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教育督导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二、主要工作
㈠以构建保障机制为重点,促进教育高水平发展。
进一步加强督政工作。按照苏教督〔**8〕1号文件精神,结合每年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要求,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同时做好对教育费附加等征收、管理、使用的自查工作,迎接省、市教育督导团的检查。
㈡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核心,认真开展专项督导。
1.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教育督导团关于开展“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专项督导的通知精神,今年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对各校落实此项工作的专项督导:
⑴构建规范长效管理的机制,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各类课程,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⑵落实“三项规定”,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活动时间,创设生动活泼的育人环境,还学生自主发展的时间和空间,合理利用大课间,激发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⑶自觉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开设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做到免试就近入学并均衡分班,严格执行“一费制”,无乱收费现象;
⑷加强行风及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组织教学活动,尊重爱护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2.继续开展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今年上半年将对彩香实验小学、彩虹小学和八一小学进行此内容的专项督导。
3.开展对全区各校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实施“学生阳光体育工程”的专项调研。
4.对已经接受综合督导的山塘中心小学和三元第三小学进行回访复督,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
5.继续做好对各校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及使用情况的调研。
6.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做好前一轮综合督导的总结工作,并制定新一轮综合督导规划。
三、以提升督导水平为抓手,加强自身建设
1.加强教育督导的理论学习与研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与水平。认真学习**8年度省、市教育督导工作的要求,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把握工作重点,提高教育督导的政策水平和专业能力。
2.积极参加教育督导培训,不断探索在新形势下教育督导的新视角、新途径、新方法,拓宽思路,创新理念,增强实效。
第三条省、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是省、市、县人民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能的专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教育督导工作,并接受上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
省、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对本行政区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飞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
(二)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教育督导制度及评估指标体系;
(三)对下级人民政府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
(四)对本行政区域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
(五)参与对下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抓教育工作的实绩进行考核;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教育的职责进行督导;
(七)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经费投入、使用飞管理及教师工资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督导评估及其办学水平等级评估;
(九)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和专项督导,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组织教育督导科研和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工作;
(十一)参与评审教育先进集体与个人;
(十二)承办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当配备专职督学,可以根据职责和任务设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飞督学和其他工作人员,并可以根据需要,聘请督学顾问和兼职督学。主任督学和副主任督学由本级人民政府任免;其他专职督学的任免按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和程序办理;督学顾问和兼职督学由本级人民政府聘任。
第六条督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并且从事中等或者中等以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7年以上;
(四)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正;
(五)身体健康;
(六)受过教育督导业务培训。
第七条教育督导形式分为综合督导飞专项督导和经常性督导检查。
综合督导是指有计划地对一个地区或者一个部门、一所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飞系统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活动。
专项督导是指有计划地对一个地区或者一个部门、一所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专题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活动。
经常性督导检查是指不定期地对一个地区或者一个部门、一所学校执行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工作的情况进行了解、调研、检查。
第八条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教育督导机构根据确立的督导内容向被督导单位下发督导通知书;
(二)被督导单位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
(三)教育督导机构组织人员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督导;教育督导必须以教育法律飞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向被督导单位提出督导意见,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
第九条教育督导必须以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主要方式有:
(一)听取有关部门和学校领导的情况汇报;
(二)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
(三)参加有关会议和教育、教学活动;
(四)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进行调查和个别专访。
第十一条督学在督导中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就被督导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工作向其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奖惩建议;
(二)对被督导单位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的行为责令改正,提出处理建议;
(三)发现危及师生人身安全、侵犯师生合法权益、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等行为立即予以制止;
(四)直接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机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督学顾问和兼职督学(含特约教育督导员)享有与专职督学同等的职权。
第十二条被督导单位应当按照督导要求,配合开展活动,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对教育督导机构提出的督导意见和建议应当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必要时教育督导机构进行复查。
被督导单位如对督导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督导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督导结论的教育督导机构或者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提出书面复查申请。有关教育督导机构在收到书面复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其主办单位应当把督导结论作为被督导单位领导班子考核、评先、安排有关经费和招生计划、调整学校设置的一项重要依据。
教育督导机构综合评估中所涵盖的内容,其他部门不再进行单项重复评估。
第十四条被督导单位及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教育督导机构责令改正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一)在督导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绝向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导人员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阻挠、抗拒或妨碍教育督导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
(二)弄虚作假的;
作为基层督导员,在教育督导工作中,笔者就如何定位自己的身份,发展自己的专业能力,理解督导工作的意义,应坚持什么原则,以什么方法督导什么内容,行使哪些权力等方面,做了如下阐述。
一、教育督导员或督学的身份定位
教育督导员或督学对学校来说,既是警察,又是医生,还是法官,也就是说既要对学校各方面违规办学行为或不到位办学行为进行督察,又要对发现的问题开药方,提出整改问题的方法,限时整改,还要对学校现状及发现的问题做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教育督导员或督学必备专业能力
1.统领能力。教育督导员或督学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关注各级政府在教育方面的最新动态,包括教育改革动向、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等,在指导学校工作方面,必须有前瞻性、准确性和统领性。2.监督和观察能力。教育督导员或督学要勤于工作,包括巡、看、问、查、听,要善于发现深层问题,向学校提出问题,以履行督学或督导员的监督职能。3.口头表达和评价能力。作为督学或督导员在对学校进行各种督评活动中,要向学校反馈督评结果,对所听的课进行准确评价,所以督学的准确流利表达、客观公正评价能力不可缺。4.组织协调和归纳总结能力。督学或督导员在学校综合督评活动中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督前准备,督中协调工作,督后汇集资料,最后从杂乱无序的资料中归纳、总结、提取精要,撰写有序报告,准确上报督评结果,所以组织协调和归纳总结能力不可少。
三、实施教育督导应坚持的原则
1.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在实施教育督导中,不管是督什么,都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2、遵循教育规律。在实施教育督导中,对发现的问题,要以教育规律为准绳,进行分层评价、分段整改,不能急于求成,笼统对待。3.遵循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规定。督学或督导员在实施教育督导中,一定要依法监督、指导,不能按照自己的看法、意愿、主观臆断进行监督、指导,要求学校整改。4.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督学或督导员在实施教育督导过程中,要把警察和医生的身份同时亮相,且不能只督不导,高高在上,俨然上级领导的架势,要与学校做朋友,让学校有困惑就找督学或督导员解决,方显医生的身份。5.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督学或督导员在实施教育督导时,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且不能避亲就远,弄虚作假,失了工作的公信度,致使以后工作无法开展。
四、实施教育督导的类别和工作方法
教育督导可以分为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不管哪种督导,采取的工作方法主要有:看硬件设备、查档案资料和作业教案、听课堂教学和公众评价、对学生、教师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
五、教育督导的内容
1.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情况,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管理等教育教学工作情况;2.校长队伍建设情况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等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3.招生、学籍等管理情况和教育质量;4.学校的安全、卫生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5.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的配备和使用等教育条件的保障情况;6.教育投入的管理和使用情况;7.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情况,各级各类教育的规划布局、协调发展等情况;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八项可以归纳为:督管理、督教学、督学习、督条件保障、督均衡发展、督规划布局、督法制落实和督资金投入。
六、督学或督导员在实施教育督导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查阅、复制财务账目和与督导事项有关的其他文件、资料;2.要求被督导单位就督导事项有关问题做出说明;3.就督导事项有关问题开展调查;4.向有关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提出被督导单位或其相关负责人给予奖惩的建议。
2.扎实开展辖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做好2013年度辖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省级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科学制定2014年辖市区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标准和细则,严格考核程序,督导结果在《日报》上公示,并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等上级部门。
3.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已通过国家认定的5个辖市区,按照国家和省市督查组反馈意见,扎实做好整改提高工作,不断提升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已通过省级评估,尚未接受国家认定的丹徒区,对照相关标准和省、市级评估反馈意见的要求,找准短板,积极整改,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力争今年通过国家认定。
4.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和省教育厅《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要求,建立市、辖市区两级督学责任区,为全市每一所学校配置责任督学,实施挂牌督导;加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培训和考核,切实规范挂牌督导行为;建立督导反馈机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落实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经费等保障措施,确保挂牌督导工作持续、高效开展。
5.坚持不懈抓好规范办学。及时做好社会各方有关投诉举报的办理、督查、反馈和整改等工作,将举报投诉情况纳入对辖市区政府、辖市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党政领导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6.切实做好专项督查工作。针对课程实施、学生课业负担、学前教育、校安工程、安全接送学生上下学等教育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督查。
7.提高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实施水平。调研全市中小学“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建立发展性督导评估制度”工作情况,召开经验交流会,提升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实施质量和水平。完成市属学校第三轮发展规划中期督导考核。
8.推进幼儿园办园水平年度督导工作。开展辖市区幼儿园办园水平年度督导评估工作调研,规范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保障国家学前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各项政策的落实,提升各类幼儿园办园质量。
9.做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安排,积极做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组织、反馈等工作,引导家长、教师、学校和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10.探索建立教育督导运行新机制。成立市教育督导评估中心,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管理新机制,促进“管、办、评”分离,进一步释放学校办学活力。
一、组织实施
(一)创建教育强县,由各县党委、政府根据,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创建规划,层层落实,分步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要十分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务求实效,把创建活动作为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抓紧抓好,扎扎实实推进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教育强县由省组织达标验收。认定工作从1999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
(三)教育强县达标验收的标准,由省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的要求研究制定。
二、验收程序
(一)创建县对照和教育强县达标验收标准,逐项进行自查。自查合格的,由县人民政府提出验收申请,经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初审同意后,于评审当年10月前报省教委。
(二)省教委收到申请报告后,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省教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成立评估验收小组,对申报的县进行实地评估验收。
(三)评估验收采取听取汇报、审查材料、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验收合格的,由省教育强县评估验收小组写出评估验收报告,经省教委审核后,报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审定。
三、表彰奖励
2、贯彻实施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履行教育职责、加强教育领导和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们就制订过督导评估方案,算是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的起步。1996年,全县范围内区域性启动素质教育。为了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我们经过考察、学习、酝酿,于1998年制订出台了《太谷县关于建立乡(镇)、初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的方案》,确定了“五•五”督导评估思路,即:定评估目标、定评估责任、定评估范围、定评估办法、定评估措施;实行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综合评估与分类评估相结合,过程评估与终结评估相结合,重点督查与普遍测评相结合。方案共分《太谷县乡(镇)教育工作政府行为评估实施细则》、《太谷县初中、小学全面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太谷县幼儿园工作评估实施细则》三部分。其中,《太谷县乡(镇)教育工作政府行为评估实施细则》共26条200分;《太谷县初中、小学全面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共70条300分;《太谷县幼儿园工作评估实施细则》共40条200分。这个方案突出了学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彻底摈弃了以往单纯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估学校的唯一依据,引导学校由原来考试成绩、升学率的竞争转变为全面办学水平的竞争,促进了学校的均衡发展。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背景下的中小学督导评估尝试
2002年,全县进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后,我们于2004年,对评估方案作了较大的修订,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过程性评估的实施方案》,加大了过程性督导评估的力度。修订后的方案,以促进发展提高为宗旨,突出了学校的发展,淡化了评比、甄别功能,强化了可持续发展督导评估功能。我们直接从评估细则中拿出50分,由学校自拟指标。具体操作为:学年初督导室深入到各校,帮助学校确定适合自己学校的发展指标,一般为5-10项。年终用学校自主确定的指标评估学校,学校在评估中发挥了主体作用,使评估真正成了主评与被评之间的互动,学校不再是以往被动接受检查和评估,同时,解决了所有学校一把尺子的弊端,有助于各校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
对初中学校的测评,学生考试成绩只计算中考全及格率,而且分母是以初一原招生数统计,中途有辍学的学生数也要计算在分母中,对控制学生流失起到了重要作用;对小学的评估,我们选取某个年级,以县进行抽测,内容为小学所有按规定开设的课程,以确定全县的平均水平,根据各校的实际得分与县水平进行比较,再计算各校的最后得分;在评估中还要对学生进行素质测试的抽测,评估组随机抽取某个年级某个班男女各10名学生,进行试唱、写字、体育、视力等内容的素质测试,保证学校课程的开全开足。每年的考核结果通报全县,作为全年学校考核和奖励的依据。县政府同时将此项考核作为乡(镇)干部表彰、奖励的依据。教育督导评估保证了素质教育在全县区域性整体推进。
3.中小学发展性督导评估模式的探索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教育督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市和县区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围绕政府教育工作目标,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等职能,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推动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是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督导工作力量相对较弱、督导方式方法比较单一、督导制度和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功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成果运用还有差距。
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加快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反馈相配套的较为完备的现代化教育管理体系,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第一,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是保障优先发展、推进依法治教的需要。要依靠教育督导依法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以法律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督促各级政府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是促进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需要。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通过对教育行政行为的督查、指导,进一步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向薄弱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充和共享,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差距。
第三,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是推动内涵发展、提升教育质量的需要。要依靠教育督导督促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把有限的财力、人力、物力和精力更多地投入到事关学校发展的“软件”上去,投入到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改善教学设施设备、完善评价考核体系上去,以督导的实效推动教育内涵发展。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努力提高教育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教育督导工作总的思路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动摇,紧紧围绕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督导与服务相结合,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努力开创教育督导工作的新局面,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
具体要突出八个方面的重点:
一要督教育经费保障。教育的财政投入尤其是义务教育的投入,主要还是靠县区政府。要强化经费保障,就要进一步落实“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扎实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教育督导要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一是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投入。督促县级财政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依法做到“三个增长、两个提高”,特别是要保证财政性教育投入所占比例不缩水。二是生均公用经费的达标。教育督导要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要求,督促县区财政按规定的分担比例足额安排落实应由本级政府承担的资金,特别要督促县区从今年开始逐年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确保到201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达到并超过中央制定的基准定额。三是义务教育债务的化解。到2009年底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债务化解任务,同时建立起制止发生新债的有效机制。今后凡新上项目,必须落实资金来源并列入财政预算。四是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的落实。五是对民工子女学校办学的支持。
二要督教育布局调整。目前,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还没有完全到位,区域性初中在全市范围尚未完全形成,部分初中生源不足、规模偏小,全市初中校均规模小于小学。农村还有部分村校完小和教学点需要进一步调整,全市185所小学,6班以下村校和教学点还有71个。省教育厅要求化两年时间,到2009年全省消除5班以下小学教学点。我市也提出“*”期间,全市争取全面完成300人以下完小的调整,需要保留的完小,必须做到科学实验、体育、艺术所需器材装备到位,能保证正常开设所有科目课程,农村只能保留幼儿教学点。初中要实现没有600人以下学校的目标,高中阶段所有学校要达到省二级重点高中的标准,民办学校全部要达到合格标准。这些目标的实现都需要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
三要督办学条件改善。近年来,尽管我市在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县区之间、城乡之间、同一地区的校与校之间不平衡的情况依然存在。一些初中、完小,包括幼儿园,办学条件还比较简陋,问题还很多。一是乡镇教师宿舍问题。有些地方有些学校还没有根据实际需要建造教师宿舍,外地引进的年轻教师在买房成家之前没有过渡用房,严重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二是厕所问题。部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还没有达到“水冲式”标准。三是食堂问题。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不规范,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四是学生宿舍问题。有的农村学校学生的住宿条件还比较艰苦,有的是新建的宿舍,但还安排16人住一间,明显不符合要求。五是运动场地问题。很多还是煤渣跑道,塑胶化的比例不高,风雨操场的配备比例更低。六是教学设施设备问题。对这些问题,各县区要进行全面梳理,能尽快整改的绝不能拖。督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
四要督教师待遇提高。近几年,各县区采取了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为提高教师待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教师的总体收入还不高,和当地公务员的收入差距还比较大。教师从事的是教书育人的职业,教师的稳定关系到民族的未来。所以,教师队伍必须稳定,必须做到爱岗敬业。现在,全社会对教师的要求很高,教师压力很大,而收入总体还偏低,各级政府、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以及教育督导机构都要高度重视研究教师待遇问题。
五要督教师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一直在抓,但抓的措施有没有落实、抓的方法是不是科学、抓的成效到底怎么样,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比如,校长的培养。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任务完成后,很多校长可以从债务中解脱出来。如何抓住这个契机,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校长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教学研究和学校管理中去,值得研究。比如,教师的培养。与先进地区相比,我市在优秀教师、特别是特级教师的数量上明显处于劣势。如何提高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的师资培训和培养的新路子,也值得研究。再比如,班主任队伍建设。班主任队伍是一支非常关键的队伍,不但要教书,更要管理、要育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学校培养人才的关键。所以,作为班主任,一定要具备比较强的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如何培养班主任尽快成长、担当重任,需要认真研究。另外,要改革和完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要有利于激励教师更加敬业、更好地教书育人。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要想提高教育质量是不可能的。政府要研究,教育行政部门要研究,教育督导更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为政府和教育部门当好参谋、出好点子。
六要督办学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办学主体的多元化,办学自的进一步落实,给教育发展带来活力,同时也产生了偏离教育方针、违背教育规律办事的问题。面对这种情况,有必要实施教育督导,通过教育督导,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进一步规范办学主体、规范招生秩序、规范收费行为,促进依法办校,依法治校。
七要督素质教育实施。教育督导要把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作为督学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负起责任,从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等各个层面上加强督导评估,督促各级各类学校真正落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各项措施。当前重点要督好三件事情,一是要督促学校把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降下来;二是要督促学校把每天一小时的阳光体育运动组织开展起来;三是要督促学校把新课程改革扎扎实实地推进下去、组织实施好。
八要督学校安全管理。学校安全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影响因素多,丝毫都不能松懈。教育督导要经常性地进行检查和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增强抓安全工作的意识,落实抓安全工作的责任和措施。当前的重点,一是要坚持不懈地做好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集中接送工作,确保学生交通安全;二是继续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防止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要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校园治安安全。
三、加强领导,改革创新,确保教育督导工作取得新成效
上个月,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情况的汇报,会后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了《湖州市教育督导规定》。《规定》明确了教育督导的地位、性质和工作原则,为如何开展教育督导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要加强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机构,配强教育督导力量,确保有2—3名专职督学。要健全激励机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督导机构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要切实加大对教育督导工作的支持力度,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为教育督导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要创新办法。要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在督导的过程中加强学习,在学习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要建立完善督导考核办法和定期通报、限期整改等督导制度,用制度规范教育督导工作。要科学合理运用督导成果,努力提高督导工作的实效。
三要提升水平。教育督导工作成效如何,关键取决于督导队伍的素质和水平。各县区必须高度重视督导队伍建设,一定要选配有能力、有水平的人来从事督导工作。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各种类型、各种学科的督学,保证督导工作更加深入,督导水平更加专业。要抓好业务培训,提高督学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各位督学承担着崇高而神圣的督导使命,市政府对大家寄予厚望。最后,我向各位督学提几点希望。总的是希望大家有作为、有地位、有权威。具体是三点:
一、现行的农村教育体制与经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广大青少年在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后,绝大部分学生未能进入高中阶段继续学习,他们没有掌握到现代文化科技知识和能力,现代农村经济难以通过他们的劳动得到有效发展。即便到外面求职,由于没有一技之长,技能性强的工种无法胜任,所从事的只是苦而累的粗重体力活。
二、学生流失局面依然严峻
学龄青少年修完五年或六年的小学学业后,基本上都极富激情地进入初中学习,但学了一段时间,部分学生因厌学、家庭经济困难或父母的不重视等原因,出现辍学。到了八年级、九年级,流失学生趋于严重。因此,这些学生只能是文化知识和技能不合格的初中生。
三、传统的教育方式还流行
教师与学生不是建立民主化对话关系,还是摆教师尊严不可侵犯的架子,这样势必造成师生间的鸿沟,无法进行思想交流、感情沟通,无法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情趣等,影响了教育成效。
四、现代教育技术较薄弱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农村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由于农村经济基础较差,地处山区的农村经济还处于落后。尽管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做出很大努力,但农村现有经济状况制约了现代教育技术在农村学校的有效开展,广大学生还不能很好地接受现代教育技术,阻碍了农村教育发展的步伐。
针对以上农村教育现状,为改变这一状况,使农村教育能够跃上一个新台阶笔者提出如下思考:
一、发挥教育督导职能,建立农村教育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体制
随着教育督导制度的恢复重建,我国教育督导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和改善,有效地推进了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尤其是我们山区落后地区的教育,通过普及初等教育和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立足于农村的实际,考虑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农业知识和科技人才,设立职技班
职技班的教学应由具有职技专业才能的教师担任。创设一整套与职技教育相适应的教材,所编教材注意与相关学科的联系,有利于职技课与其他学科的相互促进,有助于学生把所学的职技知识和能力运用到实际操作中去。
(二)针对流失学生的不同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学生要动员广大师生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其渡过难关。至于家长阻止子女入学的,当地政府应配合学校,采取行政干预手段,使其子女按时入学。总之,只有调动各方面力量,采取不同办法,才有可能扭转流失学生严重的局面。
(三)教师应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改变传统的教育方式
认真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掌握育人方法,教育部门及学校积极创造条件,为教师提供继续学习的机会。教育必须走出传授和掌握知识的误区,以学生智慧潜能的开发及人格的完善为目的。
二、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村基础教育往往相对落后,整体办学水平不高。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调整学校布局,整合资源
针对农村校点布局分散、教育资源不能综合利用、专任师资不足、办学效益差等问题,要有计划地开展农村教育布局调整工作。在原有的基础上,把解决学生交通、饮食、寄宿等状况作为督导工作的重点,促进实际问题的解决,有效巩固布局调整的成果,使学校的工作做到安全、有序,正常运转。
(二)加快基础建设,促进发展
要把乡镇对教育投入情况及教育工作业绩作为政府任期考核目标,从而保证“督政”效果。同时,要积极、认真对待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的督导。要依据国家和省里制定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加大督导力度,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和资源共享,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
(三)进一步开展“控辍”工作的专项督导
加大“控辍”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机制,以关注弱势群体为重点,促进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的“控辍”保教工作。
(四)加强对教师培训和轮岗交流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
针对农村教育现况,组织开展教师全员性培训和“优秀教师送课下乡”活动、城区优秀教师下乡支教工作、优秀教师深入农村学校开展“教学会诊”等活动,开展教育督导工作,增强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
教育督导的对象是指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本级管辖及其下级管辖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的必要经费和工作条件。
第四条教育督导必须依法进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行使教育督导职权,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督导机构的指导。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责:
(一)统筹安排、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教育督导工作,建立和完善教育督导工作制度;
(二)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
(三)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贯彻法律、法规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
(四)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向有关部门反映被督导对象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并可以提出奖惩建议;
(六)参与审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七)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研究,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组织教育督导人员业务培训;
(八)受理对教育工作的举报、投诉;
(九)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设专职督学。专职督学包括主任督学、副主任督学和督学,由本级人民政府任免。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任兼职督学,聘任期为三年,可以连续聘任。兼职督学享有与专职督学同等的权利。
任命专职督学和聘任兼职督学由本级人民政府颁发《督学证》。
第八条专职管学和兼职督学是执行教育督导任务、履行教育督导职权的人员,均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
(四)从事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七年以上,熟悉教育教学业务,有一定的教育管理、组织协调能力。
第九条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在教育督导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极督导对象的工作汇报,列席其有关会议,参加其教育、教学活动;
(二)调阅有关的文件、档案、资料;
(三)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访谈、调查、测试;
(四)对被督导单位进行现场调查;
(五)对被督导对象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行为,向教育督导机构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六)对危及师生人身安全、侵犯师生合法权益、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予以制止,或者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听取处理结果的报告;
(七)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在教育督导中,应当主动出示《督学证》,遵守国家的督学行为准则。
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在教育督导中与被督导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教育督导分为综合督导、专项督导和随访督导。
综合督导是指对一个行政区域的教育工作或一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全面、系统的督导。
专项督导是指对一个行政区域、有关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的单项或几项教育内容的督导。
随访督导是指不定期地对一个行政区域、有关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工作的随机检查、调查研究等。
第十二条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教育督导机构在实施督导前向被督导对象发出督导通知书;
(二)被督导对象按照督导通知书的要求,进行自查自评,写出自评报告,向教育督导机构报送有关材料;
(三)教育督导机构实施督导;
(四)教育督导机构在督导结束后向被管导对象和有关部门送达教育督导报告。
教育督导报告的内容包括对被督导对象作出的评价、结论,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被督导对象对教育督导报告无异议的,应当按照教育督导报告的要求办理。被督导对象对教育督导报告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教育督导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发出教育督导报告的教育督导机构提出书面复查申请;教育督导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并将复查决定送达被督导对象和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教育督导机构实施综合督导,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督导机构报告教育督导结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实施专项督导发现重大问题时,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教育督导结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教育督导结论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涉及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当责成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限期改正。
第十六条教育督导结论应当作为对被督导对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随访督导应按照教育督导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随访督导结束后,应向教育督导机构作出书面报告。
第十八条教育督导机构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教育督导工作报告。
第十九条被督导对象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教育督导机构给予通报批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教育督导机构建议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一)弄虚作假,不如实提供情况的;
(二)阻挠、拒绝教育督导的;
(三)无故不执行教育督导机构、专职督学、兼职督学提出意见的;
(四)对专职督学、兼职督学和提供情况人员打击、报复的。
第二十条专职督学、兼职督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如实报告情况,造成不良后果的;
(一)召开了全州推进教育强州暨教育督导工作会议
安排了十二五”期间教育和督导工作任务。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曹世凯、州人大副主任宋友达、州委组织部副部长黎致远列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提出了未来几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进一步提升教育督导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的督导;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增加教育投入、特别是教育经费到位情况的督查。会议惩处了度教育督导目标管理先进县市。
(二)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年教育经费预算进行了督查
州教育“两项办”督查组深入县市检查教育经费预算情况。本次活动由州委副书记彭武长担任组长,4月12日—4月19日。主管教育的副州长曹世凯和联系教育的副州长芮国强担任副组长,共分成两个督查小组,各组由组长、副组长和4名专家成员组成,主要督查各县市人民政府2011年教育经费预算情况,检查落实“三个比例、三个增长”预算情况、各项政策性口子经费预算情况以及其它教育经费预算情况。督查发现:八县市全额落实了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预算;足额布置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足额布置了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30%危房改造资金。但古丈县、花垣县2011年度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未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尤其是古丈县离法定要求相差2.29个百分点;凤凰县、泸溪县、龙山县有些预算项目欠规范;有些县政策性口子经费预算缺乏。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了关于对2011年全州教育经费预算专项督查的情况通报》州教育“两项”办〔2011〕2号)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足额安排教育预算。
(三)对全州201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进行了督查
依照州政府相关领导的批示,根据省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验收规范〉通知》湘政教督通〔2011〕6号)和州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全州2011年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州政教督通〔2011〕6号)文件精神。5月15日至24日,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5个专项督查组,对全州8县市45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其中15所为民办实事项目学校)13所农村公办幼儿园(为民办实事项目)1所特殊教育学校(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项目校占项目校总数的77.3%督查组采用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上述学校建设资金到位、工程进度、内部设施配备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发现:大部分学校的土建工程已完成图纸设计、工程预算,并已进入招标阶段,一些项目学校的土建工程已动工,特别是花垣县土建项目启动快,工程质量高;所有项目学校已完成实验仪器、图书、体卫艺设备需求数量统计,准备招标推销;但除花垣县外,其他县市土建项目进展缓慢,尤其是农村幼儿园土建项目进展更加缓慢,全州13所为民办事项目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只有4所开始土建,其他9所都还没有施工;古丈县、龙山县还存在比较大的建设资金缺口。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了关于对全州201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专
紧迫感,项督查的情况通报》州政教督〔2011〕7号)督促各县市人民政府一是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把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作为教育强县市的重要举措,要按时完成这项利县、利民、利校、利生的重要工程。二是加大投入,积极筹措解决好资金缺口问题。三是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局部学校无法动工的问题。
二、坚持以督学为本。
(一)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
今年上半年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的通知》湘教发〔〕16号)文件精神,为使教育督学工作常态化。加强督学责任区尤其是县级督学责任区建设。
加强培训。8县市将各中小学划分为不同的督学责任区,1健全机构。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正、副主任督学和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各责任区组长,聘任的县级督学为成员,各自区域内开展督学工作。尤其是花垣县为全县百余所片村小聘请了兼职督导员,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督导网络。3月份,各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所有责任区督学进行了培训。使各督学明确督学责任区的目的任务、工作方式及要求。
接受社会监督。为全面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2实行督学内容公示。截止四月底,8县市教育督导室在各乡镇中心完小以上学校显要位置都悬挂了督学责任区督学公示牌》将督学的主要内容,督学责任人及联系电话、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进行了公布,方便广大群众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咨询或举报,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二)开展随访督导
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与全州八县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以及州、县市教育局的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分成八个督查组开展了春季开学工作督查。共督查了90所不同类型的学校,1对全州中小学春季开学工作进行了督查。3月1日至3月9日。涵盖了农村和乡村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学校以及局部民办学校。督查组采用听取县市教育局领导和学校领导汇报、现场观赏、个别访谈等形式对各学校开学以来组织教师政治学习情况、教师到校情况、学生入学情况、课程开设和课时安排情况、控辍保学情况、规范办学行为情况、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和校安工程建设情况、收费用书情况、学校平安排查及饮食卫生情况、学前教育和职业教育情况等进行了全方位的督查,督查组肯定了各学校开展的工作,指出了存在突出问题:农村初中和高中学生流失比较大;农村学校师资缺乏;有些学校存在平安隐患;城镇中小学班额过大现象比较普遍等等,提出了整改的建议和措施。
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督查组,2对全州普通高中办学行为进行了专项随访督导。4月12日—4月19日。重点检查了全州8县市13所高中学校学业水平考查科目的开设、教学情况,开办重点班、考试效果排名、家教家养等。督查中发现:一是各学校学业水平考查科目教学条件得到改善。被抽查学校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对音体美学科、理化生实验室等教学条件的改善,州民族中学、凤凰县高级中学、龙山高级中学已建成标准的通用技术教室,永顺县第二中学修建了全州最大的室内中学生乒乓球馆。二是教学惯例管理比较规范。古丈县第一中学、永顺县第二中学音乐、美术、体育教师教案教务处经常检查,教师备课认真,教案详细规范。州民族中学、吉首市民族中学、保靖民族中学把学生必做的实验布置到周,提前公布给实验教师,克服了实验教学的随意性,保证了实验的落实。吉首市民族中学、凤凰县华鑫实验中学非常重视研究性学习课程教学,有详细的教学计划,有专职教师精心辅导,并取得很好的教学
个别学科未开齐;局部学校教学惯例管理欠规范;教学设施设备仍然达不到相关要求;办学行为仍然存在不规范的现象。州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了关于对2011年全州教育经费预算专项督查的情况通报》要求全州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自治州中小学教学惯例》自治州中小学实验教学惯例(试行)自治州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惯例(试行)要求加强教学惯例管理,实效。三是周六、周日以及其它节假日成建制补课基本得到控制。四是局部学科未开足课时。全面落实州颁教学常规的要求。要求进一步落实湘教发[]36号和州教通〔2011〕9号禁补令,不时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办重点班,严禁成建制收费补课,严禁教师进行有偿家教家养。
州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视导评估组,依照湖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新颁布的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从政府履行职责、学校办学水平、办学示范性等三个方面对省级示范性高中吉首市第一中学进行了为期两天的视导。视导组听取了吉首市第一中学校长向仍淼同志关于学校办学情况汇报,详细查阅了各种档案资料、经费帐目;分别召开了学生、教师座谈会;问卷调查37人,个别走访50人,随堂听课28节;实地检查了学校各种功能室、校园环境、校舍建设;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校各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教师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及校本研修等各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解。视导组根据各小组的检查情况,经过认真讨论,综合分析,认为吉首市第一中学的主要效果有六个方面:一是办学理念不时创新,办学目标清晰鲜明。学校以“教必以正,学必以勤”为校训,确定了以德立校,全面育人”办学理念,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作为学校的办学宗旨。二是德育为首,重视学生“养成教育”学校以学科渗透为主渠道,以学生活动为载体,形成了注重养成,全员参与”德育模式。三是办学条件不时改善,办学环境进一步优化。吉首市委、市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千方百计化解学校债务,市财政为学校还债385万元,至此学校1300多万元贷款和负债全部清偿完毕,目前学校既无外债也无内债。四是办学特色比较鲜明。学校科技创新效果突出;重视学生英语口语及能力培养;积极开展语文社团活动;艺体教育独树一帜;学校采用科学先进的方法进行艺体课教学,效果显著。五是教育科研、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教育科研效果斐然:学校在十一五”期间,有9个课题被省、州教育科研部门批准立项,已有7个课题顺利结题。2011年学校又申报了16个“十二五”科研课题,申报课题数量超越了一些县的总数量。教学质量逐年提升:全省学业水平考试中,高二年科合格率达91.9%名列全州第一。高二年级科科合格率达95.7%名列全州第二。高考二本上线率逐年提高:为8.98%,3对吉首市第一中学进行了视导。5月10日—5月11日。为13%,为24.3%六是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管理整体呈现良好态势。校长有很强的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领导班子成员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合理,团结、民主、务实,事业心强,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感染力。注重青年教师的培养,近两年组织青年教师参与教育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共计613人次。深入开展现代信息技术培训,青年教师全部可以独立制作较高质量的课件。通过视导,吉首市第一中学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一是办学行为欠规范。学校实行初中和高中合并办学,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二是学校没有实行均衡编班,变相举办了重点班。三是办学条件严重缺乏,校园面积但与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基本要求有差距;迎检资料整理欠严谨、欠科学。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了吉首市第一中学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二次视导评估报告》州政教督〔2011〕6号)要求吉首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加强对学校存在问题跟踪督促指导,及绿化面积不够。二是教育教学场地严重缺乏。三是教学质量、资料整理有待进一步提高。该校教学质量虽然有很大提高。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两个月内书面报州政府教育督导室。
三、健全新的督学队伍
推荐了原州人大主任龙松江、州教育局长秦平、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杨昌凡、州人民政府正处级督学彭英雄等4名同志为省督学候选人,今年是省、州、县督学换届之年。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一是推荐了新一届省教育督学候选人。根据《关于推荐第七届省督学人选的通知》湘政教督通[2011]4号)文件精神。这几名同志经过省人民政府严格审查,顺利入选省教育督学。二是聘任了新一届州级教育督学。2011年2月23日,州人民政府根据教育督学聘任有关规定,聘任了龙庆翔等23位同志为州人民政府第五届教育督学,新一届督学的任命,将有力地推动“十二五”期间州教育督政和督学工作的开展。三是各县市依照规定新聘任了县级督学。
四、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宣传建设
今年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着力很抓教育督导信息宣传工作。
(一)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员培训。州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了进一步贯彻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督导宣传工作的通知》湘政教督通[]135号)文件精神。对全州8县市教育督导信息员进行了培训。此次培训会州教育督导室相关人员就网络新闻信息撰写的基本要求、教育督导新闻信息宣传重点进行了较为详尽的讲解,同时对湖南教育督导网《信息系统操作手册》进行了机上操作示范和解读。通过培训,提高了全州教育督导信息在省教育督导网上的采用率。据统计,截止6月17日,州共有59条新闻信息被省教育督导网采用,有6条新闻信息被国家教育督导网采用。
(二)建设教育督导网。今年将教育督导网由原来的2个板块增加为6个板块。督导信息员及时上传信息。起到很好的上传下达作用。
五、下半年工作重点及具体工作
(一)7月。向省上交全州教育督导论文。
(二)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