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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12-22 0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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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篇(1)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在全镇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全镇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有力的开展计划执法工作,促进全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水上安全、建筑施工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杜绝全镇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

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章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三违”行为的查处;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努力构筑“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执法检查任务

篇(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二、检查范围

(一)编制原则与考量因素

按照统筹兼顾、突破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编制执法计划。

安监局及执法大队目前有行政执法人员8人,公务用车1辆,执法用车1辆,区直监管单位15家(德邦兴华、精细、连吉、塑包、复合肥、工贸、化机,泰乐、磷矿、太阳雨、新电实业、云天机械、天明纤维、新奥燃气、耐火材料等),分布在城区13家,锦屏镇1家、宁海乡1家,涉及高危企业6家:德邦兴华、精细化工、连吉化工、泰乐化工、新奥燃气、锦屏磷矿。乡镇办、开发区及区相关部门监管企业320余家。按照每个工作日检查1—2家企业,参加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全年最多共可检复查企业180家次(每家企业检查、复查至少需2次以上,高危企业按照规定检查频次检查)。

2014年,计划检查区直监管企业13家,抽查乡镇办、开发区监管企业70家。

(二)确定范围

根据我局安全监管监察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监管监察的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情况,确定我局2014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范围:突出对化工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非煤矿山企业、冶金企业、标准化创建企业以及区直监管的企业的监管监察。

2014年共计划重点监察执法检(抽)查企业83家次(不含复查),其他企业由各乡镇办、开发区、区相关部门负责检查,我局组织督查和指导服务(明细附后)。

三、检查时间及频次

2014年全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按月分解,以1个月为一个时间单元,按月排定检查企业,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第十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复查。

化工生产企业分为红色(德邦兴华、泰乐化工)、橙色(德邦精细、连吉化工)、蓝色(泰格科技、黔锦化工、锦屏气体、西都生化、格兰特、万泰医药、德邦复合肥、景悦化工、九盛化工、通源化工)三个监管等级,定期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红色、橙色、蓝色三个等级每年监督检查次数分别为3次、2次、1次;非煤矿山企业全年检查3次;区直企业共有13家,计划检查3次的2家,检查2次的2家,检查1次的9家。

四、检查内容

安全监管执法主要围绕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5、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8、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检查方法

各牵头负责人根据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结合各行业及企业具体情况,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拟制各行业企业安全检查表,对企业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检查时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对检查情况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被检查企业,检查记录要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应当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涉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通报。

六、计划实施

(一)认真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局制定并经区政府批准的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是全年安全监察工作的总部署、总安排,不得擅自变更调整,确保计划的严肃性。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导致当月检查计划难以完成的,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可顺延下一个月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重大调整或者变更的,要及时报区政府批准,并按照批准后的计划执行。

篇(3)

一、领导重视,强化组织,夯实制度落实责任

我镇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进工作,把其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学习活动。组织了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学习讨论,同时创新利用中心理论学习组学习的契机组织全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体学习“三个办法”,对推进行政执法建设的工作安排、宣传重点、工作要求等做出了具体部署。通过学习部门会议和集体学习会议,明确了自身职责。

二、多措并举,积极作为,完善制度实践渠道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我镇以推进行政执法建设为抓手,切实加强推进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组建了依法行政工作群,开展了有重点、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法治进村”、“安全生产月”、禁毒、扫黑除恶等宣传咨询活动,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同时注重扩大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形象,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实现了各项办事流程上墙制度,公布了社会公众监督的方式方法;在开展行政执法实践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环节注重公开、公正和公平,确保执法对象当事人知悉。我镇通过班子传阅文件和召开执法部门负责人研讨会的方式,传达学习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工作要求,规范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工作机制,并要求各部门每月召开的部门工作会议,部门负责人要带领下属执法人员学习并部署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的相关要点。此外,通过配置满足日常行政执法需求的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督促各部门完善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的相关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资料的归档整理,明确各执法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对全过程记录的文字和音像资料归档、保存和使用,积极开展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三、严格程序,规范行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通过学习和实践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我镇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与上级对口单位紧密联系,统一执法程序标准,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同时,加大社会公众监督力度,通过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公布在宣传栏及服务大厅等平台,发放普法宣传小册子及法治进村等活动,听取群众反映,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有效杜绝了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落实。要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统一认识,明确责任,要认真梳理、规范本单位行政执法流程,健全完善执法公示制度的相关工作机制。

(二)强化培训宣传促落实。要进一步细化各部门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学习业务,熟练掌握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切实做到合法、合理、合规。对应当公示的执法信息要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篇(4)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市局的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形象”为重点,加强畜牧水产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大力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保障畜牧水产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全面推进畜牧水产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为我市现代养殖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的机制有效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基本规范;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正当、监督有效的民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监管等执法行为明显改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畜牧水产普法格局基本形成;建立一支组织健全、素质过硬、作用优良、保障有力的法制机构队伍。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完善各项工作规程、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合法性论证等制度,与行政相对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要通过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企业、经营户等行政相对人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程度。二是建立法律顾问联系制度。重大决策在出台前应组织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论证,及时防范、规避和化解风险。三是加强对行政决策活动的监督,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评估反馈,实现决策权力与责任的统一。

2.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制度。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我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通知要求,抓好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等各个环节。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建立异议处理制度。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市政府备案审查。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异议受理制度》,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时,要及时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送市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要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和报送备案,未按规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实施畜牧水产行政管理的依据。三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目录管理制度。年底前对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将清理后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在局网站上公布。凡未列入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实施。

3.积极开展行政权力界定工作。结合新法实施和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执法依据进行重新界定,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4.积极探索实行行政执法群众公议制度。实现开门执法,从案件的证据材料、办案过程、法律依据到最终处理结果,接受群众全程监督。规范执法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促使执法人员审慎对待手中的权力,避免行政执法中可能发生的不规范行为。

(二)加大执法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健全完善干部学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切实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的总体计划,以开展依法行政知识专题讲座为主要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以及本部门执行的专业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把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纳入选拔、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和培训工作。制定周密的学习培训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学习培训制度,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机关工作人员考核管理的重要内容。

2.加强畜牧水产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结合实际开展有关畜牧水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执法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一是着重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畜牧水产行政执法程序和要求及执法中有关证据收集等重点进行培训。二是开展畜牧水产综合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重点学习有关畜牧水产管理的规定、执法程序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探索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的新方法。同时,加大对养殖、经营企业和行政相对人的培训力度,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营造依法生产,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3.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紧紧围绕“防疫、检疫、监管、监督”这一主题,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主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规宣传。采取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重点宣传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养殖业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消费等有关内容,加强科学规范养殖生产的宣传,加强屠宰、加工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加强依法运输、销售的宣传,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宣传,加强执法形象和执法成效的宣传。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培训制度,确保执法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两次,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统一组织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核发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查工作。不断改善执法手段,更新和增加执法装备,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能力。

2.强化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抽查。积极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畜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样监测。并将群众反映多问题突出区域,企业和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以确保形成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查处、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3.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完善行政公开方式,积极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制度,实行统一办理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AB岗制和服务承诺制,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加强行政许可的监督,加大对行政许可、处罚、收费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力度,构建“阳光畜牧水产”。

4.全面推进畜牧水产执法工作。按照春秋抓会战,常年抓防控,天天抓监管的工作思路。每年3至5月、9至11月继续开展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兽药饲料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一是依法对养殖场、城区农贸市场、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经营场资质进行审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二是开展动物防疫条件专项执法检查,推进动物防疫规范化建设,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的养殖企业、畜禽及其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所)集中整治。三是建立畜禽及其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构建诚信体系。四是加大水产苗种、畜禽良种的整治力度,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5.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做好举报电话的接听、登记、处理和回复工作。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2011年组织力量重点查处一批重大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一批大案要案,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查处的违法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巨大震慑力。

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化建设。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及时防范、规避和化解行政执法的法律风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开展畜牧水产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探索畜牧水产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做好案卷整理归档工作。严格执行查处分离、收缴分离和罚纠分离的分权制衡机制,加强行政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7.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的立卷归档制度;组织开展系统内执法案卷的评查活动;做好迎接省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准备工作。

8.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要对本单位实施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完善、细化处罚标准,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由“弹性”变为“刚性”,防止因处罚裁量权被滥用或裁量幅度过大而造成的处罚不公,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公平。

(四)完善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

1.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建立健全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监控。认真执行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确保案件定性的准确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严格遵守法定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市局将组织不定期督查,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打击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对失职渎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追究其领导责任和行政责任。

3.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后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

4.继续强化对国家、省市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严格政策奖补的范围、对象和条件,规范申报、受理、验收、会商、公示、报批、拨付等法定程序,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不走样。

5.自觉接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主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严格执行国家赔偿制度,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惩制度,发动群众及时举报,遏制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切实把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列入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畜牧水产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依法行政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实施。

2.建立依法行政定期报告制度。对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研究,并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实施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工作内容,形成书面报告,向市政府报告,保证依法行政工作在市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扎实有效地进行。局属各单位也要定期向市局报告依法行政情况,重点报告本单位当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措施、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

3.严格检查考核。局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把依法行政落实到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并将依法行政列入创先争优的重要内容,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处室和直属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选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优秀执法人员。同时,对落实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执法人员要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把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与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公务员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篇(5)

一、委托事项及权限

监督管理类、行政许可类,具体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委托。

二、工作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职责

1.负责受委托执法人员管理,为受委托执法人员开展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执法装备、工作经费等;

2.制订并落实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3.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保障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

4.负责农家宴的管理,农家宴备案登记、报告、监管和流动厨师培训、公示等。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市区群体性聚餐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组织实施;

5.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组织协调乡镇下属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开展巡查;

6.负责考察、聘任、培训和管理村(居)委员会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组织和指导信息员、协管员开展工作;

7.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

8.按照区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9.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完成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责

1.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2.负责执法工作指导,定期组织受委托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

3.制定委托执法纪律,建立和完善委托执法制度;

4.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对委托执法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发现受委托执法人员违反委托执法纪律规定、超越委托执法权限的,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受委托执法人员资格,并收缴执法证件。

三、考核办法

篇(6)

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的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和细化具体工作职责,并纳入年终考核;配备兼职法制员1名,负责法律知识的培训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建立党政班子集中学法制度。

二、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管理能力。

坚持依法行政,执行党委决定,服从人大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及群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决策的合法性、执行性;建立行政问责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加强效能督查和绩效考评,真正让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刚性规范落到实处;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司法所干警为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及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全力促进行政审批便民、公开、高效运行。进一步规范茶叶、柑橘、花卉协会,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挥积极作用;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全力确保涉农资金发放、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林权改革、计划生育等信息公开透明,截止目前,全年已累计公开信息300余条。

三、加强制度建设,严肃政府行为。

完善集体决策,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各项制度。今年,围绕旅游区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村改项目建设等先后召开人代会2次、座谈会5次,法制员协助处理涉法事宜1件。通过上述相关制度的建立和实行,促进了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

四、履行法定职责,推进行政执法。

切实加强场镇执法管理,规范场镇执法服务运行机制,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实施文明创建24小时工作制和无休日制度,综治巡逻人员及联系方式向社会公开,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工作督查;建立巡查巡视制度,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开展集中巡查,对农贸市场、花园广场等集中场所分时段重点管理,维护正常公共秩序;分类解决车辆乱停乱放、衣物乱摆乱晾、垃圾乱堆乱倒、网线广告乱贴乱挂形为;建立卫生清扫收集清运管理机制,实施全天候保洁,加固更新垃圾中转房,新增垃圾桶20个,将垃圾规范堆放,扩大卫生保洁面,由场镇主街道向后街握手街延伸;集中开展拆违活动,整治景区环境,严禁违规建筑;切实加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推进违约金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做到收缴分离、罚缴分离;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农家乐食品、烟花爆竹等安全检查;依法加强林政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经济环境事件。

五、强化行政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执法监督,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对代表们提出的朝阳湖学校周边的安全、环境等问题,给予高度重视和落实;自觉接受监察审计部门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积极参加行政诉讼,认真执行法院判决决定;建立党政班子集中学法制度,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执法业务、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社会和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所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做到执法公正、规范执法、亲民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力确保执法有据、执法有度、执法有效。

六、防范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真开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镇村作用,通过排查和化解工作,切实将诸多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多年案件办结率达90%以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谐。建立起《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以及《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系列预警和应急机制,进一步提高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极大地增强了保障镇域内的社会公共安全。

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学习、宣传,深入贯彻《纲要》和《决定》,确保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有安排,有方案.

二、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评估、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篇(7)

1.建立健全行政首长负总责的工作机构。健全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组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为副组长,司法所、安监办、计生办、劳动保障、执法大队、城市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兼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督查、协调工作,从而形成了行政正职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由于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高度重视,动员部署工作,带动了街道班子成员、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2.科学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为明确执法责任和目标,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年初,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讨论并制订了2014年度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表,对全年依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具体内容、完成标准、主责部门、主责领导等进行逐一细致的分解落实,本着先领导再部门后执法人员的原则,使每个部门都承担相应责任,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任务,有效的推动了街道的依法行政工作,增强了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使街道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3.完善各项制度,形成配套的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等一系列的制度,从决策、管理、监督检查、评议考核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实现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法制化,为街道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深化法制教育,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街道班子成员、机关干部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平时学法和工作中用法相结合、学习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了《公务员法》、《土地管理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知识,完成了工作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的规定。突出抓好班子成员、干部学法,使全街道广大干部了解和掌握了相关法律,熟知法律所赋予的各项职责,增强了机关各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意识,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做到规范行政行为和完善行政程序,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三、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1.司法所:调委会一方面坚持抓好矛盾纠纷经常性排查和集中性排查工作,有效地发挥了调解委员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充分发挥司法所和基层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1-12月司法所和所辖13个社区及流管办举办机关干部法制讲座、报告会3次300人参加;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讲法9次173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3次270人;青少年集中法制学习教育53次1548人;居民法制学习教育活动75次4054人,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法律知识培训10次446人,宪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12场;

共矛盾纠纷大排查12次,对排查出的纠纷,及时化解,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1-12月份全街道各调委会调解各类民间纠纷784余起,涉及当事人数1580人,调解成功777起,(婚姻家庭纠纷19起、邻里纠纷448起、房屋宅基地纠纷2起、合同纠纷4起、损害赔偿纠纷11起、环境污染纠纷4起、劳动争议纠纷7起、消费纠纷1起、物业纠纷157起、其他纠纷131起),其中街道调解案件15起,社区居调委会调解769起。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99.1%。(有0.9%的没有调解成功的属于复杂疑难纠纷且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配合,引导走诉讼渠道),今年抓紧调解员的业务技能工作已初见成效,16个片区的调解员都能够基本对协议书的制作书写规范;

以服务大局,服务中心为契机,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解决社会难点、热点问题为主线,以组织公务员主动学法、干部带头学法、面授教育集中学法、家庭自主学法、企业专题学法、帮助外来人员学法、学生参与学法、社矫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强调学法为重点,紧贴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联系典型案例,进一步学习宪法、民法、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调解法、治安处罚法、条例等法律法规,使所有的参学对象进一步熟悉法律,深层次理解法律,增强了法律至上的现念,提高了在实践中运用法律的自觉性。

2.安监办:工作中,我们始终把贯彻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作为工作重点,狠抓企业生产安全和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全年开展“除火患、保平安”、“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类检查7次,共检查“六小场所”4496处,发现隐患91处,现已整改85处(6处正在整改中)。对辖区企业赛诺服装有限公司、东都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华生化工涂料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不到位,下发安全生产责令整改通知书26份。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3.计生办:年度举办各类培训班18场次,培训8560人次;利用每月例会对计生宣传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12次。通过不同形式的培训与学习,规范了社区工作站计生相关资料,全面提高了计划生育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服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深化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到位。街道深化政务公开,购置了多功能导示屏,把人口计生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时限,向社会公开和承诺,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创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国家计生委印发的八项工作纪律,做到坚持依法行政,简化审批手续探索高效、优质的审批方式和相关证件、证明的发放办理形式,不人为设置“障碍”和“门槛”,为群众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坚持利益导向,促进政策推动到位。全面落实法定奖励优惠政策,为让符合一次性奖励政策的家庭能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街道今年办理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光荣证170个,生育服务证312个,再生育服务证26个,为纯居民领证家庭67人发放奖励金6330元。全年审核辖区企事业单位、非主管人员、街道退休职工、无业居民一次性奖励共计81人,金额455000元。

4.劳动保障工作方面:2014年街道根据《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相关政策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力宣传政府创业政策,始终坚持创业带动就业的原则,落实“一次登记,全程服务”的要求,创新工作模式,扩展就业渠道,落实扶持政策,在开展创业工作中,认真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大力宣传创业政策,营造创业氛围。通过培训、入户、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创业典型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创业促就业惠民政策。二是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截止目前申请办理个体、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68人次,补贴金额47.5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是支持创业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一项重要而长效的激励机制,申请办理小额担保货款18人,申请金额180万元;申请房屋补贴50人,补贴金额1894990元;创业引导性补贴41人,补贴金额82000元。

5.执法大队:市容市貌治理工作按照创城期间的标准和打造准噶尔路、友谊路、天山路“示范街”要求,执行了《2014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早夜市专项整治方案》和《2014年区早夜市、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市容市貌和早夜市治理工作,强化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治理。规范餐饮店铺店外经营35家,口头警告13家,清理无照流动商贩265起,下发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47份,先行登记物品160件,立案18起,罚款188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元。家禽家畜接受举报4起,收容2只犬,巩固了家禽家畜治理效果。

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按照市区两级城管委提出的“严禁新增和10%减存量工作”的原则,开展乱搭建治理工作。截至目前新增施工案件共计287起,其中新增违法建设数量215起,目前拆除已156起,拆除面积共计2003.18平方米。截止目前,减存量案件计划拆除343起,已拆除325起违法建筑,其账外71起,拆除面积共计5398.3平方米,拆除率为94.8%。同时重点对:1、拓湖沿线违法建设进行治理,截止2014年12月拓湖地区规划区内共13户平房,已拆除11户,移交1户,拆除面积共计2486.52平方米,收回土地13240.5平方米,剩余未拆除房屋共计1户;2、东环路永升搅拌站南侧违建进行治理,12家违建户已全部拆除完毕,拆除面积共计4457平方米;3、纬四路大型停车场南侧违法建筑进行治理,4处违法建设已全部拆除,拆除面积共计593.03平方米,收回国有土地面积共计5820平方米;4、金龙湖违法建设进行治理,共计拆除违法建设1处(2间房),拆除面积共计94.85平方米,收回国有土地面积共计32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该区域内所有违建的拆除工作。对全市区三类违法搭建(挑檐一楼房顶搭建、侵占绿地、楼顶搭建)做好统计、沟通、发放移交函的工作,前往市区各单位移交《关于协调拆除有关违法建设的函》,目前共计下发314份。

乱倾倒、道路遗撒工作,开展了8次乱倾倒、道路遗撒专项治理活动,出动24人次、8车次,检查运输车辆45辆,查处5起拉运土方车篷布覆盖不严、车轮及车身不洁的运输车辆,下发先行登记保存5份,先行登记保存运输车辆1辆,先行登记保存行驶证5本;二是对辖区建筑施工场地拉运土方、倾倒建筑垃圾注意事项进行宣传,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80份。

文化娱乐场所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开展文化娱乐场所检查工作,开展8次集中整治,重点对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接纳未成人现象、扫黄打非、场所安全隐患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联合市执法支队、公安、区工商、区文体等部门对辖区文化场所的联检抽查。出动检查人员240人次,车辆60车次,检查经营场所26家,发现安全隐患6处,均进行了现场整改,立案1起,罚款共计5000元,收缴非法音像制品40张。参加市区两级执法局组织的在“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销毁2014年收缴的侵权、盗版音像制品及各类非法出版物。

语言文字的工作按照区语委办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社区名称规范使用维、汉两种语言文字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执行了《克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语言文字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对辖区开展语言文字专项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出动车辆8次,20人次,检查商铺80余家,对辖区内永红路、等主要路段进行检查,共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均已改正。积极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40份,张贴宣传标语20张。

四、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街道各职能部门始终坚持把学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政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街道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对政务公开栏及时进行项目更新,对上一年度的财政收支情况及时进行公开。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在机关大楼及社区服务中心大楼内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执法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整改,处理结果按规定时限向相关单位和人员通报,同时从社区和辖区企事业单位聘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定期征求他们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及时整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街道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为规范行政行为,避免因行政不作为或行政乱作为而导致出现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案件,街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为机关各部门配置了相应的法律书籍,加大了法律法规学习力度,严格规范了行政工作程序。通过各部门及所辖社区的共同努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应程序办事,使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未出现差错。

六、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街道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一是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充分了解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工作努力,街道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新时期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

二是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深入人心,各部门在开展行政工作中,切实做到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正确地行使了法律赋予的职权,履行好政府公共服务管理的职能。

三是行政效能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成效显著,年初确定的为民办实事项目绝大多数都得到了有效落实,街道所辖区域治安环境、社区居住环境、人文环境等都有了很大的改善,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年来,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法制办的大力指导下,经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行政效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重结果轻程序等现象依然存在,完全掌握和遵守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仍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要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要继续将《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篇(8)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加大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努力保持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对辖区内监管重点企业抽查率达到100%。

(二)确保对本行业权限内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三)确保县、县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整改跟踪率达到100%。

(四)确保本行业权限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期结案率达100%。

(五)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避免因违法行政执法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

(六)通过联合执法、明查暗访和邀请第三方专家联合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属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站(所)的作用,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的职责。

(二)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职责分工,编制并实施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育为先原则。健全“企业主动查隐患,部门抓督查”的工作机制,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注重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执法检查,兼顾其他行业领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实事求是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科学确定执法检查的对象与频次,努力做到监管执法计划与监管执法能力相适应,使执法检查计划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六)严格考核原则。严格执法考核,促进执法责任落实。每次检查都做到明确检查内容和范围,规范检查程序,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四、监督检查依据、范围、内容

(一)监督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法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省安全生产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公路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

对全县道路运输(客运、公交、出租,货运、维修、驾校)等企业;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以及在建交通工程建设企业、施工现场;水上运输、港口码头、船闸等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实施监督管理。

(三)县局监督检查内容

1、市、县、县局文件落实情况;

2、安全会议部署落实情况;

3、单位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4、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和值班值守情况;

5、重大活动安全部署落实情况;

6、市、县安全生产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市、县挂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情况;

8、市、县、县局部署其他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四)行业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内容

县公路管理站

1、未按技术标准规定在公路上设置规范、醒目的警示标志、路面标线、护栏、防撞护墩、错车道(包括在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连续下坡、路侧险要、水毁塌方、易塌方落石、平面交叉路口、穿越学校、集镇、村庄等路段)等相关安保设施的。

2、未制定恶劣天气应急预案的,未储备应急物资的。

3、桥梁未按照规定建立一桥一档的,四、五类危桥未按规定采取限行、禁行等相关安保措施的。

4、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5、严格执行巡路制度,坚持上路巡查,检查巡查记录、台账是否完善。

6、在公路上的工作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坚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和违章建筑治理并举。

8、路域环境治理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的。

9、对陡坡、急弯、危险路段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养护设施进行重点排查,发现影响道路安全的障碍物及时通知养护人员清理。对道路积冰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10、其他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

县运输管理所

(1)客运场站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客运站场经营的。

2、客车发车前没有按照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安全例检,没有详细记录的。

3、没有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的。

4、没有严格“三品”检查,安检仪没有专人负责、没有正常使用的。

5、车站调度室对手续不全车辆进行报班的。

6、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站内消防设施不齐全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7、站内违反消防安全行为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2)客运企业、营运(公交、出租)车辆:

1、没有任何证照,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的。

2、线路许可与道路运输证、实际运营线路不一致的。

3、客运(旅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4、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线路牌(标志牌)。

5、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6、车辆座位、实际座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7、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9、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没有试卷的。

10、企业包车合同、派车单没有随车携带的。

11、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2、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3)普货(危货)企业、营运车辆:

1、道路运输证与经营许可范围不一致的。

2、普货(危货)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3、没有齐全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

4、GPS车辆终端平台没有正常使用,没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没有记录的。

5、车辆吨位、实际吨位与道路运输证不一致的。

6、安全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7、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

8、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安全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

9、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的。

10、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维修管理所

(1)维修企业:

1、企业证照及现场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配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是否有私自改装车辆违法行为,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维修服务质量情况,是否有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2)驾培企业:

1、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机构、人员设备、安全措施是否健全。

3、教练车安全技术性能、教练车安全管理制度及年审情况。

4、教练人员持证上岗、随车教练等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培训记录、安全例会记录是否完善。

5、企业的消防设施及设备配备情况。

6、安全生产资金是否足额提取,是否配备通讯、交通工具等安全管理必要的设备。

7、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

县地方海事处

1、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渡口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未落实到位的。

2、船舶不具备运营条件,私自停靠,超范围运营的。

3、船舶在夜间、雨、雪、冰、雾、大风、冰凌期等恶劣气象条件下运营的。

4、船舶超速、超员、超载等不安全行为的。

5、船舶“带病”运营,未配备足额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施的。

6、客船乘客上船未按要求穿救生衣的,渡口未按要求设置相应标志。

7、船员未持有效的适任证书、从事客货运输或违章操作的。

8、“三无”船舶、农用船、渔船非法从事运输的。

9、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的。

10、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经费、装备落实不到位的。

11、渡口标识不明显,没有乘客须知、渡口守则、安全注意事项等要求的。

12、营运船舶的所有权证、检验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等有效证件不齐全的。

13、对船员未进行定期安全教育

14、其他影响水上通行安全的行为。

县航道管理站

1、危及航道安全的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在航道内进行围网养殖、围网捕鱼、种植水生植物的行为;占用航道边坡进行堆放、装卸货物行为;经营船舶占用航道进行过驳作业行为。

2、航道基础设施。重点对航标、航道护岸、临跨河设施、标志标牌、防撞设施等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船闸设施。检查船闸机电设备、基础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机电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船闸过闸秩序。船舶过闸是否有序,船舶在待闸区、服务区是否按规定停靠;危险品船舶是否在指定区域待闸、是否单闸放行;引航道船舶是否运行安全有控。

5、做好办公楼及水上服务区防盗、防火、防电等工作。

6、航道重点建设及养护工程。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7、船艇等专用设备。检查车、艇是否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是否处于适航状态。

8、航政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控制,检查未经许可擅自新建临跨过河设施行为。

9、其他影响通航航道安全的行为。

县港务处

1、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情况;是否取得港口生产经营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是否通过培训;码头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上岗资格资质;

2、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情况;各种规章制度是否下发执行,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安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劳动环保相关工作要求,职业防护工作是否得到落实

4、作业设备设施管理情况:码头系船柱、护轮坎、防撞护舷是否完好;作业设备是否在正常工作状态

5、应急预案建立情况;各项应急预案是否制定下发,应急演练是否开展;

6、消防、环保设备以及防护用品管理情况,消防用品是否合格有效;环保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7、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文件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是否开展,隐患整改是否完成;

8、季节性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9、作业现场及港口水域有无违章、违禁现象;

10、其他影响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做好企业安全“三类”人员初培、继续教育工作,对在建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

2、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程”。

3、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好季度大检查。根据项目特点和施工进度,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管理人员,保障安全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4、督促工程科对施工企业的相关证照及施工方案等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以下行为:施工单位和建设法人未按规定要求签有安全施工合同的;无可操作性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方案的;工程施工未按照施工规范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的;公路改建施工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的。

5、对监督范围内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的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进行重点排查,对特种设备进行阶段性检查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检验检测,督促各施工企业规范使用特种设备,规范管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督促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准备,针对各季节、各时间段的施工特点组织相应的培训或演练,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

7、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稽查大队

1、未加大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的监管力度,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从事非法经营行为的。

2、未对辖区内客运、货运车辆按运输法规进行日常检查的。

3、辖区内客车站外带客、客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

3、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经许可从事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4、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

5、其他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的行为。

县交通质检中心

做好公路工程各项检测工作。

2、是否对各类试验的仪器和设备定期保养和检查,避免因仪器故障造成不必要的事故。

2、是否对易燃、易爆品实行登记使用,妥善保管。

3、对水、电设施要经常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的发生。

4、要排查列举与检测工作有关的危险源,做出危险等级评价,以便对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和预防的作用。

5、对易挥发,高腐蚀的化学试剂物品重新归类,制定严格的危险品领用制度。

6、其他违反行业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路畅公司

1、是否做好对国省干线、县乡道路的路面、路基和高堤路段的检查,对列为三、四级桥梁进行观测,发现各类病害及时向管理部门汇报。

2、负责对路面的养护保洁工作。

3、公路涉路施工,未对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进行审查并备案或按照方案要求采取安全措施的。

4、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持有安全证照和从业资格证的。

5、是否严格检查公路小修工程中的标志标牌设置、特种机械持证操作,防范交通事故、机械伤害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6、在公路上进行养护生产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工作衣并戴工作帽,管理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标识的桔红色背心。

7、夜间施工是否设置符合生产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养护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不得擅自拆除。

8、未按规定要求制定相关制度和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

9、是否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是否制定恶劣气候应急预案,确保道路桥梁在各种极端天气下畅通。

11、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县交通工程处:

1、检查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制度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置安全标志标牌。

2、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施工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器材、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等。

3、项目经理、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

4、是否做好办公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

5、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航运公司

1、是否对本单位船只进出港、装卸货,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

2、船体质量、机械是否正常,安全设备是否配齐。

3、船员配备是否到位,持证是否有效等。

4、船舶装货有无超载现象等。

5、公司配合海事部门,对长期在外运输船舶的加期、年检,是否实行实船检查。

6、到海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船舶,是否符合要求,杜绝不合格船舶投入生产。

7、是否要求船只建立完善水上应急预案,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8、其他违反水上安全管理的行为。

洪汽公司

1、要加强隐患排查力度,对所有车辆、加油站及各个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2、是否定期更新增配车站、农班车及城县公交车上的消防、逃生器材。

3、严格监管北站加气站与加油站,要求所有人员下班时关闭电源,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4、严格落实凌晨2点至5点所有客车不得在路面行驶规定。

5、利用安全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6、聘用专职保安人员,配备必要的保卫器材,对候车室、售票厅、停车场及站前广场实行24小时巡逻保卫工作。

7、客运站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品查堵岗位责任制,加强源头管理,对旅客携带的行包做到逢包必检一件不漏,加强了对小件托运物品的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候车室的人员必须经过安检门,并有专职安检人员进行随身检查。

8、GPS值守人员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有超速超员及不规范驾驶的立即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罚纠正。

9、强化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制度执行落实工作。

10、是否调整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对出站的车辆进行检查、登记。

11、制定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演练。

12、其他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城东建材

要加强办公区域防盗防火安全措施,建立完善和兄弟单位联动安保应急预案。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履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执法责任,严格程序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不枉不纵。

(二)坚持实事求是,完善执法检查内容。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有所作为,又要量力而行、避免脱离实际

篇(9)

今年来,在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结合我局实际,突出从源头抓粮食质量的工作重点,转变观念,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质量强县工作中,取得了较好得成绩。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稳步推进质量强县工作 。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智联那个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机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质量强县相关文件,规范落实管理档案,确保了质量强县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营造质量强县工作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板报、口头宣传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会同其他县级部门开展社会宣传,对下属粮油公司进行了安全隐患查处,整理建立相关质量档案,深入企业实施质量督查,开展农村活动的宣传及节前粮食食品安全大检查。

三、多措并举深入贯彻落实粮食行政首长安全责任制。

(1)落实粮食扶持政策,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认真完善和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加强补贴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补贴到粮食生产者手中,完成20xx年农户科学储粮专项1000户项目工作。

(2)完善地方储备体系,增强粮食应急调控能力。严格按照确定的粮食储备总规模,建立和充实粮食储备,落实粮源、仓容和资金,并建立相应的小包装应急成品粮油储备。强化储备粮油监管,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逐步实现“绿色、生态、智能、高效”储粮,完成20xx年县级1500吨储备粮入库。

(3)实施安全保障工程,加强粮食流通能力建设。建立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确保现有粮食仓储设施数量不减少、功能不下降、用途不改变。支持地方粮食企业投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合作建仓项目。支持粮食企业互联网发展,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期货市场等新型粮食流通业态。

(4)保障区域粮食供应,维护粮食市场基本稳定。根据产销余缺情况,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与粮食主产区建立紧密稳定的产销关系,确保总量平衡和品种调剂。有效发挥粮食储备的调节作用和财政补贴的导向作用,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5)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引导城乡居民健康消费。深入开展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大力普及营养健康知识,引导城乡居民养成讲健康、讲节约的粮食消费习惯,营造厉行节粮的社会氛围。

四、质量强县工作开展取得的成效。

通过质量强县工作的开展,一是从企业的源头抓起,重源头、重销售、重商品的质量标准,严格把好源头关,启动我县放心粮油工程;二是通过“食品安全周”、“世界粮食日”等一系列活动开展粮油食品安全宣传,增强了群众粮食质量安全意识和全体干部职工粮食质量意识,促进了社会稳定。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质量强县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及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努力开展质量强县各项工作,强化粮食质量管理和规范,深化学习,推进我县质量强县工作正常有序健康开展。

县粮食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二

20xx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为确保“十三五”计划顺利实现,我局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抓好粮食储备、行政执法、保供稳价、项目建设、市场监测、粮情调研、综治维稳、反腐倡廉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20xx年工作回顾

(一)抓主业履主责,推进粮食工作

始终将搞好粮食购销当作主业,将维护流通秩序当作主责,大力推进粮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1.严格粮食管理,确保储食安全。

一是做好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前期工作。代为起草了《XX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实施意见》(栗府发〔20xx〕10号)、《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XX县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栗府办发字〔20xx〕6号)和《XX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试行)》(栗府办字[20xx]127号)。

二是加强储粮检查。根据《江西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每月每季组织专人督查各库点的储粮工作,继续对每个保管员进行百分制考评,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目前,全系统储备政策性粮食10128吨,经省、市检查,获得全省安全储粮优胜单位称号,做到了数量上 “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库贷相符”,质量上“储存安全、质量良好、全部宜存”。

三是提高保粮水平。全系统机械通风储粮、环流薰蒸、计算机测温的比例分别达到了100%、100%、74%,在害虫防治上做到了治早、治少、治好,将虫害损失降低到最小化。并添置了2台数字式电子汽车衡,各类输送清理设备12台。从而有效节约了保管成本,保证了粮食品质安全,提升了潜在的仓储效益。

四是消除安全隐患。先后多次对四个储粮库点的电路、围墙、粮棚、粮仓机械设备、化学药剂仓库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隐患,迅速整改。如投资3万多元对彭高库2仓、3仓的排水沟进行了加固维修,将金山库2仓、3仓板梯间加装了防护围栏。并针对桐木库点围墙、报废仓库的安全隐患,一边采取防护措施,一边向周边村民下发了安全警告书。同时制订夏季、冬春季节的消防工作检查方案,添置了必要的消防器材,逐级签订《粮食行业消防工作责任书》。做好防汛防洪工作,购置了一批防汛纺织袋,遇恶劣天气,加强巡逻,实行24小时值班制等到。

五是搞好粮食购销。多方联络新老客户,销售托市粮1810吨,2000吨的省储粮可望在2017年元月上旬之前销售完毕。由于入库时把关严格,质量较好,因此两者销价为全市同期同行业同品种最高价,做到了效益最大化。在中晚稻托市收购工作中,由于准备充分,提高了服务质量,加强了工作督导,采取“一卡通”收购和非现金结算全覆盖,受到粮食经纪人和售粮群众普遍欢迎。苦战二十多天共收购中晚稻1832吨,且粮质均好于往年,确保了政府、企业、农民三方共赢。

2.加强行政执法,搞好流通监管。

一是抓好日常粮油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每月对全县粮食经营者所有的购销活动、粮油的质量和卫生状况和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是组织粮食库存清查。4月上旬对所有储粮的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情况,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及粮食收购资格情况,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做到了“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同时,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将问题整改贯穿于检查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全县粮食库存真实安全。

三是开展粮食质量监测。先后开展了收获粮食质量及卫生安全监测抽样、仓内存储粮油卫生监测抽样、军粮供应质量监测抽样等,共扦取样品24个,上报市粮油质检中心检测。

四是按规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今年上半年依法依规为XX县粮友大米加工厂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将“施家岭大米加工厂”更名为“金福粮食加工厂”。

3.抓好保供稳价,促进应急保障。做大做强放心粮油配送工程。通过4年来的精心运作,县放心粮油配送中心目前已与200余家用粮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实行专用“放心粮油监制”包装,检验报告,入库前二次复查,销售时票货同行,售后及时跟踪回访,全程保证质量,确保粮油品质安全。今年直供配送大米310吨、食用油225箱、面条203箱,实现销售额205.5万元(大米131.8万元、食用油40.8万元、其它32.9万元),销售毛利16.3万元。扩展原粮购销业务,购销晚稻6315吨,购销收入174万元,销售毛利9.5万元,合计销售总额379.5万元,销售毛利25.8万元。为国有粮食企业回归市场,打造“放心粮油工程”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其次是进一步完善《XX县粮食应急预案》。确定2家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和6家粮食应急供应企业,对原粮供应、粮油加工及粮油供应企业的职责做出了具体界定,切实加强应急粮源保障、粮油加工和应急供应体系建设,提高粮食应急保障水平和社会粮食应急供应。同时,要求全县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执行省政府制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规定,并与县放心粮油配送中心、两家大型超市联系,落实成品粮库存,确保节假日、重要时段和特殊群体、敏感区域的粮食供应。

4.搞好项目建设,促进行业发展。由于受主客观原因的影响,金山新3仓的建设已停工将近三年,经过与建筑方的多次协商沟通,在完善了该工程招标手续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份已重新开工建设。另外,县粮食物流公司和配送中心大楼建设的前期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之中。

5.加强市场监测,维护流通秩序。加强全县粮油市场监测,完善粮油价格测报、市场供求监测、市场预警体系和机制,坚持粮食价格监测情况“周报”和粮食市场供应情况“月报”制度。同时,加强市场监测和重点企业监控管理,加大对籼米、面粉供应数量及价格监测力度,建立监测数据对比、校核、分析制度,定期上报监测数据和分析结论;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企业进行排查、登记,掌握粮油库存、加工和销售情况,切实履行社会粮食流通监测管理职责,严格监督检查,打击不正当竞争和串通涨价等行为,维护正常粮油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6.开展粮情调研,服务科学决策。一是开展粮油供需情况调查。对粮情定点村的30个农户及20个城镇居民户的粮油供需情况进行调查,完成了我县上年度社会粮食及油料供需平衡调查。二是开展粮油生产情况调研。开展了油菜籽种植和稻谷生产情况的调查、分析、预测及乡村居民存粮专项调查,开展了种子选播、农药化肥使用和劳动力成份情况调查及科技储粮情况调研等,促进了上级及时掌握基层“三农”情况、适时调整粮食政策。

(二)抓综治保维稳,力争大局稳定

面对新旧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局党支部带着极大的诚意和耐心劝访接访、见面对话、解决问题,维护了大局稳定。

1.从感情上理解安抚。粮食系统下岗职工众多且绝大部分既无一技之长,又无创业基础,谋生艰难,生活困顿。局党支部充分理解并体谅他们的苦衷,对特困人员和涉军群体,逢年过节都由支委成员带队走访慰问,对他们提出的要求,在不违反政策的前提下尽力帮助解决。同时也推心置腹向他们解释系统当前困境和难处,分析上级有关政策,得到了他们的理解与支持。

2.从政策上给予照顾。通过核实政策、联系协商和积极上报,按政策落实了4名“7984”退伍军人的工资和缴纳养老保险问题;对曾持证从事保防工作8年以上的人员要求提前5年退休的诉求,县局出面与市劳动局、社保局进行多次衔接,逐一作出了明确答复。

3.从制度上加强保障。按照“稳定压倒一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综治维稳的各项责任和措施。成立专门的综治维稳工作班子,制定维稳包案工作方案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维稳包案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维稳责任状,建立各类涉稳台帐,将综治维稳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避免了群访缠访及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抓作风反腐败,建设廉洁机关

牢牢将干部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手上、落在实处,确保领导班子廉洁奉公、干部职工凝神聚气、行业风气清正良好。

1.加强党性教育。全局上下开展了“党建+”、“两学一做”的学习教育,以及“工作作风和机关效能集中整治活动”。整个过程中做到了领导重视,责任到位,学习扎实,效果到位,敢于亮丑,整改到位。达到了“”转变、团结干事、廉洁自律、思想解放、工作实效上五个初见成效。

2.树立良好作风。每月继续实行工作督办制。月初下发当月工作计划,月中由分管领导督办,月底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对工作完成不力者,第一次进行诫勉谈话,第二次给予经济处罚,第三次责令其自动下岗。每日实行上下班签到考勤制。

由局纪检监察线上人员不定期查岗,发现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玩游戏、收听音乐等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违规者,每次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屡劝不改者扣发全年绩效奖并全系统通报批评。另外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县委规定和机关管理制度执行,不超标、不出格。通过严控标准,全局全年的“三公经费”开支与去年同比下降22.75%。

3.健全廉政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开展岗位廉政风险自查自控,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政效能监察责任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制以及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投诉举报制、过错追究制、绩效考核制、党支部及机关干部学习教育制度等,建立起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反腐倡廉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

4.加强财务管理。继续修订和完善了机关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制度。同时,加强上级拨付资金管理,落实仓库维修资金,对仓库维修项目进行完工审计,并对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评价。对仓库建设资金,严格按要求通过财政支付系统进行支付,坚决杜绝截留、拆借、挪用等情况发生,做到了专款专用,杜绝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二、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工作经费严重不足。县财政核准我局20xx年度预算经费为36.9万元,全系统共32名干职工仅5人属财政拨款,而维持全系统正常运转需每年需开支160余万元,全局除了每年90万元储粮保管费收入,并无其它经济来源,资金缺口将近35万元。

2、无办公用房。2005年12月企业改制时我局将原办公楼一起置换给了吉水开发商,现一直以每月5400元向栗江苑开发商返租办公用房。

三、工作建议

1、恳请县政府出面调处金山粮库界址问题,进一步优化县直属粮库的工作秩序和建设环境;

2、落实粮食行政执法编制和人员,并将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化解粮食行政执法无经费的困境。

四、2017年工作打算

1.严格履行部门职责,继续抓好抓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落实。

2.尽快保质保量完成金山新3仓的建设任务。

3.轮换2000吨省储粮,轮入2000吨县级储备粮,落实好3000吨县级动态储备粮库存。

4.抓好粮食流通产业项目的申报和衔接工作,重点打造好XX县粮食物流公司建设项目。

县粮食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三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按照上级部署,全面推行法治政府,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保障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坚持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事前合法性审查。作出重大决策、推行重大事项及出台重要文件前,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所有重大事项或工作举措全部按规定程序出台,未发生一起因重大事项或工作举措出台违规、领导班子决策违法或者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引起群众非正常上访等相关事件。

(二)规范行政执法

1.健全行政执法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流程,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委托行为规范管理,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合乎规范。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注重提升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加强责任管理和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执法人员科学规范开展行政执法,确保职责到位、程序正当、裁量适当,并根据制度要求做好相关行政处罚案卷归档工作,推动执法工作上水平。

(三)抓好政府信息公开

以权力清单编制为抓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效促进了管理服务的法治化、规范化及透明化。及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场所主动向公众公开权责清单详细内容,阳光晒权。同时通过网络、信息、电话、专题意见会及走访的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权责事项管理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

(四)加大法治政府能力建设和普法工作力度

积极培育法制思维方式。建立了完备的领导干部和在编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围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等内容,加深其对法治政府理念的深入认识,有效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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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度提高

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掌握全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做到无失控漏管;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制度建设,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三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险肇事故的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四是要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液化气、烟花爆竹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打击力度;五是要推进硫化氢中毒事故的防范工作,强化硫化氢中毒事故安全防范宣传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有毒有害危险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管理服务单位加强作业过程监控。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认真按照市政府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拆房施工、建筑装修施工的申报备案和监管工作,及时掌握本区域内已开工的施工工程动态,实施全程监控;深入整顿和规范本镇建设市场,重点整治招投标、违法分包和转包、资质管理等,加大对工程建设中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建设、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行为;要全面实行现场施工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安全监督人员、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和建筑务工人员通过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和考核;要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管理,认真排查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堵住质量、安全管理漏洞。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整治。要紧紧围绕深化“防火墙”工程建设,对镇区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易燃易爆危险品单位、居民住宅小区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将施工期间人员居住、经营或办公的建筑改、扩建工程,特别是规模较大、易发生人员群死群伤的建筑工程,纳入消防重点监管的范围;推动社会面网格化管理和单位户籍化管理,全面开展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落实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重点开展对“城中村”、“村中厂”、“群租房”、“小物流”、“四违”生产经营场所等消防基础设施先天不足区域、场所的检查治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强化道路交通事故综合防范,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加强对车辆单位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建立落实情况及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查整治,督促各单位职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大交通形象,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走路”和“珍惜生命、安全出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开展创建“交通文明路口”和“交通文明志愿者”活动,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要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全面实施持证上岗制度,加大对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及各类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领域非法生产、违法使用、无证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做好电梯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加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地下空间安全整治。充分利用现有地下空间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地下空间安全使用档案,对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加大对本镇地下空间使用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整改,并要加快调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下空间使用业态,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因素。

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促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推进“四违”集中整治。查清全镇现有“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生产经营、违法施工”的基本情况,并将排查采集的信息数据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制表成册,为治理和长效监管积累基础资料。对房屋结构严重损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立即予以限期拆除;对违法建筑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公共娱乐、教育培训、人员住宿等非法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取缔;对目前用于生产经营、暂不宜拆除的违法建筑内存在的消防和生产安全隐患予以限期治理。同时,集中排查治理活动结束后,各村、各部门要按照排查治理的工作流程和要求,依托“大联动”平台的发现、查处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新增“四违”现象及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治理,要认真负起责任,如工作不实不力,一旦造成重大损失、群死群伤等安全事故,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依法开展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地下空间、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明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处置、督办、移送、通报机制。强化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督查隐患整改情况,督促相关部门、企业、单位做到隐患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期限和防范预案“五落实”,确保重点监管单位检查覆盖率达100%,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整改率达100%,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对没有认真开展排查、积极整改隐患而导致发生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的事故单位实行责任倒查。推进村级组织安全责任落实。根据《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村级组织安全管理责任。每个村级组织要建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配好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宣传教育、检查监督、隐患排查、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五项制度,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记录三本台账。各村要切实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有效控制和减少本区域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检测、从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个人防护用品采购及发放使用、职业危害因素告知、申报、培训等工作,切实强化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按照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指导意见以及“属地监管、分级负责、避免交叉”的原则,依据常规检查、专项检查以及企业行业类别和危险性质,科学编制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做到“年度计划部署全面、季度计划突出重点、月度计划强化操作”。根据执法检查领域分类、行业区域布局划分、重点监管部门(岗位)特点,组织开展常规安全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突出问题、重点时段的专项执法检查,形成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同时,健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强化动态监管,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篇(11)

2013年截止11月底,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89起,死亡29人,受伤41人,直接经济损失40.7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上升26.09%,事故起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分别下降86.6%、91.96%,受伤人数持平。其中:道路交通事故56起,死亡28人,受伤41人,直接经济损失2.21万元;火灾事故32起,直接经济损失18.54万元,无人员伤亡;工业企业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其他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农机、电力、旅游、商贸等行业领域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013年市上下达我区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36人,截止目前实际死亡29人,占控制指标80.5%;市上下达我区全年工矿企业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2人,实际死亡1人;市上下达我区全年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34人,实际死亡28人,占控制指标82.3%;市上没有下达我区全年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实际为零;市上没有下达我区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实际为零;市上没有下达我区全年较大事故控制指标,实际为零。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是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区政府及时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做了调整和补充,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基础。二是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区政府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全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针对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组建了副科级建制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新增事业编制4人。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2011年以来,区政府及区安委会相继制定下发了《区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区委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主抓安全生产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工作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前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在安全生产、消防、道路交通、农机、旅游、教育、建筑施工、水务等行业领域开展节前检查和专项督查活动,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区委、区政府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学习,并由区安委会办公室起草全区的《意见》,目前已下发各乡镇、部门、工业园区征求意见建议。四是区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先后组织召开安委会(扩大)会议6次,并形成会议纪要,严格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五是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按照省、市、区安全生产“两个责任规定”,在年初的全区经济工作会议上,区政府与各乡镇、部门、街道签定了201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结合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区安委办严格督促乡镇、街道、部门与辖区内各单位签订责任书,生产经营单位与车间、班组签订全生产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六是突出工作督查和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今年以来,区安委办相继组织区督查办、监察、安监等单位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全区38个乡镇、15个部门、4个工业园区、6个城区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了重点督查,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工作职责,有力

地落实了“两个责任规定”。12月5日—12月12日,区安委办会同监察局组成考核组,对全区38个乡镇、6个街道、4个工业园区、20个安委会成员单位的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集中考核,同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一并进行了督查,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面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是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按照省、市安委会的安排部署,区安委会制定下发了《区2013年度“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包括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为成员的“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安排自4月—12月份在全区继续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开展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行动重点,细化了工作步骤,督促指导各乡镇、相关部门、街道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打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工协作,明确职责,具体负责重点行业和领域全面开展打非专项行动。我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集中开展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整治。今年以来,我区依法关闭11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60起(包括消防、道路交通、工商等行业领域),治理纠正各类违章违规行为156起。二是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隐患排查治理已成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区政府办下发了《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了“企业自查自报自改,行业部门专业监管、跟踪落实,安监部门综合监管、监督检查、区政府挂牌督办、追究问责”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深入展开。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区共组织出动人员1430人(次),排查单位、企业、场所1352户(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435条,整改3326条,整改率96%。三是加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今年省安委办对我区5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区政府高度重视,由区安委会下发了《全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办整改工作方案》,对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主体责任单位、配合责任单位以及整改措施和时限。有关责任单位随即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隐患在限定的期限内得到有效整改。目前蔡庄家具广场、富昌家私城、荣华宾馆、凉古公路与荣华大道交汇处的道路安全隐患等4处重大安全隐患均已得到整改,并经市安委办验收后上报销案。市场安全隐患,军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消防大队提出的整改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投入资金50多万元进行了整改,现等待市安委办验收销案。市安委办挂牌督办的富豪极速网吧、农垦宾馆、金水晶酒店等三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均已通过验收整改完毕。四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领域,我区煤矿企业按照省、市停产整顿方案属15万吨以下煤矿,今年以来全部处于停产整顿阶段,制定的煤矿企业停产整顿、兼并重组方案已上报市上等待省上批复。在煤矿停产期间,有关部门相继组织32人(次),上矿山企业12次,就煤矿停产期间的人员值守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非煤矿山领域,结合全市非煤矿山整顿方案,针对非煤矿山企业行业特点,以“治乱、治散、治差”为重点,采取“关闭、整合、提升”等措施,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领域非法违法建设和开采活动,今年以来,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10户(次),查出一般隐患318条,整改286条。危险化学品领域,持续不间断地开展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环节及餐饮场所和涉氨制冷企业的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单位101户(次),查出隐患389条,整改389条。烟花爆竹领域,针对春节等节假日烟花爆竹需求量加大的实际,从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重点乡镇和城区的集贸市场进行不间断地、拉网式大排查,今年以来共检查商铺、商店245家,查处安全隐患169条,立即整改169条,查收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2240鞭,礼花21筒;以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取缔非法储存窝点2处,对3户批发企业烟花爆竹库房进行了查封。冶金领域,以强化冶金企业日常监管为重点,持续开展安全检查,确保冶金企业的生产安全。民爆物品领域,以强化管理为目标,从涉爆单位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入手,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共排查涉爆单位4家、涉枪单位6家,排查隐患2处,整改2处。持续不断地开展“缉枪治爆”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收缴炸药132公斤、雷管769枚,杜绝了涉爆事故的发生。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扎实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平安陇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管理工作,重点对全区商场、市场、学校、网吧、KTV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展安全检查。止目前,共检查单位659家(次),查处隐患1247条,整1185条,整改率95%,通过消防安全大检查,切实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建筑施工领域,继续在全区深入开展预防高空坠落、塔吊倒塌、物体打击、施工坍塌等为重点的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38个乡镇的在建工程项目243项,查处隐患558条,整改471条,有效消除了事故隐患,规范了建筑安全生产秩序。道路交通领域,以各阶段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认真落实“五长”(乡镇长、运管站长、农机站长、派出所长、交警中队长)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先后开展了春运、“亮牌”行动、酒后驾驶、“大排查、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等城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五种车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校车专项治理等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9次,共出动警力38100人次,出动警车9600台次,检查车辆162.7万台次,查处违法行为12.78万起。特种设备领域,始终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作为工作的重心来抓,不间断地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共组织人员960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00家,检查各类特种设备1000台次,责令停用设备8台,查封5台,查处隐患80条。农机领域,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创建示范活动,今年以来新创建4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24个示范村、962个示范户,有效推动了农机安全工作。扎实开展农机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各种农业机械41386台,查处违章2185台,查处事故隐患108条,整改106条,整改率98%。水利行业,结合安全治理活动,共组织各项检查4次,持续不间断地对南营、西营、黄羊3座水库、7座农村集中式供水厂、3处电站和水利在建工程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了本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电力行业,以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结合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和“迎峰度夏”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121处在高压输电线路下违章建房、搭棚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整治,确保了农电线路的安全运行;校园领域,组织教育、公安、安监、工商、药监等部门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校车安全、冬季取暖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校舍安全等检查活动,共排查隐患386条,整改339条,整改率95%。旅游行业,结合春季安全检查和“五一”、“十一”节前检查,组织安全检查4次,对区内旅游景点、宾馆、饭店、招待所进行了全面排查,确保了经营场所的安全运转。其他文体、卫生、工商、国土、宗教、供销社等相关行业领域,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及时在各自行业领域开展了隐患排查和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确保了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稳定。五是全面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系统,组织包括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业企业管理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系统培训班1期,目前全区已有43户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系统,其中,非煤矿山25户、危险化学品户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4户、工业企业14户,高危行业安全检查覆盖面已达100%。六是认真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今年以来,全区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已通过预评价验收6户,3户企业正在进行安评工作,5户企业仍在作前期准备工作。年初,下发了《全区职业健康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在重点企业深入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在加强重点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严格职业病防治申报建档工作,目前全区已累计申报57户,2013年新增网上申报13户,其中,中大铝型材、宁海商贸公司等2家职业危害重点企业已通过预评价,等待市上验收。七是认真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自2012年9月份以来,我区煤矿企业按照省、市停产整顿方案已全部处于停产整顿阶段,并制定了停产关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已上报市上等待批复。

(三)大力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不断加大对安全监管的资金支持。目前区财政已拨付全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3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区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经区委编办核准,设置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大队,落实编制4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全区38个乡镇、6个街道均已设立安监站,配备了兼职人员94人;四是继续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下发了《2013年全区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安排意见》,组织人员深入工业企业,指导、帮助各类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今年以来,共有49户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目前已有26户工业企业经过初步审查,已上报市局等待验收,10户企业相关资料作进一步的完善。3户烟花爆竹经营单位、4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通过市上验收,4户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已上报市局等待验收。五是加强应急建设,全面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实际,及时修订了《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区各行业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际效果。在三月份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区安监局、教育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联合在六中、会馆小学、共和街小学等多所中小学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灭火演练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5万多人次;结合全区“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大力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6月26日,区政府组织安委办、消防大队在惠丰超市举行了一期火灾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有效提高了火灾事故应急防范能力。质监、电力、皇台酒业公司等部门和企业也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分别组织了多起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一系列应急演练活动,进一步检验了全区各类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六是不断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今年以来,相继组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业企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6期,水务、教育系统安管人员培训班2期,共1062人参加了培训学习,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四)严格行政执法,全面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年初,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下发了《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依此为依据,签订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书,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二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结合省、市、区阶段性工作安排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其中,6月份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全区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和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各自监管职责,组织检查组或督查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企业自查、行业检查、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全区共抽调人员360人(次),组织检查组(督查组)87个,共检查各类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1860户(次),查处安全隐患3686条,已整改3601条,限期整改85条,目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工作仍在有序进行之中。

(五)加强信息报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

一是及时、准确上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和事故统计月报表,未发生漏报、迟报现象。二是对今年以来工矿企业发生的1起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众举报、上访4起工伤事故案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现均已结案,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安全稳定。

三、存在问题及2014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没有真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企业安全管理不严,安全投入不足,安全设施老旧,企业内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二是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有的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出了事就重视,没出事就忽视”的现象,没有真正落实单位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人的责任。三是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难度大。由于这项工作没有列为国家法律强制性要求,企业认为开展标准化达标投入资金较多,中介机构评审又收取一定的费用,也没有针对企业的奖励和激励政策,企业认同度不高,推进难度非常大。此外,安全监管部门也缺乏有力的抓手,对不达标和工作不积极的企业,没有强有力的制约手段。四是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还需要加强。随着国家对职业卫生工作的不断强化,职业卫生监管的任务也日趋繁重,需要尽快设立职业健康监管科,并配备人员。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认真解决。

2014年工作打算

指导思想: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将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线,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紧盯“一个目标”,强化“十项举措”,努力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为2014年全区社会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一个目标:坚决杜绝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事故发生,全年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市上下达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指标完成率100%,重大隐患整改完成率100%,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持证率达到100%。

十项举措:

1.全力做好各个阶段的安全监管。在认真总结2013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取得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未雨绸缪,提前谋划,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在全行业、全领域治理安全隐患,提前做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准备,科学制定预案,并认真开展演练。

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理念。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坚持“效果第一,切实有效”的方针。重点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增强企业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理念。督促企业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厂级、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机制的形成,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投入,充分利用网络和媒体力量,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应急实战演练、安全宣传和知识竞赛等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努力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3.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2013年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基础上,创新工作举措,把标准化建设与日常监管、隐患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扩大企业标准化建设的面和点;根据市上统一部署,全面启动规模以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努力促进企业本质安全度的不断提升。

4.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围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特种设备、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整治。特别针对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危化品、烟花爆竹无证经营和非法经营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5.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监管实际,逐步优化系统运行流程,扩大系统企业覆盖面,力争全面覆盖全区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对上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力度,定期组织督查督导,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6.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认真执行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瞒报、迟报、漏报安全事故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入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严格依法处罚。同时加大对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追究力度,强化警示作用,严防同类事故发生。

7.认真抓好职业卫生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定期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建立健全健康监护档案,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检查,对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整改仍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停产整顿或者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