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发表云网!为您提供杂志订阅、期刊咨询服务!

委托书写法大全11篇

时间:2022-04-27 23:51:57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委托书写法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委托书写法

篇(1)

个人委托书并无固定的格式要求,要想完整地表达意思,尽量规避风险,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

一般包括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工作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尽量完备和详细,这样方便第三人核对相关信息,以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在实务中,这些基本信息不一定要全部表述,但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不可或缺。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签署,出具给第三人表明受托人有权,所以在授权委托书中不仅要有受托人的基本信息,也得有委托人的基本信息。

2、致送单位

在授权委托书场合的致送单位具体就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与之发生行为关系的第三人。如果事先已经有明确第三人,就需要在授权委托书中加上致送单位,这样能固定授权委托书的使用范围,受托人再向其他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对委托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受托人毕竟不是委托人本人,只是委托人做事的工具,就存在可能不尽责而侵害委托人利益的可能性,明确致送单位,就能尽量限制受托人不当行为的风险。

3、委托事项

委托事项简单说就是委托人到底委托受托人与第三人干什么。委托事项一定要表达清楚,希望受托人干什么就在授权委托书中一项一项列清楚,这样才能预期受托人行为的范围,以便达到控制自己的风险。如果委托事项不明确,基于保护第三人对于法律文书的信赖,授权委托书会被认定为授权不明,从而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因授权不明,受托人就可能超越委托人的本意做事,但委托人却要为此承担责任;受托人本是为他人做事,行为后果应当由委托人承担,但却因授权不明而承担了补充连带责任,所以说委托事项不明的,对第三人没什么风险,但对委托人和受托人风险较大。

4、委托权限

让受托人干什么事已经在委托事项中表达清楚了,下面就得说明受托人可以在多大权限内干这件事,这就是委托权限。受托人的权限可以分为“宽授权”和“窄授权”。宽授权顾名思义权限比较广,受托人能干的事比较多。宽授权便于受托人做事,对第三人比

较有利,人自己就能拍板做事,不需要事事向委托人汇报,这样能提高做事效率。宽授权对委托人的风险就是较难防范受托人不当行为带来的风险。窄授权就是授权范围比较窄,受托人可能只是个传声筒,事事需要向委托人汇报,等委托人拍板。

不管是宽授权还是窄授权都要把委托权限表达清楚,受托人有什么权限就一项一项列清楚,避免在列举委托权限后面加上“等”这样的字样,这会带来授权不明的法律风险。宽授权里值得说道说道的就是全权的问题。

二、个人委托书全权的问题

1、全权又称全权委托简单理解就是委托人能干的事受托人都能干。因为全权委托的受托人的权限过大,但受托人毕竟不是委托人本人,并不能向委托人那样保护自身的利益,所以法律对全权还是有所限制的。具体可分为民事和诉讼,前者指委托人实施民事行为,后者指委托人实施民事诉讼行为。

篇(2)

海关总署2004年第35号关于开展规范统一报关委托书纸质格式试行工作的公告(公告[2004]0035)

海关总署2005年第12号关于修订《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的公告(公告[2005]0012)

法律效力

报关委托书》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根据《海关法》要求提交报关企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证明。

《委托报关协议》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单位)经办人员与报关企业经办报关员按照《海关法》的要求签署的明确具体委托报关事项和双方责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分正文表格和背书两大部分。

填写说明|必填项、补填项

没有标记的各项为必填项,应在签署前填写;标明*的各项为补填项,应在本文本作为报关单随附单证递交海关前填写。

填写说明|主要货物名称

如遇两种以上的货物在同一票报关单申报时,主要货物名称一栏请填写涉税额最多的一种货物名称。

填写说明|其他要求

委托方其他要求一栏,是对被委托方服务内容的具体要求和《报关委托书》中C、D、E、F项委托事项的进一步描述。

实行通关无纸化后,如何避免退单情况?

海关实行通关无纸化改革后,企业申报速度快、效率高、秒通关,但是如果申报不规范,是很有可能被系统退单的。

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姓名:杨大庸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5011231968070511**

受托人:姓名:张文涛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25145410868099112**

现将我位于南京市春华路南段111号的房产一套进行处理,特委托张文涛为我的房产处理全权人,现授权人张文涛我处理以下事项,期限自2011年 5月 6日至 2013年 9 月 10 日。

一、人张文涛全权办理出租、出售上述房产有关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租赁合同、并收取租金,人有权确定租金及期限。

二、人张文涛负责管理上述房产,代为缴纳此处房产有关水、电、物业管理等的一切费用。

三、人张文涛全权负责为抵押办理贷款,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以及借款借据及其它相关文件,收取借款款项。

四、人张文涛负责到国土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五、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贷款手续,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等产权证明,有权递件、取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六、人张文涛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七、人张文涛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八、人张文涛负责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九、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

委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篇(3)

委托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 职务: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方与 因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诉讼人。

人 的权限为:代为承认、反驳诉讼请求,代为出庭应诉,提起上诉,进行和解。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xx年x月x日

法院授权委托书怎么写范文二:

委托人:

所在地址: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住址: 联系电话:

现委托 在我与 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人。

人 的权限为:特别授权,全权委托,包括代为参加庭审、进行辩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签订调解协议,签收法律文书等一切事项。

委托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法院授权委托书怎么写范文三:

我xxxx为长春上菱电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委托xxxx为我与xxxxxxx公司工程款纠纷一案中我方的诉讼人,并授予下列权限: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代收法律文书,代为提起上诉,撤回起诉。

受委托人:xxxx 性别:xx 身份证号:xxxxxxx

工作单位:xxxxxx有限公司

住址: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

篇(4)

2.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传感技术研究中心,中国 北京 100101)

【摘要】微机械摆和旋转体共同构成载体驱动陀螺,使陀螺扩展为不同用途的载体驱动和自身驱动结构两类。载体驱动微机械陀螺巧妙地利用旋转体滚动作为驱动力来源,结构简单、成本低。安装在旋转体上的微机械摆具有陀螺效应,它和旋转体构成载体驱动陀螺,能同时检测旋转体的偏航/俯仰和自旋角速度,完成三只传统陀螺的功能。但目前,其输出信号的解调算法是一个没有攻克的难点。针对检测和控制旋转体姿态的技术要求,研究载体驱动微机械陀螺输出信号的解调算法,解算出偏航/俯仰和自旋角速度,用于单通道和三通道旋转体姿态控制。

关键词 载体驱动;微机械陀螺;解调算法

0引言

近几年,高速旋转体得到了广泛地应用。阻碍其发展的瓶颈是敏感高速旋转体姿态(自旋、偏航/俯仰角速度,以及偏航、俯仰角度)的传感器技术,这是涉及旋转体实用化的核心技术。开发各种旋转体离不开敏感姿态(角速度、角度)的陀螺,传统陀螺仅适用于非旋转体。鉴于缺少适合旋转体的陀螺,人们不得不将非旋转体用的陀螺用于旋转体。实验表明,非旋转体用的陀螺,虽然加反旋器在低转速情况下亦可用,但性能指标达不到要求,且使用成本极高。由于安装在旋转体上的微机械摆具有陀螺效应。理论论证表明,微机械摆和旋转体共同构成的惯性系统,实际上就是载体驱动陀螺,它能检测和控制旋转体的姿态[1]。因此,针对检测和控制旋转体姿态的技术要求,开展载体驱动微机械陀螺的结构、工艺和应用技术研究,完善这一新的学科分支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实用价值。

当前,国内外研制的微机械陀螺几乎都是有驱动结构的。对于有驱动结构陀螺,人们习惯于用三个互相垂直安装的角速度陀螺,通过信号处理,将信号用于控制系统,这是较成熟的技术。研制无驱动结构(即载体驱动)的微机械陀螺的国家,国外仅有俄罗斯,但技术对我国严格封锁。对于载体驱动微机械陀螺,首先要通过直角坐标或极坐标变换,由陀螺输出信号分离出偏航/俯仰角速度和自旋角速度信号,然后进行信号解调,并用于控制系统。而输出信号解调算法是一个重点和难点。

1载体驱动微机械陀螺概述

陀螺可分为机电陀螺和光学陀螺两类。随着惯性导航和惯性制导技术的不断发展,多种机电陀螺和光学陀螺相继研制成功并投入应用,其中发展最快的是光纤陀螺和微机械陀螺[2],如图1所示。

上世纪90年代,随着微电子技术的发展,各种各样的硅微机械陀螺相应产生。但大部分微机械陀螺都必须是在受驱动后建立起初始振动才能敏感载体的转动角速度,故这种陀螺设计和制作难度大。为了避免上述困难,提出利用旋转载体自身的旋转作为驱动,通过垂直于载体自旋角速度方向的俯仰或偏航角速度产生的哥氏力来敏感载体的俯仰或偏航角速度。这种陀螺由于没有驱动部分,故结构简单,易加工。

2基于微机械陀螺的输出信号解调

2.1解调算法

微机械陀螺输出信号是含有横滚、偏航和俯仰三个角速度信息的调制信号。如何从复杂信号中将此三个角速度提取出来,为旋转飞行载体多通道控制系统提供控制依据成为微机械陀螺应用的关键技术问题。

对微机械陀螺信号进行频谱分析,可以得到旋转飞行载体的滚动角速度,或者利用加速度计信号求取滚动角速度;输出信号的包络的幅值可以求取俯仰和偏航的合角速度,而俯仰和偏航的夹角恰好等于微机械陀螺信号和加速度计信号的相位差[3]。图2为载体驱动微机械陀螺信号处理电路。

根据图2所示的信号处理电路,得到载体驱动微机械陀螺的输出信号,如图3所示。

微机械陀螺信号经过预处理电路以后,仍会有很大的噪声。因此,在进行信号解调之前,要对信号进行平滑滤波。常见的滤波算法如:小波滤波算法、IIR滤波算法、FIR滤波算法、自适应滤波算法、卡尔曼滤波算法、零相移滤波算法等[4]。通过各种滤波算法滤波前后信噪比的比较,部分算法滤波后相位发生偏移或者误差较大。其中,零相移滤波算法没有这两个弊端,在微机械陀螺信号滤波中常被采用。

输出信号经图4所示解调算法处理,可获得地理坐标系下用于旋转体三通道姿态控制的偏航/俯仰、自旋角速度和角位置信号。其中,e(t)为幅值,?兹(t)为角度,f(t)为频率。

图4载体驱动微机械陀螺输出信号用于旋转体姿态控制的解调算法流程

3结束语

载体驱动微机械陀螺是一个新的学科分支,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针对载体驱动微机械陀螺输出信号解调这一难点问题,基于对信号处理电路和输出波形的分析,给出了可供参考的算法流程。

参考文献

[1]吴立锋,严庆文.高速旋转飞行体姿态传感器信号解调方法[J].传感器与微系统,2010(6):28-31.

[2]张富强,严庆文.无驱动结构硅微机械陀螺的原理分析和性能测试[J].仪表技术与传感器,2009:16-24.

篇(5)

2013年11月,市卫生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联展联评活动,省、市、县三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的11名专家和骨干对5个县市区30份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书面评查。评查结果显示,近年来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及其卫生监督机构狠抓卫生行政处罚工作规范化建设,行政处罚工作制度逐步健全,行政处罚案卷质量逐步提高。一些地方不断通过制度、方法创新规范行政处罚工作,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通过此次评查,既发现了目前卫生行政处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交流了执法经验,也推动了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办案质量的提高。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1主体方面问题

1.1.1执法主体错误、行政处罚的主体不具备法定资格文书中载明的执法主体是某卫生监督所。对外使用的文书加盖的是卫生监督所的公章。

1.1.2被处罚主体认定错误或主题资格不清,如有的行政处罚案卷中,将个体工商户字号作为被处罚对象;(正确的表述应该是:被处罚人:刘xx,xx小吃店负责人。)

1.1.3承办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未领取卫生监督员证件或行政执法证件。

1.1.4对外使用的执法文书签收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但案卷内没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1.1.5被处罚人的名称未使用全称,且前后不一致。

1.2在违法事实认定方面

1.2.1证据单一如部分案件过分依赖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等作为定案依据,缺乏深入调查,缺少必要的其它证据材料(如照片等)予以佐证,没有形成紧密的证据链等。

1.2.2违法事实认定不全面部分案件有多种违法事实,但只是对其中某项违法事实给予行政处罚,而对其他违法事实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却没有实施行政处罚,且未说明理由或作相应交代。有的案件应当追溯源头却没有作进一步的追溯调查等。

1.2.3现场拍照、证据先行登记物品未在现场笔录中注明。

1.2.4询问笔录有的无告知内容,被询问人和监督员未逐页签字,被询问人未注明“以上记录属实”。

1.2.5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未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当事人也未签字或盖章。

1.2.6投诉举报案件卷内未附投诉举报记录或举报材料。

1.3在行政执法程序方面

1.3.1有些案件对违法所得根本没有进行调查取证,逾越了这一程序就直接按无违法所得实施行政处罚,是程序违法。

1.3.2对当事人享有的申请回避权等权利告知不完整或告知当事人申请听证权利的同时未告知其同时具有陈述申辩权。

1.3.3违反先立案后调查的程序要求,案件调查全部工作在立案前完成。

1.3.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数额不一致,但无二次合议记录。或两者日期是同一天,但无当事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的书面材料。

1.3.5重大复杂案件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文书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审批;未使用《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

1.3.6违反罚缴分离原则,以卫生监督所名义收缴罚款。

1.3.7不能提供记录证明行政执法人员已表明身份,出示合法有效执法行政执法证件。

1.4在法律适用方面

1.4.1自由裁量不规范为数不少的办案单位没有制定或遵循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导致对相同违法行为类似违法情节处理存在较大差异。同样的违法行为不同科室,不同的监督员间处罚不同。

1.4.2做出的行政处罚种类不符合法律规定,把责令改正作为罚种适用;行政处罚决定未遵循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原则。

1.4.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填写不规范、不完整。引用的条、款、项、目书写错误如:第九条第一款第九项。正确写法为第九条第一款第(九)项地第12目。

1.5案卷材料制作方面问题

1.5.1部分案卷使用旧版文书。未使用2012版新版执法文书。

1.5.2处罚案卷卷宗档案封皮板式不同。部分案卷使用的不是新版封皮。

1.5.3文书的文号、编号书写不规范,(正确的写法应是: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医、消、公、水)+执法性质(罚、告等)+年份+序号,如“梨卫公罚〔2013〕017号”。

1.5.4卷内文书的右上角未标明页数。

1.5.5案卷内无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复印件。

1.5.6案卷中未附有公民身份证明的材料或未附有法人、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在案卷制作过程中,是个人的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上,有工商执照的把工商执照复印件附上。也可把执照拍下来附在卷宗里。

1.5.7部分案卷案由表述不规范。正确的表述应该是违法主体+主要违法事实+案。

1.5.8部分文书项目填写不全如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当事人填写: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单位的全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务等;是个人的应填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内容。案件受理记录填写:如案发单位,填写时应注意区分发案的是单位还是个人。如发案的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电话。单位名称应填写单位全称。如果这个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则应将它隶属的法人单位名称填上,如“xx公司招待所”、“xx学校学生食堂”;如果发案的是个人,应填写其姓名、性别、民族、现工作单位,个体工商户的应再加上xx工商户户主,这对下一步的调查及分清法律责任承担者以及有关文书的送达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1.5.9现场检查笔录的检查地点不具体,地点不仅包括被检查现场所在地的地址,还包括被检查现场的具置。现场检查笔录中要记录现场调取的物证和现场的拍照。笔录要记录物证和拍照的物品所在的位置、名称、数量、状态、标记等,使现场检查笔录与现场拍照、现场提取的实物证据互相印证、互相补充,构成证据锁链。如果在现场采取了行政控制措施或保存证据措施的,应在笔录中记载。

1.5.10非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收主要文书,缺少授权委托书。如放弃陈述申辩,放弃听证,不是随便谁都能签字的,应是法定代表人或老板本人,其他人应有授权委托书。

2文书书写管理

文书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两联以上的文书应用无碳复写纸印制。应用蓝色或黑色的水笔或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有条件的卫生行政机关可按照规定的格式打印。

2.1文书书写原则

2.1.1卫生行政监督执法文书制作时必须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2.1.2因书写错误需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后面写上正确内容。重要内容及对外使用的文书需修改的,应加盖校对章或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每页文书修改不得超过两处。

2.1.3预先设定的文书栏目,应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简明、完整、准确。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2.1.4调查询问所作的记录应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尽量记录原话。不得使用推测性词句,以免发生词句歧义对方位、状态及程度的描述记录,应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2.1.5当场制作的采样记录、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陈述和申辩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应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提出补充和修改,并在改动处用指纹或印鉴覆盖。

2.1.6文书首页不够时,可用附页记录,附页必须有监督人员或当事人签名。

2.1.7文书要求监督人员签名的,必须由本人签写,不得他人代签。

2.2各类文书中有关共性栏目的填写方法

2.2.1文书本身设有“当事人”项目的,按以下要求填写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单位的全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职务等内容;是个人的应填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内容。“案件来源”按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第十四条的内容填写。

2.2.2案由统一写法为当事人名称(姓名)+具体违法行为+案,例如XXX商场违反卫生许可管理案。文书本身设有“当事人”项目的,在写案由时可省略有关当事人的内容。

2.2.3对外使用的文书本身设定签收栏的,在直接送达的情况下,应由当事人直接签收。没有设定的,一般应使用送达回执。

2.3提高卫生行政处罚案卷质量的几点建议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是卫生行政部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公共卫生事务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体现。针对此次案卷评查发现的情况,我们要以提高办案质量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篇(6)

第一条 为了加强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结合见证工作实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律师见证是指律师应客户的申请,根据见证律师本人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依法对具体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 律师见证的时间应当是被见证的法律行为发生之时。

第四条 律师见证的空间应当是律师本人在见证时视眼所能见到的范围。

第五条 从事见证工作的律师必须具备律师资格,并持有律师执业证。

第二章 见证业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自愿原则,即根据客户的申请就客户申请的事项进行见证。

第七条 直接原则,即仅能就律师本人视眼所见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法律事实进行证明。

第八条 公平原则,即真实的反映客户的意思表示,客观的确认正在发生的法律行为。

第九条 回避原则,即律师不得办理与本人、配偶或本人、配偶的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业务。

第十条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第十一条 律师对客户申请办理见证的事务,应当保守秘密。

第三章见证业务的范围

第十二条 律师可以承办下列见证业务:

(一)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行为;

(二)企业章程、董事会决议、转股协议等法律文书;

(三)继承、赠与、转让、侵害等民事行为;

(四)各种委托关系;

第十三条 凡是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不应由律师见证的不得见证。

第四章 见证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 律师与申请见证的当事人谈话,应当制作笔录;

第十五条 律师同意受理的应当与客户签订见证委托合同,重大疑难见证业务必须经所主任审批。

合同中应明确载明客户与见证律师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六条 接受客户委托后,所里应指派两名律师进行见证工作;

第十七条 律师办理业务的收费标准:

(一)涉及财产的见证,按非诉讼业务的收费标准收取;

(二)非财产的见证收费,由双方协商收取。

第十八条 承办律师在出具《律师见证书》前应先审查以下主要内容:

1、客户是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客户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客户所要求见证的事项是否合法;

4、客户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其他文件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条 承办律师按前条规定审查无误后,应填写《律师见证书审批表》,由业务主管审批后,出具《律师见证书》。

第二十条 《律师见证书》主要内容包括:

1、客户委托见证事项;

2、律师见证的过程;

3、律师见证的法律依据;

4、律师见证的结论;

5、见证律师的签字,并由律师事务所盖章;

6、律师见证的时间。

第二十一条 《律师见证书》的份数可按客户的需要进行制作,并可增发若干副本。

第二十一条 《律师见证书》由所统一编号后打印、盖章。

第二十三条 见证业务办理完毕后,承办律师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立卷归档,送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五章 工作责任

第二十四条 如发现客户有违法动机或内容,承办律师应予以制止并拒绝见证。

第二十五条 重大见证和疑难见证应提交主任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附:

见证书

律师见证书,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请求,依法对自己亲身所见的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律师见证业务是近几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型律师业务之一,例如,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与我国公司、企业签订重大企业签订重大的经济、贸易、技术、文化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常常邀请律师给予见证。律师见证的意义在于,不但能够促使当事人认真、严肃地对待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增加其责任感,从而保证双方建立的法律关系的合法性、稳定性,而且有利于执行。如果事后一旦发生纠纷,见证律师就可以为人民法院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

律师见证的范围大致包括:客观上的法律事实、无争议的事实、法律行为、法律文书。律师见证的基本内容包括:

1.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实施特定的法律行为时,接受聘请的见证律师必须亲临现场,目睹监督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2.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可信,有关文书的内容是否合法;

3.审查当事人及其人的资格, 是法人的,应当查明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委托人委托签约的,应查明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经过审查,见证律师认为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够完备,应要求当事人进行补充,对见证事项有疑问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出说明。经补充和说明,仍不符合见证要求的,律师不宜制作见证书。

一、本文书的制作要点

(一)首部

1.标题,写明“律师见证书”。

2.文书编号,写在标题的右下方,依年度、律师事务所的简称、文书简称以及编号的顺序排列。

3.委托见证人的情况。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作单位和职务、住所等情况;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其全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委托见证人不只一人的,应分别情况,按顺序逐一书写。为了表明委托见证人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可以在他们各自姓名或法人、其他组织全称之后加括号子以注明。委托见证人如有人,应在紧接该委托见证人的下一行(委托见证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在紧接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下行一行),写出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所以及与该委托见证人的关系。

(二)正文

1.见证事项,即指委托见证人就何事请求律师见证,要写得简明扼要。

2.见证过程,要概述从接受委托到如何办好见证的全过程,着重说明律师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确认见证事项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做了哪些工作,从而可以顺理成章地过渡到见证结论。篇幅不宜过长,表述要力求全面。例如一件分房协议见证过程是这样写的:“本所于 年 月 日接受上列委托见证人的委托,指派律师 、 办理此项见证。经查阅委托见证人身份证件,审阅了分房协议书全文以及该房屋产权凭证,并与委托见证人分别进行了谈话,根据查核情况,特作如下见证:……”。见证过程和见证结论可以合并写,也可以分开写。如果委托见证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或有疑义,“见证过程”栏内对律师进行调查的情况也要有所交待。

3.见证结论,是律师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自己亲临见证现场所目睹的当事人所办的法律行为和所审查的材料,明确其是否符合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标准的法律评语。是见证书的核心,既要写明委托见证人的主体资格符合要求,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又要写明见证事项真实合法。见证结论要求写得实事求是,明确具体。可以与见证事项的法律依据合在一起写,也可以分开写。如下面一件自书遗嘱见证书的见证结论就是和法律依据合并写的:“兹证明顾在书立自书遗嘱时神智正常,思维敏捷,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该遗嘱系由顾  亲笔书写,在见证律师面前签名盖章,并注明书立遗嘱的年、月、 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4.法律依据, 主要在于说明见证事项的合法性,以自书遗嘱的见证书为例,一般的写法是:“经查,委托见证人亲笔书写的遗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制作正文时,除见证事项一栏要单独列出(与委托见证人相同)外,见证过程、见证结论和法律依据三项不必列出小标题。这三项虽然可视具体情况合写或分段写,但要做到互相吻合,使整个正文部分形成有机的统一体。

(三)尾部

参加见证活动的委托人在见证书上签名,见证律师签名并加,盖所在的事务印章,以示负责。

二、格式:

律师见证书

××律师事务所接受_______________委托进行________事项见证。

见证律师审查了委托人提供的______________ 文件。

兹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篇(7)

作为淄博知名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已具备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包括诉讼仲裁、外商投资、公司证券、房地产、国际贸易和反倾销、尤其在外商投资、资产重组并购和房地产等业务领域拥有强大的专业背景和多年的执业经验优势,在业界及客户中享有广泛和良好的声誉。

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是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作风干练、办案认真、工作效率较高的年轻化律师队伍,以及一批长期从事司法实践的经验丰富的专家、顾问。我有幸能接触这么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我的学习和日后的工作中有很大的帮助。

二、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4、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3、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4、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5、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6、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关于实习经过

实习之前学校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目的,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得到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实习内容丰富多彩。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

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

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

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

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

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四、关于实习思考和经验总结

(一)理论知识是基础,实践经验是关键

在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眼高手低。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时发现有些知识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这就是实践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验往往能提高效率。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往往重理论、轻实际,重知识、轻技巧。因此我们更应该积累经验。积极努力学习提高。

(二)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第一,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二,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三)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为此,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五、结语

篇(8)

作为淄博知名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本所已具备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法律服务的能力,包括诉讼仲裁、外商投资、公司证券、房地产、国际贸易和反倾销、尤其在外商投资、资产重组并购和房地产等业务领域拥有强大的专业背景和多年的执业经验优势,在业界及客户中享有广泛和良好的声誉。

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是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作风干练、办案认真、工作效率较高的年轻化律师队伍,以及一批长期从事司法实践的经验丰富的专家、顾问。我有幸能接触这么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我的学习和日后的工作中有很大的帮助。

二、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3、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3、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4、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5、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6、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关于实习经过

实习之前学校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目的,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得到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实习内容丰富多彩。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

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 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

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

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

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

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四、关于实习思考和经验总结

(一)理论知识是基础,实践经验是关键

在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眼高手低。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时发现有些知识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这就是实践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验往往能提高效率。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往往重理论、轻实际,重知识、轻技巧。因此我们更应该积累经验。积极努力学习提高。

(二) 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第一,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二,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三) 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为此,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五、结语

篇(9)

淄博大地人律师事务所是有一支综合素质较高、作风干练、办案认真、工作效率较高的年轻化律师队伍,以及一批长期从事司法实践的经验丰富的专家、顾问。我有幸能接触这么多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并且在我的学习和日后的工作中有很大的帮助。

二、关于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1、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

2、通过实习,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4、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二)实习计划

1、熟悉律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

2、掌握一般办公技能;

3、熟悉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律师执业纪律;

4、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

5、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

6、与律师接触和沟通,虚心接受指导;

7、协助律师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开庭;

8、不断充实专业知识;

9、请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整理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

三、关于实习经过

实习之前学校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目的,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得到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实习内容丰富多彩。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

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

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

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

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

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

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

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

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四、关于实习思考和经验总结

(一)理论知识是基础,实践经验是关键

在两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眼高手低。通过实习发现自己的很多不足。我有时发现有些知识倒是掌握了,但是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束手无策,这就是实践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验往往能提高效率。大学本科的法学教育往往重理论、轻实际,重知识、轻技巧。因此我们更应该积累经验。积极努力学习提高。

(二)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

第一,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于在法庭上辩护很有帮助的。也对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帮助。

第二,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时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有那些主要观点,实践之中又倾向于那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是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的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

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便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三)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的法律工作者。为此,作为有志于从事律师行业的人,培养良好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执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律师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良好关系,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需要,也是增加案源的途径之一。

五、结语

篇(10)

当事人的并不必然引讼程序的开始,法院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则裁定不予受理。那么什么才是符合条件的呢?

要找对人

所谓找对人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您要告状,您得首先成为合格的原告;另一方面,对方得是合格的被告。您的一纸诉状递到法院,但您不一定就能成为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是诉讼中的主角。如何才能成为合格的当事人呢?案件中的原告、被告要符合那些条件呢?

首先,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比如说:您父亲的私房长期被他人租住,而您要结婚急需住房,于是您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要求对方腾房,法院就不会受理,因为,您不是房产的所有人,不符合作当事人的条件,作为当事人,应该符合以下特证:

(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如果以他人的名义参加诉讼,则是诉讼人的身份,而不是当事人。

(2)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也就是说是为自己的民事权益而参加诉讼的,法院保护的民事权益属于自己管理、支配。

其次,告状必须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是指:一是被告的基本情况要清楚,如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要明确、具体。二是指控对象要实际存在,已死亡的公民或已注销的法人不能作为当事人。

要找对门儿

您要,想到法院讨“说法”,首先,您这事得归法院管,凡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法院主管的案件,法院必须受理、审判,想不管都不行;凡是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就不能行使审判权,想管也管不了。民事纠纷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诉讼并非解决民事纠纷的唯一途径,此外还有人民调解、促裁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财产所有权、债权、著作权、人格权、身份权等案件。

(2)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案件等。

(3)因商事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票据、股东权益案件等。

(4)因经济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各类合同案件等。

(5)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如开除、辞退案件等。

(6)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案件等。

您的事情应该法院管,但是,北京有各级法院十几个,您应该向那个法院呢?这就涉及到法院的管辖了。管辖是指在法院系统内部,确定各级法院之间以及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打官司到法院您只能算是找对了地儿,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您才算是找对了门儿。法院的管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管辖。延庆县的王老汉因为土地承包纠纷来到我院,法院告诉他:您的案子我院不能受理,您应该到延庆县法院。因为,法律规定: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是也有例外,同样是离婚官司或经济合同纠纷的官司,有的由基层法院一审,有的由中级法院一审,这也是法律规定的。我院作为中级法院,除了受理辖区内的大量二审民事案件外,直接受理的一审案件有:

a、重大涉外案件,即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b、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即我院所辖九个区县(西城区、宣武区、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房山区、大兴区、延庆县)内,争议标的额在250万元以上的民事案件,争议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经济案件,除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外的所有知识产权案件以及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2)地域管辖。如果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管辖范围,那么,地域管辖就是划分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范围。我国对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被告的住所地在哪个法院辖区,就由哪个法院受理。如果您告的是某个人,比如:他的户口所在地是西城区杨柳胡同,但他长期居住在朝阳区劲松北里,这时,您就应该到朝阳区法院。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位于石景山区的一家电子配件公司的经理来到我院状告宏达电脑公司,我院裁定不予受理,这位经理不明白:电脑公司欠了我上千万元的货款,这么多钱的案子就应该由中级法院来审。法院告诉他:案子应该由中级法院审理不假,这是由级别管辖决定的。但是您的案子不能由我们一中院审理,而应该由二中院审理,因为被告所在地是丰台区,丰台区属二中院管辖,这是由地域管辖的规定所决定的。

此外,还有特殊地域管辖或专属管辖,具体内容可以参阅民诉法第24条至33条。这是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所确定的管辖。

当事人还可以依照法定条件,通过书面方式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要会写状子

打官司首先得有诉状。早年间,衙门口前常有替打官司的人写状子的先生,写诉状在很多老百姓眼里是

很难、很高深的一件事儿,其实,只要了解状应包含的内容和书写格式,您自己也可以写状。这里,我们向您介绍一下民事状的写法。状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地。具体的格式我们在《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诉讼文书格式文本》中,有具体的介绍,请您参阅。这里,我们告诉您一些特别要注意的地方:

1、当事人的自然情况要准确、具体。自然情况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工作单位、住所地;法人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其中自然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应与身份证、营业执照一致,当事人的住所地要准确、详细,要具体到门牌号。

2、在状中要列明案由。案由通俗地说就是打的是什么官司。比如:您打的是离婚官司,案由就写离婚;您因为讨债打官司,案由就写借贷。

3、在诉讼请求部分,您要写明请求法院解决什么问题,要具体明确,比如:请求离婚,履行合同、要求赔偿等。有几项诉讼请求的,要一一列出,比如:在一名誉权纠纷案件状中,其诉讼请求为:一、要求被告停止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二、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名誉权损失人民币1000元;三、要求被告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向原告赔礼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在事实部分,要明确写清双方纠纷的原因、经过、现状等。在理由部分,要针对事实,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引用相关法条加以证明。

5、要注明致送法院的名称,比如到我院,应写明“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6、在状的末尾,还要写清时间。自然人当事人要由本人签字,法人当事人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的公章。

为方便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诉讼、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提高诉讼效率,确保司法公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就当事人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可能实施的诉讼行为以及相关权利义务指导告知如下:

一、和应诉

第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行政诉讼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并提交状,书写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三条 民事诉讼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有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行政诉讼原告在状副本送达被告之前有权提出新的诉讼请求。

民事、行政诉讼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有权撤诉或者放弃诉讼请求。

第四条 民事诉讼被告对原告的有答辩的权利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行政诉讼被告对原告的有答辩的权利,有变更或者撤销自己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利,但无权提出反诉。

二、管辖

第五条 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

第六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通过书面方式协议约定管辖法院,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司法解释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七条 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行政案件当事人有权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十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有权在送达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

三、诉讼

第八条 当事人、法定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人。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人。

第九条 当事人、法定人确定委托人后,应立即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记明托事项和权限。特别授权的,必须明确写明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上诉等具体的授权范围,否则视为一般授权。

人超越权限或者有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双方的委托关系。

诉讼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必须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第十条 人代为诉讼的,人实施的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诉讼人有权查阅和复制本案有关的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的办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四、申请回避

第十二条 当事人认为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司法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存在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该人员回避。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第十四条 对方当事人的人、辩护人为本院原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职不满二年,当事人认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对其资格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准许其。

五、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五条 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的,人民法院应当解

除财产保全。第十六条 在诉讼过程中,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保全有错误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十八条 对于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当事人有权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六、诉讼费交纳

第二十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行政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和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等其他诉讼费用。

第二十一条 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反诉受理费由被告预交。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预交。

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或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据材料。

第二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的案件,由原告负担。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其他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双方应负担的金额。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七、举证和质证

第二十四条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

行政诉讼的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五条 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指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十六条 行政诉讼原告或者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原告或者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无正当事由未提供而在第二审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接纳。

第二十七条 经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当事人委托人参加诉讼的,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的承认。

第二十九条 除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及其诉讼人的书面申请进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一) 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 当事人及其诉讼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诉讼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提交书面申请。行政诉讼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书面申请。是否准许调取,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民事诉讼案件申请证据保全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提出(简易程序除外);行政诉讼案件申请证据保全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保全证据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必须经庭审质证,并被法庭采纳后,方能作为定案依据。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当事人在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没有争议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八、出庭

第三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民事诉讼的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到庭。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委托人代为诉讼的,本人一般要参加诉讼活动,但是离婚案件有诉讼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参加诉讼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九、上诉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权通过原审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对一审法院的裁定不服,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

逾期不上诉的,丧失上诉权,一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十、申请执行

第三十八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三十九条 民事、行政案件申请执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民事案件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