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环保总量办工作计划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对辖区内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总责。要加大环保投入,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其中,*镇必须在20*年底前开展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并确保在2009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试运行;桃源镇、古劳镇、鹤城镇必须尽快开展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并保证在2009年底建成投入试运行。同时,各镇(街)必须积极配合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不按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强污染监管,确保落实责任,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切实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减排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和总量减排目标。
(二)市环保局:市政府委托市环保局牵头协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做好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及年度计划的编制修订等工作。具体负责把好环保准入关,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工作,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环境功能质量要求的,实行区域或行业限批;完善和实施减排考核办法;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和动态数据库,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定期公布全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以及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并实施限期整改;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提请市政府责令其停产整治;整治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提请市政府依法关闭。
(三)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并将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按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分解指标的要求,做好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布局规划,并会同市经贸局制订并实施“*”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年度工作计划,将落后生产能力淘汰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
(四)市经贸局:负责资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使用清洁能源的实施、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引进优质能源,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淘汰落后的设备、工艺和技术,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制订并实施“*”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在2009年底前完成对市佳宝建材有限公司、市大雁水泥有限公司两家水泥企业的关闭、设备拆除等任务;引导环境保护产业化、市场化;同时,抓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与统计局协调控制好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耗量。
(五)市科技局:负责实施“节能降耗减排专项科技行动”。加强环境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安排一批总量减排重大技术项目,组织机动车尾气控制技术、城镇污水处理技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研究开发,加快环保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步伐,积极推进和实施环保科技示范工程。
(六)市财政局:加大对污染减排的财政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支持区域综合整治及环保产业的财政政策,加强我市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会同环保等部门研究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排污权交易;组织落实污染防治项目资金。
(七)市国土资源局: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协调解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问题;在组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重视工业布局的合理性与环境保护问题,保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重大环境保护工程的用地,做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牵头制订“*”期间全市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关停计划,并跟踪落实。
(八)市建设局:负责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工程,严把验收关;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在城镇规划和管理方面严格把关,指导城乡建设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减少环境污染。加快推进各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实现区域污染集中控制。市建设局必须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规定,积极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限制和禁止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制订全市实心粘土生产企业关停计划,并跟踪落实。
(九)市市政局:负责市生活垃圾处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泥处理项目设计审查和技术指引工作,确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在20*年7月份投入运行,11月前通过环保验收。
(十)市水利局: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水资源调配,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规范水功能区的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与节约工作;组织安排好河道清淤工程,利用水利工程调度增加水环境容量,进一步抓好流域和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实施*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加强取水、节水管理工作。
(十一)市农业局:指导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农业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开展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合理利用沼气;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指导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十二)市物价局:制订完善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有利于环境保护产业化、市场化的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行政事业收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
(十三)市工商局: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配合环保部门全力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配合市环保局制作减排档案资料的要求,提供关停企业注销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十四)市水产局:加强对水产养殖环境的监测,科学布局养殖区域,合理控制养殖容量,开展养殖污水净化,发展生态渔业,指导科学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实施无公害养殖,减少养殖污染。
(十五)市质监局:要加强对小燃煤燃油锅炉的监管,在接受锅炉安装告知书时告知有关单位应当履行环评手续。
(十六)市外经贸局:要在招商工作中,重点引进无污染和轻污染的项目,避免引进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重、能耗物耗高的项目。
(十七)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人口、经济发展情况、工业能耗等情况数据。对全市人口增长率、社会耗煤耗油量进行预测。及时向市环保局、市经贸局通报季度煤耗量数据变化情况。
(十八)人民银行鹤山支行: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对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给予贷款;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的直接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利用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筹措大型节能减排工程建设资金;建立健全银监部门与环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起步,逐步将企业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环保先进奖励等信息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引导金融机构在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等其他金融服务时,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限制污染严重的企业贷款。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
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
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
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
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
,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
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为您提供大量免费范文!年产
300吨皂素联产*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
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
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
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
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
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
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
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龙坝乡、中峰镇、发改、经济、环保、建设、科技、安监、工商、水务、林业、国土资源、农业、园区办、教育、卫生等单位负
责人为成员的“竹溪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全县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明确专人,组建专班,细化方
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节能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年产300吨皂素联产2000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控制增量,削减存量,落实责任,综合推进,搭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平台,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4.5。
(二)辖区内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0以上,辖区内排入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较上年减少9.6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上年减少1.9以上。
(三)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300天以上。
(四)遏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大淘汰煤炭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按时关闭相关企业或生产线。
(五)认真落实《湖北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落实减排项目,建立科学、完整、统一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在9月底前完成超标排污的企业治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依据产业政策和排放标准,于年底前关闭辖区内应关闭的小水泥生产企业;加强对科研攻关的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或未达标排放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经营性生产,违者依法关闭;加强对已关闭黄姜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和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黄姜加工企业,禁止建设或恢复生产;严格环境监管工作。
(七)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保证出水水质达一级排放标准;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达到相应标准。
(八)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餐饮和养殖等污染企业,切实控制面源污染,严禁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
三、工作职责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既是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刚性任务的客观需要,也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抢抓国家产业转移机遇、增强后发优势的必然选择。节能减排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县发改局牵头,县环保局、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园区办、招商局、安监局配合,负责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负责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县建设局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物价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做好新型墙材的推广工作,并依据上级政府有关规定,按程序逐步关闭县内粘土砖厂;负责县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配套建设脱氮除磷设施,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并保持正常运营;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按程序批准后实施。
县环保局牵头,县科技局、园区办配合,负责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和省市监测平网。负责创艺皂素公司“年产300吨皂素联产XX吨乙醇”科研攻关项目的指导,督办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负责黄姜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工作,防止黄姜加工废水超标排放。
县安监局牵头,县经济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资源的整合和开发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负责全县非煤矿山整治和开发工作,保障全县煤矿和非煤矿山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安全生产,提高资源开采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局牵头,县工商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龙坝乡、中峰镇配合,负责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其中县发改局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规划,协调、督办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作职责;龙坝乡政府负责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项目建设的实施、督办和协调工作;中峰镇政府负责做好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围栏内耕地的停耕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在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设立围栏、界桩和警示牌,负责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日常监管,防止水源污染;县卫生局负责加强对城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医疗经营单位医疗废水、医疗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依法取缔竹溪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直接污染水源的餐饮业;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制定、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县工商局负责对已取缔或关闭的企业做好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或吊销工作;县教育局负责督办龙坝学校建设埋地式无动力污水处理装置,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县林业局要对竹溪河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计划;龙坝乡政府、中峰镇政府、县农业局负责禁止水源区范围的农户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大的农业活动,切实控制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一、环境质量
(一)元至五月份我县出境水×河桥断面化学耗氧量3月份超标,1、2、4、5月份达标,氨氮2、5月份达标,1、3、4月份超标。
(二)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二、工作目标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
20__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排放总量控制在7500吨,so2排放总量控制在1935吨以内,减排任务非常艰巨,县委、县政府、县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一是我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减排目标,分析减排形势,明确了减排工作重点和突破口;二是详细核算了减排量,制定了减排计划;三是与有关单位签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把减排任务科学分解了有关企业和单位,并建立了定期督查制度,确保减排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环境综合整治
我县印发了《20__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及工作措施,确定新大地化工公司停产治理、康茂牧业公司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新野华兴酒精有限公司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纸业停产整顿,确定县污水处理厂按期完成环保验收和管网配套任务,确定××乡××村完成省级生态文明村创建。
(三)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33个,我县审批25个,上报省市审批8个,无违法新上项目和越权审批现象。二是加强了污染防治和污染源监控,对重点污染源实行环保驻厂员长效监管机制,对其他污染源采取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保障了所有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集团公司、××酒精公司、××化工有限公司等重点污染源的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与省市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实现了自动监测数据的连续准确传输。三是完成了污染源普查的阶段工作。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设置了工作机构,配备了专门人员,清查登记工业源433个,生活源245个,完成了数据填报审核及汇总录入等各项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在进度及质量方面都位距全市前列。四是开展了××酒精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制定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准备了有关材料。
(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一是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续;二是正加紧配套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网,目前已铺设管网31km。
(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开展了《农村污染防治规划(20__-2020年)》编制筹备工作,搜集整理了有关资料;二是开展了生态文明村的创建,正组织我县上港乡果园村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果园村的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等已基本完善。三是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对新野康茂牧业公司、新野碧野牧业公司两家畜禽养殖企业下达了污染综合整治任务书,两家企业正积极开展综合整治。
(六)辐射环境管理和固废污染环境防治
一是加强了医疗固废的监督管理,落实了医疗固废联单管理制度,保证了所有医疗固废纳入了无害化处理;二是对全县固废进行了全面普查,全县粉煤灰年排放3740吨,炉渣年排放1021吨,污泥年排放751吨,为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加强了辐射环境管理,要求存在射线装置的19个单位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确保辐射安全。
(七)环境和应急能力建设
(一)元至五月份我县出境水×河桥断面化学耗氧量3月份超标,1、2、4、5月份达标,氨氮2、5月份达标,1、3、4月份超标。
(二)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二、工作目标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
**年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排放总量控制在7500吨,so2排放总量控制在1935吨以内,减排任务非常艰巨,县委、县政府、县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一是我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减排目标,分析减排形势,明确了减排工作重点和突破口;二是详细核算了减排量,制定了减排计划;三是与有关单位签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把减排任务科学分解了有关企业和单位,并建立了定期督查制度,确保减排工作进度和质量。
(二)环境综合整治
我县印发了《**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及工作措施,确定新大地化工公司停产治理、康茂牧业公司完成限期治理任务,新野华兴酒精有限公司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纸业停产整顿,确定县污水处理厂按期完成环保验收和管网配套任务,确定××乡××村完成省级生态文明村创建。
(三)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个,我县审批×××个,上报省市审批×××个,无违法新上项目和越权审批现象。二是加强了污染防治和污染源监控,对重点污染源实行环保驻厂员长效监管机制,对其他污染源采取定期不定期随机抽查,保障了所有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集团公司、××酒精公司、××化工有限公司等重点污染源的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与省市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实现了自动监测数据的连续准确传输。三是完成了污染源普查的阶段工作。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设置了工作机构,配备了专门人员,清查登记工业源×××个,生活源×××个,完成了数据填报审核及汇总录入等各项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在进度及质量方面都位距全市前列。四是开展了××酒精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制定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准备了有关材料。
(四)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一是污水处理厂环保验收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续;二是正加紧配套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网,目前已铺设管网31km。
(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是开展了《农村污染防治规划(**-**年)》编制筹备工作,搜集整理了有关资料;二是开展了生态文明村的创建,正组织我县上港乡果园村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果园村的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等已基本完善。三是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对新野康茂牧业公司、新野碧野牧业公司两家畜禽养殖企业下达了污染综合整治任务书,两家企业正积极开展综合整治。
(六)辐射环境管理和固废污染环境防治
一是加强了医疗固废的监督管理,落实了医疗固废联单管理制度,保证了所有医疗固废纳入了无害化处理;二是对全县固废进行了全面普查,全县粉煤灰年排放3740吨,炉渣年排放1021吨,污泥年排放751吨,为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加强了辐射环境管理,要求存在射线装置的×××个单位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确保辐射安全。
(七)环境和应急能力建设
按照市减排办的统一部署,我县在削减20__年度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2014年下降2.5%、3.5%、1.5%、2.0%。落实到第一批减排企业有14家,共__个重点减排项目,其中结构减排项目3个,工程减排3个,畜禽养殖减排项目9个。国家考核项目2个,市级考核项目1个。
(一)加强领导,成立专班。今年我县减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减排项目数量多,核定贡献量不大、减排效益不明显,尤其是今年我县有2家企业被列为国家减排重点考核A类项目,因此,我们倍感压力巨大。为确保减排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我们加强减排工作领导,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纪检监察、环保、经信、住建、畜牧、公安和乡镇政府为成员的减排领导小组。强化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减排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相应职责,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形成减排合力。
(二)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年初,我们立足于早,认真总结去年减排工作经验和教训,沿袭去年成功模式,召开全县减排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__县20__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计划,按照“乡镇主体、部门主管、企业主责”的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每半月对全县减排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每月对责任单位、乡镇政府、项目单位结一次帐,对减排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有关乡镇、责任单位和企业相关负责人予以约谈,并将减排项目完成情况纳入全县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三)创新举措,扎实推进。一方面对纳入国家A类和全市C类减排项目的企业,落实动态调度机制,按照“一月一调度、一企一张表、一项目一档案、一季度一分析”的工作要求,及时掌握每个项目进展情况,并按月向市减排办上报;另一方面对动态调度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例如:两家陶瓷企业,其现行的脱硫设施运行脱硫率达不到90%怎么办?我们先后多次组织县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跑市进省,汇报沟通协调,咨询专业人士,聘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实地调研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为完成减排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元-6月份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情况为:化学需氧量削减130吨,完成率为40%;氨氮削减10.9吨,完成率为38%;二氧化硫削减50吨,完成率为31%;氮氧化物削减130吨,完成率为50%。
全县__个重点减排项目工程按计划实施,通过现场核查减排企业情况如下:
1、A类减排项目(2个):____陶瓷有限公司和__县朋磊陶瓷有限公司去年分别自筹资金367万元和300万元对生产工艺进行了改造和建设煤气站脱硫系统,采用高速辊道窑烧制产品,将现有的陶瓷生产线两次烧成工艺改为一次烧成工艺;同时新建煤气站脱硫系统,用于去除两段式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气中的硫化氢。脱硫效率达75%-80%,今年为达到减排脱硫效率90%以上,SO2烟气浓度小于50mg/m3的减排要求,我们在现有的脱硫设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改进,采取固硫、脱硫、烟气湿法除脱的方式,一是在燃煤中添加高温复合脱硫剂;二是煤气发生炉脱硫塔安装在线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三是排气筒端增加高效喷淋脱硫塔。项目估算投资226元,脱硫效率>90%,SO2排放浓度<50 mg/m3,SO2年减排56.2吨。今年5月,两家陶瓷厂烟气脱硫改进工程已委托__省环科院完成了可研、环评和设计方案编制工作。按工程进度安排,6月份联系治理公司及工程设计方案,签订合同购置设备, 7-8月份进行施工及设备安装,8月底投入运行。同时,县环保部门对两企业依法进行全面监管,统筹减排工作的落实;县经信局作为主管部门,__乡作为减排的主体进行督办。
2、C类减排项目(1个):__现代乳业有限公司__00立方米沼气设施、干粪棚设施及生化处理池已建设完成投入运行;
3、工程减排项目(1个):__县小池镇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规模2万m3/d,目前厂区主体工程已完成,污水管网铺设20km,老城区管网贯通还剩100余米,预计本月22日贯通,在7月底试运行。
4、结构减排项目(3个):__县顺达化工有限公司(涉及到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两项)、__县仨五养殖场已关闭,县政府已于去年底发文关停,相关设施设备已拆除到位。
5、畜禽养殖减排(8个):分别是____村__蛋鸡养殖场;__镇邓坳村邓平蛋鸡养殖场;苦竹乡油铺村3组程大虎猪场;__镇__村10组程万祥猪场;__镇__村11组__猪场;__县兴旺牧业有限公司;__镇__农场(__)猪场;__县吉华昌牧业
有限公司。已新建沼气池、干粪棚相关污染处理设施,并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总的来讲,我县在减排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污染减排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同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一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增总量增速较快,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增强,削减压力大;二是__经济尚不发达,环保基础设施比较滞后,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农村面源污染等一些突出环境问题还没有得到较好解决;三是工业结构不优、企业规模太小、工业基础薄弱,部分达标企业治理设施老化难以做到稳定排放等。
为进一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后段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减排工作:
1、加强小池污水处理厂的督办,加快推进城区排污配套管网建设进度,按时完成减排任务,切实发挥污水处理厂减排成效。
2、加大环境监督管理力度。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对新引进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力保削减底线;二是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企业污染反弹、企业擅自停运环保设施等问题。下阶段我们对全县化工企业、建陶行业、机动车辆污染减排开展专项督办行动,制定限期治理方案全力实施。
3、引导被取缔、关停的企业,按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转产,促进全县经济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确保按期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县的减排目标任务。
一、年环保工作情况
年,我们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工作部署,以区长环保目标责任制为主体,以总量减排为重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有力推进我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全区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态:空气质量继续改善,年我区空气质量仍然稳定在一级至二级水平,空气质量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为98.60%,好于年的94.99%,空气质量优良;水环境状况总体良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主要工作成效是:
(一)提高服务质量,致力推进经济发展
我们努力创新“主动服务,提前介入,源头参与,全程监督”的环保工作机制。对华美达、明发广场、长福小区、永大集团等重点建设项目,采取特事特办的方式,及时提供有关环保手续,做好前期服务工作,推进项目早日落地。对实业、罐头、集团等区重点企业,主动服务,全程跟踪,帮助企业争取补助资金,解决实际困难。去年,共审批建设项目173个,审查8个,验收建设项目6个,其中重点项目9个。向上争取资金共计160万元,极大的促进了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采取有力措施,完成总量削减计划
我区总量减排工作进展顺利,年COD控制在650吨以内,SO2控制在511吨以内,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指标。总量减排工作关系到我区的经济发展,区政府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总量控制及削减计划,并抓好贯彻落实。去年,我们完成了磷肥厂的破产改制,削减COD7.05吨,SO218.2吨;引导1家落后产能再生纸生产企业转产,削减COD1.13吨,SO232吨;关停3家机砖企业,削减SO27.2吨;解决蓝田工业开发区污水管网对接工程,腾出环境容量;推行清洁生产,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减少SO2的排放,大食品有限公司通过以茶渣为燃料,化废为宝,一年可节约用煤400吨;荣昌、桂溪、锦绣一方等住宅小区的生活污水进入东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降低COD排放;严禁COD、SO2排放量大的重污染、高能耗项目落地;加快重点企业在线监控建设,完成罐头食品有限公司、大食品有限公司2家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安装工作;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监管,完成4家钢管家具企业废水治理任务;严格排污许可,按照核定的排污总量发放排污许可证,年有9家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
(三)全面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今年的重点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工业源应普查551家,已完成普查545家,完成99%;农业源应普查4700家,已完成普查3760家,完成80%。为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完成,区政府专门安排了45万元普查经费,并抽出专兼职人员参与普查工作。全区共有15名指导员,33名普查员参与普查工作。区环保局也腾出一间60平方米的办公室作为区普查办专用办公场所,并配备了2台电脑、2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我们根据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作进展汇报会,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同时,我们还召开全区污染源普查工作会,举行污染源普查启动仪式,分发宣传资料,编印《普查工作简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反映普查进度,宣传普查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部门协作,“海漂垃圾”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通力协作,共清理河岸垃圾109处,清运垃圾158.2吨,清理水葫芦56亩。在“海漂垃圾”整治工作中,我们结合创卫、创模、家园清洁行动等工作,多次召开整治工作会,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了区政府统一指挥、环保部门总牵头、其他单位分工负责、各镇(开发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制定了《市区金海域海漂垃圾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区环保局加强对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清理桥两侧陈年垃圾600多立方。去年9月份,区政府专门组织环保、水利、建设等部门召开现场会,实地检查海漂垃圾整治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力地推进了整治工作的开展。
(五)巩固创模工作成果,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逐条对照创模考核验收标准,落实创模责任分解,将创模考核新指标逐一细化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完善重点企业的软硬件,指导企业做好相关环境管理制度的资料归档,督促企业加强污染设施的管理,提高设施的达标运行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建设,专门制定《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下发《区-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环保工作目标下发给区20个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六)综合整治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清淤整治工作,迅速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坚持“谁管辖、谁负责、谁整治”的原则,以镇、村为项目业主,根据镇、村行政区域划分施工责任段,及时把清淤整治任务分解下达到相关镇、村;按照政府补助一点、村集体自筹一点、企业资助一点的“三个一点”办法,多方筹集整治资金;实行领导挂钩、干部蹲守、分段施工、全面铺开的办法,全力推进清淤整治工作。目前,清淤整治港道(岸线)17公里,开挖土方10万方,清理水葫芦9.7万平方米,拆除违章搭盖144处,清除果树2040棵。
(七)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违法排污现象得到遏制
我们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年严查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精干力量,对我区27家重点企业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请企业进行整改。同时加大烟尘执法力度,共检查企业346家,巩固了我区烟控区达标成果。在环保专项行动中,我们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7家,取缔“十五小”企业2家,以政府名义关闭1家小电镀厂,有力打击了违法排污行为,为我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八)加大环保宣教力度,群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
区环保部门专门订阅120份《环境与发展报》和300册《环境素养专题教育》(读本),赠送给机关、企业和学校,广泛宣传环保基本国策。同时进村入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企业主和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并在“6?5”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向干部职工和企业主发送宣传短信1000多条,举办专题讲座,制作展板。在“12?4”法制宣传日中,向群众分发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材料。通过各种形式的环保宣教活动,使企业和广大群众的环保知识、环保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指导学校开展环保教育,现已创建了中学、坂上小学、石仓小学、登科小学、小港小学5所市级绿色学校,西坑小学、浦口小学、春蕾小学、第二实验小学4所区级绿色学校。
去年我区环保工作总体上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相对落后,历史欠帐较多;总量减排工作形势严峻,经济发展与减排要求还存在矛盾;创模工作任务艰巨,目前的软硬件设施与创模验收新标准还有较大差距;环保队伍整体建设与环保工作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尤其是环境监测站,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开展工作,环境保护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等等。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在今后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扎实做好年环保工作
年,我区环保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工作部署,按照“突出为民、注重预防、强化执法、着力提升”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强总量减排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创模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完成总量削减计划
年底前,我区主要水污染物COD年排放量要控制在694吨;到年底,我区COD排放量总量目标控制在686吨。到年,我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523吨以内,削减任务十分艰巨,必须采取积极措施,落实污染物减排计划。一是要认真制定总量排减工作计划。将削减任务分解到企业和单位。二是实行限期治理制度。凡是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治理;对新建项目要跟踪督促企业落实“三同时”措施;在源头管理上,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和“三同时”等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确保全区COD、SO2总量平衡。三是强化环境现场监察。保证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四是不断提高环境监管水平。凡是列入市级以上重点污染源名录的,一律按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装置。今年要完成富华光学眼镜、裕兴果蔬食品有限公司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安装。五是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要督促我区3台10吨以上锅炉企业,在今年底前完成脱硫技术改造或改变燃料结构,实现SO2的减排。六是落实重点项目的减排。磷肥厂政策性破产预计可削减COD17.33吨、SO281.84吨;蓝田工业开发区污水管网对接预计可削减COD30.15吨;大食品()有限公司改进烟气脱硫技术预计可削减SO210.45吨;实业有限公司进行污水治理预计可削减COD6.73吨。全年预计可削减COD54.21吨,SO292.29吨。
(二)全面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十二五”总量减排的基础和重要依据。我们要以这次普查为契机,全面掌握我区污染排放情况,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普查人员既要动员普查对象如实填报普查数据,又要采取严格措施,把好质量关,保证普查数据客观、准确。对每张普查表,每项关键指标,都要严格依照普查数据审核程序,经审查确认后,进行数据录入。区普查办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的有关技术规定,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数据库的建设,为今后环境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全面普查阶段。我们要按照今年的普查计划表,全面调查、科学普查、依法普查、保质保量。集中人力、物力打好攻坚战,确保在4月底全面完成入户调查、表格填报和质量审核。确保在5月底完成数据录入、汇总、上报。
(三)持续开展创模工作,提高环境质量
根据创模考核标准,攻坚克难,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创模工作。一是加强监管。继续巩固烟尘整治成果,帮助企业根据创模标准加强污染设施的管理,完善“一厂一档”档案材料;二是加快的综合治理。以“创模”为载体,水利、环保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继续加大内河综合整治力度。区水利局对主港道进行清淤清碍,提高排洪泄洪和自净能力;区环保局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根据《污染现状》调查报告和《区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结合创卫、创模、家园清洁行动,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以工业污染源治理为重点,堵疏相济、长远结合、标本兼治,在治理步骤上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分期实施,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认真学习领会国务院转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实施意见,有重点、有步骤、有层次的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尤其是加快九江流域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废水治理和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农业部门今年要完成15000m3沼气池建设;建设部门要认真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工作,巩固已达标镇村的创建成果,加大未达标验收村庄的创建力度,配合市建设局加快已规划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环保部门要积极探索九江沿岸排污口治理新办法,配合市环保局做好郭坑镇排污口污水生态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九江水环境质量。
(四)继续开展专项行动,维护环境安全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区年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行动,以污染减排为突破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治理超标排污企业,查处违规建设项目,关停严重污染环境的单位,取缔“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要着重监管重点减排项目、工业园区和电镀、化工、食品等行业,严厉打击危及群众饮水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开展联手保护九江饮用水源工作,推进“联合巡查、联合监测、联合治理”的“三联合”行动,保障水源安全,确保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6%以上。
二要做到环保问题“有报必问、有诉必答”。要充分发挥环保110社会联动服务系统作用,及时处理环境污染、环境扰民和环境纠纷案件,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对带有普遍性的投诉热点问题,要主动出击,进行专项整治。要把环境当作倾听民意、为民解忧的大事,依法依规办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调查、件件有结果、件件有反馈。
三要加强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开展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现状调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行为,消除二次污染隐患。
四要强化环境应急能力。继续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水源地上游、居民集中区、江河流域沿岸等环境敏感区域排污企业监管力度,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
(五)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弘扬环境文化。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宣传典型,曝光问题。要将“创模”、总量减排、污染源普查作为年环境宣传的重要内容,以“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和节能减排等公益宣传活动为载体,推进全民环境教育,增强公众环境意识,弘扬生态文明。结合“”世界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倡导绿色文明,让环保走进千家万户,使生态文明观念深入每个单位、每个家庭,使保护环境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二)研究制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省、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参与制定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和区域经济开发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城镇总体规划;对城镇环境保护规划组织评审。
(三)监督管理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方面的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四)制定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推广环保科研成果和环保实用技术,建立和组织本地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全市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五)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生态示范区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发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六)负责管理全市环境监理工作;对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各种污染源排污情况和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依法征收排污费;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依法实施处罚;指导协调解决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
(七)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统计工作。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编制并全市环境统计公报和环境状况公报,定期环境质量状况;指导监测站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和计量认证、质量保证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信息网络建设,推动污染源监控自动化。
(八)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九)组织实施环保目标责任、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限期治理、城市综合定量考核等工作;审批限额内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参与审批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十)负责环保局系统的人事管理,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环保系统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再教育。
(十一)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环境保护局是区政府工作机构之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内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拟定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综合性报告及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机关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档案管理、保密、保卫、会议组织、环保建议和提案办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从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定等工作;组织全市环境保护行政表彰;负责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负责全局的财务工作,归口指导和管理全市排污费收支计划及财务报表,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监督。
承担市环委会交办的任务,负责市环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计划科
编拟市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目标责任管理;编拟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参与编拟市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计划;参与审核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承办国家、省、常州市补助的环境保护系统的项目审核工作;组织编拟全市环保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监督补助资金的使用。
编拟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计划;组织环保科研及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组织推行清洁生产,参与协调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负责环保科技信息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计划、规划、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源限期治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污染集中控制和集中整治。
组织编拟全市环境功能区划和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市生态示范区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生态农业建设;指导和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负责全市环境统计工作;编制和审核环境统计报表;编制全市年度环境监测计划,组织编制全市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质量报告,负责环境信息的管理与。
(三)管理科
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规和政策,草拟全市建设项目管理行政措施;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审批限额内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和参与审批限额以上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组织推行“三同时”制度;负责市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三同时”审批、验收工作。
组织制订机动车的污染防治行政措施,并督促实施机动车尾气整治;组织实施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参与组织创建省级卫生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参与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的审批和管理;承担全市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
(四)法制宣教科
组织草拟地方性环境保护行政措施、实施细则(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研究探讨重大环境问题;组织拟定环境宣传教育规划、计划,负责管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开展环境宣传活动;负责本市重大环保新闻。
协调环境新闻报道,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开展环境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环保业务知识学习计划的制订、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表彰名单的推荐和审核工作。
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检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工作。
二、主要目标
(一)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年下降57.85%,烟尘及粉尘分别下降10%。排放总量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空气质量优良以上天数超过325天,降尘年均浓度值降低20%。
(二)重点解决冒黑烟和扬尘等大气污染问题。全区燃煤污染,石油混合性污染和空气有异味等环境问题得到全面控制和改善。
(三)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
三、任务和要求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业布局。
1、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发展。注重资源和环境的承受力,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和资源密集型产业发展。引导和推动工业向工业园集中,加速产业集聚和专业化分工,完善产业链。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关责任单位:区经信局、环保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结合自身实际,抓紧实施产业结构指导目录。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3、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淘汰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区附近产生刺激性废气的生产工艺或生产线,淘汰市政府划定的禁煤区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灶),严格管理控煤区,加快热能管网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的淘汰工作。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环保局、质检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
4、新增市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1-2家,进一步扩大循环经济试点覆盖面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5、完成上级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任务。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3家,5家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积极鼓励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三)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削减排污总量。
6、深化重点行业污染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电镀、线路板、化工等高能耗、高排放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企业尽快搬迁,对工艺落后且改造治理无望的企业坚决关闭。
对超标排放或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实施限期治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对偷排和超标排放的违法企业依法坚决予以惩处。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四)推广清洁能源,扩大禁煤区范围。
7、鼓励和支持使用清洁能源。积极争取增加天然气的供应量,充分发挥燃气发电机组作用。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
8、巩固禁煤区成果。制定关政策,在已划定禁煤区范围内,限制使用含硫量高的能源。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
9、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和各地环境整治。做好汽车站、码头和农贸、小商品等专业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强化开放式园林、大型商场和娱乐场所等周围环境卫生的保洁和监管,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水平和行驶车辆整洁水平。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六)控制扬尘污染。
10、在城区范围内取缔影响周围大气环境的“老虎灶”。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城管局、安监局、工商局、环保局。
11、控制施工扬尘污染。
各建设项目立项时应报备水土保持方案,建设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管理,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施工扬尘污染。通过ISO14000认证的企业优先承包建筑工程。
推广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方案报监制度。到年底,城区报监率达100%,其它各地达60%以上,所有建筑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的报监。
施工场地100%实现围栏作业并逐步淘汰砖砌围栏。城区100%淘汰砖砌围栏,其它各地淘汰80%。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按平布置分类规格存放。对易产生扬尘的大堆物料,能洒水的应按时洒水压尘,不能洒水的必须覆盖。其它各地50%左右的工地消灭建筑材料扬尘污染源。城区施工现场基本消灭扬尘污染。
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管理,严禁直接抛洒建筑垃圾。
强化对拆迁城区现场的环境监管,落实扬尘防治措施。所有拆迁工程必须洒水压后方可施工,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拆迁工程。
加强对全区各类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执法检查,对造成污染的施工单位,要责令期整改;对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顿。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关责任单位:区城管局、水利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12、逐步消灭工地车辆带泥上路现象,提高行驶车辆清洁水平。
城区100%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或设备,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其它各地须达56%以上。年城区各建筑工地基本杜绝带泥上路现象。
加大对工程运输车辆在运输途中的遗撒、滴漏等污染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道路遗撒严重的路段,要组织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清理。加强车辆保洁管理,在高架环路一周之外合理规划设置汽车清洗场站,保证行驶车辆清洁。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交巡警大队。
13、全面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
在实现100%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基础上,中心城区率先推广使用预拌砂浆。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关单位: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14、控制道路扬尘污染。
改变传统的道路清扫方式,提倡科学、机械化洒水清扫除尘。城区主要道路的机械化洒水清扫率力争达到100%。一般的交通道路鼓励采用机械化洒水清扫。充分利用中水定时冲洗道路和喷雾压尘作业,减少道路扬尘。除雨天或者最低气温在摄氏0度以下的天气外,城区主要道路车行道一般每日冲洗清尘1次、主要道路的行道每天必须进行清扫保洁。遇有大风沙尘天气,要延长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作业时间,增加作业频次。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15、加强城区公共绿地和道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生物多样性水平,减少土地面积并定期冲洗道路两侧绿化灌木树叶积尘。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
(七)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
16、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新车实施国家第III阶段(欧III)尾气排放标准。
加强对机动车污染排放的年检及动态抽检,整治机动车污染排放超标车辆的违法行为。禁止超标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加大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区交巡警大队;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交通运输局。
17、强化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管。
牵头单位:区交巡警大队;关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18、坚持公交优先。改善公交车行驶条件。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关责任单位:规划分局。
(八)控制服务行业废气污染。
19、加强对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切实解决好民众关心的油烟污染问题。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城管局、工商局、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0、合理规划餐饮业布局。城市改造和开发应当按照环境功能区的要求,规划和建设餐饮业对集中的商业经营区域。新建餐饮业经营场所的选址,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包括商住混合建筑中居住邻接的楼层)新建、扩建餐饮业。
牵头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1、餐饮业经营者的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应排放标准。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九)禁止垃圾露天燃烧、秸秆焚烧及其他露天焚烧污染大气的行为。
22、规范垃圾处置工作,要做到“户集、村收、镇(街道)运、市处理”,安全处置各类垃圾。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3、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焚烧垃圾、树叶及废弃塑料、皮革等产生有毒害气体的违章行为。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24、坚持“堵、疏”结合原则,禁止秸秆焚烧,积极引导鼓励农民采用秸秆粉碎还田技术、秸秆沤堆肥技术,综合选用秸秆资源。
牵头单位:区农业局;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度假区。
五、实施进度
(一)准备阶段:区蓝天办召开有关部门会议,对蓝天工程行动计划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关任务。
(二)实施阶段:各部门制定实施区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具体方案;各部门分解落实任务,全面完成全年目标。
(三)总结阶段:各牵头、责任单位年终向区蓝天办提交专题工作报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蓝天工程的领导,区蓝天工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指挥、协调,对各地、各部门实施蓝天工程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区蓝天办负责全区蓝天工程的日常工作。各牵头、责任单位对完成年蓝天工程工作计划任务负责,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省第九次、市第十次、县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落实“敢为、能为、有为”的要求,全面提高政府行政能力与服务水平,以绩效管理凝聚发展合力,以绩效管理提升服务效能,以绩效管理促进工作落实,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科学发展新跨越,为建设湾滨海新兴城市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胜利召开。
二、组织领导
绩效评估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局成立绩效管理工作小组,林真局长任组长,郑霄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吴隆炳、陈建锋、欧义汉、全娟珍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污控科、自保科、监督管理科、监理所、监测站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陈建锋同志兼,日常工作依托办公室。
三、评估对象
党支部、办公室、污控科、自保科、监督管理科、监察大队、监测站、窗口组、
四、评估内容
按照《县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业务工作实绩、履职能力建设、机关党建工作、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督查要求:
(一)业务工作实绩
1、水环境质量: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100%;
2、城市空气质量:API指数控制在47以内;
3、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进一步推进,创建市级以上生态村43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3个;
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5、石材业综合整治。全面督促矿山全面完成两池建设并投入运行,石材企业全面推行净车出厂,干渣清运。
(二)履职能力建设
1、加强监察大队队伍建设。
2、加强监测站监测频次,着手建设乡镇间9个河流断面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站。
3、加强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4、依托学习年活动,加强执法业务、监测业务的学习培训。
(三)机关党建工作
1、制定2014年党支部工作计划
2、党员活动有效开展
五、评估方法
采用指标考评,公众评议与察访核验三种方法进行。
1、指标考评
水环境质量指数=饮用水源地水质指数×40%+地表水环境水质指数×60%。其中:饮用水源地水质指数=当年辖区内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期次/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总期次;地表水环境水质指数=当年辖区内地表水环境水质功能区达标期次/地表水环境水质监测总期次
城市空气质量指数=(100-当年空气污染指数API年平均值)/50(API≤100)
2、公众评议
邀请环保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代表及社区群众代表参与评议。评议的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维护群众利益,依法处理侵害群众环境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工作人员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廉政自律方面的情况。
3、察访核验
组织环保监督员开展暗访督查,并按照县效能办察访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六、评估步骤
1、部署准备阶段(2014年7月—8月)。召开动员会议,拟定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2、组织评估阶段(2014年8月—12月)。2014年评估工作分中期与年终两次进行,中期评估拟于10月份实施,年终评估于12月份实施。
3、评估总结阶段(2013年1月—2月)。由局评估办牵头汇总指标考评、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情况,送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效能办。
七、奖惩办法
年度评估工作结束后,对工作突出,达到县绩效管理分值标准的部门和个人,按县绩效管理奖惩规定,予以奖励。
八、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