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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乐团是为了演奏交响乐曲或管弦乐曲,由众多西洋乐器演奏者混合组成的合奏团体。中小学西洋乐团主要是以学校艺术社团的形式出现在中小学校园中,是学校课外艺术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学校开设包括西洋乐团在内的各类艺术社团的目的在于利用课余时间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培养学生对各类艺术活动的兴趣,与课堂教学形成联系。在中小学校中常见的西洋乐团形式有管弦乐团、管乐团以及弦乐团,其教学形式均以乐器单技课教学及乐团合奏教学共同构成。不可否认的是,西洋乐团是在中小学课外艺术教育中发展较为成熟的一种社团形式,并且许多学校已经建立了严格高效的教学管理体系。面对这一庞大的受众群体,如何确立规范的学校教学管理体系、提高乐团教育教学质量,应当是音乐教育研究者们以及学校教育管理者们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完善中小学西洋乐团教学管理体系的建议
(一)合理规划发展目标
目标的设立可以对学校西洋乐团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一个合理的发展目标应具备科学性、灵活性、全面性以及先进性的原则[1]。当前在学校西洋乐团的建设中,通常会发生由于校方不够充分了解专业特性、学生学情等情况而设立不符合学生发展规律的目标,最终与学校艺术教育宗旨背道而行。在此,笔者建议学校在进行目标规划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几点因素。
1.乐团建设情况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学校乐团的建设中亦是如此。这里的建设情况主要包括经费支出、器材购置、场地支持、实践机会等。校方应在充分考虑本校西洋乐团建设现状后再提出目前情况下可能达成的发展目标。
2.学生学情
学生是西洋乐团中的主体,一切成果的体现也均由学生的能力直接体现。因此,学校乐团的发展目标应贴合乐团学生的学情现状进行相应规划。例如在小学阶段开展的西洋乐团应适当降低教学乐曲的难度、增强教学内容及方式的趣味性。
3.专业特性
校方应针对不同专业的学习特性设置灵活的发展目标。学习演奏乐器的过程是极不统一的,一些乐器上手快而进步慢,一些乐器起步缓慢但一旦掌握规律后则进步极快。我们以定音鼓与小号为例,定音鼓的发声使用鼓槌敲击鼓面即可,而小号的发声需要学生掌握呼吸方法、固定嘴形后才能完成。如果对上述两类乐器在同时间段内设置相同的“乐器发声”目标,那么对小号声部是极为不公平的,此种例子在各类乐器教学中比比皆是。因此,学校无论在设置总体目标还是阶段目标时,都应全面考虑西洋乐团中不同乐器的学习特性,才能使得学生循序渐进地进行学习。针对此问题,笔者建议学校可采取学校统筹规划、教师辅助修改的方式,综合考虑每一位专业教师对专业学习特性的建议。
(二)确立乐团分层教学培养模式
分层教学的目的在于识别教学对象的发展层次现状,设计具有针对性的教学管理手段、方法,从而提高效率、减少浪费。在学校西洋乐团中确立分层教学管理是极其必要的。原因在于学校西洋乐团的教育对象为全体在校学生,各年级学生在综合素质表现上存在较大差异。试想一下,在一堂乐团声部单技课中,二年级学生还在学习五线谱,五年级的学生只能使手中的乐器发出声音,初一的学生能够吹奏简单的乐曲,初三的学生能够流利演奏合奏曲目。而学校却要求教师在一堂课中对所有学生完成相同的教学目标,这不仅对任课教师提出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也极大降低了教学质量与效率,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因此,在学校西洋乐团的建设中设立分层次或分等级的教学管理制度是科学且必要的。笔者以厦门市延奎小学“海娃民族管弦乐团”为例[2]。该团实行阶梯式培养管理模式,即把乐团成员分成A、B、C三个团,并依据学生的演奏能力继续分为五个合奏梯队。学校采取分团教学排练的形式,依据学生水平差异因材施教,由上一级学生带动下一级学生,下一级学生也可通过自身努力晋升到上一级梯队之中。如此环环紧扣的分层培养模式真正做到了全面性与针对性相结合。中小学西洋乐团的分层教学培养模式完全可以借鉴“海娃民族管弦乐团”的阶梯培养模式。但在具体实践中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不必生搬硬套。笔者建议学校西洋乐团在建立分层教学模式时应至少分设两个层次的团体,每个团体根据学生的能力素质差异设置不同的教学管理方式与内容。
(三)优化对任课教师的选聘、监督与评价
1.学校参与教师选聘,筛选综合素质合格的外聘教师
当前学校乐团的教师选聘多由校外机构全权负责,因此在此环节中并不能对教师能力进行严格筛检。学校应积极参与外聘教师的选聘环节,对教师的教学能力、资质进行筛查。值得关注的是,师资力量严重不足是目前中小学西洋乐团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之一,因此在教师选聘上,如果学校设立过高的教师招聘要求,极大可能会找不到合适的任课教师,进而导致乐团无法正常开课。因此,笔者建议学校在确定开设西洋乐团教学后应尽早开展教师招聘工作。本着与校外机构合作的选聘方式,学校设立合理的教师资质标准与要求,由校外机构提供教师名单,再由学校进行筛查选择。如此的选聘方式既保证了学校乐团外聘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学资质,也避免了选聘过严而导致无人可用的尴尬境地[3]。
2.学校加强对任课教师的监督,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由于师资力量的短缺,目前学校对任课教师的选聘无法提出过于严苛的标准要求,因此对任课教师的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学校应加强对外聘教师教学的监督,规范教学过程,禁止教学恶习。对个别教学能力差、缺乏师德的教师应及时予以相关培训。笔者认为学校应主要对乐团外聘教师的行为与态度以及教学过程这两方面进行监督。在行为与态度上可参考各地方学校的教师管理制度,明确教师应遵守的校内外规章制度。在教学过程上应设立教学前、教学中以及教学后的教学监督管理体系,对教师的课前准备工作、教学过程以及课后总结评价工作进行规范。以上两方面对教师的监督应由学校派专人负责,并在之后的教师评价环节中有所体现。
3.综合运用评价方法,落实统一教学评价
对任课教师开展的教学评价是能够反映其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也是激励、改善教师教学过程的必要途径。学校应以学段或学期为单位,对任课教师开展评价。评价应秉承客观性、发展性、计划性、统一性的原则,对教师的教学能力、基本素养等进行全面评价。对优秀的教师予以表扬奖励,对不合格的教师进行批评培训,如遇屡教不改、态度行为极端恶劣的教师应考虑开除。在具体教师评价中,笔者有如下三点建议:一是应当落实统一的教师评价制度。在学期开始之前,学校应充分调研,在广泛征求全体教师意见建议后,设立完善的乐团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考勤办法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激励与发展相结合的教师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乐团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二是定期开展教师例会。应在每周教师开课前召开例行会议,在会议中对近期教师、学生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教师起到激励、提醒的作用。三是学校负责管理者下沉一线。除对教师进行量化评价外,学校相关负责管理者应采取实地考察、观摩点评等方式,对课堂教学进行有效监控。需要注意的是,外聘专业教师教学与学校课堂音乐教学有一定的差异性。因此,对外聘专业教师的管理与评价不可完全照搬学校任课教师的评判标准,应综合了解情况,结合学生、家长等全方位的反馈意见,采取多种评价方式后再进行定夺。
(四)完善对学生的组织与管理
学生是学校西洋乐团的教育对象,是乐团的主要构成人员。学校西洋乐团以艺术社团的形式出现在中小学校中,此类团体的教育活动虽以学生的兴趣需要、个人意愿为主,但由于其成员组成、开展形式的特殊性,仍具有较强的教育性质。因此,针对参加乐团的学生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是极有必要的。笔者认为当前学校西洋乐团中针对学生的相关制度还应在组织及管理两方面进行改善。
1.学生组织制度
学生的组织工作主要包括西洋乐团的宣传招生工作以及学生选拔工作。在宣传招生中,笔者建议可以采取准备工作—宣传活动—报名活动—家长会的形式进行。具体活动内容可参考朱朝卿《中小学管乐团课程化教学初探》一文中关于管乐团组建的方案步骤,作者对此部分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4]。完成宣传招生工作后,学校还应重视学生的选拔工作,主要包括乐器初选—专业教师面试—确定乐团名单等步骤。部分学校认为招生工作比选拔工作更重要,少数学校甚至忽视学生的选拔工作,直接按照报名学生的最初学习意愿制定最终名单。表面上看这极大满足了所有报名者的学习意愿,保障了学校乐团的人员储备,实则此种做法会造成教学资源的严重不平衡,时常出现个别声部人数爆满、个别声部一人难求的情况。因此,笔者建议学校应在招生完成后设立完善的学生选拔工作,并依据西洋乐团的种类、规模提前制定各声部的招生人数,并在选拔过程中严格遵守。
2.学生管理制度
为提升教育质量以及更好地促进学生综合素养的提高,对学生的乐团学习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是必要的。笔者认为学生管理制度应至少包含学生出勤制度以及学生表现评定制度两方面。一方面,学生的出勤率是该学校对于学生管理是否规范的最直观体现,也是学生能否在西洋乐团中有所收获的基本前提。在学生出勤管理上,应组织管理教师对每个乐团学生的出勤进行详细统计。在出勤要求上,由于西洋乐团属于课外艺术社团,因此出勤要求不应过于严苛,但也绝不能完全不管。笔者认为学校首先应根据乐团的近期目标及基本情况,在学期开始前对全体学生的出勤率提出最低要求,合理的出勤率要求应在70%—90%之间。在确定了最低出勤要求后还要设立分级奖励制度,出勤达到规定等级便可以获得相应奖励,以外部强化的方式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乐团学习出勤率。并在此期间杜绝无故缺席的情况出现,对多次无故缺席的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沟通谈话,如多次屡教不改且行为态度恶劣,可酌情进行劝退或降乐团等级处理。另一方面,应针对学生的乐团学习表现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体系。在评定中应至少由任课教师以及管理教师两方面进行评定。其中,任课教师在每节课及每学期后应对本声部教学的整体情况以及每位学生的学习情况分别进行打分。而管理教师以随堂观察的形式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记录。任课教师的打分为学生课上表现的基础分,管理教师的记录为加减分,突出的表现予以加分,不好的表现进行扣分。两方面结合的评定结果方可成为学生乐团学习表现的依据。学校应在得出结果后对课上表现优秀的学生予以肯定与奖励,对课上表现不佳的学生私下进行谈话沟通,了解学生表现不佳的原因并进行相应问题的解决。
二、结语
学校西洋乐团教学自清末时期就已出现在我国中小学校中,在近百年的发展中已然成为学校开展艺术教育的重要实施途径,而当前在中小学校中的建设依然存在众多矛盾与问题。因此,找到西洋乐团在中小学校中的正确建设模式无疑是教育工作者需要关注解决的问题。本文重点对完善学校乐团教学管理体系提出了建议。需要注意的是,本文所阐述的问题及建议是建立在不改变现有学校西洋乐团的基础发展模式下提出的。本研究尚有可完善之处,希望通过未来的深入学习探究,对中小学西洋乐团教学管理的建设提出更行之有效、综合全面的看法与建议。
参考文献:
[1]王道俊,郭文安.教育学[M].人民教育出版社,2016.
[2]刘以婕.中小学民乐团组建与教学模式研究[D].集美大学,2019.
[3]许传蕾.小学管弦乐队排练的现状及对策分析[J].戏剧之家,2022,(21):70-72.
[4]朱朝卿.中小学管乐团课程化教学初探[J].黄河之声,2020,(18):96-99.
作者:袁浩舜 单位:中央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