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工作时间安排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装置范围及任务分解
(一)装置范围
1.各乡镇党、政机关。
2.事关国计民生的粮、油、水、电、气等重点部位。
3.乡村主要交通道口。
4.金融单位及其营业网点。
5.医疗、科研、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
6.全县各类学校、幼儿园。
7.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较大商业网点。
8.厂矿企事业单位的重点要害部位。
9.居民住宅小区。
10.公众聚集场所及其它易发生违法犯罪案件部位。
11全县重点单位、要害部位。
(二)任务分解
根据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 县新安装监控探头230个。
三、实施方法
全县监控系统建设工作从 月 日启动到 月 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
搞好规划和设计,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任务分解、措施有力的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签订《责任状》落实任务和责任,统一选购科技含量较高的监控器材。
(二)实施阶段
认真组织开展施工,本着“先重点、后一般”原则。要依照规划设计的场所、部位,精心组织装置。县综治办要选调一批技术骨干,跟踪进行技术指导和施工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三)验收阶段
深入各单位进行逐个验收,县综治办将组成验收组。对未完成任务指标、质量不合格的实施问责;对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且质量优良的给予惩处。验收结果将纳入本年度综治考评和县直机关绩效考评体系,作为综治奖惩的重要依据,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实施一票否决。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由综治办牵头,公安、财政、住建、联通、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进行统一指导和调度,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提供组织保证。要结合我县经济发展状况和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律及特点,开展需求调研,做到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尤其对涉及国家平安、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平安的场所和部位,要保证实现全面覆盖。
一、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建设战线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按照统一部署从严从细的要求,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排查推进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等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建设局质安科、区质监站、安监站及各街道建办(科)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质安笠,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
三、排查内容及整治措施
(一)主要内容
以重点工程、深基坑(高边坡工程)及地下工程为重点,对全区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排查主要内容为:
1、地下管线保护情况。所有挖掘施工作业是否在开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线(包括电网线、水网线、燃气管网线等)的分布情况,是否同燃气集团公司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是否管线保护措施。
2、质量安全受监登记情况。建设工程是否输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是否依法纳入监管程序。
3、大型垂直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如塔吊、施工电梯、井字架等大型街运输设备是否制定拆装方案,是否履行检测、验收手续,现场拆装和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临时用电使用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按照三相五线制布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是否符合要求。
5、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三宝”的配备、使用以及“四口”的安全防护方面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6、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米及以上高空作业工程,施工单位是否组织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二)整治措施
1、对未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土石方开挖工程,一律停工,等签订保护协议后方可施工;对未签订燃气管网保护协议的±0.00以上的工程,限期3天补办燃气管网保护协议,逾期不办的,一律停工改正。
2、对施工现场存在以上2-6项问题的工程,一律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录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须经区安监站逐项复查合格后方允许复工;复查仍不合格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从严处罚。
四、排查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自年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排查工作应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同开展,由区安监站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并对排查结果进行跟踪,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充分认识我区建筑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排查工作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二)各街道城建办(科)要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对各自辖区范围内未输报建手续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月日前报区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按照排查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事故隐患。
【正文】
市市场监管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创优市场准入、市场竞争和市场消费环境,放管服改革实现大提速。“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统筹推进,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由183项压减到137项,企业开办平台“六网直通”、“一网通办”,企业开办时间实现“一日办结”。1-10月份全市共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5305户,其中内资企业(含私营4667户)5116户、外资企业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5户、个体工商10276户,同比分别增长5.56%、17.39%、-60 %、-40.86%、2.42%,其中私营企业增长13.06%。截止2020年10月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137377户,其中企业30929户,个体工商户104693户,同比分别增长10.52%、 14.52%、9.58%。联合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立案0件。加大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和民生价格监管,查处各类价格收费案件25件,实施经济制裁150余万元。查处无照经营案件29件。全市查处网络违法案件5件、违法广告案件59件。深入开展“皖剑-2020”专项行动,累计创建无传销社区(村)63个、无传销网络平台4个。全面完成“五线合一”,在15个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发展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24家,在九华山风景区开展线下七日无理由退货活动。2020年全市评选认定放心消费示范店县区级210家,市级70家,实现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覆盖面达到9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
(二)围绕推进质量强市、知识产权强市和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战略,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大提质。市县两级成立党政主要领导双挂帅的质量发展委员会,召开全市质量大会,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打好“强检工作提升年”专项行动攻坚战,共有45家机构获省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拟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2项,目前已完成7项已完成。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省级服务标准化试点通过终期评估;九华安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顺利通过目标考核;市供水公司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全面启动。主持制定的1项行业标准、参与制定的1项国家标准实施,促成本市企业参与7项国家标准起草,新增1项省级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全市授权专利1723件,其中授权发明专利48件,商标注册2138件。全面深化长三角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组建市场专题合作组,在市场准入、执法协作、产品质量共治等领域开展合作并取得进展。
(三)围绕严守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安全稳定实现大提标。制定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三个责任清单,印发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筛查13187批次,筛查问题产品11批次,整体合格率99.91%。截止10月,全市摸底食品生产小作坊538户,建档率达100%,已登记发证537户,小作坊登记率达99.8%。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率98%,创建3条小餐饮示范街区、“放心食堂”4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共排查出问题冻虾182公斤。抽检各类食品28大类189批次,抽检合格率99.1%。全市立案查处药品违法案件30起,罚没款36.68万元;立案查处食品案件333件,罚没款231.8万元。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共排查安全隐患隐患247起,整改199起。建立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市持续推进气瓶加装“智能角阀”,探索智慧云监管。建成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中心,于2020年7月30日开始试运行。全年未发生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围绕强化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和信用监管,市场监管手段实现大提效。制定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涵盖28个部门、416个事项。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查处案件96件,罚款56网万元,移送公安机关0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涉黑涉恶线索42条,移送公安机关7条,移送扫黑办33条,移送其他部门2条。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和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佛教道教商业化治理富有成效,封存“九华礼”黄精面筒装产品?45000筒,集中清理整治“傍佛”经营异化行为和新的“傍佛”衍生品经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2019年度全市市场主体年报率90.78%,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3815户,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已完成任务314个,已检查并公示企业1808户;跨部门联查发起60起,接收133起;采用信用等级任务数114个。
二、面临的挑战
中美贸易战以来,国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世界经济总体增速放缓。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稳中有变、稳中有缓、稳中有忧。中美贸易摩擦加剧,产业链转移难以避免。一方面,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困难增加,企业信心不足。另一方面,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市场机制、创新能力、科技教育等与发达国家还有差距。越是严峻的形势,越要加强市场监管,发挥市场的力量,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市场监管发展目前面临四大挑战:
一是人员结构及素质的瓶颈。市场监管干部队伍老化,专业人才匮乏,与当前的精细化管理、大数据、网络化、专业化发展等不相适应。机构整合后,监管重心下移,基层监管任务更加繁重,基层普遍面临人员不足、经费短缺、装备落后等问题。
二是综合执法带来的不适应。在职责任务方面,存在综合执法改革后,怎么监管统一大市场、怎么推进质量强国战略、怎么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一系列问题。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如何做好反垄断、打击假冒伪劣、安全监管,特别是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监管、保护知识产权、网络市场监管、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在工作机制方面,如何做到市场监管的思路、机制、理念、队伍和工作融合、法律统一、业务协同等。
三是思想观念更新及本领恐慌。监管人员思维模式传统,条条框框多,大监管、大市场观念不牢,改革意识不强,部门利益、本位主义,改革滞后于发展。自觉性主动性不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研究不够。机构合并目前是物理融合,协同不够。
四是对市场经济规律、市场监管规律、科技发展的认知不够。在互联网、全球化和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互动蓬勃发展,如何适应经济规律,如何监管好市场,如何在未来国际大市场中具有话语权,需要认真研究和思考。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要在创优营商环境上实现更大作为。全面巩固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成果。严格按照“六个一”要求,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一日办结”,全面推开“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大力推广智能审批、24小时不打烊服务,进一步提高企业开办便利度,加大电子营业执照在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招投标、银行开户、电子商务等场景下的应用。加快实现“一网注销”。进一步扩大深化企业注销改革试点范围,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使企业进得来、出得去。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推行个体工商户网上办理,落实好个体工商户告知承诺、豁免登记等措施,抓好“小个专”党建,发挥好个民协会服务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落实并完善纾困惠企政策,保障政策红利普惠到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扎实推进“四送一服”常态化。把精准服务送到企业“心坎上”,营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要在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效能上实现更大作为。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抓紧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暂行办法及抽查事项清单,动态完善随机抽查“一单两库一细则”,组织实施好年度抽查计划及不定向抽查活动。加强重点监管。对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疫苗、药品、食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严格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综合执法。充分发挥各级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认真组织好元旦春节期间执法打假等重大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市场流通“行业清源”攻坚行动,以“三书一函”为切入口,对涉及市场监管的所有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按要求核查处置到位,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抓好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围绕“四无”目标,坚持“八个严禁”,重点管住市场销售关键环节,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持之以恒抓好佛教商业化治理工作,落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不反弹。
(三)要在严守市场安全底线上实现更大作为。毫不松懈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与卫生、海关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冷冻肉食品的排查力度,坚决防范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持续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推进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加强防疫物资质量抽检,强化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和认证检测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深入治理“认证乱象”。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加强疫情防控为契机,在所有大型批发市场建成产品溯源和检测体系;推动加强冷链监管的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全程监控、全程追溯等全链条监管体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落实冷链食品追溯体系。深化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和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大网络订餐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督促教育部门加快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引导督促餐饮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强化疫苗安全及高风险药品监管,重点对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大容量注射剂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开展中药饮片集中整治,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机构药物滥用监测。加快实施食品药品抽检监测计划。切实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建设工程用起重机械防倾覆等专项整治;加强重要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深化电梯按需维保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库六平台”信息化系统,加快推广应用,实现科学智慧精准监管。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分类监管,全面完成获证企业双随机现场检查;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深入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开展长三角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后处理工作。
二、奋斗目标
年全市财政总收入任务为76100万元,比去年增长16.04%,地方财政收入任务为61520万元,比去年增长16.27%。其中:国税部门13800万元(所得税3000万元,增值税10000万元,消费税800万元),地税部门35900万元(所得税5800万元,其他各税30100万元),财政部门26400万元。
三、建立完善奖励激励机制,促进财政全面增收
各征管部门和执收单位按照抓大不放小的原则,认真履职尽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年全市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1、烟叶税:根据年全市烤烟种植计划,凡有烤烟种植任务的镇乡办事处,其烟叶税收达不到下达任务85%的不予奖励,完成任务85%至100%的按实际完成数的10%予以奖励,超过100%的部分40%奖励给镇乡办事处。
2、耕地占用税: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由各镇乡办事处组织征收,年终任务内按照实际入库数的20%予以奖励,超任务部分按30%予以奖励。市内招商引资等大型项目的耕地占用税,由市地税局统一征收;相关镇乡办事处要竭力配合,年终按照各镇乡办事处实际收地数结算一定的工作经费予以补助。
3、其他收入(包括罚没收入):其它收入实行零任务考核。各镇乡办事处的其它收入按年终实际完成入库数的20%予以奖励,市直部门按实行综合预算后的比例予以奖励。
4、煤炭及其它矿产品税费收入:各产煤镇乡办事处要加大煤矿建设工作力度,促进煤矿企业早日投产。年煤炭及其它矿产品税费收入,按实际入库市级收入部分的20%予以奖励。
5、砂石厂、砖厂、门面及房屋出租税费:年试行由各镇乡办事处牵头负责,税务部门持票配合征收的办法,探索建立砂石厂、砖厂、门面及房屋出租税费征管的新机制。年由镇乡办事处牵头完成税收市级收入部分(不含税务部门直接组织征收部分)的50%奖励相应镇乡办事处,其奖励资金可以用部分直接奖励参与征收工作的镇乡办事处及村(社区)干部。
6、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市建设部门、人防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加大基础设施配套、人防费收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减免、缓交。市建设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缓交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追缴力度,确保年内全面清收缓交的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1、实行零增长预算。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公用经费实行零增长预算,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各镇乡办事处、各部门年公用经费预算原则按照支出预算执行,个别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及时按预算划拨。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各镇乡办事处、市直各部门纳入预算的公用经费及干部职工工资要按时及时拨付。财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要加强会计监督和核算,确保人员工资按月入卡,公用经费落到实处。
3、规范审批程序。市级财政预算到部门的各项业务经费,由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分管市长提出建议,分管财政市长签批后拨付,未经签批,不得随意拨付。上级下达的各类项目建设专款,财政部门根据其项目建设进度的资金需求和财政资金的调度情况予以拨付,同时,向分管该项目的市领导报告。各镇乡办事处实现的分成及节余资金,由镇乡办事处提出使用计划,经市财政局审查提出建议后报市政府审批(50万元以内的由分管财政市长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市长审批)。
4、统筹安排配套资金。市级预算安排的各种配套资金,由承办项目的单位提出项目配套资金计划,市政府根据各项目需配套资金情况统筹安排,最大限度地做好扩大内需等项目配套资金到位工作。
5、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各镇乡办事处每年要按照法定要求编制预算草案,镇乡预算草案要报经同级人代会审议通过,并严格按通过的预算执行。市财政局要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镇乡办事处财务工作水平。各镇乡办事处要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按时向市财政局报送会计报表,年度结束要进行财政决算。不按时报送会计报表的,市财政于次月起停拨其一切经费。
6、严格财政检查。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等部门参加,定期对各镇乡办事处财政账务进行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五、积极搭建融资平台,扩大融资规模,弥补财政资金不足
1、加强融资平台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搭建更多的融资平台,当前要积极依托开源建设投资公司、市年财税工作安排建议
城司、安达交通工程公司、利群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和即将成立的德溪新区开发公司等融资平台,进一步优化整合国有资产,建立健全融资平台资产注入机制,不断增强融资能力,为我市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建设提供充足资金。
2、加强银政合作。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金融创新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为我市投融资产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3、做好融资项目储备工作。建立完善融资项目储备制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实际,做好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项目储备工作。要选择一批有优势、有潜力,符合融资政策并可迅速用于融资的优质项目,确保融入资金及时投到项目建设上。
5、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各镇乡办事处每年要按照法定要求编制预算草案,镇乡预算草案要报经同级人代会审议通过,并严格按通过的预算执行。市财政局要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镇乡办事处财务工作水平。各镇乡办事处要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按时向市财政局报送会计报表,年度结束要进行财政决算。不按时报送会计报表的,市财政于次月起停拨其一切经费。
6、严格财政检查。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等部门参加,定期对各镇乡办事处财政账务进行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六、强化融资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融资项目资金偿还机制
1、加强融资项目资金管理。各融资平台要按照总量控制、综合平衡的原则,根据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科学合理制定融资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融资。融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政府融资原则上按申报项目安排使用,特殊情况需调剂使用的,在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承贷公司要加强融资项目资金管理,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融资管理的建议(试行)〉的通知》(毕市府办通〔〕9号)文件精神,依据贷款到位情况和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编制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执行。建设项目资金实行“按计划、按预算、按程序、按进度”拨付,市财政局要全程监督管理,确保融资项目资金安全。
2、建立健全融资债务偿还机制。按照“谁用款、谁还款”的原则,实行偿还资金筹措领导责任制。原则上市政府分管领导为资金筹措负责人,项目承贷单位或公司为还款直接责任人。今年市财政除预算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融资还贷外。相关项目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筹措贷款偿还资金。融资平台要加强贷款资金管理,切实履行还款职责。市政府将加强协调调度,综合采取土地整治开发变现,国有土地挂牌出让,闲置公产公物出租、拍卖,企业改制后房屋及土地处理等多种方式筹措还贷资金,确保按时还贷。
七、积极稳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实现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积极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依法依规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监缴、稽查和管理力度,强化政府性基金和各类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在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管采分离”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体制,规范镇、乡、办事处财政收支行为;启动“村财乡代管”改革;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进我市农村公益事业大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搞好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并建立制止发生新债的稳定机制。
八、积极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推进公共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的作用
按照“抓项目、支三农、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原则,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三农、民生领域财政支出合理增长,充分发挥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保障作用。
二、奋斗目标年全市财政总收入任务为76100万元,比去年增长16.04%,地方财政收入任务为61520万元,比去年增长16.27%。其中:国税部门13800万元(所得税3000万元,增值税10000万元,消费税800万元),地税部门35900万元(所得税5800万元,其他各税30100万元),财政部门26400万元。
三、建立完善奖励激励机制,促进财政全面增收各征管部门和执收单位按照抓大不放小的原则,认真履职尽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年全市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1、烟叶税:根据年全市烤烟种植计划,凡有烤烟种植任务的镇乡办事处,其烟叶税收达不到下达任务85%的不予奖励,完成任务85%至100%的按实际完成数的10%予以奖励,超过100%的部分40%奖励给镇乡办事处。
2、耕地占用税:农民建房耕地占用税,由各镇乡办事处组织征收,年终任务内按照实际入库数的20%予以奖励,超任务部分按30%予以奖励。市内招商引资等大型项目的耕地占用税,由市地税局统一征收;相关镇乡办事处要竭力配合,年终按照各镇乡办事处实际收地数结算一定的工作经费予以补助。
3、其他收入(包括罚没收入):其它收入实行零任务考核。各镇乡办事处的其它收入按年终实际完成入库数的20%予以奖励,市直部门按实行综合预算后的比例予以奖励。
4、煤炭及其它矿产品税费收入:各产煤镇乡办事处要加大煤矿建设工作力度,促进煤矿企业早日投产。年煤炭及其它矿产品税费收入,按实际入库市级收入部分的20%予以奖励。
5、砂石厂、砖厂、门面及房屋出租税费:年试行由各镇乡办事处牵头负责,税务部门持票配合征收的办法,探索建立砂石厂、砖厂、门面及房屋出租税费征管的新机制。年由镇乡办事处牵头完成税收市级收入部分(不含税务部门直接组织征收部分)的50%奖励相应镇乡办事处,其奖励资金可以用部分直接奖励参与征收工作的镇乡办事处及村(社区)干部。
6、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市建设部门、人防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加大基础设施配套、人防费收缴力度,做到应收尽收。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擅自减免、缓交。市建设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缓交基础设施配套费的追缴力度,确保年内全面清收缓交的基础设施配套费。
四、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转
1、实行零增长预算。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公用经费实行零增长预算,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各镇乡办事处、各部门年公用经费预算原则按照年支出预算执行,个别特殊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及时按预算划拨。市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各镇乡办事处、市直各部门纳入预算的公用经费及干部职工工资要按时及时拨付。财政部门(会计核算中心)要加强会计监督和核算,确保人员工资按月入卡,公用经费落到实处。
3、规范审批程序。市级财政预算到部门的各项业务经费,由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分管市长提出意见,分管财政市长签批后拨付,未经签批,不得随意拨付。上级下达的各类项目建设专款,财政部门根据其项目建设进度的资金需求和财政资金的调度情况予以拨付,同时,向分管该项目的市领导报告。各镇乡办事处年实现的分成及节余资金,由镇乡办事处提出使用计划,经市财政局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府审批(50万元以内的由分管财政市长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市长审批)。
4、统筹安排配套资金。市级预算安排的各种配套资金,由承办项目的单位提出项目配套资金计划,市政府根据各项目需配套资金情况统筹安排,最大限度地做好扩大内需等项目配套资金到位工作。
5、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各镇乡办事处每年要按照法定要求编制预算草案,镇乡预算草案要报经同级人代会审议通过,并严格按通过的预算执行。市财政局要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镇乡办事处财务工作水平。各镇乡办事处要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按时向市财政局报送会计报表,年度结束要进行财政决算。不按时报送会计报表的,市财政于次月起停拨其一切经费。
6、严格财政检查。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等部门参加,定期对各镇乡办事处财政账务进行检查,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五、积极搭建融资平台,扩大融资规模,弥补财政资金不足
1、加强融资平台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搭建更多的融资平台,当前要积极依托开源建设投资公司、天河市年财税工作安排意见城司、安达交通工程公司、利群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和即将成立的德溪新区开发公司等融资平台,进一步优化整合国有资产,建立健全融资平台资产注入机制,不断增强融资能力,为我市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建设提供充足资金。
2、加强银政合作。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探索建立金融创新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为我市投融资产业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3、做好融资项目储备工作。建立完善融资项目储备制度,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实际,做好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项目储备工作。要选择一批有优势、有潜力,符合融资政策并可迅速用于融资的优质项目,确保融入资金及时投到项目建设上。
六、强化融资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融资项目资金偿还机制
1、加强融资项目资金管理。各融资平台要按照总量控制、综合平衡的原则,根据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科学合理制定融资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融资。融资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政府融资原则上按申报项目安排使用,特殊情况需调剂使用的,在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承贷公司要加强融资项目资金管理,认真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政府融资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毕市府办通〔〕9号)文件精神,依据贷款到位情况和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编制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执行。建设项目资金实行“按计划、按预算、按程序、按进度”拨付,市财政局要全程监督管理,确保融资项目资金安全。
2、建立健全融资债务偿还机制。按照“谁用款、谁还款”的原则,实行偿还资金筹措领导责任制。原则上市政府分管领导为资金筹措负责人,项目承贷单位或公司为还款直接责任人。今年市财政除预算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融资还贷外。相关项目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筹措贷款偿还资金。融资平台要加强贷款资金管理,切实履行还款职责。市政府将加强协调调度,综合采取土地整治开发变现,国有土地挂牌出让,闲置公产公物出租、拍卖,企业改制后房屋及土地处理等多种方式筹措还贷资金,确保按时还贷。
七、积极稳妥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实现对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的动态监控。积极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依法依规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监缴、稽查和管理力度,强化政府性基金和各类国有资产、资源收益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在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管采分离”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继续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体制,规范镇、乡、办事处财政收支行为;启动“村财乡代管”改革;开展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进我市农村公益事业大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搞好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并建立制止发生新债的稳定机制。
八、积极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推进公共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的作用按照“抓项目、支三农、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原则,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三农、民生领域财政支出合理增长,充分发挥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保障作用。
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界定及产品目录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的范围界定:10人以下,有固定生产场所,生产条件简陋,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体户。
(二)暂时允许存在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产品目录:
1.豆制品加工的小作坊:包括发酵性豆制品如腐乳、豆豉、纳豆等产品;非发酵性豆制品如豆腐、半脱水豆制品、豆腐再加工制品;其他豆制品如大豆组织蛋白、豆沙类产品。
2.小麦粉加工的小作坊:包括特制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等来料加工行为的小作坊。
3.食醋加工的小作坊:包括酿造食醋和配制食醋。酿造食醋是指以粮食、果实、酒类等含有淀粉、糖类、酒精的原料,经微生物发酵酿造而成的一种酸性液体调味品;配制食醋是指以酿造食醋为主体,与食用冰乙酸、食品添加剂等混合配制而成的调味醋。
4.酱油加工的小作坊:酿造酱油是指以大豆(饼粕)、小麦和(或)麸皮等为原料,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香、味的液体调味品;配制酱油是指以酿造酱油为主体,与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食品添加剂等配制而成的液体调味品。
5.淀粉及淀粉制品加工的小作坊:包括以谷类、薯类、豆类为主要原料,不经过任何化学方法处理,也不改变淀粉内在物理和化学特性加工制成的食用淀粉;淀粉制品是指以谷类、薯类、豆类或以谷类、薯类、豆类食用淀粉为原料,经清洗、磨碎、分离、和浆、干燥、成型等工序制成的淀粉制品,包括粉丝、粉条、粉皮。
6.糕点加工的小作坊:包括以粮、油、糖、蛋等为主要原料,添加适量辅料,并经调制、成型、熟制、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包括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7.酱腌菜加工的小作坊:包括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淘洗、腌制、脱盐、切分、调味、包装等工序,采用不同腌渍工艺制作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
8.食用植物油加工的小作坊:包括以菜籽、大豆、花生、葵花籽、棉籽、亚麻籽等植物油料制取的原油(毛油),经过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
9.散白酒加工的小作坊:包括以淀粉原料或糖质原料加入糖化发酵剂(糖质原料无须糖化剂),经固态、半固态或液态发酵、蒸馏、贮存、勾调而制成的产品。
10.黄酒加工的生产小作坊:以稻米、黍米、玉米、小米、小麦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加曲、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勾兑等工艺生产的酿造酒。
三、目标任务
通过改造提升,促进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环境卫生、生产资源、原辅材料、生产加工、产品、人员、检验、包装及标签标识、贮运和质量管理等10个方面的主体责任,使我市食品加工小作坊达到生产车间干净整洁,工艺流程布局合理,物料堆放井然有序,设备设施齐全,质量管理制度健全,食品质量档案规范,业主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合法生产经营行为及质量安全保证能力显著提高。同时,督促食品加工小作坊建立并落实“原辅材料记录、索证索票、产品出厂检验、食品添加物质申报备案、问题食品快速溯源和召回”等五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
四、工作任务
(一)加大投入改进场地、设施等生产条件,对现有工艺技术进行改造,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加工生产能力。
(二)整治卫生环境,按食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组织食品加工生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建立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质量保证体系,添置必要的食品加工生产设施,完善生产加工流程。
(四)健全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尤其要建立健全原材料进货记录,生产记录,原材料进货索证索票记录,产品销售台帐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备案制度。
(五)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培训,普查摸底。一是由牵头单位举办业务培训班,培训各县(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和食品加工小作坊业主;二是广电等新闻媒体全面宣传报道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重要意义,营造舆论氛围;三是各县(区)对辖区食品加工小作坊继续普查,不留死角。
(二)第二阶段:受理申请,实施改造。食品加工小作坊业主填报《市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资金补助申请书》,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各县(区)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出申请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筛选和审核,确定最终改造提升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名单,并建立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前的厂容厂貌和质量管理情况台帐及数码照片。已受理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按照市、县(区)政府的要求进行改造提升实施工作。
(三)第三阶段:监督检查,总结经验。市、县(区)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组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督查结果,总结经验,鞭策后进。广电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中的典型经验。
(四)第四阶段:考核验收,兑现补助。市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对完成改造提升工作的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核查验收,发放改造提升补助金,并优先办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各县(区)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资金继续以业主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补助资金必须用于食品小作坊生产条件的改善,技术工艺的改进及管理手段的提高,不能用于流动资金,更不能挪作他用。为确保改造提升工作取得成效,食品加工小作坊必须配套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应占改造提升总投入的70%以上。
六、申请方法及程序
(一)由食品加工小作坊提出改造提升申请,经县(区)质监局现场审查加注意见后提交县(区)政府食品加工小作坊领导小组审定,上报市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办公室备案。
(二)申请改造提升补助需要提交的材料:
1.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资金补贴申请书。
2.营业执照和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3.业主及主要工作人员健康证,产品标准文本。
4.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原材料进货记录,索证索票记录,产品检验报告,产品销售台帐和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及登记备案表)。
(三)申请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补贴,必须与县(区)质监局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继续加强对全市食品加工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的统筹规划、督查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衔接,切实抓紧抓好食品小作坊改造提升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保证改造质量。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考核制、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暨改造提升200户食品加工小作坊”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以乡(镇)为基础,实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机制,完善监管网络,不断扩大和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覆盖面和有效性。
一、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各级政府负总责的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职责。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职能分工比较模糊的监管领域,要及时协调明确主管部门,确保食品安全各领域、各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各级监管部门要建立严格的监管责任制,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在各个环节上严把食品关口。严格按照《市食品安全监管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食品安全工作实行半年一考核,全年一总评,考核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制进行统一考核,考核工作由市考核办按照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统一组织,市食安办组织人员参与。重点工作由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人员跟踪督查督办,督查督办结果纳入年终考核结果。
三、加大执法力度,查处曝光一批食品安全违法大案要案。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辖区和各自监管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整治,从严从快组织查处曝光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典型案例。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违法“黑名单”制度。市、县两级农业、质监、工商、商务、药监、水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尽快建立完善各部门“黑名单”制度和各系统的食品安全违法“黑名单”查询系统,实现联网查询,信息共享。各监管部门在日报、电视台、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名单。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农业、工商、质监、商务、药监等部门尽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制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完善企业监管档案,年底前建起企业信用档案。并分别在全市建成100家示范店(放心店)。实行企业守法经营承诺制,企业公开承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五、切实抓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把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推行飞行检查制度,真正掌握监管对象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在全市范围内重点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行动、猪肉和辣椒制品专项整顿、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百日整治”等。特别是在添加剂整治中推行购销实名制、使用备案制等措施强化管理。
六、实行食品违法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打假治劣。市政府设立100万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资金,各县市区政府也要设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资金。市食安办制定出台全市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公布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调动群众监督食品安全的积极性。
七、探索推行规范化产销连接的食品安全体系。农业、工商、质监、商务、药监等部门探索建立从农产品基地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整个链条的全程监管模式,实现产销对接,减少中间环节,确保食品的产销安全,逐步实现食品质量可溯源、风险可控制的全程追溯体系。
(一)食品药品安全是统筹经济社会和以人为本的重要内容,与各方面都有着紧密地联系。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精神,从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保持社会安全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属地监管责任。
(二)乡政府成立“乡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村要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由各村主任担任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并设立一名食品药品安全联系人抓好日常工作。
二、协调配合,抓好落实
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各自职责,各村要设立食品安全联系人,对乡域内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的场所和单位进行监控,特别是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位、小作坊进行监管,不断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假辨假、依法维权能力。特别是在“五一”、“六一”、“十一”、“中秋节”、元旦、春节和夏季、冬季等节日和季节性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为农牧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把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考核、统一监督。各村要成立以村主任为组长的“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协管员,组织食品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开展经常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做到网络各环节的工作全面到位。
(二)创新机制,健全制度。要建立联席会议、食品药品案件举报查处和信息报送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协调。各村、各单位要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逐步探索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增强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反应能力。
二、加强办公室人员的队伍建设:
努力提高办公室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强化服务与管理意识,明确分工,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使我馆的行政、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下一步:
1、认真学习各种深化改革的文件精神,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定期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学习岗责。
2.、继续做好单位的财产登记工作,解决各部室工作人员的办公室的问题,使每个人都有一个办公的地方,为更好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3、在分配好各部室工作地点的前提下,和各部室做好协调工作,重新划分卫生区,责任到部室,办公室成立卫生检查小组,负责定期对其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4、认真做好签到考勤工作,为评定绩效工资、年终考核等提供详实的依据。
5.、图书室管理人员要发扬创新精神,以高质量的服务,为全馆人员提供良好的借阅的环境,做到借有登记,还有日期。
6、完成全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和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定和评聘分开工作。
7.、财务报账人员严格遵守财会制度,及时报表,做好领导的参谋,定期向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并做好全馆人员的工资发放、调整和提高职补等工作。
8、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室人员要有严格的组织性、责任心,自觉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负责上级机关及外单位来电文,做好文件的传阅、收回、定其归档和整理立卷工作。
9、认真做好馆务会、全馆人员会议以及由馆组织的大型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10、每年对全馆退休人员进行至少一次的走访慰问活动。
11、加强单位人员的用水、用电管理。
12.、完善本单位的报纸、刊物、信件的收发和管理工作。
13、对上级领导和外地来宾,做接待工作,使其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全市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以确保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夯实基础,抓住关键,深入开展餐饮、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推进监管职责到位,坚持治理整顿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企业自律与依法监管相结合,加快建立健全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监管责任体系、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积极探索监管工作的新路子和新模式,全面提升监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以《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为切入点,着力营造良好的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社会工作氛围。
全面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培训,各县(区)局要认真制定宣传方案,进行周密安排部署,扎实组织开展好以“五进”为主的社会宣传,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监管法律法规、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和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监管职能。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在电视台、报社、广播电台和政府门户网站开辟“食品安全专栏”,及时宣传报道监管动态,曝光典型违法违纪案件,紧急“餐饮消费”安全警示,为全面履行新职能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等法律纪念日、农村集日、节会,广泛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现场讲解法规政策,普及科学合理饮食常识,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人人关心、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把广大群众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一道道防线,织就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网。要在系统分析餐饮服务工作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创新培训形式,由市局统一编印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教材,采取集中培训、上门告知“双管齐下”的方式分批逐一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确保培训率达到95%以上。通过向社会公告、上门告知、集中培训和餐饮食品安全社会宣传活动等方式,促使餐饮服务经营者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对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法律意识,积极指导督促其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不断强化餐饮服务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和餐饮食品安全意识,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从基础的监管环节起步,从最关键的监管环节夯实规范化管理工作基础。
按照市局统一印制的《市餐饮服务单位调查摸底表》,对全市各类餐饮服务经营者逐一调查摸底,全面建立起餐饮服务单位监管档案,逐步建立完善电子监管档案,全面准确掌握餐饮食品安全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与此同时,要进一步靠实餐饮食品安全责任,与餐饮服务经营者逐一签订“第一责任人”责任书,并发放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告知书。
在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科学合理、规范统一设置公示栏目,公开上墙《餐饮服务许可证》、《监督明示公约》、《从业人员培训健康证书》及量化分级管理等级标志。同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餐饮食品安全培训档案。
借鉴药品日常监管的成功经验,在餐饮服务行政相对单位建立并推行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记录制度。对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的内容要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设计检查项目,细化量化扣分标准,并全力推进落实到位。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督促落实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要求,严防餐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盖有单位印章或负责人签名的采购清单。
切实加强餐饮食品抽验监测工作,根据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同类型,制定区域内餐饮食品年度抽样监测计划,对照抽样计划和抽样程序做好餐饮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要加强凉菜、熟食卤味、盒饭、食用油脂、一次性餐具等高风险重点品种的抽验工作,有效保障餐饮食品质量安全。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督促其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并加强餐饮具消毒监测,确保不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严格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场所及设施管理、设备及工具管理、质量验收、有毒有害物管理、投诉管理等制度,全面建立物品台帐、管理档案和各类记录,确保就餐场所,操作间、操作人员卫生,设施设备等达到规范、安全的要求。
围绕保健食品监管职能,全力推进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在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逐一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的基础上,开展保健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检查,规范进货渠道,建立进货查验工作记录,建立并推行保健食品进货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把入口关,切实保障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四、着力推进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安全整顿,切实解决影响群众饮食安全的隐患问题。
深入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整治,各县(区)局要针对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治重点、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整治成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确保全面推进落实到位。重点解决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有效解决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突出问题;二是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馆等为重点单位,加强与教育、建设、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切实解决从非法渠道采购和使用食品原料,生熟交叉污染等突出问题;三是以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消毒为重点环节,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提出预防和降低风险的防控措施,有效解决安全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餐具消毒不彻底的问题;四是严厉查处餐饮经营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突出问题;五是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有效解决餐饮服务单位超越使用范围和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六是严厉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查处违规经营保健食品和伪造、冒用保健食品标签标识的行为,严查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规范委托加工行为。
五、标本兼治、立足之本,切实推进餐饮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推进餐饮食品安全供应网络建设,选择有合法资质的主体企业(市场、基地)开展餐饮食品原料集中配送,并协调有关监管部门落实规范化管理措施,确保米、面、油、醋、肉、菜等大宗食品全部实现配送,做到原料采购来路可追溯,质量问题有着落。大力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确保县城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和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根据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实施市、县、乡、村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制定《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推行餐饮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经营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记载。坚持年度诚信等级评定制度,将等级评定结果通过各种形式予以通报,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对严重失信单位列入监管黑名单,有针对性地加大监管频次,促使企业把诚实守信落实到经营的全过程。加强与“三员”的联系,利用“三员”双月报告的相关信息,及时处置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广泛宣传投诉举报电话,落实举报必查、查实奖励制度,充分借助社会力量,切实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六、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应急防范,推进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