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物业管理方案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一
管理理念及管理目标
为配合城南壹號整体销售计划,并对案场区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工作,秉承“亲切服务,专业管理”的宗旨,竭诚为客户及业主提供完善、周到、优质、理想的服务,努力创造一个自然、悠闲、舒适的销售环境。将物业服务的最佳形象具体、形象地展现在准业主面前,使业主对物业服务有所了解,从而增强其购买城南壹號物业的信心。
除此之外,物业服务公司还会配合销售部门做好相关物业管理文件的签署和业主及客户对物业管理服务的咨询解释工作。
1、 将案场作为物业服务的典范实施管理,引入尽善尽美的个性化服务理念,将物业服务与管理融为一体,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以高起点的管理、高标准的服务、高素质的人员,让客户及业主享受的人性化服务。
2、 在内部管理上,实行定员、定量、定额方式,以规范严谨的管理方法,合理调配各工作岗位的人员,量化各岗位的工作指标及服务规范,实行严格有效的考核制度,使管理队伍的素质不断地提高,为管理好案场,服务于业主及销售部门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
案场岗位架构
案场管理岗
客服接待岗
礼宾接待岗
基础作业岗
夜间值班
三楼接待岗
案场形象岗
车辆引导岗
保洁绿化岗
一楼接待岗
水电维修岗
三
案场服务流程
开始
驾车而来
是
客户来访
引导客户泊车,提供服务
否
形象岗敬礼
(拉门、微笑问候)
销售接待员上前迎接
迎接客户
接待递送茶水饮料
置业顾问忙碌
是
否
安抚客户稍等,
联络置业顾问
置业顾问接待客户
客服人员为客户续水或饮料,清理桌面杂物,烟灰缸等
恭送客户出展厅
结束接待
四
案场岗位配置
序号
岗位
编制
编制说明
1
主管
1
负责案场综合管理
2
客服接待
2
三楼入口接待客服1,一楼接待配客服1。负责三楼及案场的服务接待工作。
3
夜值
2
专门负责夜间安全值班,值班时间:18:30---08:00
4
保洁员
4
外围1人,销售案场2人,办公室保洁1人
5
礼宾接待
4
工作时间为08:30—18:30,4人(1个形象立岗,1个车辆引导,1个巡逻,1个机动),分别承担形象礼宾,车辆引导礼宾工作。
6
工程维修
1
提供销售案场的维修工作
合计
14
根据销售案场营销部对各岗位需求进行配置
五
工作流程及标准
(一)主管:
1、工作要求
l
定时巡视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
l
认真解答客户提出的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询问;
l
定期组织开展各部门检查考核;
l
认真处理关于现场物业管理的投诉;
l
要根据情况及时提出物品采购计划;
l
每周组织召开例会,对每周工作情况进行讲评,布置下周工作;
l
检查各岗位服务标准、流程是否符合规范,及时纠正,定期组织培训;
l
每周向营销部开展案场物业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征询,及时整改;
l
积极配合案场营销服务活动开展。
2、工作程序
l
每天9:00—17:00不定时位进行巡视;
l
随时接受客户关于物业管理的咨询;
l
每天下班后组织员工进行工作讲评;
l
按规定递交月度计划总结。
l
每周组织召开例会,组织开展部门检查考评。
l
每周与案场营销部门进行沟通对接。
(二)礼宾接待
1、工作标准:
l
展示销售案场礼宾形象;
l
保持背跨或立正姿势站立案场主入口处左侧;
l
客户前来参观及参观结束离开时,敬礼致敬;
2、岗位规范及要求:
l
跨立姿势立岗,当客户经过案场入口岗位区域时,成立正姿势转向客户行举手礼,待客户经过后,转体恢复原姿势;
l
在车辆管理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及时协助车辆引导员进行车辆引导
l
立岗位置角度与前往的车辆、客户45度角时,面带微笑行注目礼;
l
在距离三米左右,转体面向客户敬礼,待客户经过身边时礼毕,转体恢复跨立或者立正姿势。
l
立即用耳麦通知案场客服做好接待准备工作
3、工作程序
l
每天早8:40上班,18:00下班,整理好本班物品,按物品交接单与夜班人员交接。
l
每间隔1小时与轮休岗对调1次,以保持良好站立形象;
l
吃饭时要等接班人员到达方可离开。
l
交接班时应待接班人员到达后并交代清楚本班工作后方可离开。
l
每天下班前按物品交接单清点物品,与夜班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工作,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
(三)车辆引导:
1、工作标准:
l
在停车场内巡视,见到客户车辆立即前来引导客户泊入车位、为客户开车门,同时告知客户前往销售现场的方向。
l
如客户车内有同来人员,应先替同乘人员开门;开门时应面向客户,一手开门、一手搭在车顶,以示尊重,并等客户下车站定后方可关门,以防夹伤。
l
如是下雨天,应先撑好雨伞再开门,并送客户至案场;如客户较多时,开门后逐步递交备用雨伞给客户。
2、岗位规范及要求:
l
当有客户车辆进入案场停车场区域时,立即按照交通指挥手势指引客户往停车场指定位置停车、指挥进入停车位后,帮客户打开车门,并主动问候“您好,欢迎参观”,手放车门上沿护其头部并客户关好车门,指引客户前往销售现场。
l
当客户离开案场行至停车场时,主动到其车前,帮其打开车门,手放车门上沿护其头部,待客户上车后主动招呼“谢谢参观,请慢走”帮其关闭车门后,指挥车辆离开车场。
l
当雨雪天气或炎热天气时,车场管理人员。需要提供雨伞待客户下车后主动帮其打伞,送客户至案场(或者由客户按指引行至案场
)
注意
l
小心引导,避免造成车辆划伤。
l
若同时有几位客户,应侧重服务后座的客户,同时兼顾其他人。开车门的方向根据停放车辆后人员下车方向进行适当调整。保持停车场内交通和车辆停放有序。
l
其他交通工具车辆指引停放后,微笑欢迎客户参观,并用指引手势引导客户到案场。
3、工作程序:
l
每班工作,整理好本岗位物品。
l
岗位每1小时对调1次,以保持端正的姿势。
l
门岗引导车辆进场后应立即通知礼宾岗。
(四)夜间值班
1、工作标准:
l
对案场进行安全巡查;
l
对来访客户进行解释,告知其开放时间来访;
l
不得脱岗。
2、工作程序:
l
上班前做好准备工作;
l
对案场门窗关闭情况进行检查;
l
对案场物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
l
对案场的水电关闭情况进行检查;
l
每一小时对案场以及外围区域巡查一遍。
3、工作程序
l
每天1
8:30上班,次日8:40下班,整理好本岗位物品。
(五)客服接待
1、工作要求:
l
待客户落座后面带微笑,主动上前询问客户饮品需求,及时根据客户要求提供相应的优质服务
l
根据提供的客户“点单”内服务项目,及时制作高质量的饮品;
l
除个别特殊饮品外,对客户饮品已喝三分之一后的客户器皿应及时添加饮品,避免被动服务;
l
对于不符合客户要求的饮品或食品应及时更换并向客户表示歉意;
l
中途根据客户需要或实际情况添加饮品,主动添加时应先询问客户意见;
l
无服务时应站立观察,随时准备为客户服务。原则上不能过多打扰客户。
l
及时接待区清理杂物等;
2、岗位规范:
l
客户进入水吧洽谈区入座时,立即礼貌用语:“您好,我们为您准备了***,请问您需要什么。”待客户确定需要后,及时回复:“好的,请稍等”;
l
上茶饮时,使用致歉语“您好,打扰一下”按标准为客户端上茶饮后:“这是您的**,请慢用”。及时退出;
l
在洽谈过程中有必要时为客户更换饮品、清理桌面;在服务区域内待命,随时根据指令为客户服务;
l
及时观察客户的需求,如有需求时及时提供(如打火机等)。
注意:
l
微笑服务,问询及时、流利,端送姿势准确,规范;
l
当发现客户有抽烟需求时及时递送烟灰缸或者打火机;
l
关注客户所需,发现客户杯茶饮少于1/3时,及时续水;
l
客户离开后,及时撤杯清理桌面,保持清洁;
l
在添加茶水时如发现烟缸内有二个烟蒂应立即更换,更换烟缸时,应先将干净的烟缸正面向上盖住要更换的烟缸,放入托盘后再将干净的放于原处。所有动作宜轻、柔、稳;
l
当茶几比较低时,为表示尊敬,应采用蹲式服务。
3、工作程序:
l
每天早8:40上班,17:30下班,整理好本班物品。
l
检查销售中心各区域清洁卫生,并及时通知保洁人员清理与整改
l
每间隔20分钟对服务区域进行1次巡视。
l
做好吧台对客物资的统计,清点以及使用记录。
l
做好水吧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案场保洁
1、工作要求:
l
每天对销售现场进行1次彻底清洁;
l
每周对大厅大理石地面进行一次抛光保养(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次数),并定期进行上腊处理;
l
集中清理木地板使用专用清洁剂擦拭,随时清理时使用干拖布;
l
皮制、高档木制家具要喷洒碧丽珠后用干毛巾抹干;
l
清理玻璃用玻璃水刮,保持玻璃的洁亮;
l
案场装饰面、饰品用毛巾擦拭一遍;
l
沙盘、模型每天擦拭,沙盘内用车载吸尘器进行吸尘;
l
清洁不锈钢用不锈钢油擦一遍,再用干布擦;
l
下雨天要在门口摆放脚垫,并在湿滑处摆放“小心路滑”警示牌,对门口进行随时清洁,雨停后及时清理留下的痕迹;
l
客户离开后及时清理台面,并将家具恢复原状;
l
作业时遇到客户时主动避让,礼貌微笑示意或问候:您好!
2、工作程序
l
每日8:20上班,9:00前将销售大厅、洽谈区、通道地面,接待沙发、茶几,沙盘、模型台面,入口大门洗手间进行清洁完毕。
l
9:00—12:00,在不影响接待客户的前提下,对销售大厅玻璃,案场饰品,广告宣传画面,隐蔽边角等进行保洁。
l
中午12:30—13:00对售楼处的地面、家具、清洁1次,并清理一次垃圾,但应尽量减少对客户的影响;
l
其余工作时间按责任区域随时进行保洁,每15分钟巡视1次,工作重点在洗手间、客户接待洽谈区及容易污浊的地方(视客户流量,增加频次);
l
客户离开后及时清理桌面,并将家具恢复原状;
l
每周一对售楼处内的家具、地面、内墙面、绿化等进行一次彻底清理(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每日分项进行);
(七)外围保洁
1、工作要求:
l
雨天应在上、下坡、台阶及其它湿滑处及时放置“小心地滑”警示牌,并及时清理积水;
l
保持外围广场、道路、通道、休闲设施、景观小品无杂物、无灰尘、无污迹、无积水、无广告乱贴乱画;
l
垃圾桶不超过3/4,桶体无污迹、无异味、干净无灰尘;
l
保持外围绿化带无垃圾杂物,做好循环保洁
2、工作程序
l
每天8:20—9:30、13:00--14:00对室外停车场、广场、销售通道、水景观、绿化带及其他公共设施设备场所(地)进行1次彻底清洁;
l
其他时间随时保洁;
l
每2天冲洗一次公共场所、路面(如有需要增加频次);
l
水景观每周定期进行水质处理;
l
每天清理2次垃圾(根据具体情况,增加频次)。
(八)工程维修
1、工作要求:
l
负责案场、办公室供水、供电正常运行;
l
负责案场、办公室的的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维修;
l
负责案场、办公室的接报修工作。
2、工作程序:
l
每天9:00—18:00对案场、办公室进行巡视;
l
做好工程问题的计划性维修;
l
做好营销活动期间的供水、供电、排水、通讯、网络的保障工作;
l
做好工程维修的验收工作。
六
行为规范
1、着装
l
工作期间必须按规定穿统一配发的制服及工号牌
l
制服应经常洗、烫,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
l
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制服衬衣领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物,制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服装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
2、容貌
l
身体、面部、手部必须保持清洁。
l
上班前不吃异味食物,以保证口腔清洁。
l
头发要常洗、整齐,上班前要梳头,提倡加少量发油,头发不得有头屑。
l
女员工要适当化淡妆,发型应统一束扎于脑后。
3、行为
l
举止文明、大方,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l
接触客户时要微带微笑,使用礼貌语言,主动向客户问好、道别。
l
走路时步履均匀,步速适中、轻盈。
l
为客户提供饮品时声音应轻柔、清晰,站在客户右后方半米处,双手前握,身体微躬,注意避免说话时的气流直接喷到客户脸上。
l
为客户提供完服务后应先后退两步,然后转身离开。
l
引领客户时先用手势示意方向,五指并拢,手心朝(左)右上方,指尖指向要指的方向,并说“您这边请”等礼貌用语,拐弯时回头向客户示意。
l
非工作需要不允许与客户并行。
l
客户正在洽谈时原则上不主动服务,但客户如有召唤时应立即前往,服务前应说“对不起,打扰一下”然后迅速进行服务,服务完成后说“谢谢”后离开。
l
不得当众整理衣物,咳嗽及打喷嚏时应转身向后,并说对不起,暂离面对的客户,一律讲“请稍候”,离开时间较长,回来后要说
“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l
在打电话或与客户交谈时,如有客户走近,应立即示意,以表示已注意到他(她)的来临,不得无所表示,等客人先开口。
l
说话时声调要自然、清晰、柔和、亲切,不得过高或过低,不得装腔作势。
l
客户问话或询问的问题涉及公司秘密时,应讲究回答艺术,灵活地进行解释。
l
任何时候不准讲“喂”或说“不知道、不行、不可以”。
l
七
岗位职责
(一)案场管理岗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销售案场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相关资源;
2、配合地产营销工作,统筹协调地产销售、销售等各方面的关系,保持沟通,建立定期工作协调例会制度;
3、负责销售案场团队建设,负责销售案场团队绩效管理,组织部门例会;
4、负责销售案场创新服务;
5、负责销售案场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二)客户接待岗位职责
1、来访客户的拉门迎接工作,并送上规范问候用语及礼仪;
2、户所点的茶饮及时送到,如遇特殊情况(如所点食品暂无),应先向客户说明原因,然后再委婉的请客户改换其他食品;
3、注意客户的动向,随时主动为客户提供各项服务(如加水、增加饮料、询问等);
4、
有在休息区的客户每人发放关于介绍房产宣传资料;
5、认客户离开时,及时整理桌面,保持桌面的清洁;
6、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保洁员岗位职责
1、按照操作保洁标准进行规范操作;
2、按照保洁具体流程,对案场进行规范保洁作业;
3、维护案场的清洁卫生,对不卫生、不文明的现场和行为立即制止和劝阻;
4、时刻保持案场各部位及周边范围的环境卫生;
5、积极参加和配合各类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提高自身修养;
6、负责案场各类大型活动的保洁工作;
7、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使用得当的礼貌、礼仪,不得使用任何土语、粗语,以免表达不准确而引起误会;
8、在岗期间,规范行走姿势及路线,正确使用保洁工具,不得于他人私语
9、在岗期间,做到“三先”即:先走、先进、先出;
10、按照规范要求提供洗手间礼仪引导服务
11、做好上级主管领导安排的临时工作任务。
(四)车辆引导岗
1、指挥来访客户车辆的安全停放;
2、热情引导来访客户,为顾客拉关车门,问候语言动作规范;
3、负责为雨、雪天来访的客户,撑伞接送服务;
4、对客户车辆检查及安全防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排除安全隐患;
5、区域道路畅通,车辆停放规范有序,符合消防有关规定。
(五)夜间值守岗位职责
1、对案场夜间的安全管理和防范(内部和外围);
2、在案场过夜车辆进行安全管理;
3、对案场各出入处钥匙的管理及按时开关大门;
4、时间不得看书、看报,不得饮酒或酒后上岗;
5、案场夜间的安全,每一小时巡逻一次,在岗时间不允许睡岗;
6、守不利,造成财产损失的将究其责任并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八
费用测算
一、人员工资支出:
序号
岗
位
月工资
标准
定编
月工资(元)
1
主
管
4000
1
4000
2
礼宾岗
2700
4
10800
3
值
夜
1800
2
3600
4
保
洁
1300
4
5200
5
接
待
2400
2
4800
6
维
修
2300
1
2300
合
计
14
30700
二、社保福利费
计算公式:月总工资×28.7%(养老20%+医疗6%+工伤0.7%+生育0.5%+失业1.5%)=月社保福利费
30700×28.7%=8811元
三、服装费用
序号
岗
位
服装标准
(元/套)
数量(套)
金额(元)
1
主
管
600
4
2400
2
礼宾岗
500
16
8000
3
值
夜
500
4
2000
4
保
洁
300
16
4800
5
接
待
600
8
4800
6
维
修
300
4
1200
合
计
52
23200
服装按两年折旧:23200÷24个月=967元/月
四、秩序维护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1
对讲机
5
500
2500
2
手电筒
3
100
300
3
雨衣
4
100
400
4
雨鞋
4
50
200
合
计
3400
按两年折旧:3400÷24个月=142元/月
五、环境维护费用
序号
费用名称
估算金额(元/月)
备注
1
保洁用品(拖把、扫把、毛巾等)
1200
根据2015年6月---2016年4月所购物资金额平均分摊所得数据。
2
纸巾(抽纸、卷纸等)
600
3
绿化修剪
350
4
鲜花摆放
1200
合
计
3350
六、工程维修费用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年/元)
金额(元)
1
电梯维保
3
3000
9000
2
监控维修费
5000
5000
3
零星维修
5000
5000
合
计
19000
19000元÷12个月=1584元/月
七、税费
按最新营改增标准计算:物业管理费收入÷1.06×6%计提
35000元/月÷1.06×6%=1981元
七、管理费
按照物业服务费收入8%计提。
35000元/月×8%=2800元
八、盈亏结果
35000元-(1-7项合计50335)=-15335元
盈亏结果:每月亏损15335元
九
建议事项
1、建议在案场专门设置物业服务咨询台,并配备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服务,解答客户有关物业管理的咨询。
2、建议将物业服务模式、服务理念及服务标准等信息制作成背景板或喷绘,放置于物管服务咨询台周围,以有形方式对物业服务提前向客户或准客户进行展示,以增加客户对物业服务的认知和理解,树立客户的口碑传诵效应。
3、建议将《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等物业相关文件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制作成册,置于咨询台/文件公示台供客户及业主翻阅,以体现物业服务之专业形象。
4、建议对吧台物质配备、服务项目进行完善:
1)建议撤销现有纸质纸杯,改换玻璃、水晶或其他材质较好的水杯,这样既能体现档次,同时也能体现出对客户的尊重;
2)建议购置速溶冲剂与咖啡的放置器皿,不宜直接将纸质包装直接放于吧台面,显得不够专业且有碍观瞻;
3)建议增设几项简单易于操作饮品种类:a
现有的白开水建议改成柠檬水,加柠檬粒,夏天可加冰块,b
速溶或现磨咖啡,c
果珍或其他简易果汁类速溶饮品,d
2至3种常见茶类;(饮品可配置与之对应的造型吸管)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县行政区域内城镇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活动,城镇区域内所有居民住宅、非住宅,都必须依照本方案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条县建设局是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社区应协助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并在各自区域内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60%以上时,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物业所在地社区负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必须将书面议事内容发至业主,业主的赞同、反对、弃权意见须由业主本人签字。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二)通过招标,选聘、续聘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合同;
(三)审议物业服务企业制订的物业管理计划和措施;
(四)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五)确定或者调整物业管理服务和内容,并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收缴物业服务费;
(六)督促业主遵守业主规约,协助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督促共用设备、设施和共用场地的合理使用。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必须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未经批准不得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在本县从事物业管理活动时,应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服务保证金2万元。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规范标准按年度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对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差的企业给予处罚,处罚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十条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开发建设单位不能自行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招标公告参与投标实施物业管理活动;
(二)按照委托管理合同要求,制定住宅区物业管理方案及措施;
(三)依据委托管理合同和政府规定标准收取服务费;
(四)按照委托管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实施物业管理;
(五)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监督;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区域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配置规模、社区建设、方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等因素划分。
新住宅区,包括分期建设或两个以上开发单位建设的住宅区,拥有共同的配套设施设备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旧住宅区与周边原有住宅或新建住宅房屋相毗连的经相关业主同意加以整治可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三条新建物业的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开发建设单位应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把提前介入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作为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
第十四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不许超过三年。前期物业合同约定期限尚未届满,业主大会已按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时,开发建设单位应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及配套的基础设施、设备竣工图、地下管网图。
(二)公共设施设备清单;
(三)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四)业主名册和协议书;
(五)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将上述接收的资料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十六条新建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开发建设单位应无偿提供建筑面积120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无偿提供5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设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无偿提供2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自行车棚按开发建设套室,每户1平方米面积配置。凡物业设施不配套的建筑工程不预验收,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准办理确权登记。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十七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专项管理服务,要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服务制度;
(二)按规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三)40%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四)物业服务应设立服务中心,实行12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热线电话;
(五)每年与业主作有效沟通;
(六)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资料档案等)
(七)建立收费公开制度,按合同约定公布收费标准和收费情况;
(八)按规定合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的范围和标准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服务范围:房屋共用部位包括基础、承重墙体、屋顶、外墙面、楼梯间;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给排水主管道、窨井、化粪池、二次供水设备、电梯、楼区内道路、院面、围墙或栅栏、自行车棚和物业管理用房的维修、养护和清掏。
服务标准: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楼梯间和外墙面无破损。供水、供电、电梯、照明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以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道路畅通,院面平坦,路灯完好。
(二)公共秩序维护及车辆管理
服务范围:维护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出入和停放。
服务标准小区出入口24小时值班,对小区重点部位定时巡查。出入小区的机动车、非机动车按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对小区设备场所和具有危险隐患的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设施和标志。对火灾、电梯困人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
(三)环境卫生保洁
服务范围:住宅区域内的场地道路和楼梯通道的清扫保洁。
服务标准:管理区域内场地、道路、楼梯通道做到每周“三扫、四保”楼梯通道门、窗、扶手每月擦拭;及时清扫积水、积雪;清洁区域无垃圾、杂物,外观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小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对违反者及时劝阻,不听劝阻者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四)绿化管理及养护
服务范围:管理区域内所有规划建设绿地,花池和树木。
服务标准小区内绿化布局合理优美,花草树木栽植得当,小区内绿化率达到规定要求。花草树木无枯死、无虫害,枯死及时补种,虫害及时打药灭虫。绿篱超过平齐线时进行修剪,绿篱根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造型树木根据树木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进行修剪整形,达到观赏效果良好。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保持树木长势良好。
(五)档案资料管理
服务范围:管理建设单位移交的各项工程资料。
服务标准:资料档案编目有序,做到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建立资料档案供阅制度;防止资料档案发霉变质、丢失。
第二十条按照各住宅区建设的规模、配套设施和具备物业管理的条件,划分三级物业管理服务和收费标准:
一级物业管理服务:应具备楼房八层以上,设立电梯、配电室、二次供水泵、二次供热泵、消防设施、物业管理用房等物业管理服务条件。达到房屋共用部位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电梯、二次供水、供热运行操作;秩序维护及车辆管理;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及养护等管理服务标准。
二级物业管理服务:应具备楼区封闭,院面通道硬化,自行车棚封闭,住户60户以上,设专用物业管理用房等物业管理服务条件。达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与养护;公共秩序维护及车辆管理;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及养护等管理服务标准。
三级物业管理服务应具备院面通道硬化,绿地绿化等物业管理服务条件。达到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修与养护;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管理及养护管理服务标准。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一条业主依法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二条业主对买受的物业要科学使用,因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设计造成质量事故及损失,由业主自己承担责任,给毗连房屋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
第二十三条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要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把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因装修中损坏楼梯间、楼梯墙面、踏步、栏杆等共用部位的其修复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业主需要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空调机的必须按照《县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管理规定》和空调安装要求进行安装,安装前到物业服务企业办理安装手续,方可安装。
第二十五条业主或其他单位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等部位的应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与各专业管理部门物业维护职责分工
(一)居民小区内住宅楼低压供电设施管理职责:
使用架空线路或地下埋设线路供电的楼房,以电缆进线兀接箱为界,界外(包括兀接箱和计费表)由供电部门负责管理;界限以内至分户保险开关(不包括保险开关)供电线路及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分户保险开关以内至终端电器,由业主自己维护管理。
(二)居民小区供水设施管理职责:
住宅楼以楼外自来水阀门井为界,界限以外(含阀门)供水管线,由供水部门负责维护管理;界限以内至用户水表的供水管线(不含水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管理;水表至终端出水口由业主自己维护管理。
(三)居民小区内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物业管理区域内清扫保洁(包括道路、住宅楼房周围及楼内公共部位、绿地等)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四)供热、燃气、有线电视、通信等专业管理部门维护管理到用户终端。
第二十七条物业已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后,开发建设单位要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二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在维护共用部位、设施设备时,需要毗连房屋业主协助时,业主应积极配合,不准阻挠。因阻挠延误维护造成损失的由毗连责任方赔偿。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九条物业服务费在政府指导价格下,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双方协商确定服务价格不成时,由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服务价格。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业主也应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按月缴纳,不得预收。
第三十条凡我县行政区域内销售商品房时,购房者按购房款2.5%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一条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申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方可使用。
第三十二条新建的住宅区,房屋开发单位未按规定收取专项维修资金,房产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房屋销售许可证,产权登记部门不得确权发证。
第三十三条原有住宅区已经实行物业管理,未交纳住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时,由业主按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承担,该住宅区业主委员会协同物业服务企业收缴。
对没有开展物业管理的旧楼和弃管楼房,由原开发单位出资整修,没有开发单位的由政府出资整修,达到物业管理条件后,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七章法律责任及附则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实施方案规定的行为,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方案规定,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配备物业管理用房的由县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工程不予竣工验收。
第三十六条开发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撤出,并没收违法所得。
第三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无顾单方终止合同,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业主未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应缴金额的0.5%按日收滞纳金。拖欠物业服务费六个月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讼。
一、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要求:
为了加强和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保证物业管理公司组建质量,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全国各地城市地方人民政府颁布了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资质审查的规定。如上海的《上海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管理暂行办法》中将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划分为三级
1.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必备条件:
(1)管理物业规模一般在50万平米以上,或者管理涉及物业在20万平米以上;
(2)管理物业类型三种以上或管理涉外物业两种以上,物业类型是指多层、高层住宅、公寓、别墅、商住楼、办公楼、商场、厂房等以及其他特种房屋(下同);
(3)管理物业必须有两个以上为优秀小区或者大厦,且管理达标面在50%以上;
(4)企业经理或者常务副经理必须从事物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
(5)具有经济类、工程类中级职称管理人员10人以上;
(6)企业经营年限必须在3年以上;
(7)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必备条件:
(1)管理物业规模一般在3万一20万平米,或者管理涉外物业1万~5万平米;
(2)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管理人员3人以上;
(3)企业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3.处于以上两种类型之间的为二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对于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物业规模3万平米以下或涉外物业规模l万平米以下的暂不定级。
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经营资质审批时所要提供的资料
1、内资企业(全民、集体、股份制、股份合作制)
(1)物业管理公司资质申请报告;
(2)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的可行性报告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3)管理章程;
(4)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或聘任书;
(5)验资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拥有或委托管理物业证明(委托管理协议书);
(8)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证明文件;
(9)其他有关资料。
2.外商投资企业(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
除需要提供内资企业申报审批所需的有关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合资或合作项目议定书、合同等文件的副本及中方投资审批机关的标准文件。3.私营企业
(1)业主身份证明(复印证);
(2)业主的工作简历;
(3)申请资质审批的报告;
(4)管理章程;
(5)验资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拥有或委托管理物业的证
明;
(8)雇员的名册;
(9)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
(10)其他有关资料。
二、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审批程序
国家房产行政管理体系——各地区房产管理局收到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资质报告及申报资料齐全后,在一定时间内(通常规定为两个星期内)审核完毕,符合经营资质条件的,核发批准文件,其他必须按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在手续办完后才能对外营业。
三、物业管理公司设立和工商登记
(一)组织机构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依照《公司法》可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公司”两种。
(二)工商登记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物业管理公司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由于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行业,在注册登记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为了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有必要搞清楚。
1.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宗旨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宗旨应含有以下几个方面:
(1)物业管理是房地产开发的延续和完善,是一个复杂、完整的系统工程。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应积极参与社会分工,实现房地产开发、经营良性循环,促进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
(2)对所管理的房产及各类附属设施进行科学的管理与养护,使其物业保值、增值,延长其使用寿命,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财富的节约。(3)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服务对象是人。所以应以业主(使用人)为对象,开展各类经营业务,寓经营与管理十服务之中,提供全方位的方便服务。
(4)发挥物业的最大使用功能,为业主(使用人)创造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最终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5)履行社会管理义务,积极开展两个文明建设,致力于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为使管理处各项工作能正常开展,及时纠正各项不合格服务,以防问题的发生。
2.0范围
对管理处的各项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包括物业管理处周检、班组日检。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安排对各项服务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周检,并对现场进行巡视和指导。
3.2各班组主管作为检查人员对所分管的服务进行日检。
4.0自查内容
1)管理处内务巡查内容:
A.仪容仪表:按规定着装
B.服务态度:说话和气,使用文明用语
C.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上班遵守纪律
D.文案记录:记录清楚、不弄虚作假
E.办公环境:清洁卫生、摆放整齐、无垃圾堆放
2)物业服务巡查内容:
A.违章:如违章装修、乱搭乱建、墙壁乱画、乱张贴、乞讨人员等现象。
B.维修:是否有安全隐患,
C.治安:有无可疑人员、推销人员和其他的治安可疑情况等。
D.车辆管理:是否按规定进行登记,是否阻碍交通,摆放是否有序。
E.清洁:是否达到公司要求。
5.0程序
5.1时间安排,日检:班组主管每日上午、下午个巡视一次,记录一次。
周检:每周一下午,检查上周的服务情况,因特殊原因可提前或滞后。
5.2现场自查过程中,应客观、公正地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认真判断,发现不合格应取的受检人员的认同,将结果记录在“工作日记”中。
5.3自查记录应在“工作日记”中列出自查的重点、巡视的范围。
5.4自查中主要记录发现的问题,对业主的提议、建议几自己在工作中发现的需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想法也应该做好记录。
5.5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进行处理:
A.收集的管理意见,需管理处决策的上报管理处主任,需公司决策的上报公司有关人员。
B.轻微不合格在日检、周检中关闭处理。
C.严重不合格,填写“不合格服务处理表”。
D.发现违章行为按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鉴于目前**各安置小区现状,特提出关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启动运营的方案,仅供讨论、参考。
目前,**区块5个安置房小区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急管理,且在**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监管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行招聘物业经理、人事专员、出纳、行政、保安、保洁等必要的工作人员,独立成立一支专业队伍,对**区块的安置小区进行直接管理。
针对**区块5个安置房的建筑面积等实际情况,现将每个小区及公司的人员配置汇报如下:
一、**家园:物业主任1名,物业客服1名,保洁8名,保安4名。
二、**北苑:物业主任1名,物业客服1名,保洁5名,保安4名。
三、**南苑:物业主任1名,物业客服1名,保洁4名,保安4名。
四、**:保洁2名,保安2名。
五、**:保洁1名。
六、工程人员:6名。
七、水电工:1名。
八、消控人员:3名
九、保安队长:1名。
十、会计、出纳:2名
十一、物业总管:1名
中国改革开放初期,诞生了一批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只是服务业的一个分支,是服务业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国内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数量已超过2万家,各家公司的规模也越来越大。但是国内物业管理的问题日渐清晰,物业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人性化程度急待提高,物业管理者应该通过专业化的、规范化的、人性化的服务,为业主们创造良好舒适文明的生活环境。
电话是物业管理人员与业主之间沟通的重要工具,应该说这样工具的重要源于现代人对时间的珍惜、对便利的渴望。业主希望一个短信能解决的问题,就不应该让业主亲自跑腿;业主希望一个电话就能了解的问题,就不应该让业主上上下下的爬楼梯。业主如果远在“他乡”,亦能了解家中的情况那么就必须提供这样的设备让客户有了解的机会。业主是上帝,业主是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服务好的对象。而把这些问题统统解决掉,并不是难事,只要拥有纽顿兰科技的物业管理呼叫中心系统。本系统能够很好的帮助管理实现与客户之间的无限沟通,它的电话前端电话接入部分是以物业管理公司的业务流程模式设计的,同时它后端的还把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部门——管理部、财务部、园艺绿化部、清洁部、保安部、技检部、饮品派送部、办公室等融合在一起。这套系统是一种以客户为中心的全新的服务方式,是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服务质量的良好的解决方案,应该成为每个物业管理公司客户服务体系中的必要组成部分。
系统功能
1、交互式语音应答(IVR)
交互式语音应答可以由系统自动播放预先录制好的语音文件,也可是从数据库实时调取的文字信息,然后通过TTS(文本转语音)实时地播放出来。这些系统平台自动的回答能节省人工成本减少人工的重复性工作,从而有力的提高工作效率。可以有自动的语音的业务咨询,自动播放的公告信息,物业管理公司
的政策说明以及其他一些业主关注的但又不必单独设立人工坐席来解决的问题。
2、智能话务分配
这些传统的呼叫中心必备的功能。当然也是物业管理呼叫中心系统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物业公司的业主数量很多,但是使用呼叫中心系统的业主的数量会随着时间的不同而不同。所以在选择外线和坐席的数量时,要以平均状态为准,只有这样做才符合经济性原则。以平均状态为准必然造成高峰时期,会有很多的业主打不进电话去。智能话务分配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它能最大限度降低业主烦躁感,并能在业主断线的情况下,记录下电话以便及时的回拨过去。至于将电话分配到那个坐席,有多种方式,可以任意选择,可以平均分配,可以按照工号分配,可以按照业务量的多少分配。这种灵活的分配方式为管理者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3、自动传真服务
传真是与外界沟通的重要工具。以传真方式向这些业主发送信息。当然业主也可以通过传真主动索取相关资料,信息。坐席人员可将收到的传真以图片的格式保存在相关的路径下,也可以以任意电脑可识别的格式发送传真给业主。
4、自动收发短信
短信是一种经济实惠的沟通方式
,无论是个人业主还是公司法人,都很喜欢这种方式。以短信的方式进行规章制度的宣传,停电停水通知、欠费通知、客户欠费催缴等也可以采取这种方式。
5、电子邮件的收发管理
电子邮件是商务领域的重要的沟通手段。其使用的形式与短信、传真类似。
6、呼叫管理监控
主要是对坐席人员与业主之间通话的录音与监听,这样能够实现对坐席人员工作态度与工作的质量的检验,实现高效办公。有多种录音方式,多种备份方式,多种查询方式。
7、人工坐席服务
深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x委发〔2013〕x号)及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以提高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和服务满意度为目标,以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为重点,以创新创优为牵引,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跨越式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一是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国家、省制定的新的《物业服务标准》即将下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构建多层次、多等级、多业态的服务标准体系,推行市场准入和分等级管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二是支持智慧物业建设。贯彻落实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各县(市)区都要树立1-2个特色鲜明的智慧物业典型,试点、推广智慧物业小区应用系统,建设智能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和电子投票平台,综合开发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开展智能家居、公共设施管理、智能停车管理等智能化物业服务综合管理应用,拓展物业企业经营区域与范围;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资本对已建成小区进行智慧物业改造,实现小区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推动互联网技术与物业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物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抓好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巩固老旧小区整治成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7﹞x号)精神,各区要认真研究分析整治后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基本保洁、基本保绿、基本保安、基本养护”的“四个基本”要求,对成片小区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的物业管理模式,提高专业化物业(准物业)管理覆盖率,对个别散居楼群,可因地制宜实施社区、市场化保洁等多元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做好整治后检查考核工作。按照《关于调整xx市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徐城管委发〔2017〕1号)规定和要求,把市区老旧小区整治后长效管理列入对主城区各区、街道办事处每月、年度专项考核重要内容,每月列入城市管理情况进行讲评通报,直接与主城区各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奖惩挂钩。我局将牵头组织联合市公安局、市城管局,采用日常检查、随机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或暗访等方式,对各区、街道办事处进行月度、年度考核评价,确保2017年、2017年主城区整治后的老旧小区竣工验收合格一个、列入考核一个。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各有关县(市)区要积极做好铁路宿舍“三供一业”的物业移交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营造老旧小区宜居环境,不断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幸福指数和老旧小区管理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牢基础。
(三)强化前期物业招投标市场管理。严格执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做好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工作和中标企业的备案工作,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xx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前期物业管理共用一个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共享评标专家库资源。要积极研究探索优化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机制,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改革物业项目招标中评标分值构成权重比例,加大投标物业企业业绩、诚信度、服务质量、品牌、企业及项目奖惩等在投标中的比重,优选好的物业服务企业进入物业市场,使物业服务企业在源头上优胜劣汰;鼓励政府购买物业服务和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企业进入物业招投标市场,规范物业服务招投标市场秩序。按照《xx市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与细则》(徐政办发﹝2013﹞224号附件2),加大对中标企业的物业项目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新建物业项目交付一个管好一个。
(四)做好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认真做好维修资金的归集工作,科学规范搞好保值增值。按照市政府140号令的要求,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管理工作。加快建立维修资金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开设维修资金专题网页。健全完善使用维修资金工程企业备案库,解决申请人选择施工企业难、质量难保证等问题。多层面开展维修资金业务法规培训,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施工企业等规范使用维修资金。
(五)继续抓好平安物业创建工作。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徐综治〔2017〕3号)《关于印发xx市平安物业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徐物创办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要在全市继续开展平安物业创建工作。各物业管理项目要以构建平安和谐小区为目标,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强化住宅物业小区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全面推进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防范措施,保障物业管理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稳定、文明、安全的人居环境。通过开展平安物业创建活动,物业小区内安全事故、治安和刑事案件等发生率逐年下降,不发生因物业服务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的有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2017-2018年三年创建方案要求,2017年,各县(市)区物业小区创建覆盖率要达到90%、达标率要达到85%%以上,并涌现出一批平安建设的示范单位。
(六)继续做好省“931”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依据省“931”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续接两年计划和市2017年“931”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续接工作考核细则(暂行),各县(市)区要按照与省、市签订的目标书任务,科学制订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抓住整治关键环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整治质量。按照市整治办统一部署和要求,局物业管理处要对各县(市)区2017年省“931”整治工作(老旧小区整治部分)加强指导、考核,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七)开展市区创建文明城市优秀物业小区评选活动,提高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效。2017年,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最后一年,也是决定创建成败最关键的一年。为深入推进物业小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秀物业管理小区评选活动。创建工作以《xx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市委市政府与房管局签订的责任状为依据,通过推动物业小区物业创优,促进小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进一步提升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整体水平。通过创建,物业管理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氛围浓厚,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小区环境整洁优美,业主文明素质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带动全市小区创建的示范小区,并按照《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秀物业管理小区检查评分标准》,达到80分以上的物业管理小区占80%以上,物业费的收缴率80%以上,业主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80%以上。对创建获奖物业企业除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外,在获奖后的一年内参加招投标时分别给予一定加分,对创建不积极、服务质量差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相应处罚,记入物业服务行业“黑名单”。通过创优评选活动的开展,推动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八)组织示范物业项目评价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试行)》(苏建厅公告〔2017〕45号)等相关行业规范,结合我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要求, 2017年在全市组织县(市)区、市、省三级示范物业项目评价工作。围绕提升居民居住环境质量这一目标,突出“规范行为、诚信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项目评价核心环节,自下而上开展物业服务项目评价工作。各县(市)区先行开展,评选出各县市区示范物业项目,参加xx市年度示范物业项目评选;评选出的市级示范物业项目,再择优申报江苏省年度示范物业项目。通过选树一批县(市)区、市、省三级示范物业项目,并充分发挥示范物业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跨越式提升。
(九)加强对物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研究探索。物业服务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社会各界关注度比较高。二级及以下物业企业资质审批取消后,物业服务行业如何健康规范良性发展,是个新课题,新挑战,机遇与挑战并存。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研究探索二级及以下物业资质审批取消后,在国家、省有关监管的意见出台前,加强物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方法、路子,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物业管理和物业行业发展健康有序。
三、要求及措施
(一)优化服务措施。今年,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要把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各级物业管理部门要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服务,为企业解难题,化解矛盾,要深入一线做调研,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的新办法,为物业服务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为业主服务工作,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要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措施,以服务赢得业主,以服务拓展市场。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要转变思想观念,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在创新中推动发展。
(二)落实属地管理。物业属地管理是《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市委2013年42号文件及配套政策的重要内容。按照“市级指导、县(市)区级主抓、办事实施”的原则落实好各级物业管理责任,坚持社区日查、办事处周查、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月查并通报,把物业管理日常监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突出问题导向,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抓好物业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和承接查验工作,杜绝“带病”交付;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指导,严格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审查,指导、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物业企业与业主合法权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平安温州”建设的有关要求,根据市房管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平安物业”活动的实施意见》(温房字〔〕27号)和区平安办、区综治委《温州市鹿城区行业基层平安创建重点工作责任制》、《温州市鹿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工作责任制》(温鹿综治办〔〕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温州市鹿城区实际,制订如下创建实施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争创“平安温州市鹿城”的目标,以开展创建“平安物业管理小区(大厦)”活动为载体,增强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创建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小区的安全防范体系,形成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创建工作机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等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履行协助做好小区安全防范工作的义务,筑牢思想防线,提高防范意识,落实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平安温州市鹿城”建设深入开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使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小区(大厦)安全事故、治安和刑事案件等发生率稳中有降,不发生因物业管理措施不到位而导致的有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案件和,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全区85%的物业管理小区(大厦)达到新一轮平安创建的要求。
三、创建范围
温州市鹿城区已经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大厦)
四、创建标准
1、物业服务单位与街道(乡镇)综治委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抓好落实;
2、物业管理小区内必需的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到位率达100%,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用的秩序维护员能满足小区治安防范工作需要;
3、物业管理小区内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设立固定值班岗和流动巡逻岗,制订巡逻计划,秩序维护员按照计划昼夜巡逻;
4、物业管理小区有制订日常防范和应急预案,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
5、在物业管理小区内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场所和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统一设置文明规范、用语简洁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止事项;
6、物业服务单位对物业装修装饰的登记备案率达100%,与业主签订室内装修服务协议,组织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装饰装修行为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7、物业管理小区内消防安全设施按规定标准加强维护,并保证能正常使用,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整改;
8、居民楼二层以下住户的窗户应当采用防攀爬防撬功能的防盗措施,楼栋煤气管道、落水管等易攀爬处全部安装防攀爬装置;
9、物业管理小区执行公安机关制定的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和要求,物业服务单位加强对楼宇对讲、电视监控等技防设施的管理并运转正常;
10、物业管理小区内全年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居民入室、单位入室盗窃案件、机动车被盗案件;
11、业主对物业管理小区治安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5月)。召开全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创建“平安物业管理小区(大厦)活动”工作大会,学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部署创建工作任务,并确定创建示范点。
2、开展创建阶段(6月-10月)。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平安物业管理小区(大厦)活动”创建工作,各房管所联系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做好指导工作,确定考核制度。
3、企业自查阶段(11月)。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各自一年来开展创建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步的工作思路,并将书面自查报告报房管部门。
4、考核评比阶段(12月)。由温州市鹿城房管分局在企业自查乡镇(街道)初评推荐的基础上,会同相关部门对各物业服务企业创建活动情况进行复查考评。
六、考评方式
创建活动每年组织一次考评。由物业服务企业申报,各乡镇(街道)初评推荐,最后由区房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共同组织考评验收、表彰,被表彰的小区授予“平安物 业管理小区(大厦)”称号并授牌。对因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小区,予以一票否决,依据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进行处罚,直至注销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资质。
七、创建要求
第二条本州各乡村规划区内住宅区物业管理适用本办法。本方法所称住宅区包括住宅小区、住宅组团、中高层住宅楼、高层住宅楼。
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本方法所称物业管理。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本州各乡村规划区内住宅区物业应当逐步建立业主自治与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
第四条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是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做好物业管理的有关工作。
开发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协调工作。
第二章业主自治管理
第五条住宅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住宅区房屋交付使用满2年时。选举发生业主委员会;首次业主大会也可由业主自行组织召开。
业主可以委托人列席。公房承租人和其他人根据委托的权限享有表决权。列席业主大会的业主所代表的表决权必需逾越入住业主的半数方可召开业主大会。每拥有一成套住宅的业主享有一票表决权。公房出租人可以书面委托承租人列席。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可以连选连任;不称职的业主大会可予以撤换。
其组成人员不得在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中兼职。业主委员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业主大会;经20%以上业主提议。应当经出会的业主所代表的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根据物业管理需要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经业主委员会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
对住宅区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以及业主大会通过的业主公约。
第八条业主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
二)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撤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审议并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物业服务合同;
四)筹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五)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六)决定物业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演讲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审定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物业共有局部的维修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
四)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被选举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和章程报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二条本方法所称前期物业管理。建设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服务。
第十三条新建住宅区在规划、设计时。
物业区域内的供水、供电等实行一户一表。建设单位应当依照规划设计的要求建设或者预留物业管理服务的各项设施。
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第十四条规划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以单元式住宅为主的或者1万平方米以上以独立式住宅为主的新建住宅区。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物业买卖合同约定事项应当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一致。新建住宅区物业出售时。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买卖合同至业主委员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
第十六条前期物业管理期间、房屋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用。由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在物业买卖合同中约定承担。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新建物业验收合格后。
一)竣工总平面图。配套设施及地下管网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电路示意图;
三)建筑工程、市政、环保、绿化等相关工程验收资料;
四)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五)其他必要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
第四章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二十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持证上岗。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经过培训考核并颁发岗位证书。
本州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应当到州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已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州外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一条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当及时续聘或者通过招投标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合同报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规定的资料。物业服务企业衔接物业时。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以下权利:
一)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和措施;
二)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物业服务费;
三)制止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章行为;
四)对造成物业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予以赔偿;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二)书面告知业主、使用人物业使用、维护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及相关规定;
三)定期向业主委员会演讲和公布物业管理实施情况和物业管理费用收支情况;
四)接受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五)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从事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住宅区共有局部的使用管理、维修养护和更新;
二)房屋共用设施中水泵、电梯等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三)绿化养护;
四)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消防平安、治安防范服务;
五)清扫、保洁服务;
六)车辆进出和停放管理;
七)依照业主、使用人要求。
八)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帐务管理;
九)住宅区工程建设和维修档案资料的保管;
十)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招投标等方式聘用专业服务公司承担专项物业管理服务。但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他人管理。
第二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30日内。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并报所在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六条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设计合
不得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的使用性质和用途;确需改变的应当依法料理相关手续。理使用物业。
第二十七条在住宅区物业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
二)占用、损坏共有局部。
三)乱抛乱倒垃圾。乱停放车辆;
四)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逾越规定规范的噪声;
五)利用房屋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六)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权予以劝阻、制止;对物业造成损坏的有权要求行为人恢复原状或者依法赔偿损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区内发生的前款所列行为。
第二十八条业主或者使用人装修房屋前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期限。
二)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
三)物业外立面防盗窗、空调及太阳能等的装置要求;
四)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五)违约责任;
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发现违反协议和有关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应当立即制止并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业主委员会,并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第二十九条住宅区物业除属人为损坏的由行为人承担维修责任外。
第三十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时。
第三十一条业主、使用人设置、使用自用设备可能危害房屋平安及公共安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责令其及时消除隐患;拒不消除的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消除。
第三十二条住宅区内由相关专业管理机构管理的设施。
第三十三条单位和个人在住宅区内进行管线等施工。并与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施工后按协议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四条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和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的书面同意。并支付设置费用。
第三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库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
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统一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委托的专业停车管理单位负责提供。
物业管理区域内机动车停放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公约和住宅小区机动车辆停车管理制度。
二)依照规定或约定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用;
三)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
第六章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依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总建筑面积。
一)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但建筑面积最小不得低于50平方米,间数不少于2个自然间;
二)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20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逾越局部按2‰的比例配置;
三)总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超越20万平方米局部按1‰比例配置。
上期未配置或配置的物业服务用房达不到本办法要求的下期建设中除按规定规范配置外,本方法实施前已在分期建设的住宅物业。还要对上期开发建设的物业服务用房进行适当的补充配置。
简易门卫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地下室,人防工程以及室内层高不足2.20米的房屋不计入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划报建图纸中明确标明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建筑面积。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第三十八条物业管理用房。符合消防、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要求。经验收合格后,县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管理用房进行交接验收。
应当一并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用房申请登记,第三十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房屋预售许可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依照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手续核查并注明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面积。
首期交付使用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应当不低于应交面积的50%房屋交付使用过半的物业管理用房应当全部交付。物业管理用房按规划要求在末期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无偿提供符合本办法要求的临时物业管理用房。第四十条分期建设的住宅物业。
第七章物业管理费用
第四十一条物业管理费用由物业管理服务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构成。
第四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综合管理服务费、车辆管理服务费和特约服务费。
综合管理服务费、车辆管理服务费依照属地管理由物价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住宅小区、住宅组团、中高层住宅楼、高层住宅楼分类制定统一的指导价。指导价应当根据合理、质价相符、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依法确定。综合管理服务费、车辆管理服务费的具体规范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参照指导价协商确定。
特约服务费由当事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照本方法规定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据实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业主承担连带责任。业主应当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业主将房屋出租的应与承租人就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签订书面协议。业主与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其约定。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未售出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从领取钥匙之日起缴纳。
第四十五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物业产权人的应当建立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的主要来源如下:
一)商品住宅业主依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出售公有住房的依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业主依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2售房单位依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三)依照规定收取的经营性设施设置费用和车辆停放费用以及其他物业维修资金。
第四十六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开设专户。按栋立帐,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应由物业服务企业编制维修工程预算,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时。经业主委员会审核后报经专项维修资金主管部门批准。工程竣工后,由业主委员会组织验收、审核工程决算。
第四十七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缺乏时。业主应当依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交纳物业维修费用。此期间发生的维修费用分别由住宅区内全体业主和整栋房屋全体业主依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当。
第四十八条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由原业主与受让人协商清算。
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明码标价。接受物价等行政管理部门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
第五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和使用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工作任务
XX镇政府负责城区229个无主管小区规范化物业管理。其中X社区X个,X社区X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X个,XX社区X个,XX社区X个。2021年底县城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二、工作时限
按照工作部署,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在6月底前完成30%,10月底前完成80%,12月底前达到100%。
三、分类实施
(一)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家属楼院。
须引入专业化物业企业进驻管理。
(二)基础条件一般的小区。
无法引入专业物业管理企业的楼院、单位家属院,由责任单位进行管理。其余的由XX镇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议事小组(党员议事小组),由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议事小组自治管理。
(三)单栋楼院的小区。
划片进行物业管理,由社区委派网格长或楼院长成立流动物业进行管理。
四、方法步骤
推进督导工作从2021年3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标准制定及部署发动(3月11日至3月31日)
县住房和物业中心制定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标准及具体内容,下达任务清单,组织专家指导、评定,建立进度台账,推进任务落实。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4月1日至10月31日)
XX镇成立督导组深入各社区开展推进督导活动,督促各社区、责任单位根据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抓好落实。每月在项目现场召开一次推进观摩会议,每月排名通报。汇总专项督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第三阶段:评价验收(11月1日-12月31日)
县住房和物业中心、XX镇对全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并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邀请县文创办、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等参与现场验收。
五、组织领导
成立XX县物业管理重点民生实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负责同志、县住房和物业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组织部、人武部、老干局、县督查局、党校、法院、检察院、发改委、教体局、科工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应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税务局、融媒体中心、住房和物业中心、粮食和物资中心、移民工作服务中心、供销社、社保中心、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邮政局、烟草局、供电公司、淼源水务、热力公司、联通公司、人行、工商行、农行、建行、农商行、农发行、邮政银行、寿险公司、XX镇、北冶镇、交警队、县医院、中医院、二院、新华书店、医药公司、石油公司相关负责同志,XX镇相关社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物业中心,县住房和物业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该项工作的督导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在县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县住房和物业中心负责制定标准、指导、培训,XX镇负责具体实施,各责任单位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强力推进。XX镇各社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发挥机关党员、职工引领作用,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小区党员议事小组,未能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按照住建部等10部委的文件精神,组建社区居委会主导下的物业管理委员会。
(二)营造宣传氛围。
各社区要通过条幅、展板、公告栏、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度,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共同推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三)严格考核奖惩。
县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按照年度物业覆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奖惩。
附件:1.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标准(试行)
2.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考评办法
(试行)
3.XX县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4.老旧住宅小区实现规范化管理台账
附件1
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
管理标准(试行)
1.公共环境卫生。小区(楼、院)路面、绿地、沟渠等公共部位每日至少清扫1次;按规定配置和摆放垃圾桶,并保持外观完好清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每半年检查1次,每年至少清掏1次;定期开展“除四害”消杀。
2.公共秩序维护。有门卫的要建立公共秩序维护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外来车辆、人员登记制度;无门卫的,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定期清理楼道杂物;无“飞线充电”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制止无效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3.绿化养护管理。绿地内无杂草、杂物等,各类乔灌木、草坪等植物修剪整齐,无病虫害现象;无毁绿种菜、毁绿停车、圈地饲养家禽等行为;有爱护绿化提示标识。
4.共用部位管理。对小区(楼、院)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要采取必要的警示提醒和防范措施;对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需进行维修的,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协助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或筹集资金组织维修。
5.停车管理服务。合理规划机动车停车位及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引导和提醒业主有序行驶、规范停放管理,严禁侵占消防通道、公共通道等行为;劝阻、制止楼梯间停放非机动车;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充电装置,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规范非机动车辆管理停放。
附件2
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
考评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县物业行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行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赋予的任务,结合物业行业实际,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实现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一、考评对象
家属楼院的责任单位、XX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年度民生实事的总体要求,组织开展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二、考评内容
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的内容应具备五大指标内容,设置对应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小区管理标准结合小区实际配建情况进行评价,一是公共环境卫生;二是公共秩序维护;三是绿化养护管理;四是共用部位管理;五是停车管理服务。
三、考评时间
2021年7月底,初步对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小区进行现场评定打分,找差距、找不足,同时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12月底前,进行最终考评,确定是否达到老旧小区规范化标准,是否完成民生实事任务。
四、考评结果运用
根据年度分配计划,围绕考评指标内容逐条梳理,按照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对各老旧小区进行年度考评。考评结果可采取评分制原则,满分为100分,当满足指标项85分以上(含85分),可认定为“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达标小区。各责任单位可把“XX县老旧住宅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达标小区作为评选县级先进和向上级优先推荐的重要依据。
附件3
XX县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大项
分项
评定单位计分
得分
得分
1
一、公共环境卫生
20
1.1
路面、绿地等公共部位每日至少清扫1次。
5
1.2
按规定配置和摆放垃圾桶,并保持外观完好清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
1.3
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每半年检查1次,每年至少清掏1次,并有记录;
3
1.4
定期开展“除四害”消杀,防治鼠害、虫害等有计划,有措施,并有记录;
3
1.5
管理区域内道路、绿化带(绿地)、停车场、文体活动区域等共用场地无纸屑、烟头、塑料袋等废弃物,及时清理公共场地、道路的积雪、积水等;
3
1.6
对公共区域宠物活动按规定实施管理。
3
2
二、公共秩序维护
20
2.1
有门卫的要建立公共秩序维护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外来车辆、人员登记制度,且有记录;无门卫的,要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有巡查和上报记录;
7
2.2
楼道等公共通道无杂物堆积;
5
2.3
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有记录;管辖区域内无消防隐患,有排查记录;
5
2.4
无“飞线充电”现象;
3
3
三、绿化养护管理
20
3.1
绿地内无杂物、杂草等;各类乔、灌木、草坪等植物长势良好,修剪整齐,无折损、斑秃现象;
8
3.2
各类乔灌木、草坪无病虫害现象;
4
3.3
绿地内无毁绿种菜、毁绿停车、圈地饲养家禽等行为;
5
3.4
醒目处设置爱护绿化提示标识;
3
4
四、共用部位管理
20
4.1
对小区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
5
4.2
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要采取必要的警示提醒和防范措施;
5
4.3
区域内无私搭乱建现象。对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5
4.4
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需进行维修的,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协助申请使用维修资金或筹集资金组织维修;
5
5
五、停车管理服务
20
5.1
合理规划机动车停车位及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引导和提醒业主有序行驶;
5
5.2
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无侵占消防通道、公共通道的行为;
5
5.3
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充电装置,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有记录,规范非机动车辆管理停放;
4
5.4
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楼梯间无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6
附件4
老旧住宅小区实现规范化管理台账
序号
小区名称
管理形式
管理单位
位置座落
建设年代
一、目标任务
1、宣传贯彻党在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情民意,反映群众呼
声,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进村的经济发展。
2、帮助困难群众落实脱贫解困措施,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确保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
3、帮助有生产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寻找一项主业,掌握一项生产技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实现家庭人均收入逐步达到或超过当地人均收入水平。
二、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村委会要充分利用标语、板报等方式,广泛宣传扶贫帮困的意义、作用和措施,扩大扶贫帮困的影响,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营造全社会参与扶贫帮困的良好氛围。
2、落实扶贫责任。本单位按照“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将干部职工编入结对帮扶贫困户,采取每人帮扶二至五户的办法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明确了扶贫责任人的目标任务。
3、加大“就业扶贫”力度。要在解决帮扶对象就业上下功夫,采取有效措施,广避门路,千方百计寻找就业途径,切实增强其“造血”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