已验收,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没有办理资产移交。
2、张家店河防洪治理工程
监理日志不规范,部分登记日期不完整;单项工程已验收,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没有办理资产移交,。
3、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郑大塘水库、郭大塘水库完工约80%左右,郑大塘水库1标、郭大塘水库3标设计单位履约金未付,中标通知书暂未发放;暂未签订设计合同;1标、3标施工日志内容较简单,无记录人员签字;因未完工,未办理资产交接和登记手续。
2、整改措施
(一)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1、项目公示方面
20xx-20xx年,我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延伸工程实现了村村通、组组通,为全面完成金安区“区摘帽、村出列、户脱贫”的目标任务,全区“十大工程、领域”皆同步实施,因畅通工程、林荫工程、乡村振兴和三线三边整治工程建设,造成部分与前期安装的项目公示牌被清除。经市民生工程检查发现后,我局及时落实对全区291个行政村制作安装永久项目公示牌,计划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2、工程管护方面
20xx年,xx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金安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政办【20xx】xx号),《管理办法》明确了管护内容和管护责任人。自20xx年以来,金安区水利局与各供水企业签订了运行管理协议,并约定双方责、权、利,要求各供水企业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进行运行管理。20xx-20xx年,我区291个行政村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延伸和入户安装工程已实现全覆盖,并移交至各供水企业,目前供水运行正常,得到群众认可。
3、其他问题
(1)对xx乡室外管道部分未做保温和个别水表箱放在地面上的问题,金安区水利局已落实横塘水厂按照入户安装施工要求于20xx年xx月xx日前整改结束。
(2)对城北乡鲍兴村非贫困户收取入户费用1030元的问题,金安区水利局已责令城北水厂进行整改,城北水厂承诺将多收取的30元退回(承诺书附件附后)。
(3)安徽省物价局、水利厅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皖价商【20xx】xxx号)后,省未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入户管网配套费进行调整,因近年物价上涨,入户管网配套材料费和人工工资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在对我区以投资为主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网延伸和入户安装工程入户管网配套费的收取咨询省市相关部门意见后,金安区物价局和水利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金安区农村安全饮水入户安装收费统一标准的通知》(金价业【20xx】xx号),明确了收费标准:1、安装机械表贫困户为300元/户,非贫困户为700元/户;2、安装智能表提倡用户自愿,但每块表补差不超过180元,即贫困户不超过480元/户,非贫困户不超过880元/户;3入户安装建设内容:“五个一”;一个水龙头、一个闸阀、一块水表、一个水表井和20-30M的管线;4、境内学校、村部、养老或敬老院等社会公益单位按实际成本收取。收费标准符合我区实际。
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
1、xxx桥河防洪治理工程
(1)项目建设单位于12月29日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召开专题整改会,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民生工程督察组整改意见,对填写不规范内容及日期进行完善,监理单位全程监督整改过程,目前施工单位已整改完毕,监理单位已进行审核,并通过建设单位验收。
(2)该项目已于2017年10月30日通过单位工程完工验收,12月28日督查组检查时,竣工决算审计单位正在合肥进行审计,目前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已结束,区水利局计划近期组织竣工验收,待竣工验收合格后,资产移交运行管理单位。
2、xxxx河防洪治理工程
(1)xx月xx日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专题整改会上,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民生工程督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监理日志进行梳理,对不规范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对登记日期不完整的进行完善。目前监理单位已整改完毕,并通过建设单位验收。
(2)该项目已于20xx年xx月xx日通过单位工程完工验收,xx月xx日督查组检查时,竣工决算审计单位正在合肥进行审计,目前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已结束,区水利局计划近期组织竣工验收,待竣工验收合格后,资产移交运行管理单位。
3、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1)因近期雨雪较多,小水库施工受天气影响较大,水库完工情况达80%,已经通知施工单位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截止报告日,郑大塘水库设计单位已经交纳履约保证金,已经通知郭大塘水库设计单位限期交纳履约保证金,待履约保证金缴纳完毕即发放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
(3)1标、3标施工日志目前已经完善。
根据省民生办【20xx】xx号《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检视整改民生工程突出问题验收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民生工程检视整改工作成果,我局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文化惠民工程贯彻落实情况,对文化惠民工程工作中存在问题、不足进行排查,针对文化惠民工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做到立行立改,为下一步文化惠民工程的顺利开展创作条件。现将检视整改民生工作和民生工程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署启动工作
自2019年年初开始,我局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免费开放工作,对10个乡镇文化站与部分村农家书屋情况开展了实地走访,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摸底,6月21日我局召开了文化旅游培训会议,对存在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单,要求乡镇立即进行整改。根据市民生办《关于检视整改民生工作和民生工程突出问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立即召开了检视整改工作会议,就检视整改民生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会同各相关单位全面检视、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负责整改落实工作。
二、检视问题做法
我局分管领导联同相关股室负责人,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到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和农家书屋实地查看公示牌悬挂情况、设施设备使用情况、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等,充分了解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实施情况。
三、主要存在问题和立行立改情况
1、部分文化站或者农家书屋存在无人现象。
文化站或农家书屋多由一人负责,如遇到村扶贫等情况,存在无人值守现象。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县文旅局积极与乡镇分管领导对接,安排专人负责文化站,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如遇特殊情况,可由镇、村统筹安排人员值守。
2、部分文化站缺少公示内容。
由于搬迁、人员变动、损坏等原因,部分文化站内公示牌缺失,无公示内容。针对该现象,我局积极与文化站负责人沟通,在文化站显眼位置重新制作悬挂标识标牌,并将整改后图片资料报我局备存,便于日后开展检查。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提高重视,加强领导。定期召开文化培训会议,提高乡镇文艺工作者对文化惠民工程工作的认识,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二是实地检查,发现问题。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免费开放、送戏下乡、农家书屋等进行实地走访与考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乡镇文化站、村农家书屋整改情况开展了“回头看”工作。
根据2014年8月下旬国家统计局湖南省调查总队文明城市测评组对**进行的文明城市测评报告,我县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整改问题和整改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任务,成立了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的组织领导。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我县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照任务,切实整改
相关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职责,按照具体整改问题和时间要求,想办法、添措施,全力推进整改工作。
1.筹措资金,大力改善城市硬件设施。针对县城城区整体较为陈旧的问题,我县多渠道筹措资金,启动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瓦屋面捡漏添瓦、平屋面的防水隔热、破损严重的外装修、厨房卫生间铸铁排水管的更换、疏通化粪池及排污沟、环境美化、增设修改盲道和人行道等。截止目前已完成旧城区西北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修缮加固改造住宅424户,建筑面积3.24万平方米,增加、维修人行道、盲道1300余米。启动了城市绿化工程,目前该工程已完成立项、财政评审,进入了招投标阶段。另外,还集中力量对县城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工程的现场环境与卫生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制定了完整而系统的管理模式,基本杜绝了工地通铺等现象的发生。
2.加大力度,创建宣传效果明显。在城区增设巨型公益广告5处,创建宣传标语牌1000多块次,创文知识宣传专栏200个,张贴宣传海报300套,添置文明餐桌牌3000余个,道德守礼提示牌1000余块,树立、张贴“讲文明、树新风”提示牌500个,公共场所新增逃生标志100余个。基本实现创建工作宣传全覆盖、无死角状态。
3.立足社区,促进人际关系和谐融洽。由文明办牵头,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社区工作,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开展了“公民阅读日”、“文明社区、小区创建活动”、“展板进社区――文明居住宣传”等一系列活动。以活动为抓手,进一步促进社区人际关系的融洽和谐。同时,大力加强社区居委会治保会、调委会的队伍建设,在2014年启动了“平安城市”电子防控系统,该系统的51个高清视频监控点位覆盖了城区主干道、发案率高的重要路段及东、南、西、北四个社区的重点部位和路口,2015年还将新增25个监控点,加强对社区盲区的监控。
4.强化措施,公共环境明显改善。一是针对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和乱张贴乱涂写等不文明现象,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和张贴遵德守礼提示牌等手段,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广大市民争做文明守礼人。二是在各单位、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的显著位置上张贴“严禁吸烟”方面的标识,并且也都安排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劝导市民禁止吸烟等不文明行为,经县文明办、爱卫办督查,目前基本消除了公共场所吸烟现象。三是加大了对占道经营的清理整治力度,在市场附近划线规范了流动摊贩的经营位置,较好的杜绝了占道经营现象。
5.新增车辆,优化公交线路建设。针对公交车车况老化,发车间隔时间较长的问题,我县进行了全面整改,在原有基础上新购了19座梅花新王中巴车10台,14座电动公交车12台,确保了每条线路车辆的数量,设立公交站台20个、站牌23个。运营线路调整为6条,其中第6路线往返于西城区10公里,交替使用电混公交营运,其余5条线路主要往返在县三桥以内,营运时间统一为早6:30至晚21:30。
6.强化力量,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针对为民服务热线和其他法律热线过忙、难以拨通的现象,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热线工作人员由以来的2人增加到3人,并安排了详细的坐班制度,确保时刻有人接听热线。同时,还将长号更换为了短号,便于群众熟记、拨打。二是加强了文明劝导工作力度,新增文明劝导员200余人,对乱穿马路等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工作力度。全县各乡村学校青少年宫都已安排一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对青少年宫的日常管理、活动开展、资料收集等工作。加强网吧的日常巡查力度,今年以来,针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上网现象,共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检查网吧110余家次,开展突击检查行动5次,共查处违规经营3起,其中警告、责令改正1起,立案调查2起,整合关闭网吧1家。
二、咬定目标,坚持不懈
此次测评暴露了我们在创建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我们将以此整改为契机,为今年创建全国文明县城,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全面做好创建各项工作,实现再次迎检上台阶、上档次的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经过上级领导检查存在问题如下:1、垃圾桶无盖2、班级垃圾桶囤积3、班级垃圾桶无盖4、班级物品摆放杂乱5、标识损坏严重6、烘干器浮灰7、教室地面垃圾8、楼梯扶手内沿未打扫9、楼梯平台垃圾10、卫生工具没有及时清洗11、校园垃圾桶无盖12、医疗垃圾桶存放生活垃圾13、健康教育专栏无日期标识14、档案落款处未盖章。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国家二调办外业核查结果,有我省部分县区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地类认定不准确,错误率较高,导致建设用地增加数量较大,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存在建设用地扩大化倾向。部分县(区、市)存在城镇及农村居民点综合过大,将将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周边的耕地和林地等调查为建设用地;存在将森林公园的林地认定为建设用地等地类认定错误;个别地区将工业园区内或用围墙、栅栏或铁丝网包围或部分已推土,现状表现为荒草地、裸土地或耕地的地块认定为建设用地。
(二)存在耕地地类认定错误,存在将实际耕种的耕地错误认定为荒草地或裸土地等用地的现象。
(三)存在“批而未用”图斑认定错误和违反规定现场补充 “批而未用”土地审批手续的现象。
(四)存在地方复核敷衍了事,未到实地进行复核拍照等现象。
(五)存在部分县干扰调查,擅自修改调查成果或借地方复核人为更改调查成果的现象。
三、整改的要求
1、各州(市)要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各县(市、区)二次土地调查办和作业单位根据各县(市、区)外业核查存在问题,认真分析查找错误原因,对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全面检查,将影像和数据库成果一一对照检查,并实地核实,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确保全面整改。
2、各地要重点对国家内业核查提出的疑问图斑认真落实整改,原则上不允许对非疑问图斑进行大范围的修改,现场核实确认为非疑问图斑的,必须要逐一列表说明修改原因并附实地照片,表中记录应与数据库修改情况一致。
3、各地要以县级为单位形成外业自查整改报告,州(市)汇总后,形成州(市)自查整改工作报告上报我办。
4、对比各地已上报复核成果,自查修改率在5%以下的县(市、区)无需重新上报成果,可在报告中说明修改情况,并于统一时点更新时上报。对经自查存在问题的县(市、区),应将修改完善后的调查成果重新报送我办。各地要将自查整改成果应用到统一时点更新数据库中。
四、整改的方法
1、各县二调办应督促作业单位认真总结调查的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做到“心中有数”。对调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找出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2、各作业单位应结合国家提出的疑问图斑,对照影像图对数据库成果进行全面核对,提出“自查整改疑问图斑”并进行核实;
3、对地方核查时未到实地进行核查的,必须切实到实地进行核对,真实记录核实情况;
4、重点核对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等建设用地周边的林地、耕地、园地等其他地类,确保建设用地范围的准确性。对故意扩大建设用地范围的必须进行更正;
5、重点核对耕地,对耕地内部的非耕地类,达到上图面积的必须调查上图。耕地内部零散分布的非耕地类,达到一定比例的,也应按《××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细则(农村部分)》的要求按百分比调查。对故意将耕地更改为荒草地、裸土地等非耕地类的,必须进行更正;
6、认真区分“批而未用”土地,“批而未用”土地必须有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一律按现状调查;
7、认真清理“补测地物”,属补测地物的图斑应在数据库的“地类备注”字段中标注“b”并填写“补测地物图斑记录表”;
8、认真清查地方复核成果的汇总表格、报告、数据库、复核照片的一致性;
9、根据汇总表格全面审核各地类面积的逻辑合理性,对逻辑合理性进行分析,找到“异常”地类并针对异常地类进行检查。
五、整改成果的检查要求
(一)数据库部份
1、 检查数据完整性;
1) 目录齐全、结构及层次规范,目录内的内容齐全、命名规范(除技术文档目前可暂时不提供外,应提供所有规定的文件);
2) 空间要素层齐全完整,必选图层内均应有内容;
3)vct、mdb数据库命名必须按规范命名(如20xxg20xx530100.mdb)。
2、 检查空间参考的正确性(y坐标统一加带号);
3、 检查空间要素的拓扑正确性;
4、 检查要素属性的正确性、逻辑合理性、填写规范性。
一、 汇总表格检查
1、 检查汇总表格是否齐全;
2、 检查汇总表格格式是否正 确;
3、 按二级类检查汇总数据主否异常(符合本地情况)。
二、 地方复核情况检查
1、 检查地方复核的成果(疑问图斑图层、汇总表、报告、复核照片)是否齐全;
2、 检查疑问图斑图层内的疑问图斑与汇总表及报告中的数量、类型是否一致;
3、 检查实地照片是否齐全、清晳、命名是否规范;
4、 在数据库中叠加疑问图斑图层与影像,检查复核是否真实可*并佐以实地照片;
5、 检查“疑问图斑复核记录表”是否填写正确、规范;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开展,我镇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亲自抓,针对各部门负责的业务组建出一支联合排查队伍,成员单位包括镇扶贫工作站、镇人社所、组织办、农综合站、财政分所等。认真学习霍扶组〔2021〕2号的文件精神,掌握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的具体内容,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组织摸排,为深入查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薄弱环节打下坚实的基础,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坚持统筹结合,全面排查整改。我镇由主要负责人统筹规划,各单位积极配合,结合各方文件和反馈问题,实行一体推进、一体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各单位对反馈问题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全面查摆,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对所有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
经全镇摸排,发现脱贫攻坚工作过程中出现以下问题:1.基础工作不扎实。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部分帮扶措施漏登,人员信息未及时变更,基础信息不准确。2.务工就业信息不准确。国办系统务工信息中,存在部分务工人员联系方式不正确、务工地点不准确、务工时间不精确。3.公益岗位待规范,动态管理有漏洞。个别村存在公益岗人员年龄过大,调整不及时。4.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有的贫困村集体经济主要依赖光伏收入,特色产业发展不足。5.村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还不完善。部分村的文化广场、道路、路灯等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还需进一步提升。针对这些问题我镇各单位主动认领,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期限。
三、开展整改工作,巩固脱贫成果。为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效,我镇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
针对扶贫手册填写不完整,我镇扶贫工作站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开展自查自纠。督促村里立即开展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对扶贫专干开展业务指导,严格按照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基础工作的函》通知要求,规范脱贫攻坚档案管理,进一步提高专干业务能力水平。三是持续巩固提升。结合帮扶人日常走访工作,持续指导帮扶人扶贫手册填写。
针对国办系统信息不精准,我镇扶贫工作站和人社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立即整改。针对县里比对反馈的务工信息疑点数据,及时核实并在国办系统修改。二是全面排查核查。指导村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状况进行全面排查,以反馈问题为线索,对务工地址、联系方式等不准确信息进行整改,及时对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更新,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强化督查力度。不定期对务工人员信息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向村反馈整改,对问题比较多的村进行通报。
针对公益岗不规范情况,我镇扶贫工作站和人社所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全面排查核查。组织镇人社所、扶贫工作站对已开发的公益岗位进行摸排梳理,全面掌握公益岗位开发、人员安置、监督管理等情况,进一步夯实公益岗位基础台账,并及时录入就业脱贫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基础台账比对。通过大数据等手段,将公益岗位信息与残疾人信息、社保参保、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等数据信息进行比对,核查岗位和人员信息。对发现的疑似问题清单及时反馈相关村,督促核查整改。三是加强岗位动态管理。举一反三,指导村紧扣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人口的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合理开发公益岗位进行托底安置,确保“岗需互选、人岗匹配”。落实公益岗位考勤管理制度,对无法胜任岗位职责的及时解聘,通过其他渠道增加其收入。四是强化工作督导力度。不定期开展对公益岗人员进行电话抽查,实地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到位。
针对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我镇组织办、扶贫工作站、农综合站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多种形式盘活旧村部、闲置土地、水面等村级资产资源,多元化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多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二是支持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结合乡村振兴工作,积极谋划产业,申报一批成熟产业项目列入县产业项目库,积极申报资金,做大做强村特色产业。三是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产业发展的政策激励机制和利益联结机制,全面落实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出列村、脱贫户发展产业、增收致富。
针对村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还不完善,我镇扶贫工作站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积极谋划申报项目。结合2020-2021年项目库,指导各村积极摸排上报需要修建的基础设施项目,确保上报项目不遗漏、能实施。二是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对上级下发的项目批复,及时制定公告、实施方案,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保证项目的序时进度。三是强化项目监管。加强对项目的建设、资金拨付等工作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规范,确保扶贫项目建设按时、按质完成。
一、生态环境整改成效复查复核结果
全面排查敦煌国际会展中心、敦煌大剧院现场,未发现有环境污染的情况。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根据集团公司年初工作会议精神,制定了“一实现、六控制、十杜绝”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环保工作目标,按照“四级控制”的原则,对安全环保目标责任细化分解,通过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将目标责任层层细化落实到部门、班组和个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共计签订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158份,为公司年度安全环保目标顺利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安全环保文件精神。及时转发学习国家、省上有关安全环保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了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深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有效引领方向,筑牢安全生产管理思想防线。坚持问题导向,抓主抓重全力做好安全环保工作,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环保组织机构调整。结合公司人事调整实际,第一时间调整变更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为进一步做好公司环保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四)广场绿化养护。绿化带内补种一批侧柏、香花槐、馒头柳、白蜡树、金银花等苗木。进一步优化了场馆周边环境。
三、大气污染治理情况
(一)生活锅炉排放。敦煌国际会展中心及敦煌大剧院共使用天然气锅炉8台,包括常压锅炉6台、蒸汽锅炉2台。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后只产生少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目前,供暖已结束,锅炉暂停使用。
(二)厨房烟油排放。敦煌国际会展中心中央厨房及基地员工餐厅的排烟机均设有排烟净化过滤装置,且运行正常,满足设施配置要求,日常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目前,会展中心中央厨房未使用。
四、生活污水治理情况
敦煌国际会展中心及敦煌大剧院污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餐厅污水。敦煌文化公司共建有50 m3化粪池4座、4m3隔油池4座,用于污水预处理。预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敦煌市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敦煌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目前,系统设备运行正常,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五、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情况
(一)日常办公及生活垃圾治理情况。敦煌国际会展中心及敦煌大剧院各楼层有垃圾箱若干,日常环境垃圾和项目垃圾每日由楼层保洁人员回收清理,并统一清运至B馆西侧房车营地垃圾存放区。由敦煌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站集中清理至垃圾处理场,确保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二)固废物治理情况。敦煌公司建立了固废物库房,完成库房管理制度的编写;制作粘贴库房管理标识牌并对库房进行制度标识牌上墙,对固废库房划分区域,对固废物分类别进行存储,建立物资台账及固废物移交明细台账,强制回收各部门生产经营过程产生及更换的电池、墨盒、硒鼓等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分类储存管理。目前,储量很小,正在联系有资质的第三方回收处理,确保固废物不违规外流造成环境污染。
六、布展垃圾的清理情况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X530000201806140007号举报件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整改措施描述
举报内容:**市宛水街道办事处新文社区村主任王国勇不作为、乱作为。1、在龙口山大桥旁私自挖沙采石。2、在老铁路(举报信中的地址为老铁路面积,可能为笔误)强行私自建盖餐厅,办理红白喜事每桌收费 90 元。3、儿子结婚办 200 多桌酒席,请各级领导来参加;儿子小孩满月酒办 100 多桌酒席。4、在征收土地的手续、三通补助钱款等方面欺上瞒下,不向村民公开。5、超生了 2 个小孩,但仍违规参与村主任选举且当选。
整改措施:
要求曲靖宣峰水泥有限公司对采石场采矿区编制生态恢复方案报相关部门审查,审查通过后及时开展采区生态恢复工作。
二、调查情况
**市于2018年6月14日收到《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督转〔2018〕28号)后,立即成立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X530000201806140007号举报件调查核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X530000201806140007号举报件办理工作方案》(宣政办发〔2018〕60 号),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
经核实,1.**市宛水街道办事处新文社区村主任王国勇在龙口山大桥旁私自挖沙采石,该采石厂为曲靖宣峰水泥有限公司龙口石灰岩采石场,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手续齐全且合法有效。2.宛水街道新文居委会大部分村民为回族村民,为方便村民办理红白喜事,2005年,王国勇以私人名义出资在该位置建盖伊斯兰餐厅,每桌收费80元用于水、电、气等管理费用支出。该地权被确定为集体所有,餐厅所有权也被确定为新文居委会集体所有。3.“王国勇儿子小孩满月酒办100多桌酒席”问题,属于王国勇儿子以自己名义操办,且王国勇儿子不属于公职人员,不在监督管理范围内,王国勇没有宴请他人的行为。4.2013年3月,王国勇不再担任新文居委会主任。2013年3月至2015年,新文居委会进行三通补助钱款发放、公开等工作,因王国勇自2013年3月未在居委会任职,没有参与此事。5.王国勇的三子王超和长女王楠属于超生范围,王国勇在1991年和2000年分别缴纳6000元和8000元社会抚养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已经处理完结。根据《**市第六届村民委员会环节选举工作方案》关于候选人资格的规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处理未完结的,不具有候选人资格”,经宛水街道办事处确认,王国勇两次参与选举均具有候选人资格。举报反映的内容部分属实。
三、整改情况
1、**市纪委市监委已对举报件反应王国勇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调查,反应不属实。
3、针对宣峰水泥有限公司龙口石灰岩厂和曲靖市宇恒水泥有限公司龙口石灰岩厂两个石厂的生态环境修复问题:我局及时督促企业编制方案并实施治理,于2020年10月12日完成恢复治理并通过验收。
四、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
五、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督查整改报告 ,希望对你有帮助。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13年全市建设工程标后大检查
重点督查整改情况的报告
秀屿区治建办:
根据莆田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全市建设工程标后大检点督查情况的通报》(莆治建办〔2013〕9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通报中涉及我局监管的项目共2个,分别是秀屿区创业路北段融资项目和笏石镇大丘村陈厝安置区建设工程,共发现问题26处,目前已整改到位26处。
(一)秀屿区创业路北段融资项目
建设单位:秀屿区木材加工区峤江实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世鼎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工程合同造价为1681万元,自2012年 8 月10日开工,于2013年6月28日竣工验收。
(二)笏石镇大丘村陈厝安置区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筑力(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工程共建设10幢安置房,其中多层6幢,高层4幢(16层),合同造价为1224万元,自2012年 8 月12日开工,目前已完成外墙粉刷、内墙砌体及打底,正在内部装修。
二、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秀屿区创业路北段融资项目整改情况
问题1:该工程造为1723.95万元,但可研报告中把设计费、勘察费、监理费分别限定在4.89万、7.68万和9.44万元,且经秀屿区发改局核准均不采用招标形式确定;问题2:该项目勘察、设计单位直接指定,监理单位采用邀请招标,开标现场设在招标公司会议室;施工单位采用挂牌招标形式,评标办法规定为先进行三轮报价,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若最低报价相同的再采用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与相关规定不符,且评标中没有组建评标委员会,而是由招标人、监察部门及机构人员共同负责对招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整改情况:建设单位提供反馈材料中说明:(1)根据2012年3月22日备忘录,由峤江工业园区筹建办领导小组组长郭荔花召集筹建办、区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于2012年4月25日在区政府第三会议室,牵头组织区建设、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评定小组,就园区内三条道路(创业路北段、魏东路东段、纵一路北段)勘察、设计委托单位采用现场询价方式,经资格审核(参与方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程序,以最低价选定受托单位;(2)根据区发改局《关于秀屿区创业路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莆秀发改【2012】25号)和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该工程监理不采用招标形式,故采取询价方式确定中标人。
问题3: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为2013年6月4日,但实际开工时间是2012年8月10日,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整改情况:由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暂未完成,故延迟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但建设单位为响应区政府“五大战役”工作要求,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采取了边建边办的方法,且我局质监站也提前介入监管。
问题4:该工程监理费仅为9.8万,与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约40万)相比,少了30多万元。
整改情况:根据区发改局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监理不采用招标形式,建设单位采取询价方式确定中标人。该监理单位监理资料齐全,在工程施工期间,委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按施工进度实时进行监管,工程质量监管比较到位。且经有关部门抽检,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
问题5:查看竣工验收表、竣工质量评估报告及监理通知单等内业资料,发现总监张滨签字基本上为代签字;监理工作大都只有监理员林兴恩一人负责;监理日记打印版本,记录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经查总监签字确实存在代签字现象,目前对于代签字的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对照施工现场重新审查确认并进行补签,我局也对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约谈。
问题6:编号002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时间为2012年10月12日,但整改回复单上的时间为2012年8月19日,明显造假。
整改情况:经查编号为002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回复单》为电子文件,施工单位在制表时直接复制001号单,只对内容进行更改,但未对落款时间进行修改形成笔误,回复时间实为10月20日,现已重新签证。
问题7:施工日记涉嫌造假,内容均从监理日记中提取,且记录十分简单。
整改情况:由于施工日记与监理日记都是将当天的施工情况记录下来,所以可能存在部份内容雷同。对施工日记内容过于简单,我局已责令施工单位按照《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l3—56—2004)的要求,规范日记内容,明确记录人员,现已整改到位。
(二)笏石镇大丘村陈厝安置区建设工程整改情况
问题1:该项目施工单位采用融资挂牌方式招标,挂牌公告中要求投标人是省内国有企业,缺乏相关依据;挂牌招标中只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设计招标没有组建评标委员会,而是由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履约保证金按规定应是合同价的5%(约612万),但该工程以秀屿区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2】5号定为1300万元,且要求在工程开标以前以现金形式缴纳。
整改情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中说明:该工程为BT融资项目,采用挂牌方式公开选择具备入选2010年度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且注册地在福建的本省国有企业。但考虑到对省内国有企业信誉、实力比较了解,并与区政府签订意向框架协议,保证有投标人参加;按挂牌文件第五条规定:“若投标人只有一家经审核后合格的,确定最终承包人”。该工程为BT融资项目,施工招标由发包人组织相关部门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投标保证金1300万元按挂牌文件第十条规定:“承包人挂牌时交纳1300万元保证金中标后除扣5%合同金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外余额全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该项目设计招标按市招标办规定符合招标程序。
问题2:勘察单位2次公开招标失败后,未经批复改为询价方式。
整改情况:本工程勘察费用合同额为97500元,由于勘察单位公开招标二次均流标,后根据莆招投标办[2010]2号文件:“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鼓励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不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但因考虑到与拆迁户签约的动工建设时间到期,为了尽快开工建设,故采用谈判方式选择一家信誉比较好的勘察单位。
问题3: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为2013年1月21日,但实际开工时间为2012年8月12日,存在未批先建现象。
整改情况:由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暂未完成,故延迟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但我局质监站已提前介入监督。
问题4:垂直度、沉降观测监测工作未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与设计要求不符。
整改情况:经检查,现场施工单位已对各栋楼的垂直度及沉降值进行监测,监测数据都以资料的形式记录在案,且垂直度测量值未超过规范允许范围(层高5米为8mm;全高累计值H/1000且30mm),沉降测量值均表明建筑物为均匀沉降,且监测数值均符合《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要求。现我局已责令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垂直度、沉降监测复核,目前建设单位已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基本符合要求,具体数据正在整理中。监测单位将在2014年1月21日前出具正式报告。
问题5:桩基未采用取芯或超声波方式检测;桩基静载数量不足。
整改情况:经核查,现场桩基静载数量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 106—2003)中第3.3.1条:当设计有要求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施工前应采用静载试验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1、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桩基。
2、地质条件复杂、施工质量可靠性低的建筑桩基。
3、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
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当工程桩总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根据规范要求,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召开静载选桩会议,由于该项目1#、2#、3#、4#、8#、9#楼为连体地下室且均为冲钻孔桩,且由同一班组连续施工,经设计、勘察等各参建单位研究,按同一条件选取静载检测桩,桩基静载数量满足规范要求;另外该项目工程大直径(大于1000mm)冲钻孔桩数量较少(共26根占总数量不到3.6%),桩长为15米-20米左右施工难度不大,且图纸未要求采用取芯或超声波检测,故未做这方面检测。现场桩基静载数量都是由各参会单位共同选定,并有选桩记录且各单位都有签字盖章。
问题6:工程内业资料中设计单位盖章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福建分院”的印章,不符合资质规定要求。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设计单位将工程内业资料中设计单位的盖章,全部更改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的公章,目前资料已送总公司盖章。
问题7:“五强两比”材料送多家检测单位检测。
整改情况:“五强两比”材料由于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室资质过期未及时办理,施工单位为保证现场施工材料的及时送检,即转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且送检过程均在监理单位见证下进行,送检的原材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问题8:砼强度检测评定使用旧标准,未经总监确认。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13-56-2004)等规范要求整理施工内业资料,目前施工单位已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对混凝土强度重新评定,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问题9:未提供桩基验槽记录。
整改情况:经检查,现场施工单位地基验槽(复验)记录中,包含桩基验槽内容,且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有签章。现我局已责令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福建省建筑工程文件管理规程》(DBJ13-56-2004)等规范要求整理施工内业资料,目前正在整改,我局将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问题10:秀屿区质监站发的责令整改通知单上只有1名检查人员签字,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质监站全体干部加强学习福建省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法,目前执法人员已按照要求补签。
问题11:施工单位没有及时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612万元),2012年8月工程开工,2013年1月办理施工许可证,但2013年8、9月才分别缴纳300万元、312万元。
整改情况:本工程为BT融资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已于2012年6月28日将1300万元保证金汇入项目业主规定的专户,按挂牌文件第十条规定:“承包人挂牌时交纳1300万元保证金中标后除扣5%合同金额工程质量保证金外余额全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因属BT融资项目,质保金存放在项目业主专户,后考虑到工程项目为政府性投资建设,根据莆建管【2011】75号文件规定,故于2013年8、9月才分别缴纳300万元、312万元。
问题12:监理服务费未缴纳至区住建局专户,接受统一监管。
整改情况:由于区财政资金紧张,该工程监理费未能及时缴入专户,但我局已按照《关于对建设工程监理费支付进行统一监管的通知》(莆建质安〔2011〕103号)文件要求,对监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的结果按规定及时拨付监理费。
问题13:未按工程进度、合同和规定程序支付工程款,存在拖欠工程款现象。
整改情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材料中说明:按挂牌文件第十四条规定:“本工程原则为融资施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中标人不因投标人是否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都应筹集资金建设,不得停工,工程进度款招标人应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5%拨付,若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不足部分按月息1%利率计算承担利息”,故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现象。
问题14:存在工程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现象,有通过网上公示,但未办理备案手续。
整改情况:该工程变更造价约2180657元,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09】115号)第二十条规定,该工程设计变更属于三类变更,事先已上报我局审批且在网上公示。
问题15:该工程第一次可研报告中投资估算值为9745.8万元,2011年3月25日,秀屿区发改局对该工程可研报告予以批复,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2283.8万元;2012年对可研报告给予以修改,投资估算值改为23102.7万元,2012年3月5日,秀屿区发改委对该工程可研报告予以重新批复,项目总投资估算也相应调为23102.7万;对比前后两次可研报告中的投资估算表,工程费用名目、工程量等指标均一致,但综合单价调整较大,导致可研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值相差13356.9万元,批复后的项目总投资估算值相差10818.9万元。
整改情况:该工程第一次可研报告中投资估算值为9745.8万元,因当时没有考虑地下室造价,后因根据闽建筑[2010]43号、闽建筑[2010]43号文件人工费又调整二次,故造成综合单价调整,导致第二次可研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值相差13356.9万元,批复后的项目总投资估算值相差10818.9万元。
问题16:现场检查施工、监理人员到岗情况,发现施工单位投标中承诺人员共14人。除了项目经理易军、技术负责人林武、安全员段晓阳等3人在岗,其余11人均不在岗。在场的施工人员均不是投标中承诺人员;监理单位专监黄秋生、郭志成、监理员詹锦滨等3人不在岗。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立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范要求履行职责,同时督促建设单位根据招标及合同约定,加强施工、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到场履职考勤工作,目前各相关责任人已按要求到场履职。
问题17:现场抽查发现3#、4#楼砖砌体部分使用淡化海砂。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施工单位对3#楼、4#楼局部使用淡化海沙的砌体全部拆除并采用符合施工要求的沙进行砌筑,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问题18:1#楼15、16层施工放样孔未加设盖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部分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施工电梯安全门的电器连锁开关损坏。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施工单位对1#楼15层、16层施工放样孔设置安全防护,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施工电梯安全门电器连锁开关损坏进行更换,目前现场全部整改到位。
问题19:对6#楼2层6个部位、3层9个部位、15层3个部位进行楼板厚度检测。其中2层有5个部位楼板厚度分别未11.3cm、8.5cm、和11.2cm、10.4cm、14.1cm,分别不符合设计值10cm和12cm的要求;3层有6个部位楼板厚度分别未10.6cm、11.4cm、10.4cm、10.8cm和12.4cm、9.3cm,分别不符合设计值12cm和10cm的要求;15层有2个部位楼板厚度为12.4cm、12.7cm,不符合设计值12cm要求。
整改情况:我局已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检查,目前建设单位已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并已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负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的楼板进行堆载检测试验,以检验楼板承载力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检验结果将于2014年1月21日之前出具,施工单位承诺将严格依据检测结论再进行分析处理确保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对正偏差超标的14.1cm的楼板采用人工凿毛方法进行凿薄。1#楼15层厚度12.4cm、12.7cm的楼板,设计值为12cm均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5mm、+8mm)之内符合要求。
三、处理情况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对以下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各责任人给予记分。
(一)秀屿区创业路北段融资项目
1、施工单位:福建世鼎建设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一次。
2、监理单位: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总监理工程师张滨(证书编号:35002565)分别给予通报批评一次。
(二)笏石镇大丘村陈厝安置区建设工程
1、施工单位:根据《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
(二)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
(三)将未经核定质量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交付验收的;
(四)将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交付使用的;
(五)发包方及发包单位或设计单位无正当理由限定承包方使用其指定的有关产品的。”
依据第二条款,并根据现场违法行为的程度,对福建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处以贰万元的罚款。
2、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易军(注册编号:闽235080815911)给予通报批评一次。
3、监理单位:对总监理工程师黄绳铸(证书编号:福建建监—041288)给予通报批评一次,并记20分。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强化责任意识。要求各参建单位继续强化有关人员的质量意识,尤其是在场施工人员,要严格施工操作规程,扎扎实实地控制好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消除质量隐患。
2、强化岗位责任制度。要求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等主要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特殊事情必须要离开工地的,必须向业主单位请假,建立完善的考评制度,列入当年度信用考核。
3、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要求施工单位加大投入,严格按照规范、图纸及合同要求进行施工,要求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严格监督、监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总之,我局将根据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并对前一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举一反三,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工程有序进行,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附件:秀屿区创业路北段融资项目和笏石镇大丘村陈厝安置区建设工程整改反馈资料
第二条煤矿企业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以矿井为单位进行,各矿矿长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各矿井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三条矿井有重大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本实施办法所称重大隐患是指《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详见安监总煤矿字〔200*〕133号文件《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以及*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资料汇编中所列的重大隐患。*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资料汇编中所列的主要隐患,按一般隐患的要求进行排查、整改。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以及集团公司驻矿(处)安全监察处,对所属矿井的重大隐患负有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的职责。
第二章隐患排查
第五条各矿井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健全各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的的责任制,组织职工发现和排除隐患。
1、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各矿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每月组织一次由相关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要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汇报,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资金的落实,组织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办公会及工作会议,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
2、集团公司和矿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配备技术力量,确定岗位责任、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组织安技措资金计划,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3、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和各矿的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矿分管副矿长协助矿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负有同等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4、集团公司和矿分管的副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审批和落实整改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
5、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部长和驻矿安全监察处副处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监察责任;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分管副部长、总工程师,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有安全监察直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履行情况,参加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跟踪落实隐患的现场整改情况,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建立和保管好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台账。
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总工程师、驻矿安全监察处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监察责任。专兼职安监人员要按三大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排查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跟踪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认真检查整改隐患的各项措施执行情况,严格把关。
6、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和矿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实施整改的主要机构,对隐患排查、整改负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指导整改方案的实施以及现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基层区队的区队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责任。每天组织一次对本区队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及时整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登记建档,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情况。
8、基层区队的技术负责人,对本区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技术管理直接责任。负责编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9、基层区队的班组
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负直接责任。作业前,必须认真排查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提出在工作过程中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在生产过程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对依靠本班组力量无法进行整改,或一时不能彻底整改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及时向区队以及矿调度室汇报。
10、基层区队的现场作业人员,对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必须及时向班组长和区队带班干部进行汇报,同时,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交办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任务,并按要求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第三章隐患的分级管理和监控
第六条对煤矿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监控。
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在每月5日前,各矿井分管部门要在每月25日前,按照以往对十害专管的要求,从采煤、掘进、机电、运输和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管理、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其它等十大方面,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彻底排查,对所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按照下述方法进行分类和定级,并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即:需要地方政府或省政府及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为a类,需要集团公司帮助解决的安全隐患为b类,属于矿安排解决的安全隐患为c类,属于区队自身解决的安全隐患为d类;按照其危害程度和隐患的性质不同,分为:特别严重、严重、中等、一般、较轻5个等级。在填报安全生产隐患汇总表时,要按照隐患的类别、危害的程度和隐患的专业类别,依照a类、b类、c类、d类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填报;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分别填入各自的汇总表,以明确区分。煤矿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汇总表,要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及时下发到基层相关单位。对不属于上述两类煤矿安全隐患的其他安全生产关键问题,仍按现行的相关规定,经梳理后专门填写安全生产关键预报表,分别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和生产技术部;属于基本建设工程的,要同时报送规划部。
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跟踪督查b类隐患,并协调省或地方政府及部门解决a类隐患。
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矿长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各矿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矿长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矿井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要及时向集团公司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煤矿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第七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井必须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制度。集团公司和各矿井按照季度和月度分别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可将季度和月度排查分析会合并进行。各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提升、通防、巷修、火工品、水文地质、冲击地压及其它相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周要与安监部门一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分析会;区队每天要分析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每次会议都要有原始记录。
第八条集团公司和各矿两级安全监察部门要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对各类隐患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闭合管理。
每月底,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安全监察部门,以及驻矿安全监察处,要将本单位当月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以及本单位的相关领导和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按期进行整改的,先停产整顿,再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第四章隐患的建档和上报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驻矿安全监察处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安全监察意见书,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的情况;对未按期完成隐患处理或因安全隐患处理不当而造成事故的,要依照责任追究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所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的跟踪落实,及时进行统计汇总,实行档案化闭合管理。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档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安全隐患的名称和种类(类别)、危害程度、产生的原因和现状、所采取的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整改的单位和整改责任人、组织和参加整改验收的人员、整改结果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