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制度建设计划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以解决“”问题的制度建设为核心,对自身查摆和干部群众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完善配套制度和具体规定,明确责任人,制定任务书和时间表,使问题整改规范化、制度化,为我局建设坚强有力的审计队伍提供制度保障。
二、制度建设的原则
1、要具有实用性。在听取意见,凝聚智慧的基础上,结合本局实践,深化规律性认识,将平时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定下来,使制度设计科学化、实用化。
2、要具有可操作性。着眼于简便易行,务实管用,使制度用得上,好执行、可检查。
3、要具有约束性。建立健全监督和问责机制,做到有违能纠、追责从严,防止制度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权威性。
三、制度建设的内容和责任人、完成时限
根据《县审计局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的要求,我局制定以下七个方面的制度:
1、针对学习方面存在的学风、会风不够正,政治理论学习浮在面上,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问题,制定《县审计局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4年9月份。
2、针对领导班子民主意识有所淡化,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够好,存在个人说了算现象,制定《县审计局会议议事和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4年9月份。
3、针对班子领导深入审计一线少、工作浮在面上、审计报告审核流于形式等问题,制定《县审计局审计文书复核工作制度》。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4年9月份。
4、针对勤俭节约意识不强、铺张浪费现象时有发生以及公务接待超标等问题,制定《县审计局财务管理和公务接待制度》。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4年9月份
5、针对审计业务知识学习抓的不紧,审计质量不高,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县审计局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4年9月份。
6、针对审计人员有时廉洁自律不够严格,接受被审单位请吃和土特产等问题,制定《县审计局审计组廉政责任若干规定》。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4年9月份。
7、针对干部职工存在贪图享受,不愿吃苦,工作懈怠,缺乏干事创业激情,缺乏勇于担当精神等问题,制定《县审计局干部职工奖惩制度》。
责任人:
完成时限:2014年9月份。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长为制度建设的总责任人,全面负责方案的制定,规章制度的评估论证和审核审定等环节。责任领导负责具体制度的起草、制定,领导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同心协力制定出科学合理,适合本局实际的规章制度。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围绕解决“”方面突出问题,用法治的思维、改革的办法建章立制,以教育实践活动的制度成果,深入推动文物事业的发展,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聚焦“”。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市委作风建设具体规定为着力点,针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科学管用、简便易行。注重制度建设的实体性规范与保障性规范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委的统一要求,紧密结合具体问题实际,加强调研论证,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和办法,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能长期管用。
(三)有序衔接、系统整合。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已经下发和将要下发的有关制度衔接,防止和避免重复建制度。对同一领域、同一方面需要制定出台的制度尽量进行整合,能合并的合并,能联合制定的联合制定,不合实情该废止的废止。不搞多头发文、重复发文,以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需要什么制度就建立什么制度,什么制度紧要就抓紧建立什么制度,切实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坚持经常抓、长期抓,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密切联系群众的觉悟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形成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推进“”顽疾的长效整改。
三、目标任务
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整体规划,重点突破,努力建设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群众工作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为促进我市文物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围绕解决“”方面突出问题,把握制度建设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
(一)反对形式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完善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建立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修订完善《文物局学习制度》,防止学用脱节,增强学习实效。
(二)反对方面。重点修订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沟通;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年集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设团结和谐的领导集体。
(三)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制,明确抓工作落实的领导职责;制定机关干部工作行为规范,健全工作问责制,切实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敢担责、执纪不严、落实不力等问题。
(四)反对奢靡之风方面。重点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控制预算总量,严格审批程序,增强刚性约束;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加强车辆运营管理,切实降低运行费用。建立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杜绝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全面梳理、摸清情况。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组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于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提出制度建设需求。
(二)严格把关、开门纳谏。制定相关制度,既要注重制度的系统性,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系统配套,又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使各项制度明确具体,务实管用。同时,要注意开门搞活动,主动征求干部群众对制度建设计划的意见、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制度建设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制度化建设的目标应围绕着有利于促进武汉及周边城市群经济潜力的充分发挥,为区域内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而展开。武汉及周边城市群经济一体化制度建设达到的目标可初步设计为:
1、实现武汉及周边城市群地区内的商品、资本和人员等要素的自由流动;
2、实现武汉及周边城市群地区内商品、资本和人员等要素市场的相互开放;
3、建立武汉及周边城市群各城市间更加快捷、紧密的城际交通体系和区域内共享有利于经济、科技、社会协调发展的基础设施;
4、实现对上述三项目标的管理、协调、监督和咨询的顺利实施。
二、主要任务
武汉及周边城市群地区制度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在现有行政管理体制下,通过专家参与和地方政府间的协商,在更大空间层面上建立起武汉及周边城市群内统一的市场;发挥在政府倡导下的,企业及各类中介组织对武汉及周边城市群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1、制度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①制定统一规划。从武汉及周边城市群作为一个经济的整体来看,需要一个全局性整体的规划。根据武汉及周边城市群体制的现状和未来一体化的实际需要和可能,该规划必须是一个既能打破现有框框,又能尊重客观实际,具有可操作性,从自然、经济意义上把握和指导地区发展的规划。这就需要在各地的支持和认同下,对武汉及周边城市群经济一体化的目标、体系进行总体的规划设计。
②颁布统一政策。围绕总体规划、目标制定、颁布武汉及周边城市群内统一的市场准则。内容包括商品、技术、资金、产权、人员自由流动的基本原则及包含一系列具体配套操作的实施细则。各地政府在授权机构的同意下,将以协议的方式让渡部分有关地区经济管理的权力,并作为武汉及周边城市群区域内的成员承诺遵守区域内统一的市场准则的有关约定。
③建立统一机构。从有效发挥各地之间的优势互补及资源共享出发,需要有一个全局性的推动和协调机构。作为武汉及周边城市群政策和协调机制的执行者,可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地政府委派区域经济事务特别代表和有关经济专家组成武汉及周边城市群区域内一体化的执行和协调机构。该机构将是处理城市群内有关经济事务的最高权威部门,也是武汉及周边城市群各地政府授权运作,具有对经济一体化有关事务实行管理、协调、咨询、监督职能的机构。
2、制度化建设的操作和实施
①具体步骤
第一步:由研究武汉及周边城市群经济一体化的专家和各级政府派员组成“武汉及周边城市群建设和协调委员会”。用1年左右的时间,对武汉及周边城市群目前的现状和今后的具体走向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从而制定出包含近、中、远期目标和实施步骤的“武汉及周边城市群建设整体发展规划。”
第二步:在整体发展规划完成以后,各地政府可组成“建设武汉及周边城市群共同政策制定领导小组”,根据规划的内容切实研究各地切合实际可操作实施让渡的权力内容。建议在“武汉及周边城市群共同政策制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别成立如“共同财政政策起草小组”、“要素市场政策起草小组”等各类专题小组。用1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各类共同政策的制定。
第三步:由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委派代表组成“武汉及周边城市群经济一体化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展委),在各地政府所让渡的权力范围内,进行统筹协调及处理有关区域的重大事宜。同时在共同体领导下,根据所制定的区域发展政策,成立相关的政策协调机构和执行机构。可考虑设置“武汉及周边城市群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委员会”,用以加快城际交通和其它区域内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设置“武汉及周边城市群人口流动协调委员会”,促进劳动力的自由、合理的流动;设置“武汉及周边城市群市场开发协调委员会”,用以开放区域内的各类要素市场;等等其他各类执行机构的设置。
第四步:大力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和民营企业,在各类协调机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其在推动武汉及周边城市群经济一体化发展中的主导力量作用。使各类企业在区域内经济环境充分自由的条件下,可以根据市场信号安排企业的投资活动,达到区域内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完善区域内的产业结构。
三、发挥武汉在周边城市群中的中心作用
在武汉及周边城市群经济一体化建设的新阶段中,武汉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应考虑跳出武汉来思考。
第一,发挥武汉金融中心的辐射功能,引导武汉的资金投入武汉及周边城市群经济区域。武汉作为一个区域性金融中心,应同时具备资本、资金的聚集和分散两个功能,使武汉在实现以武汉为目的地的资金、资本集聚的“聚财盆”功能的同时实现以武汉为出发点的资金、资本对内地特别是武汉及周边城市群的“漏斗”作用,进一步发挥武汉作为金融中心的辐射作用。
第二,加快出台近期呼应武汉及周边城市群一体化的相关实施策略,推进武汉对武汉及周边城市群地区跨地区投资的实施。九十年代初、中期,武汉为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一些产业尤其是商业系统实施过较大规模的对外投资,但效果并不十分乐观。这既可以归结于对外投资时机的不成熟,也可以将原因分析为当地的市场环境较差、武汉对投资的管理不到位等等。下一步对外投资可考虑如下实施策略。
1、武汉产业下一步实施向周边辐射的过程中,要统一思想确定主要投资地区,要根据经济环境、发展水平和配套能力,明确目前重点投资地区应放在周边地区。根据武汉产业外移的需要,确定武汉鼓励辐射周边的产业为金融服务、轻纺、服装、商业和房地产业。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6-0-02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日趋完善。企业财务制度的建设也越来越受到管理者的重视,完善企业财务制度,可以加强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规范性,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保护其经济资源的安全、完整,确保经济和会计信息的正确可靠。在企业内部形成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关系。形成控制的方法,措施,程序并予以规范化,系统化,使之成为一个较为严密的,完整的财务控制制度体系。
一、企业财务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
(1)企业财务制度的设计缺乏合理性。由于部分企业过分重视生产经营,而忽略了企业内部的控制管理,在制度的设计方面没能综合考虑企业的组织形式、企业规模、行业特征、岗位设置等情况,造成企业财务制度不具有可操作性,因得不到有效执行而流于形式。使企业的约束和防范机制没有真正完整的建立,也导致财务内部控制的组织结构不健全,使财务管理与会计控制措施在企业中无法充分发挥出自身应有的作用。
(2)企业财务制度的设计不够全面。企业一般对资金等有形资产的制度设计较为完备,但是在员工素质、信息以及会计控制的执行力等一些无形的资源上往往较为忽视,导致企业无法实施有效的控制。而这种只重视有形资源,却忽视无形资源的做法,对财务内部控制的执行力造成了直接影响,也无法使其功效得到充分发挥。
(3)企业财务制度的设计缺乏科学性及有效性。当前,许多企业在设计财务制度时没有与绩效考核有效结合,没有与各部门的岗位责任制有效结合,也没有对不相容岗位做特别规定,使得监督、牵制机制相对靠后,财务控制很大程度上只是对事后错误的补救,缺乏对事前和事中的有效控制,也导致了企业财务控制目标的难以实现。
2.会计核算缺乏标准化和规范化
(1)会计核算是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核心与重点。当前我国许多企业由于财务制度的缺失,普遍存在着财务管理混乱,内部责权分配不清,会计核算体系不明确,部分企业领导对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认识不足,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等多方面问题。导致企业财务基础工作不扎实,信息失真,财务数据质量不高等一系列问题。
(2)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督约束制度。核算与监督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能,企业应当积极建立和健全企业内部控制的财务监督机制。然而当前大多数企业没有对会计监督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也没有建立起完善和科学的监督考核机制,甚至有些企业因为制度的不健全或不明确,使得财务监督工作无据可查、无章可循,对业务部门不能形成有效控制,企业会计部门的监督职能也无法得以有效的发挥,进而影响到企业财务管理的质量与水平。
二、加强企业财务制度建设的意义和措施
1.建立健全企业财务制度
企业财务制度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实施财务内部控制,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基本准则与行为规范。为此,企业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真正建立起一套合法、适用、科学、全面的企业财务制度,这既是加强企业财务内部控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企业会计核算质量的制度保障。
首先,企业的财务中心应将建立和健全企业财务制度作为整个财务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通过结合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制定出从资金管理、成本费用核算到利润分配等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企业财务制度;其次,企业各部门应严格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实施财务的内部控制,坚决制止和杜绝出现各行其是和无法可依的现象,从而保证企业各部门和各环节中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都能依据企业统一的财务制度,科学、有序、健康、合理的运行。
2.实施会计核算的标准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对会计管理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越来越深入。企业通过实施会计核算的标准化管理,通过标准来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同时,企业要加快信息化进程,利用现代企业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及系统工程建立一个能以最佳方式处理数据资料和达到资源共享的信息系统,从而提高企业会计工作效率,提高会计核算信息的质量,而且使得会计核算能更加系统、科学、规范,进而有效保证企业财务系统整体功能的发挥,为企业实现现代化管理奠定坚实的基础。要真正落实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标准化,企业应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得以实现:
第一,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控制。
(1)企业应严格按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和会计核算流程。并以此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使会计核算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使会计信息能够真实、及时、准确、客观的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企业通过完善会计核算体系,从会计基础工作着手,真正实现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2)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保护企业财产安全,有效规避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如:对资产的采购、领用、处置等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堵住漏洞,维护安全;将资产的管理、记录、检查、核对等岗位纳入不相容岗位,从而形成有力的内部牵制;完善资产盘点制度,在保护企业资产安全的前提下,督促资产管理人员时刻保持警戒而不至于疏忽。企业通过对资产的一系列控制行为,从而有效避免了会计造假、会计报表虚报瞒报等财务问题。
(3)企业应当构建合理、科学的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以保证财务资料的完整性。现代化的企业管理,特别是有效的财务管理,必须要有完整的财务资料,用于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实现管理策略分析过去和预测未来的需要。
第二,加强会计监督,严肃财务纪律。
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会计监督,是财务人员的重要职责与神圣使命。企业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规、规章及制度的规定,依据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维护财务管理纪律的严肃性。
(1)应加强对企业财务收支计划、投资计划、资金使用等众多财务会计事项的监督与管理,从而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发展起到把关定向的作用。
(2)应加强对企业各部门及各生产环节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监督,加强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及实用性的监督,坚决杜绝违法乱纪、以公谋私等现象的发生,保护企业财产的完整与安全。
(3)应加强对企业各部门中实体财务收支的监督,确保财务收支情况的合法性与合规性,杜绝和制止一切不合法、不合理的收支,并通过正确、标准化的会计核算,准确的反映出企业的经营成果。
3.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企业应着力打造一支思想作风好、业务素质高的财务队伍,这是做好企业财务工作及实现良好财务控制的基本前提与保证。目前企业普遍存在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单一,学习能力不足,综合素质偏低的现象。在财务队伍中甚至存在没有经过专业化、系统化财务知识培训的人员或无证上岗,一人在多处兼岗的人员。加强企业财务队伍建设,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适应现代化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1)企业财务中心要因事设岗,因才用人,注重各业务之间的配合性和协调性。其次企业要注重培养会计人员的敬业精神、责任感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维护国家法制和企业制度的尊严,以确保投资者的利益。
(2)企业要建立健全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对某些财务人员没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疏忽大意,常造成会计处理不及时或者会计核算频频出错,导致企业财务信息质量差,不能及时、准确、规范地提供财务数据,降低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和效率的行为应纳入绩效考核,限期督促整改。
(3)企业要完善财务培训制度,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财务人员及时掌握新形势、新知识、新技术,并能熟练应用的能力,以适应当前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和会计核算电算化的需要。企业可以通过轮岗等形式,培养业务能力多面手,坚绝杜绝财务人员业务技术垄断和业务能力单一。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训等多种途经,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以适应新的财务管理理念。
(4)企业要注意选拔和培养具有高层次的复合型财务人才,对于不具备任职资格、考核不合格的财务人员,应坚决予以淘汰,以确保企业具备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财务队伍,以满足企业财务良好内部控制及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总结
我国企业在近年来管理方面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也得到了不断的规范,但由于内部控制体系起步较晚,经济环境较为复杂,这也导致国内许多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多流于形式,控制手段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而为了切实做好企业财务的内部控制,则必须从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实施会计核算的标准化以及加强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等多个角度入手,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进而确保企业的良好运营与发展。
参考文献:
先哲朱熹说:“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可见知与行是不可分的。刚升入初中的学生,面对八中的半封闭管理,如果班主任不能及时系统地、有计划地对他们进行行为规范教育,让学生知道自己在课堂、在寝室、在餐厅、在与人交往中应做什么、应怎么做的话,以后的班主任工作就可能陷入被动局面,被学生牵着走。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学校教育中,也应该“校有校规,班有班规”。所以我认为,在每学期开学时多花一点时间强调校规、制定或修订班规,使学生一进学校就在头脑中深深地打下常规、礼仪之烙印是很有必要的。如果班主任对班规监督得力、落实到位,多数学生是能够在教师的提醒、引导下,逐渐的由“他律”发展为“自律”的。这不仅有利于提高班级管理效率,更重要的是有利培养学生的自主化管理能力,让我们的学生终身受益。
(二)重视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自主化管理能力
学生自主管理不仅在于学生管理班级、学生管理学生,更重要的是学生自己管理自己。前一种能力是工作能力,后一种能力是自我约束能力。许多人说班级难于管理,其原因是让学生被动地接受管理,使其缺乏主人翁意识。著名教育家斯宾塞说过一句话:“记住你的管教目的应该是养成一个能够自治的人,而不是一个要让人来管理的人。”在管理中,我们应勇于克服“师道尊严”传统思想的束缚,让学生积极参与班级管理,使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己的机会。作为班主任要做的是在宏观上把握住班级动态、制定班级整体目标以及每次活动的分层目标。至于采取什么方式,如何达成活动目标,我觉得应更多地让学生去做,关键处加以指导就行。在具体工作中,我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培养学生的自主化管理能力:
1.健全班级组织机构,坚持自我管理
[论文关键词]群体性事件 制度设计 利益均衡 信息公开
经过了30多年的飞速发展,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同时,由于旧的体制向新的体制过渡,产生了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从而产生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有关资料显示,突发群体性事件每年造成非正常死亡超过20万人,伤残超过200万人,经济损失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学界认为,由于我国应对、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法制建设尚不健全,预警、应急管理体制还不完善,应对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资源较为匮乏等现状和原因,使得“认真对待群体性事件”依然十分必要。但是,在审视这一问题产生的缘由时,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从源头抓起,力图保证制度设计的利益配置相对均衡、保证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和确保政府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信息的及时公开等。
一、问题讨论的前提:认真对待群体性事件
“突发事件”(emergency)是指“突发性社会公共危机事件”(public emergency)的简称,国内外学者对于突发事件有多种定义。仅就我国的研究来看,学者薛澜认为,危机(突发事件)是一种决策情势,为使组织(核心单元为政府)在危机中得以生存,并将危机所造成的损害降至最低限度,决策者必须在有限时间约束下作出关键决策和具体的危机应对措施。我国 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各种事件,作为一种在较短的时间内突然爆发的社会危机。其类型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突发性事件、事故灾害引起的突发性事件和社会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性事件。
突发性事件具有突发性、危害性、紧迫性、结果的不确定性、公众性等特点。其中,破坏性表现得也尤为突出,亦即事件造成的直接破坏,如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间接性破坏,如造成的社会心理恐慌、价值观念扭曲、社会构架崩溃等。因此,突发性群体事件的主体大部分是人数较多的具有相同利益诉求的群体,这些群体常常是相关的利益受到危害或者损害,他们希望通过某种特定的方式来实现和维护自己的利益。而这样事件的发生具有难以预测性和偶然性,往往猝不及防、出乎预料,难以像一般常规性事件那样防患于未然。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行政管理失范、纠纷没有得到实质性处理等方面。“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发生,表面上看是社会问题的暴露,但实质上都是针对政府管理水平的”,如果行政管理严格到位,可以避免不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事件;同时,突发性事件出现的原因在于纠纷没有得到解决或者解决得不够彻底。一些人的利益没有得到有效实现,于是寻找其他的纠纷解决方式。我国目前的群体利益表达行动主要有四种方式:集团诉讼、集体上访、诉诸媒体、就地抗争。实践证明,如果以上述方式解决纠纷的幅度和效果有限,可能留下尾巴或者隐患,导致新的、更严重的突发性、群体性纠纷。因此,必须从制度设计等方面积极探寻化解群体性事件的有效措施。
二、制度设计的起点:利益均衡机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冲破了计划经济条件下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利益高度一致的利益格局,打破了计划经济条件下人民群众内部同质性的同时,工人、农民与其他社会阶层由于经济基础、政治资源、文化条件、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差异,正在形成若干不同层次的利益群体。同时,在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中,必然有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损害,由此造成部分人生活水平下降,或者引发利益群体、利益阶层之间的群体心理失衡,一旦这种失衡超过了群体心理承受能力,利益矛盾和冲突就会发生激化。因此,如何调整各种经济利益矛盾,并将其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要彻底解决突发性群体事件,首要措施就是建立合理的社会利益分配机制,把社会贫富差距维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为此,一方面必须始终把公平作为社会利益制度首要的价值原则。公平和正义是制度的首要价值及其根本来源,任何制度设计的基本目的都不过是为了确立一定的社会秩序,以保障社会稳定和良性运行。对于公平正义来讲,好的制度可以使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和发扬;而坏的制度则会破坏公平正义。因此,我国公平正义的分配制度建设,必须更自觉地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尊重人的权利,提高人的素质,改善人的生活质量,优化人的发展环境,妥善处理人与人、群体与群体的社会关系。 同时,必须努力架构维护利益分配公平正义的制度体系。应从改革经济体制和各项社会制度入手,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着眼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建立起以利益调节为核心的社会整合机制,从而正确处理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利益矛盾,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在具体的利益配置方面,应该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利益引导机制,建立利益沟通机制、建立利益冲突调节和缓冲机制。国家作为全体人民的利益代表,应当公平公正地保障各类群体的基本经济利益。针对利益受损的这部分群体,应当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利益补偿机制是针对在改革中利益暂时受损的阶层进行利益补偿,使其基本合理利益得到满足的机制。具体而言,利益导向机制就是要指导不同阶层的成员树立正确的利益价值观,这是通过利益协调解决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基础和前提。通过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倡导社会成员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利益价值观,引导社会成员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尊重其他阶层合理利益的前提下充分追求个体合理利益,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诚实经营,勤劳致富,公平、公正地获取利益。利益导向机制是发挥正确的价值观念的导向作用,使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趋于合理化,在达成基本共识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解决矛盾。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随着利益分化的加剧,发展中国家公民政治参与的要求会增长,如果所在的政治体系无法为个人提供畅通的政治参与的渠道,个人和社会群体的政治行为就有可能会打破社会秩序,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此,建立畅通的利益表达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尊重民意,不断拓宽民意表达的渠道,更加关注弱势群体。为此,要拓宽群众参与政治的渠道、要建立健全社会基层议事制度,扩大基层民主的覆盖面积、要培育和增强社会中介组织的协调沟通能力,充分发挥社团、行业协会、其他社会中介组织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这些基层组织,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要求,依靠社会基层组织代表各社会阶层的不同利益,向政府表达意愿,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化解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矛盾和冲突。建立利益冲突调节机制,调节利益冲突可以运用多种方式,包括行政调解、法律调解、社会自我调解。
二、导致会计信用缺失的成因分析
(一)政府信用缺失是诱因
政府信用是会计信用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如果政府信用这个底线出了问题,那么它对整个会计信用体系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将无法估计。一是表现在政府功能严重错位,不恰当地介入或过分干预经济活动,严重“透支”政府信用。例如,政府对有些经营领域时放时管,对有些市场时开时关;二是表现在政府公然违约,不守承诺。例如,有些政策和会计法规的制定随意性很大,缺乏连续性和统一性,甚至有时变化无常,常常因人动而出现“断链”现象;三是表现在有些地方政府从自身利益出发,人为制造失信,进一步加剧政府信用的缺失。如一些地方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失实,而且往往被有意拔高。个别地方政府施行地方保护主义,认为“造假财政”能带来经济繁荣,打假会影响地区的经济发展,默许会计行业违规行为等。地方政府种种失信行为的普遍存在,客观上加剧了政府信用缺失的严重程度。
(二)法律监管不力是障碍
有了明确的政府职能,并不意味着人们就一定守法守信,还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做保障。法律是维护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重要机制,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客观上对规范的法律制度需求更加迫切,然而就目前我国法制状况而言,涉及信用活动的法律、法规大多对会计信用活动的法律依据不完备,而且在已经建立的法律制度背景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在较大范围内存在,法律监管不力是影响会计信用体系建立的一个障碍。如何协调好财政部与证监会的关系,以避免会计法规之间的漏洞和矛盾;如何改变过去罚则中的补偿性处罚为惩罚性处罚等,这些工作都需要我们下功夫研究。
(三)诚信理念淡薄是缺陷
会计行业是诚信行业,诚信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然而今天的会计信用正面临着公众的质疑。我国目前正处于新旧两种经济运行模式的激烈碰撞时期,传统的社会价值取向受到极大的冲击,社会上也因而出现了信用缺失的丑陋现象。对会计信用来说,其缺失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利益至上的法则在会计行业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在限制会计追逐利益的时刻缺乏法律的支持与庇护,单纯寄希望于诚信的倡导和道德的约束来维护信用,道德观显得不堪一击,会计面对丰厚利益的单方面追求和强调导致对社会关系其他方面的忽略和蔑视。二是各种“虚假”和“欺骗”现象充斥于社会和市场,由于受自身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限制,会计人员很难顶住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和干扰,导致坚守会计诚信的理念动摇。同时在我国会计信用体系的建设过程中,结构与设置的匮乏也是显而易见,甚至有些会计信用评定机构本身就存在信用问题。
三、构建会计信用体系的模式研究
(一) 政府功能的正常发挥是健全会计信用体系的根本
由于市场经济本身存在自发性、无序性的缺陷,故市场经济离不开政府的调节。特别是我国目前正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更离不开政府的调控。但政府干预经济的广度和深度是值得考虑的,否则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将起到破坏性的作用。政府不必把会计领域中大部分工作均包罗在自己的权限之内。政府不应该介入具体的微观经济活动,对经济调控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尽量彻底摆脱计划经济的一些做法,以免对经济的调节反复出现“要么就不管,要么就管死”的不良做法。因此,要健全会计信用体系,重塑市场信用必须正确处理好发展市场经济与政府干预的关系。同时,重塑会计信用体系,还必须要彻底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要以经济结构调整为契机,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完善法人制度,建立起内在的信用责任制度,并进一步严罚,维护信用的严肃性。
(二)法律制度的规范完善是健全会计信用体系的保障
建立完善的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信用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条件。应该建立界定开放信息范围的法律或法规,其中包括必须开放的数据及其监督机构的责任,以及向公众提供不真实信息的惩罚。制定有关法规, 对严重违反会计信用的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实行“退出机制”和“市场禁入”, 即凡是违背会计法规者一律终身禁入会计职业。应该建立会计信用档案管理,会计信用级别的评定,会计信用主体的权利义务及行为规范。制定出高质量的能够适应未来会计环境变化的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制度。制定时需要对未来会计环境的变化做出科学的预测,避免未来环境的不确定性对会计产生过多的影响,同时也能减少因会计政策变化带来的会计失信行为。其次我们需要加强会计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针对会计人员的违约行为制定更加严厉的赔偿和惩罚规则。
一、提高高校自身对职员制度改革的认识是推进职员制度改革和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的基础
构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大学人事制度一直是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基于市场经济本身对主体自主性的要求,高校管理队伍的职员制改革工作必须转化为高校自身的“内需”行为,而不是高校出于政府部门的要求被动为之。
进一步讲,管理队伍确实需要进行职员制改革。伴随着200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5%,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进入了大众化发展阶段,显著的特点就是招生规模的扩大。这势必对管理工作在量和质的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美国教育理论家马丁•特罗认为,在该阶段高校的管理活动需要由职员来承担,原因在于职员队伍的专业性。长期以来,人们提倡“管理就是服务”,尤其在推行高校职员制过程中出于淡化管理队伍“官本位”色彩的考虑,管理行为的服务化和淡化行政级别被一同提出。其实,从管理学的角度讲,管理的内涵包括决策、协调控制以及政策执行等,单纯的服务仅仅是管理的内涵之一。它属于管理内涵中政策执行这一末端层面。行为人的态度基本决定服务的质量;而管理则需要专门的知识,即管理具有专业性,所以高校在明确队伍分类的基础上,建设专业的管理队伍势在必行。
二、完善制度建设是推进职员制改革和加强管理队伍建设的保障
建设专业的管理队伍要从构建系统的管理队伍职员制改革政策出发。该政策体系需要贯穿设岗、聘任、考核、培训和分配等各个环节。
(一)岗位设置政策的探究
1.全员范围的队伍分类是设岗的基础
在管理队伍职员制改革过程中,设岗是基础。由于管理队伍的职员制改革是高校全员岗位聘用制度改革的一部分,而后者的意义之一在于达到高校内部实行分类管理的目的,所以准确的队伍分类当然成为管理队伍设岗的基础。高校的岗位大致分为教师岗位、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与管理岗位界限相对模糊的是图书资料系列、档案系列和会计(审计)系列等岗位。从管理的内涵来讲,以上系列的岗位不具备真正的管理属性,就人力资源管理中职业资格考评种类与它们的对应关系而论,这些系列的岗位无疑属于非教师专业技术队伍。从各类队伍的比例控制和管理队伍专业性建设的需要出发,我们应该将管理岗位限定在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上,并且主要设置在校机关、院(系)机关、直属或附属部门机关等部位。这样一来,不仅实现了设岗的科学性,而且基于当前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也维护了以上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受聘人员的个人利益。
2.按需设岗中“需”的含义
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岗位数量必然成为一个具有成本概念的指标,加上国家对高校编制的控制,所以必须做到按需设岗,有效利用岗位这一资源。同样数目的工资额度受分配的岗位越多,每个受聘人员所承担的工作量和得到的激励越小;反之,设置的岗位越少,受聘人员的工作量和受到的激励则越大。所以激励与工作量的平衡是按需设岗中“需”的实质要求。
3.科学的岗位分类在设岗过程中的作用
在管理岗位的内部分类上,一方面我们可以将管理岗位分为职员岗位和非职员岗位,而职员岗位限定为校机关具有明确党务和行政管理职能的岗位和院(系)机关及直属或附属部门机关需要配备专职管理干部的岗位。这样就从政策层面引导院(系)机关及直属或附属部门机关中的“双肩挑”人员少争一顶帽子,减小了职员队伍控制“双肩挑”比例的压力。而且“双肩挑”干部应聘的岗位原则上以五级及以上职员岗位为主。这样为职员队伍的晋升也拓展了空间。
同时,我们可以将职员岗位分为领导职务岗位和其他职级岗位。这样既有利于组织、人事部门有效开展工作,而且将职员制中的职位概念通过这两类岗位职责的确定予以区分,让职员岗位的等级设计更加直观和明确。
(二)职员制改革入轨阶段的岗位聘任办法及岗位聘任过程中相关问题的理解和解决
1.制度入轨阶段岗位聘任程序的调整及入轨成功与否的辩证
一般而言,岗位聘任工作须经过“岗位设置、明确职责、设定条件、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签订合约”的程序。而岗位的职责和聘任条件应该与岗位的类别和级别一致。这就需要在聘任之前,明确每类岗位中各个岗位的级别,随之明确岗位的职责和聘任条件。领导职务岗位的聘任因为一贯如此,进行起来毫无困难,而其他职级岗位的现有人员以前在非职员制度的管理模式下情况相对复杂。他们参评了多种系列的技术职务,而且相对模糊的岗位职责要求与技术职务等级的高低也不成对应关系。为了保证改革的稳步推进,我们不妨建立原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与现职员级别的对应关系,来进行职员制度入轨;待入轨时的受聘人员与学校的聘任关系解除之后(如受聘人员退休、辞职或被解聘等),再按照该岗位的属性、管理幅度、业务范围和工作量等要素明确该岗位的等级、职责、聘任条件,然后进行聘任。从表面上看,如此操作背离了聘任的理想状态,但从全员聘用制度改革的角度看,处理好改革力度、发展速度、稳定程度的关系本身就是一种成功。
2.其他职级岗位聘任条件的确定
简单而言,高校职员制度就是指把学校里的管理人员作为一个区别于教育与科研人员的独立系列进行管理的制度。实行职员制度的意义之一在于通过建立职员等级系列,让管理人员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所处的等级、明确晋升的空间和目标,使那些没有担任领导职务,但真正有能力、有水平的管理人员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高级职员等级,实现自身的价值,而最终促进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因此,在确定其他职级岗位的聘任条件时更应考虑受聘人员的工作表现、资历因素和历史贡献,将职员制度改革在建设专业管理队伍方面的意义落到实处。
3.聘任合同中高校合法权益的外延
由于岗位聘任关系确定以后需要用合同的形式固化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本身对合约双方地位平等的维护很多时候让人事管理者产生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难于管理受聘人员的后顾之忧。高校是公益性事业单位,学校与受聘人员的地位原则上是平等的,但并不对等。高校在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的作用下处于主导地位,享有对合同履行的指挥权、监督权和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权等“特权”,以此来保证高校更好地履行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
(三)培训在管理队伍专业化建设中的必要性分析及优质培训的保证措施
1.培训必要性的出发点
高校管理队伍中绝大部分的从业者是非管理专业“出身”。如前所述,管理本身具有专业性,而且我们改革的目的是要建设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对于非管理专业“出身”的受聘者,后期的培训则成为必然要求。
另外,从管理专业知识内容的角度来看,我们更容易发现培训对于管理岗位受聘的每个人(即使是管理专业“出身”,甚至是高学历人员)都显得非常必要。管理专业知识主要包括如下内容:其一,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坚实的及教育理论知识;其二,高等教育科学的基础知识,如高等教育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哲学、比较高等教育学等;其三,高等教育管理科学的基础知识,如学校管理学、教育经济学、组织行为学、教育统计学、系统论、控制论和信息论等;其四,现代管理科学知识;其五,国家法律及教育行政法规、政策与规划等方面的知识。另外,胜任管理工作的专业能力包括决策能力,指挥、组织、协调等管理的能力,交往沟通的能力,学校经营意识和公共关系的能力,反思与探索研究的能力等。
2.开展优质培训的必要保证
综合管理专业知识的内容和各类岗位的业务特性,我们就可以确定对受聘人员进行培训的大致内容,而其中的关键点应该是培训经费的有效保障和整个培训课程的分级、分类设计。同时在开展培训工作的整个过程中我们要牢记一点:管理的专业化既不等于纯粹的知识化,也不等于纯粹的管理文凭化,其关键是高校管理者管理行为的专业化。这是建设专业化管理队伍的真实要求。
(四)如何落实考核在实现职员制改革目标中的关键作用
1.考核政策的科学设计
考核政策要有利于调动职员的积极性、主动行和创造性。这就对政策设计的科学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参照公务员考核内容确定的德、能、勤、绩、廉的考核标准时,常受到人事政策研究者的“嘲笑”。他们的理由主要是因为这种分类的粗线条和可量化的缺失。我们不妨用考核要素来进一步丰富这种考核分类的内容。比如在“德、能、勤、绩、廉”的宏观要求下,学校机关的职员重点考核政策理论水平,大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工作的能力、效率、效果,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院(系)机关的职员重点考核执行学校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业务工作的效率、效果,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直属或附属部门机关的职员重点考核业务水平,服务意识,服务效率、质量,奉献精神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此外,在考核政策的设计中,我们也应提出个人管理行为对组织绩效提升方面贡献的要求。
2.在人事政策的整体设计中突出考核的作用会为考核的有效开展铺平道路
在大部分的政策设计中,我们都会把考核作为职员奖惩、岗位聘任和收入分配的依据。而在岗位聘任和收入分配中往往是“不合格”的考核结果才能起到作用,所以我们要在职员奖励以及培训中,充分发挥“合格”以上考核结果的作用。比如把考核结果的不同等次设计为受聘人“享受”培训的种类和等级的条件等。通过在人事政策各个环节中充分突出考核的作用,考核内容的要求必然成为受聘人员自觉追求的工作目标。
(五)在绩效工资改革的过程中寻找解决职员岗位国家工资标准偏低问题的办法
分配制度的改革是聘用制改革的重要保障。目前国家工资制度中职员岗位的工资标准与专业技术岗位的工资标准相比,无论是岗位工资的分级设计还是薪级工资的起点级别,前者较后者都偏低。这样会造成两个队伍中同等条件人员的收入差距,必然会让职员岗位的受聘者产生失落感。好在国家绩效工资改革正在酝酿。那么在绩效工资改革的过程中,高校是否利用自己的主动权进行平衡两支队伍收入分配的制度设计,将成为绩效工资改革成败的标志之一。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推进人事制度是建设“能进能出”的职员制度的有效措施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的开展,必然为完善“能进能出”的职员制度提供动力
高校职员制度实行的是法律规范的约束机制和以绩效评估为主的激励机制,需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人员新陈代谢体系:一方面从外部吸收新的高素质成员,同时不断从内部排出各种不适合系统运作的成员。目前,由于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滞后,这种退出机制一直局限于高校内部,原因在于国家没有建立起事业单位养老、失业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导致事业单位职工与社会“脱节”。相信随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一定会为高校职员退出机制的建立提供动力。同时为了解决社会保障体系其他方面的政策缺失对职员制度改革的制约,国家应该在承接事业单位退休等制度的基础上通过立法等方式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建立事业单位与社会的“接口”。
(二)人事制度适用于管理中临时性或服务层面的工作岗位
人事制度是在国家人事法规、政策指导下,尊重单位用人自和人才择业自。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为综合代管部门,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其提供人事管理方面综合服务的制度。通过人事,人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对分离,从而保障职员流动进出渠道的畅通。
基于人事制度的以上优点和临时性或服务层面管理工作岗位的特点,在解决类似通过增加秘书、助理等岗位让教授们从填表、安排日常事务等杂事中解放出来的问题时,人事制度非常合适。
四、职员改革制度入轨之后政策的适时调整与入轨之前制度建设时的全面设计同样重要
任何改革都会或多或少受到所处的历史发展时期的限制,加上人事制度丰富的内涵和各项具体人事制度改革的不同步但又相互关联的实际情况,势必造成改革后新问题、新情况的不断出现。尤其在高校职员制改革刚刚完成入轨阶段的今天,随着深层改革实践的不断推进,肯定会出现改革实践需要与现成制度之间发生“摩擦”、甚至需要新的政策来指导的情况。那么我们适时的调整政策,及时的出台符合相应人事管理实践的全新的或补充的政策规定,对于保护改革成果、促进深入改革、达到改革目标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当前高校全员设岗聘用制度改革的大环境下,要想达到转换用人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充分调动管理队伍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局面,高校需要在科学系统的改革政策指导下切实地推进改革的各项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在高校建设专业化管理队伍的改革目标,最终实现我国高校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东北大学关于实行岗位聘用制度改革的意见[Z].东北大学,2007(12)
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人的发展,以育班来育人,以班促校。所谓共性与个性的统一,教师层面是指全体教师协同研究,又要根据自身条件保持个性,在学生层面既指要加强学生的全面提升,又要实现个体发展,让"优秀者更优秀,让平凡者也快乐"。
为达到班级文化建设目标,首先要建设文化制度,用制度引导行动。
1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制度是一种文化限制,是一种规矩,是规范人的行为的准则和要求的。
具体讲,班规的主要作用之一,是渗透教育者的主要理念。这些理念以各种方式表现在其教育行为中。一个优秀的班主任能艺术化的制定和运用各种班级制度,传递自己的教育期望。如我们采用班干部竞选制度,使原本无竞争的班级显出巨大活力,那些本来随欲而安,平时漠然的学生也爆发出参与集体的热情。作用之二,是约束和控制学生人格发展方向。小学生正处于文化人格的养成期,在各个方面的发展都处于不稳定状态,因而外界的文化环境对他的影响就显得特别重要。小学教师必须要懂得运用班级这个孩子文化人格形成的早期环境,用制度去影响和控制儿童人格发展方向。
2 从制度中形成班级理念
优秀班级的标志是什么?不是学习成绩,也不是奖状和锦旗。这些虽能反映一个班的好与差,但根本因素是这个班级的班级理念,它由这个班级的班风,传统,舆论和习惯构成,这些最能反映班级精神风貌。
班级制度的建设,是树立班级理念的重要手段。
我们的班级文化理念是——迎接挑战,永远进取。
我们制定班级制度的原则是:(1)体现人文精神;(2)体现文化个性。
要制定符合学生心理需要,符合其感情特征,为他们所认同的行为准则,便要在建设各种制度时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经全班通过才能确立。追求文化个性是班级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这也是班主任个人创造与学校文化制度结合与统一的结果。
我们制订班级文化制度的程序是:
小组(或班主任)提议 班委拟订草稿 班主任审查 征寻意见 集体通过 开始执行 补充完善
班级文化制度的内容有:
"班主任细则"、"班干部细则"、"值日生细则"、"小组长细则"、"板报组细则","图书管理细则""礼仪监督员细则"等,这些规则包括人员的产生、职责、评价、监督等。
我还根据自己班级与自身特点,制订出"每日三分钟演讲制度"、"美文名著欣赏制度"、"文明礼仪公约"、"班级卫生公约"等。
2.1 从细节开始:
从细节着手,就是指班级制度建设要做到具体化,形象化,以及具有针对性,要让学生看得见、摸得着,知道规章制度是对自己哪方面的要求,要自己做什么?怎么做?如果有这样一条班规"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就很空洞,很抽象,我在研究中把这些具有抽象教育意义的概念细化为具体形象的教育规范:(1)独立完成作业,并及时检查;(2)保持书桌的整洁,不使用的书籍、文具收起来。(3)收拾好自己的床铺,折叠好衣被等。如把"认真做好值日"细化为:(1)提前30分钟到校打扫卫生;(2)先洒水后扫地(拖地);(3)从教室后边往前边打扫;(4)扫地时不扬起灰尘,不留下死角;(5)打扫完后要把桌子拉整齐,检查桌斗内有无物品等。只有详细、具体的制度,才能引导学生的行动。
2.2 重视制度的执行:
一种班级制度要能实现最终效果,关键在于是否能长期坚持,使之成为影响学生生活的一个稳定的外部条件,这就需经:
(1)领会制度的意义。
若班主任和学生不能领会制度的意义,那就成了不得已而为之的被动行为,反之,则可以自愿自觉地去执行并养成习惯,如"每日课前演讲",教师让学生认识到这既可以培养勇气、信心,又可以展示个人风采,可以增进相互欣赏,相互学习,还可以锻炼选材能力,背诵能力,更可以通过经典文章汲取人类的智慧,促进个人成长。这样学生从选材到演讲,到评价都自觉充满热情。
(2)检查制度的执行:
没有检查的制度是不可能长期执行的,就会形同虚设,如值日生制度的执行如何,不仅有值周日组卫生组长负责执行,还有卫生委员负责检查评价,期末还要纳入综合评价。
检查和监督是一种约束力,它会让学生感受到制度的严肃性,感受到外部的推动力,这样才可能为将来转化为内部的自控力,养成习惯打好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李镇西著.《心灵写诗-李镇西班主任日记》.科学出版社.
[2] 吴非著.《不跪着教书》.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3] 林崇德著.《教育的智慧》. 开明出版社.
[4] 《新课程与教师角色转变》.教育科学出版社.
[5] 戴联荣、薛晓阳编著.《21世纪班主任文库》(小学卷).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政府信息化的应用与推广有利于优化组织结构、节省行政开支、提高行政效率、规范行政行为。但这一目标却与传统行政组织追求部门规模、财政经费最大化的利益表达相博弈。政府一方面想利用信息化建设,通过技术手段解决体制、制度所难以解决的问题,如腐败问题、上级指挥下级的有效性问题、监控的落实问题等;另一方面,让政府主动通过开展电子政务去约束规范自己——“自己革自己命”,它是没有动力的。
如何寻找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的内部动力?我们认为可以通过提高政府对社会的服务能力而形成一种外部拉动。因为电子政务发展到一定阶段,政府要想提供更好的“外部服务”,必须要有良好的内部管理系统作为支撑。这种来自外部的需求会对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合理化提出进一步的要求。“3C”强制认证推广之初就实现了审核条件网上公开,企业网上申报,主管部门网上审批,检验机构、审核人员网上管理等一系列网络化办公。“3C”认证电子政务的应用首先从适应WTO的国际惯例,满足企业需求,从市场经济发展的本身需要出发,提出了行政手段创新的要求。同时,其进一步的推广又得到了广泛受益团体大力的支持,这种外部力量最终拉动了政府内部信息化的建设。
二、提高信息化建设能力
目前,包括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在内的大多数政府部门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多由自己内部的部门承担。政府部门常常采取扩编的方式建立自己的信息管理部门(多为事业编制的信息中心),信息管理体制基本上是以自建、自管为主。这里就涉及到政府IT部门设立的利弊问题。政府IT部门的存在有其合理的一面,比如有利于长期、近距离进行IT应用方面的研究,有一支懂技术、熟悉业务的专业队伍来规划设计、实施管理信息系统;但同时也存在诸多弊端,特别是薪酬体制难以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其次,政府在信息化建设中的规划管理能力尚不成熟,不少政府机关还不清楚自己拥有多少应用系统和IT设备。再次,政府实施IT业务建设的执行能力比较缺乏。在实施IT建设过程中,合同的拟订、履行、控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而政府往往忽视这一基本的商业要素,总以为自己作为社会经济的管理者,拥有天然优势,不大重视合同的谈判和签订,非常容易在以后执行中造成被动,也经常会在日后的知识产权、服务质量等问题上产生纠纷。我们认为,在四川省“金质工程”建设中,应把IT外包作为优先选择的业务策略。在充分认识和分析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不同的外包业务选择。在不搞一刀切的前提下,确立业务外包的优先地位,并在以下几方面予以制度上的配合:一是与预算部门配合,细化IT建设预算管理,在能够进行成本比较的基础上,控制自建自管的预算支出,优先安排IT外包业务预算资金。二是在政府采购中,把IT外包作为采购项目,并制定相应的采购程序、采购标准、控制方案,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提高公开程度以筛选合格的服务商。三是对IT外包服务商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形成一批比较稳定的外包服务企业,并带动这个产业的发展。
三、重视信息化建设的服务职能
从管理纵向层次上划分,质量技术监督组织系统可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国家和省级局信息化建设着重于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质量监管的宏观决策,监控工作落实,解决上级指挥下级有效性。而市、县两级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技术手段,保证质量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刚性执行,同时直接为企业、社会提供具体的公共服务。对于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公共服务,我们应更加全面的去理解。因为在我国,特别是西部地区,绝大多数普通老百姓和企业的“单位时间价格”,也就是每个小时所能创造的价值量是比较低的,计算机知识还不够普及。群众和企业关注的是把事情办成,而不会在乎多跑几次。企业申报行政许可项目的时候,是想尽快得到受理、尽快能够通过审核,取得行政许可资格。企业申报标准审批备案时,是希望标准能及时得到审定备案,以至于能尽快按新标准组织生产。一句话,只要事情能够得到解决,多跑几次也没关系。我们的信息化建设的确为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了方便,但这仅仅是我们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最终目的还在于把对群众、对企业、对社会的优质服务落到实处。
因此,政府在提供网络公共服务时要有所侧重,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从四川省发展水平和质量技术监管现状看,至少应注重以下服务:第一是基础性类质量信息的提供。这些信息可能带来的直接受益、直接经济效益并不太高,但这方面的可以指导消费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比如质量抽查数据、免检名牌企业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等。第二是一些可以构成政府质量管理的基础的东西。比如代码证、标准备案、企业质量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特种设备安装使用信息等,这类东西可以给政府服务的价值提升创造很好的基础。第三是能提升社会成员单位时间价值的服务。比如高新发展园区、大型企业的单位时间成本非常高,通过网上服务能很好地提升所在区域内成员的单位时间价值,因而这些领域的网络服务应该大力发展。
四、在技术手段、行政业务、社会需求之间形成互动
政府信息化建设的不成功,可以归结为网络化失败。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人们在进行网络化时不是基于业务,而是基于技术。业务和技术脱钩,电子政务与社会需求脱钩。在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信息化的前期建设中,国家局和省局部
作者简介:孔孟儒,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管理。
一、 我国人口老龄化现状简要分析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历程
(二)“未富先老”的老龄化,导致经济发展压力增强
(三)我国农村老龄化形势更加严峻
二、我国现阶段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现阶段的广大农村地区,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是基本的养老保障方式,但其养老保障制度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养老保障的法律制度不健全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障法律制度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
第一,目前我国有关养老的制度和政策,大部分分散在其他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中,还没有制定出一部针对养老的专业性的法律。相关制度设计较笼统,没有制定具体的原则、标准,也没有对政府和个人责任做详细的解释。
第二,缺乏农村养老方面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有些地方还不够规范化和系统化。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低,保障水平较低,而且保障金额长期不增加
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社会保险意识不高,且受“养儿防老”、“土地养老”等传统观念影响较深;而且农村养老保险的补贴额绝对数缺乏激励作用,不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养老保险参保率低。在保障水平方面,虽然全国各地的农村养老金发放标准各异,但其养老金的发放金额普遍较低,寥寥几十元的“新农保”,或两、三百元的最低生活保障,并不能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此外,经济在不断发展,GDP在不断增加,CPI和物价在不断上涨,退休工人的工资也在以每年百分之十速度连续增长数十年,而农民的“新农保”和最低生活保障却屡不增加。
(三)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方式面临严峻考验
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是中国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已经维续了几千年。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家庭养老和土地养老受到了制约。
首先,土地承包制度的实行使得农村产生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城市化也加快农村人口的流动速度,大量农村劳动人口涌入城市,家庭养老面临困难。
其次,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每年都要开发大量的耕地,农村的土地不断消减。农村小规模生产,投入和产出比极低,收人较不稳定,难以满足农民的养老保障的需要。
最后,农村土地只有使用权。国家法律规定,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民只有使用的权利,没有拥有权,更不能通过出卖土地的方式来换取养老保障金。
三、加强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对策设想
当我们看到农村里空巢老人那落寞守望的眼神,当我们看到城市中乞讨老人伸出的破旧的空碗,当我们读到社会上冷漠子女不孝敬老人的一些报道,我们还能冷眼旁观、默然置之吗?基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尤其面对农村老年人口占全国老年人口比例较大的现实,笔者提出加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的以下几点设想:
(一)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
农村对社会的发展有很大的贡献,他们应该享有与城市职工大致相当的保障水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给中国农村发展注入了新机――全会决定提出了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的改革举措。
一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二是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主要是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等。
三是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四是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国家给予农村养老保障政策上的优惠和经济上的扶持,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为将来最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做好制度准备。
(二)逐步建立家庭、社区、非营利组织“三位一体”的养老模式
现阶段,家庭养老仍然担起向老年人提供经济上的供给、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慰藉等责任。但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和劳动人口大量输出,家庭已经没有能力独自完成养老任务。因此,需要社区和非营利组织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参与,建立起农村“三位一体”的养老保障体系。家庭、社区、非营利组织在统一的养老体制中既可以发挥各自作用,既互相联系,又互相补充,发挥优良的养老功能。必须指出的是,农村“三位一体”的养老保障体系需要得到经济上的有力保证――创新形式发展经济,提高整个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增加农村家庭收入,加大国家对社区和非营利组织的财政支持和政策优惠。此外,要加强舆论宣传,弘扬中华民族尊敬老人、爱护老人、赡养老人的传统美德。
(三)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明确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障的责任
目前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家庭养老面临严峻考验,政府和社会分担农村养老责任是必然趋势。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
首先,完善制度,优化设计。坚持“低水平、广覆盖、再提高”的运行原则,本着“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方针,先试点,再吸取经验,补缺补差,有计划的完成工作。
其次,政府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增加对农村养老保障资金的投入数额和比例。
最后,政府应加快立法进程,使得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