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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2015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为统揽,以贯彻落实新《安法》为契机,以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打非治违”为重点,充分发挥监察执法职能作用,推动安监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上台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高标准完成年度监察执法计划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实现:监察执法计划完成率100%,举报案件处置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到期结案率100%,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100%。
三、工作措施
重点抓好“五依法、三着力、三加强”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依法治安
一是依法执行新《安法》。要利用执法检查、综合督查、事故调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时机,采取上门宣讲、警示约谈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安法》和即将修订的相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要严格按照新《安法》执法,营造和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依法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新《安法》规定及《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泸纳府办函〔2014〕169号)要求,全面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全区危化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及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015年底前全面达标。要把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专项工作进行督查,制定督查方案,落实执法人员予以推进。
三是依法开展“打非治违”。要把“打非治违”专项斗争,作为安监执法队伍的“主业”和经常性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原则,较真逗硬,依法查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瞒报生产安全事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不落实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是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高标准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事故调查的及时、准确、严谨上下功夫,在总结事故教训、以事故推动工作上见成效。
五是依法规范执法办案。要不断完善执法办案相关制度规定,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提高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积极学习并应用《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管理系统》,逐步实现执法办案信息录入、统计、共享和文书生成自动化,提高安监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二)抓好队伍全面建设
一是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制定落实年度全员培训学习计划,采取全员学、全员讲、全员考的形式,狠抓自身能力建设,确保培训学习效果落实;适时召开年度安监执法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取长补短,促进共同提高;积极参加业务集训、比武竞赛、案卷评查等竞赛性活动,激发安监执法队伍抓好自身能力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委托执法工作,推动安监执法重心下沉、关口前移。
二是着力推动达标创建活动。要按照《全市安监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要求,查漏补缺,增添措施,深入推动我区安监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工作。要把创建达标作为今年安监执法队伍建设的硬性任务,在2015年第三季度必须通过达标验收。
三是着力提高执法保障条件。要清理、归建、到岗安监执法人员,到岗率达到80%以上;要按照规范化执法的要求,积极改善执法办案装备,力争设立案件询问(审理)室、档案(装备)室。
(三)落实监察执法责任体系
一是加强执法办案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责任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要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案追究制度,凡存在执法办案过错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认真、不具体、不负责”的,要一律依纪依规予以追究责任。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的相关要求,办理案件一律同步上网运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
三是加强自身教育管理。要进一步完善例会、学习培训、执法计划、日常管理、统计台账、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努力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要认真组织落实党建、党风廉政、行政效能、政风行风、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和维护安监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1.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推动经济社会建设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把安全生产与社会管理、经济发展、城市规划和建设、民生建设、法治社会等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进一步促进全社会的安全发展。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的安全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具体要求,着重加大对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实效性的考核权重,认真落实党委政府研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领导干部带队督查制度、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等。
3.细化和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推动落实各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安全准入标准,进一步加大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力度,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
4.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标准化、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为抓手,督促企业真正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5.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制度。认真组织开展201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断完善考核的目标体系、方式方法和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细化考核体系,加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问责机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般事故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大整改措施落实的督促力度,吸取事故教训,不断促进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
二、深化隐患排查机制,实现监督检查精细化。
7.深入推进大检查“全覆盖”。巩固大检查成效,创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区、镇(街道)、村三级督查检查、巡查工作制度,并与安全执法监察、责任制考核、事故责任追究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采取临时突击检查的方式直插现场,明查暗访。
8.明确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区局对执法检查工作要做到年有计划、季有方案、月有分析、日有痕迹,要及时对检查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及时完善和更新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政府部门督查台帐。
9.坚持隐患治理“闭环机制”。确保所有隐患的整改治理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隐患整改后验收销号。加大执法力度,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对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顿乃至关闭取缔。突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机制,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梳理,按预期危害大小,分清轻重缓急,严格实施分级挂牌督办。
三、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基础工作规范化。
10.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在张槎街道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今年,其他三个镇(街道)要按照《区推行网格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并结合各自辖区的实际,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将监管对象纳入到层级网格之内,确保网格到人、责任到位,提高监管效率。同时,通过不断研究和分析监管模式,逐步解决安全检查上下重复、左右交叉等问题,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取得实效。
11.继续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摸清底数,将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录入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适时更新“一企一档”信息库;全区重点企业(标准化创建达标企业)全面实现隐患排查自查自报,企业监管信息联网共享;加大信息系统应用力度,发挥信息系统在安全监管基础建设、执法检查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作用,提高安全监管效率。
12.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完成辖区所有生产类法人企业和具备一定的独立的对外经营场所的商贸法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创建工作,积极鼓励部分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推动达标企业自觉应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建立自我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
13.建立常态化的事故风险辨识机制。坚持由各镇(街道)、各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和行业(领域)范围内的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进行排查,并将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风险点作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风险点数据库,完善安全事故和事故风险源分级、分行业监控管理制度,依靠科学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4.建立适应实战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作机制和事故救援协调机制,实现跨区域、跨部门应急联动。进一步完善全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实现各级、各部门应急信息实时共享。扎实开展以应急处置和安全逃生为主要内容的应急演练,督促各级镇(街道)、各部门和企业要坚持每年组织一次以上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效率和应急救援水平。
15.提升职业病风险管控能力。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对掌握的基础信息进行风险分析,全面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行重点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全覆盖。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与执法工作。
四、创新安全宣传模式,实现宣教形式多样化。
16.突出抓好“安全社区”创建。争取祖庙街道今年底顺利通过国家“安全社区”的创建验收工作,督促和指导其余三个镇(街道)抓住当前正在开展的“平安”、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契机,按照计划加大力度推进安全促进项目的实施,打造一批精品项目,扩大安全文化普及面,提高社会各界参与度。
17.大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活动。2014年全区计划再创建40家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并择优推荐参加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选,逐步建立起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定位准确、功能到位、作用显著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发展格局。
18.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推进我区安全教育阵地的建设,着力打造企业和市民安全教育培训平台。继续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做好区安全生产专刊、安全生产手机报、安仔话安全等精品宣传项目,搭建安全云平台,建设网上安全生产培训学院。继续探索各种注重实效、形式多样的宣教模式,持续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达到100%持证上岗。
五、狠抓安监队伍建设,实现队伍建设正规化。
1、组织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交叉检查,推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2、抓好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
3、抓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能力。
4、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相关工作。
二、认真做好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强化全民职业健康意识
1、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深入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通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和专题图片展等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国家安监总局“一规定四办法”。
2、抓好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一是把职业卫生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培训范畴,做到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推进,指导做好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二是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三是举办县级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培训班,提升基层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三、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扎实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基础工作
1、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加强与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沟通,掌握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摸清应申报企业底数,力争重点行业领域完成申报工作。建立申报工作通报机制,定期通报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进展情况,继续将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指标。
2.做好职业卫生统计工作。搞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摸清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底数和状况。积极试行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制度,及时、准确统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信息,掌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控制总体情况,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监察提供科学依据。
按照中央、省、市、县党委政府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升”为主题,围绕打造“为民务实、清廉高效”安监队伍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工作效,强化行政效能问责,全面优化发展环境,不断,为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转好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完善管理机制,加强作风建设。
1、建立风险防控督导机制。推行安全监管工作“月计划、周推进”、“定量、限时、到人”和“同步考核、定期通报”制度,充分运用廉政预警“三色卡”、廉政执法监督卡,对执法人员履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通过告诫、约谈、问责等手段,加大安监人员履职的事前、事中监督,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源头预防。
2、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深入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县政府各项规定的学习贯彻与监督检查,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开展“三严三实”、“不慢乱作为”和“”、“系统性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推进“走基层转作风”活动,做好帮扶村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千方百计为企业、为服务对象、为群众排扰解难。
3、全面推进效能建设。建立健全各种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行立即办、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公开办的“五办”作风,健全“五办”工作机制,细化“五办”工作措施,落实“五办”工作责任,用制度和机制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务质量。增强大局意识,严守政治纪律,畅通工作渠道,防止“中梗阻”,更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根据工作特点,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安监系统行风评议活动,定期将评议结果向相关乡镇、部门反馈并向社会公布,认真接受基层和群众的咨询、投诉和监督,真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落实作风改进措施。
(二)规范权力运行,提升行政效能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依法依规落实好行政审批委托事项的开展,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市监察局转发省监察厅制定的《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行政效能投诉绩效评估暂行办法》。坚持贯彻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安监部门的各项行政审批手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机制,凡符合政府法规规定的,要尽量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2、严格执行集中办理。加强政府服务中心安监窗口管理,优化内部操作流程,杜绝体外循环,进一步改善行政服务,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测评,实现“零”投诉,满意度百分之百的目标任务。
3、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建立完善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开放式的社会参与机制、绩效考评机制,以具体业务工作和重点工作为核心,结合“不慢乱作为”治理,与执法检查、纠风工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平时服务态度测评等紧密结合,抓好股室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强化目标绩效管理考核,把效能建设考核与股室站队及个人评先选优、奖励惩处挂钩。
(三)加强监督检查,提升行政执行力
1、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局纪检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对局政务大厅窗口、机关业务股室、执法大队、矿山安监站人员纪律、效能督查,开展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工作情况的督查,开展对执行“两集中两到位”、并联审批情况的监督监察,对各股室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实行明查暗访、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情况;强化对全局安全监管人员到岗履职、廉政执法情况的督导,对作风不实、效能低下的严格问责。
2、开展效能专项督查。着力解决涉及民生的问题、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做好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工作。加大对涉及民生问题中的安监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服务不到位等行为的暗访督查和治理,对安全生产检查、执法、验收批复、行政审批审核等过程中严重违纪违规问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务质量。
3、加强效能建设宣传。通过网络、墙报、公开栏、标语、简报、信息等形式加大对效能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氛围;对先进典型公开宣传、对反面典型点名报道,发挥先进的引导、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教育、告诫作用。同时强化信息报送工作,不断总结效能监察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塑立安监部门良好形象。
(四)强化责任落实,塑造优质服务形象。
20__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省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围绕“常规性工作抓深化,基础性工作上台阶,创新性工作求突破”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目标控制;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构建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构筑安全生产新格局。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为沧州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全市安全生产主要任务目标: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下降10,工矿企业生产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万人死亡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步入省先进行列。
20__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__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__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 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十三)在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上求突破。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的职责划分要求,加强对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与驻沧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建立必要的协调、通气制度,经常交流情况,沟通信息,保持安全监管工作的协调一致,防止出现安全监管的盲点和偏差。
2、协调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领域整治规范工作。严厉打击“问题乳粉”、“地沟油”、“瘦肉精”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肉类、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小餐饮、小饮食摊点、小食品店以及学校周边、社区周边、城镇沿街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加大学校食堂的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安全监管,防止重大集体中毒事故发生。
3、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监测体系。建立完善各级各部门的信息报送网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实行每月零报告制度。
4、加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组织餐饮食品重大中毒事故应急演练,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1、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许可工作和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把餐饮服务环节许可关,健全餐饮服务业许可档案,实现全县餐饮服务店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开展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服务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培训、体检覆盖率达100%。
2、加强餐饮业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加强餐具消毒、厨灶卫生的日常监管,全县所有餐饮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加强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逐步探索小餐饮整治,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县城以上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90%以上,农村地区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60%以上;确保全县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3、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帐登记制度建制达标率95%。
4、加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监管。会同教育部门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敦促学校健全餐饮安全各项组织制度,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落实校长负责制。切实保障在校学生饮食安全,杜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要建立基本药物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记录。加强基本药物殊药品管理,推进基本药物电子监管。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监督检查全年城区不少于4次,乡镇不少于2次,农村不少于1次。
2、深入开展打击制售假劣药械专项整治活动。药品专项整治活动不少于8次。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打击利用互联网宣传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邮售环节药品的监管,加强对狂犬疫苗、精神、麻醉、部分中成药等特殊药品的监督检查。
3、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加强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不少于2次。
4、积极开展GSP认证工作。确保新一轮GSP认证工作稳步实施,逐步完善涉药单位检查记录档案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信用评级管理机制,加强流通环节信息化建设。
5、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药械违法案件。案件查办率100%,结案率90%以上,涉嫌犯罪案件司法机关移送率100%,建立大案要案督查督办制度和报告制度,规范依法办案程序。
6、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性抽验和快检任务,配合市上完成计划性、监督性抽验任务。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监督抽验,对投诉举报集中、违法广告严重的品种和高风险品种开展专项抽验。
7、加强广告监管。严格审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企业及时移送工商部门查处。
8、加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完善监测网络,扩大在线呈报单位覆盖面,提高药品ADR的报告数量和质量。上报数量每十万人口不少于2例。
9、深入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2013年,按照省上安排,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药品“三统一”工作。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年底前配送率达95%以上。加强对配送企业及基层医疗机构履约情况的监督,保证基本药物及时配送,货款及时结算。完善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基本药物安全监测。
四、加强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监管
1、规范保健品、化妆品许可证办理工作。
2、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批发(连锁)企业、专营店、大中型商场(超市)监督检查,确保覆盖率达100℅。检查经营单位经销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标签标识、产品合格标记、仓储条件、进销台帐记录等内容。督促指导经营单位建立和落实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货检查验收、产品进销台帐登记等制度,把好产品货源质量安全关。
五、坚持依法行政,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
1、加强新闻宣传和科普教育。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全年集中开展3次大的宣传活动,通过印发科普读物、开辟专栏、专题报道、社区宣传、户外各式广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提供立体式的宣传教育。
2、推进电子政务公开,通过与省、市药械实时监控系统、特药监管系统等相关网络系统对接,逐步实现网上办公和网上监管。
3、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法律文书的书写,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和行政处罚案件自查活动,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方法步骤
“点对点”业务指导分7个指导组,具体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所能力建设7个方面的业务指导。
(一)综合管理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人教科、区县局负责监管所组织建设人员。
指导步骤:市局人教科与区县局人教股对食品药品监管所的阵地建设布局、内部管理制度、人员学习培训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
(二)食品生产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区县局食品生产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与区县局食品生产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食品生产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三)食品流通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区县食品流通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与区县局食品流通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食品流通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食品流通企业(小副食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四)餐饮服务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区县局餐饮服务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与区县局餐饮服务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餐饮服务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酒店、小餐饮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五)医疗器械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区县局医疗器械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与区县局医疗器械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医疗器械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医疗器械企业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六)药化生产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药化生产监管科、区县局药化生产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药化生产监管科与区县局药化生产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药药化生产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药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七)药化市场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药化市场监管科、区县局药化市场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药化市场监管科与区县局药化市场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药化市场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药品经营店、化妆品经营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三、相关要求
开展《记忆》系列编纂。完成《名人》古代卷、近代卷的编纂。组织实施《老字号》摸底调查。完成《盘点2011》的编纂出版和《盘点2012》的素材收集,为《2012记忆》提供方面的重要资料。制作《地方文化丛书》电子书,实现网上阅览,不断扩大档案文化品牌的辐射面。围绕“孝义、诚信、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完善和扩充档案文化展示内容,提升文化展厅功能,大力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立足4000余年历史和2000余年置县以来的城市变迁及发展历程,实施《虞城记忆》展厅建设项目,完成四级目录编撰。开展《回眸2011》图片展,协助做好《人文》展示。深入开展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继续深化档案文化进社区、进农村、进边远学校的“三进活动”,不断延伸档案文化阵地教育功能。
二、大力提高档案业务管理水平,切实打造安全、高效、规范的档案工作环境
开展档案工作综合服务水平提升活动。实施档案查阅利用服务中心现代化设施提升改造,提供政府信息、现行文件、馆藏档案、图片信息、视频媒体、虞籍宗谱、虞籍作品、工具资料等档案资料的敞开式自助查阅服务。建成地方文化信息集中展示平台,实现档案查阅、现行文件查询的功能分区和一体化利用。开展档案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档案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档案的管理登记、竣工验收,扎实推进行政许可事项,使项目档案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抓好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校舍安全等民生工程档案和社会保障体系、全市各中心医院、卫生防疫、工商管理所、公安派出所等民生领域档案的依法开展和规范管理,推进社保、卫生等领域重要档案管理体制创新和资源整合,促进我市民生领域档案管理的科学发展。
三、不断丰富档案信息网站内容,积极营造阳光、亲民、便捷的服务环境
(一)推进社会化监管体系建设
1.完善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积极推进“智能食安”综合监管平台试点工作,以平台为抓手,进一步充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点位信息,完善相关制度,健全执法部门、街道、社区三级监管网络,实行定点、定责、分级、分类管理,逐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格局。
2.增强食品安全社会化监管力量。不断创新食品安全社会监管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夯实基层社会化监管基础,实现监管重心下移,构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防线,于4月底前,在全区建立健全“一专三员”食品安全队伍,填补执法力量监管的薄弱环节。
(二)推进食品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预警体系建设
1.加大食品安全检测力度。制定全区食品安全检测计划,扩大检测范围,建立起现有检测机构和社会第三方检测机构相结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充分利用我区现有检测资源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和食源性中毒等检测,委托社会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应急机动、专项检测及农、畜、水产品等检测。全年共完成定量检测2050批次,定性检测2万批次。
2.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组建全区的食品安全危害分析与风险管理专家队伍,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食品安全危害分析和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对全区食品安全状况定期进行综合预警分析,预警报告,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对潜在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各监管部门成立各自监管领域内的专家队伍,加强本系统的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三)推进宣教培训和舆论引导体系建设
1.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区监管部门、街道食品安全专职人员及协管员、社区信息员进行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监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年内举办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4期,每人接受培训不少于40学时。
2.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各执法部门结合监管职责,定期组织监管对象通过集中办班、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教育培训,确保从事食品安全的主要从业人员的培训不少于40学时。
3.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启动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以“送法律法规知识、送食品消费知识、送放心食品”、“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工地”为主题的“三送、五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重点加大对农村社区群众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水平和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加强对师生群体的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100%,通过“食品安全杯”青少年动漫画作品大赛和食品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达到“发动一个学生,教育一个家庭,渗透整个社会”的目标。积极发挥区电视台、电台的作用,建立区食品安全网站,及时宣传典型、曝光非法生产,报道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在“日学日高”学习平台中设立食品安全专题,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加大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力度,广泛发动民众,形成全民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局面。
4.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在食品安全方面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果;及时做好对媒体曝光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及时化解负面影响。
(四)推进督查考核体系建设
1.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督查计划,通过抽查、暗访等方式对重点工作实施全过程控制;定期刊发简报、专报、督查通报等,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完善考核机制,加强考核跟踪和结果运用,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2.严格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研究出台《食品安全约谈制度》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行政约谈和行政问责有关规定,确保食品安全事故责任人得到严格追究。依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的内容,对没有完成约定任务或没有履行好约定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或追究责任。
(五)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1.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业户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和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主管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责任。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出租场所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出租方,采取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备案等措施,切实将其食品安全管理、信息报告等责任落实到位。开展“三书一帐”约谈制度,切实提高食品从业者的主体责任。
2.全面推行示范创建。大力支持食品安全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街、示范社区等创建活动,以点带面,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3.大力打击经营主体失信行为。健全食品经营主体信用监管机制,加大对严重失信的经营主体曝光处罚力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对列入“黑名单”的经营主体在给予处罚的同时,实施重点监管督查,限制其各项审批及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强化“六项监管”、突出“四个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强化“六项监管”
1.强化重点品种的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继续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以“食安大行动”为主题的整治活动,重点围绕农产品、乳制品、食用油、肉类制品、酒类、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火锅底料等消费量和使用量大,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品种,采取治理、规范、提升等多种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分类施策。按照“重典治乱”原则,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防止和杜绝群体性和危害较大的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切实保障全区食品安全。
2.强化重大节日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开展“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围绕节日需求较旺的食品,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确保群众度过欢乐祥和节日。
3.强化农产品源头监管。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以农产品种植基地、畜禽养殖场(户)、水产苗种繁育、水产品养殖场(户)为重点,落实农产品投入品使用安全规定,加强对安全使用农药的指导和管理,严禁使用禁用农、兽药,打击制售假冒农、兽药以及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指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基地建立健全各项记录和制度。继续在农产品生产基地中推广农产品质量溯源系统,确保农产品全程质量监控。
4.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监管。制定食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管计划,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重点治理整顿风险较高和容易发生问题的食品行业。严格落实企业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标识标注和记录等制度,加强对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年审查力度,继续推行食品生产企业履职报告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黑窝点的整治和查处力度,继续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日常监管,建立食品加工小作坊管理档案,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机制,指导小作坊具备必要的食品生产条件,并对符合条件的发放核准通知单,准予其合法生产;对达不到要求或违法违规加工的黑作坊坚决予以取缔。同时,加强对已查处的黑作坊黑窝点的回访复查力度,防止其再次生产加工。
5.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六小经营场所”,严厉查处“六类问题食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配送企业行为,推行食品经营有效通行等制度。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和食品召回制度,继续推行“五制一创建”监管模式,使证照齐全食品业户“一户多档制”落实率达到100%、准确率达到98%以上。全力推行“三悬挂、两公开、一标签”和“一票通”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查询机等信息公开措施,在全区大型商场超市熟食加工区域内安装电子监控设施,实现“三化”经营。
6.强化餐饮消费环节监管。进一步理顺监管机制体制。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检查原料采购储存、加工过程、餐具清洗消毒、违禁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卫生以及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与全区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从规范入手,把住源头,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重大活动、节会食品安全的监管和指导,避免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加强对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监管,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食品行为,取缔劣质餐具制售黑窝点,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的行为。
(二)突出“四个重点”
1.重点突出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区域整治。以水产品批发市场为试点,探索实行食品“来源溯源制”,以点带面,指导市场内经营业户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制度和批发零售食品生产场所备案制,确保进入市场的食品来源可追溯;加大对市场外食品流动摊点、占路经营活动的执法监管力度和对游商浮贩的整治力度。
2.重点突出集中食堂的食品安全整治。加大对各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学校食堂完善各项制度,落实有关规定,彻底排查隐患,确保学生就餐安全。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业户的监管,特别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小卖部等的检查整治力度,着力抓好“小饭桌”的日常监管。开展学校“示范食堂”创建活动,力争到年底前,使全区学校(含托幼机构)持证食堂达B级以上资质。加大对建筑工地和企业食堂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其完善各项制度,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中毒事件。
3.重点突出社区食品安全整治。以提高居民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为目标,加强社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社区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摊贩、小熟食店“五小”场所的监管,引导社区“五小”等场所改造提升,指导各类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索票索证制度,实现来源可追溯可控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生产销售和过期、腐败、变质食品的销售行为。探索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的食品安全三网体系。
4.重点突出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整治。针对无证照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监管难点,研究管理办法,能办证的尽快办理相关证照;暂不能办理证照的,要实行备案制度,制定监管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引导其规范生产经营;对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坚决取缔。
三、实现“三个提高”,努力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2005年的主要工作思路及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常规性工作抓深化
(一)深化五项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搞好安全生产检查。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分品种、分行业,依据国家相应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从业单位逐一对照,高标准,严把关。坚决取缔非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二是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确保在国家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市 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三是提高安全检查质量,狠抓安全隐患的整改效果。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实效。
年内集中搞好5次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加大对县(市、区)、市直企业的暗访突查力度,并同定期检查、巡回检查、跟踪检查、全面督查、专项检查以及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保证安全检查面达到95%。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和“安全知识征文及竞答”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二是逐步建立起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三是编制好2005年安全生产培训计划,配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举办10期各级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班。四是继续做好全市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发证和复审,做到人人持证上岗。五是举办安全生产高层讲座。聘请国家局专家到我市讲学,进一步论述发展经济、优化投资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使各级、各部门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
(三)建立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05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完成。一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层层分解,逐级签定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执行情况的考核力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审批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在安监系统内部明确责任。四是细化监管岗位责任。按照分工,从局长、科长到一般干部,对照职责细化岗位责任、工作标准、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到人,互相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一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二是加大对事故隐患单位执法的力度,在市局和县局机关专门拿出工作人员作为执法队伍,以罚促改,以关停促改,确保隐患及时彻底整改。三是严肃查处事故,强化批复结案工作。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302号令和国家、省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四是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有法不依,安全隐患严重而坚决不改,导致重大事故的典型,要从重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二、基础性工作上台阶
(五)建立健全乡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生产有效监管。以省、市两级30个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机构建设为契机,逐步在全市186个乡镇建立起安监机构,为有效地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管奠定组织基础。
(六)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向农村、向企业、向安全生产第一线延伸。年底争取80%以上的农村、80%以上的企业、100%的学校、100%的集市贸易和公共聚集场所,都建起安全组织,设立安全监管员,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延伸到位,无断层。
(七)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以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提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准入门槛,切实淘汰一批存有重大安全隐患、又整改无望的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在年内确保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达到95%以上。
(八)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登记工作。一是按照省局的要求,按时完成全市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工作。三是对全市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级,制定出全市重大危险源分布图。四是按照重大危险源的分级和分类实行分级监察管理。逐步建立起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
(九)在企业内大力推行交纳工伤保险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大中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100%,小型企业工伤保险交纳率达到30%。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费用制度入手,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向本质安全迈进。
(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工作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实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和安全评价制度,未通过“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准开工投产。
(十一)加强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建设专业化的救援队伍,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增强抢险救灾能力。按照“平战结合”的方针,把制订和修订应急预案工作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边完善,边实践,边提高。同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旅游景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年内组织3次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检验队伍,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创新性工作求突破
(十二)在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上求突破。按照“抓好试点,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创造性工作思路,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明年适当的时间,组织有关县、市、区安监局有关人员走出去,到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搞得好的广东佛山等地考察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加强我市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监管,努力使我市非公有经济的安全生产状况有新的起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对应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组建专职或兼职的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处理本辖区内应急管理工作。
二、完善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
按照安监总局17号令、川安监〔2011〕368号文件和绵安监〔2011〕191号文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地区所属企业预案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预案编制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进行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三者要相互衔接,形成预案体系。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要求,邀请安全生产专家或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科研及技术的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评审报告并附有参与评审的专家名单。
中央、省属驻绵分支企业及市属重点企业和在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在市安监局备案;由市住建局颁发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安监局备案。其他企业在所在地安监局备案。实行安全许可的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应达100%。且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
三、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全县每年确定一个行业举办1次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高危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应进行评估,以检验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各乡镇辖区内企业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装备,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出现突发事件时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五、大力开展应急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