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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大全11篇

时间:2022-03-20 16:30:11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实验室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实验室管理制度

篇(1)

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

四、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触电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等消防器材。

六、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七、每日最后离室人员要负责检查水、电、门窗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

八、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院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实验中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学校保卫处电话:89003119)

档案的管理制度

1、资料员对档案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按存档年限,定期清理到期资料,并分类造册,办理销毁手续;

2、借阅档案时应登记,并应当日归还;

3、需借用存档检验报告时,应由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亲自提取并签字,其他人不得借用;

4、资料室执行《实验室内务管理控制程序》,应加强防火、防蛀、防霉、防盗工作,保证档案信息的安全;

5、严格遵守本站《为用户保密和保护技术所有权程序

监测员职责:

1、必须持证上岗,正确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监测分析的技术和有关仪器的使用和维护;

2、遵守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检测规范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计量器具,按规定填写原始记录,按时报送检测结果;

3、严格执行分析质量控制有关规定,检测前做好充分准备,检测过程中坚持控制好准确度和精确度。检测时发现异常及时汇报,主动提出合理建议,

对自己出具的检测数据负责。测试完毕及时整理、清洗器具;

4、搞好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认真填写使用记录。不得使用未经检定合格或超迟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进行样品检测;

篇(2)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科研装备先进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坚持稳定支持、动态调整和定期评估。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

第五条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开放运行、科研仪器设备更新和自主创新研究。专项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六条国家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基金、专项等应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优先委托有条件的重点实验室承担。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是重点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制定重点实验室发展方针和政策,宏观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2.编制和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总体规划和发展计划。

3.批准重点实验室的建立、调整和撤销。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工作计划。组织重点实验室评估和检查。

第八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是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和政策,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2.依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重点实验室管理细则,指导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

3.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

4.落实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间所需的相关条件。

第九条依托单位是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主要职责是:

1.优先支持重点实验室,并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解决实验室建设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2.组织公开招聘和推荐重点实验室主任,推荐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聘任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和学术委员会委员。

3.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配合科技部和主管部门做好评估和检查。

4.根据学术委员会建议,提出重点实验室名称、研究方向、发展目标、组织结构等重大调整意见报主管部门。

第三章建设

第十条重点实验室根据规划和布局,从部门和地方重点实验室中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建设,保持适度建设规模。

第十一条科技部公开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由主管部门组织申报。

第十二条申请新建重点实验室须为已运行和对外开放两年以上的部门或地方重点实验室,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

2.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有代表性,有能力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

3.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

4.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用房集中。

第十三条主管部门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填写《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审核后报科技部。

第十四条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主管部门组织相应依托单位公开招聘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制定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审核后报科技部。科技部组织可行性论证,通过后予以批准建设。

第十五条重点实验室建设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提供建设期间所需的相关条件保障。

第十六条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完成后,由依托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科技部,科技部组织专家验收。

第四章运行

第十七条重点实验室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第十八条重点实验室主任由依托单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择优推荐,主管部门聘任,报科技部备案。重点实验室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般不超过六十岁。

第十九条重点实验室主任任期五年,连任不超过两届。每年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八个月,特殊情况要报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学术委员会是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职责是审议重点实验室的目标、研究方向、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实到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

第二十一条学术委员会主任由依托单位推荐,主管部门聘任,一般应由非依托单位人员担任;委员由依托单位聘任。

第二十二条学术委员会由国内外优秀专家组成,人数不超过十三人,其中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一位专家不得同时担任三个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学术委员会委员。

委员任期五年,每次换届应更换三分之一以上,两次不出席学术委员会会议的应予以更换。

第二十三条重点实验室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固定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动人员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人员。

重点实验室人员实行聘任制。骨干固定人员由重点实验室主任聘任;其余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由骨干固定人员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核准。

第二十四条重点实验室按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设置研究单元,保持人员结构和规模合理,并适当流动。

重点实验室应当注重学术梯队和优秀中青年队伍建设,稳定高水平技术队伍,加强研究生培养。

第二十五条重点实验室应围绕主要任务和研究方向设立自主研究课题,组织团队开展持续深入的系统性研究;少部分课题可由固定人员或团队自由申请,开展探索性的自主选题研究。要注重支持青年科技人员,鼓励实验技术方法的创新研究,并可支持新引进固定人员的科研启动。

第二十六条自主研究课题期限一般为1-3年。重点实验室对自主研究课题的执行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验收。课题的检查和验收坚持“鼓励创新、稳定支持、定性评价、宽容失败”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重点实验室应加大开放力度,建设成为本领域国家公共研究平台;并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参与重大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重点实验室应建立访问学者制度,并通过开放课题等方式,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开展合作研究。

第二十八条重点实验室应统筹制定科研仪器设备的工作方案,有计划地实施科研仪器设备的更新改造、自主研制。

重点实验室应保障科研仪器的高效运转和开放共享,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数据共享。

第二十九条重点实验室应当重视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宽松民主、潜心研究的科研环境,开展经常性、多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三十条重点实验室应当重视和加强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要加强室务公开,重大事项决策要公开透明。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三十一条重点实验室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重点实验室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应标注重点实验室名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申报奖励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重点实验室应当结合自身特点,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与产业界的联系与合作。

第三十三条重点实验室应当重视科学普及,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学生开放,每年不少于十天。

第三十四条重点实验室需要更名、变更研究方向或进行结构调整、重组的,须由依托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学术委员会论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科技部批复。

第五章考核与评估

第三十五条重点实验室应当在规定时间报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经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科技部。

第三十六条依托单位应当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主管部门和科技部备案。年度考核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实验室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七条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科技部会同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每年对部分重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研究和解决重点实验室存在的问题。现场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听取实验室主任工作报告、考察实验室、召开座谈会等。

第三十八条科技部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定期评估。五年为一个评估周期,每年评估一至两个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具体评估工作委托评估机构实施。

第三十九条评估主要对重点实验室五年的整体运行状况进行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研究水平与贡献、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

第四十条科技部根据重点实验室定期评估成绩,结合年度考核情况,确定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未通过评估的不再列入重点实验室序列。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重点实验室统一命名为“××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英文名称为“StateKeyLaboratoryof××(依托单位)”。如:硅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浙江大学),StateKeyLaboratoryofSiliconMaterials(ZhejiangUniversity)。

篇(3)

(一)

实验室安全要求

1.

实验室要有总电源控制,化学、生物、科学实验室配备水槽、三联水嘴。

2.

教师能对实验室电源进行总控及分组控制,有漏电保护开关,工作指示灯,220V交流输出。有短路过载和自动断电及复位功能。

3.

每间实验室、保管室要配置2个及以上的干粉灭器,化学实验室要配备排风扇3台以上。

4.

实验室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粘贴上墙,做到管理有序。

5.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保管,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6.

在做化学、物理、生物等实验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特别是做完化学、生物等实验时,废气、废水、废渣要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倒乱扔,不得污染环境卫生,防止学生将实验品带出实验室。

7.

对实验室的安全检查,要求下课时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源,关好门窗和水龙头,清理桌面、地面,消除隐患。

8.

如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许隐瞒不报或拖上延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

危险化学药品必需危险物品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化学品出入库有登记。

2.

有毒物品的使用应严格控制,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制度,有使用的记录、领用人的签字。

3.

易燃、易爆、有有毒害的实验用危险化学品,一律储存在专用仓库里,由实验员专人收放、保管。

4.

严格按物品的种类分库储存,严禁把起化学变化效应的危险物品存放在一起。

5.

严禁把遇水、受潮、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危险物品与桶装的易燃液体存放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

6.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随用随领,剩余部分要及时送回专用仓库,并详细登记领取人的姓名、部门、种类、数量、用途等,严禁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

7.

爆炸品、剧毒物品一律储存于专用仓库,专用仓库必须建立安全防护设施,并严格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五双”管理。

8.

未经学校安全主要负责人许可,不得任意出售或借用易燃、易爆与毒害物品。

9.

篇(4)

一个合格的领导者必须具备以下要素:品德良好,乐于助人;自身业务能力强;能以身作则,安心工作;善于团队合作。领导者首先要熟悉实验室工作的流程,对于实验室的规划和发展定位有宏观的概念,这样才能使实验室跟得上教学和社会的发展,才能更好地提供服务。领导者能够在学术上有一定的权威,在教学与科研上有突出的成绩,能够把握本学科科技前沿动态。领导都应当加强实验室人员的业务交流,可以规定每个星期或每个月开一次业务交流会,大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共同对某一难题进行解决。也可以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探索。领导者能公平处理事务,在工作中做到办事公正,奖罚分明。对良好的现象提出表彰,树立榜样。用榜样的力量感染和带动全体实验人员创造性地进行实验室建设,不断提高实验室的整体水平。

(二)对管理员的要求

实验室的管理人员,要对本职工作熟悉,可以对学生在实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相应处理。在日常工作中,管理员必须按照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工作,按照教学计划对学生开放机房。学期初由计算机房综合排定全校学生用机安排表,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变更。每个机房管理人员都要负责组织搞好室内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每天要认真填写值班情况记录表,及时记录学生上机时的反映、机器出现的故障、网络故障、学生违纪等情况。

二、实验室设备的管理

(一)设备的管理:安装、调试

计算机属精密仪器设备,安放的场所及环境都需要有特别的考虑,所以在最初安装、调试的时候要有专业人员来操作。后期的管理人员也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能处理机器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般问题。

(二)设备的运行:日常管理、使用

计算机日常的使用也要有相应的操作规程。首先合上电源总闸,等机器反映正常后再去开终端。下班时也要先把各终端电脑关了后再关闭电源总闸。每次开机与关机的间隔不少于15秒。学生在上机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教学的实验要求步骤来进行。

(三)设备的维护:日常的维护、修理

机房的管理维护人员要本着“对教学负责,为学生服务,为本单位树立良好形象”的态度管好设备,维护好机房设施。

三、实验室的运行

(一)使用人员的管理制度

学生要遵守机房的规章,保持机房的卫生,整洁,安静。严禁在机房内抽烟,不允许携带有损实验室卫生、整洁、安静、安全的物品进入(如食品、饮料、雨具等)。规定在计算机机房上机的学生一律不得拔插和移动、交换任何实验设备,违者按设备价值进行处罚。对因违章而造成计算机或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及当事人对错误的认识,负责一部分或全部赔偿。

(二)使用人员的培训、指导

学生在上机前要进行专门的培训,尤其是针对刚入校的新生,要进行相关实验设备使用的培训,给他们讲清楚设备使用的基本方法,必须是在教学老师或辅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学生在上机操作时要有老师随班指导,一般计算机实验室分为两部分:软件和硬件。需要进行指导的更多在于硬件部分,从计算机的组成、拆装,到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测试。学校在管理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以老带新的方法,从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发现一些操作熟练的学生来指导不熟练的学生,也可以让大三、大四的学生来指导大一、大二的学生,来减轻管理人员及教师的压力。

篇(5)

三、仪器按分类编号,定室、定橱、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四、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完好情况。教师领用必须提前填写《实验使用仪器通知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应进行清理并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或个人借用一律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五、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应及时查明并予登记。学生实验因违章操作造成不应有的损坏,除做出检讨外,并酌情赔偿。外单位或个人借用如有损坏的照价赔偿

六、仪器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同时做好防锈、防腐、防尘、防霉等工作,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报损报废仪器要严格按审批手续办理。

篇(6)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按国家统一要求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建立《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分类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定橱定位,排列整齐,取用方便。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按仪器设备性能注意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防磁等工作。化学药品要按化学特性要求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要单独存放在专用的安全柜中,专人保管,双人双锁,细纱固定,定期查看,及时添液。药品与仪器应分室保管。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教师因教学需要借用仪器,用后应及时归还。为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教学仪器一般不予外借,如遇特殊情况,教职工借用仪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实验室才能借出,借用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外单位借用仪器须经校长批准,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过期不还,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主动与借用单位联系收回,并对借用者给予一定的处罚。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须办理有关手续,并由实验室工作人员验收、检查。领用药品应通过实验室工作人员记录消耗量。领用危险药品时,领用教师、两名管理人员共同在危险药品专用册上签名,并严格控制数量,注意使用安全,剩余药品及时归还。仪器药品不准带回宿舍或其它地方供私人使用。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各种仪器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使其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危险品领用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仪器损耗、报废记录簿》等簿册。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实验教学过程中属正常损坏且不能修复的仪器,或经长期使用性能达不到实验要求且不能修理的仪器,应予报废。因工作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仪器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仪器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仪器发生故障,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尽可能及时加以排除,或送交专业部门维修,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对维修过的仪器要认真填写好仪器维修单,存入仪器质量档案。

篇(7)

第二条实验室是*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和学术活动中心。

第三条实验室定位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贡献。

第四条实验室是依托大学、科研院所和其他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机构进行建设的科研实体,具有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

第五条省重点实验室归口*省科学技术厅管理,日常工作按隶属关系归主管部门管理,实验室所在单位为实验室依托单位。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六条实验室建设坚持“三高两重点”的原则。即高水平研究机构、高校和高科技企业;“两重点”指具有突击前沿获取原始科学创新能力的专门学科实验室和集成关键性、原创性科学技术能力的跨学科综合实验室。

第七条申请实验室建设的基本条件:

1、一般为已运行、并对外开放的部门(业务厅局或重点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

2、从事基础研究的实验室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特色,已经在某一学科分支前沿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和积累,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从事应用基础研究的实验室要符合我国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的战略需要,在较高层次上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战场,在关系到我省乃至全国国民经济发展全局若干重大科学技术研究上能提出明确的近、中、远期研究目标,并具有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任务的能力。

3、实验室必须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领导班子,必须具有知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的研究队伍。领导班子和研究人员能密切配合,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实验室要具有培养博士生和硕士生的能力。

4、实验室已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必备仪器设备、实验室使用面积和科研经费要达到应有的规模(不同学科之间有区别),在国内同领域有较强的竞争力,能够满足承担重大研究任务、培养高水平科研人才和对外交流合作的需要。

5、依托单位必须能够保证实验室开展工作的基本需要,并能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学术活动条件。

6、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能保证实验室建设、运行和对外开放所需经费。

第八条申报实验室由依托单位提出,填写《*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附件一),签署建设经费及条件保障等意见后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研究同意、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厅。

第九条科技厅在审定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关于建设配套条件及经费意见及其它相关申报资料后,组织专家对《*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及其可行性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由依托单位填报《*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目标任务书》(附件二),经主管部门初审,报科技厅批准建设。

第十条凡通过科技厅批准建设的实验室,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都应根据《*省重点实验室建设目标任务书》的要求安排建设、配套资金以及必要的运行经费。实验室建设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先进仪器设备及必要软件等。

第十一条实验室建设应本着“边建设、边研究、边开放”的原则。依托单位在实施实验室建设期间,要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进展情况,保证实验室人员的相对稳定。实验室主任连续半年以上不在岗时,一般应及时调整并报科技厅备案。

第十二条实验室正式批准建设1年后,科技厅组织考核验收通过后,列入到省重点实验室序列。

第三章运行与管理

第十三条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试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第十四条实验室主任及其学术委员会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学科带头人,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一般由依托单位推荐和聘任,并报省科技厅备案。实验室主任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岁,学术委员会主任年龄一般不超过六十五岁。实验室主任一般每年在实验室工作时间不少于八个月。

第十五条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主要任务是审议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审议实验室的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审批开放研究课题。学术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六条学术委员会由省内外优秀专家组成,人数不超过十五人,其中中青年学术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术委员会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七十岁,并随着实验室发展需要适时调整。

第十七条实验室实行课题制管理,研究队伍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少量固定人员以学科、学术带头人(首席专家)为主,按实验室所设学科严格控制其编制,由实验室主任公开聘任。其他研究人员数量由学科、学术带头人(首席专家)根据研究工作的需要和争取到课题的实际情况自主聘任,受聘人员作为流动编制,经实验室主任核准后,其相关费用由课题组负担。实验室应注意稳定一支高水平的技术队伍。

第十八条实验室要根据研究方向设置开放基金和开放课题,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才,加大开放力度,积极开展国际和国内合作与学术交流。

第十九条实验室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实验室完成的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等研究成果均应署实验室名称,专利申请、技术成果转让、申报奖励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实验室要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重视和加强管理。注重仪器设备和计算机网络的建设与使用效率。要重视学风建设和科学道德建设,加强数据、资料、成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审核以及保存工作。

篇(8)

二、适用范围:检验科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电、化学危险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证检验科实验室的安全运作,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安全管理流程:

1

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

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1.2

食物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1.3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或进行化妆,但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1.4

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

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所有人员在各自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长身的工作服(白大褂)并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1.6

在各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软底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

1.7

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8

眼睛冲洗

眼睛若被血液或其它体液溅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盐水冲洗。

1.9

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移液具,应使用助吸器。

1.10

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的。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

1.11

工作环境

1.11.1

“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主任选择并确定“清洁”和“非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如计算机键盘及电话的保护罩等)前取下手套,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应常规消毒和清洁。被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如电话、门柄、计算机终端和其它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合适的含氯消毒剂清洗。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1.11.2

设备

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1.11.3

外衣

外衣(实验服、工作服)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清洁”的和“非清洁”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1.11.4

垃圾处理

每天清理垃圾,由医院物业工作人员来处理。

1.11.5

装饰

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1.11.6

个人物品

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1.11.7用后的废弃物品

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

1.11.8

出口通路

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12

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时可用刀切开分离。

*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应先消毒,再清洗。

*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示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破碎的玻璃器具只能使用机械装置处理。

1.13

离心机

1.13.1

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1.13.2

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1.13.3

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盖板后进行。

1.13.4

使用合适的消毒液常规清洗离心机。

1.13.5

使用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2.

防火安全准则

2.1

安装有警报系统。每个检测和报警装置都与总警报系统连接。实验室的任何地方,包括储藏室能听到警报系统的报警。所有有关建筑的防火设置,都应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

防火

2.2.1

隐患的估计和研究

在开始临床实验工作之前就应对火灾的隐患进行研究,在实验工作运行的过程中,要经常研究火警的隐患。研究的内容包括:

2.2.1.1

使用化学物品的数量和性质,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电器设备的隐患等。

2.2.1.2

哪些操作方法已经改变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学物品,以及在上届消防培训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员。

2.2.2

易燃易爆物

2.2.2.1

易燃性液体的供给量应控制在有效并安全进行实验的最小量。

2.2.2.2

禁止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如果确实需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爆冰箱内,并且冰箱应远离火源。

2.2.2.3

从储藏罐里倒出易燃液体,应在专门的储藏室或通风橱内进行。运送易燃液体时,其金属容器应有接地装置。

2.2.2.4

加热易燃易爆液体(燃点低于94℃)必需在通风橱进行,不能用明火加热。装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应经当地有关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3

火源隐患

2.2.3.1

常见的火源是明火、加热器件和电火花(电灯开关、电动机、摩擦和静电)。

2.2.3.2

应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极性进行年度检查。

2.2.3.3

应尽量消除各种火源隐患。

2.3

灭火

实验室配备足够扑灭各种火情装置。

2.3.1

灭火器

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摆放灭火器,并根据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2.3.2

警报系统应进行年度安全检查,随时检修、维护的。

2.4

消防训练

2.4.1

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训练。

2.4.2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火警警报,学会遇有失火时应做到:

2.4.2.1

拨打报警电话“119”。

2.4.2.2

发出火警警报以求得帮助,并开始从失火区或建筑物撤离。

2.4.2.3

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2.4.2.4

如果不能扑灭火情,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床单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2.4.2.5

应将房间里的所有人员撤出。(如果火情并非十分危险,可安排留下一人,向前来灭火的消防队员介绍具体情况。)

2.4.3

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讲解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技能。训练应为“手把手”的方式,还应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灭火器的知识。

2.4.4

对工作人员撤离火场的训练应经常举行,每年进行几次。所有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训练(包括夜班和周末加班的人员)。

3

实验室用电安全准则

3.1

仪器用电

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应进行年度的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可移动的设备应接地或采用更先进的方法防止触电(全部塑封无法接地的仪器例外)。新设备在使用前也应进行同样的检查。实验室应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过多的电线。

3.2

所有电器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只能由取得正式资格的维修人员进行。

3.2.1

仪器的维修

除校准仪器外,仪器不得接电维修。维修时要确保手干燥,取下所有的饰物(如手表和戒指),然后谨慎操作。

3.2.2

线路检修

实验室技术人员不得维修建筑物的电力系统。任何涉及开关、插座、配电箱、保险丝、断路器的维修工作应由医院维修人员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3.2.3

接地

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4.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准则

4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准则

4.1

化学危险物品分类

4.1.1

腐蚀品

腐蚀品是接触人体后给人造成可见损伤或不可逆改变的物质。腐蚀性化学废弃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对钢(SAEl020)的腐蚀力超过O.635cm/年(55t)的物质。例如:盐酸。

4.1.2

毒害品

毒害品是吸人、食人或少量接触即可引起严重生物效应的物质。

4.1.3

致癌物

由于检测化学物品能否诱发恶性肿瘤的测试系统很不相同,定义致癌物比较困难。例如:苯。

4.1.4

可燃烧物

可燃烧物指任何可燃烧的化学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4.1.5

易爆化学物品

易爆化学物品是指能迅速发生剧烈化学变化的不稳定物质,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发生。例如:肼。

4.2

材料安全数据表及标签

购进可能有危害的化学物品都必须附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所有危险化学品都需要以易于识别的形式进行标记,使专业和非专业人员很容易警觉其潜在的危险性。标记可以是文字、图标、标准化代码或多种形式并存。

4.3

腐蚀品的储存

4.3.1

储存

腐蚀品应在近离地面处储存以减小掉下的危险。

4.3.2

酸性试剂瓶的搬运

搬运体积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用运载托车。

4.3.3

注意不要在同一区域内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例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强氧化剂分开储存。

4.3.4

个人防护装备

在使用腐蚀性物品场所的工作人员,应该穿戴围裙、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

4.3.5

溅溢

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应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4.3.6

化学通风橱

所有挥发性腐蚀物品的操作,都必须在化学通风橱中进行。

4.4

易燃物的储存

易燃易爆液体应在合格的容器里储存。分装时应有明确的易燃和可燃性标记,工作储备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储存可燃性液体的仓库应远离明火和其它热源。如需要在冰箱内存放,该冰箱的设计必须符合避免产生蒸汽燃烧的要求。实验室所有的冰箱门都应标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体。

4.5

紧急处理

实验室必须重视发生化学危险品溅溢的可能性。有关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以掌握处理突发事故的知识。培训应包括化学危险物品溅溢的识别,熟悉向管理部门通报的方法和保护自身安全应采取的措施。在多数溅溢事故中,实验室可以决定撤离的区域,并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处理。如果由外部专门机构处理溅溢物,则实验室就必须中断工作,直到隐患排除。

4.6

污染物的清除和处理

每个实验室都应负责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结束常规工作时、工作交班、发生紧急事件如清除溅溢物后,都需要进行清污工作。需外送维修的设备,只有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没有化学危险物品污染时,才能外送维修。

4.6.1

废弃化学物品

所有废弃化学物品都应按危险物品处理,除非能够确定它的性质。

清洁溅溢有害物质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被认为是有害废弃物。

4.6.2

实验室专人协调和负责处理实验室有害化学废弃物。

4.6.3

化学废弃物放置在密闭、有盖的容器中。

4.6.4

标签

化学废弃物的包装应有标签,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

*日期

*实验室来源

*成份

*物理性质(气体、液体等)

*体积

*危险性(易燃或易爆)

4.6.5

运输

实验室由专责人员负责容器转运,并将其放置在指定的废弃物堆放场所。

5

实验室微生物安全准则

5.1

临床实验室可能接触的微生物可分为三类:

5.1.1

病毒,如:病毒性肝炎(特别是乙型及丙型

肝炎)和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

5.1.2

细菌,包括:细菌、分枝杆菌、真菌。

5.1.3

其他具有高毒力的病原体,如出血热病毒和立克次氏体。

因为从病史和体检不能可靠地鉴定所有病人的病原体,所以当接触和处理所有的体液时,均应执行“常规预防措施”。

5.2

感染途径

5.2.1

空气传播

在取下装有标本试管的塞子时、溶液洒落在坚硬的表面上、用未加塞子的试管进行离心或溶液(包括接种环内的溶液加热太急)时,具有传染性的溶液在上述各种情况下,可能形成气烟雾散布在空气中。

5.2.2

经口传播

用口吸移液可能导致微生物人人体引起传染。传染也可通过间接途径,如饮食或吸烟前没有彻底洗手引起“手—口”传染。

5.2.3

直接传播

偶然的针刺、碎玻璃划伤和动物咬伤均可通过直接接种引起传染。临床标本中的感染原也可通过被纸张轻微划伤的手指、很轻的擦伤或损伤的表皮进入人体造成感染。

5.2.4

粘膜接触

一些病原体,包括肝炎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能够通过与粘膜(如眼结膜)的直接接触进入人体。所以在擦拭眼睛、更换隐形眼镜或使用化妆品前应彻底洗手。

5.3

血源性病原体

5.3.1

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都面临着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可能性。

5.3.2所有的单位都应执行“常规预防措施”。另外,一旦确定有接触潜在感染原的可能,应采取硬件控制和操作过程控制,以减少或消除接触这些潜在感染原的可能。提供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工作服、实验服、面罩、面具、护目镜、安全镜和鞋套等,并讲解何时使用和如何使用。

5.3.3

常规预防措施

*来自所有病人的血液和体液都被认为是具有传染性的。所有血液和体液的标本都应放置于指定的容器里,在运输过程中防止发生泄漏。采集标本时应防止污染容器的外表或随标本的信息卡。如果存在潜在的或实际的污染,则应再加一层包装(例如:包装袋)。

*所有处理血液和体液(例如:取下真空试管的塞子)的工作人员都应戴上手套。如果有可能发生血液或体液的喷溅,则应使用面部防护装备。

*对于微生物培养之类的常规操作,则应使用生物安全橱。

*实验室应使用移液装置,绝对禁止用口吸移液。

*使用注射器和针具时应防止受伤。禁止用手将针套重新套在针头上、禁止故意将针头弯曲或折断、将针头从一次性注射器上取下、或对针头进行其它操作。所有锐利物品在使用后都应放入贴有清晰标签、不会被刺破的容器内,然后运至处理场所。废弃锐利物品的容器应就近放在便于操作的地方。为防止装得过满而意外伤人,应在装满后尽快运走。

*血液或其他体液发生泄漏或工作结束后,均应使用合适的化学杀菌剂对实验室工作区进行表面消毒。可使用新鲜配制的漂白粉溶液(次氯酸钠1:10稀释液)或2.5%甲酚溶液或其它有效的溶液对所有的工作台进行消毒。

*实验中用过的污染物品在重复使用前或装入容器中按传染性废弃物进行处理前,应先进行去污处理。

*被血液或其他体液污染的设备在实验室内或外送商家进行维修之前,应先进行清洁和消毒。无法彻底消毒的设备必须贴上生物危害的标签。

*手或其他部位的皮肤在接触血液或其他体液后必须立即彻底清洗。在实验工作结束后或取下手套后应立即洗手。在离开实验室之前应脱下所有的个人防护装备。

*如果实验人员工作时有可能接触到血液、或其它可能具传染性的物质、病人的粘膜或损伤的皮肤、或在处理污染的物品或表面时,都应戴上手套。在进行血管穿刺时,包括静脉采血、手指或脚背穿刺,也应戴上手套。如果手套破损、刺破、或失去其屏障功能,则应尽快更换。清洗或消毒会损害一次性手套的质量,故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手套,在接触病员后应更换手套。

*患有渗出性病变或湿疹的医务人员在痊愈前不得直接接触病人,也不得接触医疗设备。

5.3.4

标签警告标志

必须采用通用的警告标志系统明确标识装有危险生物制品的容器或被其污染的物品,在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存放血液和其它有潜在传染性物品的冰箱、以及处理尖锐物品的容器上,所贴的标签应标明通用的生物危害标志。

用于存储、运输的容器应加上标签或颜色编码标志,并在存储、运输前将容器盖上。如实验室用常规预防措施来处理所有标本,同时标本或容器又存放在实验室内,可不使用标签或颜色编码标志;但如果离开实验室,就必须使用标签或颜色编码标志。

5.4

标本处理

*被高毒力微生物(如土拉巴斯德菌或粗球孢子菌等)污染的物品,处理前必须经过高压灭菌,包括用于隔离的设备和材料。

*培养分枝杆菌和两性真菌用的平皿和试管必须使用胶带密封,用压力蒸气灭菌后进行处理或焚化处理。

*普通标本和使用过的培养基应弃人结实的塑料袋中。

*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和污染的器具应置于装有次氯酸钠1:10稀释液或其它合适的消毒剂的不锈钢容器内,然后进行高压灭菌、清洗和再次灭菌。

*对医疗废弃物处理的管理应遵守有关法规。

5.5

生物安全柜

生物安全柜是微生物实验室里控制生物危害的最好的方式之一。实验室根据产品说明书进行安装、使用和维修。

5.6

微生物实验室里常规准则:

*不接收或处理严重污染的标本。

*涉及分枝杆菌的离心操作应使用有旋帽的离心斗,离心管也应塞紧(双重隔离)。

*针具和接种环应灭菌处理,并防止加热时液体发生飞溅。

5.7

泄漏事故

(1)立即清洗发生泄漏污染的区域。通知主管和主任。如果培养物发生泄漏或其容器发生破损,应对该区域进行至少10分钟的清洗,直至气溶胶或飞沫已经沉降。

篇(9)

实验是科学研究的基础,实验室是培养和造就科学家的摇篮。高校实验室既是培养和造就现代高科技的摇篮,又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地,实验教学不但是对理论教学和学生所学知识的检验和补充,而且还能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因此,加强实验室建设,改革传统落后的实验管理制度,探索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校实验室管理制度,是当前实验管理的重要任务。

一、高校实验室管理与实验教学的现状

近年来,由于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实验设备不能满足实验课教学的需要,实验教学学时明显减少,因此,实验课的教学质量呈下滑的趋势。据社会调查和用人单位反馈,扩招前毕业的大学生的质量普遍优于扩招后毕业的大学生,特别是在动手能力方面,前者普遍优于后者。应该承认,招生规模的急聚扩大与师资建设、实验室建设、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产生了矛盾,给高校的教学质量带来了消极的影响,特别是给实验设备的增加、实验师资的配备、实验教学手段和方法的革新以及实验场所的安排带来了冲击。同时,落后的实验课管理制度也制约了教学质量的发展。毕业生质量差主要体现在动手能力差,反推之说明实验教学质量差,说明实验装备差,教学手段落后,实验室管理落后,师资力量差。理工类高校培养的是应用型人才,不仅要会说,而且要能做,高校要培养出符合于社会发展的创新人才,除要加强理论教学和实验设施的建设外,还要从实验教学的管理制度上下工夫,创新实验教学的管理,提高实验设备的利用率,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实验设备的效益。

二、高校实验室管理与教学的改革措施

1.推行实验课程学分制

按照实验课教学计划,每门专业实验课程,必须明确给出学分,增加实验学分的所占比例,建议占专业理论课程学分的1/4,如:一门专业课总学分为5分,该课程的实验可占1.25学分,理论教学占3.75分,才能算该门专业课修满了学分,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学生产生重理论、轻实验的思想,而且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2.建立严格的实验课程考核制度

既然实行课程学分制,就要建立相应的考试考核制度,对学生的专业课程的实验进行考评,考核可以用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进行:

(1)考试。实行抽签制的现场实验考试。将学生所学专业课的所有实验混合装入签箱,由学生抽取。每个学生按抽签的内容,进行实验考试,时间2小时,由实验教师现场阅考平分。实验课考试实行百分制。

(2)考核。采用现场考核评分制。所谓现场考核评分制,即在每次实验课中对学生所做实验进行现场考核评判,并给出学生该专业实验课的学分。为什么不用实验报告进行考核呢?这是因为实验报告学生可以相互抄录,即使不上实验课的学生也可以做出优秀的实验报告,反映不了学生的真实成绩。

3.建立实验课签名制度

学期开始,由教务处将学生班级名单发给实验教师。上实验课时,承担实验教学的教师对学生进行点名,做完实验,学生签名后才能离开实验室。这样可以规范学生的行动,上课不能迟到早退,实验必须做完。现在的实验课是学生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这是学校管理制度上的问题。如建立实验签名制、实验学分制、实验考试制后,这种现象即会自然消失。

4.建立实验教师任课制

理论课程学的教师根据教学进度和课表,负责给出实验教学周次和课次时间、实验内容和要求,由实验教学教师负责完成具体的实验课教学任务。这样责任分明,也有利于各自的工作。这就要求理论课教师和实验课教师良好配合,根据教学计划合理安排理论课教学和实验教学。实验教学也应备课,以备回答学生实验课中提出的与实验有关的理论性问题和实验中出现的实践性问题。显然,这就要求实验教学的教师不仅要懂实验方法与技能,还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而这正是高校实验师资配备所缺乏的。实验教学可以不实行坐班制,实验备课与准备、实验教学与设备维护,由实验教师根据理论教师安排的时间自主完成。这既要求高校实验室必须配备高水平的实验教学教师,同时也要求高校必须改革现行的实验体制,赋予实验教师予同等的地位、同样的使命,打破教师系列编制与实验系列编制的概念。

5.改验证性实验为设计验证性实验

高校现行实验模式,基本上采用的是验证性实验模式,我校也不例外。老师画好样,学生照葫芦画瓢,即老师确定好实验科目,实验室设计好实验,学生只须按设计好的实验线路(如数字逻辑实验)搭接好线路,再按给出的操作步骤操作,验证该实验的正确性即可。这种模式严重地阻碍了学生设计能力及创新思维能力的发挥和动手能力的提高,学生学的是书本上的死知识,不能将知识活用。这种验证性模式必须改革成设计验证性模式,由教师给出实验课目,学生自主设计并在实验课中自己动手完成该实验课目。这样,既能提高了学生的设计能力,又能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6.合理安排实验课时

篇(10)

目的: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试验环境满足检验工作的要求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

使用范围:适用于实验室管理。

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化验室必须保持整洁和安静,保持良好通风;严禁在化验室内吸烟、饮食、饮水、喧哗、打闹、娱乐;所有仪器、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改动;实验室内试剂应有规范的标签,按试剂要求的条件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独存放;检验人员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下班前应断水、断电、断气,做好安全检查

2、样品抽取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取样工作。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部门对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取样工作。

责任者:质检人员。

主要内容:取样原则:要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随机性、一致性、真实性。取样时间:检验部门接到原料部、车间、仓库的通知后,要及时采样。取样方法:固体原料、辅料用取样钎,取出量至少为需取样量的四倍,按四分法分样。液体原料、辅料用两头开口取样管缓慢插到桶底,然后用食指压紧上口,移出取样管,放入样品容器中,保证样品均匀具有代表性。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决定于被抽物料的总件数。每批产品总件≤10时,每件都需取样;总件为10~100时,取样量为 10;总件为100件以上时,取样量在 10的基础上每增加100件多取3件。取样后应及时将样品装入瓶(袋)中,密封,并贴上标签,写明品名、批号等信息。取样完毕,在每件被取样的包装上贴上标志(已取样)。采样完应及时填写采样记录,如: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数量、规格、采样日期、采样人、备注等。半成品、成品在车间或成品库中按批随机采样,采样量由产量决定。采样人员采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样品污染。采样工具或容器,在采样完毕后,应清洗干净,晾干,妥善保存,防止污染。

3、样品检验分析判定制度

目的:保证原料合格进厂、半成品合格进入下一生产环节、成品合格出厂。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原料、半成品、成品。

责任人:品管部负责人、检验员、成品仓库保管员、质监人员。

主要内容:出厂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及购入的原料一律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企业内控标准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得漏检;质检员根据规定对原料、成品、半成品进行抽样,填写抽样记录,及时送至化验室;检验人员必需严格按标准、规程认真操作,各种检验应作好原始记录,确保分析结果准确、真实、有效。检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出现某种外界干扰(如停电等),必须立即中断检测,故障排除后,重新检测;检测原始记录保存2年以后,由品管负责人同意方可销毁;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是单位的技术秘密,不得泄漏;成品、半成品每批抽检一次,结果通知品管部。检验合格的原料,结果通知品管及保管入库使用。不合格原料填写“不合格原料通知单”交至原料部及品管部;检验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对检验室的仪器设备正确使用,按期维护,保证水、电、气的安全。

4、检品复检和比对试验制度

目的:建立检品复检制度,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适用范围:适用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复检。

责任人:检验员、质检员、复核人、检验负责人。

主要内容:样品经检验不合格,或检测平行样结果不平行、须复检或重做;复检前要首先核对试剂、试液是否有异常,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之内,仪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人员操作是否正确,时间(加热、恒温、灭菌)限制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进行复检,复检结果有效;复检合格并找出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原因,应再安排另一位检验员检验,如结果合格,才可判定为合格;若出现不合格,应报告质检负责人,指定第二人复检,如复检结果与第一次一致,则报不合格;若第二人复检合格,且找到第一次不合格的原因,可判定合格;若未找出二人差距原因,须报告质检负责人,重新取样复检,批准后由质检员重新取样,检验员与复检员一起复检,若合格,判定为合格;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

对于原料,如供货方提出异议,并拿出“合格证明”,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后,双方重新取样一同检验,以后一次结果作为最终判定。如双方检验结果不一致,可送权威部门仲裁检验。

5、检验结果校核和报告制度

目的:确保检验记录正确、规范,结论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检验结果的校核。

责任人:校核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校核人应具有与检验员一样的资格;检验员填写完检验原始记录后,交校核人校核,未经校核人校核并签名的记录仍处于未完成状态,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校核人根据检验项目的操作规程进行校核。校核内容由:检验项目是否完整、不缺项,书写是否工整、正确,检验依据与检验指令用标准是否一致,计算公式、计算数值是否正确,实验记录填写是否完整、正确,检验员是否签名等。原始记录均符合规定要求,校核人可签字,否则待检验员按要求改正后再校核签名,或报检验负责人令其改正。属于校核内容范畴的项目发生错误由校核人负责;属操作差错等问题由检验员负责。校核工作应及时、认真完成,不得拖延。

6、饲料标签签发制度

要点:产品经检验(不一定经过检测)合格才可允许出厂。按照当班产量核发标签的数量。检验员要在饲料标签上加盖“检验合格章”或有检验员标记的印记,这样的标签才是合格的标签。

7、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目的:提高产品质量,使产品具有追溯性,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核查。

适用范围:适用成品、原料、辅料、内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等。

责任人:品管部负责人、质检员、检验员、样品保管员。

主要内容:样品保管员负责留样样品管理工作,应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质检员将所抽样品进行详细登记,登记内容有:样品的名称、规格、来源、生产日期(或批号)、采样数量、采样基数、采样人、采样日期、样品保质期等;送至化验室后,样品保管员对所抽样品进行唯一性编号,并进一步签字确认,按要求粉碎至一定粒度;检验完毕后,由样品保管员统一分类存放于留样室,防止生虫、霉坏或丢失;样品保存期为保质期过后三个月;超过保存期限样品,按规定由品管部负责人签字后统一处理,并做好记录;留样室的样品为单位的技术机密,未经品管部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做它用。留样室应有温湿度表,样品保管员每天检查留样的温、湿度情况并记录,除具有特殊要求的样品外,通常为常温状态下保存。

8、化学试剂安全贮存制度

目的:确保化学试剂安全、合理存放,利于管理和使用。

适用范围:化学试剂的存放与管理。

责任人:检验负责人、检验人员。

主要内容:贮存环境:化学试剂应存放在化学试剂贮存室内。室内应阴凉避光,防止太阳光直射,使室温偏高造成试剂挥发、变质、失效等。室内严禁明火,消防灭火器材完备。盛放化学试剂的橱柜应防尘、耐腐蚀、避光,且取用方便。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化学物品,严禁在同一柜内存放。及危险品应单独存放。配制好的各种化学试剂均应封口,贴好标签,合理摆放。剧毒试剂应双人双锁专柜管理,设专帐保管。使用时由检验负责人批准。

9、仪器设备检定和管理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仪器设备,使仪器正常运行,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仪器设备。

责任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对所有检验用仪器设备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档案内容包括: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管理人、使用人、说明书、设备清单、安装位置、维修保养记录等。使用记录应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使用前仪器状态、测试项目、测试样品、使用后仪器状态、备注等。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并做好记录。

存放条件应满足仪器的要求,如温度、适度、是否避光等。每种仪器都有特定的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先熟悉仪器性能,才能进行操作,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为保证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每台分析仪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仪器一旦出现故障,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其他任何人不可对仪器进行拆卸。维修完毕,由维修人员填写维修记录,存入仪器档案。检验人员使用仪器操作完毕后,及时关机,填写使用记录,台面整理干净后方可离去。

10、玻璃仪器管理和洗涤制度

目的:有效管理玻璃仪器,确保检验分析数据准确。

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用玻璃仪器。

责任人:检验部门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玻璃仪器分类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使用后按要求清洗、晾干,定量玻璃仪器要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检验记录管理和保存制度

目的:规范检验记录的书写要求。

适用范围:检验记录。

责任人:检验负责人、检验员。

主要内容:检验员书写检验原始记录要完整,无缺页损角。有检验数据、计算公式。有检验员、校核人签名(全名)。字迹清楚,色调一致。书写正确,无涂改。错误处用横线划去,并在改正处签章。有判定依据,由检验结论,无漏项。质量检验记录过样品保存期一个月后,交品管部负责人妥善保存,并做好相应记录。检验记录应保存至样品有效期满后一年,无有效期的应保存三年,经品管负责人批准方可销毁,并做记录。

12、化验员岗位职责

(1)对自己所做的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2)严格按标准或检验技术规范进行各项检验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及时;

(3)按照要求全面检测原料和成品相应指标;

(4)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通知检验负责人;

(5)对初检不合格原料、成品及时复检,保证检测结果准确;

(6)负责所用试剂及标准溶液的配制及标定,做好记录;

(7)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并定期保养,仪器由故障及时汇报负责人;

(8)认真填写检验原是记录,数据处理及时准确,并及时将分析结果报告检验负责人;

(9)所用玻璃器皿及时清洗,保持检验室干净卫生;

13、检验室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全面负责检验室工作,每月向品管部或主管厂长报告工作情况;

(2)负责全室人员的工作安排,时刻检查、督促检验工作;

(3)及时收集新的检验标准方法,随时解决检验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负责检测质量争议的处理;

篇(11)

前言

质量技术监督实验室主要就是面向社会的窗口机构,主要是根据所提供样品进行检测,然后提供检测报告,这就是技术监督实验室的最终任务。目前,质量监督实验室检测应用到很多领域,环境污染需要质检,医疗卫生需要质检,警察破案需要质检报告,这些都意味着质检实验室的重要。因此进行质量技术监督实验势在必行,为了我们周边更好的环境,我们也必须努力做好质检技术。在进行质量技术监督实验条件下,为了能够有更好的技术效果,得到更加好的实验报告,因此我们必须有合理的管理规范约束质量技术监督试验检测。只有检测与管理结合起来,我们才能达到最好效果,它们是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的,因此我们必须有一套好的管理规范。一套好的管理规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建立健全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实验室就像一个集团,必须有自己的规范制度,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一个强力有效的制度如何能使工作人员安全合格的完成所要检测的样品。实验室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实验仪器的操作使用,实验步骤的操作,药品、仪器的管理制度,药品使用记载制度,损坏仪器的赔偿制度,实验人员具体安排负责制度;这些都是我们必须列出的实验室制度,以方便实验操作,同时实验时能使效率更高,资源浪费较少,将任务制度分配给每一个人,能培养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这种责任制可以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各个环节都达到较好效果。作为一种实验时规章制度,不仅仅能提高检测效率,同时也能有效约束随意、散漫、胡乱检测的现象,能保证最终效果使人满意。只有让群众放心,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建立健全的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2 控制样品检验质量的过程

实验室最基本的原则主要有三个方面,就是检验的公开性,数据的科学性与及时性。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及对工作的熟悉程度,利用科学的检测方法得到准确的数据然后完成最终的检验报告。为了检验报告的质量,我们就必须提高检测过程当中的质量,只有保证每一个检测环节的质量,才能得到准确令人满意的数据,才能在最后得到令人满意的检测报告。检验过程的主要操作就是首先抽样,采取样品,然后送去检验,得到检验结果,最后出检验报告。这三个环节都至关重要,每个环节都要认真谨慎。在检验的时候,我们要采用正确的检验标准。标准必须是采用现用的标准,以最近时间为准,主要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还有企业标准,在执行标准的时候要根据要求知道满足哪一类标准,一般都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例如目前的环境问题,在进行环境检测的时候,不仅是满足国家标准,有时要求会更高。正确的标准才能得到正确的报告。在抽样的时候,我们必须严格控制抽样质量,样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检测结果和最终的检测报告,样品有问题则最后的结果肯定不准确。因此抽样时,我们必须注意如下几个问题:首先抽样必须严格按照抽样标准及程序来实施抽样,是抽出的样品合法化,准确化,一点点误差就会导致实验结果发生很大的变化;其次,采用科学抽样的方法,使抽样具有代表性,而不是偶然性,偶然不能代表正确的结果;紧接着,抽样必须具有真实性,就是抽样是完整的,及时的,同时很好的保存起来了,并且进行了完整的填写抽样单上的内容;最后,抽样要充足,保证检验样,出现问题时候的复检样,以及已被不时之需的原样,并且按照标准要求放到相应环境中保存。在检验的时候我们还要严格按照检验程序完成检验,这样才能保证最终结果的准确,严格检验主要就是熟悉标准,检查所用样品,对仪器进行检查,环境条件的控制,然后检测样品。只要在检测时满足上面三个方面,我们的检验才能做得更好。

3 原始记录的填写

原始记录是编写检验报告的依据,只有最原始的记录才能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原始记录就是数据最原始的状态,记录时不能随意涂改,乱划,字迹要工整,清晰的记录到该记录的地方,不能有空格,同时记录数据要全面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影响,例如周围环境温度、湿度所用什么仪器都需要记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完整性,才能在最终报告时进行使用。凡是有量值要求的,我们必须记录实际所测数据,不得随意编写数据,为了数据的合理性而去编写数据,这样是坚决不允许的。凡是定性要求的,我们必须用所给词语进行编写,不得随意自创写法。记录数据后,我们需要进行计算,处理数据,现在数据处理主要是机器操作,但是在编写程序时,我们要准确公式的使用,找对计算方法,得出的计算结果,比如异常数字、有效数字,误差我们要按照数学要求及试验标准来进行处理与完善。同时原始记录必须完整,检测时有机器出来的的图谱、数据及计算过程必须都记录到原始记录当中,最后与检验报告一起归入档案,保证资料的完整性,方便以后检查使用。在记录完成后,相关实验人员必须签下自己的名字,并填写检验的时间,若出现问题,可以找到相关负责人。最后进行校核,由专门校核人员对实验数据,计算方法进行校检,若没有错就进行保管。

4 检验报告的基本要求

检测报告应该包括检测的全部要求,全部信息,要确保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报告中的公式、表格、图形都必须可靠准确;书写必须是规范性汉字,不得乱写轮改,随意涂鸦;数据的计量单位必须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数字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总之,完成的检验报告必须有完整的内容,充足准确的数据,这样才能让需要的人看懂看明白,才能有充分的说服力。

5 检验报告的审核和结论

检验报告完成以后,必须有审核人员进行校核,看是否还存在问题,若存在问题,则必须进行改正。审核主要是校检技术指标与产品标准是否一致性,校检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是否一致;同时需要查看实验仪器,环境条件及计量单位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时还需要检查计算方法,数据结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是正确的计算方法;审核完毕以后,校检人员必须签上名字,方便出现问题时找到相关负责人员;报告结果分为两部分,首先是针对检验的结果是否符合某标准要求,是否满足送检人员的要求;其次是送检样品经检验是否合格是否达到要求。检验结论是检验结果与产品标准的对比,是最后的综合结论。

6 总结

综上所述,想要得到更好的实验数据,实验结果及实验报告,同时使送检样品人员满意,我们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规范管理制度,用管理制度来约束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实验室,才能使技术监督检测做的更好。没有合理的管理规范,检测效率不仅低下,同时得不到想要的结果,没有完整的实验报告,就会导致质量监督实验室很难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下长期生存,持续发展。因此,管理对质量监督实验室至关重要,制定好的管理制度刻不容缓。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