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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报告大全11篇

时间:2022-10-16 03:44:38

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工程竣工报告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工程竣工报告

篇(1)

您们好!由我公司承担施工的xxx公交车接驳站工程 ,在县领导、建设单位、设计院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通过本公司员工的上下一致、齐心协力的努力,工程2017年6月20日开工,于2018年9月22日完成了合同的主体内容以及增加项目,今天邀请县领导、设计、业主等有关单位进行正式竣工验收。现工程技术资料整理齐全,经过建设、设计单位的认可,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今天借此竣工验收之际向在座各位领导、专家作如下工程竣工总结: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xxxx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xxxx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xxxx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xxx建设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6000m2, 接驳站内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停车坪内设带孔盖板水沟、公交车充电桩。

路面结构总厚度为50cm:4cm厚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1cm稀浆封层+透层,5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20cm厚5%水泥稳定碎石上面层,20cm厚级配碎石层。

二、工程内容:    

1、路面工程:完成沥青路面施工10500 m2,5%水稳层施工11000 m2,级配碎石垫层11000 m2,片石回填及碎石找平层8271.2m2;

2、土石方工程:完成路基清表6700m3,转砂石2325.76m3,挖土方22000m3,回填土方36800m3,石方爆破7068.8m3;

3、排水管沟工程:完成安装D400排水管91m,D800排水管12m,检查井3座,盖板排水沟310m;

4、附属工程:完成砌筑挡土墙421.54m3等。

三、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试验及功能测试:

本工程进场材料及半成品的合格证      份、混凝土      份、砂浆     份,沥青混凝土     份,试验报告齐全,压实度、弯沉、厚度均已检测合格。

四、安全措施:

在安全施工方面,从本工程一开始,针对工地的特点,做了详细的安排,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安全规章制度。对各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在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设立反光路锥、隔离围栏、警示带、标志、警示牌、横幅,施工作业人员穿反光背心、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措施,由于高度重视安全施工,所以整个施工过程没有发生安全事故。我们工地各班组还积极开展创文明工地活动,严格按文明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五、质量评定

经我项目部组织自检,各分部分项工程均合格,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六、自我总结

本工程自开工以来,因诸多因素造成工期延长及工程造价增加:

1、重大设计变更:接驳站设计标高及坡度进行了重大调整,排水管网变更、水稳层厚度变更、充电桩平面设计图位置变更等;

2、增加工程:考虑到湘运公司需要增加充电桩,原接驳站用地面积过小,根据县政府要求,将交通局前坪约6000m2的用地纳入施工范围内;设计增加了挡土墙、排水管、检查井等工程。

3、施工期间严重阻工;原施工范围内有私人碎石、河砂未迁移,后经多方长期协调才最终解决;接驳站入场道路及进出口未征地而经常性阻工,造成该位置的挡土墙及排水沟仍无法扫尾完工,道路路面也无法施工。

4、工程财评预算为481.51万元,目前已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约585.62万元,后续未征地的面积约3600m2,如施工则再需增加工程造价约150.95万元,其中道路工程约84.95万元,征地补偿费约66万元。

我公司在县领导、建设、设计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克服重重困难,将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圆满完成。

我公司以“求实创新,追求完美”的宗旨,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制订一系列方案,严格按设计要求以及工程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施工,做到在各施工环节上质量自检、班组互检、质量员抽检,从而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该工程的圆满完成,除了我公司员工的上下一致、齐心协力的努力外,离不开整个施工过程中始终得到县领导、建设单位、设计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为此我代表xxx工程有限公司再次对你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对参加本次验收工作的各级领导、专家和对关心、支持该项目工程建设的各位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                         

篇(2)

xxx公安消防支队: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由**************工程公司承建,*********************设计院负责设计,******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质量跟踪监督,并委托**********消防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现场监督,并由*********************消防设施检测单位于2007年11月245日完成本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及消防设施检测,确认检测结果为合格。工程于2007年12月21日通过了五方主体预验收工作,并完成了有关问题的质量整改闭合,现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工程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工程概况(建筑类别、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与广场路交叉口,南邻广场路,北邻飞鹏巷,西朝信河街,东邻居民区。属居民集中区域,为消防重点控制单位,本工程建筑物为地下一层、地上十八~二十二层,独立裙房二层组成。总建筑面积为40192m2,地下部分5252.34m2。总建筑高度分别为:64.3m、70.30m、80.90m、9.30m。一层层高为4.50m、二层层高为4.80m,三层层高为4.50m;地下室一层高度分别为:机动车库5.60m;设备房4.80m非机动车库3.80m。地下事室主要有两个消防通道口,设计容量为400m3的消防水池及设计容量为18m3的喷淋专用水池、消防排烟风机房、自备发电房等设备房,地上二层~三层商场部分设置有两座消防楼梯。屋顶设有电梯机房,正压送风机房及消防水池设计容

量18m3等设施。

1、建筑类别及耐火等级:一类高层建筑及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北侧商业部分为二类多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

2、主体结构采用全现浇钢筋砼框架—框支剪力墙结构,地下室连体,地下室设有汽车库,非机动车库。一、二层设有商场、办公区等公共场所,三层设为架空层(技术层)、露天部分设屋顶花园等休闲场所;四层及以上为住宅。

二、建筑内部装修情况:

三、安全疏散与消防电梯情况:

四、消防水源、消防电源情况:

五、消防工程设施情况:

1、 本工程消防报警系统采用消防中心控制系统,由自动报警系统、楼层疏散指示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等系统组成。消防中心设在D-1栋一层,消防中心采用集中报警控制器控制。

2、 本工程联动系统为集中控制,联动控制台设在一层消防控制中心内,联动功能主要有:火灾报警后停止送排风机,打开排烟口和正压送风口,启动排烟风机和正压送风机,火灾确认后接通警报装置,10~15秒后接通紧急广播,组织疏散,同时启动消防水泵、喷淋泵,电梯迫降至底层。

3、 消防控制室的联动逻辑和手动功能:a、手动按钮动作时,立即联动消防设备。b、消防栓按钮动作时,立即启动消防泵和喷淋

泵。C、烟感、温感、水流指示器等报警时,应确认后方可联动消防设备。d、消防紧急广播扬声器、排烟口及暂停空调机等功能应联动着火层及上、下层,e、消防控制室应有各消防设备的启停启示,并能手动控制各消防设备的启停。f、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广播应能手动开启,也可自动开启,设有话筒,也可放录音带。g、消防中心应设有消防支队的直通专用电话,在消防水泵、电梯机房、风机房应设有消防电话。

六、 工程施工过程:

篇(3)

广东省建设厅制填写说明

1,工程竣工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向备案机关提交.

2,填写要求内容认真,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3,工程竣工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督站,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面积

工程造价

结构类型

层数

地上:层

地下:层

施工

许可证号

监理

许可证号

开工日期

验收日期

监督单位

监督编号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总包单位

承建单位

(土建)

承建单位

(设备安装)

承建单位

(装修)

监理单位

施工图

审查单位

二,工程竣工验收实施情况

(一)验收组织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根据工程特点,下设苦干专业组.

1,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专业组

专业组

组长

组员

建筑工程

建筑设备安装工程

通讯,电视,燃气等

专业工程

工程质保资料

(二)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专业验收组发表意见,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签名.

(三)工程质量评定

分部工程

名称

评定等级

质量保证资料评定

观感质量评定

地基与基础工程

共核查项

其中符合要求项

经鉴定符合要求项

应得:分

实得:分

得分率:

主体工程

地面与楼面工程

门窗工程

装饰工程

屋面工程

采暧卫生及燃气工程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电梯安装

工程

(四)验收人员签名: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职务

(五)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竣工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

(签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

监理单位:

(签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施工单位:

(签章)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勘察单位:

(签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计单位:

篇(4)

①、大坝前坝坡1563高程以上改为浆砌块石,加固上游坝坡,在大坝左坝肩心墙与溢洪道右侧墙接触面的齿墙后增设一道砼防渗墙;

②、加固溢洪道及下游河道治理;

③、更换弧形工作门及平板检修门,更换弧门启闭机;

④、加固改造上坝及进库公路;

⑤、增设大坝观测设施与自动化控制系统。

工程于2001年5月31日开工建设,2002年6月底全面竣工,历时13个月,除险加固工程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完成了大坝前坝坡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及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完成上坝公路加固工程,包括1.27公里的公路护坡及3.2公里的沥青路面铺设,以及公路桥1座,过洪涵洞6座;完成输水泄洪洞事故门、工作门、启闭设备制安工程;完成大坝自动化监测设备的安装及其它工程等,目前,由于受地方配套资金影响大坝砼防渗墙工程未能完成和坝体渗流水位测量仪未安装,其余主体工程均已按设计要求完成。 该工程共完成投资额915.24万元(不包括待验费20万元),完成主要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8.39万m3 ,土石方回填2.02万m3,浆砌石1.16万m3,砼0.15万m3,耗用水泥1782T,钢筋(钢材)40.54T,木材11.26 m3,沥青93.70 m3,劳动工日5.69个工日。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务,虽然受地方配套资金影响使个别尾工未能完工,但不影响工程正常安全运用。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了竣工审计。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已通过了**市水利基本建设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出具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工程质量合格。在工程完工试运行中,工程能正常运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三、验收组织准备情况: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目前已编制完成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草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均已编制完成了相应的“工作报告”。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项目法人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议拟定于2004年 月 日进行,验收地点在

篇(5)

被委托工程验收单位:

工程验收参验人员:

委托人:

监理人员:

工程验收地址:

工程竣工验收依据:北京市标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j/t01-43-xx

工程概述:

此工程两室两厅一卫,建筑面积37平方米,层高2.8米装修工程。

验收结论:

一. 该工程装饰面层多处空鼓、开裂(见委托单示意图③⑤⑧⑨⑾),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9.0.2腻子应使用具有耐水性能的腻子,腻子与基体结合坚实、牢固、不起皮、不粉化、不裂纹。

二. 一厅门及门框油漆有刷纹、流坠(见委托单示意图⑿),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9.0.3油漆表面应平整、光洁、无漏刷、脱皮和斑迹,清漆木纹清晰,大面无裹棱、流坠和皱皮,颜色基本一致,无刷纹。五金、玻璃洁净。

三. 一厅地砖空鼓率20.8%,二厅地砖空鼓率12.5%及卫生间墙砖空鼓率5.98%(见委托单示意图②⑩⒀),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8.1.4墙地砖铺贴应平整牢固、图案清晰、无污积和浆痕,表面色泽基本一致,接缝均匀、板块无裂纹、掉角和缺棱,单块板边角空鼓率不得超过数量的5%。

四. 墙体电源线未套线管直接埋入抹灰层内、顶部电源线分线处接头未入线盒(见委托单示意图⑦),该项验收不合格。

依据:标准3.0.2电气布线宜采用暗管敷设,导线在管内不应有结头和扭结,导线距电话线、闭路电视线不得少于50厘米,吊顶内不允许有明露导线,严禁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内。

篇(6)

竣 工 验 收 报 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四川省建设厅制

JS—004填写说明

一、 本报告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等建筑安装工程和市政

基础设施工程。

二、 本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勘察等相关部门填写。 三、 本报告需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工程验收小组对工程

资料集实体进行检查及验收,并形成统一的工程质量验收结论,相关部门人员签字、盖章认可。要求填写内容翔实、准确,验收结论明确,相关资料完善。

四、 建设、监理、勘察、施工等单位的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程资

质。

五、 竣工验收内容需包含设计图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六、 竣工验收组织形式和验收程序需填写由谁组织、由谁参加、谁监督、验

收先后顺序等内容。

篇(7)

***********监理有限公司

2013年**月**日

****************厂房 竣工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本工程为钢结构,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13900.8m2,不设地下室。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二、评估依据

1、施工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 2、施工图纸及设计有关文件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9版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5、《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6、《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2) 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8、《建筑地面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1) 9、《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0、《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2)

11、《给排水管道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12、《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4、我国现行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及标准;

三、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本工程采用柱下钢筋砼独立基础,持力层选择粉质粘土与残质砂质粘性土,承载力特征值fak=200Kpa,基底进入持力层不少于500mm。基础垫层为强度C10的混凝土,其余均为C25的混凝土;基础梁的保护层厚度为50MM。混凝土采用泉州市九日山混凝土有限公司供应之商品混凝土。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于2013年***月***日通过验收质量合格(详见地基与基础质量评估报告)。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四、主体结构分部工程

1、砌体子分部(1.200m以下)

砖砌体工程采用混凝土多孔砖,采用M5水泥混合砂浆砌筑,砌筑前先浇水湿润。砖墙砌筑上、下错缝,内外搭接,在砖与砼体接沿柱高方向每40cm高予埋2Φ6钢筋伸入墙体不小于1m,砖砌体水平竖向灰缝厚度为10mm,砌体砂浆饱满、灰缝、顺直,砌体表面平整、垂直、构造柱留设位置准确,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规定要求。

2、钢结构子分部(1.200m以上)

主体结构采用Q345B钢材,次构件钢构件采用Q235B钢材,墙面檀条采用Q345热浸镀锌檀条,主体构件采用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次构件采用镀锌螺栓连接,油漆采用防锈油漆,钢构采用喷砂除锈后涂装防锈漆,墙面采用横铺WS-778圆浪版T=0.5mm、HPC洁净钢板镀锌铝AZ150。所有材料均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并按规范要求进行进场复检,均符合要求。钢构件涂层表面均匀,无明显流坠、针眼、气泡等缺陷。观感质量总体评价一般

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于2013年***月***日通过验收质量合格(详见主体结构质量评估报告)。

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五、装饰装修分部工程 1、楼地面子分部

本工程的楼地面采用金刚砂混凝土面层,表面平整度、坡度等均符合要求。踢脚线与墙体基层结合牢固,表面洁净,上口平直。

该楼地面子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2、抹灰子分部

本工程内、外墙面抹灰层与基层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裂缝等缺陷,其表面平整度、阳角方正、立面垂直度等基本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该抹灰子分部工程监理评定为合格。 3、门窗子分部

(1)铝合金窗分项

铝合金窗具有出厂合格证,安装的位置,开启方向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钢制防火门分项

钢制防火门安装位置和尺寸符合要求,安装牢固,开启方向准确,小五金配件齐全。

(3)门窗玻璃安装分项

本工程选用塑钢窗,5mm厚浮法玻璃。玻璃品种、规格、尺寸、色彩等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玻璃裁割尺寸正确,安装牢固,无裂纹、损伤和松动现象。密封条与玻璃接触紧密、平整。

该门窗子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4、饰面砖子分部

外墙面砖面层分项

外墙面采用饰面砖镶贴,面砖有出厂合格证,饰面砖的颜色基本均匀一致,光泽度一般,砖缝平直、无裂纹等现象,阳角基本方正,阴角顺直度一般,滴水线顺直。外墙整体观感一般。

该饰面砖子分部质量评定为合格。 5、涂饰子分部

内墙面面层采用白色乳胶漆。所用材料有出厂合格证,涂刷罩面的颜色

基本均匀一致,光泽度一般。与抹灰层粘结牢固,无脱皮、掉粉、漏刷等现象,整体罩面层观感一般。

该涂饰子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6、实测情况

该装饰分部工程经实测,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实测合格率80%以上,符合验评标准的规定。

装饰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六、建筑屋面分部工程

金属板铺装分项

屋面采用热浸镀铝锌钢板,所用材料有出厂合格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该建筑屋面分部工程经实测,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实测合格率80%以上,符合验评标准的规定。

建筑屋面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七、本工程各分部质量评定情况:

1、地基与基础分部质量评定如下表:

2、主体结构分部质量评定如下表:

3、建筑装饰装修分部质量评定如下表:

4、建筑屋面分部质量评定如下表:

5、给排水与采暖分部质量评定如下表:

6、电气分部质量评定如下表:

八、混凝土、砂浆试块强度评定情况(标养):

1、混凝土试块强度评定情况:以上混凝土试块强度经统计评定满足要求。 2、砂浆试块强度评定情况: 以上砂浆试块强度,经统计评定满足要求。 九、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试验检验情况:

1、水泥合格证8份,检验报告8份,试验结果全部合格。

2、钢筋合格证5份, 力学性能检验报告5份,试验结果全部合格。 3、焊接性能焊条、焊剂合格证各1份,电弧焊检验报告2份,试验结果全部合格。

4、细集料检验报告5份,碎石检验报告4份,试验结果全部合格 5、混凝土普通砖、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出厂合格证各1份,检验报告各1份,试验结果全部合格。

6、土壤击实、土壤密实度检验报告各1份,试验全部合格。

7、内墙腻子粉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各1份,内墙乳胶漆出厂合格证1份,检验报告1份,符合要求。

8、塑钢窗合格证1份,玻璃合格证1份,门窗三项物理检验报告3份,

试验结果符合要求。

9、钢板出厂合格证5份,试验报告5份;角钢出厂合格证4份;槽钢出厂合格证2份;工字钢出厂合格证1份; 圆钢出厂合格证2份,试验报告2份;螺栓出厂合格证4份,试验报告4份;均符合要求。 十一、建筑给排水分部工程 1、室内排水系统子分部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工程检验批,符合要求; 2、安全和功能检验情况

排(雨)水管道灌水试验符合要求。 建筑给排水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十二、建筑电气分部 1、防雷及接地安装子分部

(1)接地装置安装工程检验批,符合要求; (2)避雷引下线敷设工程检验批,符合要求; (3)接闪器安装检验批,符合要求; 2、安全和功能检验情况

基础接地电阻测试:最大值 0.80 Ω(欧姆),最小值 0.3Ω(欧姆),均小于设计要求值 1 Ω(欧姆),均符合要求。

建筑电气分部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 十四、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经核查基本齐全。 十五、沉降观测

该工程建筑物沉降观测共设24个沉降观测点,累计最小沉降量2mm,最大沉降量4mm,沉降均匀。 十六、工程观感质量评定

该工程观感质量评定一般。

十七、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本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保资料齐全,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标准,该工程质量等级我司评定为合格。

法人代表:

技术负责人:

篇(8)

    我单位建设的*****工程项目已建设完成,各项环保设施投入运营正常。

本项目位于裕安区西环路,建筑面积约为189314平方米,项目建设时间为2013年7月,竣工时间2017年3月,项目包括11#~20#共10栋高层(其中11~13#,15~17#为地下1层,地上18层;14#、18#-20#为地下1层,地上30层),框架剪力墙结构,住宅层高2.9m;1#-10#共10栋多层(地上六层带跃层),框架结构;一座地下机械车库(含人防)及地下非机械车库。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具体申请验收楼栋情况见附表)

小区绿化,在机械车库顶板设置绿化广场,楼栋之间设置条形绿化带,面积约36313平方米,绿化率达52.4%;废水处理:主要为生活污水处理,雨污水分流,建设排水管网,餐饮业建立隔油池,污水排放满足接管标准。废气处理:地下车库汽车尾气,设置的有通风换气等系统,保证废气排放能满足限值标准;噪声处理:主要为地下车库风机、水泵等噪声,风机设置于地下专用机房,建减震台座,安装隔震垫,风机出口加装消声设备;临城市道路一侧建筑安装隔声窗。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收集,保持小区及周边整洁。

篇(9)

(二) 征地数量明细表 竣表26

(三) 房屋拆迁数量汇总表 竣表27

(四) 电力、电缆线路拆迁汇总表 竣表28

(五) 通讯、广播线路拆及自来水、污水管线拆迁汇总表 竣表29

(六)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竣表30

(七) 主要工程项目设计、竣工数量对照表 竣表31

(八) 工程量清单造价对照汇总表 竣表32

(九) 工程变更一览表 竣表33

(十) 劳动力及主要材料数量汇总一览表 竣表34

(十一) 统一里程与施工桩号对照及断链桩号一览表 竣表35

(十二) 平曲线一览表 竣表36

(十三) 纵坡、竖曲线一览表 竣表37

(十四) 逐桩坐标一览表 竣表38

(十五) 水准点一览表 竣表39

(十六) 路基土石方数量汇总表 竣表40

(十七) 路基每公里土石方数量一览表 竣表41

(十八) 防护工程汇总表 竣表42

(十九) 防护工程一览表 竣表43

(二十) 软土路基处理工程数量一览表 竣表44

(二十一) 软土地基沉降量一览表 竣表45

(二十二) 路基边沟及其它排水工程汇总表 竣表46

(二十三) 路基边沟及其它排水工程一览表 竣表47

(二十四) 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工程汇总表 竣表48

(二十五) 路面及中央分隔带排水工程一览表 竣表49

(二十六) 路面工程汇总表 竣表50

(二十七) 路面工程一览表 竣表51

(二十八) 桥梁、涵洞工程汇总表 竣表52

(二十九) 桥梁工程一览表 竣表53

(三十) 涵洞工程一览表 竣表54

(三十一) 隧道工程一览表 竣表55

(三十二) 立交交叉工程汇总表 竣表56

(三十三) 互通立交工程一览表 竣表57

(三十四) 分离立交工程一览表 竣表58

(三十五) 桥式通道工程一览表 竣表59

(三十六) 箱型通道工程一览表 竣表60

(三十七) 平面交叉工程一览表 竣表61

(三十八)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汇览表 竣表62

(三十九)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一览表 竣表63

(四十) 监控设备系统一览表 竣表64

(四十一) 通信设备系统一览表 竣表65

(四十二) 供电、照明、通风、消防、设备系统一览表 竣表66

(四十三) 收费设备系统一览表 竣表67

(四十四) 沿线房建工程一览表 竣表68

(四十五) 绿化工程汇总表 竣表69

(四十六) 绿化工程一览表 竣表70

(四十七) 防噪设施一览表 竣表71

(四十八) 其他(线外)工程一览表 竣表72

二、 竣工验收文件

(一) 竣工验收申请、批准文件

(二) 竣工验收鉴定书、验收委员名单

(三) 竣工质量检验报告

(四) 相关专项验收文件

(五) 工程移交证书

(六) 缺陷期满证书

(七) 竣工验收总结

1、 建设单位关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2、 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

3、 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4、 监理单位关于监理工程(含变更设计)情况的报告

5、 质量监督部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报告

6、 交工验收组(代表)工程交工验收情况的报告

(八)其他文件

三、 竣工决算

(一) 工程决算

1、 竣工计量支付报告汇编(附件17)

(1) 竣工支付证书

A、 说明

B、 最终付款证书

C、 支付汇总表

D、 支付明细表

E、 支付货币需求分类表

F、 100章总则支付(完成)表

G、 200章路基石方支付(完成)表

H、 300章路面工程支付(完成)表

I、 400章桥梁工程支付(完成)表

J、 500章隧道工程支付(完成)表

K、 600章排水及涵洞工程支付(完成)表

L、 700章防护工程支付(完成)表

M、 8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支付(完成)表

N、 900章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支付(完成)表

O、 计日工支付(完成)表

P、 工程变更支付(完成)表

Q、 地方材料价格调整系数表

R、 地方处理价格调整表

S、 价格调整汇总表

T、 保留金扣留及支付一览表

U、 材料预付款一览表

V、 动员预付款一览表

W、 关于违约罚金一项的说明

X、 关于迟付款利息一项的说明

Y、 关于费用索赔一项的说明

Z、 关于保留金一项的说明

(2) 竣工图总目录

注明计量表相关的竣工图编号

(3) 断面图总目录

注明计量表相关的竣工图编号

(4) 工程量清单100章证明文件

A、 证明文件一览表

B、 证明文件

(5) 工程变更证明文件

A、 证明文件一览表(一)合同变更部分

B、 证明文件一览表(二)工程变更部分(设计变更)

C、 证明文件一览表(三)工程变更部分(合同超限调价)

D、 证明文件

(6) 其他计量支付证明文件

A、 证明文件一览表

B、 证明文件

2、 计量支付台账资料(即工程量清单最终造价)

3、 中期计量支付报表汇编

4、 工程计量表汇编

(二) 财务决算

1、 说明

2、 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接交通部交财发「2000207号文编报)

(三) 竣工决算及有关文件

1、 说明

2、 批复文件

3、 其他文件资料

第八部分 科研文件材料

一、 课题报告、任务书、批准书

二、 协议书、委托书、合同

三、 研究方案、计划、调查研究报告

篇(10)

1.军工产品质量管理要求和特点

质量管理历来是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军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肩负着保卫国家安全的神圣使命,因此,军品质量具有特殊的要求和内涵。一是因为军工产品的质量优劣,是关系到战争胜负和国家、民族安危的大问题,这是一个比任何军工企业的效益要重要得多的问题。二是由于军工产品投入高、风险大、技术密集、系统复杂,在整个研制、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出现一丝一毫的差错。常说军品质量无“小事”,就是说军品质量必须做到零缺陷。另外,军品属于战争消耗品,其唯一的使用价值是在战时构成消灭敌人、保卫自己的战斗能力;在平时构成稳定国际局势、维护国家安全的国防实力。军品是时刻准备着用来参与战争的,其使用价值完全是由对抗价值决定的。不能与敌人武器相对抗的军品,因无对抗价值而没有使用价值。瞬息万变的战争中,如果雷达捕获不到目标、导弹发射不出去,那么瞬间就会被对方击毁。

与民用项目相对,军品项目的具有显著的特点,在方案阶段,需要不断地论证及验证,形成研制任务书,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研制与试验等。在项目研制的初期阶段,我们需要把方案转化为设计并需要规范地实验。评审阶段,我们还需确认关键技术的解决、主要指标的满足并验证阶段样本。正样是后期阶段,我们把分系统方案转化为设计和规范,把部组件要求转化为其设计方案和元器件要求。

所以我们首先要求目标明确,包括明确的军贸合同、明确的客户群体,如国内的军队装备部门及国际军贸市场。其次,我们的产品要创新独具。军工产品是适应未来战争要求的新式武器,必须具有独创性,否则就没有研制的必要。其次是项目的不确定性,该类项目由于具有高技术难度的特点,因此其是研制是否成功具有不确定性。同时,研制出来以后是否就一定能在国内军方立项或拿到国外用户的合同也具有不确定性。需注意的是,军品项目每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完成后,都要提请军方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2.普通高校参与军工产品研制所存在的问题分析

2.1高校与企业的任务方向不同

企业在科研生产中任务单一,一般仅在某一具体的科研方向有产品研发和生产,而高校一般有多个学科,在多个科研方向上有着不同的科研任务。因是由于高校科研生产的专业领域跨度相对较大、种类多,研制过程差别很大,而且一些产品的研制任务不连续,设计和开发过程变更频繁,研制任务时间紧,从而导致质量管理环节多、难度较大,尤其是在没有吃透标准的情况下,生搬硬套标准,造成执行困难。往往出现科研过程中做过的做得很好的工作没有放入标准的环节中,而为了标准的某个环节无谓地准备诸多额外的工作。

2.2高校与企业的中心任务不同

企业单纯为了生产赢利而运营,追求的是产值和利益的最大化,而高校肩负教学、科研双重任务,重在培养合格的人才。因此一方面高校在科研质量管理过程中出现了资源有教学与科研双重用途之间的冲突,另一方面,高校又是以教学为主,其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能划分并不是为科研及产品开发而设置的,这就决定了质量体系中所规定的相关职能部门和质量职责只是组织的一部分工作,甚至可能会有名无实,这在不同程度上必然影响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2.3高校与企业的管理模式不同

一直以来高校的科研管理采用课题组组长负责制,各个课题组的管理模式主要取决于课题组组长,通常是一个课题组一个管理模式,课题组科研水平也基本取决于课题组组长,人为因素对科研的影响过大,导致采取科研质量管理过程中受到习惯性的阻碍较大。企业一般采取整体集中管理,管理模式相对单一。

2.4高校与企业的生产数量不同

企业无论大小,大部分都进行批量生产,而高校主要进行科研创新活动为主,不可能进行批量科研生产,正是由于产品批量上不去,质量管理的效益不明显,使得科研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不高,某些科研过程(如外购和外协控制、合格供方审核等)违反正常程序,使研制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现象时有发生。

3.促进普通高校承研军工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措施

高校作为国家特殊的科技阵营,具备建立科研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和条件:高校是稳定的法人机构,是国家拨款的事业单位一般不存在破产、转制现象,容易取得顾客的信任并与之保持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高校人员素质普遍较高,自学能力和接受新事物能力较强,经过培训能够快速进入质量管理体系,能够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更加有效地运行;高校科研实力雄厚,科研环境稳定优越,因此科研过程失误较少,容易达到质量管理体系目标要求,可在质量管理和科研之间形成良性循环,促进科研与质量管理体系间相互适应。因此,尽管质量体系最早源于制造业,但完全适用于高校的科研质量管理,只是在建立过程中需采取一定的策略。

与企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相比,高校建立科研质量管理体系必须考虑自身的特点:

(1)高校科研产品的多样性和特殊性。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类型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研制开发及小批量生产,按照ISO9000:2000对产品的定义,这些不同类型项目的最终结果均可称之为产品,但除了研制开发及小批量生产类项目的输出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实物产品外,基础研究及应用研究类项目的输出更多的体现为知识性产品。基础研究的产品以论文、会议报告、验收报告、科学著作、基础数据库为主要形式;应用研究的产品以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技术工艺包、样品、样机、图纸、论文、软件程序、科学著作、原理性模型等作为主要形式。

(2)高校科研人员的独立性和流动性。高校是人才荟萃之地,人员素质普遍较高,文化氛围自由宽松;科学研究活动又是探索性、创造性的工作,带有更多的个人色彩,因此高校科研人员的自主独立性较强,不太习惯受约束,推行质量管理体系会面临思想认识上的阻碍;高校的科研活动以课题组为基本单元,课题组依据课题的性质由相关专业的老师和学生组合而成,人员的流动性也是高校科研的一个特点,由此带来的工作连续性差、培训工作量大等问题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3)高校科研质量把关形式的多样性。质量把关的方式在高校科研质量管理中呈现多样性。在研制生产类项目中,由于产品的质量特征较为直观,主要通过质量检验的方式来进行质量把关。而在基础理论研究及技术研究类项目中,由于其成果的形式大都是软件,同时由于科研工作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影响质量的环节和因素很多,而可控性比物质生产要低得多。因此,质量把关主要采用校对、审查、质量评审等形式来进行。

(4)高校科研资源的分散性。高校的科研资源主要包括科研人力资源、科研基础设施、科研工作环境、科研经费和科研信息等。在高校,由于普遍实行课题组负责制,课题组各自为政,人员、设备、经费分布在不同的课题组中,如何对这些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及管理,以增强其对科研生产过程的保障能力,是高校科研质量管理体系所必须考虑的。

基于上述情况,高校科研质量体系的建立就不能完全照搬企业或一般研究院所的模式,而应当体现出自己的特色。高校科研的质量管理,要以提高科研人员和各种科研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为重点,把改进科研管理机制、提高科研管理质量作为高校科研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并协助做好科研队伍的管理和技术培训;在科研资源管理中,高校应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为高校科研活动服务,重视科研资源要素在外部系统与校内系统中的共享性、在校内职能之间中的相对独立性以及资源的规范化运作;针对高校科研产品的多样性、科研活动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高校科研质量管理尤其需要强调采用避免不合格的预防措施和过程质量控制方法;对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预先研制和产品研制生产等不同类型的科研工作,质量管理的要求与重点也要区别对待。

篇(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下称《解释》)已施行两年之久,极大地规范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市场行为,但也暴露出很多问题。由于《解释》对一些问题规定的过于简略,导致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在理解和适用上有很大差异,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笔者仅分析《解释》第13条和14条引发的若干争议问题并提出管窥之见。

一、关于《解释》第13条的问题

《解释》第13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此条规定引起如下两个争议问题:

1、“使用部分”是否包括房屋的屋面和外墙

对于这个问题,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观点:(1)房屋是个整体,房屋的屋面和外墙属于该整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如果房屋屋面漏水、外墙渗水引起的质量问题,无论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过错责任)是谁,均应按《解释》第13条的规定判决发包人自行承担民事责任;(2)房屋的屋面和外墙虽然属于房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不论发包人还是房屋实际占有人,都使用不上这一部分,房屋屋面和外墙属于自然使用的范围,不属于发包人或房屋实际占有人使用的范围。因此,房屋未经竣工验收而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根据有关质检部门的鉴定,若该房屋屋面漏水或者外墙渗水的原因是发包人造成的,应当判决发包人承担责任;若是承包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判决承包人承担民事责任。笔者认为第2种观点比较公正合理,在案件审理中可予采纳。对于屋面和外墙部分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权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来划分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法院不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一律以《解释》第13条的规定来驳斥发包人的正当诉求,显然有失公正。《解释》第59条还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的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施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等施工材料不得使用。因此如果承包人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防水材料而直接导致房屋屋面漏水或者外墙渗水,承包人对此负有过错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时即使发包人擅自使用也无需承担责任,因为屋面漏水与发包人擅自使用之间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2、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是否一律不予支持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而提前使用了建设工程,而且产生质量问题的部分属于发包人的使用部分,对于这部分质量问题,能否一律让发包人自行承担? 笔者认为,如果使用部分的质量问题,不是发包人的使用不当造成的,而是由于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造成的,应按过错责任原则判决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已对此早有规定:首先,《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1999)231号]规定“对在工程施工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行为,要判令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次,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26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条例》第28条也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二、关于《解释》第14条的问题

《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此条规定存在如下三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1、如何认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尚待明晰

在房地产实务中,如何认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应当以发包人(建设单位,下同)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1]理由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工程设计、监理和质量监督等单位签字认可的,2000年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笔者不同意上述观点,认为应当以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下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日期”来确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日。理由是,2000年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第6条规定“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暂行规定》第8条还规定“备案机关发现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有权责令单位停止使用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因此建设单位原组织的竣工验收就作废了,必须重新按备案机关的要求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2、第14条第2款的规定与房地产实务操作互相矛盾

国务院《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第7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因此承包人在房地产实务中没有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义务,只有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的义务,即先由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然后由先后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最后是发包人制作《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笔者认为,《解释》第14条第2款关于“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表述应修改为“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3、如何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由于第14条没有详细列举发包人拖延验收的具体行为,在审判实务中如何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主要有两种观点:(1)参考《建筑装饰施工合同》(甲种本)第32条的规定“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为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2]这种观点与房地产竣工验收的实务有差距。首先,乙方承包人没有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义务,只是承担递交《工程竣工报告》的义务;其次,甲方发包人无权批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只是制作《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按照国务院《条例》第49条的规定其最终批准权限应当是地方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而其是否被批准的依据是《竣工验收备案表》;(2)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来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时间,即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发包、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上述事项的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28日。[3]这种观点的缺陷在于损害了承包人的利益,因为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实务中,竣工结算文件的递交,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28天之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如发包人迟迟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就无法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文件。

笔者认为,若发包、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依约定。无约定的,应按照房地产竣工验收的实际情况分别认定。(1)承包人在工程完工之后,依照《暂行规定》及时向发包人递交了工程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依照《暂行规定》组成验收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的,承包人按验收组的整改意见整改后,第二次向发包人依法递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的,发包人却以“整改不到位为由”拒绝组织再次验收的,但验收组大多数成员都认为整改到位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此种情形应以承包人第二次递交工程竣工报告日期为竣工日期,且认定发包人为拖延验收;(2)工程完工后,承包、发包双方依法组织验收并将相关文件报送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但该部门审查认为需要重新组织验收的,也应当以承包人第二次递交工程竣工报告日期为竣工日期。若发包人以种种理由拖延不依法组织验收的,笔者认为应以29个工作日为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期限,其中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7个工作日、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15个工作日、发包人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所需的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