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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合同大全11篇

时间:2022-08-09 05:57:51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特许经营合同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特许经营合同

篇(1)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 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 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a) 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商标(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b)使用______名字/标志的权利;?

(c)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d)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e)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 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 专属性?

5.1 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 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月发出通知。?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各方不发出__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7条 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 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 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 建筑物 ?

1] 受许人在装修和建设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至迟本协议签字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此项粗略估算费用由受许人负担。?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其费用均由特许人负担。

?2] 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项权利?

篇(2)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______________”系列用品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合同释义

本合同中下列名词应有如下含义:

1.1 知识产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________企业视觉形象系统,________连锁经营管理模式等;

1.2 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包括旗帜、招贴、宣传品、吉祥物、广告宣传等用品;

1.3 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其它产品。

2.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县(区)开设_________特许专营店;

2.2 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特许专营店商号、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和规范下从事_________用品专营店的经营活动;

2.3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3.经营方式

3.1 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于当地设立_________用品特许专营店。

3.2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有特许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3 ____用品专营店须按统一的标准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3.4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在当地工商办理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_________用品特许经营店。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建议性调配;

4.1.2 甲方对有损________企业形象和商誉的情形实施监督和维护的权力;

4.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2 甲方的义务:

4.2.1 负责_________用品特许专营店产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用品特许专营专业指导(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

4.2.3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面设计方案,并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_______用品特许专营店经营用品、宣传用品等;

4.2.4 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_________用品专营店营销策划方案。

4.2.5 甲方的网站、刊物和其它宣传品无偿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

5.1.2 有权拥有特许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 负责特许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

篇(3)

q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被特许者: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 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 (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特许企业性质: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 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 万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 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 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 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q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 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 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 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 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 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苏州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2003年6月1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篇(4)

1.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1.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2.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万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2.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3.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3.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4.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4.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5.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5.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5.3乙方应按月将 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6、保密

6.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6.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违约与处罚

7.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7.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8、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8.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8.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8.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篇(5)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分部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以及总部给予的的支持,共同努力,在特许区域内发展特许经营系统,共同拓展_________市场,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 特许经营项目

总部许可分部实施的特许经营系统: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将该系统许可分部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 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分部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分部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分部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分部不是总部的人或业务代表。分部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分部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 特许经营权

第五条 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分部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市场开发计划,发展特许经营系统。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六条 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分部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一)设立直接投资(全资或控股)的直营店;

(二)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餐饮业加盟合同书 ·连锁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特许加盟合同 ·商场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书 ·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三)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七条 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共26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八条 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分部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本区域内_________地区设立直营店;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在该地区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二)在分部不能按照市场开发计划开发特许区域的市场时,总部以自己名义或许可其他分部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三)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四)_________。

第九条 权利的限制

总部对分部使用特许经营权作出下列限制: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限满_________年后,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再设立直营店或加盟店;

(二)分部设立直营店的数量不得超过本区域内全部特许店数量的_________%。

第十条 特许区域

总部许可分部开发的区域为_________,在特许区域内,分部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分部开发特许经营的初始区域为_________,如果分部未能按照开发计划完成初始区域的市场开发,或发生本合同规定的重大违约行为,总部将保留对特许区域进行调整的权利,有权取消分部开发初始区域之外其他区域的权利。

第三章 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一条 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分部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年,依此类推。

第十二条 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分部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三条 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区域特许经营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四章 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四条 经营手册

总部向分部出借详细记明特许经营系统操作规则的《区域特许经营手册》及《特许店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分部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分部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担。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总部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分部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共26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第十六条 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本区域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分部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本区域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七条 经营手册的执行

分部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分部有义务监督、检查特许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与《特许经营合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分部怠于行使监督、检查及处罚权,总部有权对分部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 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分部应当交回全部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分部统一保管,并限于在分部营业场所内查阅使用;《区域特许经营手册》仅限于分部经理及

人员查阅使用,《特许店经营手册》仅限于分部经理及

人员查阅使用,分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五章 培训

第十九条 初始培训

总部应当对分部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

分部应当按照总部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分部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区域特许经营系统的建立、运行、管理及专业技术知识;

(二)特许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三)如何建立区域性的培训机构;

(四)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后续培训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分部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特许经营系统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分部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分部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分部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总部和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加盟店的培训

对区域内加盟店经理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及对其他人员的培训由分部负责。

分部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加盟店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培训的考核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店经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三条 培训费用

根据本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共26页,当前第3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分部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分部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按总部向分部统一收取。

第六章 支持

第二十四条 前期支持

在分部开始建立至试营店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分部及配送中心的建立与营运;

(二)试营店的选址、开业与营运;

(三)特许经营系统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________。

总部应当向分部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五条 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分部提供与特许经营系统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_________部门具体负责对分部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分部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特许系统及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分部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分部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 工作指令

总部有权不时向分部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分部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分部及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特许经营系统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分部及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本区域的风俗习惯,分部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分部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分部及加盟店受到处罚的,总部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分部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分部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

第二十八条 费用

总部为分部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________负担。

总部为分部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分部收取服务费用。

第七章 设备与物品

第二十九条 统一配置

分部应当按照总部对特许经营系统的要求,统一配置分部及特许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条 专用设备与物品

特许经营系统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分部向总部租用,其中,属于特许店使用的,由分部以租赁方式向加盟店租赁。分部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

_________分部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_________%,总部并应向分部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情况。

在本合同终止时,分部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共26页,当前第4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第三十一条 使用与维修

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使用人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使用人承担_________责任。

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分部负责,总部负责向分部无偿(有偿)供应维修配件。

第三十二条 保险

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保险种类、时间、险别、保险金额为上述租赁物投保,并指定_________为受益人,保险费由_________承担。

因分部(加盟店)不按总部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分部(加盟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通用设备与物品

通用设备与物品,由分部(加盟店)采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

由总部向分部供应的通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按照_________价格执行。

第三十四条 采购

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向总部推荐的供应商采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供应商采购。

分部(加盟店)向供应商购买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供应商处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五条 质量标准

总部或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分部及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

总部向分部供应(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责任,因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总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分部及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质量责任。总部在指定供应商时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章 供应与销售

第三十六条 产品目录

特许经营系统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产品销售目录。未经总部同意,分部及特许店均不得销售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

第三十七条 配送中心

在本区域内将按照总部规定的标准建立配送中心。配送中心为法人(非法人)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由负责管理。

配送中心的投资额为_________元,其中,总部投资一元,分部投资_________元,由_________负责筹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付使用。

第三十八条 配送与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分部(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分部(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采购。

第三十九条 供应商配送

由分部(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供应商进行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分部(加盟店)需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向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条 供应商资格审查制

总部对供应商实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定期批准的供应商及产品目录。

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

第四十一条 销售返利

供应商按照产品的销售量(额)给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按照分部(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分配。共26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总部在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总部推荐的供应商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分配情况通知分部及加盟店。分部(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分配销售返利的通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丧失销售返利的分配权。第四十二条 退货、换货

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三条 产品质量标准

特许经营系统销售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总部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总部或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分部供应的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四条 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本合同向分部供应的产品,总部、分部及供应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

由供应商向分部供应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供应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五条 产品配送价格

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

由供应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供应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六条 销售价格

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分部(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总部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分部(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分部(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十七条 货款的结算

由总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________。

由供应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________。

第四十八条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分部(特许店)应当按照总部统一设计安装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部分,分部及加盟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四十九条 产品配送的规则

总部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一)分部(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计划,总部(配送中心)将根据该计划实行配送;

(二)总部(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计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分部(加盟店)对总部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内要求退货;共26页,当前第6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________承担;

(五)_________。

第九章 商标与品牌

第五十条 使用许可

总部将其拥有的_________商标、_________商号和_________标志许可分部使用,分部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一条 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分部使用的商标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特许经营系统及为特许经营的目的;

(二)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将商标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商标与品牌;

(五)《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五十二条 合同备案

总部与分部将同时签署本合同附件——《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在本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由总部将《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报商标局备案,由分部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分部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总部或分部分别承担。

第五十三条 宣传

总部和分部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商标和品牌。

总部应事先制定每年度的宣传计划,并征求分部的建议或意见。总部应向分部提供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总部(广告基金)负担其费用。

分部应当在特许区域内执行总部的宣传计划,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在本区域内宣传商标和品牌,维护商标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四条 商标与品牌的变更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分部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分部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第五十五条 商标的分许可

分部无权将总部许可使用的商标许可加盟店使用,但总部授权分部对加盟店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履行监督职责。分部在特许区域内发展的加盟店,应当由总部直接与其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并报商标局备案。

第五十六条 招牌及有关物品

分部及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分部及加盟店使用,费用由_________负担。_________包含总部商标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_________,由总部统一制作,转售给分部及加盟店使用,价格按本合同第三十条的规定执行;_________由分部(或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章 商业秘密

第五十七条 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分部(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秘密的权利。共26页,当前第7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秘密使用许可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除非分部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第五十九条 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分部使用的商业秘密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特许经营系统及为特许经营的目的;

(二)限于总部规定的人员范围知悉商业秘密;

(三)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四)《商业秘密使用许可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六十条 保密义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分部及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均负有保守总部商业秘密的义务。

分部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按照总部的规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让其签署保密承诺书,使该等人员承担保密义务。保密协议或承诺书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并报总部存档备案。

除非商业秘密非因分部及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否则不得免除其保密义务。

分部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总部商业秘密,给总部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一条 权利回授

分部在从事特许经营业务过程中开发的商业秘密或对总部商业秘密的改进,均应五条件地许可总部并由总部许可其他分部(加盟店)使用,从而保持特许经营系统的一致性。该项许可是排他的、长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且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或公开该商业秘密。第六十二条 竞业禁止

分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3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分部的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在分部工作期间及劳动关系结束后3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竞业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与总部特许经营业务相竞争的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分部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与有关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使其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三条 补偿

总部对分部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不给予直接的经济补偿,但因分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而导致对特许经营系统投入的资产被闲置,则总部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满_________个月,按照评估价格收购其闲置资产,或者按照其实际闲置时间每月给予分部_________的补偿。总部不予收购或补偿的,解除分部的竞业禁止义务。

闲置资产限于_________范围。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3个月内,分部应当将实际闲置的资产情况书面报告总部,并由总部与分部共同对闲置资产进行封存,定期查验。共26页,当前第8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因分部的违约行为而终止本合同的,分部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时,不得要求总部承担收购或补偿的责任。

对分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有关人员的补偿,由_________承担。

第六十四条 承诺与保证

分部承诺并保证:分部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与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分部不对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分部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第六十五条 替代责任

因分部未按照总部的规定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而导致总部丧失本应享有的索赔权,分部对总部承担相应的替代责任。

第十一章 专利

第六十六条 实施许可

总部许可分部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实施总部专利的权利。

专利实施许可,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分部实施的专利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特许经营系统及特许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经营系统以外的其他行业实施专利权;

(三)《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六十八条 专利权的无效

在签订本合同时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分部有(无)权解除本合同。因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而解除合同的,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_________返还,分部无权要求总部赔偿。

在本合同签订后,总部许可分部实施的专利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六十九条 专利权的终止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的专利权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因总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项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分部有权解除合同的,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_________返还,总部应当赔偿分部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其他专利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技术革新

分部及加盟店在实施总部专利或技术秘密的基础上做出的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权利归总部所有,并视为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业秘密。总部有权决定将该技术成果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或申请专利。

无论是作为商业秘密或专利持有,总部应当将该技术成果无偿许可网络成员使用。

总部应当对开发上述技术成果的投入给予补偿,并参照国家专利局《关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奖酬提取办法的规定》给予发明人、设计人奖励。

第十二章 著作权

第七十一条 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分部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作品(计算机软件),分部在特许区域内享有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

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和《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七十二条 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分部(加盟店)使用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其使用许可的权利种类,除双方签署的《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和《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协议》规定,及总部通过其他书面形式同意分部使用的权利之外,未经总部许可,分部不得行使。共26页,当前第9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第七十三条 限制与保留

总部许可分部使用的著作权,除另有规定之外,总部不得在特许区域内行使。

总部对许可分部使用的著作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特许店开展特许经营业务使用;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方式使用著作权;

(三)《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和《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协议》具体规定的限制与保留;

(四)总部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七十四条 著作权的归属

总部委托(指定)分部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分部及加盟店为实施特许经营所创作的有关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其著作权归总部和_________享有,总部有权许可_________网络成员使用该作品(计算机软件)。未经总部书面同意,合作作者不得将著作权转让或许可第三人使用。分部及加盟店在总部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第十三章 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七十五条 义务

分部及其加盟店均有义务保护总部许可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

分部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主要职责,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诉权。

第七十六条 诉讼权利

对第三人侵权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分部及其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行使诉权。本章所称诉权包括下列诉讼权利及与诉讼有关的权利:

(一)对侵权行为自行进行调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搜集证据;

(二)向侵权人直接发出或通过媒体发出停止侵权的通告或声明;

(三)制止侵权行为及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侵权行为并对民事赔偿予以调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诉讼;

(七)总部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七条 诉权的行使

对第三入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由总部根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情况确定行使诉权的主体。

分部(加盟店)行使诉权,应当经总部书面同意。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指示,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采取措施。除因情况紧急而需要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采取的任何措施均应按总部的指示行事。

第七十八条 报告

分部及加盟店发现本区域内第三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立即将侵权人、侵权事实、危害后果等情况报告总部。

因情况紧急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分部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总部。

第七十九条 诉前保全

分部(加盟店)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特许经营系统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未经总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分部(加盟店)可以在未经总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第八十条 费用负担

对第三入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及相关费用,按下列规定先行支付:共26页,当前第10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

(一)由总部行使诉权的诉讼费、律师费由总部支付;

(二)其他费用由分部支付;

(三)总部与分部根据个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八十一条 赔偿金的分配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所获得的赔偿金原则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失”计算获得赔偿金的,由受到损害的网络成员按比例分配;

(二)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计算获得赔偿金的,由总部参照网络成员受到的损失及案件诉讼情况等合理分配;

(三)总部、分部及加盟店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开支,从获得的赔偿金中优先支付。

第八十二条 第三人起诉

因第三人主张总部知识产权侵权而对分部及加盟店采取的法律程序,分部应当在48小时之内报告总部。

分部及加盟店均应按照总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时,总部有权指定专业人员作为案件的人参与有关的法律程序。

因总部知识产权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裁决分部及加盟店承担责任的,其赔偿责任及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总部负担,否则按第八十条的规定执行。但是,因分部或加盟店的越权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诉讼或结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三条 其他诉讼

分部及其加盟店与第三人之间产生的下列纠纷,应当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一)有关产品(服务)质量的纠纷;

(二)有关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纠纷;

(三)涉及特许经营系统形象与声誉的其他纠纷。

因分部或加盟店的行为,导致总部对外承担责任的,该责任由过错方承担。

第十四章 广告与费用

第八十四条 广告义务

总部、分部及其加盟店均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特许经营系统的品牌、商标及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总部负责系统的广告计划、广告策略、广告设计及全国性广告的,分部负实施本区域的广告计划和地区性广告的。

第八十五条 广告控制

总部对特许经营系统的广告享有控制权利,分部及加盟店应当充分尊重总部对广告的控制,按照总部的规定开展广告活动。

分部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广告计划与广告策略,不得违反总部的规定在本区域内广告。分部在本区域内的广告,其广告内容和方案均应事先报告总部,经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八十六条 广告基金

总部和分部分别建立一项全国性和地区性的广告基金,用于开展广告活动的费用。全国性广告基金由总部负责管理,地区性广告基金由分部负责管理。

总部广告基金的费用来源及缴付时间如下表:

────────────────┬───────

│基金来源与缴付金额(或比例) │缴付时间 │

├────────────────┼───────┤

│总部每年度缴付不少于元 │按月缴付 │

├────────────────┼───────┤

篇(6)

甲方:_________(特许方)

乙方:_________(加盟方)

第一条 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_________品牌产品销售市场,甲方推出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专卖店或专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店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_________特许专卖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基本保证与要求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只从甲方或甲方指定商处购进甲方品牌的产品。

2.甲乙双方严格执行_________特许专卖计划,以利于_________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_________特许专卖统一的经营模式,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按甲方规定的产品价格定价销售。

第三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期

__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 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专卖店、专柜使用_________商标、商号,并以_________的经营模式经营_________系列产品,乙方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 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按级市场的加盟费标准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乙方在首批进货之前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_________元人民币,此款将按本合同约定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 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_________专卖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_________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因地域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3.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区域以外新建_________专卖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签订另外的_________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七条 商品的进货、换货

1.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二月内,乙方须向甲方首次进货,按专卖店规模,首次进货量_________元(按进货结算价计算),第一次进货由甲方统一配货。

2.乙方经营期间商品补充由乙方根据经营情况决定,并提前一周传达至甲方。

3.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发货清单上的商品。

4.本合同有效期内,所有进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所进商品在包装完好,没有人为破损及虫蚁咬坏,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甲方承诺100%退换(过季商品退货量另行协商)。

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收到的货物属商品质量问题的,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除外)。

7.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换货要求:非过季商品和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商品,可在进货后的二月内按此商品当批进货量的30%换货。每次换货前需提供换货明细单,其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连续两个月内未进货,需向甲方书面报告说明,乙方未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可视为乙方单方自行退出加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 货款结算

1.货款结算方式: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二种方式。

a.现金价结算:建议乙方以现金价结算方式配货,可享有更大的利润空间。乙方按专卖店规模一次性支付货款现金或汇入甲方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进行商品配送。

b.代销价结算:如乙方第一次进货不采纳现金价结算方式,则按代销价结算(代销结算价高于现金结算价20%左右),由甲方代垫货款按乙方专卖店规模进行开业前一次性统一配货;为确保诚信,共求发展,以代销价结算方式的乙方需在甲方配货前一周预付甲方货款总额60%的货款保证金,40%的余款在第二次进货时或售后结清(第二次及以后进货时可选择继续按代销价结算或改为现金价结算,由乙方自定。)

2.本协议采纳的货款结算方式是:现金价结算;代销价结算,货款保证金_________元;

3.终止结算:经营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终止_________经营,在商品保存完好无缺损的前提下,剩余商品可退回甲方,甲方将乙方剩余商品货款退还乙方。

第十条 销售奖励

1.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___%;当乙方商品销售额累计达到进货量_________元时,原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甲方向乙方返利货款_________%。

2.返利方式:价值等同的_________品牌货品或现金。

第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专卖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或甲方的授权人,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本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提出更正或单方终止本合同。

3.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乙方开店的授权文书、证牌、店柜装修方案及指定的专卖店形象经营用品和促销品。

4.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指导及相关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自行在本区域内开设新店,但须申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当地市场,店面和乙方的经营状况而审批(甲方不另收取加盟费)。

2.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权利的责任范围内,自行投资、自负盈亏、自聘员工,自行经营和管理。

3.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销售_________品牌的产品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标准销售。

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装修标准和要求进行店面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门头由甲方统一设计)。

5.乙方需作有关_________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广告资料内容须经甲方审核同意。

6.乙方享有优先取得乙方所在地区的_________品牌的权利。

第十三条 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_________或与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任何标记,亦不得将甲方标记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活动。

2.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3.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_________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一个月提出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经营合同,乙方未提出续约要求则视为本合同期满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a.乙方仿冒、滥用_________商标。

b.乙方在专卖店内自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而影响甲方声誉。

c.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继续使用_________商标,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_________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文二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1、“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2、“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3、“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4、“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

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5、“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店招募手册》、《店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6、“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7、“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8、“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店,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在特许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9、“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10、“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店的住所。

11、“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____________,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__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为:____

1、直接特许

2、区域特许

3、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1、具有独占性

2、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起至_________,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________

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三、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____________。

第四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____________的区域。(见附件2:《特许区域附图》)。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店的地址为____________。

三、加盟店的面积为____________。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________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____标准在____每月/每年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1、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________元;

2、按照加盟店________(当月/当年)营业额的________%,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3、 其他:________________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甲、乙双方约定,保证金由________保管。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五、本条所述之特许经营费采用下列第____ 项方式支付:

1、现金;

2、 支票;

3、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 信息披露

一、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被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

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部分 加盟店的开业

第八条 设立加盟店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义经营加盟店的,加盟店视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承担本合同载明的义务。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除以乙方名义经营加盟店之外,乙方以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加盟店的,必须在加盟店开业前的____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经加盖公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乙方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诺函的,甲方有权不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____允许/不允许乙方将____注册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授权文件,以配合乙方进行加盟店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十一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二条 加盟店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立运营加盟店。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店样式、店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已确保乙方顺利

开展加盟店的运营。乙方应予书面签收。

第十四条 加盟店开业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特许人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四部分 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条 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加盟店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店需增售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条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____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条 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进行维修。维修累计____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二十条 甲方应对所提供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加盟店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零售价,不得擅

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店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加盟店的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加盟店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部分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____知识产权:

一、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名称:____,《商标注册证》编号:____,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name52。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____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二、 专利。

专利名称:____,《专利证》编号:____,

专利内容:____________。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____甲方/ 乙方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三、其他。

甲方:乙方:日期:

商业特许经营合同范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为提升_____经营组织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品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 特许权形式、范围: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____ 省____ 市(自治区、直辖市)____所辖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第二条 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确定销售回款额万元,并按以下条款执行,实际销售额时间以首批上货时间为计。

第三条 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有关订货、配货、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首期订货款金额: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指结算价)。

(2)应季产品交货金额,以产品订货交货期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订的,确定的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订货单方式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交易原则:款到发货。

4.运输方式:

5.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三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6.调拨方式: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与其它市场库存情况,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7.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换货期限:货到之日起的____ 天内。

(2)往返运费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

(3)如甲方货品降价,乙方不得以原价退货后,再以降价重新购该货品。

8.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质问题,经甲方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可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选承担往返运费。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范围。

9.装修要求:

(1)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少年装系列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综合经营全部产品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营业业务品由甲方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

第五条 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甲方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六条 乙方须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七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为甲方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合同截止的三个月内全部返还;若乙方在协议期间违反本协议规定,保证金将予扣罚或不予退还;加盟金元整,作为品牌管理费,不以返还。

第九条 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进货额计算)_____%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双方各自承担_____%.具体宣传方案必须由甲方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甲方权力义务

第十条 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 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二条 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吊牌、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三条 提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信息。

第十四条 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五条 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

第十六条 提供业务信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乙方权力义务

第十七条 提供经营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额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十八条 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日内完成改进。

第十九条 雇用合法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总部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条 按总部规定使用VI手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品之规定。

第二十一条 依照甲方的指导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接受甲方统一策划之VIP卡,并由乙方承担制作成本费及相关打折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 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 维持并促进甲方的商标、声誉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它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第五章 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甲方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甲方。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当地登记商标。

第二十七条 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 保证保密之规定甲方保证

第二十九条 所提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条 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 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二条 保证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乙方保证

第三十三条 不竞争之保证:

1.乙方在合约期间,不得经营、参观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甲方总部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3.不得经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四条 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甲方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它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五条 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做出单项_____-_____元的处罚,或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

1.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实现销售。

2.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店铺内销售与甲方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或假冒产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支付各项结算费用。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7.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甲方授权人士进入乙方之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8.乙方破坏“_____”商标之良好商誉及形象。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最低销售额(以进货额计算)。

第三十七条 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免费取回按合同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条 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品时,甲方将保留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期满,未获得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1.支付应付的款项予甲方。

2.停止经营、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声称属于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或与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4.将甲方免费提供的有关物品及相关资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库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次统一调整价格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起壹年内的货品。

6.对于店内装修,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进行换算补偿。

7.双方协议终止的,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四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__________服装有限公司。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

(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篇(7)

公司在此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

以下称“特许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公司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在此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

以下称“受许人”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对下列事项达成一致:

第1条 宗旨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 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

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政党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a)使用代表___________(中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商标(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b)使用___________名字/标志的权利;

(c)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_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d)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e)出售和使用特许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 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

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和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 专属性

5.1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条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

——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 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____年。

本合同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__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__月发出通知。

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计算通知期间)。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

各方不发出_____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二部分 总则

第7条 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围之内,倔们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 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 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完善的***和组织。

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建筑物

9.1.1受许人在装修和建设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

至迟本协议签字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此项粗略估算费用由受许人负担。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其费用均由特许人负担。

9.1.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授予的各项权利

9.2.1受许人应该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9.2.2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允许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附其他明显万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

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保险费用、维修费用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9.2.3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从事活动中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在商业与东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_____”名称。

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能发生混淆,受许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9.3关于客户的形象

为了尊重客户关于网络牌号和商标的形象,受许人应当:

——按照适用于特许经营活动的商业习惯从事特许经营;

——不影响第26.1条规定,保持第1条所载商品足够的库存量以立即满足客户的需要;

——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聘用必要的职工,并保证这些职工在仪表和与客户的关系方面能符合特许人的规格,这些规格载于手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

——严格认真地尊重他对货物(服务)供应商的承诺,特别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供应人支付应付金额。

——不影响第11条规定,不得出售可能损害网络牌号形象的任何产品(服务);

——将自行制定的广告计划事先提交特许人书面同意,同意只限于广告的性质,而不涉及销售条件,例如广告的价格;

——对于供应的不符合本协议附件2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所有物品(服务)保证立即替换或给予补偿;

——受许人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

9.4商业方法

9.4.1从第五节和第六节所述的技术、商业和管理角度看,受许人应适应特许所确立的商业方法。

受许人除为出售第1条所指商业(服务)外不得为任何目的使用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使用它们。

9.4.2为了维护网络的共同身份和名誉,受许人应就可能发生的不在第9.4.1范围内扔任何问题,要求特许给予帮助和建议。

9.4.3受许人应按第16.3条规定的条件举办广告和促销活动。

9.5监督程序

9.5.1特许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时书面通知(选定日),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充分进行受许人的建筑物,使特许人得以确保受许人符合本合同各项条件。

为此,在特许人的要求和专家(公司审计、律师……)协助下,可对受许人的状态进行财务和法律审计。

此项费用应由特许人负担。

在受许人方面,在回答特许人(或任何其他经授权的人)提出的问题和自发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资料时,向特许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实的合作。

9.5.2受许人应向特人尽可能快地提供有关企业商务、财务或技术状态的全部要求的资料。

每________(年、季度等等)受许人都应向特许人提交下列文件:会计报表……;

对其余的资料,受许人应在每月最后一天向特许人提交有关会计文件以便特许人确定第14条所规定的定期费用。

第10条 保护特许人的各项权利

10.1受许人承担义务应立即将侵犯或滥用商标,商业名称或者其他简称以及任何侵权或不正当竞争情况通知特许人。

10.2受许人应就法律程序向特许人提供必要的帮助以便在诉讼中成功地得出结论。此项帮助引起的费用应由受许人(或特许人)负担。

在事前书面通知后,爱许人如果在法律上能这样做时,应进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许人的权利得到确认。诉讼程序费用应由特许人(或受许人)承担。

第11条 不允许竞争

11.1受许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条所规定的地区内:

——直接或间接地、独立的或作为一雇员,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义,进行具有类似性质的任何商业活动,从而按本协议所述条款销售产品(提供服务)。

——给予金融援助或投资于一家竞争者公司,而此类援助或投资使他能对公司的经济活动产生任何影响。

如果受许人不遵守上述11.1条中规定的义务,他应依法支付合同赔偿金,无须任何事先通知。

11.2如果受许人决定开发一家非竞争性的公司,他必须事先用书面通知特许人。

11.3本合同无论以何种理由终止后,第1条内容继续适用一年。

第12条 秘密

12.1受许人在其与特许人的来往关系中所获得的一切信息,无论此种信息的形式和目的为何,均视为秘密。但是,对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适用于:

——本合同签字之日已是众所周知的信息或者并非由于受许人未尽义务而导致众所周知的信息。

当特许人传达信息给受许人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该项信息并能证明其本人确已持有的信息。——由有权透露的第三方透露给受许人的信息。

12.2受许人承担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地把从特许人获得的秘密信息传达给任何第三者,但工作人员或任何其他人履行本协议所列义务必须的信息除外。

12.3特许人保证他本人或下属任何工作人员或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任何其他人不使用秘密信息于本协议规定的使用范围之外。

12.4按法律或事实上控制了受许人或受到受许人单独或联合控制的任何个人或公司被视为履行本协议义务的人。

12.5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员按上述12.2条搜集信息时应认识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传达的信息的秘密性质。

受许人保证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工作人员在接受信息之前就应该遵守秘密信息的机密性和禁用的义务,如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一样。他们的就职合同应该包括如下条款:保密规定未得遵守时,特许人有权对工作人员其他有关人员采取直接行动。

在任何情况下,特许人对其工作人员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负责,(甚至在他们的就职合同终止以后或这些雇员离职以后)。

12.6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开,受许人不应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间和终止后均如此,不论终止的原因是什么。本条亦适用于第28条所述转让的情况。

第三部分 特许使用费/价格

第13条 初始费用

为了获得其受许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权利,受许人必须付给特许人一笔金额的特许使用费。

特许使用费在本协议签字时以支票支付。这一笔一次总付的总金额包括特许人为执行特许(协助、培训等)而给予受许人的所有好处,不包括第1条所述商品(服务)的供应和第9.1.1条所述受许人的费用。

第14条 分期支付

14.1为了回报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处,受许人应当每月(或每季)付给特许人相当于上月营业额的______%,营业额的计算系参照受许人开给客户的帐单总额,无论是否已两讫。

帐单金额即实际价格(已扣除不包括现金折扣在内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费用(例如包装、运输、保险等等)和进口关税或其他税,这些费用、关税或其他税在发票中分别提及。

营业额是特许人开给受许人的帐单金额,无论是否付讫,不包括进口关税或其他税。

14.2特许人按第9.5.2条规定在从受许人获得的信息的基础上应在每月(季)末开出______天内应付的发票。

以特许人特定的货币开出的发票须用同一货币支付,并按开票当日取最高汇率计算。

在特许人的总部由___________办理支付事宜。

14.3任何六个月期限(年)的特许使用费总额不得少于______________法郎。

此最低金额将于每年在签订本合同的周年时按下列指数予以调整,无需事先通知。

如有必要,特许人每六个月开具一张规范化发票,按第14.2条规定支付。

14.4如遇不付情况,对所欠款项应罚付利息每月______,不需事先书面通知。

14.5受许人应从由特许人指定的一家银行,即_________(享有国际声誉的银行)取得对受许人可按本合同规定应予支储的全部金额的一项联合责任担保,最高金额限为________。最迟于本合同签字后___________天,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交全部银行单据。

第四部分 品牌、商标(专利)

第15条 独家(非独家)使用权

特许人按本合同第3条的规定和第4条关于地区的规定授予受许人以使用品牌、商标(专利)的独家权利〖非独家权利〗…但此种使用权限第1条所规定的对产品(服务)之销售。

第16条 特许人义务

16.1特许人保证:

——第3条所述之品牌和商标已按本合同附件5关于登记的规定在指定地区内合法登记在案,此项登记将在及时支付所有特许合作费和及时续登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他是品牌、商标持有人(有使用权);因而有资格授予人使用的权利。

——受许人对这些权利的使用并不妨碍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声称对品牌或商标拥有权利的行动或者未来有任何可以预见的行为。

16.2特许人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和直到特许经营终止前暂借给:

——使用品牌或商标招牌或标志、尺寸__________,按附件4规定的条款竖立在;办公楼外面。

——显示品牌或商标的内部招牌。

16.3特许人应在国外宣传品牌或商标。

特许人将全力保证使受许人提供他的宣传中得到,特别是他对受许人的业务予以认定。

特许人应每年一次向受许人提供他的宣传计划和广告运动,并要求后者提出必要的建议或意见,以保证此一运动卓有成效。

一旦每次言行运动开始,特许人应尽快向受许人提供必要的资料(招牌、小册子、标语牌、小纪念品、样本、样品等),费用由前者负担。

第17条 受许人义务

受许人应根据本协议第9.3条在规定的地区内宣传品牌和商标并在年度预算中至少拔出法郎以完成此项任务。

第18条 协作

双方同意相互协商和合作,以便操作提高品牌和商标在公众中的知名度。

第五部分 专有技术(技术决窍)

第19条 非独家使用权

根据本协议附件2所述“_________”之规定,特许人给予受许人获得并使用有关技术的权利。

第20条 特许人的义务

20.1受许人应进一步发展他按第20.1和20.2条规定从特许人那里获得的专有技术以及按20.3条的革新。

20.2受许人及其职工应参加按第20条规定组织的必要的初始训练班。

20.3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网络的建议和他从经营特许活动中获得的经验。

受许人同意为了特许网络的利益向特许人提供关于这于一专有技术的使用情况。

第12条的规定的条款,包括必要的改动,均适用于特许人。

特许人应保证,特别是向受许人提供专有技术时,通知他们此种信息的秘密性质,因而要保证使他们保守秘密和遵守不使用信息的义务。特许人也须保证在出现违反秘密协议时,受许人享有采取直接行动的好处。

第六部分 协助

第22条 协助

特许人应按照下述各条受许人提供第3条规定的商业、法律、管理和技术协助。

第23条 特许人的义务

23.1特许人同意在任何特许经营开始之前向受许人提供下列服务:

——建立特许业务之前的市场研究;

——向受许人提供包括安排、场地装修和产品(服务)展示标准在内的说明;发展业务所需准备的清单;向受许人提供一名装修人员以实现此安排;

——向受许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___预算的场地开业广告宣传;就受许人为其开展特许经营而进行的任何广告宣传活动提出建议;

23.2为达到本合同条款之目的,特许人应当:

——满足受许人有关商务、法律、技术、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根据受许人的要求向其提供关于其他受许人在上一年所获结果及其预计销售的任何资料;

——至少每隔一年(每隔两年)进行一次市场研究;

——根据受许人的要求,自负费用派一人负责特许活动,以便在一年最多_________天内向受许人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第七部分 供应产品

第24条 供应的义务

为特许经营之目的,特许人应按照下述各条规定向受许人提供第1条所述的产品。

第25条 特许人的义务

25.1特许人应当在收到订单之日起最多_____天内实现受许人的产品订单。

25.2供应第1条所列货物应受下列约束:

a.销售条款(指明适用的贸易术语通则)其内容和为本合同的附件6附后,由国际商会定义和解释。

b.特许人的一般销售条款,其内容见附件7,但不得背离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规定。

第26条 受许人的义务

26.1受许人应当从特许人(或从特定的供应商,即________)排他性地获得产品。

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受许人应当设立和维护其固定价值最少不低于法郎(每一年,以后每年按第14.1条规定的年产值_____%计)的存货。该价值参照受许的购货总值在扣除、增值税、回扣和特许人给予的折扣后的价值来确定。

第一年__________法郎;

第二年___________法郎;

这些数量应参照特许人的发票来确定,不包括增值税,并应扣除任何奖项,回扣和折扣。

26.3受许人应确保最低有14.1条所规定的第一年产值的______%,以后每年增长_________%。

(如果受许人在相应的年份超过这个最低百分比,受许人有权享有超过部分________ %的折扣,该折扣应由特许人在财务年度结束之日起________内给予受许人)。

26.4受许人应最迟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特许人提供下三个月的预计订单。

特许人无义务实现与预计数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订单并且不因此对任何损害承担责任。

26.5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自由确定销售产品的转售价格。

受许人应通知特许人准备采用的价格以及有关确定价格的任何变化(折扣,回扣……)。

特许人要应向受许人提供一个推荐性的转售价格。受许人若不按此推荐行事,不构成违约。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许人应努力尊重此推荐以便确保在市场政策和广告宣传方面的一定协调。因此,受许人不应给予可能损害特许网络形象的回扣和折扣。

26.6受许人可以自由决定产品转售条件,但他有义务保证向其客户提供本协议附件2手册中描述的特许人的担保。

26.7受许人应自负费用,按照附件8规定,取得附件8 ________手册规定的有关金额的保险单。

在签署本合同后最迟_______天内受许人应向特许人提供保险单及已付保险费的证明。在任何时候,特许人可以要求保险费的支付证明。

受许人应要求在保险单中订立一个条款,由保险公司通知特许人任何未付保险费情况。

第八部分 合同的转让——分包公司

第27条 特许人转让和分包公司

特许人可以转让或分包本协议中的任何或所有义务。

有不迟于_________天内,他应当通过挂号回执信将转让或分包通知给受许人。

除非有受许人的事先明确同意,特许人和受许人应当对通知日(挂号信的收到日期应予考虑)存在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8条 受许人转让和分包公司

28.1本合同是在考虑了受许人的本人情况后订立的,因此,没有特许人事先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免费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分包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如果考虑第三人,则该是第三人应当是控制受许人或者被受许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28.2受许人必须向特许人提供候选人的完整地址、交易条件以及特许人要求的任何进一步信息。特许人应当在收到受许人转让请求后不迟于________几个月以挂号回执信向受许人通知其决定。

28.3考虑到本合同的性质,特许人在考虑提议的候选人和交易条件时有全权。

转让要约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选人自负费用承担受许人过去或将来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在分包要约中,必须要求候选人明确同意遵守第12条所述的保密条款。

28.4如果特许人同意转让,受许人应当:

——在协议订立后_______天内,向特许人支付固定数额_____法郎,以补偿对受让人进行培训和协助的费用。

——在转让之日起一年期间内,在第4条规定的区域内遵守第11条不得竞争条款。

——与受让人一起对特许人同意转让通知(收到日期应予考虑)之前的所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部分 合同的终止

第29条 不可抗力

29.1如果特许人和受许人由于他们不能控制的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义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

不能控制的情况应理解为任何一方不应负责的事件造成,而从商业或生产的观点看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可能履行其义务或者该事件可能使得该履行不现实。

该事件直接影响一方当事人履行其义务的能力,包括战争、自然灾难、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罢工、封锁……)。

29.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________天内以书面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除非特许人和受许人国家间的所有通讯方式均受影响。在此情况下,该当事人应当尽可能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规定中获益。

声称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以便限制由于不可预见事件可能造成所所有损害。

29.3如果不可预见的事件持续一个月以上,另一方当事人可能通过挂号回执信在______天的通知终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30条 提前终止

30.1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挂号信回执,不经任何必要通知,终止本合同。终止合同的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但不妨碍索赔进一步的损害赔偿的权利。

严重违约是指——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任何一方已有无偿付能力的风险,例如产生了主张的债务,扣押令、欠税、公司债务、银行帐号冻结以及破产、因破产而欠债务、法院临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愿或强制清盘,终止本合同。终止决定在收到挂号信时立即生效,但不妨碍索赔进一步损害赔偿的权利。

第31条 股权变化

如果特许人或受许人的股东有重要变化,本合同应终止。

重要变化是指影响代表公司资本的多数股票持有情况的任何变化或者附属于该股票的投票权的任何变化。

本合同不因特许人或受许人股东有重要变化而终止。

第32条 效力

32.1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受许人应当:

——在收到特许人书面要求_____天内,返还特许人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册、小册子、标志、样品……)如何。

——消除可能提醒客户其以前特许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引用之处。

——按照第23.2条规定移走终止时存在的所有存货。

32.2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特许人应取回终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货,交换原来的售价。如果本合同终止,不论终止理由如何,特许人应当保证在同一地域内指定的新的受许人取走终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货,交换已支付给特许人的原来的售价。

第十部分 杂项规定

第33条 某条文的无效

如果某个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该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

双方当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将根据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基本关系尽可能客观和诚信地用能够反映他们愿意的条文替换被宣告无效的条文。

第34条 合同的范围

34.1本协议产生当事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且替代此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本协议仅可通过双方当事人签字和写明日期的附加书面条文来更改和修正。

第35条 放弃

本协议中一条或其他条款的不适用具体而明确的背离不应解释受许人放弃了其他条款。

第36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________法律管辖。

第37条 争议

任何直接或间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应明确地按照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由指定的仲秋裁员解决。

仲裁地点应该________,程序应以________语言进行。

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仅有登记地法院有管辖权。

本条也适用于第三人和人数众多被告的合并审理、附带请求和司法追加。正本两份,各方当事人承认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注释:

有序言中,各方应准确叙述其自身情况,并写明他们合作的理由。他们应当坚持做到:

(a)关于特许人,说明特许经营的网络(声誉、商品质量)和所包括的工业产权(商标,专有技术……);

(b)关于受许人:它将特许经营网络和寻求实现合同目标结合起来的能力,它对有关市场的知识,它的商誉。

各方还应一般地表明他们在签订合同前互相通报的资料,包括特许人销售网组织的资料,应包括尽可能准确的资料以及特许人转交给受许人的文件详情。为了帮助各方,应将需要转交的资料清单在第________号简介中说明。各方十分注意某些国家的立法(包括法国的立法和美国的立法),它们责成特许人将详尽的资料通报受许人,有时需要在确定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前许多星期。因此,各方很有必要从当地法律顾问得到确认,为特许经营生效地国家的法律以及为多方所选择的法律要求的全部资料确实已在法律规定的时间转交。

绝对的专属地域并不是特许经营协议的本质。如果特许人向任何第三者授予目前的特许经营协议,本身也不从事特许经营,这并不影响特许人在类似特许经营的供销网络之外向第三者供应该产品或服务的可能性。本公式及其适用频率应根据第36条的适用法律来制订。

此项选择视第5.1条中的选择而定。

选择仲裁程序是较好的做法,但有的国家立法(例如在中东和近东)认为他们国家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是重要原则问题,不承认援引外国法律管辖的条款。

篇(8)

为提升_____经营组织的竞争能力,建立一个长期、稳定并高效运行的经营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之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品牌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特许经营之产品项目、业务范围、目标及期限

第一条 特许权形式、范围:

1.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产品为“_____”品牌__________系列产品。

2.甲方授权乙方许可经营的区域为:____ 省____ 市(自治区、直辖市)____所辖范围,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经营其他同类业务。

第二条 任务目标:双方依据市场规模,确定销售回款额万元,并按以下条款执行,实际销售额时间以首批上货时间为计。

第三条 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四条 有关订货、配货、调拨及退换货规定。

1.订货方式:

(1)首期订货款金额: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指结算价)。

(2)应季产品交货金额,以产品订货交货期为准。

(3)续单作业的交货期是依据面料、数量与金额的不同而订的,确定的时间经甲、乙双方共同订货单方式确认为准。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3.交易原则:款到发货。

4.运输方式:

5.途中货品遗失,如乙方能提供承运部门有效证明资料,由甲方负责向承运部门索赔,否则由乙方承担。乙方收货后应及时进行验货,如有异议,须在提货后三天内以书面传真与甲方联系解决;否则视为乙方验收货品同甲方所发货品无误(超出时限。异议无效)。

6.调拨方式:如乙方临时紧缺货,甲方将根据自身库存与其它市场库存情况,尽力协助调拨货品。

7.应季产品调换规定:

(1)产品换货期限:货到之日起的____ 天内。

(2)往返运费由乙方负担。如乙方的换货在超出甲方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则所有乙方的换货甲方不予调换。

(3)如甲方货品降价,乙方不得以原价退货后,再以降价重新购该货品。

8.退货规定: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于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品质问题,经甲方技质部门品检确属质量问题后,可办理退货,非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自选承担往返运费。如有另行品质标准规定并经双方认可,也可作为品质标范围。

9.装修要求:

(1)乙方的店铺应当达到下列面积:单项经营少年装系列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综合经营全部产品的单店店铺不能少于__________平方米。

(2)乙方店铺装修须报甲方统一设计,按图施工、装修。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稿,为保证全国专卖店形象统一,营业业务品由甲方代为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运输费)。

第五条 有关零售价格之规定,由甲方统一定价,促销价亦同,在未征得甲方书面许可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任何变价销售行为。

第六条 乙方须依照甲方营运作业之规定定期、及时、准确地提供必要的营业资料,包括:销售情况、财务报表、顾客投诉、存货及收交记录。

第七条 双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特许经营加盟合同书》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的规定操作业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费用之支付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为甲方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合同截止的三个月内全部返还;若乙方在协议期间违反本协议规定,保证金将予扣罚或不予退还;加盟金元整,作为品牌管理费,不以返还。

第九条 广告费之规定:乙方完成任务目标,甲方将以营业额(进货额计算)_____%作为乙方业务地区范围的广告促销投入费用,双方各自承担_____%.具体宣传方案必须由甲方统一操作或乙方提出有关方案报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否则乙方自行安排的各广告宣传费用甲方均不予认可。并且,如乙方不能拿出相同数额的资金做市场投入,甲方的销售奖励不予兑现。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力义务

第十条 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乙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 提供经营加盟店的开业相关资料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

第十二条 提供店内陈设规划及有关经营所需的辅销器材或制作标准,包括:店铺平面配置图、商品陈列配置表、吊牌、服装专卖证明书、授权书等(模特、衣架、裤架等陈列道具甲方按成本价供给乙方)。

第十三条 提品及与产品相关的知识及信息。

第十四条 提供加盟店的员工培训课程及经营辅导。

第十五条 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统一策划。

第十六条 提供业务信息及一切有关经营业务上的协助。

乙方权力义务

第十七条 提供经营加盟店加盟需的合法证件,包括营业地址的租赁合同、营业额特别授权期限届满,没有延期的,该商号权属当然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号。

第十八条 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应在日内完成改进。

第十九条 雇用合法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总部应有的员工训练。

第二十条 按总部规定使用vi手册,包括店铺之设计,宣传物品及辅销品之规定。

第二十一条 依照甲方的指导及加盟店经营管理手册之规定经营加盟店;接受甲方统一策划之vip卡,并由乙方承担制作成本费及相关打折费用等。

第二十二条 按时支付予甲方的款项,包括:货款及特许经营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三条 维持并促进甲方的商标、声誉及形象,不在加盟店销售其它品牌产品,不加盟经营其它同类产品的特许经营事业。

第五章 商标使用之规定

第二十四条 乙方加盟的广告或推广材料,如出现甲方公司名称或商标有关图片、文字或声音均必需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 乙方承认商标及有关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甲方。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当地登记商标。

第二十七条 乙方海里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所有人,除非获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或指示。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知甲方,并在甲方的指示下提出诉讼,诉讼费则由甲方支付。

第六章 保证保密之规定

甲方保证

第二十九条 所提品质量的保证及不良品退货的保障。

第三十条 保证业务范围(区域)专卖权利及另外开店之优先权。

第三十一条 保证商标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如有违反造成乙方损失,愿意赔偿其损失。

第三十二条 保证乙方履行应尽义务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享受续约优先权。

乙方保证

第三十三条 不竞争之保证:

1.乙方在合约期间,不得经营、参观或涉及任何与甲方销售的货品之业务相类似或会产生竞争的行业。

2.不得雇用或企图雇用在合同终止之前的一年之内被甲方总部雇用的员工;或诱使该员工离开他们原来的职位。

3.不得经任何方式将货品销售至乙方销售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

第三十四条 确认所有关于加盟的资料均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保证并声明无论是在合同期内或终止后的任何时候,均不会利用甲方加盟店业务的任何资料做其它任何业务用途。

第三十五条 保证并确保所有获悉上述资料的员工均不会把上述资料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人士泄露。

第七章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做出单项_____-_____元的处罚,或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而毋须负任何法律责任及做出任何赔偿。

1.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实现销售。

2.乙方违反合同任何条款。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店铺内销售与甲方产品相似的其它品牌的产品或假冒产品。

4.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履行支付各项结算费用。

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产品以任何方式销售至乙方规定区域以外的任何市场,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进行罚没处理。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7.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甲方授权人士进入乙方之营业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进行正常业务经营监督活动。

8.乙方破坏“_____”商标之良好商誉及形象。

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进行批发或将零售价定于超过或低于甲方准许的价格。

10.乙方未能完成公司规定的年度最低销售额(以进货额计算)。

第三十七条 乙方同意于合同期满或任何原因被终止之后,甲方有权免费取回按合同由甲方免费提供乙方所有物品。

第三十八条 乙方因不遵守合同之任何条文或违反合同的任何条款,而导致甲方单方面取消合同终止提品时,甲方将保留乙方追究赔偿及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期满,未获得续期或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立刻履行以下条款:

1.支付应付的款项予甲方。

2.停止经营、立即交回特许经营权证书,并自此不可以任何人士或公司声称属于甲方公司的一部分。

3.停止使用甲方的商标或与之相类似的商标或记号。

4.将甲方免费提供的有关物品及相关资料退回予甲方。

5.其尚未出出售之库存商品,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最后一次统一调整价格乙方结算。甲方接收的货品为自本协议书到期之日起壹年内的货品。

6.对于店内装修,如甲方接手经营,甲方将按照两年折旧与乙方进行换算补偿。

7.双方协议终止的,按双方订立的终止协议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为从属交易合同,双方为独立法人,自不构成合伙关系。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不得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为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之规定,双方并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第四十四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分协商后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合同解释权属于授权许可方,__________服装有限公司。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

(盖章) (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篇(9)

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3.1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商标(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3.2使用______名字/标志的权利;?

3.3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3.4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3.5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 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 专属性?

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 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月发出通知。?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各方不发出__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7条 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 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 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 建筑物 ?

9.1.1受许人在装修和建设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至迟本协议签字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此项粗略估算费用由受许人负担。?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其费用均由特许人负担。

9.1.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项权利?

篇(10)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特许人:(甲方)

地址:

受许人:(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谋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加盟为甲方特许经销商而协商一致,缔结合同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之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条、 乙方以加盟人的身份加盟于甲方,遵从甲方统一的管理及经营指导,经营甲方bo品牌皮具系列产品之加盟店(柜)。

第三条、 本合同之当事人双方系各自独立的权力主体,除按本合同条款发生权利、义务外,双方无权互为人或发生雇佣关系,任何一方不得以他方名义向第三者就法律行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第四条、 乙方经营加盟店(柜)雇佣之从业人员及对政府机关衍生之各类关系概与甲方无涉。

第二章 加盟资格

第五条、 乙方必须是保证具有中国法律规定的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营资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它经营条件。

第六条、 品牌保证金

1、在签订本合同后的十五天内,即 年 月 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付 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

2、乙方违约应从保证金中扣除:a、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乙方只有将甲方所有招牌、标志及其它营业形象全部拆除退还甲方后,甲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b、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甲方有所损失时,甲方可以从合同保证金合理扣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时,将保证金及相关投资费用全部支付给甲方后,方可获得特许经销商资格。

第八条、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未按甲方指定要求开设任何一家专卖店(柜),甲方有权没收此保证金。

第三章 特许经营许可范围

第九条、 许可经营区域

1、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在 省 市/地区享有特许经营权。

2、乙方享有bo皮具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及合同期限内的销售权,无转让权,无生产权。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用任何方式制作或假冒bo(皮具系列)的产品,乙方不得在规定地区以外的任何地区直接或间接销售或授权其它地方加盟。

3、双方确认:无论是本合同有效期内或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乙方绝无任何权利拥有bo(皮具系列)品牌的商标使用权。

第十条、 许可经营的项目

1、 根据本合同之规定,乙方可在甲方许可的卖场内经营甲方提供的bo(皮具系列)品牌之系列产品;

2、 为保持bo(皮具系列)高素质之品牌形象及连锁经营体的共同利益,乙方店内不得陈列、展示或销售非甲方提供的货品,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将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任务目标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甲方根据乙方经营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年的销售目标。如乙方未能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甲方将保留开发第二家加盟商的权利。

1、乙方在 省 市/地区的每年最低购货额为 万元,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若乙方续约,则甲方按乙方每年实际销售额重新协商乙方最低购货额。

3、 本合同成立后,乙方须按甲方指定的城市等级发展方案,在合同期的一年内本合同指定的城市范围内开设如下约定的特许皮具专卖店,若乙方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甲方不会再在该城市另找其他合作人,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须向甲方作出书面解释,并要获得甲方批准;否则,甲方有权在该城市自行或者另找合作伙伴开设专卖店及专柜。

乙方须在本合同期的一年内按如下约定开设特许专卖店或专柜:(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最低计划)。

名 称

第一年(上半年)

第一年(下半年)

合 计

专卖店

开设 间

开设 间

开设 间

商场专柜

开设 间

开设 间

开设 间

第 四 章 经 营 管 理

第十二、形象及商标使用承诺

1、 保证商标为甲方合法拥有,若构成侵权,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2、 甲方承诺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可以在甲方批准的范围内,享有bo(皮具系列)品牌特许经营权,并许可乙方就乙方专柜(专卖店)的招牌及形象装修的用途享有以制作、悬挂的方式使用bo(皮具系列)商标、服务标志、记号、标签等营业象征物之权利。

3、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擅自转让,转租给他人。

第十三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 为保持品牌经营形象的统一,维持加盟店(柜)的正常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向乙方传授必须的知识及经营技术。

2、 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订货会及甲方安排的其它专题会议,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及会议内容予乙方。

3、 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员到乙方专卖店(柜)巡视及提供顾问服务,指导乙方拓展营运,提升业绩。

4、 乙方在接受甲方营运指导时,允许甲方人检查乙方商品进、销、存的原始凭证及相关帐册。

第五章 供应与结算

第十四条、结算

1、 乙方需按甲方所制定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扣购货。其标准如下:

手袋、拉杆箱、笔、火机、手表等:零售价x30%(3折)

银包、皮带、礼品盒:零售价x25%(2.5折)

以上购货价格均不含税,若需开具税票乙方必须承担8个点的税金。

2、 甲方以购销的形式,向乙方提供甲方产品。

3、 乙方经营甲方之货品,均须按照甲方全国统一的零售价执行,促销期间之零售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进货及货款支付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首批货款 万元。

2、为保证形象,专柜(专卖店)必须品种齐全。因此,乙方每次订货量不得少于当季推出新款的70%。

4、 乙方所下订单须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甲方供应乙方货品之数量、颜色、款式按照乙方书面订单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运输及验收

1、 产品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代乙方办理托运手续和保险,费用及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退换所发生之费用)。对于运输

公司处理货运过程中造成的产品损毁问题,或货物在运输、提取中出现延误问题及其它的运输问题,甲方概不负责。2、 甲方交予乙方的货品均有完整的包装及封条,乙方在收货时,必须第一时间拆开外面防水包装检查,如发现有封条损毁或包装有严重破毁的现象,应立即开箱验货,如有如货品损毁,乙方应即时向托运公司索赔。

3、 乙方从托运公司收货验收时,如发现甲方货品在完整包装下出现货品短缺,必须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由甲方跟进处理,否则视为甲方已经按约定数量交货。

第十七条、供货关系及退换货制。

1、 甲乙双方的供货关系原则上是订货制购销形式(先款后货)。

a、乙方选订及补货的货品均为买断(除质量问题外),不给予退换。

b、甲方向乙方配发的货品给予乙方60天内享有配货总额的 退换率。

c、退回货品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2、 以下范围,甲方不接受退换:

a、乙方人为造成的污渍或已破损的货品。

b、超出退换时间的货品。

3、 次品的退换:

a、由甲方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次货(即厂次品),乙方可全部退换,运费由甲方承担。

b、 乙方要求退换次货,需先开具退换货清单,并清楚注明次货原因,次品到仓后由甲方鉴定是否退换,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八条、装修及费用承担

1、 乙方须提供属于乙方全权支配的经营场所作特许经营专柜(专卖店)之用,临街专卖店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商场专柜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乙方如因经营状况需要,需增加或减少经营场所,经双方协商后可作调整。

2、 保持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统一,保障加盟店(柜)事业的成功,甲方免费提供统一的装修及陈列方案。

3、 特许经营场地凡涉及bo(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装修道具、形象柜、收银台、商标背板等的形象装修费用,a、省商的商场专柜属于省会城市或一级城市的一类商场(以甲方对商场的评估为准)其专柜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但前期甲方只支付50%,另外的50%乙方支付。乙方完成年最低进货额且未违反此合同之条款,甲方则以货代款的形式,返还由乙方支付的5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给乙方。以后乙方每增开一个专柜(专卖店)甲方承担5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但乙方需先支付8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给甲方,乙方完成年最低进货额且未违反本合同之其它条款,甲方将以货代款的形式补贴3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给乙方。b、加盟商的商场专柜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甲方承担50%,但前期甲方支付20%,乙方支付80%。一年后乙方达到年最低进货额且未违反本合同之其它条款,甲方则以货代款的形式将30%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补贴给乙方。

4、 形象道具装修费用具体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详细装修报价单为准。

5、 乙方确认装修效果图及清楚详细装修报价后,将自己承担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该笔款项时即进行装修道具制作和发运、装修。

6、 新开店铺由我司免费提供喷画、pop、灯箱片、海报及宣传画册等,数量金额由甲方决定,其余情况由乙方向甲方以成本价购买。

7、 甲方按乙方每次购货的数量统一配发购物袋、封口纸及相关附属包装材料等。

第六章 奖励机制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内,每年度由甲方制定乙方的年销售指标 万元(供货价),如乙方完成该销售指标,则甲方给予乙方销售回款额的 的返利;若乙方超额完成任务,超出部分甲方再给予销售回款超额部分的 的返利。返利部分的金额经甲方审核确定后,甲方将以货代款形式向乙方支付。

第七章 保密义务

第二十条、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许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料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项秘密。

第二十三条、前三条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 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四条、发生以下各项的任何一项事由,乙方有权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但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申请批破产、特别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

(2)、乙方原经营场地丧失。

(3)、法令规定甲方或乙方终止营业。

第二十五条、乙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乙方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乙方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期限无法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 乙方没有忠实地实施甲方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 乙方向甲方递交的营业报告及经营业绩不真实。

3、 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履行开店计划。

4、 乙方其它违约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乙方发生以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不作预告而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 乙方受到查封、拍卖、破产处分时。

2、 乙方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私自出让经营权。

3、 乙方向第三者泄露公司秘密,或向其他人提供本公司画册等信息资料。

4、 乙方发生剧烈的组织变动、营业终止、股东变更等事项,而使乙方与甲方的经济依赖关系破裂时。

5、 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

第九章 合同变更、中途解约

第二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二十八条、乙方中途解约,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乙方如中途解约,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保证金退还事宜。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解除合约时,乙方应将甲方商标标识、陈列道具、宣传及其它相关物品,退还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处理以上物品,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 年。

第十一章 合同管辖

第三十二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受理法院。

第十二章 合同的终止和续约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

1、 乙方必须在终止日前10天内结算货款,如逾期不结算,甲方有权每天收取所欠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三作为滞纳金。

2、 乙方库存的甲方商品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视情况予以协助。

第三十四条、终止乙方经营权时,甲方有权在乙方所属场区,通知传媒,有关终止乙方经营权的信息。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此合同、经销证及其它有关证件交回甲方;如本合同期满,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乙

方享有优先签约权。第三十六条、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当事者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共谋事业发展的愿望,坦诚协商解决。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三十七条、此合同不尽之处,双方可协商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配套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立合约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篇(11)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特许人:(甲方)

地址:

受许人:(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谋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加盟为甲方特许经销商而协商一致,缔结合同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同意依照本合同之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条、乙方以加盟人的身份加盟于甲方,遵从甲方统一的管理及经营指导,经营甲方**品牌皮具系列产品之加盟店(柜)。

第三条、本合同之当事人双方系各自独立的权力主体,除按本合同条款发生权利、义务外,双方无权互为人或发生雇佣关系,任何一方不得以他方名义向第三者就法律行为行使权利、承担义务。

第四条、乙方经营加盟店(柜)雇佣之从业人员及对政府机关衍生之各类关系概与甲方无涉。

第二章加盟资格

第五条、乙方必须是保证具有中国法律规定的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营资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它经营条件。

第六条、品牌保证金

1、在签订本合同后的十五天内,即年月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付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

2、乙方违约应从保证金中扣除:a、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约,乙方只有将甲方所有招牌、标志及其它营业形象全部拆除退还甲方后,甲方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b、乙方违反本协议导致甲方有所损失时,甲方可以从合同保证金合理扣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时,将保证金及相关投资费用全部支付给甲方后,方可获得特许经销商资格。

第八条、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内未按甲方指定要求开设任何一家专卖店(柜),甲方有权没收此保证金。

第三章特许经营许可范围

第九条、许可经营区域

1、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在省市/地区享有特许经营权。

2、乙方享有**皮具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及合同期限内的销售权,无转让权,无生产权。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用任何方式制作或假冒**(皮具系列)的产品,乙方不得在规定地区以外的任何地区直接或间接销售或授权其它地方加盟。

3、双方确认:无论是本合同有效期内或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乙方绝无任何权利拥有**(皮具系列)品牌的商标使用权。

第十条、许可经营的项目

1、根据本合同之规定,乙方可在甲方许可的卖场内经营甲方提供的**(皮具系列)品牌之系列产品;

2、为保持**(皮具系列)高素质之品牌形象及连锁经营体的共同利益,乙方店内不得陈列、展示或销售非甲方提供的货品,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将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任务目标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甲方根据乙方经营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年的销售目标。如乙方未能完成年度销售目标,甲方将保留开发第二家加盟商的权利。

1、乙方在省市/地区的每年最低购货额为万元,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若乙方续约,则甲方按乙方每年实际销售额重新协商乙方最低购货额。

3、本合同成立后,乙方须按甲方指定的城市等级发展方案,在合同期的一年内本合同指定的城市范围内开设如下约定的特许皮具专卖店,若乙方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甲方不会再在该城市另找其他合作人,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须向甲方作出书面解释,并要获得甲方批准;否则,甲方有权在该城市自行或者另找合作伙伴开设专卖店及专柜。

乙方须在本合同期的一年内按如下约定开设特许专卖店或专柜:(甲方要求乙方完成的最低计划)。

名称

第一年(上半年)

第一年(下半年)

合计

专卖店

开设间

开设间

开设间

商场专柜

开设间

开设间

开设间

第四章经营管理

第十

二、形象及商标使用承诺

1、保证商标为甲方合法拥有,若构成侵权,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2、甲方承诺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可以在甲方批准的范围内,享有**(皮具系列)品牌特许经营权,并许可乙方就乙方专柜(专卖店)的招牌及形象装修的用途享有以制作、悬挂的方式使用**(皮具系列)商标、服务标志、记号、标签等营业象征物之权利。

3、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擅自转让,转租给他人。

第十三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保持品牌经营形象的统一,维持加盟店(柜)的正常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向乙方传授必须的知识及经营技术。

2、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订货会及甲方安排的其它专题会议,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及会议内容予乙方。

3、甲方应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员到乙方专卖店(柜)巡视及提供顾问服务,指导乙方拓展营运,提升业绩。

4、乙方在接受甲方营运指导时,允许甲方人检查乙方商品进、销、存的原始凭证及相关帐册。

第五章供应与结算

第十四条、结算

1、乙方需按甲方所制定全国统一零售价的折扣购货。其标准如下:

手袋、拉杆箱、笔、火机、手表等:零售价x**(3折)

银包、皮带、礼品盒:零售价x**(××折)

以上购货价格均不含税,若需开具税票乙方必须承担**个点的税金。

2、甲方以购销的形式,向乙方提供甲方产品。

3、乙方经营甲方之货品,均须按照甲方全国统一的零售价执行,促销期间之零售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进货及货款支付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首批货款万元。

2、为保证形象,专柜(专卖店)必须品种齐全。因此,乙方每次订货量不得少于当季推出新款的**。

4、乙方所下订单须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甲方供应乙方货品之数量、颜色、款式按照乙方书面订单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运输及验收

1、产品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代乙方办理托运手续和保险,费用及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退换所发生之费用)。对于运输公司处理货运过程中造成的产品损毁问题,或货物在运输、提取中出现延误问题及其它的运输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2、甲方交予乙方的货品均有完整的包装及封条,乙方在收货时,必须第一时间拆开外面防水包装检查,如发现有封条损毁或包装有严重破毁的现象,应立即开箱验货,如有如货品损毁,乙方应即时向托运公司索赔。

3、乙方从托运公司收货验收时,如发现甲方货品在完整包装下出现货品短缺,必须在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以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由甲方跟进处理,否则视为甲方已经按约定数量交货。

十七条、供货关系及退换货制。

1、甲乙双方的供货关系原则上是订货制购销形式(先款后货)。

a、乙方选订及补货的货品均为买断(除质量问题外),不给予退换。

b、甲方向乙方配发的货品给予乙方60天内享有配货总额的退换率。

c、退回货品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2、以下范围,甲方不接受退换:

a、乙方人为造成的污渍或已破损的货品。

b、超出退换时间的货品。

3、次品的退换:

a、由甲方生产过程中所造成的次货(即厂次品),乙方可全部退换,运费由甲方承担。

b、乙方要求退换次货,需先开具退换货清单,并清楚注明次货原因,次品到仓后由甲方鉴定是否退换,运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八条、装修及费用承担

1、乙方须提供属于乙方全权支配的经营场所作特许经营专柜(专卖店)之用,临街专卖店面积不少于**平方米,商场专柜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乙方如因经营状况需要,需增加或减少经营场所,经双方协商后可作调整。

2、保持**(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统一,保障加盟店(柜)事业的成功,甲方免费提供统一的装修及陈列方案。

3、特许经营场地凡涉及**(皮具系列)品牌形象的装修道具、形象柜、收银台、商标背板等的形象装修费用,a、省商的商场专柜属于省会城市或一级城市的一类商场(以甲方对商场的评估为准)其专柜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但前期甲方只支付**,另外的**乙方支付。乙方完成年最低进货额且未违反此合同之条款,甲方则以货代款的形式,返还由乙方支付的**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给乙方。以后乙方每增开一个专柜(专卖店)甲方承担**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但乙方需先支付**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给甲方,乙方完成年最低进货额且未违反本合同之其它条款,甲方将以货代款的形式补贴**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给乙方。b、加盟商的商场专柜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甲方承担**,但前期甲方支付**,乙方支付**。一年后乙方达到年最低进货额且未违反本合同之其它条款,甲方则以货代款的形式将**的形象道具装修费用补贴给乙方。

4、形象道具装修费用具体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详细装修报价单为准。

5、乙方确认装修效果图及清楚详细装修报价后,将自己承担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该笔款项时即进行装修道具制作和发运、装修。

6、新开店铺由我司免费提供喷画、pop、灯箱片、海报及宣传画册等,数量金额由甲方决定,其余情况由乙方向甲方以成本价购买。

7、甲方按乙方每次购货的数量统一配发购物袋、封口纸及相关附属包装材料等。

第六章奖励机制

第十九条、在合同期内,每年度由甲方制定乙方的年销售指标万元(供货价),如乙方完成该销售指标,则甲方给予乙方销售回款额的的返利;若乙方超额完成任务,超出部分甲方再给予销售回款超额部分的的返利。返利部分的金额经甲方审核确定后,甲方将以货代款形式向乙方支付。

第七章保密义务

第二十条、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许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第二十一条、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资料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乙方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项秘密。

第二十三条、前三条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第八章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四条、发生以下各项的任何一项事由,乙方有权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但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1)、甲方申请批破产、特别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

(2)、乙方原经营场地丧失。

(3)、法令规定甲方或乙方终止营业。

第二十五条、乙方发生如下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乙方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乙方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期限无法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没有忠实地实施甲方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乙方向甲方递交的营业报告及经营业绩不真实。

3、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履行开店计划。

4、乙方其它违约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乙方发生以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不作预告而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1、乙方受到查封、拍卖、破产处分时。

2、乙方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私自出让经营权。

3、乙方向第三者泄露公司秘密,或向其他人提供本公司画册等信息资料。

4、乙方发生剧烈的组织变动、营业终止、股东变更等事项,而使乙方与甲方的经济依赖关系破裂时。

5、乙方违反了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

第九章合同变更、中途解约

第二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二十八条、乙方中途解约,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条、乙方如中途解约,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保证金退还事宜。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解除合约时,乙方应将甲方商标标识、陈列道具、宣传及其它相关物品,退还甲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私自处理以上物品,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章合同期限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合同期限为年。

第十一章合同管辖

第三十二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受理法院。

第十二章合同的终止和续约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履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

1、乙方必须在终止日前10天内结算货款,如逾期不结算,甲方有权每天收取所欠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三作为滞纳金。

2、乙方库存的甲方商品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视情况予以协助。

第三十四条、终止乙方经营权时,甲方有权在乙方所属场区,通知传媒,有关终止乙方经营权的信息。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此合同、经销证及其它有关证件交回甲方;如本合同期满,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三十六条、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当事者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共谋事业发展的愿望,坦诚协商解决。

第十三章其它

第三十七条、此合同不尽之处,双方可协商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配套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立合约人: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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