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素质报告单家长评语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每学期期末家长都要填写素质报告单中家长评语这一项,四年级家长这样填写真诚又全面:
1、首先表达老师对孩子辛勤付出的肯定和感谢。如:如:首先感谢老师这一学期对XX同学的辛勤培育和教导。
2、针对老师的评语中提到的孩子需注意的地方,诚恳地提出作为家长以后具体如何做。如:XX上课不够专心我会严加管教,在家注意培养他做事专心的习惯。
3、表达积极配合之意。如:希望老师严格要求,针对孩子的不足来教学,不用手软。我们一定会积极配合老师,使孩子成绩提高、全面发展。
(来源:文章屋网 )
现阶段,我们的交易已不再是工厂的流水线,要求产品统一尺寸、规格、模样,数学教学亦然,它是为了让学生的个性得到更好的、更充分的发展。
1.学生自我评价
在教学中,我要求学生在学完20以内加减法后,让他们根据一个数编算式,看谁编得又多又有条理,然后给予及时的鼓励,从而让学生充分地展示自我、认识自我的能力,对自己有一个自我的判断与评价,找出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激发和调动他们的学习热情。
2.学生间的相互评价
由于年龄的关系,儿童对自己的认识并不深,他们无法完整、全面、公正地进行自我评价。因而,在自评的基础上应积极地鼓励学生相互间进行评价,鼓励学生相互观察,以弥补自我评价的不足。
二、教师评价
1.随时观察,及时评价
学生是有着完整的生命表现形态,处于发展中、以学习为义务的人。在他们身上时刻有着不易察觉、细微的变化。这些内在的变化需要教师随时地进行观察,对学生各方面的细微变化及时给予评价。
2.教师口头评价
教师的口头评价是评价方式中最直接、最快捷、使用频率最高、影响最大的一种方式,特别是当众口头评价。实施当众口头评价时,教师的语言要有激励性,能鼓舞学生,不能打击学习的积极性。
3.红花评比台
教学中,以班为单位建立红花评比台,在学生自评、互评及老师随时观察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各方面的表现及时奖以小红花,建立红花评比台,看看谁的红花多,可以激励学生,培养学生的荣誉感,增强学生的自尊、自信心理。
三、家长评价
1.现在的评价不应是教师一个人的事,而至少是“学生、教师、家长”三位一体的,甚至还包括社会的,所以应当重视家长的评价,应该让家长了解学生的成长进步,就学生自己展示的内容向家求并发表意见和评价,从而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数学。
2.召开家长座谈会
学期中间及学期末,要以班为单位展开家长座谈会,让学生参与座谈。先请学生展示自己,然后,请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进行评价。学生在众人面前获得肯定,会更加激励他的学习积极性,从而使他更加热爱数学学习,找出并改正自己的不足。
四、学生成绩报告单
1.评价的主要内容
1.1学习态度:主要指学生在学习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可通过学生参与各项活动的时间、次数、认真程度、行为表现等方面来评价。
1.2合作精神:主要对学生在参与小组及班级活动中的合作态度和行为表现进行评价。如学生是否能积极参与小组活动,主动帮助别人和寻求别人的帮助,认真倾听同学的意见,乐于和别人一起分享成果,在小组中主动发挥自己的作用等。
1.3知识能力:通过口头回答和书面练习、动手、拼图、观察能力等考察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能力运用情况,这样不仅考察了知识和能力,也重视了过程和方法。
1.4情感态度价值观:我们在调查时先由老师用语言创设一种情境,让学生选择一种情态。如老师说:"你心爱的课本不小心被别人弄破了,你会怎么样?"(生气、难过)"今天你受到了老师表扬会怎么样?"(高兴、开心)
2.在日常教学工作中,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2.1让评价方式在课堂教学中充分体现。在日常课堂教学中,我校要求教师充分体现新课改以人为本的精神,充分利用评价、激励的措施,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从而使广大学生乐学、会学,兴趣高涨。为了让学生有评价依据,做到直观形象,教师自制评价挂图,在评价内容上有喇叭(表示声音)、书(拿书姿势)、波浪线(表示语言是否流畅)、加号(有无添字)、减号(有无漏字)、脸蛋(是否有感情)等实物图形。如在朗读方面,学生可评价为:"我表扬他朗读声音响亮,有感情,没有添字"等。例如在读错字方面,学生则说:"我希望他不要读错字"或"我希望他再和生字多打打交道"等。不管评价任何人,首先都以表扬激励为主,并善意、委婉地提出建议,这样既符合广大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心理特征,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又锻炼和培养了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及与人为善的情感,起到相得益彰的效果。在评价对象上有学生评价学生、老师评价学生、学生评价老师等,从而达到充分发扬民主,师生真正互动,共同提高的教育目的。
2.2努力转变观念,改变评价方式。对于以前的期中检测,我校都采用一张试卷来评定学生成绩的优劣和教师的教学质量,这样只注重了终结性评价,而忽视了过程性评价,难以对学生作全面、客观的了解。另外在分数面前,往往伤害了那些没有及格或考得不理想学生的自尊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负面影响,教师也或多或少背上思想包袱。针对这种情况,我校一改常规,紧扣新课程改革理念,采取了师生面对面调查问卷的方式,语文内容涉及到听话、说话(听录音或听老师说,然后简单复述)、朗读、背诵(背课文、背成语、背古诗、背谚语)、口语表达及心理情感因素,数学有计算、找规律、数学生活、实际运用能力、认图形、拼图形等。在评价结果方面,我校改变了以分数评价而采用等级制,一至二处错误为5星,3至4处错误为4星,5至8处错误为3星,9处以上错误为1-2星。通过期末学生素质教育报告单中家长意见反馈,绝大部分家长是认可的,教师也非常乐意接受。
2009年9月,《教育国际化进程中初中学生素质评价研究》课题被批准立项为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初中专项规划课题,课题组紧密围绕课题确定的研究目标,积极探索教育国际化背景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校本评价指标体系,实现学科学习评价与能力发展评价的结合和评价内容、指标、方式的优化。研究试图根据学生的培养目标、科研引领,建立科学、多样的评价标准,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探索促进学生发展的多种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乐观向上、自主自立、努力成才。
1.目标确定评价内容
对于学生的综合素质我们设定了道德品质、世界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审美与表现、运动与健康六个方面。其中,设立“世界公民素养”评价内容是为了培养学生在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尊重、了解其他国家、民族、地区文化的基本精神和风俗习惯,学习、掌握与其他国家、民族、地区人民平等交往、和睦相处的修养与技能,探讨全人类共同的价值观念,增进不同和文化背景的民族、国家、地区的人民之间的相互理解与宽容,促进整个人类及地球上各种生物与自然和睦相处、共同繁荣与发展,期望引领学生把自己置于世界体系中,成为具有世界眼光的公民。在评价目标内容的编制上,依据国际理解校本课程目标分年级设定。七年级以了解邻国文化与生活、自尊与尊重他人态度的养成、国际交往礼仪的践行为评价目标内容;八年级以了解祖国改革开放以来国际地位的重大变化、维护世界和平的态度养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践行为评价内容;九年级以了解发达国家文化生活、尊重祖国传统文化态度的养成、祖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播能力为评价内容,并把国际理解课程、双语课程的学分纳入其中。在“交流与合作”评价中,我们突出国际理解课程中的基本交往、协作能力评价,把参与国际合作交流活动纳入评价体系。
2.科学建构评价标准
我们把学生的行为目标作为评价的主要依据,把评价内容用可以观察判断的学生行为目标来表示。综合素质评价就是判断学生实际达到培养目标的程度。同时,也就是找出学校教育偏离目标的程度,通过评价反馈学生和学校教育尽可能逼近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形成的学生综合素质校本评价体系是导向行为目标模式的评价体系。
3.整合多样评价形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形式设计有自我描述、分类评价(含档案袋评价)、数据整合、自我小结、教师评语、家长的话六个部分。
自我描述部分设计成引导性内容的填空形式,以反映学生在该项评价内容上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帮助教师了解学生、研究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评价活动。分类评价由评价内容、行为表现及相应的等级分值和各个评价主体评定栏(自评、组评、家长评、老师评)构成。数据整合、自我小结、教师评语、家长的话构成了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单。数据整合将呈现反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六个方面的直观对比图表和评定等级。自我小结、教师评语、家长的话构成了各个评价主体之间的互动平台,在评价互动过程中帮助学生为自己未来的发展做出选择。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程序如下。
(1)引导学生明晰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标准。通过班会课、座谈会、访谈、问卷调查等途径向学生传达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帮助学生了解评价在道德品质、世界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审美与表现、运动与健康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确立阶段性的成长目标和任务。
(2)指导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袋”。档案袋评价是质性评价的典范,是真实性评价、表现性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袋评价的主要意义在于它们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学习机会,使学生学会自己判断自己的进步。它是对统一的评价内容和标准的个性化的补充、完善。“成长档案袋”也是教师、家长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作出正确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具体指标应包含小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等非统一考试科目中的实际表现,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所达到的综合素质水平。主要评价指标:
(一)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二)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三)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四)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五)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三、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和学校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四、综合素质评价的管理制度。
学校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成长过程,并以此作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分别按照学期、学年进行阶段性评价,学生毕业时进行总评。
五、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机构。
学校应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由学校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价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问题。
六、综合素质评价的工作程序。
实施素质教育,首先要转变观念。树立新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传统的应试教育注重刻板记忆遏制思维发展,较之十分重视创新教育的发达国家,创造型人才奇缺。索质教育是全面发展教育的具体运作,它注重人性的完整性、潜质性,差异性,注重体现人的价值和尊严。
二、提高教师素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
学校始终把培养教师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首先以“正行风,修师德、树师表”为宗旨,以“敬业、爱生、奉献”为主题,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学生”为核心。并且注重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一是抓中青年教师的业务进修,鼓励他们多种形式学习;二是提倡大练基本功,诸如“教研专题”讨论会。组织“说课”竞赛。组织新教师上“汇报课、公开课”,骨干教师上“示范课”。开展“普通话竞赛”、“论文评奖”、教案展览。组织骨干教师外出参加研讨会,现代教学设施的操作竞赛活动。
三、根据学科特点。优化教学方法。使学生主动学习。是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核心
优化教学环节的内容首先是优化教法,其途径是根据学校实际引进并推广教学经验,总结推广本校优秀教师的教学方法。彻底摆脱传统教育的填、压、灌、低效高耗的羁绊。
四、评价改革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内驱力
①我校确立以四率为目标的质量评估标准。初一新生一进校,便把巩固率、全科合格率、学校及格率、优秀率指标分解到班。分解到各科老师,并制订了一系列奖励制度;②制订“教学工作守则”规范学校常规教学。学校制订了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核五环节的工作守则,确定了教学过程各阶段的工作质量标准,并将考核标准纳入量化成绩:③设立督查机构,强化教学监控,学校在教导处专设教研督室。对教学的五环节跟踪督查评估。定期征求各班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并及时反馈信息:④用素质教育报告单替代过去的成绩单,对学生的评语多采用激励性语言。
五、构建多功能德育网络体系。创设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
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体系,把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完善的人格。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目标来抓。①坚持对学生进行《守则》《规范》量化评分。②开辟校园之声广播,实行班级值周制,增设校园检查岗。给学生制作校牌。使每位学生融于集体管理之中,增强了自尊、自爱、自削的能力。明明白白做学生,一个良好的自我管理风气在我校形成。③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开通心理健康咨询电话,及时矫正学生心理失衡的问题,帮助不同层次的学生树立不同的奋斗目标。④充分发挥家长工作领导小组及家长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极大地调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每学期召开两次家长会。我们还聘请了法制校长,真正把学校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在实施素质教育过程中,我们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感到许多无奈和困惑,值得我们深入地思考: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设置
初中学生毕业升学必须对国家规定的所有课程开展测试,包括文化科目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会考、考查科目以及综合素质测试。
1. 文化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为文化考试科目,在初三年级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各文化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网上评卷。
2. 体育与健康考试项目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以满分30分计入学生升学总分,其中学习过程评价12分、体锻效果评价18分。
3. 会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毕业会考科目。地理、生物学科实行闭卷考试,在初二年级进行,由市教育局按中考文化考试科目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网上阅卷,试卷结构、难度依据学科考试说明确定。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按市教育局制定的具体方案实施。
4. 考查科目
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为考查科目,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合格、不合格)呈现。
5.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其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各初中学校要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学生健康卡》和《成长记录袋》等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应参照学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本人、同学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公示和解释。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呈现。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等级。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各班级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评价小组主持班级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在充分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评价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各初中学校应对初中毕业学生进行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全面鉴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毕业。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安排
1. 文化考试科目
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5日—17日,考试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考试日程、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见下表:
表一:文化考试日程
教育评价是教育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它既是教育活动的终结,又是教育活动的开端。有效的教育评价对教育活动的开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纲要》指出:“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教育的适宜性、有效性,调整和改进工作,促进每一个幼儿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的必要手段。”教师每时每刻都要对教育教学行为做出评判,那么教师对幼儿及教育行为的评价有没有积极的作用,这就关系到教育评价有效性的问题。实践中,我认为:一切以幼儿为本,一切有利于幼儿自身和终身发展的教育评价才是有效的。那么在教育活动中,教师怎样做,才能提高教育评价的有效性呢?
一、变横向评价为纵向评价
“×××没有×××小朋友乖”!“你看你多笨!人家×××小朋友多聪明”!等等。现实中,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些老师或家长用这样的言语评价小朋友。这种横向评价,用同一标准,衡量要求每一个孩子,忽视了孩子的个体差异,结果不仅不能起到鼓励促进作用,反而会挫伤孩子的自信心,长期下来,容易使孩子产生自卑感,认为自己生来就不如别人,低人一等,从而丧前进的动力。
因为孩子受家庭、年龄、个性特征、社会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在认知水平上存在着一定差异性,这就要求教师变横向评价为纵向评价。纵向评价要求教师在评价时,不要把不同的个体放在一起比较评价,而只是对个体自身进行评价,看其某方面是否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了发展,哪怕只是进步了一点点,都应得到积极肯定的表扬和鼓励,这样才能大大激发个体内在的学习动力,增强其自信心,使其在原有基础上不断进步。如我们班孙虎小朋友,入园后好长时间如厕时,都不会提裤子、系裤子。每次都要老师和小朋友帮忙,老师每次都是耐心地教他、帮助他、鼓励他。终于有一天,他兴高采烈地跑来对我说:“老师!我会提裤子了。”看他那高兴的劲儿,不亚于过生日时得到一只心爱的玩具。离园谈话时,我在班里表扬了他,要求全班小朋友对他鼓掌表示祝贺,并在他的生活表现栏中,为他贴上了一朵“小红花”。
二、变单一评价为多元评价
在传统的教育评价中,评价往往是单一的。如评价的主体是单一的(一般只是班主任);评价的内容是单一的(只注重知识评价);评价的方法是单一的(学期结束时填写在园素质报告单);甚至评价的语言都是单一的(如我听了一位教师公开课,课堂上为了评价小朋友学得好,做得好,整节课上用的评价语言都是“嗨!嗨!嗨!你真棒”!)传统单一的评价是片面的评价,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不公正的评价,它不能全面客观公正地对幼儿进行评价。这种评价不仅不利于幼儿的自身成长,甚至会妨碍幼儿的成长。如幼儿某方面的特长、天赋没有得到积极、肯定的评价,遭到压抑、埋没,使幼儿失去某方面成长的关键期。
多元评价,在评价的主体上,班主任、生活老师、家长、同伴,包括幼儿自身也可以成为评价的主体,不同的评价主体根据自己同幼儿的接触,对同一个体不同的方面表现给予相应的评价。正如《纲要》所指出的那样:“管理人员、教师、幼儿及家长均是幼儿园教育评价工作的参与者,评价过程是各方共同参与、相互支撑与合作的过程。”只有将涉及幼儿的所有人(包括幼儿自己)的意见、观点都加以综合,评价才能真正反映幼儿的发展。
多元的评价,在评价内容上涉及所有领域,社会的、情感的、认知的和运动的,也涉及幼儿学习的情感和倾向,并注重对个体发展独特性的认可,既关注幼儿在各学习领域知识技能的获得,又关注幼儿的学习兴趣、情感体验、沟通能力的发展。
多元评价,在评价的方法上形式多样。如为幼儿建立成长档案,教师将一些观察记录的资料,如书面报告、讨论的对话、制作的成品、一幅图画等收集整理后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的结果进行修正,然后进行评价。幼儿成长档案里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幼儿活动的实际成品,它代表了每个幼儿努力的程度与有形的成就,呈现出幼儿学习的历史。
通过多元评价,幼儿在知识技能、情感态度、交往能力等方面得到全方位的评价,教师在掌握了幼儿各方面的第一手材料后,才能有的放矢地对幼儿进行“扬长补短”的教育,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地成长。
三、变静态评价为动态评价
在传统观念里,评价是为了让家长知道孩子的用功程度,监测个人在团体中所处的位置而经常使用的方法。在这样的观念下,评价需要“标准化”的工具,需要标准划一的评测方式,这种评价是静态的评价,统一标准、统一模式,不可变动。这样的评价方式所反映的观点是:每个孩子都要追求相同的目标,而每个人也应该以同样的步调成长。殊不知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我们更应该重视的是:尊重孩子的成长步调,容许孩子以多元的方式成长,强调孩子将现在的自己与过去的自己相比较。
在传统的观念里,只有在学期结束时,学校才用成绩报告单的等第评分方式告知家长,孩子在园的表现情况,这种“千年等一回”的评价方式,无疑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纲要》指出:“教师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幼儿,既要了解现有水平,更要关注其发展的速度、特点和倾向。”因而教师要变静态评价为动态评价,通过动态评价,教师不但可以了解孩子的个别差异,观察每个孩子的进步情况,更重要的是,在搜集孩子日常生活作品的同时,教师可以随时根据孩子的发展方向制订教学计划,修正自己的教学活动,以建立符合“以幼儿为中心”这一宗旨的课程。如为每个幼儿建立“成长档案”,搜集幼儿不同时期的作品,教师评语、面谈记录、逸事趣闻记录、照片、家长评语、同伴评语等,记录下幼儿发展成长的轨迹。
四、变结果评价为过程评价
传统教育评价的另一表现是重结果评价,轻过程评价,只看结果,不看过程。现代教育心理学研究指出,幼儿的学习过程不只是一个接受知识的过程,还是一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方面是暴露幼儿各种疑问、困难、障碍和矛盾的过程,另一方面是展示幼儿聪明才智、独特个性、创新成果的过程。重结果评价,忽视幼儿在探究过程中的情感体验,幼儿正是在一次次失败中,通过不懈的探索努力,最终体会到成功的喜悦。教师在评价过程中,要通过自己的言行使孩子感到:老师关注的不是活动的成败,而是观点、活动过程和结果的价值。对于那些表面上看来“失败”了的幼儿,教师更要给予支持和鼓励,培养他们乐于探究和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的态度和品质。只有让孩子们感觉到他们有新发现,是自己得到的结果和找到答案的,他们才能真正体验到发现的乐趣、成功的快乐。因此,教师要关注的是幼儿如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面对困难、挫折,幼儿所体现出的情感态度和意志品质,只有这样,才能是真正关注幼儿的发展成长。如:《种子的变化》、《小蝌蚪找妈妈》等相关知识需要幼儿长期细心地观察才能得到,教师评价不能只满足最后的结果,更重要的是关注幼儿是怎样获得答案的,在探究过程中幼儿付出了什么样的努力。再如:讲完《水的三态变化》,要求幼儿回家后,和家长一起探究,回来后告诉老师。有的说:“在冰箱里做冰淇淋,知道水能变成冰!”有的说:“妈妈做饭时,锅里的水变成了热气跑了!知道水能变成汽!”有的说:“我喜欢吃雪糕,知道雪糕能变成水!”还有的说:“冬天里,水能变成冰!”等等。通过评价,使幼儿不仅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教育评价的方法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也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只要我们转变观念,更新理念,尊重幼儿,紧紧围绕“为了幼儿的终身发展奠基”这一教育宗旨,就一定能不断提高幼儿评价的有效性。
在教师中树立正确的评价观,要求全体教师对评价的目的与功能给予准确定位:我们无论通过什么方式、采用什么方法对学生进行评价,其根本目的在于获得反馈信息,以帮助学校优化管理措施、丰富活动组织形式,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学生发展,为其终身发展打好人生的底色。
评价的功能在于通过评价了解课程及各种教育活动的实施情况,判断学生的学习质量和发展水平,了解学生学习活动的成就、存在问题及发展需要,对下一步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同时,通过评价促进师生间、生生间的互动与交流,对每个学生获得的学习成就进行鼓励,对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我们实施的评价注重从每个学生的原有基础出发,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强调以鼓励为主的发展性评价。
二、评价主体多元化
评价是教师和学生共同合作进行的有意义的建构过程。学生既是评价的对象,也是评价的主体。因此,我们强调学生本人、小组成员、教师、家长、社会多主体有机整合,共同参与评价。每个学期末我们都会下发一张学生期末素质报告单,其中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自我评价、小组评价、教师评价、家长评价等多个项目,使学生在与同学、教师、家长的有效交流中,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共同发展。
三、评价方法多样化
在评价方法上,我们根据学生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了教师观察记录、描述性评语、与学生谈话或访谈、问卷调查、成长记录袋、学生作品分析(包括学生的作业、绘画手工作品、活动成果等)、测验考试等不同方法对学生进行评价。此外,我们还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利用有效宣传手段对学生取得的成就给予表扬和肯定,这也是一种很好的评价方法。比如,创办校报《菊苑》,设置“班级之星”专栏,向学生、家长、社会展示学生作品及学生参与各方面活动取得的成果;成立校园电视台,开辟“个人才艺展示”“我的成长故事”等栏目;在楼道两侧悬挂校园明星宣传展示牌等,向全校师生展示学生风采。通过这些独特的、积极向上的宣传评价方式使学生获得成就感,同时引导学生学会欣赏他人,激励学生不断进取。
四、评价内容全面化
在评价的内容上,我们不仅着眼于学生的学科知识和学习成绩,更关注对学生的学习与生活技能、意志品质、行为习惯、特长才艺等各方面素质的全方位评价。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为学生提供全面发展与评价展示的空间。我校先后成立小天使艺术团、合唱团、芭蕾舞队、鼓乐队、拉丁舞队、乒乓球队、篮球队、主持人小组、小交警支队等十几个社团,使学生在社团活动中,提升个人天赋,形成崇高的艺术品质和顽强的个人意志。自1986年至今连续举办28届“我伴一同开”系列创新争优活动,引导学生通过植菊、育菊、赏菊、颂菊、学菊全过程的参与,了解品质,学习精神,并随时代的发展,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开展杯演讲比赛、小歌手比赛、小主持人比赛、绘画比赛、手抄报比赛、年级文艺汇演等活动。利用一年一度的校园文化艺术节,坚持师生同台、全员参与的指导思想,采取“班级推荐―年级汇演―学校选拔―集中展演”的形式,层层推进,给每个学生提供上台展示的空间。各种特色活动的开展及与之相关的评价使学生的能力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培养出了一大批德、才、艺、能兼备的优秀人才。
此外,每个学期各班都要进行学习之星、艺术之星、礼仪之星、进步之星、劳动小能手、体育小健将、好习惯标兵、环保小卫士等十几个方面的优秀评选表彰活动,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受表彰的机会,都能获得成功的喜悦和自豪,同时激励他们取长补短,全面发展。每个学年学校还要在事迹突出的学生中评选出108名学生作为校园明星,展示在学校明显位置,使学生的身边学有榜样。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提高小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河北省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通全日制公办、民办和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完全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教学点、简易小学等其他初等教育学校参照执行。
二、 入学
第三条 小学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学校在新学年开始前一个月将服务区内适龄儿童登记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小学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经当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最迟应在新学年始业前15天,将应接受义务教育儿童的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户口簿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小学普及初等义务教育的服务区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认定学生实际常住户籍所在地应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入学者,必须在学校规定报到时间内申述理由,并持证明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由学校报请地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并责令其送子女入学。
第四条 适龄儿童需要免入学、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经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学校出具免入学和缓入学证明。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入学、缓入学的,应当附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的证明。缓入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入学申请。
第五条 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户籍证明和原就读学校借读联系函(一年级新生入学需要户籍所在地原指定就读学校开具的联系函)等材料,向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申请借读学校。
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为流出学生建立并保留学籍。流出学生回流出地居住并要求回原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入学借读,并为借读学生建立临时学籍。
第六条 小学应创造条件接收视力、听力、智力等轻度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并努力为其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条件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 小学按40—45人编班。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小班教学。
小学入学分班应采取随机分配的办法进行,不得通过任何面试、笔试等方式为学生分配班级,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
第八条 小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建立并管理学生档案。
第九条 学生学籍管理的号码分为档案号和学籍号,号码实行全省统一编号。(参见附件四《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号码编制使用细则》)
三、考勤和综合素质评定
第十条 学生上课、自习、参加劳动实践、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都实行考勤。学生上学期间应按规定时间到校和离校。因故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对旷课和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学校应及时了解情况,进行批评教育。
寄宿制学校应加强对寄宿学生的管理,实行寄宿生在校考勤制度,确保寄宿生在校安全。寄宿制学校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寄宿生作息制度,确保学生足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第十一条 学校应按照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的要求,遵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测评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评定包括学业成绩的考核和操行的评定。采用“等级+特长+激励性评语”的评价方式,实行素质报告单制度。学校要建立学生成长档案,按学期向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报告学生素质发展的全面情况,并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意识。
第十二条 学业成绩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成绩实行等级制,按优秀、良好、及格、待定四个等级评定。低年级也可以在综合测评学生素质发展的基础上,采用无等级评定,以定性描述的方式呈现评价结果,用鼓励性的语言描述学生的学业成绩。学生学期成绩按平时学习成绩和考试或考查成绩综合评定;学年成绩以第二学期成绩为主评定。学业成绩被评为待定等级的学生,应在下一学期开学时补考相应科目,并按补考后的成绩确定等级,作为测评成绩。
第十三条 德育考查主要根据学生本人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及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情况等作出全面的鉴定;文化课考试侧重学生掌握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情况和自学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外阅读单独设项考查,主要考查阅读量;体育考查侧重学生的身体素质、健康状况、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质量;劳动课考查主要看学生的劳动态度、劳动纪律及掌握劳动知识和技能的情况;研究性学习和综合实践活动主要考查学生的创新精神、动手能力和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有条件的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学生体质健康检查。
第十四条 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取消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和毕业考试由学校命题(农村地区小学毕业考试可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乡镇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心小学命题),期末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毕业考试、考查科目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英语课以平时学习成绩为主,期末考核采用等级制。学校不得将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次或张榜公布。
少数学业成绩优异的学生,经学生申请、任课教师提名、学校批准,可以免予参加一门或几门课程的考试。
第十五条 学生操行一般用评语的方式评定。评语以激励性评价为主,用全面的、发展的观点反映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学生具有教育、指导意义。评语由班主任拟稿,征求任课教师、少先队干部意见,学校领导审定。操行评定的结果应填入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第十六条 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操行要记入学生档案。
四、转学和借读
第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家庭住址跨省、市、县(区)、乡(镇)迁移;在市、县的城区内或农村乡(镇)内家庭住址迁离原校服务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校学习;由公办小学要求进入民办小学或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学习。
第十八条 学生转学须由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家长持转出学校函与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应立即将复函函寄(或家长转交)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收到复函后方可开具转学证(跨省转学除外)。经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登记后,拷贝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同纸质档案一并交学生带到转入地教育管理部门,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等一并存档。学生监护人与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联系,经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接收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并为学生授予新的学籍号码后,转学学生凭原学校发给的转学证、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家长单位证明和实际常住户口簿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学手续。转入学校收取学生档案并按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为其建立新学籍。
学生转入或转出均需统一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办理,农村小学报乡镇教育管理机构,市区(含三个办事处、开发区)小学报市教育局普教科。认定学生转出必须具备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申请、转入学校复函和转学证存根。认定学生转入,必须有转学证。毕业年级不允许转学。
跨省转学的要及时发送和收取纸质《学生学籍表》。转入我市的,要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 学校对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应及时安排插班学习。对因转入学校额已满转学确有困难的学生,市直由市教育局普教科、农村由乡(镇)教育管理机构(或乡镇中心小学)统一安排。凡转学学生不能转入他校者,原校应允许该生回校学习。
第二十条 公办学校一般不收借读生。如学校学额许可,学生在服务区内有居住条件和监护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准予借读:
1、父母双方长期在国外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
2、父母双方从事野外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不在学生户口所在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的;
4、父母双方均无法必履行或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需由亲属抚养监护的。
5、流动儿童随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
驻边防和海岛部队干部、支边干部、烈士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予以妥善安排;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要求借读的,应给予照顾;接受外国学生就读按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借读学生收费标准应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适龄儿童借读,应向原户籍所在地学校申请,报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批准,同时凭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证明和原校开具的初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在外地入学批准书、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一年级新生免)及在所要借读学校服务区内有居住条件的证明等向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向教育局普教科)申请借读,由乡镇人民政府(市直的由普教科)协调安排借读学校;或按新居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持上述证明向住所附近上学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办理借读手续。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借读手续。借读生的审批权限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居地借读入学注册后,所在学校应为其建立临时学籍,发给《接受外地初等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注册证明》,注册证明由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交(或由接受学校函寄)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小学作为已入学凭证。未入学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学校报告当地政府,并协同依法对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动员或处罚。学校应建立服务区内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登记制度。
第二十三条 借读学生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规定年限的教育,可在借读学校领取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
五、休学和复学
第二十四条 因病需治疗、休养,经乡级以上医院证明、学校核准者,或有其他正当理由者,经学校同意并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后,将学生休学情况记入学生电子档案方可办理休学,由学校出具休学证。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下一学年始业日期,届时不能复学的,应再办理审批手续。学生在一学期内,因病或特殊情况请假缺课时间超过三个月,跟班学习有困难,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休学,复学时学校可据其实际学历程度并征求本人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第二十五条 在休学期间,其学籍予以保留,但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请示复学者,持乡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到期不办理复学手续的,应动员其按时复学。毕业年级学生休学或复学均需报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
六、退学、辍学
第二十六条 小学属义务教育阶段,除因病或因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允许学生退学。丧失学习能力必须退学的,其退学手续一律由市教育局普教科核准。
第二十七条 小学应防止未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在校学生未经学校准假不到校,学校应及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并采取适当措施,敦促其到校;经学校督促后,三日内仍不到校,学校应与其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联系,共同动员其到校;学生一周内还不到校,学校应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做好巩固工作。每个月底,学校应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次学生辍学情况,每一学期,学校应将学生辍学情况记入学籍表和学籍电子档案,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升级、跳级
第二十八条 小学实行年限教育,学生每学年末自然升入高一年级。
第二十九条 小学取消留级制度。随班就读的轻度视力、听力和智力等残疾的学生应列为特殊教育学生,另行登记造册,填写特殊教育学生学籍表,并安排其到相应年级学习。
第三十条 少数智力超常、操行优良、身体健康、参加高一年级考核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经学生本人和其监护人申请,学校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同时报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其是否达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跳级应在学年度开学时进行。
八、毕业
第三十一条 小学对修完规定年限,或经批准跳级,确已修完全部课程的学生,发给完成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少数智力超常、操行优良、身体健康、参加毕业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经本人和家长或其他监护人申请,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准予提前毕业,确定其达到了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九、奖励和处分
第三十二条 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应给予奖励。奖励等级可分班级奖、学校奖和上级领导部门奖。学生受到校级以上奖励,应记入学籍表。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
第三十三条 学生严重违反《小学生守则》或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及社会治安条例,屡教不改者,应给予处分。处分学生需由班主任提出,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三种。学校不得开除或劝退学生。对学生处分要事实清楚,要告知、允许学生申辩。学生处分不得张榜公布、不得召开学生大会宣布;学生对处分不服可以申诉。
学生在受处分后满一学期,确定已改正错误,进步显蓍者,经校务会议讨论、校长批准,可以撤销处分。处分撤消后,应及时将处分记录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撤出。
十、管理职能
第三十四条 普通小学学籍管理由地方政府所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普通小学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处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和从事学籍管理电子化工作。学校专门负责学籍管理的工作人员,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学生的电子档案并妥善保存,不得擅自填写、更改和公开学籍信息。学籍管理信息要按所授权限进行管理。学籍资料以学校为单位建档、管理,乡镇教育管理部门或中心小学负责全乡镇学籍管理。各小学应及时、认真地填写学生学籍登记表、健康检查表、体育合格情况登记卡等,并将其作为学生学籍档案,由教导处永久保存;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应及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于新学期开学后由学校收回,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籍档案实行全省统一表式,由市或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具体要求由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学生学籍号一经编定,便不得变更,直至小学学段结束。除座位表外的各类表册均应以学籍号为序。
学生姓名不得任意更改。确需更换,须持盖有公安部门户籍专用章的证明,到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更名手续。
第三十五条 学生学籍表、学籍注册表均须在新生入学时建档、造册,由市教育局普教科验印后一式三份,市教育行政部门、乡镇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各存一份。
各学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填写要认真、及时、完整,资料应齐全、规范、准确。
第三十六条 各校新生名册及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借读等学籍变动情况应于新学年开学一个月内报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备案。学生入学情况学年统计应与教育年度统计工作同步进行,在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进行。学期统计应在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汇兑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借读学生学籍由原学籍所在学校管理,借读学校建立临时学籍(内容同正式学籍),并注明借读字样,学生借读终止时,转原学籍所在学校登记、存档。
学生转学,由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将学生个人学籍档案直接交、邮寄或密封由学生自带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发生学生辍学、复学及转学、借读等情况,必须在一个月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 学生死亡、因故丧失学习能力的,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报告(需附有关证明材料),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注销其学籍,学校在学生电子档案中注明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所出具的纸质学籍材料,必须按规定加盖学校和市教育主管部门公章方才生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转学、休学、借读的学生涂改或重新制作学生学籍的有关信息和材料。
第三十八条 任何学校均不得私自接收没有学籍证明和转学、借读等手续的学生。
第三十九条 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一经发现由有关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立即纠正处置。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如有违反本规定行为,要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要对学校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分。
民办学校接收没有入学、转学、借读手续学生的,视做管理混乱,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条 学生非正常死亡或发生重大事故,所在学校必须依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并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上报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十一条 凡弄虚作假,乱开转学证书、假初等义务教育证书、假三好学生证明、涂改学籍档案的,对直接责任人应给予纪律处分,违法者要依法惩处。
第四十二条 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各乡(镇)的教育管理机构和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辅措施,但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小学管理规程》相抵触,也不得违背本规定的基本原则。
第四十三条 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要加强管理,及时总结分析,纠正和处理学籍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建构新课改下的小学语文作业的评价,充分发挥作业评语在语文教学中的作用,使作业从统一走向差异,从个体走向合作,从单一走向互动,从封闭走向开放,充分调动起学生作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使之成为整个教育活动中的积极因素,是当前值得研究的问题。笔者结合自身的小学语文作业的评价实践浅谈如下几点:
一、新课改理念下小学语文作业评价的原则
新课标的理念告诉我们,对学生的作业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价,能起到激励教育的作用。作业的评价功能将重在帮助学生发现与发展潜能,认识自我、展示自我,促进学生生命整体的发展。作业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1、激励性原则
长期以来,教师区分好坏,划分等级成了评价的唯一目的。在这样的评价过程中,只有少数学生能够获得鼓励,体验到成功的快乐,大多数学生都是失败者。长期以往,学生就会厌倦了老师的作业,进而在情绪上抵触,态度上消极,行为上应付,使教师布置的作业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也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发展。
当然,激励并不是只对学生一味地加以表扬,要建立在有明确的评价目标、准确的观察和资料的收集、恰当的评价结论,这样的激励才不会是盲目的或无效的。
2、过程化原则
语文作业改革后,作业形式多元化了。口头作业、探究型作业、表演型作业等等,作业形式的丰富,更利于我们从过程去关注学生的发展。过程性评价能及时了解学生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所做出的努力以及获得的进步,对学生的持续发展和提高进行有效的指导,真正发挥评价的促进发展功能。只有在关注过程中,才能有效地帮助学生形成积极的学习态度、科学的探究精神,才能注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情感体验、价值观的形成,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全面发展。
3、互动性原则
新课程倡导自评与它评相结合,被评价者从接受评价逐步转向到主动参与评价。作业评价的主体应该拓宽,可以由老师,学生,家长甚至社会力量来共同承担。评价过程中重视评价者与被评价者之间的互动。
二、新课改下的小学语文作业的评价策略
1、把握人文性、开放性、综合性的评价标准
①分层评价,实施因人而异的多层评价策略。
评价改革要呼唤人文精神,弘扬学生个性,尊重个性差异,摒弃“千人一卷”的唯一考试策略。根据不同学生度身定做评价工具,实施因人而异的分层评价方式,如根据学生不同的水平采用A、B、C三套评价工具由学生自主择取而进行测试就是分层评价的良好方式。
②延迟性评价,确保不同学生异步达标。
评价改革倡导以促进学生的发展为目标,摒弃“一评定乾坤”的格式,允许不同学生异步达标而采用延迟性评价。在评价标准相对确定的时候,要灵活掌握学生达到标准的时间因素。对于能够提前达标的学生,教师以此作基础,创造条件,促进学生向更高的目标冲击,发展自己的特长;对于不能按时达标的学生,帮助他们制定改进提高的计划,逐步达到目标。
③综合性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评价改革旨在全面考核学生语文学习的综合素质,摒弃唯一的纸笔测试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的片面考试,将“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进行整合,对学生的认知领域和非任知领域通过口试与笔试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等方式,全面评价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
2、施重过程、促发展的评价方法
①过程评价——成长记录评价。
“成长册”是一种用代表性事实反映学习过程中发展状况的质性评价。把评价寄予日常的教学行为之中,使评价过程日常化,强调了评价的自我纵向比较,弱化了评价主体间的横向对比,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发展。要注意的是:1、评价要充分体现学生的自主性。记录内容完全由学生自己决定记什么或不记什么,教师不能包办代替,指手划脚,只能提出一些创造性的建议。2、评价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一是用于学生自己经常观看、阅读作品,由此看到自己的进步和不足;二是定期让学生带回家,请家长观看、评价;三是定时进行展览,同学互相观摩学习;四是学期结束,作为语文学习素质报告单。
②阶段评价——分单元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