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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汇报材料大全11篇

时间:2022-02-25 05:03:39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食品安全汇报材料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食品安全汇报材料

篇(1)

月26日至28日,还专门针对生鲜员工组织进行食品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并对培训内容进行考核,以达到生鲜员工对食品安全的学以致用,从而对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有一次深入的了解和学习,有力保障学习的成果,为生鲜员工从事食品加工生产工作做到健康、卫生、安全,为使顾客买到放心食品具有积极意义。

还专门制定培训计划,联系卫生部门专业人员对门店员工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巩固学习内容,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在月日安排进行的供应商沟通会当中分别由分管物价质检员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分管店食品类、生鲜区主管、滨湖店食品类、生鲜区主管分别通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通报,介绍各类别相关销售指标及情况,制定既定目标,结合市场需求的实际与与会供应商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鄂黄分公司总经理熊海云作工作总结,要求门店各实属实体加强供应商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加强互惠互利互信的原则执行力度,注重各项环节和工作流程的高效快速的长效机制的形成,树立各方坚实信心,共同应对危机与挑战。

篇(2)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振郃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3年上半年,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局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餐饮服务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和方法,以专项整治促规范、促提高、保安全,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了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食用油、餐厨废弃物管理、落实餐饮具消毒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餐饮服务放心工程。现将2013年上半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教育培训,增强管理相对人的责任意识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餐饮服务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法规教育,切实增强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感。上半年共对87余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消费者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提高监管水平

(一)严格规范审批,严把许可准入关。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进一步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对申请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许可标准进行审查审核,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单位一律不予许可,确保群众饮食安全。对已审批的餐饮单位的卫生条件、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上半年,我局共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117家,年检214家。对全县餐饮经营户下达整改意见书72份,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整改。

(二)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学校师生餐饮安全。全县目前共有学校24所(不含校点,初中3所、小学15所、幼儿园5所),有24所学校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餐,其中有23所学校采用食堂供餐的模式进行供餐、1所学校采用课间餐的模式进行供餐。从春季开学至今,对学校食堂持证情况、食品加工及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登记、餐具清洗、消毒及保洁、食品贮存、食品留样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使用的食用油,米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经营情况、设备设施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上半年出动车辆6台次,监督员26人次,共对全县23余家学校进行了全面的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留样不规范,设计、布局不合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索证索票与台帐记录不全的23家学校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三)强化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为保障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局制定了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和“两会”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落实措施,做到事前检查、事中监督、事后总结,强化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巡查,确保了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专项整顿工作。为切实加强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用油脂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通过开展“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强化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使多数单位建立了食用油脂索证索票制度和登记制度,餐厨废弃油脂有专人负责处理,有回收处理记录,有效杜绝“地沟油”重回餐桌。目前发现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食品的案件一起,已立案处理。

(五)进一步规范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行为。结合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对部分餐饮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要求所有餐饮单位建立食品采购台帐,并进行相关票证的索取。在整治过程中,针对部分餐饮业主对原材料采购索证和台帐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有的下达了监督意见书。指导各餐饮单位规范建立索票索证台帐,做到产品可追踪溯源。

(六)结合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开展工作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工作。上半年我局召开省级食品安全示范点动员大会,邀请我县辖区内30余家大、中、小型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宣读了云南省“百千万”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上半年共有29家企业申请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在做好食品安全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同时,我局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上半年对120余户餐饮企业进行了量化分级首次评定。

三、行政履职与科普宣传相结合,提升监管效能

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认真宣传《食品安全法》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营造人人关心餐饮食品安全,个个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氛围。一是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科普宣传月活动”、“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食品安全科普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等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接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300余份,展示宣传展板6幅次、宣传简报3期。二是组织餐饮企业诚信宣誓,强化餐饮业主的诚信守法意识。三是在工作中,向社会各界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共同构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线。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餐饮业经营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尤其是一些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较差、加工操作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毒工作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严格等现象较为突出。二是大多数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存在建筑布局和工艺流程欠合理现象,再加上受条件和位置的制约,监督整改难度较大,对今后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评定工作亦有一定影响。三是进货索证索票及台账记录不规范或记录不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大部分是城市居民、流动人口等,法制观念淡薄,卫生习惯较差,多数文化程度偏低,规范记录食品采购台账存在很大的难度。四是我县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而监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执法人员非常少,力量薄弱,办公经费也非常短缺,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篇(3)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组织消保科、各工商所执法人员深入社区(乡镇),铺开一张食品安全宣传网,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横幅,咨询站点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讲解食品安全法律知识,认识假劣食品的特点及危害,提高消费者食品消费素养和维权水平,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举报问题食品,同时采取走访、座谈的形式听取群众在食品安全、工商监管等方面的建议,使食品安全放心乡镇(社区)的创建活动深入人心。

篇(4)

近年来,县工商质量食药监局应急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应急管理工作预案,加强责任措施落实,扎实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现将近年应急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一是成立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我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及时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相关制度和应急处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全局干部职工31人均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援人员,共分为4个应急值班组,每组1名局领导带班,6-7名执法人员为应急救援队员,确定应急值班车辆3辆。

二、完善应急预案机制体系建设

2014年我局制定印发了《县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各种预案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三、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预防和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按照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查”的原则,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产品抽验、稽查办案等方式,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与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平均每年出动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车辆480余台次,检查餐饮企业1500余家次(含监督检查及新申办证验收等),检查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60家次。

仅2015年食品监管股共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7起,罚没款31900元。其中7起案件来源食品监督抽验;10起案件来源日常专项检查,查处2起学校食堂违法案件。药械监管股办案共计5件,其中超过药品有效期案件2件。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件3件。共计罚款10286.67(壹万零贰佰捌拾陆元整),没收药品:五鹏均配丸19瓶、氢化可的松注射液200支、注射用阿昔洛韦43支。2没收医疗器械:一次性注射器带针1(ml)7支、2.5(ml)13支、5(ml)199支、吸痰管1支。实现了抽检不合格处置率100%。

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件,全部调查处理,并予以回复,调查处理率100%。

四、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工作值班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应急值班工作。年初制定全年应急管理值班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了重大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期间的流动值班制度,提前排好值班表,每逢重要节日来临,局领导轮流带班,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时刻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对食品药品经营者的执法监管,确保节日的食品药品安全。二是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信息报告制度。节日值班和应急值班人员全权负责对突发事件的信息采集、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突发事件发后的规定时间内上报到县应急办。

五、加强与县政府应急办的工作沟通,做到随时听从指挥

一是积极向应急办报送我局应急管理员,明确落实责任,做到有紧急情况时能第一时间取得联系。二是向县政府应急办整理上报近年来发生的食品药品典型应急案例1件,为我下应急管理工作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六、接下来应急管理工作思路

篇(5)

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乐至县食品安全“除隐患、早防范”“四个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乐食安委发〔2021〕1号)文件要求,我镇持续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除险患,早防范”全覆盖检查,做到全面到位,不留一丝隐患,在此期间,我镇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着力推进“除险防患”工作进程。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领导重视,准备工作充分

通过镇党委会、镇村干部大会,书记、镇长亲自部署食品安全自查相关工作,对自查内容和方向作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做到了职责分明,奖惩有度。每季度研究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确保党政同责贯彻落实,及时充实调整组织机构,完善了镇、村、组三级网格化体系建设,全镇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宣传到位,让群众入脑入心

我镇在多个集市场镇上通过经常性宣传点位对群众进行食品安全的知识宣传及问答,旨在增大宣传力度、逐步提升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知晓程度。除拉横幅、发放宣传单页外,我镇制作了食品安全相关音频、视频短片、食品安全简要知识库微信网页版等有效宣传资料,通过音箱、电视、手机微信浏览来达到宣传目的,确保食品安全知识能够有效传播,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入了解、学习。

(三)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与南塔市场监管二所联合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执法,针对过期变质食品、食品原材料、违禁食药品等展开专项检查,确保全镇食品安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全镇所有中小学校进行了重点检查,都能够做到明厨亮灶,无一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确保了学校食品安全。

同时,对我镇11个村(社区)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查阅各村(社区)会议广播记录、家宴备案资料,听取汇报,问题交流,走访群众等形式,重点检查各村(社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组织领导、宣传培训、“双申报”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均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四)聚餐管控,落实申报备案制度

根据《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文件要求,要求做到一摊贩一证件。农村家宴集体性聚餐严格落实双申报制度,提前两天备案,同时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聚餐疫情防控工作,现场监督指导工作,积极主动履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二、不足之处

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村(社区)干部对《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政策学习力度和重视程度不够,需要专业人员多加培训。村一级对食品安全应急综合处置水平较为单一,有待改善和加强。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加强农村集体性聚餐管理

1.严格管控群体性聚餐。结合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安排,落实备案和申报制度,做到未备案不审批,未申报严格禁办,并要求承办者、举办者签订责任书。

2.加强坝坝宴承办者资质检查。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检查餐饮经营资质、经营条件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加工制作、清洁消毒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并且需要到镇政府办理食品摊贩证。

(二)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日常检查

1.每月逐一摸排辖区内餐饮店、副食店、校园及周边经营店,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

篇(6)

为保障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特成立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个中高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安排

(一)考前检查

6月1日前由食品股对全区设中高考考点的学校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各乡镇食品安全站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监督检查。具体检查以下内容:

1.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餐饮具消毒保洁、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及落实情况,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笔录。对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记录在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整改。

2.对供餐食谱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严禁提供禁止生产经营和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

3.与符合接待能力的考生供餐单位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告知在重大活动期间食品加工经营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行为规范、卫生要求和其他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

(二)考前综合巡查

1.参加教育局组织的考前综合巡查:6月3日,按要求派1名人员参加由教育局牵头的专项检查,对南一中普高考点、南职中职教考点进行考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综合巡查,再次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2.牵头组织对考生就餐点进行检查:6月5-7日,由食品股牵头联合卫生局、教育局、招办对南一中、南职中、南二中食堂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

(三)驻点保障

高中考期间实施全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采取定人、定岗、定位监管,责任到人,确保考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1.人员安排

(1)高考(6月7-8日)驻点人员安排

一中高中部:

南职中:

南二中:

(2)中考(6月11-12日)驻点人员安排

中考考点遍布各乡镇,区食药局无法一一安排驻点保障,中考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由各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站具体落实驻点人员并负责监督检查,区食药局分二个组采取监督巡查。

巡查一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巡查大观片区、长兴片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巡查二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巡查片区、镇及城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2.主要检查内容

(1)审查食谱;按核定食谱查验采购食品新鲜度。如更改核定食谱应迅速判断是否存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2)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调离。

(3)认真核查食品加工场所的内外环境,垃圾桶内容物是否及时清理。

(4)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和核定食谱加工制作食品;食品冷藏设施、防蝇防尘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和餐具清洗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转。

(5)大块菜肴要烧熟煮透,菜肴加工出锅到就餐时间应严格限制在2小时内,否则应再加热到70摄氏度以上半分钟或废弃重做。所有供应的主副食品都要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三、工作要求

(一)监督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驻点保障期间人员必须到岗在位,切实落实全程监管。

(二)驻点监督人员应详细记录每日监督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对餐饮服务提供者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责令整改,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汇报。

(三)驻点监督期间,加强信息沟通,发现有2名以上考生人员出现腹泻、腹痛、呕吐等胃肠道症状的,立即报告局领导,并展开调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四)局应急处置小组工作人员要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处于临战状态,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篇(7)

三、各所、办事处要开展食品安全社区创建活动,确保年内全部达到放心标准。每个工商所、办事处有5个以上高标准食品安全示范点,2012年消保科要重点监控示范点。各所、办事处3月30日前将示范点名单上报消保科(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批发或零售、负责人、联系电话)。

四、强化属食证明登记制度。工商所、办事处对辖区现场制售、自制熟食经营者要底数清,建立电子台账。集日要做好熟食登记证明。各所、办事处自4月1日开始按要求开展熟食证明登记,各所、办事处到消保科领取熟食证明登记台帐。

五、加强源头管理,开展供货商分级管理。各所办事处摸清辖区供货商底数,供货商必须到工商所备案,工商所、办事处建立供货商电子台账,实行分级管理。上半年完成。

六、严格实施食品流通许可,规范实地考察。尤其是现场制售实地考察,规范发证行为。发证后一个月内归档。

七、继续推广“一票通”。“一票通”把经营者经营行为与工商部门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减少了食品经营业户的负担。今年我们继续在所有食品经营业户中推广使用“一票通”,食品经营户进货时必须使用“一票通”凭证。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到食品流通办公室领取。“一票通”凭证将作为日常监管中“四制”检查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所、办事处可到消保科领取“一票通”。

八、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户供货商档案和食品流通许可档案。食品供货商档案包括供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供货商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供销双方食品安全合同书,食品检验报告等,上述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食品流通许可档案要及时归档,专门存放,打印目录。

九、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活动。2012年各所、办事处要普遍开展食品经营未建立食品查验制度和过期食品大检查,对仍不履行食品经营者义务的经营者进行处罚。今年各所、办事处要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自2012年4月开始每月各所、办事处向消保科上报上月一般程序、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必须有专用处罚鉴定书,不能用即罚单代替)处罚户数、数额,年终累计排序,作为执法办案的考核依据。

篇(8)

二、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和《省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指南》

监督检查对象:县区域内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监督检查频次的确定:根据市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将按照不同监管要求分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两类开展监督检查;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分为A、B、C三级食品监管,小作坊实施四级监管,确定不同的年度检查频次。要求A级(高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四次、B级(中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三次、C级(低风险等级食品)年度巡查频次不得少于二次。

检查人员:由县局和检查对象所在地辖区食药监管所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检查人员应当对所承担的检查内容负责。

三、监督检查计划工作安排

(一)年度日常检查计划安排

食品生产获证企业检查计划安排见附表1。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检查计划安排见附表2。

(二)临时安排检查

县局、各食药监管所可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上级工作安排以及行政执法的需要开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2.生产场所是否符合要求;

3.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4.从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5.索证索票、原辅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6.食品添加剂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7.成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8.是否建立并规范公开食品安全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二)做好检查记录

不论是否发现违法情况,均应当场填写《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巡查记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与检查对象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注意对检查情况进行证据留存,必要时,可采取抽样检验、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

(三)汇总检查情况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可要求检查对象回避,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汇总检查情况,讨论确定检查意见。必要时,可将汇总情况向检查对象通报。

(四)整理归档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将检查和跟踪检查中形成的材料,一并归入检查对象日常监督检查档案。

(五)问题处理

1.责令整改

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进行整改或者监督指导的,应及时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监督指导意见书。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场制作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检查对象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在3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在整改时限届满后15日内实施跟踪检查,督促检查对象完成整改,并填写《回访记录》。

2.抽样检验

检查发现的问题可能涉及食品质量的,检查人员应采取抽样检验的方式,对食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进行判定。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及既往生产的产品,检查人员应充分考虑该问题对既往产品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

3.情况通报

检查对象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在审项目的,检查单位应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相关审查单位。

4.移交查处

涉嫌违法需要予以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检查笔录,及时固定有关证据,在检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经检查人员所在机构负责人批准,移交稽查机构依法查处。

5.风险研判信息提供

检查发现的问题涉及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当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例会制度》要求,及时提供风险研判信息。

6.其他处理

现场检查结束后,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单位在后续监管中可综合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检查对象加强产品自检,或者要求检查对象将产品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2)列为重点监管名单,增加监督检查(突击检查)频次或者增加抽样检验次数;

(3)要求检查对象定期汇报质量管理情况;

(4)约谈负责人;

(5)视情形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6)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

(7)建议检查对象主动召回或者责令召回相关产品。

五、检查工作纪律

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当尊重检查对象的权利,保护商业秘密,恪守法治、廉洁、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做到监督检查“十不准”:

(一)不准未经批准实施监督检查;

(二)不准无法定依据实施监督检查;

(三)不准未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者单人实施监督检查;

(四)不准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监督检查;

(五)不准隐瞒、包庇、袒护、纵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六)不准向检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检查计划;

(七)不准未按要求着执法服装实施监督检查;

篇(9)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情况。重点是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建立情况,强化“预防、监管、查处、改进”四个重点环节情况,职能交叉、监管空白问题解决情况,执法机制建立情况,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基层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情况等。

(二)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情况。重点是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执法检查、案件查处以及对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管情况。

(三)清查清缴问题乳粉、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重点是问题乳粉进一步清查清缴、封存登记和销毁情况,以及贯彻落实42号文件,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四)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是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餐厨废油脂监管整治工作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严格落实县(区)长负责制,防范、打击地沟油回流餐桌情况,以及餐厨废弃物管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开展情况。

(五)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情况。落实今年全省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电视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情况。

(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桶装饮用水和酒类专项整治情况。

(七)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情况。重点是对无证照生产农药、生产仿冒名牌食品包装材料和制售劣质餐具的黑窝点、4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和小餐饮店等的取缔情况,打击在种植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农兽药的情况,瘦肉精、塑化剂、私屠滥宰案件查处情况,对违法犯罪分子惩处以及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

(八)落实卫生部等六部(局)《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情况,以及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和应对处置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九)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及我省、市《实施意见》情况。重点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农村和进校园等活动情况,开展针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主要从业人员、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落实年度培训任务等情况。

(十)落实《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的通知》,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核查和兑现奖励等情况。

(十一)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是督促指导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许可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的情况。

二、时间安排

(一)各县区自查。各县区应在底前,完成对本县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并将本县区督查工作情况报送市食安办。

(二)市级督查。市里将于底前,组织督导检查组,采取分组督查的形式,对各县区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市食安办将汇总各组情况,形成督查报告报市政府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

(三)省级督查。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于,采取厅(局)包市督查的形式,对各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三、督查方式

(一)听汇报。听取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各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

(二)查资料。查阅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制度措施的文件资料,以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记录档案等资料。

(三)现场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了解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召开座谈会。与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行业组织、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代表进行座谈,了解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意见反馈。督查结束时,各督查组向县区政府反馈意见,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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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所里成立了所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了所务工作会议,就如何开展整治行动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同食品生产流通业户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状,确定了食品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明确了各级监管人员的工作职责。同时,我所还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切实争取政府的支持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从而形成合力整治的良好局面。同时,我所还将所辖区划分成了4个责任区,由各巡查组组长带领4个执法小组分别负责4个片区,明确了管辖区小组每位成员和管辖区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同年度考核挂钩,努力实现责任到岗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每周工作汇报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把食品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实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工作目标,我所利用农村工商联络员优势,召集农村工商联络员及重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召开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员大会,重点讲解了活动的主要目的和意义,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相关培训。与此同时,我所还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经营业户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引导群众合理消费、安全消费,引导经营户守法经营。截止目前,我所共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800余份,深入企业及市场宣传12场次。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按照分局有关工作要求,我所把工作重点放在统一台帐、落实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无照经营小食杂店的清理取缔上,执法人员采取进村、入企、入户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80余人次,车辆90台次,通过摸底,作到了对所有企业、作坊、经营业户的企业数量、证照情况、产品流向等三清楚,将全所347户经营业户按照辖区分解到了各个片区,由片区监管人员负责同所有企业(作坊)签定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指导业户做好进销台账,通过全面普查,向食品经营户发放了3个台帐和1个凭证,并督促食品经营业户做好登记,建立了完善的食品质量安全档案。截止目前,我所共发放食品进销货台帐685本,生猪产品进销货台帐280本,食品质量安全建档率达到了30%。与此同时,我所还进一步对辖区小食品经营店及小餐饮店进行了地毯式摸查,逐户填写摸查表,建档造册、设立台帐,并及时将食品经营业户的证照情况和经营情况录入工商所综合监管系统。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所共检查企业和个体户326家,检查批发市场等各类市场11个,整治康政路小食群等重点区域5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取缔无照经营业户69户,查处销毁注水猪肉19公斤。

(四)互助联动,信息共享

我所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积极协调镇整规办、卫监等部门,实行资源共享,联合执法,针对镇工作实际,有重点地对路、路等无照经营小食杂店较多场所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在相关部门配合下,我所仅用10天时间就查处取缔小食杂店30多家,通过整治,我所辖区已形成政府支持、业户关注、百姓关心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重点

尽管我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一是因辖区业户多,且多处于农村地区,整治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在偏远乡村,城乡结合部等地方还存在整治死角;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相互交流沟通机制仍需健全完善;三是食品案件查办还不够积极主动;四是长效机制、应急机制等建设滞后,对整治工作治本之策的探索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在下一步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我所将大力整顿食品生产加工及流通行业,采取有效措施,从食品生产经营整治入手,以关停取缔,整顿规范,促进提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流通的监管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食品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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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辖区农贸市场1个,属零售性质的市场。

2、我辖区内的的农贸市场属荒湖管理区毫口办事处管理,开办者对入场者进行了建档,我所的入场销售者均办理了《营业执照》,监管所有台帐;

3、农批市场开办者皆未与入场销售者签订质量安全协议;

4、农批市场开办者未设置快检设备,未开展快速检测,其快速检测职责由我所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