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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计划大全11篇

时间:2022-09-16 10: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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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计划

篇(1)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运管所、各运输企业、客运站要充分认识做好2014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增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感,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细道路运输各个安全生产环节,为道路运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为进一步规范全州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请各县运管所按以下分工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在坚持“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的前提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运管所负责辖区内客、货运输企业、农村客运、维修企业、驾驶培训学校、出租公司、车站、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及在辖区内发班的班车、在辖区内从事驻地经营的旅游车、出租车、货车等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日常安全监管。运业、运业、运业、公司等驻成都旅游车由州处与汶川县运管所共同监管,驻川主寺旅游车辆主要由监管中心负责监管,松潘县运管所协助做好监管工作。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

(一)强化客运源头管理,确保源头安全生产

1、各运输企业、车站切实按照“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发班,严禁客车站外揽客、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偷拉私跑、宰客、甩客等违规行为发生。严把驾驶员资格准入关,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员管理,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以及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者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客运驾驶员,运输企业不得聘用,运输企业每年应到公安部门对驾驶员一年内的违法情况进行查询,有关情况要进入驾驶员个人档案,及时对驾驶员队伍进行清理登记,并建立“黑名单”制。做好gps监控管理,大力推行安装带行驶记录仪的gps监控系统,要切实按照管理制度对超速、违规经营等行为进行处罚,对客车偷拉私跑、未按规定线路运行等行为除内部处罚外,还要向属地县运管所上报,各县运管所要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上报州运管处,州处将取缔其经营资格,注销从业资格证。要加强“安全承诺”的执行力度,未进行安全承诺客车不允许出站。严格执行“安全带-生命带”制度,未系扣安全带的一律不允许出站。严格执行二级客运站酒精检测制度,做好抽查记录。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测及出站检查工作,安全例检人员严格按照例检流程进行检查,不得漏检,对不合格的车辆坚决不予安排运营。

2、强化“三品”的检查。一是重点加强行包检查,严防“三品”进站。在客流高峰时段,要增派人员,必要时可与公安部门联合检查,对拒不配合行包检查或携带危险品的人员一律不准上车,对发现有重大可疑情况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二是各客运站要执行车站负责人专项督促“三品”检查值班制度,要加强对进入候车厅乘客可疑行包的开包检查,特别是对行包托运的安全检查要做好记录,决不允许可疑行包上车。三是要强化驾驶员路上“三品”检查责任,签订责任书。

3、严格汽车客运站检票口管理,严防无关人员进入车站。客运站内停车场和发车区域是车站安全管理重点,要实行封闭管理。无票旅客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发车站台。汽车客运站应在检票口处张贴“凭票进站”的告示,检票人员对无票的旅客要拒绝进站,并做好解释工作。

4、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维护好客运车辆技术,确保车辆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要按规定设立车辆技术管理部门,落实专人负责车辆技术管理,达不到相应技术等级和技术性能不合格的车辆不得参与运输生产。要严格落实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制度,旅游车辆和长途车辆必须在州外进行二级维护,班线客运车辆一年四次二级维护必须有一次是在州外定点修理厂进行维护保养。要建立和完善车辆安全检查、维护制度,特别要加强包车、旅游车的技术管理,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旅游客运车辆行车日志制度。

5、继续加强客运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魏宏省长在全省第一次安委会上提出的“三个务必”,要有针对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教育培训学习,针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对不同季节和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制定详细的学习和教育计划。

6、各县运管所要认真履行“三把关一监督”职责,将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县级站实行所长专项督查制,所长每月不少于4次到车站对源头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二是要选派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原则性强的运政人员驻站,监督、指导汽车客运站发班、管理和安全学习,对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并对其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各县运管所要派出客运管理经验丰富的运管人员深入到乡镇、农村对农村客运和农村客运站进行严格检查,指导乡镇政府认真履行农村源头安全管理责任。

7、强化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州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县级部门要协助乡(镇)做好农村客运的安全工作;成立了农村客运公司的要按照班线客运管理模式管理农村客运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一律淘汰,退出农村客运市场。二是做好出租汽车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出租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不打表、强行拼车、故意绕道、拒载等违规行为。

8、继续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州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措施要求,动员全员参与,形成创建合力,营造创建氛围,在全行业继续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确保完成今年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推进现代道路运输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9、各县运管所要认真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督局关于印发《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和汽车客运站安全评估工作程序的通知》(川交函〔2013〕213号)、省运管局《关于组织实施已通过安全生产状况评估的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通知》(川运函〔2013〕183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办法(试行)》(川交函〔2008〕944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辖区内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按要求开展企业和客运站安全生产动态考核工作。

(二)狠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针对我州汛期特点,各运输企业、各客运站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学习考试,严禁不合格车辆、违法违章车辆载客出站,严禁站外揽客,严禁恶劣天气或道路断道期间发班,严禁驾驶员未进行安全承诺发班。实行“谁值班、谁签单、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和安全隐患整改倒查制度,时刻把安全牢记心中。

(三)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深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继续开展客运班线安全与服务质量暗访工作计划,按照州处下发的《州公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印发2014年客运班线安全与服务质量暗访工作计划的通知》(阿州运发〔2014〕41号)要求,各县运管所要做好“暗访”行动计划,对“暗访”中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上报至州运管处运输安全科。

2、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的通知》(川府发〔2013〕60号)要求,各县运管所要制订具体操作办法,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把企业、车辆准入和审验源头关,严把车辆改装的源头关,严把货物装载源头关,严把路面管控关,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3、客运班线专项整治。州处将定期不定期派稽查人进行明查暗访,各县也要强化日常管理和安全稽查,对不按规定线路运行、宰客、甩客、不按规定停靠站点、随意上下客、恶意抬价压价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格处理。州处将对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不到位和未进行检查的运管所要进行通报。同时要严格治理超时、超速、超员等行为,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4、强化旅游客运市场整治。一方面要做好旅游客运驾驶员安全、业务、职业道德教育,为游客提供良好的运输服务;另一方面要重点整治旅游景区道路运输秩序,使经营者在规范、有序的环境中经营,树立州道路旅游运输新形象。

5、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为客货车辆提供优质、便捷的维修服务。一要重点打击占道维修、维修质量低劣、高收费等违法行为,为全州客货车辆提供优质维修服务;二要继续完善应急救援维修网络,储备应急救援维修人员,在重点区域设立临时应急维修点和应急维修救援车;三要转变运管所管理职能,为维修业户提供周到细致服务,积极引导维修企业在重点区域建立连锁维修网点。

6、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客运市场秩序。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密切与公安等部门的配合,科学规划辖区客运线路,周密组织实施,压缩非法营运生存空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7、采取有力措施防止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各县所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打击车辆超载运输,共同做好旅客分流工作,分流费用由超载客车车主承担,不得发生对超载客车只罚款不分流现象。客运企业要提前做好客车运行时间安排,严格执行山区三级道路22:00至次日凌晨6:00不能运行的规定。保障车辆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能得到充分休息,驾驶时间超过规定的驾驶员,一律不安排加班、包车和参加应急运输保障。

8、强化危险品运输和普通货物运输监管,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严格审查危险品运输企业资质、驾驶员资格、车辆技术等三关,督促企业实行“统一招聘驾驶员、统一用工制度、统一车辆调度、统一车辆停放、统一保险”管理,运管部门要建立与危险品运输企业定期联系制度,确保危险品运输企业对危险品车辆实行安全、动态、经营、调度等全方位的管理。

9、利用高科技手段,强化车辆动态监管。一是各运输企业要制定分公司和客运站gps监控管理制度,建立以总公司gps监控平台全覆盖监控,分公司和客运站分片区重点监控相结合的gps三级平台监控管理机制,分级负责,重点管理,减少漏洞。二是各县运管所要完善对所管辖企业gps三级平台的监控管理制度,负责对所管辖企业gps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对客运站三级平台工作情况和参营客车车载终端使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三是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省、州及公司内部gps管理制度、日志记录、每日不在线登记上报制度和月分析报告等制度,要密切与公司各部门配合,加强对分公司和客运站gps监控平台的日常管理,强化对违法违规车辆的处罚,强化本公司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四是将gps完好情况纳入“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管理和旅游客车趟次安检内容,凡是gps不在线或存在异常情况的客运班车和旅游车,应先停运修复再发车。五是各级运管部门要严厉打击gps人为屏蔽、安装开关、人为损坏等行为,一经发现坚决停运,吊销当事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当事车辆线路经营权。

10、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客运站是安全工作最直接的前哨。各运输企业要结合不同季节气候变化特点,合理安排驾驶员的作息时间,杜绝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一是要按规定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严禁客运车辆在冰雪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点盲目强行通过。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国家、省政府以及省州交通主管部门对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各类文件的学习贯彻力度,确保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和安全承诺落到实处。三是综合性能检测企业要严格按检测项目和标准进行检测,要把业务技术强,责任心强的检测员安排到检测岗位,实行“谁签字,谁负责”。

(四)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有关安全隐患排查的各项要求,完善各重要时段安全隐患排查,针对整改的安全隐患,积极开展“回头查,回头看”工作,加强督查督办,逐项整改销号。一要继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排查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确保不留死角和空白,实行安全隐患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要继续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要建立“随查随治”工作机制,对安全隐患要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期限、落实责任人、落实应急预案,依照管理权限逐级验收销号。三要加大督办力度,对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和整改销号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监控到位,要建立“一患一档”的挂牌督办制度、定期督查制度、通报警告制度。四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强化天气状况、路况通报

各县、各运输企业要强化与公安、气象、公路部门的联系,做好车辆运行信息公告工作。一要强化与气象和公路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运行线路途经地的天气状况和路况,制定应急措施,并及时通报给从业人员和旅客,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二要强化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及时掌握交警分段限速、危险路段警示、各线路通车能力等情况,及时通报给从业人员,驾驶员要服从运行线路上交警和安全哨指挥,坚决杜绝冒险行车和“三超”现象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三要认真落实上级用各种方式通报的有关路况、天气信息,及时开展检查和安排布置,确保政令畅通。

(六)完善预案,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督促运输企业加大对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完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加快建立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应急救援队伍之间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联动机制,切实做好“春运”、“两会”、“十一”等重点时段以及防汛、冰冻雨雪、寒潮大风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周密制度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

(七)强化服务质量管理,为社会提供优质运输服务

篇(2)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道路运输发展方式,以稳中求进谋改革、规范有序促发展为目标,不断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的公共服务水平和运输保障能力,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道路运输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全面推进城区出租车第二轮经营权配置工作。

2、按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新车站的整体搬迁工作。

3、按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做好部分维修企业进入物流园经营。

4、根据城区的扩展,力争年内开通1—2条城区公交线路。

5、改善客运服务水平,客运市场投诉率下降20%。

6、不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客运责任事故,道路客运车辆责任事故死亡率百车死亡控制在0.48人之内。

7、根据省、市委要求,我分局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应用,业务数据录入率达100%,数据完整率达到95%,无效数据率小于3%。三类以上班线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货车辆GPS与“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政府监管平台”接入率达到95%,周在线率达到80%以上。

8、积极抓好清理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继续开展打击“黑车”的专项行动。

9、一年内被省、市两级干部作风整治部门和行风效能监督部门督办事项均不得超过总数的10%,处理率、回复率必须为100%。

10、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客货运输市场有序发展。协助当地政府制定年度客货运输业发展计划,开展汽车客运站安全服务规范达标专项整治活动和规范化建设。

(二)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适应城市发展需要,优化公交线网布局,适时增加、调整部分公交线路,完善公交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三)推进出租车行业规范发展。协助当地政府抓好城区出租车新一轮经营权配制工作,建立出租车经营者、驾驶员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对火车站、汽车站等处出租车的现场管理;加大非法营运整治力度,坚持疏堵结合,改善运输环境。

(四)推进车辆维修市场稳步发展。按照当时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机动车维修业户进驻陆路物流港工作,开展维修服务质量规范达标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六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提升维修服务质量;完成上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复核)工作。推进节能减排,将运输企业的节能降耗纳入企业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进一步加强车辆燃料消耗量核查工作;引导维修企业建立健全“绿色汽修”生产体系。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夯实基础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提升安全管理层次,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为重点, 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大事故、减少和杜绝一般事故,确保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任务计划

㈠安全组织保障

加强安全机构的建设,对人员职务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并聘用有文化、会管理、懂业务的人员从事安全工作。

㈡工作例会

安全例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分析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传达部署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研究相应工作措施,对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和总结。例会实行参会人员签到。

㈢学习教育

1、组织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针对公司的安全工作人员的不同素质、不同时期反映出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车辆例检、隐患排查、组织会议、开展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在实处。

2、组织全体客运从业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教育采取传达文件、举办讲座、观看视频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监管操作能力。

3、组织从业人员的岗位技术培训,至少组织一次以驾驶员为主要对象的岗位培训,要制定全年教育培训计划,至少每月组织一次,教育内容要涵盖行业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技术规范、违规究责等内容,并做好相应记录,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规范操作水平,消除事故隐患。

㈣制度建设

1、安机科对安全工作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核,对不适应安全生产政策形势、无操作性的制度进行修订,并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后下发执行,保证制度适用有效。

2、各部门要对制度进行及时修订,重点做好本部门各岗位操作规程和从业人员奖惩制度的细化规范,并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

㈤隐患排查

1、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黄金周和主要节假日实行专项排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执行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表格,由安机科建立台帐,对发现的隐患由安机科登记,整改完毕由公司写出整改报告、责任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验收结论报安机科销号。

2、认真执行逐日例检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将每月3日前将上月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安机科。

㈥应急保障

对预案进行审核,不适应的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㈦宣传报道

1、加强安全宣传,特别是安全月要组织一次规模较大的宣传活动,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安全的重要性,使安全成为全民意识。

2、加强新闻报道,及时报道公司的安全工作的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

㈧责任落实

1、公司从业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安全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各个岗位。

2、加大责任追究,对公司的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形成安全隐患或造成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四不放过”,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㈨经费保障

及时提取经费,保障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按营业额1.5%或单车每月不少于50元提取经费,专款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支出。

㈩专项活动

1、开展客运车辆交通安全重点整治活动,安机科每月到交警队抄录一次交通违法信息,以文件向各科室抄告,各科室须认真落实违法驾驶员的教育、惩戒措施,并以文件报告安机科,安机科汇总反馈公安交警部门。

2、认真落实客运车辆GPS监管措施,出现不在线情况一律停运收回运输证,待恢复上线方可营运。

3、扎实开展上级安排的各项专项活动。

(十一)加大对违法行的查处

加大对非法从事运输经营以及无从业资格证、私自改装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时参加技术性能评定和二级维护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十二)信息报送

篇(4)

工作目标

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通过联合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活动,狠抓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措施,促进辖区内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力争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数不超过去年同期,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为我乡三个文明建设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客运企业监管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主体。各村委会、乡直各办、所、站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强化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客运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道路运输条例》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全省集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对运输车辆与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改正。

(二)加强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

要会同交警中队督促客运者对客车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未依法进行强制维护、定期检验以及维护与检验不合格的客运车辆,不得参加客运。要会同交警中队对参加营运的客车驾驶人员的驾驶资格进行一次审查。各企业对经审查符合参加条件的人员,在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后,核发统一格式的“交通安全学习卡”的客运驾驶员应在今年期间组织四次学习以上,并在学习卡作学习记录。

(三)加强客运站安全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客运者:一要严禁客车超载或人货混装;二要强化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化学品的查堵力度。客运者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危险品检查员,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未配备安全检测仪器的车站,要开包检查;三要严格执行客运车辆的日趟检制度,检验人员必须符合规定条件,认真履行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共同维护客运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四要加强通往灵通客运车辆超载和柴三机的人货混载的管理。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各村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和路面通行秩序的监管,督促企业在运输生产过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要督促危货运输企业按照国家标准《道路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安装使用车辆标志灯、标志牌,对违反从业资格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罚。要严格《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核发工作,加大对罐车的检查,对超速、不按规定时间、路线行驶和无剧毒化学品准运证等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处。

(五)联合行动,开展服务活动

各村、安全生产、乡派出所车管组、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开展联合检查和春运服务工作,认真查纠运输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建立联勤制度和信息互通制度,共同协商建立既发挥把关作用,又方便客车通行的勤务方式。要根据灵通山旅游、朝圣客流的变化,及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维护正常的客运秩序。

(六)严格路面监控管理

交警部门要结合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再整治工作,加强路面安全监控,检查和纠正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免票儿童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10%。严禁只罚款而不采取分载卸客的措施。交警部门要协助交通运管部门组织对超载客车的卸客分载,分载费用及因转运而给其他乘客造成的损失由承运人承担。

(七)加强事故隐患点段的监控

篇(5)

将消防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将消防宣传教育、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内容纳入单位工作目标,保障消防工作与交通运输发展相适应。办公室负责对局办公楼和治超站的办公区、宿舍区、食堂、用电线路、仓库等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消防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火、防漏电设施设备的使用状态是否正常,发现隐患的要及时督促整改,杜绝本系统内火灾、触电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生;运管处负责对全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站场及物流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调度和督导检查;驻站办、驾培所、机修所、各交管所、安全科分别负责对各自监管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局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严格落实本部门、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自查,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消防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制,进一步贯彻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一是严格明确网格管理责任,逐一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构建消防安全体系;二是严格明确层级分管责任,督促行业内各企业进一步落实企业内部消防安全工作,全程全员参与消防火灾防控。

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切实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落到实处。要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集生产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等薄弱环节的消防安全治理。对存在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的,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整治,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对存在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其停产、停用、改造加以整改;对无法当场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明确整改责任、整改内容、整改期限。同时,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总结,切实将消防安全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篇(6)

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层级责任制度:经贸(交通)局叶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交通局综合执法分局王局长为直接责任人,经贸局副局长主抓辖区专业市场安全生产。交通管理总站陈站长和专业市场管理科副科长为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各组的分管领导、主管分别为具体责任人。实行层级负责,将责任层层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专业市场方面,在上半年的肉菜市场升级改造、国际汽车用品配件专业市场的园区化改造和流花—矿泉服装专业市场的园区化改造过程中,都将安全生产放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上。为保证各市场在升级改造过程中的生产安全,局领导多次亲自召集各市场的开办方和经营方开会,强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将安全生产列为市场升级改造的原则之一。要求各市场在升级改造过程中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问题,在工程召标、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过程中,不但要考虑施工人员的安全,还要充分考虑到其他人员的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

交通口方面,同时注重抓好源头管理,强化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年初组织辖区交通运输企业召开了度安全生产总结大会,表彰了49家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与辖区专业运输企业、维修企业、驾培企业以及停车场企业全部签订了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督促企业与下属各级管理人员、驾驶员签订本企业的管理目标责任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层级落实。

二、抓好安全检查,扎实排查安全隐患。

交通局综合执法分局对辖区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评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管理责任。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上半年共检查运输企业110家次、维修企业163家次、驾培总部企业12家次,停车场460家次,并全部建立了规范的安全检查台帐。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将运输车队的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同时认真落实关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建立和完善运输企业安全平台监管人员资料库,并督促企业监管人员统一参加市营运车辆安全监管平台培训。现我区重型货车和汽车列车共有486辆,已安装使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车辆267辆。

专业市场管理科加强了对各市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和检查,我局在对各类市场升级改造,特别是室内肉菜市场的验收过程中,一方面着重检查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宣传和引导,使其分意识到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督促其积极主动地制定和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通过安全知识、法律法规讲座、案例分析会等多种活动进行宣传,使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人心。

三、做好综治维稳及工作。

我局注重做好综治维稳和工作,力求将矛盾化解在第一线,及时协调各方利益,为群众排忧解难。

月日,针对中非商贸城售假严重的问题,根据市、区政府的要求,由越秀区打假办牵头,组织工商、公安、质监、物价、知识产权等部门和属地洪桥街道办事处,对该市场及其相邻的顺兆商贸城连夜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当天共查扣侵权香水、手表、手机、服装等商品6039件,立案17宗,并于日拆除了中非商贸城内外墙体上的涉非招牌等标识。越秀区“双打”办月日牵头成立由工商、公安、质监、物价、知识产权等部门及街道派员参加的联合工作组开始全天进驻中非商贸城,分批督促大厦及顺兆商贸城内的所有经营业户返回配合,对拒不开门接受检查的,在公安、物管、街道等人员见证下,强行开门检查,发现有侵权或“三无”等违法行为商品的一律扣押,立案查处。并于23日对该市场开办方进行立案调查。至日大厦内的所有店铺全部清空关门,绝大部分为业户自行清空搬离。月日,越秀区政府宣布中非商贸城关闭,中非商贸城市场登记证被市工商局越秀分局注销。

月日,参加我区府学西街庙会的商户22人到我局上访,提出要求解决府学西街庙会(7天)经营亏损问题,要求退回展位费。月日-日,我局会同区局、区司法局、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协调广东省老字号协会、巨处展览策划有限公司、贸易有限公司与来我局的22位上访商户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巨处展览策划有限公司承诺在今年月份的美食展会中免费为上访商户们提供展位,商户表示接受,双方握手言和,全部上访户表示不再上访,矛盾完全化解,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今年上半年,专业市场管理科针对个别肉菜市场开办方与承租档主之间的矛盾,及时派员去现场做好稳控和协调工作,耐心做好解释工作,成功化解2起上访事件,保障了区内肉菜市场供应安全有序。

交通局综合执法分局针对月中旬道路运输行业因油价上涨、交通限行的影响存在不稳定的隐患情况,按照市、区部署,做好了维稳特别防护期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区道路运输行业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制定了《越秀区交通运输行业不稳定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做好值班及信息通报工作。重点做好了运输行业稳控工作,迅速组织对辖区出租车及货运企业开展摸查,并将摸查到的企业情况制表并通报给各相关单位,以此提高维稳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了我区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同时,切实抓好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对人大、政协提案件的办理。上半年办理局、城管网、交委网转办以及群众来电来访各类投诉100余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件共计11件。做到责任到人,限期办结,保证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四、抓好行业监管,确保交通运输市场安全有序。

完成了度机动车维修企业、驾驶培训机构和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评工作,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交通主管部门与区道协、维协驾培协会及专家人员一道深入到企业进行现场考核评定工作。通过质量信誉考核,促进企业按质量信誉考核项目要求从安全指标、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一次详细的疏理,找出本企业存在的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或措施,有力地保障了我区道路交通行业安全运行。实行停车场网格化管理,落实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将停车场管理工作与“人屋车场”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停车场行业日常监管。全面整治停车场行业,规范停车行业经营秩序。重点针对媒体曝光违法停车场,牵头组织区公安、交警、市政、物价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及回头查。开展了“两会”前、后停车场行业专项整治,对路内临时停车场、重点商业区停车场、投诉热点难点停车场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和回头查。开展了城市道路占道停车泊位清理整治工作,对路内临时停车场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不按核定标准收费等各类非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上半年,共出动199人次,检查停车场105家,占道停车泊位路段120个,有效整顿了停车场行业经营秩序。

五、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安全工作人人抓的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交通运输行业“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并通过安全学习例会加大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和文明行车教育培训,营造安全生产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利用qq群网建立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新平台。月份我局开通了运输企业安全教育qq群网,至今已有50多个运输企业加入。通过qq群网,我局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文件及信息传递给企业,并以此作为交流平台,多方听取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不断促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在交通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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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好项目前期贮备工作。积极与省州对接,抓好工业园区段14公里道路改建工程,预计投资9000万元;抓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300公里的规划设计。

(二)抓好农村公路建设。2014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2条即:计划建设萨门村路10公里,计划总投资700万元;班达村路9.7公里,计划总投资700万元,确保2条路在年内完成。

(三)加强公路养护管和监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一是加大养护资金的投入,2014年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投入专业养护人员28人,临时养护人员171人,投入养护资金79万元;二是加大安保设施的投入,计划实施70公里,1550万元(其中国家配套资金1400万元,县人民政府配套资金150万元)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维修和安装工程,其中小路12公里,28公里,路10公里,农村公路35个村35条;三是计划投入抢通保通资金200万元。

(四)加强站点建设。一是计划对县旅游客运中心站进行提升改造,计划总投资600万元;二是计划对米亚罗客运站进行改造,计划总投资100万元。

(五)加强在建工程的管监督。目前在建工程有县木城沟道路工程、县乡道路水毁恢复工程b标段、乡村路工程、县寺庙基础设施工程。在农村公路建设监管中,树立质量第一的念,把工程质量工作作为首要目标,严把工程质量关,确保以上在建农村公路建设在2014年5月—8月顺利完工。

(六)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监督工作,确保万无一失。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打好2014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强化源头管、路面监督,开展路检、路查,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的合法秩序。结合县上的治超限超载、打非治违方案,运管和交警联合进一步严厉打击黑车营运现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交通运输安全。

(七)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管好班子和分管部门与单位,管好自己的家属与配偶,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为完成交通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八)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国道317线、高速路的征拆协调、配合和稳定工作。

二、工作推进措施

(一)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一是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通村公路的领导;二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筹措项目建设资金;三是规范程序,依法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为农村公路建设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四是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作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做好相关协调为施工单位创造良好施工环境;五是是加强日常监督管力度,确保进度和质量,在通村公路建设中继续积极推行项目法人制和合同制管、监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质量管责任,继续采取监管领导分段分片包干,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确保每条路按时保质保量完工。

(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机构。为保障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和正常使用,实现农村公路管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我局成立了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农村公路管养护工作的书记兼副局长任副组长,公路养护办、工程股、财务室为成员的农村公路管养护领导机构,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工作。二是加强监督管。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的养护管,实现农村公路养护管规范化,根据《县农村公路管养护办法》和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责任书》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查,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反馈并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确保我县的农村公路级级有人管,条条有人养。

(三)加强公路应急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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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安全投入主要措施,坚决遏制较大交通事故、杜绝死亡事故、杜绝车辆自燃事故、杜绝机械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强组织建设、加强教育培训、重视隐患排查治理、现场管理,以有效防范和杜绝事故为工作目标,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二、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建设

健全组织机构人员,分级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各级负责人要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与驾、乘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内部协调,做好新进职工的岗前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工作环境常见的安全隐患、所从事的工作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安全职责及操作技能、自救互救急救的方法、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2)日常教育和培训。每月至少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一次,做好各科室、各生产环节的安全知识学习工作。

3、加强安全会议及节假日值班制度

1)安全例会;定期召开公司安全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

2)节前会议;根据国家节日安排通知,开展好节前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

3)加强节假日值班制度;汇报节日期间的工作动态和安全稳定工作。

4、加强安全隐患排查

1)对于每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需立即对隐患采取可控措施,减少隐患带来的危害,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整改措施,做好台帐管理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率需达100%。

2)安全科每月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检查,重点对危货车辆(水温、机油、轮胎、制动、罐体等等)消防器材和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备查。

3)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消防演练,组织好应急预案演练,完善综合应急预案,储备相应的应急所需的救援物资和器材。

5、开展好检查、督查工作

做好对安全员的相关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能力;完善安全检查信息收集、报送、处理和反馈渠道,保证安全检查的高效性。

1)各科室做好联合检查、自检自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不定期、不定时综合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工作;

3)充分利用gps监控平台,强化对危货车辆运行中动态监控,及时纠正驾乘人员违章行为,针对天气变化及时发送信息提醒,确保行车安全。

6、提高车辆管理力度

1)认真落实车辆每天例检例查、日常保养工作,认真填写车辆行车日志记录存档备案,不弄虚作假,禁止带病车上路行驶,及时保养调校,保证车辆正常营运。

2)每月按要求对车辆年检、二级维护到期的车辆做出计划,并做到月头计划通知、月中提醒、月底落实的工作原则,为安全行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凡上路运行的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防护用品、安全卡等有效证件。

7、做好驾驶员资质审查

1)严把驾驶员入门关。根据公司《驾驶员考核、聘用管理办法》,严把准入关,提高新招驾驶员的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对操作不当,技术生疏的驾驶员,拒绝准入。

2)做好驾押人员安全教育。加强驾押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安全意识薄弱及经常出现违章驾驶的人员,经多次教育后不改的,公司做辞退处理。

8、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根据上一年工作情况,按文件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应急救援器材、劳保用品,并做好安全生产投入的落实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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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运输市场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行政村和中小学校以及有关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农村运输市场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定期研究,定期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与行政村、行政村与车主要签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还要与中小学校签订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乡镇安办在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强各单位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的督查,及时向被查单位、乡镇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反馈情况,促进安全措施的真正落实,从而构建责任到人头,层层抓落实的农村运输市场安全管理网络。

二、创新农村运输市场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一)充分发挥乡镇安办作用

各职能部门要积极研究农村运输市场安全监管措施,依法将本部门安全工作执法权委托给乡镇安办,由乡镇安办在一定权限内对本辖区内的安全违法行为实施处罚,并抓好以下工作:

1、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辖区交通安全例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分析交通安全形势,研究对策,抓好落实。

2、适时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根据辖区交通安全状况,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适时开展以整顿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报废车辆上路、酒后驾驶、非法营运、客运车辆超载、摩托车载客及货运、低速汽车超载、滥载、拖拉机载人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

3、开展农村运输市场安全宣传教育。制定辖区内运输市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大型的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4、对乡镇、村道路路面硬化后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路段进行整治,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及防护设施。对有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改造需要较大资金的应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二)配备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员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在每个行政村中落实一名由综治员或治保主任、民兵连长兼任的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员,所需经费在安全执法罚没收入返还款中解决。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员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经常性地向村民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每半年召集本村机动车驾驶人开一次交通安全会议,每季度办一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刊,并完成公安部门布置的交通安全宣传任务。

2、抓好源头管理。将村内的机动车列系范围,要与车主、驾驶人员建立安全联系制度,为村民代办摩托车报牌和摩托车驾驶培训报名等业务。

3、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五劝”工作。即劝阻酒后驾车、劝阻无证驾驶摩托车、劝阻驾驶摩托车开快车、劝阻超过规定多人骑乘摩托车、劝阻机动车超载、滥载出村。特别是逢场天、庙会、节假日、婚庆丧事等村民聚会时,要上门做好友情提示工作,严防酒后驾车、机动车超载、滥载等现象的发生。

(三)规范农村运输市场管理

1、明确微型车经营范围。从事营运的微型面包车只能按车籍所在地在本行政区域内(以片区为单位)营运,不得跨行政区域营运;禁止微型面包车进入县城滨江大道、一环路、嘉陵大道以内地区。

2、加强乡镇客运站点建设和管理。交通部门要结合农村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建设乡镇客运站点,到**年,力争实现70%以上的乡镇建有客运站点,60%的行政村建成招呼站或候车亭。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道路运输源头监管责任主体,要督促车辆进站经营,未建有客运站点的,要划定车辆停靠点,实行定点经营,严禁车辆在站(点)外沿街招揽客人和随意乱停乱放。

3、推进农村客运经营公司化。由运管部门负责,根据各乡镇具体情况,合理规划运力,并对现有城乡间客运班线,按照“产权多元化、经营主体化、管理公司化”的原则以资产为纽带进行资源整合,打造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经营主体。要引导道路客运经营者以客运班线为依托,以资产为纽带,采用兼并重组、车辆收购赎买、股份制改造等方式,按照《公司法》组建新的市场经营主体,实行公司化经营或公司化管理。

三、加大农村运输市场安全的整治和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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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严格安全许可条件

1.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按照“产业集聚”与“集约用地”的原则,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明确产业定位,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2009年底前,完成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从2010年起,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立项申请和安全审查申请。要通过财政、税收、差别水电价等经济手段,引导和推动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新的化工建设项目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逐步推动现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

2.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对首次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申请经营许可证且带有储存设施的企业,许可证发证机关要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核,符合条件的,方可颁发许可证。申请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级或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许可证发证机关可直接为其办理延期换证手续,并提出该企业下次换证时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把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以下统称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自动控制,纳入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工作,在2010年底前必须完成,否则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要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人员从业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从2009年起,安全监管部门要把从业人员是否达到从业条件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条件。

3.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投资管理部门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管理部门牵头、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安全审查通过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批准。

要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的建设项目。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装置是否设计装备紧急停车系统;进行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时,要认真了解试生产装置生产准备和应急措施等情况,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生产方案进行审查;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投入使用情况与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安装投入使用情况。

4.继续关闭工艺落后、设备设施简陋、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应依法吊销许可证并提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提请同级或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有关人民政府要组织限期予以关闭。

二、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6.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企业要加强建设项目特别是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采用安全、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确保建设项目工艺可靠、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自动化控制水平满足安全生产需要。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设计、施工、监理。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三查四定”(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查工程隐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制定试车方案,严格按试车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组织试生产。操作人员经上岗考核合格,方可参加试生产操作。工程项目验收时,要同时验收安全设施。

7.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纳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通过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和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以下称重点企业)要在2010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达标。

8.建立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定期隐患排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工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采取防范措施,限期解决。

9.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做好危险化学品普查工作,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在2009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0.提高事故应急能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要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中小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建立联系机制,通过签订应急服务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1.建立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重点企业要向当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有关中央企业要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现场核查。企业发生伤亡事故时,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组织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的企业,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向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

1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局令第20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的要求,健全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分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意识、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技能、事故案例、应急管理、职业危害与防护、遵章守纪、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教育培训活动。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加大安全投入,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3.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4.改造提升现有企业,逐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重点企业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现有装置以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工艺技术自动控制水平低的重点企业要制定技术改造计划,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在2010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通过装备集散控制和紧急停车系统,提高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水平。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必须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

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选用安全可靠的仪表、联锁控制系统,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提高装置安全可靠性。

15.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按照有关规定或要求做好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重大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装置。要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责任制,定期检大危险源压力容器及附件、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应急器材准备等情况。

16.积极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工作。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有关企业开发化工安全生产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指导有关中央企业开展风险评估,提高事故风险控制管理水平;组织有条件的中央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提高化工生产装置潜在风险辨识能力。

四、深化专项整治,完善法规标准

17.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地区要继续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通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采取鼓励转产、关闭、搬迁、部门托管或企业兼并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淘汰不符合产业规划、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能耗高、污染重和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化工企业。化工企业搬迁任务重的地区要研究制定化工企业搬迁政策,对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和在城区的化工企业搬迁给予政策扶持。

18.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和协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管理部门要统筹规划并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控平台建设工作,保证监控覆盖范围,减少监管盲点,共享监控资源,实时动态监控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行安全状况。在2009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都要安装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

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联合执法和协查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本地区公安、交通、环保、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形成合力,提高监督检查效果。要针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活动跨行政区的特点,建立地区间有关部门的协查机制,认真查处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运输活动和道路运输事故。要在危险化学品主要运输道路沿线建立重点危险化学品超载车辆卸载基地。

19.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专业化。贸易管理、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广建立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市场的成功经验,推进集仓储、配送、物流、销售和商品展示为一体的危险化学品交易市场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交易、统一管理、指定储存、专业配送、信息服务。

20.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即将施行为契机,积极通过地方立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提高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完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保障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21.加快制修订安全技术标准。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组织研究、规划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优先制定和修订当前亟需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标准。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修订现行的化工行业与石油、石化行业建设标准,提高新建化工装置安全设防水平。

五、落实监管责任,提高执法能力

22.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规范执法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际,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频次、程序、内容、标准、要求。要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的情况,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与有效使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等情况。

安全生产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要提高执法检查的能力,保证执法检查的客观性,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工作,提高执法的权威性。要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的作用,提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参与安全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工作。要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处罚的力度,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3.严格执行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加强对事故调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清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开展警示教育。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受县级人民政府委托组织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处理意见落实情况。

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每年3月底以前,向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报送本地区上年度危险化学品死亡事故的调查报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复印件);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一次死亡6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报告、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复文件(复印件)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4.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及时通报典型事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工作,按时逐级上报统计数据;同时收集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及其他行业、领域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定期分析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和规律,更好地指导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监管、行业主管等部门对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要及时向相关企业和部门发出事故通报,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发生同类事故。

25.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地区要在安全监管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专门负责本行政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26.进一步发挥中介组织和专家作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指导专业协会、中介组织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帮助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法成立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为中小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提供咨询服务。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数据库,为专家参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条件;建立重大问题研究和重要制度、措施实施前的专家咨询制度;鼓励和督促中小化工企业聘请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指导,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7.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的高度,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发挥政府监督管理作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篇(11)

安全生产工作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此,我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交通系统和水上安全工作,年初制定了安全工作计划安排,确保了上半年的春运百日安全安全大检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二、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进一步搞好道路安全和水上安全管理工作,,市人民政府与有关乡(镇)政府签订了生产自用船责任书,同时成立各级水上安全管理小组19个,专职管船员1人,兼职管船人员18人,落实渡口签单员4人。公路运输方面与局下属单位、西昌客运中心、三和公司、西昌东站签订公路运输安全责任书7份,建立安全领导小组7个。

三、努力抓好各项安全工作

1、积极搞好春节黄金周和春运工作

春运工作从1月30日开始到3月10日为期40天,我局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有序,优质便捷的总体要求,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以实际行动保障了春节、春运期间广大旅客走得了、走得舒心、走得放心,实现了春运工作安全、有序、畅通、优质的总目标,确保了今年全市春节、春运安全,保护了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杜绝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春运期间全市共投入客车42720车次,日均投入班车467班,完成客运量560400人次,共投入加班包车836次(其中成都方向136次,攀枝花49次,灵山寺44次,泸沽湖方向9次,其它加班车598次),共运送旅客26115人次,公路客运量与去年同比上升15.32%。

2、积极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从12月22日至3月30日,我局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活动,广泛宣传动员,强化责任,狠抓隐患治理,突出重点监管,以强化宣传,严格执法,深入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圆满完成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工作目标。在活动中查出有隐患客运12车次,全部进行整改;车辆技术状况不良74车次,及时进行整改;私设小板凳12辆车,没收小板凳35根。严把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关,共检查行包213063件次,挡获三品油漆104公斤,收缴烟花32根,鞭炮4.3万余响,消除了隐患,保障了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积极开展全市安全大检查活动

为全面贯彻省运输厅川交函〔〕210号、凉山州安委会〔〕17号和市安委会〔〕3号开展全市安全大检查活动,我局在全市客运车站、办公场所、邛海码头,通过广播、led显示屏进行宣传,对重点检查对象道路运输进行重点检查,对全市辖区的21家危险品运输企业、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进行大检查,7家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做得好给予充分肯定和表扬,对4家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的企业指出不足,后经整改、复查、合格验收,对西昌庚茂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技术档案管理不符合规范,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未按规定进行保养、档案不齐全,存在严重的管理不到位的因素,市运管所对其公司下发了停业整改令,4月30日已整改完毕。

4、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今年6月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第九年,我局紧紧围绕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活动主题,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年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为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和实现安全生产形势不断稳定好转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精神和文化支持,在活动中积极参加安全月月宣传咨询活动,向广大市民发放安全宣传资料360多份,现场解答市民安全提问10人次。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汇通公司、西昌客运中心站分别举行了应急演练活动,形象逼真、惊心动魄,取得圆满成功,得到了观摩领导和群众的高度肯定和表扬。活动中积极开展安康杯和四川省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安全文化建设。

5、积极开展水上安全整治活动

针对邛海非法营运,省航务局督办查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整治方案,采取了措施,组织人员对邛海非法营运和自用船只进行摸底、调查、造册登记、照相、掌握第一手资料,现已造册登记632只,下步根据摸底情况,制定落实回购取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