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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现有公务用车0辆,专职司机0名,公务加油卡0张。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本单位无公车私驾和违纪违法现象。
三、专项治理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2、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无配备公务用车、无配备公务加油卡。出差下乡使用车辆均通过X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租赁车辆,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不酒后开车,不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以车谋私。勤俭节约,努力降低消耗,节省使用车辆费用开支。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虚列支出套取资金,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上下级单位之间转移资金和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等问题。“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真实合规,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公开。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公务卡报销程序规范,能够严格执行规定流程并完善制度。机关内部食堂无发生超标准、同城吃请等违规接待,做到定期、真实、详细的将食堂支出在内部公开,未发生违规新建、改建、扩建单位食堂等行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三公”经费,没有公车私用、公款送礼、收受“红包”等现象发生。
二、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形成了“班子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把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专项整治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政治任务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对全局开展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方法步骤等内容进行了总体安排和部署。
2、在全局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集中学习活动,深刻认识厉行节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坚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坚持勤俭办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二是真改。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部党组坚决整改,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部长杨传堂多次修改整改方案。部党组两次召开会议逐条审议研究整改方案。还先后两次征求各司局的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共分3大类17项91条,既针对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一一制定了整改措施,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做出了回应,还制定了任务分解表,确保每项任务改到位、落到底。
一、整顿目标
通过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心、提升执行力、增进进取精神、树立良好形象,达到“和、畅、严、优、实”的工作目标。
1、班子和。继续巩固领导班子团结,实现班子的团结和谐,大力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政令畅。实现政令畅通,大力提升决策执行力。
3、纪律严。实现纪律严明、清正廉洁,大力提升干部队伍的形象。
4、服务优。实现服务优质高效,大力提升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水平。
5、工作实。实现工作全面落实,大力提升工作的实效。
二、整顿时间
自年3月22日至8月15日。
三、整顿对象
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重点是局机关股室和窗口服务单位。
四、整顿内容
(一)、单位整顿重点
1、“不团结”。班子成员之间不团结,合力不足,相互内耗严重影响班子战斗力;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现有内部制度落实不到位,以致单位纪律松懈、人心涣散。
2、“不谋事”。股室之间、股室与局属单位之间协作配合不够,不顾大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3、“不和谐”。群众观念不强,官僚作风突出,习惯以监管者自居,存在“门难进、人难见、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严惩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4、“不得力”。职能履行不到位,缺乏协作意识,不积极做好工作,对难点工作推诿搪塞、互相扯皮,政务公开不到位,公开不及时。
5、“不清廉”。廉洁自律规定落实不到位,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规定得不到有效落实,使用公款吃请,接受企业或局属单位宴请,巧立名目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6、“不务实”。工作落实不到位,缺乏时效观念,工作质量不高、工作标准不严、工作效率不快。
(二)、个人整顿重点
1、“懒”。精神状态欠佳,自由散慢,消极懈怠,工作不思进取,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
2、“荒”。对待学习不够重视,理论学习应付了事,业务学习抓得不紧,缺乏做好本职工作应有的业务技能。
3、“散”。组织纪律性不强,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上班时间溜岗、脱岗、串岗,利用电脑设备做与公务无关之事(如网上聊天、炒股、打游戏、看电影等)。
4、“冷”。工作态度不够好,对待监管、服务对象态度冷漠、蛮横生硬、居高临下,存在“冷、横、硬、蛮”现象。
5、“卡”。职责履行不够到位,利用职权刁难、为难行政相对人、服务对象,以达到感谢、吃请、收受好处等目的。
6、“低”。服务意识不够强,不用心、不投入,对政策把握不准确,一次性告知不到位,限时办结制度落实不够,服务效率不高。
7、“歪”。不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工作日午餐饮酒、利用公款吃喝玩乐、公车私用(驾)、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打牌、赌博等。
8、“虚”。责任心不强,不敢抓、不敢管、不敢承担责任,遇事推诿扯皮、矛盾上交,工作图虚名,欺上瞒下,讲空话,摆架子,严重脱离实际。
五、整顿步骤
本次作风集中整顿分组织动员、自查自纠、整改提高三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从3月22日至4月30日)
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将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顿重点、整顿内容、整顿步骤进行传达、学习、贯彻,营造作风集中整顿活动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从5月1日至6月15日)
通过专题评议、座谈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和行风、党风廉政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对我局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整顿重点认真查摆存在的最为突出的作风问题并形成作风整顿报告,报县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每位干部(职工)也要采取自己找、同事帮、领导提等多种方式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最为突出的作风问题并形成作风整顿报告,局办公室备案。自查自纠一定要实,不搞形式主义,不讲套话、空话,关键在于把握好本部门单位和本人的作风现状,抓住作风建设的重点、要害,抓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加快国库集中收付系统升级改造,将非税收缴系统接入TIPS系统,实现非税收入电子化缴库。
(二)深化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在试点推行公务卡结算工作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同时,制定切合我区实际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和结报办法。
(三)对目前尚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项目进行梳理,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提高国库集中支付占比。
(四)结合人行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上线工作,逐步实现财政与人行相关业务无纸化处理。
(五)加强对基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辅导,规范基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
二、加强非税收入票据和银行账户管理
(一)继续加强和规范区镇两级非税收入票据管理,重点突出手工票据以及委托地税部门管理的社保基金专用票据、卫生部门管理的门诊收费票据的监督检查。
(二)巩固镇级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整改成果,做到“票款同行”。统一取消镇非税收入票据手工缴销权限,定期公布镇非税收入票据结报缴销情况。
(三)进一步加强票据使用过程监控,票据发放严格执行“前票不清、后票不领”办法。对票据管理不规范的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四)巩固财政账户清理整改成果,组织“回头看”,防止出现反弹,实行新开账户审批和财政账户定期上报工作机制。
(五)加强与人行沟通,实现与人行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资源共享,动态监控预算单位和镇区园开户情况。
三、不断提高支出预算执行力度
(一)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划分标准和程序,规范支付流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规范性和效率性的有机统一。
(二)对收支脱钩单位,取消月度用款计划的申报,实行年初按照部门预算指标一次性下达用款计划办法。
(三)夯实国库业务基础工作,加强与职能科室沟通联系,定期对账,规范管理,准确核算。
(四)加强对基层财政账套设置和规范化核算的业务指导,提升基层财政基础工作水平。
(五)加强对镇级支出预算执行的审核管理,建立支出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制度。
(六)注重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区级非税收入分析、全区支出预算执行分析工作。
(七)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逐步推进部门决算批复工作。
四、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科学管理水平
(一)继续完善科室内部约束机制,做到相互牵制、监督有力。对定期存款办理和支取环节实行内部交接单制度,并当天办结。
(二)加强对金融机构国库业务考核监管。在非税收缴、单据传递、资金拨付等环节加大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作为配置财政存款重要依据。
(三)落实大额拨款信息反馈和财政二次确认制度。
(四)严格执行《财政业务合作协议》,督促金融机构建立健全财政业务内部监督机制,并落实违约责任追究制度。
(五)对人民银行办理国库业务实施考核,推动其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
(六)结合目前我区政府融资工作实际情况,通过考核体系的合理调整和科学设置,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融资的积极性。全方位推进,确保完成科室融资工作任务。
(七)根据金融机构对政府融资综合贡献程度,对定期存款加息实行浮动利率办法,切实做好财政资金保值增值工作。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严肃各项财经纪律,全面规范财务管理,履行好财务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切实把“钱袋子”管住管好,斩断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通道。
二、治理范围
办、中心各处室。
三、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发现2017年7月1日一2017年6月30日期间财务管理违规违纪问题;省委巡视组巡视中发现违反财经纪律方面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的通知》(x财行一发〔2017〕x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财综发〔2017〕x号)贯彻执行情况。对重点问题将延伸检查并追溯到以前年度。具体检查下列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体系的情况。
(二)单位预决算管理情况。包括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情况;严格人员编制政策,严禁超编制安排人员经费情况。
(三)单位财务支出管理情况。包括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情况;银行账户开设和存款管理情况;津贴补贴发放情况;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管理使用情况;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小金库”和“账外账”治理情况;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计提及其他管理情况。
(四)单位资产管理情况。包括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情况;对外出租、出借资产的管理情况。
(五)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情况;单位依法设置财务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情况;会计、出纳分设,银行账户预留印鉴管理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4月初至6月中旬)。
综合处负责制定自查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各处室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总责。对自查出来的违规违纪问题,必须如实填报,不得隐匿不报或少报、漏报。2017年6月5日前,综合处收集汇总并向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和《财务管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第二阶段:接受检查阶段(6月下旬至9月中旬)。
综合处定期汇总上报专项治理情况,随时做好接受上级检查准备。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
针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财务管理违规问题整改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健全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规范财务管理的长效机制。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综合处将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及有关表格于2017年10月25日前报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设在综合处,搞好组织协调和日常督办,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进度,不折不扣落实工作任务。
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对时间安排、组织学习、对照检查的内容、会前的准备工作、会议的目的要求等进行了细致具体的安排和部署。根据上级要求,这次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以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以“反对‘’服务群众”为重点,对照检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遵守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通过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严以律已、全面深刻、正视问题、剖析根源;相互批评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坦诚相见、促进团结。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成了一个求实、鼓劲、团结的会议。
二、严格程序,精心准备
(一)明确民主生活会主题。明确了我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为民务实清廉。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以严肃认真、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解决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真诚地帮助同志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抓好学习,提高认识。在原原本本学习规定书目的基础上,对中央和省市委每次重大部署、重要会议,特别是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学习内容,大家思想认识上了新高度。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创新自选动作,开展了领导干部进大厅直接服务群众活动。
(三)征求意见、倾听民声。坚持开门听意见,注重真诚听取群众的真心话,通过到物业公司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共收集征求“”问题反馈表60份。
(四)相互谈心、加强沟通。从6月9日开始,按照中央“四必谈”和省委“五个谈透”的要求,房管局制定了详细的谈心谈话方案,并集中时间开展了严肃认真的谈心交心,确保落实“五个谈透”,征询到的意见建议都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予以体现。委督导组在谈话8人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对班子和班子成员,都提出了4条以上的谈话提醒意见,对这些问题班子和班子成员都在对照检查材料中一一作了回应。
(五)认真查摆、落实整改。在充分征求意见、找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和措施。刘德胜局长全程主持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起草,带头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亲自审阅其他同志的材料;其他班子成员自己动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反复修改,所有对照检查修改材料都在6次以上,确保了材料质量,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保证了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会议热烈,气氛浓厚
房管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会人员包括房管局全体领导干部和纪委第一纪工委书记、直第九督导组组长同志、直第九督导组同志,会议议程共四项。
首先,书记代表委督导组就专题民主提出要求,希望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能够利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真正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希望参会人员打消思想顾虑、贯彻精神、体现诚恳态度,通过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让同志们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锻炼,相互之间进行一次真诚的沟通交流,达到触及灵魂、纠正缺点、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
其次,房管局局长同志代表局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深刻剖析了班子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大局意识不强、党性教育淡化、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坚决等问题,特别针对班子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查摆,认真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相应的整改措施。房管局领导班子将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班子作风建设,以作风转变促工作职能转变,推进全住房保障、房地产交易和物业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再次,党员班子成员分别作对照检查,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同志结合自身成长经历,就全局性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重点查找了自己在“”方面存在的工作不实、部门利益至上、思想上求稳怕乱和接待超标准等问题,认真分析了自己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不强、党性修养不高和纪律观念松懈等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了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杨元坤同志重点从自己分管的住房保障工作和自身思想方面查摆问题,对自己在“”方面存在的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纪律松弛和贪图安逸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剖析,分析了思想上产生问题的根源,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班子成员分别对其他同志的对照检查进行了评议,并提出相应的批评意见,刘德胜同志对杨元坤同志提出对分管工作不钻研、作风飘浮、干事动力不足和纪律松弛的批评意见,杨元坤同志对刘德胜同志提出了其创新工作意识不强、缺乏大胆泼辣的斗志、缺乏立说立行的干劲和不能自觉抵制奢靡之风等批评意见。
最后,纪委第一纪工委书记、直第九督导组组长同志代表委督导组,就房管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作了点评。张书记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认为这次会议充分体现了房管局领导班子是一个团结、和谐、有战斗力的班子,班子成员都非常重视此次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充分扎实;发言中分析问题透彻,查摆问题实事求是;剖析根源深刻,触动思想灵魂;开展批评有“辣味”,真正红脸出汗;改进措施有力度,可操作性强,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帮助同志、推进工作的目的。张书记就会后更加严格地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和认真的精神,继续聚焦“”,认真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台账,列出整改计划,逐一落实销号,把教育实践活动搞得更加扎实有效,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入贯彻到各项工作之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四、制定措施,抓好整改
针对对照检查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的问题,进一步制定了工作措施并切实加以落实
1、要加强理论武装。认真解决学风不实的问题,按照“学习,学习,再学习”的学习要求,进一步增强学习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学风,以提高学习效果。在学习内容上,首先加强对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充分认识理论成熟是政治成熟的前提;其次认真学习各项专业知识,以适应新形势对我们的挑战,力求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有较大提高。在学习态度上,做到变被动学为自觉学。在学习方法上,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本单位本地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新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委、政府和上级的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党工委赓即召开专题会,认真分析,深刻反思,坚决整改,要求各社区及科室思想认识必须到位,主动“对号入座”,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对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照单全收,深刻反思,坚决整改,并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各社区党委,明确要求及时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对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入思考,进一步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统筹谋划,切实抓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落实责任。8月16日,党工委召开街道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推进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督促。严格按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具体整改方案,拟定整改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把四个方面巡察反馈意见分解到相关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抓落实,细化制定19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8月18党工委召开以整改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为主题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总结了分管领域内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了整改工作措施,认真反思,举一反三,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党工委在抓整改问题的同时,又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塞制度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出现。在党委议事规则方面进一步完善《区街道“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安排督促检查少方面,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区街道2017年度各项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在社区财务管理方面,制定了《区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突出制度刚性约束,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见实效。
二、正视问题,严格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围绕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要求,街道以压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完善制度建设为抓手,以严格干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制度、回应群众关切为重点,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着力强化街道社区干部党风廉政、作风效能教育,切实加大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失责追究力度,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关于巡察发现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党务工作业务不够熟练,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牢牢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再次明确党工委书记田文慧是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人,副书记郑守乾是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街道党工委一个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切实做到履职尽责。二是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做好会议记录,完整体现会议全过程,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三是自觉加强党建理论、业务知识学习,每月开展1次对社区专题检查调研工作,不断完善抓党建促发展的思路措施。四是严格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经常性的党内组织生活,认真执行《准则》、《条例》、《》等相关规定。
2、关于“对下属社区党建工作安排督促检查记录少”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区委总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街道2017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方案》,召开街道干部、社区干部专题工作会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二是强化对社区党建工作督促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跟踪检查等多种形式,增强检查实效,提高工作质量。每个月督促检查至少1次各社区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对抓党建工作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的,及时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关于“干部年龄结构老化,个别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由党工委书记田文慧、办事处主任张洪荣、党工委副书记郑守乾向区委组织部等部门如实汇报本单位干部结构情况,努力构建合理搭配的干部队伍,力争尽快解决缺编人员。二是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通过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窗口、党员到所联系社区报到并参加活动等,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推动辖区各项事业建设顺利完成。
(二)关于巡察发现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多、督促检查少”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街道党工委一个季度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分工制定街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党工委书记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纪工委书记具体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局面。二是强化责任考核。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列入年度工作考评的内容。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强化对社区工作的督促检查,每月检查至少一次,每季度至少对各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抽查一次,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对下属失教失管、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从严追究,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坚决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
2、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区街道“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等,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依法作出决定,从源头上防范岗位风险。二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和执行。
(三)关于巡察发现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白条列支、现金支付现象”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办事处、社区票据审核机制,票据由会计审核把关,购买商品必须开具正式发票并附购买清单明细,杜绝白条入账。二是规范现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现金管理相关规定,对于超过1000元以上及常规性开支都通过银行、公务卡或转账方式支出。
2、关于“对社区财务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不够,社区存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社区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社区财务人员培训,规范社区财务管理。社区已从2017年8月起按照区财政局、区委组织部等部门要求规范各项补贴的发放。二是办事处财务室要加强社区财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到每月至少对各社区的财务管理检查、指导、监督一次,500元以上开支报办事处审批,对于社区的大额开支,加强支出监管;三是规范社区现金管理制度。对于社区超过1000元及常规性开支都以转账或银行方式支付,严格执行现金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四)关于“工程项目管理、资金支付不规范。个别项目存在超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工程款拨付不规范,票据不合理等问题”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办事处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培训学习,严把工程项目管理关;二是规范工程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进度,保证工程项目资金的安全性;三是完善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保证合同要素齐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预付工程款;四是严格审核工程项目票据,保证票据真实性、认真核对票据要素和合同要素是否一致。
三、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街道办事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转化,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近几年来,由于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高速公路建设突飞猛进。公路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及规费征收工作,由于公路部门点多、线长、面广、资金分散的特点,在公路项目建设和养护管理中存在的概预算控制不严,未进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公路养护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也日益暴露出来。因此,公路部门必须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经常性、独立性的内部监督和检查,提高内审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健全公路管养长效机制,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支撑和保障。
(一)突出建、养工程专项审计。加强新建、大中修、改扩建公路项目建设前期、建设期间和竣工决算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在建设前期重点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立项批复程序、项目建设招投标程序。在建设期间,重点开展履约担保、动员预付款担保、保险合同审计,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否按合同规定对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及时、足额投保;开展工程量审计,看监理单位批复的工程量是否与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工程量相符;开展计量支付审计,看合同内外项目的工程计量是否与施工实际相符;开展工程变更审计、土地征迁审计,及时发现有关问题;开展财务审计,审查有无隐瞒、虚增收入、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在建设后期,开展竣工决算设计,审查施工过程有无多计工程量、重复计量、不合规定、高套定额、故意错套定额、多计取费用、挪用转移公路建设资金等现象。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分包、转包工程项目和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建设资金等问题>!<。
(二)突出路政财务收支审计。开展路政经费审计,查看路征开支明细账,对比实际开支额与预算额,审查上级主管部门下拨的用于人头开支的经费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等违规行为;开展路产损失赔补偿费审计,查看票证账、应缴财政专户明细帐和“其它收入”
帐,核实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是否逐月上缴有无隐瞒、坐支、挪用等违规行为。
(三)突出公路通行费收支审计。加强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通行费收支审计,主要把握三个方面:重点审查通行费收支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收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开票、收款与记账三者是否实行职务分离,各有关部门在业务上是否互相制约,是否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票证管理和收费稽查管理制度,各项管理措施是否积极有效。重点审查被审计单位通行费收支预算是否及时上报并经上级单位批复,是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重点审查车辆通行收费票证管理情况,票证(卡)是否由专人、专库保管,票证账实、账卡、账表是否一致等情况。通过对通行费收入资金来源与运用的合规性、合理性进行检查,发现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要问题。
(四)突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任中审计为主,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重点关注公路系统财务收支数额大、二级单位和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把被审计对象履职期间本部门组织预算执行情况、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基础设施投入、国家有关政策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作为内审的重要内容。强化追踪问效,召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时限、程序、责任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审计结果落实。并将审计结果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组织部门选拔、任用、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突出公务支出与公款消费审计。加强公路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和楼堂管所建设维护经费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情况的内部审计,检查“八项规定”的落实情况,检查公务接待审批报销程序、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促进公路内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一)开展审前调查。内审工作之前应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全面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内部运行情况,包括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流程、经营活动等情况,为后期审计计划编制与实施打下基础。
(二)开展交叉审计、联合会审。公路部门内审机构应打破科室局限、上下级部门之间的局限,整合资源,根据年度内审计划,统筹协调,编制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交叉审计方案,交叉审计要配合联合会审统一进行,提高审计效能,促进相互交流、集思广益,取长补短,提升内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经验。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称机动车驾驶员指局内在职的机动车驾驶员、聘用驾驶员和持有驾驶证的职工。
第四条局综合科牵头,会同监督检查科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局属所有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管理(详见车辆配属及责任区分表)。局领导公务用车由综合科统一管理和调度;各科、各中队因公务用车,由综合科统一调度;执法中队执法车辆由中队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由各用车单位具体负责管理,各单位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车辆使用、维护、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车辆执行外出审批登记制度。因工作需要出区的车辆到综合科登记,由局分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禁止未经局长批准的车辆私自出区。
第七条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封车制度。节假日值班车辆由综合科统一安排,其余车辆一律停封在单位指定的位置。
第八条禁止使用执法车辆参加一切非公务活动。
第三章车辆加油与维修
第九条驾驶员凭综合科办理的加油卡到指定地点为指定车辆加油。
第十条车辆的保养应坚持“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坚持例保、预检预修制度,消除故障隐患,降低油材料的消耗,提高车辆的运行质量。
第十一条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的日常维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说明情况,到综合科填写《市政府采购车辆定点维修报修单》,经综合科把关,报分管领导批准,到局统一指定的维修点维修,费用统一结算。除特殊情况外,车辆不得到非指定维修地点维修。
第十二条综合科负责局领导车辆的维修管理。各科、各中队负责本单位的车辆维修管理。
第十三条车辆需要大修的,年初由各科、各中队申报计划,经综合科联合组织鉴定后,提请局长办公会讨论同意,然后按程序办理大修事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修理。
第十四条因工外出,途中车辆发生故障需临时维修、购买零件的需通知综合科,同时车辆使用人要持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否则所发生费用自行负责。
第十五条凡未按要求私自去修理厂维修车辆的,所发生的费用由送修人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车辆应按单位指定的位置停放或入库,不准随意停放。
第四章驾驶员的管理
第十七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局的制度规定,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提高驾驶技术,增强法纪观念,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局开通公务车辆违章短信,因违章行车扣证或发生交通事故的罚款,单位概不负责。
第十九条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因此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责任全部由驾驶员负责。
第二十条各单位车辆要相对固定1-2名驾驶员,持有驾驶证的非专职(固定)驾驶人员,驾驶本单位车辆,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车辆发生安全事故,除执行交警部门处理意见外,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三条未经局长同意,车辆私自出本区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驾驶员责任,并予第一责任人全局通报批评,如在外出期间发生车辆被盗、损坏、交通事故的,责任全部自负。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因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全额赔偿。
第二十五条工作时间之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存放,造成被盗、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酒后驾车发生行车交通事故,不论什么情况,均追究驾驶员责任,在职驾驶员不允许驾驶本局车辆,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
第二十七条驾驶员把车辆私自交给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的,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在职驾驶员不允许驾驶本局车辆,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并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第二十八条丢失车辆证件、牌照的,责任人承担全部证、牌补办费用。
第二十九条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或变卖油卡),一经发现将对其处以同等数量油料价值三倍的罚款,在职的驾驶员给予待岗处理,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并在全局通报批评。
第三十条发生交通事故,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以责论处,由驾驶员和车辆所属单位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车辆所属单位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车辆所属单位应在当日将事故报告送交综合科,同时驾驶员应在两日内写出书面检查(事故经过、原因教训、整改措施)交综合科。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司法行政职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为目标,以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专项管理、优化公共服务为重点,积极推进大调解工作基层化,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社区化,普法教育社会化,着力增强重点地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成效,着力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重点地区社会管理中的重要程度,着力推进重点地区的法制建设和平安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职能作用。
二、工作目标
1、摸清基础情况
(1)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情况。一是重点地区调解组织设立情况。包括镇(街)、村(社区)、集贸市场、企业调委会建设情况,建筑工地、拆迁现场的调解工作站建设情况。二是大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情况。包括镇(街)“巡回审理点”、公安司法联合调解室、访调对接开展情况。三是基层调解组织的人员配备情况。包括镇(街)专职调解员、村(居)、集贸市场、企业专(兼)职调解员配备情况,个人调解工作室的设立情况等。
(2)特殊群体教育管控情况。包括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教育情况。要对辖区内的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两种对象逐一走访,逐一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楚。把两种对象的思想情况作为排查的重点,对重点群体、重点单位、重点人员要切实排查到位。
(3)普法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包括基层镇(街)、村(社区)、企业、集贸市场、施工现场、拆迁现场普法网络建设情况;“法律六进”开展情况;法治文化创新情况;重点对象普法情况,包括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工、流动人口普法情况;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等。
2、找准突出问题
各司法所要争取所在镇(街)的配合、支持,通过召开民主恳谈会、维稳分析会、走访谈心、集中教育等多种形式,排查问题,梳理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认真进行分析,制定整治方案,并限期加以整改。
3、落实整改措施
各镇(街)调处中心、司法所要根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对排查梳理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少什么,加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逐项认真落实整改。
4、完善长效机制。
要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的要求出发,把重点地区排查整治与司法行政各项基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相互促进、全面提高。要健全基层组织网络,做好村(居)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考核管理,构建组织健全、运转规范的村(居)调解、矫正、安帮、普法组织网络,切实加强基层各类组织在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要完善机制建设。强化预算,积极上争,完善收支方案,实行管用分开,确保经费使用透明规范。要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三公开”制度,坚持全面培训的教育培训制度,坚持全员激励考核制度,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要优化创新举措。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加强“三调对接”在基层的延伸,构建联排联防联调机制,建立特殊人群社会化帮教体系,着力优化职能,强化服务,创新管理,提升司法行政社会管理主体地位。
三、主要任务
1、完善基层大调解组织网络
要着力加强村、社区、企业等一线调解组织建设,推广专业调解员、个人调解工作室、“特聘调解员”制度,实现调解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加快形成一支社会定位比较明晰、独立履行调解职责的调解员队伍,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排查、预警、调处功能。要依托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整合各类调解资源,加快诉调对接向村(社区)延伸,公调对接向行业渗透,专业调解向矛盾高发领域拓展,积极探索在公安交警队、劳动安全部门建成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切实做好重要时段、重大活动、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确保不发生大的。
2、组织“四有”达标创争活动
会同区法院、区民政局,以“和谐社区”、“五星级村(社区)”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规范化调解室建设。要求各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配强力量,规范管理,强化保障,开展“四有”村(社区)调解室达标争创活动(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专职调解员、有经费保障),力争达标率达到100%,不断提升基层基础的建设水平和实战能力。
3、建立基层司法行政信息平台
一是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三级信息平台建设。依托联系点、司法行政内网,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分析、调处信息及时报送。二是加强信息平台规范化建设。抓好安置帮教对象信息管理、矫正对象风险评估和移动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矛盾纠纷网上接案受案反馈系统,为社会提供高效、务实、透明、公正的司法行政服务。三是推进信息平台创新发展。设计矛盾纠纷预警图,通过在区地图上标注不同的图标,使全区矛盾纠纷分布、类别、等级一目了然,便于远程指挥纠纷调处。
4、加强社会资源利用工作
抓好基层司法行政专兼职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志愿者事业,加强公共司法行政资源的建设管理,在高校学生、社会组织、专项工作成员单位中,大力发展各类志愿者,充分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参与矛盾调处、法制宣传、教育矫治、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社会管理中的特殊作用,切实打牢社会管理创新的根基。
5、改进流动人口的普法工作
做好“三个创新”,进一步推动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的普法工作。一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实现由“管理者”向服务者的角色转变。积极与劳动保障部门编写下发《外出务工人员服务指南》、《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等资料,帮助解决他们在务工方面的急切需求。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契机,定期深入到市场、街道、企业、社区等外来人口集中区域进行法律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制意识。二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实现由单向灌输向互动宣传的转变。通过制作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设立法制宣传教育文化长廊、开展广场文化周活动,使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在工作之余,享受到丰富多彩的法制文化生活。三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实现由“单一阵地”向多元阵地的转变。联合劳动局设立农民工培训中心,进行就业培训,开展法制教育,提高农民工整体素质和就业能力,在规模以上企业,成立普法小组,宣传法律法规,建立积极联动,多边作战的普法新格局。
6、加强社区法治文化建设
将村(社区)法律传播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积极推进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人口密集地区建成以村(社区)为单位的普法一条街。广泛开展以青少年、中老年群众为主体的法治文艺创作活动、深入基层进行巡演、汇演。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普法系列读物编撰工作,在有条件的镇(街)、村(社区)设立普法长廊、普法书屋,完善全区各村(社区)法律图书角的建立。加强民间传统节日的法制宣传,组织法制文化庙会、灯会和猜谜活动,力争社区法治文化开展有声有色,凸现法治文化建设的民间性、时代性和文化性。
7、优化社区便民法律服务
利用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工作方式,开展“两卡”、“三栏”、“五个一”建设工程,着力为社区提供便民、助民的法律服务。“二卡”包括便民服务卡、单位联系卡,发放到居民群众手中和辖区单位、商家店铺,提供咨询解答和上门服务。“三栏”即在村(社区)设统一规范的“法律服务公示栏”,公示相关法律服务人员、服务内容、范围、程序以及咨询、投诉电话,在社区公共场所和居民院楼设“法制宣传栏”,开办“案例分析橱窗”,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社区群众合法合理维护权益。“五个一”即以社区公共设施为载体,对社区干部、群众、小区保安、外来务工人员、中小学学生等不同的对象,有针对性的上一堂法制课,为社区图书室购买一本法律知识书籍,举办一场法制文艺演出,设一个“法律服务意见箱”,有一个固定办公地点接待群众咨询,通过多种形式为群众提供便捷快速优质的法律服务。
8、搭建扶助保障平台
要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为两劳回归人员搭建就业扶助、社会保障平台。一是加强与民政部门联动,为符合低保条件的两类人员落实社会低保。二是加强与国土部门联动,保证农村两劳回归人员责任田按标准落实。三是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动,组织免费就业培训,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把两类人员的工作经费列入地方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要推进扶助保障工作社会化发展,加大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开展“阳光就业扶助基地”建设,实现安置基地“上规模、创规范、有特色、可推广”。要加强社会舆论宣传,开展一些具有影响的社会帮教活动,加强对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致富典型的扶持和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特殊人群的扶助保障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9、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
要加快普法载体创新,构建特色普法文化,提高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建成率。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村”工程,大力宣传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村(社区)群众的法律知识不断丰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不断增强。以强化法律服务为依托,充分发挥公证、律师、法律援助、"148"热线和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定期指派公证员、律师深入基层解答法律咨询,代书法律文书,受理诉讼案件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切实解决村(社区)群众的法律需求,把法律服务送到千家万户。以保持社会稳定为目标,大力开展村(社区)的依法治理工作,把依法治理工作与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与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及时、有效地化解村(社区)的各种矛盾纠纷,不断提高村(社区)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民主意识,逐步实现村(社区)管理民主化、法制化,进一步深化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
10、构建基层司法行政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基层司法行政日常运转制度,建立包括经费管理制度、所务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公示公告制度、党风廉政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制度、保障司法所和调处中心的运转有序规范。加强责权划分,明确司法所长、司法干事、调解员等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规范司法所和调处中心日常运转程序,公示服务承诺和服务指南,构建一套体系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责权明晰的基层司法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
四、推进措施
1、加强舆论宣传
各镇(街)调处中心、司法所要宣传、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支持、参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积极有序发展壮大专(兼)职调解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安置帮教志愿者、法制联络员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利用区政府网站法律服务平台、司法行政网、司法行政简报等宣传阵地宣传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政策,宣传各项工作成果和典型经验,增强群众参与司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升调处中心、司法所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一线实战地位。
2、深入调查研究
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具体目标,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区局和区调处中心相关领导要高度重视,按照“一周一下访”制度要求,根据责任分工,深入走访挂钩联系地区,摸清基本情况、找准关键问题。司法所、调处中心负责人要加强对包干辖区内重点村、社区以及相关企业的走访摸排,深入调查研究,梳理隐患问题。
3、细化工作方案
各镇(街)调处中心、司法所要根据调查研究的实际情况,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及时制定本地区的序时进度工作安排表、责任分解表和初步工作方案,进一步分化工作步骤、细化具体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限期加以落实到位,及时组织督查考核。确保工作有步骤、有计划、有督查、有考核。相关镇(街)要明确一个村作为试点,以点带面,推进工作。
4、推进实践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