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11-17 0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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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论文

篇(1)

首先,将管理合同文本的文字谈判等同于管理合同谈判,我们首先应当明确的是:管理合同是一种非股权式的酒店经营模式,它主要包含了委托民事法律关系在内的一系列契约安排。管理合同的这种模式,最早由希尔顿酒店集团在上世纪60年代引入,从利益共享的长期租赁合同中逐渐演变过来,管理合同与管理合同文本是有区别的,后者只是体现这一民事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其次,就合同文字谈合同。管理合同诞生于英美法系的商业环境中,很多条款的表达方式及语气异于国内合同,如果我们只关注了合同文本,忽略了这种契约制度本身的实质性含义,在谈判中,就会出现就文字而文字,就条款而条款的谈判方式,甚至纠缠于合同语气上,并更多比照国内承包经营合同和单纯的委托合同,且偏向于争夺管理权限的条款。

这些不但无助于业主获得合同利益,也与管理合同的契约精神相背离。管理合同的契约模式,决定了在管理合同的风险安排上,业主与管理公司的合同诉求不尽相同,但在酒店经营目标和经营成本的控制方面,业主与管理公司的诉求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业主作为酒店资产的所有权人,从资产运营的安全与效率方面,获取管理合同的合同利益,不但符合业主的最大利益,也符合管理合同的契约模式,为管理公司所普遍接受。

其实,当业主获得一块土地资产时,管理合同对于业主,其本质上的意义只是业主确立资产管理的一个工具。所以,我们确立了业主从资产运营的安全和效率角度,去关注管理合同中的一些关键条款,在管理合同的契约特点中,去构筑并合理表达业主的合同诉求,比我们单纯地去计较文字要重要得多。

结合过往经验,业主需注意这样的一些条款安排建议:管理公司的绵约相对人(业主)酒店资产(含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在过往的谈判中,关于谁作为管理合同中管理公司的缔约相对人,有多种不同的理解。事实上,需要明确的一点是,管理公司锁定的缔约对象,只是酒店物业资产含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这会涉及到酒店管理权的委托来源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因此,这样的一些条款,是需要业主正确理解的:

(1)管理合同会强调业主在签约时以及在合同期内,对土地及酒店物业资产所有权的承诺(约定的业主转让,所产生的物权流转除外),并且,如果酒店在签约时处于未建或在建状态,管理公司还会关注整个酒店物业的建设投资是否有一个合理满意的融资方案。基于此,管理合同所需要业主自行承担的费用就有:持有物业相关的税赋、为物业资产购买财产类保险、预提设施设备准备金、各项资本性支出等等,而这些附随产生的各项税费,在管理合同的框架中,是不进入经营性支出的,这也是管理合同这种契约模式的特点之一。

(2)业主出让自己的股份或实际控制权,以及业主出让酒店物业资产所受到的合理限制。这里所涉及到的关键问题是,与管理公司产生合同关系的相对人发生变化,导致管理公司对未来的管理权稳定产生顾虑。因此,需要在管理合同中加以约定,业主在考量这些条款时,应当对未来的公司发展战略有一个预期,同时,着重审核管理合同中对业主转让条款的条件,是否与这样的预期相抵触,并在管理合同中叙明。

酒店品牌的甄选影响投资规模的重要因素拟投资酒店的区域市场,在管理合同期限内,是否可以支撑一个拟选品牌的酒店,这永远是需要业主首先解决的问题。国际性的酒店管理集团,其核心商业诉求在于:酒店产品的市场份额最大化所带来丰厚的管理酬金,从而实现连锁品牌的价值和集团利益的提升,因此,品牌和系统标准,是这些管理公司得以生存的核心价值,这在管理合同谈判中会涉及到这样的条款:

(1)业主会被要求对“品牌标准”(也称“系统标准”)的遵守义务。基于此,“技术服务协助服务协议”,这是国外管理公司通常需要业主强制性购买的技术协助服务,其目的在于敦促业主遵守品牌标准。这里面业主要考虑的重大因素有:①“品牌/系统标准”,与业主建造成本密切相关联,它们与业主投资成本的预算要匹配。②技术协助服务所遵循的“品牌/系统标准”需要稳定和持续,避免业主投资与该等标准不一致导致的重置损失。③技术协助服务的重要节点的确立,技术服务团队的服务方式,要满足业主所聘请的各设计师、建筑师、装修师、景观师等等的要求。

(2)设施设备准备剑通常称为“FF&E)的提取与使用。在一定程度上,FF&E的提取和使用,也是为“品牌/系统标准”的维护而服务的,需要充分地了解这个条款,这就是我们在获得了品牌给物业带来溢价的同时,需要考量的物业标准的维持成本问题。业主的控制是风险而不是管理权

管理合同时间跨度长,一般是在15到25年之间,个别高端奢侈品牌的管理期限会在30年左右。管理合同尽管法律关系复杂,但主合同以酒店经营管理权的全部委托为主要法律关系。所以,巨额的酒店资产长期交由管理公司,作为资产的所有权人,业主的顾虑和担忧是理所当然的。有些业主认为:通过更加深入和广泛地去控制酒店管理(比如审核各项制度和开支等等),来实现对酒店的控制,我们认为,这样的观点值得商榷,事实上,业主作为资产所有权人,而不是酒店管理者,在管理合同中去考虑这样的制度才是合适的。

(1)协助国际品牌酒店的本土化,协调酒店在当地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业主应当根据自身的要求,考虑业主代表的派出方式业主代表的派驻制度有两个因素是需要考虑的:一是任职的专业资格,二是权利边界的划分;

(2)尽管有业主代表,建立管理公司与业主间的惯常联席沟通机制和临时联席的沟通机制;

(3)协商认可管理公司的业务计划,约定业务计划的内容和提交时间,并适时引入专家仲裁机制;(引资金支付的合理监管制度,这个制度度在管理合同中的设计,是否涉及到控制管理权,业主的立意是重要的,对于酒店资金的支付,项目和种类相当繁杂,因此,我们赞成的是一种合理的监管体制,而不是去束缚管理公司经营酒店,更不是为日常的经营管理去设置不必要的障碍。

经营业绩评价体制利益的期待

显然,任何一个业主均不希望酒店业绩长期亏损,这是业主谋求订立管理合同以获得国际管理集团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以及集团服务的本意和目的,然而,任何一个管理公司均不会也不可能向业主承诺酒店业绩的回报,因为,酒店业绩并不取决于管理公司,而是取决于未来的市场,而这个市场又是敏感而脆弱的。怎样在管理合同里面去充分解决业主的关切,同时,又可以让管理公司无需去承担本不是自己责任的义务呢,

问题的焦点不在“业绩不好,谁承担责任上”,而是,合同退出合理终止机制。有两个内容需要业主在管理合同中去关注:

篇(2)

(l)合同涉及金额较大。一般说来肤路建设工程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项目它涉及到铁路路基、桥涵、轨道、隧道建设等等各种问题,铁路标段招标额一般高于25亿元,如北京动车段工程总投资为74亿元。可见相对于其他合同而言肤路建设合同的标的金额较大。

(2)合同设计内容较多。相对于其他合同而言肤路建设合同比较复杂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而且比较详细。以2011年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汤阴东至日照南段的铁路建设合同为例工程总承包单位(甲方)是海南中交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涝务分包单位(乙方)是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合同叫做《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涉及到工程概况、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施工图纸、施工前期工作、甲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甲方责任、乙方责任、工程总金额、付款方式、工程期限、工程质量、质量检查与验收、安全施工、现场管理、违约、争议、附加条款等等注羊细的规定了工程建设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

(3)合同履行时间较长。铁路的工程量决定了铁路工程合同的工期比较长很多铁路工程管理合同的工期都在三年以上,比如北京动车段工程合同工期就是三年,这里的工期一般是包含节假日及不可抗力的胆对于雨雪天气等不可抗力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该不可抗力如果影响工期正常进行应当顺延工期。

2如何加强铁路监理的合同管理?

2.1事前控制—做好合同签叮前的准备工作

合同签订前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根据铁路工程施工路段的具体J清况沛定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最适合的发包方式以及结算和验收方式。如被誉为“天路”的青藏铁路是世界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启东起青海西宁市南至拉萨市,全长1956公里,青藏铁路的很多线路施工地点是高海拔地区和无人区,需要克服多年的冻土、缺氧、生态、天气等难题,仅靠一两个施工单位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为此清藏铁路的参建单位有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几个单位他们共同商讨青藏铁路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2.2事中控制—签叮书面合同

做好合同管理与检查工作铁路监理的合同管理应从兑现合同承诺,自觉履行业主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监督施工承包人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在合同的约束下实现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目标的要求。为了确保铁路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施工企业在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时要尽量采用书面合同。从施工企业管理的角度而言要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以明确权利义务、防止纠纷。合同一经签订,就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捉使合同管理正规化和规范化撇好合同风险工作分析尽可能的避免合同纠纷。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一定要确保铁路施工单位人员的稳定尤其是技术性人才。关键岗位确保由专业性正是人员担任,监理单位定期报告人员流动情况,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执行,同时,还要成立专门的独立于合同双方的第三方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状况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证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等。

2.3事后控制—做好合同总结

处理好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完毕,一定要及时总结和评估。对合同制定执行中的好的管理经验要总结推广对合同制定执行中的不好的管理问题要加以修正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合同管理的评估与总结工作是合同管理的最后阶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河以为下一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提供实战经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要尽量采取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加果不能和解就要申请仲裁甚至提讼。要申请仲裁解决纠纷必须在合同中有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就仲裁解决纠纷达成了一致否则便不能进行仲裁。如果提讼就要尽可能的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篇(3)

1)合同管理长期性。由于电力建设工程周期长,相应合同的生命周期就会长,合同管理的周期长、跨度大,会使其受到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大,而且合同本身还可能存在很多不可预见性的风险,妨碍合同的正常实施,造成经济损失。

2)合同管理动态性。项目合同实施的过程中牵涉较多,合同内外干扰事件较多、合同变更频繁,实施过程中合同也要因时调整,是动态化的管理过程。

3)合同管理的复杂性。项目进行过程中需要众多的参建单位,接口复杂,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业主与承包商、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使得项目合同的管理极其复杂,处理不当会带来经济损失。

4)合同管理的效益性。电力建设投资大、合同金额高,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益。

2合同管理现状

电力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合同管理的艰难程度,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发育还不完善,交易行为也不规范,电力建设合同管理中也存在一些比较主要的问题。

1)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工程合同一般为承发包双方的法制性文件,必须依法签字履行。往往有许多企业法人及合同主管人员忽视法律对工程合同的保护和监督作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没有依循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和按照法律条款来保护自己,在签订合同中主观办事,随意变更,甚至另行随意起草合同等。

2)重视工程建设,轻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在国外被视为承包商盈亏的关键环节。而现有的电力企业中很多部门人员只注重项目的工程建设,对合同管理不重视甚至不予理睬,从而出现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从行业管理方面来看,管理部门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不够,采用的措施不到位,方法也不得当。

3)合同管理脱节。工程合同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进度、质量、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所中的标书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分属不同职能部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约后,合同就会以文件形式转达项目经理部,而项目经理部只管合同,不管技术,这种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产生分支、脱节的现象,最终使技术流于形式。

4)合同索赔难以实现。在电力工程施工中,有时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量的增加,业主未按合同办理签证,增加的工程量无法签证,增加了承包商的施工成本,降低了利润,增加了市场风险。但许多施工企业因为害怕与业主的关系搞僵,不利于今后的合作,为了未来的合作,承包方往往不依据合同进行索赔。

5)专业人才匮乏。电力建设合同涉及专业面广、内容多,合同管理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然而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者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援助。

3合同管理的几点意见

1)提高对合同的法律认识。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利武器和工具,要通过宣传、培训,让相关人员真正地认识到这一点。要依法运用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合同不严谨而带来的经济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施工过程中要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从根本上保证合同的履行。

2)加强合同管理。作为合同管理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企业其他管理并抓;在制度上,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将合同责任制落实到具体工程和人员;配备专人管理,对相关文件进行风险分析;健全合同文档管理系统,对于工程进行过程中来往有关合同的书函文件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及存档。

3)增强索赔意识。索赔是企业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比较重要的方法,是企业进入市场必须具备的市场观念和行为。作为企业要敢于索赔,学会索赔,认真研究文件内容,寻找机会,建立相关索赔的详细档案,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反映报送索赔文件,获得合法、合理的索赔。

篇(4)

1完成情况

截止1997年年底,准备工程项目累计合同投资133215.65万元.其中完成建安投资132036.52万元,占合同投资的99%;完成合同306项,占合同总数的94%;完成土石方挖填近260万m。(不包括右岸的准备工程项目,以下同),砼浇筑4.32万m3,浆砌块石7.54万m3,砼道路65km,竣工房屋面积32万m2,建成永久35kv变电所8座,35kv以上供电线路140km,永久水厂2座,主要供水干道100km,通信干线120km.以上项目都达到三峡工程一期工程验收要求,为二期工程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条件。完成的准备合同投资见下表:

准备工程完成的主要工程形象面貌:

(1)形成了以葛三220kv输电线路为主供,陈莲110kV线路为备用,总装置容量为12.6kvA的安全可靠的高压电源系统,建成了以陈家冲220kv变电所为中心,以左、右岸35kv变电所和35kv线路组成的供电网络系统。

(2)建成了左岸鹰子嘴水厂和右岸白庙子水厂,完成了两艘9万T/D水上水厂船的建造任务,总供水量达23.7万T/D。形成了左右岸供水管网。

(3)形成了三峡坝区通信网络、宜昌至三峡48km光纤系统,实现了与宜昌市公用网联网、电力系统微波联网直拨,建成了宜昌总部、坝区建设管理中心、东岳庙及太阳包四个微波站点,形成了三峡坝区有线电视系统。

准备工程完成投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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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合同投资

实际完成

合同总数

完成数

(万元)

(万元)

(项)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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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33215.65

132036.52

326

306

1

供水工程

15519.25

15460.93

59

57

2

供电工程

17073.03

16637.43

61

56

3

通信工程

2821.42

2821.42

54

54

4

房屋建筑工程

51151.57

50941.12

67

64

5

交通、场平、排水

32144.11

32069.85

44

41

6

仓储及绿化

14506.27

14105.77

41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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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数据只是发生在公共工程项目部的部分,未包括委托设计及咨询合同,这部分投资约1000万元,近60项。

(4)建成了施工单位永久性办公、生活小区近10万m2,建成了设计、监理和业主的生活小区,还有配套的体育馆、游泳馆、坝区急救中心、购物中心、影剧院、培训中心、接待中心、建设管理中心等,为三峡建设者提供了一个安全实用、安静舒适的办公环境,并且让广大建设者在工作之余有一个休息、娱乐的场所。

(5)完成了以江峡大道主干道为中心的华林、坝河、天鹅、陈坛及陈家冲路,形成了左岸的交通网络。完成了12、13、14、15、16、瓦窑坪及黎家湾小区的场平,完成了左岸排水系统的建设,满足了暴雨及汛期防洪要求。

(6)建成了田秋鱼、柳树湾、保税库等区域的轻钢仓库系统,完成了大象溪油库和庙垭炸药库改建工程,建成了坝河口环保公园及环保楼,改善了坝区的环境,增强了广大三峡建设者的环保意识。

2合同特点

准备工程是为主体工程和其他工程服务的,涉及面广、点多,其合同具有自己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合同数量多

准备工程的合同项目,尤其是水、电、通信系统,受施工场地和设计进度的限制,采用大集团发包的方式非常困难,只能根据专业和工程的难度、工期要求等因素确定施工单位,选择的施工单位一般都专业性强、人员要求少而精、灵活便于调度,以随时满足整个三峡工程的进度要求为前提。这样,一个项目因施工地点相隔及分时段施工等原因,经常被切块、分割,必然造成合同项目在数量上变多。

2.2合同项目投资少

准备工程由于受施工场地和环境的制约,工程一般比较单一,工程量也不大;并且大部分要求与主体和其他工程同步进行,不可能进行大规模的施工,这样造成单个合同的投资少。

2.3合同工期短

准备工程大多属于临时工程,经常与其他工程相互交错互相干扰,往往厂、站、所已建成而管线受场地限制无法形成生产网络,不得不采取临时过渡的措施,按照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方案调节相应合同的工期,造成的短期行为很多其合同工期都比较短,最短的只有几十个日历天。

2.4台同量变更相对较大

准备工程施工时,一般主体工程的总体布局还不明确有时难免存在忙于应付供不应求的困难,对整体规划、合理布局考虑得比较少,所以在场地、时间上有时会与主体工程发生一些矛盾。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展,准备工程在场地、时间等方面都要服从大局,因此有时要移厂迁站,改变施工方案,施工线路,导致设计变更,单项工程项目增多,工程量增加。

3准备工程合同的管理

3.1招投标

按照三峡总公司的要求,三峡工程必须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采取公开招标,公平竞争,公正评标的手段,选择最优的施工企业分项承包工程施工,准备工程也不例外。根据准备工程的特点,我们采用邀请招标和协商议标两种方式进行招投标,选择的施工单位专业性强,技术力量雄厚。

准备工程的招投标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3年至1995年,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立项报告和招标计划,进行投标资格审查,发售标书,接收投标书,组织设计、监理、计划、合同、技术、物资、设备及相应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评标,协助招标小组提出评标报告,最后由有关领导参照评标报告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合同。第二阶段是1996年至1997年,对招投标的职责进行了划分,整个过程由计划合同部门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项目管理部门只负责技术部分,评标、定标的程序不变。这样招投标工作更加规范,职责分明。

3.2建设监理

准备工程的监理单位虽然不是通过招标产生的,但都是择优选定的,供水、供电项目的监理单位为葛洲坝水电监理公司,房建项目的监理单位是西北院三峡监理中心,全部土建及绿化项目的监理单位是利能公司多能监理部。监理单位根据工程情况,合理配备了相关专业的监理人员,适应现场和处理临时工程的能力都很强,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发挥了一定作用,有效地控制了投资和工期,保证了工程质量。

3.3合同管理

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的考核,对合同争议和纠纷进行处理和解决,以保证合同依法订立和全面履行,它贯穿于从合同签订、履行到合同期满直至归档的全过程。

准备工程的大部分合同都是和主体工程一样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的,经过立项、设计、招投标、评标、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开工、竣工验收、移交并发挥效益等过程进行的,但在合同的办理程序上还存在几种情况:

①工程的设计已完成,工程量和价格正在审查,但由于工程需要就先开工,而后签订合同。如接待中心大厦为保证截流时投入使用,部分电气安装工程的合同。这样的合同约占合同总数的8%。

②设计已完成,工程量和价格已审定,合同正在办理中,而在工程开工后才签订合同。如部分绿化项目为了抢季节而采取这种办法。这部分合同约占合同总数的15%。

③在没有设计,也没有进行工程量和价格审定,完全是因为临时、紧急需要的情况下,工程先开工而后办理合同有关事宜。如大江截流和总公司重大活动期间的一些供水、供电、通信及道路维护工程。这部分合同约占合同总数的5%。

准备工程的合同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在合同的办理上也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同时还具有单一的专业性,这样就给合同的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工程的性质来说,准备工程是为主体工程和其它工程服务的,无论从规划,还是从设计和工程管理上,要处处考虑主体工程的需要,尽量避免重复花钱,相互干扰。

第二,从工程的重要程度来说,准备工程总是容易被忽略,主体工程急需的时候,它就显得特别重要,这样就造成急工程、

抢工程、投资模糊工程,为了做好这些工程的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经常是现场办公,把一些可能引起扯皮、施工索赔的方面,尽量减小到最低极限,在保证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

第三,从工程的施工来说,主体工程均采取大集团承包方式,施工单位各方面的技术力量都很雄厚,而准备工程项目的专业性单一,虽然与其他工程有联系,但不很密切。虽然施工队伍都带有一定的专业局限性,但不同专业的项目同时承包给一个施工单位也不可避免,如以供电项目为主的施工,土建工程量相对很少,不可能另招土建标,承包单位供电专业力量较强,且注重的是电系统的施工,对于土建施工就比较薄弱,这样给工程质量的管理就增加了难度,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检查质量时,除重点检查电系统外,还要格外小心土建质量。

为了不折不扣的实现合同确定的工程实施和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标,我们采取了一些有利的措施。

①严格控制不规范的工程项目发生。对于确实需要发生的,由主体工程项目管理部门提出,工程建设部召开协调会确定,准备工程项目部门根据具体要求组织实施。

②规范准备工程的管理,以工程建设部的名义,下发了《三峡工程供电管理办法》、《三峡工程供水管理办法》及《三峡工程通信管理办法》等相应的法规和政策,严格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零星工程的审批手续,避免临时项目的发生。

③合同的管理上,采取一个合同一人管理的模式,并且一管到底,包括合同工期、工程质量、合同投资、价款结算、工程竣工决算、工程移交等,同时要求监理单位也这样进行,因而避免了多人插手,协调困难的现象。

④对于合同变更项目,我们采取现场办公的原则,现场发生,现场签证,尤其是隐蔽工程,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无误,达到控制投资的目的。

篇(5)

2总体设计

2.1软件架构设计

表现层主要起展示作用。采用当前比较成熟的MVC框架Struts2.0,利用此框架来实现展示层、控制层、服务层的分离。展示层采用JSP+StrutsTaglib技术,能够按需求展示数据;控制层采用Action技术,能够接收用户的请求,并委派给不同的业务逻辑处理。业务逻辑层采用JavaBean技术,由Spring框架管理并注入上层Action,利用Spring的IoC容器实现组件之间的松耦合。

2.2数据库设计

数据库还设计了供方信息、合同历史信息、机构人员信息等基本表,各表之间通过合理设置外键进行相互关联。

2.3工作流设计

合同审批流程采用了Activiti工作流引擎,遵从Apache许可的工作流和业务流程管理开源平台,其核心是基于Java的超快速、超稳定的BPMN2.0流程引擎,强调流程服务的可嵌入性和可扩展性,同时更加强调面向业务人员。

2.4安全设计

系统支持按角色授权,保证不同部门、不同角色用户可操作不同的功能模块;同时系统提供了完备的数据备份、恢复机制,确保不因系统故障造成数据丢失。

3功能设计

网上合同管理系统分为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统计分析、供方管理和系统管理五个主要的功能模块。

3.1项目管理

登记项目基本信息,显示部门所有登记的项目信息,可以按照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立部门、验收时间段查询条件进行检索,检索结果按项目登记时间倒序排列。

3.2合同管理

3.2.1合同模板

上传、下载、删除部门使用的合同模板,可按照模板名称、模板分类进行查询,检索结果列表按上传时间倒序排列。

3.2.2标的管理

查询并管理部门所有标的信息。可按照标的名称、建立日期段、标的分类、项目名称查询条件进行检索,检索结果按标的建立时间倒序排列。

3.2.3合同审批

处理合同申请审批、合同补充审批、合同终止审批等流程的待办事项,查看已处理事项的详细信息。可以按照任务状态(待办、处理过、已创建、已办结)、合同名称进行检索,检索结果按处理时间倒序排列。合同申请、补充、终止流程类似,特别是紧贴行政机关采购工作实际,设计了会审和会签两个环节,由采购小组成员和采购相关部门进行合同确认,最后由领导审核。

3.2.4合同维护

登录用户可对部门内建立没有处于流程中且合同状态是执行中的合同进行资金、发票、进度、合同补充、终止申请、结束等管理操作,而对于合同状态是未执行的合同只能进行编辑、删除操作。

3.2.5付款管理

登录用户对部门内合同状态是执行中的合同付款信息进行查询和管理的功能。可以按照付款是否完成、付款是否逾期、付款方式、合同名称等查询条件进行检索,付款信息中的实际付款时间、付款状态、备注列可编辑。

3.2.6合同检索

实现对登录用户所在部门创建的合同按照关键字、签订年份、合同金额范围、执行部门、项目名称、合同有效期时间段、合同状态、供方名称、付款时间段等查询条件进行检索,检索结果按合同创建时间倒序排列,并且可查看合同详细信息。

3.2.7发票管理

登录用户可对部门内合同状态是执行中的合同发票信息进行添加、删除操作,并且可以根据合同名称进行查询。

3.3统计分析

除了按年份统计合同数量,系统还支持按供应商、标的分类、经费来源、采购方式等进行分类统计,能够生成并导出Excel文件,并能自动生成相应的柱状图和饼状图,对比结果一目了然,为决策支持提供依据。

3.4供方管理

登记供方基本信息和供方联系人信息(可维护多个),显示部门登记的所有供方信息,可以按照供方名称、建立部门查询条件进行检索,可选择某条记录查看供方的详细信息,详细信息中要关联显示与此供方签订的所有合同。

3.5系统管理

实现对机构、人员、角色的增删改,查看系统日志,对结算方式、采购方式、标的分类、项目类型、经费来源等数据代码进行管理,对系统数据进行备份。

4应用分析

4.1快速查询

通过网上合同管理系统,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可以实时查看已经录入的合同信息,不需要再到文档管理部门翻阅纸质合同,特别是通过关键字进行模糊检索,可以准备定位到所需查询的合同信息。

4.2紧贴实际

网上合同管理系统设计时充分考虑了行政预算、工程项目等实际工作的需要,可以随时查看项目签订的合同,预算结余等信息。

4.3实时统计

网上合同管理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中的基础实时从数据库中提取,用户可以随时统计合同签订情况,并对数据进行对比分析,为下一步工作决策提供实时的数据支持。

4.4进度提醒

网上合同管理系统对合同管理人员提供的最大便捷就是进度提醒。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忘记付款时间、发票是否收到等情况,需要不停翻阅合同有关资料。

4.5规范流程

网上合同管理系统提供了流程审批的环节,特有的会审和会签环节,解决了实际工作中需要合同文本纸质流转的过程,相关人员和部门可以同时审阅,缩短了流转时间。

篇(6)

二、石油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1.合同缔结风险防范

所谓合同缔结风险,它是一种在合同缔结的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在合同缔结或是成立的过程中,其中的风险非常大。基于合同管理的法律方面来看,合同一般都是分为要约方和承诺方两个方面的,但是对于石油企业来说,在特定的合同中,两者角色都可以充当。作为石油企业,其绝大多数的合同都和招投标有关,在这个过程中,石油企业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就是资质的审核,资质是否合格以及过去的合同履行情况等等都是石油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进行考虑的问题,这些工作的开展都将有利于石油企业对于合约另一方进行全面的认识并进行理性的选择。对于合同另一方缔结合同的目的的识别是一个难度很高的问题,但是可以通过对于合同另一方的合同履行记录以及基本的情况进行调查,并进行合理性、合法性的判断,若存在部分违规或是不符合相关行规的行为,那么就需要对于合同的缔结方进行慎重选择。

2.合同文本风险防范

我们常说的合同文本风险,它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由于合同中的文本内容缺陷或不足而产生的利益纠纷,并引起合同方利益受损的一种合同风险,因此合同文本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种技术性风险。一方面这种风险是由于合同的起草方的疏忽和遗漏或是故意性造成的,另一方面也和当事人对于合同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意思理解不明确导致的,有时候造成这种合同纠纷是双方当事人的共同责任,有时候也可能是当事人的一方故意而为之。比如合同你内容中如果对相关的违约责任不能明确或是相关内容表述不清楚的话,那么就很可能导致合同纠纷或是利益分歧。因此石油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有效的对于合同文本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作为石油企业,首先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标准合同制度,在实际中也要切实的履行这一制度。另外在合同审阅中,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内容审核,对于合同中内容不明确或是对自身利益保障不完善的地方要提出质疑并要求修改,总之要做好合同文本风险的有效防范。

3.合同履行风险防范

合同履行风险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的一种风险防范,合同在形成缔结形式之后就有着一定的法律效力,而在合同中之前,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的相关规定,都将按照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由此也就给合同另一方带来了一定的合同履行风险。在既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面前,积极履行合同内容和规定是合同双方的共同义务,一旦有一方不能够正确履行合同,那么另一方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这对于合同另一方的当事人是非常不公平的。正常情况下,合同不适当履行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根本违约,另一种是履行不当,而其中的根本违约则主要表现为价格、货款等等方面的违约。因此作为石油企业,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只要另一方没有正确履行合同内容,或是给自身利益带来损害,那么石油企业则拥有直接的抗辩权,可以按照合同的相关内容或是相关的法律规定向对方进行申诉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也可以直接通过相应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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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系统运行模式

在局域网内提供一台数据库服务器和一台Web服务器。为了确保数据安全,两台服务器互为备份,在发生故障时候进行切换,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客户端连接到服务器上进行操作,外网用户通过VPN连接访问。

1.2系统主要功能

(1)项目承揽信息录入

根据项目来源不同,由经营人员填写《工程项目承揽申请表》或《集团公司参加合作投标项目审批表》(二选一),包括项目名称、委托单位、主要内容等基本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编号,编号格式为:年度-流水号。承揽信息录入时,为避免重复录入信息,提供根据委托单位和项目名称进行模糊匹配的功能,对于近似的信息进行提示,并由用户判断是否重复。项目承揽信息录入完毕后,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各环节处理人可以填写处理意见,提交下一步或退回。同时提供项目承揽信息的浏览和查询界面,可以把项目承揽信息导出为Word格式文档,方便打印和归档。

(2)承揽合同签订及管理

项目承揽信息审批通过后,如果进行到签订合同环节,可以进行合同录入和审批的操作。由经营人员填写合同相关信息,然后根据预定义的流程进行审批。首先填写相关内容,并发起盖章申请,需要上传《与产品有关要求评审记录表》,形成扫描件上传,作为盖章申请表的附件(不强制上传,未上传的显示为红色进行标识)。完成此表的手续后,进行合同签订,对签订后的合同进行合同登记、合同编号等后续工作。并且可以对合同信息进行浏览、查询、导出、打印等功能。

(3)合同收款管理

合同审批完成后,即建立合同台帐信息,可以进行合同的收款信息录入和统计功能。经营人员可以根据合同条款预录入计划收款的时间和金额,可用做收款提醒和与实际收款对比。当收到合同款之后,需要填写收入分成签认单,用来明确本次收款金额、预留金额、分成比率等内容,然后进行审批。在合同收款的时候,可以预留部分资金用作委外使用,在年底进行清算,若有剩余,可转为当年的产值重新分配,或进入预留资金库,供后继的委外使用。

(4)委外合同签订及管理

委外合同管理用来对合同的委外部分进行录入和审批管理,并可以管理付款信息,付款需要在收款金额的限制下进行。申请委外合同之前,需要先填写委外申请表,一般要先有承揽合同,再进行委外,但有时也可以先开展工作。根据项目性质不同,分为《公司管理项目委外申请表》和《分公司自揽项目委外申请表》。同时需要填写《推荐受托方意见表》(分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和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等其他项目两种),若选择新的受托单位,则需要填写《新增受托方审批表》。对受托方进行单独的管理,提供新增、修改、删除、模糊查找等功能,并与委外申请表关联起来,可以直接选择受托方信息或将新增加的受托方添加进去。委外申请通过后,就可以进行委外合同盖章审批,根据项目类型不同也分为两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和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等其他项目),审批通过后即形成委外合同台帐信息,能够进行后继的付款等操作。在需要进行付款的时候,需要填写《委外拨款通知书》内容,首先选择对应的委外合同,自动获取委外合同相关信息以及承揽合同的信息,并填写本次付款金额。付款来源于预留资金库,一般情况下应该从本项目的预留资金中支出,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其他项目未使用的预留资金中支出,并将支出明细体现在委外拨款通知书中。

2安全要求

为确保系统的数据可靠和应用正常运行,需要从三方面提供安全机制。

2.1服务器安全

系统通过两台服务器提供数据库服务和Web服务,两台服务器互为备份,包括数据备份和应用备份。系统正常运行时,服务器A提供Web服务,作为用户访问的入口,服务器B提供数据库服务,进行数据存储并提供数据访问操作。当其中一台服务器出现故障的时候,可以切换到另一台服务器上,同时提供两种服务,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并在服务器故障排除后进行恢复。

2.2防止非法进入

为防止未经授权的用户登录和访问数据,需要在系统中提供完备的加密手段,对数据库和数据包进行加密,并通过在访问地址中加入防注入代码、强制用户修改原始密码等措施提升系统的安全性。需要严格控制不同用户的操作权限,防止进行超出权限的操作,系统内对权限进行细粒度的划分,能够按照不同的审批流程和环节分配给不同的人来操作,同时提供查看和编辑权限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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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房屋买卖中的运用,购房者与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协商的事项越来越多,同时也就愈重视合同中的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第八条规定,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开发商)在发生之日起多少日内告知买受人的,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对于此条款中的“不可抗力”,由于理解的角度不同,在实践中购房者和开发商往往会有一些争议。对此,法律有明文规定,《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依据此规定,不可抗力应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须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个条件。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的理由,符合这三个条件,那么可认定该事由为不可抗力,可免除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否则就不能视为不可抗力,应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不是主观推定

举一案例说明,1997年8月,某股份公司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了一份《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该契约除对房屋价格,付款方式等作出约定外,就交屋时间约定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发展商应至迟于1999年3月1日前交房,如逾期60日仍未交房,股份公司有权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可是到了1999年5月开发商仍未交房,某股份公司多次发函催促,发展商声称,不能如期交房是由于施工中遇到恶劣天气且进口原材料在海上运输中发生火灾,上述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可以延期交房。在多次交涉毫无结果的情况下,某股份公司委托律师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解除购房契约,并要求发展商退回房款并赔偿损失。法院审理认为,天气因素对施工进度有着非常大的影响,但狂风或暴雨均为正常的天气现象,并非不能预见,作为发展商在售楼时,就应当依据该地区的气象记录,结合其他因素,合理预计工期,确保其在承诺的交屋日期前能够顺利完工,故该事由不能构成不可抗力;此外,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而言,货物在海上运输中遭遇火灾,可以作为不可抗力,但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主体仅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原材料供应商,其范围仅局限于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关系中,与股份公司同房地产开发公司之商品房预售法律关系无关,所以该情况也不能作为房屋买卖中的不可抗力。最后法院判决解除股份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购房契约;房地产开发公司双倍返还股份公司已付定金,退还全部购房款并按同期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标准支付股份公司购房款之利息;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单方面条款不应免责

由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作为购房合同中免责事由的“不可抗力”,一定要是符合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能凭自己的主观臆想去推定,否则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在现行房地产交易中,发展商通常将以下事项列为不可抗力条款下的免责事项:1、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2、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其实,发展商所述的这二种事件的情况,依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推出,都不具备不可抗力的三个必备条件,即并非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简单地分析一下,在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技术问题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之前就可以预见的,即使是不能克服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过程中自己所需要承担的风险,而不能将此风险转移给购房者。同样,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是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开发商在最初总体规划时就应当可以预见批准与安装的期限,如果确实是政(论文库)府行为而导致延误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开发房产过程中可以预见和可能要承担的风险,而不能将此风险转移给购房者。如果在契约中将此类事件列入不可抗力条款项下,则因违反法律的明确规定,成为无效条款,同时发展商也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而行使抗辩权。所以说,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正确理解“不可抗力”的法律含义,对发展商和购房者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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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0)04-095-0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是获得尽可能多利润的最好机会。因此,对于承包商来说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制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订立的合同很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原则。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例如:甲方认为承包单位应服从甲方;甲方随意将分项工程进行分包;对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强行采购质次价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等。承包单位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润,违反施工常规、偷工减料、采购材料以次充好。

甲、乙双方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过多地依赖于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过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签约,便临时抽调人员予以应付,这些都可能造成合同纠纷。

二、施工阶段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1.推行项目管理模式。把企业作为利润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为成本中心,并以承包责任合同为纽带,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本着“谁控制、谁负责、谁承担、谁受益”的责任分解原则及“收益和成本挂钩、分配与上缴挂钩”的控制监督机制,全面动态的管理工程项目。

2.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阶段是根据设计图纸投入人力、原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施工方案不同,工期就会有所不同,所需机具也不同,因而发生费用也会不同。要做好优化细化工作,编制出先进、合理、高效的施工方案,均衡地安排各分项工程的进度。选择最佳的项目施工组织,最大可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同时,考虑经济性、合理性。杜绝人、材、机的积压、闲置、浪费。

3.对合同中风险的转移。施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三通一平不到位,无法按时开工;自然、地质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等情况。

常会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工期的延长等使发生合同变更。变更事件一发生,要及时与现场监理办理变更签认手续,取得索赔依据,把企业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施工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等不可预见的风险,通过与社会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把一部分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

三、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

从2004年4月1曰开始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与了施工企业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一定的竞争风险。

1.清单计价模式下存在的风险有:(1)清单有漏项的风险。(2)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3)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由此可见企业若想降低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资潜在风险,必须分析在此种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

2.专用条款避免工程结算时的风险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工程结算。

(1)工程量的变化。设计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数量的增减,改变了项目的内容,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引起了合同价格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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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工作是全体参建人员共同的职责,管理合同的前提是对合同内容的掌握,遗憾的是许多参建人员并不了解合同内容,在工作过程中遇到合同外的事项并不能敏感地察觉,遇到可以索赔的事项并不能及时主张权益。合同管理应是全过程的管理,但实际工作中往往更侧重合同的签订环节,缺少对合同履行情况的实时监控,没有发挥合同应有的作用。

1.2合同管理脱节

一般情况下,在施工单位内部负责铁路工程投标工作的人员与工程实施人员是相对独立的,即一部分人员专门负责投标,中标后由另一批人负责实施。由于人员的更换,常常会造成投标阶段与实施阶段工作衔接不到位,这种现象对合同管理工作的影响尤为明显。

1.3对总价承包合同的解读不够透彻

铁路工程中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价承包合同内容冗杂,涉及的点多面广,实际工作中相关人员对合同条款的解读不够透彻。比如负责征地拆迁的人员对合同内与合同外的征拆内容划分不清;对于总承包风险费,哪些费用能纳入哪些费用不能纳入认定不清等等。

1.4缺乏严格按照合同办事的精神和勇气,合同条款形同虚设

铁路工程中协作单位违约的情况时有发生,虽然合同中设有违约条款,但很少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特别是当协作单位工期违约时,很少追究其违约责任,这不但助长了协作单位的不良风气,而且增加了项目的潜在风险。铁路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违约的情况也时常存在,按规定当工程进度款支付严重不到位时,施工单位有权采取停工措施,但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很少这样做。虽然合同中规定了纠纷解决措施,但当纠纷真的发生时,施工单位很少按合同规定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利益。

1.5施工单位内部合同示范文本不健全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合同示范文本,施工单位也大力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但在施工单位内部合同示范文本的体系还不够健全。由于施工单位缺少相关的合同示范文本,在与这类单位签订合同时往往采用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对于施工单位而言这是极其不利的。

2问题产生的原因

2.1建筑市场大环境向建设单位倾斜

随着建筑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许多施工单位为了承揽到工程项目,明知合同中存在不利于自己的条款,也只能忍气吞声地接受,这种现象在自身经营出现困难的施工单位尤其明显。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建设单位处于强势地位,特别是在铁路项目中,许多施工单位在自身经营、发展过程中对铁路项目产生深深的依赖,为了维护和建设单位的良好关系、为了日后能顺利中标其他铁路项目,当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往往缺少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维权的勇气。

2.2用人机制不健全

在合同管理方面主要体现在所用之人与所在岗位不匹配。合同管理是一项对人员综合能力要求很高的工作,但实际上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往往不具备相关能力。

2.3工作中更注重工程进度,向管理要效益变成了口号

如今施工单位都认识到管理的重要性,但这种认识更多的只是停留在思想层面,在行动上落实地还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项目决策者往往更注重工程进度,在进度面前其他工作都可以让步,在这种思想引领下,虽然项目部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但这些制度和措施并没有落到实处,经常疏于对细节的管理,向管理要效益变成了口号。

2.4“软件”储备与“硬件”扩张不匹配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为了谋求生存,施工单位纷纷延伸自己的业务范围,将触角伸向新的建设领域。此举的本意是扩张业务版图、壮大企业实力,但有些企业盲目扩张,不了解新领域的环境和规则,没有针对新的环境作相应的准备,这样难免在管理过程中出现问题。

3完善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3.1将管理落到实处

管理既是项目平稳运行的前提,也是项目取得效益的保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仅要认识到管理的重要性,而且要把工作重心放到管理上来,真正把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3.2完善合同管理机制

首先要完善用人机制,任命掌握合同相关知识、熟悉合同管理流程、具备合同操作技能的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此外对于施工单位而言,合同管理人员还应对工程技术有一定的了解。其次要完善培训机制,一是要适时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培训,确保业务能力跟得上、思想认识不松懈;二是合同管理人员要对项目参建人员进行培训,强化合同意识、解读合同条款、解答合同疑惑。再次要完善奖惩机制,合同管理工作应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于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予以奖励,对于存在明显过失的人员要予以惩罚。要坚决杜绝做与不做一个样、做好做坏一个样的现象发生。

3.3做好合同交底工作

一是投标人员要向实施人员交底,投标人员应将投标阶段采取的策略、相关数据取值的考虑、施工组织及其他情况向实施人员进行说明;二是合同管理人员要向全体参建人员交底,介绍合同内容、明确合同范围,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并指定负责人。

3.4建立信息平台

施工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单位内部使用的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包含各类合同范本、信誉良好的协作单位及物资供应商等信息,这样可以有效地整合内部资源,实现单位内部资源共享。此外还可以利用信息平台曝光一些信誉不佳的协作单位及物资供应商,起到预警作用。

3.5立足本职,做好工程建设工作

“打铁还需自身硬”,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张权益的前提是把自身的工作做好,在这个基础上才能与建设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才能最大程度地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情和理解,这样获得额外补偿的机会才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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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管理各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分析和防范对策

2.1合同签订前的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

工程施工合同一般都是通过招标方式来确定工程承包方,在招标过程中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要经历招标、投标、开标、定标及签订施工合同等过程。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因此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要注意合同类型选择。如果工程项目规模较小、风险较小、工期较短、施工中不可预见因素较少,则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于工程项目的竞争性较强的,为了便于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建设单位要按照固定总价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顺序来选择。工程风险性大、技术要求较高、复杂程度高的工程以及实际工程量和预计工程量存在较大出入的项目,这种情况下承包单位主动权较大,因此要采用可调价格合同。选择合同类型时,要确保合同各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单纯为了建设单位利益而忽视其他各方的权益,要综合考虑项目的各类因素,考虑承包单位的实际能力,来确定双方都愿意承担的合同类型,避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而造成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同时也要避免频繁索赔而提高工程造价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合同签订时要预先考虑到可能发生的事情,对可能发生和能够想到的问题,都要在合同中明确,越仔细越好,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纠纷;合同在语言组织上要严密,同一个条款不能作出两种解释,在条款中要尽量使用定量条款;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明确列出工程索赔的条件和合同价款的调整条件。合同签订前,要仔细琢磨,反复推敲,不可盲目签订。工程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要加强合同沟通,纠正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最终目的是确保项目顺利开展,而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

2.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对造价的影响及对策

工程施工合同一旦签订就会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双方都要依据合同约定内容来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建设单位要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来避免发生违约纠纷造成索赔,导致工程造价提高。在工程造价中,约有60%-70%的部分为材料费用和设备费用,材料和设备费用高低直接影响工程造价大小,同时,材料和设备又是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在目前的工程建设中,广泛存在人情关系现象,最明显表现为以次充好来提高价格、同规格和同质量的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格、对材料和设备总量控制不严格导致材料和设备应用到工程之外的建设中,此类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工程造价增加。从而导致用合同管理的形式来约束此类行为变得势在必行。为了控制工程造价,就必须要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控制,而材料和设备都应该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进行公开采购,避免不正之风的发生。材料和设备供应要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来提供,并一同提供相关合格证书,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来进行清点、检验、验收,通过严格控制材料和设备价格、质量,来控制工程造价。

2.3合同后期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及对策

在工程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中,主要工作是对工程造价进行分析和总结。合同后期需要完成各类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对施工单据进行审核,一旦资料出现问题,将造成工程造价失衡,无法确保造价的真实性和准确度。合同后期的管理主要是对整个项目中的前期与中期的材料费用进行统计和清查,为最终的结算打下坚实的基础。其中主要包含分析竣工图、技术核定单、工程签收单等,根据清查的结果做好记录,对相关的问题需要请示现场负责人的意见。在审察过程中需要对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做出评价报告,按照合同签订的条款以及质量标准的真实性要求,确认无误的状况下,最终进行竣工验收,尾款支付,完成整个项目的工程造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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