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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由被考核人填写平时考核登记手册,并结合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可以周、月或季度为周期开展,但每个考核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平时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平时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审核优秀等次比例的依据之一。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公务员无特殊情况未完成当年上级统一安排或所在单位安排的学习培训任务,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培训教育法规政策贯彻落实不力、未完成培训教育任务的单位,适当核减该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第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上年度目标考核先进单位,以及本年度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与公务员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在组织年度考核前,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同意后,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按有关规定受到“一票否决”的单位和在本考核年度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单位,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0%以内。
各机关优秀等次比例原则上应按各职务层次分别计算。
县(市、区)参加年度考核人数较少的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市、区)政府人事部门在不突破本地优秀比例限额的前提下统筹研究确定。乡镇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由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统筹掌握审核。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三条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考核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本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承担。
考核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受机关负责人的授权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
(四)受理本机关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根据主管领导建议,拟定考核等次;
(四)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五)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并加盖机关印章;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被考核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又不申请复核,拒不签署意见的,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作出说明,考核结果有效。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含派出机构、直属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第十六条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结束时,各机关应及时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汇总数据及考核结果名册报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经审核备案后,考核结果方为有效。对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公务员,须附情况说明。凡未经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照单位自定的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第十八条各省辖市考核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考核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本辖区年度考核汇总数据报省人事厅。政府人事部门应对考核单位的优秀等次比例情况、优秀等次人员结构情况和考核程序等进行审核,对违反考核规定的机关,责令其纠正。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本办法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从考核年度下一年一月份开始执行。
第二十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公务员嘉奖、记三等功的,由公务员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作出批复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二十二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降职决定按照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三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第二十六条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本人不列入派出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基数;挂职锻炼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
第二十七条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第二十八条当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实际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不再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表现情况,确定考核等次。
第二十九条军队转业到机关的公务员,由转业后所在机关进行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其转业时的鉴定,一般当年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三十条病、事假、出国(境)探亲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累计超过考核年度3个月的公务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对因公(工)负伤的公务员,在治疗期间进行年度考核,治疗终结前所在年度一般可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三十一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第三十二条受行政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第六条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第七条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
(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四)工作实绩突出;
(五)清正廉洁。
第八条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五)廉洁自律。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
(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
(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第十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
(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
(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
(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第十一条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五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第三章考核程序
第十二条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考核时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四条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第十五条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报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六条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十七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累计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二)累计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
(三)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四)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五)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十八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十九条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务员所在机关应根据考核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公务员进行培训。
第五章相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挂职锻炼的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表现确定等次。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第二十三条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公务员,不进行考核。
第二十四条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第二十五条受处分公务员的年度考核,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现将《天津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八日
天津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正确评价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公务员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提供依据,根据《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国家公务员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第三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是指政治思想表现、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
能,主要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主要是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主要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工作效率、效益和贡献。
在实施年度考核时,可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分解成若干要素。确定考核要素的主要依据是国家公务员的义务、职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标准以其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部门国家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以内,最多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
第七条对国家公务员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防止繁琐。
第八条考核国家公务员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必要时,部门负责人可以授权同级副职负责考核。
第九条国家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年度考核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平时考核由被考核人如实填写工作记录,主考人定期检查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录,对其履行公务民义务、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做出阶段性评价。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要在年终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进行。
第十条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
(二)主考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记录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对主考人提出的考核意见和考核等次进行审核。
(四)部门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由主考人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担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第十一条在年度考核时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国家公务员予以分别办理:
(一)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当年调任、转任的国家公务员参加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在征求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等次;
(三)挂职锻炼的国家公务员参加原单位的年度考核,由挂职锻炼单位提供情况;
(四)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国家公务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五)受行政警告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在处分期内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不能定为优秀等次。受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国家公务员,在处分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作为解除处分的依据。
第十二条国家公务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国家公务员本人。其中,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如对复核意见仍然不服,可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国家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的,具有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的资格,并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国家公务员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五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级。
(二)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本职务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三)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以其本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为标准,发给一个月的奖金。
(四)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
第十四条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降职,降职决定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三个月内作出。降职后,其职务工资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工资档次。其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的,不降低原级别;原级别高于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降到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并执行相对应的级别工资。
(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予以辞退。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要将考核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送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不能按照考核结果兑现有关待遇。
第十六条年度考核结束后,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将《国家公务员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国家行政机关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八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由部门负责人、本部门人事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国家公务员代表组成。国家公务员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
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的日常事务由本部门的人事机构承担。
第十九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部门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考人写出的考核评语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国家公务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二十条各部门负责人、主考人、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中有、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附:1.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员、一名国家公务员更应该把学习作为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走上工作岗位后,我积极响应区委、区建设“学习型”宝山的号召,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用精良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广博的社会知识拓展视野。
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指导我们工作进步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理论资源。其博大精深的内涵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丰富和完善。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其,也只有不断学习,才能灵活和运用,成为推动我们事业前进的有利武器。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上述指导思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具体化,是对上述指导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只有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保持持续不断的热情,深刻地学习和领会其精神内涵,才能保障我们的工作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执政为民”的性质。
法院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司法的实质是将法律理论运用于具体的社会实践,因而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的重要。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地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才能为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社会是一个大学堂。作为一名公务员,要经常性地和社会打交道。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工作的成功和失败。因而,丰富的社会知识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剂。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促进自己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参加工作后,我继续保持自己在学生时代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坚持一定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积极参加高院和区委、区组织的军训和培训以及宝山青年论坛,在各项培训中积极完成项目任务,参与各种小组活动,了解区情,熟悉业务,树立事业心。对工作和生活进行经常性的反思和总结,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在工作中学习工作,在理论学习中关注理论的实践特性,在实践中对实践进行理论反思,以实践活动的品格。
二、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意志。
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便是角色转换的。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择。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自己是法律科班出身,并且取得了国家司法职业资格,但走上工作岗位之后,发现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与实践还是存在很大差距,我在工作中,虚心向单位同事学习,以不断加深对工作性质和方法的。,我获得了国家计算机二级资格,但是平时不太注重基本技能的,打字速度较慢,我利用时间和节假日到网吧练习打字,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工作的需要。年半年的时间我经手处理案件120件,已经较为熟悉法院刑事审判书记员工作的环节和流程。做事先做人。一个党员和公务员的个人形象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形象的。一个法院工作的形象直接关系着人们对司法公正的。高尚的人格获得人民群众认可的条件。我在工作中,始终对自己人格的塑造,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对待当事人和颜悦色,以礼相待,自觉以一名国家公仆的角色来要求自己。
三、扎根群众,在服务基层的活动中践行党员先进性
一、学习选拔任用条例。
通过领导带头学,全体同志坚持学,我们认真学习了《条例》和中央近年来颁布的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公务员法》等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学习效果,扩大宣传面,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坚持选拔任用程序。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坚持干部任用条件,严格干部任用程序,真正做到了“启用想干事的人,重用会干事的人,培养能干事的人,调换不干事的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认真把握好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期制,自觉防止和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了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今年,我局推荐一名中层干部为局党组成员,推荐了两名副局级后备干部。
三、严格选拔任用监督。
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四、加大干部培养力度。
一、考核范围
全区党政群机关(含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其中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另行安排。
二、考核时间
年度的考核工作,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年元月15日前结束。
三、考核的等次
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设立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各单位优秀比例控制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2%以内,对本年度受到上一级主管部门与政府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经区人事局核准,优秀比例可放宽到15%以内。各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优秀比例,在测评中应单列测算,不得挤占一般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优秀比例。
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率和不称职(不合格)率之和超过50%且不称职(不合格)率超过10%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不合格)率超过三分之一、或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率之和超过50%且不称职(不合格)率超过20%的,应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对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各单位要认真核实情况,准确把握,并按规定审核。
四、考核的办法
(一)各单位在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1)被考核者按照考核内容撰写个人总结或述职报告,并报直接领导审阅;(2)在一定范围内述职;(3)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之一;(4)按规定程序确定考核等次,并对考核等次拟确定为优秀的人员进行公示;(5)考核结果反馈。
(二)年度考核等次拟定为优秀的人员,要在本单位内公示3至5天,对反映的问题,单位应进行核实,确实不符合优秀等次条件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和未经公示的,视为不符合规范的考核程序。
(三)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各有重点,互为补充。平时考核重点是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出勤情况,以自我记实和领导审阅的方法进行,由被考核者的主管领导负责实施。年度考核应按职位职责要求,重点是对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估,也可以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及年终工作总结等结合进行;与此同时,还要对政治素质、职业伦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核评价。
(四)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扩大考核层面。使被考核人的上级、同级、下级等不同层次的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参与考核过程,使各方面的意见在考核结果中得到综合反映。直接面向群众的窗口单位和部门,要面向社会,在一定范围内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把单位内外的意见结合起来,综合评定考核结果。
(五)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推行量化考核。将量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要把国家公务员接受培训情况列为考核要素指标中“能”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几类特殊情况人员的考核的政策规定:
(一)新录用人员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新调入的人员,由其调入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调入前的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三)挂职锻炼的人员,在挂职期间由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在挂职单位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进行考核,挂职锻炼结束的当年由挂职的单位提供有关情况,原单位进行考核。
(四)军队转业干部,由转业后所在单位考核,其转业前的情况,可参阅干部转业时的鉴定,无重大问题者,一般应定为称职(合格)等次。
(五)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原单位负责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其学习、培训的有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非单位派出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的人员,超过半年的,不进行年度考核。
(六)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或事假连续超过三个月的,不进行考核。
(七)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人员,不确定考核等次;对于符合“不称职(不合格)”条件的,经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同意,行政首长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八)对于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合纪发[]18号文件规定,确定其考核等次。对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审查结束有结论后再定。经审查,没有问题的,根据本人表现补定考核等次。
六、考核的审核备案
(一)区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报区人事局审核备案。审核的材料应有考核结果统计表、考核花名册各一式两份;个人考核登记表一份。
(二)事业单位报送考核备案材料经主管单位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区人事局审核备案。
(三)年度考核一次性奖金,党政群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区人事局审批。
七、考核结果的兑现
为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要把年度考核结果与干部调整使用、工资晋升等紧密结合起来。
(一)对当年度评为优秀的,各单位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年度考核优秀且成绩特别突出的,可给予嘉奖、记功奖励。
(二)对确定为称职(合格)等次的人员,在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的同时,根据其不同的情况,明确其努力方向。
(三)对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当年度不得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得晋升职务;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应给予警示,予以降职(无职人员降低一档职务[岗位]工资);第二个基本称职年度,不得计算为晋升级别和职务工资的考核年限。
(四)对当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机关工作人员,要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次月降低一职使用,工资级别作相应调整;对无职可降的人员,可降低一个级别;无级可降的可降低一个职务工资档次。连续两年确定为不称职的,要坚决予以辞退。
(五)对连续两年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不同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连续三年确定为不合格的,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为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六)对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要针对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由各单位按职位(岗位)要求进行基本素质培训。
众所周知,在我国,报考公务员已经成为人们就业择业的第一选择。从每年国家公务员的招生考试中可以看出,有的公务员职位每年的招考录用比例高达600:1,曾有人把国家公务员考试称为了“中国第一考”。公务员之所以成为人们热衷的职业,我们认为有两个原因:一是公务员工作的稳定性;二是公务员较高的薪酬和福利。确实,公务员职位给公务员带来了一些利益,但是,公务员职位也面临着许多的问题、风险和挑战。目前,工作倦怠正成为公务员这个特殊群体所面临的一大问题,并成为了制约政府等公共部门工作绩效的一个瓶颈。
一、我国公务员在政府等公共组织中的工作倦怠表现
中国人力资源网经过对4000余人做过倦怠度调查,“政府、公共事业为工作倦怠出现比例最高的行业”。2004年12月6日在中国“工作倦怠指数”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显示:政府、公共事业为工作倦怠出现比例最高的行业,工作倦怠比例达到52.0%,专业服务、财会、法律为工作倦怠出现比例最低的行业,仅为27.2%。而在2006年一份“中国政府与企业员工敬业指数报告”显示,在所有被调查的员工中,政府公务人员由于工作倦怠的影响,其敬业程度最低,影响了公务员和政府的工作绩效。因此,解决公务员的工作倦怠问题,不仅能够解决公务员的工作业绩问题,而且将为政府部门提高整体的绩效水平大有裨益。
(一)工作倦怠的概念
倦怠(burn-out)一词是由Freudenberger最早提出[1],之后即开始引发学者们对此独特概念的广为关注。倦怠是一种情绪性耗竭的征状,此种征状最易在工作情境中出现。Freudenbeger即认为工作倦怠乃是由于工作本身对个人的能力、精力以及资源的过度要求,导致工作者感到枯竭、精疲力尽,而在工作上显得束手无策,并造成情绪耗竭的一种状态。张晓春综合众多学者观点后认为,工作倦怠乃是工作过度负荷、工作动机的改变、工作疏离、身心交瘁的征候,以及对工作感到厌倦。[2]
(二)我国公务员在政府等公共组织中的工作倦怠表现
2002年国内的一项网上调查显示,70%的被调查者都出现过工作倦怠的症状。这些被调查者中既有都市白领,也有政府公务员和其他自由职业者。欧迪办公网曾对工作倦怠的表现作出过归纳:一是情绪衰竭;二是玩世不恭;三是成就感低落。我们经过对政府等公共组织多年的考察和跟踪,总结出一些关于公务员在公共组织工作倦怠的表现:
1.情绪低落。有的公务员认为自己所有的情绪资源都已经耗尽,感觉特别累,压力特别大,对工作缺乏冲劲和动力,在工作中会有挫折感、紧张感,甚至出现害怕工作的情况。不少公务员尤其是中高级公务员长期处于高压下的紧张状态,很容易情绪衰竭;
2.行为拖沓。有的公务员会对自身持有负面的评价,认为自己不能有效地胜任工作,或者怀疑自己所做工作的贡献,认为自己的工作对社会对组织对他人并没有什么贡献。这种情绪除了主要出现在部分公务员身上外,老师以及公司普通职员身上也会经常出现;
3.工作目的只为了福利待遇工作。有的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在于工作本身是否能给其某种福利,如提拔、分房、奖金还是解决子女入托、上学等问题,如果有利可图,则积极肯干,如果没有利益,则能推则推;
4.不愿承担责任。有的公务员会刻意与工作相关的人员保持一定的距离,对工作不像以前那么热心和投入,总是很被动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对有人承担责任的事情,自己才敢于去做,并不关心自己的工作是否有贡献。
总之,我们在政府部门中,常常可以看到公务员工作热情不高、积极性较难调动、缺乏责任心、不关心组织的生存与发展等消极态度和行为。
(三)政府公务员工作倦怠的心理表现
组织行为学研究表明,人们出现工作倦怠后,会由一般性的压力感发展到生理上的障碍,再到躯体上的症状。政府公务员在工作中出现的工作倦怠也会经历如此过程。
1.一般性的压力感。这是公务员工作倦怠最轻的表现,即公务员在工作中体会到工作压力,并能觉察出工作为心理带来的负担感在加强。工作倦怠的继续发展将会把这种压力感转移到个人情绪上,人们会表现出易受激动或情绪低落,工作兴趣也逐渐减退。2.出现生理上的障碍。这是工作倦怠进一步的发展,由于前一阶段的工作压力的深度发展,会出现长期性的失眠、多梦、嗜睡、胃口不好、胃口大开和障碍都是比较突出的表现。有的学者提出,处于这个阶段时,人们在前两阶段所能觉察到的一般性压力感往往会逐步消失,但这正是压力感已经沉淀的表现。
3.出现躯体症状。工作倦怠会表现为长期的偏头痛、颈肩部疼痛、胃部疼痛、长期低热等。发展到最严重的阶段,工作倦怠会使人的性格发生变化。著名学者姬雪松曾表示,压力体验和情绪表现都是人体面对压力所作出的正常反应,越能直接感受到压力和压力来源的人,其所承受的压力其实越轻。而一旦压力沉淀,就像饱经沧桑的人一样,压力感会逐步使人的性格发生变化。
二、我国公务员在政府等公共组织中表现出工作倦怠的原因分析
按照西方国家对公务员的划分,公务员一般分为政务类公务员和事务性公务员。政务类公务员一般是每个部门的最高首长,他们与政党的执政与否而进退;另一类是事务性公务员,他们不随政党的是否执政而进退,采取“政治中立”的政治态度,他们在公务员中占有绝大多数,从事大量的事务性、程序性的公共事务,也正是这类公务员经常出现工作倦怠的表现。在我国虽然不存在政党的进退,但是,我们把政府等公共组织的公务员分为了三种:一种是执行性的公务员;第二种是文书性的公务员;第三种是决策性的公务员。除了政府部门的部长,还有政治性官员外,大量的公务员是运用公共权力、处理着大量的公共事务,这类公务人员与西方国家的事务性公务员的工作类似,他们也会产生工作倦怠。我们认为其原因可以大致归结为以下几点:
1.工作的压力。压力(stress)指个人在面对与期望事物有关的机会、限制或要求时,知觉到这个结果很重要,但又充满不确定性,所处的一种动态状况。[3]早期有关压力的研究,比较着重于对生活压力之探讨,一直到Kahn才将此观念导入企业管理的范围中并辐射到公共组织中,以探讨工作中的压力问题。[4]工作压力源的种类很多,许多学者即以角色压力源的变项作为研究有关工作压力之主要来源之一。在我国政府等公共组织中,公务人员经常会有这样的抱怨,“今天刚开完会,明早领导就要需要调研的结果等”因此,他们总感觉工作压力大。
2.工作的单调性。Cherniss亦指出,在工作中有些工作者的工作倦怠不是因为过度工作负荷、角色冲突或角色模糊所引起,而是由于工作本身缺乏挑战性、变异性、有意义,因而对工作感到厌烦所致。[5]在我国政府等公共组织中,执行性和文书性公务员每天从事的大量工作都具有重复性,而且这些工作都是由工作职责决定的。
3.工作的超负荷性。据不完全统计,除了决策性的公务员以外,执行性的公务员和文书性的公务员占到了80%以上,就是这些公务员完成了近乎全部的公共事务。举例来说,一个部委的某处,只有一位正处长,一位副处长,一位办事员三位“大元”,令人难以想象的是,他们的思想和方案竟然能够影响到全国这个领域的所有工作,他们的决策将可能会惠及全国。他们每天忙于在全国调研、检查、请示、汇报等工作,超负荷的工作使他们没有白天和黑夜的工作,加班之后还是加班。
4.工作的重复性。在公共组织中,相对较低的地位以及对工作缺乏的认同都是公务员出现工作倦怠的重要来源。有研究表明,警察、股票经纪人、社会工作者常常是工作倦怠的易发人群。Cordes&Dougherty则认为,个体在工作上因不堪负荷,会导致情绪耗竭;工作过于重复,从中得不到成就感,或是工作缺乏自主性,都会使得个人无法在工作中肯定自我,而形成挫折感,最后发生情绪退缩以及生理异常症状等现象;另外,当个体面临不同且矛盾的角色期望时,由于无法调适、应付,亦将情绪资源消耗殆尽。[6]例如,笔者曾在公安局挂职锻炼时,看到一位老民警同事,由于长期从事处置大量的身份证录入工作,每天如此,没有任何成就感,最终导致其产生了失眠等精神性症状。
5.工作的无自主性。对于决策性公务员来说,他们日常的大量工作是针对一些公共问题就应该如何解决或如何贯彻中央的有关精神作出相应的文件,以便执行性和文书性公务员来更好的执行。这些公务员就本部门、本权力范围内的事情可以做出相应的报告文件,然后上报给本部门的上级进行决策,然后,上级的决策意向又反馈给下级,由下级做出修改后,再汇报给上级,如此往复,待一个文件的出台少则一月、两月,多则半年、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个文件的出台绝不是随意的,而是慎重的;从另一方面来说,下级公务员所做的事情自主性相对较低,更难有创新性。
6.工作职责的不明确性。在我国政府等公共组织中,由于许多部门还缺乏一套完整的岗位说明书,有的只是一个模糊的职责说明,导致很多公务员难以把岗位职责弄清楚。Robbins指出,当人们在工作上的要求过多且又互相冲突,或在职务上欠缺清楚的职责与职权时,都会增加员工的的压力与不满。同样地,人们在工作上无法控制自己的工作,也会有较大的压力与不满。[7]然而,需要更多的研究来澄清,在工作上欠缺多样性、重要性、自主性、回馈性与肯定性,对员工将造成压力,且会降低工作满意度与工作投入。
7.角色结构的模糊性。由于政府部门没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因此,除了公务员不明白自己的岗位职位外,也存在着角色模糊的现象。Cherniss认为个人在工作情境中,组织对其工作与责任的分配方式,即是角色结构,也会导致个人的工作压力与工作倦怠。而个人角色结构的压力因素互异,乃表现于个人存在于组织中的角色冲突、角色模糊,以及角色的自主性、变异性、挑战性的程度。[8]Hackman&Oldham亦认为愈具有动机潜能的工作,能促进工作者的内在工作动机,也就是在工作上具有多样性、完整性、重要性、自主性、回馈性之工作特性,对员工能产生较佳的激励效果,亦能使员工在工作上有较优异的工作表现与结果。[9]
三、探讨我国公务员在政府等公共组织中工作倦怠问题的解决方式
著名学者姬雪松曾介绍说,面对工作倦怠问题,有三种自我调节的方法可以借鉴采用:第一,体验式的放松,即参与一些放松性、舒缓性的活动。比如郊游、漫步、观看演出等;第二,紧张性的放松,包括情绪性的放松和运行性的放松。比如在看过恐怖片、听过重金属音乐或是进行一场短暂性的高强度比赛后,在与刚才行为的对比中,人们会体会到一种放松后的对比感;第三,替代性暴力,即通过一定可控的暴力行为来舒缓压力,比如在心理宣泄屋中,就可以通过对特殊器材打砸的方法宣泄压力,而且必须造成一定的破坏力才能产生效力。不过,这三种自我调节的方法都需要一定的持续时间。在工作倦怠的后三个阶段,则需要通过他人的辅助来舒缓压力,比如去正规精神疾病医院进行心理咨询,或参加一些半专业的组织、俱乐部的活动等,能在同他人的交流中调谐自我。必要的时候,可以通过药物辅助治疗。他还表示,“同等工作强度下,员工将职业压力理解为生存压力比理解为竞争压力会带来更多的压力感受,这时候就需要职业组织对员工的工作负荷、工作环境、发展目标予以调节。”[10]我们认为,要想缓解和减轻政府等公共组织中公务员的工作倦怠应从组织和个人两方面入手。
(一)从公共组织的角度减轻或消除公务员的工作倦怠
1.打破“彼得定律”。彼得定律告诉我们:在组织中的人常常被提拔到不能胜任这个职位为止。工作压力同工作职责相伴而生,公务员应在努力之后感觉到工作实在难以完成的时候,有技巧地向领导表达,而不要勉强,否则容易使压力积累而形成压力与倦怠情绪层递增强的螺旋效应。上海师范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副教授、职业生涯专家张伟强也曾表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的工作任务是必须完成的。在这个前提下,向上级反映可以寻求资源支持或降低负荷。”在政府等公共组织中也应如此。
2.工作丰富化、扩大化。除了合理分配工作负荷、实行轮岗制、强化团队氛围、树立政府等公共组织内的榜样外,还可以通过政府内部或第三方给公务员提供帮助计划来缓解公务员压力,但这些方式应多管齐下才能起到效果。
3.员工帮助计划(EAP)。它是美、英、日等国多年来普遍采用的解决职业压力方案。EPA是由企业为员工设置的一套系统而长期的福利与支持项目。通过专业人员对组织的诊断、建议和对员工及其直属亲人提供的专业指导、培训和咨询服务,帮助解决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提高员工在企业中的工作绩效。在政府等公共组织中,也应该实行类似于EPA的帮助计划以缓解公务员的工作倦怠感。
4.柔性化管理。现代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在剖析管理行为的实质时就深刻指出,人们从内心深处是反对被“管理”的。一般而言,执行性和文书性的公务人员对于自己所从事工作的了解要比决策性公务人员深刻得多。对于执行性和文书性的公务人员而言,在各种繁杂的规章制度束缚和“监工头”式的监督严管下,很可能丧失所有的激情和创造力。实行弹性工作制和定期休假会更符合知识型员工的需求,以适应他们重视的私有的工作空间和工作的自由。
(二)政府公务员应从自身来消除或减轻工作倦怠
但从本性上讲,我并不是当官的材料,至少我自己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否则为什么整个十几年的求学过程中,我基本上都没有被纳入过主要干部的考虑范围之内呢?即使偶尔的当上了一官半职,也往往因为种种原因而毫无建树,与预期目标相去甚远,能够明哲保身就不错了,更别提名利双收了。然而生活确实开了一个玩笑,竟然让我进入了公务员队伍,走上了所谓的仕途之路,而且到现在屈指一算竟然已经5年多的时间了……
只因为认识了―个人,我就走进了公务员队伍
坦率的说,走进公务员队伍带有一定的偶然性,同时又有一定的必然性。偶然是因为碰到了一个在我职业选择上影响很大的人,而必然则在于当时的我确实没有什么社会阅历,基本上算是随波逐流地走上了这条所谓的仕途之路。
2000年,我揣着新闻系毕业证找工作的时候,没有像我的同学们一样选择大众化的媒体,而是去了一家专业性很强的杂志做编辑。那时我的解释是,与其在一群同等资历同等学历又同样年轻的人里面争一个出头的机会,不如在一个比较偏的行业媒体里玩一把专业对业余。其实我心里还有一个潜在的原因,那就是在我应聘的几家单位中,只有这家单位招聘我的是一位主要领导―一党委副书记,而这位领导确实对我到现在为止的两次的工作选择中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在杂志社工作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与其说是做编辑工作不如说更多的是做行政工作。时值单位四十周年庆典,副书记点名抽调我去编辑单位40年的历史。历经几个月的时间搜集材料、提炼撰写,一部40余万字、描述一个单位的发展历史的书诞生了。在这项工作中,我想我得到了副书记无声的认可。庆典过后不久,这位副书记就调任上级市委机关任职了,原来他是一个到下属单位挂职锻炼的领导。他走后的一个月的一天我接到了他的一个电话:“最近好吗?愿不愿意做公务员呀?来我这里工作吧!你在杂志社里面呢,将来的发展就是做一个编辑记者,而在这里就是走仕途之路了,考虑一下吧。”
我真的心动了,而且也为这个心动付诸了行动。先是借调到这个市委机关工作了几个月,然后以笔试第二,面试第一的成绩,击败了众多对手顺利进入了公务员队伍。2002年5月的一天,当我正式拿到市委机关的工作证的时候,我认为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简简单单轻轻松松的,压根也没往更多的地方想过。比如面试的操作性,也许是因为自己是受益者,也许是因为自己当时被一种自信填满了头脑。
接下来的一年多时间里,我作为一个新人,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确实全方位地爆发了自己的能量。这从我2003年的年终总结就能看出来,我负责了全部机关公文的起草工作、信息工作、督察工作、日常刊物的编发工作、会议组织服务工作,同时还兼任了单位网站的日常维护工作,可以说是一个人在干6个人的活。在这样的工作量上,我还拿到了市委优秀信息员的称号,要知道我所在的单位以前一年向市委报送的信息不过二三十条,而那一年,我所报送的信息被市委采用的就有一百多条,其中两期内参甚至得到了市委书记的亲笔批示。拿着证书的时候我笑了,因为我付出的努力算是得到回报了。而在一次酒会中,我向对我有知遇之恩的副书记敬酒时也由衷地说了一句:“都说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但没有见过将军的士兵不会想象得到将军是什么样子的,感谢您给了我这个机会。”
无奈的机关工作,流产的远走计划
在机关流行着一句不太见得台面的箴言“不会低头干活不要紧,但一定要学会抬头看路”。事实上也是如此,低头干了半天,在工作的质和量上都达到一个高峰的时候,再想把工作的激情保留下去真的挺困难的,而这个时候机关的一些弊端就开始显现出来了。首先是节奏太慢,就算不是一张报纸一杯茶水混一天,但也绝对强不到哪去,特别是像我所在的单位从事的又是相对务虚的党务工作。在这样的单位里,本性飞扬跳脱且自视甚高的我,变得越来越难以满足现状了。
一次,我奉命组织一个大型的宣讲报告会来学习市里重大会议精神。为了这个报告会,我花了将近一周的时间去安排方方面面,当一切一切都已就绪了,就等着周五上午召开的时候。周四深夜12点,正好值班的我,从床上爬起来接了一个上级的电话:“所有的宣讲活动立刻停止,何时举行另行通知。”如此大型的活动一句话就颠覆了!更不用说平时因为领导的一句不满意,一个七八千字的稿子几易其稿了。不能不说,年轻是好,但年轻确实也太容易失之于冲动,而冲动真的是魔鬼。―个偶然的场合,我竟然得到了一个这样的消息:在机关每年一度的年终考核中,我的排名是最后一名,原因很简单,有很多平时我不经意间得罪的人在画考核票的时候有故意行为。原来100-1真的能等于-100。
这个时候,我所在的单位又面临了一个很大的危机_―机构改革。按市里的规划,我所在的单位将要归并到另一个机关。一时间人心惶惶,人们都在关心自己的出路,至于自己手上的工作,有一个观点就是不知道哪天单位就没了,进行一半的工作不如不做。于是乎,整个一个单位基本上处在了瘫痪状态,而这样的状态竟然一直持续了3年之久还没有―个定论。
没活可干是绝对可怕的事情。年轻人不怕累着,何况机关的活能烦死人肯定累不死人。在这一段时间里,天津的一个重大变化是房价突飞猛进。守着微薄收入的我,面对着无活可干的我,对比不少同学已经混得风声水起的我,真的慌了,也真的蒙了。我的明天在哪里呢?
那一段时间,我的心情极度愤懑。曾经在一次过马路的时候,还跟一辆出租车发生了冲突,我走它也走,我停它也停,一晃之间,出租车司机探出头来,骂了一句:“不想活了?”而我回头就骂了回去:“×,不服你下来,打不死你!”我想如果不是那个司机开车扬长而去的话,我肯定就冲上去了,因为我是真打算不惜把钱包里的钱都扔给他也要打上一架了。
这段时间我又找到一个机会。我想转移到一个下属的坐落在开发区的企业。请客送礼,许诺面试,一切都进行得貌似顺利时,我竟然又受到了一次打击。原来答应接收我的单位,因为领导变动,不能再接收我了。―个重新燃起的希望就这样的胎死腹中。
这段时间我喝了很多次酒,在一次酒桌上,一位年纪长我很多的老兄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上学的时候,既要靠父母的本事,又要看孩子的天分,但孩子走上社会了,基本上就是在看父母
的本事。”我明白他的意思,实际上是在说,起点不同一生不同。我只是一个平民之子,10年寒窗给了我进入这条路的起点,接下来的路我该怎么走呢?
同事升职了,我还是原来的我
走仕途之路,说到底就是求升官。如果说仅仅是工作中的不如意的话,那谁都在所难免。可接下来发生的事,却让我开始重新思考自己的未来。
说起这次同事升职,事实上根本就是一个特定的操作。把一个岗位原来的干部平级调动到其他位置,然后在单位里进行推荐。推荐的过程则是用类似排除法的手段,把年轻的、同级别的、非相关专业的所有有关人员全部排除掉了,只留下惟一的―个年纪不过比我大上两三岁的适合人选,而我当然也在排除之列。
随后我们单位又进行了一次较大规模的中层干部推荐。一些在机关打拼了几十年的干部更上一层楼了,看到他们升职后不无木然的表现,我有些惊讶,但随即明白了。眼看都已经人过中年了,在现职都至少呆了六七年了,怎么说这次提拔也只能算是“迟来的爱”了,根本不可能再提起精神来欢欣鼓舞了。然而很不幸的是,这次的提拔,我依然在排除之列。
如果是以前,我想我肯定会抱怨半天,但这一次,我竟然一点感觉都没有。我想,也许我真的成熟了吧。因为我问自己如果真正一个提升的位置给予到我头上的时候,我就真的准备好了吗7恐怕完全不是这个样子。权力可以因为一纸任命降临到你的头上,也会因为一纸调任而从你手中飞走。同时我也明白了自己愤懑的深层次原因,那就是如果这种境况不改变,这条路走不通了,我应该去做什么。
胡贤峰的第二项工作是会计管理员,镇里每年考会计证和会计职称考试报名都由他负责。这项工作一年得忙两次,每次持续半个月。胡贤峰主要负责指导报名人员填报名表解答他们的种种疑问,核定资料,然后汇总给区财政局。在镇上有会计证的人要比没会计证的好找工作,待遇也好很多,因此报名的人数也逐年增多。原来都是一年一次考试,今年为了照顾会计专业的毕业生组织了两次考试。胡贤峰说,“今年镇里非会计专业毕业生报名的就有20多个,有些是以前做出纳,想转行做会计却没有会计上岗证的,还有一些是原来什么都不懂的,这些人的年龄从20岁到50岁的都有,主要集中在30岁左右。”说起这个考试,还有一点让胡贤峰特感高兴的是,会计证考试的通过率在宁波市一般在30%左右,而胡贤峰负责的镇有50%多。尽管他并不是本镇居民,难免也由衷地感到兴奋。“呵呵,瞻岐人比较聪明。”胡贤峰的脸上露出可爱的笑容。
第三项工作是审计——每年审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镇属集体单位。对于这项工作,胡贤峰坦言,“我刚入行,还是别人带我的。”乡镇的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就是“去翻翻他们的帐簿,会计凭证之类的,核一下收支,看看有什么问题。”尽管做这项工作时间不长,胡贤峰也已经有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审计署将基层审计定位为内部审计,定位不准,开展工作有一定难度。”
概括完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胡贤峰补充性地总结了一句:“基层工作的特点就是兼职多,专业性不强。同时计划性不强,往往围绕着上级布置的任务开展工作,每个时期都有一个重点工作,而把其他的暂放一边。”但这并不意味着基层工作简单或者缺乏意义,“在农村,你必须什么都要会一点。应该说,对于个人的能力还是很有锻炼的。我觉得在这里,要做好一件事往往需要付出挺多,有时候还得学会运用一些特殊的方法!”
“我是古代书上说的‘吏’”!
除了这些基本的日常工作,如今镇政府中和胡贤峰年龄相仿的“年轻干部”还有一项额外的工作——“联村”。所谓“联村”,是为响应国家关于“年轻公务员必须下基层锻炼”的规定,意在加强年轻干部的农村工作经验。胡贤峰所在的虽已是最为基层的政府机构,但离真正的农村毕竟还是有“半步之遥”。
“我们每个人都联一个村,不时还要到村里去。”瞻岐镇下辖17个村,胡贤峰被分配到距镇政府有十里地的西城村。“我马上要去那里担任支部副书记,挂职锻炼。”“支部副书记”的名头听起来像个“大官”,对此,胡贤峰自嘲似地笑笑,“我是古代书上说的‘吏’,离官还远着呢!”联村要对村里的事情了解负责,同时本职工作也不能落下,其实挺累的。原来因为会计工作繁忙走不开,胡贤峰去村里的时间并不多,“但以后可一定得多去了。”瞻岐镇距东海仅数里地,村里不少人以海水养殖业为生,每年夏季的台风总会给当地人带来一些损失,因此每到这个季节也是镇政府比较紧张的时候。胡贤峰讲述了台风期间的某一天他联村的工作经历:由于处于非常时期,星期天镇政府的工作人员都照常上班。上午开个短会大家就分头去村里了。到了村里后,胡贤峰和同事一道向村干部布置了抗台任务,比如检查危房,劝说老年人住到村办公楼等安全的地方。然后把任务分解到每个人,同时及时和村干部进行沟通,查漏补缺,商量对策。接着,他们和村干部一起到水库去看看水位、堤坝等情况。午饭前,胡贤峰回到镇里,中午休息了一下,下午又去了村里。
“当时啊,台风要来了,我心里还是很担心的,万一有个人员伤亡,大家都不会太轻松。天灾有时无法避免,关键是工作要做到位,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那次的台风由于降水过于集中,给一些养殖户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但幸好没有人员伤亡,提起来胡贤峰还感到一丝庆幸。
“中午村干部也不请你们‘领导’吃个便饭啊?”对于这种半开玩笑似的提问,胡贤峰很严肃地说:“现在没人会在村里吃饭,村财务公开,吃了饭有朝一天被曝光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所以谁也不会去惹这种麻烦。”“目标是开开心心做好工作!”做一名乡镇公务员已经三年了,终日忙碌着一些看似琐碎的工作——有时候自己心里难免会产生这种想法,胡贤峰对于自己工作的评价并不是非常高。同学们对于他去政府部门工作也感到比较意外,因为现在做的工作与他的专业完全不相关。
2002年,宁波大学日语专业本科毕业的胡贤峰最初的工作意向是去外贸或者外资企业。因为觉得报考公务员能多一种选择,于是有了今天的他。
“没进机关前不知道机关到底是怎么样的,进了以后才知道。”对于今天的工作,当时的胡贤峰根本没有想象过。他坦言,“其实我自己觉得一毕业进机关不是很好,至少对自己的人生蓝图来说,太缺少变化了。应该在外面拼搏一下,事业小有成就进机关或者当老师那才完美。”在胡贤峰心目中,“小有成就”简单说就是能够白手起家,在事业上达到一个比较高的境界,“至少自己对于自己所做的事情不存什么挑剔之心。”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3)03-0157-03
一、引言
本科生导师制是由指导教师对本科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进行直接辅导、引导和指导,从而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一种互动式教学制度。自2002年北大试行该项制度以来,各地高校纷纷效仿,使得这一人才培养的辅助模式得以迅速发展。然而在具体实行过程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教师的指导过程没有任何模式可供选择,致使在教师指导过程中不能有效发挥教师和学生的特长,不能使学生在毕业后很快地融入到其工作的团队中。
近年来,我国高校积极地学习和研究CDIO工程教育模式,它是现代工业产品从构思研发到运行改良乃至终结废弃的生命全过程。CDIO的教育理念就是要以此全过程为载体来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这包括对学生学科知识能力的培养,同时还包括对学生的终身学习能力、团队交流能力和在企业以及社会环境下的构思(Conceive)-设计(Design)-实施(Implement)-运行(Operte)能力的培养。CDIO是“做中学”和“基于项目教育和学习”的集中表达,它的具体目标是为工程教育创造出一个合理、完整、通用、可概括的教学目标,其重点是将个人的、社会的和系统的制造技术和原理相结合,使之适合工程学的所有领域。
在CDIO教育模式中引入导师制教育,即可在导师制教育中形成一个统一的培养模式,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创新型本科教育机制的建立,寄希望以此来解决我国工科教育中存在的一些显著问题,如重理论教育而轻实践教育、强调个人学术能力而忽视团队协作精神以及重视知识学习而轻视开拓创新的培养等。
二、CDIO教育模式下的导师制探索
CDIO培养大纲将工程毕业生的能力划分为四个层面:工程基础知识、个人能力、人际团队能力和工程系统能力,大纲要求以综合的培养方式让学生在这四个层面上达到预期目标。这一教育模式要求学生不仅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还应具有对基础知识的较强理解和对多学科的系统观念。目前,由于高中教育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造成大部分学生对专业的认识非常肤浅,他们并不懂得专业的真正概念。而专业导师可以弥补这一缺失。因而,由专业教师从专业和自身实践的角度向学生讲授所学专业的特点、学习方法以及学科发展方向,让学生建立正确的专业观,这对学生工程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CDIO教育模式下,导师制的重点在于培养学生正确理解构思-设计-实施-运行的基本理念、培养学生创造复杂和高附加值的工程系统观念以及培养学生置身于现代团队协作的工程环境中的基本能力。将CDIO模式与导师制有机地结合在一起,需要从学校、学生、教师以及课程体系等方面进行有效的配合。
(一)加强教师实践环节培养
CDIO教育模式共有12条标准,标准1:背景环境;标准2:学习效果;标准3:一体化课程计划;标准4:工程导论;标准5:设计实现的经验;标准6:工程实践场所;标准7:一体化学习经验;标准8:主动学习;标准9:提高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标准10: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标准11:学习考核;标准12:专业评估。其中第9和10两个标准都是关于师资建设而提出来的,因此,在CDIO教育模式下的导师制对指导教师的要求更加严格,尤其是对指导教师的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CDIO教育模式中最重要的环节。
目前,我国大部分的高校教师,尤其是年轻教师,都是在知识传授教学模式下培养起来的,教师普遍缺少工程实践经验,要想成为一个合格的指导教师,就要求教师要成为创新者,即要求他们的教学风格更加以学生为中心,要求他们传授大纲中所明确规定的个人、人际交往能力以及产品、过程和系统的建造能力,要求教师不仅具有较高的基础知识传授能力和实践能力,同时还要具备将行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融合在教学过程中的能力,即“双师型”教师。在这里,“双师”并不是教师与工程师的简单叠加,而是需要将两者在知识、能力和态度等方面进行有机的融合。目前,CDIO工程教育模式在我国高等院校教学过程中逐渐地被认可和实施,“双师型”教师也已不仅仅再是高职院校教师能力培养的目标,它也将成为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师培养的最佳途径。
1.挂职锻炼。挂职锻炼本指机关对所属公务员实行的一种有计划的管理活动。大学教师的挂职锻炼则是加快“双师型”师资培养、丰富教师实践经验、提高教师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增进校企、校地合作,更好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重要途径。
挂职教师要在思想上重视挂职锻炼,珍惜锻炼机会,明确挂职能实际解决什么实际问题。同时要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和业务专长,积极参与挂职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及技术研发活动,熟悉相关岗位的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为挂职单位提供高效的智力支持与技术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了解社会对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需求。
2.青年教师导师制。青年教师导师制是指为刚走上高校教学岗位的青年教师指定具有丰富教学及科研经验的导师,尤其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指导,帮助青年教师尽快适应教学环境、发展教学技能、培养科研能力。
青年教师导师制应以“双师型”为指导方针,指导教师应通过“备、教、辅、改、查”等各个教学环节对青年教师进行指导,针对青年教师在教学、工作和科研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个性化成长方案,避免或减少青年教师在成长初期的摸索阶段。同时,制定合理的监督考核和奖惩机制,真正做到教者精心、学者用心的良性互动,保证导师制的培养质量。
我系推行青年教师导师制以来,有效地促进了青年教师职业素质的养成、教学水平的提高及科研能力的提升等各方面的发展,对我系青年教师队伍的培养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3.增加工程实践岗前培训。工程实践岗前培训的主要目的是培养新任教师的“大工程”观,促使教师形成以实践为主导的高等工程教育理念,指导教师在以后的教学中能熟练灵活地应用CDIO教育模式。
工程实践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排教师到企业参观、实地考察以及定岗工作,并要求教师了解本行业的尖端技术及人才需求等。通过一系列的培训,可以使教师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有的放矢,更具实践性和目的性。培训完成后,培训教师需经过严格的考核方可正式上岗。同时,对在岗教师应鼓励其参加相关行业的短期培训和学术研讨,了解行业的发展前沿。
4.完善实践能力考核制度。基于CDIO教育模式的导师制,对指导教师的实践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工程技术人才的成长规律,使学生深刻认识到工程师在社会经济结构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此,应制定和完善教师实践能力考核制度,参照国家和企业相关专业、工种的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制订教师教学技能、专业技能、管理能力的基本标准和要求,组织教授、专家针对典型能力点和能力项目对教师进行达标考核。考核未达标的教师须再进行考核,直到达标为止。未达标前,不得承担新的教学任务。
5.教师自身的学习。CDIO教育模式中的指导教师应充分注重自身的再学习。CDIO教学大纲中要求学生掌握的知识、技术和能力,作为指导教师应该首先掌握。为提高指导教师自身的工程实践能力,可以充分利用实验室和实训基地来对教师进行能力培训,这里不仅是教师完成实践教学任务以及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也是教师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场所。教师应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全面地提升自己的专业技术和水平。
教师自身的学习还应该受到监督,教学管理部门应该要求教师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个人的工作、学习计划,并把完成情况记入年度总结。这样就可以让教师在每一学年的开始就确立好本年度的学习目标,并在年终对该学习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总结,通过总结、归纳和整理,方便确定以后的努力方向。
(二)搭建学生创新能力工作平台
在CDIO教育模式中,最重要的就是实践教学,这一教学环节可以增强学生的感性认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保证和不断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应加强学生创新能力工作平台建设,结合导师制,不断提高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
学生创新能力工作平台的建设应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成立由专家、教师、学生干部组成的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同时应制定相关制度,保证该平台的正常运行。对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的科技创新团队成员,应鼓励其参加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挑战杯等各种竞赛。
学生创新能力平台的搭建,有效地克服了学生参与科技创新活动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增强了学生参加科技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持续性,提高了学生的专业竞争能力和就业创业竞争力。
三、结束语
(一)开展“继续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专题报告会。1月25日,区委组织部与区委宣传部共同举办“继续解放思想,推进科学发展”专题报告会,邀请省委宣传部讲师团团长曾凡光同志作报告,区属各单位各部门有关领导,非公经济组织党委有关领导以及中心组学习秘书、组织人事干部等同志参加了学习讨论。区属各单位各部门把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作为加快新一轮大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在学习讨论活动中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迅速掀起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热潮。
(二)缜密落实“五个注重”,科学考核干部实绩。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区委提出的“四个坚持”,进一步解放思想,形成团结一致、风清气正和务实劲足的干部工作氛围,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我区处级干部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对有关考核内容进行细化,通过落实“五个注重”,促使干部年度考核侧重于干部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促进我区处级干部努力围绕区委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的大局,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群众检验的政绩。
一是注重考核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倡导树立大局观念,善于团结协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注重考核干部领导能力。倡导树立正确政绩观,培养协调各方、知人善用和依法办事的领导能力,培养攻坚克难的意志和自信心。三是注重考核干部工作作风。倡导形成求真务实、多学习勤思考、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勤政为民的工作氛围。四是注重考核干部工作成效。倡导真抓实干,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注重考核干部履行职责成效,包括经区委、区政府同意下达的主要指标、责任状和任务书完成情况,“创卫”等全区阶段性重点工作参与和完成情况,对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办理和完成情况。奖惩情况说明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之一。五是注重考核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特别是考核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
(三)落实科学规划,推动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健康有序发展。为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科学管理,加大对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促进年轻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推进干部队伍的“四化”进程。制定《2007-2010年海珠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规划》,并相应制定了《海珠区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暂行办法》、《海珠区年轻干部分类培养工作暂行办法》、《海珠区机关年轻干部下基层学习锻炼暂行办法》、《海珠区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轮岗交流暂行办法》、《关于调整下放科级干部任免权限的通知(试行)》等系列配套实施办法,通过教育培训、任职锻炼、挂职锻炼、机关干部下基层学习锻炼、轮岗交流等形式对干部实行培养选拔。根据年轻干部的知识结构、工作经历、能力倾向、个性特点和发展潜力等,兼顾工作需要,对干部分类别进行培养。通过分类培养,实现干部能力与岗位要求的合理匹配,推动全区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技术素质、组织领导素质普遍提高,为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四)举办《干部任用条例》培训班,推动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换届后要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习,扩大交流,提高认识,把握要领,推动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1月28日,根据区委批准,区委组织部在区机关小礼堂举办了1期《干部任用条例》学习专题培训班,邀请区有关班子成员、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同志参加了学习,并分别对区属各单位的党政正职、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的干部及街道党政办主任进行了培训。培训班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伍第政同志主持,邀请《干部任用条例》起草和修改人之一、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管理教研室竹立家主任授课,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邓伟强同志在培训班上作了重要讲话,就进一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与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将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主题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及“海珠讲坛”的培训计划。通过深入调研,拟制《2008-2010年海珠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提出今后3年全区各层次干部队伍培训工作的任务、目标、培训重点和培训措施。在处级干部进修班、处级干部新任职培训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中,以及“海珠讲坛”系列讲座中增加解放思想学习讨论主题,切实做到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六)抽调人员充实到全区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区委部署,从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安监局各抽调1名干部到区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我区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
二、第二阶段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