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声乐考核方案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三)创新人才培养考核机制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之下,对于声乐艺术人才的培养,应该建立起更加科学和专业化的人才培养考核机制,要结合当前社会的实际要求和具体的情况对传统的考核机制进行优化,避免出现过于主观的考核方式或者单一的考核要素。在人才培养考核机制的建立过程当中,注重从三个方面着手进行问题的解决:首先,对于考核的内容,要从传统的声乐演唱考核内容当中跳出来,形成多元化的考核内容格局,注重在这个过程当中加入声乐艺术人才的综合素质考核以及一些可创造能力的考核。例如通过考察他们在作品风格融合处理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实现对于人才的全方位考核;其次,在考核的方式当中要创造多元化的考核方式,除了进行作品的演唱之外,也要在一些综合性的活动当中,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核,以此来形成系统化的考核体系;最后,在考核的时间节点当中,要兼顾考核的时间,系统性不仅注重期末的考核,更要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当中的表现,对他们的过程表现要素进行考核,以其作为学生在表现方面的具体证明。往往来说,学生在学习过程当中的表现状态会更加真实可以反映他们的整体水平状况,因此,过程性的考核应该作为重点的考核要素与内容。
书记说过,文艺是一个时代的精神面貌,是一个时代的精神风向标。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文化的发展。在民族声乐的发展中,我们不仅要汲取传统民族声乐发展的精华,还要再传统的基础上不断的创新提高,对民族声乐进行多元化的改革,形成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的民族声乐演唱方式和方法。我国传统的民族声乐教学中教学模式大多照搬西方音乐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僵化的定位,限制了学生在民族声乐上的自由成长。为扭转民族声乐的这种教育现状,把自然歌唱的理念应用到民族声乐的教学中迫在眉睫。
一、自然歌唱理念在民族声乐教学中的作用
(一)自然歌唱在民族声乐歌唱声音中的要求
声乐教育家沈湘说过,不要把时间只是放在发声的练习上,要知道提高了综合修养,声音上也会提高,如果有了认识,即使弯路也不会太远。自然歌唱是一种自然的唱法,聆听自然的歌唱会对听着的感情做一次自然的梳理,给听者一种自然美的享受。民族歌唱者在自己的歌唱之中要做到声音朴素,发声自然,让自己的歌变成大自然的旋律。这样才可以称得上是自然的歌唱,使歌唱者的感情在歌中得以抒发,使听者能从歌中感受到歌唱者的心理沉浸于歌唱者的状态。
(二)自然歌唱对民族声乐表演者的要求
我们在观看声乐表演的过程中,更多的眼光是放在表演者的身上,表演者的表演状态能够很直接的影响我们对表演的评价。在一场声乐表演中,歌唱者呆板生硬的表演往往不会被我们喜欢,表演者落落大方的表演自然往往能得到我们的认可。所以民族声乐的表演者在表演过程中应该做到自然,不做作。在歌唱和表演的过程中做到表演各环节之间的协调和表演和周身环境的自然协调。这要求表演者对自身的身体和声音有很强的掌控能力,对表演环境有很强的适应性。从而在表演过程中做到自然的表演自己的节目和游刃有余的抒发节目中内涵的和自己想要字节目中抒发的感情。
二、自然歌唱如何在民族声乐教学中更好的实施
(一)民族声乐教学中教师贯彻自然歌唱的教育理念
自然歌唱是我国民族声乐发展追求的最高境界,是把民族声乐内部抽象的情感因素具体的呈现出来的首要途径。一直以来声乐的教学都是一种学习、练习、实践学习的过程,是把无意识的随意溜唱转化为有意识的自然歌唱的过程。在音乐教学过程中,音乐教师要做到因材施教,把培养学生的个性当做教学的首要任务,努力发掘学生在民族声乐道路上内涵的潜质,找出学生自己在歌唱中的自然音色,以求达到民族音乐教学的本质目的。邹文琴教授是自然歌唱的境界的追求者,提倡在民族声乐教学中区分“自然”与“自然”的理念,把民族声乐的学习归类为本能的自然阶段――训练中的不自然阶段――升华的自然阶段三个过程,为民族上声乐教学中自然歌唱理念的贯彻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在民族声乐教学中,教师要根据邹文琴教授的这一分类,不断的结合实际调整教学方案,做到在学生的每一个阶段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教育。
(二)建立多元化的民族声乐教学课程模式和评价模式
社会多元化的发展进程,催促着音乐教育模式向着多元化转变。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人们的审美观点也在不断的变换,不再是传统的单一模式,成为了多元交叉 的混合模式。为了满足人们的多元的声乐审美要求,民族声乐教学要顺应人们审美发展的规律,转变教学的理念,对传统的声乐教学课程和教学内容进行创新改革。在民族声乐教学中尊重和理解其他声乐教学的发展,引进其他教学发展过程中的优秀经验。在课程创新的过程中引导学生对不同的民族声乐进行体验与熟悉,找到与学生自身特点相适应的和学生有兴趣的声乐作品。在课程设置当中,不能只重视专业发生课的质量,还要重视其他与民族声乐课程相关的课程的建设,引导学生对民族声乐产生主动的学习兴趣。在民族声乐教学评价模式的建设方面,学校要转变传统的对学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进行能几首特定的声乐作品进行评价考核的模式。要建设多元化的评价考核制度,对学生从民族声乐作品的演唱,用自然的方式演唱民族声乐作品,民族声乐作品的表演等不同的角度对学生在,民族声乐学习道路上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价考核。多元化的评价考核制度能够让学校对学生的学习进度有更加准确的认识,让学生从不同的角度树立学习好民族声乐的自信。多元化的评价考核制度,是自然歌唱理念下,符合民族声乐教学规律的评价考核制度,能够进一步推动民族声乐教学的发展。
结 语
自然歌唱是时代对民族声乐教学提出的要求,也是民族声乐提高发展必经的途径。在民族声乐教学中,各学院应积极在教学实践中落实自然歌唱理念,实现民族声乐的自然教学、自然学习和自然表演。
作者简介:李瑞(1985.8-),女,助教,西华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民族声乐教学与研究。
参考文献:
因材施教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教育观念,这一观念是教育家孔子提出的,要求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根据学生本身的认知水平、综合素质以及学习能力的不同,使用符合学生特征的教学方法,对每一个学生都进行有针对的教学,使学生的长处都可以发挥出来,弥补学生自身存在的不足,使得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得到充分的尊重,调动学生对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所有学生都能够得到全面的发展。就高校声乐教学来讲,教师设置的教学目标是将学生培养成既能够掌握声乐知识,又能够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的人才,而要想达到这一教学目标,就必须将因材施教这一教学方法作为基本的教学理念,让每个学生都能够得到针对性的提高和进步,培养出更多声乐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人才。
一、因材施教教学法在声乐教学中的必要性
相比于其他专业来说,声乐专业是一门具有特殊性的专业学科,声乐教学不仅能够让师生之间增进交流和沟通的机会,同时还能够更好的传播艺术文化,声乐教学过程中不仅要传递声乐相关专业知识,同时还会受到心理学、审美学等的影响,这直接决定了声乐不仅具有艺术性,同时还具有理论性、技术性,声乐教师要想更好的提升声乐教学的质量,就必须考虑到学生在兴趣、基础以及自身性格上的差异,因材施教,找到符合不同学生的教学方法。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声乐教师必须要注重对于教学细节的处理,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提升对于声乐的学习兴趣。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的高校一般都会采用小班制的教学模式展开声乐教学,这都是为了让学生能够得到针对性的教学,而由于近些年来专业扩招、师资力量不足等原因的影响,声乐教师还无法实现一对一的教学模式的建立,随着教育改革的推进,高校正努力朝着这一教学方向发展。
二、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
(一)尊重不同学生的差异性
在声乐教学过程中,声乐教师必须对学生之间存在的差异性给予充分的尊重,注重使用个性化和差异化的教学手段,就艺术学科来讲,有个性的学生更具潜力和培养价值。因此,在教学中发掘学生的特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学生具备独特性,充分展现出个人的风采。
(二)应面向所有学生
有一部分声乐教师将因材施教四个字中的“材”字片面的认为是具有初中能力与才华的人,认为只有某个方面特别出众的学生才具有可塑性,认为只有这一类学生才能够学好知识,而对于那些不够出众的学生则采用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法,这种教育思想不仅不符合教育大众化的要求,同时也不能够让不同类型学生得到充分的尊重,难以调动全体学生对于声乐学习的兴趣,无法建立起学生学习声乐的自信心,课堂教学质量自然无法得到提升。所以说,在声乐教学过程中,因材施教这种教学方式应该是面向所有学生的,声乐教师不应该片面解释因材施教的内涵,只重视才华较为出众的学生培养,而忽视普通学生。因材施教中的“材”指的是不同学生的特点个性以及音乐感觉,只要学生能够有自己的特点和风格,教师就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学方案,设置培养计划,让学生的潜力充分被挖掘出来。
(三)改革考核方式
就目前情况来看,高校声乐专业主要的考核方式是由学生进行独唱,声乐教师进行评价,以此来决定学生的成绩。这种考核方式往往会让学生将教师考核的曲目变为自身学习的目标,在学习过程中只针对考核曲目进行反复练习,直接导致“万人一腔”“万人一调”现象的出现。如果教师只重视运用因材施教的理念,忽略了应用方式,就会出现这种问题。所以,在使用因材施教的教学方法的时候,应该注重考核方式的改革和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发挥出这种教学方式的有效性,提升教学的整体质量。
三、实施因材施教教学方法的有效策略
(一)注重教学理念的更新
就传统的教学方式来说,教师一般都是课堂的主体,学生需要跟着教师的思路进行学习,这种灌输式的方法并不能够提升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因材施教的教学理念要求教师将学生作为课堂的主题,教师是学生的引导者,应该对每个学生的个性特征、性格特点等充分的了解,再制定出符合每一个学生的教学方法。使得学生能够发挥出自身的优势和长处,唱出自己的个性特点,建立自信心,激发对于声乐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的培养对于声乐的学习兴趣。
(二)创新授课模式和授课方法
声乐教学一般需要教师采取一对一的教学方法,发现每个学生存在的优势和不足之处,根据学生的实际对学生进行指导,这种教学方法非常适合声乐教学,但是,在解决一些学生遇到的相同的问题的时候,教师一遍又一遍的讲解会直接影响到教学效率。所以,教师在应用因材施教教学方法的时候也应该灵活变通,对于学生的集中问题可以集中的解决。比如,在教学中可以将学生分为不同的小组,分组解决问题,创新授课模式,提升课堂效率。
(三)对学生特点准确分析
要想更加合理的应用因材施教的教学理念,首先需要教师对学生的个性特点做出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在声乐学习过程中,学生在发声、嗓音等方面都有着较大的差异性,教师必须给予学生充分的关注和了解,制定出更加符合学生特点的教学方案。首先,要确定学生发声的特点,进行声部鉴定。其次,把握适合学生的风格和路线,进行定向指导。最后,要关注学生心理,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克服困难,建立自信心。只有这样,才能够发挥出因材施教的效果和优势性。
四、结语
对于声乐教学来说,因材施教是一种非常适合的教学方法,声乐教师只有充分认识到因材施教的重要性,遵循因材施教教学法的原则,并根据教学实际不断完善因材施教教学法,才能够培养出更出色的声乐专业学生,使我国的声乐教学得到良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单宏健.论因材施教理念在高校声乐教学中的运用[J].煤炭高等教育,2014,(03).
[2]张弛.因材施教理念在高校钢琴教学中的运用和实施[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4,(12).
[3]井艳红.新型教学理念在高校声乐教学中的运用[J].艺术教育,2015,(03).
[4]王琛媛.论因材施教理念在高校声乐教学中的运用[J].音乐时空,2015,(22).
为突出和强化幼儿教师职业技能的教学内容,在短时间内提高其技能的整体水平,调整部分技能课程教学内容所占比重。如:教师口语课程应在一般交际口语表达基本技能中,增大其在未来工作岗位上最实用的表达技能——讲故事和儿歌朗诵的课程比重。压缩不同文体朗读和即兴演讲、辩论、普通话说话的专章专节课程内容,只在涉及到的相关内容授课中简单介绍。舞蹈、美术、声乐、钢琴等课程应根据学习程度的不同侧重对个别学生的技能训练。
2改革技能考试方法
2.1增加阶段性考核
幼儿教师专业技能课(包括学前教育专业专(本)科声乐、舞蹈、钢琴、美术、教师口语、书法、信息技术、视唱练耳的考核分别在每学期第1、5、10、17教学周,以假期作业、阶段性考试、期中考试的形式进行3次阶段性评价和1次终结性评价,其评价比例分别10%、10%、20%、60%。以此让学生验证每阶段所学,明晰自身的技能水平。
2.2教学和考试分开
根据实际情况抽取学前专业技能课程,在期末考试工作中将不再由任课教师作为唯一的考核人,而是外请两位或多位该课程领域的专家参与到考试中。专家将以考核标准为依据,让学生从训练内容中随机抽取题目进行面试考试,以检验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增加考核的公平性。
3挖潜学生课下时间
向早晚自习要时间。把学生的声乐、钢琴、舞蹈的课下训练用早晚自习的时间安排成表,由高年级学生干部和管理员负责监督,由任课教师负责布置训练任务的方法,督促学生自主训练。向假期要时间。统筹规定每学期由哪些技能课任课教师布置假期作业,并在下学期开学由任课教师进行考核,学生的表现以10%的比重计入该生本学期总成绩。
4制定训练及考核方案
为解决技能课任课教师授课内容不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制定信息技术、课件制作、口语、礼仪、书法、美术、体操、钢琴、舞蹈、声乐、说课、边弹边唱等20余门课程的训练及考核方案。各科任课教师在每学期都制定出明确的训练内容及考核标准,为学生明确在各阶段如何训练及教师衡量学生各阶段水平都起到标尺的作用。
5调整课程计划
综合以上改革措施,结合学前课程技能训练及考核方案,进行课程计划的调整:
5.1开课时间
面对因学前教育市场师资紧缺,学生在第五学期教育见习期间就被幼儿园留用,但一些课程还没有学完的情况,将原本开设在第五学期的教法类课程调整为第四学期开课。为满足课程结构均衡需要,将教法类课程先导课提前开设。如:幼儿游戏理论与实践由第三学期改为第二学期开课;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由第四学期改为第三学期开课。
5.2拆分、压缩部分课程
为符合人才培养方案学时、学分的要求,对一些课程进行拆分和压缩。如:拆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内容,在新生入学教育时以讲座的形式开设对校史、校训等内容的理解及对未来职业的规划内容。就业指导的教学内容在第三学期进行。压缩精简数据库课程的教学内容,强化训练信息技术技能的操作技能,以增强学生对于现代化教学技能的应用。
6加强教师管理
为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要从教师自身和学校考核两个方面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建设,以提高教师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6.1努力提升教师自身业务水平
任课教师在完成基本教学任务的同时,学校创造一定的条件,积极鼓励本专业教师利用课下时间完成三项内容的听课任务:到学校相关学科听课,以尽快达到高校课堂教学水平;到同类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听课,以尽快掌握行业内培养特质;到优质幼儿园听课,以尽快了解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规格的需求。通过完成三项听课任务的办法,以期在短时间内提高专业教师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更好地适应学前教育专业的建设要求。
所谓分级教学是指教师的“教”一定要适应学生的“学”。教学中要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实际,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途径、教学方法和教育教学评价上区别对待,使较高层次的学生能进一步发展潜能,中等层次学生能脱颖而出,后来居上,有困难的学生也能系统、完整地学习,达到基本能力要求,从而使各层次的学生都能在各自原有的基础得到较好的发展,是教学实践中因材施教另一层面上的意义解读。声乐分级教学是根据声乐教学的专业特点和教学规律,以及声乐作品的基本教学要求,以制定分级规定曲目的形式,明确划分声乐的程度,明确规定声乐教学的进度,使声乐考核具有便于操作的实施依据和规范准则的一种教学模式。
声乐分级教学的特征主要表现为:
1.差异性。大学生在生理发展和心理特征上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对声乐的兴趣爱好、对知识的接受能力的差异也是客观存在的,大学生这种客观存在的个体差异决定了教师的教学策略必须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因此,分级教学实际上就是一种差异教学。
2.层次性。大学生在声乐专业程度上所表现出来的个体差异,客观上可分为好、中、差,按照学生不同的声乐程度在不同的层面上实施教学,这就是分级教学的基本要求。从这一意义上说,分级教学其实就是分层次教学。
3.针对性。分级教学从教学方法与手段上说,就是要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分清层次,确定等级,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教学策略,选用不同的教学手段与方法因材施教。因此,分级教学也就是一种个性化教学。
4.实效性。分级教学的教学目标是追求教学实效、讲究课堂效率、提高教学质量。通过切实有效的分级教学的新模式,改变传统的“一刀切”的教学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声乐的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声乐教学效果。
5.发展性。分级教学的教育价值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学生差异,追求人的个性化发展;主张人人掌握“必需”的声乐知识技能,不同等级的人按照不同的要求学习“不同”的声乐技能,使处在“不同”起点的学生都能在原有的声乐学习基础上获得较好的发展。
二、声乐分级教学的理论依据
1.心理学理论依据。人的认识总是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具体到抽象,由简单到复杂的。教学活动是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对新知识的一种再认识的活动。声乐教学中不同学生的认识水平存在着差异,分级教学中等级的划分就是针对学生声乐专业程度的差异,根据人的认识规律,把学生的认识活动划分为不同的学习阶段。在不同的学段完成适应认识水平的教学任务,通过逐步递进,使学生在较高的层次上把握所学的知识。
2.教育学理论依据。由于学生基础知识的状况、兴趣爱好、智力水平、潜在能力、学习动机和学习方法等存在差异,接受教学信息的情况也就有所不同,所以教师必须从实际出发,因材施教,循序渐进,才能使不同层次的学生都能在原有的程度上学有所得,学有所成,逐步提高,最终取得预期的教学效果。现代教育的可接受性原则“不是单纯强调教学要适应学生发展的一面,而是重视教学要适当走在学生发展前面,促进学生的发展。”声乐分级教学各级程度确定的前提,是学生现实水准和教学发展可能性、一定的前瞻性,正是可接受教育原则的体现。
高等院校中的艺术教育具有自身鲜明的教学特色,“音乐教育是注重个性化的教育,它有自身的教学规律,不能象工业化的生产方式‘批量生产’”。然而,就声乐教育而言,以往的声乐教学缺少象其它学科那样明确界定程度不同、能够指导和规范教学的教材;就技术训练而言,以往的声乐教学似乎没有明确各年级学生专业学习的具体标准。这些问题的存在无不涉及传统教学模式本身,它束缚了教育质量的提高,对教学产生着不容忽视的消极影响。探讨符合高师特点的声乐教学方法,必须建立能够指导和规范教学,具有良好的激励机制和合理的制约机制的高师声乐教学体系。
“成功的方案开始于清晰表述的目的,然后是组织适合于这些目的的教学,在学生向着这些目的前进时给予反馈和矫正,使用反映这些目的的评价技术。” “教学的艺术在于:把一个复杂的最终产物分解为必须分别并按某种顺序达到的组成部分。”合理的分解教学进度,教师才能确定科学有效的教学步骤,获得预期的教学效果。声乐教学必须遵循科学的逻辑系统和学生认识发展的顺序,制定内容简洁明确、循序渐进的阶段教学目标,激发受教育者自我教育的能动性,使学生能够系统地掌握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才能确保高师音乐人才培养质量。
“循序渐进是声乐教学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对声乐教学中的‘序’的研究和规范化是声乐理论研究中的重要课题之一,对发展声乐艺术有着重要意义。”声乐分级教学是把中外声乐艺术积累的理论知识和经典作品简约化、系统化,以体现声乐教学不同阶段性要求,使教学有明确的进度标准和规格,形成能够引导学生循序渐进地学习的体系,从而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稳步扎实地进行专业训练和理论教学。教学目标的确定,对于明确教学内容、选择教学方法、组织教学活动、评估教学质量起着决定性的指导作用。
“教育的基本任务是找到这样的策略:既考虑到个别差异,但又确实促进个体的最充分发展。”正是基于承认教学客体在嗓音条件、音乐感受和接受能力上的差异,承认学生入学时专业程度的差异,承认同一年级存在着授课要求和教学进度的差异,所以因材施教成为声乐教学的突出特征。声乐分级教学不以年级划分教学进度,考核不以年级区分专业水平,而是以明确界定程度、体现循序渐进教学要求的规定曲目的程度,分级教学、分级考核。采取按声乐专业程度不同分级教学的办法,通过系统规范地选择教材,科学合理地把握进度,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能够加强教学的激励和制约机制,促进声乐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分级教学实践的优势
声乐课作为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核心课,随着高等艺术教育从精英式向大众化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生源更加广泛,学生声乐水平参差不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声乐教学如果还像以往那样,不论学生基础如何,都学习同一内容,采用法,势必在教学重点的处理上难以兼顾两极的学生,“两头吃不饱”、“进度难把握”两者的矛盾也必然制约学生专业水平的提高。声乐分级教学正是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适应高等艺术教育发展,变革传统教学模式的创新之举,也是因材施教原则在高师声乐教学的具体体现。
1.实行声乐分级教学、分类指导、目标管理等有计划的教学,为不同层次的学生提供不同的菜单,确定不同的教学目标、进度及要求,对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充分的发展空间,使不同层次的学生在原有的基础上都有明显收获。
2.声乐分级教学,打破了传统的教学框架,它于有利于促进高师声乐教学管理向着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迈进,有利于全方位地反映教育与受教育者在教学的环节中所达到的真实水平,使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真正落到实处;对不同专业程度的学生实施声乐分级教学,设计不同的教学系统、教学要求和教学标准,有利于激发声乐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声乐的热情。
3.声乐分级教学规定了各年级必须达到的级别和进度要求,使教师教学任务更加具体、明确;同时也使学生明确了教学目标,更加主动地配合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4.声乐分级教学打破了以往以年级考核为界限的局限性,使教师能够针对不同程度的教学客体,进行技能训练、理论教学;使学生能够立足于自身专业起点,循序渐进地提高歌唱水平,有利于发挥教学的积极性和灵活性。它鼓励学生在完成所规定学习的情况下,努力向更高层次冲刺,强化了学生的竞争意识,增强了声乐教学的活力。
目前我国的艺术类高职院校整体办学时间较短,许多专业的定位以及培养目标还不十分准确,譬如音乐表演专业中的声乐方向,大多数高职院校还在继续参照或者沿用本科音乐院校的教学大纲,因而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符合职业教育重点突出“应用型、技能型”特点的现象。如部分教师“自开工厂”,相互之间缺乏交流,生产出来的“产品”市场上推销不出;声乐教学依然采用“一对一”形式,既不利于节省教学成本又可能导致学生之间缺乏交流、对比,容易形成“自我膨胀”;课堂教学比例过重,学生在艺术实践方面能力薄弱,缺乏舞台演唱经验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毕业生综合能力弱等。针对以上若干现象,笔者经过实践研究提出以下三个方面改革措施。
一、加强办学定位宣传,促进教师思维转型
高职教育突出“职业性”为特色,其定位是以基础教育服务为中心。而高职声乐教学是以培养高职生的音乐基础教育为宗旨,强调艺术实践是高职艺术教育的重要环节,而大部分从事高职声乐教育的教师是高职院校升格前中专的教师,或者是升格后从本科院校引进以及本科院校毕业的部分新教师,这些师资并没有经过专门的培训,但大多数人对高职教育的真正内涵还是一知半解。因而要想真正有别于本科院校在高职声乐教学上形成特色,首先要对从事高职声乐教育的一线教师进行培训学习,使其思维转轨、转型,甚至“把职业指导作为教职工业务考评和专业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而使教师在思想观念认识上发生改变,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具有高职教育特色的声乐教学理念。
二、突破传统教学形式,使“集体课”“小组课”与“个别课”有机地结合起来
长期以来的声乐教学多以“练声——唱歌——布置新歌”三个环节进行,声乐教师好像都不大习惯上“集体课”或“小组课”,也不大习惯去其他场合上课,认为只有在自己的小琴房里上“一对一”的“个别课”才会有好的教学效果。本科艺术院校的声乐教学过去多采用“个别课”形式。近些年,由于扩招使学生数量猛增,师资力量严重不足,本科艺术院校逐渐增加了“集体课”和“小组课”,既降低了教学成本又解决了师资不足的问题。这种授课方式高职艺术院校应该借鉴,但必须根据自身情况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职业艺术院校的授课对象与本科艺术院校有别,学制较短只有三年,就业渠道也有所不同,因而在采用“集体课”和“小组课”形式教学时,要充分考虑到以上因素,既不要全部改为“集体课”和“小组课”,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也不要固守传统模式只进行“一对一”的声乐教学。
从声乐教学的客观规律而言,可以把二至四人共同上一节课定为“小组课”,四人以上共同教学定为“集体课”,“一对一”授课形式为“个别课”。超过四个人还按照“个别课”的授课方式来进行效果不会好,少于四个人却按照“集体课”形式来进行,从教学成本角度而言属于浪费。只有结合实际,从高职声乐教学的具体内容出发对授课形式进行合理改革,才能使声乐教学科学发展,良性循环。
涉及到声乐教学中具有普遍规律的理论基础知识,如“歌唱发声器官的生理基础”“人声分类与声部划分”“歌唱心理要素”“歌唱语言”“歌唱的不同唱法分类介绍”“歌剧及艺术歌曲名作欣赏”等内容,就适合于“集体课”教学,也可以使用多媒体设备直观教学。除了声乐理论基础知识外,声乐教学中的训练方法也有许多共性内容,如侧重练习“气息和声音的结合训练”内容时,不但有很多体会性的练习,还有许多需要通过某些母音的发声来听辨的练习,如果采用二至四人的“小组课”,既可以互相观摩交流又可以从相互的练习中得到“灵感式”的启发,取得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从长远的就业角度而言,学生可以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看到教师给不同学生授课时针对不同问题实施的解决方法,长期耳濡目染,学生能学会因材施教的教学本领,对于将来从事教育工作的毕业生而言是最佳的学习途径。另外,“小组课”还非常有利于“对唱”“重唱”等演唱形式的授课内容。对其中的发声训练部分都有共性部分的讲解和个性部分的针对性训练,教师可以根据授课内容灵活调整、科学编配。
“一对一”的“个别课”是各类艺术院校中最常见、最普遍的声乐教学形式,也是大多数声乐教师最擅长、最习惯的教学方式,对于学生而言,如果存在具体问题和富有个性化的问题,最适合采用“个别课”形式的声乐课来解决。
无论“集体课”“小组课”还是“个别课”,都能体现高职教育的特点,如果运用得当既可以收到很好的教学效果,又可以大大减轻声乐教师的教学负荷,赢得时间从事教科研活动。
三、“量体裁衣”,系统地编写艺术类高职声乐教材
目前艺术类高职院校中使用的声乐教材大部分还是由人民音乐出版社1986年12月第1次出版发行的高等师范院校试用教材《声乐曲选集》(中国作品和外国作品共八册),另外还有中国音乐学院郭祥义编写的《民族声乐教材》,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俞子正总主编的《声乐教学曲选》(21世纪高师音乐教材),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温恒泰主编的《男中音教学曲选》,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胡钟刚和张友刚编著的《声乐实用基础教程》。类似的教材还有很多,这些教材在艺术类本科院校也被广泛使用,内容属于普遍意义上的覆盖,通用性较强。如今新的教材仍在源源不断地推出,但针对高职类艺术院校声乐方向“量体裁衣”而编写的声乐教材至今仍未问世。笔者通过对高职教育的研究发现,要想编写适合于高职声乐学生使用的教材,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高职院校的学制特点。目前高职艺术院校的学制只有三年,声乐教材的内容首先在量上就不能过于繁杂,教材盲目追求“概而全”,在内容安排上面面俱到,学生每个学期都无法按照教材顺利完成,在心理上有重负感、愧疚感。
2.高职学生的就业渠道特点。高职声乐教材在编写上要适当考虑本区域学生的就业市场特点,学生毕业的流向岗位特点,无论是教育岗位还是群众文化市场,教材的编写都要因时而动,考虑周详。
3.内容方面的特点。既要注意内容的广泛性,又要有一定的侧重性;既要有西洋古典歌剧和艺术歌曲又要加强民族声乐的比例,尤其要补充高职艺术院校所在区域的民间歌曲内容,对其进一步挖掘和传承。
四、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中心,科学安排艺术实践教学活动
高职教育的最大特点就是突出学生实践教学能力的培养,让学生达到毕业即能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真正符合“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要求。高职声乐学生也不例外,通过三年在校声乐教学和艺术实践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既要快速适应工作岗位的需求,又要具备在社会各类文艺活动中登台演唱的能力,真正达到社会就业市场对高职音乐毕业生的多方面需求。那么仅靠课堂上教师的精彩讲解、学生的被动练习,显然达不到以上要求,只有以学生为主体,科学地安排艺术实践教学活动,才能有效实施教学目标,具体方案如下。
1.实行教学实践“一体化”
高职声乐课除了在琴房里进行教学外,还应该把部分教学内容直接移至舞台或讲台,将理论课与艺术实践教学合二为一,实施“一体化”教学,使二者相互补充、密切配合,最后实现教学目标。教学过程中除了教师有计划、有步骤地引导外,可尽量多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歌唱的创造性,让学生针对教学目标,充分利用实践场地发挥自身的想象能力。在实践过程中即使出现错误也没关系,只有不断地出错,才能使指导教师有机会现场“纠错”,最后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2.增加艺术实践活动的量
高职院校的学制只有三年,对声乐专业的学生而言课堂理论教学固然重要,但不能因此减少艺术实践的比例,相反要摒弃“坐而论道”,逐渐加大艺术实践的量才更能切合实际。近年来许多高职院校对此已有共识,正积极修正教学大纲,增加艺术实践的课时比例,“依据人才市场需求和职业、岗位要求,每个专业明确若干个核心技能,整体教学过程围绕核心技能展开,强化为核心技能服务。”改善或拓宽用于艺术实践的场地,积极与校外实践基地洽谈、磋商,从学生毕业时的就业渠道、签约率以及用人单位的评价而言,证明增加艺术实践的比例已卓显成效。
3.采用项目制教学实践,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把艺术实践项目分成几块训练单元,如按演唱类型可分为:独唱、重唱、齐唱、合唱等;按演唱体裁可分:民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咏叹调、歌剧等;按唱法可分:美声、民族、通俗、原声态等。总之,要有目的、有要求、有方案、有步骤、有考核标准、有实践结果。这样一来,可以大大增强艺术实践效果,增强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实践水平。
4.增加艺术实践的多样性,发挥学生的主体参与意识
在实训项目中尽量在原有形式上拓宽思路,增加新的形式,同时要改变传统模式中教师一味教、学生一味练的单一方式,教师应多鼓励学生大胆参与,并让学生自己提出节目的策划、排练、演唱等训练方案,让学生学会如何指导别的同学,即使不成熟也无妨。
总之,要培养学生主动思考、主动参与的习惯,使学生积极思索创造,学会自演或互练互评。以就业为导向在实训中充分发挥学生的独立性、灵活性、独创性,改变以教师为主导的注入式教学,以社会市场的需要为重要的人才培养方式。通过对高职声乐教学改革,树立学生信心,实现他们的自我价值,与社会真正接轨。
[中图分类号] G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8-2549(2016) 04-0078-02
地方高校由于大多照搬地方音乐学院的做法,而并未考虑自身所需,从而在与社会人才需求的对接上出现了很大的不合。而在培养人才过程中,过于注重音乐技能的培训,而忽视了声乐理论基础的夯实以及相关理论的培训,一方面,使得学生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不利于培养合格的传道授业解惑之才;另一方面,类似于口口相传的模式容易使得学生只关注表面,而不去深究,既不利于学生更好地发展,更有违学术的严谨性。同时,在教材的选择方面,按照专业音乐学院的一整套,直接照搬,不加改革更新,也不融入地方特色曲目的做法即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也是对地方传统音乐文化的不负责。另一方面,地方高校声乐课的教学方式也过于单一,局限于课堂教学的模式不利于培养学生的教学能力,组织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由此种种,地方高校声乐课程的改革势在必行。
一 地方声乐课教学现状分析
地方高校声乐课自开展以来,发展时间尚短,各方面准备也过于仓促,没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发展得过于盲目,虽然已经经历几次课程改革,但依旧隐藏了很大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 地方高校声乐教学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培养目标
一方面,地方声乐教学只注重照搬普通音乐学院的一整套模式,埋头培养,并未真正反思,社会需要何种人才,而学生需要哪些能力,这些能力通过什么样的教学能够实现。另一方面,统一的大类培养,根本无法适应逐渐多元化的社会人才需求。并且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需求也在逐步发生变化,对于普通高校的声乐人才的需求从一开始的单一的教师方面,慢慢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普通高校的声乐人才的培养目标不能再像过去一般只执着于教师一个方向,而应该多向培养,将社会的需求转化为培养的目标,为部队,敬老院,企事业单位,文化艺术团体等培养拥有更高综合素质与音乐修养的人才。
2 教学模式太过单一,无法适应新的培养方案
地方高校的教学模式大多停留在传统的课堂授课模式上,缺乏对实际社会需求的认识,单薄的书本知识,课堂教学形式,不仅限制了学生的思维模式,而且使得高校培养出来的人才与社会实际的需求产生较大的偏差,也不利于学生之间相互的借鉴与交流。只有打破课堂教学的禁锢,才能更好地开拓学生的眼界,培养出更加适应社会需求,更富有创造力的音乐人才。
3 教学方法过于偏重于专业技能,忽视了对于学生声乐理论的提高
传统的教学方法,有一个较大的弊端,就是过于强调声乐技能的培养,而忽视了对声乐理论的重视,有点类似于民间早期的口口相传,学生在上声乐课时,不仅应该知道自己如何控制发声,呼吸,更应该知道自己身体以及乐器的结构,产生的共振,发声的原理,以及伴奏时乐器与人的最佳配合方式,不能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否则,纵有再多声乐技巧也无法传授,与培养目标相悖,而且,丰富的理论知识可以更好地指导实践的方向,只有摸清原理,才能突破瓶颈,得到更好的发展。
4 课程设置过于单一
首先,课程内容过于单薄,课程门数相当有限,只单纯的注重对学生声乐技巧的提高,单纯的开设少量的声乐专业课程,而未对其他相关联的课程做出相应的要求,忽视了对学生教学能力,举一反三能力,实践能力,组织能力等综合能力的提升;其次,能够帮助学生提升音乐修养的音乐美学鉴赏类的课程过少,只一味的注重知识的灌输,而使得学生丧失了对于音乐原有美感的把握;最后,课程设置过于笼统,没有足够的细分,无法进行更深入的详解,更无法据此把握学生的兴趣所在,对学生因材施教,深入诱导。
二 地方高校声乐教学的改革方向
1 培养方案的明确与定期更新
根据社会实际需求,结合学生的个人能力与兴趣情况,制定更加切合社会需求,也更加科学详尽的培养方案,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安排相应课程以及教学活动,真正做到培养社会需要的综合型,高音乐素养的人才,并紧跟社会需求的步伐,进行不定期的调整更新,保证人才培养的与时俱进。
2 教学模式的改革
传统的课堂授课教学模式,具有一定的时滞性与隔离性,无法很好地培养出社会需要的人才。而教学模式的改革,需要从“引进来”和“走出去”两方面入手,所谓“引进来”就是地方高校在开展声乐课教学时,不仅局限于自己学校的教师,多请社会上在声乐领域颇有造诣的人来给学生授课,传授声乐教学经验,工作心得等,对于路途较远者,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远程教学,一方面,丰富了课堂教学形式,激起了学生兴趣,另一方面也将书本中学不到的知识带进课堂,让学生在未踏入社会之前,提前接触了解相应信息,对日后的职业生涯早做筹备。而“走出去”是指在教学模式上,不再局限于课堂教学,多带学生进入社区,企事业单位,敬老院等,举办各类活动或对他人的教学,演出过程进行观摩,思考。一方面可以通过这些活动,使学生的实践能力,组织能力以及教学能力得到锻炼,另一方面,可以提前了解社会所需,有助于学生明确自身发展方向,制定适宜的职业规划。
3 教学方法的改革
改变传统的重大课,轻小课模式,改为大小课的互补协调模式,小课虽然方便教师对学生的一对一指导与矫正,但大课可以让学生们聚在一起,拥有更多样的交流,对同伴的演唱扬长避短,更好地促进共同进步。另外,多组织实践活动以及现场观摩,通过写下对演唱者的优缺点,存在哪些问题,该如何改进,学生们在一起相互探讨,从而减少了日后遇到此类问题的概率,也对声乐的运用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而教师一方面通过学生的探讨,对每位学生理解,运用声乐知识的能力以及应对相关问题的能力,进行相应的了解,从而施以不同的教学方式,另一方面,教师可以通过听取学生的解决方案,总结出更适合学生的矫正方法,为日后的教学打下良好的基础。
4 对不同学生因材施教
随着声乐人才需求量的加大,地方高校的扩招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招回的学生数量庞大,各方面能力水平良莠不齐,传统的学模式根本无法应对,只能进行培养方案的细化分流,根据学生自身能力以及兴趣所在,结合社会需求与实际教学能力,定制适宜的培养方案。值得一提的是,在对不同学生进行不同侧重点的分类培养之后,对于教学考核方式也需要做相应处理,统一评定的同时,也要有所差异,要看到每个学生的能力所在。
5 对课程设置进行彻底改革
一方面,对大类课程进行细分,以便于更好地了解学生兴趣所在,在全面了解学习的基础上,因材施教,发展特长。另一方面,适当增加一些关联性课程。在开展声乐技巧与理论课的同时,注重关联性学科课程的开展,将更加有利于音乐的美感与透彻的表达,如通过开展声乐与心理学的联系,给观众更好的听觉体验,另外,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也是不可忽视的,学生在经历大量的声乐教学培训之后,很难再保持当初的热情,开音乐鉴赏课的目的在于,通过让学生静下心来,纯粹的欣赏音乐的美感,来唤起学生心中对音乐作为一种艺术其独特美感的认知,从而激发学生的音乐灵感,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和激情。
三 普通高校改革的其他注意事项
1 加强教师创新能力以及组织能力培训
地方高校由于招生规模扩大,人才较为紧缺,在教师的选择上有些放松,但由于其所教授的学生,将来大多会成为教师,所以,对于教师人才的培训一刻也不可松懈,一方面,应当多组织教师去教学质量较好的学校进行深度观摩学习,从优秀教师的案例中举一反三,增强教学能力与组织能力。另一方面,应鼓励教师多研究他国先进声乐教学先例以及声乐发展史,选择适宜的进行应用,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既可以提起学生的兴趣,防止学生思维模式的僵化,又可以使得学生在未来的教学生涯中多有借鉴。
2 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教学能力
调查研究显示,大多数学生毕业后进入工作岗位时,专业水平不低,却缺乏组织能力与实践能力,在开始的一两年内无法较好地开展教学活动。与其等走入社会后锻炼误人子弟,不如在学校内就做好相应准备。相应的锻炼方法有以下几种,一是尽量多组织学生进入社区、工厂、敬老院等,进行演出或是教学,从而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二是开展学生课堂,每位学生都有展示机会,互相授课的好处在于,学生与老师两种角色的不同体验,使得学生在此过程中,更加透彻地理解所学知识,也慢慢学会了如何清晰的表达,提高了教学能力。
总之,就地方高校声乐教学当前的现状来看,还存在着大量的不足之处,主要原因还是起步较晚,发展较晚所致。地方高校的声乐教学需要培养的是能够传道授业解惑的人才,务必要严谨对待。地方高校声乐教学改革应以传播地方音乐文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将带有地方特色的声乐文化曲目纳入教学内容,加以传授,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宋吟.高校声乐教学改革初探[J]. 艺术教育,2008(5).
中图分类号:G632.0 文献标识码: A
Abstract: the problem of the source of recruit students and students affair mode as well as the “one to one”teaching mode provide the realistic basement for tutorial system in vocal major in senior professional education.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 of the talent cultivation in vocal major in senior professional education, it has established the tutor group which constitute by professional teacher in school、part- time teacher and high level students and confirmed the work task which centered with professional teaching. The tutor working mode which based on teaching project outside class, oriented and driven by the serious of tutoring, training and competing has been formed. It gives all aspects of direction for the growing and being talent as well as prompts the quality for students in school.
Key words: tutorial system senior professional education vocal major talent cultivation
导师制指的是导师对学生的学习、品德及生活等方面进行个别指导的一种制度,与学分制、班建制同为三大教育模式。其最大的特点是关注学生的个体发展;依赖师生双方的合作以及对待知识的独特态度。“导师制”源于14 世纪牛津大学的本科导师制,为许多教育学家与教育工作者推崇,并在国内的各类教育中得到了运用。从最初的研究生教育到本科生教育,近年来,导师制在职业教育领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中等职业声乐专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艺双馨的高素质声乐表演技能型人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对中职声乐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的不断提升,以及中职招生模式的变化和学生来源的多层次化,中等艺术职业学校的学生职业指导、技能培养、学生管理模式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中职声乐人才培养急需根据自身的专业教学特点,引入一种新的模式与机制,在学生管理上为原来的班建制提供有效的补充,在技能教育上强化职业发展导向,“因材施教、言传身教”, 在德育教育中注重全员育人,全方位的建立新型的师生导学关系。因此,开展“导师制”的研究与实践,对于中等职业学校声乐专业人才培养来讲,无论是学校管理、学生发展还是师生关系的确立都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中职声乐专业导师制的现实依据
(一)学生生源素质变化,个性化日益明显
近年来,随着中等职业教育的不断发展,中职学校的数量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导致了整体中职生源的质量呈下降的趋势。对中职艺术类学校来说,不少学生并非出于对声乐艺术的喜爱或具有较高的艺术素质,而是受制于文化课成绩较低的影响,通过参加短期的各类艺术培训进入中职学校。
中职生艺术类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正处于从幼稚变为成熟的过渡期,即所谓的“心理断乳期”,内心充满着矛盾与冲突,自主意识、效益意识、创新意识、功利意识等现代观念不断增强,艺术类学生的敏感性强,个性化特征明显,中职声乐专业学生刚刚由初中迈入职业学校,其学习方法、学习模式等都与职业学校以技能培养为重点的特征不相适应,学生学习目标不明确,方法不当,缺乏学习声乐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经验,对如何构建自己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茫然无措。在中职声乐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主体性地位被忽视,个性化教学、因材施教没有被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中职学生管理过度依赖班建制,弊端日益严重
班建制也就是以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思想教育,但是,由于中职艺术类学生问题较多、个性特征明显,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较为繁重,对于有针对性的专项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很难针对具体的个人开展有效的思想引导和学习生活的指导。
另外,在班建制长期的运行过程中,学校全员育人的氛围一直没有形成,尤其是本应成为全员育人重要一环的专业教师,只单纯注重专业技能训练而逐渐丧失教育责任感和积极性。正处在人生成长关键时期的中职声乐学生对自身的专业发展方向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非常不明确,在职业道德的培养和专业学习上缺少针对性和实效性。而这些都需要有很强的专业背景的专业教师通过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进行渗透。
(三)中职声乐专业“一对一”或“一对少”的教学模式为导师制提供了基础
随着中职声乐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传统的“批量式”教学方式已不适应时代对中职艺术人才的培养要求,传统的班级教学模式难以适应学生的多元特征。目前,不少中职学校声乐专业开始初步实施专业“一对一”或“一对少”的教学方式,尤其是一直以来从事专业艺术教育的艺术专业类学校,在声乐专业的师资配备上充分保证了这种教学方式的可操作性。专业教学中采用“一对一”或“一对少”的授课模式决定了中职声乐专业在教学方式方法上和教学实践过程中的特殊性,学生入学直至毕业时的所有专业课的教学均随固定教师完成,专业导师就具有在教学上的“承包责任制”的义务。
中职声乐专业的教学方式和师生关系为导师制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开展“导师制”的目的就是通过教师和学生“一对一”专业技能教学的亲密合作关系,建立一种新型的导学关系,导师可以针对学生实施因材施教、实行个性化培养,成为学生在校期间成人成才的全方位的引导者,充分发挥师生两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和道德的协调发展。
二、导师的队伍建设与学导关系的建立
实行导师制,导师队伍的建设和导学关系的建立是前提。针对中职声乐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与特点,积极利用校内理论与实践的师资,通过与校外艺术院团和国内知名艺术类高校的合作,建立一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强大的导师队伍。定期选拔一批高年级学生作为学生导师队伍,建立学生与导师的双向选拔机制。
导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所培养的学生的质量,因此选配导师必须慎重。导师队伍的主体应该是学校声乐专业的专业教师,根据中职声乐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应对中职声乐专业导师设定任职资格和较为严格的选拔条件:在思想上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无私的敬业精神,热爱学生,能够为人师表,注重师德修养; 在业务上有扎实的声乐专业理论知识和有较强的声乐表演能力,以及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能站在本专业本学科的前沿,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具有创新精神;另外,导师还需熟悉中职声乐专业教学培养目标和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能在学生的职业发展和思想动态上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帮助。
在中职声乐专业开展导师制人才培养过程中,还应加强与校外艺术机构和艺术类院校的合作,聘请一定数量的具有丰富的声乐表演经验或教学能力的校外兼职导师。校外导师的参与,一方面能弥补学校教师在声乐表演实践能力方面的不足,同时也能为学生提供更多的校外艺术实践机会。艺术类院校导师的加入,将进一步提升教学的层次,拓展学生的艺术视野,对中职声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具有积极的作用。另外,学校可以选拔一批综合素质优秀、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的高年级的学生担任学生导师,在本校导师的指导帮助下,为低年级或低水平学生担任起某些方面的指导或辅导工作,并逐步形成学生之间的相互教学活动系统化、规范化、经常化, 科学化的互助制度。
导学关系的建立,即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是保证导师制顺利运作的关键。导学关系的建立需要有一个双方相互了解、认识的过程,这样才能确保教师能针对学生的个性和专业特点,因材施教,学生能及时适应教师的处事与教学风格,感知其人格魅力,学习其专业特长,体会其职业操守,领悟其情感世界。因此,在选配导师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双向选择的方法,作为导师既要考察学生的思想、知识和专业能力,又要考察他的协作精神、创新精神和敬业精神。作为学生也要在了解导师的基本情况之后,再做出选择。中职学校可以根据声乐专业导师队伍的配置情况,确定一名导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并建立一定的流动时间和更换机制,允许教师和学生有一个互相适应的过程。
三、中职声乐专业导师的工作内容
与班建制中班主任的工作相比,导师制中导师的工作内容与班主任存在较大的差别。班主任是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生活管理为主要内容,而导师作为一名专业教师,其工作内容的重点是学生的专业教学,在专业教学的过程中,中职声乐专业导师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利用各种教育教学平台和载体,采取有效的教学模式,以专业素养提升为中心,加强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指导、学习方法的培养,并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和心理上的各种难题和困惑,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因此,中职声乐专业导师的主要任务有:
首先,要根据学校中职声乐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指导学生尽快熟悉了解中职声乐专业的基本情况、未来发展方向和社会的需求,熟悉专业教学计划,理清课程关系,明确学习目的,增强学习兴趣,初步明晰自身职业的发展方向。
其次,要充分利用课内外各种教学平台,创设各类教学项目,提供各种校外表演实践机会,加强对学生声乐专业能力的培养,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生主动获取知识、掌握声乐表演技术,培养学生严谨的学风,督促学生完成学业,构建符合学生自身特点的完整的知识结构和能力体系。
第三,导师在专业教学过程中,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将职业道德教育、职业发展规划、心理素质教育等融入在专业教学中,关心学生成长,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导师要关心学生在学校期间各种表现,协助班主任解决学生在生活和心理上的各种难题和困惑。
四、导师的工作模式
由于导师的工作内容与班主任有较大的差别,其工作的重心在于学生的声乐专业教学,因此,导师的工作的方式方法要立足于学生学习兴趣,遵从中职声乐专业教学规律,大胆进行教学改革与创新。针对中职声乐专业教学特点,以声乐基础课程改革为支点,将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渗透至声乐专业教学计划中,构建声乐类中职学生课外实践平台,建立显性课程和潜课程相结合的教育体系。建立具有中职声乐类人才培养特色的课外项目制工作模式,以各级声乐类学生活动和比赛为载体,以中职声乐专业学生的艺术实践为重点,着力打造各类音乐会、声乐讲座、演出实践和各类声乐类比赛等课外环节,建立导、练、训、赛一体化的项目导向和任务驱动的导师工作模式,通过各种教学项目的实施,让学生在艺术实践中经受职业道德教育、掌握学习方法,经受生活和心理上的锤炼,逐渐明晰自身的职业发展方向,努力使自身成为一个德艺双馨的声乐表演人才。
在具体的导师工作过程中,教师要比较深入地接近、了解并指导学生。导师要仔细制订工作方案,深入到各项教学项目中,要经常到教室与学生寝室与学生交流,通过《导师工作手册》和《导师工作笔记》,做好基本的记录记载。另外,可结合学校学生管理方式,建立学生声乐专业学习档案制度、个案分析制度,学习会诊反馈制度、定期联系制度、导师自我评价和总结制度等。
五、导师的评价与考核
中职声乐专业导师的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因此对其工作合理评价并采取一定的激励政策是必要的。建立促进“导师制”各项工作开展的有效的考核、激励评价制度。制定导师考核标准,定期考核导师工作,制定奖惩措施,以保证和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与创新能力。建立导师的工作酬劳与工作绩效挂钩制度,考核内容可分四部分:受导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奖项情况;声乐专业学科考核导师工作情况;受导学生的评价;受导学生班主任的评价。加强对优秀导师的激励,组织选送优秀导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专业技能比赛和教育教学比赛如教坛新秀、信息化教学比赛、教育教学课题、论文比赛等等,一方面激发其他教师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促使优秀导师得到更大的提高。
参考文献:
[1] 陈元玉.师范院校实践教学导师制的实施与考核评价[J].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1(7):87- 89.
对于高等艺术院校声乐教学来说,评估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对整个教学过程具有导向、判断、鉴定、改进等功能。以往的声乐教学太过于随意,盲目追求分数,使得艺术院校的声乐教学目标偏离了方向,目前这种状况正在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本文力求以高等艺术院校声乐教学的评价为主,探索合理的评估模式,为改进声乐教育的“教”与“学”尽一份责任和义务。
一、声乐教育评价的概念
教育是人类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对声乐教育的教学评价,我们并不陌生,因为声乐教学始终都在“评价”中,声乐技术的训练与艺术的成熟始终都不断的发展变化中,它与“评价”关系密切。什么是教育评价呢?
教育部组编的《现代教育评价》中指出“所谓教育评价,是指通过系统地采集和分析信息,对教育活动满足预期需要的程度作出判断,以便达到教育价值增值的过程。”教育评价的目的在于促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综合以上研究并结合声乐教育教学的规律,声乐教育家们认为声乐教育评价是针对声乐教育人才的培养目标,采用相应的评价与方法,对声乐教育现象及效果进行准确的判断,从而对声乐教学给予总结、反馈、交流、改进的过程。
二、声乐教学评价的意义
教学评价是稳定推动教学和改革必不可少的教育环节,它的功能和意义主要体现在这几方面:就声乐教育教学来说,教学评估是为了促进声乐学科的发展、培养目标的确立、社会需求和办学方向、培养方案的设置、教学改革的贯彻、教学大纲的修改等等,通过教学评估能够十分清楚地展示出它们的合理性、准确性以及可行性。声乐教学评价的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声乐教学评价对教学具有导向功能
评价结构要素对教学指导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模式具有导向作用。这些要素对评价对象来说,起着“指挥棒”的作用,发挥着导向功能。他们必须按着这个方向努力,才能达标,否则就得不到好评。例如:我们要求高等艺术院校声乐学生一年级要学习正确的歌唱呼吸、体会气息对声音的支持、掌握正确的歌唱姿势和歌唱状态等等。因此,教师必须按着这些方面对学生进行规范教学,每学期自觉地按规定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只有这样才能丰富声乐教学的内容、改进声乐教学的模式、优化声乐教学的过程。
2.声乐教学评价对教学具有规范功能
导向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声乐教学评价对教学的规范功能主要体现在:检验声乐教学效果的优劣和总结声乐教学经验的成效。随着声乐教学改革的逐步成熟,许多高等艺术院校在期终考试对学生进行评价时,都会在以往单纯的分数的基础上要求教师给出点评,这样能更好地促进学生和教师的思考与进步。教育部高校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实施,使得各种教学文档的规范性加强了,比如登分册上各种栏目的设置就要求教师对整个教学情况进行反思,甚至给出措施和方案。因此,只有使用这些规范化的手段才能提高教学的评估质量。
3.声乐教学评价对教学具有改进功能
声乐教学评价对教学的改进功能主要是指教育评价本身所具有的促进评价对象为实现理想歌唱目标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功能。就目前高等艺术院校音乐专业声乐课教学来说,改革的重点是对声乐小组课的教学。因为从传统意义的声乐教学来看,一对多的声乐教学只可能是声乐教学某一阶段教学的一个步骤,不能成为完整意义上的声乐教学。因此,近几年来,我们都在努力尝试从课程大纲的角度对它进行研究,回应学生及社会的综合评价,并期待改进。
三、艺术院校声乐教育教学评价的内容
声乐教学评价涉及的范围广,内容多。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标准和要求对它进行分析。
第一,评价的范围。声乐教学评价的范围既有宏观,比如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向;也有中观,如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还有微观,如专业技能。传统的声乐教育教学评价主要是对微观进行评价,有“重技轻艺”的倾向。对声乐教育人才的不同的培养目标,就有不同的评价标准和要求。从高等院校声乐教育的现状来看,专业院校、综合大学的院系与师范院校就有不同的培养规格和要求。专业院校以培养表演人才为目标,而师范院校以培养声乐教学人才为目标,综合大学是培养以两者为结合的综合性人才为目标。因此,教学内容和方法以及课程设置就有了明显的差异,而教学要求和评价的标准就会有所不同。
第二,评价的标准。根据声乐教学特点,我们应该在教学过程中明确制定用于指导评价活动和提高学习效率的一个标准。如:培养学生掌握声乐基础理论知识,具备基本的理论水平及声乐艺术的理解能力: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声音概念,培养学生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运用气息支持声音进行歌唱;培养学生正确的歌唱姿势,积极的歌唱心理,良好的歌唱习惯;培养学生具有理解和分析歌曲的能力等等。制定了这些标准,然后具体到每学期的教学任务和要求,把这些规格和要求贯穿在整个学制的教学计划内。
第三,评价的对象。声乐教学评价的对象主要是教师和学生。对声乐教师的艺术素质与教育水平的评价,可以针对声乐教师应具备的艺术素质标准作为衡量的条件。比如:声乐教师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教育学历,专业能力:演唱示范能力、嗓音听辨能力、钢琴伴奏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等。而对学生的评价主要看学生的音乐会、期考以及获奖情况等。
四、艺术院校声乐教学评价的方法
目前,在许多高等艺术院校的教学中,任只停留在学生的演唱训练进行评价,而且大多只停留在对技术能力的评价上,导致学生在声乐领域的知识结构非常狭隘、单一。如果一直以这样一次期考来决定分数的话,就会让教师和学生失去很多在教学过程中扩展教学内容和改善学习的机会,更为严重的是牺牲了很多基础较差、条件一般的学生对声乐的学习兴趣,由此而来,实现教学目标就成了一句空话。
由于音乐的感受力和想象力是不容易衡量的,对艺术院校声乐学生的演唱和训练的评价不宜采用严格的量化评价方式,可采用综合评价方式。最合理的是以形成性评价为主,终结性评价为辅。在传统的声乐教学过程中,形成性评价无处不在,技能的学习,其过程重于结果。在一对一的教学过程中,教师无时无刻不在对学生的发声状态作出评价,并根据每个学生的需求因人而异进行纠正。这是技能教学和常规的群体教学最根本的区别。音乐艺术是情感体验的艺术,要想培养学生热爱音乐、享受音乐,就必须在教学过程中时刻营造一种气氛去感染学生。下面针对声乐教学的评价提出几种方法:
1.整体评价法
评价教学效果由于目标不同,评价的目的也有所区别。所谓整体评价是全面衡量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声乐》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本科专业的必修课。本课程具有融知识性、技能性、艺术性、实践性为一体的特点。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声
乐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本科四年课程的具体目标大致归纳成以下这些:
(1)掌握声乐基础理论及声乐艺术的基本知识。
(2)学习正确的歌唱方法及基本技能技巧。
(3)具有一定的演唱能力及辨别发声的基本能力。
(4)了解歌唱语言的规律。
(5)正确理解声乐作品的内容及风格。
(6)培养正确的声乐审美与艺术修养。
(7)培养学生的艺术实践能力。
(8)能独立分析、处理、教唱歌曲。
教师根据以上这些具体目标深入落实,并且每个学期去分析和判断学生的专业水平,根据一定的考核检验教学效果的优劣。
2.调查问卷法
此方法为测试学生的学习兴趣、态度、鉴赏能力及教师所关心的其他方面问题提供确实的资料依据。在声乐学习的开始,问卷法可用来鉴定学生的声乐认识水平,在设计问卷时,可多采用启发式问题,这样在开始上课时,每个老师就会大致了解学生对声乐的认知情况。教师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采用合适的教学方法。问卷法也可以运用在声乐学习的过程中,这样既可调查学生声乐学习的收获情况,又提炼出对声乐教学实施过程的看法和意见,以便用来改进教学方法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这种问卷法可以允许学生采用无记名形式,学生不能因为直言相告而受到任何处罚,这样才能得到真实有效的调查资料。
3.理论测试法
所谓理论效果并不仅仅是基本知识的掌握,更在于运用这些知识去解决相应的问题的能力。在这里,我们应该呼吁在声乐学习中,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经验体会以写小论文的形式进行创作。比如:歌唱共鸣和姿势的关系、某某某毕业独唱音乐会的观后感、分析演唱作品的歌唱处理和音乐结构、评价总结自己的每次演出经历及感想等等。因为在课堂上的时间是非常有限,如果把这些问题和声乐训练的内容结合起来适当地安排学生课后以论文的形式完成,作为学生评定声乐理论成绩的可靠资料,不但充分发挥了学生的自学能力,还培养和发展了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艺术鉴赏能力和科研能力。这样就会逐步改变声乐理论研究薄弱,以及得不到应有重视的现实。
总结
评价工作是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它的实施和教学系统中的其他环节密不可分。高等艺术院校声乐教学评价模式的科学建立是一个不断创新和调整、修正的过程,需要更多的决策者和教师通力合作,参加研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整改方案。只有大家重视这些问题,参与到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来,声乐教学工作才会大大扩展自己的发展空间,才能培养合格的音乐人才。
参考文献: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珠教招〔2018〕10号)和普通高长生招生方案,经相关学校考核,我市2018年中考特长生术科合格分数线及术科合格考生名单已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招生学校特长生术科合格分数线情况招生学校
体育类(分)
音乐类(分)
美术类(分)
珠海市第一中学
排球:68.3
足球:66.8
游泳:61.3
合唱:80.3
管乐:84.5
弦乐:75.2
舞蹈:81.0
--
珠海市第一中学
平沙校区
篮球(女):60.0
田径:60.0
音乐:80.0
美术:80.0
珠海市第二中学
羽毛球:70.0
管弦乐:70.0
--
珠海市第三中学
羽毛球:60.0
篮球:60.0
音乐:60.0
美术:60.0
珠海市第四中学
排球:70.0
--
--
珠海市实验中学
体育:67.4
音乐:71.4
管乐:85.0
美术:70.0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附属
高级中学
乒乓球:60.0
网球:60.0
足球:60.0
音乐:60.0
舞蹈:60.0
美术:60.0
珠海市斗门区
第一中学
田径(男):69.6
田径(女):64.5
乒乓球(男):80.0
乒乓球(女):97.8
足球:65.0
武术:85.5
--
美术:70.0
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
--
音乐:65.0
美术:75.0
广东实验中学
珠海金湾学校
田径:90.0
篮球:60.0
游泳:99.0
声乐:78.0
弦乐:84.0
舞蹈:76.0
--
珠海市斗门区
和风中学
体育:60.0
音乐:75.0
美术:60.0
珠海市田家炳中学
--
传媒:85.0
美术:70.0
珠海市红旗中学
体育:60.0
音乐:70.0
美术:70.0
二、各招生学校特长生合格考生名单情况
根据各校术科合格分数线及考生成绩,全市共有838名考生术科成绩合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考生成绩查询
特长生考生可凭个人账号登录珠海中考管理系统(见珠海教育局官网,即zhjy.gov.cn)或通过“珠海特区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术科考试成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5)08-0204-02
一、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市场人才需求为导向,主要培养具备较强的舞台表演基础理论和音乐教育理论,具有良好的岗位素质和团队精神,适应在专业文艺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从事演唱、演奏和教学的专门人才。
二、学生应具备知识结构和能力
(一)知识结构总体要求。掌握社会主义政治及思想品德方面的相关知识,掌握专业所必备的英语、语文基础知识与相关计算机知识,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的舞台表演基本演奏、演唱技能,熟知礼仪与沟通的相关知识。
(二)能力结构总体要求。具有演唱、演奏技能、技巧,音乐表现力和演唱、演奏能力,有较强的创造能力和声乐即兴表演能力;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的文字表达、口头描述能力;具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具备一定的分析、创新与应变能力。
(三)素质结构总体要求。掌握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科学的思维方法和现代思想观念。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人格,形成健康、积极的性格、态度、兴趣;具有现代科学意识,能够运用科学知识批判唯心主义和迷信。
三、实践教学场地建设
现有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艺术楼1栋,专业演出剧场一座;多功能厅一间;音乐专用教室6间,多媒体教学设备两套;舞蹈教室1间;教师上课琴房6间,学生练声琴房80间;电钢琴教室一间;校内校企合作实训室一间。另外我系与十三家企业签订校外实训实习基地,这些基础设施为实践教学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四、制定实践教学课程标准
课程标准制定,对于明确教学目标,选择课程内容,规范课堂教学过程,完成教学任务具有重要意义。我系针对实践教学制定了完整的课程标准:(一)课程课程标准;(二)基本功汇报演出课程标准;(三)岗前综合实训课程标;(四)顶岗实训课程标准。在课程标准中明确实践内容、课时、考核方式。
五、实践教学安排综述
(一)实践教学安排。本专业独立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由军训、顶岗实习、课内实验等部分组成。独立设置的综合实践环节共35学分。五年制专业按学院规定军训安排在第一学期,时间为2周,计2个学分;集中实训教学安排在第二、四、五、六、七、八学期,每学期集中实训1周,共计5学分;综合实践教学(包含顶岗实习)安排在第期至第十学期,时间为36周,计32学分;课内实验依据课程具体情况而开设。具体安排如表一:
(二)实践教学安排综述。我系音乐表演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分为三大部分:课程实践教学、集中实训、其它艺术实践。
1.课程实践教学
课程实践教学是指一门课程在平时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实践教学。主要培养学生专业技能。课程实践教学分为课堂上实践教学和课后学生训练。课程实践教学在课程标准中有明确内容、考核等方面要求。本专业课程根据课程性质分为理论课、理论+实践、实践课。声乐、钢琴等理论+实践课程,要求教师授课时,少讲、精讲,理论够用,强化实践。教师课堂上以学生为中心,讲解知识点理论,学生以理论为指导进行训练,把理论变成技能。课堂上没有完成的实训课后学生自己进行训练。每一节课学生必须展现技能进行回课。为了强化和提高学生技能我系将声乐、钢琴等课程考核以音乐会方式进行,学生现场表演,全体教师进行评分,极大地提高了技能训练实战性。为保证课后学生实训有保障,确保回课和期末音乐会的效果,我系制定了《琴房琴点管理规定》,要求学生每周必须完成规定时间琴点,练琴时间多少和声乐、钢琴等课程的成绩直接挂钩。
2.集中实践教学
集中实践教学是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延伸课堂实践教学,提高学生艺术表演技能,提高应对和解决各种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与保障。我系音乐表演专业集中实训包含有四方面内容:军训、基本功汇报演出、岗前综合实训、顶岗实习。
(1)军训由学院利用新生入校前两周开展,训练内容和考核由学院统一进行。
(2)定期举行声乐、钢琴、舞蹈比赛。通过比赛培养锻炼学生舞台表演心理素质和表演技能。
(3)基本功汇报演出是学生实践教学的重要阵地。基本功汇报演出是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一台综合性文艺晚会。主要培养学生组织、沟通、协调、合作精神和丰富舞台表演技巧。整个活动班主任负责策划指导学生进行,从节目筛选、排练到演出安排全部由学生完成。科任老师负责协助学生提高节目质量。根据方案要求中专阶段一学年一次基本功汇报演出,大专阶段前两年每学期进行一次基本功汇报演出。每次演出班主任进行评分,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与岗前综合实训成绩挂钩。
(4)岗前综合实训是顶岗实训前的一次校内实践教学。主要是模拟工作岗位进行实训。其主要目的培养学生职业技能。活动由学生根据自己岗位要求组织音乐会,进行汇报演出。全体教师根据学生排练情况、舞台表现和实训报告书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顶岗实训是学生离开学校到单位进行岗位学习,学院和实习单位共同监管。主要目的培养学生职业素养。考核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系部教师根据学生实习期间表现、完成工作情况和顶岗实训报告书撰写情况共同完成。
3.其它形式艺术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