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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工程论文大全11篇

时间:2022-04-20 19: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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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工程论文

篇(1)

在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中,施工材料造价管理是审核的重点和难点。施工材料是建筑工程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过程中选择的施工材料质量、数量都会对工程预结算带来直接的影响。目前在预结算审核工作中,由于对施工材料审核管理缺乏严格性,这就导致施工过程中材料存在着以次充好、高估特殊材料等现象的存在,从而导致工程造价增加。

2设计图纸混乱

任何一项工程施工的进行都离不开设计图纸,设计图纸不仅是工程施工的基础,也是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的重要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对于设计图纸的重要性还缺乏认识,部分建筑企业往往将施工设计图纸与竣工设计图纸等同,这就为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不利于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施工设计图纸作为招标和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其与竣工设计图纸具有明显的区别,竣工图纸中对施工完毕后工程所有数据的记录,特别是施工过程中的一些变更设计,这就导致竣工设计图纸与施工设计图纸会存在着较大的区别。所以在造价中部分建筑单位往往为了增加计取费用,则将已经变更和取消的图纸又回入到造价中来,给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带来一定的干扰。

二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要点

1工程量审核工作要点

因为建筑工程涉及施工程序众多,囊括范围广泛,在对工程量审核时具有一定难度。因此,工作人员应该全面掌握套用费率和定额方法,同时还需要熟知市场信息,对工程施工用材料等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时与市场价格比对。工程量审核具体应该:第一,熟知工程施工图纸,并结合施工现场进行对比;第二,全面了解清单计价规范要求以及计算原则,核定实际施工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内容是否一致;第三,核定工程施工选用材料、设备、部件等所需费用与招标问价内容标价是否一致。

2中期付款审核工作要点

在对建筑工程中期付款审核工作中,需要强化对合同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合同签订的管理,管理控制合同的起草和谈判,确保合同内容的全面性,从而为后期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更好的便利性。第一,结合签订合同内付款方式、节点以及合同付款比例等内容,对工程款进行批付;第二,针对签订合同各项内容对中期付款进行审核。特别是要加强现场签证和审计变更的审核和控制,避免在变更或签证时出现随意性现象,影响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管理。

3工程结算审核工作要点

第一,在结算审核时严格比照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是否一致;第二,加强对工程量以及费用的合理计算,保证施工量与所用费用的真实性、有效性;第三,核定施工用材料、设备、部件等实际所花费费用与市场所需费用是否符合,施工用材料等申报是否存在失真现象等;第四,核对施工单位报送施工材料、资料等准确性、完整性以及真实性;第五,认真核对工程施工图纸与工程竣工图纸,检查是否未施工、更改项目加入工程造价管理中;第六,任何核对施工过程中其他配合费用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计算,是否存在乱报、虚报等现象。

三提升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质量的措施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是确保工程造价中各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的重要步骤,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并且会影响到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所以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提升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的质量。首先,应该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制定全面的规章管理制度,详细规划出审核工作的具体流程,细化审核工作的各项规则,在遵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与工程实际相结合,确保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其次,提高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便捷性,有效提升审核工作的效率,减少人工审核过程中产生的误差。再次,提高审核队伍的综合素质及专业水平,审核人员在审核的过程中起到主导的作用,所以审核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及综合素质非常重要。定期开展各项培训工作,提升专业知识,还可以建立激励机制,以此来激发审核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提升整体素质。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在整个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审核工作的开展,对于造价预结算的数据进行确定和审查,确保了造价数据的准确性,不仅规范了建筑造价行业的经营秩序,同时也保护了企业和国家的利益,所以提升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质量至关重要。

篇(2)

建设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全部承包的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价款竣工结算审核,指造价咨询机构以发包方提交的工程完工资料为依据,对承包方编制的工程结算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全面的审查,是核实工程造价的重要手段,对办好工程竣工决算有现实意义。

1. 目前工程竣工结算存在的问题

1.1 建设单位对施工合同的重视不够,内容书写不规范,专业性用语使用不恰当,合同条款的制定部严格不完善,合同签订缺乏约束性规范性;多数工程合同都采用固定版本模式,难以应对不同合同的价款调整方式作出个别修改,对设计变更也无相应的限制条款,尤其是在总价合同中,包干的项目,相应的范围及调整方式没有明确规定,以至于影响最终结算。

1.2 对于施工单位,有的工程由于设计变更,调整了工程项目,在计算时计算了变更增加项目的工程量,却不扣除图纸内原有项目的工程量,使工程量重复计算。在套用定额方面,采用低套高、少套多等手段来增加工程费用,有的穿插套用市政或土建定额,有些工程在编制竣工结算时套用了综合定额项后再套用单项定额,重复计算同一块费用,或不执行定额规定的计算原则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若干问题,要认真分析工程竣工结算编制中产生偏差的原因以及影响工程竣工结算的各种因素,严把审核质量控制关,才能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审核质量要从多方面多角度控制,有行业主管部门控制、咨询机构内部控制、造价人员自身控制,委托方及其它相关人的反馈监督等等。下面主要就如何做好结算审核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2.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过程思路

审核程序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整个审核质量保证的核心,对审核过程的质量控制,对保证审核质量,降低审核风险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2.1 搜集所需结算资料。如工程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和竣工图纸、招标时的答疑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发生变更的现场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验收合格证等。

2.2 结合现场,全面掌握工程动态。结算审核不能只是对图纸和工程变更的计算审核,还要结合现场,细致认真的核对,确保工程结算的质量。造价工程师要掌握工程动态,了解工程是否按图纸和工程变更施工,是否有的洽商没有施工,是否有已经去掉的部分没有变更通知,是否有在变更的基础上又变了,如发现问题,出现疑问逐一到现场核实确认。

2.3 工程量的审核。可以根据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中的工程量计算表,对照图纸尺寸进行计算来审核,也可以依据图纸重新编制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核。一是要重点审核投资比例较大的分项工程,如基础工程、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以及高级装饰项目等。二是要重点审核容易混淆或出漏洞的项目。

2.4 严格控制签证,防止任意加大工程量。首先检查隐蔽工程签证,把好现场签证关。对于隐蔽工程要严格执行签证制度,做好现场签证和记录,防止事后补办签证;其次,各种变更等现场签证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做到实事求是,合理计量,审核时应做好调查研究,杜绝不实际的开支。

2.5 人工、材料调价项目的审核。对人工价格调整根据合同规定以及市场价格信息进行审核,对施工期限较长的工程,材料价格浮动较大,审核是否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材料价格确认办法结算。

2.6 定额套用的审核。首先,审核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其次,审核定额的使用过程是否严谨,有无错套定额现象。套用定额分为直接套用与换算套用。对直接套用的审核,审查套用定额有无就高不就低或多套定额的问题,对换算套用要审查是否按规定进行换算及换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最后审查是否存在忽略定额综合解释,不根据说明换算系数等情况。

2.7 取费的审核。目前建设工程结算时存在着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两种方式并存的现象。对于清单计价的,一定要弄清清单组价时定额子目的组成及其取用的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率,必要时查看人工费和机械费是否降效。对于材料让利的,如遇材料价格调整的,调整后价格也要同时执行让利。对于定额组价的,取费是按照企业资质及取费类别、工程类别确定的,进行审核时应首先熟悉施工合同、协议、工程类别核定;其次应仔细研究费用定额及相关取费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审查,对适用不同费用政策的同一工程,应分别计算相应费用;最后审核建筑工程费用的计算过程,重点是审核各项费用在计算时所确定的基数,特别注意在结算审核时要考虑合同约定的关于质量、工期的奖罚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存在质量、工期索赔与反索赔,税金费率套用是否正确等。

2.8 变更项目价格审核。工程单价,尤其是变更项目的单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取:第一、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二、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第三、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9 甲供材的审核。首先,审核甲供材进工程结算的价格,一般甲供材按预算价计入工程造价。其次,审核甲供材扣除,甲供材一般按预算价扣除。甲供材的市场价与预算价的差额由发包方自行解决,在扣除过程中承包方可以计取甲供材的保管费。如果承包方领用数量多于理论数量的,则多领部分应按市场价退还。最后审核甲供材税金,应当注意将甲供材的税金,作为工程总造价的一部分,然后再按上述方法在税后扣除。

3.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的工作

审核过程完成后(即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后),并不等于审核工作全面结束。跟踪落实和整理档案阶段的工作是审核项目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审核成果的最终体现。工程造价审核的底稿一定要按照审核档案的管理要求进行收集和整理,以便于日后查阅和借鉴。认真撰写审核业务工作总结,记录审核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法。

4.对结算审核人员进行业务和职业道德教育

好的职业道德胜过好的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是一切的保证。在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对工程建设的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进行系统性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争取培养出道德高业务强的工作人员。结算审核人员要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依法办事,在与关系单位进行业务往来时不能出现徇私情的现象,还要保持公正公平。

结束语

工程价款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工程造价审核质量的好坏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若不能严格把关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这是一项细致具体的工作,计算时要认真、细致、不少算、不漏算。同时要尊重实际,不多算,不高估冒算,不存侥幸心理。审核时,要服从道理,不固执己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自身信誉。在以上基础上保证“量”与“价”的准确真实,做好工程结算去虚存实,使每一个工程造价审核项目都成为审核精品,同时为工程造价审核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促使工程价款结算的良性循环。

篇(3)

工程竣工是每项工程非常重要的工期收尾阶段工作,一个工程要想做到完美的落幕和收官,工程竣工这个阶段的工作是必须特别注意和认真对待的,因为每一个工程的工期收尾阶段面临的工作是最繁琐和复杂的,包含了整个工程阶段没有处理好的琐碎问题。其中对于工程竣工阶段的工程造价审核问题尤其重要,它包括了整个项目阶段的材料资源、人力资源、工程时间、设备租赁等方面的结算工作,同时还有与工程造价的预算成本比对整合的处理工作,是相对比较复杂的收尾处理工作。一般一个工程在最后的收尾竣工阶段,会重新的对整个工程前期成投入、中期成本投入、后期成本投入进行校对和审核结算,最后形成最终的工程造价结果,这个审核结算的结果是非常重要的,它涉及到多方的利益,比如材料的供应商、工程的投资方、工程的承包施工方等,所以如果工程竣工阶段的审核结算工作出现比较严重的失误或问题,就会造成多方经济利益的损失从而引发严重的社会矛盾。所以工程竣工造价审核结算是整个工程造价过程中相对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解决处理好工程竣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审核结算问题对于整个过程的顺利落幕和各方经济利益的平衡解决都是非常关键的,一定要引起每一个建筑企业的特别重视,在每一个项目工程的实施过程中,紧抓工程竣工的结算审核工作。

1. 工程竣工造价结算审核的内容

一般建筑企业的工程竣工造价结算审核工作要依据《审计法》和《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俩个文件的基本指导要求,在工程的竣工收尾阶段对整个工期间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验收并归档处理,再一次认真的核对合同款项,进行审核结算的相应工作并最后对整个工程进行公正合理的评价。

工程竣工的造价结算审核工作是对建设方和施工方经济利益的一个有效平衡,同时也是对双方整个工程各项工作开展的一个有效管制约束,因为竣工阶段的结算审核会对整个工程的前中后期工程量进行仔细核算,同时也会对建设方和承包施工方在工程中的每一个项目款项进行核对和重新结算审核,工程竣工的审核工作会从工程开始的造价成本估算开始进行审核,接着对整个工程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还会对分项的具体项目工程、工程中每一个项目的设备人力计价、变更或隐蔽工程的重新成本界定、审核规费、税金以及其他的费用都进行详细的审核结算,这样才能确保整个工程的账目结算清晰,确保工程的完美落幕,同时保障各方的经济利益。

2. 工程竣工造价结算审核的工作要点

2.1 工程合同条款的审核

合同是工程项目顺利开展实施的基础保障,所以竣工阶段对工程合同条款的重新仔细审核是非常重要的,竣工结算审核工作要全面细致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审核,并对具体结算的方式、计价定额、工程范围和主材的价格等等都进行细致的审核校对。审核过程中要及时与建筑方和施工方针对有异议的地方进行沟通和商议,认真完成工程合同条款的审核工作。

2.2 注重审核工程中的各项费用

工程的具体施工过程中会有很多项目的费用进行申报,也会有很多设备材料费用需要审批,在工程的施工阶段因为工期进度有时可能会对相应的计价单费处理随意,但工程的竣工审核结算阶段一定要对整个工程中每一笔费用开支单子进行整理和校对,对申报的费用进行重新的核算定价,同时与前中后期的造价成本进行比对分析。竣工阶段的结算审核要注意项目的价格指数、换算系数和费率一些价差关系,避免造成重复或错误的审核结算,总之对于工程中的每一笔费用开支都在竣工的审核结算阶段进行认真的审核,因为工程的成本造价是工程经济利益最重要的基础。

2.3 注意隐蔽或变更工程记录的审核工作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会有一些设计阶段之外的工程项目,这些就是隐蔽的工程项目,同时可能因为具体的施工中一些条件或材料的变化某些项目也会进行临时的变更处理,对于这样的隐蔽或变更的工程项目我们在工程的竣工的审核结算阶段一定要特别注意并认真核实,做好相应的签证落实工作,因为这些工程记录的丢失就会造成整体造价结算结果的核对不上,从而带来严重的后果。

3. 工程竣工造价结算审核工作的一些问题

3.1 不准确的签证以及依据资料

在具体的工程项目开展过程中项目的资料很难做到及时更新,投资方的代表人物很多工作责任感缺失,工作不够认真负责,在并没有对施工方的具体施工情况和设备材料清单认真核实的情况下或者因为收受贿赂在现场的签证上随意签字,这样即使到最后的工程竣工审核结算阶段收取到的票据也是不准确的,没有变更的材料清单,不认真核实的签证单据,都为最后的审核结算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因为工程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做好认真负责的材料签证审核工作,导致送审材料缺乏真实性,工程量清单不完整以及项目更改资料没有及时更新,这样即使是最后的竣工造价审核结算得到的也是错误的造价结果。

3.2 没有采用适当的方法去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核

一般工程竣工的造假结算审核会根据实际工程的规模、大小和难度,来决定相应的造价结算审核方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实际上很多具体的工程项目中工程造价人员不认真负责,贪图便利,会不结合实际工程情况随意选用结算审核方法来进行竣工阶段的工程造价审核结算,从而造成审核结算结果不准确,也会造成效率低下,审核不合格等严重情况发生。

3.3 审核测算人员素质偏低,专业技能不足

工程竣工的造价审核测算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和细致缜密的专业工作,但部分项目工程最后进行造价审核结算的工作人员却专业技能不足,工作经验又缺失,不能很好的完成相应的审核结算工作,为整个工程的竣工审核带来不利的影响。

4. 工程竣工造价结算审核工作的解决方法

4.1 加大审核工作的审核力度,严审签证资料

一定要对整个工程的签证资料进行仔细认真的核实审查,在工程开展过程中制定严厉的规章制度要求每一个负责审查签证资料的工作人员必须积极认真的完成有关资料的审查核实工作,对出现工作纰漏和资料错失的工作人员严厉处罚,追究到每一个负责人的主要责任,加大审核工作的审核力度,彻底认真重视起签证资料的审查工作。

4.2 挑选恰当的工程结算审核方法

工程竣工结算的造价结算审核工作对于整个工程最后的收尾工作是至关重要的,所以一定要选择最准确和合理的工程结算审核方法进行最后的审核测算,严厉要求相应的工作人员切实落实审核方法的选择工作,不能盲目进行,造成严重的后果,要挑选最恰当的工程结算审核方法来进行竣工造价的结算审核。

5. 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竣工阶段的造价审核结算工作的确对于整个工程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但目前我国项目工程中对于审核结算工作确实存在一些严重的问题,所以在以后要特别重视起竣工阶段的造假审核结算工作,为整个工程实现完美的落幕工作

篇(4)

1 建筑工程审计的主要内容

工程审计伴随建筑工程各个阶段进行,主要分为三大块内容:(1)施工前审计工作,主要是在施工项目开展前,主要是对施工预算进行审计;(2)建筑施工过程的审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控制措施;(3)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当项目完结时,对工程完成情况,所花费的资金和施工预算做综合分析。三个阶段的审计工作能有效保障建设资金的安全,保障工程质量。

1.1建筑工程开工前期审计

开工前期审计是建筑工程开展实施的基础要素之一,细分下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工程呢个项目立项审计,在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审计工作人员要检查工程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工程报批手续以及项目实施的资金是否符合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条例,进而判断该项目是否达到开工条件;(2)建筑工程招投标审计,这部分内容需要审计人员检查标书的合法性、合理性是否符合各项规定,投标施工方所编制的工程预算是否完整、合理,清单所列项目子母套用的合法性,收取施工费用是否合理,最后综合判断投标施工方完成该项目的能力,这部分工作能有效降低建设方风险,将招投标纳入科学合理的轨道;(3)工程项目合同审计,重点要审查所签订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法人地位,以及合同内容中的所有明确权利、责任的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有效性,从而最终保障项目合同的合法、合理性。

1.2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审计

在建设项目施工开始后,审计工作的工作量大大增加,需要对建设、施工、监理各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根据对象不同工作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1)对工程施工各阶段的资金拨付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工作对象是工程建设单位,敦促建设单位按时拨付施工所需资金,只有资金得到保障,有利于保证工程进度,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和浪费;(2)对监理单位,要监督其与施工单位的合作行为保持在行业和法律的可控范围内,从而使监理单位的各项工作具有公开性以及客观性;(3)审计人员对施工单位要进行严格监督,因施工过程中不可控因素较多,某些职业操守差的施工单位存在侵占、转移或者挪用工程资金的现象,这些行为会严重影响施工的进度和质量,最终造成建设工程的失败,因此在施工时,审计人员需要对施工单位的经济活动采取跟踪审计,并针对某些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4)对于施工进行中所遇到的变更和隐蔽工程也要加强审计,对于增加的工程量和变更信息要及时通知各方,避免结算审计时的出现责任问题。

1.3建筑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到了建筑工程竣工阶段,还要进行决算审计。建筑施工单位要提供审计所需的各项成本、消费记录、票据等资料,审计人员要认真核对,做出最终审计,其目的是保证工程款被充分利用,也是对施工方的监督方式。

2 工程项目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2.1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但经济增长一直为投资驱动型,造成了人力、物理、财力的极大浪费,其根本原因在于,人们的思想意识还没有真正市场经济化,各类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普遍缺乏高效管理意识,造成建筑项目在建设施工时,损耗浪费现象严重,投资回报率低。在中国经济的转型期,这些问题已经引起广泛重视。但是,就目前而言,企业内部监督制度和管制措施的缺失,造成工程项目管理得不到有效管理,内部员工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都不能达到有效监管,从而影响到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2.2审计工作本来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手段,是提升企业工作规范性和合理性的有效手段,在国外的工程建设中广泛使用。但由于某些企业的认识错误,思想落伍,导致不能呢个正确对待工程审计这项有意义的工作,导致整个行业内审计工作环境恶劣,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审计是一种检查施工错误,为少给工程款提供证据的工作。这样不但导致审计单位处在一种消极工作状态,并严重影响建设方和建筑施工方的关系。同时由于相互之间缺乏信任,导致审计部门的全程跟踪审计工作往往得不到施工方的支持,各种数据、资料的收集困难极大,审计工作的严谨性得不到有效支撑,最终造成审计工作可有可无,审计人员的工作认可度低,高效管理也就无从谈起。

3 建设工程审计中常见问题的解决措施

3.1 实施工程审计全过程监督

落实审计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是解决根本问题的措施,即按照从项目立项开始直至竣工交付,建立有助于监督施行的全过程跟踪审计。通过此办法的施行,审计人员对整个工程项目而言不再是局外人,有利于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同时在工作的过程中还要与时俱进的改革创新工作方法,采用抽样审计、专题审计,并制作调查表,以提高审计效果。此外,好要重点审核参与投标的监理单位、工程施工企业的信用等级、工程资质,对其进行业内诚信度评估,保证整个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

3.2建立一些方便审计工作开展的制度,并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做到责权分明,包括以下内容:(1)建议建设单位派出专门负责与施工方沟通、协调的工地代表,预留双方工作对接的渠道;(2)建设方与施工方的代表都必须接受审计部门的专业培训,使双方代表充分了解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以便在建设的全过程积极配合审计人员的工作,最终做到签证有据,结算公正;(3)建设单位住工地代表和审计人员的利益一致,都希望工程按照施工进度表有条不紊的进行,杜绝施工中各种浪费现象,建设单位代表有责任配合审计人员做好各项审计工作,达到监督效果。

3.3好的制度还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来执行才能发挥积极作用,因此要发展工程审计,必须要有相当储备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因此,对工程审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客观分析工程审计,不难发现这项工作具有学科交叉性,专业的审计人员往往只懂得财务、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往往没有土建工程知识背景,在全程跟踪审计时,可能受限于知识结构,对施工中的某些专业内容不了解,形成与施工单位的交流障碍。培训的内容应该大致分为两部分:(1)完善工程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讲解有关土建工程方面的专业知识,最终培养一批懂技术、法律、管理的综合性人才;(2)加强思想教育,选取行业内的经典案例,先进事迹,以案例解析的形式教学,让工程审计人员明白工程审计对于行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上述手段从专业和思想两方面来加强工程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能对工程审计这项工作起到良性发展作用。

4结语

工程审计是在工程建设领域适用的经济监督活动,任何行业都应该接受国家、行业内的监督。只有改善现有的工程审计制度,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和建筑行业发展的审计制度,培养出我国优秀的综合性工程审计人才,才能促进行业持续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赵佳妍,创新审计方法,开展工程项目结算审计[J],科技创新导报,2013(35)

篇(5)

二、现行立法的失误:违背保险法的公平精神和最大诚信原则

目前,已有5个欧洲国家和美国的20多个州通过了禁止或限制保险公司在承保过程中使用基因信息的立法。其立法的初衷自然是为了保护那些具有基因缺陷的人,使他们能以可以承受的保费获得商业性健康保险和人寿保险。但是,仔细分析许多立法的内容却不难发现,它们与传统保险法所一直遵循的公平精神和最大诚信原则是相悖的。

“公平”是保险法的基本精神。“公平”的基本要求是风险和保费相适应。保费既不能过低,导致保险人无力支付索赔;也不能过高,使投保者望而却步。为此保险人必须较为准确地计算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率。这意味着保险人还要做到对相同的风险单位应当采用相同的保险费率;不同的风险单位应采用不同的保险费率。[8]对于发生概率极高的“劣质风险”,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保。这样,对于具有不同风险的被保险人也才是公平的。这就是保险学中的“保费负担公平原则”和“风险选择原则”。[9]因此,“区别对待”是商业保险的应有之义。

也正因为如此,一些国家的反歧视法明确规定商业保险中的“歧视”不构成“非法歧视”。例如,澳大利亚1992年《(反)残疾人歧视法》(DisabilityDiscriminationAct)在规定了禁止歧视残疾人的一般原则之后,又专门规定,在提供人寿保险、意外事故保险和其他保险时“歧视”残疾人“不是非法行为”,但条件是这种“歧视”必须以实际的统计数据为基础,或在缺乏实际统计数据时根据其他相关因素合理地做出“歧视决定”。[10]这就意味着如果统计数据表明某种残疾确实会导致残疾人过早死亡或发病率提高,则保险公司对残疾人提高保费或拒绝承保并不构成法律所禁止的歧视行为。

要做到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以及在被保险人之间的这种公平,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保险人能够获得与风险有关的一切信息。只有充分掌握影响风险发生和风险大小的各类信息,保险人才有可能对风险发生概率和损失率进行较为准确的计算,并在此基础上对风险进行分类定级,适用不同的费率。然而,这些为计算风险所需的信息却完全掌握在投保人手中,除非其予以披露,保险人无从知晓。为了维护保险的公平精神,投保人在投保时,必须诚实信用,向保险人如实披露与风险有关的情况。这在保险法上被称为“最大诚信原则”。虽然各国对披露范围的规定有所不同,但均要求投保人如实回答保险人有关风险情况的询问。[11]如果投保人隐瞒或虚构了对于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具有关键作用的风险情况,会直接导致合同法上的后果: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或不支付约定的保费。因此,在投保健康险和人寿险时,投保人必须向保险公司如实陈述有关自己健康风险的情况,包括年龄、疾病情况、过去的病史等。而保险公司的精算师则需要根据过去具有不同健康状况的投保人的索赔记录,将每个人的健康风险转化成以数字表示的索赔率,以此制定保费标准。如果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的健康风险大于正常情况,就会按照增加的风险程度相应地提高保费;当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的健康风险大到无法接受的程度(如几乎可以百分之百地断定必然患上需要巨额赔付的重大疾病),则有可能拒绝承保,或将这种风险导致的保险事件列入“除外条款”,即在其发生时不承担赔付责任。正因为如此,投保人如实披露信息对于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和收取保费数额是非常关键的。

虽然许多基因信息并不能科学地反映一个人未来的风险状况。但确有部分基因信息能够准确地预测某人必然在未来患上某种疾病,或是有较大的患病可能性。西方人群中较常见的“舞蹈症基因”是这种情况的典型代表。具有“舞蹈症基因”的人最终会患上“舞蹈症”这种绝症而死亡。在这种情况下,就风险评估而言,“舞蹈症基因”的基因检测结果与艾滋病病毒检测结果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区别。按照欧洲《关于人权与生物医学的公约》以及比利时、挪威、奥地利等国和大多数美国各州的立法,保险公司被禁止使用这一类型的基因信息来评估投保人未来的健康风险。投保人即使明知自己有这种基因,也不必如实向保险公司披露。这种立法必然导致商业保险机制所一直遵循的、并为各国保险法所一致承认的基本原则-按照投保人风险大小收取保费的公平精神被打破,从而导致两个方面的后果:

一是对保险公司不公平。由于保险公司不能客观地评估投保人的健康风险,其收取的保费必然低于按风险状况应当收取的数额。仍以“舞蹈症基因”为例,任何一家商业保险公司如果被告之投保人具有“舞蹈症基因”,绝不会以普通保费承保其健康险和人寿险,因为普通保费不足以反映投保人巨大的风险状况。而一旦法律强行禁止保险公司根据基因信息决定是否承保和保费数额,商业保险公司就不得不以普通保费承保,这对保险公司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在保险公司尚不知道投保人具有“舞蹈症基因”这一情况,而投保人自己知道的情况下,如果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询问和索取投保人的基因信息(如奥地利立法规定),则投保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多购买保险,从而形成“逆向选择”。

二是对其他具有同等健康风险,但不具有基因缺陷的投保人不公平。一个被查出有“舞蹈症基因”的人与一个携带艾滋病病毒的人具有同等的健康风险,因为“舞蹈症基因”和艾滋病病毒都预示着他们在未来若干年内会因绝症死亡。然而,根据目前大多数立法,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具有“舞蹈症基因”而拒绝承保或提高保费,因此具有“舞蹈症基因”的人仅支付普通保费就可以获得保险。然而,没有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进行“艾滋病歧视”,保险公司因此可以合法地根据某人艾滋病检查呈阳性这一信息认定其健康风险极大,而拒绝承保或收取高额费。在后一种情况下,具有艾滋病病毒的被保险人实际上是用高额保费补贴了具有“舞蹈症基因”的被保险人。如果有较多数量的、已经知道自己具有基因缺陷的人进行投保,而保险公司又被禁止询问他们的基因情况,保险公司为了避免遭受“逆向选择”带来的损失,必然会普遍提高保费。这样,承保具有基因风险的被保险人的成本,实际上被转嫁到了其他被保险人身上。因此,法律在力图消灭一种歧视的同时,又人为地创造了新的“歧视”-对不具有基因缺陷的投保人的“歧视”。

有的学者提出,基因疾病与普通疾病有所不同。普通疾病多与人的生活方式或自主行为有关,是人可以控制的。与此相反的观点是,基因完全是天生的,在人的行为控制领域之外。个人可以戒烟或改变饮食习惯,却无法改变自己的基因。按照通常的伦理准则,人是不应当为自己无力控制和改变的东西遭受惩罚的。而保险公司依据基因信息这种投保人无法控制的因素提高保费是不合理的。[12]而且,由于基因特征会遗传,具有基因缺陷的人下一代也可能具有同样的基因缺陷,又将被迫支付高额保费,或无法获得保险。这显然是不公平的。[13]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然而放在商业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机制中去考察,却是难以成立的。如上所述,商业保险遵循公平精神。具体体现为保费应与风险的发生概率和损失率相适应。换言之,风险大小是确定保费多少的唯一因素。至于风险发生的原因是人为活动的结果还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与保险公司评估风险大小并无关系。此外,从实践来看,基因疾病以外的许多普通疾病也并不是由人的自主行为或生活方式造成的。如空气污染、被动吸烟、意外伤害等超出个人控制能力的因素均可以导致疾病。即使在基因科技发展起来之前,商业健康和人寿保险公司依然会要求投保人披露这些疾病情况作为评估风险的依据,而绝不会过问或考虑得病的原因。

有的学者还认为,唯有禁止保险公司使用基因信息才能维持社会正义,防止出现“基因无产阶级”;[14]以“基因检测”结果作为承保的依据还会使那些最需要保险的人无法得到保险。通过对少数人的歧视,而使大多数人享受较低的保费是一种“社会性的不负责任的行为”。[15]

笔者认为,这种观点难以自圆其说。如果承认商业保险市场有存在必要,商业保险机制就应当得以维护。禁止保险公司使用那些能够准确预测未来风险的基因信息是违背商业保险机制的。如前所述,它的必然结果就是导致具有非基因风险的投保人对具有基因风险的投保人进行补贴,这是违反公平精神的。而且,这些学者的理由完全可以被用来支持禁止保险公司使用其他任何类型的医疗信息。患有肝炎、胆结石、肺炎等其他疾病而被迫支付高额保费的人可以说“肝炎歧视”造成了“肝炎无产阶级”、“胆结石歧视”造成了“胆结石无产阶级”、“肺炎歧视”造成了“肺炎无产阶级”??。那些已经患有严重疾病的人应当比仅具有基因缺陷,但尚未实际患上疾病的人更需要保险来支付医疗费用,然而他们却难以获得和健康人相同的低廉保费。[16]这样所有的商业性保险行为都是“社会性的不负责的行为”了。而要解决这种内在矛盾的唯一方法,就是彻底废除商业保险机制,由非市场性的社会保险体制来承保一切种类的风险。而这种选择显然是不现实的。

三、立法的任务:防止对基因信息的不科学使用

那么,“基因歧视”是否就是完全合理的,不需要任何立法来应对呢?首先需要思考的一个现象是:保险公司对具有不同健康风险的投保者进行“区别对待”的情况早已有之。例如一个吸烟者和不吸烟者缴纳的保费就会不同。那么,为什么社会公众对保险公司使用基因信息评估健康风险这种新出现的“区别对待”形式会有如此巨大的强烈反应呢?笔者认为,这固然与人们担心自己具有基因缺陷、无力购买保险有关,但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基因信息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导致保险公司滥用、误用基因信息对健康风险做出错误评估的可能性极大。

基因信息与其他普通医疗信息的根本区别在于:它反映的不是一个人过去或现在的疾病或身体状况,而是“预示”未来的健康情况。换言之,投保人即使具有基因缺陷,在申请保险时身体却可能完全健康,过去也没有得过较大疾病。更重要的是,基因与疾病的关系绝非病毒和疾病的关系那样确定和明显。迄今为止,只有少数基因疾病被证明是由单独一种基因缺陷直接引起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基因疾病发生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往往是基因缺陷与环境、饮食和生活习惯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哮喘、癫痫、精神分裂症,以及部分关节炎、肺气肿和癌症等常见疾病就是如此。[17]即使基因检测揭示一个人具有与某种疾病有关系的基因缺陷,也并不能说明此人一定会患上这种基因疾病,而只是反映了此人对这种基因疾病具有一种先天性的“倾向性”。例如,研究发现:如果控制胆固醇的基因具有缺陷,一个人得冠心病的可能性就比其他人大。但是,精神紧张、肥胖、抽烟和缺乏锻炼等因素却是决定具有这种基因缺陷的人是否会得冠心病的关键性因素。②因此通过基因检测发现一个人具有这种基因缺陷,虽然具有提醒被检测者注意保持良好生活方式的作用,却很难准确预测他是否会在未来患上冠心病的可能性。由于现代基因科技起步时间并不长,对于大多数基因缺陷,目前甚至无法科学地预测它们转化为实际基因疾病的概率。由于对临床病例的研究也才刚刚起步,因此也缺乏具有说服力的统计资料来计算这一概率。“澳大利亚人类基因协会”为此指出:当前对于大多数“基因检测”而言,还缺乏足够的科学数据使其能够作为可靠的风险评估依据。[[18]

在前文引所述的英国学者所做的有关人寿保险公司进行“基因歧视”的调查报告中,研究者调查了三种根本不可能具有“基因风险”的保险申请人:“隐性”基因缺陷携带者、亲属具有基因缺陷,但本人没有这种基因缺陷的人,以及孩子被查出有基因疾病,但本人没有基因缺陷的人。这三种人要么本人根本没有基因缺陷,要么所具有的缺陷基因为隐性基因,终身不会影响本人身体健康,因此都不可能构成保险意义上的特殊健康风险。按照保险公司所称的公平原则,他们不会被收取高额保费或被拒绝承保。然而调查结果却恰恰相反。在543名属于上述三类不可能具有“基因风险”的投保人之中,有71人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占13%,其比例远远大于一般投保人遇到问题的比例-5%.其中有25人被拒绝承保,有33人被收取了高额保费。[19]显然,这71人遭到了不公平的“基因歧视”。说它“不公平”,是因为它没有建立在保险公司声称的保费与风险相一致的公平原则上。这充分说明基于基因信息的复杂性,保险公司极有可能在不能正确解读基因信息的情况下,错误地评估投保人的健康风险,从而形成不公平的“基因歧视”。

因此,立法的任务,并不是禁止保险公司使用那些能够准确反映投保人健康风险的基因信息,而是防止保险公司不科学地使用基因信息,以致于错误地判断投保人的健康风险、不公平地收取过高的保费。

四、对我国未来立法的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建议我国未来的立法遵循一个基本原则:只有在某种基因缺陷必然能够导致某种疾病,或是能够预测投保人很有可能患上这种疾病,而且这种可能性,已经被医疗统计数据所证实、能够用以计算风险发生概率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能要求投保人披露这种基因信息,并用于进行风险评估。因为只有这样,基因缺陷的存在才能够反映投保人的健康风险,保险公司据此评估投保人的健康风险并收取相应的保费才符合公平精神。

那么,法律应当如何确保以上原则得以实行呢?立法者在试图将它转化为具体立法时,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如何判断某种基因缺陷已被“科学证据和统计数据证明能够预测风险”?这个标准谁由来制定?第二、如何判断保险公司使用了与未来风险无关的基因信息?

对于第一个问题,是否能够允许商业保险公司自己来决定哪些基因信息能够科学地预测风险?商业健康保险和人寿保险公司百余年来都是自己单独,或通过行业协会制定标准、决定使用何种医疗信息的。那么,这一自律性质的做法是否也应在基因科技时代继续得到延续呢?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过去保险公司自行制定的标准之所以能够为社会所接受,是因为在“前基因科技时代”,保险公司用以判断投保人风险的依据只有普通医疗信息,而这些医疗信息绝大多数都是有关于投保人过去和目前健康和疾病状况的。它们本身确实能够反映投保人的健康风险,是普通医疗信息自身的性质决定了保险公司从技术上不太可能制定出不公平的信息使用标准。然而,基因信息反映的并不是投保人过去和目前的健康和疾病状况,而是对某种疾病的“倾向性”。对于不同的基因缺陷,这种“倾向性”变成现实性的条件、可能和机率都不大相同。面对这种不确定性,保险公司出于自身利益考虑,有可能尽量扩大使用基因信息的范围,将那些在科学上和统计上尚无确实证据证明与疾病有确定联系的基因缺陷也作为评估风险的因素。而且,要制定使用基因信息的标准,需要现代医学和基因科技的各种技术手段,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保险业显然不具备这种条件。

因此,笔者认为,为了保证保险公司科学和公平地使用基因信息,这一标准应当由政府组织专门的委员会加以制定。这一委员会应当由医生、基因专家、保险公司代表和普通公众代表组成,其职责是根据基因医学研究成果、病例资料和最新发展,制定出一张保险公司可以使用的基因缺陷列表。列表中的基因缺陷已在科学上和统计上被证明必然导致某种疾病或能够较准确地说明患病率。列表应当根据基因科技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可以加入新的基因缺陷,也可能删除过去被认为与疾病有确定联系,但后来被证实联系性不大的基因缺陷。保险公司应当只被允许使用列表中的基因缺陷进行风险评估。

对于第二个问题,即如何判断保险公司使用了与未来风险无关的基因信息,实际上是一个程序法上的问题。如果保险公司运用“安全策略”,在某种基因缺陷与疾病之间的关系尚未得到证明的情况下,就以投保人具有这种基因缺陷为根据提高保费或拒绝承保,就违反了公平精神。在澳大利亚等国,由于相关反歧视法中明确规定承保决定必须以实际统计数据为根据,投保人可以。直接以保险

公司违反反歧视法为由。而在其他国家,投保人也可以根据一般的侵权法提讼。然而,根据侵权法和诉讼法原理,被侵权人-投保人应当负责举证证明保险公司的歧视是建立在误用基因信息基础上的。然而,投保人要履行这一举证责任却非常困难。因为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和决策过程完全不为投保人所知。投保人很难知道保险公司是否从其医疗记录和其他渠道获得了自己的基因信息,更难以提供证据证明特定的基因缺陷与疾病之间缺乏确定的联系、不足以使保险公司合理地根据这种基因缺陷评估风险。

因此,从保护投保人利益的角度出发,需要有一系列制度安排来确保保险公司只使用由专门委员许可的基因信息进行承保。首先,保险公司在做出提高保费或拒绝承保的决定时,应当有义务向投保人说明原因,使投保人充分知情。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保险公司决定的透明度,增加公众对保险公司依法承保的信心,但更重要的是让投保人能够监督保险公司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投保人发现保险公司表面上是以其他理由做出不利于自己的决定,而真正原因是自己具有某种基因缺陷,投保人就可以从法律上质疑保险公司的决定。笔者认为,我国未来的立法应当规定信息披露的原则,而保险业的自治组织或监管机构应当制定信息披露的标准,以真正保证投保人的知情权。例如,保险公司的说明不能过于专业化,应当让一般公众能够理解;同时也不能过于简单,使投保人无从知晓保险公司决定的真正依据。其次,应当规定“举证责任倒置”,即由保险公司举证证明自己是使用规定的信息进行风险评估的。保险公司应证明:投保人具有某种基因缺陷,而且这种作为承保决定根据的基因缺陷是专门委员会许可使用的。如果保险公司无法举出这样的证据,只能推定不利于投保人的决定缺乏合法依据。最后,赋予上述制定标准的专门委员会以调查权也是十分必要的。与基因有关的承保过程有着极强的专业性,涉及复杂的基因知识。如果完全依赖民事诉讼、由法院解决,会在实际中造成诸多困难,而且诉讼时间可能会拖得较长。而由专业人士组成的专门业委员会对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是否有合理依据进行调查就会容易得多。因此,可以考虑赋予专门委员会以受理投保人投诉、进行调查和做出裁决的权力。保险公司如不服专业委员会的决定可以向法院提讼。这样的机制能够极大地便利投保人进行投诉,并通过对各种案例的裁决逐步发展起一套保险业必须遵循的标准。(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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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范围。按照招投标文件、设计图纸审核实际施工范围,合理划分总、分包方各自的施工范围,避免施工方重复上报施工范围,造成工程量虚增。

2)工程量。运用既定的计算规则和方法,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审核。不仅要明确工程量计算范围,划分具体限制内容,而且还要认真核对图示尺寸与实际计算尺寸,及时纠正计算偏差。此外,还须审核签证凭据的真实性、规范性、合理性。

3)定额套用。对换算定额单价的换算方法、具体项目、定额基价、定额消耗量进行审核;对直接套用定额的价格套用规范性、材料价格套用合理性、实际项目与施工设计图纸要求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对补充定额的编制方法、定额消耗量以及人、机、料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4)费用计取。根据相关规定、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对工程价差调整、费率计算、取费基础、费率浮动等内容进行审核。

1.2预结算审核的方法

1)全面审核法。该方法较为适用于工程造价要求高的预结算审核工作,具备审核全面、质量高、效果好的优势,需要审核人员严格按照审核依据对工程造价进行全面审核,这也使得审核工作任务量十分繁重。

2)分组审核法。该方法是在分组建筑工程具体项目的基础上,对各组情况实施同步审核,具备审核项目少、效率高、速度快的特点。如,将柱、梁、钢筋项目分为一组,土方、基础项目分为一组,地面、楼板、天棚分为一组进行计算审核。

3)对比审核法。该方法通过分析同地区同类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而与当前所要审核的工程进行对比,若存在较大差异,则应当找寻原因妥善处理。在对比审核中,需要用到单方造价指标法、工料消耗指标、定额直接费比例、专业投资比例等方法。

4)筛选审核法。该方法需要确定工程每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基本参考数值,制定基本值表,将其与同类型建筑进行比较,重点审查不符合条件或存在明显差异的内容。

2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工作的要点

2.1预结算范围的确定预结算审核工作的有序开展必须以确定预结算范围为前提,以便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奠定基础。审核部门要根据施工合同、设计要求,对预结算范围进行研究分析,结合现有资料对施工工程进行分类。审核部门应当认真分析施工图纸,通过施工图纸了解建筑工程的各个分项工程和工程量,为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提供有力依据。此外,审核人员在审核工作中应当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搜集更多的审核资料,从而确保审核工作质量。

2.2工程量审核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人员要全面掌握施工图纸的要求,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准确计算工程量,确保套用费率和定额方法使用合理。首先,审核人员要审核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合同的情况,尤其要重点审核工程变更,对工程变更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审核工程量计算范围、计算方式是否正确。其次,审核人员要核对施工工程量与招标文件内容是否一致,施工材料费用和设备使用费用与标价是否一致,避免形成多个工程量计算口径。再次,严格审核预结算是否存在错算、漏算、重算的问题,加大重点项目的审核力度,提高工程量计算的正确性。

2.3全过程付款审核预结算审核人员应当加强合同签订管理,尤其要将合同签订流程作为全过程付款审核的重要环节,以便为最后的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提供详实的依据。在全过程付款审核中,审核人员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了解工程合同的付款方式、节点和比例,审核工程款的批付情况。二是以合同为审核依据,对中期付款进行审核。重点对现场签证和工程变更进行审核,确保在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时有理有据,避免出现经济纠纷。

2.4施工组织审核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会选用先进的材料和设备,通过制定最佳施工方案以提高工程质量、进度,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这就使得施工单位如果采用最佳施工方案编制工程预算,必然会造成与定额预算存在较大差异。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预结算审核人员应当主动了解施工组织情况,认真核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预算,在定额允许的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并且按照定额规定的施工方法进行计价。比较分析两者的差额,如果确定该差额是施工单位为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而采取的施工措施所造成的,那么不能将这部分差额计入工程造价中;如果确定该差额是因客观因素、施工环境而被迫调整和优化施工方案所造成的,那么应当与监理方和建设方一同商议决定后,才能将其确认为合理费用支出。

2.5及时收集相关资料预结算审核人员要及时收集施工领域应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方面的资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有理有据的补充预算定额。在审核工作前期阶段,要及时收集设计变更、竣工图、工程技术方案等资料,并要求审核人员参与到工程变更的工程量计算工作中,避免施工单位虚增工程量或虚报价格,有效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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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比审核法对于不同地区的工程,如果其建筑结构、建设标准与建设用途较为接近,那么造价不会出现大的差别,在进行造价审核时,可以对相关的预算资料进行分析,找出类似的造价指标,对这些指标进行分析,看是否存在大的差别,该种方法就是对比审核法。

1.3重点审核法重点审核法主要针对工程的重点环节进行审核,该种审核法适宜用在规模大、结构复杂的工程中,采用重点审核法能够有效提升审核的效率,如砖石工程、基础工程、门窗幕墙、钢筋混凝土工程等等,都适宜采用重点审核法。

1.4筛选审核法筛选审核法就是根据工程情况选择价格、工程量与用工指标制定的审核方法,筛选审核法有着操作简单、时间短的优势,但是也存在出错率高的不足,因此,在采用筛选审核法时,必须要考虑到审核工程的准确性。

1.5常见病审核法每个预算人员的立场、地位都是不同的,因此,审核方法与审核观点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在进行预算编制过程中也会出现各种“常见病”,有该种因素引发的造价失真问题也屡见不鲜。因此,在审核施工图预算时,就需要根据“常见病”的产生原因将其中的不合理部分去除,完善相关的预算内容,对工程量进行科学的计算,合理的决定定额单价,提升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2工程造价结算失真原因分析

导致工程造价审核工作出现失真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建设单位在现场签证以及发包合同中用词不准确导致审核工作出现失真,导致该种问题出现的原因是由于送审结算是建设单位委托审核的,中介机构与建设单位是站在不同的角度上,这是导致施工单位出现费用偏颇的主要因素。第二,由于现场签证引发的失真问题,部分现场管理人员盲目签证,很容易导致影响签证的准确性,这也会影响工程造价结算审核的准确性。第三,结算编制人员素质水平引发的误差,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之下,结算编制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还存在着参差不齐的问题,这也是导致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工作出现误差的重要因素。第四,工程量计算因素引发的误差。工程量的计算需要严格的根据竣工图纸与国家的规范进行计算,工程量计算作为结算编制工作的基础,对于后续的计算审核有着重要的影响。工程量计算误差包括个人理解不一致、小数点错误、目录计算不一致等方面。第五,套用定额因素的误差。导致套用定额出现的问题主要由缺项套用子目与换算理解出现出入产生。

3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技巧分析

工程项目审核工作会涉及到大量的内容,审核难度大,如果未严格遵照相关的标准,就很容易出现错误与遗漏,这就会严重的影响到审核工作的质量。为了保障审核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审核人员需要把握好审核技巧,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3.1工程量的审核技巧在对建筑工程进行审核时,首要的工作就是确定好工作量,这能够为确定后续的施工材料、施工人员与设备数量提供准确的参考,防止出现浪费情况。同时,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需要重点审核工程量,准确的分析工程造价,为此,审核人员需要细致的查看设计图纸与工程内容,看两者是否相符,并根据具体的实施细则来确定工程量。此外,在具体的审核过程中还要多使用对比、验算等方式来分析数据的精度,以上流程完成后即可计算子工程环节。3.2机械准确定审核技巧机械准确性审核技巧即审查工程造价中的文字与计算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查能够帮助企业详细了解工程项目多花费的费用,及时发现造价工作中存在的不合理问题,并以此为基础制定出完善的解决措施,避免出现浪费的情况。同时,机械审核还能够帮助企业对各项费用进行精准的分配,提升投入成本效益。基于以上的因素,在开展机械准确性审核时需要对计算过程进行详细的检查,还是否存在符号出错的问题,看子工程总造价与总工程造价是否存在偏颇。

3.3工程费用审核技巧工程费用会受到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具体用途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的费用标准也存在差异,此外,工程项目中涉及的费用也很多,这就给工程费用的审核带来一些难度。考虑到这一因素,在审核工程费用时,需要详细的分析合同的内容,看工程建设情况是否与合同规定的标准一致,同时,还要做好市场调研工作,详细了解材料与设备的价格,保障审核结果的正确性与合理性。

3.4分析性审核技巧分析性审核就是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资料作为审核对象,对其进行系统、合理的分析,看是否存在隐瞒工程量的情况,分析性审核的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合同的审核以及工程投标资料的审核,在具体的审核过程中,需要将重点放置在工程量的问题上,看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

3.5定额选用审核技巧在开展定额选用审核工作时,需要确定施工单位定额套涉及的人工、单价与工程量与定额子项目是一致的,若出现不一致问题,就需要编写相关的说明书。同时,还要看采购发票与合同是否准确无误,定额选用对于工程造价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各个单位必须要做好定额选用审核工作,提升工程造价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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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engineering cost the settlement audit is the fair sure, effective control of the project cost, regulating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order effective means.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the settlement review preparation before and main content, which targeted at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the settlement of the problems in the analysis, and put forward relevant measures.

Keywords: engineering cost examining the problem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工程造价是指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所支出的各项费用的总和。预结算工作完成后,校审很重要,能有效避免多算、漏算、重算,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加快工作进展。因此,对造价报告的复核是一项技术性及经济性较强的工作。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工程量计算和预算单价套用是否正确,各项费用标准是否符合现行规定等。

1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查前的准备工作

(1)熟悉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是编制预结算的基本依据。必须全面熟悉图纸内容,核对所有图纸,还要熟悉标准图以及设计更改的通知,不可遗漏。

(2)根据预结算编制说明,了解预结算包括的工程内容。如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土方工程中余土外运使用的工具及图纸会审后的变更等。以便能正确;工程式和正确套用某些分项基价。

(3)现场取证。深入工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对现场施工工艺和材料使用进行记录、取证,并与图纸和招标时的要求进行比较,为工程结算审核提供依据。掌握工程变更情况,核实工程量。

(4)弄清所采用的单位估价表。预算定额和单位估价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计价标准,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应根据工程性质,收集熟悉相应的单价、定额。

(5)具体了解工程所在地区的综合预算定额、建筑材料预算价格、间接费用和计取费用的有关规定文件。

2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的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的审核,主要是单价的套用是否合理、工程量是否正确、费用的计取是否准确三方面为重点,在施工图的基础上招投标书、结合合同、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地质勘察资料、工程变更签证、材料设备价格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竣工资料,按照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计算核实。

2.1 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的误差分为正误差和负误差。正误差常表现在土方实际开挖高度小于设计室外高度,计算时仍按图计。楼地面孔洞、地沟所占面积未扣;墙体中的圈梁、过梁所占体积未扣;钢筋计算常常不扣保护层;梁、板、柱交接处受力筋或箍筋重复计算等等;正误差表现在完全按理论尺寸计算工程量,项目的遗漏。因此对施工图工程量的审核最重要的是熟悉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2.2 套用单价的审核

工程造价定额具有科学性、权威性、法令性,它的形式和内容,计算单位和数量标准任何人使用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提高和降低。在审核套用预算单价时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1) 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首先要注意采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标准是否要求相一致,如构件名称、断面形式、强度等级(砼标号、水泥砂浆比例)等。其次工程项目是否重复套用。如块料面层下找平层;沥青卷材防水层,沥青隔气层下的冷底子油;预制构件的铁件;属于建筑工程范畴的给排水设施。在采用综合定额预算的项目中,这种现象尤其普遍,特别是项目工程与总包及分包都有联系时,往往容易产生工程量的重复。(2) 对补充定额的审核---主要是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合理。(3) 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除按上述要求外,还要弄清允许换算的内容是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或机械中的全部还是部分?同时换算的方法是否准确?采用的系数是否正确?这些都将直接影响单价的准确性。

2.3 费用的审核

取费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结合相关文件如合同、招投标书等来确定费率。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价差调整的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如计算时的取费基础是否正确,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还是以直接费为基础。对于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特别要注意变更或新增项目是否同比下浮等。

3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中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编制是一项繁琐又细致的工作,也是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一项核算工作,它不仅要求审核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知识,包括建筑结构知识、施工技术等规范系列建筑工程知识,而且还要有较高的财务业务素质。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造价人员水平及所处的立场不同,往往出现以下问题:

3.1 虚报工程量

主要表现在:①虚列项目,将未施工的项目列入结算。如在机械大开挖的施工项目中虚列石方爆破等子目。②重复计算,虚增工程量。如在计算墙体工程量时,不扣除洞口断面面积。

3.2 高套定额

具体表现在:①提高标准。如墙与梁的砼标号不一样时,施工单位往往将高标号砼数量加大,低标号砼数量减少。②高套子目。如块石基础套块石墙,挖土方套挖石方。③其他方面。弃土运距不按实际运距调整,随意变更弃土运距。

3.3 提高材料价格

①只计正差不计负差。如钢筋、水泥市场价高于定额,施工单位只计这部分材差(正差),而对于现行的市场价低于定额的砾石、砂粒,施工单位确不计或少计这部分材差(负差)。②提高材料单价。如施工期较长的工程,不考虑价格的高低变化,只提供材料价格最高的发票。③隐蔽工程偷工减料。由于隐蔽工程在工程竣工后不易观测,一些施工单位会偷工减料,以达到提高造价的目的。

3.4 提高取费标准

善自提高建筑工程类别,如三类套二类,二类套一类。

3.5 虚设和虚增费用

不需抢时间进度的工程而计提夜间施工增加费用,招标文件明确工程综合单价包括所有费用施工单位仍以文件未明确包含税金,要求结算时增加该费用。

4 加强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的措施

针对以上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中存在的常见问题,应采取以下的相关措施。

4.1做好对工程量的审核工作

建筑工程造价的增加是随同着工程量的增加而上升的,对曾经计算出的工程量计算表停止检查,主要是依据设计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定额、专业设备资料表、建构筑物等停止的,重点在于审核工程量能否有重算、错算、漏算等现象,审核时抓住重点停止计算与核对,其他的分项工程能够做普通性的检查,审核时留意计算工程量的尺寸数据来源和计算办法。

4.2重点抓大项目,把握好小细节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作,在审核中,每个细节与资金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假如在预结算审核中呈现忽略,就会形成资金的流失。为了进步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质量,审核人员在预结算审核中要紧抓大项目,还要留意小项目,把握小细节,这是进步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质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手腕。

4.3 充分理解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的精确度决议着工程造价预结算的质量,要确保精确无误地计算工程量,只要通晓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施工单位编制的决算,经常在荫蔽穿插部位多算工程量。比方,在土建工程构造图中,梁与柱交接的中央,把梁算到柱的侧面,当主梁与次梁相交接时,把次梁算到主梁的侧面。但是很多工程的预结算工作人员,在计算时都是以梁柱的构造尺寸为规范的,没有扣除两者交接的中央,增加了工作量,进步了工程造价。假如在审核中,预结算审核人员不懂得计算规则,就很难真正核实工作量。

4.4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检查,合理审核造价

施工图是建筑工程在招招标过程中的重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不同,造价也会不同。普通设计机构都是按常规来设计的,在实践施工中,建立、监理等会依据实践状况来选择最优化的计划,选择适宜的设备和器材,完成效益最大化。

5 结束语

总之,工程造价的预结算审核是施工企业为了合理肯定工程造价、降低投资的一种重要手腕。不仅要做到既专业又细心,当然更要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正确的工作方法和丰富的业务知识,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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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造价的涵义

所谓的建筑工程造价就是指:在建筑工程的建设中所花费的费用的总和。合理的工程造价主要体现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主要是通过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和符合实际的计价为依据的,并进行合理的投资估算和施工过程中的预算和竣工的结算等。

(二)审核的内容

工程量是否正确、费用的计取是否合理、单价的套用是否科学等是预决算审核包含的主要内容。主要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充分的把合同、协议、招投标书和会议纪要,以及地质勘查的相关资料等结合起来,并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计算与核实。

(三)审核的方法

1)全面审核。全面审核又称为逐项审核,主要就是按照事先设计好的图纸,并充分结合现行的定额、承包合同、协议,以及施工组织的设计等进行有关造价计算的规定和文件。它适用于工程量比较小、工艺相对简单的项目。

2)重点审核。所谓的重点审核是指抓住项目工程中预决算的重点项目进行审核的一种方法,与全面审核不同的是它们的审核范围是存在一些差异的。重点审核主要是针对一些工程量比较大,而且费用比较高、结构也相对复杂的一些工程项目。

3)对比审核。对比审核方法主要是针对那些在同一地区、同一单位工程的用途、建筑标准和结构都一样的工程。它是在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和工料消耗不同的基础上,整理出用途、结构形式、工料消耗指标和造价指标之间的不同。除了上述三种审核的方法之外,像分组计算审查法和筛选法也是建筑工程造价预决算审核常用的方法。

二、工程造价评审的程序

(一)事前评审法

根据施工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交工资料来审查工程造价的合理性。有可能会有些失误,比如大型工程找造价是按照图纸一次性敲定的,在结算时只是发生一些变更和签证。但是问题出现最多的是投标报价,有些是在双方沟通后故意制造玄机来提高造价,这种方法可以中标又能躲过评审的审查。

(二)事中评审法

对于工程项目也要进行评审监督,尤其是对隐蔽工程的监督。必要时进行拍照,跟踪评审勘查,最后必须签字通过。

(三)事后评审法

1)对于工程项目有图纸的,要仔细审查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否故意计算和合计错误以及笔误等。同时还要审查工程项目是否按图完成,有无取消部分后结算仍计价等。

2)对于无图纸的项目要深入现场,对照结算项目采用现场实测以确保造价的真实性。决算评审除了核定工程量外还应对定额套用及费用标准进行评审,避免高套定额和不合理取费现象。

(四)材料价格评审

材料及设备价格是直接影响建设项目评审质量的重要因素,在评审时必须特别注意对材料价格的审查。材料价格虽然是在定额中规定的,但主要材料价格需按市场价格加以调整,即材料调差是工程的组成部分。施工单位往往是在材料使用上以次充好,而材料调差仍按质量好的材料价格调整。评审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方法:建立建筑安装工程材料价格调查信息网络,定期调查。审查施工企业材料成本账。调查了解建筑市场材料价格情况。也可以直接到供应厂考察认证。

三、建筑工程在预决算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建筑工程造价的预决算是一项非常复杂,而且非常繁琐的工作,因此,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进行分析。

(一)预算方法

建筑工程在造价预决算上经常会出现如预算额不准确,以及预算失误等现象,其主要原因就是采用的预算方法不合理。在对建筑工程前期进行预算编制的过程中,通常只能对有限的几个材料进行最基本的定价,而对于一些差价却不能做出非常准确的判断。在实际的工程中,所涉及的材料通常会达到上百种,除了规定的材料外,大部分材料的预算价格都是需要直接进入工程的直接费用中的。

众所周知,材料费用的增加也是计算施工中间接费用中最敏感的因素,这是因为材料费用越多,其间接的费用也随之增多。除此之外,市场的供求以及国家的相应政策都是影响材料价格的重要因素。而造价材料与实际价格之间的差异,往往会导致间接费用的准确性大大的降低,从而使工程造价失控。

(二)高套定额

所谓的高套定额就是指在对项目工程进行决算的时候,其标准虽然降低了,但套用的定额却是高标准的。这样就会使这两者之间的差距加大,从而提高了工程的造价。

(三)虚增工程

虚增工程是企业增加施工成本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法,虽然大多时候造成这种虚增工程的原因不是人为造成的。除了以上几种情况之外,有时还会在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决算的时候,把已经在定额中列入决算的项目在其他的额定项目中又重新的被列入其中,从而造成了一项工程重复被激发的现象。

四、建筑工程预决算审核的基本方法和策略

通过前面对建筑工程造价预决算审核的内容、方法,以及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阐述,我们可以看出,在工程造价预决算的审核中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和方法也是非常关键,同时也是非常必要的,下面就针对上述的一些问题来谈一谈具体的解决措施。

(一)对预决算审核的依据进行全面收集

为了提高工程预决算的工作质量,对建设工程项目预决算技术的经济资料进行适当的积累是非常必要的。除了预算编制的资料和施工合同、招投标资料以外,还包括如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图纸、单位估价表、预算定额、预算手册和工程竣工决算表等。与此同时,还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对无价可查的新材料、新结构和地方材料的现场调查资料等进行收集,能够确保在项目预决算中做到有价可依,从而防止和改进单价多收费的现象。

(二)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

建筑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因此,不能单单的看施工的图纸和合同等来对工程进行计算,还应该深入施工现场,对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施工方案、施工工艺等进行了解。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工程造价预决算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跟踪审核

目前,在一些具有隐蔽性工程中,由于其工程的真实性很难核实,因此,其材料的真实性也是很难明确的。所以就会导致项目造价的隐形提高,使审核工作的难度大大提高。为了解决这类问题,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跟踪审核也是势在必行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避免事后审核的被动性。

五、结语

建筑工程造价的预决算审核是一门知识性、专业性和政策性都非常强的工作。因此,在工程预决算中工作人员应该严格的参照相关的规则和原则,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和总结,只有这样才能使工程造价的预决算的审核朝着更加合理、科学、准确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周定永,黄玉英,郑海丽. 浅谈造价管理与预决算的关系[J]. 科技信息,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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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U723.3 文献标识码:A

工程造价的预结算审核工作关系到工程投资主体和施工单位的经济收益,准确的分析预结算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对建设方和施工方都有重要的意义。它能够有效提高公路建设行业的劳动效率和科技水平,减少工程建设的总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1 工程造价预结算的内容和重要意义

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1.1 对工程量的审核。在工程造价预结算的审核工作中,工程量的审核是整个审核项目的重点,也是审核项目的难点,因为工程量的大小是计算工程造价的基础,是预结算的基础,也是整个预结算的核心工作,同时,它还是耗时最长且最繁重的一个环节。它能够影响预结算的准确度和及时性,所以在进行工程量审核时,要熟悉图纸的和工程定额的计算规则,根据规定来确定土方工程量时,要熟悉图纸和工程定额的计算规则,根据定额来确定土方开挖的放坡系数,桥梁工程中基础、下部、上部、附属工程间的划分、砌石工程中基础与墙身的划分等等。每一项工作都要进行充分的调研,以做到整个工程量的审核实事求是,确保每个环节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1.2 对套用定额报价合理性的审核。新增工程项目单价套用公路工程定额是具有一定科学性和权威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相关计算时,都要严格按照它的形式、内容、单位量值和数量的标准,不能随意降低或提高。因此,在审核套用单价的时候,要分三方面来考虑;首先,直接套用清单单价的时候,要注意套用的单价是否合理,采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准是否相符。其次,不能套用的工程项目单价根据工程预算定额编制的方法和依据进行分析;第三,允许定额换算的内容是全部还是部分,采用的换算方法是否正确合理等。

1.3 对费用的审核。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和财务部的有关规定,工程造价费用有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几个部分组成,这也是费用审核的主要内容。因此要根据建设工程当地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合同、招标书等相关文件来确定正确的费率,其中工程材料价格的套用和费率的套用、计算对工程造价有非常大的影响,因此在工程造价的费用审核中必须重视,认真审核工程预结算中的材料市场的价格取定是否合理,要按照施工阶段或进料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2 工程造价预结算存在的问题

2.1 虚报工程量。虚报工程量是工程造价预结算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其主要是对定额的理解不够透彻或人为手段增加工程量而造成的,特别是隐蔽工程的工程量,极不易发现,成为虚报工程量的主要渠道。

2.2 虚设费用。没有冬季施工的项目,却有冬季施工费;没有行车干扰路段的项目,却有行车干扰费;没有进行夜间施工的项目,却有夜间施工增加费……这些费用的虚设是预结算审核中经常出现的问题。

2.3 工程定额预算不合理。高科技的发展不断推动施工技术的进步,在整个社会变革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新技术或者新工艺,我们没有明确可供套用的指标,此时我们常常会采用定额的方法,但这类定额约束将会对不同地域、不同施工技术水平的施工单位造成一系列不合理的影响,不能满足人们的实际需要。

2.4 工程施工材料价格不实。工程材料在工程造价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尽管工程材料的价格是实际当地的市场价格,但主要材料需要按实际价格进行预算,因此,工程材料价格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工程预结算问题的应对策略

3.1 杜绝工程量的虚报。首先,工程审计人员要积极收集、熟悉各种文件、合同、图纸、数据、变更资料等,从而使工程审查做到有理有据。其次要做好跟踪审查,要深入到工程第一现场当中去,通过在现场继续详实地丈量、查看实际工程量,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联系施工人员和技术人员了解情况。第三,工程审计人员一定要熟悉了解建设工程,在确保自己具有熟练计算工程量的能力之后再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除此之外,审计公司还要对当事人出现严重的错项漏项情况追究责任,以防止此低级错误的再次发生。第四,在变更时,一定要搞清楚变更的内容,变更原因由哪一方造成,对于需要变更的,建设单位可以在经过详细的考察之后,及时变更。

3.2 加大审计人员素质培养,提高审计质量。在审计过程中,经常发生高套定额的现象,高套定额指的是用高标准定额计算低标准工作。因此,要想提高预结算的准确性,就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首先,审计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持科学公正的立场和态度;其次,要熟悉掌握各种工程计算规则,懂得各种工程技术知识,具备识图能力,掌握工程量计算的程序和方法,根据高套定额的不同情况实施相应的措施及审核方法;再次,审计人员还要核实项目的各类取费标准并分清其前提条件,尽量提高工程结算的准确性。

3.3 加大材料价格的审查力度。施工材料的价格对工程预结算有着重要的影响,材料价格问题在公路建设市场上多种多样,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一定要及时掌握一些工程材料价格的信息,多参阅一些施工材料价格信息,施工性报纸、杂志、网站等有关资料中都会反映出这些信息,以便更好的了解材料价格的变动。另外,材料采购人员也要时刻注意建设市场行情变化,及时了解各种材料价格变动,以防施工方虚报工程材料价格。

结语

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市场逐步走向市场化和规范化,在这一趋势的推动下,工程预结算编制的质量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要想达到这一目标,就要解决工程中出现的虚报工程量、错套定额、材料差价等问题,只有顺利解决了这些问题,预算与结算之间的差距才会缩小,工程预结算的准确性才会提高,工程造价才会降低,从而更有效的控制工程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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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81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招标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招标中限制,将政府投资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都纳人其中进行集体统一管理,统一招标投标的程序和手续,明确招标投标方式,审定各项工程评定主要方法,而各地的评定标方法各有差异。例如:评审法,合理低标法,二次报价法,议标法,直接发包法。但有一共同点即招标确立标底,报价受国家决定额标准的限制,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中标者。而理论上最优,实际中可行的最低价中标法在我国尚处于尝试阶段,未能全面推广应用。因而在招标投标中,投资成本偏高,滋生腐败和暗箱操作,操作过程人为复杂化,招标各环节的交易成本无法降低,同时还使施工企业安于现状,不图进取。

2、工程造价审核的内容

2.1 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的误差分为正误差和负误差。正误差常表现在土方实际开挖高度小于设计室外高度,计算时仍按图计。楼地面孔洞、地沟所占面积未扣;墙体中的圈梁、过梁所占体积未扣;钢筋计算常常不扣保护层;梁、板、柱交接处受力筋或箍筋重复计算等等;正误差表现在完全按理论尺寸计算工程量,项目的遗漏。因此对施工图工程量的审核最重要的是熟悉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一是分清计算范围,如砖石工程中基础与墙身的划分、混凝土工程中柱高的划分、梁与柱的划分、主梁与次梁的划分等。二是分清限制范围,如建筑屋层高大于 3.6m 时,顶棚需要装饰方可计取满堂脚手架费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方可计取支模超高增加费。三是应仔细核对计算尺寸与图示尺寸是否相符,防止计算错误产生。对签证凭据工程量的审核主要是现场签证及设计修改通知书应根据实际情况核实,做到实事求是,合理计量。审核时应做好调查研究,审核其合理性和有效性,不能见有签证即给予计量,杜绝和防范不实际的开支。

2.2 套用单价的审核

1)对直接套用定额单价的审核:首先,要注意采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与设计图纸标准是否要求相一致,如构件名称、断面形式、强度等级等。其次,工程项目是否重复套用。如块料面层下找平层;沥青卷材防水层,沥青隔气层下的冷底子油;预制构件的铁件;属于建筑工程范畴的给排水设施。在采用综合定额预算的项目中,这种现象尤其普遍,特别是项目工程与总包及分包都有联系时,往往容易产生工程量的重复。另外,定额主材价格套用是否合理,对有最高限价的材料的定额套用的规定等。

2)对换算的定额单价的审核:除按上述要求外,还要弄清允许换算的内容是定额中的人工、

材料或机械中的全部还是部分?同时换算的方法是否准确?采用的系数是否正确?这些都将接影响单价的准确性。

3)对补充定额的审核:主要是检查编制的依据和方法是否正确,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工日及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合理。

2.3费用的审核

取费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结合相关文件如合同、招投标书等来确定费率。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价差调整的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如计算时的取费基础是否正确,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还是以直接费为基础。对于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特别要注意变更或新增项目是否同比下浮等。

3、工程造价的审核方法

3.1全面审核法

全面审核法就是按照施工图的要求,结合现行定额、施工组织设计、承包合同或协议以及有关造价计算的规定和文件等,全面地审核工程数量、定额单价以及费用计算。这种方法实际上与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方法和过程基本相同。这种方法常常适用于初学者审核的施工图预算;投资不多的项目,如维修工程;工程内容比较简单的项目,如围墙、道路挡土墙、排水沟等;建设单位审核施工单位的预算等。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全面和细致,审查质量高,效果好;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较长,存在重复劳动。在投资规模较大,审核进度要求较紧的情况下,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但建设单位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仍常常采用这种方法。

3.2 重点审核法

重点审核法就是抓住工程预结算中的重点进行审核的方法。这种方法类同于全面审核法,其与全面审核法之区别仅是审核范围不同而已。该方法是有侧重的,一般选择工程量大而且费用比较高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作为审核重点。如基础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门窗幕墙工程等。高层结构还应注意内外装饰工程的工程量审核。而一些附属项目、零星项目(雨蓬、散水、坡道、明沟、水池、垃圾箱)等,往往忽略不计。其次,重点核实与上述工程量相对应的定额单价,尤其重点审核定额子目容易混淆的单价。另外对费用的计取、材差的价格也应仔细核实。该方法的优点是工作量相对减少,效果较佳。

3.3 对比审核法

在同一地区,如果单位工程的用途、结构和建筑标准都一样,其工程造价应该基本相似。因此在总结分析预结算资料的基础上,找出同类工程造价及工料消耗的规律性,整理出用途不同、结构形式不同、地区不同的工程的单方造价指标、工料消耗指标。然后,根据这些指标对审核对象进行分折对比,从中找出不符合投资规律的分部分项工程,针对这些子目进行重点计算,找出其差异较大的原因的审核方法。

3.4 分组计算审查法

分组计算审查就是把预结算中有关项目划分若干组,利用同组中一个数据审查分项工程量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首先把若干分部分项工程,按相邻且有一定内在联系的项目进行编组。利用同组中分项工程间具有相同或相近计算基数的关系,审查一个分项工程数量,就能判断同组中其他几个分项工程量的准确程度。如一般把底层建筑面积、底层地面面积、地面垫层、地面面层、楼面面积、楼面找平层、楼板体积、天棚抹灰、天棚涂料面层编为一组,先把底层建筑面积、楼地面面积求出来,其他分项的工程量利用此些基数就能得出。这种方法的最大优点是审查速度快,工作量小。

3.5 筛选法

筛选法是统筹法的一种,通过找出分部分项工程在每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工程量、价格、用工的基本数值,归纳为工程量、价格、用工三个单方基本值表,当所审查的预算的建筑标淮与“基本值”所适用的标准不同,就要对其进行调整。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懂,便于掌握,审查速度快,发现问题快。但解决差错问题尚须继续审查。

4、结语

只有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每个环节都采用了精准的计算方式,合理的投资评估,才能提高工程招标的预算审核和投资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