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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财务集中管理,借此达到规范财务核算、强化财务监督、防范经营风险、业财融合发展、财会人员转型提质等效果,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非运输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可以给相关领域提供些许的参考。
随着铁路非运输企业集团的快速发展,集团企业和分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现象逐渐突显,使得集团企业运营和财务管理无法实现同步运营,使得集团企业经营风险加大,运营效率整体偏低,进而造成数据壁垒,经营效率和效益难以有效提升。鉴于此,集团企业开始把财务集中管理理念融合到其中,通过剖析当前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数据集中管理力度,将分块封闭性管理理念进行突破,促进财务和业务的融合优化,以此实现对集团企业财务的科学把控,提升管理效率,防范经营风险,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下面,本文将进一步对非运输企业集团财务集中管理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非运输企业集团公司财务分散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
集团公司组建前,各分公司隶属于原来的经营单位,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式均有不同程度的区别,对财务报销的要求也不相同。集团公司组建后,尽管统一了财务核算和报销办法,但由于财务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的惯性思维和直属管理,老习惯、老做法持之以恒,认为原来能做的现在还在继续,原来能报销的费用依旧在成本中列支。各子分公司受限于自身管理水平,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差距较大,受子分公司单位负责人的指使,违规列支问题不断。
(二)财务监督有缺失
在集团公司财务管控中,往往事后监督多,事前、事中控制较少,造成各子分公司发生了问题,采取堵补的措施。尽管采取了补救措施,往往会给集团公司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各子分公司财务部门隶属于各自的单位,对其单位负责人负责,有时为了小集团利益,虚列支出,违规设置“小金库”,财务部门成了违规列支的帮凶,财务监督流于形式。
(三)经营风险防范不到位
在企业集团公司业绩考核中,部分子分公司为了追求自身的经营业绩,铤而走险,重大决策未经公司审批,在经营业务上,未充分论证经营风险,采取赊销模式、垫付大额资金,造成大量债权收回不了,形成坏账。在合同审批上,未经集体联签就盲目签订。有时候,子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以业务急,急需对外支付资金,在未签订合同的条件下,单位负责人就让财务部门匆匆付款,一旦对方失踪或破产,给经营带来很大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四)业务和财务融合有差距
在各子分公司开展经营业务时,财务部门发挥财务核算作用多,主动融入业务过程少。如在参与招投标过程中,往往是业务部门是主导,财务部门很少参与,其相应的标的不清楚,资金收支渠道不明确,过程监督缺失。业务部门在开展某项经营业务时,一味低追求速度,考虑风险相对较少,造成业财相互脱节,经营风险加大。
(五)信息化程度偏低,资源难以共享
非运输企业集团公司缺乏统一的管控方式,信息化应用水平偏低,各子分公司数据难以共享,大多数是依靠人力管理,造成财务人员重复、低效率劳动,不但工作质量难以提升,财务人员也非常累。部分财务管理工作人员自身能力受到约制,在落实财务管理工作时,难免会存在诸多问题,再加上受到信息化水平偏低因素的影响,进而阻碍了企业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非运输企业集团公司财务集中管理的思路
(一)科学设计财务集中管理模式
非运输企业集团公司在落实财务集中管理工作时,应该优化财务集中管理理念,企业集团公司需要结合自身真实运营情况,制定完善的财务集中管理体系,明确财务集中管理流程和标准,开展把财务机构,人员,预算,合同审批,资金,账户,帐套等内容融于一体的管理工作。在集团公司下设置核算中心,并界定好集团财务与核算中心的职责,集团公司财务下一步把重点放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从事投融资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公司经营战略。核算中心集中优化分公司财务人员,以核算会计为基础,以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为目标,发挥财务共享优势,主动参与各分公司经营活动分析。
(二)提升财务集中管理信息化水平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全面应用,把信息化技术和理念运用到企业集团财务集中管理工作中,不仅可以提升工作效率,同时还能减少人为失误,保证工作质量。借助信息化系统,把预算管理环节中各项预算进行录入,同时利用信息化软件,实现业务与财务的最终整合,达到业财有效联动。检查企业集团预算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出对应的措施,保证企业集团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同时加强财务集中管理人员综合素养的提高,构建专业性财务集中管理团队。
(三)有效发挥全面预算管理导向和监督作用
集团公司要抓好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收入全额上缴,资金支出按预算项目进行拨款。在年度预算安排时,分别按固定预算、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对固定费用和变动费用进行合理测算,确保年度预算的可执行性。同时,核算中心财会人员主动融入到业务过程中,参与子分公司的招投标管理、合同审批、经营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合理确保资金的使用和安全。集团公司应配备专业的监管人员来落实财务集中管理执行监管工作,及时找出问题,提出对应的优化对策,保证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安全。
三、铁路非运输企业集团公司实施财务集中管理的效果
(一)规范了财务核算
非运输企业集团公司可以统一规范各子分公司财务核算科目和流程、费用支出报销办法,减少财务核算帐套,统一银行账户管理,有利于企业集团管控资金和财务预算。
(二)强化了财务监督
企业集团将原有的各子分公司独立设置的财务部门统一归属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在非运输企业集团公司财务部门下设置财务核算中心,有利于集团公司对各子分公司的统一监管,将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监督,确保了集团公司监督机制更加有力。
(三)防范了经营风险
为了减少各子分公司运营风险给集团公司带来的影响,集团公司将经营决策权统一收回,统一对组织招商、合同审批、资金支付等重点环节的控制,减少了各子分公司为了盲目追求经营业绩而带来的坏账,有效防止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的发生,保证了集团公司整体资本运营安全,确保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有利于业财融合发展
企业集团借助信息化手段,坚持以财务管理为中心,将公司的主营业务嵌入计算机程序中,从业务决策、合同签订、资金收支、过程监督、绩效评价等实现数据共享,各个子分公司无需再建立财务报表,由财务系统自动形成,有效缩短成本数据传递,提升了财务数据整体质量,促进财务数据应用效率提升。同时将部分财会人员进行分流转岗到各子分公司中当业务骨干,为业财一体化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把财务集中管理模式运用到铁路非运输企业集团公司中,可以实现企业各项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统筹使用,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减少财务风险出现,促进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全面实现。铁路非运输企业集团公司在开展财务集中管理工作时,需要根据自身真实状况,构建完善的财务集中管理机制,为自身战略目标的实现奠定良好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