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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广电宽带网络采用光纤到户(FiberToHome,FTTH)与无源光网络(PassiveOpticalNetwork,PON)技术相结合的形态出现,此种技术形态对推动整个广电网络的发展有积极意义。在PON技术体系下,当前广电网主要采用以太网无源光网络(EthernetPassiveOpticalNetwork,EPON)形态加以实现。以太网的框架结构,从技术层面更容易被工作人员接受。因此,在应用和维护两个角度都表现良好。但是,以太网以广播的方式传递数据,交换机将数据包从一个端口向其他所有端口发送,这种传送方式极易造成网络堵塞,当数据频繁交换时,会明显降低网络的使用效率,一旦有人恶意向网络中发送大量数据,可能会导致整个网络处于瘫痪状态。广播式以太网的最底层和上层同处于一个广播域中,且汇聚层需要首先接入核心交换机,然后,再由路由器接入到外网,此种组网方式除易发生网络瘫痪外,用户间的病毒影响也成为重要问题。
1.2机房管理缺陷
广电宽带机房本身是集中存放各种服务器的环境,包括网站服务器、视频服务器、DHCP服务器、宽带计费认证服务器、网管服务器等都会集中存放在机房中,用以维持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多种服务器正常运行。但是,众多服务器运行在同一个子网段中,如果网络出口没有合理安装必要的安全设备,就有可能遭受外界的攻击。在此环境下,直接面向网络外部提供信息服务的服务器则更容易遭受侵害,而类似DNS服务器和DHCP服务器等面向内部宽带用户服务的设备,其职能相对单一,因此,较为稳定。
2切实打造广电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广电网络的安全隐患来自多个方面,除本身固有的源于网络技术层面的缺陷外,管理和人员也是造成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就目前社会对信息的消费需求现状来看,高质量和稳定的数据传输,已成为新的社会需求。因此,只有切实打造更具针对性的广电网络安全环境,才能切实实现稳定的广电信号传输,不断优化用户体验。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2.1技术层面加强网络安全特征
网络的安全水平随着网络规模的扩大逐步降低,当网络规模及复杂程度达到一定水平时,安全就会成为突出问题。基于此种考虑,可以将网络进行进一步划分,区隔出不同区域,通过缩小广播域的手段来提升网络安全水平。在汇聚层的端口和VLAN实现一一对应,使用户在上联第一个端口阻止广播包发送,在用户接入端尽量使用端口隔离交换机,用以实现底层用户间的直接数据访问隔离,确保整个网络的广播形态特征。此种方式本质上是把网络的管理权限集中到核心部门,不仅便于加强用户权限管理及计费管理,在防止ARP病毒攻击方面也有积极作用。
2.2加强服务器群管理
当前服务器的集中存放,在一定程度上为服务器的安全管理提供一定有力支持,但是,机房相对密封的环境,会成为工作人员疏失的源头。在实际工作中,考虑到服务器本身易遭受攻击,应当切实制定并且落实服务器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升级安全补丁,安装网络版杀毒软件,定期升级病毒库,及时修改服务器安全配置,删除所有无用端口,定期检查网络访问日志,备份服务器的重要数据。同时,在服务器防火墙层面,加强对软硬件的防范。加强对内网数据访问的监督,避免授权过当等隐患存在。此外,使机房环境中的工作站和服务器的集群保持隔离状态,分网段划分,对公共终端设置还原功能,避免病毒扩散。
2.3加强人员管理
在网络环境中,相关统计表明有超过60%的安全问题来源于对数据操作和使用不当。在实际工作中,控制和改善此种情况的首要做法是加强人员管理,确保为对应网络体系配备合格的工作团队,并且要加强人员授权管理工作力度,从组织和管理角度实现对网络的保护。具体而言,要规范机房工作出入权限,并在此基础上深化数据访问权限。通过对工作人员行为的记录和限制,实现对整个信息环境的净化和安全水平的保证。
目前,中国正处于环境问题最严峻时期,而通常正是在这个时期,企业的环境风险也将更加显著。这里所说的企业环境风险是指:企业因为其内外环境因素变化直接或间接使企业承担的风险。这种环境风险至少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因为违反环境法律,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而受到严厉的环境行政处罚,或者高额的环境损害民事赔偿。对于严重违反环境法律的行为,环保部门可以责令企业停产整顿,而政府可以责令企业停业或关闭。另外,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带来的财产损失或者人身损害赔偿往往足以导致一个企业消亡。
第二,区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带来的环境风险。企业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恶化,一方面会限制企业的生存发展空间,另一方面会导致区域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日趋严厉。例如,为了遏制区域严重环境污染,国家环保总局自2006年开始,实行“区域限批”{2}和“流域限批”{3}措施,这对于在限批区域内的企业无疑加大了其环境风险。另外,中国政府重点治理的“三湖”、“四江”区域,随着环境治理力度的进一步加强,一些企业将可能面临被关、停、并、转的命运。
第三,环境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政策拓宽、趋严带来的风险。环境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每一次变动,都可能会对某一区域或某一行业的企业带来较大冲击。如1991年,《全面禁止象牙国际交易公约》在中国生效,一百多家象牙雕刻厂全部倒闭,被工艺界称为“黑色星期五”。1993年,国务院发出的《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同样给中成药行业带来沉重的打击。{4}另外,我国环境法律对于企业环境行为的规范也日趋严厉。例如,江苏省将在太湖流域制定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全面禁止新上不符合产业政策和新增氮磷排放的项目。同时,在太湖流域实行更高水平、更加严格的水污染防治标准,以提高排放标准倒逼企业完善治污设施,降低排放强度,从总量上控制污染物排放。在2008年年底前依法淘汰2150家小化工企业。{5}
第四,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给企业带来的环境风险。绿色贸易壁垒是一国以保护有限的资源、环境和人体健康为名,通过制定一系列苛刻的环保标准,对来自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服务直接或间接加以限制的贸易手段和措施。{6}如2003年1月27日,欧盟通过了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该指令规定:从2006年7月1日开始,进人欧盟市场的电子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等6种有害物质不得超出指定标准。我国将有3000多家整机生产厂和上万家的机电零部件的生产厂会受到这个指令的影响,涉及出口企业约2000家,产品20多万种,涉及的机电产品总值达317亿美元。{7}
(二)银企环境风险信息的不对称对信贷安全的影响
众所周知,以上企业存在的各类环境风险对于一个企业的生存发展将不可避免地带来重大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同样影响到一个企业清偿债务的能力。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离不开商业银行,没有银行的信贷支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法开展。但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是,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一直居高不下,严重威胁着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特别是企业面临的日益加大的环境风险,也直接威胁着商业银行信贷安全。
常识告诉人们,如果银行知道企业面临着不利的环境风险就不可能冒很大风险进行贷款。但事实上,尽管银行在主观上并不想将资金借贷给存在严重环境风险的企业,然而致命的问题是,银行并不能在现实中准确地区分哪些企业环境风险小,哪些企业环境风险大,这主要取决于银行能否真实而准确地获知企业与环境风险等有关的企业环境信息。问题是,目前在制度框架下,我国商业银行具有这方面的能力吗?
在银企信贷关系中,企业由于环境风险而承担的不利益将可能转嫁给银行,从而导致银行的信贷安全受到极大威胁,而这种风险的转嫁恰恰是建立在银行与企业之间环境信息不对称的基础之上。根据信息经济学原理,在市场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难以拥有等量同质的信息,信息不对称由此产生。这种信息不对称从发生的时间上看,可能发生在银行与企业借贷关系形成之前,也可能存在于借贷关系形成之后。但无论是发生在何时,对于银行来说,都面临着企业由于存在环境风险而产生的道德风险。这至少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借款企业为了取得贷款,可能会刻意隐瞒甚至伪造企业相关环境信息,从而诱使银行发放贷款,即使银行在贷款后了解到借款企业的真实环境信息,但所能采取的措施最多也就是亡羊补牢。{8}第二,当企业获得银行贷款之后,银行只能观测到企业的行动结果,而不能观测到企业行动本身,或者说,只能观测到企业的行为,但不能观测到企业的行动效果,或不能准确评价企业的行动效果,从而使得企业有机会利用信息优势来损害银行的利益。{9}如由于银行对企业的经营行为无法完全彻底了解,企业通过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将资金挪用于环境风险非常高的高污染类项目,从而把经营风险转嫁给银行。
(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缺失
很显然,对于这种银行与企业在环境信息上的不对称状态,由于直接对银行信贷安全构成威胁,消除这种不对称也是银行之所求。但靠银行一己之力无法消除这种不对称。如果要改变这种状况至少需要企业和银行两方面的努力。客观地说,银行与企业信贷关系中的环境信息不对称可以通过作为借款人的企业诚实行为与作为贷款人的银行努力调查获得改善,但是不可能根本消除。{10}对于企业来说,在环境信息的收集、处理以及披露上都存在一定的成本;同时,对于某些环境信息,尤其是环境风险信息,从企业自身利益最大化角度并不希望让银行获得,因为那样可能导致银行对其环境行为的监督和制约,除非法律明确规定,企业需要披露其环境信息。对于银行来说,加强对借贷企业的信息收集是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重要举措。但是,由于银行信息收集能力不高,尤其是我国银行长期缺乏企业信贷环境风险意识,因此往往难以获取需要的企业环境信息。
事实上,近几年来,我国环境法律也开始注意企业环境信息公开问题,而且这种公开往往是强制性的,构成了企业的一项环境义务。从法律规定看,对于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性公开的主体范围也不好作统一界定,因为环境问题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不同的企业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同;同时,企业的环境状况对不同的公众也存在不同的影响,导致不同的法律可能基于不同的目的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会有不同的要求。目前以下几类企业负有强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的义务:
第一,需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企业。2006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出台《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时候,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时都需要公开环境信息,只有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对于那些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轻度环境影响或产生很小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其建设单位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就没有强制公开环境信息的义务。
第二,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或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实践中,往往都是那些平时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对周围的环境危害最大,也是直接威胁周围公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主要因素。因此,在强制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中它们理所当然地成为主要对象。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环发[2003]156号)(以下简称《公告》)。这是我国目前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专门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根据《公告》规定,对于超标准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规定限额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其相关的环境信息必须在当地主要媒体以及环保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开。
对污染严重企业强制性公开环境信息,主要是想通过公众的压力和监督迫使企业治理污染。因为公众可以通过选用企业产品来体现对一个企业环境行为好坏的认可,这将直接影响企业在市场上的形象。投资者也将根据企业环境信息,审慎决策投资方向。{11}
第三,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根据公司的社会责任理论,现代公司需要承担环境和社会受托责任,其中环境受托责任要求公司必须对环境资源承担保护责任,如增加对环境保护的投入,治理环境污染,为社会提供无污染的食品等,并将履行情况全面及时地向委托人报告。{12}我国证券市场建立时间不长,但是在证监会的证券信息公开的监管规范中也很注重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1997年,证监会了《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要求上市公司阐述投资项目环保方面的风险。2001年在《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中明确要求,股票发行人对其业务及募股资金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说明,如三年内是否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等。2001年,国家环保总局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环保情况核查工作的通知》,2003年将其修改为《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规定》,在规定中要求,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的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公示。比如,在1993年到2003年间,江苏省在深、沪上市的78家上市公司中,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的具体情况是: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披露的有50家,占64.1%;在2001年年报中进行披露的有15家,占25%;在2002年年报中进行披露的有24家,占35%;在2003年年报中进行披露的有30家,占38%。{13}
尽管,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企业也存在强制性环境信息的主动公开,但是,对于银行来说,其不足是很明显的,因为在前面提及的几类企业范围极其有限,而且其披露的环境信息也并不是涉及企业整个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所有环境信息,其环境信息公开的目的同样也并不是直接针对银行信贷安全的。当然,这并不是说,这些环境信息对于银行没有任何价值。事实上,无论是企业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还是企业严重超标、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信息往往都构成企业的环境风险信息,银行积极而主动地收集并加以运用,对于防范信贷风险将产生积极影响。
二、公权力的干预与银企信息不对称的克服
(一)银企环境信息的不对称克服与公权力的干预
银行与企业之间的环境信息不对称,无论是对于银行信贷安全,还是对于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都不利。那么,如何克服银行与企业之间环境信息不对称困境就不仅仅是银行一方面要考虑解决的问题,它也是环境保护行政机关要关注的对象。正如笔者在前面分析所得出的结论,对于环境信息不对称的克服,单纯依靠企业自主的环境信息公开,或者是银行的独自收集都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通过环境公权力的干预就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其理由如下:
第一,银行与企业之间的环境信息不对称问题不可能在市场框架内通过私力自身得到解决。之所以如此认为,是因为在银行与企业信贷交易过程中,占环境信息优势的企业不会主动提供环境信息给银行,这种信息的提供对其而言不仅无利可图,反而会使其丧失因为信息优势而可能获取的超额利益。对于环境信息劣势者而言,既然不能通过环境信息优势者的告知而获取环境信息,其就会自行收集环境信息,但这种环境信息的收集不仅会使其承受过多的信息成本,还会存在信息能力不足的问题,所以环境信息劣势者自己收集环境信息的行为不可能普遍成功。因此,我们不难看到,现实生活中,在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信贷交易前和信贷交易过程中,企业往往能够主动提供环境信息,银行也可能主动收集企业的环境信息,但这种环境信息的提供行为和环境信息的收集行为都是以促成信贷关系形成为目的的,只要信贷关系已经形成,环境信息优势方的企业就可能会减少甚至停止环境信息的提供,而银行受到信息收集能力以及成本的约束也可能会停止环境信息的进一步收集行为。{14}
第二,政府在解决银企环境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具有先天的优势。首先,政府作为公权力的行使者,其公权的强制力可以强制性地赋予企业对自身环境信息的说明义务,而银行作为私权主体是不能够强迫企业告知环境信息的。其次,一般来说,政府作为一种超越于私人主体之上的公共组织对于环境信息的收集能力以及处理能力要强于银行,这使得政府向银行提供企业环境信息成为可能。特别是与私人主体往往注重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不同,政府作为一种代表公共利益的组织,使其无偿提供环境信息成为可能。再次,政府具有组织优势,其直接向银行提供企业环境信息,使得银行无需再去收集、处理环境信息,因而极大地降低了环境信息成本。最后,政府权威的存在使其提供的环境信息具有公信力。{15}
(二)银行获取企业环境信息的现实路径与信贷安全的保障
也正是政府在环境信息公开上具有的先天优势,使得从2007年上半年开始,在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确立的基础上,由国家环保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联合发文,通过环保部门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达到建立绿色信贷机制,既有利于环境保护,又有利于银行信贷安全。那么,银行又如何获取企业相关环境信息以及如何能够实现其信贷安全目标呢?
1.环保部门对企业环境信息的收集与提供
环境问题大多是由于企业的排污及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活动带来的,因此,环境信息主要包括这些污染源的排污情况的信息。根据各国现有的环境立法,大多规定排污单位要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16}另外,环境保护部门还可以通过现场检查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等方式主动收集排污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信息。因此,对于企业的环境信息,当地的环境保护部门一般都已拥有,只要环境保护部门承担环境信息的公开义务,银行可以通过环境信息的公开而获得其需要的某一企业的环境信息。
根据《意见》规定,环保部门在收集企业环境信息时,尽管基于环境保护需要应全面完整收集企业所有环境信息,但是对于向银行提供的企业环境信息是有一定范围的,具体包括八个方面的环境信息:(1)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2)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名单;(3)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名单;(4)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名单;(5)挂牌督办企业、限期治理企业、关停企业的名单;(6)环境友好企业名单;(7)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信息;(8)其他有必要通报金融机构的环境监管信息。
从总体上看,这些环境信息可以分为两大类:企业环境风险信息与非环境风险信息。对于企业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业拒不执行已生效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已经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关停企业的等环境信息,这些明显属于环境风险信息。对于环境信息表明该企业为环境友好型的,则说明该企业环境风险很小。至于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结果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以及企业环境行为的评价信息,是否属于环境风险信息,则要看其环境信息的具体内容进行判断。如企业新建项目由于存在很大的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信息,就应该列为企业环境风险信息。企业环境行为评价信息,主要揭示不同企业的环境信誉等级,通常用不同色彩表示,是一个企业环境信息的综合指标,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指标、污染行为指标、环境一项指标、环境管理指标、清洁生产指标以及信任度指标。{17}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可以根据其等级来判断该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存在环境风险。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于2008年5月1日实施,环保部门可以根据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定程序将依法收集到的企业相关环境信息提供给金融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
2.企业环境信息对银行信贷安全的促进
环保部门对于企业环境信息的提供,使得银行对于贷款企业的环境信息能够真实、准确和全面地掌握,从而大大缓解了银行与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矛盾,其对银行信贷安全的促进作用也很明显。
第一,减少银行因为担心企业的环境风险而导致的逆向选择。由于银行通过市场难以获得其信贷所需要的环境信息,只能将潜在的企业借款人分为有限的几个风险等级,对每一个等级的借款人给予平均的贷款利率。在这种情况下,较低环境风险的企业由于贷款利率高于其预期的利率水平而退出,而高环境风险的企业则会接受贷款条件,从而使得银行的风险加大。{18}在绿色信贷机制下,由于企业的环境行为优劣评价信息银行都能够通过环保部门而获取,使得银行有能力区分不同环境风险的企业,也使得那些环境友好型企业在获得银行信贷方面处于优势地位。对于银行来说,将资金借贷给环境友好型企业,不仅获取利益,而且其信贷资金的安全性也会有很大提高。
第二,限制商业银行向环境风险大的企业进行信贷。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企业环境信息,各商业银行要将控制对污染企业的信贷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严格限制污染企业的贷款,及时调整信贷管理,防范企业和建设项目因环保要求发生变化带来的信贷风险;在向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时,应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对于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信贷支持。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分类给予信贷:对鼓励类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不得提供信贷支持;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且股价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升级的,可按信贷原则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对于淘汰类项目,应停止各类形式的新增信贷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第三,监管机构的积极作为是绿色信贷机制发挥作用的保障。企业环境信息对于银行信贷安全的促进作用已经明了,但要使其能够落到实处,《意见》还对监管机构的积极作为提出了要求。对于环保部门来说,在新建项目的环境监管中,对于未批先建或越级审批、环保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未经环保验收即擅自投产的违法项目,要依法查处,查处所形成的环境信息要及时公开,并通报银行监管机构以及商业银行。同时,在对现有企业的环境监管中,对于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要依法查处,并将获得的企业环境信息及时通报银行监管机构以及商业银行。《意见》对人民银行和银行监管机构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人民银行及各分支行要引导和督促商业银行将环境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各级银行监管部门要督促商业银行将企业环保守法信息作为信贷时差条件,将商业银行配合环保部门执法、控制污染企业信贷风险的有关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
【参考文献】
{1}参见《环保总局首度联手人民银行银监会,以绿色信贷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扩张》,载/xcjy/zwhb/200707/t20070730_107365.htm。
{2}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盲目扩张,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第13条和第21条规定,环保总局首次动用“区域限批”政策来惩罚严重违规的行政区域、行业和大型企业,即自2007年1月10日起,停止审批其境内或所属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直到它们的违规项目彻底整改为止。这是环保部门成立近30年来首次启用这一行政惩罚手段。此次“区域限批”的行政区域包括河北省唐山市、山西省吕梁市、贵州省六盘水市、山东省莱芜市;企业集团包括大唐国际、华能、华电、国电等四大电力集团。参见《环保总局通报1123亿严重环境违法项目,首次使用“区域限批”遏制高污染产业》,载/xcjy/zwhb/200701/t2OO7OllO-99415.htm。
{3}针对中国当前严峻的水污染形势,环保总局自2007年7月3日起,对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的6市2县5个工业园区实行“流域限批”。此次限批地区包括:长江安徽段的巢湖市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河流域的甘肃白银市与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陕西渭南市、山西河津市(县级)与襄汾县;淮河流域的河南周口市、安徽蚌埠市;海河流域的河北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濮阳经济开发区、山东萃县工业园区。并从即日起,环保总局停止这些地区除污染防治和循环经济类外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参见《环保总局:长黄淮海重污染水域进行“流域限批”应建立统一治水机制及新环境经济政策体系》,载/xcjy/zwhb/200707/t2OO7O7O3-lO6O35.htm。
{4}藏立:《绿色浪潮》,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4页。
{5}参见《太湖地区明年底前淘汰2150家小化工,江苏省7月起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人民日报》2007年7月8日,第二版。
{6}钟筱红等:《绿色贸易壁垒法律问题及其对策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3页。
{7}杨逍、张倩:《论政府对企业环境风险的规制》,《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第99页。
{8}赵明:《我国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探析》,《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第64页。
{9}徐菲菲:《信息不对称与银行信贷风险的防范》,《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年第5期,第90页。
{10}赵宗俊等:《基于不对称信息理论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现代管理科学》2005年第3期,第102页。
{11}王华等:《环境信息公开:理念与实践》,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6页。
(一)六项具体咨询活动
包括:
1.帮助企业管理部门研究组织方面的问题,
2.帮助企业管理部门研究对某方面问题的意见,
3.帮助研究长期的或短期的改进活动安排,
4.与企业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制定改进工作的计划,
5.向企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评价和检查改进程序的咨询意见,
6.与企业管理人员一起研究为了促进问题的解决必须采取的进一步措施和可能取得的效果。
(二)何时需要咨询
当企业处于如下情况时,需要进行安全咨询:
1.需要某方面安全专家或权威部门进行鉴定,
2.需要取得公正的判断,
3.企业安全处于关键的时刻,
4.企业内部人员不便于出面进行分析,
5.需要外部人士的权威。
(三)确定安全咨询人
(单位)应考虑的问题当现代企业决定要进行安全咨询时,如何选择咨询人或咨询单位,这就要考虑如下几个问题:
1.需咨询的安全问题?
2.需哪些方面的技术?
3.谁有这方面的技术和权威?
4.咨询费用?
(四)分析你的咨询人
咨询前要对需咨询的问题有所准备、为取得好的咨询效果必须随时分析你的咨询人:如:是否找出问题并说明了问题?是否考虑出可能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否提出了可行的解决方案?他是否说出按其提出的办法能取得的效益?他的建议是否包括了你们的意见和想法?等等。
(五)咨询的要求
包括:
1.每次对现代企业进行调查必须有计划,
2.确定出进行咨询的工作安排,
3.必须向上层领导提出报告和保持联系,
4.重要的咨询最好要作出对成果进行测定的新方法。
二、安全小组与零事故活动
组建安全小组,开展零事故活动是预防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的非常有效方法。
(一)安全小组活动活动的要点
包括:
1.安全小组的组织形式,
2.安全小组活动的宗旨,
3.相关资料(信息)的收集,
4.确定课题并具体完成。
(二)安全小组活动的两种具体方法
分别是针对目标的活动和针对原因的活动。针对目标的活动这是以完成周、月目标或班组目标等的活动;针对原因的活动这是通过大家来解决车间、工段已发生的问题的一种活动。
(三)安全小组活动的程序
以针对目标活动的程序为例(以针对目原因活动的程序近似):
1.制定目标,
2.针对目标拟定全员参加的可行计划,
3.按计划组织实施,
4.评价效果。
(四)安全小组活动中目标管理的计划编制方法
目标管理的计划编制方法是以流程图的方式编制。具体步骤依次包含:
1.首先由主管安全员提出方案、明确方案,
2.由小组全体讨论明确目标、并制定已排除不利因素的具体目标,
3.小组全体再讨论实施方案、及按日所该做的具体工作,
4.小组全体执行、安全员负责巡视记录,
5.最后由主管领导进行评价、将好的经验经常化或将新发现的问题提交会上讨论。
(五)何为零事故活动
现代安全管理的最主要的特点是以预防事故为中心,进行预先安全分析与评价。我们欲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从消灭无伤害事故和险肇事故着手。零事故活动就是从这一思想出发的一种以班组或生产线为单位开展的安全小组活动。
(六)安全工作安排的定量方法
欲改善作业环境和安全工作条件,一般遵循如下处理原则:
1.选定一些安全工作重点,
2.制定安全工作计划,
3.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
4.形成文字材料。那么,如何确定各项安全工作的轻重缓急以作出相应的工作表?有下面两种方法:
1.安全工作矩阵首先确定危险等级(按照:危险、严重、轻度),再估算更换设备的适度、容易及费用情况。矩阵内的数字1-9表示的安全工作轻重缓急程度,起初它是凭以往经验。当然,有关部门可根据人力、物力组织评估作出相应调整。安全技术人员对需要做的安全改进工作按轻重缓急程度编为1-9号,并上报
2.安全工作程序排序的数学方法
煤炭企业安全文化构建还应和企业规章制度建设相结合。从媒体公开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来看,出了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往往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上存在很多漏洞和隐患,并在适当的时机爆发出来。血的教训要求我们,为了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必须完全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果说良好的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属于“软实力”,那么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就属于“硬实力”,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实现必须同时注重“软实力”和“硬实力”的培养,并使两者相互促进、相互提升,共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实现。
二、新时期煤炭企业安全文化构建的具体对策
那么,新时期煤炭企业究竟应如何构建企业安全文化呢?结合笔者对煤炭企业生产特点的把握和对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的认识,提出如下三点建议,并将其归纳为“三个注重”:
一是注重职工思想上安全观念的提升。煤炭企业为了构建良性的安全文化,应首先注重职工在思想上安全观念的提升,应使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乃头等大事,必须狠抓不放。为了有效地实现职工思想上安全观念的提升,企业应在安全文化构建中以多元化、全方位的理念,激励和惩戒并重,使职工能够在观念上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我国为解决该问题已从多方面着手,在一定程度上扩展了中小企业融资途径。但这些措施还不能完全满足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所以适时推出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是极为必要的。该制度的建立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一、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的涵义
信贷保证保险是指以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包括两类保险:一类是狭义的保证保险,另一类是信用保险。它们的保险标的都是被保证人的信用风险,当被保证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使权利人遭受经济损失时,保险人负代为履行付款义务(给付保险赔偿金)责任。凡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由保险人承担自己(被保险人)信用的保险,属狭义的保证保险;凡权利人要求保险人担保对方(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属信用保险,权利人即被保险人。
狭义的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的被保证人指的是中小企业,它在保证保险中作为投保人,通常是保费的缴纳者;受益人是债权人,在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中指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信用保险的权利人指的是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金融机构,它是信用保险的投保人,通常是保费的缴纳者,同时也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被保险人是债务人,即中小企业;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人到期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风险。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意义
(一)增强中小企业信用等级,缓解中小企业资金需求
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大型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还款能力存有疑虑,而中小企业又无充足的资产作为抵押。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使中小企业信用等级得到升级,将有效地消除大银行对中小企业还款能力的顾虑,当中小企业不能如期还本付息时,保险公司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替中小企业还本付息的责任,银行也不会因此而遭受损失。因此,在具有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中小企业将可以和其他大企业一样从银行获得更多的贷款,以满足自身发展的需求。
(二)降低信贷金融机构的风险,提高银行资金收益率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存款总额在逐年扩大,而贷款总额相对缩小,存贷比自1995年首次突破“广后,逐步放大。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商业银行存在着大量的剩余资金,银行的资金利用率较低,不利于银行本身的发展。但银行在提高收益率的同时必须考虑资金的安全性,如只注重收益而忽略资金安全则有可能对银行更加不利,所以银行在资金运用上常常处于矛盾的境地。若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得以建立,则商业银行可以在保险公司的参与下,将资金贷给中小企业,既可以提高资金的收益率又可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三)拓宽保险业务,提高保险公司整体竞争力
保险公司承办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可以扩大保险公司的业务量,增强保险公司的竞争实力。自1980年我国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的保险业得到了迅速发展,截至2006年底,保险业总资产达1.9万亿元,但我国的保险深度与保险密度仍然很低,总体上来说,仍处于发展阶段,竞争能力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弱。加之我国加人WTO后,国外的保险公司不断涌人,国外保险公司具有技术与资产等方面的优势,将给我国的民族保险业造成巨大的威胁。发展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可以使我国的保险公司增加资金实力,提高整体竞争能力。
(四)促进金融深化与宏观经济的迅速发展
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一方面可以使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扩大自身业务,增加其资金实力,促进金融深化进程,增加金融部门对宏观经济的贡献率;另一方面,该业务还可以解决生产部门,尤其对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促进中小企业等生产部门发展;最后,金融部门与生产部门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其任何一方的发展都离不开对方的支持,它们的发展是互为因果、轮番促进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保险业务,可以为之创造出一种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
三、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建立的可行性
(一)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符合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
我国政府一直在积极为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难题,如创建中小企业板、设立担保机构、进行银行制度改革等,虽然有较大的财力投入,但效果不佳。推出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业务,符合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客观上会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因为,该业务属于一种纯商业行为,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最终目的,无须政府太多投入。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实际上是为政府分担了部分职责,政府再通过诸如税收等优惠政策予以扶持,就可以在不增加财政支出的基础上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短缺这一棘手问题。
(二)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会得到信贷机构的支持
信贷风险是银行等信贷金融机构面临的重大风险之一,如违约数额较大,则会对其稳定经营造成威胁。信贷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避免、自留、转移等多种方式进行风险管理。进行风险管理时,风险主体应根据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以及风险的大小来选择防范风险的最佳方式。对于这样重大的风险,风险转移是银行等信贷机构处理风险的最好选择,而保险又是风险转移中最完善、最合理的方式。因此,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建立必将得到信贷机构的支持。
(三)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可以拓展保险公司业务,提高经济效益
我国的保险业经过二十多年的迅猛发展,正在逐渐走向成熟,已在各种传统险种以及近年来推出的汽车信贷保证保险、住房信贷保证保险、出口信贷保证保险等险种的经营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无论对标的风险的评估,对风险的技术处理,还是对风险的承保能力都已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另外,近年来我国的保险人才不断涌现,保险精算师的数额在逐年增加,为信贷保证保险条款的设计及保险费率的计算提供了人员上的保障。最后,通过开办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能给各保险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四、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可能存在的问题
建立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在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三方“共赢”的同时,还会产生不少问题,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逆选择”与“道德风险”。
“逆选择”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中小企业对自己的经营水平、还款能力有着充分的了解,而保险公司对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没有深入了解,常常处于信息不对称状态。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经营状况好,还款能力强的企业不愿意投保,而那些经营状况差,还款能力弱的企业则非常愿意投保,这最终将危及保险业的稳定经营,更不利于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实施。
“道德风险”则主要主要来自中小企业和银行等信贷机构两方面。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如果投保了信贷保证保险,往往会将资金运用到高风险的项目,如果投资成功则会给企业本身带来巨大的投资回报,倘若投资失败也会有保险公司为其偿还贷款;对银行等信贷机构而言,有了信贷保证保险往往会忽视债务人的信用等级,对于本不应贷款的客户,大量放款,以追逐利润的最大化。道德风险的存在给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建立带来了难度,应为此筹划相应的策略,以化解这些负面因素的影响,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五、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总体思路
(一)合理选择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建立的方式
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方式大体有两种模式:一是筹建新型的专业保险公司来承办中小企业的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出资形式可以由政府承担或由某些大机构牵头组建股份公司;二是由现有的优质保险公司在原有基础上开办该种业务,由专门的下属部门从事中小企业的信贷保证保险业务。考虑到我国的现状,后一种形式应该更为合适。因为这样不仅可以为国家节省财政资金,避免重复建设的问题,还可以增强我国现有公司的实力,树立国家民族保险晶牌。综上所述,建立我国中小企业信贷保证保险制度的最佳方式是利用现有的优质保险公司,先开展试点业务,待机会成熟再全面放开。
(二)实行强制保险,差别费率,防止逆向选择
为了避免出现“逆选择”问题,我国应该对中小企业贷款采取强制性政策。如果实行自愿投保,那么银行对于实力较强的中小企业贷款则不愿投保,而对实力较差的中小企业贷款却非常愿意投保,这将不利于保险公司的长远经营。鉴于此种情况,对于中小企业贷款应采取强制性的贷款保险。但采取强制性保险,采取相同费率,会产生对各个投保主体有失公平的问题。因为,保险公司在制定保险费率时,是根据投保者的风险等级进行计算的,对于违约风险较小的绩优公司的贷款,应实行较低的保险费率;而对于违约风险较大的绩差公司的贷款,应实行较高的保险费率。所以,在实行强制保险,防范逆选择的同时,还应对于不同的信贷主体实行差别费率,以保证公平合理。
(三)实行比例赔付、免赔额等措施,防止道德风险
信贷保证保险过程中,无论是信贷机构还是中小企业都会出于利润最大化的动机,人为的增加贷款风险以及资金运用风险,产生道德风险。实行比例赔付、免赔额等措施是防范道德风险的有效方法。比例赔付是指在贷款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只对贷款进行部分赔偿,其余部分由中小企业和银行承担。实施比例赔付可以使中小企业和银行等贷款机构在发生贷款损失时,承担部分损失。所以,贷款机构在贷款时会非常谨慎,中小企业在利用资金时也会再三珍重,从而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免赔额是指被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在赔付之前,先要自己承担的损失额度。其实施的意义有两个:第一,免赔额可以大大减少保险公司的工作量,减少赔付率,提高其偿付能力。第二,免赔额的实施,可以使信贷机构贷款后保持对贷款人的监督,督促中小企业合理运用资金。由此看来,免赔额同样可以抑制道德风险。
(四)实行再保险、共同保险方式分散风险
大额的信贷保证保险如果一旦债务人违约失信则会给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带来巨大的影响,直接损害其它投保人的利益。因此,保险公司对于数额较大的信贷保证保险应采取合理的风险分散机制,以避免风险集中。具体方法有再保险和共同保险。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后,与再保险人签订再保险合同,当贷款发生损失时,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再保险使原保险人在不损失保险业务的情况下,分散了巨额风险,防止了风险集中,是原保险人经常采取的一种化解巨额风险的方式。共同保险是指由多家保险公司对同一巨额风险共同承保。共同保险同样也可以做到使保险公司扩大承保能力,分散巨额风险的作用。
(五)完善损失补偿机制
煤矿的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管理者尽心尽责,煤矿安全精细化管理涉及很多方面,比如,物、人、环境以及管理的影响,这四大因素一旦有其中一个环节发生故障,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煤矿精细化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一整套完整的制度和机制去加以约束,只有以安全精细化管理为手段,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那么就可以有效提升职工队伍的素质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才能够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1.2精细化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战略实现
煤矿安全精细化管理是一个长期实现的过程,煤矿安全战略的实现需要将战略目标分阶段分解,安全战略与每个部门、每个人的工作都相关联,通过每个部门目标的完成,才能促使战略目标的实现,最终实现煤矿安全的愿景。
1.3从粗放管理转为精细管理
煤矿的安全投资人需要企业的长期回报,企业就必须合理地配置资源,精细科学地规划管理活动,降成本,多盈利,实现投入、产出的最大化,从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煤矿的企业投资人,真正关心的是投资回报率、成本以及利润,因此,企业管理必须精细化,煤矿安全管理要改变传统的粗放式管理,从粗放式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
1.4实行量化管理
从煤矿安全内部管理的角度分析,煤矿企业所处的环境竞争日益激烈,对于一些管理理念都是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随着煤矿企业的发展,其规模也在逐渐扩大,在安全管理上的决策都会给煤炭企业带来巨大的变化,因此,必须把工作量化,实行量化管理,此时,安全精细化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2精细化管理在现代安全生产中应用的主要内容
2.1突出关键环节的精细化管理
精细化管理在煤矿企业生产中的应用,应突出关键环节的精细化管理:安全管理精细化,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从人、环境、机、管理四大要素上细化安全生产要素,结合国家安全管理条例,精细化安全管理行为,保证煤矿企业的本质安全目标;成本管理精细化,定时进行成本指标对比和分析,健全指标控制体系,构建成本费用控制体系,降低成本、增加效益;质量管理精细化,进一步深化“三零工程”,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不断提升产品服务质量,精细贯标认证工作,建立精细化营销服务体系,树立特质化的品牌形象,以好形象拓展市场,以高质量的服务赢得顾客;现场管理精细化,制定完善的现场管理体系,细分管理单元,精细管理标准,量化考核指标,进一步细化矿井质量标准,优化现场作业环境,提升现场管理水平,将矿井工作现场整理的井井有条,清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保障煤矿生产的顺利进行。
2.2精细化管理在安全管理的应用中增强了员工队伍的综合素质
经过长期的精细化管理,许多煤矿企业创建了属于自己的企业文化,并建立了一支现代化的工人队伍,实行精细化管理,制定了严格的作业规程、员工纪律,提高了企业职工的创造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精细化管理对于职工文明办事和创造良好的企业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这种良好的企业环境提高了煤矿企业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奠定了基础。
2.3提升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精细化管理在煤矿企业生产中的应用,使煤矿企业的煤炭产量显著提高,由于煤矿开采的条件比较差,精细化管理不但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成本,还可以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精细化管理对每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要求,而且能够查漏补缺、防患于未然,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将隐患扼杀在摇篮里,尽可能地降低了隐患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一定程度上,精细化管理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了安全保障,促进煤矿企业处于行业的先进水平。
2.4有效地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精细化管理能够有效地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了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实现了考核量化、责任细化到位、分工科学合理、工作定位精确,通过岗位标准操作规范,对企业的质量标准进行严格的管理,保证职责责任到人,根据不同的岗位标准与岗位职责,杜绝非伤亡事故,可以将隐患、伤亡、数量以及交通事故控制到最低。精细化管理在煤矿企业生产中的应用,显著提高了煤矿企业预防与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保证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以及稳定发展。
2关于大数据时代下网络安全问题控制的几点思考
2.1做好对访问的控制
对于大数据时代下网络安全问题控制,就要对安全的防御技术加以采取,并做好黑客攻击以及病毒传播等的控制,将对访问的控制有效加强,对网络资源的合法访问和使用加以确保,并合理的认证以及控制用户对网络资源权限的访问,避免非法目的用户的不法访问。将身份认证和相关口令加以添加,做好对规范用户的基础控制,有效维护系统,并对网络资源进行高效性的保护。
2.2做好对数据的加密控制
做好对数据加密控制,就要采取加密算法以及密钥的方法,对明文数据进行转化,将其转化成为一种密文,并保证加密后的信息,在实际的传播过程中,有着一定的保护作用,一旦信息窃取,对于信息的内容无法查看。同时在对数据存储安全性以及稳定性进行确保时,就要依据于数据的相关特点和基本类型,对机密信息的安全性加以确保,实现网络信息数据的安全传输。
2.3做好对网络的隔离控制
将网络的隔离控制加强,主要是当前防火墙技术常见的一种网络隔离技术,通过对防火墙部署在数据存储系统上加以采用,尽可能的将网络分为外部和内部,并对数据通道进行授权处理,对网络访问权进行一定的隔离和限制,并对网络的安全进行合理的控制。
2.4做好对入侵的检测控制
一般而言,入侵检测,主要是借助于主机系统和互联网,综合性的分析预设的关键信息,并对非法入侵进行检测,在入侵检测控制中,就要借助于监测网络将内外攻击以及相关的操作进行及时的监测,并采取主动性和实时性的特点,对信息的安全结构进行保证,进而做好入侵的检测控制,对网络信息安全进行最大上的保障。
2.5及时防治病毒
当前大数据环境中,保证网络安全,就要做好病毒的有效防治,在计算机上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对文件进行扫描和杀毒,对于不能识别的网络病毒,就要对漏洞补丁进行及时的更新和修补。同时良好的网络安全意识培养,不点击不明的链接以及相关的网站,对正规正版的软件下载,并综合提升病毒防治的成效,做好计算机的日常安全维护基础工作。
2.6做好安全审计工作
做好网络安全审计工作,就要综合提升网络信息安全性能和网络信息的稳定性,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借助于网络对原始数据包进行合理的监控和分析,并借助于审计的手段,还原原始信息,准确的记录访问网络的关键性信息,对网络方位、上网时间控制以及邮件的访问等行为进行极好的记录,尽可能的保证业务正常有序的进行。
2.7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同样也是大数据时代下网络安全控制的有效方法之一,将网络安全增强,并提升网络安全性能,对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建立,将软件的操作和管理加强,对用户的安全保护意识进行加强,并对完全稳定的网路环境进行创造。
2安全事故发生因素分析
安全事故在我国建筑行业频频发生,而安全事故的发生并非单一因素所致,下文便针对当前我国建筑施工中相关安全事故的引发因素进行分析。
2.1工程参与方自身责任
我国现代建筑工程施工现状中存在诸多问题,例如有法不依、违章施工、不依照施工流程施工以及施工资质不足等,此外在施工中还存在拖欠工程款项以及签订霸王条款等问题,这就使得施工主体在施工过程中态度消极,无法在安全管理上积极采取措施。一些安全防护资金无法按要求到位,并且有些工程为了赶工期,导致了施工强度较高,施工人员在施工中便不会重视安全防护,因此埋下了安全隐患。
2.2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最近一段时期以来,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是距离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构建还是存在一定距离的,并且在此基础上的配套制度建设也显得比较落后,不能满足我国当前现代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现实需要。
2.3项目资金无法到位
有关施工安全防护相关费用在我国相关规定中有明文规定,并且针对施工过程中的详细支出都进行了明文规定,在施工中需要施工方严格予以执行。但是为了注重经济效益,业主在实际的操作环节中对于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并不重视,所以忽视了对管理工作的监察。因此施工单位便会在安全管理资金方面不断缩减,因此施工中相关安全管理资金便会无法及时到位,这就致使安全管理工作存在了威胁。
2.4缺少安全管理意识
经济效益是企业存在以及发展的基础,我国施工企业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然会以企业的经济效益作为基础,因此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往往并不重视。有些施工企业往往只是将安全管理机构作为一种形式,对于日常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也没有予以纠正,仅仅将安全管理作为一种形式。这种由于安全意识缺失而造成的管理问题也会引发安全事故。
2.5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缺乏
建筑施工行业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并且在施工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引发一系列的安全问题,因此需要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理念,在施工中严格依照规程操作。但是实际的施工作业中,很多施工人员自身的素质相对较低,施工单位也没有针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很多施工人员以侥幸的心理进行违章操作,因此致使安全事故的产生。
3加强措施
我国建筑安全事故频发,其引发因素较为复杂,下面文章便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从而为建筑行业安全事故的预防、管理提供有效措施。
3.1树立科学观念
在整个现代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都应当始终遵循安全生产的管理理念,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以及施工工艺等各个环节都应当坚持这一理念。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忽视了任何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产生,给企业形象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损失。所以,建设主管机构以及建筑单位应当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必须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过程中最主要的工作来开展。我国颁布了《施工建筑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评价标准》,依据该制度各施工企业应当立足本企业的生产实际构建起一套完整的安全生产制度。这套安全生产制度包含的风险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对相关机构及人员的特定管理、在安全技术方面的管理和对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企业在施工项目的投标阶段,可以应用分级指标体系,对工程的风险程度进行评估,以指导后期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方法与措施。
3.2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
建筑施工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设计的学科体系相对较多,因而其体系组成相对较为复杂。并且施工中所设计的岗位众多,不同的岗位所需要承担的风险、负的责也具有差异,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前对这些岗位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建立起科学的评价体系,依照预估风险对岗位进行科学的设置、安排,并确定安全管理措施以及需要投入的安全费用。从而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有效性,确定目标的最优性。在进行风险评估中,需要充分考虑岗位的安全效益以及经济型,因此需要从四方面确定评估指标,即个人行为、环境因素、管理因素以及物品设施。
3.3提高人员培训
为了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素质及其安全意识上能够满足安全施工要求,施工企业在施工人员上岗前需要进行安全施工培训,并且在施工期间也应当不定期或者定期进行安全操作相关培训,从而树立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尤其是针对一些技术工,更应当加强其安全操作的规范性。针对领导干部以及一些管理工作者,不同于一线工作人员,通过培训主要是令其了解安全操作规程,通过学习提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加强管理,及时发现施工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操作问题,并对岗位培训考核制度进行落实,加强资格认证制度的审核,对于不符合规章制度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同时建立起完善的保险制度。针对存在不可预知的风险,则采取意外伤害保险的方式对施工人员予以保护。
2采用双重路由认证
目前,大部分路由器均是采用的路由认证方法进行防护。其实,在采用明文认证,得到路由协议支持时,同时也可以采取MD5来进行校验,这样就起到了双重认证的防护。这种双重认证方法本身的操作过程比较接近,但其所设置的密钥在城域网络内并不以明文形式出现,而是利用MDS算法所产生的信息摘要,这也就从根本上保证了密码的安全性。现在比较流行的网络协议便是BGP,它采用的是TCP来提供可靠的数据连接。为了防止被欺骗的TCP分段进入端口,就利用BGP连接实施相应的攻击,以加大安全性和可靠性。
3防火墙功能强化
想要保护宽带城域网的网络安全,较为常用的方法就是防火墙拦截,其能够将系统忽略提示的各类文件和路径进行拦截,经过对防火墙的设定,能够有效防止恶意攻击的侵入。防火墙的主要功能在于对经过它的各类网络数据进行监察和分析,同时,它还可以强制关闭计算机所使用的端口,切断外来攻击入侵的通道,对病毒或木马进行封锁。不仅如此,其还可以对一些非法或不明站点的访问进行屏蔽,防止非法数据源强制侵入。
近些年来,我国的社会经济一直稳定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下我国的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也得到了较大发展,从而促使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为社会和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但同时大数据时代下的信息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加强对大数据技术的深入认识,充分了解大数据时代下的信息安全问题并积极的采取防范措施,不断完善我国的大数据技术,促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一、大数据的含义及特点
1、大数据的含义。大数据根据IT行业术语也叫巨量数据集合,是要在新的处理模式下,在强有力的决策力、敏锐的洞察力和优秀的流程改善力的协助下,适应巨量化、高速化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
2、大数据的特点。大量、高速、多样、价值、真实性这是大数据的五个主要特点。大量是指大数据的数据容量巨大;高速则是指数据的生成、整合以及处理十分高效,可以在秒级的时间限制内完成对数据的处理;多样则是指数据的来源丰富,借助数据传感器,监测的范围几乎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利用大数据技术收集的数据信息,由于数据量巨大且繁杂,有价值的数据所占的比例反而较小;真实性是指数据的质量,而对数据质量的判断也需依具体情况而定。
二、大数据时代下的信息安全问题
2.1大数据时代下存在的主要信息安全问题
在大数据时代的背景下,各种移动设备十分普及,人们对手机等移动设备的依赖也加重了信息泄露的安全隐患。比如说智能手机中各种app软件的使用,手机app的数量巨大且类型繁杂,许多app软件并不是正规公司设计且没有通过安全保障,并且一些不法分子和黑客利用恶意代码或木马病毒的植入盗取app用户个人信息,致使用户大量信息泄露。由于大数据数据量的巨大和繁杂,一些黑客和不法分子通过自身的网络技术以及利用大数据的这一特点可以让自己的恶意攻击不被发现且无法被安全监测设备检测出来。大数据反而成了黑客和不法分子的避难所,这也对安全厂商和警方对黑客和不法分子的追踪造成了困难。
2.2大数据背景下信息安全问题存在的原因
首先,公众对大数据技术的认识存在一些误区,大数据下的网络并不能保证绝对的安全,在购物网站的实名购买记录、各大搜索引擎的搜索记录、在网络社交平台个人生活和心情的记录都有可能暴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从而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并且大数据技术不是完美无缺的,其本身就存在一些安全隐患。比如大数据数据库存在着一些安全漏洞,不法分子可以利用这些漏洞,对数据库进行侵入;数据库访问的操作缺乏控制,这也很容易造成数据的泄露。此外,个人信息法律保护不完善,数据使用监管机制和机构的缺乏也是大数据时代信息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法律和监管的缺失有可能降低网络犯罪的成本,从而助长信息安全问题的滋生。
三、大数据时代下信息安全问题的防范措施
1、完善相关立法和数据监测机制。法律的保障是信息安全问题的第一也是最后一道防线。完善个人信息保护专门性立法,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准则、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个人信息和隐私权受到不法侵犯时的法律救济和惩处措施,最大程度上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加强对大数据使用的监测,设立专门的监测机制和机构,并且明确监测机构的职责,对信息安全问题防范于未然。
2、加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这一措施主要是对大数据用户来说,大数据技术公司应该加强自身安全技术方面的保障,数据用户也应该价钱自身的防范和保护意识。比如在使用搜索引擎后及时删除搜索记录、使用社交平台软件时注意不要暴露个人的隐私和具体信息、发送重要电子邮件时对邮件进行加密等等。大数据用户是信息安全问题防范的主体,其安全保护意识的提高对于大数据时代下信息安全问题的防范和解决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3、不断改善安全技术。为了应对大数据背景下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所带来的各种层出不穷的信息安全问题,应该对传统的安全技术进行改革,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加强大数据安全系统的防御能力,减少安全漏洞,并不断发展安全技术以应对未来的安全挑战。
结束语:现在是信息的时代,大数据技术的掌握已成为世界各国竞争的重要砝码。大数据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应引起人们同样的重视,在积极应对安全挑战的同时把握机遇,这是大数据时代行动实施的应有之意。
参 考 文 献
[1]崔洪刚等.大数据时代下的信息安全问题研究[J].通讯世界,2016(7).
大数据作为新的经济资产类别,与土地、石油、黄金、货币等并列成为经济运行的根本资源,关于其概念定义不是最近出现的,只是在信息化时代的驱动下,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甚至被称为第三次浪潮的华彩乐章。而关于“大数据”的定义,顾名思义就是指数量很大的数据,包含了数量大、结构复杂、类型众多的多种数据,因此又被成为海量资料,是一个大型的数据集合。美国早在2012年就正式启动了大数据研究与开发计划,投资2亿美元提升收集、分析、萃取数据信息的能力。由此可见,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使得数据成为各个国家以及各大企业竞争的核心,更可能取代人才成为最具价值的重要载体,利于进一步优化运营企业发展。
2.特点
根据大数据的定义可以明显看出其具有数据量大、形式多样、运算高效、产生价值等4个特点,业界更多使用4V来概括,即Volume、Variety、Velocity、Value。其中数据量大是大数据的显著特点,也是计算机网络存储技术发展必然结果,在计算机相当普及的今天,计算机网络渗透人们的生活、工作、休闲,不但的产生新的数据,此外传感器、探测器等也在产生数据,致使开始使用PB、EB甚至ZB等计数单位。同时,大数据又是多种多样不同类型的数据构成,如:字符、日期、声音、视频、数值、动画等,加速数据量增长的同时,提升了大数据的利用价值。由于大数据数量的巨大以及形式的多种多样,因此在进行数据处理时,更多的要求实时与高效,便于及时根据数据结果决策。当然,大数据的大量使用及推广,不仅仅是因为其具有大量的数据,更重要的是通过对数据的深度采集、分析、处理、挖掘,可以对大数据的数量、多样性、速度进行分析,萃取更多深入的职能的有价值的真正有用信息,最终产生价值。而对大数据进行信息萃取的过程包括数据输入、数据处理与数据输出三阶段。
二、“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信息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全球经济发展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在推进国家与企业发展的基础上,也潜藏着信息安全风险。
1.缺乏对大数据时代的全面正确认识
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大规模普及推广,是促使大数据时代到来的主要推力,无论是人们在生活工作中的邮件传递,还是网购、下载视频音乐等都会产生新的数据,也存在着个人信息泄露的可能性。进入大数据时代后,信息泄露事件层出不穷,甚至导致个人数据的权利边界都更加模糊,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对大数据时代的认识还不够全面。通过对大数据时代人们最关注的调查分析,发现74.91%选择了个人隐私被侵犯,9.97%选择了经济损失,8.93%选择了浪费时间与精力,5.84%选择了危害个人声誉,0.34%选择了没有损失。根据这一调查可见,人们对于个人隐私被侵犯的选择率最高,最为关注,相对其他的还认识不足。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各方面的信息安全都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2.集中的大数据库存在安全威胁
全球互联网用户高达3亿,移动上网终端有20亿,联网设备更是多达500亿个,每天产生的数据信息近1EB。如:每天使用谷歌搜索次数近100亿次,淘宝网产生3000万笔交易,2500万张照片共享,加上电话、短信等消息软件产生的数据,更是不可估计。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12年我国在各类媒体上花费的时间较多,其中互联网、手机等占绝大部分。大数据时代信息多集中在几大互联网巨头手中,而互联网的开放性特点又决定了其数据存在一定的泄露风险。目前大数据集群应用数据库并没有采用“围墙花园”模式,并没有对内部数据库进行隐藏,避免其他程序随意访问,因此大数据的架构极其容易暴露。这样集中的大数据库,使得客户端在进行程序操作间,可以同不同节点进行通信,避免验证客户是否具有访问权,加大了信息泄露的可能。
3.大数据技术自身存在风险
当前,大数据技术还不太成熟,自身平台较为脆弱,大数据存储处理技术多采用分布式与大规模结合处理,增大了被攻击的范围。同时,在进行数据分布式处理时,节点处的存储数据多为碎片,难以进行集中统一的安全机制部署。当然在大数据技术中,普遍缺乏一定的内生性安全保障机制设计,多通过外部保障技术来确保信息的安全性,这样的大数据技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多缺省配置,失去了对信息的基本安全防护。
4.加大了黑客攻击的可能性
大数据自身的4V特点,增大了黑客攻击的吸引力,刺激黑客全面实施非法攻击。黑客多是有组织有目的的对确定的数据进行攻击,在大数据海量数据信息存储的环境下,黑客更容易通过攻击,获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内容,给受攻击方带来名誉、财产等不可预估的损失。如:Android系统使用用户越来越多,产生的数据信息也是海量的,成为黑客攻击的重要对象,当移动设备感染木马被黑客攻击后,当用户使用APP提供的服务后,就会泄露相关的数据信息和访问权限。甚至有的黑客行为主要是针对国家的,给国家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因此必须采取措施积极预防黑客的攻击。
三、提升信息安全的途径分析
1.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大数据是一种新兴的宝贵资源,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要充分尊重数据所有者权利,这才能充分显示出大数据时代的真正魅力所在。而公众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将信息到网络上,就会成为大数据的一部分,也就存在信息泄露,被盗用的可能。为了更好的防止大数据信息泄露,确保信息安全,就必须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在进行个人信息公布时格外小心,注意保护与个人信息相关的大数据,避免成为黑客攻击的对象,导致信息泄露造成不要的损失,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
2.建立异构数据中心安全体系
传统的数据存储通常都会建立完善的防护措施,但大数据的架构较为复杂,多采用虚拟化海量存储技术来进行数据信息资源的存储,用服务的形式提供数据信息操作存储,更需要进一步完善数据的隔离与调用。同时,大数据利用云计算存储数据,为了方便所有者对数据进行存储、分析、挖掘、控制,可以构建一个异构数据中心安全体系,从管理上来增强对大数据信息安全的防护。尤其是,集中的大数据库,更需要格外主要防护,降低出现“棱镜门”事件。
3.加强大数据安全技术的研发
经过无数实践证明,传统的信息安全技术无法适应大数据时代,尤其是大数据时的到来,加速了云计算、物联网以及移动互联网等多种新技术的发展,反而加大了大数据收集、存储、分析、处理的难度。为了进一步从技术上加强对大数据信息安全的防护,应当加大大数据技术研发资金投入,提高相关技术产品,包括信息访问控制、数据加密、数据备份等技术手段的发展,促进大数据安全技术的研发,才能真正有效的推动国家社会的高速发展。
4.完善大数据信息安全体系建立
大数据作为新兴的数据类别,需要相关政策措施进行维护,在“十二五”计划上,工业信息化部将信息处理技术作为新工程提上日程,包含了大数据中的数据存储、分析,以及图像视频分析挖掘等方面。因此,为了防止黑客的攻击,造成信息泄露,必须进一步完善大数据信息安全体系的建立,以实现对大数据信息安全防护的目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快大数据安全防护技术的研发,可以通过在网络设备或是节点上设置访问权限,或是使用SSL技术对登录传输数据实现加密保护。当然,针对重要的大数据信息,还应当实现端对端的数据保护,及时备份相关数据,避免因为系统出现故障造成数据损害、泄露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