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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工作是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政府主导、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充分利用社区医疗资源,为社区残疾人提供实用、便捷和有效的康复服务,有利于残疾人改善自身机体功能,增加自理、自立能力,有利于残疾人提高自身文化、思想素质,增强劳动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有利于整合发挥家庭和社会各种力量,促进健全融合,提高社区和谐文明进步。
二、创建时间:2007年1月——11月,11月迎接市残联的考核检查。
三、创建任务
(一)、组织管理
1、将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纳入街道街道社区发展规划和社区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等相关部门的考核目标之中。
2、成立街道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并开展工作。
3、街道有专人负责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4、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配备1—2名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员,每个居委会均配备1名社区康复协调员。
5、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并开展工作,配备1—2名经康复培训的医务人员。
6、建立社区精神病人日间康复照料机构、智障人士活动机构(阳光之家)、残疾人辅助用具服务社并开展工作。
7、利用社区机构资源开展工作。
(二)、经费保障
按照辖区覆盖人口每人每年不少于0.5元安排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经费。
(三)、服务内容
1、开展社区康复资源调查。
2、了解、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康复评估筛查。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所辖社区残疾人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管理和应用;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员、社区康复协调员为得到康复服务的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
4、建立社区疑似残障者报告制度。
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康复服务。
6、为无法进入机构康复的0—6岁残疾儿童落实社区康复训练。
7、对无法入学的学龄期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送训上门服务。
8、对精神残疾人提供监护和防治服务。
9、社区康复服务指导站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残疾人健康体检服务、脑瘫儿童集中训练等工作。
10、开展为残疾人“送康复服务上门”工作。
11、开展重残无业人员养护服务工作。
12、开展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工作。
13、开展残疾人辅助用具适配服务。
14、对0—18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信息管理数据库、成年残疾人康复信息管理数据库(含残疾人用品用具数据库)进行动态维护。
15、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在康复医疗、文化教育、职业培训、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无障碍环境改造及参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转介服务。
16、有效利用社区人力资源参与社区康复工作。
17、进行现场调查,得到康复服务的残疾人的康复服务满意度。
(四)、人员培训
1、街道专职管理人员、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员、社区康复协调员持证上岗,每年参加不少于30个课时的继续教育。
2、社区康复医生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30个课时的康复业务培训。
(五)、宣传教育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社区人群进行以残疾预防、康复知识为主的宣传教育。
2、社区康复服务指导员、社区康复协调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康复知识普及宣传教育。
3、利用“爱眼日”、“爱耳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4、残疾人主要活动场所有宣传材料发放点。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责任管理
1、将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街道创建规划中,落实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有关综合性措施,并列入街道年度考核目标。
2、建立由分管领导负责,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参与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职责,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制定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建立康复工作制度,解决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社区康复工作的深入开展。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专人分管残疾人康复工作,配备专业医务人员,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指导社区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二)、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1、加强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完善社区残疾人康复的工作机制,协调组织社区内相关机构、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2、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有需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上门医疗服务,大力开展以家庭为基础的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知识普及、用品用具供应、咨询转介等服务。
(一)编制实施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残疾人康复及托养服务和物业管理建设规划,推动家庭服务行业全面发展。[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参加]
(二)调研我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现状,研究制定我区家庭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牵头,区工商局、区残联、区妇联参加]
(三)加强家庭服务业的组织领导,由区促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该项工作,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适时组织召开一至两次联席会议。(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
二、完善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四)制定出台鼓励家庭服务机构吸纳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稳定就业岗位奖励等具体操作办法,并抓好落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负责)
(五)抓好对家庭服务机构的自谋职业扶持金、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创业政策的落实,规范申领程序和要求,严格资金发放和管理,不断加大对创办家庭服务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负责)
(六)落实扶持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按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区财政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加)
(七)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将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综合服务用房面积达标建设纳入区政府工作计划目标。[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发展改革局负责]
三、开展家庭服务业就业服务
(八)加强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培育扶持具有本地特色的家庭服务劳务品牌,促进有组织的劳务对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九)增设“家庭服务”窗口,定期举办家庭服务业企业招聘专场洽谈会,为家庭服务业企业免费提供服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在税收减免、社保补贴、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财政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委、区妇联参加)
四、支持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
(十一)积极引导家庭服务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和连锁经营、加盟经营等方式扩大服务规模、增加服务网点,实现经营上规模、服务上质量、管理上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财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加)
(十二)扶持和培育家庭服务业企业发展,树立一批知名家庭服务品牌,培育市场开拓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管理服务水平高的企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参加)
五、探索推动家庭服务重点业态发展
(十三)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发展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把市场化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作为家庭服务业重点发展任务,鼓励和支持社会民营资本和国际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家庭服务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开发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多层次养老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家庭服务需求。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规范残疾人社区、居家托养服务,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扩大残疾人社区、居家托养数量。[区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残联牵头,区财政局参加]
(十四)扶持建立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力争使 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业态的家庭服务机构数量和规模都有一个明显的增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服务业发展局、区财政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参加)
(十五)探索研究病患陪护服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鼓励各类家庭服务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加强合作,发展和规范病患陪护服务。(区卫生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建立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孵化基地
(十六)建立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孵化基地,依托孵化平台促进家庭服务业快速发展。集中为创业者提供经营场所、办公设施及物业管理,初步形成开发区家庭服务机构群,通过政府引导和规范,逐步形成产业联盟,成立行业协会,从而达到规范、发展家庭服务业的目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七)鼓励支持有创业意愿、有志于家庭服务业的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培养从事家庭服务的经营管理人才,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储备。(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八)对家庭服务业所涉及的创业孵化和行业发展扶持政策“打包”,形成扶持政策“一站式”咨询、办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凸显政策实效,增强对创业者的吸引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七、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十九)实施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工程,以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病患陪护员以及向家庭提供服务的卫生保洁员、室内水电暖及管道维修人员、入户理发员、家庭营养与保健员、育婴员等为重点,依托区技工学校和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等,探索供需合作的培训模式,使有培训需求的家庭服务从业人员都能得到一次以上的技能培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参加]
(二十)组织开展家庭服务机构专职教师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庭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围绕新知识、新技能和现代企业经营理念、经营模式等进行授课辅导。(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负责)
(二十一)在区服务业培训基地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增加实训设备,建设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实训基地,提高实训能力。(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负责)
(二十二)积极参加市第十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选拨培育一批家庭服务明星,扩大家庭服务业企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财政、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局、区妇联参加)
八、规范家庭服务业市场秩序
(二十三)加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队伍管理,开展职业道德、行为礼仪、法律、安全、卫生等知识培训,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财政、区服务业发展局、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委、区妇联参加)
(二十四)加强家庭服务业市场监管和诚信建设,依法规范家庭服务机构经营行为,指导做好服务矛盾纠纷的处理工作。(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区民政局、区残联负责)
九、完善就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
(二十五)实施家庭服务业信息服务资源整合,在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中加载家庭服务招聘信息等相关内容,逐步实现信息服务资源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牵头,区财政局、区服务业发展局参加]
十、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十六)协调商业保险机构开办针对家庭服务业、以从业人员和家庭服务消费者为主要对象的商业综合保险业务,推行从业人员人身意外伤害等险种,防范和化解风险。(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负责)
(二十七)推动有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将家庭服务业中的团员青年纳入社区和街道团组织。通过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维权热线等方式,发挥妇女之家等组织的作用,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负责,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参加)
(二十八)开展家庭服务从业人员工资指导价位的调研并适时公布,将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与薪酬挂钩,逐步提高家庭服务行业劳动者工资水平。依法处理家庭服务企业与从业人员之间的劳动争议,查处家庭服务企业侵害从业人员劳动权益的行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总工会、区妇联参加)
十一、大力开展家庭服务业宣传工作
1、九狮桥和红旗社区服务办公用房的投入使用
2、落实“社区老少家园”及“智能化便民服务亭”建设前期摸底统计及准备工作。
二、社保工作
(一)就业创业工作
1、发挥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平台作用,做好大学生、失地农民和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各类群体就业工作;按规定发放全国统一《就业失业登记证》,做好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失地农民待遇、灵活就业人员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做清人社统计报表工作;开展“充分就业社区”自查自评工作;加强对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实现动态管理,全面消除零就业家庭;做好创业配套服务工作,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成立非正规就业组织、孵化成功企业、小额贷款担保等服务。
2、根据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安排部署,2012年12月下旬到2013年2月上旬在辖区组织开展了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在活动开展期间共走访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及零就业家庭191户,登记认定未就业困难人员22人,其中残疾人就业困难12人,帮助179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提供就业岗位200余个,帮助168名就业困难人员办理了灵活就业补贴让他们享受了就业扶持政策。
3、根据省、市、区文件的部署,从2013年1月至3月底,依托“春风行动”活动举办两场大型招聘会:一场是3月7日与城区兄弟街道在市劳动局就业介绍中心共同举办2013专场招聘会;另一场在淮河路步行街百盛广场门口举办迎“三八”妇女专场招聘会。招聘会期间共岗位1000余个,求职人员700多人,其中达成就业意向的412人,另发放宣传册812份,悬挂横幅十条,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受到了居民及农民工朋友的热烈欢迎。
(二)劳动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887人(任务数4770人),完成率60%;
2、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905人(任务数1400人),完成率65%;
3、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数335人(任务数520人),完成率64%;
4、录入就业实名制2087人(任务数4770人);
5、就业技能培训240人(任务数240人),完成率100%;
6、企业技能提升培训120人(任务数120人),完成100%;
7、居民养老参保1273人(任务数1264人),完成100%;
8、居民医保参保,每年7-9月为参保缴费办理时段,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开展中,目前已参保3010人(任务数14380人);
9、宣传报道50篇(任务数100篇),其中国家级6篇、省级13篇,完成50%;
10、SYB培训30人(任务数30人),完成率100%;
11、发放小额贷款6万元(任务数260万元),目前有3户大额50万元正在审批放贷中,另还有8人贷款材料等待审批中;
12、建立创业实训基地1个(任务数1个),完成率100%,
13、申报实训人数30人(任务数30人),因此项任务需要SYB培训结业证书,目前正在等待区百帮下发证书;
14、新增办理15户非正就业组织(任务数25户),完成率60%;百帮非正规吸纳142人(任务数210人),完成率67.6%;
15、新增孵化成功企业任务数18户,孵化成功企业带动就业任务数275人,孵化成功企业年纳税额任务数170万,目前正在整理2户材料近期上报,因部分非正规就业组织申报人正在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因此影响了孵化成功企业的申报,近期加快进度上报;
16、申报创业示范点任务数1个,申报新增创业基地面积任务数260平方米,申报创业示范点带动就业任务数70人,材料正在整理本周上报;
(三)维权工作
1、劳动监察工作
街道、社区劳动监察员高度重视对辖区企业日常巡查监察工作,不定期进行巡查,完善劳动保障两网化建设,建立两网化台账,配合大队处理案件2起,投诉的案件都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2、劳动仲裁工作
街道成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挂牌,社区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室,负责劳动争议的调解处理工作,完成区级下达劳动争议调解案件。
(四)退管工作
开展2013年度全市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总任务量为8884人,遗嘱68人,占全区接收比例的26%。任务量相当繁重。此项工作需在7月31日结束。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纸质近3100人,网上录入工作正抓紧进行中。
截止到6月底,共接收移交企业500余家,退休人员8890人,成立了自管小组175个,覆盖率达100%,累计走访次数达2万人次,发放慰问金50万元,退管服务率达到100%。
(五)低保工作
上半年低保工作除日常的低保重审及新增户申请审核、报表报送、低保金打卡发放、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及时更新等日常工作以外,主要中心任务有二项:
一是开展城乡低保审核审批政策落实情况的自查及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社居委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工作。这项工作在今年四月份按照上级要求对对街道六社居委现有低保户从资格条件、收入核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申请审核审批和张榜公示等六方面进行了自查,未发现不符合低保条件享受的家庭,无人情保、关系保等情况。对街道、社居委低保经办人员及社居委干部近亲属是否享受低保进行了核查,无一人有近亲属享受低保。
二是完成全省统一的低保对象分类统计工作。至6份我街道现有低保户124户167人,发放低保金66276元,人均补差396元,累计发放低保户751户1055人,51.9315元。已在低保中心规定时间内上传了《省城乡低保对象分类统计花名册》及《省城乡低保对象分类统计表》,经多次审核,花名册与统计表数据与6月份报表数字一致。
城乡医疗救助:至6月份,累计救助13人,救助金6859元。
慈善协会:今年慈善一日捐共计募捐资金129478元,资金全部上交至区慈善协会。
困难群众节日慰问:1、两节慰问困难群众共409户。共发放慰问金7400元,购物券1000元。永辉超市购物券14000元发放实物:610袋米514桶油、127盒皮蛋、157份年货小包装等。2、春荒救济慰问共计40户,发放40台取暖器,30件羽绒背心。节日期间未发生一例困难群众上访事件。
三、文化体育工作
1、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2013年1月,我街道传统项目“义务写春联”活动如期开展,书画院知名书画家和红星小学书法爱好者冒着严寒在明教寺广场开展义务写春联活动,并把春联送到困难群众家中,活跃节日气氛。2013年2月在街道牵头组织下面向社区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新春联谊会,大家欢聚一堂,节目丰富多彩。2013年4月在区老体协的组织下,组织人员代表街道参加“大杨杯”兵乓球比赛,获团体第二名、个人获得2个男子第二名、2个第三名的优秀成绩。并组织社区文体团队开展了新春联谊会和成立周年庆典。还有形式多样的大型为民服务活动,每个社区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系列活动。在各个社区开展了主题为“和谐邻里,和谐社会”茶话会,拉近了社区居民的距离,为大家提供了一次吐露心声的机会,受到大家欢迎。在各社区都组织了义务为居民放数字电影,让大家走出家门,老少同乐,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因街区合并,文化站积极和上级部门联系协调,将原有的16个农家书屋,合并成现有的6个,这极大的方便了农家书屋的工作开展。四牌楼社区的“农家书屋”得到市里部门的检查,并肯定了其成绩。在媒体上也得到了大量的宣传。四牌楼社区组织志愿者上门为空巢老人打扫卫生,陪老人聊天,为老人送去爱心。同时还举办了社区趣味体育活动,棋类、桥牌、球类比赛以及其他趣味体育比赛,社区居民群众在体力和智力两个方面发展自己的个性和创造才能,增进知识、技能、智慧和健康。
2、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建立完善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
在加强辖区网吧管理中,街道执法部门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娱乐场所和网吧的管理人员及负责人进行有关法律知识和应急防范常识宣传,并严格杜绝未成年人上网。给辖区的居民营造出一个健康舒适的环境,更给家长们解决了长期以来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毒瘤”。
上半年根据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部门的要求,为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全面开展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我们对社区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进行检查,确保了我辖区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民生工程
上半年召开2次民生工程会议,一方面传达区民生办下达相关文件的精神,另一方面收集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并安排下一步工作。按照目标任务抓紧时间落实,让群众真正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按照区民生办民生工程宣传包保责任制的要求,制定民生宣传包保名单,对民生宣传包保责任人进行培训。在辖区内及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海报60份,利用社居委电子屏幕滚动宣传民生工程宣传标语,在小区内设宣传台宣传居民养老政策等民生政策,接受咨询。上门发放民生工程一封信2000份,让民生工程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居民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享受政策。经统计,上半年民生工程和便民服务相关宣传报道20篇。民生工程完成情况就业技能培训240人,完成率100%;企业技能提升培训120人,完成100%;居民养老参保1273人,完成100%;居民医保参保,每年7-9月为参保缴费办理时段,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开展中,目前已参保3010人。
五、老龄工作:
在今年7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前在社区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老年人学习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地方有关的法规,让老年人知法、懂法,并能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听讲座、法律咨询等途径,大大提高老年人对自己权益的维护意识。为社区老年团队做好在区民政局登记备案工作,目前共有天籁女子合唱团、百灵艺术团、知音黄梅艺术团、义仓黄梅剧社等20多支社团登记备案,为辖区老年团队规范化管理打下良好基础。同时拓展6个社区老少活动家园以及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红旗和四牌楼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为老年人服务功能,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健身、康复提供活动场所,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各种活动。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在每个社区设立社区家庭医生服务工作站,定期为社区老人提供健康服务、咨询、建立健康档案,并为行动不便老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按照区老年协会的要求,协助市社工协会进行特殊老人需求调查,提供相关资料,复印调查表和调查问卷400份
六、双拥工作
完善双拥工作制度。始终把拥军优属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常抓不懈。上半年发放“光荣军属”牌33块。统计上报辖区内电子显示屏及滚动大屏幕共计49处。为实现优抚数据部、省联系,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有关信息,分批安排了两参人员、伤残人员、在乡复员军人、烈属等共计280人左右到区双拥办进行数据录入。参加市双拥办举办的“鱼水情”书画展,完成了区双拥办下达的送展任务,共送展4幅书画作品。
七、残联工作
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共有121人,其中一、二级共89人,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三级共32人,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共发放救助金额126000元,已全部打卡发放完毕。贫困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符合药费补助的精神残疾人共有88人,每人每年补贴1200元,共发放补助金额105600元,已全部打卡发放完毕。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辖区内65名白内障患者,已筛查完毕,符合人员等待复明手术。辖区内0-10岁残疾儿童5名,已进入医疗机构进行免费康复治疗。春节期间慰问贫困残疾人70人,发放慰问金21000元,米、油慰问券70张,价值14000元,慰问特困残疾人齐钰1000元。助残日慰问特困残疾人员62人,共发放大米860公斤,调和油260公升,慰问金4600元。在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管理系统内录入已就业人员154人,未就业人员288人,参加培训人员25人。
下半年主要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全年社会事务中心工作任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力求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打算及重点工作如下:
1、抓好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道、义仓、红旗社区创建和谐社区示范社区的工作,确保验收通过。
2、加快进度、想方设法完成非正规就业组织、组织起来就业、孵化成功企业、小额担保贷款、居民医保扩面工作,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完成医保参保任务等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
一、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
(一)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加强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同时,坚持把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社会就业容量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的产业和项目。各级发改、劳动、人事、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搞好配合,抓住国家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和振兴十大产业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交通和城镇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生态保护建设,推进基础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劳动者就业。项目实施单位要有就业的具体安排和工作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对接,组织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积极应聘。
(二)加快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积极创造条件,营造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落实鼓励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在税收、信贷、土地使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职称评定,安全环保治理等方面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提供政策、资金、信息、管理、技术咨询等专项服务,着力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扩大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容量,发挥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三)加快发展服务业。在巩固提高商贸流通、餐饮娱乐、休闲旅游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鼓励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服务业新领域,重点开发养老服务、医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物业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社区服务和农业技术推广、农用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等服务业,拓宽就业空间,挖掘就业岗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扶持政策,推动房地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充分利用新建园区、基地、产业集群等配套服务扩大就业。积极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带动旅游产业和中介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
(四)统筹城乡就业。将统筹城乡就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社会保险体系、培训体系、服务体系、领导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资金的10%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10%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要求,鼓励和动员各类培训机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劳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加强与境内和周边大企业的劳动用工协作,大力组织对外劳务输转,打造一批劳务品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一批有资金、有技术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二、落实就业政策,以政策扶持促进就业
(五)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一并纳入全市就业工作计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通过“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农村特设教师岗位”“甘肃省医疗卫生类大学生进农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等扶助一批,挖掘机关事业单位空编招聘一批,落实创业政策带动一批,支持大中型企业接收一批,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吸纳一批,开辟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组织人才交流合作输出一批,开展技能培训储备一批等途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事、财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纯农(牧)户中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就业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就业工作,确保8月底前完成纯农牧户毕业生的安置、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的选拔录用工作。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本科以上毕业生。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在扶持创业、技能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优先考虑高校毕业生。同时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要落实薪酬或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服务满一定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精心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实践,增加见习机会,提高就业能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维护工作,保障其就业权利不受侵害。各县区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机制,实行月报告制度,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统计。
(六)积极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各项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从2009年起,全市统一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登记失业范围,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向劳动者发放。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的,继续执行原税收优惠政策。
(七)积极落实企业稳定就业政策。认真落实“五缓交四降低三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可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比例降低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可用于困难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对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予以适当补贴。由市劳动保障、财政、经委(国资委)、地税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八)积极落实企业吸纳就业政策。延续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对当年新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以申请最高额度200万元的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贴息。
(九)规范企业裁员。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失业动态监测报告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制定失业预警应急预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对异常失业情况进行及时干预和处理。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确保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并统一进行失业登记。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管理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强协调,积极防范和严肃查处少数企业主欠薪、拖欠社会保险费后转移资金、关厂逃匿等行为,妥善处理因此类问题引发的职工,努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倡导和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各类用人单位应积极响应我市20户企业向全市发出的稳定就业倡议书,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开展技术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努力克服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降低薪酬等阶段性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挖掘用工潜力,通过多种方式稳妥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
三、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以创业带动就业
(十)政策扶持创业。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全民创业工程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复员转业军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自主创业,积极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激励、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政策效应,发放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带头人、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妇女;贷款额度由2万元放宽到5万元;对各类创业主体贷款产生的利息,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贴息。创业成功、按期足额偿还贷款、诚信度高的借款人和吸纳就业人员多、按期还款、有偿还能力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再次申请贷款。要创新贷款管理模式,尽量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反担保门槛,反担保人员可扩大到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企业员工,允许经济基础好的创业人员之间实行“联保”,积极开展信用社区创建评选活动,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可取消反担保。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激励机制,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较好的社区、经办银行、担保机构等给予一定的工作奖励。
(十一)加强创业培训。将创业能力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全体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给予培训补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
(十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各县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服务保障等工作体系,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将创业服务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农村乡镇、职业院校、用人单位,为城乡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依托市、县各类园区、基地,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构筑支持创业的服务平台。加强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创业项目和城乡劳动力资源库,向社会公开创业信息。组织开展创业项目推荐会、创业带头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创业先进个人评选等各类活动。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之路,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职业培训,以技能促进就业
(十三)扩大培训人员范围。将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全体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给予培训补贴。继续完善整合部门职能、整合培训机构、整合培训资金、做好跟踪服务的“三整合一跟踪”工作模式,集中力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将免费培训人员范围由初高困毕业生扩大到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多元化考核评价机制和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技能人才成长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十四)组织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引导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组织待岗人员开展技能提升或转业转岗培训,组织返乡农民工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帮助其寻找新的就业机会,鼓励返乡农民工参加技工学校学制教育。帮助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提升再就业能力。组织引导退役士兵免费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技能型人才。充分利用市内职业学校的教学、实训设施等条件,对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以下简称“农村两后生”)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加强技能劳动力资源储备。
(十五)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方式,通过校企合作、地校合作、校校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培养重大项目实施、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中急需的技术工人。加快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指导经济实力雄厚、培养能力较强、培训制度较好的大型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考核,在企业推动“名师带徒”活动,实行技师、高级技师与技能劳动者结对培养,不断发展壮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
五、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
(十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着力提高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工作水平。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社区促进就业工作的作用,将就业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141号)要求,加快推进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做好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的重要载体和发展平台,在编制规划和项目建设上重点支持。要培育一批规模较大、注重服务质量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劳务中介组织,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十七)积极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突出公益性特征,建立健全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制度。认真开展城乡就业援助、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突出活动重点,创新活动方式,确保活动效果。
(十八)完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机制。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1年以上、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给予重点援助。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的援助服务,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建立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科学编制下达企业安置退役士兵计划,有关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安置义务。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十九)建立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在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是指农村家庭成员中在劳动年龄内、有转移就业愿望但无人外出务工或就地从事二、三产业的家庭。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把解决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作为农村扶贫工作的突破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民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以工代赈”,就近就地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吸纳有就业愿望的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有1人就业,力争在三年内逐步解决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
六、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二十)强化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要职责,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城乡统筹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就业以及发展劳务经济、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开展就业援助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一)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民生,不断加强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建设
按照**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各部门、各区县和管委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不断加强社会保险制度建设。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已经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初步形成了完整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框架。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断扩大,由城镇职工逐步扩展到农籍职工、农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建立了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政府适度补贴的社会化筹资模式,参保人员各项待遇逐步提高;现代化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基金管理规范、运行平稳。我**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对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系,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建立两个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第九次党代会确定了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奋斗目标。同时确定了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要求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制度中,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基本的重要的制度安排。我**已经建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350万职工参加了保险;已经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325万农村居民参加了合作医疗;在此基础上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177万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由此将形成覆盖800多万城乡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制度,为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打下了基础。我**已经建立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329万职工参加了保险;在此基础上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268万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由此将形成覆盖600万城乡职工和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为健全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打下了基础。建立两个保险制度,对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城乡职工和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
(三)深入贯彻落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做好实施两个保险的工作
当前,全**人民正在深入贯彻落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滨海新区龙头带动、中心城区全面提升、各区县加快发展三个层面统筹协调、联动发展,这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创造了更好的条件。各部门、各区县和管委会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关注民生,搞好城乡统筹和经济社会统筹,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全面做好实施两个保险制度的工作,使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共建共享和谐社会发展成果。
二、全面把握政策原则,建立基本保障和可持续发展机制
**委、**政府批准实施的两个保险制度,明确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基本原则、保障范围、筹资水平和费用支付等政策和原则。两个保险制度的设计,体现了城乡统筹和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原则,我们要认真研究并准确把握。
(一)坚持较低标准起步,建立基本保障和可持续发展机制
世界各国现有三种社会保障制度模式。一是强制储蓄模式。优点是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积累个人使用,当期积累未来使用,有政府强制和个人自愿双重约束。问题是不能实现社会共济,长期储蓄由于特殊原因可能转化为即时消费。二是社会福利模式。优点是建立统筹账户,政府积累全民使用,当期积累未来使用,有政府税收和预算制度安排。问题是以重税维持高福利政策,难以兼顾公平和效率,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社会保险制度。优点是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建立统账结合基金制度,当期积累当期使用或未来使用。问题是由于生产力不发达,短期难以建立全国统筹共济制度,社会保障整体水平不高。我国现行制度是第三种模式,能够较好地适应现阶段生产力条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要求。
我**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和成年居民年筹资标准分别为100元和560元,在一个年度内分别发生的18万元和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院就医的基准报销比例均为50%、55%和60%。上述由筹资数额而决定的支付标准,我**与经济发展同等城**大体相当,与京沪相比标准较低。
我**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相同,均以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差别在于缴费和待遇不同。城镇职工的缴费比例为28%,其中单位和个人分别缴费20%和8%。农籍职工的缴费比例为8%,其中单位和个人分别缴费6%和2%。据测算,如果农籍职工按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的8%缴费,缴足15年至60岁退休时,每月可领取430元养老金,缴费和保障水平都比较适宜。
我**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筹资标准,是以20**年月发放125元养老金为基础确定的。据测算,30岁开始参保要连续缴费30年,每年缴费456元,共缴费13680元,其中政府补贴2052元;40岁开始参保要连续缴费20年,每年缴费783元,共缴费15660元,其中政府补贴2741元;50岁开始参保要连续缴费10年,每年缴费1785元,共缴费17850元,其中政府补贴3570元。
我**农村老年人生活补助费,按照年龄段划分为三个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补助30元、40元和50元。
总体上看,我**两个保险制度的起步标准不高。之所以作这样的制度设计,目的在于适应当前生产力发展和生活水准要求,坚持较低标准起步,先把制度建立起来,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保率,使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以及中低收入的职工和居民都能参加保险,建立基本保障和可持续发展机制。
(二)坚持全**统一管理,总体考虑相关各项制度安排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均实行全**统筹管理。分别建立两种保险基金,分别纳入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和单独核算,以统一政策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筹集和支付,遵循社会保险大数法则,以增强基金社会共济和化解风险能力。筹资水平、保障标准与我**经济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从较低标准起步,保障大病和门诊特殊病医疗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坚持自愿参保原则,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发挥政府补贴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保,以扩大覆盖面、提高参保率。
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总的原则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多种养老方式并存,制度模式与当前生产方式相结合;实行较低标准起步、广泛覆盖、统筹城乡就业、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全面覆盖农籍职工和农村居民,适应农村城**化和保险社会化发展需求,逐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其中三项制度的具体原则是:农籍职工基本养老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建立个人账户和储备金,个人账户实行完全积累模式;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实行个人账户完全积累模式;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费补助,实行由政府统一发放,个人不缴费的保障模式。
(三)坚持搞好制度衔接,为整合完善制度体系创造条件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适用于本**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儿童,以及其他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成年居民。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衔接和配套,构成覆盖城乡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合作医疗制度体系,为未来整合完善制度体系创造条件。同时考虑与原有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的关系问题;与正在推进的医疗卫生、药品生产流通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改革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费补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起,构成覆盖城乡职工和农村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为未来整合完善制度体系创造条件。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换。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可向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换。建立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费补助制度,对本制度实施前60岁以上老年人发给生活费补助,作为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过渡性制度安排。
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掌握政策,确保两个保险制度顺利实施
从现在开始至明年全面实施两个保险制度,只有三个月的准备时间。实际上,很多工作要在今年年底之前做好。两个保险制度面向企业、职工和居民,要逐步覆盖符合参保条件的400多万人。总体上看,确实是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部门、各区县和管委会一定要按照**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决做到把好事办好办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搞好服务
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全**两个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全**两个保险制度的经办工作。农委、卫生、教育、民政和残联、公安、财政等部门以及经办银行,要围绕实施两个保险制度,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同时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各部门的工作重点是,面向各区县和管委会,加强工作指导,搞好总体协调,落实各项政策,全面推动工作。各部门的工作难点是,坚持集中统一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效能,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各区县和管委会工作职责。各区县和管委会负责本地区两个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工作重点是,面向企业和职工以及社区和居民,加强工作指导,搞好宣传动员,执行统一政策,切实搞好服务,组织实施参保。工作难点是,组织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发挥街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作用,面向企业和职工以及家庭居民开展工作,把各项政策与实际相结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各部门、各区县和管委会要深刻认识到,建立两个保险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政府部门一定要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参保对象搞好服务;搞好两个保险制度的工作重点在基层,工作难点也在基层,领导机关一定要重心下移,面向基层搞好服务,为搞好社会服务创造条件。因此,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搞好服务;针对工作难点,制定制度办法,全面搞好两个保险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要下大力量加强基础和基层工作,加强经办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通盘考虑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素质建设、网络建设和经费保障等各项能力建设,并且立足于组织现有的机构和人员做好工作。
(二)区分难易程度,积极稳妥做好工作
各部门、各区县和管委会,要区分两个保险制度中各项保险的难易程度,准确把握政策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工作。
一是,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带有一定的强制性。由企业和职工缴费,缴费比例不是很高。工作对象主要是企业,已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基础。总体上看,组织实施的难度不大。要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动企业缴费参保,尽快扩大覆盖面,努力提高参保率。
二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自愿参保原则。由参保家庭缴费,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自费数额不是很大,而且可以借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经验。但工作对象是每个家庭,而城镇居民家庭的情况比较复杂。总体上看,组织实施的难度较大。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发挥政府补贴作用,引导群众自愿参保,逐步扩大覆盖面,努力提高参保率。
三是,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自愿参保原则。由参保人员缴费为主,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工作对象是农村家庭居民,而农村居民家庭的情况比较复杂,长期以来一直依托土地为生,依靠家庭直系亲属关系养老,家庭养老的传统观念较重。农村生产力发展不平衡,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来源和生活水平差别大,农民生活水准一般不高。有些区县已经实行了老年人生活费补助制度;我**要在实行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对制度实施前的农村老年人实行生活费补助制度。总体上看,组织实施的难度较大。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学习借鉴外地建立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经验,发挥政府补贴作用,讲清楚政府补贴的方式和环节,以及各地推行此类制度的成功经验,引导群众自愿参保。各区县可在条件较好的部分乡镇积极稳妥地推行新制度,逐步积累经验后再扩大覆盖面。
四是,农村老年人生活费补助,由区县政府统一组织发放。已经建立农村老年人生活费补助制度的区县,要积极稳妥地推行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有的农村老年人生活费补助发放办法,按**政府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建立农村老年人生活费补助制度的区县,要积极稳妥地推行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再单独新建农村老年人生活费补助制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