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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主管履职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12-16 07:31:49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银行主管履职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银行主管履职报告

篇(1)

一、量化计分的意见

探索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以下简称履职审计)评价量化方法,对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履职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履职审计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履职审计工作的规范化

履职审计评价是整个履职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焦点,如果能采用一种用分数“说话”的评价机制,必将有力地促进整个履职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具体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量化计分能够避免审计者的主观随意性,使不同的审计者对同一问题评价按照量化计分的方法得出的结论具有一致性。二是量化计分给被审计人用分数“说话”,人人平等的感受,减少被审计人与审计人之间磨擦。三是量化计分的评价统一了管理层、审计人和被审计人评价的标准,审计结论具有公允性。

(二)有效地为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直观的决策参考依据

履职审计的最终目的,是考察被审计人在任期内履职情况,并以此给被审计人一个直观的、明确的结论。这也是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最为关注的。如果通过履职审计,不能为党委正确使用干部提供直观明了的决策参考依据,就会降低党委对履职审计的关注度,履职审计就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甚至会“穿新鞋走老路”(相对于离任审计),失去其本来意义。

(三)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

履职审计评价结论与被审计人的荣辱升迁密切相关,备受被审计人的关注,加上履职审计正处于探索之中,因此,存在较大的审计风险。只有寻找一种客观的评价方法,客观地进行审计评价,公正、公允地出具审计评价意见,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

(四)有助于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忠实履责

履职审计评价量化的方法来量化政绩,使领导干部任期的履职情况直观明了地反映出来,有助于领导干部全面、客观地了解自己,从而有效地克服重形式、轻实质,虚作假为、飘浮的工作作风,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能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遵守财经法纪和规章制度。

二、量化计分的原则

实行履职审计评价量化计分,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重要性原则

任何事情都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履职审计也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特别是设置审计评价指标和分值时,要重点突出,不能平均分配,对于一些重点问题、关键问题分值分配应适当倾斜。

(二)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要求审计人员进行履职审计评价时,摒弃个人好恶、杜绝感情用事,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附加任何主观成份,不使自己的结论依附或屈从于持反对意见的人的影响和压力,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审计评价。

(三)谨慎性原则

履职审计评价应坚持:审计评价紧紧围绕被审计人履职情况进行,与被审计人职责不相关的事项不评价;审计评价应在审计范围内进行,审计未涉及或者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事项不评价;审计评价应按照查明的事实进行,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审计评价应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和法规制度进行,责任不清或者没有评价依据的事项不评价。

(四)历史性原则

履职审计实务需要针对已发生的情况,对被审计领导的履职责任进行责任认定和评价,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坚持历史性原则,历史性的问题应放在历史的环境和条件下去考察。如果脱离当时、当地的经济环境和历史条件,就会导致审计结论失去客观性、公正性。坚持历史性原则,就要正确区别“四个责任”:现任领导责任和前任领导责任、主面责任和客观责任、故意违纪责任和预违纪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

三、量化评价的基本要求

履职审计评价量化计分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履职审计办法和内部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和评价

《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是履职审计的行为规范,内部审计准则是衡量审计工作质量的基本尺度。履职审计评价量化计分所依据数据和资料必须是真实、全面、可靠的,而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和内部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是确保审计质量和审计评价依据的数据资料真实可靠的关键。

(二)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和分值

履职审计评价量化计分的核心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履职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各项指标的分值。各级行可根据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的不同,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评价指标和各项指标的分值,可以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情况分类别设置,毋需一概而论。

(三)综合评分,确保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为谨慎起见,在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进行打分时,开有分管行领导、内审部门负责人及审计组全体人员参加的审计评价会议,审计组汇报审计情况,提出对每项审计评价指标扣分、加分的初步意见,会议成员各自发表意见,集体打分,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通过集体打分,综合评定分值以保证审计评价结论的公正性、公允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地规避审计风险。

(四)按分值划分档次,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根据评价内容分项确定分数,依据审计结果确定得分,按照得分多少分履行职责好、履行职责较好、基本履行职责、失职四个档次进行综合评价。

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履行职责好;

80分(含80分)至89分的,为履行职责较好;

60分(含60分)至79分的,为基本履行职责;

60分以下的,为失职。

综合评价要特别关注一些特殊情况:对于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本人失职、渎职行为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均评价为不称职,内审部门还应当按有关规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评价的内容和计分方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的规定,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履职责任认定为三类,按轻重依次为:一是领导责任;二是主管责任;三是直接责任。因此,在设置评价指标及其分值时,对每一项指标分值的设定应以领导干部所承担的领导责任和主管责任为基础进行设定,同时对其所承担的直接责任事项进行加分和扣分。对特殊问题作出特别规定,如提供的资料或账目不齐全,或提供虚假账目和资料的,从其所得总分中酌情扣分。

领导干部履职审计评价具体内容和计分办法

(一)金融法规、方针政策、上级行决定贯彻落实情况(20分)

1、未及时转发或传达上级行的有关文件,扣1-2分;

2、未严格执行上级行的有关决定,扣1-2分;

3、未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扣1-2分;

4、所制定的措施、办法有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行的规定相冲突的情况,扣1-3分;

5、贯彻和落实上级行精神取得明显成效,被上级行通报表扬的,加3-5分。

(二)组织参与决策的情况(30分)

1、重大事项未实行集体研究决策,扣1-5分;

2、未建立明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扣1-3分;

3、决策过程有关记录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真实,扣1-5分;

4、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后果的,扣5分。

(三)内部控制管理情况(30分)

1、本单位、部门岗位职责、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及应急处置预案等不健全,扣1-2分;

2、各项审核、审批权限不明确,扣1-2分;

3、岗位职责分工和不相容职责分离制度执行不严格,扣1-3分;

4、内控机制不健全,扣5分;

5、对发现的问题纠正和处理不及时,扣3分;

6、内部管理方法有创意,得到上级行肯定并在系统内推广的,加3-5分。

(四)履行业务管理职责情况(20分)

1、未严格履行有关审核、审批职责,扣1-2分;

2、未按规定开展调查研究,扣1-5分;

3、对重大突发事件未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扣5分;

4、本单位、部门及所管理的单位各项主要业务出现重大业务差错,扣5分;

5、对严重或突出的风险问题未及时处理或报告,扣5分。

以上四项总分100分,对负有领导责任和主管责任的按上述标准计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按上述标准的2倍扣分。每个分项得分最少为0分,最多得该项满分。

篇(2)

在过去的监管实践中,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方式、方法和措施,监管部门未能建立起一整套适合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有效管理模式,‘重审批、轻管理”现象普遍,使监管仅仅滞留在任职资格管理上,缺乏后续行为监管措施,形成监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目前,这方面问题仍然存在。

(一)现行监管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缺乏量化指标,高管人员履职行为难评价。现实工作中,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日常监管多采取质询、约见谈话、调查走访、现场检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评价中,采取定性东西多,定量指标少,考核内容也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般情况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员均能顺利通过,很难全面对高管人员履职期间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经营业绩等履职行为进行综合评价

(四)信息渠道不畅,履职行为监管出现断层。由于对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相关信息多数从金融机构报送的资料中获取,不足以全面及时反映高管人员情况,影响履职行为监管效果。同时,对高管人员的监管目前还未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未实现全省以至全国高管人员监管信息共享,对高管人员跨地区、跨省干部调动,造成监管信息断层,加大了高管人员异地任职的监管成本,也使监管的连续性受到影响,给一些违规高管人员制造了可钻空子。

(五)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存在表面现象。目前,从省、市分局层面来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分散在各监管处室,且普遍没有单独设立机构高管监管岗位,而是由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业务。由于这部分人员既要承担非现场监管报表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还要承担繁重的现场检查任务,工作量相当大,难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专心搞好履职行为监管,使这方面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和方式设想

(一)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内容。鉴于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十分丰富,监管考评应建立一套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高管人员履职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突出重点,着重考核经营绩效。据此,可以将监管考评内容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履职期间基本素质的完备性,包括高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制观念;道德品行、行为操守、民主工作作风,是否诚信、廉洁、遵纪守法等;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管理能力;勤政廉政情况;家庭重大事项,包括财务收支,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出境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2.履职期间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包括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备并得到有效遵守;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岗位职责及培训制度是否明确;是否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责任;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果等方面。3.履职期间业务运行的合规性,包括各项政策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业务开展过程中各个程序、环节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有违规经营、重大案件等方面。4.履职期间的业务经营有效性,即表现为经营绩效,主要体现为是否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是否取得预期结果;机构资产质量(不良资产升降)状况,拨备提取及盈利等重要的风险和经营指标变化情况等方面。

(二)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方式。在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可依据监管的内容并结合被监管者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履职行为监管方式,在传统约见谈话、考试、现场检查、质询的基础上,加大履职行为调查力度,对高管人员在履职期间的表现进行专项或全面了解,并作出对其任职行为的综合评价。

1.制定考评办法,进行量化考评。现行办法虽规定把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纳入任职资格管理的范围,但对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均未有明细规定。要从个人品行、工作作风、管理能力、业务经营等方面,通过指标量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履职行为考评,构建起包括任职资格审核、任职期间考核和任职资格取消的全方位、动态监管体系。2.坚持现场测评、监管评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考评工作分为现场测评、监管部门评价和专家组评审三部分分别组织评审,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对被考评人员分别给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不同评审结论,并对基本称职、不称职高管人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3加强考核评价落实,强化履职行为后续监管。要将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人征求意见,充分尊重其申辩的权力,促使考评依法合规进行。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相应的改进意见要分别送给被考评人员及其上级相应管理部门,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对未落实整改,工作无明显改进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则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整或撤换。

三、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对高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管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相应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便于操作掌握。针对目前管理现状,一是建议尽快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增加和细化履职行为监管相关内容,使基层监管部门有章可循,增强基层监管部门的可操作性。二是出台配套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和履职行行为监管的规定,从制度上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

(二)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资格审查和履职行为监管有机结合。1.要严格市场准人,把好任职资格审查关,防止不合格的人员进入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一是严格考试谈话制度,着重考察拟任高管人员的金融政策水平;二是严格调查走访制度,着重考察拟任人的思想品质和经营管理能力;三是严格离任审计制度,对离任审计中含糊不清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四是实行任职资格公告公示制度,把金融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2.加强履职行为监管,建立高管人员动态监管体系。一是要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汇报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年度谈话、提醒谈话与诫勉谈话制度,对在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潜在隐患,对高管人员及时进行诫勉、警告、限期整改等,把金融风险消除在萌芽环节;二是严把考核关,明确并细化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定性考核与量化考评相结合,使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考核有依据、监管有标准、处罚有尺度。任职资格管理不能等同于干部考核,但可以把于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好的经验引入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使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工作能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被考核人的实际情况;三是严把评价关,对于年度评价为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对于评价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实行降职、劝辞和免职处理,保持高管人员监管的严肃性。3.要严格市场退出,谁撞“红线”就处理谁,促使高管人员严格自我管理和约束。

篇(3)

在过去的监管实践中,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方式、方法和措施,监管部门未能建立起一整套适合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有效管理模式,‘重审批、轻管理”现象普遍,使监管仅仅滞留在任职资格管理上,缺乏后续行为监管措施,形成监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目前,这方面问题仍然存在。

(一)现行监管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缺乏量化指标,高管人员履职行为难评价。现实工作中,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日常监管多采取质询、约见谈话、调查走访、现场检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评价中,采取定性东西多,定量指标少,考核内容也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般情况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员均能顺利通过,很难全面对高管人员履职期间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经营业绩等履职行为进行综合评价

(四)信息渠道不畅,履职行为监管出现断层。由于对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相关信息多数从金融机构报送的资料中获取,不足以全面及时反映高管人员情况,影响履职行为监管效果。同时,对高管人员的监管目前还未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未实现全省以至全国高管人员监管信息共享,对高管人员跨地区、跨省干部调动,造成监管信息断层,加大了高管人员异地任职的监管成本,也使监管的连续性受到影响,给一些违规高管人员制造了可钻空子。

(五)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存在表面现象。目前,从省、市分局层面来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分散在各监管处室,且普遍没有单独设立机构高管监管岗位,而是由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业务。由于这部分人员既要承担非现场监管报表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还要承担繁重的现场检查任务,工作量相当大,难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专心搞好履职行为监管,使这方面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和方式设想

(一)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内容。鉴于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十分丰富,监管考评应建立一套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高管人员履职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突出重点,着重考核经营绩效。据此,可以将监管考评内容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履职期间基本素质的完备性,包括高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制观念;道德品行、行为操守、民主工作作风,是否诚信、廉洁、遵纪守法等;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管理能力;勤政廉政情况;家庭重大事项,包括财务收支,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出境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2.履职期间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包括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备并得到有效遵守;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岗位职责及培训制度是否明确;是否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责任;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果等方面。3.履职期间业务运行的合规性,包括各项政策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业务开展过程中各个程序、环节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有违规经营、重大案件等方面。4.履职期间的业务经营有效性,即表现为经营绩效,主要体现为是否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是否取得预期结果;机构资产质量(不良资产升降)状况,拨备提取及盈利等重要的风险和经营指标变化情况等方面。

(二)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方式。在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可依据监管的内容并结合被监管者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履职行为监管方式,在传统约见谈话、考试、现场检查、质询的基础上,加大履职行为调查力度,对高管人员在履职期间的表现进行专项或全面了解,并作出对其任职行为的综合评价。

1.制定考评办法,进行量化考评。现行办法虽规定把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纳入任职资格管理的范围,但对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均未有明细规定。要从个人品行、工作作风、管理能力、业务经营等方面,通过指标量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履职行为考评,构建起包括任职资格审核、任职期间考核和任职资格取消的全方位、动态监管体系。

2.坚持现场测评、监管评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考评工作分为现场测评、监管部门评价和专家组评审三部分分别组织评审,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对被考评人员分别给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不同评审结论,并对基本称职、不称职高管人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

3加强考核评价落实,强化履职行为后续监管。要将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人征求意见,充分尊重其申辩的权力,促使考评依法合规进行。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相应的改进意见要分别送给被考评人员及其上级相应管理部门,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对未落实整改,工作无明显改进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则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整或撤换。

三、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对高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管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相应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便于操作掌握。针对目前管理现状,一是建议尽快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增加和细化履职行为监管相关内容,使基层监管部门有章可循,增强基层监管部门的可操作性。二是出台配套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和履职行行为监管的规定,从制度上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

(二)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资格审查和履职行为监管有机结合。1.要严格市场准人,把好任职资格审查关,防止不合格的人员进入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一是严格考试谈话制度,着重考察拟任高管人员的金融政策水平;二是严格调查走访制度,着重考察拟任人的思想品质和经营管理能力;三是严格离任审计制度,对离任审计中含糊不清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四是实行任职资格公告公示制度,把金融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2.加强履职行为监管,建立高管人员动态监管体系。一是要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汇报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年度谈话、提醒谈话与诫勉谈话制度,对在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潜在隐患,对高管人员及时进行诫勉、警告、限期整改等,把金融风险消除在萌芽环节;二是严把考核关,明确并细化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定性考核与量化考评相结合,使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考核有依据、监管有标准、处罚有尺度。任职资格管理不能等同于干部考核,但可以把于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好的经验引入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使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工作能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被考核人的实际情况;三是严把评价关,对于年度评价为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对于评价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实行降职、劝辞和免职处理,保持高管人员监管的严肃性。3.要严格市场退出,谁撞“红线”就处理谁,促使高管人员严格自我管理和约束。

篇(4)

尽职监督工作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首先,学习培训不到位。随着科技水平、同业竞争、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电子银行业务系统、产品、流程变化较快,新业务、新产品层出不穷,文件更新较快、合同文本较多。但在基层行由于职责分工不清,培训、学习不到位,加之无独立的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业务监督从属于多个部门,导致文件流转不顺畅,如某分行在实施企业网银业务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网银协议就有2006、2009、2012三个合同本在网点同时使用。其次,履职监督不到位,《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现场检查周期、频率及覆盖面为:县(市)级支行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辖内网点机构开展一次电子银行业务现场检查,检查数量不低于所辖网点机构数的50%。二级分行电子银行部门每半年至少对支行电子银行部门开展一次现场检查,检查数量不低于所辖支行机构数的50%。”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是基层支行分管电子银行业务的个人金融部属于前台业务部门,日常工作侧重于营销和计划任务的分解、统计和调度,对电子银行业务尽职监督疏于管理,同时也未按照尽职监督要求,设立专职尽职监督人员,尽职监督职责无法落实,同时也未向同级内控部门报送监督计划,牵头相关部门对电子银行业务开展监督;运营部门现场监管未将电子银行业务作为必查事项,致使电子银行业务成为监督、监管的盲区。二是同级内控合规部门、上级行涉及电子银行业务监督的部门也未履行再监督职责、对每季未上报尽职监督报告也未过问、督促和落实。三是奖惩考核不到位,上级行电子银行业务部门和本行相关部门考核未将尽职监督工作考评作为职能部门的考评事项,奖惩考核不到位。(四)尽职监督工作协调、沟通不到位。《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各级行电子银行部门要与内控合规部门之间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机制,及时相互反馈尽职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重要可疑信息、重大问题及整改情况。”在实行监督过程中,电子银行部门、运营监管部门、内控合规部门缺乏相互信息交流、缺乏相互配合,相关数据、文件、信息不能相互借鉴利用。

改进尽职监督工作的措施

(一)纠正认识上的偏差.正确理解尽职监督管理工作。尽职监督管理是指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定位,对下级行分支机构的对口部门及其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内部监督的行为,本质上属于管理范畴,是企业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是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履行的内部控制职责,是职能部门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约束的要求,也是对条线和同级职能部门监督的要求;是各部门对本条线的机构和员工所进行的内部监管。因此,一方面要认识到尽职监督工作不是某一部门单独的事情;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尽职监督管理工作是“三道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其他工作无法替代的作用,相较其他部门的监督而言,主管部门对本条线业务情况更熟悉,更便于掌握分管业务中存在的隐患,实施风险管控更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

篇(5)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6(10)-0093-04

内部审计作为人民银行内部的监督评价、风险控制手段,对优化组织结构、理顺组织运行机制、改善组织治理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并通过不同的传导途径增加组织价值。所以,应从多方面采取措施,完善内审在央行治理中的传导途径,确保其效能得到有效发挥。

一、内部审计在央行治理中价值增值途径分析

价值增值是内部审计的根本目标,内审的最终目的是帮助央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其核心已由防弊兴利上升为提高机构的管理效率。当实施内审的成本小于可预见的损失时价值就相应地增加。内审通过介入风险管理、履职绩效、廉政建设等领域,促进人民银行治理结构的完善;通过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监督其执行,以减少或避免损失,降低公共资源耗费和央行管理成本,从而达到增值目标。内部审计发挥价值增值作用主要通过以下途径:

(一)监督约束途径。内审部门从建立之初发展至今,监督约束就是内审所具有的最基本职能。通过对人民银行各项业务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从而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制度。内审发挥监督作用的途径有:一是通过对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督促财会部门遵守财经纪律,合理节约使用各项预算资金;二是通过对会计核算、国库业务、货币发行等业务部门的审计,促进这些部门规范业务操作,杜绝“一手清”等违规问题;三是通过对执法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的审计,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流程,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四是围绕基建投资、集中采购、资产处置、科技费用支出等重点环节、重点资金、重点部门,积极开展事前监督及事中监督,从源头上控制风险。

(二)制度建设途径。内审部门依据人民银行的业务制度对照开展审计工作时,能够及时发现制度制定与实际执行脱节的地方、制度修改与业务发展的相对滞后地方,通过审计报告或建议职能部门,将问题反馈到上级部门,促成制度的完善与修改。内审部门在对职能部门开展审计时,能够有效发现制度执行的薄弱环节和难点,督促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业务,强化制度的执行。

(三)风险防范途径。风险防范是人民银行内部审计的核心功能,各级内审部门从“审计关注风险,风险引导审计”的理念出发,积极开展风险导向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和风险评估活动,系统勾画了各个部门、各项业务的流程图,排查和表示业务的关键控制环节和风险点,提出了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从具体的审计工作来看,审计部门从评价各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入手,深入到业务管理的细微环节,查找管理的漏洞和风险环节,分析各项业务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监督业务部门贯彻执行制度的执行力,对风险发生的可能程度进行分析估计,并以此为评价标准,对风险起到了积极预防作用。同时,内审还承担着风险管理的组织协调作用,通过组织风险排查、风险自评估等活动,促进各部门加强日常的风险管理工作。审计部门还可以通过审计成果的运用,及时向管理层反映或通报关键风险问题,促进各部门对相关问题的防范,起到“审计一个点,影响一大片”的作用。

(四)咨询服务途径。内审部门不仅要发挥为组织“看病”的功能,更要发挥内审为组织提高“免疫力”的功能,提高组织应对风险的能力。内审通过全面审计和各种专项审计,覆盖了央行所有的业务,对业务经营活动的了解全面而且深入,对管理层提供的建议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为领导管理决策起到“参谋”作用。这种咨询服务活动只涉及相关部门和审计部门两方关系人,其目的是通过提高组织实现目标的能力来增加组织价值。目前,咨询活动在央行审计工作中还没有普遍开展,但一定是未来审计发展的方向。

(五)评价鉴证途径。内审承担着对基层单位、同级部门及管理者个人的履职行为、履职效果的评价和鉴证职能。这种职能在绩效审计、履职审计、离任审计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在绩效审计中,通过对单位和部门工作目标设定的科学性,工作的时效性,内控的健全性等进行审查,对其业绩做出评价。履职审计中,通过对所属单位管理决策、内部控制、工作运行、业务操作进行全面审查,对管理者个人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为干部的考核及使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在离任审计中,通过对管理者任期履行职责情况、工作效率情况进行评价,为组织部门干部任用提供依据。

二、完善内审在央行治理中价值增值的传导途径

目前,人民银行除了应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的监督功能,更应强化其在组织中的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价功能,并不断探索其在央行治理中起到的鉴证作用。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央行内部审计价值增值成效。

(一)探索建立以治理为导向的内部审计方式。央行内部审计现有模式以风险为导向,与此同时,可以建立以治理为导向,从央行内部治理的结构进行分析,使得内部审计能够满足提升央行履绩效的目标。具体来说,以治理为导向的央行内审可以首先对央行整体组织模式进行分析,确定审计的风险和重点领域,进而制定审计计划,实施开展审计工作。

探索和建立央行治理情况的评价手段。建立央行治理情况的评价手段首先要对现有治理情况进行分析,归纳影响因素,虽然央行和公司在运营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别,但仍可以采用公司治理的相关方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进,从内控机制、履职效果、业务状况、经济责任等多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价。

探索和建立以治理为导向的央行内部审计流程。在现有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审计模式基础上,可以进一步探索如何建立以“治理引导审计、审计服务治理”为目标的治理导向审计。具体分析,可通过以下流程:首先,明确央行治理的最终目标。其次,对央行治理的最终目标进行分解,从内控机制、履职效果、业务状况、经济责任等多因素进行分解。再次,通过具体指标量化这些分析因素,建立相应的定性定量模型,通过具体模型计算出各个因素的得分。最后,确定内审的重点和风险点,开展审计工作,撰写审计报告。由于以治理为导向的内审需要关注组织成员在组织结构中的相互作用,以及这种作用对最终审计结果的影响,因此其评价内审的重点和风险点的过程可能更为困难。 (二)强化以常规型审计为基础的内审模式,确保内部审计涵盖所有重点业务领域。较之新型审计,常规审计往往是经历过较长时间的探索实践,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审计模式和审计方法,审计人员也积攒了丰富的审计经验,其审计有据可循,便于开展,在现有央行内部审计中,被广泛开展和实施。因此,人民银行不仅仅要探索新型审计,还要继续强化以常规型审计为基础的内审模式,确保内部审计涵盖所有重点业务领域。首先,要加强经济责任方面的内部审计。根据央行内部审计的要求,需要在离任审计中重点关注经济责任,在履职审计中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和履职绩效。通过审计财务收支状况,查清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有无违法违纪,滥用职权的情况,加强对权力的约束和管理,使人民银行各个层级的部门都能够清廉高效。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内控进行审计,能够发现在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与此同时,对被审计单位内控建设提出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使人民银行各级能够建立有效运行的控制制度和控制程序,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通过对各项职能业务进行审计,能够发现实际操作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能从表面发现的问题探寻出深层次的原因,进而提出改善措施,保证各项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强化人民银行作为央行的履职效果。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整体管理、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落实情况进行审计,能够落实被审计单位各项问题的具体责任人,明确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在审计期内具体的履职情况,明确主管责任。最后,持续关注审计的重点风险点,如基础建设、采购、大规模资金流出等方面,这些方面属于容易出现舞弊腐败的重点关注领域,因此应当对这些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审计评价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降低使用过程中的低效和浪费,使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最大化。

(三)明确以新型审计为突破口的审计方式,全面提高人民银行内审的层次。与传统审计相比,新型审计将更多的资源放在组织的评价咨询上,并以此为手段作为央行增加内部价值的途径,通过以新型审计为突破口,可以强化人民银行的各项业务管理,提高审计建议的价值,使内部审计在提升央行管理和提升风控水平中发挥较好的作用。

1.确立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新时期,央行职能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其任何一种潜在风险都有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央行必须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内审模式。人民银行各级行应当开展风险评价和自我评估工作,并以此确定内部审计关注的重点问题和主要方向,合理布局有限审计资源。进行自我评估时,可以采用控制自我评估的方法(CSA),使业务人员明确掌握存在缺陷并可能产生风险的业务领域,并提出具体措施予以改正,从而使得各个业务部门能够对自我进行改善,并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对风险进行评估时,需要加强对各项职能和整体系统运行分析,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建立全过程的风险防控体制,其中在监督检查手段上,需要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注重审计方法上的创新,更大程度上采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使央行内审工作的自动化水平得以提升。

2.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审计。COSO将内部控制划分为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五要素。根据COSO五要素,人民银行内部审计需要把握这五个方面的要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内部审计方案,形成科学合理、明确清晰、具有指导性的审计操作流程,并以此形成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方案,以便内审人员据此开展相应的自我评价评估工作。在撰写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书时,要条理清晰,重点突出,不要过多强调理论,而要根据实际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有针对的意见建议,并通过此项措施改进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管理,促使人民银行各级行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

3.多方面开展绩效审计。根据美国政府内审协会的定义,绩效审计指的是根据客观的标准和体系,参照其他相关信息,对政府履职工作进行相应评价,使其能够改善经营管理,并为进一步的改进措施提供可参考的意见建议,使其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这个定义,绩效审计需要明确具体的审计参照体系。对此,人民银行可以大范围的使用绩效审计的方法,如在货币发行、财务执行、内控管理等方面。在人民银行的治理体系中,能够通过目标考核绩效审计来体现内部审计的具体作用,通过实现程度与实际效果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管理的优劣,促进目标考核在人民银行分配资源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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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黄兵海.着眼于整体化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创新[D].武汉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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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从根本上解决困绕我行的基础管理差,内部控制力弱的问题,我行于年初召开了高规格的会计基础工作会议。会议认真查找了我行会计基础管理方面问题,深入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了提高我行会计内控管理水平的具体措施。

会后不久,会计结算部正式单设。作为会计结算部的负责人,我把贯彻落实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和工作切入点,并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1、以抓《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会计内控管理尽职指引》和在会计基础管理工作会议上签订的《会计基础管理及内控建设责任书》的落实为契机,把各级行的行长、分管行长、会计部门(职能所在部门)负责人、会计主管、监管员以及人事、监察等相关职能纳入会计内控管理组织体系,大家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一体考核,让会计内控管理关系更清晰,会计内控管理层次得到提升。

2、坚持按季组织开展监管检查工作,促进会计内控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会计监管是内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操作风险的重要防线。对这一块工作的重视我一刻也没有放松过,尽管面临这样或那样的困难,我还是坚持按计划、按程序每季度对各县支行各经营机构组织开展一次认真细致的检查。做到每次检查都有方案、有通知、有记录、有整改、对责任人有处理。监管的内容也严格按照会计监管制度的规定和案件专项治理的要求逐条细化,不敢有丝毫的马虎。

从已经结束的前三季度监管来看,累计查出问题273个次,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或改善,处理或建议处理责任人96人次,其中扣发考核性工资44人次,扣款金额7750元,向州分行员工违规行为积分管理办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积分建议52人次。我把实质重于形式作为监管的重要原则,通过持续、认真细致的监管,我们的会计内控管理水平有了明显的进步。

3、坚持值班制度,提高预警信息核销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充分发挥会计监控系统的监督作用。

州分行会计结算部分设后,我对会计监管系统的在线值班非常重视,明确责任到人并严格执行值班员每日在线值班监控预警信息,督促网点机构会计主管按时核销预警信息。对督办信息及时分配给包片监管员进行核实回复。节假日轮流值班,值班员轮班或休假交接时,通过“值班交接”功能进行交接。值班工作的加强,直接促进了我行预警信息核销效率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对会计人员产生了一种持续的强大的监督和震慑作用。

4、注重提高会计主管的业务素质与履职能力。会计主管履职到位与否,是会计内控好坏的关键一环,20xx年,我认真贯彻落实会计主管委派制,倡导提高会计主管待遇,加大考核力度,提高会计主管履职能力。20xx年,我督促对在同一机构履职满一年的会计主管进行轮换调整,全州九个营业机构共轮换会计主管六名,新委派会计主管三名,增派会计副主管两名。我按月组织召开由分管行领导、直管网点会计主管、会计结算部人员、网点负责人等人员参加的会计主管例会,分析内控形势,学习新的文件精神,研究解决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以会代训,提高会计主管的业务素质与履职能力。

二、深入学习实践报告科学发展观,认真组织部门员工和业务条线参加《员工行为守则》教育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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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进行主导的征信业,作为央行履职的一个新窗口,逐渐得到了社会各界以及民众的广泛关注。征信业作为信用信息服务行业,规范其健康发展对于支持中小企业的融资具有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可借助中小企业信用信息资源,尤其是小微企业所有人信息资源,简化中小企业贷款调查手续,在企业的历史交易、信用记录等情况的调查上节省时间。特别是针对小微企业可依托信息资源,开发评分模型,发展批量化评价、审批,将提高审贷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扩大信贷业务规模。

此次《条例》的出台,也体现了央行一直以来倡导的,信用作为个人身份标识以及社会资产等积极面的基础价值体现:一是信用要作为一种资格与能力,成为进入市场的入场券;二是信用要构成一种资本与财富,发挥商誉的品牌效应;三是信用也应成为社会公众可以共享的信息资讯,发挥社会的监督舆论作用。这些一直以来被人们所追寻的信用原则,在《条例》中也得到了体现,这将为央行开展下一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条例》对央行开展征信工作的指导意义

(一)在国家层面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达到了新的战略高度

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防范金融风险、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客观需要。在当前市场经济活动中,逃废债务、拖欠贷款、偷逃骗税、商业欺诈、非法集资等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于防范和惩治失信行为,促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履职,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信用体系的崩溃与瓦解将对经济生活造成巨大的损害,对社会生活带来灾难性后果。对经济学中最难回答的“公平”问题,其最合理的认定来自社会认同,而认同感的培育是建立在互信的基础上的。缺乏认同感的社会对经济的破坏是不可估量的,而效率最大化作为经济行为的终极目标,其超常实现的基础在于道德,其核心正是诚信。因此倡导诚信,惩治背信,重建信用道德规范与建设信用法律体系,已是刻不容缓的问题。

此次《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国家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高度关注,也意味着我国征信业进入了新的法规时代,是央行开展征信工作,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中小企业信用环境,全面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框架的新契机。

(二)在制度层面上,强化了基层央行开展征信工作的法律依据

一直以来,基层央行开展征信工作赖以的依据并不多,大多是内部的管理办法,并没有对外效力较高的法律、法规文件。这在依法履职以及推进征信工作的开展上使基层央行的工作缺乏底气。此次《条例》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称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培育征信市场,推动征信业发展。”这是再一次对央行开展征信工作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并且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为基层央行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

(三)在个人信息保护层面上,进一步加大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加大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是此次《条例》的一个亮点。一直以来,为确保纳入到人民银行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信息安全,人民银行严格遵守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按照授权查询、限定用途、保障安全、违规处罚等规定,保证征信系统的运行安全。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人民银行负有保密义务,不向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若出现泄密事件,还将依法追究泄密者的法律责任。但由于我国目前没有系统的个人信息的保护法律,在日常的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保管环节上还是欠缺制度的支撑和明确的规定。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采集的农户信息为例,由于采集面过广、采集量过大,很多个人信息在采集过程中并没有得到明确的授权、采集后没有使用的信息也未进行适当的处理,给农户带来了一些疑虑。

因此,在《条例》中,《条例》对个人征信业务实行严格管理,在市场准入、信息采集及查询范围、不良信息提供、异议和投诉、保障信息的准确和安全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具体的规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中的个人信用信息保护实行常态化管理,信息主体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市场主体可以依法采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有效防止信用信息泄露、不正当使用等违法事件的发生。在这个基础上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将贯彻“依法行政”的理念,合法管理信用信息,保证信用信息源的合法权益,并力争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实现信用信息“零异议、零争议、零复议、零诉讼”的目标实现。这也将进一步确保我们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能够推得更深、推得更广。

三、基层央行在《条例》颁布后应该考量的问题

(一)在县支行设立征信中心或征信综合服务部门的必要性

前面已经对征信工作的必要性进行了说明,那么县支行对征信工作的关注度是否应该提高呢?以晋宁县支行为例,自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来,支行就积极与政府部门协商沟通,经过与县金融办等部门的研究,在人行晋宁县支行设立了晋宁县征信中心。设立征信中心的目的主要有三个:一是对日常的征信工作进行整合。支行将贷款卡管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以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分配到征信中心,形成了全行征信工作“一道门、一个口、一盘棋”的综合框架。二是进行人力资源的统筹安排。随着晋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逐步推进,信用意识作为“诚信晋宁”主打的精神价值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贷款卡、个人信用报告的含金量日益增加,政府各部门对信用工作的态度有了更积极的转变。这也加大了支行征信的工作量,为了提供更及时、高效的征信服务,支行设立征信中心,积极向政府部门建议:以支行主管,政府部门聘请人员的方式,充实征信中心的工作人员。2012年晋宁县政府以金融办的名义通过合同形式为征信中心招聘了工作人员,所有人员费用由晋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安排。人员的到位,为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必要条件。三是打开了便民服务的窗口。过去,支行的征信业务由综合业务科处理,由于办公室较为狭窄,来支行办理的群众经常拥堵在支行的楼道内,接肘擦肩、秩序混乱,由于人数过多耽误了部分群众的时间,导致工作人员与群众经常发生口角。有了征信中心后,支行统一受理征信业务,集中处理工作,提升了工作效率,减少了群众的等待时间。目前,征信中心对外的贷款卡业务、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已经做到了“零等待”,大大便利了群众,受到了政府部门及群众的好评。

因此,在《条例》颁布后,建议相关部门,提高对征信工作的关注,以县为单位,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征信中心;条件不完善的可以先设立征信综合服务部门。以提升工作效率、更好服务群众为初衷,也为下一步推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设立必要的硬件。

(二)对信用查询进行收费是降低工作成本的必由之路

过去,我国曾将对行政许可收费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的收费均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在基层央行对信用查询是免费的。在《条例》中对个人或企业信用查询是否能够收费的问题并没有进行明确。仅规定了:“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由于不能够收费,且没有专项的资金拨备,每年信用查询支出的费用是较大的。以晋宁县2012年为例,由于县域部门工作人员购买公务员小区的房产,要求出具个人信用报告,近4000余人,前来支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仅纸张、硒鼓的支出费用就超过5000元,还不包括人工、办公用品等一些杂项的支出费用。这对于县支行而言,还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根据目前的情况看,《条例》颁布后,央行还将出台相关的事实细则,希望在细则中对能否收取一定的工本费的问题进行明确,以缓解基层央行在征信工作上过高的费用支出。

(三)信用系信息的整合与使用问题是开展征信工作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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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是国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施宏观金融管理、提供公共金融服务的重要部门,而中央银行会计管理工作在上述职能中处于基础核心的地位,为此《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赋予人民银行分支行会计部门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的职责,确立了大会计管理的模式。但是中央银行会计管理的基础核心作用尚未全面发挥,借鉴ERP管理思想,引入ERP管理系统,对于完善中央银行会计管理,提高中央银行会计管理水平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中央银行会计管理引入ERP管理模式可行性分析

(一)目前中央银行大会计管理与ERP管理的内在一致性

1.管理思想的一致性。ERP管理系统是将企业内部的所有部门职能信息集成到一个计算机系统中,便于优化资源利用,进行决策、控制和预测,并在整个ERP管理系统处于控制管理的核心位置,也是要突出会计在全行会计事务中的管理职能。

2.管理机制的一致性。ERP管理系统在企业的战略计划层、管理控制层和业务操作层提供支持和流线化业务流程。中央银行会计业务流程也是按照具体操作、会计管理、重大会计事项决策流线进行分层管理。

3.管理目标的一致性。ERP管理系统的目标是要实现对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会计控制。而中央银行大会计管理的目标是发挥会计管理在央行履行职能中的基础核心作用。

(二)管理方式的一致性

中央银行大会计管理方式符合引入ERP管理系统。目前中央银行分支行会计财务部门在全行的会计管理职能突显,在全行会计事务处理中的核心地位已经形成,逐步加强了对本级其他会计核算部门的监督管理,与ERP管理系统的会计管理模式高度一致。

(三)技术条件符合ERP管理系统运行环境要求

目前,人民银行基于局域网环境的办公自动化,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系统的相继开发与运行等,具备了引入ERP管理系统的技术环境。

(四)人员素质具备网络业务处理能力

中央银行分支行工作人员素质具备引入ERP管理系统。经过多年来的实践,中央银行工作人员完全具有通过计算机处理业务的能力。

二、ERP环境下中央银行会计管理模式的构想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实施宏观金融管理、提供公共金融服务的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的会计管理工作处于基础的核心地位,借助ERP系统,实现业务流与资金流的集成,全面提升中央银行履职水平,确保中央银行在形势不断变化和业务不断迅速的发展过程中保持坚实的管理基础。

(一)ERP环境准备

1.制定目标。建立以会计管理系统为核心的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对履职活动全过程的控制,实现提高中央银行履职效率和效益的目标。

2.制定规划。在全行范围内,对信息系统相关的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业务流程、管理方法和制度执行情况的调研。采用集中控制模式,构建最佳财务业务一体化流程,利用信息对执法检查、调研、培训、出差、工资、采购等履职形成的业务流、资金流等进行控制,协同各个部门有序、高效的运作。

(二)ERP资源配置

1.ERP应用架构配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自动化系统支持实时集中应用结构,根据中央银行分支行管理和规模的需要配置客户端,通过网络将各个部门连接在一起,实现信息集成和信息共享。

2.软件功能配置。中国人民银行会计信息自动化管理系统,作为中国人民银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子系统。在子系统中建立两大模块,货币计量类会计信息和非货币计量类会计信息,有效实现财事分离,根据权限级别设置会计事务申请、审批、办理、查询等功能菜单。

(三)ERP环境下的会计业务流程

中央银行原有的会计管理模式和会计事务处理只由会计财务部门“独揽”的格局已经成为制约中央银行大会计管理制度深化的主要因素。因此,必须站在ERP环境下,利用信息技术不断改变和完善业务流程,努力实现“信息集成,集中管理”,充分发挥网络和信息技术的优势,支持事前报告、事中控制、事后分析。

(四)ERP环境下中央银行会计管理的设计与方式

为充分发挥中央银行会计部门对全行的会计事务管理职能,我们将会计信息分为两类,一类为货币计量信息,另一类为非货币计量信息。其中非货币计量信息细分为与货币计量信息存在对应关系的非货币计量信息和不存在对应关系的非货币计量信息,不存在对应关系的非货币计量信息主要用于会计管理,存在对应关系的非货币计量信息主要用于财务管理。

1.会计管理。(1)在线业务处理监视。将会计、营业、事后、国库、货币金银等会计业务核算部门的核算系统与拟建ERP环境下的管理系统连接,只开通在线业务处理监视功能,实行操作员在拟建ERP环境下的管理系统备案。有效管理操作员岗位变动、及其职责履行情况。(2)重大会计事项管理。将会计、营业、事后、国库、货币金银等会计业务核算部门的会计主管坐班日志纳入ERP环境下的管理系统。此外将会计业务部门的重大会计事项全部纳入拟建成的会计信息自动化管理系统,重大会计事项(非货币计量信息)应包括:内外部对账、会计人员岗位变动、重要物品、凭证、印、押等管理、错账冲正、内外部监督检查情况等,以有效实现重要会计信息的共享。

2.财务管理。按照ERP环境下会计管理,很多会计控制方法是依据控制准则进行的,结构化控制准则越多,实施刚性控制的时机越多,控制效率和质量就越高,根据ERP系统中的控制准则实施刚性控制。

三、引入ERP管理系统的预期效果

(一)有效解决会计部门管理地位不明确,管理职能行使难的问题

通过会计信息管理自动化系统将会计规则的技术化处理,有效解决中央银行分支行会计部既负责日常核算又承担会计管理职能,既当运动员又为裁判员,监督管理职能难以发挥的问题。

(二)解决会计核算的部门壁垒,管理难的问题

通过会计信息管理自动化系统实现在线管理,有效解决目前中央银行分支行会计部门任务重、头绪多、人员紧缺的现状,实现对其他部门的会计业务管理信息化。

(三)为横向会计管理提供技术工具

会计信息管理自动化系统可以解决当前人民银行各核算部门因在日常工作部署、业务考核中以条条为主,而存在的业务壁垒问题。

(四)可以充分利用会计管理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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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下午好!

 

柜员主管述职报告:20xx年就要过去了,今天有幸在此为大家做20xx年主管述职报告,今天我的报告分为两个部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和20xx的工作计划。

 

第一部分,20xx年主要工作:

 

本人于20xx年4月份在xx连锁人事部任文员一职,于20xx年七月调任xx任一线主管一职。本人自出任人事部文员后得到了张总、安总的鼎力扶持,得到了xx各部经理的理解和支持,使得初来乍到的我才能在这么重要的工作岗位中走下去。除了感谢总经理xx先生、副总xx女士、财务部xx女士的信任和指导之外,还要感谢各部的经理及在工作期间给予我帮助的全体同仁。

 

第一, 人事部是一根纽带,从横向来看他联系着xx各个部门,从纵向来看也将xx的领导与基层员工联系在一起。因此人事部必须对xx各部门的大小事务了如指掌,在过去的工作当中本人本着学习的态度加强自己对xx的了解和磨合,在职期间得到所有同仁的`教导。谢谢大家!

 

第二, 人事部门主要是起人力资源调配的作用,在xx负责人的领导下,合理配置人员以最大限度地为xx获得利益而工作。具体工作项目主要有:xx员工结构总体规划及其实施、招录员工、培训员工、奖励或惩处员工、xx内部员工的流动、员工的工资管理、员工的考核、员工的职称管理等方面,

 

第三, 随着洗浴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洗浴行业也越来越重视宾客关系,尤其是常客及有消费能力的顾客群体,因此人事部也在xx领导的支持和关心下着手进行顾客意见回访的管理并在此基础上收集更多的顾客信息,在浴园的经营过程中争取主动。

 

第四, 在就职期间,除了加强对一线各部门的岗位监督,也针对薄弱环节对各岗位进行相应调节,并对各部门员工进行岗位职责与服务流程、礼节礼貌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培训。

 

第五, 出任xx主管以来,在工作当中得到了孔主管与张主管的大力支持,还有人事部同仁的配合支持,使得我能够逐渐的适应现在的工作,逐渐的融入一线营业的队伍当中。

 

第二部分,20xx年的工作目标;

 

在即将到来的20xx年,我和我的同事将继续努力,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第一, we将致力于维护浴园宾客关系,积极建立VIP客户的关系管理,通过we的努力积极建立有效的客户档案,使得VIP客户的管理真正能使用到实际营业当中。

 

第二, 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思想,并将这一思想通过培训与管理,使得每个员工都能在工作当中实现“想客户所想,及顾客所需”。 最终达到提高顾客回头率、顾客来源、顾客忠诚、顾客创利的目的,是一个将顾客关系转化成营业利益的反复循坏过程。

 

第三, 一线运营主管在浴园必须以身作则,敬业乐业,作风正派,仪容大方。自信、果断、沉着、睿智、活泼、细腻、真诚、高效是主管的岗位性格描述,也是运营主管的自我要求,作为今天报告结尾也用以与各位共勉,请各位审议!

 

新柜员述职报告:时光荏苒,转眼间,我已经进入中国银行六个月了。从盛夏到寒冬,在这短短半年的时间里,我学到了很多,下面将我一年的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银行柜员述职报告二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忙忙碌碌的一年又过去了,回顾一年来的所有工作令人欣慰。在支行各级领导的带领下和同事们的帮助下,我圆满顺利地完成了本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事们汇报如下,不到之处,请领导和同事们批评指正。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一年来本人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了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学习三级行长讲话精神,学习金融法律法规知识及支行文件精神,使自己的思想和道德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在工作之余狠抓业务知识学习,特别是学习《员工守则》和《员工违规积分管理办法》等,增强了自身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做到优质文明服务,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我知道我所在的岗位是一线服务窗口,我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本行的形象。这就要求我在工作中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和松懈,因此我时刻提醒自己在工作中一定要认真细心,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实际操作,同时尽最大努力去帮助客户,耐心解答客户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疑问,急客户之所急,想客户之所想,使客户能够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大力宣传新业务品种,积极营销中间业务,做好存款揽收工作,全面完成支行下达的各项业务指标。我是一名新同志,在新的环境,新的单位工作,我的一切从零开始,我更注重自己综合能力的提高,在新的环境下,通过我自身的努力,至年末组织存款38户,金额达585.5万元,其中2户余额达100万元以上,营销保险11.8万元,其中人寿保险6.8万元,人民人寿保险1万元,华安保险4万元,营销基金7.55万元,办理网银开户35户,电话银行18户,借记卡开户486户,电费签约36户,为本行创造了中间业务收入。

 

四、增强安全意识,及时杜绝安全隐患,做到全年安全无事故。业务要发展,安全是基础,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安全。在抓业务的同时,时刻不忘安全第一。工作中能够坚持及时上下班,进出偏后门做到即开即锁,随手关门。班前班后及时检查安全。在办理业务操作过程中,能够按规章制度办理业务,及时做到库款,帐,证,表,卡的安全,坚持做到一日三碰库,坚决不办理自身业务,及时避免了业务操作风险,我作为atm机的b岗管理员,能够做到班前,班中,检查atm机安全,班后营业终了加钞,保证了工作质量,使业务操作安全有效。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打算。主要是业务学习不够,时代在变,环境在变,银行的工作时刻在变每天都有新的东西出现,新的情况发生,面对严峻的挑战,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再加上农行即将股改上市,更是给我们一线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学习新业务,掌握新理论,适应新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履岗能力,把自己培养成业务全面的新型人才是我所努力的目标,

篇(10)

假币犯罪不但破坏了社会信用原则,也给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反假货币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开展反假货币工作绩效审计,可以有力地促进并提高反假货币工作水平和防范堵截假币能力,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币持有者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货币信誉,而对反假货币绩效审计评价指标的研究在国内审计领域基本上还是一项空白。为此,根据反假货币工作的特点,以某央行中心支行为研究对象,设计出一整套反假货币绩效审计指标体系,并取得了实践成果。

一、反假货币绩效审计评价指标设计

审计评价指标由三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4个,分别组织协调与配合、技术培训与宣传、业务运行与实施、工作成果与评价。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12个,具体参看表1。

二、审计评价方法

审计评价以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定量分析为主,辅之以定性分析,客观、公正、真实地评价反映被审计对象的工作绩效为目标。审计评价采取百分制方式,并设定了相应的评价标准。

根据得出的审计评价计分,对审计对象给予审计评价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级次。各个级次的标准是:好,评价计分值在90分以上。较好,综合评价计分值在76~89分。一般,综合评价分值在60~75分。差,综合评价计分值在60分以下。

三、实际运用

(一)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操作性强,审计项目成功实施

依托反假货币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对某市中心支行开展的反假货币工作实施了审计。结果表明,该套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操作性强,审计结论得到被审计部门和系统内领导的高度重视。单位行领导对审计报告进行了批示,对中心支行下一步反假货币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根据审计报告整理编写的审计案例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内审转型工作会上进行展示,同时被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评为转型成果二等奖。

篇(11)

笔者作为基层行的一员,有意识地对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进行了一些调查研究,个人以为,不是基层行的制度制定或管理不到位,而是部分职工主人翁意识缺失,工作没有积极性。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

一是缺乏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以打工者的心态对待单位、对待领导、对待工作,到单位上班完全是一种被动的行为,工作中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发展到凭证被风吹落都没人主动捡起来的事情发生。单位水管漏水、电灯未关,不是负责后勤的人不愿费举手之劳主动管一下,爱岗敬业成了一句空话。对待工作拈轻怕重,找各种理由推诿工作任务,能推就推,实在推脱不了的就能拖就拖。任务轻的岗位争着去、任务重的岗位没人干,没有奉献精神。

二是集体荣誉感不强,不把支行的荣誉当成自己的荣誉。不积极维护支行、支行领导的荣誉,甚至在单位申报“文明单位”、年终考评等时候无故投反对票,做出有损集体荣誉的事。活动时向心力、凝聚力欠缺,若非重复强调纪律或许以好处,集体活动难以开展。

三是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抬头。遵守劳动纪律不能成为自觉行为,在支行使用了上下班打卡机进行考勤后,仍有溜岗、迟到、早退现象出现。总之就是没把单位当成自己的家,没把自己当成支行的主人。

当然以上现象不是所有基层行都如此,也不是所有人都如此,但确有出现,并有一定的代表性。

为什么会有以上丧失主人翁意识的情况发生呢?

首先是环境因素。对外,监管职能的分离使人民银行的地位跌到最低,人民银行除了每年的窗口指导意见,就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一下子看不到实效的服务性工作,而指导意见并不具备强制手段,金融机构肯不肯听你这个意见,还是个天大的问号。在地方政府的眼中,立竿见影的贷款投入远比人民银行的空口说白话可爱,前两年在地方政府行政工作报告中,人民银行居然排在农信社和农发行的后面。对内,人民银行如今是一个万能的调研者,大学生村官、生猪养殖、农民工返乡等无不需要调查。去年,上级要求调查投资公司的资本金、贷款等多少,上门去一问,人家一句“内部机密不告诉”,只好灰溜溜回来。我们现在的调查往往前面要加“快速”两个字,有时上午收到通知,下午下班前就必须要报材料,而且是要调查多少企业、多少金融机构的,为了完成任务只能马虎应付了事。

其次,只强调规章制度,不注重正面引导。职工思想教育只听到“这不能、那不能”,缺少以职业道德为主线的引导,缺少“应该这样、这样做是对的、这样做好”等声音。一切法律、法规、制度都只是道德范畴中的极小部分,无限夸大规章制度的作用必然带来人们从心底的反感。

其三,人员老化,县支行人员“只出不进”的政策造成支行无法补充“新鲜血液”。支行多年未进新人,人员常年不流动,使得县支行从现有的人力资源里培养、挖掘可用人才愈加困难,县级人行工作一线上具有独当一面能力、综合协调指导能力、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的人员严重匮乏,人员整体素质存在不升反降的现象。

其四,薪酬制度不够科学。基层行未建立起直接与收益挂钩的薪酬制度,激励机制效应不强烈。人民银行工资改革中体现了职务和技术职称的工资薪级,但在工作量上的薪酬体现不明显,各岗位的工作量是不可能绝对平均的,总有忙闲不均的现象。现在的业绩考核,一线临柜人员的差错是刚性的,有据可考的,而其他岗位的工作有弹性,考核时差错也不好确定。“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得多差错多罚得多”,考核起来鞭子总是打在工作量最大、工作最易出错的人身上,职工的积极性难以调动。

几点建议:

一是实行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对下一级对口的业务岗位进行履职考核。主要解决对履职人员的履职评级,经过考核,认定岗位人员称职或不称职,向人事部门提出使用和处理意见,由人事部门按《行员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使用、调离、辞退或行政处理意见。这样做,能有效益增强职工的忧患意识,有利于逐步建立人民银行内部的竞争机制。

二是上一级检查由上一级直接问责。现在上级行和上级行的业务主管部门每年组织的检查很多,也很有成效。但每次检查的最后处理就是下达整改通知,严重的找行领导谈话。这种做法不尽完善,其一,矛盾下交,即交由支行对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责任人进行惩处,而支行惩处的手段十分有限,且直接面对责任人,尺度难以把握,重要的是顾虑重重,以至惩处难以达到效果。建议上一级检查结束后,认为必须对责任人进行处理的,由检查组提出处理意见,按干管权限进行处理,或责令下一级执行上一级的决定。这种处理更有威慑性和警戒性。

三是加大人员流动和培训力度,应该把年轻的干部尤其是新入行的大学生直接放到县支行工作一线去经受锤炼,为县支行补充“新鲜血液”。其次县级行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对现有人员进行培训开发是重要途径,县支行职工80%以上是本科学历,要实现高学历=岗位能手的转变,将培训作为职工福利,采取送出去培训与自学等措施鼓励职工学习,既可增强人才的职业竞争和风险意识,又可提高县级人行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