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养殖场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也越来越大,为了真正实现规模化养殖的社会化管理水平,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科学化管理,确保畜牧产品质量满足畜牧行业发展标准,促进畜牧经济的稳定持续发展。
1 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现状
部分养殖场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因地制宜而建的,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混为一体,生产区未设动物疫病隔离观察治疗区,内部设施设备因陋就简,很容易导致动物疫病的传播、扩散;二是动物防疫制度不够健全,防疫措施落实较差,动物防疫效果也不够理想;三是养殖场出入口和各圈舍未设立消毒设施,达不到消毒防疫的目的;四是多数户主没有考虑隔离圈舍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等辅助设施的建设。
就动物免疫注射情况来看,一是免疫程序较为混乱,有的使用单苗,有的使用联苗。二是动物免疫用疫(菌)苗来源复杂。多少规模养殖场防疫所用疫(菌)苗自己通过不同渠道购买,仅有少部分养殖业主向动物防疫主管部门申购。
2 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有效策略
2.1 强化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2.1.1 建立科学的畜禽保健用药管理制度
在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为增强动物机体免疫能力,应当选取有益于畜禽健康的日常保健药物,调节畜禽的身体机能,并配备先进的兽医诊疗设备及相配套的畜禽治疗及保健药品,结合养殖场规模化发展的疫病管理标准,积极制定合理用药规程,开展科学合理的畜禽治疗及保健操作,切实保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用药管理的有效性。
2.1.2 建立规范的消毒程序
在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为全面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养殖场应当积极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的消毒设施和设备,包括消毒间、消毒池等,规范养殖场消毒管理标准,并配备与养殖场畜禽生长需求相符合的消毒药物,严格按照相关管理标准实施消毒操作,控制好养殖场的动物卫生,促进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目标的实现。
2.1.3 选取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和管理措施
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顺利高效开展,应当依据国家对重大疫病的管理标准出发,结合养殖场自身发展实际以及动物疫病的疫源状况等,开展系统化分析,进而规范免疫程序,并选取科学合理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对动物重大疫病的墙纸管理标准,积极开展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效果,降低规模化养殖场疫病的发生几率,为规模化养殖场的稳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2 建立健全规模化养殖场的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2.2.1 建立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效率,养殖场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建立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机制,并制定与其相配套的管理措施,通过机制与措施的相辅相成,密切配合,切实提高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效果。与此同时,应当逐步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并以目标考核的方式促进制度落实,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各项职责的落实到位,最大程度上防范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扩散,一旦出现由于职责履行不到位或者监督措施不合适而导致动物疫情发生、蔓延或非法使用添加剂而影响动物健康的情况,应当严格依照规模化养殖场的动物卫生防疫监督管理机制追求其责任,以促进规模化养殖场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2.2.2 维护规模化养殖场管理秩序
为切实提高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效率,应当在严格遵照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灭源、常年免疫和无害化处理等综合性的防控措施,为动物建立免疫档案,充分做好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应当积极完善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落实养殖场动物调进调出行为,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性,促进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饲料、兽药及添加剂的管理,依法查处违禁使用兽药、饲料和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2.2.3 明确具体监管内容,完善养殖环节巡查记录和管理
在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应当积极规范养殖场的各项养殖行为,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并完善免疫、用药、消毒、无害化处理、生产管理等环节的台账,完善养殖档案,促进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此基础上应当严格控制好规范化养殖场的引种工作,规范引种审批制度,为获得审批的坚决不允许引进动物,最大程度上控制疫源。规范化养殖场应当建立并完善强制免疫制度,加强动物免疫的科学化管理,对重大动物疫情实施可追溯管理,以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效率。应当充分做好养殖场动物养殖各环节的巡查工作,明确具体监管内容,对养殖过程中的各项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巡查记录,在准确把握规模化养殖场养殖过程基本情况后,对动物卫生各项情况进行归档,以提高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及决策的可靠性和高效性,促进规模养殖场向标准化、专业化发展。
2.3 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普法教育,落实责任
2.3.1 做好法律和法规宣传,提升责任意识
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重大疫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规模养殖中的责任意识,特别是引种审批、强制免疫、消毒灭源、无害化处理、环境检测、疫情监测、疫情报告等方面的责任意识。
2.3.2 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告知制度
向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内容的“畜禽异地引种审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及规定”、“禁止使用瘦肉精等危害添加物”等告知书。利用媒体做好普法教育,使养殖业主熟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自身权利、责任和义务。
2.3.3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按照“放心肉”工程建设有关要求,与各规模养殖场签订“依法经营和管理”、“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处置”、严禁使用瘦肉精等危害添加物等承诺书,并对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进行备案登记,定期进行记录更新。
结束语
规模化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当在明确养殖场管理标准的基础上,规范养殖行为,建立健全免疫和监督管理措施,加强规模化养殖场监管,充分做好动物卫生监督重点工作,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降低养殖风险,促进规模化养殖场的标准化发展,全面提高规模化养殖场的经济效益。
为落实好牤牛海园区园林管理养护及环境卫生工作,明确责任,强化工作纪律。结合本园区实际状况,
以【园区园林管理养护大队工作制度】为基准。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二、具体内容
1、按时上下班出现漏岗行为按旷工处理
2、管理区域路段必须保证每天最低两次巡查。
3、工作时间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离开岗位的队员必须向中队长请假。
4、工作时间内严禁酗酒,发现一次停止工作一天或扣发当天工资。
5、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大队需要有应急工作时,无论什么情况,除请假队员外其他队员无条件到岗位。
6、在工作时间内,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牢记工作第一位。
7、熟悉园林养护工作操作流程,严格遵守大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8、日常工作要求是;
【1】保持路面整洁;
【2】马路牙子根基无杂草杂物;
【3】马路两侧绿化带没有白色垃圾,无枯枝杂物。
9、日常工作标准;全天候保持管理区块常态化整洁有序。
10、日常工作强化管理;
【1】管控源头;
【2】处理好主干道禁止停放车辆事宜;
【3】向周边施工单位协调与宣传
【4】其他
11、爱护保养好车辆和机具设备,发现问题马上向大队报告。
[中图分类号] C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6)08-0274-01
1 前言
安全意识的觉醒,使人们更加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养殖环节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对兽药与养殖场的监督和管理,才能够将食品安全隐患降到最低。当前,非法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现象比较普遍,政府要重视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管,以保障养殖场的用药安全,为人们提供优质的畜产品,确保人们的身体健康。
2 兽药与养殖场管理盲区
2.1 兽药使用不合理
养殖人员不注重结合动物的发病情况,在兽医指导下进行规范用药,私用兽药现象比较普遍。没有结合动物的具体症状,对疗程、剂量和不良反应等进行控制,使兽药应用不合理,出现药物残留和中毒等现象,对动物健康产生危害,甚至影响养殖场的整体养殖质量,进而对人们的健康造成危害。
2.2 不注重控制用药剂量
养殖场管理过程中,对兽药应用不合理,氨基比林、安乃近等退热剂用量比较大。其不注重结合动物的发烧原因和具体发烧情况,对兽药的种类和剂量进行选择和控制。发烧一般是因为是动物感染了病原菌生物。大剂量使用退烧药,无法真正起到抗菌消炎的作用,使动物抵抗力下降,对其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养殖场管理过程中,随意用药,不注重对用药剂量进行控制,甚至会导致动物的中毒和死亡。
2.3 疾病预防工作落实不到位
养殖场日常管理过程中,进行疾病预防,能够有效降低动物的发病率,也能够减少兽药的使用,对动物身体内部的药物残留进行控制,保障畜产品的安全卫生。但是,上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发现,养殖人员在养殖过程中,不注重进行免疫接种、预防保健和环境消毒等,使得动物食物污染和环境污染比较普遍,无法达到良好的兽药管理效果和养殖效果[1]。
2.4 给药途径混乱
养殖场不注重结合具体疾病情况和预防情况,对给药种类、方法和途径进行选择,使得给药途径混乱,方法不合理。养殖场人员和医疗人员没有根据动物的具体症状,对投药方式进行合理应用,使得兽药应用不合理,甚至丧失药性。如果动物病情比较严重,可以对其进行静脉注射,反之,则进行肌肉注射。养殖场在日常饲养过程中,可以在饲料中添加药物,以达到喂药目的。
2.5 忽略兽药作用、疗程和休药期规定
养殖场用药比较盲目。在日常饲养过程中,青霉素应用比较普遍,对动物产生相应的副作用。没有按照药物使用疗程进行用药,使得疗程过长或者过短,产生不必要的资金浪费,也增加了药物残留。例如,弓形虫治疗周期是5-7d,养殖人员将其用药时间控制在3d,使得疾病反弹,对动物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养殖人员没有按照休药期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用药,以致畜产品超标比较严重。
3 加强监督管理兽药与养殖场的作用
加强对兽药和养殖场的监督和管理,能够达到良好的动物疫病防控效果,促进我国畜牧产业快速发展,为人们提供安全健康的畜牧产品,提高动物产品国际竞争力。它既关系到畜牧业的未来发展方向,也关系到农民的效益,以及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识到加强兽药和养殖场管理的重要作用,结合动物具体情况,对兽药进行合理应用,提高疫病防控质量,保障养殖场用药安全,有效避免养殖过程中,不必要的经济投入,将食品安全危害降到最低[2]。
近年来,养殖环节盲目用药和滥用兽药的现象比较普遍,使得动物产品的兽药残留超标,引发各种各样的畜牧产品中毒事件。养殖场是畜牧类产品的重要供给渠道,加强兽药和养殖场监督管理,有助于从源头上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控制,保证畜牧产品质量安全。
4 加强监督管理兽药与养殖场的措施
4.1 推行质量安全承诺
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兽药和养殖场管理中,结合养殖场具体情况,开展安全用药承诺,保障用药安全和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政府要从源头对畜牧产品的用药安全和养殖场管理进行控制,确保兽药应用的合理性、安全性和规范性。
4.2 重视规模养殖场监督检查
河南省上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结合该地区情况,对养殖场的兽药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养殖场兽药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和制度措施等落实到位。如果发现违法用药行为,要对其进行惩处,营造良好的养殖场环境,从根本上提高畜牧产品质量,让人们吃到安心肉、放心肉。
4.3 实行兽药台账式管理
结合养殖场具体情况,对兽药进行专业化管理。养殖场要聘请专业人员从事兽药管理工作,并对兽药的进货、使用、诊疗和不良反应等情况进行具体记录和管理,以对兽药的使用渠道和过程等进行规范,从根本上对兽药问题及用药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提高养殖场管理质量,营造良好的养殖场环境[3]。
4.4 无公害处理
使用兽药之后,将其包装盒、器械等进行消毒、深埋或者焚烧处理,避免对养殖场环境造成污染。同时,对养殖过程中的病死禽畜等进行无公害化处理,并根据相关补助政策,将其上报,有效避免对病禽畜等进行出售,保障食品安全卫生。
5 结语
兽药和养殖场监督管理,能够有效避免畜牧养殖过程中,各种问题的出现,以保障食品安全卫生。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结合上蔡县养殖业状况,对养殖场和兽药使用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以保障兽药使用质量和规范性,并强化兽药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控制,营造良好的养殖环境和食品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118例均为2001年1月-2007年1月本院肛肠科门诊及住院病例。其中男71例,女47例;年龄18~72岁;病程最短5个月,最长12年,平均3.8年。按随机抽样分为2组,治疗组62例,对照组56例。经统计学处理,2组一般情况无显著性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全部病例均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1],并经电子肠镜检查确诊。①长期慢性腹泻,有黏液血便;②反复检查大便无特异性病原体;③直肠、结肠肠镜检查示结肠炎性改变,伴溃疡形成,黏膜有多发性浅表溃疡伴充血、水肿,黏膜粗糙呈细颗粒状隆起,黏膜血管模糊,脆而易出血,附有脓血样分泌物,或可见多发性假息肉;④黏膜活检呈炎性反应。根据内窥镜检查特点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3期[2]。
2 治疗方法
治疗组采用壮医刮痧排毒疗法+中药保留灌肠。壮医刮痧排毒疗法操作方法:在人体腰背部、腹部用茶子油和牛角刮痧板按“从上到下,由内到外,先轻后重”的规则推刮皮肤出现红色小麻点(俗称痧疹点)或成片状红色瘀斑为止,刮痧后在红色麻点、红色瘀斑和肺、脾、胃、肝、肾、大肠俞等穴,用8号注射针头将皮肤刺破出血,以壮医竹罐用闪火法进行拔吸10 min,排出积聚于皮下的瘀血、乳酸等有毒体液和湿气,每5 d治疗1次,3次为1个疗程。间隔3 d后行第2个疗程,共治疗2个疗程。中药保留灌肠药用:黄连5 g,白芍、防风、金银花、丹参各30 g,甘草10 g,水煎取汁100 mL,每晚保留灌肠。便血较多者,加三七粉5 g,黏液多者,加锡类散2 g。
对照组单纯采用中药保留灌肠,用法、疗程同治疗组。
治疗期间,停用其它药物,连用2个月后统计疗效。
转贴于 3 疗效标准
参照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发的《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1]中有关标准。痊愈:临床症状消失,结肠镜检查示结肠黏膜恢复正常,观察6个月无复发;显效:临床症状基本消失,结肠镜检查示结肠黏膜轻度炎症反应;有效:临床症状及结肠检查有好转;无效:临床症状和结肠镜检查无改善。
4 结果
(见表1、表2)表1 2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例(略)]注:2组临床疗效比较,P
5 讨论
溃疡性结肠炎壮医称为“阿意咪”,认为其病因主要是外感时邪疫毒(包括风毒、热毒、湿毒、火毒等)从皮肤或口鼻而入,直犯谷道,邪正交争,气机阻滞,影响谷道的运化功能,天地人三气不能同步,人体虚弱,邪毒积于肠中,加上饮食不当,误食不洁之品,使热毒、寒毒、湿毒等侵犯谷道及相关脏腑,其功能失调而发生“阿意咪”。壮医将“痧”称为万病之源,认为“万病由痧起,痧由毒盛生”。壮医刮痧排毒疗法就是根据壮医“调气、解毒、补虚”理论,调整人体全身及“谷道”机能,排出谷道毒物使气血得以平衡。研究表明,刮痧排毒疗法可以显著提高T淋巴细胞百分率和淋巴细胞转化率,提高机体免疫力,改善结肠功能,促进肠壁修复,具有通道解毒、顺气止痢的独特功效。临床上,凡采用刮痧排毒疗法的患者,全身其它症状如睡眠差、全身困倦、不思饮食等慢性疾病症状得到显著改善。本观察结果表明,壮医刮痧排毒疗法配合中药保留灌肠优于单纯中药保留灌肠,两者治愈率、有效率及对轻、中患者的治愈率均有显著差异。观察期间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渔业副主任为组长,水产技术推广站、渔政站、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组成的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姜晓天。副组长:陶洪明、薛兰升。成员:孙强、迟海虎、曲春娟、龙熙陵、汤二红。
各县成立相应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专项行动。
二、督查方式
督查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选择部分养殖场、苗种场
(共4页第1页)
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等方式进行。其中对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机构以听取情况和查阅资料的方式为主。
三、督查内容
(一)开展养殖用药拉网式排查
对养殖水产品开展重点抽查。检查采取现场存贮药检查、用药情况询问调查和产品抽检相结合的方式,检测内容重点为: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氯霉素、己烯雌酚等禁用药物和环丙沙星、磺胺类、红霉素等限用药物。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药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对使用限用药物的产品和企业,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必须在休药期满后上市销售。
(二)检查养殖场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各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管理机构、水产推广机构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切实贯彻落实全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次执法检查,加快推动本地养殖场建立健全生产日志、药品出入库和使用记录、产品标签、产品销售记录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本次执法行动要重点检查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出口生产基地和集约化程度较高的水产养殖场所,适当检查小规模养殖户。对未建立相应制度的企业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三)检查水产养殖许可证、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办理情况
对于养殖场地无权属争议纠纷且符合省和当地水产养殖发展规划的养殖场都应办理水产养殖许可证;在取得养殖证的养殖场从事苗种生产的需办理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四)检查苗种生产、养殖场相关档案建立情况
检查养殖单位《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填写情况,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完整,要有总结、分析材料。主管人员和技术人员要对国家现行养殖生产管理制度了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养殖场限期整改。
(五)指导养殖生产者依法生产
各县要结合检查,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增强依法生产的自觉性。各县水产站要充分发挥本地本单位技术推广人员、水生动物防疫员、病害测报员的作用,在制订、推广新标准与新技术方面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引导和帮助生产者建立科学的操作规程,传授合理、规范的用药知识。
(六)督促水产品批发市场实施市场准入
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各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管理机构要在本次行动中,进入本地重要的水产品批发市场,督促批发市场加强进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立产地证明、经营台帐等制度,并对经销者的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调查,要帮助有条件的市场建立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督促暂时缺乏条件的市场委托有资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水产品进行抽查检测。
四、有关要求
各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从提高行政能力和保障消费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的重要性,切实组织做好各项工作。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一)项目建设规模。根据《市畜牧局、市财政厅转发省畜牧兽医局、财政厅<关于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畜牧产业实施方案的批复>(临牧计字[2008]25号)文件的批复要求,我县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改造商品猪标准化养殖场25个,生态循环示范基地1个;建设生猪人工授精站1处;举办培训班,购置有关培训设备49台(套);疫病监测设备32台(套);扶持畜牧合作经济组织5个、产业化龙头企业1个。
(二)资金投入及使用。
1、省以上资金。省以上资金共到位401万元,其中中央现代农业发展资金180万元、省级标准化养殖资金80万元、省级家畜良种补贴资金30万元、省级重大动物病虫害防治资金15万元、国家生猪良种补贴资金96万元。
省以上资金共支出401万元(详见下表)。
序号
类别
到位金额(万元)
支出金额(万元)
建设内容
备注
1
中央资金
180
180
省集中采购设备39台套30万元。养猪场建设25家100万元,生态养殖示范1处25万元,培训设备购置2.981万元人工授精站建设22.019万元。
省级标准化养殖资金
80
80
养猪场建设25家80万元
省级家畜良种补贴资金
30
30
生猪人工受精站建设30万元
省级重大动物病虫害防治资金
15
15
疫苗、消毒药品等购置15万元
国家生猪良种补贴资金
96
96
猪补贴9.6万袋。
合计
401
401
2、县财政资金。到位资金245.8967万元,实际支出245.8967万元,共补助通过县级标准化验收的169家养殖场。
3、自筹资金。共有25家规模化养猪场承担标准化改扩建任务,1家养殖场承担生态循环养殖示范,26家养殖场完成自筹资金投入达到1029多万元,改扩建猪舍35670平方米。
二、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及项目实施管理情况。根据上级业务部门有关项目建设和管理办法要求,按照项目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由有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项目的实施,由专业技术骨干组成技术指导小组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建立健全了《***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生猪产业项目管理制度》、《***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生猪产业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生猪产业项目绩效考核验收方案》等规章制度,保证项目运转有章可循,建设规范。
(二)资金管理。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使用,实行转账核算,上级到位资金在实际支出前,由县财政局暂存,对于先建后补的项目,待验收合格后,由县畜牧局提出拨付申请,一周内将资金划拨到项目建设单位。集中招标采购应付款项待设备到位经检查达到质量标准后即行拨付,按项目进展情况拨付的款项实行报账结算。
三、实施项目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管理、扎实推进。建立监督考评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明确动态监控、监督检查、绩效考评、奖励处罚等措施。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开展项目实施效果评价。县畜牧局在每个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养猪场、屠宰加工厂、合作组织、兽医站等单位派遣一名督导人员,实行包扶责任制。相关设施设备购置主要有省畜牧兽医局统一招标采购。小型工程如中等规模一下养猪场的建设由县畜牧局技术人员帮助规划和设计,实行每月一次集中调度,不定期指导的办法进行项目建设督导,大型工程采用招投标制和项目建设监理制。
(二)协调一致、形成合力。为切实抓好项目建设,上级业务部门从方案编报到项目实施,都给予了大力指导和帮助,省、市相关部门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指导项目建设、省畜牧局先后2次在我县组织养猪场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召集座谈会,听取生猪产业发展意见。省、市畜牧局派出专家20余人次亲临我县授课、到场指导,传授养猪技术。县直有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各职能,积极服务于项目建设,县财政局认真搞好资金支持和服务,对于到位的上级资金,在第一时间发文通知畜牧局,对于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多渠道整合,将最大可利用的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县土地部门积极帮助协调土地,及时办理养殖场土地备案手续。县科技局组织下乡科技特派员,重点向项目承建猪场倾斜。县农业局组织各乡镇经管站,指导帮助专业合作社建设。正是由于上级业务部门指导和帮助、县直各有部门的密切配合,才使得我县项目建设迅速推进。
(三)推广宣传、示范带动。为扩大项目建设的示范效应,我县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县畜牧局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畜牧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对在信息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项目实施以来,先后12篇报道被采用,其中被市畜牧局简报采用5篇,县级以上领导批示2篇,另外制作DVD光盘3000套。到集贸市场、养殖场户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开展技术交流活动50余次。通过多种渠道的宣传,对全县畜牧业发展起到了有力地推动作用。
四、项目建设成效
在项目实施带动下,全县生猪产业乃至整个畜牧业都有了快速发展。其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已经开始显现出来,为我县畜牧业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主要表现在:
(一)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比重迅速增加。商品猪场标准化改造不但提升了项目承建猪场生产水平,同时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全县掀起了建设标准化养殖场的热潮。目前,已有150处畜禽养殖小区(场)被***市人民政府命名为“***市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小区(场)”其中蛋鸡12处、奶牛场7处、肉鸡场19处、肉牛养殖场4处、肉兔养殖场4处、肉鸭养殖场3处、生猪养殖场100处、奶山羊养殖场1处,占全市市级标准化养殖场(区)的20.5%,总数位居全市第一。616处养殖场通过县级标准化验收,3处养殖场被农业部命名为“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7处养殖场通过省级标准化示范场验收。
(二)生态效益明显。承担项目建设的25家养猪场全部采用了生物环保养猪模式,实现零排放。项目建设期间全县新增生物环保养猪垫料面积近10万平方米,仅此一项可减少粪污排放60万吨左右。
(三)全县动物防疫机构设施设备得到初步完善。项目配备了急需的技术推广培训、疫病防控、良种推广等设施设备,基本可以满足各项工作开展需要,县畜牧局及全县19个乡镇兽医站冷链设施健全,初步建成了信息网络化服务体系。
(四)技术推广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项目实施以来,县畜牧局取得国家专利1项,参与的“生物环保养猪实验研究与推广应用”获得省农业厅颁发的***省农牧渔业丰收奖一等奖,主持开发研究的“生物环保养猪技术开发与应用”获得县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另有两项成果分别获得县科技进步2、3等奖。先后被市畜牧局授予“全市畜牧业标准化建设年活动先进集体”、“全市生物环保养猪技术推广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在我县首次实施,在许多方面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使项目建设质量不断得以提高。对于下一步项目建设工作,我们认为:
(一)扶优扶强,促进散养模式向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模式的转型。当前我国畜牧业特别是生猪产业正处在从散养模式到规模化养殖、标准化养殖转型时期,中小规模养殖场发展迅速,在扶持资金有限,不能全面覆盖要求扶持并有进行改扩建积极性的养殖场的情况下,如何确定扶持资金额度和场户数,应加强调研。扶持资金过于集中,导致大多数养猪场享受扶持门槛过高,难以调动广大养殖场(户)改扩建积极性,拉动社会资金投入的功效势必减弱,发挥不到项目建设应有的示范带动和导向作用,而扶持资金过于分散,难以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就我县来看,未来一段时间年出栏1000头左右中等规模养猪场将逐渐成为主流,我县确定25家养猪场,一方面进扩大了覆盖面,实现了扶持资金额度和场户数量较好的结合,另一方面也起到国家政策导向作用以及建设单位的示范作用,促进整体畜牧业养殖模式的转变。
(二)加强对基层畜牧机构的扶持,提高监管和服务能力。现代畜牧业发展对基层畜牧兽医监管和服务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乡财政大多比较紧张,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推广等设施设备不能完全满足现代畜牧业发展的需求,今后仍需极大对基层畜牧兽医机构建设的扶持。
(1)制订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管理制度,对药品及饲料添加剂供应商进行评定,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不在供应商目录中的产品严禁采购,兽药门市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操作。
(2)与供应商签订产品质量承诺书,保证产品中不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成分,不定期对库存兽药进行检测,发现不合格或含有其他成分的产品,根据产品质量承诺书对供应商进行追责并终止合作。
(3)公司自养场及农户养殖场兽药和疫苗必须从公司兽药门市领取,不得私自从外面购买,公司安排人员不定期对养殖场药品及疫苗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外购的药品严格处罚,直到终止合作养殖,使用违禁药物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监督养殖场严格按防疫程序进行防疫,对防疫后的鸡群进行抗体检测,发现未进行防疫的养殖场及时进行补防并严格处罚。
(5)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上市前15天停止用药。
(6)加快标准化肉鸡场建设,改善肉鸡养殖环境,通过环境控制,优质鸡少生病,少用药,每只鸡平均药费下降0.2元以上,直接降低药物残留,保证食品安全。
(7)在肉鸡上市前3~5天,从养殖场取毛鸡按无公害标准进行药残检测,取样后养殖场不得再使用药物,药残检测合格方可进行屠宰或毛鸡销售。对检测不合格的养殖场不得进行屠宰或销售,必须在达到休药期后进行第二次药残检测合格才能上市。
2屠宰加工安全控制
(1)屠宰的毛鸡首先必须药残检测合格,其次要达到公司规定的上市日龄及体重标准,没有发生疫情,健康状况良好,有当地畜牧主管部门检疫后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运载消毒证明。
(2)核对检查优质鸡生产信息,如鸡的饲养情况和使用药物的种类、时间、休药期、疫苗种类、接种时间以及饲料添加剂类型等。
(3)屠宰过程严格按GB/T19478肉鸡屠宰操作规程、NY/T1174肉鸡屠宰质量管理规范、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定的标准及要求操作。
(4)对屠宰的鸡体进行体表、内脏和体腔宰后检疫,发现的可疑品进一步进行细致的临床检查和实验室诊断,发现病鸡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5)屠宰过程使用的原辅材料必须为食品级材料,每半年对屠宰场水质进行检测,水质要求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
2严格隔离制度
养殖场的边界要划分明确,四周应该建设有较高的围墙和坚固的防疫沟。在动物生产区域应该设置一个专门供生产人员和运输车辆进入的大门,同时还要设置一个只供动物进出和产品运输的通道以及专供污染物运输的通道。在养殖场进出口位置、各个圈舍的进出口位置均应该设置相应的消毒设备,要结合养殖场的饲养条件、饲养规模制定完善的消毒制度,做好包括饲养人员、进出养殖场车辆、生产区域管理人员、外来人员和车辆的消毒隔离工作。要建立场内工作人员、车辆出入生产区域管理制度、场内动物流动或者进出生产区域、生产区域内人员活动和工具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粪便污染和环境物管管理制度。新购进动物必须进行一个月以上的隔离观察,确保健康之后才能混群饲养。
3做好免疫接种和药物预防工作
3.1做好免疫接种工作
免疫接种是预防动物疫病最佳的措施。接种后动物体内能够产生相应的抗体,减少和降低疫病的流传。疫苗接种应该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首先,在使用疫苗之前要对疫苗进行全面的检查,查看疫苗是否存在破损,封口是否完好,在标签上有关疫苗的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检验号和用量用法标记是否清晰;其次,在接种前还要需要准备好接种设备,如注射器、针头、滴管等。这些设备都应该保证全面消毒,做到一只动物一个针头。使用弱毒疫苗免疫后,十天内不能使用抗菌素或者磺胺类药物;最后,对于出现传染病而进行的免疫行为,必须将阳性动物排除在外,确保动物的健康后才能进行疫苗免疫注射。
3.2药物预防
对易感动物使用相应的药物进行预防也是防治某些疾病发生的关键措施。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安全廉价的化学药物加入到动物的饲料或者饮水中,可以提高动物抵御外界疫病的能力。此外,在进行药物预防过程中还会使用到免疫增强药物。其主要是一种免疫增强剂,能够使动物机体产生相应的免疫应答,从而获得相应的非特异性免疫。免疫增强剂的种类有很多种,微生物类有多种弱毒苗,生物制剂有干扰素、胸腺肽、球蛋白等,中药制剂有黄芪多糖、党参、黄精等几种。这些药物在防治动物疫病方面有着不错的效果。
作者:程啟廷 单位:贵州省威宁县草地畜牧业发展中心
参考文献
[1]关于动物疾病防治技术存的问题研究[J].王超群.农民致富之友.2016(01)
[中图分类号] S8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10-0207-01
通过对我区奶牛养殖场的走访调研,发现我区奶牛养殖正逐步向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产奶量也持续提高,但在建设和管理方面也出现了不少问题,例如选址不当,布局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环境污染等。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区奶牛养殖的可持续发展,需及时解决。
一、主要问题有
1.养殖场建设选址不当,布局不合理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75%的养殖场没有请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规划设计,养殖场布局零乱,规模大小不一形不成大的养殖场。生活区与生产区不分开,甚至有的连围墙也没有,牛舍间间距小,牛舍低矮,甚至没有牛舍。养殖场的大门口没有消毒池,生产区门口也没有消毒房。部分养殖户为了交通运输方便,把养殖场修建在主要交通要道旁,人流、车流多,给奶牛养殖带来诸多危险,例如加大了疫病的传入和传出的机会,很不利于疫病的防治,疫情发生时也不利于控制。
2.养殖场的环保设施不完善
调查中发现,不少养殖场没有化粪排污通道,没有贮粪场和粪便处理设施,无驱蝇设施。粪便四处堆,苍蝇横冲直撞,环境相当恶劣。养殖场地的绿化能净化环境,是养殖场必不可少的,但大多数养殖场为了更多的利用土地,圈舍修建得十分紧密,没有充足的绿化空间,不利于养殖场的可持续发展。
3.养殖场的防疫制度不健全
各奶站有健全的防疫消毒制度,能够做到养殖场内外定期消毒,按程序进行免疫。但其他零散养殖户和小规模的养殖场的情况就比较差,例如:没有完善的防疫、消毒制度,没有合理的免疫程序。有的养殖户以为免疫接种越多越好,只要有人用就用,没有程序化。相反有的饲养户却图省事该免疫接种的也不接种,甚至反对、拒绝防疫。
4.养殖场的管理不规范
一是养殖场内没有统一的组织,引种、供料乱,生产秩序乱,综合效益低。二是养殖场没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即使有上墙的制度,也没有很好的执行,形象欠佳。三是养殖场内没有科学的处罚制度,近年来难以雇用饲养员,做的再差也不会受到扣工资等处罚。以至于有的甚至将挤奶器放置在牛棚里,无人管理,更不用说清洗、消毒等措施。
5.没有固定的鲜奶销售场所
在我们调查的养殖场中,除南郊奶站外,其他奶牛养殖场(户)没有专门的销售场所。销售鲜奶的摩托等运输工具多随意在养殖场内装车,市区内道路上销售上,给疫病传播埋下隐患。同时也不能形成价格优势,只能是价格基本合理就销售。
二、针对以上问题,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1.加大政府的投资力度
奶牛养殖场的落后与资金的缺乏有直接的关系,近年来奶牛养殖成本提高,鲜奶质量上不去。我区又没有牛奶生产加工企业,遇上恶劣天气,牛奶因无法出售而倒掉的事情时有发生,这些都严重打击奶牛养殖户的积极性,也限制了我区奶牛业的发展。只有加大政府的支持与投资力度,才能改善这落后的局面。
2.养殖场的建设应统一规划、统一标准
要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规范管理”的原则,请畜牧技术推广站科学地设计方案,养殖场要有围墙与外界隔离,场与场之间的距离应在500米以上。在建筑设计时应将犊牛舍、育成牛舍、成乳牛舍、产牛舍等分成若干个单元。不同的牛舍应根据其自身要求进行合理设计。奶牛场的大门设有与门同宽的车辆消毒池,侧门设消毒设施齐全的行人消毒房。净道与粪污道要严格分开,粪污处理池、隔离牛舍要在养殖场下风口处。
3.防疫、消毒制度健全化
养殖场建设规模化、规范化,必须配备兽医技术人员,有完善的免疫程序,并严格执行,定期接种疫苗。奶牛场必须定期消毒。消毒池,使用2%氢氧化钠溶液消毒,原则上每天换一次。禁止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参观,其他时间进入生产区时必须经过严格消毒,严格遵守牛场卫生防疫制度。饲养人员定期体检,人畜共患病者不得进入生产区,严禁在养殖场内宰杀奶牛等。饲养员应该经常观察牛群,有疫情时要及时上报。
4.着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养殖业环境污染问题是养殖生产发展中的重大课题。因此我们在建设奶牛养殖场或者建设其他养殖时都必须重点考虑如何治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可以采取粪污分离、制取沼气,做好无害化处理等措施予以治理。
5.对养殖场区进行绿化
绿化可以改善养殖场气候、减少尘埃、减少空气中细菌和病毒的含量等。应适当规模的绿化养殖场地,种植防护林和绿化带,例如在生产区与生活区之间种植隔离林带。空闲场地种植苜蓿、青草等,即绿化了环境,又可以作为饲料使用。
综上所述,奶牛养殖场要规模化、规范化,就必须有科学的规划,统一的标准,合理的选址、建设。
建立并健全养殖场管理制度,掌握科学的养殖技术,解决粪便和废弃物等环境污染的问题。为奶牛养殖奠定良好的基础,以提高奶牛养殖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中图分类号:S851.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3)07-0095-02
有效控制传染病发生与传播的关键是要使动物机体获得免疫抗体。但是,从当前乡镇动物防疫的实际工作来看,强制性免疫工作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这给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留下了隐患。为此,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目前乡镇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科学、可行的对策和建议以供参考。
1 乡镇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饲养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1)养殖场整体布局不合理。许多养殖场功能区划分不明确, 饲养区、隔离区和办公生活区没有严格分离; 场区门口没有消毒设施, 进出饲养区没有车辆消毒装置和人员消毒通道;场内道路无净道和污道、雨水和污水分流之分;沼气池等无害化处理设施与养殖场生产能力不相匹配。
(2)病死畜禽及粪便无害化处理不规范。在病猪方面,部分养殖场在生猪治疗不见好转的情况下急于将其出售;在死猪方面,个别养殖场对死猪不进行规范化处理,而是将其乱扔乱弃,造成病原扩散,环境污染;更有甚者将死猪直接投向市场; 在畜禽粪便处理上,很多养殖场不在特定地点将畜禽粪便堆集发酵, 而是随意堆放, 结果造成污水四溢、臭气熏天、蚊蝇滋生。这些均是动物疫病的疫源地,极易使动物的疫病加以扩散,给畜牧业带来较大损失,同时也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3)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少养殖场对饲料、药品及疫苗等投入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批号、使用及保质期记录不清, 保存不当;畜禽进入、售出及病死畜禽数前后发生逻辑性的错误;引种、补栏前不驻场观察,调入后就混群;养殖档案记录不完整;免疫标识发放数与畜禽出栏数不吻合。这些都是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具体体现,不利于动物疫病追溯和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
(4)免疫程序不合理。有的养殖场不能根据本区域疫病流行的特点,制订合理并且有针对性的免疫程序,而是片面套用书本和其他场免疫程序,或一个免疫程序多年不变;不开展免疫抗体检测,甚至拒绝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抽检,致使动物发病原因不明。
1.2 动物防疫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1)实验室检测力量不足。目前,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人手不足, 仪器设备不全,技术力量薄弱,国家规定强制免疫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免疫抗体检测不能按期进行, 无法顺利开展产地检疫、动物防疫等工作。
(2)动物防疫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由于基层防疫工作比较辛苦,工作量大,人员力量不足且普遍年龄偏大。因此一线工作的大都是学历不高甚至是没有相关学历的基层防疫员,缺乏坚实的理论知识,也没有扎实的操作技能,只“有病医,无病不管”,预防意识十分淡薄。其中就有对各种疫苗的存放条件、使用剂量和使用方法模糊不清,甚至出现过将猪瘟疫苗冷藏,将禽流感疫苗冷冻等错误现象;有的注射疫苗不规范、防疫登记表填写不完整、免疫证发放不到位、耳标加挂率低等;有的责任心不强,家畜须防疫3种疫苗的只免疫1~2种,须防疫2次的只免疫1次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给有效地控制动物疫病留下隐患。
(3)防疫人员待遇偏低。目前,绝大部分防疫人员劳务报酬是1 100~1 500元/月, 随着日常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的上涨,这样的报酬很难养活一家人,待遇与劳动强度极不相称, 所以在稳定防疫人员工作可持续性上存在着问题。
2 对乡镇动物防疫工作提出的建议和对策
2.1 加大动物防疫工作的宣传力度
在各乡镇有计划开展动物防疫和其他畜牧科技培训,充分利用不同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动物防疫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疫工作的重要性,让养殖户充分认识到做好动物防疫工作不但可以减少动物疫病的发生,降低畜禽死亡率,从而保障畜牧生产的健康发展,而且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有着重大的意义。因此必须大力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养殖户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
2.2 提高动物防疫工作的监管力度
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认真落实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无免疫证明和免疫标识的畜禽不予出具相关检疫证明,无检疫证明的畜禽严禁屠宰、销售和运输。并且还要加大打击逃避检疫行为,提高养殖户、贩运单位以及个人的防疫法律意识;同时大力宣传《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新建沼气池补助》等相关政策,把动物疫病控制在源头。
2.3 提高动物防疫效果监测能力
根据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情况,县疾控中心要对畜禽定期采样并进行抗体检测。对检测水平未达标的养殖户要及时通知养殖户和防疫员,要求其补免,同时还要查实抗体未达标的原因,以利更好地开展免疫注射工作,切实提高畜禽防疫的免疫效果。
2.4 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养殖场需认真填写《养殖档案》,并清楚记录,保存完善。《养殖档案》主要包括饲料、药品及疫苗生产厂家、生产批号、使用及保质期等;养殖场的畜禽进入、售出及病死畜禽数量情况;生猪的引种、补栏的观察情况。因此,这些措施的落实到位,不但有利于该产业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 而且对动物疫病追溯、产地检疫开展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2.5 提高防疫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福利待遇
每年定期对防疫人员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防疫人员的专业素质是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所以对一线工作的防疫人员要进行考核,对不能胜任人员及时做出更换调整,并将符合防疫资格条件的人员补充到防疫队伍中,优化队伍结构,从而提高整个防疫队伍的整体水平。
二、扶持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择优扶强、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
三、扶持政策
扶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已初具规模的奶源基地、扶持优质奶牛繁育基地建设、扶持发展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建立和壮大奶源示范基地。
(一)补助条件
1.养殖场(小区)建设:养殖场(小区)必须按照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附件)进行设计建设。
2.引种:从市外新引进1~2周岁,一个泌乳期产奶量5吨以上,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以及动物引种、调运等相关规定的荷斯坦高产奶牛。
3.养殖场(小区)规模:新建优质荷斯坦能繁母牛存栏200头以上。
4.品种改良与防疫:采用人工授精等现代繁育技术,严格按《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5.对扩、改建项目按新增建设内容继续扶持。
6.奶牛引种补助只补助年内新增头数,其数量以年底验收和统计报表为准。
7.对往年已经扶持过、但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的奶源基地不予扶持;对当年先建但没通过验收的的奶源基地不予扶持。
(二)补助标准
1.为切实提升奶牛品质、提高奶牛良种化程度,对列入奶源基地建设的奶牛养殖示范场(小区),年1月1日起新增引进优质高产奶牛且符合引种补助条件的,按每头新增引进荷斯坦奶牛补助1300元执行。年拟计划引进2800头优质高产奶牛。
2.对新(扩、改)建优质荷斯坦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牧局等部门关于市年奶源示范基地扶持方案的通知》(宁政办[]73号)文件执行。
3.对列入奶源基地建设的奶牛养殖示范场(小区),每个按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改良经费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以上每个奶源基地总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
(三)补助程序
1.先由符合补助条件的基地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含规划布局图)和补助申请,经所在区县畜(农)牧局初审查验、提出意见,上报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财政局。
2.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会同市财政局组成联合评审组对上报的奶源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审核、现场查验、综合评审、择优筛选确定后予以扶持,并与其签订《市奶源基地建设目标责任书》。
3.严格实行财政县级报账制,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政府引导资金的最大效益。
4.切实做好项目管理、资料归类、数字统计等工作,有条件的基地实行微机管理。
四、以上规定由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为了加快奶牛养殖方式改变,提高奶牛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以“生产高效、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为基本目标,按照相对统一、兼顾地区差异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一、选址适宜、布局合理
(一)养殖场(小区)选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其他动物饲养场(小区)5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且背风向阳,通风良好,给排水相对方便。
(二)养殖场(小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由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核办理)。交通方便,有稳定水、电供应。
(三)在总体布局上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净道和污道分开。
二、设施完善,设备配套
(一)牛舍坐北朝南,并布置成横向成排、纵向成列;标准化牛舍面积达2000平方米以上;牛舍为砖混结构,采光使用阳光板或玻璃(不使用塑料),牛舍内地面硬化;两栋牛舍间距不低于5米,并有牛均10平方米以上的运动场区。
(二)奶牛养殖场(小区)应有挤奶厅、饲草料加工或贮存间、档案资料室、青贮窖等生产及管理配套设施;有挤奶设备、牛奶贮存及运输设备、青粗饲料加工调制设备、牛舍通风设备、兽医诊疗器械等必要的设备。
(三)奶牛养殖场(小区)应有病畜隔离圈,兽医室,污水排放、粪便堆放及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兽医防疫设施。
(四)大门口应有车辆消毒池,进入生产区必须有人员消毒室并安装紫外线消毒灯,其消毒通道长度不低于7米,并配备胶鞋、大褂、口罩等防护用品。
(五)优质青饲草基地100亩以上。
三、防疫严格,管理规范
(一)奶牛养殖场(小区)有集中统一的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规范。
(二)建立规范的档案和生产记录,内容包括奶牛配种、系谱、分娩、牛只变动、饲料、兽医防疫及用药、产奶量、牛奶质量、无害化处理等,记录资料应保存2年以上。
(三)养殖场(小区)内有足够数量的管理及技术服务人员,所有人员应符合从业健康及技能要求。
(四)奶牛消毒、挤奶设备清洗消毒、挤奶过程管理、牛奶冷却与储存程序应科学合理,符合卫生要求。
(五)小区内部应推行标准化养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