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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要点大全11篇

时间:2022-05-16 18:19:10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民政工作要点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民政工作要点

篇(1)

(一)认真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做好城乡低保工作。稳步推进并落实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由265元提高到285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由1280元提高到1500元。城乡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标准按上级要求逐步提高。实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继续落实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切实加强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规划区中心敬老院建设工作,新增床位200张,力争使全区五保集中供养率提高18个百分点。不断完善星级敬老院评定制度,强化敬老院内部规范化管理,开展院长及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敬老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完善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定额救助。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探索多种救助模式,对于金额巨大的困难对象完善定额救助制度,努力提高救助比例和水平。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做好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

(四)完善救灾应急体系,提高救灾应急综合水平。全面启用新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继续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加强灾害应急演练,完成避难场所建设,创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点。抓好防汛值班和灾情信息上报,确保受灾群众在12小时内得到有效救助。全面完成“爱心慈善超市”和因灾倒房重建工作。

(五)认真做好精神病人救助工作。不断完善精神病人救助与收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精神病人救助台帐,简化二次以上救助的程序,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六)认真开展孤儿和弃婴弃儿的安全保障工作。认真开展散居孤儿家庭、孤儿寄养家庭和弃婴弃儿收养家庭养育情况排查。切实做好孤儿建档造册,对孤儿的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切实加强对社会散居孤儿家庭的安全检查工作,杜绝火灾及其他安全隐患。

(七)认真开展特殊困难群体的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特别要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尤其是因病、因灾和意外伤害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群众家庭给予特别关注,确保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八)加快推进老年福利工作。推进社会化养老机构建设,完成1-2个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建设。

(九)发展福利企业。年内完成一家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工作。加强福利企业监管,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织指导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

(十)加强慈善和福彩公益金管理和使用。

二、切实做好专项社会事务工作

(一)切实提高殡葬管理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倡导文明绿色殡葬。力争启动殡仪馆二期工程建设。深化惠民殡改政策。推进殡葬改革,查处殡葬违法行为。

(二)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等级化建设。将婚姻登记处搬迁至新城古街,创建国家3a级婚姻登记中心,并成功验收。强化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

(三)全力推进区划调整工作。力争完成乡、乡撤乡改镇,完成镇、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工作。

(四)突破体制主动服务,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水平。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全面开展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联合公安局、城管局、卫生局等部门,明确职责、协作配合。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街头主动救助,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存权、保护权等合法权益。

(五)完善地名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完成新城街道命名工作,全面完成城区所有街道牌的更换工作。

三、务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一)加大社会组织建设力度。协调财政建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加快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扩大社会组织数量,在全区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布局合理,充满活力,服务优质,监管有序,自律规范的社会组织体系。健全社会组织制度化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三二一”工作法,全力推进二个中心工作。

(二)培育典型,探索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机制。

四、大力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全面实现双拥工作制度化。以争创新一届“省级双拥模范城”为契机,全力抓好《区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区)四连冠方案》的落实。积极开展双拥工作,加强军地协作,密切军政军民关系,创新双拥载体,深化特色活动。

(二)认真做好2012年冬季退役士兵报到登记。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

(三)按时足额兑现伤残抚恤金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全面完成扶优项目和优抚建房任务;继续推行优抚政务公开栏制度;做好烈士陵园的管理维修与涉军维稳工作。

五、深化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完善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的村民自治和自律机制。全面完成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措施,实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全面完成3个农村社区建设。

(三)力争完成镇8个社区工作站的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站开展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提高民政综合能力建设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公墓建设;力争完成中心敬老院建设;完成婚姻登记处搬迁;实现社会福利中心、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常态运行。

(二)推进民政信息化、制度化建设。努力打造“透明民政”、“阳光民政”、“服务民政”、“清廉民政”。

(三)加强社工人才和民政文化建设。积极探索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政策措施和人才培养使用模式,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工人才队伍。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强动力,科学发展建新区”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民政大讲堂活动,努力推进民政文化建设,打造民政铁军团队。

篇(2)

2011年重点是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眼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着眼于新时期灾害预防和应急救助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抗灾减灾水平

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临时生活保障和冬春荒灾民生活救助,最大限度地保障灾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减灾防灾工作机制建设,精心组织好“5.12”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完善基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联动机制,切实提高突发气象灾害下民政系统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民政服务对象生活安全,不挨饿,不受冻。巩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成果,继续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力争在城区和农村各创一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福利服务需求,进一步推进

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四、着眼于深化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政治体系建设

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组织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活动,新培育一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典型;加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簿弱村”治理工作力度,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精心组织,全面完成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和第二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大力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创建活动,加大城市社区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功能。积极探索农村社区设置、农村社区建设途径、步骤和方法。结合新农村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着力完善城乡居民文体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丰富居民业余文化生活,解决群众缺乏读书、阅报、健身等活动场所问题。

五、着眼于服务国防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全面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列》和各项优抚政策。努力提高和落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标准,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递增机制,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继续实施“关爱功臣”活动,帮助困难优抚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全面推行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着力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的问题。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抓好2011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

,努力探索通过经济补偿、自谋职业的途径开展安置工作,继续完善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强就业指导与就业服务,提升安置工作水平。扎实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密切军民关系,巩固全省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成果。加强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不断规范军休干部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着眼于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创新,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依法合理审批。把好社会组织“登记关”,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及自身建设,指导社会组织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分类从严管理。要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生活困难群体提供帮助;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和打击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督促服务大局。全面开展民非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把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与日常监督、绩效评估、信用建设、执法监察结合起来,推动形成社会组织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

七、着眼于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管理

深化殡葬改革,逐步实施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强化殡葬职业技能培训,做好殡葬管理所规范化管理和优质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地名管理工作,发挥地名服务功能,实现地名标准化、规范化,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准确的地名信息。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日常管理。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探索建立维护边界地区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和边界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婚姻登记管理规范化建设和收养登记工作,不断优化办公环境,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

篇(3)

1.持续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深入学习贯彻对工作、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2.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市、区统一部署,贯穿全年,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六个学出”:学出忠诚核心、学出信念信仰、学出辩证思维、学出为民情怀、学出忧患意识、学出昂扬斗志。

二、持续做好社会救助

3.巩固民政兜底保障成果。按照省、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实施方案规定内容做好相关救助工作。保持兜底救助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继续实施低保渐退、收入扣减等政策。对基本生活陷入困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加强对特困对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的动态监测,主动查找发现群众致贫风险,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

4.不断提升社会救助能力水平。应用“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推进办理无纸化、档案电子化。推动“天府救助通”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一卡通”平台,实现救助申请到资金发放闭环管理。

三、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5.不断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协调好市老年养护院(社会福利院)项目建设。加强日照中心建设管理和运营。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八角井街道做好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前期工作。开展“养老服务示范社区”评选,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开展特困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八角井街道完成5户困难老人适老化改造。

6.做好“六保六稳”纪巡联动巡察涉及内容整改。对市纪委巡察提出的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运营存在的问题加快整改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四、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建设

7.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宣传月活动和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基层”活动。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确保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人专岗。做好儿童督导员业务培训。

8.完善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认定精准保障,按时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开展2021年度儿童关爱保护服务项目。

五、全面提升残疾人福利保障能力水平

9.不断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重性精神病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落实贫因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六、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10.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依法完成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开展好村(居)两委成员培训工作。

11.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全面建立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指导村(社区)及时修订完善自治章程。完善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村(居)务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加强村级民事代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黑榜”等制度。推广罗江定向议事代表会议制度。

12.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实践“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城乡社区治理新框架。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以强化基层监督促进城乡治理。6月底前,完成修订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做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项目,争创基层治理示范街道、示范社区。推进社区综合体建设。智慧社区建设全覆盖。

13.统筹协调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细化制定符合经开区实际的“1+N”专项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谋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14.推进社会工作发展。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和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组织做好2021年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推动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2021年,旌东街道建设一个社会工作服务站。

15.持续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深入学习和宣传《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指导志愿服务团体和组织真实、准确、完整记录志愿服务信息,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全覆盖。

七、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孵化

16.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落实《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配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社会组织涉企收费规范工作,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社会服务,促进发挥“四个作用”发挥。

17.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加强社会组织非营利监管,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等级评估工作。持续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八、不断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8.做好地名公共服务与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对接旌阳区做好行政区划界线勘定后地图资料成果工作,协助做好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推动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做好市局安排的门牌管理服务工作,

19.做好殡葬工作。做好惠民殡葬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开展殡葬领域移风易俗,积极倡导绿色殡葬新风尚。

九、不断夯实民政基础提高民政服务能力

20.做好经开区“十四五规划”汲及民政项目。严格按照要求,与市上衔接,充分吸纳各方面意见建议,将民政相关项目纳入经开区“十四五”规划。

21.做好民政数据统计。做好民政信息数据汇总,不断提高民政统计工作准确性和时效性。做好民政统计数据单机版与网络版的衔接,确保数据统计质量。

22.不断提升民政政务服务能力。以智慧社区、智慧养老平台建设为契机,推进街道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依法依规做好行权清单管理。主动参与大数据建设,推广应用“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川渝通办”。

十、守住民政领域安全底线

篇(4)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引领,不断推动全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为全面开启“第二次创业”新征程,奋力走好全域美丽、全面富裕、全民幸福的新时代路作出民政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培育法治思维,提高行政效能。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推进民政领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方式。不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改进服务方式,努力提升网上办事比例,进一步配合做好“赣服通”3.0版服务功能完善、优化和提升工作。完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率。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效能。加大“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力度,积极推进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一次不跑”“只跑一次”改革。持续深入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继续深化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试点改革。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及时落实取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

3.推进依法决策,加大审查力度。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

4.完善执法程序,确保公正文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证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效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执行率达到100%。进一步健全相关细则,不留监管死角,实现公平、公正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成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5.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认真贯认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打造“阳光政府”,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民政领域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审批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公开解读回应力度,促进民政部门有效施政。

6.强化权力监督,加强行政应诉。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提升民政部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60%;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件、社会高度关注案件、可能引发的案件、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7.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信用体系。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率达到100%。按照区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不断健全民政领域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积极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8.创新社会治理,引领社会风尚。以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引导新任村干部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发挥村干部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依法治村水平。持续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平安创建活动,扎实组织平安志愿者活动,继续实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9.坚持依法防控,强化公共安全。带头宣传和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10.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宣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好《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和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制度,开展案例研讨活动,提升民政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法治民政文化建设,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宣传民政领域出台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活动,提高民政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和社会认知度。加强疫情防控及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积极参与第八届“十大法治人物”暨第四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

三、保障措施

篇(5)

一、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继续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灾民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加强敬老院建设力度,计划建嵩县中心敬老院一所,改扩建2所。切实提高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组织五保对象足额入住敬老院,对全县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普查,把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五保范围,不断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确保我市集中供养标准不低于18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不低于1100元的要求,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生活水平。

3、巩固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争取上级医疗救助资金力度。提高医疗救助的覆盖率、资金使用率和救助水平。继续实施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保险和大病医前救助制度,搞好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衔接,缓解我县3.2万名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4、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配合我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工作,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确保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实现应保尽保。

二、加强灾害应急体系建设,提高灾害救助能力

1、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嵩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救灾应急机制,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水平,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2、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扩大救灾物资储备和品种。规范救灾款物管理使用制度,确保救灾款物安全、合理。

3、切实抓好农村困难群众草房、危土窑洞和危土坯房改造工作,缓解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早筹划、早安排、早动手,完成全县117户351间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任务。

三、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改善和提高孤老、孤儿、孤残人员的供养水平

加快发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推动补缺型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孤儿救助制度,今年要将全县农村孤儿全部纳入五保供养、对所有城市孤儿实行全额低保救助。依法做好儿童收养工作,规范收养行为。要努力改善“三孤”人员居住条件,将孤儿、孤老、孤残人员住房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规划。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切实解决流浪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危重病人的救助、返乡和安置难问题。

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强化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为福利彩票发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夯实福彩工作基础。扩大发行规模,增加发行数量,年内力争突破1500万元,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的资金。

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xx和回良玉副总理在中华慈善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健全“政府推动、民间运作、社会参与、各方协作”的工作机制,以宣传推动和政策激励为主要方式,充分发挥慈善组织作用,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慈善事业。

四、全面落实和完善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保障和维护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

1、要以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为载体,推动双拥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国防意识,不断加大军地相互支持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功臣和军民共建、科技拥军等活动,推进双拥政策法规落实。组织开展好庆祝建国60周年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和军休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2、落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军休人员生活待遇、退役士兵扶持就业补助经费和分散安置的一至四级残疾退役士兵建房补助经费,确保按标准发放到位。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全面普查,建立优抚对象数据库,实现网上业务办理和报批。落实一至六级残疾医疗保障制度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减免政策。推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残疾军人抚恤金“一卡通”工程。 [1]

3、继续深化自谋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落实自谋职业补助金、技能培训费、待分配期间生活补助费。加大退役士兵的培训力度,尤其是加强对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的培训,力争年度内使城镇自谋职业退役士兵都能得到一次免费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为其有效就业创造条件。为退役士兵就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下大力度推进我县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的自谋职业40%的任务。依法做好指令性安置就业工作,重点做好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人员和转业士官的安置,7月底前做好安置的前期准备工作,10月底前安置率要达到95%以上。要认真做好军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继续做好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隐患,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防止复退军人大规模赴市、省进京上访。

五、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探索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1、加强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和治安设施,推动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使广大农村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筑牢社会稳定基础。要统筹推进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坚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实现扩大群众民利与增强党和政府有效管理能力有机统一,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发挥农村社区在基层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

2、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认真做好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后“两委”班子培训和稳定工作,积极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推进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管理,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努力提高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落实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

要把养老服务事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政工作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参与的方针,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要把养老服务事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争取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逐步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积极争取财政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争取政府面向城乡孤寡老人、低收入老人及其他有特殊困难老人的收养型、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着手制定嵩县老年公寓建设规划,力争一两年内建成1个规模较大、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养老院。完善和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持优惠政策,有序推进民办公助和公建民营。逐步形成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促进老龄事业全面发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服务社会功能

继续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切实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着力发展和培育公益慈善类和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大力发展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类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制,加强行业协会管理,规范行业协会行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

八、加强和改进社会行政事务管理,不断提升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1、加强行政区划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完善行政区划调整审核论证制度,加大区划调整力度,完成德亭乡撤乡建镇工作任务。适度开展其他乡撤乡建镇工作,加快我县城镇化进程。

2、继续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完成县城二、三期开发街道命名和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大力推进乡镇政府驻地地名设标工作,年底前,要有70%的乡镇政府驻地完成地名设标工作。推进地名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地名信息的网上查询,拓展地名信息化服务方式和领域。

3、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认真组织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完成区划调整后的勘界任务。强化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加强界桩管护,依法调处边界纠纷,开展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

4、加强和改进殡葬改革工作。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巩固和提高火化率,确保完成市下达100%火化率目标任务。防止和化解殡葬改革过程中引发的矛盾和问题。继续开展平坟扩耕活动,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提高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入墓率。积极探索拓展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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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养老服务供给。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推进万里社区15-2养老院建设;三源路福利院、沪嘉北养老院投入运营;推进上海城投养老院建设施工。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完成2020年度新建助餐场所建设,预申报15个;探索引进和培育中央厨房参与老年助餐工作;计划新建10家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5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10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10个社区睦邻点,50个养老顾问点。强化养老服务政策支撑。推进长护险试点工作,落实“两项”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本区长护险服务机构准入准出门槛。有序推进养老服务补贴与长护险的平稳衔接,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养老服务保障。开展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精准化培训,坚持100%持证上岗率。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工作。加强养老机构运营监管。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运营考核相关工作,促进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落实养老服务项目化配送。持续开展2020年度“老吾老”计划、“适老房”改造、“老伙伴”计划、老年教育、老年维权等综合老年帮困项目。推进康复辅具进社区试点工作。

二、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持续提升救济救助水平。继续开展基层社会救助规范化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本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例会制度,采用案例演讲、交流、分析等以会代训的形式,切实增强基层干部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理解和掌握,夯实基层队伍建设,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2020年春节慈善帮困工作。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有序推进。做好新增核对项目应对工作。建立街道、镇核对员互查机制,完善业务检查机制。慈善事业稳步发展。依托慈善超市平台持续开展“慈善四送”活动(慈善

进机关、慈善进学校、慈善进楼宇、慈善进社区)。完成慈善超市标准化建设工作。逐步加重物资帮困在慈善帮困工作中的比重。继续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推进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落实2019年度社保补贴工作。开展新形态扶残帮困活动。

三、持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四百”竞赛活动。做好2021年居委会换届属地化人选的分析、排摸和储备工作。持续开展社区工作者“远航计划”,提升工作能力。推进居委会标准化建设。落实10家试点居委会的osm现场管理项目。指导相关居委会开展自治家园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深化社区治理云平台建设,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做好受理中心人员在线培训和业务指导。持续发挥区运管中心效能,保障受理中心“一网通办”服务顺利开展。

四、强化社会组织服务监管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社联会党委统领引导作用,着力建设社会组织党建服务基地,提升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有序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工作,严格登记审查,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加强部门协同,落实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的管理。贯彻落实《慈善法》,依法开展慈善组织认定和监督管理。完善社会组织服务支持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建设,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结构;支持社会组织能力和品牌建设,提升社会组织数量和质量。举办上海市公益伙伴日相关活动,整合社会资源,促进跨界合作,传播公益慈善理念。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实现区、街道镇联动,深化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推动社区基金会规范运作发展,与公募基金会对接,提升资金筹集和项目运作能力,推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主体跨界融合,实现社区自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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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要提高对防大灾、备大灾、救大灾的认识,认真抓好各项自然灾害应对措施的落实。一是要强化自然灾害应急值班制度,在汛期和恶劣天气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与气象、水利、国土、农业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灾情会商和评估工作,确保灾情信息准确一致。二是加强灾情管理,上报灾情突出“快、准”,严格按照新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2014版灾情管理系统报送灾情。三是做好倒房恢复重建和过渡期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四是做好自然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区的灾害特点,进一步完善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演练。

二、加强救灾款物规范化管理,完善救助标准

认真落实县民政局《关于转发市进一步加强救灾款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乡镇要在冬春荒救助、应急救助、倒房重建工作中统一使用规范表册,并积极开展工作督查,此项工作将在全县年中工作推进会中进行总结。各乡镇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因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标准,推动规范化管理工作水平。

三、做好“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及防灾减灾宣传周、“国际减灾日”等活动安排,周密筹划、精心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县局将在5月12日组织县抗灾救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到乡镇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并确保实效。二是要抓好防灾避险逃生演练,进一步提升全市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增强广大群众对各类突发性灾害事件的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全力抓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一是各乡镇要加强灾害信息员的选配工作,灾害信息员一般由乡镇民政助理员、村“两委”成员和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中聘用,工作方式以兼职为主,条件允许的地方可设专职灾害信息员。二是加强信息员管理与培训。建立灾害信息员管理制度,明确灾害信息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县、乡分级对信息员进行培训,按时完成市2014年下达的信息员培训任务。

五、做好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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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深入开展法制创建活动。指导各股室、二级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配合司法部门指导各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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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全面提升。优抚对象的各项待遇得到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标准稳步提高,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顺利完成,社区双拥工作站全面建成,从而有力巩固了省级双拥模范县“六连冠”的创建成果。且于2014年9月30日组织了由县四大班子、县人武部及驻县部队、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安警察、学校师生代表参加的首个烈士公祭日公祭活动,是全市唯一一个按《烈士公祭办法》及《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后,进行首个烈士公祭仪式活动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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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十八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坚持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指导、评价与监测三并重,紧紧围绕《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的目标任务,进——步转变思想,加强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建设,健全督导工作机制,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注重实效。

一、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积极推动各级政府组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督政、督学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相关工作业务培训。印发《云南省政府督学聘任管理办法》,在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会的领导下,完成省政府督学的换届工作,组建教育督导评估专家队伍,并适时召开全省教育督导工作暨省政府督学聘任大会。

二、继续完善督导法制建设。根据《教育督导条例》的精神,结合教育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修订完善《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

三、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经费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教育督导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激励机制,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设立教育督导奖励专项经费。

四、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印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相关文件,建立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指导各地开展好各项评估工作,督促各地切实重视并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确保相关县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五、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制度。对昆明、楚雄、文山三个州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进行试点评价,改革试点州、县继续做好试点的各项工作;按计划开展好第二轮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具有云南特色的州、县、乡三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

六、不断完善学校督导评估制度。制定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认定管理办法及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督导评估方案,修订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以建设一批现代教育示范学校为抓手,全面开展中等及以下学校督导评估。

七、全面开展督学责任区工作。制订云南省督学责任区工作指南,加强对督学责任区工作的服务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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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研工作总体意图:通过组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主题的调研活动,紧紧抓住当前制约民政发展的重点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借鉴兄弟省市先进经验,比较分析,综合论证,拿出符合我省民政工作发展实际的对策措施,指导我省民政事业健康科学发展。

二、调研重点课题及任务分工:结合当前我省民政工作重点,拟定以下7个调研课题,厅领导分工包抓,相关处室组织承办。

1、《农村社会救助的现状及发展》,牵头厅领导:,责任处室:

2、《农村社区建设的投入机制、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牵头厅领导:,责任处室:

3、《农村救灾应急机制的现状及对策》,牵头厅领导:,责任处室:

4、《我省社会化养老机构的现状及发展》,牵头厅领导:,责任处室:

5、《强化基础,优化队伍,大力加强我省民政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牵头厅领导:山振兴,责任处室:办公室、人事处、资金处、监察室

6、《改善慈善机构管理,推进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牵头厅领导:常延生,责任处室:民间组织管理处

7、《科学定位,加速发展,抓好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牵头厅领导:,负责处室:优抚处、人事处、福利处

其他未参与重点课题的处室,根据自己的业务职能,通过座谈、函调、网调等方式搞好调研,重点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和意见建议,并准备好发言提纲。

三、基本方法:

(一)深入调查研究。各重点课题组自10月22日起到月底前,用一周左右的时间,组织调研组前往相关市县,采取剖析典型、数据采集、组织座谈、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收集第一手资料;各组其他人员根据课题要求,采取网上收集、电话联络等方式辅助调研,整理兄弟省市相关情况和先进经验,进一步丰富论证资料。

(二)全面分析整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各课题组组织集中论证,拿出初步结论,做到相关问题观点准确、论据可靠、分析到位,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切合实际、有所创新。

(三)集中研讨:拟于11月上旬伺机组织召开“解决问题求发展”集中研讨,处以上领导集中三天参与。会上,各重点课题组要围绕调研成果进行引导式汇报发言,与会人员逐课题集中讨论,进一步充实课题论据,完善调研成果。

(四)重点拓展应用。各课题组依据调研成果和研讨会意见,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同时,做好调研成果转化应用,一是要在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形成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制约我省民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的汇报材料;二是形成向省委、省政府提出解决民政发展突出问题的专题报告;三是形成2009年民政工作要点及相关指导性文件;四是形成民政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的相关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