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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课件大全11篇

时间:2022-10-07 07:24:12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传染病防治法课件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传染病防治法课件

篇(1)

【中图分类号】R7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0515(2010)012-0053-01

传染病学是临床医学体系中具有特征性的一门学科。目前仍然是危害人们健康的一类疾病,随着时代的变迁,传染病疾病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经典传染病的发病明显减少乃至绝迹,有些传染病已在世界范围内消灭,如:天花。传染性较强的传染病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使其传染的危险性减小到最低,如霍乱、鼠疫等。但由于环境污染、人类不良的生活习惯等原因导致病原体出现变异,又涌现了一些新发的传染病,如: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很容易造成社会大流行,甚至突破国界造成世界范围的流行,对人类造成危害。针对传染病预防为主的理念,就需要普及传染病学知识,特别是医学生要掌握更多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本世纪的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以后的岗位需求。但教师与学生主要交流的平台仍是课堂,单纯用“满堂灌”的传统教学方式已不能满足此教学要求。要想在有限的时空内,让学生了解较多的相关知识,就要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采取新的教学手段,开阔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以掌握更多的相关知识。

1 宣传学习传染病学的必要性

传染病是由病原微生物感染人体后产生的有传染性、在一定条件下可造成流行的疾病[1]。病原体在人群中传播,常造成传染病流行,对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国家经济建设有极大危害性。传染病学是研究各种传染病在人体中发生、发展、传播、诊断、治疗和预防规律的学科。其重点在于研究各种传染病的临床表现、诊断依据、鉴别诊断、治疗方法和预防措施,以求达到治病救人、防治结合的目的[1]。虽然目前传染病不再是威胁人类健康的首位疾病,但有些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手足口病、感染性腹泻等疾病仍然广泛存在,发病率依然较高。已消灭的传染病仍有死灰复燃的可能,新发现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等近年给人类造成严重危害,因此传染病知识的学习是必不可少的。

2 改革教学内容

由于新知识、新技术的增长,更新速度的加快以及疾病谱的变化, 以经典传染病为主线进行授课,已与社会的新形势不相符。况且有些传染病很少见或已经被消灭,社会上出现了一些新发传染病的疫情,故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学内容进行了取舍,去除已经消灭或极少见病种,如脊髓灰质炎和一些寄生虫病等,加入新发传染病以及经国务院批准近年列入传染病防治法的疾病,如手足口病等,体现课堂教学和社会发展的一致性。又根据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增加了与感染相关的院内感染、耐药微生物感染、抗菌素应用等内容,避免学生走上临床工作岗位,所需与所学内容相脱节的情况,以适应行业技术发展。

3 改进教学方法

以人为本已成为国际流行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过程以学生为主体毋庸置疑,改变单纯平铺直叙的理论灌输,激发学生的学习乐趣,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探究学习的能力,已达到共识。对于传染病学,理论学习固然重要,但更要重视临床思维的培养,为以后的临床诊治打下基础。要达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及科学思维方法的建立,就必需精心设计教学过程,针对不同的学生和教学内容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如病案教学法、问题探究式教学,启发式教学、讨论式教学、PBL教学法以及自主学习法等,活跃课堂,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断地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而且把积累知识与能力培养结合起来,更好地满足了时代对教育和人才的要求。

4 采用多种教学手段

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为标志的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以不可阻挡的态势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教师通过播放录像或利用自身的形体、语言、动作、表情等方式提高教学效果具有局限性。为了在有限的课时内让学生学习到更为丰富的医学知识,增加教学过程中的科技含量,提高教学效果,就必须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如多媒体技术。在文字的基础上大量利用图像、音频、视频和动画等多种信息载体,运用到传染病教学中去。对于发疹性传染病,如:麻疹、猩红热、风疹等,给予图片展示的方式,更直观,并且加深了对疾病的认识,更有利于以后临床工作对疾病的鉴别诊断。另外,还可以在课件中穿插视频,如躁狂期的狂犬病病人,让学生亲眼看到了具体的病人及其发病时的特点,印象深刻。艾滋病毒侵入淋巴细胞的过程,演示了获得性免疫缺陷病毒的杀伤力,避免枯燥的讲述,形象而生动,加深了学生的感性认识。因特网上有丰富的医学资源,可作为教材的补充,鼓励学生上网去自学或查相关资料,以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从而掌握更多的医学知识。

5 模拟病房练习及增加见习课

一方面可以通过播放录像或利用多媒体技术讲述传染病房不同于其它病房的构造及设置,加深对传染病的传染与隔离的理解,也可以利用模拟病房,演示感染科医生工作流程,形象而直观,增加学习的乐趣。同时增加见习课,多和临床岗位相接轨,巩固课堂所学,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从而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

总之,通过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及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后,活跃了课堂气氛,增强了学生学习的目的性和实用性,增进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并且掌握了更多的传染病相关知识,为以后进入临床岗位奠定了基础。

篇(2)

1、拟于第2-3季度,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直辖市),开展农民工传染病防控工作调研。主要内容包括:了解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发病、死亡基本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通过问卷、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调查当地农民工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现场调查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了解各地在加强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2、第3-4季度,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目前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规范;对于需要政府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措施建议,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防治艾滋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医疗卫生机构对他们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治疗随访等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各地也因为经费原因,未将农民工的宣教、检测,尤其是免费治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我们计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制订在农民工中落实艾滋病免费治疗具体措施,计划初步安排如下:

1、3-5月份,赴北京、天津、上海、东南沿海大城市及内地部分人口密集省会城市开展调研,调查各地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当前各地存在的实际问题。

2、6月份组织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相关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加强宣传、保障经费,将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的日常工作,真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3、结合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采掘、服务等行业、企业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促进广大农民工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了解国家免费治疗政策,提高农民工主动接受宣传、检测及治疗的积极性。到2006年底,使农民工集中地区(场所)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三)防治结核病

1、5-7月,组织专家到京、津、沪等沿海省份调研。

2、8月制定全国农民工结核病控制框架和技术指南。

3、10-12月,建立省际间的协作机制,实现农民工结核病人基本情况、治疗管理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共享。

(四)防治血吸虫病

1、第二季度商财政部及各省有关部门,下发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文件,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将农民工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日常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2、下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情况。

(五)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免疫

1、4月25日儿童预防接种日前后,开展以“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通过宣传活动,设立临时接种点,为流动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流动儿童享有与常住儿童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政策,免费为流动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2、6-9月,在北京、杭州等大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调研。

3、全国省会城市及各城市常年在流动人口集中地方设立接种点,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和证,开展接种工作。

4、9-12月,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开展补证、补种工作。

5、6-12月,全国各地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6、12月,在全国城市地区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强化免疫工作;3-6月,当有麻疹、流脑等疾病暴发流行时,在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晨检工作和疫苗应急接种活动。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一)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根据2006年我部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对煤炭、化工、冶金、制药、建材、电子、轻工(家具制造、制鞋、皮革加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以上行业的中小企业农民工人群健康监护情况。工作安排:

1、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业病危害情况确定3-4个行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及时汇总、分析本地区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必要的督导和抽查;

2、对用人单位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检查,由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完成;

3、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2006年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及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卫生部。

(二)组织调研,制定农民工健康监护方案。卫生部正在组织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调研方案,结合“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活动”,以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为切入点,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分地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的情况,进一步摸清我国农民工职业卫生现状、存在的问题。根据调研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方案,计划2006发农民工健康监护工作方案,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健康权益。共2页,当前第1页1

(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结合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开展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项目,以保障农民工健康权益为重点,开展以提高农民工职业卫生服务水平为目的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2006年4月启动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监测网,保障农民工得到有效的、最低限度并能够负担得起的职业卫生服务。

(四)深入开展针对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宣传培训。在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及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重点针对农民工人群进行宣传、咨询活动,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农民工对职业危害的了解及防护知识。针对中小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现状,卫生部已制定计划,从第二季度开始,分四期开展相关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对中小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职

业病危害控制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大对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职业卫生标准宣传工作,指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执行职业卫生标准。

(五)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1、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充实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2、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加强农民工职业病监督管理,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乡镇企业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3、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举报等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理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案件,严厉惩处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

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

(一)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工伤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

1、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要求地、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部门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推荐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农民工在因公受伤时,按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4、要求医疗机构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方便农民工就医,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

(二)积极配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做好进城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障工作。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

(一)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审核和发证后监督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二)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发证发放,并强化事后监督。同时结合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以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重点检查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

(三)2006年8月我部将组织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督察,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的餐饮单位将作为食品卫生督察工作重点之一,通过督察,加强各地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同时清理、整顿农民工聚集地不合格餐饮单位。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一)开展输出地农民工健康教育。结合输出地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开展输出地省区市的农民工健康教育。运用“行动”多部门合作优势,普及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了解意外伤害知识,掌握急救基本技能等,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拟于第三季度完成适宜教材开发与课件。在劳动力转移重点省区开展试点与评估。

篇(3)

1、拟于第2-3季度,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福建等省(直辖市),开展农民工传染病防控工作调研。主要内

容包括:了解大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传染病发病、死亡基本情况及其相关影响因素;通过问卷、走访、座谈会等形式调查

当地农民工传染病疫情报告及现场调查处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了解各地在加强外来人口尤其是农民工传染

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做法和成功经验。

2、第3-4季度,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目前传染病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规范;对于需要政府其他部门协同解决的问

题,讲具体的措施建议,报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防治艾滋病。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民工流动性比较强,医疗卫生机构对他们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治疗随访等工作存

在一定难度,各地也因为经费原因,未将农民工的宣教、检测,尤其是免费治疗工作纳入日常工作。鉴于上述问题的复杂性,我们计

划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商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制订在农民工中落实艾滋病免费治疗具体措施,计划

初步安排如下:

1、3-5月份,赴北京、天津、上海、东南沿海大城市及内地部分人口密集省会城市开展调研,调查各地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开

展情况,了解当前各地存在的实际问题。

2、6月份组织专家在调研的基础上制订出相关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加强宣传、保

障经费,将农民工艾滋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的日常工作,真正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3、结合农民工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采掘、服务等行业、企业及火车站、汽车站等公

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促进广大农民工掌握艾滋病防治知识,了解国家免费治疗政策,提高农民工主动接受宣传、检测及治疗的积极

性。到*年底,使农民工集中地区(场所)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0%以上,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

识知晓率达65%以上。

(三)防治结核病。

1、5-7月,组织专家到京、津、沪等沿海省份调研。

2、8月制定全国农民工结核病控制框架和技术指南。

3、10-12月,建立省际间的协作机制,实现农民工结核病人基本情况、治疗管理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共享。

(四)防治血吸虫病。

1、第二季度商财政部及各省有关部门,下发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文件,要求各地加强领导、落实经费,将农民工血吸虫病

防治工作纳入本地日常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原则。

2、下半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各地农民工血吸虫病人免费治疗情况。

(五)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免疫。

1、4月25日儿童预防接种日前后,开展以“同样的权利,同样的健康-关注流动儿童预防接种”,通过宣传活动,设立临时接种

点,为流动儿童提供预防接种服务,落实流动儿童享有与常住儿童同等的预防接种服务政策,免费为流动儿童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2、6-9月,在北京、杭州等大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的调研。

3、全国省会城市及各城市常年在流动人口集中地方设立接种点,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和证,开展接种工作。

4、9-12月,卫生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在托幼机构和学校实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为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开展补

证、补种工作。

5、6-12月,全国各地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城市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活动。

6、12月,在全国城市地区开展农民工子女适龄儿童脊髓灰质炎疫苗的强化免疫工作;3-6月,当有麻疹、流脑等疾病暴发流行时

,在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晨检工作和疫苗应急接种活动。

二、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一)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

根据*年我部职业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范围:对煤炭、化工、冶金、制药、建材、电子、轻工(家具制造、制鞋、皮革加工)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农民工职业健康

监护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以上行业的中小企业农民工人群健康监护情况。

工作安排:1、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业病危害情况确定3-4个行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及时汇总、分析本地区

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必要的督导和抽查;2、对用人单位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的检查,由市(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

施,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填写调查表、询问劳动者等方式完成;3、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于*年10月30日前,将本辖区

监督检查工作的书面总结、汇总表及典型案例材料上报卫生部。

(二)组织调研,制定农民工健康监护方案。

卫生部正在组织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调研方案,结合“职业病防治万家企业行活动”,以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为切入点

,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分地区、分行业、抓重点,掌握用人单位实施保护农民工职业健康的情况,进一步摸清我国农民工职业卫生现

状、存在的问题。根据调研的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方案,计划*发农民工健康监护工作方案,指导用人单位

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结合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开展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项目,以保障农民工健康权益为重点,开展以提高农

民工职业卫生服务水平为目的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年4月启动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各级职业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

监测网,保障农民工得到有效的、最低限度并能够负担得起的职业卫生服务。

(四)深入开展针对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宣传培训。

在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及公共场所举办宣传活动,重点针对农民工人群进行宣传、咨询活动,增强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增加

农民工对职业危害的了解及防护知识。

针对中小规模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现状,卫生部已制定计划,从第二季度开始,分四期开展相关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

织对中小企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大对用人单位和职业卫生技术

服务机构的职业卫生标准宣传工作,指导用人单位正确理解和执行职业卫生标准。

(五)加强农民工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1、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强化属地管理,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充实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2、各级卫生部门会同安全生产、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加强农民工职业病监督管理,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落实情况的

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乡镇企业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责任。

3、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会举报等监督方式,及时发现和处理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案件,严厉惩处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违

法行为。

三、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医疗保障问题

(一)积极做好农民工的工伤鉴定和医疗救治工作。

1、积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要求地、市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积极部门组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推荐符合要求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劳动能

力鉴定委员会,为农民工在因公受伤时,按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要求医疗机构按照当地政府惠民政策的要求,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4、要求医疗机构按规定完善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方便农民工就医,为农民工提供优质、便捷、价格适宜的

医疗服务。

(二)积极配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做好进城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障工作。

四、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民工食品卫生安全

(一)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建筑工地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的审核和发证后监督工作。与有关部门建立良

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工作。

(二)按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严格食品卫生许可发证发放,并强化

事后监督。同时结合餐饮业专项整治工作,以餐饮具消毒情况为重点,按照《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规定,重点检查

农民工聚集地餐饮单位的餐饮具消毒情况。

(三)*年8月我部将组织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督察,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民工聚集地的餐饮单位将作为食品卫生督察工

作重点之一,通过督察,加强各地建筑工地食堂监管,同时清理、整顿农民工聚集地不合格餐饮单位。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工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一)开展输出地农民工健康教育。

结合输出地劳动力转移阳光培训工程,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网络,开展输出地省区市的农民工健康教育。运用

“行动”多部门合作优势,普及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了解意外伤害知识,掌握急救基本技能等,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

能力。拟于第三季度完成适宜教材开发与课件。在劳动力转移重点省区开展试点与评估。

(二)开展交通工具及公共场所农民工健康教育。

在春节返乡及麦收季节等农民工流动比较集中的时期,在铁路、公路等港站及交通工具上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重点以预防艾滋、

结核、乙肝等重点传染病及吸烟有害健康等基本卫生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

(三)开发农民工健康教育传播材料。

编写农民工健康教育系列传播材料(小册子),内容涉及厂矿企业以及理发、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特点的基本卫生知识与法规

,发放到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并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民工健康教育活动,做到健康教育传播

材料发送到工地、厂矿企业及农民工手中,倡导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拟于6月份完成传播材料框架编写工作,并分册实施,年底前

编印下发,并为各省区提供模版。

(四)“关心务工女”专题活动。

篇(4)

教师之为教,不在全盘授予,而在相机诱导。2010年7月教育部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提出了:“注重学思结合、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帮助学生学会学习。”医学生的卫生法学教育是培养医学人文素养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但如果教师一味采取传统的“说书”式的灌入教学,课堂难免显得枯燥乏味。久而久之,不但学生的兴趣会淡然无存,卫生法教育的基本的目的也难以达到。为了打破传统式教学的禁锢,充分做到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有机结合。我们有必要进行参与式教学方法探索。

一、卫生法学传统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的三个方面

(1)教学方法单一,学生缺乏主动性。(2)教学目标狭隘,忽视知识运用。(3)评价方式传统,考核内容片面。

二、卫生法学课程运用参与式教学法的意义

(一)有利于增强课堂活力,提高教学质量

卫生法学教育是医学人文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但是因为目前该课程在医学专业的课程设置总学时中所占比例较小,传统教学方式单一,部分学生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兴趣。参与式教学打破了传统教学理念的束缚,树立“以学生为本”冉争教学理念,确立了学生的主体地位,改变封闭的、机械的教学模式,从传统的以“教”为中心的教学模式转变为以学生的“学”为主的教学模式;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引导和鼓励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通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意识,改变学生对卫生法学课程枯燥无味的印象,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增强课堂活力,提高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质量。

(二)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促进全面发展

知识的学习不是为了储存,而是为了运用。卫生法学课程的教学,不仅要使学生知法、懂法,培养学生自觉守法的意识,更要增强学生的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参与式的教学方法,摒弃了“满堂灌”“填鸭式”等低效的、落后的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中心,强调活动教学,注重学生参与。在教学中,我们可以让学生迈出教室,走进医院,与律师一起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实务,见证法律知识的实践运用,切实体会到法律的内涵,学会如何将之“见乎行”。这不仅可以增强学生将书本理论运用到实践的能力,在参与社会实践的同时,也开阔了视野,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有利于促进教学相长,建立新型师生关系

在传统卫生法学教学中,师生关系常常处于一种对立状态,教师具有绝对的权威,学生对教师要心存敬畏,这种权力结构严重影响了师生之间的平等交流和沟通。而参与式教学,从学生的认知特点出发,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为学生提供一个自由和谐、平等民主的课堂环境。教师不只是“教”,在学生展示过程中,也是一个学习者。同时,教师在卫生法学课中也不再只是信息的提供者和答案的者,还是学生的组织者、引导者和调控者。

三、参与式教学在卫生法学课程中的实践途径

(一)调整传统教学结构,运用多元教学方法目前,湖南中医药大学针对中医学专业的卫生法学课程安排32个学时。在内容的安排上,我们选取了与医学生关系最为密切的八个部分进行教学。教学方法上,坚持以教师引导,学生参与学习为主。主要形式包括案例讨论、翻转课堂、情景教学等。

1.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法是指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学生围绕某一案例中的问题展开讨论,各抒己见,以求得正确理解和认知的教学方法。整个卫生法学的教学过程中,案例讨论的方式是运用的最多的。例如教师在讲解“病历的证据效力”时,以“医疗机构封存病历档案袋破损”案例为导入,将学生快速带入学习情境。待教师对病历作成、查复、封存、保存等相关进行详细讲解之后,引导学生回到导入案例,结合具体的法条分析案例,最终得出结论。这种方式让学生有了一个从思考到学习再到运用的过程,让知识在学生脑海里开始了跳跃。

2.情景教学,情境教学法是一种直观的教学方法,是指教师为了达到既定的教学目标,引入或创设与教学内容和学生特点相适应的教学情境,将学生引领到某种特定的场合与氛围中,激活学生的思维,引起学生的情感体验,使其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掌握所学知识,从而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提高教学实效。卫生法学的授课对象绝大部分是医学生,他们以后都将走上医师的岗位。教学过程中,我们常常将听课的学生假设为案例中的角色,使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受。如在讲述“知情同意规则”时,我们假设学生是在某医院急诊科的实习生,实习过程中遇到了一个危急患者,让学生以当事者的身份做出选择。在这样的情境下,学生不再认为所讲的知识与自己毫无联系,反而是息息相关。

3.翻转课堂。翻转课堂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课前通过信息技术的辅助完成知识的学习,而知识内化则在课堂中经老师的帮助与同学的协助下完成的教学过程。在“传染病防治法”的教学中,我们就采取这种翻转课堂的形式,课前安排学生观看教学视频,并结合书本教学内容完成教师事先布置的案例分析。课堂上,教师对知识点的梳理后,提出关于《传染病防治法》的立法精神等问题。给予学生一定的思考空间后,请学生进行解答。

4.探究式学习。探究式教学法是指学生在学习理论的过程中,教师交给学生一些问题让学生通过自己的观察、阅读、分析等途径自行思考、独立探究,自主发现并掌握相关原理与结论的一种有效教学方法。在我们的教学内容上,有一部分是“刑法对医药卫生领域的调整”,这一部分的内容包括刑法概述及20个与医药领域相关的罪名。在教师讲授完刑法相关基础知识后,教师与学生进行角色互换,学生承担起讲授20个罪名责任。学生的讲授其实是课前研究的一个成果展示。课前,学生在根据教师提出了5个问题选取一类罪名进行研究。学生将研究的成果做成PPT后,到课堂上选取一个罪名与其他同学及老师分享。在分享过程中,小老师们要接受台下“学生”的提问。通过探究式学习,学生不仅获取了知识,而且经历了发现知识的过程。教学上也达到了“授人以渔”的效果。

(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参与式教学只停留于在课内还不够,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也应是“卫生法学”课程实施参与式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教学,是一种基于实践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活动。它通常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建构一种具有教育性、创造性、实践性以学生主体活动为主要形式,以激励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思考、主动探索为基本特征,以促进学生总体素质全面发展为主要目的教学观念和教学形式”①。在“卫生法学”课程中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能够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认识;引导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提高学生分析、解决现实生活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情感意志的培养。在卫生法课程的“医疗损害处理法律制度”的教学过程中,我们采取了模拟法庭的实践方式进行教学。在教师对医疗损害的法律制度进行讲解后,以真实案件为原型,根据课堂需要,由任课老师将案件情况按照各当事人掌握的不同信息进行加工分类。然后,老师在课堂上将学生分为审判组、原告组和被告组。在给各组成员进行角色定位之后,各成员各司其职。待原、被告组准备好证据目录、法庭辩论阶段等材料后,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程序,在审判组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侵权责任法》为依据展开辩论。最终由审判组的成员根据现场辩论的情况做出判决。这种方式不仅能让学生将知识运用与实践,也让学生感受到了司法审判过程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