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师专学报是一本由昌吉学院主办的教育期刊,1985年创刊,季刊。该刊严控学术质量,努力吸引高质量论文,为该行业领域发展建设与科研成果传播做贡献,欢迎大家踊跃投稿或订阅。本刊主要栏目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文学与艺术研究、语言与翻译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法经史哲研究、教育教学研究。
《昌吉师专学报》现更名为《昌吉学院学报》。
《昌吉学院学报》创刊于1985年,办刊以来,融指导性、实用性、知识性于一体,发行周期为:季刊,经过杂志社调整,不断提高了刊物的整体质量,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
《昌吉学院学报》是昌吉学院主办的官方学术期刊,是昌吉学院学术交流和研究成果发布的重要平台。它旨在推动昌吉学院师生的学术研究与学术交流。
该杂志的主要内容涵盖多个学科领域,包括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经济管理、教育科学等。它定期出版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学术评论以及学术综述等文章,内容涉及学科广泛,反映了昌吉学院的学术研究方向和成果。它注重学术质量,对稿件严格把关。所有的投稿都需要经过匿名评审,以确保学术论文的学术性和科学性。同时,该学报也鼓励青年学者和研究生的投稿,并给予重点关注和指导,为他们提供一个展示研究成果的平台。
杂志在学术界有着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它被国内外多个数据库和检索工具收录。这使得该学报的稿件能够更广泛地为学术界所接受和引用,提高了昌吉学院的学术声誉。杂志还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国际学术合作项目的开展,在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之间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此举旨在加强学术交流,推动学科建设,促进学术研究的国际化水平。
预计审稿时间:1个月内
(一)文稿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和可读性,力求重点突出,论点明确,资料详实,数据可靠,结构严谨,写作规范,表达准确,文字精炼。
(二)来稿应具有原创性,内容符合本单位保密规定。论文的主要研究工作应由作者独立完成,引用他人成果时,须按《著作权法》中的有关规定标明其出处,由此引发的一切著作权责任由作者自负。
(三)本刊倡导旁征博引,凡是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时做到应注尽注。须在引文结束处右上角用“①②”的数字标出,并将引文出处列于当页地脚处(应用工具栏中“插入”→“引用”→“脚注”)。
(四)文中一级标题、二级标题、三级标题、四级标题的序号用“一、……”“(一)……”“1.……”“(1)……”标示。
(五)引言:是正文前面的一段短文。引言是论文的开场白,目的是向读者说明本研究的目的、背景,不宜过多介绍研究成果,字数要求200~250字。
(六)注释:对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说明,请一律用尾注。按文中引用顺序排列,序号为:①②③……格式为:序号、著者、书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在原文献中的位置。
(七)摘要篇幅以50~300字不宜,写成报道性摘要,内容包括研究工作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
(八)稿件的书写顺序为:标题、作者姓名、单位(加括号)、摘要(英文)、关键词(英文)、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题名、单位、摘要、关键词务必译成英文,作者姓名亦请加注拼音。
(九)文稿所涉及的课题如获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资助或属攻关项目,应以脚注形式于文稿首页左下方说明,如“××基金资助项目(基金号××××)”,并附有关审批机构或部门审批证明(复印件)。
(十)稿件中所用名词术语、人名、地名等的中、外文和汉语拼音均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使用。计量单位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字母符号而非中文符号。
若用户需要出版服务,请联系出版商,地址: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南路9号,邮编:831100。本站仅做历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务。