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始终把依法行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街道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__街道办事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方案》,及时制定了《20__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召开大会进行部署,并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了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和监督作用,坚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半年召开一次依法行政责任部门情况汇报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指导部署下步工作;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要求对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完成了县年度工作任务分解专项工作和相关信息报送。正真做到了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
二、落实依法决策工作
20__年,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依法决策工作上,认真执行《__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建立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办事处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办事处内部决策程序。结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全了决策公开制度、公众查阅制度、行政决策跟踪评估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了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了《密云县政府决策责任追究规定》,实现了行政决策权按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三、完善制度建设工作
围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了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备案、公布等制度,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备案符合《密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监督办法》规定。建立了街道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并严格执行。
四、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街道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工作,全年没有复议案件。
五、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街道行政执法目前只涉及计划生育办征收社会抚育费工作,其他部门没有行政执法权。20__年,街道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和完善了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制、责任追究制,在县人口计生委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对9例违法生育当事人依法征收了社会抚育费,征收率100%。
二是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街道计生办严格按行政处罚程序办事,行为合法、适当、规范,没有出现不文明执法和违法行为。
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街道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具体工作机构,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并落实了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制度、公众查阅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责任制度、公开审查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公示制度。为推进政务公开,使工作落实到位,街道还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建立并落实了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监督员评议、投诉举报和工作检查制度。20__年,通过街道政务公开网站、《街道工作动态》、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及时按信息公开的标准和程序,将规定的政务公开六类内容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七、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工作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了执法科室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学习和培训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定期开展了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活动。办事处利用周五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日,加强了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相关文件的学习。按照法制宣传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大剧院广场、沙河早市、法制公园等处组织举办了8场较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6000余份,共有10万余人次接收了教育,提高了全社会的法制意识,促进了街道维稳工作开展。
八、加强监督考核工作
(一)思想,组织
我街依法行政工作以和“”思想为,科学发展观,《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区去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充实了街依法行政工作,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和措施。依法行政责任情况汇报会,工作进展情况,和部署下步工作,细化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了健全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网络。
(二)强化培训宣传,依法行政能力
街将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带头学法。党支部会、学习例会等,学习新颁布的《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市城市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一系列文件。全街干部学法用法,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
普法宣传工作。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法律实施纪念日、法治宣传月组织了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还实施《市城市管理规定》的契机,编印了宣传资料发放到各社区,系列活动了居民法制观念,了居民防范意识。
(三)公共服务体系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在区直接与帮助下,街筹划建设了区首个“市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该中心将与切身利益的社会救助、城镇低保、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志愿者管理等的都纳入服务范围,“一门式”服务,“一口式”办理。服务的转变了办事,了百姓,还了行政的透明度。
(四)争议调处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为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我街矛盾纠纷化解的五项制度,每月例会制度,向社区下达交办的任务,上报排查化解工作情况,强化排解工作制度的建设。重大节假日及敏感日前期,有性地布置排查内容,制定《稳定工作防控方案》,值班制度及零报告制度,按时按要求上报情况,社会稳定。,,解决举报反映的问题。“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对矛盾和纠纷包抓制度,并依据“谁主管、谁”,把调处工作责任到和责任人。今年,解决矛盾纠纷??件,案件??件,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了社会稳定。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权力的“阳光运行”。
为转变职能,工作,改进工作作风,街尝试“科学的政民信息机制”,以政务门户网站为载体,上传机关政策、社区党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最新,关注国情、区情,街情;网上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倾听百姓建议,社情民意。举措了的社会反响,的欢迎。
(六)行政监督制度,对行政的监督。
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将依法行政情况考核机关工作人员业绩的依据,奖惩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行政执法的来信来访,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组织对行政实施监督的权利,鼓励公民、法人和组织对和不当的申诉、检举,受理机制。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情况。
(一)思想,组织
我街依法行政工作以和“”思想为,科学发展观,《市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区去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充实了街依法行政工作,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工作和措施。依法行政责任情况汇报会,工作进展情况,和部署下步工作,细化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了健全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网络。
(二)强化培训宣传,依法行政能力
街将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带头学法。党支部会、学习例会等,学习新颁布的《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市城市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一系列文件。全街干部学法用法,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能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
普法宣传工作。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法律实施纪念日、法治宣传月组织了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还实施《市城市管理规定》的契机,编印了宣传资料发放到各社区,系列活动了居民法制观念,了居民防范意识。
(三)公共服务体系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在区直接与帮助下,街筹划建设了区首个“市民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该中心将与切身利益的社会救助、城镇低保、计划生育、养老保险、志愿者管理等的都纳入服务范围,“一门式”服务,“一口式”办理。服务的转变了办事,了百姓,还了行政的透明度。
(四)争议调处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为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我街矛盾纠纷化解的五项制度,每月例会制度,向社区下达交办的任务,上报排查化解工作情况,强化排解工作制度的建设。重大节假日及敏感日前期,有性地布置排查内容,制定《稳定工作防控方案》,值班制度及零报告制度,按时按要求上报情况,社会稳定。,,解决举报反映的问题。“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对矛盾和纠纷包抓制度,并依据“谁主管、谁”,把调处工作责任到和责任人。今年,解决矛盾纠纷??件,案件??件,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密切了干群关系,了社会稳定。
(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权力的“阳光运行”。
为转变职能,工作,改进工作作风,街尝试“科学的政民信息机制”,以政务门户网站为载体,上传机关政策、社区党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最新,关注国情、区情,街情;网上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倾听百姓建议,社情民意。举措了的社会反响,的欢迎。
(六)行政监督制度,对行政的监督。
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将依法行政情况考核机关工作人员业绩的依据,奖惩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行政执法的来信来访,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组织对行政实施监督的权利,鼓励公民、法人和组织对和不当的申诉、检举,受理机制。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情况。
二、问题
我街依法行政工作了成绩,但仍然之处,主要体现:
(一)依法行政性的宣传有待。
依法行政报告的主体为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
第二条依法行政报告的内容:
(一)推进依法行政进展情况,包括主要措施和主要成效。
1.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情况;
2.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情况;
3.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4.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立情况;
5.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6.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情况;
7.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情况;
8.完善措施,切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二)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第三条依法行政报告的形式:以书面形式报告。
第四条依法行政报告的报送时间及报送单位: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陕政发〔〕6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5号文要求,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于每年2月底前将本辖区、本部门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报送区政府法制机构。区政府法制机构汇总整理后,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由区政府法制机构按规定将我区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第五条依法行政报告的要求:
(一)根据《纲要》和《决定》的要求,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首长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督促落实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督促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确保《纲要》和《决定》得到全面正确执行。
1、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按照市统计局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于2013年初制定和下发了《区统计局2013年统计法制工作要点》,把今年全局要开展的工作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全年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2、制定目标管理责任状,确保行政执法目标的圆满完成。我局每年均根据与区政府签订的目标,制定《区统计局二0一三年行政执法责任状》,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分解到各岗位,使大家在依法行政工作有一个明确的责任,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了行政执法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制意识。
首先是加强对自身队伍的宣传,强化执法主体的法制意识。一是利用主要数据质量大检查的契机,组织机关全体人员系统学习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通过学法,机关干部执法意识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二是从社会公众教育着手,创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三是以宣传启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丰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内容与形式,扩大效果。我局将统计法律宣传手册发放到广大统计人员手中,督促广大统计人员学法、熟法、守法,依法统计,寓法于工作之中,收到很好的实效。
三、加强法制基础工作建设,不断规范统计工作环境
1.扎实推进街道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在深化街道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市统计局关于整体推进街道级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组织全区14个街道按照规范化建设的标准查缺补漏,圆满通过市级验收,并好中选优,推荐2个街道参加省级示范街道验收。
2.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为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增强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今年6月份,按照(徐泉统[2013]18号)文件精神,区各级统计部门积极行动,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四、坚持以法治统,落实依法行政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要求,街道办事处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基本准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街道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对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部署,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纲要》和《五年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活动。街道范围内确定以社区、作为依法行政示范点,开展了“提高自身保护能力,预防非法侵害”为主题的法制活动,针对辖区小区突出问题,开展了法制讲座活动,加强工作指导,把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列为重要议事日程。此次示范点活动印发了千余份有关资料给辖区居民,提高了居民法制观念,增加了居民防范意识,有效遏制了发案势头。
(二)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街道将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学法制度落实,有效调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全面推定依法行政活动深入开展,使大家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年对街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干部及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法制培训,组织学习《行政复议法》等,能更好的在工作中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沟通机制。
(三)年为了推动《纲要》的贯彻实施,街办制定了《街道贯彻<纲要〉宣传安排意见》,积极利用墙报、专栏、例会、广播、标语、宣传车、禁毒等宣传月等多种形式及通过综治、、法制、计生、国土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纲要》和《五年计划》,制作宣传单500张,村、社区办8期《依法行政》专栏,张贴宣传语50幅,将《街道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安排意见》下发到各村、社区。积极引导村民、市民及企事业单位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积极营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
(四)街道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向光富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普法工作。普法工作经费实行实包实销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并在今年组织干部和党员开展2次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的宣传教育,认真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与法制培训教育相结合,把法制培训延伸到村、社区。在“五五”普法宣传月活动期间,街道办宣传小分队组织街道治保巡逻队全体成员,各村、社区治保主任及法制宣传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在各村、社区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了文明村、社区安全文明户,遵纪守法户活动。街道以多种形式开展的这些法制宣传教育为促进自觉学法用法守法社会氛围创造了基础。
二、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
为推进街道法制政策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大走访活动和“强作风、保增长活动”,大力加强制度建设。为了更好贯彻落实《纲要》和《五年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完善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投资软环境,树立对外招商良好形象。街道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积极落实各种规章制度41个,新增了《规范化服务细则》、《街道告知服务制度》、《街道首问责任制度》、《街道承诺兑现制度》等,将汇编成册,逐条学习;二是跟踪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企业,搞好协调服务;三是本着热情、耐心、周到的态度,对每一个来电、来访,网上留言都心平气和地做好解释、协调、疏导工作。对反映的问题,根据轻重缓急和有关政策进行分类处理。能及时处理的,做到矛盾不上交,事关紧要的问题及时汇报,在领导的指导下协调解决,力求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一年来,我街道对行政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街道行政服务事项39项,为街道的社会稳定、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建立行政执法争议调解机制,依法行政,维护了社会稳定
街道办党工委、办事处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党工委、办事处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加强街办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并领导和指导村、社区、驻区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建设,狠抓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的落实,深入群众,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大力度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地位、作用的宣传,对工作突出的村、社区、调解工作者给予表彰和鼓励。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大,街办涉及招商引资建设项目引起的拆迁纠纷特别多,而且调解处理时特别棘手,“人民调解在行动”活动期间也是此类矛盾纠纷比较突出的时期,针对这个严峻社会问题,党工委、办事处作为工作重点,召开了几次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和部署,坚持便民利民原则,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积极运用调查、听证、和解等手段办案,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水平。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沟通机制,推进联系沟通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事态扩大,防止了几次大规模的群众集体上访。为辖区的稳定和创综治模范街道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行政执法依据目录的梳理工作,调整办事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四)抓好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审批”、“一个领导分管”的行政许可工作体制。
(五)根据温岭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分解责任、明确责任,建立制度,落实到位。
(六)建立健全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行政确认、行政登记、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进行立卷归档。
(七)建立健全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积极履行生效的行政裁判。
(八)自觉接受人大工委的法律监督和政协工委的民主监督,完善行政执法机制。
(九)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工程的建设和信用推进网上政务公开。
(十)加强日常监督,开展定期不定期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十一)完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对突发事件和风险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十二)完善工作制度。认真贯彻《*省事项终结办法》(浙政发[20*]46号)和《*省听证暂行办法》(浙政发[20*]47号)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好的秩序。
(十三)完善人民调解相关制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的组织网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人民调解组织民间纠纷和矛盾排查调处功能,妥善把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
(十四)制订依法行政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计划。中心组学习《物权法》;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组织全街道1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以《物权法》为主的法律知识更新培训。
(十五)以“五五”普法为契机,组织开展《物权法》等法律宣传活动。
(十六)健全完善贯彻落实《纲要》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制定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严格执行《××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局长办公会议等重大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把行政决策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轨道,真正做到按制度和程序决策、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决策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的,要依法予以修改,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完善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工作。以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为主要行政审批场所,建立健全机构和人员,以分管投资科技科的领导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分管领导,局有关行政政审批的事项集中纳入行政审本文来源:文秘站 批科,技改项目备案、核准、变更等项目管理内容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经发局窗口集中受理及办理,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以7项行政许可和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为主要行政许可内容,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政策、产业政策,进一步明确各主要行政工作人员的执法职权和执法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衔接,相互监督。二是探索扩大镇(街道)行政执法权限工作。根据市委、市府的安排,做好对龙山镇项目审批限权的下放工作,确定下放的内容,加强对放权的业务指导,建立督促检查制度。三是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项目审批、能源执法检查等有关档案的备查工作,定期做好自查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抽象行政行为
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我局起草或主办的规范性文件,认真梳理,逐件审查清理目录中规范性文件的内容,逐条逐款审查,并按市法制办要求提出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修改、废止或失效的相关意见。二是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及备案工作。凡是本局拟出台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后应报市法制办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既符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又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上级规范性文件不相抵触,并按要求向市府法制办报送备案。
(四)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
严格实施省政府《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在新的一年工作中,我局要做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认真处理来信来访,积极受理投诉,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窗口宣传和指导作用,在办好审批业务的同时,及时向工业企业宣传和解释关于审批事项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制度;加强与报社、电台等主流媒体的联系,加强节能降耗宣传力度,多渠道多方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增强全民节约能源,提高用能效率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局网站上及时公布有关政策文件及规定,进一步畅通群众获取信息的方法和途径;加强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工作,在市经济发展局网站设置局长信箱和举报投诉专栏方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和进行监督工作,建立以业务分管副局长为主管理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各项投诉,按照《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和《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规定,落实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批的投资项目能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并加强监督指导。
三、依法行政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以局长为组长,以副局长为分管领导,以行政审批科、电力资源科、办公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级抓一级、下级服从上级并对其负责的原则,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确保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按照“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城乡统筹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我区“优二强三”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落实省、市创建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全区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开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创建目标
20*年底,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政府职能基本到位、关系理顺;制度建设符合程序、反映民意;行政决策科学民主、规范透明;行政执法全面实施、全面监督;社会矛盾防范有效、化解及时;行政监督效能提高、效果明显;法治意识有效树立、逐步落实。
至2011年底,经过三年时间的努力,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组织机构,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行政运行机制,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
三、主要任务
根据省政府关于创建法治政府的“六新”要求和《*市20*年创建法治政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全面完成20*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完善行政监督机制等内容列为我区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切实做好以下创建工作:
(一)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
1.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认真施行《青羊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方案》,紧密结合政府常务会的内容讲解实际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促进决策的法治化。严格执行《*市行政程序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区政府法制办牵头)
2.规范政府重大决策行为。在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和决策程序的基础上:一是修订完善并认真执行《*市青羊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论证暂行办法》,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修订完善并认真执行《*市青羊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暂行办法》,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三是建立*市青羊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区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由法制机构或者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四是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严格按照《青羊区行政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工作指南》审查对外签订的合同,确保政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有效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指导、协助各职能部门处理涉法案件,为全区重大活动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确保我区的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五是对1—2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实施后的跟踪调查、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并对决策行为进行回顾性分析。五是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的工作机制,明确监督主体、内容、对象、程序、监督方式,落实决策责任,对不依照法定程序或超出权限范围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承办)
(二)强化政府服务职能,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3.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逐步推进行政工作从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对涉及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食品药品安全、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以及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建立应急新闻制度。(区政府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我区保留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动态监督、动态评估,依法及时调整。建立以窗口为主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全面完成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两集中、两到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信息办、区规服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5.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梳理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行政权力,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本单位承办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类型进行分类管理,并通过区公众信息网、网上政务大厅和部门网站等形式予以公布。整合政府网络资源,完善我区门户网站的建设,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区政府法制办、区信息办、区规服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6.强化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职能。根据全市建立的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指标体系、公共服务质量标准和公共服务范围,选取2—3家街道办事处为示范单位,推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室规范化建设,将更多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公共服务项目纳入社区便民服务室办理,推进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区政务中心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7.推行公共服务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完成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编制,统一公开标准,规范公开程序,健全监督机制。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基层部门办事公开,促进其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区信息办、区编办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承办)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8.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和征用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加大纠错力度。完善行政处罚听证、集体讨论、开门审案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现场监督、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等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行政处罚基准制度,严格执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的相关规定。(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承办)
9.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区委大规范培训干部教育活动,融入法治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学分制管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结合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重点对行政执法人员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每年每人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注重效果,不走过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区委组织部、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四)完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推进社会和谐发展。
10.完善行政复议机制。坚持便民原则,开通网上受理、相对集中受理等方式,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在巩固现有行政复议陪议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11.完善工作机制。继续实施“六项公开、四项承诺”活动,畅通渠道和外部监督渠道;完善分级负责制和区领导包案工作,加强政府各部门对案件的办理,逐步开展案件处理满意度回访制度;继续执行书记、区长定期接访活动,在活动中配备政府法律顾问,随时提出法律意见,解答群众难题。(区局、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12.坚持行政复议机构与行政审判机构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协同推进区级行政执法机关与区法院行政审判机构良性互动。(区法院、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五)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13.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对2*0年以来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重新修订《*市青羊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备案规定》,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前调研和论证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制度。20*年10月31日前完成对1件规范性文件实施后情况进行评估。(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14.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自觉接受执法检查和质询,定期向区人大、区政协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促进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的提升。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满意率达95%以上。(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15.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布区政府各部门联系监督电话,逐步建立健全网上投诉举报处理制度。注重舆论监督,认真调查、核实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事项,要及时将处理结果通过网络、报刊、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法制办、区信息办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16.严格行政问责制。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严格问责不作为、乱作为和消极懈怠行为。严格过错责任和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区监察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承办)
四、实施步骤
创建法治政府活动时间为三年,从20*年4月初开始至2011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实施阶段(20*年4月初—20*年12月),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第二阶段:深化阶段(2010年1月—2010年12月),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创建任务基本完成;
第三阶段:巩固阶段(2011年1月—2011年12月),创建法治政府目标基本实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创建活动由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各部门创建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要健全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强工作人员,要主动与市级对口部门加强联系沟通,确保创建法治政府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按照《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将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或局班子会议进行集体研究;涉及专业事项邀请专家共同参与决策,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起草制定人社领域重大政策(或涉及民生政策)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才予以发文。截止2019年10月底,我局尚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及清理监督工作,全面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位法立、改、废情况,及时修改、废止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三是研究制定了《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为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并在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
(二)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全程监督。坚持人社各项工作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把监督向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延伸。二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网络、电话(12345及办公电话)等平台,建立舆情收集、评估和处理机制。三是强化制约监督和问责。加大对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权益等违反“”规定的问题,保障各项惠民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使群众在自身受益的同时,增强监督主体意识,自觉参与监督。四是强化政务公开。严格实行信息公开、财务公开、事务公开,充分利用县门户网站、公开宣传栏、报刊等载体,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涵盖政策法规、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就业创业等涉及民生利益等内容,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对人社事业的知情权和建议权。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劳资纠纷调解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健全劳资纠纷调解组织。根据劳资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合全县“大调解”工作,成立县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局长担任,各乡镇(街道)以劳动保障所为中心成立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小组。2018年开始,根据省厅推进乡镇(街道)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工作需要,整合调解队伍,按要求设立以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为管辖单位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实现了统一名称、统一制度、统一台账等要求。目前15个乡镇街道加一个经济开发区均已完成调解室的布置及各项制度、标牌的上墙等工作。二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基层调解组织作用。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与企业联系直接、便捷的优势,形成与总工会、司法、法院等部门有效配合的联合调解机制,使矛盾纠纷在基层即得到及时处理,共同化解日益繁重的劳动争议。同时加强与企业调解组织的工作联系,建立常态化沟通渠道,主动深入企业开展预防排查、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协调企业开展矛盾纠纷预防调解工作,也进一步发挥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防范用工风险。2019年我县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5起,调解131起,调解率达97%。三是创新仲裁调解机制,以柔性方式化解纠纷。为缩短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时间,减少争议双方的诉累,劳动仲裁委主动创新调解机制,实行“预调解”。“预调解”指通过现场咨询、电话投诉等方式了解劳动争议后、仲裁立案前提前调解劳动纠纷。针对简单纠纷直接电话调解,针对复杂的纠纷,现场核实,预约协商,争取当面调解时一次性成功。调解未成功的,在立案后也会视案件复杂情况再次安排1-2次调解。避免因劳动争议案件时间拖长引起双方矛盾发酵,引发更严重的矛盾激化等后果。
(二)强化劳动监察执法监督,有效解决欠薪问题。一是成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将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定位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各乡镇(街道)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机构,建立“一级执法、二级监管、三级网格”的劳动保障监察新体系,并已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察执法管理模式和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对辖区内企业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有效提升基层欠薪防范处置能力。二是建立“两金”制度予以保障。制定实施《欠薪应急周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纳管理制度》,共筹集欠薪应急周转金460万元、工资保证金3020余万元,积极预防和解决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三是重点完善建设工程领域管理制度。在全市率先制定《建设领域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实施细则》,印发《工程建设项目用工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全方位落实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用工实名管理、银行工资等相关规定,从源头上预防建设领域欠薪问题。四是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制定实施《欠薪案件调解仲裁“绿色通道”制度》和《重大集体工资争议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县司法局、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的三方协助机制,进一步简化手续,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努力做到案件快审快结。五是健全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制定《突发性群体劳资纠纷事件处置预案》、《防范处置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工作办法》等文件,构建责任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同时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力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全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019年以来,我县相继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及根治欠薪夏季行动“回头看”专项检查等系列工作,累计出动检查人数120余人,检查在建工程项目110余次,涉及民工0.8万余人;检查工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等530余家,涉及民工2.2万余人;在元旦春节、中小学开学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恶意讨薪行为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今年1至11月,劳动监察大队快速调处欠薪纠纷230件,为1000余名劳动者追缴工资1500余万元,受理举报投诉案件34件,共为94名劳动者追缴、补缴工资79.26余万元。2017年-2019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起。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2018年12月,我局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起,其中叶亚青因拖欠何某等12名劳动者工资共计12.6万元,我局将其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强力震慑。
(三)依法加强工伤认定效率,开展部门联动行动。一是开通24小时值机的工伤事故报案电话0570-7011011。2018年度接听报案来电共620余通,均登记在册,工伤查勘车辆2018年度累计里程数高达3万公里;二是继续加强政保合作。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龙游分公司派驻5名工作人员参与工伤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其中2名负责配合社保科工作人员开展案件调查。2019年共受理案件1561件,调查821件,经调查发现虚假和不符工伤案件17件,认定工伤案件1305件;三是推行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确保事实清楚、申报材料齐全的工伤案件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申报皆实现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及足额结算支付。2018年度简易程序共认定437起,占认定总量的33.5%;四是与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传发《工伤事故预警信息》,针对重大伤亡突发事件及时上门开展联合调查,同时与工亡职工家属面对面交流,解释工伤认定的相关政策,安抚家属情绪,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协调工作;五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017年-2019年,共有行政复议1起(复议结果维持工伤认定)和行政诉讼7起(维持工伤认定1起,撤销工伤认定1起,撤诉4起,胜诉1起)。
(四)完善宏观调控,贯彻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监管机制。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有关情况机构改革后,我局已完成行政执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认领工作,涉及人社系统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3项,并根据人员变动等实际情况,对执法人员再梳理,建立执法人员清单。截止2019年11月底已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掌上执法”检查172户次,其中双随机检查15户次,掌上执法(移动端)已检查157户次,检查人员23人,人均检查6.8户次。2019年度我局“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率、抽查任务公示率、检查完成率、检查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保基金稽核难度依旧存在。一是养老待遇追回难。由于目前发现待遇重复领取人员大多是外地人员,且年龄较大,部分人员因患病等原因家境贫困,而且发现时发放时间较长,追回的数额较大,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都较难接受,抵触情绪大,即使同意退还,也大多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退还,对一些应退额较大的老年人,预计到其死亡时也无法如数退还,因此追回工作压力很大;二是针对“一人在两地同时参保”的情况,虽然对这部分人员已采取发函的方式告知本人或其所在单位,让其限期整改,但由于缺乏相关的政策依据、处罚条款,对“两地同时参保”这一违规现象还是屡禁不止;三是企业缴费基数稽核查处难。对参保率及缴费基数未达标的企业缺少相关政策制度的约束及制裁,导致企业对自身违规情况的整改不重视,继而还存在违规问题。
(二)依法行政工作人员队伍薄弱。由于人社业务涉及面广,业务复杂,涉及的各项法规政策也较为庞杂,而工作人员人手有限,面对大量错综复杂的情况往往感到力不从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依法行政工作部署,围绕车俊书记的“六问”,着重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大力加强依法行政领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质量,努力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科学发展,具体如下: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集中人员和力量,统一开展执法行动,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将人社业务延伸至基层和线上办理。
市、县两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大力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是正确处理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根本途径。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力度自上而下逐级递减,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意识淡薄,某些领导干部把依法行政与发展经济对立起来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紧迫感与责任感,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
市、市(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国发*
号、辽政发〔20*〕36号文件的要求,抓好政府依法行政相关制度的建设。
(一)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定年度法制讲座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制度,做到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培训情况、学习成绩应当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做出、执行、监督方面的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决策建议的提出和决策事项确定应遵循的原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决定制度和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决策程序,适用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四)完善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要扩大决策听证范围,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要规范听证程序,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确定、分配听证代表名额要充分考虑听证事项的性质、复杂程度及影响范围。听证代表确定后,应当将名单向社会公布。听证举行10日前,应当告知听证代表拟做出行政决策的内容、理由、依据和背景资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之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确保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对听证中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吸收采纳,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听证代表,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明确政府法制部门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范围、程序、要求和承办单位的职责,以确保合法审查有序进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应交由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做出决策。
(六)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进行论证,并经各级政府或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杜绝擅权专断、滥用权力。
(七)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决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八)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要纠正和制止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未经集体讨论做出决策的,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给予处分。对依法应当做出决策而不做出,、贻误工作的行为,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九)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要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制定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由制定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未经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施行。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十)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市(县)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之日起15日内向市政府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自之日起15日内报本级政府备案。备案机关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要及时予以纠正,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备案机关要建立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公布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每隔两年要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与上位法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清理后要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目录,未列入继续有效的规范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十二)建立健全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实际,以文件的形式对行政执法涉及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条件、种类、幅度等予以合理细化和分解,制定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执行标准。
(十三)建立依法行政主要领导问责制。对我市各级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决策失误、违法行政、执行上级决策和部署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治政不严、监管不力等被问责的,要明确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
(十四)建立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市、市(县)区政府每年要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市、市(县)区各部门每年要向本级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由行政部门主要领导直接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协调。要从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把推进依法行政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研究制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要建立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制度。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的人员上岗前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经考试合格的方可准予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执法活动,对聘用合同工、临时工执法的要调离行政执法岗位。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市、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担负着推进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要重视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要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法律水平高的人员充实到法制机构中来。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市(县)区政府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明确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确保依法行政落实到基层。
(五)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市、市(县)区政府要为政府法制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法制宣传和培训等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办公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行政执法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严格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下达罚没指标、违反罚缴分离规定,以及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行政机关业务经费和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的,要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