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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论综述
《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模块学习评价及学分认定实施意见》(闽教基[2006]66号)指出模块学习评价应遵循:多样性原则、多元性原则、过程性原则、发展性原则及实效性原则;模块学习评价内容及要求:修习课时出席量高于规定课时总量的5/6。低于的,未经学校批准,不能得学分;修习过程综合表现含修习过程中的所有与学习有关、包括阶段测试在内的综合表现。等级评为D的,不能得学分;模块考试考核指模块修习结束后举行的全面、系统的由学校统一组织命题进行的考试考核。模块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得学分。三项均为合格者,方能获得学分。
任何评价都建立于客观描述之上,是实然而非应然,即实际存在的,已经发生的事、出现的事。对学生的评价以对学生的事实了解为基础(余文森,2003)。模块学习评价的三项内容及要求体现了关注学生发展性评价的特点,体现了教育评价的客观性描述的特点,既含有定量描述(持续性描述:修习课时及修习过程综合表现),又含有定性描述(一次性描述:模块考试考核)。定量描述和定性描述构成最终评价的要素。无论定量描述还是定性描述均应建立在模块评价的基本学业要求之上,并遵从多样性、多元性、过程性、发展性及实效性等原则。
英语模块考试属于定性描述。其描述方式和内容除了坚持基础性等以上原则外,还应该符合技能学科特点,同时关注学生的心理特点与英语教学、学习和评价的关系(施光飞,2004,2006,2009),以利于学生最大限度发挥其水平。
三、现状调查
(一)调查的范围与方式
本调查的范围是福州教育学院组织的两次全市高中英语模块统一考试,及其全市统计。调查采用数据分析和随机采访的方式进行。
(二)数据及数据分析
1.福建高中进入课改后的第一学段英语模块考试,同时也是福州市统一考试
福州市2006―2007学年度高一模块考试成绩统计表(表1)
统计学校:35所(达标校)
福州市2006―2007学年度高一模块考试成绩统计表(表2)
统计学校:48所(一般校)
说明:这次模块考试是高中课程改革的第一次考试,同时又是市统考,表1和表2主要有如下特点:
1)参与面较宽。全市共有83所高中参加这次统考,其中,达标校35所(包括所有的一级达标学校),非达标校48所。
2)科目少。考试科目只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
3)试卷体例不符合要求。模块考试的学分认定应为百分制,而不是150分制。本次模块考试的试卷均为150分。
4)及格率低。达标校中,只有数学的及格率是61.53,高于60%,语文和英语的及格率均低于50%;非达标校的及格率更低,英语及格率只有27.12%。
5)试卷难度大。试卷的命题老师均来自重点中学,造成试卷的测试点偏,基本题少,提高题多,直接题少,拐弯题多。
2.三年半后的第一学期高二第二学段测试
福州市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高二第二学段测试(理科)
英语科A卷全市中学分数段成绩统计表(表3)
福州市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高二第二学段测试(文科)
英语科A卷全市中学分数段成绩统计表(表4)
说明:本次模块考试是高中课改实施一轮三年后的第一学期高二期末第二学段考试。试卷分AB卷。A卷指模块考试部分。表3和表4有如下特点:
1)参与面不广。绝大多数一级达标校不参加市质检,即使个别参加了,也不将数据上传参加统计。二级达标校部分参加、三级达标校和一般校大部分参加了质检。
2)考试科目全。由于是期末考试,考试科目相对较全。
3)及格率低。不论文科还是理科,英语总及格率都只有25.21%和34.29%,所以可以看出大部分学生都不能获得学分。即使二级达标校及格率稍高些,文理科也只分别48.19%和46.97%。三类校和一般校的及格率更低。
4)试卷结构规范。均为100分(A卷即模块考试)+50分(B卷即质量监控)。
5)试卷难度大。试卷仍然基本题少,能力题多,直接题少,拐弯题多。
(三)访谈
在数据采集过程中,笔者访谈了一些教师和学生。关于修习课时和修习过程综合表现,所有学校都认为绝大部分学生均能合格。对于英语模块考试,不同的学校为了能够顺利地对学生进行学分认定,采取了处理方式。大致有:
1.成绩权重化
由于模块考试卷面成绩太低,教师就将修习课时、修习过程综合表现和模块考试卷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权重化,形成总评模块成绩,并据此进行学分认定。
2.降低及格线
按照常规,百分制成绩的及格线应为60。为了能让学生拿到学分,教师只好降低及格线。
3.模块考试与质量监控分离
有的学校将模块考试卷面成绩只当作质量监控用,与学分认定不挂钩,另外途径形成学分认定成绩。
4.不参加市统一模块考试
由于成绩太低,有一些一般校不参加市统一的模块考试。
四、讨论
1.关于本调查
1)广泛性与局限性
从福州角度来说,本调查的调查范围较广,被访谈的相关人员涉及各层次学校的教师和学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由于篇幅的关系,本调查报告只列出两次福州市进行的高中英语模块考试的部分统计数据,未涉及其他地区,存在局限性。
2)代表性
本调查所抽取的两次模块考试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被访者主要是各个学校的教务处主任和年段长。
A.数据的抽取点
一次为06-07学年的第一学期半期考,即高中课程改革的第一次模块考试。一次为09-10学年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尽管两次考试时间相隔三年多,但情况没有得到改变。
B.分析的点面
在面上,两次的全市模块统一考试表明,尽管在高分分数段上有一定的人数,但在低分分数段上聚集大部分的人数,即相当比例的考生不能获得学分。在层次面上,二级达标校情况要好于三级达标校和一般校。
2.关于模块考试试卷命制
1)学业基础要求与升学考试要求
普通高中同时面对学生学业基础要求和升学考试要求。模块考试是阶段性考试,又是学业基础考试。它关系到全体高中学生能否获得学分顺利毕业,是面向全体的问题。所以它的基础性必须始终得到坚持。升学考试要求是普通高中学校和学生共同努力希望达到的要求,难度大要求高是其属性,淘汰性是它的基本特征,二者的关系必须得到正确的处理。
2)目前,学生学业基础的不同造成学校层次的不同是客观存在的。模块考试的基础性原则应该是基于学业基础的,而不应因学生学业水平或学校层次而异。所以,模块考试的难度要求应该坚持基础性,尤其地区性统一考试更应该做到。
3)学生认知心理发展程度
高中学生处于身心发育的阶段,同时,学生个体认知心理倾向的不同,如:认知方式、思维方式的不同与英语试卷设题方式的不同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施光飞,2009)。模块考试试卷的命制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否则,试卷的公平性就存在疑问。
4)命题老师的代表性
地区性统一考试试卷的命题者应具有代表性,最好多数来自一般校,因为他们更理解普通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这对坚持模块考试的基础性有好处。反之,必然造成数量占大多数的一般校的学生大面积不及格。
3.省厅文件规定与实际情况
从闽教基[2006]66号文规定看,修习课时、修习过程综合表现和模块考试考核,三项均为合格者,方能获得学分。这一规定表明:①阶段性测试的结果被规定到修习过程综合表现中去,虽然可以影响修习过程综合表现的最终评定,但与模块考试的结果无关。②没有模块总评成绩。三项评定均合格构成“得学分”的条件,不能“三缺一”。
在访谈中得知实际情况是:几乎所有的学生都能达到实际修习时数超过5/6的要求;在修习过程综合表现方面,绝大部分学生也能过关。所以,模块考试无形中就成为决定学生能否获得学分的主要条件,形成了“一考定乾坤”的局面。
五、结论
从以上的调查结果和分析看,现行的普高英语模块考试评价方式存在不足,建议:
1.改变模块考试“一考定乾坤”的局面。修习课时、修习过程综合表现和模块考试三个项目形成权重,构成模块总成绩,以总成绩评定学分。
2.模块考试不实行地区性统一考试,由各级达标学校自行命题,以免造成达标层级低的学校出现大面积模块考试不及格,学生拿不到学分,而造假的情况。质量监控部门可另外组织统一质量检查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