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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总负责、镇长为组长的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抓好日常工作。为了让城乡环境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拨出专门工作经费用于此项工作日常开支。
(二)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人员到位。
3月10日镇党委书记、镇长主持专门组织召开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镇所属机关各村、社区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要求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主观上一定要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共同配合,全力推进,工作中要管理细致,及时发现问题,落实具体整治措施;并多次深入社区、村主要公路沿线等处调研,提出具体整治方案,要求所属机关、村(社区)积极落实整治措施,力求成效。会上与村、社区签订了环境整治目标责任书。强调了梨花节间卫生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素质
以“四城同创”工作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工作。由镇上工作人员负责包干各段清洁卫生,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进入移民安置点、机关、学校、企业、村组、社区、各商业住户、家庭发放环境整治宣传资料10000余份;进行模拟文卷调查11107人次,积极组织镇、村、组干部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活动,切实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确保环境卫生治理工作人人参与。
三、加大沿108线、河沟河边整治工作
1、加强整治镇村、城区环境,改善城乡面貌工作。按照党委、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地处国道108线周边、县城城区实际,特别对国道108线(公路沿线、库区沿线)城区背街小巷进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2、整治社区院落、道路,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和保洁员管理。全镇已对移民安置点、机关、学校、企业、村组、社区、各商业住户、家庭签订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保洁员进行了重新确定,卫生区域进行包干、定标准、定任务;明确了保洁员的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加强了对垃圾清运车辆和清运人员的管理,确保全镇范围内各垃圾房(点)的生活垃圾得到及时、快速的清运、处置,根除积存垃圾的危害。
3、坚持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确保了城乡环境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在综合整治工作中,我们以“治脏、治乱、治差”以及集中治理“五乱”为重点,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现了城乡面貌的提升。
四、存在的问题
(一)城区居民、农村村民环境卫生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城区背街小巷环境卫生加大督查力度。
(三)加强保洁员日常工作管理。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全面推进“六清六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清洁水源、清洁四园、清洁生产和乡村绿化“三清一绿”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发展道路。
二、工作内容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新五件实事为依托,主要围绕“六清六建”,加快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制度,即:清理垃圾,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制度;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建立指挥综合利用制度,清理河道,清理污染源,建立达标排放制度,清理乱搭建,建立村容村貌管理制度。
(一)生活垃圾整治
逐步推进“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区县处理”的模式,中心村范围内按照每个点50米为服务半径建1个垃圾池,每10户设置一个垃圾箱,配置自卸自扶车一辆,购买垃圾筒20只。建立一支保洁队伍,配备专门环保队员。
责任单位:环卫站
(二)农村生产垃圾整治
1、目标任务
促进秸杆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广秸杆还田,生产沼气、发电等严禁秸杆焚烧,综合利用率93%以上。
责任单位:农技室
(三)村容村貌整治
建设和完成“四个一”目标任务,一是制定一个村庄建设整治规划,二是每5户要设置1个垃圾桶(箱),三是村里主干道硬化,中心村内部水、电、邮、有线电视配套;四是集中整治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使农户房前屋后整齐干净,铺设水泥道路800米,下水道2600米。
责任单位:派出所、建设所、国土所、彭城村
(四)绿化
目标任务:开展“四绿化”重点开展村庄、周边道路两旁、河道两岸、房前屋后及庭院绿化,全年完成绿化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责任单位:林牧室、彭城村
(五)农村改厕
目标任务:按照“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展开”的原则,全镇改厕不少于500座。
(六)河道疏浚
目标任务:彭城村完成河塘疏浚3万方。
责任单位:水利站、彭城村
三、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0月8日-20日)。召开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成立领导小组,下发《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3年度工作计划》,全面部署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出发点,在县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所、队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各类违法犯罪和违规经营活动,切实解决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消除隐患,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为建设“平安校园”提供保障。
二、整治重点
1、强化职责,狠抓监督管理工作。全系统积极协调配合职能部门工作。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非法经营、乱设摊点等违规现象的整治。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管理,坚决取缔非法或违规经营的饮食摊点,依法查处摊点经销的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不合格,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持期、未经检验、冒用其他生产企业的名称、包袋标签生产的冒牌食品。
2、积极协调、配合职能部门工作。全系统积极配合文广局、公安局、教育局对全面开展校园及周边网吧等娱乐场所及文化市场整治。加强对校园及网吧的管理,坚决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的网吧,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问题;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管理,查封、收缴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在管理对象开展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不留执法盲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未成年儿童健康成长。
3、尽职尽责,积极配合镇政府工作。各基层工商所,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镇政府综治办工作,认真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确保辖区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三、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6月1日至6月5日。县局将制定《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各基层工商所,希望各所要及时制定本单位详细实施方案,作出具体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6月6日至7月20日。各基层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当地镇政府工作,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7月21日至7月30日。各基层工商所要总结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巩固提高整治效果。同时,要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整治校园及周边经营环境、卫生环境、治安环境,努力营造安全整治、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总体目标
以村居为责任单位,强势发动、强力推进、强行入轨,集中开展道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问题,积极探索村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实现沿线环境治理全覆盖、长效管理常态化,垃圾收运体系基本建立的工作目标。
二、整治道路及责任单位
1、洋青路沿线有侯湾片、沈庄片、居委会。
2、曹金路沿线有双湖片、新河村、何宅村。
三、整治内容
1、整治生活垃圾。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对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沿线及庄台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整治,确保干净、清新、整洁。
2、整治河渠沟塘。重点整治道路两侧200米范围内及沿线村庄内的河渠沟塘水体及周边漂浮垃圾、杂草、杂物,对沿线边坡进行修整,并适当绿化。
3、整治乱堆乱放。整治道路两侧乱堆乱放杂物,庄台及林内、田间草垛,切实做到沿线庄台草垛集中堆放、宅院物料存放有序、无乱搭乱建、无残垣断壁,房前屋后整齐干净。
4、涂白出新。一是对主干道两侧的树木,进行全方位的涂白,高度不低于1米;二是对沿线的村庄庄台外立面高质量涂白出新,上白下灰,灰色高度0.6米。
四、实施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二、工作原则
1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全面落实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和牵头责任;
2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损害。督促企业落实治理经费,谁赔偿”原则。完成治理任务;
3按照经济处罚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力度。
4按照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环境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三、重点任务
一)五废整治。完成钢铁炉料公司等企业的道路硬化、污水净化、废气除尘、矿粉堆放、粉尘治理、厂区保洁、管线移栽等综合治理工作。彻底清除头道沟至国宝公司水源地、银洞沟口至大磨口、大磨口至龙门峡、龙门峡至冶炼厂、冶炼厂至西沟口、马家沟口以上、马家沟口至西沟口、西沟口至李砭等处的河道弃碴、沟口涵洞淤积及生活垃圾。
二)绿化美化。切实做好企业超限治理及大西沟公路日常养护保洁工作。对废弃采选厂、弃碴场、暴露山体、厂区环境、居民住所等进行绿化美化,加大工业区道路管理维护力度。确保路面整洁通畅。加快工业区环境整治步伐。做好植被恢复、行道树栽植等重点工作,努力打造宜居环境。
三)治安防范。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提高工业区干部职工及群众的法制水平,以辖区防范为重点。确保园区治安良好。加强普法教育。形成遵法守纪的良好风气。切实深入企业、家属区、集贸市场、矿村结合部及治安敏感地区,加大治安巡逻频率和密度,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持工业区大局平稳。
四)安全生产。认真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狠抓目标责任制、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等措施的落实。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生产领域安全保障能力。
四、时间安排
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做好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相关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按照“统筹安排、重点突破。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力争年4月中旬前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1宣传动员阶段。全面部署整治工作任务。利用通告、宣传车、标语等宣传形式。达到人人皆知。召开单位成员会议和企业主会议。把整治精神宣传到各企业、单位、村组农户。
2专项整治阶段。组织监督各企业全面开展综合整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并逐阶段、逐区域、逐部位督促检查。
3整改提高和检查验收阶段。检查评比巩固整治成果。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专项整治活动中涌现的好的做法进行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小岭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县长、公安局长和县政府党组成员、小岭工业区管委会主任任副组长,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安局、交通局、城建局、林业局、水保局、国土局、环保局、安监局、小岭工业区管委会、小岭镇人民政府、石瓮镇人民政府、下梁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小岭工业区管委会。相关乡镇和部门要尽快抽调人员,成立工作机构,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快速开展,顺利推进。
二)夯实责任。全面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协调及日常事务的处理;小岭镇、石瓮镇、下梁镇人民政府是工业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小岭工业区管委会是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综合整治工作的协调与日常监管;县公安局负责牵头对无故干扰、破坏、阻挠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等影响社会治安行为的整治;县城建局负责牵头对工业区村容村貌和占道经营行为的治理;县交通局负责牵头对工业区道路养护及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县国土局负责牵头对乱占乱建和乱开乱采行为的治理;县环保局负责牵头对“五废”综合治理;县林业局负责牵头对破坏山体及植被的恢复;县水保局负责牵头对河道阻塞物清理及乱采乱挖的治理;县安监局负责牵头对违法违规开采及生产经营行为的整治;各企业具体负责落实资金。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顺应广大农牧民群众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新发展理念,动员全镇力量,整合资源,强化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我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人居环境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村民主体、共建共享原则,动员村民主动参与、投身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环境整治成果。
(三)目标任务
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面貌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保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较为普及,效果明显,9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庄日常保洁机制及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二、重点工作
(一)建立“评分定星”管理机制,实现户环境大变样
以提升人民群众环境意识为根本,实行“评分定星”管理机制,全面整治农村户环境卫生,倡导良好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人人关心动手、户户参与争创的氛围。
1.成立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成立以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双组长,包村领导为副组长,驻村工作组成员及其他村干部为成员的村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
2.成立村环境卫生检查评分小组
村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小组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村监委会主任、村会计、驻村干部(至少2名)组成。
3.检查评比方式:村与村交叉评比
4.检查评比时间:每月30日
5.经费来源
各村在公共运行维护费中列支1.5万元
6.评比范围
以组为单位,将所有农户纳入评比范围,除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五保户,在考虑实际情况及征求本人意愿基础上,可不列入评分定星考核管理,针对评比范围外的五保户,以关爱为主,由村干部组织人员开展每季度一次义务大扫除,洗衣服等活动,其中“三八”妇女节”由妇女主任组织,“五一”劳动节由团支部书记组织,“七一”建党节及10月主题党日由村支部书记组织。
7.评分细则
⠂ 户环境卫生评比标准按照“个人干净卫生,室内整洁有序,院落清理整洁,牲畜管理规范,村寨整治积极”五项内容进行评分,每项评分≥8分即可获得一颗星。
8.奖惩办法
奖惩办法具体由各村通过召开户主大会确定,可参照以下奖惩办法。
参照奖惩办法采取“月度奖惩+年度奖惩”相结合的方式。一是月度奖惩办法。被评定5星的农户奖励10元左右的洗衣粉一包。被评定0星的农户惩罚半天义务劳动。二是年度奖惩办法。农户全年获得10次5星奖励500元,9次5星奖励300元;农户全年仅获得4次5星惩罚1天义务劳动,3次5星惩罚2天义务劳动,2次5星惩罚3天义务劳动,1次5星惩罚4天义务劳动,0次5星惩罚5天义务劳动。(义务劳动由村环境卫生整治小组统一安排进行村内环境整治活动)
(二)建立“集中整治+日常维护”管理机制,实现村容村貌大换颜
通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治理乡村主干道路周边、镇区驻地及集贸市场乱搭乱建、乱丢乱放、垃圾乱堆等行为,通过“集中整治+日常维护”等机制,建立乡村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彻底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1.固定“环境集中整治日”
固定每月15日,每月30日为“环境集中整治日”,集镇及各村环境卫生整治小组动员所有力量在“环境集中整治日”对各自责任区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整治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三堆杂物、农业废弃物等,有效改变庭院、乡村组道路沿线等地方的“脏、乱、差”状况,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着力提升镇村环境管理水平。
2.整合“三员+n”资源,建立村级环境卫生日常维护机制
用好用活“三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河道管护员负责河道环境卫生,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党群活动中心卫生,草管员、护林员负责其余地段环境卫生”的基本要求,根据就近原则划段定点,明确责任区及工作任务,包括垃圾处理池里垃圾焚烧及公共厕所卫生打扫工作。同时与各村农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确保房前屋后干净整洁。通过整合“三员+n”资源做到各村所有区域都有人管,所辖区域清洁全覆盖,无死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行镇级领导包村,各包村领导要亲自负责,及时成立村级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照环境卫生整治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共青团工作特点和实际,以建设“北新城”为目标,充分调动团员、青年志愿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自身素质,树立良好形象,参与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贡献青年力量。
二、活动内容
大力宣传“综合整治青年争先”,扎实开展好五个主题活动,通过推进志愿服务、选树宣传先进典型等方式,引导广大青少年普遍参与全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
(一)以“保护母亲河”为统揽,开展“整治环境清洁”活动
以我县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以“保护母亲河行动”为统揽,在3-12月间,开展“整治环境清洁”活动。在5月22日的统一行动日,组织乡镇、片区团(工)委、学校青年志愿者,单位、社区各类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及青年文明号集体代表等对县城河段、河段沿岸进行垃圾清理及环保宣传。
通过整治环境、清洁,积极践行生态文明建设,倡导行善积德服务社会,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为建设美丽贡献力量。
(二)广泛开展青少年宣传教育活动,印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手册
通过团日活动,在我县中学、中职等学校开展各种形式的市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文明教育活动。在全县各级学校中通过印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手册》开展全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教育活动,动员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其中,帮助他们树立绿色环保意识。通过亲身体验、示范带动等方式强化学生的环保意识,努力使生态环保成为青少年的生活习惯和自觉行动。在各中小学校中,通过开展“环保小卫士”,“小手拉大手”活动,影响和促进周围人群(包括家长、亲友、邻居)讲文明,改陋习,树新风,共同营造优美、整洁、文明、有序的美丽。
(三)开展“周六广场”志愿服务活动
团县委拟定于每个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六组织我县学校青年志愿者,单位、社区各类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在我县滨江广场、八里街永宁广场等广场开展“周六广场”志愿服务活动。活动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生活、环保、交通、治安等问题,从点滴入手,从身边做起。
(四)青年志愿者交通义务劝导活动
组织我县学校青年志愿者,单位、社区各类志愿服务队志愿者在县城重点路段、路口协助执勤交警对非机动车、行人乱穿马路不走斑马线、车辆乱停乱放、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陋习,进行文明劝导,并协助维护部分景区路通秩序、劝导景区行人走人行横道,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宣传交通法规知识、热情答复问事问路,提供志愿服务能力范围内的便民服务。
(五)扶持一批青年志愿者活动工作
团县委拟联合县文明办、总工会、妇联、各乡镇政府、各管委会、各片区社管办对一些青年志愿者活动进行扶持,进一步拓宽我县志愿服务领域,提高志愿服务水平,大力倡导青年志愿者组织围绕党政大局、民生热点提供多样的志愿服务,形成项目化、专业化、常态化、精品化的服务机制,促进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目的,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四、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准、狠、韧”的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切实整治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投资发展环境,为服务保障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范围对象
各乡(镇),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整治重点
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对企业有执法检查权的部门、单位,紧紧围绕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重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吃拿卡要等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
(一)集中整治乱收费问题。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费;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范围、标准。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物价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二)集中整治乱罚款问题。对已经明令取消罚没项目,仍按原定项目罚没;擅自设立罚没项目;擅自变更罚没范围、标准;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在行政处罚中,不正确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不使用规定的罚款票据罚款。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法制科),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三)集中整治乱摊派问题。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个人费用,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做广告、订报刊,参加各类社团及各种培训班。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物价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四)集中整治乱检查问题。擅自进行执法检查,或超越管理权限、管辖范围进行检查,未按《县涉企检查审批备案制度》进行审批和备案开展检查。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法制科),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五)集中整治吃拿卡要问题。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行政管理和执法检查中刁难服务对象,不作为、慢作为,“为官不为”和“庸懒散”,借机谋取私利,将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转移或委托给中介机构、行业协会进行,要求服务对象接受指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服务收费,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监管不力;在被检查单位报销费用;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和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旅游、钓鱼等高消费娱乐活动等。督促检查不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仍然窗口、单位两头受理;通过电子监察,监督检查不规范使用网上审批系统,不落实“并联审批”机制,体外循环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单位
四、工作时间
9月下旬至11月30日。
五、工作措施
(一)自查自纠。9月22日至10月22日,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对自身损害投资发展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并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群众、企业等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查找“四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和吃拿卡要等方面的问题1个以上,进行自纠并建立问题台帐(详见附件一),逐个销号整改。在此基础上,梳理出本单位保留或取消的收费项目、行政执法事项,制定本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收费标准和所管理的中介机构(含从事中介业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服务收费标准。各单位自查自纠的问题及梳理的事项,按附件一、二、三、四的填报样表进行填报,于10月22日前报相应的牵头责任单位,并报县纪委(径送行政中心615室县效能办)备案。
(二)清单公示。10月22日至31日,将保留和取消的收费项目,执法检查事项和符合条件的中介组织,分别由县发改委(物价局)和县政府办(法制科)、县编办在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重点抽查。县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问责。
(四)公开曝光。通过举报等方式受理社会各界对损害投资发展环境问题的投诉,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处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突出的典型问题的单位和人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警示教育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干部职工。
(五)健全制度。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结合廉能风险防控,建立健全优化投资发展环境长效机制,把整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巩固成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效能监察,健全落实问责机制。
(二)发展生态农业,控制农业污染。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三品”认证,大力推广新型高效农作制度。加大对畜禽粪便等有机废弃物的收集还田力度,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扩大缓控释肥料和微生物肥料施用面积。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推广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减少农药施用量。禁止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规范畜禽养殖业,严格畜禽养殖业审批、监管,一级保护区内禁止畜禽养殖,已有的要全部外迁;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养殖项目;二级及准保护区内养殖业户要建设畜禽污染防治设施,并达到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鼓励养殖业户应用高温堆肥、生物发酵等技术,有效减少养殖污染。结合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在水源地周边村镇推广应用太阳能、沼气、秸秆气化等清洁能源,特别要推广应用沼气综合利用工程,促进养殖业与种植业、农村能源开发的有机结合,减少废弃物污染。
(三)强化环境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把项目审批关,禁止在一、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新、改、扩建污染项目,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积极开展水源地执法检查活动,取缔关闭土(小)企业及各类违反水源地管理规定的违法项目,实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集中整治污水排放企业,限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止生产或搬迁。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有条件的企业要实施中水回用。强化水源地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环境应急装备,健全应急和水源地监察队伍,定期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有效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设立完善水源地保护区标志,增设警示牌、宣传牌。加强对辖区内河流、湖泊、水库的日常监管,促进流域环境整体改善。
(四)做好水源地周边地质环境保护。严格审批程序,限制水源地上游矿山开采,集中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关停取缔开采规模小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矿点,修复自然生态环境。严查各类水事违法案件,严厉打击私自盗采河砂行为。
(五)加强水源地涵养林带建设。切实保护好现有林地资源,扩大涵养林种植规模,提高林木覆盖率。进一步完善水源地林带建设,科学规划林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确保水源地涵养林发挥效用。
(六)强化水源地区域交通运输管理。一是完善穿越水源地道路、桥梁的防护设施。结合公路养护改建计划,尽快完善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道路、桥梁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善道路警示标志和交通标志、标线,有效防范交通事故造成的污染。二是加强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对必须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运输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严格做好审批、登记和监管,避开禁止通行路段,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一是建立财政转移支付补偿机制。按照“谁利用谁补偿、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每年由市、区财政对因保护水源地而制约经济发展的乡镇进行资金补偿。完善退耕还林补偿政策,调整完善退耕还林补偿政策。财政转移支付补偿从年开始实施,具体补助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列入财政预算。二是积极扶持污染防治项目。每年从市、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同时积极争取省、国家专项保护资金,用于饮用水源地周边村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生态农业、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外迁等项目。
(八)加强行政督查。监察部门对水源地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现象及时予以纠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特别针对生态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工作完成期限等做好督查工作,并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建设目标和全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的总要求,实施西宝高速公路沿线绿化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努力改变西宝高速公路沿线的环境状况,切实提高西宝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档次和水平,改善西宝高速公路沿线视觉景观,努力实现建设绿色、现代、平安、幸福新的奋斗目标。
二、整治范围及主要任务
整治范围为西宝高速公路段两侧,涉及2个镇街,8个行政村。整治重点是清理西宝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砂场、煤场、水泥预制件厂、违章建筑,整治村庄的环境卫生等。主要对高速路北侧光明村段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对高速公路南侧龙丰村段东岭砂场和南坡村段2处砂场、1处水泥预制件厂和1处煤场进行整治。对拆除清理出的场地全部实施绿化。
三、实施步骤
清理整治任务的时间为2个月,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具体分为几个阶段:
1、摸底调查。沿线的砂石场由区林业局负责调查,其余的煤场、水泥预制厂、违章建筑、村庄环境由卧龙寺街道办事处负责调查。调查摸底工作一定要做细、做实,切实摸清沿线企业的资产权属、数量以及占用土地的权属等问题,为清理整治工作打好基础。
2、集中整治。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施重点突破和攻关,主要分两步抓好实施:先对高速公路两侧10米的地带进行清理整治,并按市上要求进行高标准规绿化,并对沿线“脏、乱、差”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尔后集中力量对视线内的违章建筑物进行拆除,清理沿线乱倒垃圾,整治沿线违章砂场、煤场、预制件厂等企业。通过整治,全面达到市上绿化美化要求。
3、绿化美化。对清理出的场地,区林业局按照省市西宝高速公路绿化林带建设统一要求分两个阶段集中实施绿化。
四、保障措施
对市区范围内**路进行高标准规范整治。重点对违法建设、沿街店面及公用设施乱搭乱建乱经营乱设广告、乱摆乱卖、乱贴乱画、油烟及噪声污染等五类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整治、取缔;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完成市场建设,引导经营业户进场、进店、进院经营;突出解决好社会关注和群众投诉的违法违章行为。
二、参与整治的责任单位、责任人
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参与单位:
参与单位责任人:
三、整治任务、标准要求
(一)违法建筑整治。开展全城“大拆违”行动,严厉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彻底清查**城城区违法建设,集中清理规划执法积案。加大对市重点工程项目周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集中拆除沿路有碍市容观瞻的残墙断壁以及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参与单位:
参与单位责任人:
(二)沿街店面及公用设施容貌整治。道路两侧商场、门头等经营业户,全部退路进店;严禁摆放各种灯箱招牌,门前严禁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保持店前整洁有序;严禁在门窗、行道树及市政公共设施上乱拉乱挂;主干道两侧取缔殡葬用品销售等影响城市容貌的门店;清理整治店外、占道洗车,对不具备条件的予以取缔,具备经营条件的一律进店、进院、退路经营;各类棚亭不得迁移改位、跨业经营、亭外经营、超时限经营,其余主干道棚亭和次干道未批准和超期设置的棚亭予以取缔。严禁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清理整治未经批准或破损的广告标牌,规范楼体布幔广告,无未经批准线杆广告、过街横幅、门头横幅等。沿街两侧的售货亭、电话亭、报亭、邮筒、地名牌、电线杆、宣传栏、公交站台等设施责成设置单位或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清洗粉刷,不得有污物、灰尘、乱贴乱画等。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参与单位:
参与单位责任人:
(三)乱摆乱卖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标准要求,对占道经营、夜市排挡、马路市场、集贸市场、瓜果、饮食、书报、修旧摊点等进行整治。主次干道两侧严禁流动商贩。经批准设立的临时摊点(便民摊点群)一律退入两侧背街小巷口内5米以外范围经营,并明确划定经营场所和位置。次干道便民服务摊点严格控制。对定点经营的早市应在早7:30前撤摊清理,夜市应控制在晚6:00后上市经营。背街小巷经批准的经营摊点、棚亭(冷饮点、电话亭、彩票点等)要退出人行道、绿化带之后规范经营,主路面及人行道严禁摆摊设点、乱搭乱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参与单位:
参与单位责任人:
(四)乱贴乱画整治。严禁主次干道沿街建筑物、构筑物、树干、墙面、地面、门窗内外以及立柱、台阶踏步等乱贴乱画及乱挂广告现象。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出现的乱贴乱画现象,产权单位或个人发现后于2日内清理或覆盖,覆盖色调与原底色相同或相近,避免形成二次污染。每个社区设立免费信息栏。背街小巷两侧墙面整洁无污,有乱涂写、乱张贴及污秽不洁的,产权单位或个人必须于2日内予以修复、维修、清洗或进行粉饰。沿街建筑物、公共设施和树干上无明显乱贴、乱画、乱挂、乱刻现象,做到及时清理并尽力避免形成二次污染。区政府、**景区要加大对背街小巷的管理,不出现乱贴乱画现象。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参与单位:
参与单位责任人:
(五)油烟及噪声污染整治。规范露天烧烤等明火制售的餐饮业。规范沿街餐饮饭店的油烟排放,不得造成油烟污染。严禁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取缔露天卡拉ok摊点。严厉查处未经审批夜间施工行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参与单位:
参与单位责任人:
四、整治时间、进度
从4月1日起全面启动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各项指标随路整治,确保实现以下阶段性目标和总体目标。
四月份,45条主要道路达标,实现总目标的60%。
五月份,53条主要道路达标,实现总目标的70%。
六月份,60条主要道路达标,实现总目标的80%。
七月份,68条主要道路达标,实现总目标的90%。
八月份,75条主要道路达标,实现总目标的100%。
九月至十一月,巩固整治成果,争创示范路(街道、办事处),迎接全运会召开全市考评验收。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利用公开信、宣传单、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宣传形式,把宣传教育贯穿于综合整治的全过程。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的宣传,为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强化执法。对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各有关执法部门要采取单独执法与联合行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执法整治。对整治中遇到的老难题“钉子户”要在教育引导的基础上,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的工作方法,研究制定具体工作预案,组织力量集中整治。要采取综合措施处置,既要严堵、又要疏导,既要错时严防盯守、又要机动巡查,既要说服教育、又要从严处罚,多管齐下,保证整治效果。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期间,坚持以主要道路作为综合整治的重点,通过坚持不懈抓路的整治,带动对周边部位的治理,逐步延伸对社区的整治管理。在此基础上,督促协调市场建设,搞好入场服务引导,维护市场周边道路秩序,实现建成一个市场、清退一片户外经营、提升一方市容环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